电扶梯设备买卖合同
说明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__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套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一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 万元(大写: )。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 万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 %,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 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 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他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 ]天前及[ ]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 ]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急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 ]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 ]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 ]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
(零担)/(散货):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退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 个月]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与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 ]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 ]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 ]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 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 ]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 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 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 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 小时完毕后,应在 个月内进行。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 ]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 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 ]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 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 小时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个月,则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 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机器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式中: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如班);
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 ]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 ]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 ]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 %],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 ]个月内,对于那些在[ ]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 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锅炉:
(1)如果锅炉效率在[ ]时低于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额定条件下,锅炉出力低于保证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在[ ]工况下,空气预热器内漏风系数δa值在按图纸要求安装和经过认真调试后,并经供方驻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投产时要求≤[ ],运行一年后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汽轮机: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发电机:
(1)发电机在额定氢压、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素,氢气冷却器入口冷却水温度为[ ]℃的条件下,且定、转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过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发电机的效率比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发电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5倍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需方有权要求暂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试验。此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替换件。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笔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 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按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地点为[ ]。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审查单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称:名称: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传:电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字: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审查单位:(盖章)合同审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电力设备产品购销合同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电力设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电力设施情况:(电力变压器型号、功率 : ) 甲方作为该电力设施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电力设施作为乙方生产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供电部门有关电力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电力设施,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电力设施,乙方应如期返还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该电力设施,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续租协议。
四、租赁期间,该电力设施的管理由乙方根据供电部门对电力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和专人管理。
五、电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的上交,由乙方负责向供电部门按时上交。
甲方需要在该电力设施上用电,乙方要保证供给,甲方在该电力设施上所用的电力,应按乙方当月同等的电价进行结算,乙方不得附加其它费用。
六、乙方因生产需要另行铺设电力线路或增加电力设施零配件,因此而产生的材料工本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出现以下情况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因乙方生产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超出用电负荷而造成的停电,产生的经济损失。
2.国家电网的停电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雷击、地震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4.因偷盗电力设施和人为破坏电力设施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电力设施租赁前,甲、乙双方应对该电力设施进行检验和登记造册。
电力设施的登记造册范围为:电力变压器、配电间设施、房屋租赁区内的电线、电杆以及电柜等相应设备。所登记的电力设施清单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期满,乙方应根据登记造册的电力设施和设备,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如发现损坏应由乙方更换和修理完好以后交还甲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十、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意按协议规
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连同电力设施清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 订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设备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开工日期:定货 天设备到达施工现场。
3、乙方所提供机组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中文。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
3、验收标准、规范:按国标、部标有关标准和审核验收规范。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1.2 此合同为总包价,即固定价格(此合同总价包括空调正常运行和所属的全部材料及人工的各种费用,不包括电源到空调内机和主机的电缆),如有变动按实际量增减。
2、付款方式:
2.1. 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2.2.人员进厂施工,管材到货,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3 订购主机(主机生产周期45天),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4. 留5%质保金,工程完工后12个月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计人民币 (¥: )
第四条、工期:
1、工期为 【开工日期以甲方在具备施工条件后向乙方书面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逾期的时间顺延】。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做相应顺延:
2.1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之日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用电等开工条件;
2.2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停水、停电或其他影响到正常施工作业的情况;
2.3 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造成施工量增加;
