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 南京国际(金茂)广场项目二期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见附件(成本单价范围内不含原材料费用,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自20xx年12月26始至20xx年2月15日止 完成幅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任务。
5、其他约定:
二、奖励标准
乙方完成成本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质量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安全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进度指标给予 .元奖励。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必须的启动资金、生产设备、机具;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四、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 %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5.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5.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5.1-5.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生活费、房租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200元。
8.工程完工、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后天内付清成本、安全、进度指标的考核奖励。基坑开挖完成验收合格后 天付清质量指标的考核奖励。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5]_合同范本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共35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篇2:工程总承包合同
甲 方:
乙 方:
20xx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的施工,保证工程和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概况及工程内容
2.1、工程概况:
2.2工程内容
2.2.1、乙方承包甲方的“ KVA”配电供电(包括设备制造、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高压房土建工程等)工程。
2.2.2、从用电报装至正式送电,实行交钥匙的全部工作。
2.2.3、受电最大容量:本工程总容量 KVA,主要受电设备分别为
2.2.4、所有申请、报装勘察、设计方案审批、图纸设计审查、供配电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计量安装、系统调试、验收直至送电运行的全部工作。
2.2.5、供电部门由乙方实行全过程一条龙服务,负责供配电全过程中供、用电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2.2.6、安装调试接地装置、供电线路、设备系统调试和定值整定。
2.2.7、乙方代理甲方办理的有关工程报建事项不得违反政府法律法规及供电公司的有关规定。
2.2.8、所有施工及方案最终以通过供电局认可的设计审核验收合格为准。
第三条 工程造价
工程费用为 元(¥: )包括从用电报装、线路审批、设计、预算、监理、及高低压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直至送电。
第四条 约定
1、约定乙方
1.1、本工程由乙方以总包方式申请报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装表、包竣工验收(以通过供电部门按国家验收规范验收为准)、包送电、包风险(物价上涨)等。
1.2、该费用应包括所有设计费、设备费及设备采保费、工程保修费、预算包干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报价数量以内的材料费、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也包含在总价中。
2、约定甲方
2.1、所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的协调及土地、青苗补偿费等。
2.2、协调处理现场阻扰施工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第五条 供电地址及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供电地址:
2、配电容量: KVA
3、用电性质: 用电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生效,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30%(¥: 元整),乙方办理完供电局全部手续后甲方支付总合同价的40%(¥: 元整)乙方进场施工,安装完毕供电公司验收通电后再付到总合同金额的95%(¥: 元整),余款5%(¥: 元整)通电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通电。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
2、由于甲方变更用电计划或施工图纸不能继续施工的;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的;
4、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工程款的;
5、甲方的原因中途停建或缓建的;
6、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第三方物权,甲方未能及时协调而影响工程施工的。
第八条 双方责任
甲方职责
1、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报装资料及图纸。
2、按约定时限交纳工程款。
3、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的供电工程施工与其他第三方工程施工之间施工交叉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乙方职责
1. 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对供电局各部门的协调。
2. 认真做好委托供电局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工作。
(1) 工程设计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并注重经济合理性,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2)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精心组织施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承担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责任。
(3) 配电设备质量保证以行业规定或设备出厂合格标准为准,且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测试合格证书,并满足供电公司供电要求。
(4) 若甲方需增容,乙方将为甲方办理增容手续至通电,相应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做好电力电缆、隔离开关等相应设施的综合接地装置、避雷器,并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施工规范》等相应规范。
(6)在所有电缆终端头、接头、拐弯处、电缆井、架空电杆、分支箱等地方按要求设立相关规定的标志标牌,标志牌清楚表明电缆编号、起止路径,标志牌安装牢固并做防腐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履行职责,致使乙方延误工期及送电,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履行职责,致使工程不能按时送电,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的工程款,甲方必须以银行划账的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则在原告方工商注册所在地进行仲裁执行。
第十三条 其它
1、在工程造价范围内,除供电局施工部分由供电部门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外,剩余的工程款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电话: 账号: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3:工程师聘用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 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 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4: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书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3 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e-a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 中标通知书
4.7 图纸
4.8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____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9、工期延误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
1.1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
1.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
1.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5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
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
2.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
2.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
2.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
3、项目经理
1
3.1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
3.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
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
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
4、甲方责任
1
4.1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
5、乙方(承包人)工作
1
5.1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第七部分 质量和检验
1
6、工程质量
1
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
7、检查和返工
1
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
7.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
7.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
