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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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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2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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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技术咨询合同 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___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___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___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_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别交_________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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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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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条 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静态:_____________,动态: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 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六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1)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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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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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原告________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答辩。答辩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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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8]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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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27.1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业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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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3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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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

2、项目名称: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

4、招标范围:_________

5、招标规模:_________

6、招标方式:_________

7、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预付____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预付___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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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自愿承包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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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

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

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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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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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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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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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签 约 日 期: 年 月 日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那桐壹号一二期项目供配电工程(下称“本工程”)施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项目供配电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3.1 市政8#杆至新建6间隔开闭所约15米;

1.3.2 沿街商业专变系统:开闭所至高低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至商铺用户电表箱处(含电表箱SP.ZX1、2、3、5、6、8、9箱)之间的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直至整个配电系统能正常使用且通过供电局验收的所有内容。

1.3.3 沿街底商一户一表系统:开闭所至高低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至商铺用户电表箱处(含电表箱AM1、2、3、5、6、8、9箱)之间的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直至整个配电系统能正常使用且通过供电局验收的所有内容。

1.3.4高层住宅一户一表系统:开闭所至高低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至高层住宅用户电表箱处(含电表箱AM1、2、3、5、6、8、9箱)之间的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直至整个配电系统能正常使用且通过供电局验收的所有内容。

1.3.5 高层专变系统:开闭所至高低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至10#楼、11#楼、12#楼一层电井各配电总箱处(如11#号楼的ALE1、ALE2、STD、XTD、ALG1、JHH1、JHH2)之间的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直至整个配电系统能正常使用且通过供电局验收的所有内容。

以上承包范围包括电缆采购安装、高低压电气设备(元器件)的采购及安装、负控终端、桥架、柜与柜之间的铜排、支架、电缆沟及盖板等安装及调试。包括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供应及安装、试验、调校、试运转、成品保护、检测、验收及竣工图绘制,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图纸。(具体详见附后甲方下发施工图纸及施工界面)

(1) 施工过程中遗留的建筑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外运。

(2) 乙方全面协调、统筹及管理本供配电工程范围内各专业分包单位和专业供货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对甲方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的协调配合。

(3) 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围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乙方应通过图纸及招标文件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内容,即使在本合同条款的文字描述内所遗漏,亦是完成本工程所不可或缺的工作及附带项工作,被视作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 乙方须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方案深化(优化)、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即一次性通过供电局验收并通电完成)、包质保维护。

(5) 负责取得项目红线范围外管道路径(如进线路径与市政管道重叠,则利用市政管道进行敷设,相关申请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的使用与恢复,并通过供电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供电网络设施接入、城市道路挖掘恢复等涉及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申请手续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 所有材料设备(包括高低压柜,电气元器件开关、断路器、集中电表箱等)为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原厂生产的产品,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产品。甲方按国家现行行业相关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且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备当地供电局入网资格的许可。

1.4 本工程采用方式(1)发包:

1) 招标图纸+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固定总价、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总价闭口包干;

2) 招标图纸+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暂定总价、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闭口包干,工程量暂定(按实结算)。

3) 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纳入总包单位的总承包管理,乙方全面接受总包单位的管理。

1.5 甲方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或设计人指示,增加或取消部分工程或部分项目,或将有关工程改由其他施工单位执行及完成,合同总价按合同文件条款约定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补偿之要求。

1.6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且经甲方书面要求仍未达到要求,或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限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减少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对工程项目的调整,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修复、赶工等费用。

1.7 乙方不得以工程项目报批报建手续未完善,或甲方未提供施工蓝图(已提供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白图)为由影响正常施工。

二、 合同价款及发票约定

2.1 本工程含税预算总价为 元,优惠后含税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9%,税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不含税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2 本合同不含总包配套费。甲方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由乙方自行挂表接驳水电至施工场地并承担水电费用,水电费向总包单位缴纳。

2.3 本工程采用不含税单价固定的计价方式,不含税价格不随增值税率变动而变动,如国家税务部门对增值税率进行政策性调整,则本合同税金同步调整(已开发票部分按原税率执行;未开票部分则按新的税率执行)。

2.4 本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了完成合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具费、施工措施费、设备材料进场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设备材料检测试验费、管理费、保险、规费、利润、国家及地方政府税收及收费。综合单价均包含了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的改变引起的费用;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项目及整项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需要的费用;以及隐含的为完成该项目而必须发生的费用。乙方确认上述单价不会因工期、人工、原材料、物价等的变化要求调整。

2.5 工程竣工清理及垃圾运输:含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运及各材料供货商、分包商在拆除包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地下室地点后由乙方统一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销纳点,

2.6 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包、监理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2.7 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1) 本合同款项适用税率:9%,如国家税务部门对增值税率进行政策性调整,则本合同税率相应进行调整。

(2)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R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发票抬头:

(4) 一般纳税人识别号:

(5) 基本户开户银行:

(6) 基本户账户:

三、 合同款支付

3.1 预付款:无

3.2 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

1、 进度款的支付和质量、工程形象节点相关,当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形象节点时,如果质量没有达到监理公司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不予付款,对于甲方和监理公司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正,需要通过返工处理的,必须返工,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和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要承担因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按以下约定节点完成后应在当月25号前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经甲方签署意见后提交监理工程师、投资监理审核计算已完工程价款,并提交甲方确认。甲方于次月完成产值审核并支付审定造价的80%的工程款。待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颁发了合格证书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因乙方逾期上报资料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审核逾期的,工程款支付顺延。

序号付款节点付款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通电后支付至85%

3.3 结算款: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颁发了合格证书并通电完成后),双方结算办理完成、乙方移交竣工资料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3.4 质保金:本合同结算总价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或甲方物业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扣除质保期间发生的维保费用后(若有)无息退还乙方剩余质保金。

3.5 质保金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形式,若提供银行保函,则银行保函须有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条款约定。乙方采用保函提供质量担保的,在乙方提交结算总价的3%银行保函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100%。

3.6 每次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提供等额且满足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票。支付结算款前,乙方应提供合同结算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票。

3.7 若乙方逾期上报资料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审核逾期的,工程款支付相应顺延。

3.8 关于增值税票做以下约定:

(1) 乙方在申请付款的同时,提供给甲方符合税法规定的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付款日期顺延;

(2) 如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票的,在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等进项税抵扣凭证经税务机关交叉稽核比对无误获得抵扣以前,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当于前述抵扣税款的那部分款项;

(3)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增值税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票面数据与乙方缴销税务机关和乙方留存的发票存根联填列数据相符;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发票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额,或通过认证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 乙方开具的发票在送达甲方以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乙方应负责按税法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并提供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报税证明单”,如为专票须确保甲方顺利获得抵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9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银行保函)的按合同金额的10%缴纳,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按合同金额的3%缴纳(现金缴纳的,投标结算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多还少补的形式)。其含义为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工程工期、连续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兑现全部承诺、合同范围内工程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的下个月份一次性无息返还。凡在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项要求中,任何一项要求没有达到约定,都将产生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被没收的法律后果。

3.10 若出现以下情形,履约保证金将被全部没收:

(1) 总工期逾期超过15日历天(含15日历天);

(2) 乙方及其人员非法占领施工场地、道路、工程本身拒不交付甲方的,或破坏已建成道路、供水供电设施,影响工程施工的;

(3) 乙方施工人员聚众围堵、攻击甲方售楼部或办公场所,影响甲方销售或办公的;

(4) 乙方及其人员扣押、限制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

(5) 乙方及其人员在收到甲方要求乙方撤场的通知后不按甲方要求期限撤场的;

(6) 乙方拖欠施工人员工资、拖欠材料供应单位货款,导致甲方代付相关款项的;

(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退场的。

3.11 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的工程款扣留补充履约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追缴补充保证金。

3.12 所谓履约保证金不足,是指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约或者违反现场管理规定被处罚,履约保证金不能满足扣罚要求或扣罚后剩余金额不足本合同约定的。

四、 合同工期

4.1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时间为 年 月 日;暂定工期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指令为准。工期为日历工期,包括星期六、日、假期及恶劣天气。

4.2 合同工日期已充分考虑了履约期间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乙方按甲方工程部要求完工并参加竣工验收。

4.3 本工程工期纳入总包统一管理。

4.4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4.5 乙方在进场前3日内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控制方案报甲方,并有可靠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4.6 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逐步完成施工并配合好相关单位的整体施工进度。乙方应分阶段的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情况,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

4.7 甲方提前7天向乙方发出开工指令。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答复乙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的,乙方工期不予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工期需延后的,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4.8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处以20__元/天的违约处罚,此违约处罚可以累积;乙方延误工期累积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以乙方合同总价的30%违约处罚。因乙方原因影响其它分包工期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索赔。

4.9 本工程关键节点要求

序号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时间

4.10 乙方承诺超常规施工,确保足够的现场施工班组穿插作业抢进度必须满足本项目销售首开及展示区(按甲方确定的区域为准)

4.11 甲方需提前展示外立面的,除了按照上述时间完成展示面施工,与之对应的场地铺装也需同步完成,具体范围和展示效果要求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完成范围和工期。由于配合销售需要,乙方未按双方约定配合营销控制工期节点完成相关分段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天的违约金。

4.12 乙方已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影响工期的下列因素,乙方承诺不会因该等原因要求甲方增加工期,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等:

(1)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2) 本工程开工后的施工准备时间;

(3) 甲方代表及工程师合理的审批、答复时间;

(4) 本工程图纸及材料样板合理的审批、定价时间;

(5) 政府部门明令要求的中考、高考停工以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停工(如:全市或全区停工整顿等);

(6) 政府部门要求的高温期间的停工休息时间;

(7) 向政府部门提交任何前期申请所需之审批、处理及等候时间;

(8) 等候质监站验收所需时间。

(9) 作为有经验的乙方应当考虑到的影响工期的其他因素。

4.13 如因工程施工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如增减楼层、结构形式变更等)或增加合同外零星、附属工程等需调整合同工期的,各方应合理协商确定工期增减数量。

4.14 乙方应在4.1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提出报告(工期签证单),乙方逾期未提交报告,视作对此权利的放弃。甲方收到报告后应在28天内审查所有情况并会同监理工程师决定是否给予工期顺延或给出其他回复意见。申请工期顺延的报告应包括延误原因、顺延工期的理由、需要顺延的时间及依据等内容。所有工期顺延的签证单均需由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设计变更和签证专用章(样式见附件6)方始有效。

