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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规章制度ppt(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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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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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3、上班第一时间打扫店里卫生,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如:(冰箱、冰柜、收银台、地板等)随时补货,做到货架丰满,并查看商品日期。

4、上班时间不得睡觉,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不披长发,不红妆艳抹,不和顾客开玩笑。

5、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6、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本店形象,透露本店机密。

7、认真听取每位顾客的建议和投诉。

8、偷盗本店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9、热情接待每位顾客,做好热情、热爱的服务。尽快了解店内的食品摆放,以便更好的为顾客服务,如“您好,欢迎光临”、“谢谢光临,请慢走”的口头语和顾客打招呼,禁止和顾客争吵,说脏话、粗话。

10、员工奖罚规定

奖:全勤每月100元,卫生干净每月100元

罚:透露店里机密将扣除本月的工资

私下使用本店电话者扣罚20元

11、应聘条件:

①需交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有应聘者试用期3-4天。

③试用期间必须遵守本店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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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外贸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外贸,企业,职员,全文共 3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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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推广特色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遵守公德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第三章:爱岗敬业

第三条:爱岗敬业:热爱自我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

司负责,对自我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我的失误承担职责。

第五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坚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六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异常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第四章:团结协作

第七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八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九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十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第十一条:坚持进取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进取包容的心态对待

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善性的提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第五章:遵守纪律

第十二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三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五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六章:诚实自律

第十六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七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八条: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九条: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第七章:安全保密

第二十条: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方案、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资料等,均属公司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资料是否为公司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第八章:仪表大方

第二十三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坚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胡子:不留胡须,坚持面部清洁。

(四)口腔:坚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四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其他按照

公司岗位安排着工作装。

(一)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二)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带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戴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三)鞋子应坚持清洁。

(四)女员工要坚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服,不带装饰品。

第九章:言行礼貌

第二十五条:在公司内职业应坚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并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应对着自我,使对方容易接。

(七)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我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二十六条:待人礼貌。

(一)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立刻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确定,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我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三)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四)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五)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我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我的名字。

(六)理解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立刻看,准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二十七条:电话接听处理

(一)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本事。

(二)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资料并及时传达、回复。

(三)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四)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再见”。

(五)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立刻挂电话,而应礼貌的说:“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六)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超过3声。

(七)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景能够适当延长)。

(八)不允许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九)领导无暇接听电话或拒绝接听电话时,要灵活处理,可询问对

方详细情景与来电事由以决定领导是否接听。

第十章:美化环境

第二十八条: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及杂物,不乱涂乱画,如在办公室区域发现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拾起来。

第二十九条:创造优美的办公环境,不得损坏公司配置的各种器具、设施,不得随意乱堆乱挂各种物品,不得随便带人进入办公现场。第三十条:坚持办公环境的肃静,不要在办公区域内大声暄哗、聊天或随意制作噪音,接打手机、电话尽量坚持轻声轻语,不影响他人。第三十一条:坚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办公用品。处理完毕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销毁或存档,不得堆积在办公现场。

第三十二条:办公用品实行定位管理,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章:爱惜财物

第三十三条:爱护公司财物,养成勤俭节俭的良好习惯,提高成本意识。

(一)不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二)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备,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再离开公司。

(三)爱护公司财物,不随便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便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意挪用公司财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行政部。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规定事项,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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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档案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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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下面小编整理了档案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档案收集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编制的《档案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中的归档范围,积极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二、定期做好对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进馆工作,进馆的档案要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准确,档号齐全,排列系统,装订合乎质量要求。

三、接收档案时,立档单位编制的全宗介绍、案卷目录(一式两份)、全引目录、文号索引、专题目录及其他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

四、及时收集本单位在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档案;接收各科室有代表性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应由科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加工整理归档后移交给档案室,如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不得拖延。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接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各科室档案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六、根据国家档案收集工作规定,通过例行的接收制度和专门的征集办法,将分散在各科室和个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其他地方的档案,收集到档案室集中保管。

档案整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规定,坚持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二、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使整理后的档案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注意区分档案的不同价值,制定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使重要的档案得到重点保护。

