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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工作证明模板【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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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律师,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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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__月份,我来到了__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__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形象,都是自己在电视、电影中看到的样子: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每天名贵的跑车,出入于豪华的写字楼,可是当自己真正身处于这样的一群人当中时,我才知道自己从前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通过这为期__个月的实习工作,让我有幸了解了真正的律师群体。

一、工作介绍

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共有职业律师_名,且都是很有经验的律师,在事务所工作期间,我经过深入了解律师群体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18:00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二)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三)重要的沟通能力

我在学校的时候,参加过很多辩论赛,演讲赛,曾经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可当我进入事务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四)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五)律师行业的收入

关于律师收入问题,大家似乎都很感兴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师是所谓的“金领”,是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的确,律师中有很多富豪,当律师也可能会成为富豪,但这个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够的案源。

一般挂靠律所的律师,即使说代理费可能成千上万,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规定抽成比率,事务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这种抽成就叫做所谓的“管理费”。律师也会有很多的社会应酬,人际开销也比较大。同时,厦门也是一个苛捐杂税很重的城市,这样以来,实际上最后到律师手里的钱并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为所谓的金领,就要努力成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的路径有两条:第一,自立门户,开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内部规定,业务量达到多少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比如t所就规定:年业务量达到20w就可申请入伙。一般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的待遇马上就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真正的成为所谓的金领。

以上就是我这几天实习的一些心得,虽说是“管中窥豹”,但也“可见一斑”。律师的确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师不如医生,医生愈老愈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律师不同,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被社会淘汰。所以老律师并不能有太大优势,作为一名律师,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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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证明书,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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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岁,系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工作岗位为销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肆年,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因个人提出辞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此证明不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申诉权利。

单位:(章)

职工签字:

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证明书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到劳动关系科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其档案转至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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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聘请律师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3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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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双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和(以下简称“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1.法律服务范围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

[诉讼案件]

代理委托人就案件的进行诉讼。

[非诉讼案件]

就事宜或项目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协助委托人处理与该事宜或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

1.2.代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的权限为:

1.3.律师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1.4.律师费

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定额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元。

(2)按标的额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律师费,收费的标准为: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

总额为元。

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时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时元;其他律师每小时元;律师助理每小时元;秘书每小时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0.1小时。

(4)其他计费方式

1.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与办理委托事项密切关联的各项支出,该等其他费用应由委托人另行承担。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长途电信费用:

(2)文件快递费用:

(3)复印费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费:

(5)其他:

1.6.费用支付

1.6.1.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律师费,由委托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先支付元。其余律师费将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1.7.联系信息

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委托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1.8.其他约定

除有上述特别条款约定和以下一般条款约定外,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

二、一般条款

2.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义务

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承担以下义务:

(1)承办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承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3)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承办律师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权行事;

(5)承办律师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6)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7)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1)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律师辞离律师事务所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代理委托人办理案件,律师事务所经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请律师合同的,在合理认定律师费的情况下,应当办理解除律师合同的手续。

(3)因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致使原来指定的承办律师不能履行职责,律师事务所根据情况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变更承办律师。若无法联络到委托人或委托人不同意变更承办律师的,双方同意:________

2.3.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承担以下义务:

(1)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3)如委托人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计时收费的费用清单和支付

(1)律师事务所于委托人应当支付律师费之前,应当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的计时收费费用清单,告知其在该期间内应当支付律师费、其他费用的金额。

(2)按月结算计时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师费清单,委托人应当于收到清单后10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委托人未在10日内提出异议的,应当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清单支付律师费。

(3)若委托人对律师工作时间提出异议的,可要求查询律师承办案件工作时间纪录单。

(4)委托人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日内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费用清单的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5)律师事务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律师事务所专用发票或相应的费用的收据、发票。

2.5.滞纳金

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6.委托人财物的保管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执行款物(以下简称“委托人财物”)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完成法律服务后,将委托人财物移交给委托人。

(2)如果委托人未及时接受或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移交的委托人财物,律师事务所可代为保管或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如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财物的,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7.保密责任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委托人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委托人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8.利益冲突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就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撤销对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授权;律师事务所亦有权解除本协议。

2.9.其他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无义务代理委托人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如确有需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律师事务所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10.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本协议。

(2)如果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提出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终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3)如果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人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律师事务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2.11.不保证

律师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12.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的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13.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14.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2.15.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6.争议的解决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委托人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提出申诉意见,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争议调解。

(2)双方同意,有关本协议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协商解决和调解解决的,可选择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诉讼。

2.17.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条约定的(诉讼/非诉讼/见证/咨询)工作完成时止。

2.18.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签署:

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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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律师事务所公函范本

范文类型:公函,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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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府东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某的委托并指派我作为其代理律师,就贵公司与我委托人的工程欠款事宜,致函贵公司。如工作中给贵公司带来不便与困扰,悉请见谅。

根据我委托人的口述及提供的材料反映: 某年某月,李某某承揽了贵公司某合同段桩基工程,某年某月某日结算工程款为100万元;同年11月,又承揽了贵公司某合同段桩基工程,某年某月某日结算工程款为80万元。从20xx年至20xx年某月某日,贵公司分期支付李某某工程款,但至今尚欠李某某162355元工程款未付。贵公司虽承认此项欠款,但总以上游公司未支付工程款或资金链断裂为由一直推拖不予支付,李某某多次讨要无果。

本律师认为,市场经济的本质为法治经济,讲究守法经商,诚信待人,贵司理应实事求是地按期支付欠款。我们完全相信其他公司也拖欠了贵公司的工程款,但这不成为贵公司拖欠李某某工程款的法定理由。贵公司一直推拖不予支付的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也极大地损害了贵公司的商业信誉,并影响李某某工友及家庭的正常生活,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鉴于此,本律师郑重函告贵公司,请贵公司收到本律师函后,将所欠李某某工程款尽快支付,双方可不伤和气,以后还可以继续合作。否则,本律师将依照李某某的委托,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向贵公司追偿。届时贵公司将承担一切本可避免的额外费用之损失(如诉讼费、律师费、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金等),并不可避免地遭受商业信誉损害的后果。为贵公司计,敬请采纳本律师的建议,尽快归还欠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维持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相信贵公司会做出明智的选择,请及时与本律师联系。

特此函告,顺祝商祺!