4.15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乙方均需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并报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除甲方同意的工期顺延情况外,甲方、监理工程师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作出的确认并不意味着同意工期顺延,亦不免除乙方对已经延误的工期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16 除4.13款甲方同意顺延的增加工期外,其他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在合同工期及甲方批准顺延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施工并保证验收通过的,乙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五、 合同价款

5.1 本工程合同价款除本合同明确规定(如暂列金额、暂定项目、 暂定数量、暂定单价、工程指令、工程签证、甲供材节超、合同约定的材料调差 合同价款及调整等调整)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合同价款(如算术或数量上) 的错误皆由分包人承担。

5.2 本工程承包范围以招标图纸和承包范围文字描述确定,招标图纸和承包范围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补充;只要招标图纸或承包范围中有的(本合同文件中已说明不包括的项目除外),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即使有遗漏,乙方亦必须按承包范围及图纸完成本工程。

5.3 乙方按照经甲方正式签发的施工图纸作为施工的有效图纸;如乙方按未经甲方正式签发的施工图纸擅自施工的,擅自施工部分的实物量不予计量计价,因此导致的所有返工、窝工、拆除等费用不予计量计价,工期不予顺延,除此之外,甲方另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1%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在合同竣工结算中扣除。如果施工图纸和招标图纸不一致的,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并在经过甲方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就不一致之处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认可为此增加的施工费价差。

5.4 本工程不论设计文件是否说明,承包范围如何界定,亦不论工程量清单是否包括, 按现行工程规范之强制性条款规定的工作项目视为已包括于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之内,乙方必须完成。

5.5 甲方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取消部分工程或部分项目。增加部分工程或部分项目的综合单价,合同中已有适用价格的按合同已有价格执行;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可以参照类似价格执行;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价格的,由乙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取消部分工程或部分项目,在合同清单中扣除对应价格。甲方不会因增减乙方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而给予乙方相应的利润补偿,乙方亦不提出任何索赔。

5.6 本工程除暂定项目、暂定数量项目、清单载有而招标图纸遗漏的项目外,所有项目的数量,不论由甲方还是乙方计算,也不论该数量与合同图纸显示的实际数量有无差异,如无甲方设计变更指令,则视为固定数量,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5.7 如设计变更导致某项目数量减少或该项目直接取消,则减少的数量应按合同图纸重新计算,而不论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包含此项目,也不论重新计算的工程数量是多于还是少于工程量清单内该项目的数量,甲方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按照减少(或取消)的工程数量乘以相应合同单价计算的金额。

5.8 如设计变更导致某项目数量有所增加,则增加的数量仅根据变更指令与合同图纸之间的差异部分计算,而不是将相应项目重新计算得出。

5.9 承包范围、图纸(除明确说明不在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外)或工程量清单中有列明的项目(含开办费项目),乙方均应按规范完成;如应由乙方完成之项目而其未完成,则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部分价款。

5.10 本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及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运输(含装卸)费用及运输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必须按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如甲乙双方未另行约定,乙方不得以数量太少或太多为理由拒绝发货,或增加额外条件。

5.11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乙方自行挂表并接驳至用水、用电处。接驳及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单价向总包支付用水、用电费用。

5.12 乙方应在每月20-25号之间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经监理审核进度、确认完工质量后,提交甲方确认。

5.13 对于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14 施工过程中甲方审核认可的已完工程价款仅是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是双方最终结算依据。

5.15 当甲方启动“移动质监”中,如及时整改完成率≤90%的,则当期工程款不予支付;数据弄虚作假的当期工程款不予支付。当整改完成率>90%后恢复支付。

六、 合同结算

6.1 本合同按方式(1)结算。

1) 固定总价包干模式:结算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签证变更±违约金±其它金额

2) 暂定总价包干模式:结算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签证变更±违约金±其它金额

6.2 本工程的结算前提是本工程通过甲方参加的竣工验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逾期提交或提交的资料不完整的,结算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逾期结算、逾期支付竣工结算款等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的,甲方有权按1000元/天给予乙方违约处罚。

6.3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送审资料清单、竣工图、工程结算书、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内容及费用等(详见附件)。

甲方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 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内容;第二部分为工程签证及其它有关费用等。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结算书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

2) 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表达式组成,结算书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

3) 合同文件:包括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4) 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乙方图纸专用章、设计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并须有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经甲方、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

5) 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以上资料以国家规范或竣工图编制指南为准。

6) 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

7) 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须符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

8) 工程签证:要求根据工程签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工程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

9) 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两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单位的印章。

6.4 乙方移交全部结算资料并经联合验收合格后提交结算资料,甲方及时结算资料。结算结果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因文件不全引起的付款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

6.5 甲方或审价机构将先行对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预检,如乙方送审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缺乏充分依据,甲方或审价机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补充和修正。经甲方、乙方及审价机构三方确认已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准确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方始进入结算审价程序。

6.6 在正式进入审价程序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提交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资料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对甲方的让利,不作增加调整。

