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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怎么写 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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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教师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乡村,全文共 1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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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教师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调研

当今社会,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沿海及各大城市纷纷崛起,这就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与此同时,开放的城市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落后,使得年轻的劳动力难以在农村生存,因此诱发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热潮。

但这些农民工在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付出的却是远离子女的代价。在农民工之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将自己的子女安置在自己所在的城市,于此形成了新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基本属于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料并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据此,启东市妇联以汇龙镇爱新村为例,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概况

拥有3000多人口的爱新村,儿童约占总人口的30%左右,留守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20%,约有180人左右。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与母亲住一起的25.6%,与父亲住一起的有15.8%,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住一起的有35.6%,与叔伯婶姨住一起的有12.9%,其余寄托在其他人那的有10.1%;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一年之内见过父母1-2次的占56%,见过3次以上的占15%,一年内未见父母的有29%,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呈继续增长趋势。

二、存在问题

以上数据说明了农村亲情的缺失、家庭教育出现真空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健康与成长方面:在生活中,留守儿童们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在成长的最好阶段容易形成不良习惯,生活作息不规律,缺乏营养,很容易造成抵抗能力差,身体体质偏低等问题。

2.学习与认知方面: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逐渐增多,网吧等娱乐场所对留守儿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使得他们上课不专心,下课沉溺于网吧,自控能力差,容易形成不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心理与品行方面:父母的行为往往是孩子的坐标,留守儿童常年远离父母,生活中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又缺少正确的是非观念,极易养成冷漠、自私、孤僻、偏激等不良性格和习惯。

4.人身安全方面: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生理和心理不成熟,缺少适当的约束和引导,他们极其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影响,遇到突发事件自救能力差,甚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三、建议对策

留守儿童群体是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时期的特殊产物,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社会和学校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是祖国的花朵,针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工作,需要全社会来关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建议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着手:

1.家庭。要慎重做出每个选择,家长要正确面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慎重选择外出务工,要把家庭教育摆在当前最突出的位置上,家长要明白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而不是金钱;引导外出父母切实负起养育责任,尽量改善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积极引导家长处理好外出务工和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关系,提高自身素质,注重沟通方式担负责任,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家长要认清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孩子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自身的家庭教育能力,切实转变教育方式方法,增加亲子间的良性互动。

2.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有的放矢地教育学生,给留守儿童和家长更全面的辅导和帮助,鼓励他们积极融入团体中,形成良好的心态;开展教师帮扶留守学生活动,定期家访,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留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闪光点,了解家庭生活环境,消除不利因素;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家长和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态;学校应开展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建立留守学生个人档案,针对个人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

3.社会。政府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加大对农村娱乐场所的管理,努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工作秩序的打击力度;制定方便入学政策,为留守儿童到父母打工地入学提供方便。在城市农民工集中地开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优质的入学条件,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和关爱;村妇女儿童之家要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劳动知识培训,让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社会各界多关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完善家庭教育志愿队伍,成立留守儿童义务辅导站,从生活、学习、思想、安全上关心留守儿童。村干部实行包片负责,组织老教师做好代理家长工作。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是我们当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希望各级组织、社会各界都能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共同努力,让祖国的花朵更加灿烂,让祖国的未来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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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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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根据《来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旅游项目专项规划,对各类景点、服务设施进行科学布局;积极探索旅游项目与农业项目捆绑,缓解土地指标压力的新形式,切实加强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的深层次管理。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对各景区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开发、分级保护,避免生态资源遭到破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实行旅游资源分段分批开发,避免一哄而上、低效开发、浪费资源,确保资源与环境的永续利用。

4、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增加旅游产业政策性投入。通过加强旅游项目编制上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更多的旅游项目资金;紧紧围绕重点景区、田园风光线路,加紧编制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确保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善;县财政每年都要列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产业建设的积极作用。林业、农业、交通、发改、水利、建设等部门要把天然林保护、农业综合开发、乡村公路、农村能源、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发展旅游业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建设资金,切实推进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

5、进一步突出重点,切实提升旅游产业发展的层次。完善生态旅游区和烈士陵园接待设施和游乐功能,整合旅游资源,实现绿色旅游与红色旅游有机紧密结合。督促指导白鹭岛大酒店、金太阳大酒店和来城新区大酒店等高星级旅游饭店加快建设和申报评星工作,提升我县旅游接待档次。加快舞彩国际生态旅游项目推进步伐,打造“休闲度假的高端产品”。要注重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区域合作,形成旅游精品线路。此外,还应采取集中培训、委托培养、外出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技能和水平。

6、进一步挖掘潜力,拓展丰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内涵。坚持举办生态文化旅游节、旅游项目推介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展示来安的发展魅力、城市品味,文化底蕴。加强旅游商品的开发,着力培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专业市场,开发一批具有来安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商品。推进参与式文化旅游项目,鼓励开展民风民俗民乐展示,促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机融合。

7、进一步规范秩序,切实加强对旅游产业的行政执法。成立专门机构,配齐、配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落实执法经费、配备交通工具,为旅游行政执法提供人员、资金上的保障。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定期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加强对景区(点)的监管力度,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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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南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与思考[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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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思考

二、原因分析

教育主体空缺。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只有学校教育而没有家庭教育,或者只有家庭教育而没有学校教育,都不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蜂拥,农村孩子便缺少了监护人或无监护人照管。据统计,长赤镇共计36896人,外出打工就有9230人,这还不包括在本市以及流动性打工的,该镇9166户中有80%的家里只有老人和小孩在家,留守儿童2116人,占全部儿童47%左右。据调查我县大部分乡村留守儿童比例都在40%以上,有的甚至更高,从长赤镇九义校、竹林小学。付家小学、贵民中学提供的数字看,全校学生中留守儿童比率都在45%左右,而红顶九义校,则高达50%以上。这些低收入的家庭,只有外出务工才可能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为了生活的“钱图”,忽略了孩子人生的“前途”。首先,家长有能力,有体力、健康的在外占大多数。其次,父母全都在外的家庭,由爷爷婆婆代养的隔代教育家庭,老人的文化素质相比较弱一点,他们不能代替教育的主体。再次,寄养或大带小的家庭,教育主体直接空位。

教育过程脱节。农村文化水平偏低,是造成农村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脱节的根本原因。据调查,今天的中小学生家长,有95%出生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后期。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又在偏僻贫困的农村,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极其有限。教育实践中发现只有30%左右的家长具备基本的教育知识。首先在农村,许多家长认为把子女送进了学校就等于送进了“保险箱”。“学校是教育机构,教育孩子属于学校的事,”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全部卸载于学校。这是文化水平偏低思想认识偏差造成脱节。其次,在农村流传一种“读书无用”的谬论。大学毕业是打工挣钱,高中毕业是打工挣钱,初中毕业是打工挣钱,打工热潮萌生读书无用的思想。思想上忽略教育,拜金主义产生教育过程脱节。再次,考虑家庭的经济情况。老百姓总爱说那句话“他念书有条件”。条件即经济嘛。即使孩子读书成绩与生较好,家里条件差“送不起”也就自然心生懈怠,教育过程同样脱节。目前,学校碍于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对学生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对难管的“问题儿童”,干脆放任不管了。也是形成学校家庭、教育脱节的原因。

教育观念滞后。家庭教育观念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严而无爱”  “爱而无教”。据调查,农村绝大多数家长的教育观念滞后,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他们曾经经历和接受过的教育方式教育子女。“严而无爱”。首先,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在农村家长的大脑中根深蒂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不能成龙,不能成凤,便采用武力解决了。在农村,按老人的话说“一代一代都是打出来的。”其次,教育孩子不注意场合,不讲究分寸,普遍存在恶语伤害孩子自尊心。心罚和体罚都不是很好的教育方法。再次就是过分溺爱,“爱而无教”。从小不教,习惯养成自然,殊不知在小树上的一小伤口,以后便成了大疙瘩了。

三、对策建议

增强学校职能,改变残缺模式。篮球教练员讲究是“补位”战术。教育者应该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关爱农村儿童及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是涉及到“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是落实“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的重要行动。从学校教育的职能上去弥补家庭教育主体的缺失。加大学校教育的管理,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省市成立关心下一代成长工作委员会;学校建立相关的留守儿童家园;聘请留守儿童辅导员;对留守儿童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实行“惠民惠农”政策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缓解教育主体继续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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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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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相继建设了一批以投资审批和服务为内容、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主要形式的政务服务机构(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全省各级外来投资服务机构的逐步建立,在规范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受几十年来计划体制的影响,尤其是利益部门化现象的存在,使各级外来投资服务机构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挑战,影响、制约着投资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州XX年新开工项目达901项,其中引进外来投资项目228项,实际引进到位资金53亿元。这些项目的落地和建设都需要快速、高效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而目前我州除、大姚等县市外,大多数是都还没有建立相应的投资服务机构。投资项目审批和服务工作滞后已成为我州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的瓶颈。建立系统的全州政务服务机构已迫在眉睫。

为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改善投资服务软环境,推进投资服务工作的全面提速,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建设,根据州招商委的安排部署,XX年3月,由州招商委办公室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省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等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组带着问题一路求教,细心揣摩,认真学习,并结合州的实际形成了《关于推进州外来投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 我省外来投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投资服务政策法规

近年来,我省通过不断加大改善投资环境力度,引进内外资金逐年增加。但招商引资总体是不理想的,仍处在纵比大发展,横比差距大的位置上,尚未在整体上实现量和质的突破,仍未改变“总量少、规模小、引进利用外资水平低”的状况。这不仅仅是开放力度和政策优惠的问题,而是投资环境不理想,特别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引资、轻服务”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省进一步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1998年9月公布实施的《**省外商投资条例》,对规范行政机关服务行为和促进外商投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投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招商引资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投资环境亟待改善,外商投资条例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外来投资,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加快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云政办发〔〕122号)于XX年正式颁布实施。《条例》作为我省促进外来投资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政务环境的重要成果之一。它的颁布实施,为促进外来投资,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规范和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的招商引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条例》颁布后,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州市认真贯彻《**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云政发〔〕180号)和《**省外来投资服务制度》(云政办发〔〕119号)精神,积极转变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效能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服务措施和建立了部分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水平。