2.4 因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2.5、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或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2.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甲方工作及责任
1、 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所需的位置。
2、 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 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确认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3、授权委托现场监理公司,负责协调现场及乙方工作。
4、甲方将室外机的电源提供至室外机旁。
5、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7、开工前 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开工日期以甲方向乙方书面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逾期的时间顺延】;
8、开工前 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
第六条 乙方工作及责任
1、该工程为乙方总包模块水冷式中央空调工程。即货物的供货及施工、安装、调试、检测。
2、该工程包括室内风机、风管及配套设施的供货及安装。
3、按格力厂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
4、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省建筑工程施工防护措施规定执行。
5、成品保护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负责设备、材料及系统的看护管理。
第七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和时间执行,验收所有隐蔽系统合格后,再进行明工程施工。
第八条 试 机:甲、乙双方派员共同参加试机,试机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九条 验收标准及保修
1、验 收:工程验收日期双方协商而定。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参加现场验收,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本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2日内没有验收的,视同验收合格。
2、保修
2.1 保修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整机保修一年,压缩机保修三年。
2.2 在保修期内,若因设备本身或安装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果因为甲方错误操作等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则由乙方负责排除故障,但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设计变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方案及图纸进行施工,如施工中甲方对施工方案进行较大的调整,需根据工程量及材料用量追加增减工程款(所有变更需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及监理部门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 确定变更: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双方确定后再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单方终止工程,应向乙方赔偿合同总款的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乙方责任:
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2、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安全问题及因安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产生纠纷,经协商无效的,甲方应当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
1、甲方所有款项支付应全部打入公司账户,如现金或私户支付,乙方均视为无效支付.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经双方法人亲笔签名并盖公章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工地挖掘机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神钢200挖掘机 数量: 壹台
二、 设备使用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设备进场时间
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新江路中段(金田大道-石虎大道)、滨湖路市政道路工程
设备进场时间:20xx年3月6日
三、 租赁期限
甲方设备租用:租期暂定为3个月,如遇到业主工程停工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均可不履行本合同,使用时间按甲方实际签认为准
四、 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计价单位:月租 27000 元/月(不含税),提供其它正归发票冲帐,保养、维修(自带司机)。
五、 租赁相关费用的约定
1、甲方承担乙方进场费,退场费由乙方承担。
2、如租赁不足月的,以每月(27000元÷30)×天数计算。
3、付款方式:按实际甲方签认单×计费单价结算,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租金。
开 户 名:广丰县宏信劳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县博山路支行
帐 号: 9
六、甲方责任
1、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序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2、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
七、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质检等手续完备,保证设备在租赁期内能正常投入使用。如设备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维修时按实际天数扣除。
2、负责设备退场运输。
3、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承租方三份,出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规范版设备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因
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数量、使用地点、租赁单价名称规格型号租用数量使用地点租赁单价是否为含税价格及税率工程施工,需租用甲方的大型机械设备,
第三条租赁的期限租期暂定_____天。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即从乙方接收机械设备之日开始起算,至乙方归还所租赁机械设备为止。第四条租金
4.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每月按30天计,每天为人民币____(大写)元整。(租用机械数量不止一台且规格不一致的,在第二条表格中分项列明。)
4.2甲方为该机械设备配置操作人员承担。
4.3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租金,甲方应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机械的交付和验收名,月工资为元
1、甲方依乙方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合同约定的租赁机械,双方就共同对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附属配件以及安装质量状况进行清点,制作交接清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2、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安装施工队伍承担安装作业和须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的,检测合格日期为租赁机械的移交日期。
3、乙方发出通知后又变更交付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交付通知后不能指定时间地点交付租赁设备的,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进出场费
1、租赁机械进出场所发生的运输、吊装、搬运、安装、拆卸、检测等工作,由甲方负责,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甲方负责进场费用,乙方负责退场费用。
2、必须由相应资质专业安装施工企业承租安装和检测的,由甲方(或乙方)与第三方订立安装拆卸合同并支付费用,并告知本合同另一方。
第七条维修与保养
1、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并承担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
2、因故障造成租赁设备无法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时起__2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自机械停止运行时起小时)内仍未排除故障恢复运行的,从第二日起开始扣除租金,若停机超过日,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损失。
3、甲方设备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属于正常维修保养,乙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
第八条设备的保管与风险承担
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承租方,到设备交还出租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设备和甲方随设备配置的机组人员的保险由甲方承担;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的保险由乙方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时,造成的设备损失和甲方机组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租赁设备以外的其他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设备的交还
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通知甲方,通知应采取书面、电话等有效方式。
2、甲方收到通知或乙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甲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乙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清点设备后,签订交接清单,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撤出场后,乙方不再对机械设备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当地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等单位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乙方通知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乙方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甲方应当提供。
3、甲方应提供租赁期间的技术保障、维修保养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4、向乙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5、甲方派出操作人员操作机械的,应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并保管好承租的机械设备。
3、为甲方对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和维护作业提供协助。
