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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委托保证合同【合集3篇】 施工合同【实用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5--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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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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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将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

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

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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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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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

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

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

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

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

5.

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

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

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

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

第三方,并在与

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

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

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

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

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

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

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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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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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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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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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延期开工

第11条暂停施工

第12条工期延误

第13条工期提前

第14条检查和返工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试车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设计变更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条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争议解决方式:

第31条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索赔

第33条安全施工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保险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条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由于合同标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就随之变动,承发包双方的自身条件、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都各异,双方的权力、义务也就各有特性。因此,《合同条件》也就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每个具体工程,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即配之以《协议条款》。《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就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了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能更好地使用《合同条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量事先达成协议或确立解决的原则,并使协议尽可能准确、严密,以减少扯皮,保证施的工顺利进行。我们编制了这个《使用说明》,供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参考。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书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书中说明。承包方对招标书的说明是否同意及本身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投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取得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它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文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与甲方合并的单位、兼并甲方的单位,购买甲方合同和接受甲方出让的单位和人员,均可成为甲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承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但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如按《合同条件》第36条进行分包,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的地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承包的范围,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1.2本款内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程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按附表格式将单位工程列表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如:

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

程名称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

构层

数高

(米)跨

(米)设备

安装

内容工程

造价

(元)开公日期竣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第2条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实行社会监理的应写明总监理工程师在双方对合同文件解释不一致时,是否有作出解释的权力。

第3条

3.1肩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规定语言的名称,写明使用的《合同条件》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翻译文本的名称,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原则上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法规都应适用于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地方或部门的法规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3.3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地方或专业的标准规范,地方和专业的标准规范不相一致时,应在此条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部位和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和编号,例如:

一、建筑工程:

1.土方工程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1-83)

2.砌砖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3-83)

3.砼浇筑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4-83)

4.抹灰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10-83)

二、安装工程

1.暖气安装采暖与卫生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42-83)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规定产生的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第4条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的。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甲方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及由谁承担。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的。

第5条

5.1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5.2实行监理的工程,要写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对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职权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有何限制。如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支付后是否要经甲方审查;是否能批准对施工进度的更改或对工期给予延续;是否有权批准对设计的变更等。有种类限制的要写明种类,有数量限制的要写明数量。

第6条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要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双方协议将本条中甲方工作部分或全部交乙方完成时,应写明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内容,甲方应支付费用的金额和计算方法。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6.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如土地的征用应写明征用的面积,批准的手续;房屋的搬迁和坟地的迁移应写明搬迁和迁移的数量,搬迁后的拆除、迁移后的回填及清理;各种障碍,应写明名称、数量、清除的距离等具体内容。要写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写明拆除和迁移的当事人事后提出异议或要求赔偿,施工中发现有本条约定的障碍尚未清除等情况时应由谁处理,费用如何承担。

6.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的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供电线路应在何时接至何处,供电的电压,是否需要安装变压器及变压器的规格、数量,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应写明供应的日期和时间。

6.3本款应写明甲方负责开通的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规格和要求、维护工作的内容,不能保证全天通行的,要写明通行的时间。

6.4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的时间、资料的名称和要求,如水文资料的年代、地质资料,深度等。

6.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它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6.6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的时间和要求。

6.7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确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6.8本款应写明对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费用的金额。

第7条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本条工作甲方未在签订《协议条款》时写明,但在施工中提出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双方订立协议,可作为《协议条款》的补充,本条还应写明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甲方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

7.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7.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7.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7.4写明乙方应为甲方代表提供的现场办公生活用房的间数、面积、规格要求,各种设施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提供的时间和要求,发生费用的金额及由谁承担。

7.5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内容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驶或行驶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7.6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7.7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保护的具体要求。

7.8本款应写明对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施工垃圾处理等场容卫生的具体要求,交工前对建筑物的清洁和施工现场清理的要求。

第8条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9条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多少。

第10条甲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

第11条本条应写明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仲裁部门的名称。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经济支出及计算方法。

第12条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13条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和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调整的方法、程序,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14条工程款的预付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15条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16条工程款的支付应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17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号材料和设备

