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转让合同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所有权人___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区的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___年,房屋结构为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应在_____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
第四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____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六条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的增值,将按本合同的第五条处罚以及赔偿。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
本合同见证人:
本合同见证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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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股权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丙方系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___。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元。
2、甲方系丙方股东,合法持有丙方_______%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万元)。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丙方__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_______万元)转让予乙方。
为此,各方经协商一致,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__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上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三、变更登记
1、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将乙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根据本次股权转让修改公司章程。
2、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_______日内,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乙方均应尽最大努力配合。
四、税费承担
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工商登记费用,由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各自承担。
五、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
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系其合法拥有在丙方的认缴出资,甲方在股权转让后仍义务在出资期限届满前实际缴纳出资。甲方对上述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可能引起第三方追索的事由。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应自行承担。
2、乙方保证:
(1)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资金的任何情形;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3、丙方保证:
(1)丙方股东会已审议批准本次股权事宜,全体股东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丙方签署本合同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组织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安排或其对任何第三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
六、违约责任
1、如本合同项下拟转让的股权存在违反第五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甲方应当涤除权利负担,并承担第三方追索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数额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延迟履行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丙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三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丙方延迟履行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签署延迟履行违约金,以及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
七、股权回购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对外转让股权,乙方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进行回购,股权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准。
2、甲方以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行使股权回购权利,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工商变更登记等回购相关事项,否则视为违约,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股权回购价款_______元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要求乙方履行转让股权的义务,并向甲方付_______元违约金。
八、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首部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等内容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各方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合同仅供办理登记手续之用,各方的权利义务仍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个人承包土地转让热门合同
甲方:故县
乙方:段
为进一步改善西子湖____区生态旅游环境,提升观赏效果,为旅游开发拓展空间,经故县镇人民政府协调,故县愿将部分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以发展药用及观赏牡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协议如下:
一、承包土地的区位及面积
承包土地位于故县(故县水库),具体四至: 东至莲花寨 西至窑瓦村头南至坡根 北至故县面积155.07亩。
二、承包转让期限
承包转让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付款方法
土地承包费(地租)为每年400元(其中,乙方负担250元亩,故县镇人民政府负担150元亩),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土地权属纠纷,保证乙方正常经营。
2、甲方确保通往承包区内主干道乙方无偿自由通行。
3、乙方应符合甲方规划要求进行种植,不准变更土地性质及用途,不准建造永久性建筑。
4、在承包期内,如甲方因旅游开发利用需征占甲乙方所承包土地,由甲乙双方协商给予乙方补偿。
5、甲方优先给乙方项目支持,项目款及经营收益全归乙方所有。
6、乙方保证按合同期内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
7、乙方经营活动中,遵守甲方有关法规政策,有序经营。
五、其它约定
1、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鉴证机关:故县镇人民政府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个人债务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业务往来,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材,由于中药材质量问题,致甲方被药监局罚款,罚款合计: 元整(大写: 元整),乙方与丙方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丙方欠乙方货款合计: 元整(大写: 元整),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经三方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债权债务转让内容
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所欠乙方的债务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代为行使,转让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
2、甲方受让丙方的债务后,与乙方所欠甲方中药罚款相互抵消,双方互不相欠。
3、丙方转让上述债务后,剩余部分欠款由乙方即时承担。
二、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丙方要求承担转让的该部分欠款,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与转让欠款抵消的重要罚款。
四、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篇4: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土地厂房转让合同: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剩余款项分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转让之厂房无抵押,未被法院等司法部门进行查封,不存在权属争议;如转让之厂房业已抵押给他人或被法院查封等造成受让方无法取得厂房的,则甲方除退还乙方已支付转让款外,需要另行赔偿乙方转让款金额30%的违约金,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本厂房转让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去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办理相应备案手续。如果将来可以办理产权证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也需无条件配合。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该厂房转让后,如遇到将来厂房拆迁等情形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篇5:个人债权转让协议模板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丙方材料款 人民币,乙方拖欠甲方广告费 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针对乙方的广告费共计人民币 全部转让给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抵扣丙方厂房租金,于 年? 月? 日前抵扣丙方厂房租金共计人民币 。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