(二)各级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省外来投资服务制度》明确要求建立各级外来投资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

XX年6月20日,**省政府依照《行政许可法》批准设立了**省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由**省招商局负责管理(原省经合办)。中心的职能有:组织协调窗口服务单位和联络服务单位,为外来投资者提供行政许可的相关服务;提供产业导向、投资政策、投资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接受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对行政许可行为实施监督;对窗口服务单位和联络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进行评议;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招商引资和为外来投资者服务的相关事宜。中心由省级有关部门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和联络服务单位组成。**省商务厅、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等14家机构作为窗口服务单位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办证、注册、登记、年检等服务。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等20家联络服务单位虽然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但也都分别确定了2至3名专职联络员,与中心保持联系,有请必到,有求必应,需要时可到中心为投资者提供办证等服务。中心成立后,外来投资者在这里便可完成相对简约的审批程序,同时,还接受外来投资者投诉,对窗口单位行政许可行为实施监督。昆明、曲靖、红河、保山等州市也按省级模式相继建立了投资服务中心。其中,昆明市在原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精简行政审批项目400余项至96项,并要求全部审批在中心完成。行政审批彻底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收费等功能向一个内设处(室)集中后,再向中心窗口集中;各部门许可、审批、服务、收费等项目进中心到位,并保证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真正做到“有权必进,进必受权”使“接待型”窗口真正成为“许可型”窗口。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完善,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已经成为省内运行机制最完善、成效最明显的政务服务机构,并处于全国同行领先地位。保山等州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由于没有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式审批等相应的运行机制,导致入驻的窗口单位逐年减少,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已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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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招商引资调研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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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谢学龙市长的安排,7月20日,由徐桂林副市长带队,组织经研室、招商局到宁乡县就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7月23—24日,市招商局又组织相关人员到娄星区和冷水江市招商局考察学习。现将考察学习情况和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令人震惊的“宁乡速度”

九十年代,宁乡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20xx年后的今天,宁乡已跃居成湖南乃至中部的科学发展强县:20xx年该县生产总值达64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超过20亿元,在全国经济百强县中排名第64位,中部地区位列第五,正在向全国50强冲刺。

宁乡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清晰、准确的思路。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上。宁乡虽然毗邻长沙,相当长时间内,几乎与省城隔山相望,区域优势没有深掘,经济一直难以跨越发展。近年来,宁乡领导决策层调整思路,重新定位,自筹资金修建金洲大道,畅通宁乡至长沙的交通工程,使之成为链接长沙的重要纽带,从而加剧了宁乡的发展。瞻前的区域思路成就了建设发展中的金洲新区,造就了宁乡快速发展的引擎。二是在产业上。过去宁乡确实是以养猪闻名,但养猪并没有产业规模化,市场竞争力不强。虽是农业大县,但基础产业并不强。近年,充分释放自身优势,大打“产业牌”,短短几年时间,宁乡就形成了以加加、青岛啤酒为支柱的食品产业;以三一、楚天科技等为龙头的机电制造产业;以远大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圣得西等为龙头的服饰产业;以烟叶规模化种植、花猪特色经营的农业产业。

二、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宁乡的成功崛起取决于坚决的大眼光、大手腕,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招商引资上。宁乡实行全民招商、亲情招商、旅游招商等模式,倡导狼道精神,他们将招商引资作为全县上下干部的唯一的选择并任务包干,用省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的话说是:“看得紧、盯得死、抓得狠”。众所周知,狼狡猾、善于团队作战,因此,我认为狼道精神就是像狼一样善于思考谋划全局,像狼一样同心合力团结协作,像狼一样紧盯目标坚持到底,像狼一样抓准时机果断出击。二是在人才的引进上。宁乡的“5127”人才工程,将人才引进提升到了县域发展战略地位,从政府、园区、企业3个层面引进人才,并且对此还专门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强县工作的决定》,计划利用5年时间引进100名博士和正高以上职称专家、200名硕士等人才。对高素质的人才,高看一等,厚爱一层,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待遇,比如,博士或正高职称以上的却专家人才,一律可聘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安排住房,县财政每年补贴10万元,同时配偶子女随迁随调等。

(一)领导是关键

领导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工作才有地位,才能形成氛围,宁乡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视是从1997年开始的,当时的县委县政府将招商引资确立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三个经济增长点”之一;1999年提出“招商引资是加快宁乡发展的必然选择,招商引资是强县富民的首选工程”;20xx年底-20xx年初正式提出“招商引资是实现宁乡经济超常规跨越发展的唯一选择,项目工程是实现宁乡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唯一载体”,“招商引资”列为大小会议上的发言主题。招商引资单个项目必须靠领导,尤其是重大项目必须靠党政主要领导增强客商的信心。只有领导重视,环境协调,手续办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才能来配合项目。招商引资不能单靠招商局,把目标分解到其他乡镇、开发区、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党政一把手的重视、亲力亲为。宁乡县委、县政府一直心以来给招商局三个保障:保证钱、保证人、保证领导精力。

娄星区、冷水江市都成立了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区市级领导分别挂点重点项目,并给领导分配具体任务。挂点领导要全程参与项目的引进、洽谈、协商、落地、跟进。

(二)园区是载休

顺应当今招商引资工作的趋势,宁乡县着力建设以经开区和金洲新区为龙头,带动玉潭中小企业园、城郊纸业园、夏铎铺机械工业园、白马桥食品工业园、大成桥永盛工业园、历经铺大湾岭工业园、双凫铺鞋业工业园、煤炭坝综合工业园等特殊园区,实施以区带园办法,确定专业园区产业定位,均享受经开区和金洲新区政策,由各乡镇独立远作。园区优势在近年来尤为明显,特别是宁乡经开区正式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平台效益显著增强,重大项目信息接踵而至。金洲新区获批国家级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基地,成为宁乡县域经济发展的新的主战场。

冷水江市建立了光电科技产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现化物流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等园区,可接纳50余家企业,已成功引进了沃尔玛等一些有影响的大企业。

(三)机制是动力

招商引资工作是政府为主导,必须靠一个机制去约束和激励有关部门和乡镇。宁乡是湖南首个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20xx年将开始将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全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实施《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近几年每年奖励金额都在400万元以上,同时不断完善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和奖励办法,保证招商引资奖励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考核重心由到位资金向规模项目、产业项目倾斜,奖励办法突出产业项目、重大项目。出台重大项目跟进机制,实行“一个重大项目、一个跟进班子、一套对接方案”,每一个县级领导都有相应的重大项目跟进任务。形成了专业招商机制,20xx年建立起包括9个乡镇和5个县单位在内的15支专业招商队伍,20xx年增加到18支专业招商队伍,每月一次进行定期调度和评比。20xx年到现在依托园区载体建立了13支专业招商队伍,并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还有招商代理、招商顾问等一系列鼓励投资机制、保护机制和促进机制。

在100分制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宁乡县的招商引资占14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娄星区占7分。冷水江市占8分。

(四)政策是保障

宁乡**年提出“招商引资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唯一选择”后,在土地价格、用地政策、税费政策、政务服务等一系列制订了相关优惠政策。土地价格,以经营城市用地补贴工业用地价格。规费、税外费、县级该减免的都予以减免。重点项目向省市争取资金支持。其他还出台了重大项目一事一议、飞地招商政策、办事环境简化、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等措施。当然,随着该县经济的不断发展,招商门槛也日益提高。原有的土地补贴政策、税费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都慢慢淡化甚至废除。但对于质量好、效益高、符合两型发展的高层次项目,他们仍然坚持“一事一议”,在政策方面给予较大的倾斜。

(五)优势是卖点

突出自身比较优势,宁乡在资源方面没有什么优势,但有便利的交通区位优势;而与区位更好的长沙县、望城等地就比较土地价格优势、服务优势;宁乡在高科技、先进制造业没有产业优势,他们就主抓食品、机电、新材料等,抓自已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当前宁乡有两镇三乡纳入了先导区,这又是他们当前的最大优势。

(六)队伍是根本

以人为本,要有多支招商引资队伍来抓这项工作。宁乡县成立了专门的招商合作局,18个编制,设立政策中心、项目办、招商一部、二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把企业引进来,一门心思搞招商。在实践工作中,宁乡县委、县政府一直注重招商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培养出了一支高素质强战斗力的招商引资队伍,近6年,招商局内部推荐提拔了12名科级干部和1名副处级干部,同时共输送了14名同志到当地开发区、城建投、乡镇等主要载体单位担当重要工作。他们在主抓自身队伍的同时,每年还有三至四次对县直单位、乡镇招商引资队伍的培训。娄星区的机构设置跟我市一样,但人员编制达到了26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外出考察活动。冷水江成立了单独的招商引资局和贸促会,在编24人,平均年龄仅30岁。

涟源作为以资源、能源和轻化工为主的工业城市,近年来,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之路,并且也已取得了瞩目的成绩。虽然涟源没有像宁乡一样有着毗邻省会长沙这一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但招商引资工作连年获得省、娄底市奖励,也实属不易。但过去宁乡和我市是在同一起跑线上,有些东西甚至还要落后于我们涟源。可现在我们却远远落后于宁乡等兄弟县市了,如何实现我市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我们认为应以学习宁乡、娄星区、冷水江市等兄弟县市先进经验为契机,明晰思路,大干快上,加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解放思想。我市确立了打造长株潭后花园的宏伟蓝图。面对新蓝图,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资源优势开创新思路,谋划新举措,做到“不断修正发展目标登高望远谋势、不断拓宽思路眼观六路谋市、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沉下身子谋事、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帮助实体谋业、不断完善兴业政策推动产业谋新”。

