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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三篇读书笔记怎么写【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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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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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与成长有关的童话,就让我简便地告诉你们这个童话故事吧!故事是讲一个会飞的不愿意长大、也永远不会长大的叫彼得潘的小男孩。天真活泼、嫉恶如仇、聪明勇敢的他,趁达林夫妇不在家,带领着小女孩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一起飞向了有仙子、美人鱼、海盗、印第安人的永无岛。在那里,他们开始了童话般的生活……即使,我知道这一直不是真实的,但我以前也曾幻想过:我会飞,我很喜欢不会长大,一直到永远……我还可以像彼得潘他们那帮人一样,可以有神秘的小屋,比如说蘑菇好似火炉,会冒烟似的……可以飞起来跟海盗比武,虽然我们比不过他们、但是我们是不会轻言放弃的,而且我们有大脑,可以利用我哦!不过他们也有可以让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说胜不骄,败不馁、以昂扬的斗志投入到火热的战争中……所以我崇拜他们两者。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大道理:真正的文学是能够经历时间的考验的、他们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沉,最终沉淀为一粒粒珍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耀千古,当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美丽的文学殿堂,我将跟全世界的人们一起,欣赏美丽、感悟真理,感受同一节奏的心跳,与他们共同成长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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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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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到手的这本看上去像是儿童读物,又像一个黄皮笔记本。这本书很奶酪,封面均是黄色,而且不是一般的黄,简直就是一“黄色”书籍。

《谁动了我的奶酪》实在不中看,总共105页。其中,有20页左右其实可以剪切掉,尤其是那些自我吹捧部分;其间还配有若干插图,页面字数甚大甚少。这本书很“瘦”,“小身板”那么一摸别提多骨感。幸好封面比较厚实,可以一敌十,如同瘦子穿了件厚棉袄,这才让这本书显得大了些,掂着也有了些分量。出版方把书皮子造厚一点,另外在腹里填充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真是够卑鄙的。

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算我孤陋寡闻,此前,我只知道有什么叫斯宾塞的和叫约翰逊的,NBA有个乔.约翰逊,但真不知道有个叫斯宾塞.约翰逊的。我找度娘,度娘娓娓道来,原来他也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当然,他有什么本事,如果你想知道,那就自己去找度娘促膝长谈吧。约翰逊似乎有些“不务正业”,他是医学博士,但他在写作方面却有更深的造诣,另外还搞演讲,可谓多才多艺。他写了很多畅销书,文能载道,启发了不少人,也拯救了不少人。这样既救人性命又发人深省的人中国也有,鲁迅就是其中典型。

这本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写四个小家伙在迷宫找奶酪。四个小家伙分别是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两只小老鼠叫嗅嗅和匆匆,两个小矮人叫哼哼和唧唧,只有小老鼠大小,相当迷你。这名起的倒是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小矮人组合哼哼唧唧。故事的地点是迷宫,这四个小家伙需要在迷宫里寻找奶酪。小老鼠智商比较低,但是他们一个拥有灵敏的嗅觉,一个拥有速度。读罢故事才会理解嗅嗅和匆匆的意思,嗅嗅暗喻嗅觉灵敏的那一类人,匆匆暗喻改变迅速的那一类人。小矮人拥有智商和思想,优势明显。

这四个小家伙都是“上班族”,他们的“工作”就是成天在迷宫找奶酪。不过迷宫你懂的,免不了迷路,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死胡同,所以说在迷宫“上班”真心伤不起。嗅嗅和匆匆是一个组合,嗅嗅是军师,张大鼻孔那么一闻,奶酪在那边,然后对匆匆发号施令,走你,匆匆二话不说在前面狂奔。小矮人是一对搭档,这哥俩毕竟是人,智商比小老鼠的果断高出一大截。他们会分析,所以少走了不少冤枉路,找奶酪比小老鼠方便得多。这哥俩还时常为小老鼠反复走进同一个死胡同而偷笑不已,心里那叫一个乐呀,你瞧,那俩傻逼,刚刚走进了那个死胡同,这又进去了。说实话,他们瞧不起小老鼠。