4、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毁损灭失或有第三方主张权利的,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乙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元/天,预期提供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乙方认为不能适用的,甲方支付乙方方其他直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交付的租赁设备在日内不能验收合格,或者因设备故障在日元的违约金,由此造成乙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经支付合同约定规定的费用,另外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4、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机械的,应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5、因甲方出租设备的质量问题造成乙方在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相应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不支付租赁费超过天,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自行收回设备,并要求乙方另外支付元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支付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中甲方指定联系人为指定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联系方式为;乙方。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对方。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义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设备维修合同_合同范本
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护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定本约如下:
一、甲方使用乙方所提供之硬体设备维护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一)收取标准,由甲方支付原购买百分之____为乙方一年维护费用。但耗材及零件費依定价____折收費如附件。
(二)维护标的:
____________台
接收机台___________台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_____
合约起迄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____天期票。(合约签定日起)
维护費用: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____%营业税)每半年付款一次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5%营业税)。
二、其维护标准订定如下:
(一)服务方式:
(1)乙方于甲方所订购之产品(维护标的所指定之产品)提供现场维护服务。每____个月现场保养一次。
(2)乙方除定期保养外,不定期叫修,甲方除第五项所述状况,仅收零件費用,
(3)维护标的故障方式,(a)非紧急状况,可依当时状况需求。可用货运寄至乙方处理或通知乙方取回(b)緊急叫修及一般方式如(二)
(二)叫修时段:
周____至周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时段不含各例假日、农历年假)
乙方于正常时段接到甲方故障叫修后,应于十六工作小时(即三个工作日內到达取回处理,不含当日)叫修以电话或传真机记录为凭。
(三)即时叫修:(非假日,上述时段)____-____小时費用另计
(四)服务项目:
(1)故障检修:故障检修包括测试及修护故障产品,故障检修进行中,如维护约期届滿或超过约定服务时间 时,乙方仍有义务继续完成该次检修,不向甲方另行收取工资費,但零件及耗材另计。
(2)维护状况:机器操作部份由甲方人载入程式,进行流程之测试后,始算完全修护。
(3)维护记录:乙方对所维护之产品应每一单位或每一台设一产品服务维护单,其內容包括产品编号、装置日期、叫修联络电话、联络人、维护或保养日期、时间、叫修及修护日期、故障摘要、到场维修人員签字栏、甲方对维修签认人员栏,以供记录每一台机器之全部维修事件,本单影印本并作为乙方向甲方申领维护費用之附件。
(五)服务条件:
对下列各项所导致之损坏,乙方虽无义务依本约提供维护服务,但在甲方要求乙方协助修护,乙方得酌收维护費用及零件材枓費,并于该损坏原因消失排除或发生后,应甲方之要求,乙方不得拒绝提供维护,可依订定之标准費率,酌收零件材料費。
(1)非条码机本身因素,导致机器不能正常使用。
(2)不依产品之使用手冊规定或说明操作。
(3)天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
(4)罢工、*、战争、化生放灾难、火灾或其他人为意外事故。
(5)经非乙方人员所为或同意自行将硬体做修理、维护、调整、修改等。
(6)使用乙方所提供之耗材,则热感头得享叁个月之保固。
(六)除外约定:
维护服务包括下列事项:
(1)rf功能之测试。(2)內部清洁保养(3)机器本体维护
(七)维护之延续及终止
(1)本约有效事件为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算起,期间届滿后得经双方换文同意后,继续顺延,惟每次仍以一年为限。
(2)中途终止合约时,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但乙方不得片面终止合约。
(3)合约有效时间,因可归责于乙方事由,致无法履行协议之维护义务时,乙方得一个月前以面通知中断维护和约,并于中断日起至终止日止之全部维护余额。
(八)如有以上未举例之项目,由甲乙双方协议后再另行补充
(九)管辖合意:甲乙双方同意基于本合约所产生之争议,以上海市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备注:维修标的分为1,2级和3,4级,1,2级为外盖,按鍵,l。c。d,天线,备份电池…可自行拆換部份为乙方自行处理部份,乙方仅收零件費用3、4级为主机板,无线电维修校正则需送修原厂,費用以原厂报价加上來回运費及关税为基准a/p维修为3,4级。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6:工程装载机设备租赁协议
承租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型: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7: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1、合同概况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同时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以下设备(以下设备器械均简称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原产地 数量 单位 报价
成交金额
合计成交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整(RMB)
本合同若有详细的双方签字的配置清单,请详见附件。
2. 设备的交付期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3. 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3.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____乙方___承担。
3.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______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3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4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见附件)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4.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内先以____方式预付货款_____%计_______;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以______方式付货款的______%计_______,在两个月后、三个月内 付清。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
5.2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在__________(年月)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6.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6.3报修响应时间_______小时,到场时间_________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4保修期满后,人工费为单次故障不高于______元,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_______次。
6.5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以__________的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
7.索赔条款
7.1 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卖方进行补救:
7.1.1同意买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买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7.1.2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7.1.3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一切直接损失。
7.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仪器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10.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配置清单 设备的配置清单
10.2技术标准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设备技术说明
11.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设备合同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乙方名称:
地 址:
电 话: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而签定,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向乙方订购甲方所需厨房设备: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合同有关具体条款如下:
一、设备明细表:品名、产地、型号、规格、数量、要求以设备清单为准。设备清单为附件一。
二、到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三、到货日期:乙方收到甲方购设备订金后,由甲方确定到货时间,于 月 日将全部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
1、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 %作为订金。 元整) (以下简称乙方)
2、到货后,付余款% 即: (人民币大写: 元整)
3、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即付乙方合同总额 %即:
五、运输及仓储:
乙方负责运输。
六、安装调试: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图纸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全部现场安装所需的必备条件,如因甲方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提供必备条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完工日期顺延。乙方保证为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及产品完全符合环保要求及煤气公司通气要求。
七、验收要求:
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 三日内,对乙方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验收,就验收结果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八、售后服务:
乙方负责对所提供设备质量保修,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配件,如因甲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收取零件工本费。
九、技术培训: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并就厨房设备一般性故障判断及操作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人民币大写: 元整)