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转让的债权系基于真实交易的合法、有效的债权;(3)其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乙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务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转让的债务系基于真实交易的合法、有效的债务;(3)其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受让的债权系基于真实交易的合法、有效的债权;(3)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标的金额下的债权,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标的金额下的债权。
五、三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或签字盖手印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八、本协议自三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 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丙方: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6: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模板
转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币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________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______币______万元,实际出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________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__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成都个人土地转让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篇8: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__)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公司租赁的 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 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 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篇9:个人土地流转承包合同
流出方: (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甲方将本村有关农户委托流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地块)
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水稻、小麦、蔬菜种植生产经营。
二、流转年限
流转年限自 20xx 年 10 月 30 日至 20xx年 10月29日止。
三、有偿使用费标准
承包土地流转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亩每年 380 元,乙方每年应交甲方流转总额为 元(人民币,下同)。(如镇有指导性意见参考指导性意见,无指导性意见按市场行情每年调价一次)
四、相关补偿金
甲方在相关地块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零 元(没有补偿时可填写为零元)。
五、支付方式和时间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土地的有偿使用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年于 九 月 三十 日前付清。
2、市以上农业综合补贴(含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归流出方农户享受。
3、土地规模经营补贴归流出方农户享受。
4、上级部门奖金按实际种植亩数给付乙方。
5、秸秆全量还田的(未露天焚烧秸秆)得上级补贴按实际种植亩数给付。
6、农业保险个人部分有乙方自己支付。
六、相关事宜
1、如遇国家征用及政府整体规划,甲方应办理相关终止协议手续,并与乙方协商补偿事宜。
2、乙方在获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臵权,如变更经营(主营)项目时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经镇农经站审核备案。
3、乙方必须按农业用地的有关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地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的地形、地貌,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流入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4、承包种植稻麦、蔬菜、果品等农作物的,要服从农技部门的技术指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种植稻、麦、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在杨舍镇全镇范围内的土地承包资格:
a、有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
b、秸秆未能达到全量还田的。
c、水稻机插秧比例低于90%的。
七、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请镇农经站调解。
2、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鉴证单位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土地租赁合同转让
出租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集体所有部分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土地状况
1、租赁土地位于的土地范围内,四至界线为东至 ;南至 准。
2、面积为亩。其中水田荒田旱田 亩;山地和其它土地面积 亩;鱼场 亩(详情见附表)。
二、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期为50周年,即从 日止。
2、甲方应于年
3、乙方应于年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水田亩,每亩亩,每
亩 元,计币 元;旱土 亩,每亩 元,计币 元;山地和其它土地面积 亩,每亩 元,计币 元;鱼场 亩,每亩 元,计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2、租赁期限内,土地租金按年交纳,第一年租金从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日起15日内付清。以后每年租金都在合同签订日付清。
3、租金以现金形式的方式支付。
四、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甲方如出让出租土地,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出租土地出让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甲方应保证购买人履行完本合同租赁期限甲方的全部条款。
2、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因国家重点项目征用,拆迁出租土地时,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其它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做好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及时制止村民的阻工、闹事行为。
2、甲方应制止本组村民在出租地内放牧、葬坟等妨碍乙方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的行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租地范围内已葬的坟墓乙方权要求迁坟。
3、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界线由甲方踏界、定桩,土地林木等青苗交甲方处理,若甲方不处理,则乙方可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异议和阻止。
4、水电由乙方自行接通,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现有公路进出口允许乙方通行及改造维修。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承租土地范围内有自主生产活动权,根据需要可在出租土地上修筑水泥道路、房屋和围墙等,但不得毁坏稻田的田埂。如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甲方应积极协助,费用由乙方负担。
7、租赁期限内国家种田补贴一律归甲方,同时,乙方不得让稻田荒芜,如因稻田荒芜致国家种田补贴不发放的,由乙方按国家种田补贴标准予以补齐给甲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若不再承租,则乙方自行处置好固定资产,但不承担恢复土地原状义务。
六、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合同的,如果是甲方,则应退还已付全部租金和赔偿乙方已投入的资金;如果是乙方,除已交租金和全部投入归甲方外,另向甲方支付5年的租金作为赔偿。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为凭,邮亭圩镇政府存档一份。此合同一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若有哪方违反本合同,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篇11:土地厂房转让合同_土地厂房转让合同范本
一、 转让标的
乙方所有坐落__市__路_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年__月__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 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 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__万元整。
(二) 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 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万元,除在本年__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__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 付款办法
(一) 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__万元,余款__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 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 交收日期及地点:
双方订定__年__月__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__市__路__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 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 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 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 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 乙方:__
代表人:__ 代表人:__
保证人:__保证人:__
__年__月__日
篇12:具有法律保护土地转让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县乡村东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至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元整(元)。
