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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大全(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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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惩处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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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制度

1、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2、及时复命制(凡是上级安排的工作下级必须即时报告有关情况,以便于上级及时做出调整,不至于影响工作。)

3、上级对下级命令必须明确清楚,不能让下级误解;下级必须及时地、准确地把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建议反映给上级。

4、任何一名公司员工都有向上级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力,凡能给公司带来好处和效益的,可以得到一定的精神和物质上奖励。

5、保守业务机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6、工作人员要建立工作手册和工作日记,定期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上午上班前为正常的打扫卫生时间,范围包括:办公室、卫生间、大门口的地面、墙面、门窗、桌椅板凳等处。

二、每天下午下班前应及时整理好所有的书藉、资料、将使用过的有关书藉、资料放回档案柜内,以便于下次使用。

三、卫生间内要保持整洁:手纸入纸篓,每天轮流清倒纸篓;毛巾、脸盆等洗涤品摆放整齐;地面无纸屑、头发等脏物;门窗玻璃明亮、无灰尘;爱护公用设施。

四、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勤剪指甲。

三、规章制度

(一)、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账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3、借用他人或公司的用品,使用后及时送还或放原处。

4、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公司内以职务称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老师、老板等相称。

6、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7、爱护公司配制的办公设备,所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防止灰尘、保持整洁,用后及时关机。

(二)、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来电话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三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用普通话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接、放电话时要轻拿、轻放电话机,禁止摔、撞电话机。

2、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工作时间内,不准打私人电话。

(三)、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有客户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倒水。

3、来客多时,依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四)、员工行为规范:

1、全体员工要遵纪守法、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损害公司利益。

2、公司员工不得受雇于公司竞争对手或者以其他方式与公司竞争对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3、公司员工不得将应属于公司的业务机密窃为己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认的会计准则和经营惯例。

(五)、人员定岗及岗位职责:

1、人员定岗办事处定编4人,常设主任1名,财务1名,货管1名,外协1名

2、岗位职责

(一)、主任职责:

A、负责每月船运计划的报批、落实;

B、负责组织货源的进场、装卸等;

C、协调人员的分工及调度

D、复核每次进货、发货清单并完备相关手续

E、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量职责:

A、准确地计量每车货品的毛重、皮重,计算每车的净重并及时登记

B、当日批次货品运送完毕后,及时填写运输登记表,并收齐保管好运输单据。

C、当日批次货物运输完毕后,与发运人、收货人核对相关单据,确认无误后由各方签字。

(三)、货管职责:

A、全面负责货物的质量,并对所有进出货场的货物严把质量关;

B、对每批次进入货场的货物,要均衡取样,在当批次发货过程中,质量发生变化时,要立即报告并停止发运,等候处理;

C、进场货物应分类存放,根据存量及时组织起堆;

D、根据领导要求适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四)、财务职责:

A、对每批次进出货场的货物进行分类登记、专帐管理;

B、保管好各类进出货物的原始单据,做好统计报表;

C、根据财务制度,做好内部报销、及费用控制;

D、每月初,做好货物的进出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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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宿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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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下载。

2. 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 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 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 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 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抛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面试网 )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 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1. 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 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 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 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 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 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 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 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 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 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 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 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 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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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电力,生产,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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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厂安全可靠发电,保证电网稳定运行,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发电行业的特点和我站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电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电站实行以法人代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  电站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站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六条  电站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七条  电站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站从事发电、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目标

第九条  电站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电站员工造成伤害、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以下几种事故:

(一)人身死亡事故;

(二)电站垮坝事故;

(三)特大设备事故;

(四)其他特别重大事故。

第十条  电站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五)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第十一条  电站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企业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

(二)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三)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二条  电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度,每年上一级行政正职与下一级行政正职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基层企业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逐级负责。

第十四条  电站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十五条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按本规定第五十六条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配备符合要求,确保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七)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等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发放;

(八)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六条  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法人代表负责。

第十七条  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逐级到位,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第四章 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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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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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夜间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值班员工和司机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山房地产公司及所属各公司。

2 值班人员安排

2.1 值班人员范围包括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领导及以下的在岗正式男性员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产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在岗员工名单给总裁办公室;各公司办公室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办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证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自觉值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有变化,办公室人员负责提前一天通知该值班人员。

2.4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经董事长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员工夜间值班要求

3.1 值班时间:从每晚7:00开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点:房地产公司总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一名(以下称值班长),司机一名(以下称值班司机)。

3.4 值班长职责

3.4.1 以公司值班长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间一切事务,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有权检查值班长值班情况,各公司总经理有权检查本公司值班长值班情况;

3.4.2 负责值班长所在公司办公设施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定时巡视、检查,确保门窗、电灯、水龙头、空调等已关闭,无外单位人员留宿,保安在岗值班;

3.4.3 负责客户投诉事务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3.4.4 负责公司事务的上呈下达;

3.4.5 负责值班期间来客的登记、接待工作,来电的接听、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解答工作,对解答不清的须及时向对方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或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解答;

3.4.6 负责管理好值班司机和值班用车; 3.4.7 填写值班记录表(见附件);

3.4.8 负责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3.5 值班司机职责

3.5.1 按照值班长的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随同公司人员夜间外出办理公司事务; 3.5.2 负责值班长安排的符合公司规定的临时性工作。

4 值班要求与罚则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办公室未按时、依序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处罚负责人50元。

4.2 办公室未按时、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处罚办公室负责人50元。办公室负责人、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各公司总经理不定期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违者处罚相关负责人50-100元。 4.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

