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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砖施工价格表【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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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价格出售市区房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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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淄博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本房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见证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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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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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 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服装、床上用品、家俱;

(三)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乐器、家用电器(不含微型电器、电子用品)。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艺术品、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禽、花草、树木、宠物、盆景、交通工具、照像机、音像制品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地址内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台风、洪水、冰雹、雪灾、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面下陷或下沉;

(三)暴风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第四条 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抢劫或盗窃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五)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第七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乐器)和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损毁;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三)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或抢劫损失。

保险金额和保险储金

第八条 本保险采取每份固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办理投保;被保险人可根据投保时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份数。

第九条 保险储金按保险金额的3--5%,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十条 无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储金均全额退还被保险人。

第十一条 若保期不满3周年,被保险人中途要求退回储金,本公司按储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费;保期不满1年收3%;满1年不满2年收2%,满2年不满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 从签发保险单次日零时起,被保险人只要不提取保险储金,本保险在10年内(含10年)有效,10年后可以续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五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六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赔,也可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当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有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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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村公路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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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水泥路面建筑的施工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全长112米,浇筑路面宽3.5米,厚18公分,路面宽基础4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双方工作职责

1、采用固定单价法双包,即包工、包料;

2、甲方派代表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并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所涉及的农户进行协调工作。如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采用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进场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做好安全包围和垃圾清运工作,否则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安全施工及工程日期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施工操作规程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文明安全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及两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_____及行人的安全负责。

2、由于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违反安全施工和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按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_________年12月31日完工。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其完工期限顺延。

第四条?验收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派代表按合同约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按照以下原则付款,即:开工一星期后付工程总款的10%,工完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80%,余10%在一年后全部付清,保证金0.2万元,工程完工后退还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单方违约,罚工程总款的2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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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混凝土道路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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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锦屏镇长新村椿树峁梯田项目道路工程

1 道路工程名称:椿树峁梯田道路工程

2 工程地点:位于锦屏镇长新村椿树峁

3 承包范围:长新村椿树峁梯田工程点上山路

4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万元

大写:

5 合同工期:

工程总期天。

开工日期为:年月

竣工日期为: 20xx 年 月 日。

6 工程内容

道路全长711米,宽4米,总方量为2718.8立方米

二、工程质量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主动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

三、付款方法

工程完工后采用报账制,验收后付款。

四、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建设单位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及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安全生产施工规范。

(2)严格按照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交工。

六、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施工单位(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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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区房屋拆迁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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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委托如下:

受委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负责实施________________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详见规划拆迁红线图)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

1、负责拆迁范围内房屋、附属物的调查摸底,汇总测算。

2、协助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各项证件。

3、配合委托单位组织召开房屋拆迁动员会。

、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负责被拆迁户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的收缴。

6、负责房屋拆迁相关手续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房屋拆迁委托书范本房屋拆迁委托书范本。

7、协调配合强制拆迁。

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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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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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工程内容: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施工材料:

品名型号规格

品名型号规格

品名型号规格

五、工程造价:

1、施工每平方米元,(包含辅料及人工费)竣工后按实际面积结算。

2、施工面积为m2,总工程款为元整。大写:

六、工程期限:

开工年月日

竣工年月日(遇雨顺延)

七、结算方式:

1、材料及人员入场经甲方确认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2、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总工程款的%。

3、余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过后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八、甲、乙双方责权: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防水工程的有关设计图纸的书面材料,乙方应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

2、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属范围内施工前,共同对前道工序质量、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和勘察,对前道影响防水施工的条件由甲方负责解决。

3、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所需库房创造条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管辖权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保证文明安全施工。

4、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施工的有关复印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的进度、质量。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序、质量及时验收。

5、工程保修期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渗漏,乙方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甲方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防水层破坏,乙方不负其责。

九、其他约定:

1、施工过程中如遇伸缩缝及沉降等异形防水工程,应按国家建筑防水标准执行施工,双方协商价格。

2、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合同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从而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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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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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承租 机械,用于甲方工程项目的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下文中所述的“吊车”即本合同中涉及的“ ”)

一、 工程项目名称:

二、 工程项目地点:

三、 资质保证:

1、 甲方提供项目施工的合法证明如下(施工许可证/分包合同等):

2、 乙方提供机械合法证明如下(权利证书、检验合格证):

1、 主要用于甲方施工点 的吊装、现场装卸车、组装配合等工作。吊车不可用于挂震动锤、强夯、拨桩等工作。

2、 吊车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吊车租借给第三方,更不得将吊车变卖和抵押;

六、 租赁日期和使用时间:

1、 按包月结算的方式计算租赁费用。

2、 租赁期从 起至 止,暂计 月(具体租赁费起算及结束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详情参照第十条)。

3、 每月使用小时:每月使用不超过300小时的,按包月费计算租赁费;每月超过300小时的,超出部分的使用小时,按小时单价加收超时租赁费。

4、 每天工作限额10小时,必要时需要加班的,一个月加班次数不超过 次,一个月内累计加班时间(超过每日10小时限额)不超过 小时。

5、 乙方承诺优质服务,必要时驾驶员可24小时待命,以完成不能间断的吊装、组装工作。

6、 甲乙双方执行任务单签证的约定,对使用的时间及时签认,一式两份,各留一份。吊车是否使用,以用车负责人是否安排吊车驾驶员工作为准。超出包月费的租赁费用,除双方另行签署加盖本合同相同印章的结算文件外,现场签证单即是结算付款依据和债权债务凭据。

七、 费用及单价

1、进出场费: (人民币大写: );

2、包月费单价: 元/月(人民币大写:每月 );

3、日单价: 元/日(人民币大写:每日 );

4、小时单价: 元/小时(人民币大写:每小时 );

八、 使用方式:

1、 随机随人使用(每台车2-3名吊车司机,不少于2名);

2、 甲方免费提供使用期间符合吊车要求的燃油(柴油);甲方提供的燃油必须合格,并达到当地气候条件的使用要求。由于燃油不足、不合格或达不到标准而造成的吊车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对吊车的损坏)。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的装卸(货)车、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等作业所需的配合机械、路基板及辅助材料。

4、 吊车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允许乙方吊车每月有1天的时间进行修理、维护、保养,期间乙方照常收费,但乙方应尽量利用空闲时间进行修理、维护、保养。

