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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0篇】

安徽省电梯授权使用管理合同W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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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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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方:

使 用 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型号: 台数:

出厂编号: 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进场时间: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出租方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安全协议及书面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拆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电力电源设施的配备,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 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装、接高附着及折除等准备工作。

4、 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审核拆装单位制定的安拆方案及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梯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6、 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7、 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8、 监督产权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督促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督促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 所租用的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互联网进行备案登记,取得标志挂在设备明显处。

10、 不同的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总承包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二、 出租方责任

1、 严格执行河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和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进行自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2、 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结构形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

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3、 做好机械设备安装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总包方组织施工,出租方与安装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如委托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安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锚固和接高必须由同一安装企业来完成。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存档,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4、 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根据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装运内容等进行书面使用说明,对装运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纪录,维修纪录并填写履历书。

5、 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交总包方一份。操作司机要做好机械的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并留存记录。

6、 配备机械操作规程并教育操作人员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十不准”,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 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检修与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操作证件交总包方存档。

三、 安装方责任

1、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件与机械出租方签订安装合同方可承担安装任务并将拆装合同及相关资料和拆装人员证件报总包方备案。

2、 根据现场编制拆装方案。配备足够起重能力的起重设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

3、 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拆装单位作业人员应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或拆卸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4、 制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应当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拆装单位资质,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6、 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作业前,拆装单位应对拟安装和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7、 起重机械的安装(包括顶升和附着),必须由同一家拆装单位完成。

8、 拆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9、 拆装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拆装工艺和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并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10、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起重机械安装统一检查表》。

11、 对起重机械的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必须经总包方、出租方及分包方专业安检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12、 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 使用方责任

1、 根据作业特点、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签字方可上岗。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及违章作业。

2、 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制定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 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督出租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设备每月的保养时间。

5、 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 在每班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处理,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8、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 起重机械如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设备事故或者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必须按要求重新组织验收。

五、 四方其它增项

六、 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 以上未尽事宜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使用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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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生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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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甘溪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甘溪乡人民政府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溪乡人民政府乙方:

责任人(签章):责任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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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土方开挖与外运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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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方: (简称甲方) 土方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 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方式:

分包单价:

二、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工作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审定的土方的施工方案,并确认工作范围。

2、甲方为乙方创造必备的施工条件。

3、甲方对开挖的进度、质量、标高进行实测实量,确定工程量。

4、甲方有权监督和控制乙方的施工,确保乙方符合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并确保施工机械正常运行。

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该按甲方及业主的质量、进度要求,在施工机械有效作业范围和现场满足运输的条件下,有序的进行开挖或甩方、土方驳运堆放,开挖过程中应满足甲方对基坑排水、维护、放坡、开挖深度等的控制要求。如乙方超挖(超深、超宽、超长),则超挖而增加的回填土工程费用、增加基础垫层工程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单位、业主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要求,服从和遵守甲方及业主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罚。

4、乙方对施工过程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文明施工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不可抗拒力等原因除外),如甲方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合同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甲方应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乙方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以及价格变更。

七、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

1、乙方应保证施工场地及工地周边道路路面整洁并符合有关规定,做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整洁、卫生。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接受甲方、业主及有关政府执法部门的罚款。

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八、合同价款的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劳务报酬的计算方式:

2、工程款支付方式:

九、施工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它义务时,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它义务时,乙方应赔偿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我公司驻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二、合同解除

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三、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十五、补充条款 十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 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项目经理: 劳务队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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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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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曲江文化大厦安装工程水电专业劳务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__)87号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________《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甲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专业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专业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等风险性较低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桩基施工、玻璃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 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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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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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前锋砂石场,以生产费用、机械损耗、安全责任事故以全包方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做工、生产和安全等,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各种砂石生产承包单价:砂单价为12元/方,毛石单价7元/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各种证照和道路畅通,保证乙方在砂石场内安全生产。

2、甲方负责每月月底(30号)按当月生产销售方量结算承包费,次月的15日付给乙方上月承包费。

3、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现有设备)。

4、甲方负责销售和资金回收。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和生产、隐患的排除,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负责机械的保养及各种机械的维修,所有机械保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生产中,油费、炸材由甲方垫付,工人工资、生活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生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停工、罢工。必须每月根据甲方的销售需求生产砂石,不得以任何借口造成缺缺。如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的事项进行作业,在生产过程中如违反了有关部门的要求,所被处罚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事故,造成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承包人必须带领所有工人进行社保部门要求的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乙方不得用,乙方中途换工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没有其它任何原因(气候)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每月生产各种砂石五万方以上,在生产五万方以上后,按每方12元计算,如无其它特殊情况(天气)而生产达不到五万方,甲方只能按10元/方计算。