四、按照“年度—机构”分类法编制单位档案分类大纲。

五、归档文件要及时编目、装盒,认真填写盒脊项目与备考表。

六、档号编制必须做到不重、不缺、不变、不繁。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橱具要规范排列,各种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橱箱钥匙统一编号,集中存放,不准随便携带。

二、坚持半年一次清点,核对室藏档案,登记清点结果,做到帐物相符。

三、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水、防虫、防鼠、防强光工作,正确使用电器,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做到人走灯灭、机停;门窗及时关闭、上锁。

四、保持库内清洁,严禁存放有毒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库内吸烟和放置杂物、花草及可食物品。

五、按时做好库内温湿度测试、记录,通过控制与调节,使温度力争达到14-24οC,相对湿度达到45-60%的要求。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遵循保密工作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和谈论涉及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的档案文件内容。

二、划分密级的档案资料单独组建保管单位,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提供利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四、销毁保密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批准手续,防止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密现象。

五、档案库房为单位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确需进入,需经批准和严格登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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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班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1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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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情况主动与相关老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责任区集体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编辑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二 学生课堂常规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文明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符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保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助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三 班级环境管理制度

1、班级环境要求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挂国旗。

(2)、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摆放在教室后内墙角。

(3)、奖状、锦旗一律挂在教室后黑板上方,做到整齐、美观。

(4)、 “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5)、教室黑板报内容每月更换一次,围绕当月主题;雏鹰天地内容丰富多彩,版面设计要有特色和创意,讲究艺术美

(6) 教室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整洁。

2、值日班长(生)责任

(1)监护班级各项环境设施、设备。

(2)开启和关闭教室里的灯、电扇和门窗。

(3)督促同学摆好课桌椅、保持整齐排列,负责讲台的清洁卫生,做到每节课后讲台保持洁净。

(4)认真记录值班情况,并送班主任审阅。

(5)值日班长(生)交接时,要认真阅读有关记录和班主任意见。

四 班级公物保管制度

(1)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登记后张贴上墙。

(2)公物领借、归还应及时主动,并能严格按制度办事,不任意挪用其它班、室公物。

(3)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不损坏、勤擦洗。

(4)公物应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5)公物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学校替各班添置的公物,一律包管到教室,按规定存放。

(7)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

五 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 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良好班风。积极开展班队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班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全班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班集体凝聚力强。

2、班级管理 班干部以身作则,有号召力,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级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必须有班务日志等书面材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学风建设 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4、基础文明 全班同学注重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生,团结友爱;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组织纪律 班级纪律严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6、校园文化活动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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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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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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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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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公共场合是大量人共处的生活场合,所以卫生问题影响的群众范围更大更深远,所以管理公共场合的负责人需要严格管理公共场所的卫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 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护涂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规范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六、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须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捎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0.05mg/l,测试记录本必须保存以备检查。

七、通过设施所供给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八、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九、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七条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是学生生活一个公共场所,应保证良好的清洁环境,为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卫生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食品操作过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做,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将食堂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划分,分别由将卫生分担区域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每人将自己的卫生分担区域认真清扫整洁。

三、食堂卫生要天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油渍,窗台无灰尘。保证纱窗完整无破损,发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理。暖气片(管)及各种上下水管道无灰尘。垃圾桶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时间存放。

四、每周六、日进行卫生大扫除,周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区域,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个人卫生:

(一)必须具备有区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健康证。

(二)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巾),并要保持衣装整洁干净。

(三)必须有良好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四)在工作期间不允许佩戴特别的饰品,女员工不应画浓妆,涂染指甲;男员工不留长头发、长胡须。

(五)不得穿裤头、背心、拖鞋上班。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四)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干负责对场所内的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营业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等,墙面、挂图、壁灯干净无尘。

6、对公共卫生区域每天彻底消毒,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

7、场所内的卫生间机械通风良好,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干净无尘。

8、营业场所内及客房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每周清洗过滤设备并做好记录,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旅客及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