5、 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积极进行抢修,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场地、辅助机械等),但修理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1天,否则其耽搁的多余时间甲方不支付租赁费,扣除标准按日单价执行;并且,当吊车修复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赶回工期。

6、 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改变工况,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技术指导;如需转移到合同约定用车地以外的场地使用,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

7、 甲方免费提供吊车机组人员的住宿、用餐和上下班交通方便。

8、 甲方免费提供满足吊车安全和技术要求的组装、拆除、移位、吊装和运输车辆行走场地。

9、 甲方免费提供吊车多余配件及工具房的存放场地,并负责保卫工作。

九、 进退场

1、 吊车进退场的运输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运输风险,购买运输保险,费用包含在“进出场费”中;吊车进场首次组装和退场末次拆除工作(人工、技术、操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提供吊车使用地的运输道路条件,并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进出场手续。

3、 进场完毕后,在甲方现场发生的因吊车组装、拆除及装卸车(运输车辆)工作所需的辅助吊机及相关场地、道路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 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1、 进出场费的支付: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全额支付进出场费。超过期限未支付到位的,合同自然终止。

2、 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组装完毕具备使用条件之日,开始计算租赁费。

3、 吊车退租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要求退租,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并回复确认的退租日期为本合同租赁计费的结束时间。

4、 吊车租赁费的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吊车租赁每满一个月,甲方支付一次费用。满月后由乙方提供该月租费汇总表交甲方办理备查手续。甲方支付时间为使用满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期间甲方未收到月租费汇总表的,可凭留底签证单自行计算,不影响费用支付。

5、 月付租赁费外的其余结算余款在吊车退场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全额付清。

6、 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付款,否则: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停止期间,租赁关系任然持续,租赁费照常计算;甲方拖欠费用持续达到30天或累计达到30天后,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撤出吊车设备,并按合同总租金(以合同第六条暂计租赁月数算)的20%违约金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得阻挠乙方撤出吊车。租赁结束后,甲方拖欠费用的,按应付款金额千分之三的比例每日额外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应付款和违约金付清为止,但延期付款不得超过2个月,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7、 费用以转帐、支票、汇票或其他方式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8、 双方应根据本企业的规定各自主动按期办理费用支付和结算手续,需对方提供证明或其他手续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不得以本方任何原因无法办理手续为借口而拖延付款期。

9、 甲方应提供本企业税号。

十一、续用和提前退租

1、 合同期满,若甲方欲继续使用吊车,乙方应优先供甲方使用,但甲方应提前通知。

2、 乙方在合同期满前10个工作日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提出吊车续用要求及续用时间的,则乙方可对该吊车做下一步经营计划。合同期满以后,乙方撤出吊车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吊车出场。

3、 合同期未满,若甲方需提前退租,甲方应在退租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退租的日期征得乙方同意。

十二、双方职责

㈠、甲方职权

1、 甲方应在吊车的额定能力范围内精心设计、严格审批吊装方案和技术措施,准确核算每一件吊件的重量。吊装方案应提供给乙方,以便正确理解和执行有关内容。若需要进行物件高空拆除作业,所拆除的物件实际重量不得大于理论计算重量,保证吊车有足够的安全裕量,并且有避免发生冲击载荷和侧向载荷的措施。因提供的构件重量不准确或吊装方法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对吊车的损坏);若双机抬吊作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余量规定。

2、 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 施工所需工吊具均由甲方提供,由于工吊具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对吊车的损坏)。

4、 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合同吊车所需要的安全的工作场所、道路、设备堆放场地和其他的必要的设施,如照明、电源等,并根据乙方的需要免费提供配合和帮助。甲方应保证乙方吊车行走道路和作业站位场地的坚实、平整和可靠,符合该吊车的地面耐压要求。作业中路基板或厚钢板的铺设由甲方作业人员负责。对因地下的沟、坑、洞、穴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的事故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 施工现场的总体防盗、防火、防灾害性等安全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由于安全保卫等原因造成吊车损坏或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工作结束后未关好门窗等设施而造成吊车损坏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恢复。

6、 甲方在使用期内,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不得擅自改装、转移吊车或将其转借给其它单位使用。如在乙方许可情况下发生的转移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7、 甲方在安排吊车作业时,应保证乙方作业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安全操作。

8、 甲方负责吊车的运输协调配合工作,提供准确的进场路线,特别是做好在吊车合同作业地进出厂区、装置区与外界和业主的联系工作。

9、 甲方负责提供每日的风力预告,负责吊车防大风、台风措施的实施,并保证留有足够的紧急放杆场地。

10、 负责现场签证、使用时间的确认和费用的结算。

11、 负责现场运输并承担相关责任。

㈡、乙方职权

1、 乙方负责吊车的安装、拆除、出场运输、调试、操作、维护保养和维修。

2、 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吊车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乙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吊车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不利于安全的指挥。

4、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关吊车的安全使用证、安全检验报告,以及操作人员操作证、技术工况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按甲方要求办理必要的相关证件,提供相关资料。

5、 乙方配备的专职作业人员每天须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并随时均能取得有效联系。如故意懈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作业人员。乙方须严禁操作人员刁难甲方和索取小费或物品,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在结算时按索取价值的2倍扣款。

6、 乙方提供吊车安装、拆除所需的专用工具、专用索具和专用材料。

十一、 安全

1、 吊车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管理和考核范围。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在发现不安全或有悖国家等安全规定的,要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2、 甲乙双方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精心合作,确保有关人员、吊车和其它设施的安全。

3、 在吊装作业前,甲方应对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 夜间不得进行大型吊装作业(在照明状况良好的前提下例外)。

5、 在吊车使用期间,若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必要时可聘请经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进行调查、分析和评判。事故责任分析结果为甲方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责任和其它法律等连带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下(绳索、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和履带以下(道路、地基)由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和履带以上由乙方负责。

6、 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不包括工地施工设备上产生的)坠落以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

7、 因吊车使用现场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发生事故波及导致吊车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 其他按照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和吊车等的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十二、 双方联系人及负责人

1、甲方指定 为用车负责人,其签认的所有有关结算等文件甲方认可。

2、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其负责现场工作协调及工作量签证。

3、期间双方若需更换联系人或负责人,应书面通知对方。

十三、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同合同正本。

3、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 其它

1、 本合同的租赁月,以该月当日起至下月前一日止为一个月。

2、 签证单上除填选项外,其他书写的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无效。

3、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费用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4、 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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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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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范本