6、乙方在进场生产后,以十五日为试用期,如达不到甲方的生产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退场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戴安全帽、安全绳,甲方有权对其罚款,不戴安全帽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未系安全绳一次罚款人民币20xx元。

7、乙方在签订合同接管生产后有任何机械设备的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乙方负责(含爆破、解炮、炸材、挖机装车、片石运输、柴油、设备维护、配备件采购、相关人员、人员工资)等一切生产所需和损耗的费用。

8、乙方必须使用潜孔钻进行爆破,潜孔钻由甲方提供,石口开采须以台阶式进行,符合国家对石场的开采规范,乙方必须保证清除盖山,保证砂石的质量,做到砂石中不含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损失。

四、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工具等要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养,必须定人定时建立保养制度和保养登记,甲方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检,如保养不到位,甲方有权一次性处罚人民币5000元,不得遗失、被窃、到期满时要按数交回甲方,所有机具必须保持60%的新旧成度,否则按原价赔偿。

五、由于下雨、炸药、停电等原因每月超过十五日,按当月销售方量每方3元计算,实发工资所差部分由甲方补贴。

六、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一次性退还乙方,由于乙方一次性缴不齐贰拾万元保证金,经协商,先缴伍万元,其余从每月的生产利润中扣,扣足贰拾万元后,每月按当月方量结账。

七、如发现乙方私自卖砂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作罚款处理,同时当月的方量甲方不能再计算给乙方。

八、在乙方进场生产后,甲方每月垫付生产所需的炸药、油费,其它所有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讨价还价,如合同期内乙方提出不再承包,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和不结算当月承包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付乙方所损失的一切费用。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付当月承包费,并不归还押金。

十一、合同期限

时间:农历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以上是甲乙双方责任,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不得违反,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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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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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guǎn lǐ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签订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9年度安全生产。其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培训有关煤矿安全技术,法律法规等知识,切实提高煤矿工作的安全思想认识。

二、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参与瓦斯排放与治理,并监督提供技术服务指导。

三、认真编制好矿井每年度、矿井灾害处理计划及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协助矿长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供第一原始资料。

四、负责补充、修改、编制适合本矿的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审核。

五、制定矿井安全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学习。

六、抓好矿井的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保证瓦斯监控的正常运行,准确的打印出每天的瓦斯日报表。

七、按实测资料绘制好矿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避灾线路图并按期填绘。

八、协助矿长抓好矿井安全管理工作。

九、工程师在任职期间,由于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十、此书有效期为201x年3月1日至201x年3月1日。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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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29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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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________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提前的时间;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 削减。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 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 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 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 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 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 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 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 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 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 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 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 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 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 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 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 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 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 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 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 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 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 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 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 的经济支出。

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 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 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 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 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 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 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 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 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 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 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 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 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 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 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 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 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 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 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 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 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 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 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 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 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 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 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 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 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 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 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 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 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 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 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 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 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 %留存;

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 %留存;

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 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 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 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 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 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 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 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 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 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 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 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 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 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 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 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 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 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 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 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 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 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 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 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 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 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 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 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 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 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 款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 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 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 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 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

乙方: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本协议条款;

本合同条件;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___

___

___

(7)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纸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份、现场存放的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 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 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 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 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 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职务__专业技术职称__)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 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 后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天内不 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 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 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小时内将具体要 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小时内 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 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 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职务__专业技术职称__)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 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 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 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其中: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 间的需要。其中:

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 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 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 。

在 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 交验。

(7)在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向乙方进行设计 交底, 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 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 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 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 表。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 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 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 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 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 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 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 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 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 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 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 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 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 天内作出答复, 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 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 应顺延。

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 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________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提前的时间;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 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 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 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 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 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 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 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按 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 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 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 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 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 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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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总分包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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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青少年活动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营员:_______________

营员监护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达拉特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20__年寒假夏令营科技主题团队活动,乙方自愿选择参加主题活动,已包含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保险费等。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就参加课外活动的安全责任问题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组织本届团队活动,须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教官管理营员,开营至闭营活动期间,随时了解营员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对营员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并每天向家长通报活动情况,发布活动信息。

