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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什么时候执行(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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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房承包合同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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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徽县江洛镇下寨村上庄合作社,甲方原有住宅院内。编辑推荐:预备党员思想汇报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_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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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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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

2004—2005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

区纪检委: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区纪检委、行风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安排意见,2005年我们在总结2004年行风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行风建设的力度,以“转变了思想观念、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的要求,以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为目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文明服务、廉政建设”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行风建设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通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们主要做了四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年初一上班我们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论述,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市长在市纪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有关文章,使大家认识到在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要性的认识。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抓好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是关系到我区加快发展的大问题,只有把环境搞好了,经济才有可能发展,只有把效能建设搞好了,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只有把作风搞好了,才能密切同群众的关系,这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

2、建立机构,确定专人,明确责任

年初我们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就抓好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做了安排,成立了以我本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行风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设专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做到定期分析研究,定期总结部署,同时明确分工,从分管主任到科室科长再到每个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年度工作有部署,阶段工作具体指导,推动工作有力度,专人负责确保落实,使行风建设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3、制定计划方案,明确任务

按照区纪委、行风建设实施办法,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确定了我们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工作重点,制定了方案,按照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文明服务、廉政建设五个方面的内容,确定了工作重点,使行风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

4、搞好发动,开好动员会

在学习文件、建立机构、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的基础上我们召开了全委机关干部动员会,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内容、重要性和必要性等各方面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行风工作不仅仅是作风问题,而且是党风、政风和世界观的大问题,如何使用手中权力,是对老百姓的态度问题,是权力观的问题。思想的提高,认识的增强,为开展好行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抓好学习教育

为保证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我们紧紧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不放松,就是坚持“一条主线”,提高“两个素质”,搞好“五个教育”。

“一条主线”,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这个主线,抓住对外开放这个牵动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开展,立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提高“两个素质”,就是要把工作的重点和着眼点放在提高两委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为人民服务,为经济服务的本领,不断提高党的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从而使两委干部成为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抓好“五个教育”。

1、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我们按照区委要求,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学习十六大报告,学习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杨书记在区委扩大会上的讲话,一是使大家懂得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所处的地位和大家肩负的责任,深刻领悟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科学内涵。二是明确我市经济发展“三步走”战略目标。三是认清我区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展的机遇与条件,激发大家的斗志,振奋精神,做到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努力创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增强机关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为我区发展做贡献。

2、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和在西柏坡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学习教育,教育大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燥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真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做到勤政、廉政、善政,当好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3、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我们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重点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科学发展观的论述,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做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五个统筹”,这一点对于我们作为区的计划部门至关重要,同时我们特别着重学习市委、区委各个发展阶段的重要决策,不断增强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学性和坚定性,把握好大局,以求真务实地态度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

4、认真学习党章。我们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为目标,加强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清新时期我们党的地位作用和历史任务,提高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5、开展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为了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首要的是要学法懂法,我们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执法,自觉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使每个业务科室和干部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做到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执行,我们相继学习了《宪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法》,《外资企业法》和各法律条例的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大家依法办事的能力。

6、广泛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永葆党的先进性。我们按照区委要求,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在两委机关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两个阶段提高了对学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大讨论,紧密联系机关工作和个人实际,明确了标准和具体要求;经过分析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和谈心活动,使两委班子和个人找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现正进行整改提高,从而加深了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坚定了理想信念,激发了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信心。

三、建立制度,强化监督

我们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文明服务,廉政建设”五个方面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

一是公开服务承诺,从两委到每个科室都实行了对外服务的公开承诺。

二是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从委领导到科室至每个同志全部与党组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职责公开,政策界限公开,对服务态度、服务行为、服务质量、服务时限都作了明确规定。

为保证承诺的兑现:

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我们始终把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  努力培养和提高班子成员的创新意识、求实苦干、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我们按照区委要求:一是坚持中心组的学习制度,每月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交流;二是自觉做到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干部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到;三是我们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除参加正常的党内活动和学习外,每个班子成员每年都要亲自给同志们讲一次党课;四是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好班子生活会,做到经常谈心沟通思想,建立和谐的同志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思想常沟通,意见常交流,工作常通气,做到矛盾不激化,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环境;五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的要求,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合理分工,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对机关工作中的人事、财务、开支等重点工作一律实行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及时地向广大机关干部协商通报;六是我们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做到两个必谈,对新提拔到科级领导岗位的同志必谈,对新招来单位工作的同志必谈,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其次,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1)建立了一次告知制度,对审批内容、需上报的材料、审批依据,专门定做的通知单,用户一看一目了然。

(2)用户登记制度,包括用户名称、姓名、时间、办事内容、电话、地址等一一登记,对重点单位做好服务跟踪。

(3)我们用六个不准约束干部的办事行为。

(4)两委机关文明办公规则,对来人接待有严格的要求规范。

(5)我们要求所有审批事项,在报送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当日办结。

(6)对较大项目、重点项目做到定人、定时,做到全程服务跟踪。

(7)我们通过意见箱、投诉中心,聘请监督员,做到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及企业投诉件件有回音、有落实、有答复。

