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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产权交易委托合同【合集30篇】 投资合同【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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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委托理财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理财,投资,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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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住 址:

宅 电:

手 机:

身份证:

开户行:

帐号:

乙 方:

住址:

宅 电:

手 机:

身份证:

开户行:

帐号:

一、定义

1)甲方/客户:协议出资人,系乙方提供的理财服务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的对象,亦是甲方。

2)乙方:协议理财服务提供者,受甲方授权在指定账户内从事对应投资理财操盘者。

3)本金: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账户内从事对应投资理财的原始资金总额。

4)保底收益:协议中乙方承诺甲方最低保证收益,等同协议期银行存款定期年息两倍。

5)信富:理财服务品种,指“信任而富贵”,甲方负风险全责,享利润70%;乙方享利30%。

6)保富:理财服务品种,指“保障而富裕”,甲/乙各负风险50%,享利润50%。

7)安富:理财服务品种,指“安全而富有”,乙方负风险全责,享利75%;甲方享利25%及保底收益(等同协议期银行存款定期年息两倍)。

8)投资对象:股票、黄金、外汇。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理财账户操作原始密码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壹年。

协议期间不得半途中断理财而提款,如甲方真有急需可与乙方协商终止合作,但如有损失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理财风险。如有利润产生,甲方必须按协议给予乙方报酬。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签定后,应尽早向乙方提供理财操盘原始密码。

2)在理财操盘期间不得改变操盘原始密码而自己操盘。

3)理财月结算期,负责向乙方提供协议报酬并及时将金额转入乙方账户。

4)按协议承担、享受规定的风险及利润分成。

5)按协议享有理财过程的风险损失知情权及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签定后,必须恪守诚实信用,殚精竭虑,专心打理,提供优质理财业绩。

2)在理财期间必须尽力按月结算,准时通知甲方查帐及分享利润提成。

3)依协议规定承担对应的理财风险及享有利润分成。

4)享有理财期间操作保密权,甲方不得干涉阻扰。

5)如有规定,必须将过程损失按10%、20%、30%递进及时告知甲方。

五、协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进行操盘理财,投资对象 ,理财服务品种 ,原始资金(本金) 万。

2)甲方负风险责任 ,享利________%;乙方负风险责任________享利________%。

3)经协议,甲方 理财过程损失知情权,乙方必须及时遵守行动。

4)本协议所有理财风险损失均指相对原始资金总额---本金而言,所有风险承担皆以此计;协议期甲方累积总利润分成加最终资金大于本金加保底收益后,乙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合作双方必须遵守诚实信用,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由此造成对方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及附则: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必须守约,违约者须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额为本金5%

2)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协议适合国家法律,并依法处理双方争议。投资理财委托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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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0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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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范本3篇

办妥上述开户手续和银行卡登记后,通过公司营业部柜台、银行或转帐电话将银行卡帐户上的资金转入您的资金帐户,即可进行证券交易。但是签订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多多注意条款,以防出现漏洞!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持卡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2.网上委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委托的过程,它包括委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委托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甲方应认真、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指令通过互联网传输,可能由于其他非证券交易使用人数过多而导致网络繁忙、传输速度减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甲方完成网上委托必须具备成都证券发放的证书、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但由于甲方的各种原因,如证书和密码同时遗失等,可能导致甲方的合法身份被仿冒并因此造成损失;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范本二

风险揭示

一、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者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二、本协议含有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营业部免责条款,凡因免责条款约定的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建议投资者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本协议免责条款含义后再谨慎考虑,决定是否投资证券市场并与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签定本协议。

免责条款

一、您无条件同意以下免责条款,同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投资者申请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三、投资者因证券帐户丢失、密码泄密、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公司电脑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公司负责及时修复,但因网络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五、因地震、火灾、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六、行情数据来自专业的证券机构,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即时性和稳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进行的投资活动所招致的损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所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八、投资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 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帐户卡。

第三条 买卖委托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 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 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帐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协议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 保证金提取