当前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各地都在争抓对外开放新机遇,争创承接产业转移新优势。新一轮产业调整转移的高潮期可能就在今后3-5年。如果我们不能把握新一轮扩大开放的新机遇,就会出现国际和沿海资本“跨梯度”转移的“通道效应”,丧失发展先机。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开放促发展的理念,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对外开放的能力和水平。对开放型经济的政策研究要亲自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要亲自跟进,重大经贸活动要亲自参加,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解决。要象宁乡的领导一样,拿出70%的时间抓招商引资工作,如果有困难,能保证50%的时间,也是非常不错了。

二是强化人才支撑,释放活力。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资源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宁乡在“人才强县”的发展战略指引下,近四年来共引进了40名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了全省最年轻的博士生乡镇党委书记。全县干部队伍工作创新活力争相迸发,宁乡的快速崛起再一次证明,人才是一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娄星区在严重超编的情况下,近二年仍然引进了四名专业人才,壮大了招商队伍。冷水江市也对招商人员刮目相看,对人才的引进特事特办。而我市招商工作任务繁重,目前仅有二名同志专业从事招商工作,基本处于应付状态,绝对谈不上主观能动。建议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制定有效的方案,出台具体政策,在工作理念上要着眼高层次,要瞄准全国211工程以上的高校人才,在政策措施上立足引得进,在揽才方式上选得准。同时要积极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培育使用好人才,搞好人才服务,让人才用得上,留得住,全方位地打造吸引人才磁场,构筑人才集聚高地,让更多的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建议设立专门的招商引资局,大胆启用现有专业人才,配备一正四副,局长可由副处级领导或主管副市长兼任,从各条战线或高等院校选调招收专职招商工作人员10名,保证我市招商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

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实效。要向周边县市学习,细化目标管理内容,增加招商引资在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分值比重,要尽早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和中介人奖励政策,要将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及乡镇,分类指导。各级各部门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更要注重工作的实效。考核指标不单以项目个数定分值,更要考虑从项目的规模、履约率、到位资金额度、就业率、财税贡献度等来衡量。

四是学习狼道精神,凝心聚力。宁乡近年来经济发展腾飞之际锤炼出了一种狼道精神,外界和宁乡人现在习惯喊“狼宁乡”。其实,宁乡狼道精神的核心在于团结拼搏。比如夏铎铺镇创建龙凤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就是各级干部齐心协力,多方资源共同发力的结果,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是创造了一个神话。宁乡的各级干部有激情有梦想,敢想敢干,确实像狼一样勇敢团结。俗话说得好,众人划桨开大船,干事创业要靠团结拼搏,单打独斗肯定不行。我市的各级干部也需要这种团结拼搏精神,对工作发展目标有极高的欲望,对招商引资引智有极大的耐心和跟踪力,对外在信息有极快的反应速度,对确定的工作下手狠准一步到位,对有难度的工作敢于创新思路和办法,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拼搏,共同推动我市新发展、新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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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反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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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一规定使反担保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在设立担保时,保证人以其一般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第三人以其特定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或质押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但债权人并不对担保负对等给付义务,债务人也常对上述担保人不支付代价。因此在承诺过程中担保人面临着利益受损的极大可能性,担保风险得不到补偿,与预期利益失衡,显然有悖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反担保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对担保人的这一尴尬境地有所改善。由债务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即为反担保。我国《担保法》只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没有对反担保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反担保”和“担保”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究竟如何运用担保的规定,在实践中对反担保如何把握和操作,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的粗浅认识。 一、反担保的概念 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这里把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称原担保。因此反担保是以原担保的存在而存在的,没有原担保就谈不上反担保,只有存在原担保,在主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确保该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亦即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和资格 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提供反担保人和原担保人。原担保人的范围、资格设定在担保法中都有规定。《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文认为由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意味着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也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因为反担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以获得追偿权的确实落实,在原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担保职责后能获取合法对价。从公平、公正这一立法思想出发,对反担保中债务人不应仅仅作字面解释,而应将之扩大至第三人,即由债务人外的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将对原担保人的利益保障更有实际意义。 对提供反担保者的具体要求,亦即主体资格,对反担保是否有效成立及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是非常重要的。其主体资格当然必须具有民法通则中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力,亦须具有担保中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定条件。另外,反担保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具有代偿能力,才具有担保能力。但是具有“代偿能力”并不是保证人资格的唯一要求。除法人和公民以外的其他组织,只要其能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可以充当保证人,也可以充当反担保人。但上述其他组织应除去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上述单位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依赖于国家拨款及社会力量捐助。如果他们担任担保人就势必会影响公益活动的开展。另外,除经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为担保人。同样,上述单位也不能成为反担保人。 三、反担保方式 前面已经述及,反担保人可以由债务人充当,也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如果认为反担保人只能由债务人充当,不能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那么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时,也就是由主债务人保证第三人(亦即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这在法理上和实践中均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同时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这是否说明反担保方式也可以采取上述五种担保方式,反担保法律制度相对于原担保是否有其特殊的地方,下面将逐一论述。     《担保法》并未将反担保的担保人局限于债务人身上,相反,债务人为确保担保人对自己追偿权的实现,完全可以委托第三人(即反担保人,而非原担保中的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因此,可以肯定说,保证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反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保证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当原担保人的追偿权到期待以实现时,由该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反担保方式。理论上分析,保证反担保也应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但从实践中去分析,无论原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反担保方式只能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原担保人的利益,在实现追偿权时不必耗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如果也采取一般保证方式,那么反担保人同样拥有先诉抗辩权,原担保人只能在穷尽主债务人财产后才可以向反担保人求偿,这也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 抵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和原担保人约定,以该特定财产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当主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使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补偿。 质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移交原担保人占有或办理出质登记,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主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能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而存在。理论界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留置不能成为以担保的方式。理由是反担保是产生于约定,而依据《担保法》规定,留置权基于法律规定,且留置专指因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有留置权,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之间是不存在上述合同关系的,也就不存在和无法行使留置权。也因为留置权在法律条件具备时当然发生,反担保与之无法切合。因此说留置权不能成为反担保方式。如果约定原担保人占有主债务人其它动产,以此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也只能成立质押权而非留置权。而因其他合同关系合法占有主债务人的动产,也不能成立留置反担保。笔者对上述论述持有相异观点。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不能以意思表示设立留置权,但留置权的法定性并不意味着仅限于法律有明文

规定的承揽加工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也同样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4款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因此,留置权的设立只需具备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这个要件即可成立。其次,是否确定反担保由债务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在主债务人和原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反担保人)与原担保人之间如存在保管费、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关系,而保管费、加工费、运输费等一般远远小于保管物或加工原料或运输物的价值,这同样为再次设立担保亦即反担保提供可能。综上,留置也可以成为反担保的方式。 定金作为反担保方式在理论上也行不通。定金是指主合同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第三人(即原担保人)所成立的反担保合同中,双方没有对等的权力、义务,只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追偿权,也就无法成立以原担保合同为主合同的定金合同。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进一步削弱债务人向债权人的欺诈故意,且定金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另外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又有比例的限制,对于原担保人有担保追偿权的实现作用甚微,故定金不适用反担任,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综上,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向原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可以采取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其中尤以保证和抵押为普遍。反担保方式也会因反担保提供者不同而不同。当债务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保证方式的适用应受到限制。因为保证作为人的担保,债务人向原担保人以保证作为反担保时,会形成债务人既向原担保人承担偿付因履行原担保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的义务,又向原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债务人与反担保人会二合为一,起不到反担保作用。只有债务人以其特定财产设定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才会实际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当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不受到上述限制,保证、抵押、质押均可采用。债务人或第三人充当反担保人时,选择采取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反担保人(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四、反担保的构成要件 反担保的设立属于民事行为,那么反担保应具备的条件也应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反担保的有效设立必须首先符合上列条件。本文前述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范围也体现了上列有效条件的要求。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各种反担保方式各有其成立要件,故当事人约定采取某种担保方式时,其行为在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之外,尚须符合担保法相应条款的特定成立要件。例如,担保法第38条、第39条规定,抵押权设立须有抵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设备等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抵押方式,也应遵循规定。又如,担保法第64条、条65条规定,质押权设立必须有质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78条、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转让有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向其管理部门或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质押方式,也同样遵循之。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特殊要求。 分析反担保构成要求是判断反担保的效力合法与否的关键。而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制度,其效力又受到与担保合同有关的合同效力的影响。《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判断反担保效力,除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吻合外,还需联系主合同的民事行为进一步判断。 五、原担保与反担保的异同 设立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原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与原担保一样也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反担保也是从属于主债的一种从债,反担保合同作为原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原担保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直接影响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就补充性来说,则指主债务人不能保证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时,由反担保人负代为清偿责任。 原担保与反担保的目的不同,方式也有别。原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而反担保只有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留置这四种方式。 另外,反担保相对于原担保来说,其范围不但包括原担保范围所确定的款项之外,还应该包括(一)原担保款项所生的孳息;(二)为实现追偿权实际支出的费用。 比照原担保,反担保人同样享有抗辩权,该抗辩权是指反担保人依据法定或约定事由主张减免或免除其责任用以对抗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的权利。依据本文前述,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无论原担保是一般责任或连带责任,其都为连带责任方式,因此反担保在抗辩权享有上与原担保很有区别的一点是:无论何种情况,反担保均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至于其他抗辩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也应结合反担保所采取的担保方式的不同而分别享有,具体是和原担保中的抗辩权相类似的。 六、反担保的实行 根据反担保设立的目的要求,反担保是为原担保~益实现而设置的,故反担保应于原担保实行之后实行。要求原担保的实行合法有效,这是反担保实行的一般原则。在原担保与反担保皆合法的前提下,如果原担保因债务人实际履行或其他免除条件而未实行,则为保护应保证的权益而设立的反担保同样也毋须实行,原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同时自行终止。如原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在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时,可根据设立的反担保合同,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根据抵押、质押合同处分抵押物、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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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发挥品牌优势 打造社农双赢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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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品牌优势 打造社农双赢