(8)定期走访制度,每季度由委主要领导带队走访各街镇及重点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征求意见和建议,包解决基层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层满意不满意,老百姓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标准。

(9)今年我们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在抓好先进性教育的同时,抓了以下两项工作:一是抓好联系点制度,要求每个科室与服务对象建立一定数量的联系点,以便更好的推动工作。二是以创建“党员先锋号”和“党员模范示范岗”活动为载体,推动机关工作上水平。在抓好单位行风建设的同时,重点抓了区经济服务中心的管理。一是启用了打卡机,完善了考核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进一步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管理。二是实行了与年终奖金挂钩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强与窗口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对干部考核力度。三是设立了服务监督台,公布窗口人员照片、姓名及职务,设意见箱并坚持每天开箱,每周有讲评,经过几个月运行,受到了用户好评和欢迎。我们还实行了“四个一”服务,即“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大大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了高效、快捷。

总之,通过以上的学习教育和制度措施的落实,2004-2005年我们做到了服务态度上热情、办事效率上高效、审批过程中公道正派,服务行为文明,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的现象,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新形势、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两委领导班子真正把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研究和思考,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取得行风建设工作的新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受益度,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我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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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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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市、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及花园社区等活动,并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辖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条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时提请市、区(县)人民政府召开由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务、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立体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市绿化。

第八条本市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植树登记卡的发放、核定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义务植树登记卡上记录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投诉举报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制定。

第十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气候、水、土壤等自然条件,编制具有本市特色的树种规划,确定适宜种植的树种和植物配置原则。树种规划公布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编制树种规划应当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乡土植物,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选用外地植物种类的,应当对其适宜性、安全性等进行专项论证并明确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和城市中心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生态功能,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等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绿地内的硬铺装应当优先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第十三条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居住区内绿地面积。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绿地布局(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功能定位、植物配置、绿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树木的处置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同步建设。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占用绿化用地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保障附属绿化工程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完成。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核实。对验收合格、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的绿地,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及现有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迁移、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树木的保护范围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按照《乌鲁木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害树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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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制度执行公告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公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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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车间:

为进一步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加强考勤管理。在原《考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具体修订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考勤、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基本工资界定违纪处罚与工资挂钩。未列明的按《员工手则》执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勤1. 非一线员工实行打卡考勤,各部门应派一名兼职手工考勤。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代打卡者一经查实,两人当天均以缺勤计算。2. 工资考勤做表以打卡记录为准,手工考勤仅作参考(考勤表后附相关手续作为考勤依据)。3. 每月5日行政部门将上月打卡考勤记录表送至各部门,过期不送影响工资做表发放责任自负。各部门根据考勤记录认真核对,对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出差等附上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无说明的一律按违纪处罚条例做工资表。另注:公司员工出差人必须提供出差单,请假人提供请假单,事假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必须到行政部门备案。4.一线员工以各车间考勤为准,但必须附相关手续(按第3条款)。5. 请假单,出差单应使用统一格式的版本,并有部门负责人签名有效。6. 每天上午下午共打卡四次方为有效,加班者上岗离岗各打卡一次,因公事迟到或需提前离岗的,按实际到岗离岗时间打卡,并附相关说明交部门负责人备案待查(如因在市区办事迟到的,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并补填请假单;因公事需提前离岗的,按实际离岗时间打卡,并填写请假单)7. 上班中途需公事外出的,必须持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出门证,否则按中途脱岗和与旷工相应标准等同处理。二.处罚1. 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处罚时间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员工(元)(元)(元)5-10分钟30 20 10 10-30分钟60 40 20 30-60分钟90 60 30 6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2. 每月累计二次(含)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不超过5分钟(含)不计算迟到早退,缺勤一天扣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基本工资,以此类推,旷工三天作自动离厂,辞退处理3. 本公告从4月25日起执行(4月25日以前的按原规定执行)。

江苏海纳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

20xx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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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民事裁定书驳回执行申请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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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号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

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提出异议认为,____(概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事实和理由),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依职权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不写)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写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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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院执行授权委托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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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该委托代理人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代理人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竞标申请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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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执行力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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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参加了海南大学郑教授做的有关高效执行力的教育培训课,在认真聆听郑教授的有关执行力的授课后,所得匪浅。下面就说说本人一些粗浅的看法。

郑教授从执行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执行程序的一般模式;执行力缺失与提升的行动方略;执行过程中上下级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处理等多方面深入浅出,由表及里的阐述了高效执行力对个人和单位的重要意义,使我们进一步深入领悟了个人执行力好坏对单位整体发展的重要性,使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能更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更好的贯彻执行各级领导的工作要求。

执行力是一门学习容易,实践不易的学问,尤其要贯彻高效执行力更不简单。在有效执行的各项前提条件都具备的前提下,只有各级执行人的接受性、服从性、有效性和灵活性都具备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将一件事、一项任务执行好。在执行过程中要求执行人能严格并灵活把握服从—执行—自主决策—协调—审结—反馈这一基本执行程序,遵循指挥—汇报链的原则,这样执行才能真正按照领导意图,真正称之为有效执行。

一.通过这次学习我意识到了集团公司存在的问题:

本集团公司是一个困难企业,转眼间集团已经成了一年多,在过去的一年中企业并没有显著的经济发展,并且集团一年的开支费用巨大,高达3000多万元,如果再这样下去也只能坐吃山空。而目前最有效、最快速累积公司资产的方式就是开放房地产项目,根据《海南农垦商贸置业集团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纲要》中在公司运作的前三年(20xx-20xx年),要以“合作开发、实物分成”的方式开发7至8个项目,但是目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也只有“海角花园B区”和“金环大厦”两个项目,而一个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至3年,如果仍然按照目前的开发进度,我认为是不可能按照完成任务的,这也更加说明了我们集团公司十分缺乏高效的执行力,只有规划没有实际行动,一切都是空想!