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保证金帐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

第七条 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协议、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帐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甲方确认本协议文本,并接受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对本协议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协议。

3.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帐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特别声明

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协议终止。

4.本协议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帐户卡:深圳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2.网上委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委托的过程,它包括委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委托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甲方应认真、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指令通过互联网传输,可能由于其他非证券交易使用人数过多而导致网络繁忙、传输速度减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甲方完成网上委托必须具备成都证券发放的证书、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但由于甲方的各种原因,如证书和密码同时遗失等,可能导致甲方的合法身份被仿冒并因此造成损失;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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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产权交易委托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4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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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产权交易所制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场内进行产权或股权收购业务的意向受让方委托北交所经纪会员代理产权交易时使用。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构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双方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如为自然人的,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业务”一般包括产权经纪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他服务仅供双方参考,具体服务内容可根据双方商议自行约定。

五、产权交易服务费:指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的规定,在北交所内进行产权交易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办理产权交易时应支付的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产权交易相关服务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双方商定的相关服务报酬。

八、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指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支付的费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两方当事人在北京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企业名称)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北交所场内交易规则,提出交易申请并挂牌转让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标的企业)的产权或______%股权。

2.甲方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________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机构),拟向北交所提出上述产权或股权收购意向。

3.乙方为依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机构法人(注册证号:________________),为北交所场内经纪会员,依法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在北交所场内受托代理产权经纪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收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的产权(或股权)的会员经纪机构,代理收购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在北交所场内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企业名称)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企业名称)的产权或[ ]______%的股权的经纪机构,按照北交所的场内交易规则为甲方提供场内经纪服务。

1.2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指定其驻北交所办理经纪业务的经纪人______负责办理甲方委托的收购上述产权或股权的产权交易事项。

第二条 具体服务内容

2.1 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经纪业务提供经纪服务

① 向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的咨询服务;

② 代为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③ 协助甲方起草产权受让中必要的文件;

④ 代为向北交所递交相关产权交易材料和转达北交所的函件、通知等;

⑤ 协助甲方参加产权交易竞价;

⑥ 协助甲方支付产权交易价款;

⑦ 代为办理产权受让相关手续;

⑧ 其他按照北交所交易规则乙方应提供的经纪服务。

2.2 除上述第二条一款约定的经纪业务外,甲方委托乙方同时代为提供下列服务和/或代为办理下列事项(将未选定事项删除):

① 寻找、推荐转让标的,并参与相关谈判;

② 根据标的企业情况制作投资分析;

③ 协助甲方办理权证变更等手续;

④ 其他双方商定的经纪业务以外的服务事项。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北交所的监管。

3.2 甲方应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向乙方及时、完整地提供北交所及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要求的所有相关文件材料。

3.3 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文件材料和陈述有关事实,乙方有权对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甲方应承担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法律后果。

3.4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乙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有义务勤勉尽责,提供场内经纪和其他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告相关情况。

3.5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基于甲方利益考虑,认为需要甲方变更指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所引发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6 双方均应就委托事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说明本合同项下对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文件。

第四条 双方的承诺

4.1 甲、乙双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真实、完整、有效。

4.2 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所述委托事项已获得甲方有权机构的批准或授权。

4.3 除非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保证不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的受让委托合同,并不与转让方私下接触、洽谈成交。

4.4 乙方保证其具备从事甲方委托事项的所有资格及资质,其受托办理上述事项均已获得乙方有权机构的批准或授权。

第五条 产权交易服务费、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5.1 甲方在北交所内办理产权交易所应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标准执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管理办法》。

5.2 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执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北交所统一负责办理。

5.3 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第2.2款约定的经纪服务之外的其他增值服务的佣金,其支付时间、方式与金额如下:(此款内容应依据甲乙双方商定)

5.4 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实地考察、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5 如按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及转让方要求需交纳交易或竞价保证金的,保证金由甲方自行承担并按时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第六条 合同的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6.2 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事项未成交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经纪机构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经纪和/或其他服务。或:除非该项目撤牌或变更交易场所,甲方应继续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经纪和/或其他服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本合同条款。