对于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相关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范本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20xx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范本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3 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承诺;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图纸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6.1 乙方任命 为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并与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相一致,如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或/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现场施工人员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6.4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7.4 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7.15 乙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近、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平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暂定价的30%支付预付款,支付预算款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平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8 经济签证:严格按照《特变电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1.1 乙方必须保证材料有质量可靠的供应来源,在招标时指定的材料,乙方必须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在招标时没有明确指定的材料,乙方应提供材质单。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规定的材料而引起验收不通过或其他后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12.6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变更资料后,先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核准后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3.1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2 检查和返工

13.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3.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4.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资料 套: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7.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7.8.2 质量保修期;

17.8.3质量保修责任;

17.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8.2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21.1 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工,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2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21.7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以满足甲方的要求。每周 五 日向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每人次违约金。

2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1.14 乙方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所有发向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函件均应以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1.1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6 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23.9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 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3.12 乙方未尽工程照管责任使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m2计罚乙方。

2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23.17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23.19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款约定,未及时提供竣工资料,每迟延一天,支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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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单位设施施工合同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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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年 月 (编号: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附件1:产品清单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报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验收及取得营业许可证及其手续的办理、包风险、包保修、包税金等承包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材料明细表(见附件 ),保质保量地承包本工程。

2、结算办法: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 单价按合同附件 中材料明细表中的包干单价执行,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现场监理、工程部经理及甲方审核部人员或甲方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3、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第四条 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批交通设施材料订货量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通知,乙方应根据订货通知的要求向甲方供货,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于 年 月 日止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并于 年 月 日前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的验收即 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交通标线必须按国标GB5768-99的技术规范进行车道导向线施工,分界线及路标按国家标准施工。

2、所有交通标志牌的图案、规格、设置必须符合国标GB5768-99的技术要求,反光标志在正常条件下使用期限为七年,自工程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验收即 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本合同材料明细表的要求,所有进场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品牌证明并经甲方验收通过。若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和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竣工图上应注明各种标志的数量及规格并经甲方严格审定。双方签字后,双方在现场核点工程数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及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即 办理签字验收手续后,乙方按甲方规定负责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工程价款按附件 的价格实行单价包干。若本工程分期施工的,则按分期价款及付款方式执行。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预算总价款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在工程进度至 %时,应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双方签证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分期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

2、甲方在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分期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

3、甲方在乙方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即 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合格证明及营业许可证后 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分期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

4、余款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届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险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结清。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6、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 保修期

1、保修期为两年,自乙方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即 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证明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人为发生的损坏,均由乙方无偿更换。

3、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深化设计,并根据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国标GB5768-99的技术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扩大损失的自行负责,并承担恢复原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违约责任。

6、于每月 号前及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2、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3、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2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4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部、审核部及乙方共同现场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2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4、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5、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16、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

17、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三《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逾期取得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

6、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9、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10、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后的 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1、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4、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

1、若乙方产品更新换代、甲方需要更换产品或因甲方生产计划及安排发生变化,甲方可终止本合同。但在进行同类新产品的招标时,可优先考虑予乙方。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7、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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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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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1、工程名称: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

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

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乙方应确保公司生产基地_________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相关的合同范本·施工分包合同·房屋建筑装修施工合同·钢结构施工合同·家装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合同·油漆施工合同·维修施工合同·广告牌施工合同·景观施工合同。

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检验合格后使用。

配合市建公司_________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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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传输线路代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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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地址:

3. 作业时间:

二、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各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2. 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配备合格的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等安全工作。

3. 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查施工现场,由乙方根据甲方(或总包管理单位))的项目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实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 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法律法规。

5. 乙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入场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乙方应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组织召开管理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用火、用电、防灾、安全防护等内容,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乙方必须检查、督促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6. 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按规定配备,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7. 乙方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以及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认真检查。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工地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导致的所有后果负责。

8.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自备,并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9. 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和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0.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其中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2. 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者的单位负责。

13.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安全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4.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商定施工作业范围,并由乙方设定明显标志并进行安全隔离,划分施工作业范围和非施工作业范围。乙方不得在非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及与施工相关的作业,严禁到未经许可的非作业区活动,如确实需要,应得到甲方人员的批准,并执行甲方相关安全规定。

1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三、 安全生产检查、违约责任

1.本建设工程项目甲方工程项目发包部门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甲方安环部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检查结果和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有权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2.发生违约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它安全生产规定的,甲方按附件《承包商现场作业安全不符合事项处置规定》处置。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 因乙方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乙方不能妥善处理的,甲方有权组织处理并代垫赔偿款,责任明确后,甲方从工程款中扣回。

四、 其它事项:

1.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证(复印件)、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名单。

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由乙方进行事故报告,并报告甲方。

3. 本协议各项规定适用于签订协议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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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承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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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特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发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为准)。以承包临时便道的路面结构及两侧排水沟施工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并自行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二、工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

三、甲方责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甲方现场代表定为:

项目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业务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施工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

四、乙方责任

1.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现场代表指定为:

项目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业务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施工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按质量完成工作;

3.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遵守法纪,文明施工;

5.负责提供自乙方施工用水、电接口以后的所有乙方自用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的提供,安装和使用维护管理;

6.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的水电费;

7.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吃、住、交通安排;

8.负责乙方自用临时设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设备的管理;

9.道路起点接____公司路口便道,终点在一号中。

10.路面结构采用0-5mm碎石面层(15cm厚),级配开山石基层(50cm厚),路面宽6米。

11.临时路面的平整度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实度达到90%.

