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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层楼建筑(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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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食堂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食堂,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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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现将__________食堂由乙方经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责、分工、协作关系及更好的互相配合,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经营协议。

一、经营方式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西侧食堂交给乙方经营,乙方自行安排人员,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自带所需的各种炊具,甲方不向乙方收取租金费。

经营日期: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结束。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厨房场地及水电安装到位;

2、提供准确的用餐时间;

3、负责办理有关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的手续;

4、监督乙方对卫生环境的管理工作;

5、监督乙方日常运作,特别是卫生状况,服务水准,以及进菜、配菜、营养搭配,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6、承包期内必须添置、维护或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7、由于乙方经营不善,或因饭菜质量不好,职工强烈不满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押金一律不退;

三、乙方职责

1、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饭菜卫生要保证,如发现中毒整改,经医院检验是乙方饭菜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2、保证经双方拟定的伙食标准费用供应膳食及服务,并保质保量,力求做到多样化,并有地方区域的品味搭配,按季节更换菜式;

3、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类,若发现有腐烂变质并经证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使用的液化汽必须在有营业执照及安全许可证的服务点购买;

5、保证按时开膳,做到色、香、味俱全,分配平均及就餐全过程服务;

6、乙方应努力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包括食堂人事管理、菜肴搭配与制作、服务、环境卫生、水电节省等;

7、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等卫生包干范围内环境卫生全面清理整洁,经常清理食堂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灶台及炊事用具油渍污垢经常清洗,消除蚊、蝇、鼠害;

8、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

9、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10、厨房重地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11、要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排,注意防火、文明经营、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穿厨房工作服、戴帽、戴口套、穿围裙;

12、不得随意带亲友进入工地,不准进行电气作业,严格遵守工地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及物品出入须配合接受门卫检查。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同协商或同订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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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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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于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千蚌村的住宅建筑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千蚌村

二、工程结构:砖混结构二层。

三、工程建筑面积;图纸设计为215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法,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按图纸设计施工。

第三条施工范围及施工造价

一、施工范围

1、按图纸设计放线。

2、雨篷和斜顶半算。

3、主体工程(含贴地砖、楼梯砖、内外墙砖、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室内外仿瓷、墙漆、楼梯扶手、水电通讯线路安装、化粪池、卫生间蹲坑、水箱等)。其他需要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施工造价

包工按建筑面积215/m²计算,施工价总数为89440元。

第四条施工工期

自20xx年3月20日至年底

五、付款方式

一层浇灌付3万元,2层浇灌付3万。尾款扣留5000元(大写五千元整),作为保修金后,其余部分待外墙完工、内部完工后甲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工程具体要求

1、若基础超深(1.3米以上为超深),超深部分按90元/㎡计算。

2、室内水、电、通讯线路等网管预埋,每个房间电线,开关,插座,闭路及电脑网线插孔位置由甲方确定。

3、其他内部结构要求参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及按甲方要求施工,外部要求参照设计图施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支砌毛石基础,砂浆标号按图纸设计要求搅拌,支砌必须砂浆饱满、平稳,砖砌体平面垂直。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乙方须对工程实行保修,从交付之日算起,保修期为2年。

4、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另请他人进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从5000元保险金中扣除,保险金不够扣除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保险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l、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2、监督乙方按要求和规范施工,对不符合规范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权利和义务

l、严格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甲方要求。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因安全措施不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施工工具、机械设备及模板由乙方自备。

4、交工前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约定事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和工程项目,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档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作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涂改无效,经确认无误。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十二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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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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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资五工业园内,200多亩工业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

二、工期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三、工程量及工程价款

本工程工程量经测量单位实地测算为立方米,单价为元人民币/立方米。工程总价款(固定总价)为 元人民币包干。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不做调整。甲方借用机械、人工,另行计算(挖机按2400元人民币/台班,汽车按350元人民币/台班,人工按100元人民币/工日)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划定具体的施工范围。

2、甲方为乙方提供进场施工的道路,确保乙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3、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厂区甲方指定范围的土石方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范围进行施工。凡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的甲方不予计量。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土石方的挖、运输、填筑、整平、碾压等全过程工作,并对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文明、环保、交通等事故负全部责任。