2、甲方因客观原因(如气候异常、政府临时法令、营员不足等)未能开营时,须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营费,相关损失(预订交通、食宿、培训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夏令营期间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日程表,并提前告知营员及其家长,甲方须严格执行日程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特殊情况调整日程并及时通报营员家长,甲方可根据活动要求对日程安排的活动细节进行个别调整。

4、甲方在夏令营期间为所有营员每人购买安全责任险一份,如有意外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安排营员住宿环境须安全卫生,卫浴消防等设施齐全便利,三餐实行营养配餐制,提供足量有利于孩子健康生长的饮食。

6、甲方负责准备常用药品如治疗普通感冒、腹泻、外伤、蚊虫叮咬等方面的药品,营员发生伤病时甲方及时予以用药,如需要时须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报家长。

7、甲方负责每天摄录夏令营活动情况,负责每天将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编辑制作并发布于网络信息平台。甲方有权对包涵乙方影像在内的照片、视频作品进行编辑处理,并拥有对该作品的所有权益(包涵但不限于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8、甲方保证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遵守营员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教师和教官在活动中起道德表率作用,不得打骂营员,否则甲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营员)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夏令营团队活动,并同意甲方对乙方于活动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交通、食宿、训练、学习、游览、网络信息发布、保险等)。

2、乙方需身体健康,保证没有传染性、精神性或遗传性等特殊疾病,无异常心理状态。乙方应如实向甲方通报营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在交纳营费后因个人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夏令营时,需于开营前三日外(不含第三天)持营费收据、协议书、已领取的夏令营装备物品,到组委会当面办理退费手续。夏令营装备物品发生破损时按标价从营费中扣除。已购买交通票据(火车票、飞机票等)费用从营费中扣除,并将相关票据交由乙方自行办理退票手续和承担相关手续费。开营前三日内(含第三天)及开营以后不再予以退费。

4、乙方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刀具等危险品,一经发现没收处理,如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乙方禁止携带钱款,禁止携带相机、游戏机、首饰等贵重物品及娱乐用品,手机可以带,但丢失、损坏责任自负,由此造成注意力分散团队纠纷等后果责任自负。

5、乙方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老师和教官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和私自离开活动场所。在没有老师教官允许并组织、监护的情况下,不得自行参加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活动,如游泳、攀爬、打闹等,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并通知家长领回。

6、乙方在活动期间如有身体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不论何时、何地,应立刻向老师报告。

7、乙方在活动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管理规定,诚实守信,禁止发生打架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三、备注: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可协调时,双方均有权利诉诸法律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3、本协议从本营开营起生效,闭营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章)

乙方(营员姓名):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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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生产,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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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负责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使用等,有教育、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如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对乙方有行使经济赔偿和辞退的权利。

2、乙方责任:

严格执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火灾事故,如若由于违章或操作不善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二、具体要求

1、遵守工作时间,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精通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熟悉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标准。

3、坚决制止违章作业,按章办事,不徇私情。遇险情要停止作业,立即报告。

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不擅自拆改任何安全技术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生打架斗殴、赌博、流氓行为

6、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如在工作期间饮酒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公司无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工人下班后的时间属于个人业余时间,除加班外,不归公司管理。故下班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三、本安全生产协议一式两份,各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 月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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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煤矿矿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煤矿,生产,全文共 1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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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项目财务总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负责落实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户核算,保证专项安全资金的及时、足额投入,防止挪用。

三、负责审核项目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

第二节 项目各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第四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上级、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召开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督促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三、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年度、月度计划,报主管领导签发实施。编制本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经主管领导签发实施。

四、参加项目工程施工技术的讨论,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议,监督项目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五、组织新进场和变换工种员工的“三级教育”及聘用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坚持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准入标准,对不适用机械设备限期整改直至清退,会同其他部门与机主签订《租用机械安全生产协议书》。

七、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做好安全宣传和警示工作。

八、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跟踪整改结果,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收集,制作奖罚单报主管领导签发后交财务执行。

九、深入现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或时段,坚持派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对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立即停止生产,要求现场负责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督促做好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建档工作,预防职业病。

十一、归口组织或参加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十二、做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整理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十三、做好安全工作总结,向领导和上级推荐、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部长安全职责

一、在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帐,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协助项目领导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四、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框架内,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五、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

六、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七、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均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有建议奖励权。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九、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十一、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参加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