7.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3 任何一方按照第7.2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应按照受托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或委托方因受托方解除合同导致委托事项成本加大的情况而确定。

第八条 合同的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北交所有关产权交易规则,遵守本合同约定。若违反产权交易规则和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8.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管辖与争议处理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9.2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_____(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报北交所备案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有关书面的补充协议或文件等,亦应报北交所备案,并自报北交所备案时生效。

1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并存北交所壹份备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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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期货委托协议投资受任人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期货,投资,全文共 2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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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委托协议(投资受任人)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投资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_________规定,与丙方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投资资产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因交易所需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甲方、保管机构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_________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并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完全契约

_________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受托契约准则、期货商业同业公会及_________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期货商公会公告事项及全权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订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投资买卖专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投资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三条 委托买卖

1、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甲方就本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买卖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买卖。

2、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从事期货交易前,应依期货主管机关、期货交易所或乙方之规定,负责通知保管机构将交易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户保证金专户。

4、于乙方认为有必要调高交易保证金之额度时,乙方得随时通知丙方于一定期限内缴足差额。

5、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投资客户买卖期货者,丙方之买卖指示,应按各别投资买卖专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专户之买卖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买卖尚未成交者为限。

7、丙方之代理委托买卖,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经纪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8、乙方对丙方之委托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投资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第四条 成交回报

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投资买卖专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并制作买卖报告书交付之。

第五条 保证金之维持及追缴

1、投资买卖专户应随时维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证额度,乙方得于认为必要时随时要求追加保证金。

2、经乙方依第一项约定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者,最迟应于次一银行营业日依乙方之通知内容缴交追加保证金至投资买卖专户。

3、如未能维持乙方所定保证金额度,或缴足追加保证金者,乙方得依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条 保证金专户存款利息之归属

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之超额保证金所生之利息归属由甲、乙双方议定之,并知会丙方。

第七条 径行冲销及违约事项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经通知,依其裁量径行冲销投资买卖专户之全部或一部未平仓期货交易契约。

(1)权益总值已低于乙方所定之最低标准。

(2)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3)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2、乙方为甲方依本契约进行之期货交易须办理实物或现金交割时,期相关事宜应依中国台湾期货交易所规定办理。

3、未依第二项规定履行结算交割义务,或投资买卖专户之未平仓部位依约冲销后,其保证金帐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丙方后未于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将甲方视为违约客户并终止本契约,依相关规定处理之。

第八条 保证金、佣金交付及结算交割事项

1、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投资买卖专户一切款项交付及结算交割事宜。

2、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保证金专户之超额保证金,得申请办理提领,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开立之帐户;如欲变更帐户,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于书面变更前,对原帐户之付款仍生清偿效力。

3、乙方受托买卖应收之手续费及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应收之手续费同意于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之投资保管专户。

第九条 代理权限之对抗效力

1、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全权委托投资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2、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款项予以留置并代为交付之。

第十条 委托买卖之停止及契约之终止

1、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买卖下单或交割结算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买卖。

2、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甲方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销或未及冲销未平仓部位之交易委托,其委托效力仍及于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3、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立即与乙方结清甲方所既存的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的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十一条 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十二条 通知对象

1、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以本约所载之传真号码或通讯地址为之。遇有变更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2、所留存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络资料有误,或有虚伪不实情形致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相关交易结算、交割及保证金追缴等事项,致乙方受有损害时,应由有过失之他方负责。

第十三条 损害赔偿责任之约定

期货交易辅助人代理委任期货商(乙方)执行第三条各款业务,所生之损害赔偿责任,与委任期货商(乙方)连带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纷争处理及仲裁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若当事人同意提交仲裁,仲裁机构、程序及效力均依相关法令规定。

第十五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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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内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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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产权交易合同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经纪组织: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经纪组织: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式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四条?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第五条?产权转让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转让标的具体约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房屋建筑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设备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6、专利_________