第三条 交通系统各级行政部门是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系统各级卫生防疫站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未设立卫生防疫站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应委托地方卫生防疫机构负责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第四条 港口客运站、长途汽车站、客船的设计、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由所在地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考核。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下达培训任务和要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后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六条 凡在主要对旅客和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事直接服务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从事此项工作的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应检人员名单。健康检查工作由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医疗部门承担。检查工作应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上报交通卫生主管部门。对检查合格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核发健康合格证。

第七条 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持有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交通卫生许可证,方准办理营业手续。申请交通卫生许可证,须向所在地的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审查、监测,符合《条例》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期复核的原卫生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第八条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除进行妥善处理外,应及时报告交通卫生监督机构。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应向受害人赔偿损失:

(一)因微小气候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虚脱休克的;

(二)因空气质量恶化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

(三)因强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暂视力损害的;

(四)因强烈噪声造成短暂听力损害的;

(五)因饮用水不卫生造成介水传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卫生设施不卫生造成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肤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中毒的。

以上各项必须用标准方法检测,经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确认。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九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所属地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并对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对所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竣工验收,对经营活动进行预防性和日常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任务。卫生监督员应选择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医士以上(含医士)的技术职称、熟悉有关监督监测业务和规章的人员担任,并经卫生监督机构的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考核批准。

设置卫生监督员后,应向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年发送旅客在五十万人次以下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可设卫生监督员一人。超过五十万人次,每增加三十万人次,增设卫生监督员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设卫生监督员一人。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公务,必须着装整洁,佩带“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卫生监督员证书。

交通部直属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双重领导港务局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可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依法行使职责的卫生监督人员谩骂、殴打,阻挠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交通系统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人员、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以及所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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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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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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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酒店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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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事资料

员工须将以下个人变更事项报知人事部门:

1、 更改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家庭人员变更;

二、 个人仪表

员工应在工作中保持衣着整洁。男性员工不可留须,头发应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不盖及耳部与衣领为宜。女员工之发型与化妆保持清雅。酒店女员工饰物限于手表、一枚订婚戒或结婚戒及耳钉。

三、 铭牌

酒店将发给每个员工铭牌一枚,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应佩带于胸前。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办理补领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十五元。

四、 更衣柜

1、 酒店将安排每个员工更衣柜一只,以作更衣使用;

2、 员工须经常保持更衣柜清洁整齐;

3、 员工应将更衣柜上锁,酒店不负责任何财物之损失的赔偿;

4、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贮藏饮料、食物及贵重物品;

5、 员工应使用酒店发给的更衣柜锁,不得私自换用自己的锁或加锁;

6、 员工不得私自相互调换更衣柜;

7、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内放置易燃危险品;

8、 酒店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连同保安人员检查更衣柜;

五、制服

1、 酒店将按照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制服;

2、 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出酒店;

3、 员工应在岗前或下岗后更换制服,不得在岗位工作时间内更换制服;

4、 员工应按要求定期更换制服,应保持制服整洁;

5、 员工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损坏制服,按价赔偿。

六、酒店设施

酒店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使用宾客卫生间。

七、员工签到、签退

1、 各酒店除总经理以外,所有员工均需在上下班时间,执行签到、签退手续;

2、 代人或托人签到、签退者,均属违犯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3、 因公未能及时签到、签退者,应及时与值班经理签名确认。

八、值班时间表

1、酒店员工必须按照酒店编制的时间表当值,不得擅自调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2、值班经理以下人员调班须征得值班经理同意,值班经理以上人员调班须征得总经理同意。

九、事假申请

1、 员工如无充分理由,不能无故请事假;

2、 员工如有事需请事假,应向总经理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休假;

3、请事假期间作无薪处理。

十、无故缺勤

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餐厅

1、 员工应按企业之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和餐厅用餐;

2、 员工在工作时间享有每日一正一副免费膳食供应。

十二、保安检查

1、 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之通道进出;

2、 酒店授权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手袋及包裹,员工应接受检查;

3、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进酒店应在值勤保安人员处登记;

4、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离开酒店时,应出具由总经理签署的出店证明,并交保安人员验证。

十三、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的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工作场所,倘有任何损失,企业恕不负责。

十四、拾遗

1、 员工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上级;