信用社,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及上级行社的有关会议精神的同时,紧紧围绕当地镇党委,镇政府提出的“绿色产业兴农,生态家园富民”的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的特点及优势,在信贷服务上实现了“三个定位”,即经营思想定位在农村,信贷运作定位在农业,服务对象定位在农民,不但使支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使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突出重点创优支农

今年加大了对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支持力度,在支持专访政府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的同时,也得到了专访政府、村委会的支持与协助。掌握一些急需资金扶持的种植、养殖大户。例如,**村一些大户合股经营草坪种植,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丰厚的收益。今年准备扩大种植历程,但苦于资金不足,农户们通过村委会找到信用社求助,信用社经过调查后,对其发放贷款20余万元。**村一些种植大户去年曾和外商签定了大根萝卜的收购合同,种植面积达到300余亩,收获后也得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今年不但当场大户准备再次种植,并扩大种植面积,而且周边乡民也纷纷效仿准备投资种植大根萝卜。但资金不足又是阻碍其发展该项种植的首要问题,了解情况后,信用社双对大根萝卜种植所需资金发放了近40万元,农业贷款,有力地支持了这个优势产业的发展。另外,重点对(  )村,(  )村,签约正大集团的养鸡大户,进行了贷款扶持,总计饲养肉食鸡近20万只。扶持养牛、养羊、养猪大户500多户,扶持后王村大蒜、茄子、黄瓜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个。截止XX年06月30日为止,以抵押、联保形式累计发放支持优势产业贷款近500余万元。有效地发展了当地的优势产业,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

二、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

当前只有农村信用社适合发放小额农贷,真正起到服务于农民的作用。通过下乡走访调查,摸清各村各户的基本状况。虽然粮食作物受自然条件影响,风险性很大,但是我们依然克服以往“惧贷”心理,心系农民,抓住机遇,深挖这方面的潜力,叫响自己的品牌。简化贷款程序和手续,切实做到为农民朋友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社农关系。在春耕生产开始前,将农户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的购买资金发放到位。在此间还大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扩大评定信用村,信用户工作,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将继续以推行小额农贷为主导,重点扶持地方优势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支持科技兴农,引导农民走规模效益之路。此外,还将努力探索新的业务品种,开办助学贷款等业务。通过全方位提供支农服务。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有效地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实现新农“双赢”的美好局面。

郭晓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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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社区2024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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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2020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x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四群”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旅游区直接联系责任区为xx县大具乡甲子社区。近期通过采取民情恳谈会、下乡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了工作,现将基本民情和开展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基本情况

山甲子社区包括甲子村委会的18个自然村组和xx县直属村二十三公里村,地处景区核心区域,海拔在1800米—3800米之间,属高寒地区,境内居住有苗族、彝族、藏族、纳西族、汉族5个民族, 633户,2349人。XX年甲子社区人均收入达7800元。社区建设方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xx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管委会积极探索引导社区群众脱贫致富之路,通过成立社区旅游服务公司,以建立“景区秩序优良、旅游服务规范有序、经济社会效益提高、生态环境改善、旅游和农业并重”的新机制为目标,全面实施了社区群众参与旅游服务改革。走出了一条旅游业返哺农业的新路子,实现了景区的和谐发展。一是社区农民享受旅游反哺农业补助。XX年至XX年(第一轮),管委会每年向社区发放旅游项目直补资金1050万元,社区群众享受旅游反哺补助资金年人均5000元。XX年至XX年(第二轮),管委会每年向社区发放旅游项目直补资金提高为1558.5万元,比第一轮增长48.42%,社区群众享受旅游反哺补助资金年人均6000元,人均增长20%。二是全面恢复社区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牧产业。每年补助100万左右的农业生产扶持专项资金。XX年至XX年,管委会先后投入530多万元用于社区的教育、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村道建设300万元,新农村建设160多万元,教育扶持资金70多万元)。三是扩大就业,解决社区剩余劳动力安置。在管委会的努力下,景区各企事业单位都拓宽了社区群众就业渠道,旅游区环卫所、印象、股份公司、社区旅游服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都逐步加大了招聘社区群众就业的工作力度。目前,在景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社区群众已达400多人。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建设景区新社区。通过实施旅游业反哺农业政策,把山社区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的新社区。自XX年至今先后开展了雪花村藏族民俗旅游村和联合七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完成了联合一村、联合二村、联合五村和黑水一村的整村推进建设工作,以此来带动整个社区新农村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景区脏、乱、差问题,还一片景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入户调研经济收入情况

(一)入户调研总户数、总人口,2户、9人;

(二)调研户经济来源,农作物、旅游业反哺农业资金;

(三)调研户经济收入,89000元;

(四)调研户主要反映的问题,一是希望支持发展产业特别是畜牧业,二是希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自然环境因素。旱地多、水田少,坡地多、平地少,缺乏水资源,地势所属山区,水利条件差。

(二)文化素质不高。无技能资源,缺乏经济意识,缺乏文化必然导致观念落后,观念落后是贫困的根源。少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不强,视农为本,少许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等靠要”思想严重。

(三)产业机构单一。社区自综合改革后,又重新从事农业生产,产业机构的调整落后,产业单一,像烤烟、药材种植起步晚,制约了发展。

四、对该村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

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在不同时代承载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但都关系着事业的成败。现如今社会关系复杂,如何正确的做好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要把“四群”工作开展好,面临许多的问题,因此我认为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改善人的生存环境仍然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基础实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社区位于景区核心,山高坡陡。自然环境恶劣,人居环境差,改善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是今后的工作重点,管委会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贫挂钩等项目,逐年加大对甲子村委会村道建设、引水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行路难、用水难等实际问题。

(二)重视文化扶贫。知识是一个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推进剂,今后五年,管委会要继续加大对甲子村委会的扶贫助学力度,使更多困难家庭的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金秋助学”这一民心工程成效更实,影响更大,推动社区群众总体素质的提高。

(三)走进群众中去。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基础,只有真正的解群众所需,才能把群众工作做好,只有真正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才能为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只有走群众路线,才能获得群众信赖和支持,也只有把群众工作做好做实才能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xx人就是要加强与社区老百姓的沟通与交流,增强旅游区的发展是离不开社区群众的大力支持,树立构建和谐景区关键是要处理好与社区群众的关系。

(四)创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环节,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作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因此在工作中要与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认真对待群众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五)做好宣传工作。这些年来,虽然通讯发达,信息畅通但人与人的沟通越来越少,甚至于一种陌生的状态。这种情形下群众获得的信息多为道听途说、传来传去的多,是不完整的,甚至是某些个体为自身利益而谣传。目前,特别是农村一年也就由村里组织社干部开一两次会议,宣传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传达给他们真实的信息,带给他们真实的希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他们的价值取向,正确对待个体和集体利益,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利益,净化内心世界,坚定信念,激发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斗志和干劲,调动其创业的积极性。

总之,只要我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与民,真诚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正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把群众放在心上,我们的工作就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我们的事业就会生机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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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论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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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法律地位

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法国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终于得到了确立,使代位权制度从以往学者的理论中走进了社会生活。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而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原告的名义,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欠债务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除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一种诉讼活动。代位权诉讼的(实质是债权人“越过”债务众向欠债务人提起诉讼。由于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因而必然会涉及到当事人这一诉讼法上的法律问题。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次债务人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对此,诉讼理论上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是众说纷纭,颇有争论。在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债务人之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常常与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及判决的既判力范围之讨论联系在一起。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若债务人否认债权人之代位权,则可以就次债务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被告之参加人,但不能就债权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原告之参加人,因为对于代位权之存否问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利害相互对立。债权人亦可以在起诉时因)债务人否认其代位权而直接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代位起诉后,因次债务人否认债务人对其有权利,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告之债务人,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亦可以在代位诉讼系属后,自己对次债务人起诉,于此种情况下,法院应驳回代位权诉讼⑴。(2)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起诉后,不论次债务人有无否认债权人之权利,债务人都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指我国台湾地区之民事诉讼法)参加诉讼。至于是辅助债权人,还是辅助次债务人,则因原、被告的主张不同而有异。而债权人或次债务人亦可以依据第65条(同上)关于告知参加的规定,通知债务人参加诉讼⑵。(3)可考虑采取当事人主导的引进权制度,即在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时,应承认次债务人可能申请法院命债务人为原告,而成为共同诉讼人。这样既能给债务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程序保障,也有助于解决关于代位诉讼判决之效力应否及于债务人的争论⑶。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讨论来看,对于代位权诉讼,依据诉讼参加的规定,原则上债务人可参加诉讼,或者由当事人告知其参加,但对于是否仅限于对被告(次债务人)为参加的问题则存在着争论,此其一。其二,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方的利益关系,因而基于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提供程序保障、统一解决纠纷、确定既判力范围等方面的考虑,出现了应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引进为原告等各种不同的观点。合同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主张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⑷。(2)认为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⑸。(3)认为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⑹。(4)认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⑺。(5)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⑻。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之界定,不仅涉及如何正确处理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问题。依照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确认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为第三人,但未明确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文拟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作一探讨。     一、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应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笔者认为,债务人如果参加代位权诉讼,其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非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证人。理由如下: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另外,代位权行使是一种强制介入权,如债务人以原告身份出现,则代位权的意义将失去。其次,债务人又是次债务人的债权人,就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少必要的实体法基础。第三,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第四,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的请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不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显而易见,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构成要件。因为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条件下代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并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有所谓独立请求权问题。许多学者认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利超出债务~利的范围