4、乙方填筑道路土方必须分层压实,分层厚度﹤50cm,密实度>90%。

5、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也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他活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施工,并出具委托责任书和相应的身份证明。

7、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万元,项目全部竣工付款完成后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履约保证金不予计息。

六、质量和安全

1、乙方施工前制定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后实行,以确保施工质量。

2、甲方将安排专人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3、乙方在施工场区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七、工程验收

乙方完成本工程后,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交付给甲方。

八、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计量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土方的工程量按照压实后体积计量,开工前甲乙双方对场地标高进行测量,乙方完成后双方再重新测量填土标高,从而计算出填土的工程量。

九、合同价款和支付

本工程以总价形式承包,经双方确定总价为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50 %,剩余价款1年内全部付清。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可向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支付全部价款后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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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施工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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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按以下第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一按时计酬,日薪 元或月薪 元;

二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元;

三其它: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一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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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叉车租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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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此合同。

一、合同标的物:_________________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台/月)金额(元)1台2合计: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产品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全新原装电动叉车

额定载荷:_________________1800Kg

最大起升高度:_________________3000mm

全长:_________________3115mm

货叉长度:_________________1070mm

门架降下时高度:_________________1980mm,

自重(含电瓶):_________________2840Kg

其他:_________________实心胎、冷库规格(-20?)

二、到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订单,在规定日期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送货地点、方式、费用承担

由乙方负责运送并缷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先支付3个月租金为押金(租赁满一年后退还);之后按季度支付租金一次;

2、每次付款前乙方先行将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五、质量条款

1、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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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机场建设建筑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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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年月日。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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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咨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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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工程咨询企业面临着战略转型的迫切需求。那么签订建筑工程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X,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X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

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

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

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

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

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

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

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

1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

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

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 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X2

委托方(甲方):

接受委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的技术咨询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高新二路(外环线柘树湾路)隙地绿化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2、 技术咨询的主要内容:合同项目包括 工程建议书的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需求预测、工程方案、环境保护、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和效益分析、必要的社会效益评价及研究结论等

3、乙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必须满足甲方报批要求,且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履行方式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收齐技术咨询所需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各四份。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资料和工作条件:

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2、建设项目区域内1:500地形图;

3、建设项目拆迁数据;

4、其他有关的资料。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所有资料。

甲方应对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成果保密,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的技术咨询结果。

五、知识产权

(一)乙方保证,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或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物品、发明或知识、技术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

第三方权利;且乙方使用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物品,工艺、发明需支付的金额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咨询成果时,免受由于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等原因导致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任何侵权或赔偿引起的损害。若因上述原因发生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担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 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

(二) 本项目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中的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的60%、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为0.7计取咨询费。

咨询费总计

3.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三) 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2. 具体支付时间: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时支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一)种方式处理:

(一) 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X3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3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____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____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1.5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及规章。

第二条 根据国家及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审查收费额总计为人民币 元(见审查收费表)。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的5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元,乙方提交审查结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余额,计人民币 元。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为甲方提供良好服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

3.1如本项目审查合格,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简称合格书),交还经乙方盖章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乙方将审查合格书副本及相关审查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2如本项目审查不合格,乙方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如实上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档案。

3.3乙方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后,除超资质勘察设计情况外,甲方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乙方进行审查。

3.4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占时间,不计入乙方的审查工作日内。复审时限按工作日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建设部第134号令

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甲方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乙方审查。

4.1修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乙方审查合格,不得用于施工,擅自用于施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

1.1甲方应对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

1.2甲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5.

1.3甲方不能按期返回修改图纸或变更设计,又不说明原因的,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

5.

1.4甲方对乙方的审查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或允许

第三方重复使用。

5.2乙方责任

5.

2.1乙方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审查,对提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5.

2.2乙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5.

2.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

3.1和

3.2款外,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或允许

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6.

1.1因甲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不齐,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正常审查的,乙方可按延误时间顺延交付审查成果。

6.

1.2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有错误,造成乙方审查成果的质量缺陷,由甲方负责。

6.

1.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需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设计,甲方应按重新审查所需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比例的审查费。

6.