2、 员工在酒店范围内若有私人物品遗失,应立即向上级和保安报告。

十五、维护声誉及爱护酒店财物

1、 员工不得擅用企业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

2、 员工应注意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以免损坏企业之声誉;

3、 员工必须爱护企业之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偷拿。

十六、吸烟

员工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十七、通告

1、 企业各类通告及指示将张贴于“员工告示栏”内;

2、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在企业内张贴任何告示;

3、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更改任何通告。

十八、离职手续

1、 凡离职员工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交还企业发给的有关证件及物品;

2、 员工如丢失有关证件或物品,应按价赔偿;

3、 员工如不交回有关证件及物品,未按规定退赔有关费用,企业将拒绝发给有关离职证明并保留其法律上的追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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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校控烟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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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在第29个“世界无烟日”即将来临之际,高安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来到高安市第三中学,举行了主题为“创建无烟学校拒绝烟草危害”的健康教育讲座。

在学生控烟知识讲座上,市疾控中心胡伦智科长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和中学生吸烟状况,利用多媒体、图文并茂地从烟草所含的有害物质,吸烟引起的相关疾病,特别是青少年吸烟对生长发育的危害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并着重和学生们讲解了二手烟的危害。学生们听后深受启发,纷纷表示要拒绝烟草。现场还开展了有奖竞答,对回答问题的同学赠送了小礼品,同学们都纷纷举手,踊跃回答,进一步加深了对控烟知识的认识与了解。学生谢雷说:“以前也知道吸烟有害处,听了医生的讲座,看了触目惊心的图片,才真正认识到吸烟对人的危害实在太大了。今后自己不但不抽烟,还要告诉自己的家长、亲戚,让他们都不要吸烟”。

本次活动共有400余名师生参加,向师生们发放20xx余份控烟知识材料,通过这次讲座,学生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让自己和周围的人真正的远离烟草,营造无烟的学校,拒绝烟草危害,创建和谐健康的校园。

讲座围绕控烟与健康之间的联系展开,从健康的定义、健康与环境的关系、怎样远离疾病和如何拥有健康生活这四个方面入手,引导居民要加强自我保健,防患于未然,适当的运动,合理膳食,规律生活。老师结合人们身边的事例,对居民进行形象生动的讲解,为辖区居民上了一节生动有效的健康知识课。老师建议广大居民在注意身体的同时,更要有良好的心境,正确对待自己,保持乐观的心态,使得心理与生理共同健康。

此次控烟知识讲座通俗易懂,贴近居民生活,不仅提高了辖区百姓对自身健康保护的意识,而且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听课的居民纷纷表示,希望今后能够将更多的知识带给大家,使大家都能安享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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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外贸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外贸,企业,职员,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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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生活区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宝华人的文明形象,特订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员工住宿规定

1、员工住宿必须凭人力资源部填写的住宿申请单及押金收据办理住宿手续,并服从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赌具,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200元罚款。严禁传阅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10--20元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二、日常卫生管理规定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5元。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20元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奖惩条例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升职、升级的参考依据之一,文明宿舍赠予流动红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除通报之外另记入个人档案,宿舍长罚款30元,舍员罚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关人员住宿资格。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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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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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尽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科学教师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室、各办公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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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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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监测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公布。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六条 在国外或者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国务院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第二章 检 疫

第七条 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第九条 来自国外的船舶、航空器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时候,船舶、航空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就近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第十条 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临时检疫。

第十一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出境检疫证。

第十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第十三条 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一)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二)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

(三)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者病媒昆虫的。

如果外国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处理,除有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在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第十四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运出。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十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第十七条 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来自国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的人或者与监测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当区别情况,发给就诊方便卡,实施留验或者采取其他预防、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医疗单位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治。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十八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一)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

(二)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三)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四)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第十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给的任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国境口岸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一)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给予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对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及时进行检疫;违法失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机关与邻国边防机关之间在边境地区的往来,居住在两国边境接壤地区的居民在边境指定地区的临时往来,双方的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入境、出境检疫,依照双方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依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1987年5月1日起施行。1957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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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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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鼎信装饰公司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烟头、注意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漆工进场时候要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发现有损坏的地板砖和其他物品及时报告;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地板砖和各种管道,不得损伤和损坏。发现随地吐痰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乱扔烟头一次罚款五十元;现场开罚单。