6.7 审价机构在收到经三方确认的完整资料后90天内出具初审报告,报甲方和乙方复核。甲方和乙方在收到初审报告后的28天内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审价机构收到甲方和乙方的修改补充意见后,应对初审报告进行完善、补充、修改(不予修改、补充的应说明理由)并及时提交最终审价报告。甲方和乙方应及时对审价机构的最终审价报告进行确认。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审定单是双方进行最终结算的依据。若甲方或乙方对最终审价报告仍有异议,各方可对无争议的部分先行确认,对有争议部分双方可进一步协商或提请造价管理部门裁决或提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审定,或按照争议解决条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因对审价报告存有争议而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最终审价报告中有争议部分的工程款的利息不予计算。

6.8 甲方如发现原审价机构审核的结算有重大问题,有权进行复审,若发现的问题属实,则以复审结果为准。甲方有权更换结算审计单位,由复审单位代替原审价单位直接进行结算审计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挠。

6.9 如果在结算时或者结算完毕付款时,国家对增值税率进行调整,结算或付款的合同税前价不变,未付款部分的增值税按国家新调整的税率执行。

6.10 若乙方送审额的核减率不超出5%(含5%),则审价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送审额的核减率超出5%,则超出5%以外部分的审价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后支付给审价单位;

核减率=【乙方送审额-双方最终确认的结算价款】/乙方送审额;

审价费=【乙方送审额-双方最终确认的结算价款】×审价费率;

6.11 双方确认工程最终审价结果后30天内,双方应签署《工程决算确认单》。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确认的《工程决算确认单》将作为甲方最终的付款依据。《工程决算确认单》是乙方基于本合同所能主张的全部权利,乙方承诺,除《工程决算确认单》确认的权益外,乙方对甲方没有任何可主张、可索赔的权益。决算金额确认后,甲方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七、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7.1 本合同所称“设计变更”指:

(1) 合同签约时对应的施工图与合同签订后甲方发出或甲方认可的施工图之间的差异;

(2) 应甲方要求由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所作的设计修改;

(3)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所作的符合性修改;

(4) 甲方出于建设的需要,对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所作的施工项目增减。

7.2 施工中甲方根据需要可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但需以《设计变更指令单》(附件6附表2)的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根据规定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修改文件的,甲方应提供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修改文件或设计修改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7.3 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动,均以修改后的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或合同中约定的第一版施工图对比计算,新增或减少工程的工程数量,应由乙方计算后经甲方复算后核准。

7.4 对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乙方需在14天内按合同条款规定实施。对于由设计变更而引起的价款变化,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若合同对此项变更没有明确的调整依据的,双方可协商确定价款调整,双方不能就价款调整达成一直意见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变更。因乙方不及时实施变更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5 对上述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必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按此款规定实施。若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有权不对该部分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6 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10日历天前,甲方如须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7.7 当甲方提出设备材料数量增减时,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7.8 调整的依据为:设备/材料清单中的单价×增减的数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在交货期前10日之内提出的设计、数量的变更。

7.9 甲方提出的对已交货或安装完成的部分进行变更,乙方对于有可能不被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报甲方确认,否则视为全部重新利用。

7.10 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清单内规定的设备材料或安装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审核后生效。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供货期不予顺延。

7.11 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征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12 工程现场签证

1) 施工图能够涵盖的施工内容、投标时施工组织设计中载明的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单位为了自身施工方便而对施工方案进行的调整或对设计所进行的变更等均不属于可签证范围,如果因种种原因对不属于签证范围的项目有了签证单,此类签证单亦不应成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结算资料。

2) 乙方需遵守甲方有关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具体管理办法,并与甲方签订《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详见附件6)。

7.13 其他变更

合同签署后甲方变更工程使用功能造成合同签署的基本前提发生实质性变化的,甲方、乙方应协商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本合同提前终止,在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退场后,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结算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付款及赔偿责任。

7.14 确定变更价款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交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经甲方代表书面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7.15 乙方在甲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但减少合同价款的除外)。

7.16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7.17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双方又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7.18 甲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7.19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20 已完工程,因变更拆除的,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工程部现场确认后方可施工,工程量由甲方工程部、成本部相关人员根据施工图纸或现场实测实量计算。

7.21 施工过程,因特殊情况,甲方口头通知变更并需马上隐蔽的项目,应在施工24小时内办理签证手续。

7.22 因现场特殊情况需要边施工边隐蔽或口头通知变更,马上隐蔽的项目,在施工时应边施工边拍照及录像;所拍录像应有甲方监管工程师现场跟踪、监管、见证的镜头。无完整资料,变更费用均不签认。

八、 双方权利和义务

8.1 工程监理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 为施工监理单位,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2) 甲方委托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单位与甲方的合同约定,按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指定一定数量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但有义务在指定履行职责前7天把这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姓名、职责报甲方批准后通知乙方。

3) 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应征得甲方代表批准。未注明的,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任何权利和义务。

4) 监理人的指示

(1) 监理人应按照甲方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2) 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甲方、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甲方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甲方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8.2 甲方代表及其职责

