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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电视黑屏什么问题(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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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安全性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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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安全性问题调研报告

财政资金的安全始终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湖北潜江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研与分析,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以此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我市财政资金安全性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近几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26亿元,财政总支出达到57亿元,这么大的资金量,在收、支、使用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我们十分担心的问题。对此,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坚持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把资金的安全列入财政反腐倡廉和财政监督的重中之重。去年年初,市局连续转发了两个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通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强化基础管理、创新制度机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总体上看,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尤其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但是,通过分析潜江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樊红盗窃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的案件,以及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的案件,还有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兼主管会计孙小平盗窃200万元核算中心集中账户资金的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充分说明当前我们的各项财政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在这样一个新旧管理制度特别是操作机制相互交错的时期,更容易出现资金管理风险。

通过对各县区在财政资金管理状况的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的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意识上的漠视,会导致行为上的疏忽,而领导同志思想意识上的漠视,则会导致管理上的疏忽,包括内部管理上的松懈。“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观念,在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的头脑里依旧根深蒂固,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案件的发生,说明在我们有些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已经松懈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对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一直都有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也于10月专门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99号),要求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所有单位全部退出会计集中核算,不得再将资金实拨到会计核算中心沉淀。但至今还有一些仍然没有退出会计核算中心。说明我们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有畏难思想等问题,没有认真地落实中省有关要求。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没有形成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

三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安全隐患较大。专户资金仍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管理链过短,少数地方至今还没有落实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更是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湖北潜江市财政局和张金镇财政所以及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的个别人,之所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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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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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报告范文

县效能办:

根据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临效能发〔〕3号),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按照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明显提升,我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召开全体人员专题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及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和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订了《临泽县城管执法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把整治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为官不为”、消极懈怠、敷衍了事;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办不了;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办事难”及城管执法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局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想事干事、敢于担当的良好风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市容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一)强化日常学习制度,深化学习效果。针对自查过程中反映的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在继续坚持每周集体学习和每天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力度和学习效果。重点学习了在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通过研讨学习的方式深化学习效果,提高理论素质,推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树立典型、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分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督查问责、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进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自我查摆,以各中队为单位集体讨论,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并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以整治庸懒散慢、中梗阻塞、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和服务意识不强、行业作风不正、行政效率不高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优化流程、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切实缩短办理时间。深化服务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率。执法监察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秉承执法先送法、监管先服务,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从细微之处做起,坚持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个案件,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排群众所忧。

(四)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教育。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路线意识,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教育,坚决摒弃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惯性思维,不断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把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转变为自觉行动。

(五)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督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按照时限完成问题的查摆工作,监督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办公室统一汇总,在日常工作中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还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保证治理工作持久有效。

通过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目前,我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中梗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问题得到了好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县委八项要求和党风廉政责任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问题得到了遏制、不存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公正和滥用执法权,自由裁量权的基准、范围、种类不明确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也不存在工作不主动,协调配合差,相互推诿扯皮,庸懒散拖效率不高,工作顾此失彼,拖泥带水问题;工作人员思想消极,观念陈旧,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主动作为,进取意识差,大局观念弱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转变;更没有在落实县政府目标责任书推进缓慢被通报批评和落实县政府为民办实事措施不硬、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情况。机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发现因工作落实不力,对上衔接汇报不及时,对下安排部署不到位或因临时性应急工作通知加班不到,贻误工作时机等突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我局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切实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各中队和个人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进行公开承诺,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我局 “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局“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通过自查、互查,切实掌握本单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岗位和人员,对调查核实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廉洁高效。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管理制度落实难的问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约束力,增强机关效能,提升机关形象,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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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习继续解放思想心得:继续解放思想就是深度解决信仰问题_解放思想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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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继续解放思想心得:继续解放思想就是深度解决信仰问题

继续解放思想是我们坚持改革开放的伟大号角。但继续解放思想的根本在于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度解决思想信仰问题,从而使我们的各种认识高度统一,使我们的思想在高度认识中集中统一到复兴中华民族这面大旗下,使中国共产党用思想的高度和力量团聚各族人民始终走在世界前列。

现在,我们的使命是在继续解放思想状态中,深度认识改革开放的时代意义,用特殊和普遍相结合的道理加强解决思想信仰问题。改革,是用一种科学的方法消除体制瓶颈。开放,是站在时代的高度上面对世界各种思想体系。经济格局,社会制度进行交汇发展。只有改革开放,我们的发展才是文明之举,只有改革开放,我们的发展才符合科学规律。而改革开放的最终目的,就在于解决信仰问题,就在于用思想信仰的办法巩固我们的社会主义阵营。

继续解放思想的本质特征就在于用一种科学的方法论解决思想信仰问题。现在,制造政治事端问题的不断出现,就说明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矛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思想信仰的问题没有解决好,以至于形成新矛盾。

改革开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解放思想,则标志着社会的进步。在继续解放思想状态中改革开放,最实质的问题是:我们的思想应站在什么立场上解放到什么程度。解放思想是要有立场、有思想信仰的方向感的,绝不能在反动思想状态下和封建迷信思想状态下解放思想,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党组织,在继续解放思想过程中,抓好思想信仰问题的教育力度,使每一名党员必须过好思想信仰这一关,切莫搞双重信仰,对于党性不坚强、不能以党的大局为重的党员,给予更多的批评和教育的机会,对于有反动倾向的党员,给予严肃的处理。

过好信仰这一关,在于我们认识党的宗旨,在于我们解决社会矛盾,在于我们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社会经济建设的关键,也是党建设的核心。如果我们对党的信仰发生了问题,经济建设再高度发展,思想信仰最终也是散痪和没有生命力的。对此,我们当前的第一使命就是继续解放思想,深度解决思想信仰问题,营造起一种人人爱党,人人爱社会的氛围,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和谐社会就是把一切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而这也是我们继续解放思想的根本。而这个根本的核心,就是解决信仰问题。我们共产党的思想之本是马克思主义。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灵魂,从而使我们的党与时俱进,诞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将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从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体系中产生新学说。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思想得以传承的根本。这个根本,是我们共产党人认识一切问题,思考和观察各种社会现象、产生新原理的基本法则。

解决思想信仰问题,还是在于认识改革开放。解决思想的根本社会意义就是认识不能停顿,观察社会的眼光不能停顿,要有与时俱进的胸怀,要有爱党爱国的情怀,要有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改变中华民族的命运的情愫,要有发展是硬道理的元素。这样,我们的思想信仰才能进步,我们继续解放思想才会产生新的社会意义。

解决思想,不是让思想在每一种不符合社会规则和马克思主义本质中乱解放,解决思想首要解决的是思想信仰的方向问题。如果方向问题不解决,我们的信仰就会出问题。当代的方向是什么?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作旗,坚定不移地信仰中国共产党思想,用中国共产党思想作武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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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强化农民工培训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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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民工培训问题调查报告

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妥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总也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学校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笔者针对目前农民工培训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着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目前现状

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一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而用于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一些企业也不愿培训。

二、问题及原因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财力、物力,各级工会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然。据调查,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下达指标,农民工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其次,从农民工分布情况看,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往往为民营、外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认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产任务“能干”、“够用”就行,对农民工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热情不大,使不少农民工只能长期从事低级体力或简单熟练工种。

第三,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这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农民工受自给自足思想束缚,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

2.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使其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之间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对农民工怀有偏见,使其在城镇寻求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受到挫伤。又由于其在城镇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因而其对城市也怀有一定戒备和恐惧。

3.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不知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虽然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仍需支付车票、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

4.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以及农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们中的不少人目前还没有谋取固定工作,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这种短暂的工作状态,使他们只能选择得过且过方式。很难激活其潜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热情。

5.一些培训课程的设置不符合农民工就业的实际需要,按规定每个农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而根据农民工择业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门技术的农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有较多投资。一些企业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实施培训。这就导致一些农民工虽打工数年,但在职业技能方面并无长进。所以,一遇企业结构调整或技术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科技和生产水平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于是出现了一边是大批农民工进城打工,一边是用人单位发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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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环保局对废气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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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对废气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报告

xx年8月份以来,我局不断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镇大中窑周围空气中有类似电线烧焦的异味,尤其是在晚上和凌晨更为明显。累计收到举报电话34只,居民联名投诉信1封,投诉范围为下沙社区北侧、新建的海洲花园和老镇区。

收到举报信,局领导对该投诉件高度重视,将其定性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信访件并上报区信访办。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及时的不断排查、监测,已查明污染源为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该企业1997年开始生产,主要产品分为棉毡和棉板两大系列,主要的生产原材料为碎玻璃,月用量1000吨,主要辅助材料为酚醛树脂,硼砂,尿素,氨水,单月用量分别在80吨,80吨,2吨,1吨左右。现有职工130人,占地面积50亩。该企业坐落在**镇原大中窑厂区内,南侧为大中路和大中花木公司,于xx年又新建了居民小区海洲花园;西侧临咸塘港;北侧临大中仓储;东侧为大中区内的其他一些工厂。工厂用水3000吨,循环使用无外排。生产工艺中主要生产设备为窑炉一台,固化炉一台,副线小型固化炉三台,燃料使用的是天然气,生产过程中有生产性废气产生。

二、调处情况

自群众反映以来,我局多次安排执法人员白天夜间对企业进行监察和监测,并走访相关投诉举报人的住宅,实地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查取证。现查实:企业在玻璃纤维和粘结剂固化时会产生大量废气,主要成分为苯酚、甲醛,通过固化炉排放。排气桶高度为27米,遇到气压低时,下风向的地区会闻到类似电线烧焦的异味。经我局环境监测站对排放口的废气监测,测试()数据显示排放速率超标,排放浓度达标,故可认定为企业工艺废气排放超标。

尽管企业从试生产以来,对废气排放系统不断进行设备增添和改造(xx年建造了主线固化炉水幕式除尘系统,xx年安装了废棉回收系统,xx年增添了烟囱水喷淋系统,xx年11月对固化炉水幕式除尘系统进行了改造),但排放的生产工艺废气仍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镇城乡建设进度的不断加快,无形中逐步造成了居民住宅包围企业的规划布局不合理状况,这也是导致近年来群众反映日趋激烈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和措施

1、我局在调查分析污染原因的基础上,会同**镇政府进一步向受影响的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2、针对该企业所处的环境地理位置,对企业近期提出的二期扩建项目予以限批。

3、对企业超标排放工艺废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报区政府限期治理的决定,要求企业于xx年底前完成治理达标任务。