二、漆工进场时候要仔细验收前一道工序的质量;发现前一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则影响漆工施工的情况下必须先和公司负责该工地的管理人员或则设计师联系。

三、漆工施工时候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材料不得乱堆乱放,摆放要整洁有序;油漆辅料不得随意放置。批腻子时候,用过的腻子袋不得随意丢弃;白漆之后,报纸需要清理干净;涂乳胶漆之前必须把地面清理干净。换掉的`衣服和鞋子需放在地上指定位置,不得放进衣柜里面;违者发现衣服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鞋子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四、要注重细节,补钉眼不得漏补,边角必须修正,钉头不得裸露,刷漆必须到位;处理乳胶漆基层腻子前,要认真检查墙体情况,处理不平整的墙面;腻子包装袋不的随意乱扔,要统一摆放。

五、乳胶漆第一遍面漆之后,一定要找补墙面;木器漆底漆时,一定要找补到位。

六、漆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同时也不得浪费材料;要做到合理有效利用装修材料。

七、施工过程要规范、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不得图省事私自篡改施工工艺。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八、按时上班下班、不能无故旷工;有事需提前向设计师请假;下班时候要关好窗户,关掉电源。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九、鼎信装饰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理及违规将及时通报批评和按照规定处罚;并命令限期整改。在限定期限内不整改者,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不准收受客户任何赠送的烟酒礼品,不准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宴请,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一、不准向客户索取任何物品,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不准窃取客户和公司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即行辞退。

十二、不得发布任何不当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客户的言论,不得与客户无礼争吵,发现违规一次严重警告或者即行辞退。

十三、漆工进场需先熟悉本制度;如进入本公司工地施工,即认为对本制度认可。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地施工的所有漆工。

十四、被罚人员不服处罚的,有本公司经理裁决,如果经理裁决不应该处罚的,罚单即行失效;如果经理裁决应该处罚的,该罚单即行生效。

十五、本制度规定的被处罚人统一规定为工长;工长对本工地发生的一切违规行为负责。

十六、工长认真阅读本制度并认可后需签字;签字之后,即表示对本制度完全认可和接受。

公司经理(盖章、签字):工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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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会,学生,全文共 7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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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养好的品德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5、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学生会工作,善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其他素质。

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任命与选拔。

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碌者下”的任聘原则。

二、各部工作

(一)、主席团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是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副主席分管负责制。按照《学生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1、全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学校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支持学生会在团委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接受团委监督和指导,支持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4、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部工作进行考察、监督。随时抽查、监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情况;

5、负责监督各部长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联合开展大型活动;

6、有权抽调其他部门成员到分管各部从事协助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8、负责起草实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9、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旨: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的实行宏观调控。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二)、学生会办公室

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工作中心,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负责校学生会自身建设的非职能部门,在学生会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着咨询、建议,参谋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协助主席团、常委会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名义发布通知;

3、组织安排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各类会议,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负责准备、记录及考勤;

4、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仓库的管理,负责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收入登记;

6、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7、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并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8、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

9、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习生活部

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协助教师共同探讨教改新方向。协助学校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创作大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知识大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针对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讲座和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活动,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知识。

2、邀请学校或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3、举办各种经验交流活动,如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新老学生学习交流会、思想交流会等;

4、联系各班学习委员,深入了解和调查同学一定时期内的学习动向和意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工作会议,讨论同学们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并及时予以解决。促进教与学的交流、发展;

5、定期做好全校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统计公布检查成绩。督促和指导全校各学生公寓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

6、负责对寝室卫生、教学楼卫生、食堂卫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比,及时总结,汇报,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解决;

7、举办寝室文化设计比赛,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

8、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需求及困难,组织活动给予及时扶助。

9、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定期对各班生活委员进行开会、对卫生不好班级进行批评、同时也对卫生好的班级进行表扬,开展“无烟宿舍“评比活动;

10、做好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

11、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宗旨:

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为全系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宣传部

以宣传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为中心任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对我校学生宣传校园文化,报道先进事迹的一个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帮助各学院学生会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学生会文化及时向同学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1、协助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标语及横幅,布置学校团委及学生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背景及各种展览活动;

2、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全程宣传活动;

3、组织学生会各部和有关学生做好新生入学、欢送毕业生等宣传工作,管理好学校宣传栏;

4、配合形势,开展美化校园、提高思想觉悟的各种活动,如书画评比赛,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开展有关的艺术创作等活动;

5、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各班开展手抄报的检查、评比;

6、并对一些重大的节日,实事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

7、定期召开每班宣传委员会议、进一步落实学样下达的通知与任务;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五)文艺部

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的部门。

1、具体落实每学期的文艺汇演及周末舞会的组织策划实施;

2、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汇演和比赛。如校园歌手大奖赛、元旦文艺汇演等。

3、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发现培养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负责每次文艺汇演的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组织工作。

4、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5、组织全校各班积极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并且要组织编排节目代表学生会参加。

6、及时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7、及时了解掌握同学们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装点中新的文化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六)体育部

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并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1、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多种有意义的体育活动;具体落实每学期的篮球联赛,足球赛,协助校运会的组织工作;

2、结合学校的工作安排,组织核实学生的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全系性的各种体育比赛和有关知识讲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运动水平和体育欣赏水平;

3、经常听取同学们对开展体育活动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负责院运动会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的部分安全问题;

5、定期召开各班体育文员会议进一步加强各班学生对于对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各班学生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

6、加强与其他院校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各种友谊比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比赛,增进友谊,强身健体。

7、负责组建各类健身俱乐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弘扬体育精神,锻炼身体素质,为同学服务,为中新争光!

(七)社团部

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广大学生的全面成才。大力开展敬老助残、义务家教、青年志愿者等社区援助活动,增强学生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意识,促进学校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健全各社团组织结构,指导各社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1、组织同学参与各种自强自立的实践活动,负责学生会联系校外社会实践的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分配、联系以及管理工作。

2、组织和监督各项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记录,总结存档;

3、组织学校志愿者及志愿者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评比优秀的社会实践论文;

5、为各个社团服务,解决各个社团所面临的问题;根据学生的需求发展新的社团;

6、指导各个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在务实创新的基础上办出社团的特色;规范开展各个社团的活动;做好社团的新老交替的继承工作;

7、制定并落实社团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等;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组织工作的指导与建设;

8、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9、加强与校内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密切与兄弟高校相关学生社团组织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10、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宗旨:

通过各项活动加强我系与社会及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我系学生会对外整体形象的设计。负责各项涉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提高学生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三、资产管理制度

1、凡学生会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新增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登记造册;

2、学生会固定资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专人保管,未经主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搬动,同意借用后,需填写借条交办公室备案;

3、学生会固定资产使用者须正确使用和认真保管,如发现损坏,使用者需积极保修。如属故意损坏(包括不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4、学生会办公室仅为学生会办公使用,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进入办公室活动;

5、学生会活动室的房间钥匙,只限学生会工作人员所有,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人不得私配。所有放固定资产的房间钥匙,未经办公室的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节约运用所有学生会办公室资源,做到不浪费、不滥用。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和使用

1、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监督;

2、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具体活动前,必须向主席、学生会办公室领导提交经费书面申请和预算方案,经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席、团委签字批准备案后,方可开支;

3、学生会各部门资金只限于预算范围内;

4、各部门进行经营性服务时,除支付工作人员一定酬劳外,余额全部纳入学生会活动经费。

(二)财务报销

1、学生会所有开销符合各部门的报销资金必须是事先申请并经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批准备案领导批准备案的方可,否则不予报销;

2、学生会各部门所报销的发票一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由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审核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考核、奖惩措施:(具体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一)为了使考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特实行工作考核制,学期末进行总结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人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其中,干事的考评由各部部长、办公室负责平时考勤;

2、根据个人所得分数,对于分数低于5分者,本学期不得附加分,不得参加本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于优秀者,学生会将颁发荣誉证书;