13.临时路两边各修一排水明沟,明沟内不允许出现倒坡积水等,边坡要求机械拍打。

14.负责(______)年的工程质量保证维护。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______)年内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维护,保质期内发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若发生需立即抢修、无法等乙方到来的情况,甲方也可委托第三方抢修。事故维修或抢修的费用,若事故属施工质量问题引至,由乙方负责。

五、处罚责任

1.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其责任范围的施工条件或其他甲方责任造成误工时间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损失,并罚款____元/次,属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不听从甲方劝阻的,罚款____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除需承担所处罚金额外,并罚款______元/次,被登报点名批评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4.因乙方责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罚金外,并罚款____元/天,造成甲方总工期延误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5.保质期内,乙方未能按时对工程进行维护,或发生事故时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维修,罚款____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机械设备以及承包方人员不得退出,不得讨价还价。否则,全部工程量不予结算,当作赔偿。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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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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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是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工程承包方式,对于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总值:

1、工程名称:金都花园教育住宅小区。

2、工程地点:原____县医药公司院内。

3

二、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中设计图纸内所有土建工程,乙方不得将此工程转包转工,如发现转包,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200________年____月底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施工方法:

甲方院内基本平整后乙方进行施工,在铺设工字砖前,用压道机或装载机来回反复碾压,在用石粉白灰铺设,完工后用细沙填缝清理干净,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以乙方工字砖款抵顶现有的____县金都花园小区住宅楼,甲方以 号 单元六层顶给乙方,每平米按11002计算。

2、乙方承包院内工字砖铺设为包工包料,每平米为35元,道压每米20元,按铺设的实际面积为准结算。

3、乙方自交工验收后,保质满为6个月,在质保期内5吨以下车在上面行走时出现下陷或出现波浪现象由乙方负责返工维修。如有下水井的地方出现下陷乙方不负责维修。

4、工字砖出现大面积断裂,下陷面比较深,乙方不负责维修,甲方扣除乙方工程量5%的质保金(六个月后付清)。

5、甲方有义务向装修用户说明,重车不能压工字砖,如发现用户上重车出现下陷问题,乙方向甲方提出扣除用户装修压金,甲方不为乙方扣除维修金,乙方停止为甲方维修。

六、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给乙方售楼合同,乙方有权先售楼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海口中基美域(暂定名)

1-2 工程地点:永____镇陈安

1-3 工程内容:中基会馆、多层洋房、别墅、道路、挡墙护坡、绿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现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安装装饰工程及所有附属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按发包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面积计算(约6万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应暂定总工期,另外总工期内是否含现场大坑回填。

三、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 合同价款确认方式

4-1 计价依据: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计算价款,工程量按实结算。

4-2 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________年颁布的《____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________年颁布的《____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会馆、多层洋房、小高层住宅按定额标准取费(含精装修可下浮3%);别墅按定额标准取费并总造价上浮8%(含精装修可不上浮);道路、绿化及其他建设工程按定额标准取费总造价下浮3%。明确本工程的取费定额。

4-3 材料价格执行同期《海南工程造价信息》颁发的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场采购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其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5 %采保费为材料价,经甲方认价后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资补差按____省定额站文件执行。本工程的水、电费调差按照实际缴纳单价计入决算。

五、甲方责任

5-1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开工前的一平工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5-2 开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六套,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协助乙方办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审批手续。

5-3 指派为甲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委托 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责任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

5-5 如施工过程中确需要拆改地上建筑物、设备管线或树木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5-6 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灾和保卫等工作。

5-7 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申请报验,负责组织初验、签署检查验收报告。

六、乙方责任

6-1 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的一平工作。

6-2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实施。

6-3 建立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按质监部门要求配备施工管理人员,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4 指派为乙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会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资料收集。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书和竣工图各三份,并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二份。

6-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6-7 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6-8 保证解决农民工工资,在最后提交结算书前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并在提交结算书的同时,提供一份全部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

七.质量与验收

7-1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报,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如甲方不按时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进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给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____日之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报,甲方在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总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____日内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8%,留2%的保修金。

8-2 保修金返还执行____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单位工程应及时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9-2 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并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城建档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给甲方。若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同工程结算已经批准,甲方应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护费用为止。

十.约定事项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结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甲方必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息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欠款项将本项目未售房屋按成本冲抵工程款(实际抵押房屋成本应为乙方施工范围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的费用平均值,作为冲抵房屋的单价)。

一.材料供应的约定

1

1-1 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格证作为依据。如甲方或监理方发现材料质量或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停止使用并更换符合质量和规格要求的材料。

1

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相关手续必须齐全,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1

1-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强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观材料品牌的选择必须经过甲方的认可。

二.违约责任

1

2-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造成乙方停工,应按乙方现场人数及实际停工天数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误工费,现场施工设备和材料租赁费用按乙方需支付价格按实补偿支付给乙方,并按所欠工程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超过三个月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

2-2 乙方不按规范施工,至使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工期不得顺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实际天数每天 元支付违约金。

三.本协议未约定的参照《____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本协议与《____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异议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四.其他约定:

1

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计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费用:乙方按分包方的决算总价3%收取,但分包方应承担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电费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现场仓库、人员宿舍费用。

1

4-2其他未约定的条款和结算依据,均按国家政策性文件执行。

1

4-3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乙方所承担缴纳的政策性规定费用,由甲方代为缴纳,在本工程决算后相应扣回。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学院二期工程五栋宿舍楼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此作为双方互相信守的依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西安华舍楼;

2、 工程地点:西安户县东大西安华内;

3、 工程规模:五楼宿舍楼,地上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

三、 工程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进度要求:具备施工条件后,经甲方乙方协商确定。

五、乙方进场施工时间:甲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满足乙方正式进场、能正常施工的条件,如会审后的施工图纸、一平等发包方应具备的发包条件。

六、工程结算方式:按《199________年____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和《________年____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进行结算,并做如下调整:

1、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人工费的计取:按定额工日数量100元工日。

2、按费用定额中一类工程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即设定项目直接费为

A、其他直接费为

B、现场经费为

C、间接费为D,差别利润为E,则,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贷款利息根据计费依据,分别按直接工程费的3.02%计取和按人工费的15.39%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补贴按不含税造价的1.6%计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5%(人工费的20%)的配合费,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8%(人工费的30%)的管理费;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进行结算;养老统筹和四项保险分别按3.55%、0.8%的费率计取费用。

3、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机械费的计取:按定额机械费150%结算。

4、定额中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含水电、土建安装主材、地材和辅材),按定额基价计入取费后,并按市场采购价采保费(费率为3.2%)装卸费运输费和途耗费用进行价差调整,市场价以双方认质认价为准;若双方认价发生争议,以采购期间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格为准;定额中没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如辅材等),按定额基价150%计入并取费。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单位工程主体结构X日内,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总款的95%,余额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满________年1____日,甲方支付3%,满两年1____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50万元;本合同生效后1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150万元;乙方进场____日内,甲方返还工程承包定金10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X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三层封顶____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

八、其他约定

1、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开工,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保证金;

2、因甲方施工手续、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缔约过失,致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停工、窝工,甲方按日承担所欠款金额的3%的资金占用费,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3、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开工、中间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由甲方承担完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连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页,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至双方无债权债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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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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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

施工日期:______至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监理方:______电话:______

