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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汇总19篇】 施工合同(经典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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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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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内容

乙方自愿承担该幢楼设计施工图中建筑(包括室外散水)、结构、装饰工程、卫生洁具安装、预留孔洞的留设、设备安装完毕后孔洞的封堵、安全防护搭设等施工涉及到的所有劳务(土石方工程、0.000以下基础工程除外)、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工具及所需的小型材料;甲方只提供塔吊、搅拌机、龙门吊、钢材、水泥、砂、碎石、砖、磨石材料、贴面材料、钢管、脚手架材料、模板,其余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工期:

1、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合同工期:雨季及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如工期延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总工期以合同为准,阶段工期以甲方的要求为准,每延误一天(含阶段性工期)按工程造价1%的标准罚款。

罚款后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整改期限完工,仍不能完工,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另行增加施工队伍,乙方计量工程价款按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另40%作为续建队伍的赶工费用),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甲方会同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等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工期将作为合同工期进行累计。

5、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之前自己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地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熟知:

(1)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和特征,水文和气象条件;

(2)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相关程序;

(3)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

(4)所有安全及其它意外风险及不利因素;

(5)还应认为:乙方已将上述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已在单价中予以充分考虑。

五、工程价款结算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其综合单价为元/2。

本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利润、管理费、赶工费、安全措施费、事故赔偿费、驻地建设、施工队伍调谴、机械设备及其进退场、零星建设费用、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各种原因引起的误工等各项和未能述及的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价格不予调整,工程量按竣工施工图建筑面积计算。

2、工程进度劳务款支付方法:经监理和甲方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单价进行计算,每月按其85%支付进度款,余下15%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10%,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验收时,按图纸和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具体施工质量要求,以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内容为准),乙方达不到质量标准,按工程结算总价5%的标准罚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

(2)工程变更,甲方应于相应工序施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在7日内进行验收。

(4)负责测放各楼层的主轴线和主要标高线,乙方无偿给予协助。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月、周、日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人员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4)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的统一指挥。

(5)乙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内外脚手架、支撑架施工方案(该方案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报甲方及监理审核批准后实施);列明计划工作,机械、人员配备数量和计划完成的工作量,计划必须满足总工期要求,具有可实施性,计划必须得到甲方、监理批准。

如乙方不能按照计划配备施工机械和人员、未完成计划工作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6)负责拌合站水泥运送、堆码,拌和机的清洗及拌合站的清洁等。

(7)协助配合甲方的其他工作。

(8)乙方已熟知并同意甲方的《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同时承诺按甲方的《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执行,如乙方未按《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其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所提供的机具、设备及材料,若有损坏、遗失,则乙方应照价赔偿。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缴到甲方单位,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未交齐保证金,则乙方构成违约,由甲方另选队伍,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所有施工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交底工作。

3、乙方须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监理与甲方的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按要求整改。

对检查发现问题严重影响安全的,检查机构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要求。

4、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期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每月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教育,使其熟悉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必须要求其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承担工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整改。

5、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与防护衣物等,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罩等。

6、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含电作业、金属焊接、起重作业、场内车辆驾驶、登高作业、挖掘等)。

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对乙方进行处罚1000元/人.次,并要求乙方安排有证人员持证操作。

6、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杜绝重伤与亡人事故,减少轻伤率,轻伤率不大于0.5%。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费用。

7、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按规定向上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9、施工现场或周边发生事故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政府与甲方应急小组的指挥,并积极支持配合事故抢险,为其提供一切便利。

10、乙方必须按报建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乙方所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统一领导,在合同签订进场后一周内,将专职安全员报甲方备案。

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并要求其停工整改,直至配备能切实负责安全生产的专职安全员为止。

11、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小施工生产对乙方员工和甲方相关人员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风险。

12、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将规格型号、安全状况等报甲方备案。

由甲方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国家强制要求的,必须由相应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未经检查投入使用的,将追究乙方责任。

造成事故的,将加大对乙方的处罚。

13、乙方承担其施工段内一切安全事故的费用和责任。

14、切实加强民爆器材管理,严格按相关民爆器材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严防事故发生。