3、对于中途自动退出学生会者,取消其评选奖学金及学生会干部评优资格;

4、对于开除学生会者,此后一年不得参加任何团委、学生会、社团的评优活动,包括奖学金的评选。

(二)对违纪或没有尽职尽责人员的处理:

作为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首先应自觉遵守好校规校纪基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为其他同学做好表率作用,若违纪或失职则给予以下处分:

1、学生会成员若违反了校规校纪,除按规定进行学校处分外。还要视情节撤销其在学生会内的职务,直至开除学生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优活动;

2、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始终报有服务学生的思想,时刻心系学生会。若行为与学生会整体利益相违背,或只挂职而不干实事,则直接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

3、坚持例会制度,对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个人做检讨,累计达三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4、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走后门,则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并开除学生会;

5、学生会成员不按时值班,或值班时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则给予严重批评,累计达三次者撤销其职务;

6、学生会成员对自己部的活动必须按计划进行,对安排给自己的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地完成,有意见可以保留,且可以及时提出,否则完成不及时或耽误学生会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则本人需作认真检讨,且在例会中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再犯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7、为使学生会能有顽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成员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开展活动。若发现有跟同学闹别扭或对非自己部的工作不关心者,则对其进行严重批评,若仍不改正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六、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必须树立为学校,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观念;

2、工作中不徇私舞弊,做个公私分明的好成员,不计较个人得失,能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认真工作;

3、能服从学校、组织的合理管理,乐于接受分配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讨价还价,做事讲究原则,按流程办事。

4、工作中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讲究方式、方法,热情对待他人,对同学采取不恰当的手段进行管理;

5、学生会个成员必须仪表端正,不穿奇装异服,不剪怪发,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

6、各成员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职,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有不怕苦、不怕脏、敢管、敢抓的品质;

7、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中应戒骄戒躁、不互相轻视,不搞小集团、不闹矛盾,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8、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准时参与各项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不缺会,有事必须按程序请假。

七、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7、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

八、值日考勤

1、值日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值日人员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2、值班结束后,搞好卫生清扫工作,并管好门窗。保证办公室物品安全;

3、值日人员按时值日,不得无故不到,有事须找人代替;

4、值日中负责人没到一次扣2分,任务没完成,扣负责人3分,其他值日人员各2分;

5、干事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6、迟到扣2分;

7、有病、事、假的告知所在部部长,另找人代替,否则扣事假人2分。

九、处理好“五大关系”

1、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是我们学生的首要任务,但不可把“我要学习”作为推卸工作的借口;

2、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3、处理好与普通同学的关系;

4、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5、处理好部级之间的关系。

十、附则

1、本条例从**年4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2、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归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学生会。

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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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培训,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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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目的:

为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做好心态调整,尽快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为优秀员工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责任感、职业信用、专业精神。特制定该管理规定。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历史、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理念、公司企业文化、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酬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以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实地参观:参观公司各部门。

7、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8、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行政人事部通过与学员、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

2、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

4、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的实际工作情况,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3房地产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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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教职工考勤制度_学校教职工考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学校,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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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必须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情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情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情况的,追究责任。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情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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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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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计算机的管理与使用

第一条 管理部门:

1.PC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部门为行政部。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部门为技术部。

第二条 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使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围设备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培训部门共同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工作;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三条 硬件使用:

1.各部门使用计算机,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 使用;

2.软件开发等上机时间较多的部门,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四条 软件管理:

1.各部门需使用的应用软件,应向行政部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动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行政部负责与其他公司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第二章 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五条 任务书的编制依据:

1.公司对软件开发的总体要求以及项目的具体要求;

2.各部门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任务。

第六条 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的预定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源程序文件;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部门情况;

7.经费预算。

第七条 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行政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议,认定实行后,由行政主管批准实施。

第三章 软件鉴定

第八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度),才能申请鉴定。

第九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组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和软件所需的支持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文件;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由总经理和行政部、技术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

成,总经理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并由鉴定小组成员签字。

第十一条 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软件开发人员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第四章 机房管理

第十三条 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行政部负责接洽,机房管理工作也由企管部负责。 :