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8.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
8.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
9、重新检验
1
9.1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
1、安全防护
2
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
2、事故处理
2
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承担发生的费用。
2
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
3、付款方式
2
3.1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
3.2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
4、工程量的计量
2
4.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
4.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 工程变更
2
5、工程设计变更
2
5.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
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
6、其他变更
2
6.1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
7、确定变更价款
2
7.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
7.2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
7.3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
7.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验收
2
8、竣工验收
2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
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
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
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
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
8.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
8.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
8.9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
9、质量保修
2
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________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
9.2 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维修。
第十二部分 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____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____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
1、索赔
3
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
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
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
2、争议
3
2.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
3、合同解除
3
3.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
3.2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3.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
4、合同生效与终止
3
4.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4.2 除
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
4.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5.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5.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
6.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
6.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
6.3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7、图纸
3
7.1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
7.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
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
7.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
8、不可抗力
3
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
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
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
9、合同份数
3
9.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返
篇5:爆破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工程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安全文明施工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甲方将 平基土石方爆破工程承包给乙方。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单价: /立方,其中包括:爆作物品、器材、空压机、钻孔机、水电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提供任何住房及库屋条件。
四、工程量:业主、甲、乙 为准。
五、乙方承担范围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如爆炸物流失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直接承担一切后果。
六、乙方负责爆破过程中,因飞石把周边的建筑物和构建筑物及人员伤害由乙方负责,如爆破过程中震动造成的建筑损坏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提供水电至施工现场。
八、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的 ,完工后 一次付清。
九、补充协议,电变成柴油费用(甲乙双方商定补助)。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3]_合同范本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中,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 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力的部门(见条款16.2)签订劳务供应协议,协议副本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
34.4 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法律与规章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 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将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人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 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财产免遭行为的破坏。
34.7 供水
承包人应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其职员和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
34.8 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根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9 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5.1 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表
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文详细的书面报表,其格式和时间隔由监理工程师预先规定,报表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表。
35.2 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35.3 健康和安全及其记录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井在监理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 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冈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
36.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当地和进口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在尽可能合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b)接监理工程师要来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共35页,当前第13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篇7:2024简易工程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篇一】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未经贵方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__日,即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我方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金额,即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篇三】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则往后推迟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小时;
3.不可抗力自然条件;