,代位权并不导致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债权,所以应推定债务人是权利人。因此提出由于债务人对自己的债权可以独立主张,他应是代位权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笔者对此观点不能苟同,因为虽然代位权在法国法上称为代位诉权或间接诉权,实质上它并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债务人虽是实体法上次债务人的权利人,但在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因代位权的行使将使债务人的请求权受到限制,他不能同时也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否则,这不仅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也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此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成为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只能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如果债务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债务人应与本诉的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次债务人对立,也就是说,债务人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既不同意债权人代位权的主张,也不同意实体意义上次债务人的主张。对债务人来说,无论债权人胜诉或自己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胜诉,都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在代位权案件中,若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债务人就有权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新的诉讼,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竟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是非常荒唐的。     由此可见,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绝对不是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是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基本特征相符合的,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如下:     首先,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明显特征,它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区别开来⑼。许多学者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它是一种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以使权利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就是仅依债权人之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上文对此已有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其次,代位权案件处理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特征⑽。债务人对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他与一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该当事人败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负有某种义务;如果该当事人胜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维护了自己的某种民事权益。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如代位权人胜诉,则债务人的实体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如次债务人胜诉,则代位权人就不能从债务人的债权中获益。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第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以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人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以起诉的方式加入到诉讼中来,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是怠于行使债权,在代位权诉讼开始后,绝大多数是被动加入到诉讼中的。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可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而基于不告不理原则,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法院是不能追加其参加诉讼的。被动加入诉讼也是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一个特征。     二、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既然已明确债务人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到代位权诉讼中,那么,他有哪些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历来是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而争议的引起,又与立法本身规定的矛盾和模糊分不开。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一方面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放在“当事人”一节中加以规定,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显然,又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当事人区别开来,这一规定意味着需等到第一审判决之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才可能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那么,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之后,到一审法院判决之前,他是否都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具有明确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如果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显然不能为债务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如果适用《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则在法律适用和选择等方面均缺乏正当性的基础。同时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上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是在原告或被告的法律关系外存在一个新诉讼标的,还是依附于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也并不明确。立法上的漏洞导致了理论上的诸多争议和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同时也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判决将涉及到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而这样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又不被明确地赋予诉权,必然会造成诉讼结构的倾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原、被告对立的诉讼结构中,只能总是辅助一方当事人,依附于原告或被告一方,支持或帮助一方,反对另一方,站在所支持的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在诉讼中,因其既不是案件的原告,也不是案件的被告,第三人享有的实体抗辩权、支配权等权利也不能向对方独立主张。正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种可怜的依附地位,法律对其诉讼权利并未给予和原被告同等的保护。不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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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计划生育整体水平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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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整体水平思考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没有具有新型生育观念的农民,没有健康和谐的农村家庭,没有普及先进生育文化的农村,那么新农村建设是不完美的。人口计生部门应清醒看到,新农村建设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顺利发展提供了一个新机遇。在建设新农村的大环境中,人口计生部门应在保证日常管理的情况下,努力寻找新的工作突破口,以实施“新家庭发展计划”为出发点,做好融入文章,建立工作新机制,搭建人口计生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载体和平台,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要做好新农村和新家庭计划的建设,重点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服务网络。稳定和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采取区聘、镇管、村用方式,加强基层计生专干队伍的建设。重点强化基层计生队伍的业务和技术培训,落实村(组)人员工作报酬,保证基层队伍作用的充分发挥。各镇、村应建立新农村新家庭建设领导小组,各村民小组要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宣传员。健全村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会等组织机构。村级服务室配备专(兼)职人员。人口学校设施齐全,有文化大院,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儿户给予教育、职业培训、就业创业、信贷、扶贫、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宅基地发放等方面的优惠。建立健全胎儿性别诊断技术使用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跨区域协作制度、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和综合治理情况通报制度。重点治理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区,严格执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三、巩固和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工程。加强镇服务站、村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更新现有技术设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技术操作规程,提高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理念,加强技术人员技术交流,开展技能练兵和竞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季普查服务,定期做好“环情孕情”检测,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大力开展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四、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完善生育指标和生育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第一的子女登记、第二个子女持证制度;坚持月例会和台帐登记;强化分类入户访视和环孕定期服务制度;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育龄家庭需求和服务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讨论决定、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干部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尊重群众的选举权,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落实群众的参与权,体现群众的监督权,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在农村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把先进的生育文化送到千家万户,把人口文化融汇到各种文艺演出中,宣传“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男女平等思想,把生育文明建设与乡风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促进农民新型婚育观念和科学婚育行为的形成。加强农村生育文化宣传载体和阵地的建设。在建设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中,创建人口文化生活载体,宣讲国家的人口形势和人口政策,逐步引导农民崇尚先进的社会主义人口文化,使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农村蔚然成风。加强普法宣传,切实维护村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六、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

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兑现独生子女奖金,对放弃二孩生育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给予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夫妻以奖励,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给予困难扶助。继续开展“少生快富”工程,重点扶助一个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致富。通过对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的落实,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少生快富。

七、进一步加强对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的组织领导

在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各乡镇要将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全区总目标,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同步实施。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加以计划生育配套措施,安排专人进行负责,区计生局加强业务指导,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从而带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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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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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

市委组织部:

我县按照《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关于就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力量,深入三乡(镇)九村,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登门个别访谈、召开村级组织座谈会的形式,围绕《通知》安排的八项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整理、分析、思考,形成如下调研报告,请审阅: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决定开展的一项党内集中教育活动。调研中,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都非常拥护党中央的这次决定,认为这样的活动切实顺应当前形势、符合群众需求,并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赞誉有加,同时也对第二批活动期望倍加,受访对象均真诚、实在地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和看法,经综合梳理,有如下六个方面。

一、落实总要求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内容明了、通俗易懂。要使第二批活动做到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高质量贯彻落实好这个总要求,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建议如下: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对于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的党员、干部持无所谓态度,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是一次阶段性活动,不会下真力气去抓落实,因而也就不需要真正投入精力去完成,只需要过得去就可以了。针对类似问题,在活动前,应采取措施,下大力气抓好宣传造势工作,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要意义进行一次铺天盖地、入脑入心的宣传,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党开展这次活动的强大决心,让他们摒弃侥幸心理、无所谓心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自觉按要求、按步骤,扎实开展好这次活动。

2、强化督查,从严整治。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制定专门的督查条例、处分规章,对开展不深、不力、不主动地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的督促措施督促其按要求开展。尤其是针对那些在活动中,故意回避矛盾、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出现的“只照镜子,不正衣冠”、“洗澡不彻底”、“治病不去根”等态度不端、思想不正问题,更要严厉批评、坚决查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节选!

3、强化领导,表率带头。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党组织,活动开展的好不好,党组织书记等领导干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开展活动的质量,让他们树起榜样,作出表率。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要将党组织书记自身活动开展和抓党组织其他成员活动开展纳入党建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强化党组织书记开展好活动的意识和责任,形成“书记带头、全体响应”的良好活动氛围。

4、强化手段,动真碰硬。真查问题、真改问题,不空喊口号、不隔靴搔痒。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坚决作出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坚决作出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坚决作出治理。处理问题时,该从严的就要从严,该从重的就要从重,切莫视而不见、心慈手软、姑息养奸,特别要做到一视同仁,不出现人情化、以功代罪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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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满意度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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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是留住顾客的有效手段。有研究表明,获取一个顾客的成本是留住一个老顾客成本的5倍,想要提高美容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要从服务下手,细节更能体现美容院的优势,留住顾客:

美容院员工知识能力与顾客的需求良好配合,不管是美容师还是美容顾问还是清洁工,只有全体员工的充分配合才能创造最开心的服务环境,环境是员工的第一要素。

员工能否胜任工作,每一个岗位的员工都需要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并能够按时完成。

顾客与员工对彼此均有合理的期望,员工不会今天跳槽,明天就试着换一家美容院,顾客也不会指挥美容师像自己的奴隶。

顾客需求可被准确的诊断,美容顾问能够准确的抓住顾客的需求,并建立起顾客信任度,从而相信这是一家正规的美容院。

员工相信自己所做的事是最有益顾客的,而不是认为自己骗了顾客的钱。诚信不仅仅是对顾客的表现,也建立在长期的人品、信誉上,而员工就是老板人格和品格的证人,她们因此判断选择自己的 钱途 。

员工与顾客间有效的沟通,要学习有效沟通的技巧,用同理心倾听顾客的话,从中真正领会顾客的需求。

员工与顾客间保持信任与信服,员工对顾客展露的亲情和热情只能让顾客更加信任,像自己人一样,这就是敬业。大部分美容院都能够做到这一点,然而美容院最大的特点就是技术、就是服务,顾客还需要我们在沟通时表现出专业的一面,这才能让顾客信服。顾客回因此觉得亲切,而不会失去与美容院的距离,反而不好意思、没法再谈价钱。

所有服务人员明了经营及服务的目标,美容院拥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文化准侧,并有效的教育了所有的员工。

有一个准确而独特的经营定位,使美容院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所有员工也明了自己的定位,并为之自豪。

很多美容院的经营是考美容师与顾客之间 的感情联系来扩大经营范围的,一个好的顾客身边总有好几个好朋友。如果这家美容院给以他们足够到位的服务后,并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无形之中也会给美容院引来大量的客源,靠一传十,十传百的口碑效应来达到目的。如果人情与市场结合,随之而来的人情生意,其结果可能丧失立场,丧失原则,生意会越来越难做,一个美容院的管理者应该要有坚定立场,让人情销售与市场销售分开。