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帐,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四、协助部长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

六、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七、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均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有建议奖励权。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九、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参与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十一、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参加伤亡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

第四十三条 工程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二、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三、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

四、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协助项目总工程师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制计划。

五、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六、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可靠、满寿命使用。

七、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报告的义务。

八、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

九、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一、协助本部门领导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

二、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在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在向相应作业班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五、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生产。

六、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可以越级报告。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 物资设备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的机械、设备、车辆和物资进场前的检验、安装拆除、使用过程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结合项目生产特点,修订完善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岗位责任及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

三、和有关部门一道,负责落实制订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收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贯彻执行。

四、加强各种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严格检验包括购置、制造、改进、大修、在用的各种船机设备、工具等,其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出厂检验证明及技术资料完整,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标准,安全有效,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五、参与组织对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持证情况,实行定机定岗定员,杜绝无证操作;对所租用的车辆、机械设备进行严格审查,对设备资料、配员及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性严格审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操作人员或以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代替。

六、在编制机械设备、车辆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保养、修理计划时,要列入其恢复安全生产性能相关内容,并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纳入供应计划,及时提供、一并实施。

七、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准交付使用。

八、采购的机电设备、附件、工具材料、物资等,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对回收进行维修在用的机电设备、工具,一定要满足安全生产指标,保障安全使用。

九、在国家指定的商店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其商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对在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防护服等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或过期的,要维修、报废或更新,确保安全使用。

十、定期检修车辆、机械设备,确保其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不准使用报废和有重大安全技术缺陷的车辆机械设备。

十一、检修机械设备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和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

十二、督促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建立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台帐并严禁格管理。

十三、参加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物资的安全堆放环境、车船机设备的安全使用,对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改正。

十四、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归口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车辆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参加工伤、机械、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一、对有持证上岗要求的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件,并随身携带方可上岗工作。

二、在作业前要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在安全技术交底单上签字,并保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单。

三、在作业中应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严禁工作中饮酒或酒后作业。

四、要按照机械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项工作,做到保养到位,不漏保、不缺油、不亏水,保持完好状态。

五、机械设备作业时,应注意观察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修。

六、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优质服务、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

七、要严格遵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中有关机械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机械设备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废弃物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倒、乱放。

八、要认真、按时填写机械履历书,重点机械设备还应认真、按时填写点检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九、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教育,要虚心学习,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十、发生未遂事故,要向直接管理人员汇报,并参与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治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库管员安全职责

一、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加强对库房临时存放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物品损坏或被盗、被抢。

三、加强对进入库房人员的管理,对携带的火种收缴。

四、负责物品堆码、搬运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持正常的作业秩序,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积极参加县项目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发生火灾时的逃生方法,负责发生火灾时库房内的现场临时指挥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 质检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正常使用。

二、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三、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五、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合同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合同谈判签订、计量结算、分包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与他方签订施工生产合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应注意其内容要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不得签订非法生死合同。

三、严格把好分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关,分包单位或劳务承包者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等级,严禁同自然人签订分包或劳务承包合同。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财务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按公司规定,负责从项目工程承包总价中提取足够数量的经费作为每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列入年度财务专项计划,保证按时足额提供资金,并监督其专款专用。

二、为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活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设置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劳保用品购置、安全检查、应急救援及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方面提供经费。

三、协助安全环保部按规定扣除和收取罚款、发放安全奖金及其它款项。

四、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要利用保险箱安全存放,各种密码、印鉴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必须防火、防水、具备有关防盗(三铁一器)设施且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

五、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密、临时保管,保证会计单据、凭证、账簿、报表完整无损,禁止他人随意翻动、查看、摘录复制。

六、负责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防止闲散、无关人员挪用财务微机、非法进入财务数据库,要加强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八条 经理办公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对项目办公、生活、卫生、交通及防寒、防暑、防火、防台风、防暴雨雪、防盗、防治安案件等有关安全事项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三、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协同安全环保部对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四、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总结推广重视安全生产的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违章违纪行为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给予公开曝光;配合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氛围,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两面的经验和教训。

五、管理项目的交通和生活车辆,以及住房、用电、用水、用气、取暖、降温、医疗、通讯等;按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做好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尤其是特殊气候环境下,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劳动、工作和生活。

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全体员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七、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机关、上级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通知,为督促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八、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归口负责事故中涉及人员的善后工作。