五、工程竣工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标准
__________县质量检测局为准。(不包括材料质量)
七、合同价款
金额: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________建筑面积的总平方米;
工程预支款:¥______万元;
竣工日付款:余下总金额的______%;
工程款结算:检测工程竣工日后______个月内无任何施工质量问题则结清所欠佘款;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简单_合同范本
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看看承包合同,需要大家来收藏哦
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
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
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
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
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
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
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
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
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
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
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
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
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
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
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
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我国>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网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4.工程项目计划批准单位:
5.工程造价大(写):
(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和价格见附件)
二.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发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网络工程许可证。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出网络工程的布线方案,双方签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4.本合同范围外的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电源线路、设备操作台等。
5.甲方发现乙方安装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品牌、规格、型号),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6.甲方负责对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如耗材更换、清洁设备卫生、硬件和软件设置等)。
7.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创造条件,凡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如________等等,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承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由乙方按设备清单采购全部硬件设备。
2.乙方负责网络布线,所需时间为____天。
3.乙方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所需时间为____天。
4.乙方不得安装与本合同不相符的设备,否则应负责更换,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的,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5.乙方对安装的电脑设备实行年免费保修,其它设备年免费保修,具体内容参照设备的随机资料说明书和保修卡;免费保修期满后的设备维护只收取成本费用。
6.乙方应对明显硬件故障负责并立即上门解决;对非明显的硬件故障,由乙方会同硬、软件的供货商共同解决。
7.乙方对甲方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时,应迅速、及时地解答。
三.工程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应达到的要求是
五.工程验收:由甲、乙双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与乙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以本合同和设备清单的有效附件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由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给乙方;
2.乙方采购全部设备并经甲方验收后____天内付清剩余款项;
3.甲方不得向乙方任何个人支付财务手续不齐全的款项和费用开支。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施工与设备变更:甲方需要设备或者改变施工线路,如果设备已经采购或者线路已经布置完毕,则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如果前述行为尚未发生或者部分发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退货费用、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及第三、四条约定,则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并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按工程款项%-%计算)。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 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元。
(指购买设备积压损失、运输费用、 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以及收到乙方送达的验收通知书____天后不进行验收的,则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赔偿金(按每日万分之 计算)。
4.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未验收的工程,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约定:甲方后期新增设备及其工程施工,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附件 网络设备清单;
网络布线方案;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样本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篇9: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__]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篇10:广告工程承包合同[页3]_合同范本
第七条 结算
7.1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__天内及时付清工程尾款。
7.2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支付工程尾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天应付违约金尾款______元给乙方。
第八条 保修
8.1 自竣工验收日起,甲方可凭乙方的保修凭证及工程施工合同、报价单和收据,享受壹年免费保修和终身跟踪服务。(水、电保修伍年)
8.2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取维修费用。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篇11:桥梁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驻工地代表: 职务:
乙方驻工地代表: 职务: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总体安排及根据乙方履约情况随时增减工程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增减工程量不影响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此款为本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二、劳务承包范围、内容、数量
1、乙方劳务承包范围:K73+536洛河特大桥部分基础及下部结构工程,具体工程数量以施工设计图及甲方技术交底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且符合计量规则计算确认的数量为准。
2、工程进度、质量要求:
①、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且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质量要求。
②、工程进度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
三、劳务承包方式
在甲方组织、安排和指挥下,乙方按照施工要求提供能够保证劳务质量、安全、进度的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务人员以及必需的机具设备,整编为甲方所辖的序列组织形式,遵守和服从甲方管理规程及有关施工规范,实施本合同约定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的施工任务支付乙方劳务费。
四、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除标价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总承包合同文件(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
4、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其他协议等书面资料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劳务承包工期
总工期: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分项工程工期:以甲方施工计划为准,工期的提前按生产会议要求执行。
六、劳务计价
1、计价细目和综合单价
表一 桥梁基础及下部结构综合单价表
2、表二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计价细目所发生的人工、机具、材料(甲方提供的除外),材料的场内倒运,施工期间的停工、窝工、劳动保护用品,施工工人的社保、医保,管理费以及税金(除甲方自身需缴纳的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之外的税费)、规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所有费用。乙方已充分考虑到甲方因供应材料、设备以及履行的各项职责和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也充分考虑到因市场变化可能发生的各种涨价因素,同意以上综合单价一次包干,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3、工程量:乙方按施工设计图及甲方交底进行施工,计价工程量以施工设计图及甲方技术交底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且符合计量规则计算确认的数量为准。