而集团的投资管理部正是肩负着推进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的主要部门,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投资管理部的工作效率高低可以直接影响集团公司近几年的经营收入。本人认为项目开发过慢的主要原因是:

1.项目开发缺乏专业人才

投资部目前的主要工作是推进项目开发建设,但是却极度缺少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虽然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但是本人还是缺乏工作经验,能力有所欠缺,项目开发进度过慢,本人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2.目标没有统一

我认为集团公司所有员工的目标没有统一,目前可以快速盘活企业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开发房地产项目,所以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应该是全体集团公司员工的共同任务,而不单单是投资管理部的工作任务。

3. 无法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忱

集团公司的制度无法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忱,做多做少都差不多,做多了没有太多奖励,做少了也没有太大的处罚,自然难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综合上述问题说明我们集团公司最所欠缺的是高效的执行力!

二.解决办法

1.投资管理部是本集团的核心部门,集团公司应该多为本部门配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多为本部门员工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虽然这样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但是磨刀不误砍柴功,只要能完善本部门的队伍,我相信本部门一定能促进本集团按时完成《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的规划。

2.公司成立以来集团的文化活动一直办得有声有色,原因就是每次文化活动都是集合了全集团员工的力量举办的,大家一起出力,所以每次文化活动都办得很成功。我想推进项目进度应该是全体职工的任务,如果项目的开发建设也能凝聚全体职工的力量,由投资管理部带头借助全体职工的力量,项目的开发效率应该可以得到一个较大的提升。

3.集团公司应该制定一套奖罚分明的体制,多劳多得,从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忱。

以上就是本人的一些浅显的认识,不妥之处望领导多多批评指导。最后祝集团公司今后发展顺利,并且希望通过这次学习,大家有关执行力的观念都能得到进一步提高,用更加高效的工作效率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一起共筑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辉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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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民用爆破器材购销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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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签订地点:

生 产 厂:

牌号商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调拨通知书编号: 字 号

1.本合同按《民法典》、《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民爆器材管理规定执行。

2.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3.交(提)货地点、方式

4.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结算方式及期限:

7.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8.违约责任: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约定事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物资主管部门签证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证部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鉴(公)证意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

帐 号:                        帐 号:  鉴(公)证机关(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发贷单位:                     发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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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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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堪称是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必赘述,对问责条例的施行,公众充满期待。“问责”是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的纠偏与处罚,我们一再强调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问责是最有力的保障与最有效的促进。不追究责任,责任就是空的,相关制度规范就会沦为“稻草人”。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必须严格执行不走样,方能成为“杀手锏”。

问责条例来源于实践的提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在执行与践行中不断完善……这是制度创新与实践的循序渐进。问责条例,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又是“严是爱、松是害”的反映。问责条例的鞭策动力与衍生力量在于,从严厉问责、规范问责入手,消除党员干部“乱作为”“不愿为”或“不敢为”的思想藩篱,朝着“有作为”“必有为”“大作为”的方向迈进。

问责是手段,问效是目的。或者讲,强化问责贵在助力问效。“问效”不仅是进一步的监管行为,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核心。“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办事效率和办事结果上。”这才是关键所在。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党内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是确保“权为民所用”,不仅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让权力对权利产生敬畏,增强权力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问效也是检验问责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讲,问效,首先要追问机关效率与效能。目前,机关的“庸懒散奢”行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对此,必须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实招,在优化效能上动脑筋,无疑及时到位的问责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是追问办事效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不能局限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改观,更要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及时有效的问责拉近官民之间身体与心灵距离的“一线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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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执行力会议个人总结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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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执行要效益”赵董事长在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上深入说明并阐述了执行力的重要性,从细微处的着手,宏观上的把握,诠释了执行力的真正内涵和实践宝典,对此我深有感触,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谈谈在企业执行力方面的学习感想。 执行力就是按质按量完成自己所被指定的工作和任务。简单的来说,执行力就是将人员流程、战略流程、运营流程合理进行运用,以达到战略规划的实现和改进。要提升竞争力,就必须加强执行力。可以说,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于执行力是否到位。

执行力到底有多重要?为什么满街的咖啡馆,惟有星巴克一枝独秀;同是做pc,惟有戴尔独占熬头;都是做超市,惟有沃尔玛雄居零售业榜首,而造成这些不同的原因,则是各个企业的执行力的差异。仅有战略,并不能让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而只有执行力才能使企业创造出实质的价值,这是企业长久生存和成功的必要条件。那些在激烈竞争中能够最终胜出的企业无疑是具有很强的执行力的。