人在迷宫混,哪能不迷路?人在迷宫混,哪能不撞墙?这几个小家伙都是悲催族,两个一组就是悲催组。哼哼有时候会停下来哼哼李宗盛的《凡人歌》,“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唧唧感慨说这歌词太TM现实了。尽管迷宫处处惹人乱,但这四个小家伙还是如愿以偿了。他们都发现了奶酪C站,这里有无数各式各样的奶酪。两个小矮人不约而同的感觉到自己找到了铁饭碗,尼玛,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了,心里高兴得一塌糊涂,从此两人打定主意要在C站活到老啃到老。于是,他们的生活变成了Yesteday once more。

哼哼唧唧把C站当成了自家餐馆,还宴请大量宾客一起分享。那个时候,那个骄傲无以言表——爆发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这俩哥们渐渐地懈怠了,反正有的吃,而且这样子看上去可以吃几辈子,所以还担心什么呢?他们每天先睡个太阳晒屁股,然后一路探讨过路女子的姿色,这个丑,那么美,这个灵,那个水,再到C站海吃一通,晚上撑着肚皮回家去搓麻将。而嗅嗅和匆匆则不同,他们每天检查奶酪是否跟昨天一样,活像两个资深质检员。直到确认奶酪安全可啃才坐下来慢慢享用。

有一天,到达C站的时候,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一脸淡定,因为他们每天晚上盘点发现奶酪一天比一天少。他俩穿上跑鞋,嗅嗅有嗅了嗅,匆匆,走你。小老鼠又出发了,头也不回。只留下哼哼和唧唧一脸茫然,这神马情况?谁动了我的奶酪

唧唧四处勘察,哼哼以为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闭了眼睛倒数五个数睁开,但愿像电视剧里演的,他祈求奇迹出现,可是一看还是什么都木有。他愤怒地说,奶酪竟然没有了,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法律?。唧唧说,算了吧,咱晚上过来,兴许晚上就有了呢。可是当他们晚上过来的时候,还是发现C站空无一物。

嗅嗅和匆匆充分利用了低智商的好处,他们还是用老路子,一个闻,一个跑。有一天,他们发现了N站,这里的奶酪比C站更多。嗅嗅对匆匆说,这就叫皇天不负有心人。匆匆纠正说,我们是鼠,应该是皇天不负有心鼠。嗅嗅说,有道理,嘿,不知道那俩自以为很聪明的傻逼怎么样了。匆匆说,管他呢,赶快吃。哼哼和唧唧则像是废了,到C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哥俩整天饿着肚皮在C站徘徊,击败饥饿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地幻想这里曾经有那么多的奶酪,然后拼命咽口水。

毕竟长期靠口水度日不是道儿,哼哼唧唧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唧唧实在是扛不住了,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一听,怒了,找你妹。唧唧知道哼哼余怒未消,只好忍了。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唧唧经常会去想嗅嗅和匆匆会不会找到很多奶酪了,我总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呀。他又对哼哼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说,哼,要去你去,我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这里会有奶酪的,盗贼会把奶酪给我送回来的。唧唧心想,哼哼这样子下去准得进精神病医院,好吧,你不去拉倒,我去。唧唧上路了,可是唧唧有个缺点就是迷路,更何况这是迷宫。唧唧在迷宫里吃尽了苦头,每条路给他的感觉都是熟悉。后面的故事一言以概之:唧唧经历了无数困难,克服了若干恐惧,也找到了奶酪N站,只是这次他没有贪图安逸,而是选择了继续寻找新的道路。而哼哼呢,那个顽固不化的家伙怎么样了,书中倒是没有提起,或许他还在C站等奶酪,饿得连路都没法走了。