1.4因甲方原因终止审查的,甲方应按下列约定支付审查费:实际完成审查工作量小于或等于50%时,按审查费的50%支付;大于50%时,按全部审查费支付。

6.2乙方违约责任

6.

2.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 向甲方交付审查成果,每推迟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审查费 的违约金。

6.

2.2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未履行合同,可视具体情况和不良影响,处以审查费 违约罚金。

6.

2.3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审查失察责任外,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但不代替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质量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原则分歧且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决定。

7.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若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基本一致,专家论证费由甲方支付;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专家论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7.3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因甲方原因需要整体变更重审的,按新项目报审并收取审查费。

7.4本工程项目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需要赴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的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调研及收集资料时间不计入合同约定审查时间。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咨询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7.7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7.9本合同双方签章齐全后方可生效。

7.10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及书面通知、会议纪要及补充协议等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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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工程车务段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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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由乙方承担施工的 项目,需在 车务段管内相关车站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统一,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施工内容:

3.施工地点(地段)、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

2、施工期限: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及规范

双方严格按照铁运〔20__〕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西铁运〔20__〕9号《关于印发(西安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铁建函〔20__〕14号《加强铁路局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施工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西铁安函「20__」180号《西安铁路局关于公布的通知》、西供函〔20__〕26号《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计划管理办法》、西铁建函〔20__〕1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西铁安函〔20__〕147号《西安铁路局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办法》、西铁安函〔20__〕10号《西安铁路局关于印发杜绝营业线“违法上道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安铁路局、段细化措施等相关文件组织、监控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分安全分工

1.乙方按规定派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防护员考试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行车和人身安全。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及施工电报批准的施工项目、时间和内容以及向甲方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西铁运〔20__〕9 号《西安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因施工造成行车事故和干扰运输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罚。

2.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作业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和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施工总负责:现场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及施工电报批准的施工项目、时间和内容以及向甲方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规定参加车站组织的施工“三会”。

4.乙方必须派驻站防护员在甲方行车室进行联系和施工登消记工作,驻站防护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施工期间,乙方防护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佩戴职务标志,不得离开行车室,随时保持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联系,绝对服从车站值班员的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值班人员接发列车及调车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5.乙方驻站防护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防护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消记,明确列车放行条件。

6.临近营业线施工作业,设备管理单位未到场监护不准私自作业。

7.轨道车在站作业安全

(1)乙方施工作业需轨道车配合时,必须按规定配齐机车三项设备,乙方轨道车司机必须持有有鉴定资质部门颁发的车辆年检合格证、驾驶证、上岗合格证,持证上岗的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擅自离岗,保证甲方随叫随到,不得影响接发列车作业和调车作业。轨道车在站停留的防溜措施(含自备车辆)由轨道车乘务员负责,未经联系并经车站值班员准许不得擅自动车。

(2)乙方轨道车在车站转线作业时,司机必须得到车站值班员传达的转线作业计划后方可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调车联控制度和调车作业安全规定。

(3)轨道车卸车时,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乙方必须指派胜任人员登乘轨道车进行安全把关。

(4)、乙方轨道车首次在车站作业前,与相关车站签订自轮运转设备站内作业安全协议,制定作业办法及安全卡控措施。

8.甲方车站值班员应做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及时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乙方驻站防护员。

9.甲方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负有安全监督责任,在作业期间,凡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人身的安全隐患时,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如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采取安全措施,并有权令乙方停止作业,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隐患已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

10.乙方应负施工范围内行车安全和设备安全、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的责任,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在站内必须按规定戴防护帽或穿防护服装,并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规定。如因施工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安全构成设备故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乙方施工负责人应经常与甲方交流施工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以便于乙方在站施工作业。

12.遇施工需要产生路料车卸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公布西安铁路局路料卸车管理办法的通知》(西铁货函【20__】613号)文件要求,因卸空后车辆检查不到位发生问题有乙方负责。