15、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一次对乙方处以10000元罚款。

16、乙方及其职工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甲方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物资、机械、行政、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一切规章制度。

17、乙方要协助甲方对民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与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签订者不得上岗;

十、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工程。

2、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拖延整改时间或有意扩大事态,甲方有权对其加重处罚或勒令退场并不予结算,同时在保证金承包费中扣取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3、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以便进行修正。

十一、文明施工: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文明工地要求施工,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如出现以下问题甲方将依据制度进行处理:

(1)钢筋堆放不齐、型号不分、原料、半成品、成品未按区域分开,材料不进行覆盖生成锈蚀,钢筋头未按指定地点堆放,经甲方催促未限期进行整改的,本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行罚款。

(2)木工区域:模板、木枋、钢管、扣件未按指定地点分开堆放,板、木枋下脚料未进行及时清理归堆,经甲方催促未限期进行整改的,本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行罚款。

(3)瓦工班组:砂子、石子、红砖、砖块、装饰材料、水泥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工完未做到料净,场地不及时清理,垃圾不及时清理归堆,砂浆、混凝土满地散落未进行及时清理的甲方在安排后未限时整改的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退手续,对借用的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5)工程材料实行领用制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材料,严禁人为浪费,凡人为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木工班在工程完工后,必须做到木胶板、木枋、钢管按指定的位臵起完钉子后,长短分类码放整齐,丝杆、山形卡、十卡、转卡、接头卡按所领的数量交回库房;钢筋班在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所有钢筋必须按甲方要求清理干净,分类码放整齐;电焊班、架子班、放线班、信号班必须要有上岗证和操作证;

(7)所有乙方各施工班组在工程完工后,所有在甲方库房领用材料必须交回库房,经材料员签后方可结算,如有损坏,按原价在工程劳务费中扣除;

(8)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辱骂、打架、围攻管理人员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交机关处理,乙方不得因人工工资支付问题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

(9)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足规定的民工数,而耽误工期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扣收全部承包保证金,并清退乙方出场。

3、乙方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不得在施工场地打架斗殴,认真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文明制度、例会制度。

如发生违法事件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违反规章制度事件,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生活管理:乙方工人食宿自理。

十三、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后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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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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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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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沟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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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工期及施工标准、要求

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__年月日开工,至20__年月日竣工,工程期共计天。

2、施工标准:排水沟底层铺设厚10㎝的混凝土,水沟两侧分别浆砌大块砖墙身三层,高72㎝、宽13㎝(含厚1㎝水泥砂浆抹面),排水沟顶层覆盖长100㎝、厚6㎝、附加含6个的钢筋混凝土盖板。

3、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图纸等相关要求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总体坚实、牢固,砌体砂浆配合比准确,砌缝内砂浆均匀,勾缝密实,水泥砂浆抹面,保证抹面的厚度,砌体内侧及沟底表面平整光滑、直顺,排水顺畅,不得有裂缝、脱落、空鼓现象,整体外观达到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滑,无折点、起伏。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

1、工程单价(不含税及管理费):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2、本工程造价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工程单价据实结算。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施工初期甲方预付部分工程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98%,预留2%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如数退还质量保证金,价款支付为现金支付。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负责对乙方施工质量抽检和监督,对不合格的材料责成乙方调换,对不符合施工要求和标准的施工段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施工建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负责施工地点的社会协调,保持有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3)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7天内组织验收。

2、乙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要求,做好施工工作。

(2)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严格实行自检制度,做到完成一项,合格一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尽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自行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采购的材料必需符合设计、施工标准、要求。

(4)清整出的土方应合理堆放,不得随意乱放,更不得向沟内堆土,待工程结束后,负责将清整出未使用的土方清理到指定地点。

(5)在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验收前未经甲方允许,设备不得撤离场地,否则视为违约。

(7)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决算书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决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并提供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

四、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

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五、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按照施工标准和施工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六、保修期限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负有保修责任,保修期一年。