这个故事很简短,无须多时就可以看闭。但是它确实很有意思。后面紧接着的是一段“下午茶的讨论”,写的是一群职场人士在下午茶的时候聊天,聊他们在看过《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启发,以及对生活及工作的对策。职场是一个迷宫,每个行业有其兴盛之时,也有其衰落之时,换句话说就是有吃香的时候,也有不吃香的时候。人们如何应对工作中的变化至关重要。诸事在变,你不变,或者以不变应万变有时候是行不通的。人们应当向嗅嗅和匆匆学习,嗅嗅善于发现,他总是在发现奶酪及奶酪的变化。匆匆则是能及时改变,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快的去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唧唧。嗅嗅和匆匆是先知先觉型的,而唧唧是后知后觉型的。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所以唧唧的命运和哼哼的命运迥然不同。唧唧是那种没有天赋的普通人,甚至还有些很大的缺陷,比如方向感TCL,对前路充满恐惧,可是他战胜了自己,最终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奶酪的寓意也就不言而喻了。奶酪就是那些我们非常需要的东西,如爱情,如工作等。人是会变的,感情也是如此,天下情侣散者多,很多绝配都分了,所以要做好失去奶酪的准备,此时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彼时可能就在别人身边了。当然,你必须经常观察,经常去维系,不然你连感情是哪天变质的都不清楚,甚至连别人给你戴了顶绿帽子自己都还蒙在鼓里。经常去看看你的爱情吧,看看它是否还是那么鲜。如果实在难以维系,那么何不赶快放弃旧的,而尽快选择新的呢?很多事情都是你无法阻止的,所以不要傻傻地站在原地等待事情好转,而要跟着改变,旧的奶酪实在没法吃了,那就去找新的奶酪嘛。择业也是如此,假如一个行业已经是一条死胡同,那么你还在里面呆着干嘛。选择即刻出发吧,哪怕短时间内你都无法找到新的奶酪,也总比你在老地方等死来得好。探险的过程是艰难而恐惧的,但是与新奶酪的美味相比又算的了什么呢?当你钱包鼓起来的时候,你还会忧伤那些挣钱的苦日子吗?估计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

谁动了我的奶酪?答案有两个。一个是时间,时间会偷走一切,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你的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会被时间偷走,你的幸与不幸,你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些都会被时间偷走,何况只是一些奶酪呢?另一个是自己,你的奶酪被偷了,只能说明你没能看护好,你自己便是盗贼的帮凶。如果你能警觉一点,奶酪也不会那么容易被偷走。其实,谁动了我的奶酪不重要,重要的是寻找新的奶酪。奶酪失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丢失了那份寻找失去奶酪的勇气。很多人失恋了之后便不再相信爱情,也失去了寻找爱情的勇气。有的人失业了,也失去了找工作的信心。是的,面对失去,我们总会心有不甘或者心生怨恨,但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一条——跟着变化变化,继续寻找。不是千百峰回路转,哪有眼前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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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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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白落梅写的《林徽因传》,感叹于林徽因爱情与事业的传奇经历,尤其佩服于她对待情感上的果敢和淡定。

我总认为经受了大痛大难的人,才可能对人生的感悟更深刻。当有人说我已不敢付出真爱时,是多么的难受和无奈啊。其实你付出的就是假爱,也日久生情,难以割舍。

可林徽因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在情窦初开时,遇见了极具浪漫气质的徐志摩,相拥在康桥。徐志摩愿为她抛妻离子,证明他们当时是已经多么的激情四溢。然而她却果断地离开了徐志摩。当印度诗人泰戈尔来中国时他们两人又作陪、又演戏,相聚在一起。难道林徽因一点儿也不留恋他们之间的感情吗?决不可能!

当那种情感像潮水般呼啸而来时,两人却不在一起,心应该就像刀割一样,都在流血。如果是冲动的人,早已不顾一切了,所以我们的历史上才留下这么多缠绵而悲壮的爱情故事。就是一般的人也很难控制住这种相思之苦。况且他们还有这么多的时间在一起,和梁思成当时其实还没有真正在一起。林徽因真是个奇女子!

试问芸芸众生,能有几人能做到。

爱真是个双刃剑。当爱来时,轰轰烈烈、甜甜蜜蜜,时间过得飞快。如果有一方稍有怠慢,就很伤心、痛苦,天昏地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甚是艰难。当真的长时间在一起时,又会被无情的岁月打磨的卿卿我我成了传说。有的更是反目成仇。问青天:情为何物?