4、乙方劳务费=(乙方完成单项计价工作量相应计价细目综合单价)。
5、工程细目计量规则及其综合单价包含的劳务作业内容及二三项料具费用: ①、挖基土石方:按施工设计图所示数量分土、石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其综合单价包含除甲方提供机具设备及材料之外的与开挖、土(石)装卸运输、弃土(石)等相关的一切作业及工料机费用。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超挖引起的工程量均不单独计量。
②、碎石(砂砾、砂卵石)垫层:按甲方技术交底数量且为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不分垫层材料类别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其综合单价包含除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材料之外的与此施工相关的一切作业及工料机费用。
③、现浇砼:按施工设计图所示数量且为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不分砼标号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其综合单价包含除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材料之外的与此施工相关的一切作业及工料机费用。甲方所提供的模板、钢管支架及扣件乙方必须如数归返,否则照价赔偿。
④、钢筋:按施工设计图所示数量且为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以吨为单位计量。其综合单价包含除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材料之外的与此施工相关的一切作业及工料机费用。以上计量支付细目,除甲方提供如下机具设备、材料及设施之外的其余与完成该工作内容相关的一切机具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配足、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
6、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图及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因乙方自身原因超出甲方技术交底范围的工程量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且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修复,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劳务费支付
1、劳务费每月28~30日结算,完善双方签字手续后支付。计量款扣出民工工资及质量保证金5%,当月拨款数额为劳务费总额的95%。民工工资及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工程结算完后3个月)满且清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2、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现金预付款。
3、拨付款项前提条件如下:
①、必须有手续齐全、签认完善的验工计价表;
②、月结算手续审批后5天;
③、有完备的人员管理资料及填写详细的工资询报表;
④、民工工资由乙方造册发放。发放后的民工工资表必须交甲方留底;
⑤、如果甲方提供设备,甲方必须在前期计价劳务费中扣留机具设备的20%作为甲方机具设备抵押金,直到扣满相应的金额为止;该项费用在清算时全部退还,但甲方必须扣除因乙方造成损坏的机具设备的购置费。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贰 万元作为完成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2、如乙方未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而要求退场,甲方将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数量按合同单价的80%给予结算。
3、因乙方原因连续三月未完成甲方订立的进度任务,甲方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已做工程不给予计量结算。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投入相应的管理人员、相关规格数量的履约设备,甲方多次督促,乙方仍未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乙方按合同节点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按六、劳务计价、 七、劳务费支付细则标准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如果乙方组织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按劳务费结算款的98%支付乙方,剩余2%作为甲方对乙方合同工期延误的处罚,乙方无权追偿2%的劳务款。
九、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数量、质量的签证,对乙方办理阶段性的劳务费结算。
2、负责施工控制及定位测量、沉降观测、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等)交底,组织图纸会审,提供施工必需的技术资料,统一安排组织施工。
3、负责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收集施工原始记录,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验和编写竣工文件。
4、向乙方派驻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且有对工程管理的绝对权利。
5、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计量支付、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负责及时提供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周转性材料。
7、现场监督乙方的工资发放。
8、有权从计量款中扣回职业健康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不达标项目的处理费用及罚款。
9、审查乙方施工人员工作技能和上岗证件,督促乙方办理合法的劳务用工手续。
10、向乙方人员提供的安全帽、工作服、工作证照及宣传旗帜、标语、标识标牌。工程完工后乙方及时交还,如有破坏按市场价收费。
1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购买的材料和使用的二、三项小材料进行质量检验鉴定;若认为乙方使用质量不合格材料,有权要求乙方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并处以5万元以内的罚款。若乙方不清理出场,甲方派人帮助清理,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继续保留对乙方罚款的权利,费用及罚款在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乙方责任:
1、提供足额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表二《甲方提供的机具、材料清单》之外的所有料具。
2、乙方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并保证所有作业符合《安全施工规范》或相关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
3、服从甲方的进度、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需要,服从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民工工资监督发放工作。
5、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技术工种必须满足生产的要求,人员名册及其持有证件报甲方审查、备案。
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设备或其他设施,完工结算前必须交回从甲方领用的机具设备,且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7、负责除甲方提供的控制测量、定位测量之外的细部测量;负责自检,配合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对其工程质量的试验检测、测量复核;收集、保管现场施工所需技术资料、原始记录。配合甲方填报工程中间检查、评定及编写竣工文件。
8、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各种试件的制作、取样,配合送检;并承担自购性材料的检测费用,及时向甲方实验室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9、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并承担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损失及各种违约金和罚赔款。
10、负责按甲方的总体规划,自费完善临时设施及满足生活条件的驻地建设,并保持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中。
11、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赔款和一切经济损失。
13、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其员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工伤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员工在本工程的各类福利待遇,已包含在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中,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14、负责做好其内部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及有关规定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尊重工程所在地民风民俗。
18、乙方必须承担受外界干扰导致停工的风险,不能做为任何向甲方索赔的依据。
1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更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及办理赊欠事宜。乙方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16、乙方进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经体检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由于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出现工作期间因身体原因伤残、死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并追究乙方责任。
十、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工程施工。
2、施工中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增加,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
4、变更单价确定: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后,提出变更工程单价的报告,由甲乙双方按已有合同单价的确定原则协商一致后执行。