本工程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砌体裂缝或倒塌、抹面脱落、空鼓现象等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事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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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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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第三条、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第四条、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______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______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第六条、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______%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_____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____%人工工资。

4、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_____元,技工为每日_____元。

5、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第八条、甲、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材料,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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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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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 (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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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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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6、质量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_______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________________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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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承包建筑施工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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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 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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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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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对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质量:优良

6、合同工期: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

2、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施工实施管理,并协助乙方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甲方应保证工地其他施工方无条件服从乙方统一管理;

3、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者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并负责费用,施工过程中因断水断电所造成的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责任由甲方承担;

5、参与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

6、施工期间,需办理的一切手续费用及其它外围费用由甲方负责(如:物业、城管、装修办、消防等);

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8、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饰、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9、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10、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注:合同款由甲方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或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索取已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乙方工作人员除财务人员外禁止接触钱财、物。工程款亦执行此规定)。

乙方

1、乙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

2、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权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代表乙方与甲方协调工程款结算事宜;

3、乙方在合同签定生效后,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4、遵守聊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

5、遵守聊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的,乙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在无法找到责任第三方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复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乙方因工期需要而进行夜间施工时,甲方应及时协调第三方关系,以免施工工期拖延。

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小写   元;

2、签订合同后,工程款分三次结清:第一次为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0%,大写           小写   元,作为本工程的启动资金;第二次即工程进展到一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0%,大写          ,小写     元;工程完工甲方需向乙方结清余款,大写         小写

元。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窝工,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增加工程项目款项在签订项目变更表时一次付清。

四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约定

1、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注:贵重物品甲乙双方共同监督保管);

2、乙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的样品和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时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共同验收。对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

五  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  奖励和违约

1、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由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未按时到施工现场,工期顺延;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7、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8、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因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和工程进度而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

1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1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1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5、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  工程验收和保修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__)、《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可以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应予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在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双方都有义务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安全;

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进驻使用,如甲方擅自进驻使用,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八  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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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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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10.1 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它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 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查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达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满意,总之,承包人必须被视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资料,除涉及上述情况外,还涉及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一切可能其投标的情况。

12.1 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1 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 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 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 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1 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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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承包中标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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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完成高速公路工程物探工程,委托乙方施工该工程的电法施工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乙方采用瞬变电磁法施工,按照甲方施工要求,测线长4400米,共三条测线,约20__个测点。

四、质量与验收

要求乙方物理点合格率达到95%。

五、费用及结算

施工费用约12万元,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在报告提交7天内,甲方按实际工作面积一次结算。

六、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资金。

2、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各方工作。

3、审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4、按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5、按规定办理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后竣工决算的审计手续。

6、按有关规定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七、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

2、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3、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4、乙方应保护好施工范围内既有设备、设施;地下管线等设备。

5、及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八、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5%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陆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叁_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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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承包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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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包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5、分包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二、双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甲方承建的土丹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按上述条款中第一条中第3、4、5款的内容,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机械、设备、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及安全设施和防护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至竣工投产、保修期满为止,双方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本合同中尚未涉及的条款内容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2.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均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3.乙方进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安排,处理好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做到让用户满意、监理放心、建设单位认可的合格工程。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常抓不懈,避免一切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伤人、亡人事故。

三、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管理人员: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乙方管理人员: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2.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协调、监督与管理。

(2)负责监督本工程的周、月进度计划、并对已完工质量进行审核、申报预结算、预算外经济签证办理、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等工作。

(3)负责监督乙方对工人工资和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等工作。

(4)负责监督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达标等诸多问题。

(5)负责及时发现与协调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不足现象、并要求乙方及时解决,以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3.乙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发包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及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工种的作业人员,更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否则,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为零。

(3)必须安排有职称的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和材料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

并对特殊施工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管理,做到严细认真,满足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尊重和服从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协调,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达到优良标准。

(6)必须强化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中要有防护措施,对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

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引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做到人员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误工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和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

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影响发包人声誉的,甲方可责令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剩余工程款将不再支付。

同时乙方应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本工程竣工并移交业主投产使用,保修期满前,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

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和供应商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发生之相关费用。