“你想过普通的生活,就会遇到普通的挫折;你想过上最好的生活,就一定会遇上最强的伤害”。爱情可能是你最大的拥有,也可能是你最大的伤害,可以让你疯狂,可以置你于死地。

学一点林徽因吧,更何况我们都是平常人,承受不了爱得迷离和疯狂。不轻易言情,不轻易去爱。爱情像一杯浓烈而甘醇的美酒,能让你意乱情迷,神魂颠倒,但酒醉后的难受向谁诉说!

我很欣赏林徽因的这种性格,但我做不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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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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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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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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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山墙的安妮》的作者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这本书讲了纯真善良、热爱生活的主人公小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在玛丽拉夫妇的关爱中变得热爱生活,没有被生活的困难所挫败的感人故事

《绿山墙的安妮》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位孤儿,她红头发,脸上长着雀斑,长得并不漂亮,可是有一副伶牙俐齿,她很善良,很善于想像,她的世界充满了亲情、友情,充满了色彩。

在安妮成长的过程中,发生了许许多多可笑的.事,比如说,为客人做蛋糕,把止痛药当成了香草精来做;一盆应到进猪食桶的脱脂牛奶,被她端进食品储藏室,心不在焉地倒进一篮子线团中;在白日梦的环绕里,她走过木桥的边缘,直接踏进了小溪中……通过这些可笑的小错误,一个童真的安妮形象浮现在我们眼前。这是一个纯真直率的女孩,这些离奇的错误,把安妮爱幻想的形象衬托得更加可爱。

在绿山墙的生活中,安妮拥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梦想,终于一个个实现了,安妮终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女王学院,但遗憾的是她却未能如愿,正在她因为考上了大学而高兴的时候,却传来马修生病的噩耗,安妮决定放弃女王学院的学习,而留在马修居住地当小学教师,正是因为安妮那一颗令人感动的孝心。

读完了这篇文章以后,我非常的感动,我觉得安妮是一个懂事孝顺的孩子,她为了照顾年老的玛丽拉而放弃了自己永久以来的梦想。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爱啊,所以现在我要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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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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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习了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小草和大树》,这只是我们学习的众多课文中的一篇,但我读过后却印象深刻。

课文讲述的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逆境中成才的故事。夏洛蒂出身贫穷,是家中的老大,所以她不得不过早地承担起维持家庭生计的重担,他们的生活过得非常艰难。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夏洛蒂和两个妹妹都没有放弃学习,她们都很希望用笔敲开文学殿堂的大门。面对当时世人的偏见,面对文学前辈的冷嘲热讽,她们没有退却,反而更加坚定了心中的信念:一定要在文学方面闯出一条路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们终于成功了,《简·爱》、《呼啸山庄》和《艾格尼斯·格雷》相继出版。三姐妹也因此而名垂青史,这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大盛事。