主任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小车司机安全职责

一、积极参加业务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无违章、无事故、安全礼让、文明行车。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三、出车准时,随叫随到,在单独行车时,负责车上物品的安全。

四、每天坚持对所驾车辆进行“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状况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处理。按时进行车辆年审等工作。

五、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并报告项目相关人员,并积极对伤者进行救治,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能肇事逃逸。

六、发生交通违章被交警部门处罚或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迟报和谎报。

七、保管好随车配备的灭火器等应急安全用品,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物资设备部进行维修或更换。

八、服从项目管理,不私自出车。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炊事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食品、炊具、用具、炊事机械的管理和炊具、用具、炊事机械的维护保养、消毒工作,做到合理使用、安全操作。

二、认真搞好个人卫生,按规定定期体检,穿戴整洁,操作时禁止吸烟等不良行为。

三、负责食品卫生和操作间、炊具、用具、炊事机械及食堂周围的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四、检查厨房用电及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或处理,会使用消防器材。

五、时常检查食堂各类用电设备,保障其安全运行。

六、按要求储存各类食物,确保其不变质,不受虫害及鼠害。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保洁员安全职责

一、遵守项目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接受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第四十九条 试验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项目原材料、实体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指标进行试验检测、质量验证鉴定,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控制、监测,确保测试数据和验证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二、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工具。

三、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尘工作。

四、定期对仪器、设备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校正、标定,并保持标定的有效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完毕立即断电。

五、各种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清楚,专人保管、分别储存。

六、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符合规定、真实准确、计算正确、字迹(打印)清晰、提交及时、整理规范、台帐完整、保存安全。

七、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为防止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所。

主任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试验员安全职责

一、热爱试验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严格按照有关试验安全操作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及时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试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可以划改)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技术主管领导。

三、试验人员应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试验室主任报告。

四、爱护试验仪器和设备,做到定期维修保养,找妥善保管,确保试验设备正常完好、量值准确。

五、试验结束后,清扫场地,整理安好试验仪器及试验资料,保持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靠。

六、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将试验技术资料随意外传。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第五十条 测量队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测量控制的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和放样结果的准确可靠,保证测量人员人身安全。

二、测量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掌握测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具备自我保护救治能力。

三、爱护并妥善保护仪器,防摔、防水,测量仪器必须按期标定、校准,导线点、水准点必须稳定保护和定期复查、补充、校正,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安全。

四、测量、放样时必须认真复核图纸、仔细计算,严格复测,杜绝错误。

五、工作中必须随时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在攀高、下沟、上山、水上、密林以及路口、街道、交通密集道路、交叉施工等危险场所时,必须做好自我和相互防护,穿戴佩用相关防护用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作业。

六、保证测量资料的完整准确、保管安全,防止污损。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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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职工家属梁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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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总面积约——平方米;物业类型 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 年。自 ——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10、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10、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11、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2、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4、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5、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6、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X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划拨到——物业管理公司账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X日内将RMB: ——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账户上,方式: ——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

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15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3、甲方行政管理负责人,乙方行政管理负责人,双方涉及费用往来文书、文件由总经理以上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不涉及费用文书、文件由上述双方代表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或者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肆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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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用电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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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明确供电企业(简称甲方)和双电源(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及《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电力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根据用电需要向甲方申请双电源供电,需向甲方提供双电源用电申请书并附有有关资料图纸和自备发电机组的设备参数和技术资料,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按图纸施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供电手续。

二、供电方式、安装地点及产权分界

1、甲方从 线 号高压杆或从 线 变台 号低压杆接线向乙方供电。

2、乙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共 台,容量: 千瓦,电压: 伏,厂家:

,型号: ,安装日期: ,安装地点: 。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分界点:高压供电在 线 号高压杆高压计量箱进线T接点处;低压供电在 线 变台 号低压杆 计量电度表进线处;具体接线方式及分界点详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双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供用电双方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乙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受电装置内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的正常运行;如有异常,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 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乙方的低压两相自备电源应采用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低压三相四线自备电源应采用低压四极双接刀闸,如因条件限制(距离过远或总屏刀闸容量在1000安以上时),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允许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2、乙方的高压自备电源,电源侧的断路器,应采用机械联锁装置,如开关柜距离过远,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应保证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在进户终端杆装置隔离刀闸,该刀闸操作权属甲方。

3、甲电方双电源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做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方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从事有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工作、配电室(箱)主接线发生变化、主变压器更换或大修后在重新投运时也必须作核相工作。