山西府东律师事务所

杨建旭 律师

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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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租地合同新范本律师整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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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湖南常德澧县澧阳镇翡翠华庭旁边闲置草坪约800平方。

二、租期

租赁期限长期使用,暂定20xx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经商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租金平等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土地归还甲方使用。

六、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为 元每年,租金按一年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第二次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完成,由甲方开出收据给乙方。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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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律师事务所聘用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1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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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 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 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协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一)了解对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遭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纪律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一、本合同的续签及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同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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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律师,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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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月份,我来到了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形象,都是自己在电视、电影中看到的样子: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每天名贵的跑车,出入于豪华的写字楼,可是当自己真正身处于这样的一群人当中时,我才知道自己从前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通过这为期**个月的实习工作,让我有幸了解了真正的律师群体。

一、工作介绍

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共有职业律师*名,且都是很有经验的律师,在事务所工作期间,我经过深入了解律师群体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18:00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二)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三)重要的沟通能力

我在学校的时候,参加过很多辩论赛,演讲赛,曾经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可当我进入事务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四)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五)律师行业的收入

关于律师收入问题,大家似乎都很感兴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师是所谓的“金领”,是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的确,律师中有很多富豪,当律师也可能会成为富豪,但这个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够的案源。

一般挂靠律所的律师,即使说代理费可能成千上万,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规定抽成比率,事务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这种抽成就叫做所谓的“管理费”。律师也会有很多的社会应酬,人际开销也比较大。同时,厦门也是一个苛捐杂税很重的城市,这样以来,实际上最后到律师手里的钱并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为所谓的金领,就要努力成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的路径有两条:第一,自立门户,开一家律所。

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内部规定,业务量达到多少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比如t所就规定:年业务量达到20w就可申请入伙。一般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的待遇马上就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真正的成为所谓的金领。

以上就是我这几天实习的一些心得,虽说是“管中窥豹”,但也“可见一斑”。律师的确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师不如医生,医生愈老愈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律师不同,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被社会淘汰。所以老律师并不能有太大优势,作为一名律师,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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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异地居住证明格式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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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入住我居住区至今,地址为: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____门_____________号(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其现在居住地址。特此证明。

派出所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或居民委员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或物业管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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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大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证明书,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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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一)

本单位与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  ______。

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

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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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律师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3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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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律师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拟就不良资产(详见清单)尽职调查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此,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的范围及服务的时间

2.1服务范围包括:具体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统一资产编号,与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协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审阅甲方提供的不良资产文件资料,了解每笔资产的形成过程、债权类资产的诉讼时效、涉诉、附随担保情况和股权类资产的合法权属;

2.1.3逐笔审阅不良资产的原始档案资料,并就有关事实向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询问,听取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收集资产的相关信息;

2.1.4查询债务企业以及被投资企业的工商档案、变更登记情况,调查企业的法律存续状态,经营状况;

2.1.5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出具法律意见书。

2.2服务时间要求: 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

3.服务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师组成的工作组,按照本合同第2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务,并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工作组人员。

3.2乙方派出律师(主要工作组成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务,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以及资产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对每笔资产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

3.3.2根据甲方关于节约工作成本的要求,资产金额在10万元以下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没有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笔列举,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

3.3.3乙方承诺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按照同业律师服务的水平。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3.4乙方向甲方声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员没有同时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3.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资产金额少于10万元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与50万元之间其中不存在原始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乙方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纠纷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诺《保密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业务机密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止、解除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5.费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采用以下第 5.1.1 种计费方式计算:

5.1.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根据乙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不良资产笔数确定,具体计费标准为:(最终律师服务费用可能根据上述统计数据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5.1.2本合同采用风险代理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师小时费率的计费方式。律师的小时费率分别为:

5.2本合同的律师费用采用下列第 5.2.2 种支付方式:

5.2.1一次总付,在 全额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50%的款项;

5.2.2.2 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日常杂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调查、复印、打印、电话、传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税项、税费由 乙方承担。

5.5其他约定:

5.6乙方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6.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6.1甲方权利

6.1.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6.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1.3有权要求乙方不时提供相关的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汇报;

6.1.4其他 无

6.2甲方义务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关的资料,保证该等资料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保证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对没有任何资料的资产提供书面说明,保证书面说明所陈述事实与所发生事实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协调*有限公司各二级单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提供资料,接受乙方询问,根据乙方要求就相关事实进行说明,根据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负责乙方人员在各二级单位本省区域内的交通等。

6.2.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3乙方权利

6.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有关的资料等;

6.3.2有权要求甲方协调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义务

6.4.1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符合高质量的律师服务水准,并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4.2对甲方交给的资料、材料、证据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地点时,须遵守甲方工作地点的有关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应负责自行对其派出的律师、顾问及工作人员等进行人身保险,并对其派出的人员的健康、安全负责。甲方对在委托期间发生的乙方人员健康、安全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

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及其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受损害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请求违约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10.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0.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0.3.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0.4.1发生破产、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10.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 10 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10.4.5其他情形: 。

11.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11.1 种方式解决:

11.1提交 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的原则解决。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服务方(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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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3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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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协议人:

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本所名称为:

地址: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

第三条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出资数额与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元整。

(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元整。

第五条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收费,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

%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

(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由合伙人均摊,%按比例分摊。

(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专、兼职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

(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

第六条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实行效益工资制或固定工资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完税。

第七条入伙。

(一)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费额达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师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师的平均收费数额,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做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

(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投入相应资金作为合伙出资,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财产及其他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二)合伙人会议行事以下权利:

(1)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章程;

(2)决定合伙律师的加入;

(3)选举和罢免事务所主任、副主任;

(4)讨论决定本所的终止;

(5)批准本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6)批准律师收入分配方案;

(7)决定本所重大财务事项;

(8)审核批准本所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9)制定和修改本所内部规章制度;

(10)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11)其他重大事宜。

(三)合伙人会议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组成,对于第(二)项所规定的第(1)、(4)项权利仅由初始合伙人享有。对于其他各项权利则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同等享有。再加入合伙人对初始合伙人的退出不享有表决权,但对其合伙人的加入与退出则享有表决权。

(四)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集体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除第(二)项第(1)、(2)、(4)、(7)、(10)项须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他各项决议的做出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合伙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举行会议的时间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经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合伙律师因故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行使权利。

第九条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

(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

(四)聘任和解聘各分部主任;

(五)聘任和解聘兼职律师和辅助工作人员;

(六)批准一级性财务开支。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按照本所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2)担任事务所及各分所、各分部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规章制度;

