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家具购销合同书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____________吴川市海马家具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品名、用材、规格、数量、价款
二、 支付方式
(一) 定金: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定金。
(二) 尾款:____________甲方于家具安装完成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作尾款。
三、家具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运费结算、运输风险承担及安装 约定
(一)由乙方负责安装家具,交付地点和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约定。
(二)乙方负责送货,运费及运输途中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对乙方使用的材料具有检验权。
(二)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家具图纸、样品、技术要求等材料。
(三)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工作。
(四) 甲方应及时接收家具,并进行检验。
(五)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价款。
(六)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家具的质量、数量等进行监督检验,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样品、技术资料等的合理性进行确认。
(二)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家具享有留置权。
(三)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家具。
六、验收
甲方应对家具的用材、数量、商标、规格、色泽等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及时提出。
七、家具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执行 □国家/□地方/□企业 家具产品标准。
(二) 安全标准:____________执行gb18584-__________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三) 售后责任保证:____________执行《国家家具行业产品"三包"责任规则》。
八、违约责任
(一) 乙方交付家具数量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变更与解除
甲方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十、不可抗力
(一)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免除相应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定作人(甲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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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铁购销合同
一、供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二、量要求技术标准:按超标炼钢铁标准执行(即硫指标元素超出炼钢生铁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到供方货场自提。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短运费由供方组织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需方过磅,供方监磅,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如有质量异议,双方共同取样化验,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结算付款方式:批款批货,先款后货。
八、违约责任: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如有异议,按《民法典》解决。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由供方承担质量扣款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公司购销合同协议书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_____ (_____瓶/件)_____元(每件_____人民币元整)。
2._____ (_____瓶/件)_____元(_____人民币元整)。
3._____ (_____瓶/件)_____元(_____人民币元整)。
4._____ (_____瓶/件)_____元(_____人民币元整)。
5、_____ (_____瓶/件)_____元(_____人民币元整)。
6、_____ (_____瓶/件)_____元(_____人民币元整)。
7、_____ (_____瓶/件)_____元(_____人民币元整)。
8、_____ (_____瓶/件)_____元(_____人民币元整)。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_____万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注:乙方 必须 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3:工业品购销合同
甲方:x公司合同编号:hc052402
乙方:x公司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
(元)交货期
方格尺400mm支
检测费用支
VGS-LOGO模板费1
精度要求:+/-1μ
摘要含17%的增值税发票
第二条质量标准:严格按图纸及技术要求加工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要确保质量,若检验不合格,甲方要求乙方及时退换。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铝合金盒。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付全款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合同款项义务时,合同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朱修伦收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快递费用乙方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处理方式:即国家检验标准,(+/-1μ的精度)并出据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电汇、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发电机组购销合同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序号机组型号柴油机型号额定功率电 机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人民币:
二、合同的价格: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 。
2.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a、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20%货款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该合同的定金。
b、甲方在货到达工地卸货后7天内支付乙方65%货款____________元整。
c、机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乙方12%货款____________元整。
d、余款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3%货款____________元整。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运输
1.交货时间:具体到货日期由甲方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内。
4.供货清单:机组设备及基础槽钢、随机自启动控制柜、烟囱、消声器、弯头、散热器(风扇、水箱)、随机工具、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五 、质量保证
⑴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应为原厂合格产品,不得有使用过或已维修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⑵在保修期内:如机组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给予维修,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另行赔偿;若24小时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人为因素除外)。
六、检验
在交货前,双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及书面记录。
七、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篇5:纺织品购销通用合同
供方:________ 合同编号:LW-
需方:________ 签订地点:江苏常州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常州市联王进出口有限公司
篇6:沙石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供、需双方在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供方保证沙卵石到需方指定材料位置。
二、如果供方耽误需方的河卵石,每天补偿需方500元,供方保证需方沙卵石无泥巴。供方的沙卵石按需方的砼水泥硬化,每立方为100元为准。需方如将供方的沙卵石未经供方同意乱用,罚款500—1000元。
三、需方保证供方中途付给供方沙卵石款壹万元整。工程完工后再付给供方沙卵石壹万元整。剩下的工程款等教育局验收付给供方全部沙卵石款。(但不含税金)
四、需方如果要地面用卵石,按松方每车计量64元/立方付给供方卵石款,另外每车加堆方20公分。