(9)违约责任:乙方不按上述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与工程结算

1.本工程中标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和时间:执行建设单位所规定的结算时间。

每月25日按工程已完形象进度,乙方向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已完工程量结算书,工程竣工后三十天内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书。

3、工程取费标准:甲方收取管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___________%,在业主拨款时甲方派一名财务人员到达通辽负责办理相应手续,乙方应提供前1-2天通知甲方作出相应的准备,财务人员工资按___________元∕月,期限为乙方正式开工后至工程竣工(如不能按月开支,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4、管理费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业主拨款时收取___________%,在第四次业主拨款时收取另___________%,此款由甲方财务人员自动在工程款中扣除。

不需再通知乙方。

5、资金管理:在通辽设立一个工程款专用账户,业主将工程款拨付后,甲方在拨款中自动扣除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在扣除其费用后,将剩余的工程款在三日内全额拨付给乙方账户,以便施工使用。

甲方不得将工程款拨付到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账户,如甲方将资金转到其他账户,由甲方负全责(如果甲方不及时拨付到乙方的账户导致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6、乙方必须专款专用,若乙方因挪用工程款,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1、材料设备供应范围

执行总承包合同中的建设单位要求及约定。

除建设单位要求的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价格,质量要求执行总承包合同。

进场材料和设备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

如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及结算方式

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延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不严,用料浪费及不合理、超出限额部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满足施工图要求和达到总承包合同的规定标准,双方约定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质量有求。

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时,违约责任确定如下: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无偿负责返修,直至达到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

由乙方原因所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费用,并无条件及时抢修,视事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2、违约责任:执行总承包合同。

七、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金

1、乙方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考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等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同步进行,相关资料要及时、准确,相关人员必须认可签字盖章。

2、业主质量保修金为建设单位的要求。

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可一次性支付。

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应及时组织维修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若在保修期内。

如果通知甲方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内乙方不能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修复,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支付给维修方。

八、补充条款

1、本合同是在总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签订,尚未说明的相关事宜均均按承包合同执行。

2、乙方应及时支付现场施工人员的人工费,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要按时支付,不得拖延,甲方有权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将查看工资发放表,直至在拨付工程款时预留工资费用实行联合发放,确保农民工队伍稳定。

如因乙方支付不及时或托欠工资所导致的施工人员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集体上访闹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此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将无条件赔偿。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特殊要求和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按标准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组卷成册,并与工程同步。

5、如乙方需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___________%的结算费用:如乙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但需发包人配合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___________%的结算费用。

6、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因乙方挪用工程资金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税金及各种应上缴的规费(三险一金)和各种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需要甲方必须提供大庆市税务局开据的(外出施工证明),按甲方企业所在地大庆税务局规定必须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标准收取,此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9、甲方不定期派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所有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如出现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11、本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可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之日起终止。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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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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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浠水县关口镇三店村张国湾修建私人房一座,现将建设楼房的主体工程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20x年正月初六正式开工),分清双方责任,经双方协议商量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1、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铁钉、铁线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搅浆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2、工程内容:乙方所有的施工必须按甲方所要求的进行室内建筑,包括厨房、卫生间布置制板,房屋四周的檐沟及女儿墙等。

3、工程质量:施工要按规定进行,质量要求墙面平直,砖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强度够等

4、结算付款方式:工程结算按双方协商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给乙方,全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双方协议付工钱。

5、安全施工及责任:乙方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必须讲究,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施工,要按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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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4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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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上我国逐渐实现建筑工程承包的管理模式。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

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钢筋:水泥:防水卷材:门窗: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________年。

3、管线设备工程________年。

4、装修工程________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

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预付款:工程进度:工程结算款: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楼。

2、工程地点: 号。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从承台开始,圈梁,地台,一直到封顶)。内外墙批荡,四周外墙粘贴纸皮砖,楼梯贴步级砖,走廊、电梯口分别粘贴(详参照以下第4条)。楼层一至八层或共 层(不含夹层),框架结构,首层为商铺,夹层为摩托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套房,顶层为一个楼梯房,电梯机房(结算时作投影面积计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机械设备、排栅、模板、铁钉、铁线等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线锤、泥刀、水平尺、圈尺、灰刀等。注: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门窗制作安装、消防、排栅、防护网不包括在本承包内。