(4)监督事务所的财务、监督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有权随时查阅事务所的财务帐册及资料;

(5)监督事务所主任、事务所管委会的工作;

(6)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出合伙;

(7)依合伙协议对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8)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合伙人承担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遵守本所章程,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2)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誉;

(3)合伙人对本所负有忠诚义务、合伙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诋毁;

(4)严守事务所的业务秘密;

(5)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务所名义对外签订借款担保等经营性协议;

(6)合伙人不得以本所的权益份额对外设定担保;

(7)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8)自觉接受主任和副主任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完成主任交办的各项任务;

(9)完成本所规定的创收指标;

(10)专职从事律师业务,以全部时间投入工作、积极拓展业务领域;

(11)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12)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13)合伙人若退伙,从退出本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与事务所其他律师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或共同到另一律师事务所执业;

(14)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退伙。

(一)合伙人可以依照合伙协议退出合伙,退伙时应提前三个月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后,方生产退伙的效力。

(二)合伙人主要提出退伙的,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固定资产按现值的%依法纳税后,以货币形式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退伙律师对退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合伙人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予以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可以作为专职律师继续在本所执业,退伙人若能连续两年完成合伙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可以恢复合伙。

(四)合伙人有下列行为的,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会议四分之三以上决议,予以除名,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对其财产清退比例,固定资产按现值的%予以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

(1)律师资格被取消、律师执业证书被吊销;

(2)违反法规、执业纪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严重损害本所利益,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4)故意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制造分裂造成影响的;

(5)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挪用、侵占事务所资金、私自分割事务所财产的;

(6)拒不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在本所人事律师业务的;

(五)合伙因客观原因(如从政、出国留学、脱产进修、生育、重大疾病)不能从事律师业务时,保留其合伙人资格,但不再享有其未执业期间律师事务所费用和承担合伙人其他义务,待恢复执业后再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本人自愿退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二项退伙。

(六)合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赔偿责任。

(1)严重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的;

(2)给律师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十二条合伙终止。

本所因下列原因解散终止:

(1)事务所合伙人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

(2)事务所的财产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

(3)合伙人会议合体一致同意解散;

(4)被依法撤销或解散;

(5)因严重亏损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开展业务。

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成立清算组,对事务所的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人有权参加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在清算期间,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停止执业、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合伙上交原登记机关。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事务所终止后,应清偿所有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公共财产部分按合伙协议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均等分配。对于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由创收合伙人享有,事务所的公共财产部分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均等对剩余债务进行分摊。

事务所终止后,财务帐簿、业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保管,印章交回原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的修改及其解释

(一)本合伙协议的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二)本合伙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伙协议一式十份,合伙人每人各执一份,并报司法厅备案。

合伙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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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居委会居住证明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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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领导的安排部署,决定由我担任××村主任职务,现根据工作实际特拟出下面几点计划:

一、积极转变角色意识。我刚进入农村基层,在诸多方面肯定不熟悉,希望自己能积极转变观念,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积极向镇、村领导学习取经,用他们的工作经验武装自己,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二、定期召开村委会,积极商讨经济发展大计。不定期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积极宣传上级的惠农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多学习,多钻研,多走访。

三、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示范村。

四、做到勤走访、勤调查。走社串户,详细的了解农户对目前我们工作的看法和意见,有什么困难,把这些想法积极向镇、村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真实的参考依据。

五、积极引进致富项目,提高村民收入。通过自己所学的文化知识,多渠道,多方位引进致富的门路和项目,大力发展本村的特色产业,把产业做大做强。

以上计划,鉴于能力问题,很多方面还不完善,希望镇上各位领导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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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委托律师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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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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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律师事务所年终总结_律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2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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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律师事务所年终总结

2017年度,本所在律协和司法局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队伍建设有一定成效

本所人员现由二部分构成:一、律师团队。包括主要合伙人,专职律师。他们是本所开展执业活动的主力军。2017年,本所共有执业律师9名。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二、行政团队。本所现聘有行政人员4人,他们担负着繁杂的行政与后勤工作,是律师执业的重要保障力量。

本所自2017年1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不断吸引各类人才加盟本所。如何化数量优势为质量优势,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能力和作用,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打造一流的团队,创造一流的业绩,是我们面临的紧迫问题和重要任务。为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2017年度,峡郡所常召开全所律师大会。在这些大会上,我们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了新的《律师法》,继续开展了“大学习”和“大讨论”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着重开展了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三进三同活动及争先创优活动。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学习了市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工作的相关文件。通过学习,使全体人员坚定信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明确律师新时期的任务和使命。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执业观,荣辱观,大局观。对疑难案件进行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有助于律师文化建设。

三、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所里对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予以人员和经费的全力保证和大力支持。2017年召开了多次支部会议,开展政治学习,按时缴纳了党费。本所党建工作还将在组织上大力加强领导,纪律上要求更加严格,活动上更加广泛深入。争取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的队伍建设工作有了质的飞跃,不仅使全体人员树立了正确的理念,还培育出峡郡特色的团队精神和文化,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全体人员对所里有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以所为家,以所为荣,为所奉献。在工作中焕发出巨大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创造出我们不曾设想的优异业绩。

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本所自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司法局、市律协主导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在实践中,结合本所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发展,创新完善。

一、加强和完善了以合伙人会议为中心的民主管理制度。重大问题和决策,一般要经过合伙人之间的酝酿、沟通、提出讨论,再分头征求广大律师的意见,再进行讨论。经过这种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的反复酝酿与讨论,我们所的各项重大决策,都能做到符合实际需求,符合全体律师的意愿、符合大家的长远利益,因而能够得到全体律师的衷心拥护与支持,因而就能够具体落实见实效。2017年本所基本上每周都召开合伙人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了合伙人的分工,明确了主任和各合伙人的职责。进一步确立本所制度管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治所理念。创新和完善了全所律师大会的民主管理职能。

二、继续加强和完善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大幅提高了本所规范执业的水平。2017年,我们更加严格的使用和填写统一收案登记表,努力做到规范登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登。进一步完善了受理案件审批手续。加强了档案管理。

三、加强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2017年,我们对全部诉讼案件、所有法律文书装订,统一规范、统一格式和标准,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了执业风险防范。经常性的对全所律师开展执业风险防范教育,在规范执业的基础上,防患于未然。2017年,我们还将有重点地对一些律师加强执业风险防范教育,确保本所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本所自2017年拥有近500平方米产权办公用房以来,又不断添置、更新办公设备,除每位律师一人一间办公室而外,还配备、完善了电脑及网络,以便更好地发展律师业。