十、甲乙双方若发生经济纠纷,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若协商不成,应由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附件:附件一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合同中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法人代表: 单位名称:
篇9:教学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供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项目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
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
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合同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保修及相关税费。
二、合同总价
1、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整 ,即RMB¥____________。
2、该合同总金额是采购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三、技术要求
1、乙方所提供所有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2、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所有货物、工程及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专利、税费等。
四、合同货物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合同货物的包装
(1)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2)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期限较短者执行,若无规定,则不多于_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测试验收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
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1)初步验收:在到货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对货物配件进行初步验收,但验收结果不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结论。
(2)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通知_______日内派员参加验收,不派员参加验收,视为认可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
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
(3)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
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系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
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4)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于_______日内安排更换,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
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进行良好保护。
(5)要求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
(6)开箱后,乙方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登记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
(8)如机检或系统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9)整体验收。
指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总项目的总体调试和验收要求,在设备安装完成后,由设备使用单位对所有采购的产品进行相应的联机测试和性能测试,然后双方对整个项目总体共同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采购的服务类项目比照执行。
4、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乙方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风险提示:质量标准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
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
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1、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包括配件)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未曾使用过的原厂正品。
2、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及相关国家标准中最有利于甲方的条款执行,如无规定,不能少于_______年。
保修期按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之日起计算。
3、为了保证设备正常服务,设备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30分钟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如遇紧急情况,24小时之内不能排除设备故障,乙方需向客户提供与发生故障产品性能类似的替代备用产品,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保修期内,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提供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设备厂商提供的保修条款(随货物一同签收)应作为所有设备保修范围及期限的最低标准。
所供设备安装后1个月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提供更换服务。
但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未按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而导致货物故障、损坏;
(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
(3)甲方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5、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在保修期内,中标人须有可随时上门进行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
6、保修期内用户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应免费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设备发生人为故障或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乙方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只收零配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提供软件的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
7、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设备运行的稳定性。
负责免费更换故障部件。
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功能上和性能上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及时完善的修改。
8、乙方必须提供设备扩容、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9、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
10、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11、乙方应于验收后10日内向使用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12、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货物资料。
13、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甲方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货物正常高效运行。
14、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青岛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或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按本合同中注明违约责任处理。
15、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六、付款方式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
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
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
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
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剩余_______%余款(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七、技术服务
1、乙方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进度执行,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合同执行工作。
八、违约与处罚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
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1、乙方未能按时供货,每拖延_______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验收未通过,视同乙方未供货。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出现货物缺损或灭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改正通知书后10日内仍未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
一、其他
1、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等等法律资料均是本合同有效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用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补充。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有关建筑器材租用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
1、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器材,甲方同意有偿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附表:
2、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其他方不得转租第三人,不能出卖租赁物或用作担保。
3、甲方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甲方组织运输工具负责将租赁物运送至乙方指定工地、指定地点,运费、装车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当及时点清租赁物数量,检验质量,同时办理接收确认手续。在租赁物进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人身损害事故所引发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暂定为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具体以乙方通知为准)至实际工程结束为止。如乙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双方可以协商续租。