5、变更工程数量确认: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业主批复、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算。
十一、安全、质量、进度、人员管理
1、乙方负责承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必须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甲方施工总体进度的要求。如果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且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劳务协作队伍施工,乙方不得有异议,并在5日内无条件退场,退场时已完工程未计量的部分不予计量支付,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拖延退场时间,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人民币,此款在乙方已计量的工程款中扣除。
2、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注意事项、班中安全检查、班后的安全总结由乙方班长负责;甲方施工员负责平时的安全抽查;甲方负责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落实并负责开工前的安全教育。
3、安全管理:乙方应自行管理好本班的安全,同时配合甲方施工员的检查监督,乙方同意乙方的操作人员不戴安全帽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伍拾元,该佩戴安全绳时不戴的每人每次罚款伍拾元。同意自觉签认甲方施工员开出的罚单,同时也同意拒签罚单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认罚翻倍的处罚额。
4、安全保障
①、乙方应参加总额贰拾万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险,保费自理,其保费已包含在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中。若乙方不办理该保险,发生安全事故后,乙方自行承担贰拾万以内的赔偿。投保人员中途退场的投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②、若人身伤害赔偿超过贰拾万元,其超额部分则按照甲方70%、乙方30%的比例进行赔偿。
③、甲方不承担事故未处理完之前的一切垫付行为;
④、如乙方不听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事故的任何费用和提供事故处理的相关协助。
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地段施工及爆破作业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6、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责任区内施工垃圾、杂物、废物等的清理。若不清理,由甲方派人清理,清理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全面负责(派专人)本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加强工地卫生工作的管理,确保工地环境卫生整洁。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按有关部门及甲方的规定执行,并接受建设单位及甲方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确保检查合格,如检查不合格,则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技术要求正确施工,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符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处理。
9、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合格后按甲方规定的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由甲方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可继续施工;不合格须按要求返工,返工后重新报检。
10、乙方施工现场驻地、机械设备及小型机具必须贴有甲方企业标志,不能有乙方企业标志。
11、工程弃碴、污水排放、粉尘污染、机械噪音控制及生活建筑垃圾处理等均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及甲方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及规定执行。若因施工不当致使环境污染或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责。
12、由于乙方施工不当的原因,引起第三方与乙方的纠纷或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等,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应设现场负责人一名、班长若干名,并上报甲方施工员备案,甲方施工员只对乙方当班的班长进行工作上的沟通,不直接对班组内的员工,乙方应对因班长不在岗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负责;甲方施工员为现场管理的全权代理人,同时为赔偿、罚款确认单的签证人。
14、开工前乙方必须提供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相关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对身体不适应从事本工种的人员及违法在逃人员不得进场,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二、材料与设备供应及管理
1、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如钢筋、砼)由甲方按工程设计数量加核定损耗统一供应给乙方。
2、乙方应自行购买完成合同内项目所需的(除甲方统一供应的)其他材料,其费用已包含在劳务承包综合单价中。
3、材料供应计划: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提出应由甲方组织采购供应的材料计划,经甲方技术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甲方物资设备部按确认的计划组织供应。
4、材料的领取:由乙方书面委托的领料人员负责到甲方物资设备部或专用保管库房办理领料手续,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及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若领料后才发现材料物品的损坏,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损坏材料物品的费用。
5、甲方要求乙方投入的机械设备不按时到位,甲方视为乙方主动退场行为,其所施工的项目甲方无条件收回,并对乙方不予计价。
6、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的各种料具,因操作原因引起的不正常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并在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7、乙方应派人对甲方提供的周转料具、材料进行看守,如发生被盗事件,按盗卖量的5倍罚处,其费用在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十三、债务处理及工资发放
1、甲乙双方各自对外界的债务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互不承担连带责任,发生的纠纷或诉讼亦由各自处理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工资发放必须有甲方财务人员的现场监督,同时乙方每次发放工资后3天内必须把工资发放表原件交甲方财务存档。
十四、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十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除了有权选择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已履约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其他
1、生效与终止
①、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劳务费、保证金终结后自动终止。
②、若因乙方的施工质量不达标、进度严重滞后或不听从甲方统一指挥,甲方有权中途清退乙方,有权不给乙方已完未计工程量计量。同时,清退时合同自动终止。
2、附则
①、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2:2024年工程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xx年工程运输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20xx年工程运输合同范本(一)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参运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权利,有利于保证按期竣工,确保安全、文明、高效、优质、低耗地完成本工程。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参运方式及范围和工作内容:
1车辆合作方式进行参运。
2、参运范围及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连砂石转运,该工程所需转运的连砂石运距为车辆要求:不限定车辆尺寸及数量,但在正常条件下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装载机械能够持续作业。
二、工时要求:
乙方的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时间由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前一天通知;
三、参运单价及付款方式:
1、整条开挖段到卸料场实行固定单价:元/m3,按车辆实际运输方量进行结算。
2、每次结算运输价款时,由乙方提交自身运输队伍的运输总量给甲方,并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付给乙方全部款项。乙方内部每个车辆的运输款由乙方负责人自行分发。乙方内部下属的参运车辆、个人,不得擅自向本合同的甲方索要运输款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乙方及其内部下属的参运车辆、个人,不得干扰甲方组织下的其他运输队伍、车辆的价款结算。
3、车辆进场后,第1日的运输价款甲方于第2日支付到乙方,第2日的运输价款由甲方于第3日支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4、如果甲方超期两个工作日未支付运输费导致乙方人员车辆停工,甲方应支付乙方每车500元/天补偿费。
5、甲方不负责乙方的燃油、车辆修理、驾驶人员食宿等此类相关问题。
四、安全及文明运输: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随时接受有关单位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对乙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
3、如因乙方违反安全规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运输管理:
1、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变更付款方式、运输单价、结算方法,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完善本身的管理机构。
3、由于参运方管理不善,长时间车辆安排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运输进度跟不上施工需要,经甲方通知警告后仍然没有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乙方参运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输结账,作自动退场处理.