三、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兴园公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公司和乡半坡村村委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篇13:企业土地转让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本条第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实地验明交付土地时该宗地的土地条件,出让人应当出具《交付土地通知书》,受让人认可并签收。《交付土地通知书》回执由受让人存留,作为登记发证的审查要件。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受让人按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部门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条 受让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三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土地使用条件:
(一)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容积率(建筑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四)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年__月__日之前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六条 该宗地外部市政公用设施(含供水、排水、燃气、道路、路灯和绿化)由受让人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部门申请解决,其它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如电力、通讯、供热等)由受让人向有关专业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第十七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八条 受让人应当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应当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一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二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____项规定之条件:
(一)受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并经出让人认定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方可转让。
(二)受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开发建设投资比例认定,应当由受让人委托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已开发投资额及完成总投资比例的审计报告。开发投资总额以计划管理部门的建设投资计划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期限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其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三十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国家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0.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四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1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0.3‰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五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动工建设的,应当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期不得超过1年。
除出让人同意外,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时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出让人将发出《履约通知书》,敦促受让人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公告;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应当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其余由出让人报备。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签订。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个人土地租赁合同
一、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二、租赁基本情况
租赁地点:____
1、租赁厂房面积:700m2
2、租赁办公室5间,总面积120m2
3、租赁空地面积:约750m2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6 )年,即20__年4月1日—20__年4月1日,合同期满,甲方如有意出租,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但需重新签订合同。
四、租金期限及付款方式
厂房、办公室、空地3项,年租金为6万元正。支付方式:年租金按每半年付款一次,须在未到期的前一星期之内付清款项。租金每两年递增3000元正。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土地一经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占用。
2、 甲方力所能及的为乙方提供各种便利,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各种费用由乙方负责)
3、 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电源,其动力电源为:乙方厂房电源,由乙方使用,未经同意,乙方不得占用甲方电源。电费征收:
〈1〉 电费按乙方所装电表的度数,按供电局合计征收。
〈2〉 征收办法:在租赁期内每月底的电费,乙方在下月初5日前一次性交齐。
〈3〉 若欠交电费超过5天,甲方有权停止供电。
4、 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水源,乙方每月支付甲方(150元)水费。(随乙方人员增加适量调整费用。)
5、 合同期满,乙方交还甲方所有向甲方承租的固定产(如仓库、房屋等)甲方如有意继续出租,则优先考虑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做到防火、防盗,严禁赌博,如违反上述规定,责任由乙方自负
2、 乙方人员(包括雇佣人员)不得在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3、 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要注意安全生产,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库内留足防火通道;随时检查库房线路,不得将电线头直接入插座内;废板、锯末、下脚料及时清理;人员离开时,须切断电源,消除安全隐患。由于乙方管理疏漏或操作不当引起的火灾、人员伤亡事故,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安全、消防的监督、检查。
4、 乙方要按国家规定合法经营
5、 乙方不得留宿婴、幼、儿童。出入本公司院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
6、 防汛期间的防汛措施由乙方自理,因汛情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7、 对于租用的厂房等建筑结构和门窗、照明设备等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处置。如确有需要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且费用由乙方承担,退租时恢复原状,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在3天之内将原租赁物归还甲方
8、 合同期满前90天,乙方如有意续租,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六、免则条件
对于在合同履行中非人为发生的责任,应免除双方责任(如:国家占地、乡域和村域规划,自然灾害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可解除合同:
1、 国家征用或其他不可抗力(如自然、人为灾害)的原因。
2、 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同意解除合同。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违约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具备法律效率,双方不得自行终止、解除合同,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
九、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并支付适当数额的违约金(¥5.5万元正)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1、 双方协商解决
2、 提请北京市朝阳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3、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尽适宜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时生效,既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土地转让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许克新
住 所 地:高台县城关镇
身份证号:
住 所 地:高台县骆驼城镇骆驼城村
身份证号:
土地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许正凌
住 所 地:高台县骆驼城镇骆驼城村
身份证号:6222258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买卖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土地权属概况:
甲方:许克新、赵吉荣有偿转让的宗地位于骆驼城村原十社农户曹立新耕地西边的日光温室点新开发的国有荒地,该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以成立的吉兴农牧产业有限公司,以产业发展用途申报县政府批准,由县国土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以划拨形式登记备案,宗地由甲方可长久使用。
二、 甲乙买卖转让土地的原因:
因甲方公司在养殖业发展和日光温室经营、荒地开发过程中资金投入较大,导致银行贷款利息负债不断加大,周转难度大,经甲方许克新、赵吉荣两位老板同双方家庭成员集体友好协商,决定将位于十社农户曹立新耕地西边的第一和第二档由20xx年新开发的土地转卖出20亩,每亩转让价5000.00元,合计10万元,包括井上用水、电器设备、渠路配套齐全。经甲方和乙方两位老板友好商议,甲方同意卖给乙方20亩土地的长久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与甲方土地使用期限保持一致,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1.)甲方转卖给乙方的20亩土地详细四址为:东至曹立新耕地西边田间道界线以外向西至水渠不少于约55米包括田间道和水渠,南至地头南边横水渠北坡处,西至第一第二档地地中间水渠中间,北至羊场后大门外预留空地南边至地头水渠不少于200米处,除水渠和田间道有效种植面积15亩。
(2.)因第一档土地现开发有效面积约为12亩,其他约3亩土地现还留有原来整地时留下的垃圾黄沙,约定有甲方于20xx年秋天至封冻前负责清理和平整与原来的土地保持平整一致。
(3.)除第一档土地15亩以外不足的5亩经协议甲方同意从羊场西侧第一排温室前的一大块土地约两亩,再加以南横田间道以南的第一第二块共三亩按照实际尺码丈量补够。