第三条 用途
乙方租用租赁物用于 工地,不得转用其他工地,甲方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 租金支付
1、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发货单的实际数量为最终结算依据,双方约定每_________月办理一次结算确认手续。租赁物退场后___________月内双方办理最后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必须由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2、合同金额(暂估):____________ 。(超出合同金额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付款时间及方式:
3、在乙方付款的同时,甲方必须开具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或者扣除与国家税金等额以上的费用。
第五条 租赁物退还
退还租赁物时由甲方负责装车收回,所需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承担。退还租赁物时,甲方须委派专门人员到乙方工地现场与乙方有关人员一起清点数量和租赁物状况,并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在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即视同乙方已经完成了退还租赁物义务。
第六条 租赁物损坏赔偿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造成租赁物丢失、报废、损坏的,应当按照租赁物市场价并结合原租赁物折旧情况作价赔偿给甲方。
第七条 报停
如乙方跨年度施工,需要实行冬季报停的,乙方可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报停时间及所需期限,甲方应当派人到工地现场确认,报停期限内,租赁费用不计算;乙方在冬季报停期间继续施工使用租赁物,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照合同要求的品质、规格、数量提供租赁物的,或者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前解决合同。
2、如甲方(含甲方派出的人员以及与甲方有关的人员)偷盗乙方工地财物的,除作价赔偿外,发现一次处罚5000______元以上,由乙方直接从租金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延迟支付租金费用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若因为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引起乙方资金周转困难,从而使乙方不能按照上述约定正常支付租赁费,甲方须给予理解和配合,不得据此向乙方提出要回租赁物和索赔事宜,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生产。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双方约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章):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篇11: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出售代理合同,欢迎借鉴参考。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一)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元(大写)人民币
佰拾万仟佰拾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
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成
年即人民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
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
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二)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中介方: (以下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无锡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使用性质: 房型: 总面积: 楼层: 总层数: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元。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如中介服务费低于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按丙方要求在 日内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第五条:相关事宜
甲方承诺于 前腾房,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于 前办理完毕户口迁移手续。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为见证方提供见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无法取得产权证,甲方应于十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购房款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
(2)合同填写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核定为准,且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正常下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确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5、甲、乙双方在办理该房屋过户时,应积极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
6、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和迁移户口,那么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那么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经手人): 乙方(经手人): 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经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三)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房龄约
总面积(建筑/计租): 各部分面积: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7日
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动延期叁个月,
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销售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此价格下,该房屋办理产权或租赁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
屋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
第四条:支付中介服务费
该房屋售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价格的1%作为
中介服务费,如中介服务费低于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 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其它权属证明)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2) 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视同违
约,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 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6) 甲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7)“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
3、房屋委托代理销售期间,如出现买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
视同违约。
4、甲方向乙方承诺在该房屋售出后售出日期以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之日为准。《房屋买卖合同》对腾房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费网上发布(如因网络技术故障,造成信息有
误、丢失,乙方应尽快修复故障),并积极向客户推荐。
2、该房屋售出后,待过户手续完毕,且买卖双方确认该房屋相关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后,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到期,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
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 如合同期内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甲方需持本协议到乙方处更改发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须支付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如违
约金低于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与乙方客户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总额3%的违约金。
第九条:约定其它事宜
。
第十条:
1、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在履约过程
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惠农区祥豪房屋中介信息服务中心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 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1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1.2该房屋位于______市;
1.3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 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______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______年。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______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 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__________(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及/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______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交纳首付款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佣金______%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五)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成套设备项目合同[页16]_合同范本
5.卖方应于培训前3个月向买方提出初步培训计划供买方研究。买方应于培训前1个月通知卖方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务、专业。最终培训计划应在买方技术人员到达卖方国家后按照合同上述规定和买方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6.培训开始前,卖方应向买方人员详细讲解操作规则和其工作注意事项。
7.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费用由买方负担。如果发生疾病和工伤事故,卖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给予买方人员以尽可能好的照顾,费用由买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卖方引起的,其费用则由卖方负担。