4.3.1 值班长值班时上下班必须打卡,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4.3.2 值班长要填写《值班记录表》,对未填写值班记录表的,处罚值班长20元。 4.3.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不准喝酒,违者处罚责任人50元。 4.3.4 值班长、值班司机不能按时值班时,需主动提前与次日值班人员协商替班,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替班。无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值班人员往后顺延一位。

4.3.5 值班长、值班司机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违者处罚30元。 4.2.6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值班期间脱离岗位,违者处罚50-100元。 4.3.7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在值班期间办私事,违者处罚50-100元。 4.3.8 值班长、值班司机未履行职责的,违者处罚50-100元。

4.3.9 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间公司物品如有损坏的,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无责任人的,由值班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10 值班司机必须服从值班长符合公司规定的管理、安排、指挥,经值班长同意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出车,违者处罚50-100元。

4.3.11 值班司机值班前须将车加满油,调试好车辆,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刁难乘车人,违者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司机岗位直至辞退。 4.4 值班车辆

4.4.1 严禁值班长、值班司机利用夜间值班时间私用车辆,违者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后召开各类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提前安排好车辆,值班长要主动地提供服务,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3 由于工作原因,在晚上九点以后下班的员工,经办公室负责人与当日值班长同意后,可以用值班车辆送当事员工回家,违者处罚值班长50元。

4.4.4 在值班期间,多项工作需用车时,值班长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调度好车辆,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5 为了使值班长能在值班期间满足值班用车的需要,各部门在下午下班前确知晚上需用公司车辆工作时,该部门经理要提前报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并办理好相关车辆的交接手续,违者处罚当事部门经理50-100元。

4.4.6 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间值班期间私借公司车辆外出办事,违者处罚双方当事人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 附则

5.1 本规定由总裁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实施。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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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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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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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轮滑俱乐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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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师范大学校友武术俱乐部”(以下简称武俱)。

第二条.武俱主要是由师范大学爱好武术运动的校友,以及师范大学武术协会(以下简称武协)历届成员组成,是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武俱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传承中华武术的优良传统,弘扬“尚武崇德、修身养心、团结互助”的武协精神,增进武协成员之间的友谊,加强成员之间的合作、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凝聚师大武协人的智慧与力量,支持促进师大和武协的发展。

第四条.武俱的目的是:

(一)维系武协历届毕业的成员之间的情感交流,与校内武协定期举办联谊活动。

(二)宣传母校及华师武协,向全体会员通报母校教育、科研等发展情况,通报华师武协招新、习武、内部联谊等情况,团结广大会员,促进师大和武协的发展。

(三)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弘扬中华传统武术文化,宣传武术类运动强身健体、技击防身的作用。

(四)为毕业的武协成员提供一个武学、事业等方面的交流平台,互相扶持、互相促进。

第五条.武俱由武协协助管理,秘书处设在武协。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武俱的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武协历届成员定期联谊,增进友谊,提高武术运动兴趣;

(二)收集、管理武俱成员的联谊费用;

(三)收集、管理武俱成员的捐赠物资等,包括货币、有价值的物品等;

(四)研究并提高武俱的办会水平,帮助和促进武俱的可持续发展;

(五)表彰、奖励对武俱有贡献的人士;

(六)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力所能及帮助有困难的武协成员;

(七)法律允许下武俱应尽的工作和义务;

(八)武俱或武俱会员可以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定向捐赠助学助教等奖学金;

(九)组织并做好会员回母校参观访问,回武协联谊、指导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武俱会员、名誉会员定义及入会的程序是:

(一)凡师范大学校友承认武俱章程,经申请批准均可成为武俱会员。

(二)在校武协成员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可以申请成为武俱会员。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同意可不受限制。

(三)申请武俱会员须向武俱秘书处申请,填写武俱会员申请表。(申请表的下载和处理应有专门的邮箱)

(四)非师范大学毕业的社会人士,愿意遵守本章程的相关规定者,可以填写武俱名誉会员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批通过成为武俱名誉会员。

(五)经填写入会申请表及经理事会通过后,由秘书处发放会员证,申请人正式成为武俱会员、名誉会员。

第八条. 武俱会员、名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参加武俱的会员会议;

(三)可参加武俱的会员活动;

(四)对武俱的组织、运作或联谊聚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向理事会提出举办联谊聚会的要求;

(六)向理事会提出其它合理的要求;

(七)对理事会、秘书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名誉会员除可经推荐及经理事会同意并邀请成为武俱顾问外,不享有被选举为武俱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九)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武俱会员、名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武俱章程;

(二)维护武俱合法权益;

(三)按照武俱运作经费筹集规定,会员缴交一定数额的费用;

(四)积极参加武俱组织的联谊聚会;

(五)如实、详尽地向武俱秘书处登记自己的地址和联络方式,当发生变更时及时向秘书处反映;

(六)经常与所属召集理事或秘书处保持联系,反映自己的情况;

(七)经常浏览武俱网页、会刊,了解最新情况,能积极留言、发表评论、向会刊投稿等;

(八)遵守武俱制定的其它必要且合理的规定;

(九)遵守校友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武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武俱秘书处,由秘书处记录备案。本俱乐部会员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的活动,须提前向俱乐部请假;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时,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的处理与申诉:

(一)对于违反武俱章程或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将根据理事会决定实施下列惩处:

1、警告;

2、暂停会员资格;

3、除名。

(二)被警告、暂停会员资格、除名之会员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之内可向监事会提出申诉。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大会