四、业务开展有了重大突破

2017年,全所业务开展取得很大成绩,与往年相比,有了重大突破。全年共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70件,刑事诉讼案件25件,行政案件3件,劳动仲裁案件9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0余件,担任了1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整个巫溪县教育系统的法律顾问。此外,还取得了以下显著成绩。

一、在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上,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培养锻炼了一批具有服务重大投资项目能力的人才。

二、成功代理了一批大案要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拓展了一批新客户,稳定了一批老客户。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人才不足,尤其是事务所发展急需的懂网络、懂新型业务、董金融、证券的人才不足。

二、对律师培训力度不够,指导业务不足,还有个别律师执业水平和执业技能停滞不前。

三、业务领域需进一步拓展,表现为业务集中在诉讼代理业务,法律顾问、非诉讼业务类型少,数量低,非诉讼案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偏低。

四、综合素质、执业技能、服务质量等核心竞争力亟待提高。

五、相互协作、合作不够,还没有发挥出我们团队优势和集体联合作战力量。

六、下一步工作目标与措施

下一步,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制定新的目标,采取新的措施,争取在2017年,创造出新的成绩。

一、加强各类业务质量监管,全部诉讼案件统一指派律师,采取合议制,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在立案前、立案后、开庭前、开庭后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讨论。代理词、辩护词、法律意见书要经过办案小组的集体研究,重要的还需组织集体讨论,文书的格式、体例要统一。证据目录编制、证据材料装订要统一规范、统一标准。且将上述要求同部分业务收入挂钩,严格执行。

二、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从学习掌握技能开始,用适当方式宣传推广,争取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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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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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聘请企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1、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等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2、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在协议期限内,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2、协议期限内,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合作负责人

1、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事务所联系。

2、甲方联系负责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3、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_______。

第五条:违约条款

第六条:服务期限双方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

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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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3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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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一)

订立协议人:

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本所名称为:

地址: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

第三条?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出资数额与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元整。

(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元整。

第五条?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_____,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

%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

(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由合伙人均摊,?%按比例分摊。

(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专、_____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_____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_____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

(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

第六条?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_____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_____备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实行效益工资制或固定工资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完税。

第七条?入伙。

(一)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年_____额达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师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师的平均_____数额,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做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

(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投入相应资金作为合伙出资,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财产及其他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二)合伙人会议行事以下权利:

(1)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章程;

(2)决定合伙律师的加入;

(3)选举和罢免事务所主任、副主任;

(4)讨论决定本所的终止;

(5)批准本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6)批准律师收入分配方案;

(7)决定本所重大财务事项;

(8)审核批准本所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9)制定和修改本所内部规章制度;

(10)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11)其他重大事宜。

(三)合伙人会议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组成,对于第(二)项所规定的第(1)、(4)项权利仅由初始合伙人享有。对于其他各项权利则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同等享有。再加入合伙人对初始合伙人的退出不享有表决权,但对其合伙人的加入与退出则享有表决权。

(四)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集体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除第(二)项第(1)、(2)、(4)、(7)、(10)项须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他各项决议的做出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合伙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举行会议的时间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经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合伙律师因故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行使权利。

第九条?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_____二年,可连选连任。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

(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

(四)聘任和解聘各分部主任;

(五)聘任和解聘_____律师和辅助工作人员;

(六)批准一级性财务开支。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按照本所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2)担任事务所及各分所、各分部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规章制度;

(4)监督事务所的财务、监督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有权随时查阅事务所的财务帐册及资料;

(5)监督事务所主任、事务所管委会的工作;

(6)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出合伙;

(7)依合伙协议对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8)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合伙人承担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遵守本所章程,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2)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誉;

(3)合伙人对本所负有忠诚义务、合伙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诋毁;

(4)严守事务所的业务秘密;

(5)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务所名义对外签订借款担保等经营性协议;

(6)合伙人不得以本所的权益份额对外设定担保;

(7)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8)自觉接受主任和副主任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完成主任交办的各项任务;

(9)完成本所规定的创收指标;

(10)专职从事律师业务,以全部时间投入工作、积极拓展业务领域;

(11)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12)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13)合伙人若退伙,从退出本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与事务所其他律师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或共同到另一律师事务所执业;

(14)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退伙。

(一)合伙人可以依照合伙协议退出合伙,退伙时应提前三个月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后,方生产退伙的效力。

(二)合伙人主要提出退伙的,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固定资产按现值的?%依法纳税后,以货币形式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退伙律师对退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合伙人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予以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可以作为专职律师继续在本所执业,退伙人若能连续两年完成合伙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可以恢复合伙。

(四)合伙人有下列行为的,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会议四分之三以上决议,予以除名,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对其财产清退比例,固定资产按现值的?%予以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

(1)律师资格被取消、律师执业证书被吊销;

(2)违反法规、执业纪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严重损害本所利益,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4)故意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制造分裂造成影响的;

(5)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挪用、侵占事务所资金、私自分割事务所财产的;

(6)拒不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在本所人事律师业务的;

(五)合伙因客观原因(如从政、出国留学、脱产进修、生育、重大疾病)不能从事律师业务时,保留其合伙人资格,但不再享有其未执业期间律师事务所费用和承担合伙人其他义务,待恢复执业后再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本人自愿退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二项退伙。

(六)合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赔偿责任。

(1)严重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的;

(2)给律师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十二条?合伙终止。

本所因下列原因解散终止:

(1)事务所合伙人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

(2)事务所的财产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

(3)合伙人会议合体一致同意解散;

(4)被依法撤销或解散;

(5)因严重亏损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开展业务。

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成立清算组,对事务所的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人有权参加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在清算期间,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停止执业、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合伙上交原登记机关。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事务所终止后,应清偿所有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公共财产部分按合伙协议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均等分配。对于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由创收合伙人享有,事务所的公共财产部分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均等对剩余债务进行分摊。

事务所终止后,财务帐簿、业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_____保管,印章交回原登记的司法_____。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的修改及其解释

(一)本合伙协议的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二)本合伙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伙协议一式十份,合伙人每人各执一份,并报司法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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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9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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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见附件《合伙人名录》。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100万元,出资合伙人出资方式、金额、持股比例载入附件《合伙人出资持股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增加、减少开办资金,由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与律师事务所章程决定。