业务签单:______电话:______

设计师:______电话:______

工程主管:______电话:______

施工员:______电话:______

工程施工须知

一、和客户协同办理好装修许可证后方可施工,严禁公司员工无装修许可证施工,谁违章谁负责;

二、进场第一天必须在适当位置张贴防火、禁烟标志,挂好施工牌、员工守则、操作规范、装修图纸等;施工手册由施工员自行保管;

三、进场后必须做好厨、卫、阳台地面试渗漏,检查水管、电视、电话线路等是否正常,下水是否畅通;

四、图纸尺寸及预算与现场尺寸进行核对,如有出入提交书面工程量报告交市场部处理备案,施工员必须与设计师一起进行图纸现场交底,施工员安排施工任务与进度,监督施工质量、卫生、安全情况

五、隐蔽工程:水电管线、地龙骨、吊顶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预埋或封板,与墙体接触的木制品背面必须刷清漆后粘贴防潮纸做好防潮处理;

六、因现场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因素造成工程延期,施工员必须让甲方及时签字顺延工期,违者施工员负全责,如因施工员施工不力延期,则由施工员和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七、客户单方与各工种联系更改图纸或工程变更,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严禁施工员与客户私下交易,没有签工程变更单就擅自增加或减少项目,违者罚款或开除;

八、客户如在未施工前需要改变施工图或在竣工后要更改项目,施工员必须凭客户签字认可的公司设计专用修改图及客户签字认可的追补预算方能施工,违者重罚;

九、每个员工挂牌上岗,各工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杜绝工伤事故,严禁电工单人带电操作,油漆时严禁烟火;

一十、施工员必须全天候开通手机与公司/客户主动联系,汇报施工情况和近段时间的工作安排;

一十一、客户有权拒绝不穿工作服和无胸卡的人员进场施工,施工现场禁止烧饭、住宿(确需烧饭住宿者需征得客户同意),严禁闲杂人等到施工现场玩耍或留宿;

一十二、各工种与施工员质量自检合格,提前通知质检员和客户验收,认真负责整改验收中的问题,并交客户验收签字做好施工日志;

一十三、严禁施工员或班组私自承接装修业务,违者罚款或开除;

一十四、班组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关闭总水阀后方能离开;

一十五、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物业的规章制度,搞好物业相关人员的关系,严禁偷盗损坏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分部分项工程劳务(施工)承包协议书

装饰合同号:

甲方:

乙方(施工责任方):

甲方承建之工程,现委托乙方采取(□A、包工□B、包工包料)、机具、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内容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_____日;

三、分部分项工程工种类别: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五、乙方承包围:____________;

第二条:组织领导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二、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特种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三、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同建设单位代表或建设监理单位代表联系和沟通,只要与本工程有关的事宜,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与协商。除甲方高层领导特批外,否则,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五、乙方向工人发放生活费或工资,必须在本公司的项目经理监督下进行。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有工人的花名册,工人领取生活费或工资要在花名册上签字认可,并花名册交项目经理保管并存档。

第三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和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程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划拨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程联系并申报文件资料。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A、合格□B、优良)以上等级。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检查各安全设施的安全状态,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乙方在安全设施不安全状态下,有权拒绝施工,如遇到突发性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原则上由乙方负责,乙方经费困难可与甲方协商申请适当补助。

3、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或穿高跟鞋、不得赤脖、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未经许可,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和带儿童入内,饮食做饭,大小便,乙方工人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应在指定位置停放,违者甲方有权重罚。乙方有义务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和清洁,宿舍内禁止留宿他人。

4、乙方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施工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

5、必须保证有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施工人员数量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安全标准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国家装饰装修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或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者,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书取得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该工程项目并追究相关责任。

10、乙方必须提前二日向甲方项目部申报材料,并且必须在材料申报单上签字负责,常规材料申报量不得大于实际用量的10%,非常规材料申报量不得大于实际用量的5%(含合理损耗)。特别是非常规材料若大于合理损耗多余部分由乙方支付相关采购成本,材料申报单上必须有该工程项目经理签字认可,方可执行。现场领料必须有乙方签字认可,其他集体或个人无权领料。

11、乙方在施工过程直到验收交工前,必须采取有效的半成品或成品保护措施,若无故或恶意损坏成品或半成品,处以该成品或半成品工程造价的三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12、工地内废旧物资回收归本公司所有,未经甲方项目经理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回收和出售,一旦发现处以该废旧物资价值5—10倍的罚款。并对发现人或举报人给予奖励。

1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和修正,乙方必须对所返工部分的主辅材进行赔偿,对于返工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0元的罚款。

14、施工现场工人之间打架斗殴、工种之间打架斗殴,甲方项目经理有权对乙方重罚。若工地出现盗窃事件,经公司访查落实,对举报人本公司给予盗窃物质价值相等经济奖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交给司法部门处理。

10、乙方在所指定的工程完工后,应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总结,并积极配合甲方或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部门质量评定(□A、合格□B、优良)标准等级以上。因乙方盲目施工、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工期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安排的季度、月、度及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

(□A、结算总价‰□B、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大于天后,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日,日,日,按借款方式领取生活费(或材料备用金),借款总额不得大于预算人工工费或预算工程款的﹪;根据甲方与业主结算工程款的情况,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付到决算人工工费(或乙方承包工程造价决算款)的95%支付给乙方。

二、质保金:质保金按分部分项工程决算人工工费(或乙方承包工程造价决算款)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无银行利息。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应在收到口头或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其他

一、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分部分项工程总人工工费(或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三、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办完工程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附件:(备注: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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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钢结构承包施工合同_钢结构承包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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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甲方将102A段加层改造工程钢结构委托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特拟定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1、 西安创联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2A段加层改造工程钢结构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所有工作。

2、 基础预埋件的安装、校正和保护。

3、 与原柱、梁连接的植筋工作。

4、 工程中所用的型钢、钢板、高强螺栓、焊条、油漆等品牌必须由监理建设方认可。

二、 承包方式和单价﹪

2、总价一次性包死为:

3、材料进场后要配合项目部、监理公司做好复检取样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主材进场验收合格后付3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后付50﹪

3、竣工验收合格付90﹪

4、剩余10﹪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结清。

四、工程质量要求

根据施工图纸要求、质量评定标准、施工规范陕西省有关规定及项目部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技术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和复试合格证明,提交施工方案。如因乙方质量或其他原因造成下一道工序无法进行造成工期延误,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安全落手清管理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及时整改。