第十二条.武俱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全体享有本会权利及义务的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必须提前15天通知各会员,听取、审议理事长、秘书长、监事会的年度报告。召集书内应指出会议之日期、时间、地点、议程及会议形式。

会议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通过网上讨论或现场讨论,具体由理事会与监事会共同决定。

会员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且有2/3以上与会会员赞同,才能行使以下职权:

(一)修改武俱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

(三)评估并通过理事会、秘书处年度报告和监事会建议;

(四)决定武俱的工作方针、任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期间有1/10或以上人数的会员共同提出新议题,理事会须在会员大会中新增该议题,需要时进行全员表决。

第二节 理事会

第十四条.武俱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武俱的决策机构。理事会由顾问、名誉理事、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财务委员组成,最多不超过25名,如需增加理事人数由理事会商议决定。武俱理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武俱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挂靠武协,接受华师校友会指导,秘书长为理事会指定,秘书长负责协调武俱理事会与武协之间的各项事务。

第十五条.理事的资格:

(一)关心武俱、武协的发展,在武协中有一定影响,能维系武协成员;

(二)认同本俱乐部的宗旨、目的,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三)能按时出席武俱会议和活动。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四)尊重理事会的多元文化,尊重不同的武术拳种,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五)理事会成员原则上由历届毕业生担任,表现优秀的在校武协成员可于大三或大四的时候向秘书处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被推选为秘书处成员,如无特别因素,应邀请武协会长进入秘书处。

第十六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首届理事的产生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武俱筹备小组制定,会员向秘书处报名参选理事,根据毕业届别、拳种选出首届理事人选;

(二)理事在每一届武协毕业生中选出,每个部(拳种)各选出一名。具体选举理事的方案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选举方案。

(三)换届时由秘书处提交换届方案,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换届选举;

(四)罢免、增补理事时必须经理事会开会决定;

(五)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交秘书处备案,记录于武协历史档案。

第十七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对武俱费用运作和使用的监督权;

(四)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俱乐部合法权益;

(六)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宣传和履行本俱乐部宗旨,为促进师大武协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七)能经常与所属拳种的会员交流、联系,能激发会员积极参加武俱的会议、活动。

(八)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工作。

(九)理事会成员非经理事长或常务副理事长同意一年不参与理事会会议者,暂停理事资格。

第十八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年度重大联谊活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开支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七)决定武俱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的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理事。

第二十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武俱的分立、合并。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形成决议的,应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作为机构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为长期。会议记录内容应及时通知全体会员。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武俱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和顾问。

(一)对武俱、武协有贡献的且曾为师范大学教师或学生的人士,理事会通过决议可邀请其担任名誉理事长。

(二)理事会根据需要邀请德高望重的、有一定特长及影响力的人士担当武俱的顾问。顾问在关键问题上能辅助武俱、武协的发展,能经常给武俱、武协的发展提出良好的建议。

(三)名誉理事和顾问享有理事的权利,但无须承担理事的义务。

第三节 理事长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常务副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至3人,从理事中选举产生。获最高票者为理事长,其次为副理事长。具体选举办法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执行选举方案。

第二十四条.本俱乐部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俱乐部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长可根据需要,授权副理事长行使上述有关职权。

第四节 秘书长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秘书长由武俱理事会派遣理事担任,原则上,须吸收武协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会长加入秘书处。也可由在校的往届武协会长担任。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同意可由其他人士担任。

第二十七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执行理事会制订的所有政策,担负并完成理事会赋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拟订武俱的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保证经费支出和经费结构合理;

(四)主持秘书处工作会议,协调武协各部门开展工作。决定秘书处人员职位的任用与调配;

(五)向理事会报告秘书处人员职责状况;

(六)负责与理事沟通,配合理事长、副理事长,定期汇报武协发展状况,为理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七)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武俱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接受理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检查。

(八)对本俱乐部的入会申请表的收发进行管理,审批申请人的资格,名誉会员的申请及有疑义的申请表须提交理事会审批。

(九)对本俱乐部的成员资料进行管理,及时更新。

第五节 监事会

第二十八条.本俱乐部设监事会,是理事会的监督机构,对全体会员负责。

监事会以三人或以上单数成员组成,由一名监事长,若干名副监事长及若干名监事组成,每三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监事的资格:

(一)关心武俱、武协的发展;

(二)认同本俱乐部的宗旨、目的,并志愿服务于武俱;

(三)能按时出席武俱会议和活动。

(四)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评价理事会、秘书处工作;

(五)由历届毕业生及在校武协成员共同担任。

第三十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会员向秘书处报名参选监事,经会员投票最多者为监事长。监事长根据需要组建监事会,并授权在校武协成员为监事,监事会成员报秘书处备案。具体选举监事的方案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由秘书处执行选举方案;

(二)换届时由秘书处提交换届方案,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换届选举;

(三)罢免、增补监事时必须经会员大会开会决定;

(四)监事不能同时兼任理事、秘书处职务;

(五)监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交秘书处备案,记录于武协历史档案。

第三十一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理事会、秘书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对财务处的监督权;

(三)对武俱费用运作和使用的监督权;

(四)遵守本俱乐部章程;

(五)维护本俱乐部合法权益;

(六)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宣传和履行本俱乐部宗旨,为促进华师大武协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七)能经常与会员交流、联系,能激发会员积极参加武俱的会议、活动;

(八)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

(二)监督武俱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提出合理改进建议;

(三)监督理事会、秘书处、会员对章程的执行情况,撰写年度评价报告并提出良好的改善建议;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听取、审议理事长、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及管理