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其中主体工程 个月内完成)(详参照以下

第五条)。

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执行。

7、承包价格: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整( 元)。包括天面楼梯屋、电梯机房,基础部分不计,化粪池不计。(凸窗部分只计一面,不计双面)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有关方面,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准备后需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工地,但不负责材料运上楼层。

3、甲方指派人员监督及保护好建筑材料。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工栅搭设及施工现场每层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放水保养。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作法说明),交甲方审定。

3、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作法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峻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峻工后周边、内部场地,室内地面的环境清理。

第四条 工程内容及包工范围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带行装及必须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平水尺、圈尺、吊锤、泥刀、灰刀等常规的使用工具。

2、包工范围:

①从柱头承台底标高起至正负零基础、圈梁、平基、地面硬底化。

②电梯井、化粪池。

③主体框架结构及主体砌砖工程(砌砖外围墙砌18c,套间之间的间墙砌18c,电梯井到顶四周砌18c,其余为12c砖墙)。

④屋面工程的栏墙(包括楼面防水线的捣制)。

⑤室内外墙、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浆扫(批)荡,主楼墙外四周围四面粘贴纸皮砖。

⑥电梯出入口四面墙全粘贴瓷砖到顶,公共通道地面贴地砖,墙裙贴1.6米至1.8米高瓷砖。

⑦夹层车库包括天花板全批荡,地面过水泥沙浆。

⑧顶层天面铺设30c至40c高的预制砖块隔热。

⑨首层电梯入口、楼梯通道地面贴砖,通道贴砖到顶。

3、使用的泵车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按图纸施工。若工程有变更修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的作法说明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应遵从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翻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甲、乙双方应及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与验收手续,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负责验收。

4、遇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生效:A.重大设施变更B.不可抗力上述情况发生两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给予答复。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从工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6、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验收,并办理验收有关手续。

第七条 关于工程工费的支付及结算约定

1、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次拨付进度款,按完成工程进度分工种支付70%给乙方。余下部分待峻工验收后结算付清。具体按工种不同依照进度情况支付。如框架部分每完成一层,按 元∕平方计付70%的款项,以此类推。

2、工程峻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保修________年,外墙及屋面保修________年。甲方从乙方工费中扣除人民币 元整( 元)作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则退还给乙方。

第八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相关的法规、规范。

1、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任何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需要的安全带、装置等。

2、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计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抢,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所用水泥袋由甲方收回处理。

4、材料堆放整齐,确保现场整洁。

5、自行办理所属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6、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其他:工程峻工、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即生效。希双方共同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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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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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施工总承包合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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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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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劳务公司)

根据本工程具体特点,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通江县通江·丽都尚城建筑工程劳务的人工费、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费用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事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承包内容:施工图(含散水沟)以内劳务的人工费、机具、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架料模具及其辅助材料等一切费用。

二、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除基础超深,重大设计修改,人力不可抗因素及室外附属工程外,双方不得更改工期,若有发生事况所有必须甲方主管负责人签字认,否则无效。

三、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质量等级为:力创优良,必须合格。

并保证达到:

(1)按设计施工图和甲方以及业主要求施工,施工行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50300—以及相关配套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2)分户检测合格:即房间几何尺寸、层高均符合设计,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3)实体检测合格:即设计梁板柱几何尺寸、钢筋位置、砼保护层厚度,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所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由于乙方使用材料引起后续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返工等,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内容:

1、甲方职责:

①负责提供本程材料;

②负责监督管理乙方施工,以及业主、监理等上级领导部门检查验收工作;

③负责审查支付乙方申报进度款所有工作;

2、乙方职责:

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和图纸会审记录内劳务费用,除门窗、水电安装、保温层、防水层外,其余所有人工费、机械、文明施工、施工管理等费用,即含以下列内容:

(1)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施工人工劳务费用(含水电安装预埋费用);