8.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办理卖方国家的入出境签证和居留期间的一切手续。
9.卖方不向买方收取培训费用。
10.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买方人员在卖方国家居留期间的安全。
附件三 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关于贵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的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愿对卖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负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即_________,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卖方未能按照上述合同规定向贵公司交付全部货物而要求退款时,我行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合同第三章第3.2.1条规定已支付给卖方的货款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并加计自贵公司支付之日起到我行退款之日止,年利率按______%计算的利息一并退还给贵公司。
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卖方全部货物交付完毕日(提单日期)终止。
附件四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方案一)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有关向贵公司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买方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第_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我行在此范围内,对买方的支付负有保证责任。
(1)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时,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并证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详细装箱 单一式4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4份。
(2)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共18页,当前第1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篇13:设备租赁工时费合同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租赁设备)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租赁设备使用目的: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赁设备:
(1)租用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
(2)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塔高____米,臂长____米,臂头起重量____吨,轨道长度____米。
(5)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
(6)塔吊设备的附件包括塔吊电缆、钢轨、枕木及随机工具等。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
3、租赁设备:数量____台。
4、租赁期间:
(1)租赁期间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5、塔吊安装准备:
(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塔基处理方案及图纸。
(3)塔吊基础预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甲方安装。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塔基施工,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立塔。
6、塔吊进场。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应当提前3日通知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使用要求、安检部门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
(3)塔吊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进场塔吊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5)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1)塔吊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塔吊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有关验收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八张表格),乙方应在塔吊正式作业前交甲方存档备案。
(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2)塔吊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9、塔吊作业防护。
(1)吊装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2)甲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10、塔吊作业人员:
(1)每台塔吊乙方应当配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____人;信号工___人;挂钩工___人。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当专人专岗,挂钩工应当相对固定。
(2)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塔吊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塔吊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具。
(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塔吊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塔吊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11、塔吊作业:
(1)塔吊司机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2)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停机,并立即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3)塔吊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养护;操作人员离机或者作业中停电的,必须切断电源。
(4)乙方应认真执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吊索具、钢丝绳、钢丝绳、吊钩、卡环必须使用安全产品,保证施工安全。
(6)乙方使用塔机需要顶升、锚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塔机及逮子绳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7)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12、禁止行为:
(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2)在租赁期间,除非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机。因乙方停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塔吊故障:
(1)塔吊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抢修或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抢修或更换,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塔机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时正常使用段内,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扣除1日台班费;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扣除当月10%台班费;维修时间每超过24小时,扣除________元。
(3)乙方对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中装置(四限位、两保险)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塔机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塔吊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塔吊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
15、租赁费:
(1)进出场费:塔吊进场安装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含塔基预埋、进场安装、出场拆卸及运输顶升及锚固等费用)____元。
(2)塔吊台班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赁按____元/月,月租赁费计算按约定台班费/____×作业天数,甲方提供24小时配合服务。结算方式:支票结算;甲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乙方每月按时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费,租用停止时,乙方办理报停手续,并按报停手续结算,租赁费用在拆塔后半年内结清。
(3)甲方具备承担一定风险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甲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乙方施工生产需要。
16、其他事项:
(1)施工中,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导致使用需求改变,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费用由双方商议。
(2)塔吊设备的附件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查验、签收后,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丢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3)由于政策性、上级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损失费。
(4)甲方必须服从配合乙方关于创建XX市文明安全工地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在限时内整改安全隐患。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双方就塔吊租赁有关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1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共八页。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补充条款:
(1)在拆塔过程中,如果场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50顿汽车吊时,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甲 各方各承担50%。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
篇14:废旧设备买卖合同书
出卖方:(以下称甲方)
代表人:
买受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出厂年月:
数量:
单价:
总价(大写):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____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付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____%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设备维修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甲、 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