不可否认,在当时那个时代背景下,妇女是很难在文学这方面干出一番事业的,人们脑海里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已经完完全全地把文学看作是男人的事业了,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想成名是多么的困难啊!可夏洛蒂姐妹成功了,他们改变了人们的偏见,开辟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我相信当时喜爱文学,渴望在文学方面有所造诣的妇女肯定不止夏洛蒂姐妹三人,一定有更多的妇女比她们更勤奋,更刻苦,更有天分,然而,历史为什么没有记录下她们的名字?原因或许就是她们受不了世俗的偏见,受不了人们鄙夷的目光,所以屈服了,不敢勇往直前,一走到底。任何开创新纪元的人,在提出想法时都曾遭到过质疑,然而他们坚持了下去,并最终成功了。我们在生活、学习中是否也曾遇到过这样的偏见?想勤奋用功时,有人会说:”省省吧,你这样的脑筋还想勤奋?“想助人为乐时,有人会说:”真是稀奇,你这样的人还会想到助人?“想尝试新事物时,有人会说:”别白费力气了,你还是本分点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吧!“想对某样事物有所研究时,有人会说:”算了吧,肤浅的东西都不了解,还想更深入研究?“所有这一切都是偏见,而我们是否能摆脱这种偏见,不向偏见屈服?我想夏洛蒂姐妹已经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再平庸的一棵小草,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与追求,终究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不要轻易向偏见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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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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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专讲述了一个影响横跨两个世纪的科技天才的故事。乔布斯是一个天才但不是传统意义上专攻一面的天才,但他也不是全才,他的产品和经营的公司方方面面都会打上他的烙印,他不是设计师也不是个营销者,但所有方面他都知道怎么做,或者说将一切都共融一体,这与他的性格密切相关,他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脾气古怪暴躁,甚至可以说是那种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尽管他是个佛教徒,但性格却依然暴躁,禅修于他来说只是更好的控制自我意识,从而达到控制他的产品,从精神到物质都追求极致简单纯粹的理念。用户体验是乔布斯毕生信赖的产品设计理念,早年乔布斯参与设计的Appleii,Next等等放在今天看来依然是优秀的产品设计,当设计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不仅仅只是设计,而是艺术了。乔布斯是以一个艺术家对待的艺术的态度去对待他的产品,艺术家都会试图做到完美,乔布斯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完美主义者,时至今日,依然可以看到各个与艺术行业相关的从业人员舍得花昂贵的价钱去买苹果的产品,放在早几年,用苹果的都会普遍被认为是设计师或者艺术从业人士。乔布斯早年的坎坷与他的性格不无关系,他的坏脾气,偏执,口无遮拦让他树敌无数,同时过分强调用户体验带来的高昂成本代价在当时的市场并不受落,早年被苹果无情的驱逐出去以后即使自立门户也是处处碰壁,王天不负有心人,最终乔布斯还是回到了苹果,此时身经百战的他在早已积累了商业谈判技巧,对用户体验和需求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认识层次,最终抓住机遇推出ipod为苹果打了首场漂亮的翻身仗,随后的iphone,ipad的陆续推出创造了苹果最辉煌的十年,苹果的产品一直保持封闭的生态环境以确保将错误减少至最低,在框架内限制然后不断去优化,以完美为最终目标,苹果的创新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创新,苹果更多的是在前人失败的实验性产品上汲取灵感融合自身特色再设定目标,像iphone和ipad的触控电话和平板触控电脑其实早有先例,不过做得最好的只有苹果。

乔布斯戏剧性的人生固然吸引人,但是他背后付出的努力不会比别人少,他辍学,却没有停止学习,他曾经放纵过自己,但也以清规戒律要求自己,他是一个矛盾的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乔布斯,也不需要第二个乔布斯,盲目的去更随他人前首先认清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资本,我们要做的正如他做的一样,吸收别人的可取之处,认识自己,结合自身状况尽力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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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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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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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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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这本书主要写了马奇家四姐妹的美好生活和痛苦。

大姐是梅格,二姐是乔,三姐是贝思,小妹是艾米。她们四姐妹长得都很好。梅格十分标致。乔身材修长。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艾米总是一副淑女的派头。家里有和蔼可亲的妈妈——马奇夫人和大家的好朋友佣人——罕娜婆婆。爸爸在华盛顿当兵,有一次突然病倒了,全家人都很着急,妈妈去了华盛顿四姐妹被好心的邻居劳伦斯先生和他的孙子劳里照顾着。爸爸得救了回到了家里!

最后梅格嫁给了一直照顾爸爸的布鲁克先生,乔嫁给了巴尔教授,艾米嫁给了好朋友邻居劳里,三姐妹都有了好的归宿,可是贝思不幸的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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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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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萧红,她是那个特定年代的一朵奇葩。而《呼兰河传》则是萧红生前写的最长的一篇小说,它是一部充满温情,童趣,娓娓道来式的“回忆性”小说。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大地一到严寒的季节时,整天飘着飞雪。还有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火烧云。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台戏 …… 都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充满生活气息的影像。

这本书里还说萧红生前最疼她的人只有她的祖父 …… 有一次,萧红摘了许多玫瑰花插在了她祖父的帽子上,她的祖父不仅不知道,还对萧红感叹:这个季节的花可真香啊!惹得萧红哈哈大笑。

看了这本书,我从中获得了一种思想的领悟,从而有更厚重的童年,更坚实的成长,虽然萧红的童年我很向往,但是我没有什么机会去体会这其中的乐趣。

萧红用明亮的眼睛观察着世间万物,她用神奇的笔记录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耳朵清晰的听着人生中最美妙的音乐!