4、 乙方不允许高低压双电源并列运行者,必须在电源开关或刀闸上装设可靠的联锁装置。

5、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主备电源运行方式;不得超过批准的备用用电容量用电。

6、凡经甲方同意二条高压馈线分别同时供电的乙方,其低压侧应各自分开线路供电,严禁合环运行;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临时线作为互为备用电源。

7、乙方自备电源不得并入电网运行,如需同时使用甲方电源及自备电源时,电气结线应各自分开,不得并接,以保证用户负荷权取一个电源。

8、乙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双电源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调度协议内容、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

9、乙方必须向甲方的调度部门和用电检查部门报送变(配)电值班人员名单;如值班人员有变动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的调度部门和用电检查部门。

10、乙方不得并列低压双路电源;用户有自备发电机者,其自备电源与电网连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不得使用电气闭锁。

11、乙方装设的自备发电机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对未经审批私自投运自备发电机者,一经发现用电检查部门可责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线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6款进行处理。

12、未经甲方用电检查人员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13、甲方用电检查部门对装有非并网自备发电机并持有《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的用户应单独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14、甲方和乙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情况(如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事后应立即通知对方。

15、在电力供应暂时紧张时,或个别用户确因生产需要安装自备发电机组的,均按本规定办理;但电网供电正常后应立即拆除,改为单电源用电。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自备电源的运行使用情况有权进行检查,对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甲方不承担因乙方电气设备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责任。

2、乙方对其所有的自备电源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竹子及时进行修剪或砍伐,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和误动作发生。

3、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含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供电。

4、乙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使自备电源电力向甲方电网送电导致的设备和人身事故及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自备电源只能作为停电时的应急措施,自发自供,不得将自备电源的电力向自身以外供电;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供出电源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6、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乙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电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附件包括:

(1)供用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2)双电源(自备电源)设备台帐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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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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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切实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冬季特殊路面,应向乙方告知雨雪天气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并有权辞退冬季车辆行驶不能达到合同规定服务标准的运输车辆。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不符合安全行车管理规定的乙方车辆驾驶人员有权提出批评、警告,责令其改正。对拒不听从劝阻者,视情节严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从工资或租赁费中予以扣除。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告知乙方检查和落实。

2.对乙方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冬季雨雪冰冻路面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有义务告知乙方。

3.合理指挥调派车辆,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由此发生的伤亡事故。

4.对乙方在冰冻雨雪天气行车中遇到的困难需要抢险、救援的,有义务立即组织人员和机具进行解救,防止事态扩大,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与调度,并具备从事车辆运输的有效证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等)及车辆证件,严禁酒后驾车及无证上岗。

2.在冬季起动前要特别注意起动前的预热及起动时的操作。设备所使用的油品(柴油、机油、润滑油等),其使用性能必须符合冬季气温的要求。乙方必须对车辆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在冬季行车要严格按照安全行车速度行驶,雨雪天气或路面结冰时,车辆应及时安装轮胎防滑链或换用雪地轮胎。在冰雪道路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施工道路有凹凸不平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转弯要提前换挡减速,尽量不要猛踩刹车,猛松油门,保持行车间距,谨慎驾驶车辆。

4.出车时要带足保暖衣物及食物,以防冬季严寒造成的突发性伤害。

5.装卸管时应事先检查吊具防滑性能,防止滑管、窜管。其它物资装卸时,必须对所运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其捆扎牢固。

6.雨雪天气上下车抄管号时需注意防滑,如果出现碰伤或跌伤等事故,责任自负。

7.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入车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8.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停车时,必须切断电源、油路,拉好手刹,防止溜车;锁好车门、车窗,注意防盗。对以上原因造成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四、违章及事故处理

1.乙方单位和个人不服从安全协议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报告甲方,并进行现场处理,由乙方单位和个人负责调查和处理,对事故造成后果,即甲方停工或误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从工资或租赁费中扣除。

3.乙方单位在施工中因违反各项制度及规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单位在施工区域内造成甲方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损失。

5.对违反《冬季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和处理。

6.无视本协议规定酿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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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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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装单位基本情况

(1)出租方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 有效期:

(2)安装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 有效期: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型号设备编号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编号

3 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对多塔作业的,共同确定防碰撞措施。

(3)机械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并办理塔吊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拆卸和顶升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特种设备安拆、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5)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4 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并承担基础制作费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承担电费。