1) 甲方委派 为甲方工程代表(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工程范围内的职责。包含安全、质量、进度的施工全程控制,确认工程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及工期顺延,确认月工程量报表;组织并主持有质检部门参与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或授权的工程类印章)后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甲方代表可收取其他人员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更改或撤回。甲方代表授权人在甲方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且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函、签证单、知会函)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委派 为甲方商务代表(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甲方商务内容权力,工程所发生的合同条件解释、进度款申请、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等商务内容需经甲方商务代表审核并经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否则甲方办理结算时有权不予认可。

4)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发出及监督执行,乙方代表或乙方收文人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按时提出确认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作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在确认易人后7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本协议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乙方在接到甲方易人通知后于10个日历天内将原甲方代表所有已经签字但尚未经甲方公司盖章确认的资料提交甲方进行审核,否则之后再提交原甲方代表已经签字未经甲方公司审批确定的资料,一律无效。

7) 在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 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指令,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并视情节轻重乙方向甲方赔付20__元—10000元/次的违约金。

8.3 甲方工作

1) 甲方代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其中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工期签证、索赔签证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2)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说明各捌套(包括向甲方提供的四套竣工图所需图纸),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接驳点,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安装管路。

4) 甲方协调现场标高、控制线的交接。

5) 组织乙方、监理等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

6) 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7) 根据销售、展示及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和整修、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8)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9)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代表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本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任何损失。

10) 下达与本工程有关的指令,及时给予实施本工程所需的批准、确认。

1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12) 参加本工程的隐蔽验收、中间验收、节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验收。

13) 审核并确认乙方工程决算。

8.4 乙方代表及其职责

1) 乙方任命 (联系方式: )为项目负责人, 为乙方工程代表。项目负责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职责。项目负责人应由曾受考察认可的人员担任。乙方在任命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前,应将拟任命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和职责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经甲方确认的项目经理。甲方给予乙方项目经理的任何指示、指令将视为有效的给了乙方。

2) 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签章后递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转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 乙方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约定,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4) 乙方项目经理应按施工图和其他技术文件、经甲方、监理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行本工程的施工。施工中发生紧急情况且无法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监理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本工程工期;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本工程工期。

5) 乙方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常驻本工程现场,不得兼任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为此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项目经理证和/或建造师等证件交给甲方保管,本工程竣工验收且办理移交手续后甲方将前述证件退还给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带领本项目施工管理班子进行有效的施工管理和协调工作,必须参甲方、监理召开的各种会议,因故不能参加时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指派代表参加会议,该申请获得甲方、监理批准后项目经理方可缺席。同时乙方须配备相应的现场施工管理班子,其施工员、技术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质量员必须每日在现场,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甲方、监理有权对乙方现场管理班子考勤。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款约定,除按约定扣除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延缓工程款的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 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作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 乙方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易人,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报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继任者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相关条款。

8) 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指令,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并视情节轻重乙方向甲方赔付20__元—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10)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管理人员包括:

(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装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质检员。

(2) 本协议约定的乙方项目经理,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在岗。

8.5 乙方工作

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下发生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 场地勘察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视察工地现场,使自己熟悉工地及周围的环境,确定工程范围和现有工地条件、了解场内供水供电等状况以及作贮存和施工用的空间、施工人员、材料等进出方位,以便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而向甲方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期限的索赔。乙方及其下属工人被允许但限制在其施工范围内的工地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现场其他场所。

2) 图纸审核

(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14天内对图纸进行审读、消化和理解,并有义务将图纸审读过程中发现的与国家颁布的施工标准、规范不符合之设计以及与施工现场情况不相符之设计等常规性错误和/或疏漏/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尺寸、标高不符与工程实际尺寸有差异等)向甲方书面提出,若因乙方未发现图纸设计错误、疏漏、缺陷而造成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 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并在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时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合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提出图纸中有关错、漏、碰、缺问题,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所有相关的规范及法规。如因乙方未能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中提出此类问题而造成返工、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能与设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

(3)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于开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需的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4)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甲方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5) 乙方在按甲方提供之施工图纸与合同文件之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时,如甲方所提供之图纸或资料虽然已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图深度的规定,但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施工中所需之非标准节点详图等),则乙方可在收到甲方工作指令后根据自身深化设计能力依据施工图进行设计深化(注:深化设计工作不作为乙方必须应承担之合同责任,设计单位无权将本应由其自身应承担的设计任务转嫁给乙方实施),深化设计成果应在提交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审核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行设计深化,则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一律不予计取,并按5000元/次予以处罚。

(6) 对于如需乙方进行深化设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且不作为合同价格调整和工期索赔的依据。

(7) 甲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8) 工程质量保修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3) 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根据总承包工程的进度在七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甲方或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产品保护措施等内容。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审批意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4) 工程施工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执行甲方、监理下达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指令,遵守甲方有关工地现场的管理规定。

5) 产品保护

乙方应负责本工程进场产品、半成品、成品的包装保护,并承担保护费用。乙方对自身直接或间接的错误或遗漏而造成其他工程、临近建筑物或他人的修改或修复工作负责,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乙方应尽量在施工中减少修复工作。

乙方在施工中还应对本工程以外的他人施工的工程、材料设备、工程成品、半成品尽合理的照管义务,因乙方原因导致他人施工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损毁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导致他人返工的,乙方还应承担他人的返工费用和工期延误的损失。