第二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类型与入伙条件

第四条

本所合伙人分为创始合伙人、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本所律师因对外业务需要,经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的“资深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等名誉称谓与本协议无关。不具法律效力。

(一)本所创始合伙人为一人,创始合伙人高建强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为终身合伙人。但在本协议签订后前十年不享有终身合伙人分配权益。

(二)本所全体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依据本协议享有合伙人财产(资产)所有权与红利分配权。

(三)本所管理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享有合伙人红利分配权。

第五条

终身合伙人

终身合伙人是在本所持续工作,并为本所出资或者(和)参与管理工作的普通合伙人。

(一)晋升终身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所持续执业或工作(可计入担任法律秘书、律师助理等期限)满十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20__年12月31日前在本所执业的律师自20__年1月1日起算);

2、成为出资合伙人满五年或者管理合伙人满八年,既是出资合伙人又是管理合伙人的,符合其中任一条件即可;

3、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4、除退休外,在本所专职执业或工作。

4、向合伙人会议申请成为终身合伙人。

对律师事务所有特殊贡献,包括不限于承办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案件,为律师事务所创收作出突出贡献,为律师事务所声誉带来重大荣誉的律师不受上述(一)项1、2条件限制,合伙人会议可以邀请其晋升成为本所终身合伙人。

(三)除本协议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情形外,合伙人会议无权决定终身合伙人退伙。但是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宣告终身合伙人身份丧失,律师事务所无需补偿,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转入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

2、有损害律师行业或本所声誉、名誉,或者给本所造成其他重大损害的行为;

3、因违法犯罪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律师执业资格(吊销律师执照),退休除外;

4、本人申请放弃终身合伙人身份;

5、其他应当按丧失终身合伙人身份的情形。

终身合伙人的持有本所的股份不得转让、赠与。终身合伙人死亡,其所有份额比照退伙方式交由继承权人或者指定遗赠人享有,一次性支付。

(四)已晋升为终身合伙人的律师在退出出资合伙或者不担当、不适宜担当管理合伙人时,不妨碍继续担任并享有终身合伙人的权利。

(五)终身合伙人享有律师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与利益分配,其所占份额与分配方式在本协议签订满十年时,由当时的合伙人会议根据终身合伙律师的执业年限、创收情况以及其他贡献作出详细规定,并修订本协议。

终身合伙人不负有出资义务。但同时是本所出资合伙人除外。

(六)终身合伙人载入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合伙人名录。

第六条

出资合伙人

出资合伙人是在本所执业并为本所出资的合伙人。出资合伙人可以依照本协议选择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一)除本协议首次签署之出资合伙人外,新增出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在本所执业的律师;

2、连续在本所执业三年以上;

3、担任出资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4、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5、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6、本人申请并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二)律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申请出资入伙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同意入伙,但是新入伙律师的出资额度不应当低于当时律师事务所共有资产时价的1%,不高于原有合伙人最低出资人的持股比例。

新增出资合伙人,应当由原出资合伙人按照持股比例,由最高持股人以转让股权方式进行,直到全体合伙人持股比例持平。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为律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增资扩股,可不受本条(一)2项及(二)项一款二款的限制。

(三)出资合伙人的权益

1、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享有本所资产权;

2、依照本协议享有出资合伙人分配红利;

3、新入伙律师(包括本协议首次签署的新入伙律师)在入伙后前三年,可选择有限合伙。选择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期间以出资为限承担本所债务。但是入伙律师放弃有限出资合伙的除外。

4、出资合伙人除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以向本所原出资合伙人或符合入伙条件的执业律师转让出资外,但不得向其他第三人转让在本所的出资。

5、出资合伙出资到位或者受让后,事务所应当《出资持股证明书》,出资合伙人转让股份应当变更《出资持股证明书》,退回还证明。

有限合伙人不载入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合伙人名录。

第七条

管理合伙人

管理合伙人是在本所执业并参与本所管理事务的有期限的有限责任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的劳务出资自受邀成为管理合伙人始,至离职之日止。

(一)管理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在本所执业的律师;

2、善于学习,有本所管理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或特长;

2、担任管理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除名或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4、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5、承认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6、具备思维活跃、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及接受挑战的性格;

7、为人诚实、正直,性格开朗、责任心强,擅长与人沟通;

8、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承担和突破工作压力,是很好的时间管理者和自我任务驱动者。

(二)管理合伙人由事务所主任或者管理委员会向合伙人会议推荐,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邀请入伙。

管理合伙人由执业律师兼任,除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分红权利和执业收益外,不领薪资。但是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合伙人除外。

本所出资合伙人、终身合伙人符合管理合伙人条件的,可以受邀成为管理合伙人。

(三)管理合伙人应当遵守本所各项制度,并保证:

1、勤勉尽职,公正、全面履行职责;

2、非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与本所交易或者订立商业合同;

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本所财产;

4、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不限于损害公共案源、公共财产的管理秩序;

5、不得挪用本所资金或者将本所财产借贷给他人;

6、保守本所商业秘密,管理合伙人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后,仍然应当保守本所商业秘密至被保守的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四)管理合伙人的权益与豁免

1、依照本协议享有管理合伙人的分配红利;

2、不负有出资义务,不承担本所亏损。同时为本所普通出资合伙人的除外。但是因为管理合伙人的过错导致本所损失,依照本协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除外。

第二节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与本所章程规定的程序与方式,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本协议享有本所收益分配权和(或)财产所有权。

7、对本所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8、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本所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9、本人在本所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10、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人会议决定,参加相关的监管委员会,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除因有限合伙另有约定的外,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除本条规定的合伙人基本权利义务外,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享有相应的约定权利,承担相应的约定义务。

第三节

入伙、退伙与合伙人违约

第九条

入伙。

(一)在下列情况下,本所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

1、根据本协议规定的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条件,满足条件的专职律师申请或者受邀入伙时;

2、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吸收新增合伙人时。

(二)符合合伙人条件并申请或受邀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载入本所合伙人名录,并根据本协议规定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新合伙人入伙申请或者管理委员会邀请管理合伙人,应当在合伙人会议召开前30天向合伙人会议提出议案。

(四)新增出资合伙人可以按本协议约定选择有限责任合伙。

(五)新增出资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有限期合伙。期限届满应当按退火处理,需要延长合伙期限的,应当重新入伙。