名称规格

型号单

位数

量单位供应时间送达地址备注

年月日

第18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几种特殊情况应在本条作出说明:

1.由甲方提供三材指标,乙方进行采购的,应写明指标名称、内容、价格、数量、提供的时间和甲方不能按规定提供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甲方不提供指标,由乙方采购三材的,应写明材料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级和价格。

3.甲方指定厂家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写明如产品价格高于乙方预算价格时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制造厂家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19条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0条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1条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的预留与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22条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主管部门10天内不能作出调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内不能作出调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7天内执行

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施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直接申请仲裁或要求法院判决,仲裁和法院判决的程序、时间按有关

规定执行。

第23条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等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

第24条乙方对工程的分包应详细写入本条。主要包括分包工程的名称、内容、分包单位的名称和承包范围。

如甲方要求乙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指定的分包人,除以上各项外,还应写明分包工程的价款,开工竣工的时间,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写明分包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完成工程或不能按照乙方派驻的监督管理人员的指令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时,责任和费用由谁承担。

第25条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作出规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1.X级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mm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X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X天的高温天气;

5.X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X天的严寒天气。

第26条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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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电力2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电力,全文共 30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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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 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 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 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 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 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 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 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 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 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 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 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 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 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 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 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 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 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 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 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 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 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 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 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 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 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 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 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 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 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 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 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 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 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 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 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 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 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 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 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 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 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 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 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 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 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 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 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 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 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 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 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 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 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 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 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 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 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 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 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 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 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 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 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 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 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 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 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 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 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 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 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 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 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 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 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 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 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 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 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 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 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 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 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 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 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 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 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 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 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 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 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 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 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 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 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 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 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 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 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 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 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 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 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 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 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 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 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 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 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 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 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 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 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 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 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 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 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 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 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 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 款(2)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 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 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 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 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 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 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 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 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 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 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 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性质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5)_________(6)_________(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 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 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 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 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 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 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 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天内不 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 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 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小时内将具体要 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小时内 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 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 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 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 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 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 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 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 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 甲方_____。

(6)在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 交验。

(7)在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 交底,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 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 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 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 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 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 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 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 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 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 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 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 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 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 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 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 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 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 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天内作出答复, 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 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___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 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 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 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 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 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 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 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 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 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___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___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按___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 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 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 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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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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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二○○九年四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6、劳务作业人数: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义务

9.1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不得允许承包人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收到分包合同价款后首先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10.11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2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3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4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5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6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7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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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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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手机: 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签约人(或代理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

3、 户型: _____室____厅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 施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7、 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 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元。

9、 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 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 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 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 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 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 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 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 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 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 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_%,乙方支付_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 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 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 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 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 ,工期相应顺延。

3、 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 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为质量评定的 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 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 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 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 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貳年。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 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 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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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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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4)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

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8)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9)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10)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11)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2)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_____。发包人已经办理的_____视为承包人办理的_____。

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提交每月的施工计划,有阶段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期计划以及相关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6)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_____,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0)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_____,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_____,支付_____费用。

第四条、承包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_____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_____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担保

1、__________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包括违约金、罚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或无效,________仍应依担保约定继续承担担保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

2、保证人_______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个工程项下的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税款;拖欠的人工工资;拖欠的材料∕设备款;拖欠的施工机械∕模板、钢管租赁费;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期违约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款项、违约责任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_____费、_____、鉴定费、差旅费等)。

3、_________保证期间自签订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满两年时止(质量安全终身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以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_____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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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商业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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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工程师: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费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价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补的款项。

1.14 接收证书:指发包人在工程或分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工程接收凭证。

1.15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负有修补责任的期限。

1.16 履约证书:指发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约的凭证。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在一定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责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质量保修书(合同)约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9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2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失,而是因对方原因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 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属强制性标准的,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本合同终止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其职权应与发包人派驻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区别。二者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此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经发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承包人代表

7.1 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承包人代表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承包人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方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承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承包人代表。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如将前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或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雇用的其他承包人所造成或引起的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停工;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不可抗力;

(8)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前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施工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未达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方案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己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23.3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因素发生成本变化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的7天后,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的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 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 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时,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比例,提留保留金。