另外,在我局检查过程中发现,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旁边有多处空地,有拾荒者焚烧垃圾的现象,这也是产生异味的原因之一。海洲花园的居民多次报火警,消防队赴现场处理,这一问题**镇政府协同城管部门予以处理,并派人制止,同时,安排人员不定期的巡查。

**区环境保护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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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几个突出问题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城管,全文共 4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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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几个突出问题思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作为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其实现有赖于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文)明确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代表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规范,势必影响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当然,这些问题作为试点成熟前的“阵痛”是有其必然性的,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在探索中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在此,笔者围绕xx市试点工作实践,谨就上述相关问题谈一点一家之见,并提出几点建议,与业者商榷。     一、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     自1997年5月北京市宣武区首个启动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突破口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来,该项工作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全国迅速铺开,全国已先后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探索性工作。就特点而言,各地的试点分为几种代表性模式:以北京为代表的区管模式,以大连为代表的市管模式。还有现正实施的市区共管模式。于XX年经法制办批准为试点城市。同年9月正式组建“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同时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作为市、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为: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市、区两级设立,市设支队,区设大队,街道由区大队派驻中队;市支队和区大队对外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街道中队以区大队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市支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领导,区大队受市支队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领导。     二、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迄今已开展了半年有余,从效果上看,有效地解决了行政执法领域中长期存在的机构膨胀、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推诿缺位等问题。但也出现了值得思考的“瓶颈”问题。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     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除了《行政处罚法》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原则性规定外,尚无一部权威性的法律对各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予以肯定,并对存在问题予以规范。各试点城市为了规范本地的运作,围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各自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由于大部分试点城市本身不具有立法权,这些文件中有很多不属于规章以上的法律性文件;即使是规章,也由于这些规章上无法律、法规作立法依据,下无现成的立法经验可借鉴,不足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就而言,已出台了《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作为新的政府规章,就指导性来看,还不能全面规范城市管理职能指向的各种执法工作。作为专门性法规,还不够细、不够具体。例如,针对俗称“城市牛皮癣”的乱贴乱画现象,等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采取了俗称“呼死你”的制裁方法,也就是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拔打乱张贴上所公布的电话号码,致其瘫痪,收效显著。从社会反响看,群众也比较满意。显然,“城市牛皮癣”是违反《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对其制裁也是顺应民心的,“呼死你”的做法是顺应法意和~的。但按“罪刑法定”的原则,“呼死你”显然是在“罪定刑未定”的情况下进行了“法外制裁”。实际上已有法律界人士在《扬子晚报》等媒体上对此发表了类似看法。由此看出,《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条文在制裁乱贴乱画方面还缺乏明文规定,或还需增加具体操作方法。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法无明文皆不可为,“法外制裁”显然不可取,但不采取措施,群众又会认为执法部门不作为。以上仅是管中窥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大量类似问题,可以说,现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很多方面还处于“没有金钢钻却有磁器活”的尴尬境地。     (二)人员、经费不足问题     1997年,xx市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通过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向社会招收了1000名全民事业编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1999年又以同样方式增招了400名执法队员,今年还将招收100名。从社会反响看,广大适考人员报名应试十分踊跃,竞争十分激烈,录取率基本保持在25%左右。应该说,招收人员是经过严格筛选,择优录取的,人员素质也是比较高的。作为拥有6000多平方公里面积的大型城市,相对于500多万人口,现有的1000余名执法队员是不算多的。另一方面,这1500人作为全民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不能得到市政府财政全额拔款的保障。今年,虽然明确了年人头经费三万五千元的政策,但市政府财政只负担一半,另一半仍交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一方面,作为年人头经费,这3万5千元还要刨去队伍办公费用,基建费用,用车费用等分摊开支,真正下发到执法队员个人手中的年收入大大缩水;另一方面,各区政府负担一半年人头经费,也存在一个落实

问题。可以说,就目前政策而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不高的。这对工作开展的消极影响显而易见:一是不利于提高广大行政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当工资福利落实不到位,甚至严重不足的时候,难免会出现“靠执法养执法”,“执法靠狠、经费靠罚”的作法,形成“执法经济”的不正常现象,从而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感,与“执法为民”目标背道而驰。     (三)暴力抗法问题     实际上暴力抗法问题也属于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的范畴,但其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焦点问题,有必要单列出来,重点探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就性质而言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执法相对人的素质参差,层次不齐,矛盾的尖锐程度很高,暴力抗法屡见不鲜。诸如取缔无证占道摊点,制止倚门开店等执法行为,遇到暴力抗法的频率十分高,执法受阻、执法队员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仅XX年,xx市就有十余起暴力抗法事件见报,造成了多名执法队员受伤。就目前的保障制度看,仅有《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治安事件,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还有就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管理方法上提倡的“文明执法”原则。这些笼统的指导性条文、原则,并不能有效解决暴力抗法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中遇到突发的暴力抗法事件,如果以报警方式,无疑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公安机关事后介入,固然可以将施暴者绳之以法,但之前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很可能已遭到侵害,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已荡然无存,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更无从谈起。广大执法队员在遇到暴力抗法突发事件时,并不能从法律明文中找到怎么办的答案,只有“文明执法”的原则性规定。今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不发生一例粗暴执法行为,不出一例打人事件,违者下岗” /> --> 制度     要改变“以罚代管”的“执法经济”,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唯有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经费保障问题。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要杜绝将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安排到新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作法。行政处罚权划出部门的执法队伍也不能简单的人员合并,而应是通过高标准的资格考试择优选材,优化组合,这种筛选要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来进行,要确保组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能够胜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带来的多种职能。同时,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必须由市政府财政予以全额保障,严禁以罚没收入返还作为经费来源或补充,真正做到权力与利益完全脱钩。     (三)建立完备的执法安全保障制度     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暴力抗法现象的突发性特点,要解决暴力抗法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或措施只能有两种:一是执法者本身就拥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二是执法的过程中有拥有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在场参与执法。前一种形式即香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警察执法(在警方机构内部设置侧重于城市管理职能的“小贩科”),后一种要求执法时有警力全程协助。就具体情况而言。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模式,具体操作上,可以由交巡警110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协同巡查执法。     按照党的xx大报告精神,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突破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正是落实xx大精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现在,此项工作正处于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不少“瓶颈”阻碍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机,鉴此,笔者谨撰此文,以期抛砖引玉,与广大同行共商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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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农村治理问题调查研究报告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8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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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治理问题调查研究报告

笔者通过对及东西北多个问题村的调研发现,农村治理的诸多乱象主要根源在于农村的利益争夺、法治缺失和道义扭曲。

一、利益争夺

(一)村官与村民争利

调查发现,一些问题村的村官侵夺村民合法利益现象严重。在欠发达地区农村,主要靠对上截留钱款与对下欺诈百姓;在发达地区农村,主要靠私分集体资产。其摄利手法层出不穷:

1.对上截留钱款。一是利用国家扶持农村兴修水利、交通设施等政策,采取收支不入账、多报多领、虚报项目等方式,截流、贪污国家下拨款项。二是将低保名额私分给家属亲友或者送礼者,某些地区村干部甚至把低保待遇挪到去世的亲属名下。三是以修村路集资等名义截留私分粮油补贴和优惠补助,有的还通过虚报人头、补助土地面积等方式“吃空饷”。四是冒名顶替村民享受农业项目无息贷款等政策补助。比如,某村民是养鸡专业户,可享受上级的无息贷款政策,却被村干部冒名顶替,村民开始不知道有优惠政策,知道后也不敢与村官翻脸。

2.对下敲诈百姓。一是滥用职权。比如超生人口落户,只要不断送礼,村干部就不会追缴社会抚养费,并且帮助当事人拖延时日,到人口普查将超生人口合法落户。又如,一些地区只要打点好村干部就能私下土葬。反之,若不向村干部输送利益,村民一些合法权益也无法保障。比如宅基地分配,分与不分、早分晚分、分好分坏,很多时候在于有没有向村干部送礼、跑关系。二是巧立名目,以各种借口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三是与派出所等基层部门勾结,对村民实施小错大罚,乱收罚款,只有送礼才能予以减免。四是提前通风报信,帮助违法违纪人员逃避上级追捕和检查,事后向违法群众索利。

3.私分集体资产。一是村干部互相勾结,利用集体资产账目不清,私设小金库,将集体资产转换成私人财产。二是通过虚列开支、乱发补贴、公款送礼,滥用集体财富。三是与第三方里外勾结,以远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处理集体资产。四是长期私占村级资产,为自己创收牟利。五是采取资产不入账、提前报废等手段,将资产据为己有。六是控制基础设施项目发包工作,从中谋取私利。

以上问题长期无法解决的主要原因是:

1.村民不反映情况。一是对上级政策不知情。不少地区村务公开不到位,村官与村民之间明显存在信息不对称,村民难以了解实际情况。二是怕受到打击报复。村干部一般都是有势力的人,农民如果反映,既得罪村干部,又得罪走后门的人,可能受到报复。三是上级处罚不重。很多时候即使有村民反映,村干部若不是犯了刑事大罪,镇干部一般会出面讲情,基层政府也会从轻处理。四是一些村民思想麻木。对村干部贪腐行为、违法行为习以为常、事不关己,除非严重侵害到自身利益,一般都能容忍。五是部分村民同流合污。一些村民通过向村官送礼及熟人关系办事情、维护自身利益,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风气。

2.乡镇政府支持村干部。乡镇政府一般通过村干部了解情况、落实政令、开展工作,也需要村干部维持农村稳定,一些部门的工作考核还需要村干部投票支持。同时,乡镇干部与村干部相互间打交道较多,彼此熟悉,有熟人情结,不少还是“烟酒朋友”、“义气兄弟”,有部分乡镇干部还与村官存在利益链条。无论是朋友情谊,还是利益粘连,都可能造成乡镇干部对村干部的偏袒。

3.市县难以了解真实情况。第一,市县政府更多强调抓大局、抓大体,只要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市县领导一般不愿意直接介入村里工作。其次,市县政府了解、调查情况,主要通过镇村干部这个主渠道,群众怕得罪村干部或事不关己,一般不敢说实情,市县难以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和群众心声。第三,市县的检查工作往往是雷声大雨声小,严格检查的次数少、查实的几率小,处罚的结果轻;一定程度存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造成了村干部违法成本很低。