4、不准在工地无理取闹、惹事打架和偷窃,或从事其它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活动,违反者按情节轻重,结合工地的规章制度进行罚款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进场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运输车辆名单”并由双方签字生效以便甲方统一管理指挥和运输价款结算、拨付,甲方保留原件,乙方可以存留复印件,有新增车辆进场或有经甲方许可的车辆中途退场的,乙方须提前联系甲方,当面在“运输车辆名单”中进行增减,双方签字生效。
6、乙方及其内部下属的参运车辆、个人、不得干扰甲方组织下的其他运输队伍,车辆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做到和睦相处、平等共事。
六、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畅通的运输道路,为乙方指定有效的倾倒场所,并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2、运输工作段内,道路上的路政、交警等相关事宜由甲方负责处理,但超出正常运输工作的内容或超过约定的运输道路范围时,一切此类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甲方保证乙方有长期、稳定的运输工作。
4、甲方在正常施工期间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让乙方停工,否则甲方补偿乙方车辆停运损失500元/天。
B、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管理,协商好自身内部参运人员及车辆,但都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听从甲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安排与调配。
2、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参运人员工伤保险、车辆保险等都已包含于工酬中,由参运人员自行解决,乙方的一切伤害、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尽最大努力开展运输工作,除因车辆损坏、大气恶劣、交通受阻等客观因素造成的无法施工外,乙方消极怠慢工作的,则由乙方向甲方赔偿500元/车/天。
4、参运人员在工作区域内,禁止从事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其它约定:
1、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发包人管理指挥,经教育不改的;
2)违反工地管理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3)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无理要求甲方变更付款方式、运输单价、结算方法的。
2、车辆进场后,未经甲方许可车辆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进行必须的维修时除外但必须提前5日告知甲方,施工期间,参运人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场,由参运人赔偿发包人损失,发包人不予结算参运人尚未结算的运输价款。
八、本合同违约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工程运输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施合字第号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国法》及国家相关运输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运输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用途及运距
1、运输材料名称:
2、运输材料数量:
3、运输材料规格:
4、运输材料用途:
5、运输材料起运地点:途经到达地点:
6、运输距离km。
第二条承运日期:
第三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单价:元/吨·公里(含税)。合同价款以运输单价与承运方实际拉运数量总吨数的乘积作为结算价款。ZUI终结算价款以经双方结算确认的运输量为准。
2、托运方根据业主给付工程款的情况对承运方支付运费,承运方负责出具税务发票,
第四条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及数量将货物(材料)运到目的地,货物(材料)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材料)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货物质量负责,严禁倒卖,特别强调在运输过程中因承运方运输车辆司机原因发生的一切交通及安全生产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损害,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运人承担。
3、承运人将货物(材料)运到托运方指定施工地点,由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收料人)统一验收、过磅计算数量及开票,否则托运方不予验收及计量结算。
第五条承运方权利和义务
1、承运完成托运方指定的全部运输任务,向托运方收取运费,运输车辆由承运人负责配车。
2、承运方应配备具备营运资格的车辆和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司机,并为司机和运输车辆到相应保险公司交纳保险,以确保运输安全。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所有行政风险(包括路政及*罚款)均由承运方负责并承担。
3、承运方配备的运输车辆所发生的标准燃油、税费及配件、修理、过路及过桥等费用均由承运人单方负责支付。
4、承运方为完成运输任务配备车辆司机的工资由承运人给付。
5、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托运方指定地点,按时向托运方的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待托运的货物(材料)要负安全责任,保证托运的货物(材料)无缺损、无短少、无污染、无人为变质。如出现上述问题,应按货物(材料)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经济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等)。在运输中的材料(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托运方的收货人未验收之前)对货物(材料)负责保管。
6、承运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托运货物(材料),应偿付托运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7、承运方如将处于运输中的材料(货物)错运到达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达地点。如果运输中的材料(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付材料(货物)违约金元/车次。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④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9、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误工损失由承运方自己承担,托运方不负任何误工责任。
第六条除本合同外,托运方、承运方各自的债权债务自行负担处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托运方执份,承运方执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双方其他约定:
托运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20xx年工程运输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2、运输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乙方车辆:______部 (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_____米、车箱宽_____米、车箱高_____米。
4、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7、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
8、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9、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____ %。
10、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_____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元/天。
11、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20xx年工程运输合同范本(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x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二:运输地点:又甲方指定装料点__________和卸料点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车型:货箱长为6米至6.5米这个范围之内.