6) 工程保险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若乙方未办理保险,则乙方应对本应通过保险理赔可以得到的赔偿部分承担责任,而无论乙方是否为该保险事故的责任方。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保单供甲方审核、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合同总价的10%直至本工程竣工事故理赔结束(若有)后将余款退还乙方。若理赔金额大于甲方扣留的金额,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再次扣款直至理赔结束。

7) 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本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8) 负责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类业务(含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并承担应乙方支付的费用。

9) 负责办理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10)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和甲方工程部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施工设备等工程相关人、材、机的证书、证件以及合格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具备上岗证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按照500.00元/人·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1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进行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指令。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

12)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20__.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

(1)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者。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2)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3)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4) 与本协议规定名册不符者;

(5)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6) 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

13)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装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__.00元/次,若发生超过三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0元/次。

14)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要求更换,乙方一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元,项目经理被甲方要求更换累计达3人次,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备案合同及本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预算总价2%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每一人次支付甲方人民币20__.00元违约金。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看房、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乙方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00~10000.00元,并向客户赔礼道歉。

15)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6) 开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乙方拿到施工图7天内应指出图纸上有悖国家强制性规范、施工质量与安全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发现图纸明显错漏碰缺或有悖规范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能与设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乙方每道工序实施前应仔细核对各专业图纸,如因未核对各专业图纸仅持单专业图纸盲目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乙方应承担返工责任。

17) 乙方应在收到完整的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后14天内(或分批,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按单位工程编制的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正式施工图预算,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18) 乙方在进场后7天内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甲供材料设备在计划中明确的供货时间前28天,甲方可以将其改为乙供。

19)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造价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每月二十五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0)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21) 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4) 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5)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按照相关法规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向甲方备案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26) 乙方在施工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章后,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7) 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项目工程分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免除以后的合作机会,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8)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29) 甲方根据销售、展示及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和整修、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00元违约金,并限时完成指令。

30) 合同约定由乙方完成或给其它分包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10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1) 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垃圾清运至总包/甲方指定地点。工程竣工验收前30天内现场清理完毕达甲方要求,因工程施工所留下临时便道,各类路、场基材料全部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按时或拒绝清运,则甲方将安排第三方清运,由此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收20%的管理费)由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32) 自行解决本工程所需所有资源,包括施工所需足够量的设备、材料,并自行进行妥善看管,丢失、损坏由乙方自理。

33)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3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00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35) 乙方接到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或设计变更时,应无条件执行且按时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哄抬价款或停滞施工;否则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0~10000.00元,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乙方不得干预他人施工),且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倍实际发生金额。

36)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2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

37)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特别是关于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引路制。主要步骤如下:

(1) 明确工艺流程

样板制作之前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牵头,甲方工程管理部、乙方协助,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

(2) 制作统一样板

甲方项目部将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制作样板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3) 样板做法

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乙方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审核后由乙方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4) 样板确认

样板作好后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

(5) 样板交底

样板确认以后,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录。

38)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分阶段提交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样板引路监理细则,由甲方代表进行审核。

39) 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甲方将委托监理单位审核乙方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各种材料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取样复试,机械器具的准用证。

40) 乙方在甲供料管理上的义务:由乙方编制需求计划、联系、现场管理协调,对材料质量验收进行把关。乙方对甲供料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卸货后,需书面与供料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所有材料损伤、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41)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42) 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及乙方分包单位人员不得与甲方、监理相关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如发生,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元/次违约处罚;乙方人员及乙方分包单位人员不得封堵工地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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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企业,采购,招投标,全文共 2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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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范本

招标书又称招标通告、招标启事、招标广告,它是将招标主要事项和要求公告于世,从而招使众多的投资者前来投标。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相关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范本如下:

招标编号:WZCG-20xx-001-FCC

编 制: (签字)

20xx年 月 日

一 投标邀请函

尊敬的女士/先生:

1、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邀请贵公司就 项目本招标文件所描

述的进行密封投标。

2、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确认收讫和投标意向,并同时将填写好的收讫通知书

签字盖章传真至下述指定地点和联系人。

3、 截标时间:20xx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午

4、投标标书必须在截标时间前密封递交到下述指定地点和联系人。

5、 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请传真至: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

6、开标时间:20xx年 月 日上午8:00整

地 点: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xx年 月 日

二 投标内容与要求

1 招标情况简介

1.1 概况: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因工程需要, 欲购臵一批;

1.2 质量技术要求:所投产品及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法定的质检机构认证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本工程设计的要求;

1.3 订货数量及交货时间:详见“附件4 招标物资报价清单”;

1.4 交货地点及收货人:交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收到预付款收据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30%为预付款;所有货物全部到仓库,经买方与业主、监理现场验收合格后,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收款收据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5%-45%;安装完毕且待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余合同总金额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卖方的产品无质量问题释放质保金。

2 投标商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2.1 构成投标标书的文件

投标商编制的投标标书必须单独密封包装,其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2.1.1技术标书(按照附件5 “设计院提供的产品采购说明书”的要求编制)。

2.1.2投标单位简介、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产品介绍、资源组织供货能力、业绩、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

2.1.3无价商务标书,应包括:

a 标书收讫通知书;(附件1)

b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附件2)

c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附件3)