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
1.服务对象所包括的办公设备产品及服务费用:_________。
2.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办公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供甲方参考,但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二、办公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周期:传真机、复印机产品每月保养一次,打印机、扫描仪产品每季度保养一次。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保养报告,如实反映办公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_________日内,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2.日常维修设备的费用应在维修完毕后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顺和煤矿西翼1#变电所设备安装、西翼一部强力胶带机安装、西翼二部强力胶带机安装、东翼三联巷翻煤系统安装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顺和煤矿西翼1#变电所设备安装
(2)顺和煤矿西翼一部胶带机安装
(3)顺和煤矿西翼二部胶带机安装
(4)顺和煤矿东翼三联巷翻煤系统安装
2、工程地点:
河南省永城市顺和乡
3、工程简介:
(1)依据顺和煤矿24采区生产布局和西翼1#变电所供电设计,变电所共需安装16台PJG9L-□/6Y型高压隔爆型配电开关;2台KBSG-630/6/0.69型隔爆型干式变压器;1台KBSG-200/6/0.69型隔爆型移动变压器;3台KJZ-500-1140/660V型低压总馈电;6台KJZ-400-1140/660V型低压真空馈电;8台KJZ-200-1140/660V型低压真空馈电;2台ZBZ-10/127型照明综合保护。敷设2趟MYJV22-3.6/6kV-3×120型高压电力电缆,电缆长度为每趟1520m,电源引自井下中央变电所。
(2)西翼一部强力胶带全长1250m,宽1m,强度SP1250;
(3)西翼二部强力胶带全长1800m,宽1m,强度DP1250;
(4)东翼三联巷翻煤系统包括简易翻煤装置1套,40G刮板机1台,隔离开关4台,照明系统及30kg轨道100m。
二、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从事施工的建设场所,即乙方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及在建设项目工广内分属乙方的责任区。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监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安全设施及条件“三同时”。
3、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质量、施工方案和措施及责任区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乙方限期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4、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办公会议,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5、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施工、生活等临时设施、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顿。
7、积极为乙方施工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并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及时的救援支持。
8、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9、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将有权按照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作为施工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资质,有义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施工技术等要求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材料、工器具、设备及人员。
4、在施工条件或工艺变化时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编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环节、部位的预防性措施和应急预案。
5、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自我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加强自主保安管理。
6、对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解决,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必须限期整改,并有文字记录。
7、乙方的要害场所以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或制定防护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8、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永久变电所以下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不得进场。
9、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1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工器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
12、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建设平衡会和安全办公会议,对会议确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为甲方进入乙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无条件提供方便。
1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违章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检举、上报的权利。
14、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义务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报告甲方,不得迟报、瞒报。
15、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施工资质等重要材料无效或私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有意隐瞒事故或对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时间整改,每条(次)处罚500~1000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处罚乙方一人(件)次50~1000元。
(1)发生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的;
(2)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办公会议或建设平衡会的;
(3)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
(4)不按规定设置醒目安全标志的;
(5)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的;
(6)其它不利于工程安全质量的行为或事件。
5、甲方发生违章指挥或有不正当安全行为者,每人次处罚50~1000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预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一级非伤亡事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因乙方责任而发生的其它各项经济处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二份,分交甲、乙双方安监部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篇17:供暖设备买卖合同
出卖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制造商:
2 数量
2.1 数量:
2.2 供货内容: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 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可详见技术附件)。
4 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大写:
4.2合同价款构成:
4.3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付款履行审查审批过程中,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完毕后 日内,乙方应将相关资料提交甲方下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闭结算关联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审查审批程序:
4.4.1 网下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价格管理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审计部门→买受人概预算与定额管理中心→买受人审计处(需审计处审查项目)网下审查需出卖人提交:合同结算资料网下送审记录表、结算资料。
4.4.2网上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单位领导(机关职能处室、直属部门已经领导审批的不经过此步骤)→买受人企管法规处(需企管法规处审查项目)
网上审查时,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网上提交结算资料后将相关资料送交至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
4.5乙方逾期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或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时,每逾期一日或延误一日应当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门直接扣除。
4.6本买卖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4.6.1 一次总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4.6.2 分期支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其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 日内支付。
4.6.3本买卖封闭结算关联交易管理范畴,按《辽河油田关联交易封闭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4.8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5.3 交付地点:
5.4 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产品合格证、质检证、说明书、商检证 。
5.5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机备品详见清单。
5.6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6 包装
6.1 包装标准:
6.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 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 运输
7.1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 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 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买受人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责 。