管理合伙人自受邀成为管理合伙人履行管理合伙人职务起入伙,合伙期限为二年。重新成为管理合伙人的,合伙期限连续计算。

第十条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管理合伙人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须提前二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载入登记机关合伙人名录的,应当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管理合伙人自本届管理委员会任期届满,约定出资期限的出资合伙人自约定到期之日为合伙届满之日,按自动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出资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五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申请退伙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本所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和支付留置期间的利息;

4.出资合伙人退伙可采用出资合伙人受让增持股份方式与事务所减资方式,具体办法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应向退伙人支付的部分应根据受让合伙人与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分期支付方式;

(四)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管理合伙人退伙(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自动退伙或者劝其退伙的,应当享有任职期间红利。

(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出资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或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出资合伙人不清偿连带债务,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六)合伙人死亡、宣告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参照退伙处理。

第十一条

对合伙人违约的处理。

(一)合伙人有下列行为。本所合伙人会议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1、擅自退伙或离所;

2、受到刑事处罚;

3、律师执业资格或者执照被吊销;

4、泄露本所商业秘密;

5、严重违反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或者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

6、破坏或者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

(二)出资合伙人有下列行为,本所合伙人会议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1、签订出资合伙协议后,逾期履行出资义务超出30日;

2、出资合伙人滥用出资人身份,破坏本所管理秩序、严重影响本所经营工作、损害本所或者本所律师利益;

(三)管理合伙人有下列情形时,管理委员会有权暂停其管理合伙人之职,并报合伙人会议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1、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

2、不履行或者不尽职履行管理委员会分派的管理岗位职务工作的;

3、不具有管理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或者怠于履行管理岗位的工作的。

第十二条

处罚程序

(一)经管理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违约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二)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三)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保守本所商业秘密。

(四)出资合伙人劝其退伙与除名的,按照退伙程序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五)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事务所主任与合伙人大会

第十三条

本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会议,本所经营管理与业务活动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执行主任负责制。

第十四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为本所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所,并在合伙人会议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事务所主任任期为三年,由合伙人会议在事务所合伙人中选举产生。

本所不设副主任。在对外活动中,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者指定的管理合伙人代行主任职务,代行职务期间,为履职方便可称副主任。本所律师因对外业务需要,经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的“副主任”等名誉称谓与本协议无关。不能代表本所履行职务。

第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由本协议第四条一款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选举、罢免本所主任;

(三)根据主任的提名,决定或罢免管理委员会主任

(四)根据管理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合伙人)的人选;

(五)决定管理委员会的岗位组成,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对管委会工作提出质询;

(六)审议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

(七)决定晋升终身合伙人、吸纳出资合伙人的入伙;

(八)决定本所增资扩股或者减少资本;

(九)决定分所设立与撤销;

(十)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十一)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十二)决定本所的合并、分离、变更、终止和清算等事项;

(十三)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合伙人会议职权外,合伙人会议可以将自己职权内的事务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合伙人会议的授权决定,应当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半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年五月与十一月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七条

合伙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管委会主任或者指定的主持人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前十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实行一人一票原则,拒绝参加会议又无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合伙人会议决议由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创始合伙人、持有本所三分之二合伙财产(股权)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人决议享有否决权。

经过否决的决议,由合伙人会议在听取否决人意见后再次磋商,重新作出的议案应当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本条(一)(二)规定重新决议。

第十九条

合伙人会议可以设立常设的或临时的监督检查机构,对管理委员会或者本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合伙人会议的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由合伙人按照议事规则作出决议,监督机构与非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不得直接干涉本所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合伙人会议的议事规则,依据本协议由本所章程详细规定。

第二节

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是本所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与管理机构,按照本协议与本所章程履行职权,执行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合伙人会议负责。

第二十二条

管理委员会由全体管理合伙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管理委员会主任根据事务所发展规则与经营方针编制管理委员会岗位、岗位职责和人选条件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审核决定。

第二十三条

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合伙人会议,向合伙人会议提交工作报告;

(二)拟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合伙人会议决定;

(三)拟定本协议第十五条(四)至(十一)项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事宜的草案,提交合伙人会议决定;

(四)组织、管理本所日常经营工作;

(五)负责本所营销推广、品牌建设、公共关系、客户服务管理、人才招聘、人员培训、法务产品设计、业务质量控制监督、财务会计事务的管理与指导;

(六)根据本所业务发展规模,招聘事务所律师及工作人员,决定聘用律师的聘用期限、报酬方式及一般工作人员的待遇;

(七)向合伙人会议举荐终身合伙人,提交出资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审查意见;

(八)制定本所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程;

(九)决定本所内部经营机构、业务部门的设立;

(十)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管理合伙人工作评估报告;

(十一)接受合伙人会议的质询,除非事涉商业秘密可以在说明情况后,在下一次会议上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外,一般质询应当在同一次合伙人会议上回复、解答。

(十二)其他合伙人会议授权的事务。

第二十四条

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年,任期届满应当向下届管理委员会移交工作,管理合伙人连选得连任。

第二十五条

管理委员会职权与议事规则,依据本协议在本所章程中详细规定。

第三节

执行主任

第二十六条

本所设执行主任一名,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执行本所经营管理之责。执行主任负责组织、管理、领导本所经营及行政部门。

执行主任是执业律师(管理合伙人)兼任的,应当同时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职,非执业律师担任执行主任的,应当分设管委会主任与执行主任。

第二十七条

执行主任主持本所的经营管理、行政管理、对外联络、财务管理工作。执行主任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聘用和辞退,对管理委员会负责。专职执行主任的报酬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营销管理、客户服务、人员管理、职业培训、业务学习、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收益分配、债务与亏损承担

第二十九条

本所财产(资产)按照持股比例为全体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共有。本所财产权利按照100股折算。

终身合伙人应当享有的财产份额(持股比例)在本协议签订第十年,由合伙人大会决定。自第十一年起起算,并计付红利。

出资合伙人持股比例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出资协议约定,并载入附件《合伙人出资持股登记表》。

在本协议签订前十年,出资合伙人股权总数为100股。

第三十条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依据管理委员会制定,报合伙人会议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所年度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年度亏损(偿还债务)。

(二)根据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留存预算内一定比例下年度公共费用。

(二)提取各项基金。

(三)提取各项基金后剩余部分,支付合伙人红利。

第三十一条

分红原则

(一)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年内(含第十年),出资合伙人人分享应分配红利40%,管理合伙人分享应分配红利60%,自第十一年起,本所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的红利分配方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二)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按照持股比例分享红利。

(三)管理合伙人根据职责、贡献大小、工作时间等因素由管理委员会提交分配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决定。