(2)完成施工图所有设计内容的一切机械设备、施工用具和机具、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自备,(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搅拌机等;施工用具如钢筋、模工、水电工、砼工机具等;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如钢管及扣件、模板、安全网以及钉子、铁丝、绑扎丝、电线和灯(施工操作工作面内)等);

(3)完成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投入此项材料设备费用,即: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安全教育、专职安全员管理等;②安全保证措施的人工、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以及劳保用品等,其他项目施工涉及的安全设施、材料(如外架和架板高凳等)应无偿使用;

(4)负责本工程临设搭拆人工费用;

(5)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费用,即①施工组织工作安排;②指导工人按图施工,并检查其质量合格,交验甲方以及监理或业主;③本工程按图施工抄平放线;④本施工内容以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材料管理及保卫工作费用;

(6)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人员施工安全保险费用,应达到不记名万元保险金额,承包范围内直接的、间接的(含提供安全设施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负责配合有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费用;

(8)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以及相关成品保护等费用;

(9)负:075096责相应工程的进场材料及使用临时设施材料的御货。

五、工程单价:

1、乙方所完成工程量计算方式:以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元2。

2、所有粘贴(指内外墙砖、地砖)安设计图收方计价:外墙:元㎡;内墙:元㎡;地面:元㎡。

3、施工图和图纸会审记录以外和 元从以上变更另行按实计算(但所有变更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

六、工程款支:                 付:

1、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信誉,乙方必须交纳万元质保金,签订本协议时缴纳。

若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拒退作违约金。

2、工程款先由乙方自行垫支,完成主体第八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巡工程款;完成主体第十六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60%工程款;完成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75%工程款;装饰工程按主体工程的施工节点支付方式进行工程款支付;初验前支付至总价75%;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四月内支付至总价95%;其余5%,1年保修期满

3、无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事故由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若有发生的应当扣除发生费用一并扣减。

七、其他事项:

1、施工期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一切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全体职工自觉按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在施工前要进行质量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肓,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违章施工,保证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现场部分)合格,否则所出现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予以处罚。

上班不戴安全帽罚款元人次,高空不系安全带罚款元人次。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并上报甲方一份证明,禁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次。

4、乙方应爱惜甲方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次。

5、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人次。

6、乙方应抓紧时间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影响其他工序施工,造成业主和公司对甲方处罚,以及给予第三人的赔偿,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若因业主方资金不到位給乙方造成损失按业主方給甲方劳务部分的赔偿额度直接支付給乙方

8、本协议双方自觉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部分5%违约金。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签章):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乙方:(劳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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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型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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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①公园绿化种植工程

②工程地点:

③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按图纸结合实际地形、栽植乔木、灌木、地被等品种

④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830000万元,即人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不含税金)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①签定合同后,由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工程款(乔木、灌木的工程量)400000万,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②乙方在花苗、草皮进场前由甲方支付350000元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③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二十日内一次付清乙方合同总价的余款。(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④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场地施工,天气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第五条:苗木养护期:

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超过保养期苗木不成活的更换费用由甲方支付,竣工之后的苗木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①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②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范和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③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负责事项

①季节原因:为提高成活率把部分地苗改为假植苗,规格也相应整体降低调整。

②甲方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的土方平整。

③甲方提供场地所需水源、电源和灌水设备。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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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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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泥工分项工程按照市级优良工程,争创省优部优目标发包给乙方(包工不包料),为确保该项工程能够按质、按量、按期、顺利地完成和双方的利益,以及完成双方各自的责任,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商定如下条款。如有合同内的发生事项,双方均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互不争议;如发生合同内条款未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包括(基础、柱、梁、板、构造柱、压顶、过梁、化粪池、盖板、飘线)砼浇捣,预制,养护;墙体拉接筋安放;石灰池、吊栏钢丝绳防护、内外墙体的砌筑、空调管透气管预埋(留)、红砖发水砂奖调制;内、外墙面订网片;内墙、外墙(含装饰线条、外墙安装塑料条分隔缝、分二次粉刷,添加防水剂、做到不渗水,门窗立边、滴水线、止水槽等)、天棚、屋面天棚、梁、粉刷;墙体保温、抗烈砂浆粉刷;化粪池、地面、天沟、明沟、散水、检查井、砼浇筑,砌砖,粉刷,找坡找平压光;屋面部分:找平压光,隔热材料、网片铺放,保护层砼浇筑压光养护;墙角泛水;水管、线槽修补,门窗砂浆塞缝,公共楼梯镶贴(外墙、屋面镶贴除外)所有泥工工任内容。清理楼地面,达到符合竣工交验的标准。砼除框架为商品砼其余均为人工自拌砼。