(二)政府与村民争利。

突出表现在征地矛盾上。农村的利主要源于丰富的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土地之利在于土地的升值和土地种植。农民在农村有三块地,一块是建设性的宅基地,一块是耕地承包地,还有就是森林、山林、林权用地。这三块地以前有个制度:农民集体户口,是集体一员,这三块地是集体产权,只要离开农村不再是本村户口,就是不是集体一员,不是集体一员就要剥夺本集体利益。土地自古就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宪法已经规定农民对土地具有70年的承包权和使用权,即使在当下,不少农民进城打工、经商,但农村中的土地仍然是他们手上一笔可望保值、升值的重要财产。当前农村征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城镇化进程加快,面对短时间内完成征地的压力,一些地方忽视征地的法律程序,工作简单粗暴引发纠纷。二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存在问题,把补偿和安置混在一起,补偿标准偏低,损害农民利益,同时失地农民安置措施不够完善。三是缺乏有效的纠纷调处机制。

(三)村民与村民争利。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村民内部之间的利益纠纷日渐增多。一是出嫁女权益问题。一些村民担心固有利益受损,加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通过民主投票、村规民约等形式,实施“暴力民主”,违法剥夺出嫁女的村民资格和合法权益。二是邻里利益纠纷。主要集中在借贷纠纷、生产竞争和资源争夺方面。比如,一些地区高利贷风气浓厚,邻里间的借贷纠纷可能造成双方反目成仇。又如在缺水地区,村民对稀缺水源的激烈争夺,甚至引发严重的暴力事件。三是家庭财产矛盾。主要是分家析产、婚约财物争夺和遗产继承等纠纷,这些纠纷常常引起亲属之间的心理隔阂乃至亲情破裂。

(四)村官与村官争利。

主要是村官之间的权、利之争,特别是个别“在野村官”(换届落选的村官)不是出于依法监督的目的,而是为恢复过去的既得利益格局,在暗处挟自己“小圈子”一帮人通过造谣、利诱等手段不断挑唆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越级上访、聚众闹事,以达到推倒现任村干部的目的。一旦实现目的,新的“在野村官”又会“照葫芦画瓢”、“冤冤相报”。当然,这在客观上也对在任的村官起到一定程度的监督。

二、法治缺失

经过三十多年建设与努力,我国已建立健全各项法律规范制度,将农村社会的主要关系和基本问题纳入到国家法律规范调整当中。但是,受权力、金钱、人情、关系、非理性情绪等的稀释、扭曲、异化,农村法治建设仍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基层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一是基层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当前,各级政府管理农村的手段还是以行政措施和政策文件为主,管理工作中“人治”色彩比较浓厚。村干部在执行公务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的权益。有些干部甚至习惯于按个人意志办事,利用村民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弱点,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二是政令与法律相冲突。农村政令措施经常出现违反法律的现象,比如有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私自对过境车辆收费,有的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会议等等。三是执法权力滥用。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强,有的工作方法方式简单生硬,造成当事人的排斥和对抗;有的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推诿;有的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随意性大;还有的作风败坏,吃、拿、卡,热衷收受人情贿赂。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法律公正、公平形象,致使农民对法律的价值产生怀疑。

2.农村民众法律意识淡薄。一是对法律认识不足。很多民众认为,只要自己没有杀人放火就不会触犯法律,自己没有必要去学法,更谈不上用法。由于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大多数法律法规无从知晓,很多时候把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视为正常,而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浑然不知。二是民主权利意识不强。很多农民对参政议政缺乏应有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有的选民投票时“随大流”,“人家去投我也去投”,“你们选谁我也选谁”;有的选民受人情关系、金钱影响参与投票,“谁跟我关系好就选谁”,“谁给的钱物多就选谁”。三是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在合法权益被侵犯时,要么碍于面子畏缩忍受,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或纠集宗族暴力抗法;还有就是找关系走后门“以钱换权”,从而造成权力对权利的侵犯,也助长了权力的腐败。四是“信访不信法”。一些农民敬畏权力,对法律、法院存在天然的不信任感,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当法院的裁判不符合自己的心理预期,就会认为法律不公、法官受贿,往往不断地举报、上访、申诉。农民不懂法导致不尊法,不尊法又导致不守法,公民意识、权力主体意识缺失,法律信仰匮乏,最终导致农村法律的弱化。

3.农村法律制度缺失。目前,涉农法律法规总体偏少,涉农的法律以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形式出现较多,层级较低,造成了不少涉农法律真空。比如,20xx年全国人大修改完善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对于农村民主选举依然缺乏统一具体的实施细则规定。又如,基层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小产权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案件时,也常常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另外,自上而下的立法形式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上级的意见和态度,农民的声音和利益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所制定的法律往往与农民的实际生活相脱离,使某些法律难以在农村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4.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村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以及庸、懒、散的工作作风问题,由于问责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不到位,致使出现监督难、约束难、处理难的现象。一些乡镇认为村干部经手的钱物不多,权力不大,不重视对村干部的监督,仅是把监督停留在口头上,而群众监督村干部的渠道少而不畅,无从入手,常常出现能监督的不想监督,想监督的不能监督的现象,使监督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导致村干部权力失范,出现贪腐行为。特别是个别村干部而且是非党员的村干部侵犯村集体利益,情节轻微够不上党纪和刑事处罚,甚至免于处罚,群众意见很大,还容易引发信访事件。

造成农村治理中法治缺位的原因:

1.“人治”观念难以破除。“人治”的传统一直影响着当今的农村社会,古代社会中、等依靠宗族、拳头、金钱、关系建立统治,导致农村的治权都掌握在少数的强人、能人手上。这种“人治”传统,更着眼于人,视法律为统治工具,主张“权大于法”,依然影响着当前的农村治理,与法治所要求的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权力制约和公正、平等的法律理念背道而驰。

2.传统文化深入影响。传统农村是礼俗社会,讲究的是和睦相处、安定团结的可持续性秩序,因此在纠纷解决中讲究“事了”、“人和”。当前中国农村的基本结构还是熟人社会,人际关系比较紧密,互惠性关系普遍存,对簿公堂是将双方矛盾公开化,伤面子又伤感情,并非村民的第一选择。此外,封建意识在许多农民心中根深蒂固,封建伦理规范和乡土规范还占绝对支配地位,权利平等意识比较淡薄。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影响,片面地把法作为惩罚的工具,对法天然产生厌恶与排斥。

3.依法维权成本较高。司法机关在农村地区的设置严重不足,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民想打官司,往往要跑上百里路才能找到法庭,来回花销费用大。同时,现有的司法体制由于诉讼过程的繁琐复杂、高昂花费、司法腐败、人治干扰等因素,致使农民耗了许多金钱和精力打官司,但自己的权利仍然得不到维护。

三、道义式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乡村生产经营方式的不断变革,乡村传统道德的承载基础受到连续侵蚀和冲击,农村道德滑坡、价值取向紊乱、是非评判颠倒等现象成为农村治理必须正视的问题。

一是信仰缺失。延续几千年的传统儒家思想,受到市场经济和西方文化的强烈冲击,造成农村道德价值失落,很多人处于无信仰状态。二是过度自私自利思想严重。一些农民对物质和金钱的占有欲增长过快,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抬头。三是诚信意识衰退。传统的纯朴敦厚、老实诚信的民风逐渐退化,弄虚作假、失信失约的现象抬头。比如,一些农民明知道农药会致癌,为了挣钱却不惜剂量地使用;有的人为了获取利益昧着良心买卖病猪等,一些村民向信用社贷款了却不守信用、赖账不还。四是攀比之风盛行。在不良消费观念的引导下,一些农民腰包鼓起来后,大行炫耀型、攀比型、跟风型、浪费型消费,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一些外出打工者讲究衣锦还乡,回到农村挥金如土,助长了农村的相互攀比之风。五是传统的家庭伦理、孝道弱化。一些村民“娶了媳妇忘了娘”,视赡养父母为一种经济负担,很少给予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一些地方的青年农民婚恋心态趋于功利。一些村民认为“在外嫖娼、包二奶、养情人是有钱有本事的象征”。一些农民工长期在外打工而产生了“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问题。六是农村治安恶化。当前农村的流动性加大,不断弱化原有的村治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村治的权力真空,造成部分地区宗族势力抬头,甚至发生黑社会和恶势力掌握了乡村治权,横行乡间,滋扰祸害百姓的情况。此外,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等也在潜滋暗长,蛊惑人心,对农村的治安环境和道德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七是低俗文化入侵。由于农村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当前农村居民的文化精神生活的需求不相适应,一些庸俗浮浅甚至黄、赌、毒的文化娱乐趁虚而入,挤占了村民的生活娱乐空间。一些地区,打麻将、打扑克、聚众赌博、地下赌等赌博风气盛行;“脱衣舞”等低俗文化节目堂而皇之地进工地、进农村。

造成当前一些农村道德弱化、正气式微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社会转型冲击农村固有道德观念。经济社会急剧转型,不仅深刻影响着农民的生产生活,同时也破坏传统优秀文化基因,造成传统农村伦理道德体系瓦解,乡村治理的柔性作用、自律性机制慢慢消失。二是农村道德建设和道德教化滞后。少数干部受传统发展模式所限,长期存在重物轻人的错误观念,片面强调经济建设,致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停滞不前;一些地方精神文化建设仍存在比较严重的“等、靠、要”思想,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少地方公共文化建设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标志建筑、轻基础设施”的倾向,广大农村文化设施体系仍然比较薄弱。三是舆论环境对农村传统伦理道德的破坏与影响。一些新闻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和知名度,过多地渲染凶杀、暴力、跳楼、事故等负面报道,肆意放大社会的阴暗面和丑陋面,给群众造成“做好事不得好报”、“做好事惹火烧身”等错觉,在社会中造成审丑疲劳,不断恶化社会的道德环境。对于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文化娱乐条件相对欠缺的广大农民来说,容易带来负面影响。

治理对策

当前农村的治理对策,在思路上要扣住“利、法、义”三个根本,在做法上要抓好“五大建设”。

一、农村组织建设

要正确处理好村“两委”、村与社、村与组的关系,落实好班子成员联席会议、党群联席会议以及党务村务财务监督的“两联席一监督”制度,加快构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以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体系和议事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工作畅顺的村级组织运作机制。

(一)党组织建设

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是农村治理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强化村居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

1、全面推行村党组织升格。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社区),应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经乡镇党委(党工委)审核同意,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组织属村(社区)辖地管理,实行村(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双向进入”,推选村(社区)内企业书记业主代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选派村(社区)党员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到村(社区)内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