顾客是上帝不应该放在嘴上,而应该放在心上,真正懂得顾客心理的美容师是实实在在的为顾客着想的,而不是靠打点折扣,施点小恩小惠来满足顾客的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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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及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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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上访案件成因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要减少涉诉上访,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法院除了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政和人大的支持外,还需从以下方面狠下功夫。 第一,树立司法为民思想,确保公正司法。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牢固确立正确的审判工作方向,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大力加强法官的四项教育,即:“公正与效率”主题教育、“司法为民”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休养;着力抓好“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坚持公开审判、公正办案,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支持,社会各界的理解,着力攻克执行难关,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塑造良好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度,增强司法权威。 第二,强化调解工作,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的法官一定要增强调解意识,把调解作为减少涉诉上访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研究调解与裁判的关系,正确理解调解自愿原则和调解内容合法原则的基本内涵,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机制,变重判轻调为调判并重。加大调解力度,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建立和完善激励调解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调解率,保证调解结案的案件占办结案件的60%以上。同时,要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机制,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与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钝化矛盾,促进社会关系稳定,减少申诉、上访,也减轻法院执行的压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 第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坚持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是法院的基本职责之一,要持之以恒地采取多种方法宣传法律,通过散发宣传材料、举办法律讲座、提司法建议、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审判等等,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特别是要善于运用典型的案例宣传相关法律,对一些常用的法律,如民诉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刑法、婚姻法、合同法、担保法和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例教育当事人,让当事人了解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从而明白自己的主张和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遵守法律、按法办事的自觉性。 第四,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对法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民法院要保证司法公正,必须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在当前,要着力抓好法官“四个方面”能力的提高。一是提高诉讼调解能力。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不断丰富和完善调解经验,提高诉讼调解率。二是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加强学习、实践,多开观摩、示范庭,庭审中把握重心、明确焦点、查清事实、引导举证质证、大胆认证、掌握庭审节奏,提高开庭成功率。三是提高适用法律能力。法官必须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搞清立法本意,正确适用法律,把案件办成铁案。四是提高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作为一名法官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写作基础知识水平以及必要的政治理论水平、综合的社会知识和实践经验,还要有责任心。有的上访人员就因为法律文书中错字、表述不清而不服上访。法院必须加强对法官这方面能力的培训。 第五,明确责任,建立大信访格局。涉诉上访案件增多不仅影响法院形象、损害司法权威,而且牵扯法院精力,法院领导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加强向党委、人大的汇报,多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坚决杜绝因工作处置不当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把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创新机制,长效管理。以立案庭为接处信访职能部门,建立接待、登记、处理等一系例规范的工作制度;一把手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建立信访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在全院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信访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信访率降到最低。 第六,完善信访法制建设。目前,调整信访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法院在处理信访时,也是参照《信访条例》执行。上访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无限制、无制约的。由于法律不完善,导致对无理纠缠的当事人法院也往往束手无策,甚至只能息事宁人。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一些当事人以上访为手段进行要挟。因此,对上访的行为要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即使是有理上访的,也要按程序办事。对无理上访,扰乱、冲击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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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机最新2024关于关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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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最新2019关于关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机关文化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努力在建设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中走前头作表率。

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基础工程,贯彻到机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努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政治建设。

(一)抓住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讨论确立核心价值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XX年,工委下发《关于开展“践行价值取向作表率、着重凝心聚力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价值取向,在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走前头作表率。各单位抓住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讨论确立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市审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证行业等许多单位和行业开展机关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提炼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精气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注重政治文化的社会化过程,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根本。各单位坚持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同时,围绕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XX年,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通过举办青年干部党史学习专题培训班,开展“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参观上海“红色原点”、唱红歌走红路等“七个一”系列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政为民的责任感。

(三)拓展文化建设的实践载体,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各单位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紧紧抓住迎办世博等重要契机,广泛开展志愿活动,开展结对帮扶,组织赈灾、慈善捐赠工作等公益活动,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许多单位坚持把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与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结合起来,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XX年,工委通过举办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制定文明机关考评标准和文明机关创建管理规定,召开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大会,明确文明机关创建的工作思路。在上一轮精神文明建设中,共有11家全国文明单位、235家上海市文明单位、6个上海市文明行业、55家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受到表彰。

二、坚持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科学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

坚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化解“四个危险”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基本实践,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政工团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

(一)明确创建规划目标,提高机关学习文化建设水平。明确发展方向是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不断深化的基本前提。XX年,工委下发《关于市级机关学习型机关创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到XX年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保障措施、运行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XX年,对应“”规划纲要,工委制订下发了《关于-XX年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新一轮创建规划和目标任务。许多单位相继制定三年或五年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规划,明确了分阶段实施的目标任务。不少单位还将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确定为每年机关党建的重点工作,明确学习目标和创建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二)着力调整知识结构,提高机关干部科学文化素质。及时更新知识层次,调整知识结构,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各单位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上海“”发展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时刻关注所处行业的最新发展方向,提前规划学习内容,把调整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作为组织学习的重点,结合学习发展服务经济、培育新型产业、建设“智慧城市”、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定期举办处长论坛、创意论坛、青年干部论坛等多种形式的论坛模式,坚持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强化本职岗位必备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促进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不断适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要求。

(三)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营造机关内部学习文化氛围。近几年,工委先后出台了学习型机关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编辑出版了《团队学习导航》介绍各种创建模式;召开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推进大会,结合应对金融危机提出创建工作新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网上展评220个学习型党支部和180名学习型党员的先进事迹;走访调研300多个基层党支部,着力培育创建示范点。XX年2月,工委召开市级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推进大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创建导向标准,选编109个优秀案例出版《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实例》。各单位逐步建立健全激励导向机制,把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奖励、选拔、任用评价体系,增强组织学习的吸引力,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了良好学习文化氛围。近几年,全市共有347个单位被评为“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其中市级机关111家。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要媒体XX年都报道了市级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经验。

三、坚持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坚持把建设廉政文化作为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初步形成了以培育廉政价值理念为根本,以廉政制度为支撑,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产品为载体,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新格局。

(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是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有效途径。各单位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举办廉政学习辅导报告、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形式,积极探索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岗位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同时,积极培育优秀廉政文化建设项目,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创作廉政文化作品等,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覆盖面。许多单位不断创新廉政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以廉政漫画、廉政广告、廉政小品、廉政屏保、廉政短信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使党员干部受到生动活泼的廉政教育。XX年9月,工委举办“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上海市市级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50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展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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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因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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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引发群体事件调研

近年来因非法集资、揽储及经营者恶意逃避债务等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上升。据市信访局统计:2001年1-10月份,共受理此类纠纷引发的群众集体来访40批1627人次,同期相比有一定幅度增加。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因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诉讼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共有26起,涉讼人数达1240人。此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需要认真研究、加强防范、妥善处理。     一、类型及特点     因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有两种类型:(1)企业非法集资或金融机构高息揽储,由于到期无法兑付,集资人或储户利益受损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2)企业特别是一些饮食、百货(超市)企业经营者恶意逃避债务从而导致供货商等债权人利益损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纠纷涉及的单位类型主要有:超市6家,饮食业9家,金融机构2家,企业8家,事业单位1家,镇村1家。     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以下特征:     (1)涉及人数多、范围广。如南海公司集资案涉及参与集资群众达1200多人,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群体诉讼,有的案件涉讼人数达500多人。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模大,影响广。     (2)普遍带有突发性,矛盾尖锐,对抗性强。由于涉及切身利益,有的当事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当集资款或债权无法兑现时,往往情绪激烈。而在同一个案中受害者处境相同,容易聚集,往往出现哄抢、冲砸等过激行为,围堵机关和冲击重要会议场所的事件时有发生。     (3)处理难度大。大部集资款无法追回,经营者也早已负债累累,资不抵债。有的甚至携款潜逃。集资款、债务无法及时足额清偿,群体性事件极易复发。     二、成因分析     (1)经营者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经营者素质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应变能力差,决策失误,使企业逐步陷入困境。还有部分企业在经济效益好的时候,头脑发热,盲目扩张,乱铺摊子,管理跟不上,从而导致企业崩溃。如美登高食品公司、华鹏集团。     (2)业主不讲信誉,对供货商索款推诿,有的甚至携款逃跑。2000年5月份,坚尼烧烤店倒闭,法人杨坚出逃,原店员工和供货商哄抢店物,接着员工和供货商去省市集体上访不断,2000年集体上访27批839人次,2001年集体上访5批245人次。在上访过程中,多次围堵省、市机关大门,着统一印有“还债”字样的白汗衫静坐示威,甚至扬言赴京上访。     (3)非法集资,高息揽储,损害百姓利益。这方面既有金融机构,也有非金融机构。自1997-1999年间,法人代表熊伟义以宁威公司的名义向省卫生厅、省老干部局等单位职工集资170多万元,至今无法兑付。市农行解放路分理处通过市科委下属情报所的副所长李琳非法~360万元,其分理处原主任王小宁等人利用职务犯罪,将所筹款项连同东南大学、洪泽纺机厂三家共1560万元投入泰信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太湖山庄项目,使得老百姓的活命钱血本无归,从而引发纠纷。     (4)企业承包人更换频繁,造成对外大量欠款。承包人不讲信用,不按合同交纳承包租金,导致商场无法开门,损害了柜台租赁人的利益。如星广家电广场。     (5)虚假注册验资,抽逃资金,使企业开张后难以为继。如嘉和百货法人代表邵家祥虽因虚假注册而被判刑,但嘉和百货装璜投入作价1000余万元,由产权单位新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用于支付债务,尽管承付单位在去年已支付50%债务,今年仍有3批35人次债权人来市集体上访,要求尽快还清债务。     三、处置对策     (1)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的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全社会开展风险意识、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国家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教育广大群众不受高息引诱,不参与非法集资,共同维护金融秩序,消除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基础。 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合同意识、诚实信用意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金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加大对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尽量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企业开办注册和年检关。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恶意逃避债务的企业都存在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等行为。因此,在企业申请注册时,应严格审查注册资金是否真实、到位;企业年检时要注意审查注册资金有无抽逃,是否负债经营。一旦发现以上问题,应立即责令经营者整改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防止将经营风险转嫁到社会。     涉案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松弛、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经营企业特别是饮食、超市等经营单位财务状况的稽查工作,防范经营风险。会计、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履行“经济警察”的职责,依法执业,加强自律,杜绝虚假出资、虚假审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的疏导、化解作用。     自2001年初开始,市司法局、信访局组织我市部分资深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轮流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义务咨询,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化解矛盾、疏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市消费者协会也成功地处理了“捷达轿车质量问题集体投诉”事件。应该让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中介组织发挥其职能优势,更多地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处理中,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应即、处置机构。      要坚持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的党委、政府统一指