13.乙方在站存放的施工材料应堆放甲方指定地点,并须堆码稳固,防止倒塌,不得侵入铁路限界。乙方在作业中搬运机具、材料及堆码货物应严格执行铁路及甲方有关安全规定,线路两侧堆放的机具、材料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施工完毕,必须工完料净,任何机具不得侵限。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西安铁路局防止从业人员伤亡措施》的规定,不得在车下、钢轨、枕木头上坐卧、乘凉、休息,不得钻车,提开车钩,并严格遵守《西安铁路局加强治安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实施办法》文件的规定,确保站区安全秩序。

2.乙方施工作业,如违反铁路及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发生的行车及人身安全方面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凡因乙方原因损坏甲方设备时,乙方要尽快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状况,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七、安全监督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施工配合费用以路局批准预算为准。如无预算以实际发生人工工资标准核算。

八、乙方日常履行协议情况,由甲方管内相关车站站长代为负责监督。

九、本协议 年 月 日废止。

十、本协议一式十份,审批(审查)部门、施工及配合单位各两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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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地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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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 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质量要求: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1/30-20xx《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6、工期要求:

二、施工项目: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GB50303-20xx、GB50242-20xx、GB50327-20xx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乙方需在每日工程结束后把现场清理干净方可离开现场;工程结束时需清洁包括成品在内的现场卫生,待甲方代表检查合格后方可验收。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乙方可停工,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 )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 )。

3、付款方式:( )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用水用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甲方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要求。

2、乙方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100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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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公司配电设备货车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运输,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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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配件品种:

合同金额:

商品质量:符合国标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打包。

第一条、运输方式及交货方式:供方负责运至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承担,供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数量保证货源供应。

商品检验条款:供方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国标化检验方法为准,允许卸货视为合格。

第二条、结算条款: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此合同价格为现行价格,以后价格____市场变化而变化。价格调整时,供方要以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购货应提前12天通知供方。

3、需方入账,需以供方正规收款收据为准。

第四条、违约以及解决争议条款:本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立的,应提交守约方地方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五条、变更或修改合同方法:有关本合同任何变更、修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变更、修改之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第六条、如果对合同有异议,应收到后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需方已同意接受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回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供方:

经办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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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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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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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企业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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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转让协议

出让方:(甲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

受让方:(乙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与甲方关系: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M2(亩)

建筑面积M2

机械设备:台/套

供电KVA

供水吨/日

转让价格:

转让方式:

(单位:万元)

(资产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人由安置,离退休职工人由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2.其他约定: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年月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

审核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审核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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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建筑,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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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机械编号

数量

发电机

发电机

第二条?租赁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3、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4、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4、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4、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5、1?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历天_________元收取租赁费。

5、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5、2、1?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5、2、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5、2、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3?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5、4?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月的租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整)及设备返程运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

6、2?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机械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7、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7、1、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7、1、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7、1、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7、1、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7、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7、2、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7、2、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7、2、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7、2、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2、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2、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_____费。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8、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8、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8、2、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8、2、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8、2、3?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9、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9、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9、3、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9、3、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租赁机械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序号

项目

合同主要事项

1、租赁机械名称

2、规格型号

3、管理号

4、出厂日期

5、数量

6、制造厂家

7、租赁机械使用地点

8、交货地点

9、损失赔偿金

10、名义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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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叉车租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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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 吨,叉车 辆。

二、乙方租赁甲方叉车,租期从 年 月 日时期至年月日止;租货前应提前缴纳全额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甲方出具收条给乙方,租赁期间,按月产量15万片计算,年产量180万片计算,超出部分按每筐(220片)5元计算,年终结算如年产量低于180万片,按180万片计算,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也不向甲方做赔偿。

三、乙方向甲方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保证金不计息,租赁合同期满乙方还车辆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乙方驾驶员应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如发现问题须立即解决,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五、乙方要爱护使用车辆及其设施,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车辆抵押、倒卖、转租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车辆若发生被盗、诈骗等刑事案件造成租赁车辆损失、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租期结束时,乙方应将承租的车辆送到甲方的地点,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

八、乙方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告知甲方办理续租事宜。

九、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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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维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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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确保鸿华麻鸭宿舍楼建筑工程质量圆满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制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结构:楼板现浇,砖混结构。

2、建筑面积:最后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楼面、过道按照半层面积计算。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临施设备;