2、在村民小组建立党支部。根据村(居)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重新整合划分若干村(居)民小组或片区,实行区域网格化管理。在村(居)民小组、经联社或经济社建立党支部。村(居)民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支部提事、村民代表议事的方式,管好村民小组的事务。同时,探索在村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建立党支部。

3、建立党建联系协调机构。在村(社区)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内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共同参与,讨论研究辖区党建工作,对社会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统筹协调辖区党建资源,组织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参与完成村(社区)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集聚资源、决策咨询、民主议事、监督评议和参政议政作用,为辖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

4、发挥“党代表工作室”作用。在村(社区)中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完善工作室管理制度,推行党代表下访接案、积极提案、民主议案、监督巡案的“四案工作法”,定期安排领导班子成员“组团式”到工作室接待党员群众,组织各级党代表深入村(社区)、农户、两新组织、出租屋开展实地走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网络问政平台,开设提案箱,探索开通党代表官方微博,设立周六开放日安排党员志愿者到工作室值班,真正发挥“知党情、听民意、促和谐”的作用。

5、创新建立“农村网络党支部”。创新农村党组织生活方式,建立“农村网络党支部”,利用互联网技术,借助电视电话、视频对话、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手段,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设备,以“网络党日”、“在线讲堂”、“网上报告厅”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实现网上教学在线互动,使网络成为党组织生活的新平台。

(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法治,是对农村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构和平衡的必然路径,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习俗、不同利益群体的阻扰。因此,村民自治将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必须在法治的引领下,积极探索从个人领导到组织领导再到集体领导的发展模式,逐步实现由现在的村官治村过渡到村委治村,最后真正实现村民自治。一是充分调动农民政治参与、共建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积极发挥农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作用,巩固和拓展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参与平台,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农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要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积极引导和提高村民民主意识,培养村民民主习惯,锻炼提升村民自治能力,让村民真正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二是切实减轻村(居)委会行政负担。现在很多地方是“社区牌子多,光挂牌不做事”,“社区服务机构官僚化”,这个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建立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只有经过许可的事项才可以进入社区,并且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人随事调”,通过这种办法倒逼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经济社会管理水平。

(三)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发达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完善股份合作制的基础上,进行公司制改革,引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管理。鼓励条件成熟的集体经济组织在与社区自治组织分离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实行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探索引入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管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作管理机制。

(四)社会组织建设

着力培育壮大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起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村级社会组织为补充、村民广泛参与的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在现阶段农村应大力培育专项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事务类、公共服务类、文化体育类村级社会组织,慎重发展综合性的社会组织。推进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建设一支宏大的村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充分相信社会组织,放手把一些社会管理和服务性事务交由社会组织管理,让它们在“管理中学习管理”,并不断成熟壮大,确保政府职能“转得出、接得好”。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促进公益类慈善事业发展,协助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如群众合理诉求的表达、志愿者的作用发挥、妇女权益保护、孤寡老人关爱等。与此同时,要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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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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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思考

简要案情及裁判:    原审原告李某曾于1998年2月向法院起诉与吴某离婚,后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1998年8月,吴某向法院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后又撤诉。1999年1月,李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义务,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99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所生一子由李某抚养,家庭财产按李某提供的财产清单依法进行分割。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XX年8月,吴某以原审判决关于家庭财产分割严重不公,原审时自己提出的相关财产请求未被原审法院采纳。同时认为导致与李某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李某有第三者,要求李某赔偿相应损失5万元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XX年2月,检察机关以该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随抗诉书一并移送至法院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诉人吴某提出的尚未分割的轻摩一辆,空调一台的票据,检察机关调查相关证人的调查笔录,李某因经营在税务部门纳税的谈话记录,税务检察报告,因漏税在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书及李某在离婚后在某储汇中心存款10余万元的查询记录等证据。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吴某提出的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按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但民诉法没有现定检察机关可以以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证据及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再审法院以裁定形式从程序上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 评析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普通再审案件,在案件的处理上曾有过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依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既然已经再审,就应当在再审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原审中未出现的新的证据进行审查,经过再审审理,确定争议事实的真实性,如果经查实,确有部分财产未予分割,应重新作出再审判决,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体现再审的救济原则。另一种意见认为,抗诉机关以原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虽然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且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从当事人提供给抗诉机关的证据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来看,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法律没有规定抗诉机关可以以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反,对当事人来说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到原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而认为抗诉机关的抗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严肃执法角度,应驳回其抗诉。再审的结果是裁定驳回抗诉。笔者同意第二种处理意见。 但这起普通的抗诉案件,所涉及的以下问题笔者认为值得探究。 一、关于抗诉案件的审查立案问题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由于自身裁判错误,被上级法院发现并指令再审予以纠正,必须立案进行再审。但如果是由于抗诉机关的抗诉。上级法院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对下级法院来说,是否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实践中,对下级法院(笔者在这里主要指基层法院)来说,往往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无须进行立案审查,从前述案件不难看出,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抗诉是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履行民事监督的独特方式,目的是启动法院再审程序对错案予以纠正。但法律规定抗诉必须在法院生效裁判出现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且是向同级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抗诉,由于不同于上诉,上级法院在不了解下级法院原裁判过程的情况下,很难发现抗诉机关的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也不会去审查抗诉机关抗诉内容,而是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将本应立案时的审查转移到再审时的“审查”(实际是一种审理过程),人为地增加了法院人力、物力的开支,甚至浪费有限的审判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不合规定的抗诉,动摇了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有时甚至加剧公众对司法不公的错误认识,因而笔者认为对基层法院而言,上级法院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时一并指令予以必要的立案审查,避免出现上述的几种情况。再说法律没有规定因抗诉机关的抗诉而放弃对抗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二、关于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够提出抗诉的理由之一。为了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正确与否进行准确的审查和判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进行分析和再认识。我们知道,如果据以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足以能够证明该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并能反驳它事实的,那么该证据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尽管由于在对某一事实证据的论证上由于证据的多重性而表现出在审判实践中对相关证据理解和把握上的不确定性,不难看出,既然是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不存在足与不足的问题。因而,首先对该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应推定由于它不是直接证据,需要我们在判决、裁定前对它作出是否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有逻辑上联系的推断,作出正确的采信与不采信的判断。而由于目前法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对证据的采信上极易出现偏差,这亦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的原因之一。其次,抗诉机关如何以此条款进行抗诉,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0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试行规则》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该条规定检察

机关不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同时对当事人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进行勘验、鉴定的,应审查是否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新的证据,只有在不属于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有学者认为,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监督对象的不当性,决定了其监督方式的唯一性和监督时机的事后性,使得检察机关只能在裁判生效后进行监督①,为了监督的成功,利用职权帮助申诉人来收集相关证据(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前述案件正是如此。有一时期则追求抗诉的数量,而忽视监督的质量,使抗诉这种监督的唯一方式显得极其随意。因而必须明确检察机关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只能就原审中提出的证据及认定的事实和裁判进行审查,当事人只能以其在原审中提供的而法院无正当理由没有认定的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不能通过提出新的证据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亦不应依职权进行调查以获取新的证据,更不应以新的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而向法院提出抗诉。 三、关于基层法院裁定驳回抗诉问题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认为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依照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而对于不符合抗诉规定的抗诉案件,法院能否裁定驳回抗诉?有人认为,抗诉启动法院的再审程序,从理论上来说也是一种诉权,抗诉机关既可以撤回抗诉,法院亦可以裁定驳回抗诉。当抗诉经审查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情形,且是在抗诉机关不同意撤回抗诉的情况下,可裁定驳回抗诉:一是原判决、裁定不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能引起抗诉的四种情形;二是申诉人本应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据此提出抗诉的;三是检察机关依据申诉人的申诉,以职权调查收集新的证据而向法院提出抗诉的(笔者认为不应包括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笔者基本同意这种观点。虽然有一时期,检察机关追求抗诉的数量,忽视对抗诉的质量要求,出现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的情况也属正常,但笔者认为裁定驳回抗诉应由立案庭在对抗诉进行立案形式审查时作出,而不宜由再审法庭作出,对基层法院而言,还应向上级法院报告备案。首先,由于法律规定,抗诉是由上极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起,然后由上级法院指令作出原裁判的下级法院进行再审,下级法院再审是在指令的情况下针对上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内容,因而对抗诉的处理结果必须报上级法院备查。其次,虽然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抗诉案件必须再审,但必须是符合抗诉形式要件的抗诉案件,法院在对抗诉的审查过程中,不能因为检察机关有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权力而随意地使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处于待定状态,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抗诉案件,由立案庭经审查后告知检察机关并建议撤回抗诉,否则,可作出裁定从程序上驳回抗诉。但是,经立案再审的抗诉案件,再审合议庭必须再审。在再审中,依据检察机关的抗诉,对原裁判进行是否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审查,此时,要对抗诉的内容作出实质评判,如果原裁判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则须予以纠正,由再审合议庭作出新的再审判决。有一种情况,如果抗诉虽能反映出原裁判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足以动摇原裁判的(不完全是实体判决结果的)则不能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抗诉,而应是以再审判决方式维持原裁判在再审判决中对抗诉不予支持的理由作充分地阐述,一方面反映出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态度,同时作为抗诉机关也较能够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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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电视节目播出制作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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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委托设计制作的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项目内容:以双方共同商定的方案及结构框图为基础,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3、项目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资料提供

1、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有关证件和真实有效的宣传材料,保证文件质量符合使用要求,并应组织好制作前的通联工作,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2、委托人派专人负责沟通,并配合受托人,如期向受托人提供所需的设计文案和其他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资料质量达到设计和制作的要求。

第三条 项目的结构

1、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项目文案、结构框图等。委托人可以向受托人提供制作项目的结构、框架,要求受托人按照_________的有关要求进行制作。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在制作过程中均无权擅自改变。

2、由于委托人变更已提交的设计文案和基础资料,变更双方确定的结构框图,变更项目使用要求等条件造成受托人设计制作工作返工时,双方应重新商定项目完成日期,同时根据工作变更及返工情况商定费用的变更。

3、项目制作完成后,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对项目做非结构性的修改。

第四条 错误的补救

由于受托人设计制作错误产生的问题,受托人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更新委托人的成果文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第五条 制作的合法性

1、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制作。

2、对于牵涉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受托人有权不制作。

第六条 期限

1、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制作;

2、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受托人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第七条 项目收费及支付方法

1、费用构成具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项目设计及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即预付受托人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3、项目初步完成,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初稿校验时,委托人再付受托人费用总额的_________%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4、项目完成,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成果文件时,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余款费用总额的_________%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八条 验收方式