萧红她说过:走进名著经典的世间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

我会永远铭记这句话,因为它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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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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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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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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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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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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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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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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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必须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马的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齐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我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那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他们是十分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理解了。

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齐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理解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述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一样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我带来很大的帮忙,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忙,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并且,人要证明自我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最终获得了自我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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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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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小屁孩日记》的书,这本书有很多很多的故事如:开学日,道歉日,作业公司等,每个小故事都对我有很多启发,要自食其力、要诚实守信、不要以大欺小等。

我给大家讲讲我认为最有意思的一个片段,故事讲得是米多和金刚和他们军训教官发生的事情。军训第一天见到了一个很黑很黑的教官来到同学们面前,看见教官大家都不敢动和说话了,只有米多和金刚两个调皮鬼在下面议论我教官皮肤黑像包公,还笑出声音。这下可惹恼了教官,教官罚他们绕着操场跑5圈,五圈这么大的操场跑的他们是浑身冒汗,眼冒金星呀。还没有缓过神来,教官让大家集体开始叠方块被子,这种事情对平时在家里经常叠的孩子到来说很简单,但是对米多这个小懒虫来说简直好难呀,但是他想到了馊主意,让金刚帮他叠。不过他的小聪明还是被老师识破了,让他一直练习叠被子直到达到要求。通过米多的努力,他在叠被子比赛中还取得了前三名呢?

我通过文中一段一段的故事,体会到了什么事情不能偷懒,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坚持不懈。要多多开发自己潜能。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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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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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天大的小事》一书,本书作者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现了西方国家在细微之处体现出的人性化。公厕指示牌上标注到公厕的距离;机动车右转弯车道设置在自行车道外侧以保证骑车人的安全;工地围挡支架涂反光涂料,防止光线不足时绊倒行人……尽管这些问题从整个城市的建设角度来看都是不起眼的小事,但是这些“小事”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和舒心,更重要的是这些“小事”也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保障。

我们的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些细节问题,如东城区的公厕指示牌上已经加上了到公厕的距离、废弃的指示牌被拆除;在平安大街的最西端,官园桥下右转弯的机动车道也像西方国家那样设置在了自行车道的外侧;再如我们街面上新更换的果皮箱垃圾投入口比原来大了很多。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公共设施还是没能很好的为人们提供服务。在这方面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交通标志牌的设置和公交车站及站牌的设置。夏季由于树木茂盛,无论是立在道路两侧的交通标志牌、还是悬挂在高空的交通标志牌、红绿灯,经常由于树木的遮挡无法看到。对道路不熟悉的人开车,很容易因为看不到相应的标志而出现违章的现象,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公交车站的设置也存在着不方便的现象。以宽街路口为例,路口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公交车站。如果乘坐108路电车想在宽街换乘去官园方向的42路车,即使是北京人,对于此处公交车站设置不熟悉也可能会走冤枉路,更不用说外地来的游客乘坐公交车想换乘,可能困难会更多。如果把每个车站候车亭的一处广告换为一张标有周围可换乘线路、沿途站名和具体乘车地点的示意图,乘车人就会方便很多。其实仅仅是一张图,就能提升公交车站牌的服务功能,使乘车人不走冤枉路。

我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许多伟大的发明也都是因为这些小细节而变得伟大。建设宜居城市,也应该从这些小事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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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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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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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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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破旧的“1988”,一个奇妙又伤感的相遇,一段段模糊又清晰的回忆,组成了一次既定的旅程。转动的车轮带动车子驰骋,一回首便几百公里;转动的年轮带动岁月轮回,一转身便是数年。多少人在懵懂天真的童年向往着少年,躁动不安的少年憧憬着青年,忙碌茫然的青年之后惶恐着时间。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中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流沙对希望被西风带走的植株说“你走吧,别告诉别的植物其实他们是动物”。