四: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五:运输工期:暂定一年.
六: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七:运输价格及计算方式:
1、运输距离在25公里以内,按每车1000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币/公里超过500米视为1公里.不足500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币.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十: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2、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挡或是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耽误乙方运输按照
十一款第4条执行)
3、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4、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5、24小时作业。
6、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XX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一:违约处罚
1、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1、2都视为违约。
4、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二: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四: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工程运输合同范本(五)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基坑土方外运(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用车外运至工地外)。
三、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基坑开挖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合同单价及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
土方外运元/平方米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1土方单价以实方计算;
2本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机械台班费用,外运装车等费用;
3本单价含外运泥尾场地清理费用;
4本单价含一切乙方机械进退场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完成量的80%,结算时扣除相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2、当主体基坑到底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完成工程量的95%;
3、所有土方工程及手尾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5%。
七、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许可证,余泥排放证等费用
篇13: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转让和分包
3.1 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1 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 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1)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2)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5.2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 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6.2 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6.3 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 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1 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 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1 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共17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篇14:建设工程事务服务咨询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理;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切证件(原件),乙方负责资料报批所需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培训及交费。乙方负责资料整理及装订,在整理过程中的一切复印、装订及交通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经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现申报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装订费由甲方负责。凡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造成乙方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收费标准: 该服务代理项目服务代理 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该款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付 元 ,待资质批准后、报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复前再付剩余 元 。
三、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 日内完成以上所有证件,如甲方资料不齐全造成时间推迟则协议工作天数顺延。如乙方给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则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本协议代理服务费的 %为违约金。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该宗服务项目中断,则视为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则乙方终止前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商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彩钢板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如遇雨天、停电、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四、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乙方给甲方所做彩钢板的实际面积计算单价每平方米 元计算
2、付款方式:预付 元,中途 元,竣工 元。
3、工程大约面积 平方米,总造价约 元,以完工计算为准。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六、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前,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施工条件,即水通、电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监督。
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应及时要求改正,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与其他施工队伍和人员协调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材质与厚度制作。
乙方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达到要求。
2、材料标准:彩钢板型号 型,彩钢板厚度 。
3、乙方进场后,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岗位责任制交甲方认可。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质保事宜
本工程保修期两年。
九、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5%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实际经济损失。
十、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条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除单价外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工程转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承揽工程转包给乙方施工的相关事宜,根据《劳动法》、《建筑法》、《民法典》及公平、公正原则,签订本施工协议:
一、甲方承揽_____市_____乡__________建设配套工程。
二、甲方承揽工程内容、造价、工程施工期:__________修建,包括:__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按建设方设计图纸,工程总造价_____元,施工期_____年,转包给乙方_____万元,详细内容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签合同后再按图纸《_____省_____年施工定额》预算确定。
三、在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义务约定事宜服从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正签合同,甲方不得增减。
四、甲方与建设单位正签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再与乙方正签转包合同。
五、甲方将此工程转包给乙方,由乙方按转包工程造价的_____%向甲方支付转让费,费用结算于建设方向乙方结算工程款时支付。
六、此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万元的转让预约定金,如到期甲方未按约定将该工程转让给乙方,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定金,并按_____%加赔。
七、协议生效办法: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日起生效。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7:工程维护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 消防系统委托乙方进行维护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消防基本情况
管理类型:消防设备维护
坐落位置:
用地面积:______ 平方米
建筑面积: ______平方米
多层栋楼:______________
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
1、 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木质防火门系统;
2、 自动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消防专用广播、专用电话。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______年______ 月___ 日起至___年 ___月____ 日止。
第四条 乙方提供服务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
第五条 甲、乙双方均承担本合同相应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六条 依据__________________消防管理要求,按附录日、周、月、年维护计划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七条 消防设施维修,指消防报警系统、进水管口、消防泵房、防火卷帘、防排烟,室内外消防设施,指各类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第八条 管理与消防有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九条 其它委托事项:
工程正常维修保养用料由甲方负责提供,或甲方认可后由乙方采购甲方支付费用。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消防管理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情况定期向消防机构报告。
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及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监督乙方按照《规定》落实月、年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
4、协助乙方做好消防管理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督促乙方及时解决改进。
5、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消防遗留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消防审批手续并通知乙方。
7、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在本消防管理范围内,以下行为应同乙方协商:
(1)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备的实物、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因施工影响消防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设施。
9、负责收集、整理消防设施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内向乙方移交。
10、按甲乙双方的约定付给乙方消防设施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2、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情况每月初向甲方管理部门汇报。
3、发现人为破坏建筑消防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经甲方同意后可选聘专业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本消防设施的特殊维修业务(如管道保洁、防火卷帘修理保养等,但不能将消防管理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消防设施用房、消防设备、设施等年度的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报请甲方认可并组织实施。
6、向甲方收取本合同所定消防管理、服务费费用。
7、每个月向甲方提交月消防维修、养护等情况报告。
8、对消防的公用设施(含房屋)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进行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因消防设施维护问题受到消防行政机构处罚的损失、罚款和消防检测不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消防日常管理、托管档案资料及有关公共设施。
(1)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资料;
(2)消防设施有关记录资料;
(3)消防检查及处理的有关记录资料;
第四章 消防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1、乙方每月至少到甲方检查 次,必须确保 消防系统正常工作并保证设施齐备有效;
2、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消防维护实施细则;
3、达到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要求;
4、乙方应完善甲方提供的消防资料并提交甲方。
5、每个月向甲方提交月消防维修、养护等情况报告。
第五章 消防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三条 消防管理服务费,指消防办公费用、消防设备维护费及档案资料管理服务所发生的服务费。
本消防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市场价格报价,由甲方认可后,向甲方收取,每年维修保养人民币_____ 元,包干使用,按季度支付( _________元/季度)。