26.4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并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的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5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按专用条款约定,制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写明所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所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造成承包人损失和(或)延误工期的,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工程师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8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3.2款、23.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8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师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竣工结算时,工程师应确认将保留金的50%支付给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33.4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5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56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7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缺陷责任

34.1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限内完成接收证书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补,以及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责任期内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修补。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34.2 因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施工或提供的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约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补,并承担相应费用。

34.3 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修补好前款范围内的缺陷,发包人可自行修补或选择第三方修补,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4.4 合同的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师应签发履约证书,并在14天内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还保留金保函。

35.质量保修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6.违约

36.1 发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24 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6.2 承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6.3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37.索赔

37.1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因已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7.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项相同。

37.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前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8.争议

38.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选择其他方式解决。

38.2 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未经约定,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9.3 工程按约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因疏忽导致工程损害,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承包人的损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决)。

39.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40.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4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损失程度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

40.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单位的人员伤亡,由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0.4 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1.保险

41.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己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1.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己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1.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2.担保

42.1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应各自向对方提供以下担保文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支付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己方有赔偿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赔偿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42.2 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

42.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3.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1 工程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现场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2 工程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5.合同解除

45.1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5.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9.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5.5 一方依据45.2、45.3、45.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5.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己方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5.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6.合同生效与终止

46.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6.2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46.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7.合同份数

4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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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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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为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__)补交_________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施工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21.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22.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24.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25.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26.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27.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28.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12小时方可使用。

29.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_________牌_________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30.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1遍,刷面漆2遍。

31.所有墙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所有顶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

32.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_________%,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3.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_________牌。

四、工程验收

34.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35.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_________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6.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甲醛,VOC等)给甲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_________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

37.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_________元由甲方垫付。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_________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_________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_________元与_________%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38.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_________。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9.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0.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41.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六、保修及其他

42.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3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43.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44.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仲裁解决。

45.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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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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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 建设施工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现将该工程进行内部发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承包范围: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三、工程质量: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保证质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四、合同价款:乙方承担与施工相关的一切直接费和现场行政收费,承包价:按总价提取管理费 %,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按现行安全操作规定,采取严格

的安全防护措施,全体施工人员应参保,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应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项工地管理制度,随时接受发包方、甲方、质检、监理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七、奖惩办法:

八、付款办法:按发包方付款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结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额带资完成该工程。

九、其它: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 %交纳工程保证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合同结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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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乐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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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建安劳保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v 元);

(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5)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6)增值税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增值税率:

2. 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 号: 账 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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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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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2.4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4、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含%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b《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辅助设施

6.1施工供水

6.2施工供电

6.3施工用风

6.4现场施工道路

6.5施工住房

6.6其它: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费用收取材料款。

7.2其他: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其它:。

9、质量要求

9.1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优良率达%)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标准。(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5其它:

1、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c,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2其它要求:

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d,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其他要求:

11.2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12其他要求:

11.3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e。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13.2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人力资源投入

14.2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其他要求:

16、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部门审核,经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8、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违约责任

19.1甲方违约责任

19.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19.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19.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9.2乙方违约责任

19.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元至元。

19.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19.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21、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1.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2、争议与_____

2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区(县)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权书

b工程量计价清单

c技术条款

d安全生产责任书

e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f保廉合同

g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项目部全称)乙方:(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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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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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双方责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 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 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 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

1、 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

2、 乙方施工工期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5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本工程结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双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山阳县西关村。

二、工程名称:住宅楼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图纸设计内的土建、水电工程。主要工程项目内容及要求:

1、基础工程:基础灌柱桩工程、砂石回填、基础梁等。

2、主体结构工程:按图纸设计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须(钢筋、水泥、砖等)合格。

3、装饰工程:①内外墙水泥压光,地面为原砼毛面,东西外墙为水泥压光,南北为涂料,颜色待定。②门窗:内门不做,只留门洞,进户门为防盗门(防盗门价款必须在8001000元/每副),窗为普通铝合金窗。③楼梯间:楼梯地面及踏步为水泥压光,楼梯间墙面做仿瓷涂料,楼梯栏杆为不锈钢栏杆。④屋面炉渣找坡压光,做sbs卷材防水,雨水管为pvc管。⑤电照工程:线管预埋和穿线,线管材料由乙方负责,电线由甲方出资购买。⑥给排水工程:楼内图纸设计的给排水主管道(卫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价格及价款