1、委托人应当在收到项目成果后_________天内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_________天内,受托人未收到任何书面的修改通知或意见即视为验收通过。

2、对于必须修改部分,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

3、对于相同部分,受托人对其修改不超过_________次。

第九条 受托人应当协助委托人解决该项目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基本培训。

第十条 知识产权约定

1、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委托人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受托人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委托人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受托人(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3、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委托人,受托人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4、受托人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该作品而导致的侵权,委托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技术资料的保密

1、本项目中委托人提供的全部设计资料属委托人所有,受托人有责任对此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定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成果文件,且委托人按合同规定付清受托人全部设计制作费后,本合同关系终止。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诚实信用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项目费用的_________%,向受托人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2、受托人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项目费用的_________%,向委托人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费用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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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个人四风方面存在问题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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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四风方面存在问题自查报告

一、个人作风基本情况

对比公司要求查找的几个重点进行自查,自己以为我个人整体上还做得比较好。

整体上能满足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一是在工作中尽可能克服情势主义,脚踏实地地工作,在工作中和同道们团结合作。二是认真弄好团结,反对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我一直把弄好团结作为我个人工作的重要要求之一,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团结的话不说,维护集体的形象。三是在平时的工作作风上,能阔别享乐主义思想,勤奋工作,以饱满的精神投进到工作中往,并且十分留意工作纪律。我从参加工作以来,就养成了不迟到、不早退的习惯。就认认真真地做事,没有擅自脱岗。四是自我能抑制奢糜之风,避免浪费浪费。

但是,与党组织要求和不断发展的情势相比,个人身上仍存在一些题目和不足。各个方面也存在着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进步。

二、存在的主要题目

(一)情势主义方面

1、在理论思想学习上,固然能自觉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先进思想,但是存在着思考题目浅尝辄止,浮于表面的毛病,理论和实践不能深进的结合。

2、工作作风上,有的抓工作始终慢半拍,不催不办、不推不动,办起事来也拖拖拉拉。

(二)官僚主义方面

办事急躁、不慎重,眼光短浅,从早到晚,忙繁忙碌,一年到头,辛辛劳苦;工作计划部明确,盲目单干,不辨方向。犯了无头脑的、迷失方向的、事务主义的官僚主义错误。

(三)享乐主义方面

杜尽了享乐主义方面的主要题目,但满足于现状,沉醉于已获得的成绩,不立新目标,缺少新动力。

(四)奢糜之风方面

这一方面,个人自我能抑制奢糜之风,避免浪费浪费,但偶然会浪费。

三、缘由分析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完全,政治素养不过硬。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存在片面性,理解浅尝辄止,政治理论不成熟。二是理论和实践脱离,缺少系统性、常常性的深进学习。

(二)主观能动性差。一是改造世界观存在惰性,以为只要改就能够了,缺少紧急性。二是工作有时不够深进,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表面,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群众工作经验缺少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没更好地联系群众,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分多,服务群众实际行动缺少。

四、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基础。

进步自己的政治敏锐性,树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深进改造。从实际动身,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进步工作成效,注在理论联系实际,到达理论与实践相同一。

(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主人翁和公仆意识,建立忘我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把维护集体和全局的利益放在首位。建立为人民忘我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寻求融入党的事业当中,和党组织保持一致——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名;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利、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节约勤俭,不奢侈浪费,不寻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进实际,联系群众,聆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生死与共;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惟、模糊熟悉所酿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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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贫困大学生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5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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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

一年一度的高考落幕了,从六月到八月,可谓是高考月,随着今年高考的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远,伴随着即将入学的大学生们,无论是即将成大学生的,还是已经成为大学生的,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随着高校招生的逐年扩大,给越来越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当然也包括在为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苦苦奋斗的贫困生们,也许在他们的眼里,只有通过高考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才是唯一的出路,才能最终改变他们的命运。在贫困大学生的问题日益变得严峻,已经成为了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时,高考前后各大媒体也不断地对此类问题进行报道时,也许被报道出来的贫困生们,将得到社会的关注,也许他们的命运也会因此而得到改变,但他们只是许许多多的贫困生中比较幸运的,还有更多的贫困大学生,他们的命运又将如何?

国家为了保障贫困大学生不会因为学费问题而读不起大学,不能完成自己的学业,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最普遍的也许就是国家助学贷款,但贫困生在申请的时候是否顺利?又会出现什么新的问题呢?助学贷款有没有真正的落到实处,发挥它的最大作用呢?

入学之后,贫困大学生们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的呢?毕业之后他们又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呢?

暑假期间我利用在家的时间在当地民政部门以及贫困生家庭做了以下调查,贫困生入学难的问题在经济本不发达的农村成为了更加严重的问题,学费也成为了农民肩上的又一负担,使农村贫困生问题又与农民问题紧紧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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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高考之后的困扰

也许是长期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广大中国家长的心里仍然存在着这样一种想法:“学而优则仕”,学习好就是好学生就有能力,学习好就意味着将来会有一个好的前途……在城里人的脑子里这种想法尚且流行,更别说在知识,经济普遍不发达的农村,只有把学上好了才有出路,这种想法更是深入人心。对于家庭不富裕的学生来说,这一点更成了他们摆脱困境的出路,甚至被认为是唯一的出路。

在我的印象之中,从小到大班里学习成绩好的好像总是那几个,而且那几个人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贫困生。他们的家庭一年的收入只有白领家庭一个月的工资,甚至还要少,而这些家庭的收入一大半都用于孩子的读书上。这些贫困生从小就被灌输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过上好的生活,才能摆脱贫困,摆脱做农民的命运。因此这些贫困生在学校里面的成绩一般都很优秀,他们将读书不仅仅是看成获取知识的途径,更多的是他们走出贫困的一种手段。但这也只是总体情况,并不是每一个贫困生的学习成绩都是比较优秀的,这一部分的贫困生由于家庭的贫穷只好带着他们的读书梦,并希望它能在自己的下一代身上实现,从而这种思想不断地继承下去。

由于贫困,这些学生们在择校时,尽管自己的分数很高,他们考虑的首先因素往往就转移到学校的学费多少上,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暑期,我深入农村接触了不少贫困生,他们之中有成绩非常好的,也有高考落榜的。其中有一位留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到他家去的时候,是个早晨,我走了大概三个小时的山路。路上很少有人家,不过只有一个感觉,就是我一直沿河上的,一段行程之后,在路人的指引下,我看见了一座用黄泥制成的土砖建筑的房屋。进去以后,林青(化名)和他母亲热情地接待了我,林青是一个挺活泼的人,很健谈。他今年已上大二,在西北工业大学读书。

“我填志愿时,只考虑了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我不能上一个太差的大学,另一方面,学费是一个我不能不考虑的问题,所以我只能选择西北方向的学校,我不希望给家庭带来更多的负担。”

林青在大学的成绩不错,接连四个学期都拿了奖学金,林青还有一个妹妹在读高中。据林青的母亲说,林青的父亲在外务工,她在家务农,一年的收入加起来也不过五六千块钱。除掉家里的日常开销,根本就无力供两个孩子读书。林青在无奈之下只好申请了助学贷款。在农村似乎家家户户都除了务农之外,还有一种赚钱的方式,没事的时候就摸锡纸,据说一打锡纸大概有一千多张,可以卖10元,平均一下,一张锡纸还不到一分钱,一天下来摸的熟练的也就一百来张。不光是这样,夏天的时候锡纸由于高温,常常会发出一种刺鼻的气味。林青的母亲没事的时候也就靠这个赚点钱,另外还制作一点香找人代销。就是这样也还不能满足林青的大学学费,更不用说生活费了。林青在大学里,不光要学习,还要做兼职。

“我这个学期带了两份家教,勉强能够安排好时间,使学习与工作能够同时进行。“

对于林青这样的学生来说,学费问题是家里的主演负担。但他总算是金榜题名,跨进了大学的大门。同时对于那些家庭状况不好,学习成绩又不怎么理想的学生来说,存在的问题就更多了。

这样的情况在我身边就有很鲜活的例子。

储娜(化名)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我们从小在一起长大,她比我低一个年级。

她现在是宿州师范专科艺术系的一名学生。读高三时,她的父亲由于乙肝,最后演变为肝硬化,治疗无效死亡。父亲去世之前,家里的主要开支除了用在两个孩子的学费和家里的日常开销外,大部分用在了储娜父亲的治疗上,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仅仅就是储娜母亲经营的一家小鞋店。05年高考储娜没有达本科线,在高中时储娜学的一直都是艺术,所以高考的时候她参加的是艺术类的考试,分数下来以后,储娜没有达本科线,但是她也不想从此就失去读书的机会,于是她报考了一所大专院校的艺术专业。众所周知,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一直很高,对于这样一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储娜每年的学费接近8000元,真不是我们这样的家庭能够承受的,不光是储娜,还有储娜的弟弟,他今年读高二,下半年他也要读高三了……”

“毕业以后也不知道就业情况怎么样……”

在高考这种体制和氛围下,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不管是填志愿,还是招生人员的一个小小选择,决定的却是一个人的一生。这份名为《中国贫困生调查报告》的公益调查结论显示,2006年,有6成贫困高考生凑不齐学费。报告称,包括生活费在内,平均每年每个贫困高考学生家庭的子女的教育支出在6780元左右,高于他们的平均家庭总收入4756元,超过2/3的家庭入不敷出,81%的家庭总收入尚不足以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10.2%的家庭的教育支出比例高达79.8%,只有4.7%的家庭的教育支出比例在40%以内。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一位官员尖锐地指出:“如果说高考是进入大学校门不可回避的门槛,那么对于那些贫困家庭而言,大学学费则是另外一道不可逾越的隐性门槛。筹措学费的困难,甚至远远超过高考的困难,现在,6成顺利通过高考的学生正面临这道比高考更难跨越的隐行门槛。大学新生的贫困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超越教育范畴的社会问题。”

二、进入大学之后的困扰。

今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下大力气构筑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原来为家长揪心、学校担心、学生忧心的贫困生入学难、在校读书难的现象已经有了较大改观。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设立国家助学贷款。但是这项措施实施的到底怎么样?有没有真正的解决贫困大学生的问题呢?