8.2 安装调试
8.2.1出卖人免费安装与调试。
8.2.2出卖人应在验收后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3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运行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4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 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4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1.1出卖人负责买受人进行与本机电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买受人掌握设备的整体结构和操作规程,达到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具有初级故障诊断与处理能力的技术水平。
11.2培训内容
11.2.1 为维护及安装工作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讲解;
11.2.2 设备的安装和测试;
11.2.3 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11.2.4设备的结构及与系统有关的知识。
12 违约责任
12.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
12.2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支付未付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
12.3 如发生15.3.3情形, 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 违约金,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2.5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2.6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
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争议的解决
14.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4.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项确定:
14.2.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15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5.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5.3.2 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3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4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5.4.1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5.4.2 双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 其他约定
16.1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并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随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16.2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如第三人就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应当由出卖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争议,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 买受人能够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直至出卖人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5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6 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出卖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篇18: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一、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投标文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金额及交货期:
二、1、供方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且保证不是库存或积压品(包括零部件)。
2、供方应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承担所提供的货物因自身质量原因产生的责任。年 月 日前,供方负责将货物按需方规定的地点:鄢陵县人民医院进行交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供方在交货时应执行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的规定,向需方交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需方有权对供方所交货物抽样做试运行实验、实验室检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达标时由需方承担,不达标时由供方承担。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首付货款总金额 90%,余款10%一年内付清。
三、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负责更换并承担因
2、供方逾期交付货物,应向需方每日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满15日仍未全部交货,按不能交货处理。仅支付已验收货物的货款,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供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不能交货,应向需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5%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向供方支付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金额5%的违约金。
5、因供方原因造成逾期付款
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许昌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鉴定结论。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篇19:手设备买卖合同
在国际上,二手设备有很多种分类,不同分类称呼也不同,那么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二手设备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二手设备买卖合同范文一
设备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现转让挖掘机台给乙方,工作小时 ,出厂编号为 ,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 ,大写( )。
2、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日预付定金人民 币元整(大写:,余款人民 币 元整(大写: )在交机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4、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5、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要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6、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由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7、甲方若购机时在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请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
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9、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拱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10、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
1、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
2、甲方收款账号: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设备买卖合同范文二
设备转让方:(甲方):
设备接收方:(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有一台八成新挖机,现转让给乙方,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850000元(大写: 捌拾伍万元整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挖机提走,并支付剩余资金。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货物处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的作为损失。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6、甲方若购机时在按揭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8、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9、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0、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付款方式:转账
开户:中国鹰潭分行
账户:X0000
户名:吴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设备买卖合同范文三
设备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 多余,现转让 台给乙方,工作小时 ,出厂编号为 ,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 ,大写(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清设备款:现金人民币元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提走。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5)甲方若购机时在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0)甲方收款帐号:
乙方转款帐号: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电话: 电话:
单位: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商业用房出售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
1、房屋状况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佰_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____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____方承担,营业税由____方承担,印花税由____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____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____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共有权人:_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联系电话: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