2、要求每层楼面砼浇捣时必须打磨平整,养护不得少于一周,砌筑:按图纸放线、红砖淋水、砂浆按配比调制、做到灰缝饱满。粉刷;冲筋、淋水、合理配料、做到线条有棱有角、墙面平整;外墙压实平整做到不渗水。

3、当天下班前必须把楼地面的砖碎,砂浆清理用完。杜绝浪费行为;对搬运至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及时垫高搬好堆放整齐,保证施工现场工完场清。借用的工具,材料搬运回仓库,如数交还,如从仓库借出工具的数量与归还数量不符,乙方不够部分须按照原价加以赔偿。

4、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的安排,自觉,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零星工作和附属设施的零星工作。

二、 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人工、包工期、保质量、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劳保用品、包工作住宿、包小型工具与用具(斗车、振动器(棒),砂浆搅拌机、淋水用移动水管等),以及二次搬运,材料的进退场装卸。

三、计算方法及承包单价

1、计算办法和承包单价:根据施工图中建筑物所有泥工工程,一次性包定,双方各自承担由于劳务市场工资材料变化的风险:地梁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工程款单价为_____元/m?,(单价分配为:主体砼框架工程按_____元/m?,主体砌体按_____元/m?,内墙粉刷按_____元/m?,外墙粉刷包线条按______元/m?,楼层清理按______元/m?)。

2、地梁以下及附属零星工程则按分项计算,单价为:(1)砖胎模砌

砖;______元/块;砌240墙______元/块;180墙______元/块;120墙______元/块。(2)粉刷:墙面、天棚、梁______元/m?、地下室墙面______元/m?;地面抹面______元/m?;(3)砼:泵送______元/立方米、自拌砼人工拉料______元/立方米、商砼人工拉料______元/立方米。(4)计时工资:大工______元/天,小工______元/天,基坑清土按______元/m?,地面回填平整按______元/m?。

3、承包单价均已包括小型工具与用具、工人临时住宿租金、工资、医疗、福利、劳保、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劳动保险金办妥之后,如出现工伤事故则按劳动保险管理条例中有关执行规定。进退场、暂住证(按当地派出所确定的价格,由甲方代办。)工卡(费用10元/个,由甲方代办。)等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万元,甲方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在下月15日左右支付(按分配单价的)85%工程款;以止类推,工程竣工验收应付工程总额数的95%,余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一年,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单后二天内应及时维修,如未及时派人甲方有权派人维修,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剩余在保修期到后10天内结清。零星工程月清月结。

3、每期领取的工资或进度款,按照《劳动法》乙方必须按款项的用途和分配计划做成工资表等上交给甲方,由甲方直接给工人发放工资。

剩余部分为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临时用水、用电。

2)、负责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监督和管理。

3)、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技术的交底,以及给乙方提供定位轴线、定位墙线及水平线。

4)、负责监督审核乙方完成月工程量,按实际月完成工程量款(按本合同第四款第2、3条)拨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责任:

1)、保证进场施工的人数满足进度要求,负责工人临时住宿食安全,并确保进场工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不接收违法人员,如因此造成安全、质量及延期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2)、保证所聘用工人之间的一切劳动关系合法,并且乙方与所聘用工人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在工地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不得同甲方管理人员顶撞、吵架。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罚乙方200~1000元/人.次处罚。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设计变更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甲方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抹灰平整度不得超过5mm,同时做到工完场清。如施工质量不合格及材料浪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强化其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施工,不得乱搭乱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得强行、违章施工,以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施工过程中,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受甲方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学习,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在施工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教育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失职造成所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全承担其责任。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等级。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不得出现不合格工程,凡有不合格工程,乙方除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外,还需按不合格工程单位面积材料价值的三倍罚款支付给甲方,工期不予顺延。