2、施工费用:按建筑面积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币205元(大写:贰佰零伍元整),每一层按房屋占地面积算,半包部分过道按照一半计算,两面挑出部分不算(按水平面积计算);地梁基础部分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施工大包干。

3、工程承包内容:土建工程及房屋外墙瓷砖、内墙拉毛装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使用材料时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必须坚持节省,不浪费的原则,不能随意带走甲方提供的任何建材,否则按双倍价奉还。

第三条:工程工期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日,乙方不得推后。

2、工期:四个半月内完成所有合同内项目落架。

3、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耽误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施工费。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宽按设计图纸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符合国家施工规范。

2、房屋结构按照设计图纸布局,尺寸可根据现场科学,合理放线,具体尺寸变更和钢筋更改由甲方决定并通知乙方处理,每道施工需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方能进行下一环节施工。

4、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 基础完成后付26000元

2、 每层完成后三天内付50000元

3、 装饰中途付60000元。

4、 甲方、监理方验收完成合格后两个月内除留两万质量保证金,

其余全部付清。

乙方自房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乙方保修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如有房屋漏水,沙灰墙体裂缝,瓷砖脱落等施工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房屋质量问题,乙方应迅速及时地进行处理,直到甲方满意,否则甲方请人处理,工时及材料从保证金中扣除。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时间,乙方不得违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

第六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病、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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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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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入结算,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部分: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甲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乙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甲方工作

1、提供给乙方所需施工水、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2、协调各专业施工配合问题。

第八条:乙方工作

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计划,如发生工程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凡属乙方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门:施工方案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其他专业的进度和甲方要求的总进度,拟定本工程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暂停施工

1、因其他专业影响或其它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

2、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不可抗拒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质量与验收

第十一条: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按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

第五部分: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预付及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

每月工程进度按工程量完成 %付给乙方。

第六部分:材料设备供应

第十三条:属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供应均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及设备均保证质量,并附有合格证明,进场应双方验收。按要求办齐手续,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有乙方提出异议时,应进行复验。

第七部分:竣工与结算、保修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结算

工程决算,一个月内甲方组织造价公司对竣工决算审计经双方认可作为决算。一个月后甲方不予审计,由乙方所报的竣工决算生效,进入决算。

第十六条:保修

工程竣工后,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乙方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工程价款的5%,期满1周后付给乙方。

第八部门:其它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之后,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1)、请甲、乙双方协商调解。

2)、协商不一致时,并约定向工程管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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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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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恰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

模板工程:配合安装工程预留洞口、预埋件的制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的全部工程,所有大型机械由甲方提供。(含二次结构所有内容)

4.模板工程

模板材料计划,现场配模制作与安装,拆模清理,刷油,起钉及

按指定地点堆放,负责内外架搭设、拆除(包括零星支模、拆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安全条件。

2.甲方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目标,乙方及时配合甲方完善资料的签字,收集、实验等工作。

3.甲方负责工程测量定位与大线的放线,乙方技术人员必须配合参与。

4.甲方及时提供现场施工用的物料。

5.乙方现场要有持证上岗的电工、机修人员。负责设备的接线维修和保养。

6.乙方要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和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及的工作安排,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7.每天下班前要对施工现场材料、机具清理。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乙方要负责保护保养。

8.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交底不清楚,错误,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的利用原材料,不能出现浪费等现象,否则将按照浪费材料的2倍进行赔偿。

10. 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个人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能穿拖鞋。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不能进行喝酒。

三、付款方式:

按每个月进度工程量结算,月进度百分之五十,工程整体交工30天之内支付剩余款项的百分之五十。

四、安全文明公约:

1. 要听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各工程质检的协调合作。

2. 严禁打架斗殴,群众闹事,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20xx元。

3. 注意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4. 乙方要保证足够的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的进度需要。

5. 如发生偷盗事件,按所有物品的2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违约:

1.本合同队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和更改,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无遗留修补项目,结算付清款项后自动终止。

六、工程价格:以报价清单为准,工程量以实际面积计算。

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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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脚手架租赁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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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根据《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在乙方自愿的情况下,甲方将脚手架租给乙方使用,所出租的脚手架、滑轮及配件均需要得到客户的质量认可、方能租赁