此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挤塑板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乙方所生产的B2级挤塑板,单价_____________立方米。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先行支付定金________元,待材料进场后,每立方米结款一次,年终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材料款。
三、产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并向甲方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厂家资质等完整资料。材料进场进行抽样检测,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尤其是防火等级必须符合要求,如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退货,并承担有关的检测费用。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负责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所供数量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酒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原麦汁浓度、瓶别、计量单位、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1、空瓶回收____________/件,提瓶______%由供方负责(空瓶第只______元由需方按______只打包,装车费由需方负责,供货方承担运费)。
2、全年任务为____________万件,交保证金叁拾万元整,未完成任务不退。
3、二级批发商价不得低于30元/件,一经发现供货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和供方内控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方式:由需方到供货方仓库自提或由供方送货到需方仓库门口。
四、运费:原则上运费由供方承担(特殊情况和买断价除外)卸车费由需方承担。
五、损耗:损耗按卸车入库实收数为准,不再另计损耗。结算时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提出其它损耗。
六、验收:货到需方仓库经验收即为验收标准。如有质量异议,需方必须在收到货物起七天内以书面开工向供方提出异议。
七、结算方式:款到供方提定账户后发货。右需方违反规定由业务员自提现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如遇供方原材料、运输等提价时由供方酌情另行定价。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供方签字盖章,需方签字后生效。
如发生争执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由武冈市司法部门处理。
供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指定账户:__________
账户咨询电话: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
篇9:纺织品面料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等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
计算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元):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如条干CV%14,千米细节100,千米粗节160结;千米棉结190;单纱强力260;电清空捻无结头。(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按客户确认样,产品质量由供方全权负责。)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需方指定仓库)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需方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公定回潮8.5%计算重量。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用塑料编织袋,中性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按所定质量标准验收,货到一个月内提出异议。
八、结算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款到发货。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 。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供方如逾期交货,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如货物发生质量、交货期或其他因工厂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交货,所引起的客户索赔、加急运费或其他相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2、如货物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需负责对该产品的维修。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篇10:试剂购销合同
需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医疗器械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的责任义务
1. 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有内控标准或参照国际标准的应符合其规定,无伪、劣、假、过期失效药品,以确保临床应用安全有效。如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消除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2. 产品包装应该符合规定,以防止产品变质或在运转中造成损失。该类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抵达指定地点。每一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单据应符合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
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要求的品种、厂家、规格、数量提供产品。
4. 乙方拿到计划后应该在72小时内将产品送达甲方。
5. 乙方如不能按照规定时间供货,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若延长交货时间,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6.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试剂价格应是确认后的价格。乙方每次提供试剂的同时应附上与其相符的随货单据,单据内容应同所供产品实物相同,并写明价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供货价、批准文号、金额等内容。单据应该与试剂同时提供给甲方,票据未到,甲方可拒绝验收入库。同时提供该批号的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业务章。
7. 乙方负责所提供试剂的现场搬运或入库,甲方负责监督。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缺货、近期失效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试剂乙方要及时更换和补货。
8. 乙方供应试剂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标准。在本协议生效期内,乙方所供试剂价格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通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做价格调整。
二、 甲方的责任义务
1.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交医疗器械采购计划,计划应明确规定所采购的医疗器械的品种、生产厂家、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
2. 收到产品后,应进行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
3. 甲方经过验收,对不符合协议要求和质量要求的,有权拒绝接受。票据内容与实物不符时,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内容给予纠正。乙方不能纠正时,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达不成协议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拒付货款。汇款期限从达成协议的次日计算。
三、 甲乙双方均应自觉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共同遵守职业操守,杜绝行贿受贿。
四、 付款方式
甲方收到产品及发票后,经核实与计划无误,无特殊情况下应当在六个月内将货款汇出。
五、 说明
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修改。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方单位:__________ 需方单位: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 单位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
盖 章:__________ 盖 章:__________
供方代表人:__________ 需方代表人:__________
篇11: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 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 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篇12:钢筋运输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销售事宜,确认以下内容,达成以下条款,特签订此合同:
一、确认销售内容
甲方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或在同样格式的附件中详细列明,该附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