本工程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大约1000m,建筑面积计算以建筑物水平投影为准,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2/3计算,工程每平方造价700元(灌柱桩开挖4m以内由乙方负责,4m以下甲方按实际结算补工程费用)。建筑面积如有增减,按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按图纸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从开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20xx年10月10日开工,20xx年5月15日竣工,因停电、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天气工期顺延。

八、付款办法:

工程开工后5日内付乙方工程贰拾方万元,主体三层封顶后付乙方工程贰拾万元,主体结构工程竣工后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万元,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双方结算后一次性付清。留壹万元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开工前,确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场地狭小,甲方应给乙方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相应其它机械设备堆放处。

③负责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④按合同约定付款。

2、乙方责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内容。

②按规范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③安全问题:乙方必须教育工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内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19.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

31.2 违约金的数额: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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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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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及业主的要求。甲方在经过认真研究后制定此协议。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经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 签定劳务施工合同时签定相应的施工安全质量合同。

二、 工程安全抵押金收费标准:按合同总价的 ‰收取。工程首次结算扣除安全抵押金的50%,余额50%在工程款结算一半时扣除。

三、 安全抵押金其中的20%将由甲方检查考评后使用。奖励各协作队伍分管的领导、专职安全员及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工作成绩斐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余80%押金,将根据安全考评的实绩在工程结束后再返还。

四、 安全考评以施工现场工地的定期检查和平时巡检相结合,凡被考评单位未达到有关规定或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在期限内未及时整改者,将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其做出处理。捐款与业主捐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 安全考评达到优良级,评分在80分以上的队伍,在工程结束后奖励1000元以上,考评为合格级(70-80)不奖不罚,考评来合格的单位(60-70分)将扣除安全抵押金10-30%,考评在60分以下的队伍,将扣除安全抵押金50%

六、 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J6J59-4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此标准覆盖不全的,可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的《施工安全评分检查标准》。

七、 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队伍,所有捐款与业主扣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八、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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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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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身份证: ______

电话: ______

乙方: ______

身份证: ______

电话:______

今由甲方金______楼钢筋绑扎承包给乙方 ,从标准层至工程完工,按建筑面积______元/m2 计算。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丝、垫块等辅料。

2、甲方负责吊料,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接料,屋面剩余钢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验收未达标的,乙方负责修整,费用自付,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

4、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生活费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6、违约:如乙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经过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_______

乙方: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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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工程,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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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年___月___日后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内未经贵方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我方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金额,即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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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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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号:

甲方:

详细地址:

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住所:

乙方?:

详细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甲方经过招选,选定乙方作为移动电视基站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移动电视基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机房建设合同

(二)施工地址:

(三)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运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将机房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包括机房设计、施工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等所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制订机房材料和机房建设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制订的要求和细则进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其间乙方涉及到的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乙方不能确定的技术的问题或特殊突_____况应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按照甲方对机房基础和墙面板材的材料参数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要达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术指标,见附件一)。

(二)机房的设计、选材、材料采购、机房装饰、地面防静电处理、材料搬运等。

(三)机房室内设备、空调、照明等电源布线(包括材料采购)。(见附件一)

(四)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调试、调测。

(五)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处理(按国家标准,见附件一)。

(六)其它与基站机房建设有关的事宜。

第四条?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

(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其中包含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站点的手续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机房建设完毕(包括机房建设装饰、电源引入、室内布线、设备接地线、避雷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总合同金额的?%。

3.剩余?%工程合同款于工程全部完工?个月后经甲方终验合格后全部支付完毕;

4、甲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

开户行:

帐?户:

5.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予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五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为:;

(二)施工最后期限:;

(三)完工时间预计: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及附随设备的安装件,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

3.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工程和施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具体程序及细节由甲乙双方协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附件,应共同遵循;

2.乙方应保证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与条件,签约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1)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

(2)施工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3.乙方负责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由甲方存放处运抵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场所;