(一)武俱的会员每年缴纳一定的会费,年费统一纳入“师范大学校友武术俱乐部基金”

(二)会费和其他费用由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代为管理,武俱的所有费用开支原则上由会费承担,每次收支均须有记录及财务处成员签字确认,所有费用开支的发票、收据必须永久保留,定期预算,年底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公布所有账务情况。同时,武俱真诚的希望会员们能慷慨捐赠和资助,以使武俱的活动举办得更加精彩。

(三)其他合法收益;

第三十四条.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秘书处制定执行方案后提交理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俱乐部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六条.本俱乐部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俱乐部宗旨的用途时,可以依法拍卖、义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七条.本俱乐部财产主要用于:

(一)联谊活动费用;

(二)理事会、秘书处的必要开支;

(三)支持校内武协的发展;

(四)理事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由于本俱乐部为非营利性、群众性团体,理事、监事、秘书处等成员无私为武俱付出,所花费用大部分均自愿付出,必要费用凭票据或证明人可向理事会报销。

第三十八条.本俱乐部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武俱财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九条.捐赠人有权向本俱乐部查询本人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俱乐部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武俱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本俱乐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一条.本俱乐部参照会计人员方式执行,设立财务部,由财务部长及若干名财务部成员组成,财务部长应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的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本俱乐部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财务部安排具备会计知识的成员或人士进行审计,并于3月31日前提交理事会审议。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向武俱各成员公布。

第六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俱乐部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使命;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使命继续从事联谊活动;

(三)武俱发生分立、合并。

第四十四条.理事会向全员大会公布剩余财产数并提出使用方案,由全体会员按重大事项投票决定。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2/3多数通过后,并提交全员大会审议经2/3多数同意后产生效力。

第四十六条.武俱修改的章程,按相关规定提交主管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会员申请加入本会,即视为同意本章程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主管单位核准之日(即x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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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新产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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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产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工作包括: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二条 可行性分析的工作有: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第三条 制定产品发展规划: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经公司总工程办公室初步审查,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定稿后报公司批准,由计划科下达执行。

第四条 产品开发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预测企业的盈亏,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的科学依据。

2.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工艺改革、重大专用设备和测试仪的研究。

3.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二)新产品试制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第六条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查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第七条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第八条 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

按ZH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三)新产品试制工作程序

第九条 进行新产品简单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流程。

第十条 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做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第十一条 进行产品生产图的工艺性审查。

第十二条 编制试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第十三条 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第十四条 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第十五条 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做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

第十六条 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量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量试制鉴定用。

第十七条 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室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第十八条 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第十九条 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部协作零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编制。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新产品鉴定准则

第二十一条 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用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第二十二条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第二十三条 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二十四条 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进的各项测试。

第二十五条 按ZH0001—83鉴定大纲备齐完整成套的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二十六条 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

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

(1)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

(2)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

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内容。

(1)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具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

(2)明确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评价)。

(五)产品开发周期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对于简单产品、公司已具有成熟制造和应用技术的产品以及由已有产品派生出来的变型产品,允许直接从技术设计或工作图纸设计开始,开发周期定为1—3个月。

第二十八条 从高等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引进的经过实验考核的产品,必须索取全部论证、设计和工艺(含工具)的技术资料,并应重新调查分析论证。这类产品的开发周期定为2-5个月。

第二十九条 属于已有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较大的改变的研究以及新类别的产品的开发,开发周期一般定为6-7个月,最长为一年(特别情况下超过一年半时间),具体程序周期规定为:

1.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一般产品一个月;复杂产品一个半月。

2.产品设计周期(含技术任务书、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1—12个月。

3.工艺(含工具)设计周期:1-2个月。

4.产品试制(含工具制造)周期:1-2个月。

5.样品试制周期:1-2个月(含样品鉴定)。

6.小批量试制周期:2-3.5个月。

7.产品鉴定和移交生产周期:1个月。

(六)新产品成果评审和报批规定

第三十条 新产品根据鉴定级别,按照国务院、国家科委有关科技成果日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本公司《关于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日办理报审手续。日

第三十一条 为节省开支,新产品(科研)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

第三十二条 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三十三条 成果奖励分配方案由公司研究所共同商定后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七)新产品移交投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新产品开发都必须具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建议书),由设计部门进行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经批准、审核、会签后进行样试。样试图标记为“S”,批试图标记为“A”,批试生产图标记为“矿。A和B的标志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定。

第三十五条 每一项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第三十六条 产品的主要参数、型号、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统化和通用化。

第三十七条 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量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验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决定投产与否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变化很小的新产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第三十八条 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工程办公室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做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工具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四十条 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

第四十一条 图纸大小和制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要求。

第四十二条 成套图册编号有序,蓝图与实物相符,工具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贯性。

第四十三条 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具图纸资料应由工艺部门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部门签收归档。

第四十四条 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第四十五条 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管理由研究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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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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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与员工的工作行为,能有效的帮助每位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行为习惯,为此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的根据公司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息。

二、工作纪律:

第一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应准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整齐,不许穿拖鞋。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必须亲自打卡,禁止代他人打卡或给他人帮打卡。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准聊天,玩游戏,听音乐。

第六条、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杜绝员工相互谩骂,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发生。