在企业内应建立一种“执行文化”。在一个企业中,仅有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具有执行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把执行力烙进职工的思想意识中去,要建立一种企业执行文化。在企业执行文化建设中,要大力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把所学知识转化为专业应用的能力(赵董事长提到的“主管带头看了几本书”)。

真抓实干,提高执行能力。在我公司积极要求做到“四定”、“三看”工作思路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执行力建设。

第一,面对现实,勤于与员工沟通 了解员工在做什么,工作进行得如何,在实施目标的过程过遇到了哪些问题,现在是否已经找到了正确的解决办法等。怎样才能了解这些信息呢?必须做到:1.建立员工沟通渠道;2.多问、多听;3.正确对待对话与争论;4.其他方面的技巧。

第二、.跟踪目标,解决问题

领导者的任务不只是制订计划,还应该进行跟踪,在开始一实施后要检查确认结果,设定周期,针对达成率、生产效率做多方面的考评、反省。当出现了问题时,要找出原因并寻求解决的办法。否则,没有跟踪的目标,即使再怎么明确具体,都没有多大意义。 应建立一份详细的执行计划并把它捆绑到日程上,将目标转化成具体的行动及时间表上的细节。

第三,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每位员工执行力。

“团队的凝聚力就是执行力的表现,在这个团队中领导的作用是核心凝聚力,给执行的躯体注入了动力。”一个执行力组织,不仅要求领导人的高执行力,也对团队每个成员的执行力提出了要求。因此,每个人都要不断地学习、进步、成长、提高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的应变能力,从而最终提高执行力,提升员工能力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学习、培训、教育等都是很重要的方法。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领导人给予的指导与员工一起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领导人培养员工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之一。

第四,薪酬激励

薪酬激励不单单是金钱激励,同时也隐含着成就激励,地位激烈等,要在企业内建立起执行力文化,就必须将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让员工获得薪酬与其贡献成正比,企业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核,使岗位之间的晋升或降级有了量化的考核数据,使员工的精力集中到努力工作,提高工作业绩上来,避免消极局面。

“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力求完美的精神,创造公司的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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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执行委托代理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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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鉴证

(三)完成时间:

二、双方义务及责任

(一)委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帐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委托方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保证会计报表及帐册、凭证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受托方不负赔偿责任。

3、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托方认为必要时,委托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4、委托方应按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费。

(二)受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审核报告。

3、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除 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漏。

4、因受托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 的,除由委托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 __ 元。

2、上述费用按 方式结算,在本协议书签订时支付人民币 元,其余费用在收到鉴证报告时一次付清。

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审计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支付费用,预收费用不予退回。

四、协议签定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

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六、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_ __,自协议签定之日起至__ _ 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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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执行担保书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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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张_______,男,36岁,汉族,个体业主,现住_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镇_____街______号。

担保人:贾________,男,36岁,汉族,个体工商户,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镇______街______号。系被执行人的朋友。

原告丁________诉被告张_______债务纠纷一案,______省_____县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并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原告丁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张_______确有困难。

被执行人张_____虽有一处正在建设中的楼座可供执行,但如果将此楼座查封,不准建筑,将会张________造成巨大损失。预计该楼三个月后即可竣工,然后作为商品房销售,他完全有能力履行该判决。为了使被执行人免遭巨大损失,担保人愿以产权属于个人的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作抵押物,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张______仍然不履行义务时,愿以这辆价值_____万元的轿车拍卖来抵还债务。请人民法院批准,并向申请执行人作疏通工作,以便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

此致

_______省____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_________

担保人:贾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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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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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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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版《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7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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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最新版《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最新版《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航道事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置的航道管理机构是对航道及航道设施实行统一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

国家航道是指:

(一)构成国家航道网、可以通航五百吨级以上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常年(不包括封冻期)通航三百吨级以上(含三百吨级)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

(三)可通航三千吨级以上(含三千吨级)海船的沿海干线航道;

(四)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

(五)国家指定的重要航道。

第四条

地方航道是指:

(一)可以常年通航三百吨级以下(含不跨省可通航三百吨级)船舶的内河航道;

(二)可通航三千吨级以下的沿海航道及地方沿海中小港口间的短程航道;

(三)非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

(四)其他属于地方航道主管部门管理的航道。

第五条

航道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有关航道技术标准。

第六条

航道是重要的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各级人民政府有责任加强对航道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领导;制订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应当统筹安排航道的建设发展,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七条

《条例》和本《细则》所指“航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航道设施”是指航道的助航、导航、绞滩和通信设施、整治建筑物、航运梯级、过船建筑物(指船闸、升船机、水坡、航运渡槽和隧洞)、航道水文监测设施、航道测量标志、航道段(站)房、航道工程船舶基地和其他航道工程设施;

“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是指对航道的通航条件有影响的闸坝、桥梁、渡槽、架空电线、水下电缆、管道、隧道、码头、驳岸、栈桥、护岸矶头、滑道、房屋、涵洞、抽(排)水站、固定渔具、贮木场等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