过去,助学贷款政策为解决贫困高考生的大学经济难题发挥了重要作用,通常人们认为,经济越困难的家庭越愿意选择贷款,但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关于贫困声问题的调查中,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意外地发现,贫困高考声对助学贷款的需求呈两头细中间粗的“纺锤状”分布:

分析认为,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低收入家庭的贫困的学生更需要社会的资助,而中等收入家庭的孩子因为还贷款能力更强,对还贷能力的自信决定了他们更愿意申请助学贷款。而对于家庭收入稍高的贫困学生来说,上大学后勤工俭学等方式补贴生活费或者学费的选择更为突出,毕竟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在该群体中相对较强。

报告披漏的一组数据让人感到吃惊。调查显示,截至2005年8月,我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是1561余万人,其中贫困大学生405万人,约占学生总数的26%。然而,截至2005年底全部大学生中,获得助学贷款的比例约为11.4%,约有178万贫困大学生未能取得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供总量和实际需求之间存在显著的缺口.”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表示.

通过分析研究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正中提出,第一学期学费能否解决决定着贫困大学生大学梦圆或破碎.

在获得调查数据并根据既有资料的分析基础上,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研究认为,在目前的贫困学生中,民族院校的贫困声比例最高,国家补贴院校贫困生比例较高.

报告显示,12.7%的贫困生因交不起大学第一年学费可能放弃大学;6成贫困高考生不能凑齐大一第一学期的学费,大量考生高考前最担忧大学期间的学费来源.

进入大学后,正如前面所说的,大学期间的学费来源是贫困声考虑最多的问题,许多贫困生也就将助学贷款作为自己的学费来源.但是问题是,不是每一个贫困学生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也不是每一个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人都是贫困生..贫困生在学费来源上得到解决后,所谓民以食为天,围绕贫困生的不仅仅是学费问题,还有生活问题,首先他们必须在学校里活下去,只有生活下去才有其他的可能性.

在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一份贫困生问题调查报告中,据凋查,从家庭收入来看,这些贫困生家庭的平均收入在4100左右.庭收入不到400元(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30元)的占三分之二.而现在平均每个学舌功能每年学费就在5400元左右,其中还不包括日常生活费.

据调查,贫困生的生活费每月只有217元,在大城市,这217元只能满足学生吃饭等基本需求,一半以上贫困家庭提供的生活费在101----300元之间,还有17%的家庭不提供生活费.而贫困生周围的同学有四分之三的人每月开支在300----700元之间,平均576元左右,是贫困生的两倍.

三、贫困对于大学生的严重危害

考上大学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面对几千甚至上万元的学费,穷孩子和家长们却乐不起来,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贫困生弃学打工、家长自杀的悲剧。南方周末就曾报道过这样的事情(《考上大学与己位父亲之死》儿子考上梦寐以求的重点大学,父亲却惭愧于无力替孩子凑齐学费。他曾经向老板索取工钱,未果;借款,被拒。在尊严和现实面前,父亲选择了——从七楼跳下)

贫困已经严重影响了贫困大学生的身体健康——

高校收费致贫困生激增,三成贫困生无钱回家过年。原因是路费不足或打工凑下学期生活费。今年春节前后媒体的报道令人揪心,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由于贫困,不少贫困大学生只好选择在外打工甚至身兼数职来“拯救”自己。贫困大学生经济上“捉襟见肘”的窘迫和由此带来的心理尴尬,往往是外人很难感受到的。

严重影响贫困生的生活、学业,损害其身心健康发展。调研表明,贫困生绝大多数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其生活状况远远低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水平。吃饭穿衣问题都甚为严重,一天只能吃两顿饭或饥一顿饱一顿的现象在贫困生中很普遍。贫困生的生活常常被描叙为“五个馒头过一天,一星期买一次菜,军训服装穿四年”,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而这些学生因经济上的重负,导致心理上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由此他们容易产生自卑、抑郁、焦虑、孤僻等心理问题,部分学生因此成为经济、身心“双困生”。

成都高校一位辅导员表示,她的班上就有七八位来自贫困山区的学生,每到吃饭时,总不情愿和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同学一块就餐,常常单独一个人随便买些饭菜对付了事,有的甚至省到长期不敢吃肉。她说,社会上的贫富悬殊所带来的影响,已经深深在大学生身上显现出来。

而许多高校轰轰烈烈的捐赠、助困活动,或在书本封皮标注“贫困生”,或请贫困生代表上台接受捐助,场面虽热,却使一些学生越发难过。一名女生愤然道:“我就是借钱,也不愿意接受贫困捐助”。进入寒假后,为了省钱,更为了避开同学就餐高峰,她以方便面度日。来自大学校园的调查不时撞击着人们的心灵:贫困生都是勤奋而富有才华的,但因为贫困,他们在奋发学习的同时必须忍受生计的煎熬。他们有的连每天在食堂吃素也要精打细算,由于缺少冬衣,我们时常见到他们在寒风中发抖的身影。最近媒体报道,在许多地方有不少农民家庭“因教致贫”。孩子上学就像赌博,为供养一个大学生,贫困的农民们四处借债,学生毕业后如果找不到工作,那笔债务将让他们一生都难以偿还。武汉中南财经大学的一位家境困窘的女大学生,经常到学校食堂捡别人吃剩下的馒头,而且一捡就是两年。她来自农村,她的餐卡消费明细表表明,2004年,她才花了八块三角五分钱。在南京也发现同样的事情,结果引起网站众多的跟贴,社会舆论哗然。

如今的高额学费是的如今的大学里贫困生阶层急剧增多,他们的生存实在让人担忧:大学本来是个改变自己和家庭的机会,如今好像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不明朗的就业前景,高的吓人的学费,由于缺钱导致自己的竞争力明显不如有钱有关系的同学,长此下去实在是让人们对大学的前途产生疑惑,交了那么多钱,我得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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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风问题查找整改的情况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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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问题查找整改情况工作报告

按照《关于认真开展“四风”问题先查先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先查先改,抓紧整改。结合我乡实际,现将“四风”问题查找、整改的初步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在1月20日召开的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工作会议上列举出的25个“四风”方面的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在1月21日上午出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重点列举出的3个“四风”方面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为使当前教育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自觉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的其他表现。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乡村四象”即: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现象;工作落实不彻底的现象;不能正确对待批评的现象;不能正确处理公与私的现象。

为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表现的“乡村四象”,我乡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为民务实责任心。开展“学习龚全珍、我该怎么做”专题大讨论,寻找身边的“龚全珍式好干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向身边典型学习。同时重点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服务群众的责任心。使党员干部能够正确对待批评,工作中学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促进、自我提升;工作中学会先公后私,努力做到公而忘私,为民务实清廉。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提升联系服务群众能力。一是落实利民惠民政策。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低保等政策,想方设法解决好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项目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目前,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乡广泛利用“三送”工作平台,狠抓“四风”整改工作落实。一是通过主动深入“三送”工作联系点,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二是重视从96333、来信来访收集意见建议,着重听取群众对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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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问题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2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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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讨债诉讼时效限制问题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是十分重要的证据之一,对明确双方当事人借贷关系成立与否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出具的是“欠条”,有的提供的是“借条”,各有不一。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问题,供你参考。

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问题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那么问题来了,借条的时效已过,怎么把钱要回来呢?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答案是肯定的。诉讼时效已过怎么讨债?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借款事实发生后,债权人不能被动等待债务人还款,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要及时追讨,否则,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就要面临债款追不回的风险。

那么我们如何避免诉讼时效过期?小编认为预防才是关键!

《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有鉴于此,在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可以采取相关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变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经法务小编整理和修订,供网友参考。

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二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三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四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六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七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八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九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十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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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四风”问题教师自我批评_入党动机_网

范文类型:检讨书,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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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问题教师自我批评

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学风和校风,教师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学生素质的培养。工作以来我以“乐观、认真、敬业、坦诚、合作”为工作要求。依照学校对照“四风”促作风转变的要求,现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题目进行剖析。

一、作为一名教师,在这次自查自纠活动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析自己、审视自己。

1、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只有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吸收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才能在业务上有新思路、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2、热爱教育,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热爱我们的学校。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将校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做好教具、认真备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大胆创新,敢闯新路。工作中本着“心中有目标,眼中有孩子”的原则来设计教学活动。

3、教育无小事,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关注的方面,往往起着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要时刻铭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要以自身良好的师德形象带动孩子。

4、存在的问题:

(1)专业理论学习欠缺。在工作之余触及教育教学理论书籍浏览很少,对当今教育前沿理论和相干教育教学题目了解未几,导致教学思想解放不够。

(2)工作有时不够扎实,遇到困难虽然能知难而进,但是坚持不够,有时有任其自然的松懈思想。

(3)对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得还不够,因此解决学生的思想上的问题常常不能得心应手。

(4)对待学生有急躁情绪,不够耐心。

二、整改措施。

1、严于剖析自己。

剖析自己的过程是正确认识自己、深刻认识问题的过程,要做到真正剖析自己,要为自己定好位。看清自己平常没有察觉或没有引起重视的缺点和不足,虚心接受同事和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快地进步。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

加强理论学习,并作好要点笔录。吸取先进的教学经验、方法,树立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实事求是、敢闯新路,切实转变观念,增强紧迫感,提高责任意识。

3、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语、行为,给学生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提高自身素养。

4、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把工作之余的时间进行公道的规划,有计划的安排加强自身专业的理论学习,做到一学期最少读一本与本身业务有关的教育教学书籍,写一篇教学论文或教学管理心得。逐渐养成天天写教育教学博客的习惯,不断充实大脑,进步本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只要我们努力的工作,尽我们的全力,我们的学校一定会办的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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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专业房屋质量问题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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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光伏系列产品,由于甲方提供的部分产品与乙方的具体要求有偏差,且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之间存在的争议,减少双方因此产生的损失。根据诚实信用、公平互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同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质量赔偿金后,对于项下产品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免去甲方因该产品所产生质量问题的一切责任。

三、甲方赔偿乙方后,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维修、检查、排除危险等措施),以避免损失的扩大。乙方同时应当为甲方提供切实、有效的协助义务。

四、本协议具体最终法律效力,如之前有与本协议相抵触的约定,按本协议约定为准。

五、有关或执行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甲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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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整顿纪律作风查摆问题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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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顿纪律作风查摆问题自查报告

为了把我校纪律作风整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指示精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健康的育人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对照10个方面、73个问题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走访问卷、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的以及形成的原因,分析梳理,归纳研究。特做如下自查报告: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不浓,大局意识不强。个别教师想问题、办事情,不是从大局出发,不是本着为教育负责、为学校负责的态度,而是站在个人的部门利益的角度。对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不理解,甚至有抵触,在师生面前乱发议论、传播小道消息等不讲正直、不讲原则的现象。