如果投标商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有异议,投标商应填写商务偏离商务澄清文件,予以说明。若投标商未递交该文件,则在评标时将被视为无偏离。

2.1.4 价格标书,即招标物资报价清单(附件4)。

2.1.5投标承诺书(附件5)。

2.2 投标有效期:截标之日起**个日历日。

2.3 投标标书的份数及签署

2.3.1 投标标书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技术标书、无价商务标书、价格标书必须分别单独密封。

2.3.2 投标文件应打印,所有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3 无效的投标

3.1投标文件未密封;

3.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授予合同

4.1 买方在授标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时,买方有权增加或减少供货清单中列明的货物和服务,单价或其他条件和条款不变。

4.2 中标通知书

4.2.1 除非应买方的要求并征得投标商的同意将有效期延长,买方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书面通知中标商其投标已被接受。

4.2.2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4.3 合同的签署

4.3.1 买方在通知投标商中标后,将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格式和条款补充有关数据后发送给中标商,其中包括双方的所有协议。

4.3.2 中标商须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2日内签署合同。

5 说明

5.1投标文件不退还,请投标方自留底稿;如需退还,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5.2投标方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包括投标书的编制、送标书等费用。

附件1 收讫通知书

尊敬的女士/先生:

本附件为招标文件收讫通知书。请贵方一收到就在下面指明贵方报价或不报价的意向并用传真返回给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致礼!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TO: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日期: 20xx年 月 日

主题: (投标邀请函)编号:WZCG-20xx-001-FCC

截止投标日期 : 201 年 月 日下午17:00

先生/女士:

谨此告知业已收到上面所提的招标文件。

( ) 我们将在截标日期前报价。

( ) 我方不报价,招标文件退回。

姓名&职务:

公司名称:

【招标书的写法】

招标书又称招标通告、招标启事、招标广告,它是将招标主要事项和要求公告于世,从而招使众多的投资者前来投标。

一般都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传播媒介发表。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它是属于首次使用的公开性文件,也是唯一具有周知性的文件。

招标书的格式和写法:

1.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和文种三部分构成:如《XX大学修建图书馆楼的招标通告》。

由招标单位名称和招标文种构成:如((x x集团招标公告》。

只写招标文种:如《招标公告》、《招标书》。

2.正文。一般用条文式,有的也可用表格式。

(1)引言。应写明招标目的、依据以及招标项目的名称。

如《XX里住宅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通告)):“本公司负责组织建设的XX里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任务,经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2)主体。这是招标公告的核心。要详细写明招标的内容、要求及有关事项。一般采用横式并列结构,将有关要求逐项说明,有的还需妥列表。具体包括了如下几个方面。

①招标内容。如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设计要求、承包方式、交工日期等。

如《XX里住宅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通告》:“工程名称和地址:X X里住宅小区,坐落于XX市东城区内城东北角。工程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其中14至18层大模外挂板住宅楼7座,计7.85万平方米,砖混结构6层住宅楼5座,计2.25万平方米,其余为配套附属建筑,也是砖混结构。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承包方式:全部包工包料(建设单位提供三材指标)”。又如《XX大学修建图书馆的招标通告)):“工程名称:XX大学图书馆楼。建筑面积:X X平方米。施工地址:X市X路X号。设计及要求:见附件(略)。交工日期:1989年2月”。

②招标范围。投标单位资格及应提交的文件,如:凡持有一二级建筑安装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皆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投标单位概况表;B.技术等级证书(复制件)C.工商营业执照(复制件);D.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参加投标许可证。

③招标程序。包括内容:A.报名及资格审查;B.领取招标文件;C.招标交底会(交代要求及有关说明); D.接受标书;E.开标;F.交招标文件押金或购买招标文件。

招投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签订合同的原则、组织领导以及其他事项等。

(3)结尾。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电报、邮政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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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安防监控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安防,服务,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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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范围: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二、工程总价:4300元(含税)

合同金额:4300元(含税)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2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3天。(20__年3月9日开工,20__年3月12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甲方工程师现场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2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支付合同总金100%(¥4300)。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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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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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_________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_________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

二、承包方:

l.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及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_____开工至_______________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_______________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用实施,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时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盖章)承包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建筑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盖章)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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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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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自愿、诚信互惠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志丹人事劳动局办公楼

工程地点:志丹城内

工程规模:框架结构 层( ),建筑面积约5227平米。

二:承包范围

1、志丹县劳动人事局办公楼全部土建工程(至建筑物外墙皮)。注明:地下室层高3.6m 一、五层层高3.9M。二、三、四层层高3.3m。

2、除弱电、自喷系统、消防系统及电梯设备安装以外的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不包卫生洁具。

3、图纸以内的工程:内外墙毛墙毛地(卫生间的墙地砖全做),外墙全部涂料。

4、图纸以外工程以实结算。

三、承包方式

根据乙方承包范围所含工程量,采用每平方米造价 承包方式承包,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以市场实际价格调整。

四、工期

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30日。

主体工程必须于20xx年完成。

工期延误的认定和处理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不具备开工条件,而要求乙方进场;

(2)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图纸并组织图纸交底;

(3)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延误10日不实施处罚,超过10日每超一天罚5000元,每提前一天按工程量总造价的4﹪奖励给乙方。