第二章 航道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国家航道及其航道设施由交通运输部按海区和内河水系设置的航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置的航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地方航道及其航道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置的航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一般分省和地、市两级管理,也可由省级统一管理,水运发达地区,可增加县一级管理。管理机构及权限的确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情况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专用航道及其航道设施由专用部门管理。除军事专用航道外,其他专用航道应当接受当地航道管理机构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航道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贯彻《条例》和本《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航道建设、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二)组织编制所辖航道的发展规划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专用航道的发展规划;

(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与通航有关的河流流域综合规划或者区域的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向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划分航道技术等级方案;

(五)协调与航道管理和航运有关的事宜;

(六)根据《条例》和本《细则》,对违反航道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者授权航道管理机构进行处罚。

第十条

各级航道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条例》和本《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所辖航道及航道设施实施管理、养护和建设;

(二)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

(三)参加编制航道发展规划,拟订航道技术等级,组织航道建设计划的实施;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与通航有关河流的综合开发与治理。负责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五)组织开展航道科学研究、先进技术交流和对航道职工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六)负责对船舶过闸费等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七)负责发布内河航道通告;

(八)负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保护,制止偷盗、破坏航道设施、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

(九)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对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章 航道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

凡可开发通航和已通航的天然河流、湖泊、人工运河、渠道和海港航道,都应当编制航道发展规划。

航道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水运发展的需要,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原则进行编制。内河航道规划应当与江河流域规划相协调,结合城市建设,以及铁路、公路发展规划制定;海港航道规划应当结合海港建设规划制定。

第十二条

航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的管理权限,按《条例》第八条规定执行。修改已经批准的航道发展规划,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核准。年度计划应当与规划相衔接。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水利、水电主管部门应当按《条例》第九条规定编制各类规划和设计文件。规划和设计文件的主管部门应当向参加部门详尽提供有关资料,并在编制、审查的各个重要阶段,采纳有关部门的合理意见。各方意见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协调或者仲裁。

违反《条例》第九条规定,未邀请有关主管部门参加编制的规划、设计文件,有关审批部门应当不予批准。

第十四条

航道的技术等级,是确定跨河桥梁、过船建筑物和航道建设标准的依据。内河航道技术等级的划分,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全国内河通航标准,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充分考虑航运远期发展需要后确定。一至四级航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部派驻水系的管理机构提出方案,由交通运输部会同水利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研究批准,报国务院备案。五至七级航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航道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其中五至七级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航道技术等级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航道主管部门共同提出方案,经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联合审批,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七级以下的航道技术等级,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

已经批准的航道技术等级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

因建设航道及其设施,损坏或者需搬迁水利水电工程、跨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给予赔偿、修复或者搬迁,但原有工程设施是违章的除外。

在行洪河道上进行航道整治,必须符合行洪安全的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如意见不能协商一致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协调或者裁决。

第四章 航道的保护

第十六条

航道和航道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航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航道及航道设施,有权依法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航道和航道设施的行为。

第十七条

航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航道管理和养护工作,维护规定的航道尺度,保持航道和航道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障航道畅通。

航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发布内河航道变迁、航标移动、航道尺度和水情以及航道工程施工作业的航道通告。

航道管理机构为了保证航道畅通,在通航水道上进行正常的航道养护工程,包括勘测、疏浚、抛泥、吹填、清障、维修航道设施和设置航标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阻挠、干涉或者索取费用。

第十八条

修建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或者治理河道、引水灌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有关的技术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影响航道尺度,恶化通航条件,不得危害航行安全。与通航有关设施的设计文件中有关航道的事项应当事先征得航道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航道主管部门有权制止;如工程已经实施,造成断航或者恶化通航条件后果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在航道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设施,恢复原有通航条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九条

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必须按设计和施工方案同时建设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并妥善解决施工期间的船舶、排筏安全通航问题,所需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施工确需断航的,应当修建临时过船设施或者驳运设施。断航前必须征得交通运输、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赔偿断航期间对水路运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不通航河流或者人工渠道上建设闸坝后可以通航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建设适当规模的过船建筑物;不能同时建设的,应当预留建设过船建筑物的位置和条件。过船建筑物的建设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当由交通运输部门承担。

过船建筑物的建设规模,应当依照经批准的航运规划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船闸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对过木、过鱼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与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商定。

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必须取得交通运输、林业、渔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有各该主管部门参加,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在原有通航河流上因建闸坝、桥梁和其他建筑物,造成断航、碍航、航道淤塞的,应当由航道主管部门根据通航需要,提出复航规划、计划、或者解决办法,按管辖权限报经相应级别人民政府批准,由地方人民政府本着“谁造成碍航谁恢复通航”的原则,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补建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改建或者拆除碍航建筑物,清除淤积,恢复通航和原有通航条件。属于中央掌管的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部与有关部协商责成办理。