2、正式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向项目部提供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报甲方安全负责人备案;并设兼职安全员一名,督促本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

3、甲方对乙方进行进场教育;乙方班前自行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当天工作要点,施工工艺的交底。

4、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现场救治;所产生一切责任经济赔付,以及善后安抚工作均由乙方和责任方承担。

5、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标化工作,服从项目部统一部署,做到工完场清,严禁二次污染。

六、工期要求

乙方根据项目部的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合理调配足够的技术操作工人,确保分项工程施工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要求以通知为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每拖延一天处以罚款1000元。

七、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可返还保修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维修,所涉及到其他施工班组由乙方组织施工,支付费用。

八、分项工程验收

分项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优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施工设计要求、图集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并付清保修金后自行失效。

十、如双方对协议条款发生冲突,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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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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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 设计-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简称为DB) 模式, 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 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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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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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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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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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乙方确保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月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____合格____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⑴、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⑵、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⑷、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⑴、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⑵、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⑶、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⑷、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⑸、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5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___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试行)》,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7、违约责任。甲方责任: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300元。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乙方责任: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盖章)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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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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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59.5 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除非承包人:

(1)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如工程师已出具证书,且业主已直接作出上述支付,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出具任何其它证书,应把业主直接支付的上述款项扣出,但工程师不得拒绝或延误出具按本合同规定应出具的证书本身。

59.6 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 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 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 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

61.1 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 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 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 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 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被遗失,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1)已经撤销合同,或(2)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_______天,或(3)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_____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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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室外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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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项 目 编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X一户一表变配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__

5、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承包人严格按照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供电方案协议进行施工,并办理相关的供电审批手续。按照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在地有关电力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配置配电房内的照明、插座、防鼠(小动物)、防虫、消防、防潮、通(排)风、接地系统等装置及附件;全部电气设备的调试、验收;操作工具及告示牌、结线系统牌的配置;配电工程相应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设备基础);供电系统的设计、报批、审核、采购、施工、检测、试验、调试、验收、开通正式电等一切费用);

2根据承包方与工程所在地供电局所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进行永久用电工程的施工并经电力部门和发包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开通永久用电交付发包方使用;

3高低压电缆采购、敷设、所有电气设备(变压器,母线,高、低压柜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其相应电气连接等工作;

4(包括但不限于电房砌体、电缆通道、设备基础、内装、门窗、排风、照明、接地等机电工程)。电房建设需满足当地供电部门验收规范并通验收;

5户表工程:低压配电柜出线至各楼栋表柜,含分接箱、表柜、电缆、竖井桥架、接地、集中抄系统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

6所有住宅区电缆分接箱及计量表箱的设备基础制作工程;

7所有桥架、管网接口处的封堵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南宁供电局及相关行业验收的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增值税率为10%;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包干(含税)。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南宁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Q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2-D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30219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行良庆支行 

账 号: 账 号: 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2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一户一表规模说明:危旧房改造项目1栋32层楼,共180户住宅用电户,现新装干式变压器(1*800)kVA一户一表配变,本项目的用电负荷按三级考虑,低压出线采用电缆敷设,沿每个单元竖井敷设至表箱,居民采用一户一表计量方式,并通过低压远程集中抄表系统上传到南宁供电局,电气节能措施:采用低损耗变压器,采用节能灯具,变压器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低压系统采用“TN-S”接地方式,要求所有设备外壳应与地网可靠连接,接地网电阻要求不大于4欧。

变压器工程规模说明:(1)变压器:本期安装1台干式变压器(SCB11型,d,yn11连接),容量为1X800kVA,电压变比为10.5±2X2.5%/0.4kv;(2)10kV配电装置:新建1号户外开闭所(5单元)1座,新建1号户内开闭所(5单元)1座;高压进线柜1面,高压出线柜1面;(3)0.4kv配电装置:低压进线柜1面,低压补偿柜1面,低压出线柜1面;(4)无功补偿装置:采用混合补偿方式,并接在0.4kv母线上进行集中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记录 ;

(8) 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书面补充协议等 ;

(9)工程报告单及预算书。

(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__〕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说明:(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1.4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4.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4.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标准、规范及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提供竣工图的数量为4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4个工作日 。

1.4.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另外约定 。

1.5 联络

1.5.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业主代表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负责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的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的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1.6 知识产权

1.6.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及授权委托书。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 。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方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前资金已落实到位。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按南宁供电局及南宁市档案管理要求。

3.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4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6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

7甲方仅接受乙方书面授权的唯一代理人,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8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履行南宁市邕武路18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户一表配电工程的施工承包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向发包人直接负责。

9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和承担费用。

10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施工范围内需要照明、围栏、看守、警卫、清洁卫生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因危险障碍物影响施工和安全,承包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11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承担相关费用: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地方(《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和合同约定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和工人生活区内的卫生清洁及安全文明施工, 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需要夜间施工或采取赶工措施的,由承包人自行组织,报监理单位备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4承包人应全面、仔细阅读图纸,并按发包人要求参加图纸会审。当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当中发现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等有错误、不一致或设计未能达到施工深度要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否则由此发生的返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5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情况需改变施工方案,须在施工前通知监理及发包人,经监理、发包人同意后才能调整施工方案。如承包人未按审定方案施工,单方面调整施工方案,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工程施工费用,承包人需承担因此产生安全质量事故及工期延误带给发包人的损失。

16应每月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工作计划、报表: 每月25日向监理、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

17现场临时水、电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承包人负责从总包单位提供的水电源接驳点驳接,驳接产生的人工、材料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费用, 水电费的计取标准以发包人指定现场装设的水电表的实际度数计量(另计收取公摊),并按当地水电部门实际收费标准计算。承包人每月30日前结算本月用量及费用,并向发包人(或总包单位)支付。

18承包人负责购买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发生任何人身财物的损害赔偿,无论事故原因如何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9承包人需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人数能满足节点工期的需要,现场施工人数不得少于施工组织计划中的要求,如人数不能满足发包人节点工期完成需要,承包人应负责增加施工人数,如承包人不增加,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行增加施工人数,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0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对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应以承包人的名义向供应商采购材料,不得以发包人(包括以本工程项目部等非承包人名义)或发包人名义采购,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且装订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肆份,移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公司审定、整合并归档,配合总包单位造册。