(四)出资合伙人同时为管理合伙人,按上述分配原则分别获取红利。

第三十二条

基金提取。

(一)本所设立发展基金,按本所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发展基金累计提取超过出资总额50%后,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不再提取。

(二)本所设立风险基金,按本所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合伙人会议决定提取额度与期限。

(三)本所设立福利基金,按本所年度税后利润的5%提取。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委员会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决定享有和分配。

(四)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三十三条

亏损承担

(一)如合伙人出资与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由合伙人或第三方向本所借支方式承担,没有合伙人借支或者未能向第三方借支的,应当由普通出资合伙人按持股比例向本所借支,本所应当向借支人支付不高于银行贷款一倍的利息。

经过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可以增资扩股方式弥补亏损。

(二)本所连续三年亏损或者重大亏损合伙人难以承担,经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解散。

(三)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三十四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普通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五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六条

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三十七条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普通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

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十条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约定制定本所章程,本所章程凡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自三名以上出资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按议事程序决定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份,存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议档案,各合合伙人均可复制附本留存。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属于本所商业秘密。

附:合伙人签名录(签名时须亲自填写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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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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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

4.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语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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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银行贷款房产证明

范文类型:证明书,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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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格式一: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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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律师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全文共 2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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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为实现发项目的各项预定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目的

通过乙方律师参与项目筹备实施,全程跟踪项目涉法事务,强化项目专业化管理,防范各类法律风险,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大的法律支持,成功实现甲方项目的各项预定目标。

二、乙方服务范围

(一)项目前期法律服务

以法律专业角度参与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准备;提供工程项目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如下:

1、协助办理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并协助企业参与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活动,协助起草各种文件;

2、协助拟定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与起草和完善项目的合资、合作服务文件,选择合适的投资形式,进行项目转让和产权交易,起草、审核项目转让、收购服务;

3、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房产规划、开工审批手续;协助起草、审核各类服务;

4、协助甲方就项目设立公司,代理办理公司设立审批、工商登记等公司开办业务。

5、就项目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6、协助各投资人建立健全科学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建设中的法律服务

1、协助编制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提供招标投标的法律咨询。

2、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或者审查建设工程勘察服务、设计服务、施工服务、设备安装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服务、代建项目管理服务等服务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参与或代理服务谈判,协助开展服务管理事务。

4、对建设工程服务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和调查。

5、协助甲方审核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助甲方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因工程结算而产生的争议并提出处理意

6、参与甲方对项目建设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7、参与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工作,协助甲方协调工程结算纠纷,完成工程结算。

8、协助办理项目建设工程侵权纠纷。代理对争议事项申请鉴定以及参加诉讼、仲裁工作。

(三)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服务

1、解答法律咨询、为甲方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2、为甲方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公司用工制度,合理规避用工风险。

3、代为修改或起草各类法律文书,为甲方谋求最大服务权益。

4、对甲方所签署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5、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作律师见证,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6、接受委托,担任甲方的代理人,在涉及甲方行政处罚、刑事处分、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的案件中,代理调解、仲裁、听证、复议或诉讼,进行辩护,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7、根据甲方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从加强企业管理出发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8、为甲方高层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经常性法律咨询,向其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9、及时制定、修订、补充经营服务范本,协助甲方推行服

10、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发展战略、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

11、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流程再造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

12、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的重大经营活动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参与甲方重大经营活动的谈判,协助制定相关法律文件。

13、应甲方的要求,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提供其他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服务团队组成及工作方式

主任律师担任服务团队首席律师,另指派等擅长公司业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律师组成项目服务律师团,全程负责处理项目各项法律事务。在必要的情况下,事务所还可随时增派骨干律师参加项目律师团的工作,以加强律师团的工作力量和力度。

乙方律师团的工作方式采取全程跟踪法律事务与联席会议方式。即项目律师团可派遣律师独立或全程协助甲方办理服务范围内涉法事务。如遇较为重大的法律事务由乙方首席律师牵头办理。特别重大法律事务则由乙方全体律师团与甲方共同召开联席会议,为甲方做出决策提供全面法律咨询并提出法律专业意见。甲方可以邀请乙方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决策事项及决策程序提出专项法律意见,维护各股东权益。乙方随时应甲方要求处置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

日常工作模式为周二,周四乙方派驻一名律师到甲方工作场所值班,处理甲方法律事务。如遇甲方工作需要,值班时间可临时调整。

四、工作流程

1、日常类法律事务工作流程

①接受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②审查修改,起草、出具法律文件——③归档、提交

2、非日常类法律事务工作流程

①接受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②调查收集和妥善保存证据——③分析案件,做出初步法律解决方案——④与甲方商讨修订法律解决方案——⑤实施法律解决方案——⑥向甲方报告工作——结案归档五、服务费用

经甲乙双方商定服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捌万元,包含乙方在葫芦岛市内办理法律事务的差旅费。如需要乙方到外地办理法律事务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服务费用于每年1月上旬支付。首次服务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随着该项目实施进展,涉法业务和律师服务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六、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20_年4月25日至20_年4月24日,期满后由双方协商延长服务期限。

七、其他

乙方项目服务律师应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业务情况严格保密,并谨慎管理承办法律事务的资料,防止丢失和外泄。

如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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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2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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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将至,20--年将画上句号,距离我取得实习律师身份也逾半年。在这过去的一年中,生活和工作的变化自不必说,最主要的是随着身份的转变而带来的许多不同。古人云:“一日三省吾身”。我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只能在年关将至时回顾一下过往,以求不忘初心,方能始终。

一、毕业前的焦虑

毕业前半年历来是一段难熬的时期,已经定下工作的恨不能提早答辩,没有找到工作的则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久久不能平静,我就属于后者。二月的时候,我仍然在某top所实习,期望着能够留下来,但是其实已经知道希望不大,每年想进顶尖律所的人那么多,哪会轮得到我?于是我一方面小心翼翼的完成着主办律师交代的事务,在保证不犯低级错误的前提下争取有一点出彩的地方,希望能够打动他们,为我能够留下增加一点可能性。同时,我与同样处于焦虑状态的其他人一样,日日徘徊于legalboats等专业论坛,看到别人发的某某顶尖所笔试面试经验犹如看到救命稻草,看了无数遍,以至于后来的所谓“top5律所”的笔试我都觉得soeasy。我每日除了实习工作外就是泡在网络上,希望能够捕捉到什么好的就业机会。最丧心病狂的时候见到招人的律所就投递简历,根本来不及去了解对方的底细。似乎有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挫败感。那时候看到手机上响起021开头的座机号码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大多数律所给通知笔试或者面试都喜欢用座机,其实大部分的来电都是推销房产或者保险,但我仍然满怀希望地期待着。后来,得到一个去另一家top所笔试的机会,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也得知只要能通过笔试我就能留下,所以我发挥得很好,笔试成绩远高于这家所的及格线。但是,由于某些意外事件,我并没有进入这家律所,这是我一直耿耿于怀的。