第七条、各生产部门员工,应无条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或调动。

第八条、生产现场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下班时应按排值

班人员负责打扫好各自生产车间的卫生

三 、工作态度: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条、热情:工作交往中面带微笑,亲切随和

第二条、礼仪:礼貌待人,敬语服务

第三条、尊敬:员工与客人之间,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不议论他人,冤枉他人

第四条、忠诚:忠于公司、忠于岗位

第五条、守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强化时间观念

第六条、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应明确分工,通力合作,不能推诿责任

第七条、责任:员工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将个人的事业与公司的事业联系在树立集体主义思想。

四、考勤: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上、下班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并事先无任何说明的作为迟到、早退处理。

第三条:凡迟到或早退按公司规定超过5分钟罚一小时工资款,1小时以上扣超过时数的两倍工资。

第四条:员工每月允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按5元/次处罚。

第五条:员工因故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条:加班:员工每天晚上超过21点,需部门主管同意并作登记,

如未事登记则视为自动放弃加班费。

五、病事假:

第一条:请病事假应当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应当在假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如超过时间按旷工规定处理。请事假由部门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存档,若无请假的作为旷工处理。

第二条:婚假:对依照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第三条:丧假: 直系亲属公婆、丈人、丈母娘去世丧假3天,外地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

加路途假,路费自理。

本制度推行期间需要每位同事的积极配合,如对本制度有疑问或认为不足之处请提出,本制度也将会继续不断的更新完善,为打造一个完美的团队,一起努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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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会,学生,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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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提高学校各方面发展,抓紧学校团委工作,学生会工作和少队工作其中学生会工作是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部分之一,所以加强学校学生会工作进贡学生的积极性并且提高教育教学工作。

2、学校领导安排下制定学生会负责人。

3、全校学生会主席对山古丽同志。

4、学生会工资负责如下:

(1)学生会主席选出每个班里2个学生会成员。

(2)学生会举行升旗降旗仪式。

(3)每周2次检查全校卫生清洁并总结。卫生工作差的班集体用喇叭通报,一次扣办主任考核分。

(4)学生会成员每天站在大门口热情欢迎学生到校上课。

(5)学生会公平检查总结每天的早读,少先队代红巾,团员带团会比列等情况。

(6)学生会组织用喇叭通知新来学生,学校纪律,制度。每天学习“中心学生日常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

(7)每天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8)学生会起到带头作用。举行各项知识竞赛,爱国卫生,体育活动等。

(9)学生会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10)学生会按照考核总结期末选出优秀班集体。

通过学生会成员和学生会负责人的努力根据上面内容坚持落实。学校多方面的发展努力奋斗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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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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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用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然而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大面积的侵犯职工权益,当然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规章制度通过赋予特定的职位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对法律明确规定需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该类规章制度时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职工通过民主程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2分类

公司规章制度涉及面很广,包括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勤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代理连锁业务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CI管理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紧急预案,涉危涉化紧急预案,公司产品、技术、信息保密制度等方面。我们的兴趣是从合法性的角度和规章制度制作技术层面的视角来对待规章制度。

3注意事项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规章制度内容的设置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合法合理

就是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是企业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

具有可操作性

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对企业来说没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不遵守执行领导合理指示的视为一般违纪”,何谓“合理”?各有各的说法,实际可操作性极弱。企业一旦按照此条款操作,往往引发劳动争议。因此,规章制度的条款需要可操作性强的表述。

4完备性

尽可能多地考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避免发生情况后“无法可依”。

5逻辑性

特别是在奖惩制度中,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采用逻辑递进的惩罚模式,能够较好地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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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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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2工龄工资计算办法:

2.1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质检部、设备科管理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5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20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40元。

2.2生产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5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15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00元。

2.4员工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途离开的,间隔时间超过1年,其工龄从重新进公司之日起计算;未超过1年的,其工龄可以续接,但必须重新满1年后计算。

2.5举例:某员工从20xx年1月进公司从事计件工,20xx年1月晋升为车间统计员,那么,在20xx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15元;20xx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25元;20xx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35元。20xx年1月,因事离开公司8个月,则其工龄工资从20xx年8月开始续接,为45元。

2.6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2.7附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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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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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

根据以上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及其主要问题的分析,结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遵循整体性、弹性、比例、优化等原则,在此基础上有效发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体性原则

对于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往往从筹集资金到收回货币资金要经历较多的环节。而且以上环节相互作用和联系,具有整体性。同时,中小企业具有资金流动较快的特点,因此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上,应当从财务管理的内外部的联系出发,重视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统一协调。比如,财务管理在实行分权管理中,需要协调各个责任部门的利益,促使整体效益的最优化。

2、弹性原则

弹性原则强调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结余的实现。由于任何决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即存在风险性。对此,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确保合理的弹性。当然,该弹性范围受到企业环境、决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响,也要求中小企业科学评估面对的财务风险,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系统的确定性。

3、比例原则

财务管理不仅规划和控制着绝对量的资金,还必须利用各因素的比例关系,从而找到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财务管理中经常碰到的负债比率、流动比率等内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需要进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种比例关系的合理,从而确保企业资金结构的稳定、合理。

4、优化原则

一般来说,最优原则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优选择,也即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中选择最优的问题解决方案;其次就是确定最优总量,比如理想现金金额,企业筹资总额等总量的确定;最后就是确认最优比例关系,包括利润分配比例、资本结构比例等。

二、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措施

1、优化财务管理环境

对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必须构建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从而为确保财务管理的质量。为此,首先是掌握企业外部财务管理环境。企业财务人员应当清醒认识到影响财务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状况等,对搜集的相关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业应当增强企业管理层对财务管理的认识程度,提升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另外,企业应当保证财务管理的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和财务监督工作得到切实执行,从而为企业管理层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促使企业决策科学性、合理性。