第十四条 进入机房工作前,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十五条 外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行政部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参观机房由行政部安排,参观者进入机房后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十七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鞋,在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 软件复制须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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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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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面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面要求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餐厅整洁卫生。食堂门外无杂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食堂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二、食堂厨房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整齐有序地摆放,墙壁无灰尘。食堂所有碗、筷、汤匙用后要清洗干净,并及时放进消毒柜。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蔬菜、肉类加工时,要先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爆等烹饪程序。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腐烂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食品加工人员不加工。

六、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

七、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由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体检,持有健康证者方可上岗。

八、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九、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十、望各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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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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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

xx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

1、上岗前应该怎么办?

答:员工上岗前,仔细检查着装,做到整洁统一、按规定

佩带胸卡,带好对讲机等必备用品,方可上岗,由领班员列队检查。

2、员工交班时,怎么办?

答:员工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认真做好与下一岗人员的交接工作,与接班人员共同进行岗位巡视,对岗位上曾发生的问题,认真与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物品移交清楚,在接班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交班。对于正在处理的问题,在得到领班认可后,方可交接,否则,必须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交接。

3、到交班时,接班人员没到位,怎么办?

答:岗上人员交班时,接班人员没到位,应通报当值领班,说明情况,当值领班应与接班领班共同协商,安排好接班人员,以保证按时交接。在接班人员没到位时,岗上人员不得离岗。

4、正在进行交接班,岗位上发生问题时,怎么办?

答:员工正在进行交接班,但岗位上发生问题,应暂停交接,以接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理,交班人员应做好协助工作,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交接。领班员和领班员交接班时应把所有岗位的出勤情况登记清楚,检查各岗位的物品,带领本班人员妥善处理岗位中所发生的问题。

5、人员进出流量较大时,怎么办?

答:员工在岗位上发现进出人员流量较大时,应注意人员的流向,做好巡视工作,大堂接待应主动为客人开启玻璃门,以方便客人进出。门岗发现大批外来人员进出小区,又无明确目标时,应仔细做好盘查工作,无出入证严格控制进入小区。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领班员。

6、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怎么办?

答:发现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应上前有礼貌地进行询问,弄清其逗留在小区的目的,确属闲逛与业户无关系,应劝其离开并进行记录,必要报领班处理。

7、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时,怎么办?

答:遇有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应加以制止,问清原因,确需摄像、拍照的,应与管理中心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必须加以制止,并劝其离开,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8、业主赠小礼品或小费时,怎么办?

答:客人赠送小礼品或小费时,管理员应该婉言谢绝,如难以推辞的,收下后应交管理中心统一处理。

9、拖欠管理费怎么办?

答:住户拖欠管理费用,应用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该户讲明所欠费用、滞纳金和交费期限,如期限已过仍未交费,应派专人追缴,对拒不交费的,讲清“你不交费,不能保证为你提供服务(包括水电供给)”,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10、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怎么办?

答: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首先了解业主外出需要的时间,及时做好记录,并提醒其关闭水、电、暖、气等家用设施,同时确定每月管理费的收缴。

11、不交停车占道费或场地养护费怎么办?

答:经多次做工作仍不交费的控制车辆出入。

12、租住户不按时交纳费用,怎么办?

答:租住户交纳物业费用应在业主的租房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属于业主交的由业主交纳,属于租住户交的由租住户交纳,租住户不交纳时,业主负违约责任。

13、住户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付各项物管费用怎么办?

答:承接物业时住户已签收,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我们应积极主动给住户联系催办帮助解决问题,保修期已过出现的问题,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由我公司申请维修资金负责维修。因为经费的用途和征收渠道的不同,住户不能因此拒付各项物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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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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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本规章制度,供大家遵守执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20__元的罚款:

(1)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2)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劳务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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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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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办公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着装整齐、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

二、在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四、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六、未经许可,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有事情统一由管理人员或文员办理。

七、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八、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九、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十、公司电脑专人使用,并有保密措施。上班时间不得使用电脑练习打字、玩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

十一、公司电脑及网络统一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及安装。

十二、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十三、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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