挥,信访、公安、司法行政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快速反应,坚决制止哄抢、冲砸等行为,控制事态;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监督、管理职责,互相协调、配合,实行综合处置;要加强县(区)、乡(镇、街道)两级重大疑难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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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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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资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健全机制,转变增长方式,深化结构调整,实施节约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发展特色经济,建设增收工程

1、把基地做大。全县要实施“43132”战略,即,种植高油、高糖、高蛋白玉米40万亩,30万亩疏菜,其中无公害蔬菜10万亩,优质大接李1万亩,高产奶牛达到3万头,优质牧草2万亩,逐步培育优势产业,建设特色区域。一是做到专业化。把全县12个乡镇、321个村都建成特色区域,专业村,引导玉米大乡、蔬菜大乡、奶牛大乡向专业大乡发展。培养更多的青椒村、豆角村、萝卜村、土豆村等一批蔬菜专业村和奶牛、肉牛、猪羊等养殖专业村,做到一乡一品,一村一色,一户一业,突出骨干产业,形成鲜明特色。二是做到规模化。全县要发展10个种植蔬菜3000亩以上的大村,20个2019亩以上大村,30个1000亩以上大村。1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大户1万户,使蔬菜种植走向工厂化种植,企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同时要发展10个养殖奶牛1000头以上的大村(园区),10个500头以上的大村?穴园区?雪,10个户均一亩经济林的大村。10个人均半亩经济林的大村。100个种植玉米2019亩以上的大村,1万个种植玉米20亩以上的大户,发挥本地优势,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三是做到科技化。要以乡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区,一万个科技示范户,户户达到一个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带头人,搞好技术服务,带动基地建设科技水平的提高。四是做到标准化。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模式。大力生产绿色、无公害产品。

2、把龙头做强。我们要“扶大龙、育新龙、兴小龙”,扶大龙,就是对规模大、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从资金、技术、市场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成为特色支柱产业发展的龙头;育新龙,就是对那些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的产业,大力招商引资,加大向国家争取资金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最近正在引进的广州雅仕利就是一个利县利民的好项目。我们应在土地、基础设施、软硬环境上大力扶持。兴小龙,就是对那些目前虽然规模较小,但特色明显,与农民增收关系密切,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小型龙头企业在税收优惠、管理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加以扶持,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其竞争力。

3、把品牌叫响。我们要在整个农业产业化链条中树立名牌意识,创出科技含量高,品质优良,外形美观,经济适用,深受国内外市场青睐的名牌产品,对具有我县特色的优质粮、精细菜、肉、乳产品、大接李、紫皮蒜等都要抓好产地、产品认证,注册品牌。还要搞好分等分级、改善包装,扩大精品生产规模。同时,要继续组建农民营销队伍,拓展市场领域,让我县的农畜产品占领全国,走向世界。

二、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基础工程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十一•五期间,要完成其余未开发区的建设,抓好一、二期工程项目的改造,每年以3万亩开发速度递增,xx期间完成新建改造工程30万亩,实现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大连网。

2、十一•五期间,水利工程的重点是抓节水工程的上档升级,在现有二大园区的基础上,每年以二万亩的速度递增,到2019年,全县高效节水面积达到15万亩,今年我县已列入全省节水型农业示范县,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逐步发展节水型农业,不断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3、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抓好大、小石峪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这是首都水资源项目。工程总投资594万元,其中国补资金470万元。主要工程为防渗东、西、南干渠三条,全长11.1公里;防渗支渠13条,全长16公里,新修改造建筑物59处,新建大石峪引清入渠工程130米,管理房一处、300平米。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改善我县大小石峪灌区的条件,提高峪口区土地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增强行洪能力,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抓住国家土地整理的机遇,加快对国土资源整理项目的实施步伐。现在正在进行申报的国家投资义井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通过国土资源厅两次踏勘,于1月20日正式上报国土资源部。项目涉及义井乡九个行政村,是国家级的土地整理重点工程,预计总投资3912万元,开发整理土地3万亩,是全省目前国土整治中的重大项目区。我们计划从2019年秋季开始,用二年时间完成项目,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为进一步争取国家十一•五期间的土地整理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改善生存环境,建设生态工程

xx期间,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继续抓好生态建设,改善生存环境。进一步依托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首都水资源二期工程和山西省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工程,围绕二山(南山、龙山)二河(桑干河、浑河)一梁(黄花梁),实施生存环境的治理工程。实现南坡建屏障,龙山上旅游,桑干披景秀,浑河换绿装。全县境内建设两个绿化圈:一是环县城周围绿化圈;二是环山坡县界绿化圈。

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安居工程

1、搞好规划

我们要结合全县实际,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一是整治100个行政村。要以村容村貌整治,整理废旧水坑、露天粪坑,清理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的问题,打通县、乡村连通道路、硬化村内主要道路,配套建设供水设施、排水沟渠、垃圾集中堆放点,规范村委会与村民活动场所。做到五通五规范:五通是,户户通自来水、通排水、通水泥路,通路灯,通天然气努力实现骨干道路通乡村,村内道路连街巷,街巷道路到农户。五规范是,规范厕所、粪坑、污水场、垃圾点、农民活动场所。二是改造100个脏乱村,对于人口不足千人,村庄杂乱、房屋陈旧、街道不整、垃圾无序,环境荒凉的村庄宜拆并的拆并,不宜拆并的要按照规划逐步改造,按照全新的标准,实现住宅小区化,养畜园区化,饲草分散化;三是建设12个中心村。按照五通五规范的标准,将现有的乡镇所在地的12个村作为中心村建设,为其他自然村居民向中心村集聚提供各类条件;四是培养10个试点村,对于一些人口集中、住宅整齐、基础较好的大村,如石庄、罗庄、接马峪、北河种、龙泉、席家堡、北曹山、中曹山等村可以作为试点村,按照标准,先走一步,重点培养,带动全县。

2、人畜分居

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应首先解决人畜分居的问题。要规划居民住宅区、畜牧养殖区、饲草堆放区、粪便处理区,用革命性的手段从根本上改变人畜共居,不讲卫生,有损健康,影响安全的传统恶习。

3、生态移民

在十一•五期间,计划对小石峪、北楼峪、茹越峪、大石峪除主峪部分条件较好的村在白马石建设村外,其余一律进行生态移民。对于一些老弱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进行集中移民,民政统一供养,其余人员可分流到县城和其他乡村。

五、发展公益事业,建设保障工程

一是县、乡、村都要建立农民技术培训学校,和一块实验基地,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和村民转业转岗技能培训;二是加强文化建设,以村建立文化活动阵地,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每个村建设1个图书室;引导鼓励农民实现三个有:每户有一条信息通道(电话、电视、电脑),有图书架、有一个学科技会经营的明白人;三是改造村级小学,配置必要学习设备,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四是发展卫生社会事业,建设乡办医院、村卫生站,探索建立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办法,提高村级医疗站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加强疾病疫病防治,提高全村环境卫生水平;五是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政策,保持计划生育领先水平;配套完善多村计生站等社区服务体系;六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发生社会治安案件;七是以乡村建立敬老院,五保对象全部入院,村民养老保险率达到80%。

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我们要采取以下措施:

1、抓班子,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县委政府要联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抓发动,提高农民自主创业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五中全会精神,使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成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行之有效的思想发动,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3、抓投入,加大争取上级投资的力度。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畜牧、交通、建设、文化、教育、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都要紧紧抓住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农村公益事业投资加大的大好机遇,自觉地把本行业本部门的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充分发挥上级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子钱”作用,引导农户增加新农村建设投入,吸引民间资金。逐步建立以农户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为辅,农村集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主协商、自主兴办的多元投入新机制。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4、抓机制,确保工程发挥长期效益。我们要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坚持民投、民建、民营、民管的原则,建立产权明晰、利益直接的经营管理机制。项目建成后,属于集体投资建设的,可采取“组织引导、市场运作、农户自愿、公平竞争”的办法,实行经营权拍卖、转让、租赁、承包等,由农户经营管理养护,解决农民管不了、集体管不好、政府管不到的问题,确保所有建成基础设施发挥长期效益。

5、抓管理,提高村民自治能力。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全面推行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办法,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要进一步推行政策公开、村务公开、投入公开、补助公开和帐务公开等群众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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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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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民主及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检察机关涉法上访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侦查监督环节中涉法上访案件所占的比例较大。从笔者对本辖区内2003年以来200余起涉法上访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其中与侦查监督有关的涉法上访案件就有53件,占上访案件总数的26%。涉法上访案件中,部分案件反映出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还

有部分则是有些人抓住一些枝节问题或侦查工作的些许失误而大做文章,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相当比例的上访者属于无理缠诉,其中不乏恶意缠诉的,但更多的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无知、曲解而固执己见者.依法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责任重大,为此,本人就辖区内此类案件的情况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的特点:

1、受到不法侵害后投诉无门情况下四处上访告状,“一稿多投”,期望值高,要求急切;

2、少数上访人情绪偏激,接待处理难度大;