当我们真正从自己狭小的空间中挣脱出来,却发现这个光明强大的世界有时候是多么黑暗与无力。我们坚信“邪恶不能压倒正义”,但“别人可以定义正义和邪恶”;我们义正词严地说“我的道路自己来规划”,但也许却是“别人规划出来的时候把我们圈进去”;即使我们的生命顺风顺水,也注定要用最后一次失败来宣告成功,就像跳高运动员比赛一样,即使他已经是冠军,他也会选择继续尝试直至结束。

小说中温和却怀揣着伤感经历的路子野和有着一份不正当职业并有身孕的黄晓娜阴差阳错又似乎自然地成为了旅途上的伴侣。他们的心是向往自由的,和所有渺小的年青人一样。他们曾在这个危险的花花世界里辗转,为生计为情感做着愿意与不愿意做的事。路子野和他的同伴以不同的速度在生命的道路上奔跑,他目睹了哥哥、儿时的玩伴、少年时的初恋和这辆破旧的“1988”的改装者在他的前方摔倒并永远地离去。而娜娜把她的孩子托付给路子野,这个孩子将陪路子野一道,在自由中感知世界,质疑世界,并和这个世界交流。

和路子野一样,每一个沉寂的灵魂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一旦心中幽深的山谷有了追寻远方、渴望生存的呐喊,它便会带我们飞向自由,飞向天空。我们在高耸的云端俯瞰人寰,见证了一场场悲欢,然后会说:“哦,这就是世界的轮廓”。

我们走在别人趟出来的道路上,一边成长,一边目送着朋友一个个远去,祈祷再见不会是永远。最后发现只剩自己。

我们懂的越多,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隔离在人海之外。

但不管我们终将走向哪里,至少当我们含泪问自己时,还能说“我没有迷路”。

静心知路,勿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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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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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路遥的人生之后,心情有点沉重,路遥人生读后感1。有时候真的觉得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当我们旅途不顺时应该怎样调节;当我们面对这一系列的艰难抉择时,我们该怎么办;在一些诱惑面前我们,是否能够把握好自己。人生这条路曲曲折折,走得越长,我们从中学到的东西越多,领悟得越多。

《人生》一书叙述了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他与两个女人之间的事情构成了书的一个发展线索。我个人比较喜欢刘巧珍,她美丽善良、贴心,处处为所爱的人着想。当高加林是一个老师时,她站在旁边默默的关注他,虽然很爱他却不敢表达,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当爱的人被人顶替了教师职位回到家种地时,看着他在山坡上拼命挖地把手弄伤之后,心里很心疼,给他送药水;当加林提着馒头到县城卖时,她在一旁悄悄的观察着他,心里很替他着急,当加林一个馒头都没有卖出去时,她帮他卖..........这些行动都深深的打动了高加林,他俩开始谈恋爱。恋爱中,有一次他俩在草堆中谈话,巧珍对加林说“当我们结婚之后,我要让你像在学校一样,过星期天”,还有一次她到县城里看着爱人的被子薄,便说要给加林续棉花..........这些我们都可以体会到巧珍对加林无私真挚的爱。对于巧珍,我是十分的佩服,一个女人到底有多大的胸怀才可以这样默默的付出,可以苦自己,却不愿意自己所爱的人受苦,处处为爱的人着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爱的人。