3、甲乙双方均无过失和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经济损失。

⑴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

(2)连续发生停水、停电、下雨,按实际天数顺延,一周内累计停水、停电、下雨,时间按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分解天数予以顺延。

五、合同保证约定

1、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实施,双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证金30万元,合同签订10日内甲方退回给乙方30万元保证金。

2、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以甲、乙双方及监理审定的工程量签证为依据进行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

1、开工付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工程的启动资金。

2、工程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预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100﹪

八、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二)、验收要求

十、保修义务约定

保修义务与约定按国家规定与要求执行。保修金随房屋验收合格后一并交于物业管理,一年后退还乙方。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双方均有权向延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解决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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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石雕工程制作安装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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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作室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二、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三、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队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为了保护石雕工程制作工人的安全,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四、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五、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六、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七、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八、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九、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十、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公司愿意自觉接受____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十四、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盖某)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盖某)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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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单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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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程施工需要。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2、实际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时止。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相关费用:钢管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终止后由乙方负责运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调人员帮助乙方装运钢管。

3、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的违约金,直至实际送达之日。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截止日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计算,直至实际运离场地之日。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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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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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

发包人: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账号: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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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商用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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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____新建工程

二、工程内容及工程量:_______。

三、工程总造价:大写

四、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___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必须符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标准,对该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品。

五、约定施工工期: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标准拨付。

七、资金来源:省、市、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八、甲乙双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乙方应在开工前仔细核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如发现施工图存在偏差或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解释权由甲方确定。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施工中若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九、质保期:此工程质保期_年: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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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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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转型西餐酒吧,更好的跟上现今餐饮娱乐行业的步伐,抓住高中端消费人群。本着互利共赢,携手创业的原则,将原本40平米的操作间(2间)对外承包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后堂,提供各类精美西餐出品,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晚餐及夜宵)。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员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a外卖等接待餐业务。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其它用途。

二、承包期限 试营业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

1.甲方在(试用期)____月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厨房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后,甲方将原有后堂基础设施、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付乙方使用,若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甲方负责保证餐饮娱乐卫生相关手续的齐全,以及水电基础设施安全。如出现相关部门因手续不全问题引发的各类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损失。乙方负责保证人员安全正确的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以及各类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3.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并全力配合乙方进行各类餐品的推广,以及各类宣传工作。

4.承包期内,双方水电费依据电表数据进行结算,出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负责人协调解决。

5.乙方对餐厅负全部责任,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因违反有关部门卫生管理办法而遭到处罚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6.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厂区承包区以外的其它地方扩大经营,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审订批准。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就餐员工的素质教育与训练。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等管理事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等所有工作场地的卫生。

5.餐厅工作人员一律凭“健康证”上岗,并每半年统一体检一次,无健康证一律不得上岗。

6.厨房和餐厅的残渣剩饭由乙方员工负责处理,但不得扔在厂区内。

7.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8.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五、结算方式 由于小本经营,所以结算方式为日结,收款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收银。每日下班查账后,凭后堂出餐小票由甲方吧台向乙方负责人进行当日结款,双方帐目分开。

六、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上月营业额补偿对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审理。

八、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九、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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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建设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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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建甲方围墙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乙方承建甲方位于 地块的施工围墙工程,围墙长度约1950米左右。

2、该围墙的建筑施工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进行。

3、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乙方在围墙施工的同时,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二、工程质量: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所承建围墙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 工期:20xx年__月__日20xx年__月__日。

四、 工程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围墙承建单价为每米 元(全部费用包干)。

2、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或转付款要求)。具体如下:

A、工程款按每完成500米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

B、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95%给乙方,乙方需提供工程发票;

C、留工程决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履行全部保修责任后一月内支付(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验收合格次日起算)。

五、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24个小时内上门维修,并在五天内排除故障,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维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在保修期内围墙垮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若因乙方原因而致围墙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 元。工程质量未达国家市政工程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其价格按总价下浮1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超出双方确认工期十天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贰份。其中村委会 作为乙方的担保方与乙方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和签证应由甲方加盖公章。

十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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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书授权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授权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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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_(公司名称)______(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代理在有关______(项目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等方面,以本公司的名义并代表本公司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代理人签字:

授权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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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国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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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甲方):

法人代表:

雇工(乙方):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与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根据民法、经济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用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工作内容

双方协商确定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临时工作任务。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员工守则。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与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可解除合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条、劳动时间与劳务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日,每日______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______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______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协商确定加班加点费。

2、劳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为每日______元,每月__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_____元。

第四条、劳动保护

1、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2、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及劳动保健食品费______元。

3、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______元。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3、上班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乙方合适的工作环境。

(2)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各种补贴。

(3)按照合同的规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2、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的员工守则,尽职尽责完成分内的工作。

(2)遵照甲方负责人的指挥,不擅自决定工程的各种事项。

七、劳务合同的变更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提前半个月通知,并负担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3、因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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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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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上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人,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J序、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设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322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e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歇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7天内,将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以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他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陪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件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撮失虚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条款、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年月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年月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年月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扣回时间和比:。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3其他提保事项约定: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7.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承包人份,分包人份。

38、补充条款: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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