七、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组织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按时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罚款______元。施工工期:见开工通知,共______日历天。

八、停工、窝工

因建设方或设计修改原因需停工时,产生的窝工及乙方进、退场等费

九、其它

1、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它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项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管理好班组工人,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聚众闹事,不准打架斗殴,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处罚3000元/人.次,并且医药费均由打架双方互相支付,如打架工人工资无法支付时,由该带班支付。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质量同抓”原则,计划用料、节约用料,如超过定额所规定损耗数,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需给甲方赔偿所损耗的材料(按甲方进货单价计算),如乙方的用料控制节约成本,节约的差价,甲方可给予奖励乙方。

4、乙方每天下班时要及时清理(或归类)工作面范围内的材料,不得将材料乱堆放,否则甲方如发现乙方清理不及时或未清理,甲方另行安排人员清理(或归类)并对乙方处以罚款,清理(或归类)费用按双倍扣除。在上下材料时,未经施工员(或办公室人员)的同意,自行拆除安全围护;外架安全网,材料往下丢,每次罚款______元。

5、工地的水泥袋、纸箱等全部由工地办公室统一回收,任何班组、

个人不得违反,如有违反者,除收回卖物款外,还加罚款______元/次。

6、乙方在施工期间生活自理、柴火自购,不得拿工地的材料(包括废料)做燃料,如有违反,处以罚款______元/次。如需办理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可由甲方代办,但费用须由乙方支付。

7、乙方应认真施工,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出现工程质量(或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被甲方勒令退场或自行退场的,退场时,乙方的工资按已完成合格工程的90%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8、乙方及其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拉接电线,禁止使用电器、电炉等用电器具,如需照明用电应由现场专职电工进行拉接。违者,处以罚款50元/次,并没收该用电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则由本人及该班组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9、乙方不得把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同时处以罚款_______元,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时自然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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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网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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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 项目 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 项目内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 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工期:

a.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 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b.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5.2 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 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 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 现金/支票/转账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 元(人民币 元),于 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a.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 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b.

6.4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 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 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7.9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 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 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 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 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 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 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 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 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 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 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 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 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 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8.23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 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广州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 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 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 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 六 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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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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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 。

四、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 方式计价。室外工程另外计算 。

合同总价款为 。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_____份。

⑶ 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包工不包材料时)。

(4)提供临时宿舍给乙方,水,电及一切费用

(5)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 、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七、材料供应:

1、主材:由 甲 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 甲方负责提供。

八、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 计算,废料归 方。

九、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结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每月按进度实际工程量支付百分之八十五,工程完工自检能达到验收要求支付百分之十,余款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支付总工程款,(含已付工程款在内),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包含任何发票及一切费用。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待工程款付清以后自行终止。

十二、补充条款:

1、图纸变更应该在乙方施工前,提供正式变更通知单,如果乙方按原图纸施工后,甲方要求更改,一切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没有达到技术要求,要无偿反工,如因材料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

2、附加工程(临时工程)甲方应以每工日__元工资即时支付给乙方,不能与承包工程款项一起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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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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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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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9]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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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开工时间和延误

41.1 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1 除合同另有规定的外,就承包人应随时获得的工地的范围及授权他使用此部分工地的命令而言,业主应根据合同有关施工命令的规定,随同工程师的书面开工命令,提供承包人必要范围的工地,使其能够开始并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方案施工,此外应根据承包人给工程师的书面通知上的合理建议(如果有),在施工期间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更大范围的工地,以保证承包人能按上述方案或建议迅速施工。如承包人因业主不按本条规定提供工地而误工或发生费用,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期,并由他确定一笔补偿此种费用的款项,该款项应由业主支付。

42.2 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1 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1 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_____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1 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1 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 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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