二是学习意识淡化,进取心不强。学习的氛围不浓,求知欲望不强,满足于一般的工作需要。年轻的同志不虚心向老教师和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老教师以自己的经验丰富为由,满于现状不求进取;有的个别人以工作忙、事情多为借口,不参加会议和学习,不愿学习;某些人对学校提供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机会不珍惜,迟到、旷会、敷衍走过场。由于学习不够,导致对新政策、规定吃不准,对教育教学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清楚,对学校的各种活动情况摸不透,工作不务实,不善于积累和总结经验,有的干了多年教育工作,仍然知识面不宽、专业知识不精、专业经验不多、特色经验没有。

三是工作主动性差,创新意识不强。事业心不强,没有想大事、干大事、争一流的气魄;工作只定位于学校、教研组的简单分工,而对一些临时性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总是以没时间、工作忙、有困难为由推诿搪塞;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的办法不多,思路不宽;安于现状,不求进取,怕吃苦受累,没有迎难而上、抢抓机遇、负重奋进的信心和决心,常常是畏难发愁,等待观望,坐失良机,被动应付;创新意识不浓,创新能力不足,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是思想消极,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不扎实,不务实,搞形式主义;有的教师,对领导交办的事情,很长时间也拿不出意见和结果,这里面有工作能力的问题,但主要还是工作态度问题,得过且过,工作消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应付。

五是缺少自我牺牲精神,服务观念不强。工作不热情,服务意识弱。对待学生不能循循善诱,没有爱心,对学生态度冷淡、语气蛮横、粗鲁,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有的教师不善于和家长沟通、接待家长态度不热情,不能心平气和地和家长建立教育学生的统一战线;有个别教师对工作不热情、不积极、不认真、缺少自我牺牲的精神,甚至互相推脱工作任务、推卸工作责任。只会领导面前请功自我虚伪表现,不求主动工作真抓实干,不能把本职工作中把要出现的问题想在前、预防在前、做在前,工作经常处于被动状态。

六是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不负责任。迟到早退,脱岗误事,窜岗闲聊,网上玩乐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老师不懂工作纪律、不守纪律,不明白怎样叫做尊重自己人格,找不到也找不准自己的位置,不作为,乱作为,不办事,乱办事。精神不振作,精力不集中,工作没激情,吃喝拉扯有热情,观念不会创新,不求创新。

二、整改措施

1、潜心学习,学习教师法、教育法、师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先进的教学教学理论;主动走出去,寻找先进学校与我校教育教学的契合点,挖掘和传承本校优质资源和传统,倾听群众的呼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和掌握问题的成因,走群众路线,确定得力措施,制定可行制度,严肃执行制度,使得师德师风产生更加良好的改观

2、注重队伍和制度建设,强化岗位职责和主人翁意识。对教师加强思想纪律教育、工作作风教育,拒绝反对“四风”教育,艰苦创业教育,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通过学习法律条文、上级文件、学校规则,加强制度建设。强调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强调教学成绩与教师工作态度、教学过程的结合。

3、广泛听取各界意见与建议,完善学校管理思路和管理方法。搞好针对学校出现问题的详细调研材料,参透问题实质,拿出处理这些问题根本想法。使解决问题的方法确实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确实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4、细化管理过程,贴近教育教学实际。把教研教改工作抓到实处,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实效,切合实际,真抓实干,团结协作。针对所有学生始终不逾地抓学法研究,采用激励的教育方式,消除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5、加大学生管理力度。以德育教育为前提,注重爱国教育、感恩教育、亲情教育、尊师教育、友情教育、珍爱生命教育及心理教育,让学生的心智得到全面发展,为学习成绩的提高提供思想保障。在做好思想疏导的同时,加强纪律教育,尤其加强课堂纪律与宿舍纪律教育,坚决杜绝因为纪律与生活管理工作的遗漏给学生上成绩制造障碍和人身伤害。

通过这次纪律作风整顿、师德师风建设暨校园软环境的治理活动的开展,自查看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坚持讲党性、讲政治、讲大局,从实际出发,端正态度,“照镜子,正衣冠”树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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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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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我们学校现有在岗教师128名,学生1051人,下设5所村小,学生居住在三个乡镇26个村。其中,农民工子女127名,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2%;农村留守儿童12名。最近,我们进行了一次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

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学校地处近郊农村,6所学校分布于新城子现代副城周边。事实上,已成为大量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我们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二、调查方法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三、结果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 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 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 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著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2.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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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3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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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涉诉信访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消解了本身就较羸弱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对社会稳定、和谐也是一大威胁。解决好这一难题,既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任务,也是法院强化自身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需要。笔者经过调研颍东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对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进行了一番思考,以求为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提供些许参考。

一、涉诉信访基本情况简介

1、信访案件、信访理由相对集中

XX年,颍东区法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8件,其中立案庭有9件,执行局有11件,分别占到信访总数的32.1%和39.3%,信访案件分布相对集中,信访理由多与立案和执行业务相关。涉及其他部门、事项的信访理由,如举报控告违法办案行为、给在审案件的法官施压等,就相对较少。

2、党委政府等部门批转案件较多

从案件来源来看,本院来信、来访案件共有9件,占到信访案件总数的32.1%,其他信访案件都是人大、政府、政法委等部门转办的。也就是说信访人能准确“找对门”的只占三成多点,其他涉诉信访案件均没有直接找到司法机关,导致党委政府等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3、信访案件卷号较杂、立卷较多

颍东区法院信访卷号有东信法字、东信人字、东信字、东访字、东信信字、东信政字共六种卷号,卷号划分过细而区别度较低,不利于案卷的流转和案号的 识别、区分与记忆。同时,立的信访案卷也较多,因为有些信访情况是不需要立卷的,比如()东刑初字第108号和()东刑初字第68号案件的信访,该两起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利害关系人试图通过信访来干扰法院的审理,显然是不应接访的,更没有立卷的必要。当然,立卷多也和个别信访人的重复信访行为是有关的。

4、涉诉进京访案件仍然不少

涉诉进京访案件绝对数少,只有4件,但是仍然占到信访总数的12.5%。因为涉诉进京访会带来更大的维稳压力,更大的司法权威及裁判终局性的挑战,所以对于每一个此类案件都应当加倍重视,否则,一个案件就会影响到整个法院的业绩考核和外部形象,甚至影响群众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二、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探析

1、缺乏系统、规范的法律指引

严格地说,法院当前在应对涉诉信访的问题上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立法滞后的现象已经凸显。虽然《信访条例》作为统一的处理信访的行政法规,对于应对涉诉信访问题可以提供有益借鉴,但是其仍然缺乏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也没有兼顾考虑到法院的特殊性质。

2、民众“法治”意识差

我国民众的“法治”意识较低,这也直接反映到了信访人的身上,主要表现在:①“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信访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封建残余思想较重,相信“人治”大过“法治”,仍存有“青天”情结,不管是不是涉诉的问题,遇事首先想到找政府,以求通过政府来压制司法。②依法维权不及时。有相当部分的信访人是没有及时利用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比如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等,而往往等到上诉期、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又来无理信访,而且对其作出的合法解释也多半不被理解。

3、缺乏统一的信访信息分享平台

现行的信访体系是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缺乏有效信息的沟通,最终也就导致各部门之间责任意识都不强,信访案件能推则推,大量信访案件批办转办,其结果就是皮球踢走了,但是信访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导致了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也迫使信访人不得不在各个“站点”之间不断徘徊。

4、立案、执行环节有待进一步优化

立案、执行环节的大比例信访暴露了这两个方面工作的一些问题,比如立案、再审等的审查不及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等。这就提醒我们,案件的“发起点”和“终结点”是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发点,也是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点之所在,进一步优化立案、执行的相关环节,提升立案、执行的效率较为迫切。

5、相关人员对信访人存在不良“引导”

涉诉信访案件有一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也有一些是投机取巧的,原因就是“信访经济”的客观存在,这无疑助长了信访人坚持信访的信心。“信访经济”之所以存在,除了法治发展阶段、信访人法治素养等客观原因外,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承办法官不良“引导”的怂恿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大对于这些幕后推手的追查和责任追究就显得尤为必要。

6、案件质量尚需提高

涉诉信访问题说到底还是和法院审理的案件密切相关的,法院审理案件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信访案件的少与多。有些信访案件直接反映的就是案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举报审理案件中的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等行为。可以说,案件质量是法院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之所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力求从根源上化解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三、破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1、提高案件质量,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是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法院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转变认识,明白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不只是领导的事,也不只是立案庭、信访室的事,而是全体审执人员共同的事。法官干警们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内化为日常审执工作的一部分,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司法素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注重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齐心协力减少“新访”的产生。

2、制定专门法规,提升指导的规范性、针对性

《信访条例》作为人民政府应对信访的专门行政法规,用以处理法院涉诉信访的问题时,针对性明显不足,也易导致司法行政化不良倾向。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把其指导对象扩大到“各地区各部门”,覆盖范围明显提升,并增加了“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等新规定,对于改变涉诉信访批转案件多的现状,扭转“权大于法”的认识等意义重大。但是,该《意见》仍然没有考虑到涉诉信访与案件的密切关系,缺乏对司法职能与地位的特殊对待和细致分析,仍属宏观指引,缺乏微观指导。一个应对涉诉信访的专门法规亟须付诸立法。

3、优化立案、执行相关环节,提升司法效率

要以立案、执行工作作为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立案难”、“执行难”与涉诉信访问题统一考虑、统筹规划。力求在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过程中寻找解决涉诉信访的“金钥匙”,在处理涉诉信访的过程中探求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金点子”,不断提升立案、执行、信访工作的效率,比如提升申请再审审查、听证的效率等,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4、建立更广信息平台,畅通信访渠道

最高法院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于2月28日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这不仅畅通了群众信访的渠道,也节约了信访的成本,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但是从当前中国国情来看,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不是仅凭法院系统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我们应考虑建立更加广泛的信息分享平台,把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等相关主体也纳入平台建设中来,让平台信息更加丰富,形成部门之间更易协调的新局面。

5、分类对待信访理由,着力消除“信访经济”

分类涉诉信访的理由,有针对性地建立涉诉信访“即时终结”、“程序终结”和“风险预警”机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家属等人的“审理中信访”行为,可不予接待、不予立卷,告知其等待审理结果即可。对于缠访闹访的要坚决打击,大力消除“信访经济”存在的空间,扭转信访人“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严防因个人的不当干涉而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公正审理。