二、租赁时间:从日起至送还之日为止。租赁脚手架时,按当日计算。超过下午六点归还脚手架,租金按隔日结算。

三、乙方租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交押金,方可租用。发货时按租赁合同当面点清,离店概不负责。

四、施工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请严格检查,规范操作,注意安全。禁止抛砸脚手脚,严谨踩踏斜撑上下。在地面扎实、平整并且脚手架不高于三层时方能移动脚手架。脚手架上有人及物品时禁止移动。搭建三层以上,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而且不能使用脚轮,脚手架底部必须用钢管斜撑(木斜撑)或加固用双排。脚手架的踏板上不能附加任何物体来作为增高或攀爬。

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租金实算,何X赔偿何X租金终止。赔偿价格为:门架壹片180元,十字斜撑壹件120元,踏板壹块180元,连接棒壹只20元,刹车轮壹只150元。

七、乙方如须代办送、接货,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脚手架送还甲方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九、租金结算内容(说明:一组脚手架包括门架两片,十字斜撑两件,踏板一块) 高脚手架 (注: ) 矮脚手架 刹车轮只每天总租金 (运费另算,来去运费共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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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工程勘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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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勘察范围

1.1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1.3 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三、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3.1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 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1.2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 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它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 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2.5 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5.2.6 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时,其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宜

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接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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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建筑工地实习总结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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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筑工地实习总结范文

实习总结

实习对于我们这些步入大学不久的学生有那么一点陌生,在我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中并没有实习的经历。但是我非常荣幸,在我大学的第一个暑假里,作为一名实习生来到了建筑工地。这是我第一次实习,他将全面检验我各方面的能力:学习、心里、身体、思想等。就像一块试金石检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顺利的立足于这个充满挑战的社会,也是我建立信心的所在。所以我将投入百分之百的努力。

在这两个月的实习学习中,使我掌握了的关于建筑方面的实际知识,将理论知识全面的融于实际工作中,使我更好的得到了锻炼。6月28日,来到了位于武昌区复兴路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部,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

一、工程简介

该工程是由中核中原建设公司负责承建的高层住宅楼,设计标高达到104.27m。我在实习工作中是武汉江南建设公司的一员,主要负责监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检查、文件、图纸、旁站等工作。

二、主体框架混泥土工程

㈠、模板:模板安装前要进行放线等工作,虽然这些工作是由施工方去完成,但经过两个月的实习,也基本掌握了防线的工序。

首先:引测建筑的边柱,墙轴线,平以该轴线为起点,引出各条轴线。模板放线时,根据施工图用墨线弹出模板的中心线和边线,墙模板要弹出模板的边线和外侧控制线,以便于模板安装和校正。

其次:用全站仪把建筑水平标高根据实际标高的要求,直接引测到模板安装位置。模板垫底部位应预先找平,杂物清理干净,以保证模板位置正确,防止模板底部漏浆或混泥土成形后烂根。

最后:将下层已经拆除的模板运到高层按编号、形状进行立模,立模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

㈡、钢筋:本工程框架配筋采用平法标注,梁筋、柱筋、板筋、箍筋等均参照国家建筑设计图集03g101-1。

㈢、混泥土浇筑工程

混凝土质量的好坏,既对结构物的安全,也对结构物的造价有很大影响,因此在施工中我们必须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有足够的重视。

由于工地上对混泥土的使用量大、所以混泥土是由专业的搅拌站运送过来,并由地泵、布料机运送到梁板上进行浇筑。砼浇筑以前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部门、工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盘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进行鉴定,检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单要求。

在监理工作中,对混泥土的浇灌工序也是相当重视,每次都有专人进行旁站,旁站的情况包括:检查砼料单、旁站浇筑过程、控制浇筑时间、督促振捣到位、并做混泥土强度试块。

㈣、混泥土养护工程:混凝土常见的裂缝,大多数是不同深度的表面裂缝,其主要原因是温度梯度造成寒冷地区的温度骤降也容易形成裂缝。振捣不到位也严重影响砼浇筑质量。

混凝土早期养护,主要目的在于保持适宜的温湿条件,以达到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方面使混凝土免受不利温、湿度变形的侵袭,防止有害的冷缩和干缩。另一方面使水泥固水化作用顺利进行,以期达到设计的强度和抗裂能力。因此混凝土浇筑后的最初几天是养护的关键时期,在施工中应切实重视起来。