(4.)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以后可继续开发的沙漠荒滩地转卖给乙方20亩,转让金为每亩1000元合计价共2万元,包括水电渠路配套,待条件成熟与甲方协同开发,开发费用由乙方承担。荒滩具体位臵;待甲方两位老板分场后两人土地相连的中间一档,即;南点至北点约300米,东西约50米,土地开发后用西井的水灌溉;
(5.)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将位于转卖给乙方的,第一档地头子水渠以南约有以后可开发的5亩左右荒滩的开发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乙方开发使用。如果条件成熟开发后甲方无偿供给井上的水,用于灌溉农田。
(6.)乙方自土地流转生效日之后,按所开发经营的面积承担相关井电等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更新义务,承担相关面积的水资源费。
(7.)经协商如出现甲方两位老板具备分场经营的条件,分场后乙方所约定的合同条款随同乙方土地区域内的甲方其中一位老板履行合同。
(8.)本合同协议的两项土地买卖转让金共12万元,于20xx年8月18日一次性付给了乙方此合同相关协议条款与付款日同时生效,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长久友好经营。
(9.)经甲乙双方约定如该土地出现有无条件国家收回使用权,甲方不予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有违约情况发生,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许克新一份,赵吉荣一份。乙方:许正凌一份。由甲乙双方家庭主要成员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 家庭成员(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庭成员(签字): 家庭成员(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8月19日
1.20xx年农村土地买卖合同书
2.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3.农村 土地买卖合同范本
4.土地买卖的合同范本
5.20xx农村土地出租合同范本
6.私人房屋转让合同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
8.20xx年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9.宗教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2)
10.土地预定买卖合同范本
篇16:个人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北京市 159 010 2 010 7
甲乙双方就甲方享有的对 XX公司的债权本息合共人民币743X.36万元(截止20xx年5月1日)依法转让予乙方的事宜,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债权数额
甲方对XX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6500.00万元)、截至20xx年5月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玖佰叁拾万元(¥930.36万元)。
二、债权转让对价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万元)受让甲方上述债权。
三、价款支付的期限和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日内乙方将购买债权全部款项存放于甲乙双方与中国XX银行北京 分行、北京 市XX有限公司四方共同监管的账户内,由乙方将购买债权全部款项从共管账户内支付给甲方。
2、在乙方将款项存入账户之日,甲方将债权文件交给乙方,乙方十日内去相关部门了解债权担保及其他相关情况,十日后付款给甲方。债权转让协议书四、债权转移
1、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转让款项之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XX公司的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从而成为XX公司新的债权人。
2、债权转让通知: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债权转让款之日起三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将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五、债权文件原件和保管与移交
在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转让款项到共管账户前,债权文件的原件仍然由甲方持有;在乙方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转让款项到共管账户后,甲方在七日内将甲方持有的债权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收取乙方支付的债权转让款;
2、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根据本协议约定出具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乙方的书面声明和通知;
4、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所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款项;
2、在依法接受甲方上述债权后,依法行使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相关债权担保权利;
3、在实现债权过程中可以要求并获得甲方必要的协助。
八、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159 0102 0107
代表:
年 月 签订日期: 日
篇17:农村个人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发包方):委员会
乙方(承包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__山(__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
土地租赁期限__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__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租金已于20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租赁土地为__山(__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
在20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
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臵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鉴证方:(签章)
鉴证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篇18:土地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乡(镇) ________村________组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________________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租赁协议土地转让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转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章 转让土地的交付与转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转让人转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转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转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转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转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转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转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转让手续的,出转让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转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转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转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转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转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转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转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转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转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转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转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转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 偿。
第十七条 在转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转让人申请,取得转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转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转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转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转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转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转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转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转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转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转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转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转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转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转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篇20:个人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_x居民委员会
乙方:_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路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_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850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