第二十一条

在通航河段或者其上游兴建水利、水电工程,控制或者引走水源,建设单位应当保证航道和船闸所需通航流量,并应当事先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达成协议。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控制水源或者大量引水将影响通航的,建设单位在动工前应当采取补救工程措施;同时应当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水利、水电、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共同协商,统筹兼顾给水、灌溉、水运、发电、渔业等各方面需要,合理制定水量的分配办法。

第二十二条

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制定调度运行方案,涉及通航流量、水位和航行安全的,必须事先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达成协议,并切实按协议执行。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定。

遇到特殊情况,水利水电工程需要减流断流或者突然加大流量,必须事前及时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水量突然减少或者加大而造成事故。

第二十三条

因兴建水工程或者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对航道的水量有不利影响的,造成航道通航条件恶化的,危及或者损坏航道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予以补偿,或者修复。造成航道需要临时或者永久改道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在通航河道的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航运的要求,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

为确保航道畅通,航道管理机构有权制止在航道滩地、岸坡进行引起航道恶化,不利于航道维护及有碍安全航行的堆填、挖掘、种植、构筑建筑物等行为,并可责成清除构筑的设施和种植的植物。

第二十五条

在防洪、排涝、抗旱时,综合利用水利枢纽过船建筑物的运用,应当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安排,并应当符合《船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原设计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六条

内河航道上无主的人行桥和农用桥的维修、改建或者拆除,应当由所在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如因航运发展需要而改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

沿海和通航河流上设置的助航标志,必须分别符合下列国家标准:

(一)沿海助航标志应当符合:

1. GB4696-8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2. GB4697-8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二)内河助航标志应当符合:

1. GB5863-86《内河助航标志》;

2. GB5864-86《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非航标管理部门在沿海和通航河流上设置专用航标,必须经航标管理部门的同意,标志设置单位应当经常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第二十八条

助航、导航设施和测量标志是关系水运交通安全的公共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对其设置占地,应当给予支持。

航标设施、附属设备及辅助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在通航河流上新建和已建桥梁,必须根据航道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桥涵标志或者桥梁河段航标,同时按港监部门的意见,增设航行安全设施,其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由桥梁建设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建设其他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涉及到航行安全和设施自身安全的,亦须设置航标予以标示,其设标和维护管理工作,亦由建设和管理单位负责。

对设置和管理上述航标,建设或者管理单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航道主管部门代设代管,有关设备和管理费用由委托单位负责。

第三十条

除疏浚、整治航道所必须的排泥、抛石外,禁止向河道倾倒泥沙、石块和废弃物。

在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必须报河道主管部门会同航道主管部门批准,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事先征得港监部门同意,并按照批准的水域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不得恶化通航条件。

第三十一条

沉没在通航水域的船舶、设施或者有碍航行安全的物体,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立即报告港航监督部门和航道主管部门,按规定设置标志,或者委托航道管理部门代设代管,并应当在港航监督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

在狭窄的内河航道,沉船、沉物造成断航或者严重危害航行安全的,应当立即进行清除,其费用由沉船、沉物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

船舶、排筏在内河浅险段航行,因违章、超载或者走偏航道,发生搁浅,造成航道堵塞,航道条件恶化,航道主管部门采取疏浚,改道等应急措施,其经费由船舶、排筏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在通航水域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完毕必须按通航要求及时清除遗留物,如围埝、残桩、沉箱、废墩、锚具、沉船残体、海上平台等,并经航道主管部门验收认可。没有清除的,航道主管部门有权责成其限期清除,或者由航道主管部门强制清除,其清除费用由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 航道养护经费

第三十三条

除水利、能源部门在原通航河流建有水电站的船闸、升船机等按有关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免收费以外,船舶、排筏通过船闸、升船机等过船设施,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过闸费。

过闸费的征收和使用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共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在重新制定的征收和使用办法未颁布实施前,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海港和内河港口港内航标的修理、增添必要的附属设备、航标管理、测绘的业务费等,按原交通部、财政部发布的《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从安全监督局港务费中开支。港务费用于航标的比率应当有明确规定。外国籍船舶使用海区航标,应当缴纳船舶吨税。

第三十五条

海港和内河港口进港航道的维护性挖泥和改善航道条件的费用;航道、泊位、港池、锚地的测量、破冰以及本港挖泥船进行维护性挖泥的费用;船闸管理费用;护岸、导流堤、船闸的修理、加固以及结合修理进行改造和增添的附属设备设施所发生的费用,按交通部、财政部发布的《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从港务局港务费中开支。

第三十六条

水利部、能源部在原通航河流上设有水电站的直属综合利用水利枢纽的过船、过木建筑物,不收船舶、排筏过船闸(升船机等)费,所需维修管理费用在水电成本中开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水电站的过船、过木建筑物的收费问题,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各级航道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要加强对航道行政的管理监督、检查。检查时应当持有检查证,佩戴标志。有关部门应当接受航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对有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县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受委托的航道管理机构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排除障碍,赔偿损失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条例》第十三条,本《细则》第十六条,侵占、破坏航道或者航道设施的,处以不超过损失赔偿费40%的罚款。