2、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财务人员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也是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才能不断提高。对此,企业需要增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视在岗培训,促使财务人员了解企业自身的特点,并掌握企业财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而根据各自的岗位需求,开展做很对性的培训工作。同时,中小企业还需要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严把财务人员的用人关。另外,通过科学的激励约束体制的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是培养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通过高素质的财务人员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上的不足,进而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

3、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财务管理职责与权限

结合某国有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该公司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包括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财务运行效率,明确母子公司财务管理职责,有效利用资源,以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其次,在财务管理体制建设上,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各级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独立纳税,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独立承担民事及经济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出资人、投资者、债权人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财务部分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核算的职责。遵循会计核算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企业日常经营收支状况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资金、成本、费用、利润预算,编报月、年度财务报告,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是财务监督的职责。规范企业的日常财务收支行为,对本企业的日常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杜绝和纠正企业经营中违规和违纪财务事项。如发现企业经营中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是参与经营管理的职责。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控制成本费用增长。四是财务信息管理的职责。利用会计信息,分析、预测、控制、评价和考核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揭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增收节支的措施和建议。

三、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加强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措施。总而言之,中小企业必须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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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部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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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部门管理,让部门各项工作高效运转,规范部门成员行为,树立湖南财专学生会望舒督查部的优良形象,特制定部门规章制度,现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在宿舍管理办公室和学生会会的统一领导下与由望建公司组织下的望舒自管委合作搞好望舒公寓的管理,安排人员抽查公寓的纪律和卫生情况,引导广大住望舒的同学养成良好的纪律卫生习惯。及时发现公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望建公司沟通,及时解决。定期整理汇总部门的督查情况以及从望舒自管委获取的检查情况,根据汇总情况进行寝室评优。另外,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亲如一家。

二、行为规范

1.仪表端庄(尤其是在工作时,不得穿背心、拖鞋),注意个人言行举止,符合学生干事、干部身份。

2.在执行工作或值班时,需佩戴工作证。遗失或损坏者及时上报申请补办。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

3.每个成员须有团队精神,做到“我以集体为荣,集体以我为荣”。做到我不是最强的,但我是最努力的。

三、考勤制度

1、部门考勤实行点名签到制,主要分为例会、督查、值班考勤。

2、迟到三次算缺勤一次,请假两次算缺勤一次,缺勤两次自动辞退。每次考勤以点名或签到五分钟后到都算迟到。迟到时间较长(超过了一半的时间)或未到的都算缺勤。

3、请假必须有请假条,无请假条未到的一律算缺勤(如果有特许情况不能及时递交假条的,需通过电话或是短信跟部长请假,会后及时补交假条)。请假条必须有正副部长签字方可生效。

四、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为每周三下午5:40,地点为110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部门成员需

提前五分钟到。

2、例会不能无故请假、迟到、缺勤。迟到者会后及时向会议考勤员说明情况。

3、到场后必须保持会场的安静,并按指定位置坐好,手机须调成振动、静音或关机,重要电话在会议室外接听。

4、会议期间不能故意扰乱会场秩序,有问题不能当即解决的,可以在会后单独交流。

5、会议记录员须准确真实做好会议记录。

五、督查工作制度

(一)公寓督查工作制度

1、每周星期日晚上至星期五中午,部门成员须按照统一安排对公寓的纪律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工作时必须佩带好工作证;

2、工作过程中各成员须保持友善的态度去与住寝同学及望舒自管委成员交流,避免发生冲突;

3、如遇突发事件(火灾、晚间停电等),部门成员须及时上报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4、每周做一份工作总结,汇总一周的工作情况。由组长发电子档至公共邮箱。

(二)食府督查工作制度

1、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食府督查组安排至少两次督查;

2、在征得食府负责人同意的前提下,进入厨房,督查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当场友好提出意见。事后向组长汇报,并作记录;

3、在食府督查时,礼貌地征询一些在食府就餐的同学关于食府的菜品质量、种类及服务质量的意见,及时整理成文字材料交与组长。组长及时与食府负责人进行交流,提高各方面质量。

4、在督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人多拥挤或其他混乱现象,部门成员应当与食府工作人员合作维持好现场秩序。

5、食府督查组每周须做一份工作总结,汇总收集的意见和发现的问题。组长将电子档发至部门公共邮箱。

六、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为每周日——每周四晚上7:00—9:00,任何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有假条的需提前上交。

2、值班负责人需及时通知本组成员值班,值班实行责任制,本组成员无故缺勤的。负

责人一同算缺勤。

3、值班应积极友好地与部门成员和兄弟部门成员交流,营造良好的值班氛围。

4、值班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办公室的物品,并注意保管好办公室的所有财产。

5、值班结束后,注意摆放好桌椅,打扫好办公室卫生,锁好门窗。

七、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评奖评优根据考勤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来评定,凡是工作中不负责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2、对于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成员,将给与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处罚制度

1、对于在工作中行为懒散,态度不端正者,视其情况轻重,作出相应处罚。最高可给予辞退处分;

2、对于损害学生会和部门利益者,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批评教育。情节较重者,通报批评,甚至直接开除出会。

附注:部门如有其它安排的,如挂海报、喷绘、写真、横幅,摆台等,各成员应服从安排。

湖南财专学生会督查部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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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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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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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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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须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出纳做到每学期的收入现金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存入账户,出纳的周转金不超过5000元。