6、追究不良引导人责任,鞭策信访人回归理性

涉诉信访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各方利益(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的交织使得涉诉信访问题变得尤为棘手,再加上个别法官的廉洁意识不强,个别律师的职业道德偏低等因素的渗透,更使得这一问题难上加难。但是在这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之下,本来“木讷”的信访人变得“精明”了,他们四处取经以实现自己的“信访经济”。而他们的取经对象正是需要被一并打击的不良引导人,因为他们给信访人的所谓“真经”往往是违纪的,甚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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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幼儿园班务工作总结存在问题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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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同志们的热情帮助下,在同班级两位教师的积极配合下,我班圆满完成保教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班况分析

我班现有幼儿52名,实到人数46人,其中男孩21名,女孩25名,其中新入园幼儿11人,中班新学期开始时,我们对幼儿的各方面发展水平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分析原因,针对我班幼儿绘画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发展的不足,本年度的工作重点是:在强化幼儿常规培养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幼儿的绘画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此,我和我班刘新燕老师,于艳艳老师共同制定了严密的保教工作计划,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做好班务工作

1、作好上传下达的传承工作。

幼儿园的工作千头万绪,非常繁琐,作为一名班长,在做好教养工作的同时,还要配合园领导搞好园务工作,上情下达,根据园所工作运行安排,认真指定各类计划,积极主动的完成各项工作,做到人尽其则。每次班组长会议后,立即召开班级小组会议,根据园内安排进行讨论,做出进一步工作计划,并及时把班内教师的要求和建议反馈给领导,以得到积极回应。

2、配合保健师作好班级卫生保健工作。

新生入园工作;新入园幼儿查体;配合保健师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幼儿健康性查体;执行一人一巾一杯制度;作好活动寝室和幼儿用品消毒工作;教幼儿坚持两餐一点后用淡盐水漱口,预防龋齿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家园联系工作

(1)家长会学期初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汇报上学期工作,分析幼儿成长情况,介绍本学期工作安排和幼儿园有关的规章制度,接纳吸收家长的合理化建议,共同制定教育计划。

(2)开办家长园地

通过家长园地栏目向家长介绍最新育儿动态,先进教育理念,科学的育儿方法,教师的教育笔记展示,家长论坛中大家七嘴八舌话家教……

(3)家长开放日活动

本学期我班开展了家长开放日活动向家长展示了英语、游戏识字、美术、讲故事学思维、三型学具、六型学具的教育活动,并请家长细心观察发现我们教育中的不足之处,活动结束后,家长纷纷诉说自己的感想,马梦迪的妈妈说:我以为这么大的孩子画不出什么的,你们班的小朋友画画的真好,我家梦迪您可得多费心。姜安迪的妈妈在听了于艳艳老师的学具课后要求每天把学具带回家练习,游戏识字课后,家长对课堂上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感叹不已,观摩活动使家长不但了解了幼儿在幼儿园的生活学习情况,也让他们体会到了教师的辛勤工作和辛苦,他们抢着帮配班老师到垃圾、刷碗、扫地,还激动的说:原来以为幼儿园的老师就是看着孩子别碰着、别饿着,没想到老师的工作真辛苦,还让他们看清了自己的孩子和其他幼儿的不同之处。

(4)温馨的家园联系册

我班建立了家园联系册,平等的面对家长,真诚的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把孩子在园的表现及时的反馈给家长,共同商讨如何做才能更好的促进幼儿的成长。我把张圆梦小朋友在园的进步情况一一写在了联系本上:张圆梦的进步是令人惊喜的从一入园的哭闹不止到能独立吃饭,从坐在椅子上观察别人活动到加入到孩子中去活动。这个过程虽然比别的孩子漫长一些,但是对她本身来说是经过多少的焦虑不安无助才达到的。今天区角活动时她自己选择了玩具角,这说明她已经主动的进入到幼儿园生活中来了,而且,每一件事都做的非常认真,成了其他小朋友学习的榜样……申报自立课题的确定和实施。

三、保教工作

1、保育工作。

“健康第一”的思想由来已久,《纲要》明确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17世纪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认为人生幸福有一个简短而充分的描述:健全的心智寓于健全的身体。凡身体和心智都健全的人就不必再有别的奢望了。因此,我们制定了严密的保教计划,在工作中,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保证幼儿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立能力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等。

2、优化教学环境,以幼儿为本,发展幼儿各种能力。

根据纲要提出的崭新教育理念和相对划分的五大领域目标遵循幼儿的生长发育规律及年龄特点,制定学期教育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把教育贯穿于幼儿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为幼儿创设一个宽容关爱接纳的环境,使每个幼儿都能在自身的水平上得到提高。

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能力有限,努力无限。对于工作,我不是做得最好的,但是我很努力,让我自己比原来的自己工作的更好。我热爱我的工作,为了这些天真活泼的孩子们,我会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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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全文共 2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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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特点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而重中之重是要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在新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肩负起领导责任,做好工作。本文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谈点肤浅认识。     一、法律素质是新时期对领导干部的客观要求 指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各级领导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是新时期党对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要求。这一精辟论述,对我们理解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性、紧迫性具有深刻的意义。     首先是深入学习运用邓小平理论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定了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而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邓小平理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就指引我们国家逐步走上法治之路,它也是我们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就是要学习邓小平法制理论。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一方面,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理论支柱,对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切领会,有利于确立民主理念和法治观念;另一方面,依法治理工作的推进,又有赖于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为思想武器。     其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还是政府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实施、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扩大对外贸易,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开拓多种形式的合作和交流,处理涉外关系,无一离不开国际法律、规定、原则和惯例。因此,不具备一定法律素质和理论的领导干部,是难以担负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重任的。     第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内在要求。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地方的法规规章,使其成为广大人民的行为规范;以依法治理为龙头,协调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普法、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各个工作环节;党组织自觉地在宪法及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领导工作中的决策方式、议事规则、工作方法等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等等,都体现了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事务,这也相应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新要求。     第四是健全人民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要求领导干部善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居民自治等,做好这些工作都需要法律素质为保障。同时,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深入,领导对象的状况也发生了变化。一是越来越多非公经济实体出现,作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靠行政命令已难奏效,只有靠法律引导和规范。二是公民对权力的崇尚已转变为对法律的遵守。三是生产关系的表述已相当程度上显示为法律关系,法律在人际关系中的协调规范作用越来越大。试想,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若不能棋高一着,何以实践中的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呢?    第五是改变目前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尽人意状况的现实要求。经过三个五年的普法,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有较大的提高,但又不能估计过高。当前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少数干部对学法用法的认识尚待提高;有的同志缺乏基本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自觉性不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有待完善;由于历史原因,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法律功底并不深厚,很难说大部分同志已掌握法律知识并能熟练运用法律的手段了。     二、领导干部应具有怎样的法律素质 对公民来说,法律素质的构成是了解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意识、掌握必要的用法途径。而对领导干部而言,就是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可这样表述:掌握必需的法律知识、确立崇高的法律意识、通晓必要的用法途径。     领导干部必须掌握履行领导职责需要的法律知识。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法律知识,一是法律知识面要广,除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基本知识外,还要着重掌握上述法律部门中有关指导思想、立法依据、基本原则以及行政、组织、管理方面的规定;二是更深入。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更深刻,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法学基本理论、立法理论等内容;三是要专业。熟知与领导工作密切相关和本系统的专业法律法规;四是要务实。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习和思考国企改革、中国入世、科学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制建设课题。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确立崇高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领导干部树立法律意识,首先在于认清法的本质和作用,特别要注意防止把党的政策与法律对立起来,充分发挥法在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其次要善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变和制定法律法规工作中的定的关系,使现行法律体系的长期效应与短期效应更好地结合起来。同时,逐步改变法律滞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状况,促使改革、发展、稳定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再次是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方面,要善于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观察和思考,以做出正确的决断,使法律手段的运用与其它手段的运用更为科学合理;最后也是最根本的是法治观念的增强。法律意识中最核心的是弘扬法治精神,使依法治国的意识成为领导干部的根本理念、追求和信仰之一。领导干部要树立如下法治观念:宪法和法律有极大权威的观念;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法大于权的观念;尊重和保障~的观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和程序法并重的观念等等。在此基础上,把遇到问题学法、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处理问题靠法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基本习惯。     领导干部必须善于通过法律途径实施领导。在宏观上,要善于把领导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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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幼儿园班务工作总结存在问题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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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的发展是在活动中实现的,孩子是生活的主人,小班生活活动给孩子各方面发展带给了丰富的资料,生活活动不仅仅仅使孩子们获得了生活的本领,更重要的是体验了自我的价值,获得了自信.

作为幼教工作者,最首要的职责是先保障好孩子的安全、照顾好孩子的健康,继而才是保教结合的去开展幼儿在园的一日生活。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我们除了扎扎实实地做好班级卫生及消毒工作之外,还个性注重幼儿的日常护理。每一天不厌其烦地提醒幼儿多喝水,并随时留意幼儿的衣服有没汗湿,随时协助他们更换。细心留意每个孩子的身体和情绪有什么反常状态,及时发现身体不适的孩子,配合医生做好护理工作,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这学期,虽然我们班孩子较上学期多了4名幼儿,我们克服了很多困难,在大家细致、有序的工作方式下,一学期下来,家长由开学初的担忧转成放心,保障了每一个孩子都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成长。

1随着天气渐渐转暖,孩子们的衣服也减少了,我们就鼓励孩子们自己穿脱裤子,鞋子,小便时试着自己拉好松紧带拉裤子,拉好后再让老师检查一下,慢慢的,孩子们都学会了自己拉裤子.起床时一个个地指导孩子们将有漂亮图案的穿在前面,鼓励他们自己穿裤子,对潜力差一点的孩子,老师还手把手的帮着一齐穿。此刻到孩子们起床的时候,只要一听到起床的信号,孩子们就会很快的穿好裤子和鞋子,大部分此刻还会自己穿脱衣物。

2在的孩子在家吃水果都是父母帮忙剥,大人喂着吃,所以在群众生活中遇到了挑战,为了帮忙孩子克服这个技能障碍,我们利用午后吃水果的机会,遵循教育源于生活原则,透过看示范、动手学使孩子很快的掌握了这一生活技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刻我们吃苹果、香蕉等有壳的水果时,孩子们都会自己拿了剥去皮,并把剥下的皮放在老师指定的位置,有模有样地吃水果,也不再需要老师、阿姨帮忙了。

小班的孩子正处在“我自己来”的关键时期,教师要善于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尝试,探索,体验,放手让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虽不如成人一手包办省事,但这个机会正是他们学习和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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