(二)违反《条例》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第二十七条,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专用航标,应当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手续,或者拆除标志,并处以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条例》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未按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必要的航标,除责令其限期补设外,并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如因未设航标造成航行事故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四)违反《条例》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碍航物体,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以相当于清除费用2倍的罚款。违反同条第二款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补办手续,限期清除碍航物体,并处以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一条,对沉船、沉物未及时报告或者未设标示的,由港航监督机构按章处罚,并责令将标志的设置和维护费用交航标管理部门;因此导致沉船事故的,还应当追究责任。对沉船、沉物未按期捞除的,除所有人丧失所有权,航道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打捞清除外,其全部费用强制由沉船、沉物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

第四十条

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未按章交纳船舶过闸费的,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对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受委托的航道管理机构,发现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处罚机关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使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应当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国境河流航道的管理,按照两国有关协定执行。没有协定的,按《条例》和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对于航道的管理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一并研究确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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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申请强制执行工程款仲裁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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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族,住受委托人:姓名:

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纠纷一案中,申请强制执行,现委托作为委托人参与执行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

1、有权代为申请执行;

2、有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3、有权代为收取执行款项、财物,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办理执行阶段的其他事项。

代理权限至执行终结时止。

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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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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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一、承包内容:所有井桩开挖及现场清理。

二、承包方式:甲方将井桩土方开挖扩大头以上按每米 元,大写 元 /米;扩大头部分每个 元,大写 元/个承包给乙方,由乙方包干及质安责任。

三、承包范围:

乙方包干建设方提供的全套的设计图纸及交底纪要及设计变更的有关井桩土方开挖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场地清理,并服从文明施工的按排,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工期:

乙方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至 年 月 日,所有承包内容必须完工。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员,保证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如期完成,否则甲方将更换队伍,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

1、井桩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开挖。

2、井桩挖完后及时验收,并清理井口的余土防止塌方。

3、井桩成孔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如乙方原因影响质量、工程施工进度,甲方将在结算费用内扣除 ,只能以 发放给乙方。如达到不合格标准,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中途如有局部返工现象,乙方必须听从施工管理人员指挥,该返工者不得推诿,返工其材料费用按估价从乙方扣回,乙方必须自检,不合格者及时整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违返《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者,按照《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及安全责任:

1、乙方施工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加强安全意识,班组负责人在每天安排工作前,要强调安全操作,发现有人违反安全规程及时处理。甲方如发现有人违反《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者,按照《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施工现场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均由乙方负责。

2、施工人员脱离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或个人自行承担。

六、文明施工: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纪律,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文明施工。

2、在井桩开挖前对工人进行班前技术交底和安全施工意识培训工作,让工人清楚地进行施工操作。

3、上面挖井人要将井壁周围的土层、石块清理干净,以防掉入井内。

4、井孔上面的人在吊土时随时检查吊桶的牢固性及架子的安全稳定性,同时将井桩周围的杂物清理干净,随时要与下面的人联系,有异常现象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用应急措施。

5、清理井下积水用的抽水泵要保证电缆的绝缘性、防水性,随时检查水泵及电缆线的使用情况,使用前必须先检查用电器具,不得漏电及断线现象的发生,连接水泵的配电箱要有漏电装置。

6、乙方负责人必须管好自己的队伍,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违者不管谁先动手,均一并罚款500~20xx元,严重者交于司法部门处理。乙方人员必须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报甲方。未满18周岁者不得来工地做工。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有章必循。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违返《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者,按照《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七、付款方式:

每月按施工进度报批工程量,经项目部审核,报公司审批后在每月5号之前付给已完工程量 的人工费用,余下 在工程办理完结算之后,一个月内付清 ,剩下最后 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

八、小型工具、生活、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负责。

九、所有工人在甲方领用的用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安全帽等。

十、附则: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

2、本合同由发包、承包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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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执行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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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总公司决议,主持全面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并完成总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

2、在预算范围内决定组织体制和人事编制。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部门经理以及其他高级职员的任免、报酬、奖惩。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3、在董事长委托权限内审查批准年度计划内的经营、流动资金的使用。

4、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适应需要的员工队伍。。

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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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提高执行力”课程学习心得_学习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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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行力”课程学习心得

通过对赵琛老师的“提高执行力”的课程的学习,使我受到了很大启发。

世界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一个有方向有目标的人才会对生活对工作有热性,一群拥有共同方向共同目标的人才会组成一支优秀的团队。成小功,靠个人;成大功,靠团队,一个有复命精神的团队,才是一支优秀的团队。每个企业要敢于把企业的梦想进行升华,变成所有员工共同的梦想,大梦想蕴含着众多的小梦想,大梦想实现了小梦想也会得以实现,这对员工有吸引了,每个员工都为了自我的小梦想的实现而全力以赴,大梦想也会水到渠成的得以实现,这是实现企业梦想的必经之路。

从基层员工的角度,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员工的努力,那么员工也一定能够找到公司发展和自我发展的结合点,找到共同的目标和方向。这需要员工用积极的心态去看待本职的公司做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作为员工无论如何不可以站在企业的对立面,不可以消极怠工,不可以对自己的工作不负责,不可以对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任何过失孰视无睹。应该培养一种积极面对的心态,应该提升自己解决问题和承受压力的能力。其实,作为工作本身来讲,多做事情尤其是多做自己未曾做过的事情就是多学习,及时在提升自己的内在能力和价值,这种收获意义是长远的。员工应该任何时候都以愉悦的心态去迎接新的挑战。