二、甲方务必认定所选商品,因为此类商品,非质量原因不得随意退换。
三、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之前
4.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四、付款时间:货到付款。
五、付款方式:支票(现票)或现金方式支付全额货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内容执行,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___%向甲方予以赔款。
2.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第四、五条内容执行,甲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___%向乙方予以赔款。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违约,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依有关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13:机器设备购销协议书_合同范本
出卖人: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搅拌站按国标___生产。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质量保修半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无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合同清单配置供应。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货地点:厂内交货。
第九条运输方费用负担:装车费用由出卖人负担,运输设备所需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第十条第十一条员。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即支付合同金额的5万元作为排产定金,余款12.5万发货前付清。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法规办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日期
篇14:地板购销合同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订货金额及技术参数乙方向甲方订购木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第二条 定金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壹万元。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结算方式
1、日期:另行通知
2、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3、付款结算方式:
(1)乙方通知甲方提货时,乙方支付木板总货款的30%
(2)木地板到乙方工地,其余货款乙方在五天之内合部付清,乙方未付款按货款的10%交纳违约金每天。付款方式按实际面积结算,质量保证三年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保证期内乙方通知甲方维修,甲方不去维修,乙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垫付款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五天之内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2、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3、木地板属于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5%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10%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5%。
第六条 变更产品技术参数的协商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应提前30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争端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消费者协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签定时间:
篇15:化妆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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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 (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篇17:长期供货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长期供货购销合同,我们可以关注合同栏目,了解更多!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篇18:空调购销合同
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一、双方确认的机组,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xx年9月21日前
2、交货地点:成都市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4、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损坏及缺损
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
合同订立后支付设备定金,即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乙方应在20xx年9月21日前将全部设备交付给甲方。经甲方验收清点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设备款,即人民币:4668080.00元(大写:肆佰陆拾陆万捌仟零捌拾元整),转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余怀亮;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分行金河支行顺江路分理处;账户号:4340 6138 1092 0851)。甲方的清点验收并不代表甲方对本合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牌等的确认(本公司购买设备是全额付款)。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所有产品均需达到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要求,均为原厂生产,且未经使用。设备质量问题按厂家三包规定执行。
五、保修期:
1、货物验收完毕后,乙方为甲方办妥有关保修手续,并将空调的随机保修卡交于甲方,保修期从发票开具之日(即本工程全部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保修期过后售后服务,详细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3、设备保修按生产厂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
院裁决。
七、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付款或乙方延迟交货的(除不可抗力外),应向对方支付每个履约期应付款项0.5%/每天的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总款项的5%。延迟日数超过15天的,守约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合同总金额为最终金额,甲方不再承担额外费用(除图纸外需增加变动的)。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19: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河北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 杨磊 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0.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锅炉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一、供需产品情况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承担:定金到位后40天发货。供方负责装车,需方负责运费及到货后吊车费用。
三、质量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执行的现行标准。
四、结算方式:定金¥:_________________,全款发货。
五、产权自货款付清之日起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六、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依据第三条约定和《发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如有异议,请在收货
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七、本合同所列产品若需供方安装的,双方可另签安装合同。
八、供方仅对《发货清单》中所列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本体设备一年内保修、附件三个月内保修。保修期自交(提)货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需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产品所附的安装使用说明正确安装、使用和管理。
十、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一、本合同自定金到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需方一份,供方二份,双方严格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需方到期不提货,超过15天供方有权处理货物,逾期2个月不提货的,合同终止,并追究造成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