(3)积极配合设备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单路畅通。

(4)设备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管理设备,如由设备零件被盗,由甲方协助调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为操作人员解决食宿。(餐费自理)

(6)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和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7)负责审查出租方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安装、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给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地基、基础施工图纸和安装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地基、基础和附墙预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设备基础周围的排水及防护。

(9)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或磨损严重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效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于出租方原因致使机械在使用安装、拆除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3)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

(4)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设备的安装、顶升、附着,必须由同一个单位完成。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和顶升加节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应当由安装单位和乙方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向乙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和相应的备案手续。

(6)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负责为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

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9)负责为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义务。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7、补充条款: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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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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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乙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装备,制订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乙方进入工作场地后要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四、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去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危险区域和场所,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五、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用电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要有漏电保护设置,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进入受限空间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六、生产中的车辆要做到安全驾驶,进入工作现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司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地质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调查处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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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劳务队班组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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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协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合同关系说明

1、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关系。

2、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 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 工程的建设单位(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中铁建设集团收取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费 元,代替建设单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本协议特别指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安全管理费用,对应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是指:

(1)对协议单位法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入场验收;

(2)对协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

(3)对协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

(4)中铁建设集团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责任时,发现协议单位在入场时不能提交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无法证明有效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反映,即认为中铁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履行完毕。

2、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协议双方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健全各自单位在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四)协议双方的安全责任划分约定

1、协议双方责任区划分约定

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如下的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施工区:以与各自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确定的施工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施工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各自的安全责任区域;

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各自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所必须的办公、生活区间为责任区域。

2、协议双方安全责任界定的其他约定

1)协议双方应本着对参建各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进行内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又不伤害别人,又不被别人伤害)。

2)协议双方中的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及双方协议约定,对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潜在不利影响时,另一方有权对该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有权对由于该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损失,进行索赔。

3)协议双方应加强各自单位分包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几点:

a.本单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严禁进入对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非工作原因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自己被伤害或伤害别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协议双方因施工原因需进入对方施工区域时,协议双方应协商协调,切实做好保护工人的防护措施,避免工人收到伤害。

c.协议双方应该各自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损坏对方安全防护设施或破坏对方安全管理的行为,因本单位人员在对方施工区域内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人员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承担对对方单位造成的误工等各类损失。

d.协议双方应重点关注双方工序交叉时可能会产生的对对方的不利影响,避免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对对方产生伤害。

4)协议双方施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或发生无法预料的意外),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单位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5)协议双方施工人员,未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或现场管理规定,而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由于对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报告约定

1、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首先由事故者隶属的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法人单位按程序进行汇报。

2、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均应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和事故者的救护工作。

3、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应积极配合政府事故处理小组的事故调查工作。

4、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协议双方区分安全管理责任的主要依据,具备应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协议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协议双方任何一家单位退出本现场则本协议自动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协议双方项目经理部、法人单位分别存放一份。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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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全文共 3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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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协议人:

项目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施工单位(筒称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媒矿基建施工安全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内容:

4.工程施工范围:甲方将煤矿基建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依法有序施工。

5.施工期限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6.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从事施工的场所,即乙方施工现场、办公现场。

第二条 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1.按照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的要求,为乙方提供施工安全管理的方便条件。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矿井设计的安全技术资料和图纸,组织对重要工程设计进行会审,按照要求完成矿井专项安全设计的上报审批工作。

2.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要求其予以整改。

3.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帮助乙方加强安全管理,及时督促乙方处理事故隐患。

4.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和赔偿义务。

5.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发生事故时,积极帮助乙方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按原规定进行上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条 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程和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综合安全管理。

2.按照煤矿安全的要求,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人员,严禁不符合安全设施条件要求的工程施工建设。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力、设备设施配备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而引起的事故损失和造成甲方工程损坏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3.为甲方和上级部门工作人员进入乙方施工区检查工作,提供方便。承担在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中,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设备的全部损失。

4.在施工过租中,应加强对利用甲方设施(备)的管理,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当执行保护措施不力或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而发生损害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当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按照煤矿安全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抢险救灾,并及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建设的法规制度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工租施工承发包合同和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的安全施工建设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监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安全施工。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标准、施工工艺和施工场所、办公及生活场所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督促解决。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I大安全隐患.有权贵令停工鑫改。

4.享有对乙方承包工程的整个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整顿。

5.有权要求乙方建立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6.有义务对乙方开展的安全活动提供帮助,对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施工安全自保体系,对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建设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本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