对于高加林我有恨也有同情。恨他无情的抛弃了真心真意他好的人,同情他来来去去最后又回到了黄土,落下一个不好的下场。他是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高中毕业生,自信、有抱负、有思想,毕业后当上了民办教师,但是被人不公平的顶替了。他的心里很不平衡,是巧珍慢慢的安抚着他。给予了他无私的爱,让他感受到快乐。但是当他进城工作之后,渐渐的觉得自己与巧珍有差距,开始抛弃在农村的相好。记得那次巧珍到县城看他时,对他说他家里的猪生了十二个猪娃,被老母猪压死一个.......他表现出反感,不耐烦,这预示着这段感情快走到了尽头。加上黄亚萍对他的热烈追求,他更是动摇了。黄亚萍是一个城里的女人,有知识有文化,大胆、开朗活泼,对高加林穷追不舍。她与高加林之间有共同的文学爱好,这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最后高加林无情的丢下了巧珍,投向了那外一个女人的怀抱,我想换做现在的一些人也会这样做的。但是就像我们说的一样,任何事情有得必有失,有人告发了他进城工作是靠关系。他又回到了生他养他的那片黄土地,所有的东西顷刻之间又没有了,原有的爱人早已离开,邻居视他为负心汉。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世上没有后悔药,一切已来不及,只能认命了。我们不能把这些全怪罪在他自己身上,造成这种结局的也有社会原因。我们面对他这种情景时,也不敢保证不会像他那样做。在现实面前,有好多事情是被逼无奈。

到现在为止,看过路遥的好多作品,对《人生》和《平凡的世界》感触比较深。作为一个南方人,不太了解陕北的文化底蕴。但是黄土高原千沟万壑的印象是很深的。《人生》给了我很多想法和启示,其中有句话特别好“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是啊,人生这条路需要我们好好的走,要记得曾经对我们好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做事要凭自己的良心,不能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变化,保留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在面对一系列艰难抉择的时候,好好的想清楚,不要伤害那些深深爱你的人,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机会,但是它还有可能会得到,有些人我们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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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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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爸爸妈妈把《兔子坡》这本书交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拿起来了就不肯放下了。

书里描写了森林里要搬来新人家,勾起了小动物们的兴奋。兔子小奇跌跌撞撞到处发布消息,老爹走来走去向每家人打听。威利和鼹鼠谈着话......大家都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我和小乔奇比起来,都很活泼,也爱冒险,可是我遇到可怕的东西还是会出冷汗。哈哈,我得增加自己的胆量了。每天晚上我睡前还要开一会儿灯,有时还想爸爸妈妈在旁边陪我一会。有一次晚上,爸爸妈妈在陪我的时候,手机的灯光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眼睛在看着我。我“妈呀”叫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妈妈。

有时我也是充满勇气的。有一次在体育课上,我们正在训练篮球,结果我和同学撞在了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睛片“哗啦哗啦”掉了下来。我没哭,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在同学的帮助下走到保健室消了毒。妈妈说:“你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你以后遇到问题难题不会在退缩,一定会勇往直前。”我要向小乔奇一样做勇敢的自己!

《兔子坡》是非常值得看的一本书,我推荐你也去看哦,你一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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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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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张嘎这本书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的事情。这个孩子叫张嘎,他和奶奶住在白洋淀边上,一个叫“鬼不理”的小村庄。那几年日本鬼子非常猖狂,八路军在作战中伤亡惨重。有几次受伤的八路军战士无处可躲,只好藏在嘎子家。晚上,伤员叔叔给他讲故事,教他打敌人。这样,受伤的八路军都成了嘎子的朋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嘎子无形中受到了很多革命熏陶,想到要去当侦查员,打鬼子。于是去找八路军干部老钟叔,老钟叔看到嘎子机灵聪明,答应了。开始只是当小通讯员,后来,老钟叔被鬼子抓住了,奶奶也被鬼子杀害了,小嘎子很伤心,为了报仇,参加了八路军。经过多少场大战,八路军终于打败了日本鬼子,嘎子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八路军战士。

我读了这部书后觉得,小兵张嘎很勇敢,很聪明,很佩服他!他和我差不多大就能去打敌人,虽然现在没有战争,我也要多学点本领,长大了好建设我们的祖国!我还喜欢一些描写嘎子的段落,如:嘎子不言声,笑眯眯地站起来,腿往炕上一跪,只一滚,就滚到奶奶身前去了。嘎子说:“奶奶,下回我一定像小猫,慢慢回家。”能看出来嘎子是个懂事的孩子,也是个讨喜的孩子。我真喜欢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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