4.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基站机房材料采购、与业主协调、机房基础设计、整体施工等工作;

5.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每基站站点人民币万元施工保证金,用于施工质量和完工时间的保证;

6.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应切实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每一站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第七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第八条?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在施工期间从事各种违法_____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按移动电视发射基站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乙方每施工完一个基站即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二)乙方按甲方_____及验收技术规范、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三)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五)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七)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八)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部分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原则上施工期限每逾期一天扣罚保证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张,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单方中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工程施工费用总金额的%。

(四)乙方施工质量和要求达不到甲方预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费用;

(五)在系统运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运行故障,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以予以变更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_____纳施工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方可正式施工。本合同自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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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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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_____》、《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承揽甲方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材质要求:

四、技术要求:

五、工程说明:

六、施工方式:包工包料,预留端口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工程质量及要求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供电部门优良工程标准。

2、材料供应

(1)本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质量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采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工期

1、准备工期:______个日历天。

2、安装工期:_____个日历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安装开始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_____元整。大写_______。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作为预付工程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确认无质量问题,乙方出具同价款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验收,依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为准,但违法违规通过验收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若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采取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实现合同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一、工程质保期

2、合同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甲方购置材料,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

(1)负责施工场地及场外线路通道的赔青、协调工作,满足安装施工条件。

(2)派驻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负责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办理。

2、乙方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与其他专业沟通做好预埋及施工指导工作。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临时生活设施安排,材料进入工地后负责卸车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表、竣工验收资料。

(5)现场工程材料和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偿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2、其他违约本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按《_____》执行,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该_____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除非_____委员会指定。_____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乙方____份,甲方___份。

3、本合同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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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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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房产领域发展迅速,建筑市场日渐繁荣,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引起的纠纷呈现不断上升态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____县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县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及场平工作

1.2工程地点:____县叩镇华丰村

1.3工程内容:

①、新厂建设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开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计51520立方米(含运输,运距不超过5)。

②、厂区场平后保坎建设(92米8米高

2.5米宽均距)计:。

③、厂区道路硬化建设(130米10米)计:1300平方米。

④、新厂生产、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场地绿化处理工程。

⑥、厂房建设图纸范围内容。

⑦、厂区地面场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处理(承裁30吨)。

⑧、办公区域的装饰部分。

1.4工程承包范围:上述工作范围。

1.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内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约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场,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此工程的报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修建手续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设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价及支付:

此工程为合同包干价,总计工程造价为51

6.3万元(大写:伍X壹拾陆万叁仟元整)。

支付情况:

1、甲方必须按乙方月进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____日结算当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将工程款在____月内(25工作日内)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为保修金,保修期为________年,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畴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一经签订,单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赔偿守约方工程总价5%的损失。

九、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原有一层因现须要加建二层,以包工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成达协议如下: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从主体到装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方面乙方应听从甲方的意见执行。

二、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壹佰叁拾伍元付给乙方(包水电安装在内)。

三、质量要求:主体二层上下垂直误差应在2公分之内,不能超过2公分,砂浆应饱满,装修抹灰要求中级,偏差度应按施工规范实行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地板砖、无空鼓、歪斜、缺椤、掉角,其它装修应符合施工规范。

四、主体结构要求,板面筋布150150,扎筋应按建筑施工强制性要求满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应按物理学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浇灌要求,立柱楼板、梁所有浇筑混凝土标号C20,立柱,梁无空洞和露筋,楼面平整无裂缝。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伤亡和第三者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付款办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望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据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时间紧,任务重,经领导同意,现将某某建设工程承包给某某。为了保质保量,保证工期,施工验收有据可依,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结构:砖混结构。

三、工程范围:土建、水电暖安装。

四、承包性质:包工包料。

五、建筑面积:本工程建筑总面积为6100.472。

六、工程造价:6100.47289

2.00元

9.20元(伍X肆拾肆万壹仟陆佰壹拾玖元贰角整)(含税);(平方造价依据:

1、以2公寓楼平方预算造价土建92

2.92元水电暖59元网线、电话线

9.20元99

1.12元。

2、依据新办公楼承包方式,预算价下降10%99

1.12元-9

9.10元89

2.02元)。

七、工期:.0

8.1

5.0

1.15

八、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

九、工程内容与做法:内容: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图纸变更内容。做法:

1、地面:住宅地面为原土夯实,C15砼厚度为80,15厚1:2水泥砂浆随打随抹面层压光,油漆踢脚线150高;卫生间地面:原土夯实,C15砼厚度为80找坡、50厚1:2水泥砂浆找平,聚氨脂防水层厚度为3,细砂软垫层10;地板砖面层:走廊、门厅、楼梯间为80厚C15垫层,石材地面,颜色另定,瓷砖踢脚线150高,颜色另定。

2、楼地面、住宅及水箱间为20厚1:2水泥砂浆地面表面压光,(水箱间地面做聚氨脂防水层3厚)红色油漆踢脚线150高,卫生间为20厚1:2水泥砂浆找坡,聚氨脂防水层3,细砂软垫层10,瓷砖面层;走道、门厅为石材面层,瓷砖踢脚线150高。

3、楼梯踏步及栏杆:踏步为石材面层同1公寓楼石材及颜色,栏杆同2公寓楼,铁红色油漆。

4、门窗:进楼门尺寸为2

2.5,进户门尺寸为1

2.1,窗尺寸为3进楼门为防盗门,其他门窗为塑钢门窗、中空玻璃(464)。

5、外墙面装饰同1公寓楼蓝狐色乳胶漆、白色窗套;内墙面白色外墙防水涂料,卫生间为瓷砖墙面,顶面均为白色外墙防水涂料。

6、所有涂料墙面基层均为白色水泥打底两遍、涂料面层两遍。

7、所有使用房间均设插座、照明(电视、电话、网线);水暖、消防以设计为准,材料按国家标准进货。

十、甲方工作:

1、负责材料供应,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图纸。

2、负责管理施工队,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队,责令停工和撒换。

3、监督验收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部位,责令乙方返工处理和实施处罚。

4、负责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对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责令整改和处罚。

一、乙方的工作:

1、乙方负责对施工队的管理和教育,乙方进驻工地后,必须遵守煤矿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条件(质量管理处罚条例、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工具设备管理处罚条例)。

2、乙方负责对借用甲方的工具、设备进行管理、维修、保养,损坏赔赏)。

3、乙方必须配备技术、施工、管理的专业人材,应具有独立作业能力,否则因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内容施工。

5、乙方负责工程质量自我检查、验收,负责交工资料整理,(验收标准应不低于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

6、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验收。

二、酒后进入施工工地,酒后闹事,每人次罚款200元,损坏煤矿设施和他人财产的按原值十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工队职工打架,不分情节轻重和原因罚款1000元,通过110和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给矿方造成极坏影响的罚款5000元。

四、付款与结算:开工予付总工程款的10%,基础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10%,一层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7%,二层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7%,三层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7%,四层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7%,五层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7%,六层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7%,门窗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5%,抹灰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5%,地面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3%,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2%,涂料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3%,水电暖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5%,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5%,采暖期满付总工程款的5%,剩余5%保修期满付清;保修期间乙方接甲方通知后不及时维修或不维修者,甲方拒绝支付保修金。

附则:

1、楼梯石材价格不再变动,走廊、门厅石材价格超过65元2以实调整(甲方参与订货);基础深度以正负0.00以下

2.5为准,挖填土超出部分以18元3调整,超过

2.5深的工程量以实调整;在2公寓楼原平方预算造价99

1.12元的基础上结构及门窗设计变更平方造价不超过20元,不再调整;附属工程、泉眼保护、化粪池、桥梁工程另算。建筑面积以实际竣工为准。

2、工地设备材料的看管费,设备工具的定期保养与维修人员的人工费,临时设施搭建与拆除人工费,材料装卸费(不含灰、砂、砖、石)。施工机械与施工电器照明的安(含龙门架、搅拌机、塔吊等)人工费,已包括在承包总价内,不另计算。

3、农忙季节,应保持50%以上的留守人员继续施工,保证工期,否者,扣除总造价的5%做赔赏金。

4、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因伤亡急需的资金甲方不负责垫付。

5、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6、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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