22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人员出入安全管理,保证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现场,否则无论是否属于承包人聘请人员,凡在承包人施工场地范围内出现的伤、亡、失窃等安全事故均被视为是承包人疏于安全管理所致,承包人同意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农民工工资支付:如因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导致发包人承担相关垫付责任的,则承包人同意除向发包人偿还发包人已垫付的工资款项本金外,还向发包人额外支付垫付工资款总额30%的违约金,上述款项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2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做好文明施工,且做到工完场地清,如经发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仍不配合整改,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利对承包人进行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25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和管理,保护好场内的设备、设施,一旦发生人为的恶意损坏设备、设施的,除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之外,承包人还需接受500—20__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26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和管理,如果承包人的工人存在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偷盗、冲击发包人办公场所等行为的,包发人除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之外承包人还需接受20__—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4.发包人责任

4.1发包人委派 为代表,负责监督承包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验收等事宜,但该代表的签字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约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委托,发包人或发包人项目部其他人员的签字都视为个人行为,发包人不予确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源接驳点,配合提供现场施工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

4.3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报表及相关文件。

4.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5.工程验收、交付及保修

5.1按照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及省市的现行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5.2隐蔽验收及中间验收

5.2.1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部位隐蔽前或进行到须中间验收部位时,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书面申请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拟验收工程的现场图片,发包人须在接到承包人申请后24小时内派人随同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经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代表验收签字承包人不得进行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须立即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的增加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

5.2.2无论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公司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部位重新进行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责任。

5.3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5.3.1竣工验收时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包工程全部完工;

(2)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完备、初验合格。

5.3.2具备上述条件时,承包人应在七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十天内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验收。发包人验收小组由发包人的业主代表或物业公司代表、监理公司代表组成;发包人在工程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验收小组组成人员;发包人验收小组成员全部签字确认工程验收合格并加盖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公章,方视为承包人承包工程验收合格,否则视为承包人承包工程验收不合格。

5.3.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七天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工计取违约金的标准处理,并承担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

5.4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贰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详见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增值税合计为【¥ 】元(金额大写: ,其中适用税率为: 10 %。具体报价详见《工程清单报价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则承包人应按照新的税率向发包人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报价清单中的包干总价为承包人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下完成本工程的固定总价,原则上不作调整,除非发包人发出造价函调整。

承包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悉合同价中已包含合同履行期内的物价上涨等政策性因素对合同价的影响风险,承包人不得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提出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

6.1付款方式:

支付

期数工程款支付节点支付时限支付

比例累计支付

比例

0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20%20%

02外线施工完毕,配电房主要设备进场开始安装7个日历天45%65%

03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移交合格且装订成册的技术资料,正常运行七天7个日历天32%97%

04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后7个日历天3%100%

6.2工程款分为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承包人应按支付的进度节点申报,只有具备支付条件时,发包人才支付工程款。

6.3所有工程款项都必须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报送进度报表,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否则,由于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款项支付而导致款项无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7.计价与计量

7.1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本合同所确定的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项目,则新增工程项目价格按如下排列的优先顺序进行确定:

(1)如有类似分项项目,按原来清单中的单价执行;

(2)如无类似分项项目,按工程所在地20__年省统一定额及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权力部门规定的计费表/计费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计费表中明确属固定值的费率按固定值计算,若明确为浮动值的费率则取其平均值计算,并计算合同约定的下浮率(如有)。主材单价按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导价下浮20%确定。

(3)如为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导价中没有价格的材料或设备,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备及材料的市场价格、供应商的名称及联系电话供发包人审定和批准后确定。

7.2包干固定总价包含优化设计费、图纸报审费、设备检测费、人工费、材料费(包安装、包设备)、机械使用费、设备调试费、水费、电费、垃圾清理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总包配合费、利润、规费、税金、政府有关验收收费、开通永久用电等各种审批手续及费用,包送电以及本工程的一切风险费及其它与本完成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本包干固定总价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7.3包干固定总价及根据工程量形成的整项费用,均系经甲乙双方充分考虑和综合市场价格的涨跌、币值汇率的变动、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法令的变化等情势变更因素下,仍能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项目及至整个承包工程,且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而达成的合同价格。

7.4工程计量规则:本合同工程量是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下发图纸和现场情况,经复核后投标报价数量,合同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

8.最终结算

8.1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前,必需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或发包人专项验收合格报告,方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对检查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工程质量没有得到整改前不得进入结算。

8.2承包人的最终结算送审,无论是经发包人还是经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审核,若审核的核减幅度超过送审价格5%(含5%)时,发包人可将该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延,以便详细调查,若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咨询单位审核的,该项目的审核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3《工程结算协议书》为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该报告经各方审批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各审批人未全部签字或各审批人已全部签字但未加盖双方公章,《工程结算协议书》都未生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合法依据。

9.违约责任

9.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承包人原因致合同被解除的,除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9.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节点工期逾期,其中非关键点工期虽逾期但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不逾期的,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非关键节点工期逾期同时也导致关键节点工期逾期的,则非关键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关键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无论非关键节点工期还是关键节点工期,逾期超过五天或无故停工超过三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3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出现安全、防火、质量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延误五天以上,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两天内仍未采取措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4承包人在施工中不按规范组织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如不停工或返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5工程竣工后经整改验收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发包人聘请第三方进行返工以使工程达到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工程未达到验收合格前,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

9.6发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并与发包人进行现场清理,核对已完工程量,移交相关资料,否则,承包人按 100 元/㎡向发包人交纳场地使用费,并视为承包人放弃证据保全等相关权利,已完工程按发包人单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同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继续完成未完成的工程,第三方的进场,不视为破坏现场之行为,且第三方完成工程前,发包人不予支付结算款给承包人。

9.7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和承包人接触到的发包人技术图纸及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9.8因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原因造成工程需返工的,或因承包人不作为原因导致发包人工期进度受到或将受影响的,如承包人在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不予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委派第三方进行施工,所需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实际扣除金额以发包人及第三方的结算金额为准;同时,承包人承诺另行支付发包人本返工工程结算造价 5 %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连同上述费用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9.9发包人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发包人逾期付款期间不超过60天的,承包人不得停工。

10.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合同份数、生效

11.1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且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职责后失效;如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发包人没有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1.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Q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2-D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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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

附件1: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项目主管助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 现场管理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

造价管理 预算员

质量管理 质检员中级工程师

材料管理 材料员中级工程师

计划管理 资料员助理工程师

安全管理 安全员助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 施工合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贰 年