四、各校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各校将组织领导、教师代表进行清理,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各校财务收支情况。

五、各校财会人员必须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财经领导汇报财经收支、结余情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协助各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六、严禁各校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中心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七、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个专户银行存款,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各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八、公款不准借支,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可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收款挪用的教师,其挪用款从教师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而不能还款的,各校将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对学期末仍有欠款未还的教师,实行10%罚款,5%计息,调出人员如欠公款,工资关系暂不转出。

九、严格控制大吃大喝,乱买乱用的消费收支。对外来客人一般实行校内进餐对口接待,但严禁超标准接待,校内进餐不得超过150元标准,特殊情况在餐馆进餐,参与领导必须写清事由,同时要控制标准。

十、因公出差,所领经费必须在回校后一星期内结帐,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教学方面经费开支,按《教学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教职工休息日加班补助每天20元。突击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间要加班加点,给予适当补助。外出公差或参加各班教研活动,县级只报销车费(不超过8元)及会务费,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生活补贴;市级报销往返车费,住宿费每天限报20元,并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省级以上报销车费、会务费,住宿费每天报30元,并每天补生活费20元(如住宿费、生活会、在会务费内不另报销)。函授学习一切费用自理。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一个周以上培训,只报销车费、住宿费,不补助生活费。

十二、坚决执行集体签订合同制度,签订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须有两个以上领导参加,严禁任何个人在家私自征订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买东西,必须要各线分管领导同意并写清事由,方可入帐支出,总务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帐。

十四、分管总务的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各校财经,各处室开支经费一次百元以上须经各线分管校长同意,百元以上须经校长同意,两千元以上须经办公会通过。

十五、各校来客需要招待(饭、烟、饮料等)须经校长同意,校长外出须由主管校长同意方可报销,未经允许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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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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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县__绿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县政府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__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猕猴桃的种植、推广;农业产业投资;非融资性担保等业务,归属__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核,__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十三条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贵州省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第十五条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

(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三)各类应收及预付款应建立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对六个月以上的款项与财资部进行核对后进行催收。对挂帐一年以上帐龄的款项应明确办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催收措施;对将近两年的应收款项应重新办理债权落实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职工出差和业务需要可预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资金,预支资金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公司的日常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八条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核、审批”三级审核制。各项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查的支付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审后支付。

第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后再给予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全额登记入帐,统一核算。不准设“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工具、用具,均列为公司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统一管理(账实分开管理)。

第五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涉及资金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对有关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完备的收付事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第六章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二十六条会计报表编制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第二十八条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签字并盖章,以明确责任。年度会计报表须聘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对外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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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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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就诊、出诊病人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必须一依法向区卫生监督和预防保健中心报告。

二、疫情报告病种即及时限: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疫情报告人对于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于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法定传染病必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其质量要求:

1.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漏项、错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

2.当发现病例职业为学生和教师时,应详细询问患者所在的学校、年级和班级。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学校、年级和班级。

3.填报订正卡片、转归卡片要做出标记。

4.填写项目准确,病人住址要详实具体,字迹工整、清楚易认。

5.卡片及时报出。即做出诊断的日期至邮局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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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校的值班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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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经研究修订本制度。以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班级建立班干部值日制度。

一. 校领导带班制度

学校领导实行值班制度是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学校领导深入实际,及时了解情况,搞好信息反馈,从而加强学校的正常秩序的管理。具体制度如下:

1. 学校领导实行每周一至周日轮流值日制度和节假日带班制度。

2. 值班领导全天候、全面负责学校当天各项日常管理,具体包括:每天早7:50前到校检查当天校容校貌,师生及值班人员教师到岗到位情况,督促值班中层人员做好当天的各项工作。

3. 值班要求24小时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与其他校领导置换代替。学校对学校领导值班情况进行一月一小结,每学期进行汇总,作为考核奖惩学校领导履行职责的依据之一。

二. 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值班制度:

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值班是其工作范围内应尽的职责,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履行值班职责。

值班工作由学校制定并统一安排时间表。按照值班表,每天值

班时间为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每日上午7:50——8:00在政教处交接班。

值班职责为:

1、必须恪尽职守,及时到位,坚守岗位;值班时应全权统领和处理学校内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以人为本的意识,增强关爱师生员工的责任心和义务感,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情况和问题;如遇到紧急重大事项的发生,应立即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请求指示,并及时处理,将事态控制到最小。

2、应加强校园巡视工作,密切注意学校内部的安全情况,尤其要对要害部位的检查和监督,加强防火、防盗及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在学校领导带领下,协同政教处理校园内当天发生的偶发事件;维护校园内当天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督查门卫值班情况;巡视校园内学生课间纪律情况及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晚自习、午休晚睡及一日三餐就餐情况;上午、下午、晚上放学时监查并维护学生离校秩序;放学、就餐时中层领导在校门口、学校带班领导及班主任在餐厅维持秩序。

3、夜间值班中层领导及班主任负责学生宿舍,学校领导负责校园、教学楼及办公楼。

4、中层领导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5、值班人员应确保固定值班电话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不得随意占用,值班时间段内,值班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

6、值班人员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应由相应人员替班,不得空班;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真实反馈当班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应向接班人员讲明情况,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

三. 班级值日制度

各班按照本班实际情况,规范制定各班的值日制度,具体值班人员由各班班主任指定本班班干部,并落实到位,具体制度如下:

1. 各班值日干部须认真做好值日记录,当天值日班干部须将当天情况及记录一并交至班主任。确定的值日制度不得随意更改,值日班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实做好值日记录。