第十四条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使用。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的其它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章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甲方消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维保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消防维保部 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条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7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义务和第四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申请消防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理或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因乙方未及时提醒甲方整改消防隐患或巡查不到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乙方没有做到第十二条规定其中之一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季度费用。
第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因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壹万元的违约金,由于毁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双方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消防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有文件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8:挡土墙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作。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交验合格。
第四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本单价含浇筑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劳务费及所需辅材工用具、加工费及场内转运费,按混凝土立方体体积55元计算。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辅材工用具费、加工费、场内二次转运费、机械加油及机械工工资。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干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4. 计量办法:结合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的工作量计量。
第五条 核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完工后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承包费,____日内按合同价款核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待甲方承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第六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留相关记录。
3、分包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工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承包人管理人员发现没1人没戴安全帽,或者没系安全带,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0元。注:(如安管站检查发现了一切与安全有关的安全事故与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第七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完毕,验收结果表明乙方工作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因乙方原因的,乙方应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施工场地内
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份, 甲方__份;乙方_份。
第八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篇19:2024年土石方工程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 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 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 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 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七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一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八、施工日期:从开工日起有效 天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节假日渣土办通知停工,如出现石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项目建设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主要施工工序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
2.4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
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序号项目名称完工日期备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
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
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含%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工程量计价清单》。
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
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以上。
在设备进场后日内及退场前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
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乙方确认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
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
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辅助设施
6.1施工供水
(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米处,由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
每月甲方按元/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施工供电
(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处,由 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 元/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施工用风
(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
结算时甲方按 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现场施工道路
(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施工住房
(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
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2向乙方收取费用。
生活用电 元/,生活用水元/3按表计量收费。
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其它:。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
并提前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
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5.2.9条及第14.2条要求)。
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
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
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部门签证及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9、质量要求
9.1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优良率达%)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
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其它:。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
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天内报送甲方备案。
超过 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
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
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其他要求:
11.2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2523—90标准。
11.2.8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其他要求:
11.3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
详见附件。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
每月由乙方制作“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
代发金额视为乙方收到工程款数额。
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
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
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3.2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 %,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
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人力资源投入
序号岗位数量进场日期简要工作业绩备注
14.2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序号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现在何处备注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计量原则
16.1.1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
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
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中。
16.1.3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的结算签证,均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16.1.4(根据本合同的专业性质逐条列明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
16.2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
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部门审核,经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结算方式
本合同执行按(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结算。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7.2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地点) 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工程结算时段为每月日至日,过期不予办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每月结算款扣除%为质保金、 %为履约保证金、%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为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
17.2.3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税金 %,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
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书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17.2.4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
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 (不超过25%)。
17.2.6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变更处置原则
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2.4.2、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1竣工验收
19.1.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
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
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其他要求:。
19.2完工结算
19.2.1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经完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5.2.16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人员的伤亡;
.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
23.1甲方违约责任
23.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2乙方违约责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 元至元。
23.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
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 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
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
23.2.7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不可抗力结束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
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区(县)
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