3、双方责任

3.1发包人机构及责任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3.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责任

3.2.1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3.2.2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3.2.3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3.2.4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4、质量保修责任

4.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承包人联系电话 :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9:00~17: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4.2.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处理。当出现维修事件时,发包人按照承包人指定的以下联系方式(地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mail: )以书面、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要确保上述联系方式准确,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盖章确认,否则视同发包人已经通知到位。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整改通知24小时后没有反馈及合理的处理意见或当出现具有重大破坏性的责任事故,甲、乙双方共同指定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单中有业主、监理公司、发包人项目部三方进行签名确认,承包人则视该维修单为有效的维修扣款依据,承包人无需再在维修单中进行签名确认。维修单的结算则根据当时发包人与 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 签订的维修结算单价进行结算,由发包人进行统一结算,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额中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追索的权利,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如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向发包人索赔),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4.承包人承诺在保修期内至少每半年回访一次,回访比例不低于10%,并做好回访记录交发包人存档,没有回访记录,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质保金。

4.5.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另须发包人交纳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该费用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6.因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发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4.7.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保修期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4.8.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9.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验收。

4.10其它保修责任

4.10.1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承包人、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

4.10.2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4.10.3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

4.10.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赔偿。

4.10.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4.10.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承包人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发包人。

4.10.7承包人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4.10.8承包人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

5、保修违约处理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承包人违约,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承包人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发包人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5.1.2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5.1.3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承包人认可,由发包人发送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

5.2.1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5.2.2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5.2.3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5.2.4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

5.3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5.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承包人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发包人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

5.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50-500元的违约金。

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在保修期第1年后,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发包人于30天内向承包人无息结清保修金并扣除已发生的维修款(如有)。

7、其他

7.1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2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7.3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7.4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7.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7.6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施工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施工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

7.7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未尽事宜,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份数及双方各自执有份数与主合同要求一致。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后30天。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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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土地建筑施工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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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建筑施工实习报告范文

经过了一个学期的紧张的学习,这学期期末我们进行了工地施工实习,也算是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放松一下。在着之前,老师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黄色的安全帽,带在头上顿时有了很多的安全感。我们主要去四个地方:新修宿舍,改建和华都等,主要跟施工员下到现场参加施工,然后由其向我们讲解,让我们自己去体验建筑施工过程和构件等。

虽然参观实习只有5天,但是这5天绝对比闷在书本上5天有用。通过这几天的体验,我们真实的感受到了建筑生成的过程,把我们的理论常识和实践结合到了一起,对建筑工程的现场施工和管理有了更直观地认识,增强了对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感性认识。

在第一天里,老师为我们简单介绍了一下去工地的注意事项,然后在他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正在修建的学生宿舍楼,进入内部,印入眼前的是粗糙的墙面和地面,空空的窗洞,和看上去危险至极的楼梯,一切都那么粗糙,难以想象在不久的将来,它会变成精美的宿舍楼,施工的过程是如此的奇妙。 印象最深的还要数建筑施工,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名字好听,真正称奇的要数其大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过程。

·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3908.86平方米

·建筑层数:33层(一二层为商场及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三层以上为住宅,共33层;地下部分共三层,其中地下一、二层为车库和设备及辅助用房,地下三层为配电室及五级人防人员掩蔽室。)

·建筑层高:2800mm

·建筑结构:主体结构为简力墙结构,楼梯间为筒体结构

·墙体厚度:大部分为200mm、300mm少量为250mm

我们参观体验的是完成的主体框架部分和正在浇注的部分。因为我们去时地下部分的模板施工已经完成,正在浇注地上六层。当时,还处于结构施工期,到处布满铁管,地面与墙面也预留着些许孔洞,楼梯间比较阴暗潮湿狭窄。因为是大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但对于大模板的概念以及施工注意事项,我是懵懵懂懂的,所以不得不回来翻阅资料,查找相关内容。目前,大模板施工已成为高层和超高层剪力墙结构工业化施工的主导方法,由于大模板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稍有疏忽,便会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因此,大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将大模板堆放、吊装、支设、拆除及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每一步骤,每一细节进行具有时效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大模板按其结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整体式、拼装式和模数式等,每种均由模板、支撑系统及操作平台组成。施工前,首先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配板图进行模板设计,力求模板拼装和拆除的方便性,支撑的牢固性,同时保持较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整体拼装后的平整度。并且,须对主要项目进行验算:①混凝土浇筑时的侧向张力;②穿墙螺栓的抗拉强度;③模板弹性模量的侧向变形和整体稳定性;④大模板的自重荷载及起吊、起装时对节点及支承点的强度、刚度要求。

大模板的存放尤为重要,这影响着后期的施工。这里的大模板全放在施工建筑后的一块空地上,便于清洗,刷隔离剂等一些施工前的一些准备。大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模板设计和工序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做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吊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有效,并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将一个施工流水段的正号大模板吊至安装位置,初步就位后用撬棍按照墙体位置线,调整大模板位置,对称调整大模板的一对地脚螺栓,使其地面位置偏差符合规范要求。再安装反号大模板,校正垂直后,用穿墙螺栓将正反两块大模板锁紧。大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大模板安装完毕,由施工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对模板工程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施工班组应逐条整改,报请施工负责人复检,确保模板工程符合混凝土质量要求及施工安全要求后,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接下来去的是改建和华都,老师和讲解员也都为我们做了耐心的讲解,在本次实习中我对建筑工程的各方责任和角色有了更切实际的了解,深刻体会到了工程建设中所包含的种种矛盾、种种限制、种种实际问题。亲眼所见建筑工人的辛苦以及他们在实际施工中各种手法的巧妙性和实用性,比如钢筋的绑扎。底层基础钢筋的绑扎首先要放样,每一跨度里钢筋的接头数只有25%,即4根钢筋里只有一个接头,另外接头要尽量放在受压区内。在砌墙的过程中,如遇到墙要转角或相交的时候,两墙要一起砌起来,在留槎的过程中可留斜槎;如果要留直槎,则必须留阳槎,且要有拉结筋,不能留阴槎。在进行砼施工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砼的配合比,在天热的时候要注意养护等等。

这几天在工地上的所见所闻,更加激发了我对本专业的热爱和憧憬,也深深体会到要在建筑行业中有所作为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更是在实际的应用中。与此同时,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份责任,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建筑事业添砖加瓦,实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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