企业执行力的实现,需要有许多的条件因素,许都的流程,步骤,但方法、手段只是一种形式,重要的还是我们必须在西乡上认识到我们要做的结果。我们工作和生活的行为准则是没有任何借口,每一个人都会在生活,工作中找借口,每一个人在找到借口之后都会心安理得地认为:这件事与我无关。而更为可怕的是,一个人再去做了事而又半途而废时,就更冠冕堂皇地为自己解释:我已尽力而为,所以责任不再与我。无论如何不要寻找任何借口,现在立刻去做,提升你的执行力,发挥你的主动性,现在立刻行动,成功属于那些不找借口的人!

在正确的方向上,每天行动。机会只降临在有准备的人身上。时刻为成功做准备,在机会来的时候紧紧抓住,才能创造成功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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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党员纪律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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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近期我跟随党支部的领导和同志,认真阅读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可以自我更新的党腐败,在历朝历代都不可避免。几乎可以说,每个朝代,每个王朝,几乎都断送在自身的腐败上。腐败,也是一种权力,是特权阶级固有权力。细查腐败,就会发现,只有特权阶级才有腐败的权力,大权力生成大腐败,小权力产生小腐败,相辅相成,相伴相生。腐败,更是阶级对立形成的必然条件。

在一个新兴政权的执政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腐败,就说明特权阶级已经形成,利益集团也已经形成,固有的权力会逐渐被放大使用。就如同一个逐渐腐败的苹果,首先先形成了特权阶级——真菌,然后出现腐败集团——腐败的果肉,腐败集团使得政权的某一部分变得软弱无力——腐烂的果肉,紧接着形成了新鲜与腐败的对立,但腐败的力量是长期的,强大的,几乎是必然的,所以如果不及时清除掉,必然会毁坏整个苹果。

惩治腐败,难在什么地方?难在自觉。只有自身觉悟了,知道腐败的存在了,才能下大决心去用“利刀挖却心头肉”,虽受一时之痛,却可以延百年之寿。从古至今,几乎没有一个王朝,能从制度上,从结构上自觉。能够反省的,往往是社会上的能人志士和执政者当中寥寥少数明智之士。难以形成整体力量。所以他们的结果只有消亡。中国共产党不同。他出身于现代社会的脊梁——工人阶级。只要是领导者的结构不变,我们必然能自我发现腐败,自我清除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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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最新广东计生管理条例相关消息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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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广东计生管理条例相关消息

20xx年最新广东计生管理条例

根据20xx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4次修正的最新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 评奖。

具体产假安排如下: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8、二胎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没有晚育假和独生子女产假。

具体婚假安排如下: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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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和明确,20xx年1月1日起至新条例公布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残家庭再生育的,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执行。

再婚夫妻单方不超过2胎仍可再生

新条例明确了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针对婚育状况的复杂性,设置兜底条款。具体包括七种情形: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6.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7.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

对广东女性的又一利好消息是:新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段宇飞表示,这一修改是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作出的。

去年底修订的条例将此前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此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

取消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行政审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实施输精(卵)管复通手术,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同时,新条例调整了再生育审批机构,将再生育的审批机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对再生育行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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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道路交通事故申请执行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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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赔偿权利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工作单位:

驾驶车辆:

乙方:

赔偿义务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工作单位:

驾驶车辆:

年 月 日,甲方驾驶车辆行驶至路段,被乙方驾驶车辆上掉落的一大捆钢筋砸到,造成车辆的严重损坏。

本起交通事故经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所驾驶车辆的车主为,该车在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了。

现经甲乙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乙方对此次交通事故中付全部责任,乙方同意承担因本次交通事故给甲方造成的一起损失。

二、甲方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到的损失主要包括:

(一)更换、维修车辆受损部位所产生的费用:

(二)因车辆受损不能使用所产生的闲臵损失及额外支出:

(三)因处理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

(四)因车辆受损不能使用,给付甲方的交通费补偿。

三、乙方同意并支付第三条所列甲方受到的损失。

甲方取得乙方第三条所列赔偿后,甲方同意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责任。

四、更换、维修车辆受损部位所产生的费用以核定的费用为准。

与保险公司认定的赔偿费用不同的,由乙方负责支付两者之间的差额。

五、因车辆受损不能使用所产生的闲臵损失、额外支出以每日的标准计算,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车辆维修完成之日止。

六、因处理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以国家上年度城镇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准,标准为14233元日,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协议签订之日止。

(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__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通知》)

七、因车辆受损不能使用,给付甲方的交通费补偿以每日为准,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协议签订之日止。

八、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签订此次赔偿协议的订约定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赔偿费用。

九、乙方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后,甲方承诺不再通过该法律途径向乙方请求其他赔偿。

保险公司对本次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金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十、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向甲方及

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本协议于东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见证下签字,并由东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东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份。

赔偿权利人:(签名)

年 月 日

赔偿义务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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