三、内容总结

在对本工程主体的监理过程中,熟悉并了解到很多内容:

㈠、房屋构造:1、了解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造特点、建筑作法、承重方式、施工方式、抗震等级及基础类型、构造形式及施工方法;2、了解建筑物的墙体类型、结构布置、细部构造及施工特点;3、了解该建筑物板、梁、柱等的类型,配筋方式及其与墙、梁的连接构造、楼地面、屋面构造及顶蓬构造特点;4、了解建筑的楼梯、阳台等的详细构造、建筑装修构造。

㈡、建筑材料:了解水泥、砖、砂、石子、钢筋等主要材料的规格、标号、特性及使用要求;

2、了解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标号、生产工艺所用设备以及养护要求;

3、了解各种钢筋加工及有关装饰材料的情况。

㈢、建筑施工了解各施工工种的工艺过程,生产特点以及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及穿插作业情况;

2、砖混结构施工工序,现浇构件的施工工序;

3、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配合及工序要求。

四、图纸、文件

对于学建筑的我们来说,认识图纸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定要会而且必须要懂的知识,两个月的实习期,我接触了很多的图纸:墙柱平法施工图、梁板平法施工图、结构平面图、水电安装图、局部大样图……

渐渐的已经熟悉了那些建筑的蓝色图纸。

实习期间也运用学校所学的基础autocad知识,为建筑方案画过几张图纸。从轴线到墙体的实线,到局部的虚线,等各种编号、标号,一步步的完成着,并结合设计说明完成了上级布置下的任务。

作为建筑监理公司的一员,还得参加每周举行的监理例会,并做记录,整理成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其次、在监理公司呆久了,对监理公司的制度、职权有一定的了解,了解了什么是工程师联系单、工程确认单、检查通报,知道暂停令的书写格式,明白罚款单的书写规格等等。

五、其他

在实习期间,也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并没有放下自己的课程。利用空闲时间预习了我们在以后将学到的书,包括《建筑房屋学》、《建筑力学》、《施工管理与实务》。还研究过《国标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g101-1》、《国标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g901-1》、《建筑设计autocad》、《监理资料》等书。

不实践很多问题都考虑不到,实践后才知道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次实习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问题一: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某些概念都很模糊。

问题二:对于最新的施工规范不知道,致使不能很快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问题三:对于一些施工顺序还不太明了,对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操作不了解。

首先本此实习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适应环境。未去工地之前我从没想象过两个月的实习我能坚持下来。但是通过这次实习我适应了这种工地生活。虽说以后不一定去工地工作,但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论以后做什么工作心中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也学会了适应环境。

其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工程方面的有关知识在实际上有了更深一些的了解。应该说在学校学习再多的专业知识也只是理论上的,与实际还是有点差别的。这次实习对在结构上哪些地方须考虑施工时的安全问题,在绘图时哪些地方该考虑实际施工中的问题。到即能施工又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施工标准化。没有这次实习也许绘图只是用书本上的照搬照画,不会考虑太多的问题,更不可能想到自己的设计是否能施工。工地虽苦,但能学的是一些现实东西,锻炼的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实习结束后好好总结一下,首先,通过两个月的实习,通过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旁站,使我近距离的观察了整个主体建筑的构造过程,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体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基础的知识。

大学生活是紧张而又充满期望的日子,学习的闲暇时总是憧憬着背起行囊,远离亲人朋友以及师长护佑,去走真正属于自己的路。然而当我们终于可以像刚刚长满羽毛的雏鹰般离开长者们搭建好的巢穴,独自一人走上社会工作这个大舞台时,却发现人生的道路原来是如此的坎坷不平,任何人的成功都是经历一番狂风暴雨的。短短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让我学会了不少东西,会对我以后工作有很大帮助的,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走入社会,第一次走向工作,感觉生活真的很不容易。

实习实质是毕业前的模拟演练,在即将走向社会,踏上工作岗位之即,这样的磨砺很重要。希望人生能由此延展开来,真正使所学所想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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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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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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