2.轮值人员如确实不能到岗,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更换之日人员,经批准后,报政教处备案。值日班干部有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本班级,但须注意言谈举止,穿戴整齐(包括不穿背心、拖鞋),不得大声喧哗。

3.值日班干部热情、积极主动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若遇重大问题须及时向老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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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车间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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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工作守则:

1、进入洁净室人员资格

a、经训练合格及主管审核后之人员得进入洁净室。

b、进入洁净室人员需遵守洁净室之安全规定

c、尚未被认可之员工生、外宾及承揽商须进入洁净室者,应先报备申请领取临时证配于胸前,并应有合格人员陪同在场始得进入。

d、严禁转借他人之临时证或夹带未经核准人员进入洁净室

e、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照成的经济上损失者将根据损失情况,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开除等处罚。

2.进入洁净室前之注意事项:

a、员工、外宾及承揽商进入及离开洁净室,需于相关人员做出入洁净室登记。

b、任何人进入洁净室工作或参观,须依规定换穿无尘衣。

c、非经洁净主管许可不得将私人物品(手提袋、书籍等)及非洁净室所使用之工具携入洁净室;维修用之手册及工具在用毕后应立即收起

d、原物料进洁净室车间时,需先在外面拆箱及拭净,并置于货物风淋室携入洁净室车间。

e、在洁净室车间内,不得饮食、嘻闹,或从事其它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进入洁净室之程序:

a、踏上换鞋区入口之地板前,必须先将外鞋脱下。

b、外鞋置于一般鞋之鞋柜之中。进入换衣区换穿无尘衣,依规定进入空气风淋室作空气浴

c、空气洗净室内,不可超过6个人同时进入。

d、为避免影响空气正常循环及除尘效果,人员不可倚靠在空气风淋室的门或墙上。人员必须站立于空气洗净室中央踏脚板上轻微摇动双手旋转360度,以帮助灰尘掉落

e、风嘴方向正常应是向下吹气,请勿随意拨弄调整好的风嘴方向,以求达到最大的除尘效果

f、头发必须盖在头罩之内,必要时可使用发罩。

g、口、鼻必须盖在口罩之内:口罩使用后即应丢弃,不可重复使用。;头罩下摆必须完全扎入无尘衣之衣领内

h、无尘衣穿着程序:

(1)口罩

(2)头罩

(3)无尘衣

(4)无尘鞋。

4.洁净室内之注意事项

a、进入洁净室之油漆或物品须先经空气清洗除尘之手续。

b、严禁在设备上书写及刻划。

c、避免在机器上使用胶带粘贴纸张。

d、当使用气枪时,必须置于除尘抽风口,以免灰尘污染产品。

5.废弃物处理:

a、所有废弃物及用过之化学品应依规定之方式处理及倾倒。

b、随时保持整洁,勿将垃圾留给别人,手套、指套、废弃物勿随手丢,应置入垃圾桶内。

c、勿将酸及有机溶剂混合倾倒,以免爆炸。

d、有机废溶剂应倒入专用容器中储存,勿倒入排水系统中。

6.其它注意事项:

a、勿在洁净室内踏步来回走动。

b、非必要相关人员禁止停留在洁净区域内。

设备使用规则

1.所有设备均应依操作手册规定之步骤开机、关机、调试。

2.开机操作人员遇到故障或不确定因素时影响开机或调试,应向当班领导汇报,听候指示,再作处理。

3.洁净室涂装设备的设定状况非经当班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原有之设定。

4.设备的使用状况及使用时洁净室、喷房内的温湿度请详加纪录。

5.凡设备操作不当以至造成污染或损坏应尽速报告并接受惩处,若有故意隐瞒一经查获将加重处分。

6.设备使用完毕应依规定加以清洁。

洁净室安全守则

一般守则

a、在洁净室工作时必须确切地了解每一个工作站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应采取之安全防护工作。

b、善加使用一些防护设备如眼镜、手套等等。

c、在工作的区域应保持清洁。

d、所有化学品应详加标示。

e、使用化学品后双手需洗净方能饮食或抽烟。

f、处理废弃物时应遵守有关废弃物处理之规定。

g、熟悉紧急应变的步骤及工作区域之紧急应变设备(如灭火器,逃生呼吸器等)之放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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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业务员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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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条之所以严厉,是因为在销售业务领域,矛盾特多,比如抢单等现象)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比如灯具,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 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五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六条业务员的请假规定。业务员每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元,当月旷工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况的,应写出情况说明报上级主管审批。请病假应提供相关的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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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的值班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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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值班人员安排和学校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特制订学校值班制度篇

1、学校值班人员分成四类:门卫保安、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后勤人员。

2、学校需要值班的五种情景:平时、双休日、暑期、节日、台风等特殊时候。

3、平时值班人员有门卫保安、行政人员和教师。门卫全天候负责学校安全学校行政人员、负责校园内的安全和行为规范等情况、教师负责年级组和班级的安全等情况,学校行政人员需做好行政值日记录,教师需做好年级值日记录。

4、双休日由保安值班。门卫保安人员必须经常巡视,完全遵照保安公司对保安的要求做好工作。

5、暑期由保安、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值班。保安人员的值班要求与平时一样。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须遵守时间安排,做好来访来电的接待工作,巡视校园,并做好详细记录。

6、节日由保安和行政人员值班。要求同暑期值班。

7、特殊时期全部人员值班。根据需要,必须住在学校的就必须住在学校,根据不同的情况制订不同的值日方式。

泥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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