3、反映问题相对集中,大多数与自身切身利益有关;

4、反映问题大多性质严重。

5、反映问题既有正当合理的一面,也有超出法律、法规不合理的一面。在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件中,反映问题均是事出有因,所以百分之八十提出的要求合理,但出于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或曲解,处理要求上随意性大,不合理要求的占受理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二、产生此类上访案件的原因:

(一)凸现司法机关自身的问题:

1、群众观念淡薄。个别部门和执法者对工作不负责任,人浮于事,或处置渠道不畅通,使原本简单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有的问题涉及两家执法单位,但相关单位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见利而动,遇难题就“踢皮球”,使群众状告无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心理上便由不信任进而产生对抗情绪,由此引发上访告状;有的则是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而对自身问题不能正视,不仅伤害了群众感情,而且容易引发群众上访。

2、自身素质不高。有个别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政治敏锐性,面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竟忘了自己的职责,不是做正面的引导工作,却鼓动群众越级上访,甚至为其出谋划策,充当“专家”、“高参”;有的则对上访者态度恶劣、粗暴或者互相推委,将其拒之门外,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导致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降低;还有的形式上了结了案件,但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解释工作不到位,心中的疙瘩未解开,没有做好善后工作;还有的一味拖、等、靠,直至上访人的合理要求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引发其上访不断。

3、办案力量薄弱。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往往是案件本身办理难度大,有些案件的落实阻力大、困难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思想上多少都有些畏难情绪,怕办不好,怕惹火烧身,加之领导重视不够,只管批阅,很少过问办理结果,很少督办,批过了也就算完了。因此,领导不问,办案人不办,人为的造成一些涉法上访人员重复上访。实际工作中,侦查监督部门承担了部分处理信访件的职能,但事实上侦查监督部门由于工作头绪多的客观原因,存在着警力捉襟见肘,干警素质有待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解决。

4、质量问题突出。凡是涉法上访案件,大都在质量上存在问题,或是证据不扎实,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把证据没有收集到位,工作不细、不实,取得的证据似是而非,经不起公诉检验,或是程序不合法、违法办案,或是法律条文发生变化,或是因其他因素干预,凡此种种,大都造成案件质量不高,诱发了涉法上访案件的产生。如:戢某的姐姐在一次与人争吵后是死于家中。侦查机关及时调查后基本排除了是被控告人殴打致死的事实,双方在村级组织及公安机关的调解下,达成了死亡经济补偿协议。事隔二十余天后,戢某称有证据证明其姐姐死前确实被人殴打过,要求公安机关验尸查明死因。因证据发生了变化,公安机关在对证人询问后,没有及时核实证据的真伪及证明效力,在随后的尸检中仅仅排除了非毒物致死,但属生理性病变死亡,还是外因所致的问题,不能确定。公安机关的侦查失误及草率,使戢某的控诉请求无法得到满意答复,导致其连续不断的持续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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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铁路机务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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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务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调查思考

机务段是分局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去年以来,我们以创建精品车间、精品班组,争当管理明星、岗位明星,确保运输安全有序可控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了安全管理层次,夯实了安全基矗

一、基本情况

1.确立标准,整章建制。我们按照头年打基础,来年抓延伸,三年出精品的思路,成立了安全文化建设课题攻关小组,出台了《侯马北机务段安全文化建设三年建设规划》,确立了理念文化八大要素,即:“人人创优,事事超越”的核心理念;“强基固本,科学严谨,程序规范,过程严细”的管理理念;“人人生产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安全理念;“质量就是安全,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理念;“手省一厘,脑算一分,优支从俭,日积月累”的成本理念;“时时责任当先,处处标准至上,人人文明创优”的行为理念;“科技至上,竞争为先”的创新理念;“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人才理念。制定了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包括26项内容的6s准则和rem生产过程精细管理模式;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有序稳定、岗位技能达标争优、政治工作细致有效、节支创效成绩显著、基础管理定置规范、服务大局形象良好、言语文明素质优良、环境卫生优美整洁八个方面的创建精品科室、精品班组的8e标准;推行了八类包括问候、接洽、辞别、致答、致歉、祈使、赞美、祝福语30句常用语。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按照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工作三年推进计划,我们把安全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中的内容编印成册下发到干部职工手中,并开展了讨论活动。根据不同场所、不同部门精选了13种以安全文化理念八要素为基准的宣传用语。投资3万余元制作了十余块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标牌。组织干部职工征集了大量的安全谚语和文明用语。确定每月头周一为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日,各支部组织干部职工唱段歌。同时,制作了体现亲情的机车乘务员出勤“亲人一声叮嘱电视安全提示、问候系统”,并设置了“侯机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文化墙”。

3.重点突破,强力推进。首先,在环境整治上重点突破。集中整治了班组和科室的环境卫生,对工作用品实施定置化管理,对各车间、科室工作人员分类制作标识。针对干部职工工作用语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强力推行八类30种文明用语,要求干部职工在段必须穿段服、上班着工作服。其次,在管理上重点突破。着眼于管理流程的源头和现场的控制,对每个人、每一天、每一处实行了生产过程rem精细管理。即对各车间、部门既有的安全、质量、成本、教育、综治、环境和政治等诸多方面的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运行机制进行整合提炼,并对新确立的干部职工行为6s26项要素进行逐项逐条细化分解,确定每个人、每件事、每一天、每一处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建立《班组精细管理逐日考核统计本》、《走动管理人员发现问题登记本》、《班组长接收走动管理问题日登记表》、《车间精细管理月考核汇总表》,建立精细管理考核激励体系,实行走动管理。再次,选准载体,重点突破。开办“三专”:安全文化建设专报、安全文化建设宣传专栏、安全文化“专列”。组建“三快”:安全文化建设技术攻关快速反应“120”、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排查快速反应“120”、安全文化建设思想理疗快速反应“120”。创建“两精”:“精品”科室、“精品”班组创建活动。评寻两星”:开展职工岗位明星、干部管理明星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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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组织工作满意度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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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工作满意度调研报告

选人用人,始终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是影响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最关键因素。因此,紧紧围绕打造“三服务两满意”模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以及相关法规文件,着力提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监

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了举报受理系统工作平台,完成了组织部门“12380”专用举报电话的建设和开通工作。在本地党建网开设干部任前公示网页,设立“12380”网上举报信箱,制定全县组织系统受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12380”专用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受理工作,建立起了“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还聘请了4位离退休处级干部作为干部监督信息员,充分发挥了干部监督作用。通过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起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网络。二是严格监督程序。坚持考察预告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拟提拔的干部,按照《干部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认真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对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民主推荐、考察考核、受理举报等几个环节进行监督的同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签署意见。以来,共审核《干部监督表》500余份,公示干部267人,其中副科级179人,正科级88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一是抓好政策法规宣传。在落实“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人民群众要知晓”的工作,大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等媒体积极主动地宣传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为干部群众理解、关心、特别是有效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营造了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宣传培训教育。教育具有启迪功能,知法才能守法,懂法才能分辨是非。近年来,我县始终把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教育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风、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前提和基础。县委常委班子把《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作为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县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每年或班子成员变动后,都及时组织中心组学习,重温、强化《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从今年初以来,县委把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作为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内容之一。为了使领导干部方便、系统地学习法规、政策,今年,我县将省委组织部汇编的《云南组织工作文件选编》()上下册,提供给领导干部、组织人事系统干部学习。通过强化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

1、创新提名方式。12月,我县把空缺的47个副科级职位和20个正科级职位,公示在本地党建网上,由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初始提名推荐,于今年1月,完成了首次初始提名推荐,参加初始提名的总人数达2016人,其中参加20个正科级领导职位提名366人,参加46个副科级领导职位提名1650人,参加初始提名人数最多的岗位达218人。此次初始提名推荐使全县符合条件的干部都处在同一平台上,享有公平的机会,破解了“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上迈出坚实的一步,一定程度上揭开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神秘面纱。

2、差额选拔干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差额选拔任用正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我县积极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工作机制。一是差额选拔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来,盐津对新提拔的实职正科级领导干部按照1:2的比例在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进行差额推荐,对推荐环节确定的2名人选同等对待、同一标准,在不同层面、不同范围、不同地域实施差额考察,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由部务会提出初步拟任人选,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产生过程、任职理由、考察结论向常委会做详细汇报,提请书记办公会对人选进行差额酝酿,确定1名人选进行票决。二是差额推荐提名科级领导干部。12月起,我县首开初始提名推荐。凡是需选拔任用的正科级干部人选由县委委员、县处级干部、县直各部门正职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个人署名或以组织名义推荐;凡是需选拔任用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由干部职工个人署名或以组织名义推荐。初始提名推荐环节打破了以往按照比例推荐的现象,由单一的等额推荐向不记比例的差额推荐跨越,加大了优中选优的力度;由实职正科级差额向实职正副科级差额、由差额考察走向全程差额,说明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向了一个新的起点和进程,实现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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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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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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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顺德2024年涉消费纠纷案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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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2019年涉消费纠纷案件调研报告

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15日,顺德发布《XX年涉消费纠纷案件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去年该院审理的涉及消费纠纷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数位居榜首,占总案件数的75.37%。

在本次调研中,涉及消费纠纷案件的商品类型多样,包括食品、房屋、汽车、家具、手机、家电以及其他日用品,其中以购买房屋、日用品、食品产生的纠纷较多。数据显示,至XX年三年间,该法院共审理涉消费纠纷案件293件,仅去年就有135件。案件类型包括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责任侵权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旅游服务合同纠纷四大类,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01件,较去年增加49件,占今年总案件数74.81%。

此外,被告身份涵盖超市商场、专业卖场、个体户、网络购物平台以及房产开发商等经营者,其中在以大型商场、超市为被告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最高。据统计,在9件该类案件中有7件能够通过调解或撤诉结案,占该类案件的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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