3.施工前应当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条件或工艺变化时应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购买施工材料和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施工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安全施工。

4.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自我监督检查管理系统,施工现场及要害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配备专职(兼职)安全检查员。

5.对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应当落实责任人,按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6.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负责。永久变电所以下自备的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应当拒绝供电。

7.从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作业工种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过培训持证山岗,履行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8.从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工作人员按照使用规则进行使用,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

9.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义务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不准迟报、瞒报或谎报。

l0.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

11.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2.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会议,对会议确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施工工程总款的___%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其他事故的,甲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可归责于乙方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l)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___%的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并承担全部损失: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乙方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外,还应当向甲方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八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协议、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天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____份,每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体效力。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签署。

(以下无协议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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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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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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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协议范本扩建生产车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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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合同编号:________安字第________号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工程的顺利进行,就本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安全生产协议。凡由________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管理的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本协议,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责任。

第一条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不得对承包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3.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4.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在开工前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备案。

5.承包单位拒不按照条款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责令承包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第二条 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1.承包单位从事工程的活动,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

2.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工程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承包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承包单位应设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5.本工程由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总承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的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6.垂直运输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培训作业,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计算书,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作业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涉及到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8.承包单位在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确认签字。

9.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隧道口中、基坑边缘、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承包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10.承包单位应将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应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承包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现场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牌。

11.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毗邻建筑物、构造物和地下管线等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专项的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硬质围挡。

12.承包单位应当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承包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4.承包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废。

15.承包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6.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任职。并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7.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现场作业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承包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8.承包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意外保险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9.承包单位必须服从上级行政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内容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标准。

20.承包单位对违反上述条款内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第三条 承包单位文明施工责任

1.按照JGJ59--99标准和____市有关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搞好文明施工,保证该施工项目文明施工合格(评分检查70分以上),争创优良或样板工地。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头书写企业和工程项目名称。

3.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施工现场布局合理、规范。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大门口、材料堆放场、宿舍、办公场所、仓库、厨房、厕所等实现硬地化。

5.临时工棚采用砖墙铁皮屋顶,或选用其它安全实用的金属结构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搭设工棚。

6.施工现场卫生、干净,排水畅通。

7.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工作,保证不出现周围居民投诉或纠纷。

8.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并有标识。

9.制定防止或者减轻噪声污染扰民的措施,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前必须经建委部门审查批准,并到环保部门备案。

10.落实____市施工工地防治扬尘污染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组织进行本工程建设。如违反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责任承担法律责任。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承包合同终止后此协议即告终止。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协议书与承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法人:________(签字)

承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法人: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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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煤矿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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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根据中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仪器设备赔偿的暂行办法”以及“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学校教务副主任与实验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具体规定如下:

1.各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实验室主要责任人,教学实验室由相关性课程负责人作为责任人,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2.作为安全管理的必备措施,各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将所属各实验室的有效备用钥匙上交一套到学校保管;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墙体等结构;

4.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各实验室责任人有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

5.各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各实验室责任人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学校负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6.各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统一处理,学校负责对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7、各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8、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师生做完实验要断电、水、气。易燃物品应有专人负责,由该实验室生产出的易燃、易爆的中间产品必须放在安全合理的地点。

9、严防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火花、电弧或高温导致火灾和爆炸。具有潜在危险的实验室必须报告学校保卫部门.

10、各种安全防范设施要配备齐全,各种安全制度要贴挂在墙上。安全设施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和挪用。

11、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责任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工作;

12.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学校有权收回相关实验室的使用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一份由责任人保存,一份学校留存备案。另一份教务处保存。自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主管教学领导)签名:

年月日

乙方(实验室管理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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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_承诺书_网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煤矿,职员,生产,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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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一):

作为煤矿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煤矿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煤矿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煤炭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生产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威胁,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4、遵守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6、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积极参与矿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人:

日期: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

根据我矿20xx年,坚决实现年终零事故指标,为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全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健康发展,为实现“”良好开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我们机运工区,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严格认真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遵照安全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认真执行,认真做好先安全后生产工作。

2、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3、全力搞好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工作,切实抓好机电现场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隐患蔓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5、杜绝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主动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严查岗位日常行为规范,做好专业管理工作。

6、利用工前会“安全10分钟”,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各位同志!请牢记血的教训,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一刻也不能放松,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关系企业生死存亡,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大意。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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