在毕业前的将近半年时间里,我参加过十几家律所的笔试面试,基本上都倒在面试这一关,直到临近毕业我仍然没有找到工作。我的心态到这个时点已经完全坏掉了,我内心一直比较傲娇的在中国最的几家律所的实习经历,这时候反倒成为我的一个笑柄,找不到工作,曾经在那实习过顶个球用。

现在回想一下那时候找不到工作的原因多半是源于自己过高的期望值和自身能力不相匹配,能够进入顶尖所实习的经历使得我对自己高看了一眼,一直着眼于如何进入顶尖律所,殊不知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进去的,也不是每家顶尖所都适合所有人。更主要的是源于一种内心的虚荣心,每个行业都有一些知名的企业,就像做软件的都觉得在微软、甲骨文等工作是一种荣誉,做IT的都希望进入百度、腾讯一样,做律师这行的大家都盯着那些顶尖所,我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心态,放弃了挺多机会,以至于断了自己的后路,差点赋闲在家。从我找工作的教训可以看到,现在的法学院学生其实浮躁的比较多,对自己的定位不清,要么眼高手低,要么不切实际。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那些顶尖的律所,找工作跟找对象其实很像,双方彼此喜欢并且合得来才是最重要的,希望各位师弟、师妹引以为戒,切忌像我一样“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二、开始北漂、正式入职

可以说是阴差阳错也可以说是命中注定,从未想过会离开上海的我竟然在一个电话后收拾行李、退了住房来了北京。这是我第一次来北京,第一印象并不好,觉得北京的楼没有上海的高,北京的空气没有上海的好,虽然各种不如意,但是有了一份律师助理的工作,让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也就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第一天来到地平线(我现在工作的律所)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我一直不明白一栋小楼一二层都是餐厅,三层竟然是个律所。还未坐定就被告知要开始笔试,没过多久师兄搬来一台电脑,题目已经保存在桌面上,我当时在想,我经历过那么多大所的笔试,根本没把笔试当回事。当我打开试卷时,傻眼了。一份院的判决书,除了篇幅有点长以外,我已经记不清它的其他特点。记得当时答题的要求是评析该份判决书,我凭借我浅薄的民商法知识乱答一气,草草收场。紧接着通知我旁听一个案件分析会,我傻呵呵的去了会议室,也没有主动端茶倒水的觉悟,发现会议室坐着各大高校的学者,连--老师也来了,与会内容就是刚才考我的那个案例,这个案子不仅是真实的,而且还是律所正在办理的,会议还没开完我就已经知道我的笔试肯定挂了。当晚师兄就给我打电话,说老板看了我的答卷非常的生气,觉得我简直非常差劲。好在师兄替我说了很多的好话,老板才决定给我一次补考的机会。现在想想,老板能够收留我真是我的幸运。

后来我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留下来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就转正了,正式成为一名实习律师。在我成为实习律师这半年里,我犯了很多错误,我把它们写出来,一方面是为了反省,另一方面也是让其他的像我一样刚出道的实习律师引以为戒。我这半年中所犯错误主要有下面几项:

错误一:不喜欢动笔。

每次开会我都干巴巴的坐在那儿听着,从来不带记录的,都指望着事后看看其他同事的记录就好。老板多次就这一问题批评过我,他强调:“动手能力是一个律师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素质,你不喜欢动笔就写不好法律意见书,写不好法律意见书你也就不用出庭了。”经过老板三次教诲之后,我开始着手改正,逢开会必记录,逢讨论案例必记下各家观点,后来团队办了“法治地平线”的微信公众号后,我就通过写文章来锻炼自己的动笔能力,现在据老板说,我有一些提高了。

错误二:做案子不上心。

在我刚入职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老板就带着我去谈一个很大的案子,我第一次直面当事人,准备各种材料,但是我并不上心,在出差的过程中一有空就跑到当地去“入乡随俗”,将案子的事抛之脑后,导致老板召唤我回酒店写文书的时候我还在距离酒店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地方欢快的吃着火锅唱着歌。做案子不上心,经常文件找不到或者不知道放哪里去,是很严重的问题。我一位曾经做过法官的师兄告诉我,在法院,如果把案卷(特别是刑事案子)弄丢了是要被开除的,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有多严重。

错误三:粗心大意。

作为律师,粗心大意的毛病是绝对不能有的,有的法律意见书动辄有一堆错别字,发到客户那边肯定会留下很坏的印象,而我就是一个粗心大意的典型。有次跟老板一起出差,客户开车送我们去机场,随行的还有一起乘机的老板的几位朋友,快到机场的时候,司机问我是T2航站楼还是T1航站楼,我凭借之前多次往返的经验和印象,斩钉截铁的说T2航站楼,老板又跟我确认了一遍,我过于自信自己的记忆仍然给出T2航站楼的肯定答复,于是司机就送我们去了T2航站楼,此时离办理取票结束只剩不到20分钟。我立马冲进去办票,结果被告知我们全部是在T1航站楼,我才意识到我犯了大错。我悻悻地出了航站楼,去跟老板讲了这个“晴天霹雳”,老板把我臭骂了一顿,还好两个航站楼距离不算太远,否则因为我的粗心大意会耽误大家的行程。

以上我简要的列举了这半年我犯的比较典型的错误,希望各位同行引以为戒。

三、改变与展望

经过这一年,特别是来北京的这半年,我改变了很多,从学生转变为律师既是一种社会角色的改变,也意味着行事风格的转变。从原来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法学院学生到需要“面面俱到,殚精竭虑”的律师身份的过度,过程是艰难的也是有挑战性的,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你收获的不只是知识和技能的积累,更重要的是学会培养成为一名职业法律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经过半年的转变,我已经慢慢适应了我的新身份,也开始展望我的后续工作前景。我相信,在不久的某一天,我能够很骄傲而非傲娇地说一句“我是一名很专业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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