7、技术项目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交割的责任

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在_________地点将产权最终完整地移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组织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第八条?产权交易的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_________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一条?产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岳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或岳阳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也可明确_____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

(1)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

(2)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

(3)隐匿资产的情形;

(4)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执业产权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

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执业产权经纪组织各执份,交易所执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

经纪组织(盖章):_________经纪组织(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

(1)出资证明;

(2)营业执照。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

3.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价格自行协商除外)。

4.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

5.其他。

注:交易中心对合同审核所需的附件,由交易中心自行订立。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_____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定具体条款,需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

四、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概况: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五、企业类型:按照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_____.技术项目、专利权、_____权等。

七、第三、第四条、第五条款是对第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这三项条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协商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

九、职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岳阳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指引办法》规定,应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十、资产的处理:是针对实际标的物的处理方式。

十一、产权交割的方式、期限、地点:指出让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明确产权交割的具体日期。

十二、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确定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风险。责任转移的特定时点。

十三、违约责任:根据《_____》第1真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十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由交易各方当事人及其产权执业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本中心对合同审核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亦表示合同同时生效。合同生效起始时间以本中心审核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

十五、合同的解除

除合同规定的条款外,也可用另立解除合同的方法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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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开放式基金电话委托交易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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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乙方基金账号:

甲方:XX公司

乙方(投资者):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电话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电话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查询、设置和变更分红方式、密码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电话申请。

二、乙方必须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立了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者。

三、本协议项下电话交易通过电话语音系统实现。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转人工座席咨询。

四、乙方通过电话下达的交易指令,均通过电脑系统记录的资料进行自动识别,乙方对其进行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申请开立电话交易时,须设立密码。甲方根据乙方输入的交易账号和密码作为判认电话交易对方的依据。

六、乙方务必注意电话交易密码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赎回申请,应在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提出,否则电话系统无法接收该申请,申请无效。赎回基金份额的价格计算以申请到达日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九、乙方赎回后其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0份基金单位。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100份基金单位,甲方有权将视乙方自动赎回交易账户的全部余额,并对乙方该交易账户的余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十、乙方电话交易申请当日有效。乙方于每基金开放日9:30至15:00开通,15:00以后的电话申请均归属于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预期的线路拥塞、传输不良、通讯中断、断电、电脑或电话系统故障、天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无法接收、无法处理、延迟接收或迟延处理乙方的申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签章: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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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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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产权经资产评估后与乙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式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第四条?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第五条?产权转让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转让标的具体约定)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房屋建筑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设备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6.专利_________。

7.技术项目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交割的责任

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在_________地点将产权完整地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第八条?产权交易的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_________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以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一条?产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省交易所申请调解;也可明确_____机构_____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省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

(1)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

(2)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

(3)隐匿资产的情形;

(4)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产权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并经省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

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产权经纪机构各执_________份,省交易所执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

(1)出资证明;(2)营业执照。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

3.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产权价格自行协调除外)。

4.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

5.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_____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采用。

二、为更好的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定具体条款,须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表示。

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

四、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概况: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五、企业类型:对应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与转让产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_____、技术项目、专利权、_____权等。

七、第三、第四、第五条款是对第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这三条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协商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于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

九、职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应当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十、资产的处理:是针对实际标的物的处理方式。

十一、产权交割的方式、期限、地点:指出让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明确产权交割的具体日期。

十二、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确定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风险、转移的特定时点。

十三、违约责任:根据《_____》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十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由交易各方当事人及其产权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并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以表示合同同时生效。合同生效起始时间以产交所审核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

十五、合同的解除

除合同规定的条款外,也可以另立解除合同的方法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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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产权受让委托合同HF2024-003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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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制定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供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清楚,如委托方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等。

四、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受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

五、委托费用: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委托业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报酬。

六、产权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产权变更费用。

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

甲方与乙方按照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国家相关的产权转让政策和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______产权受让项目,并由乙方提供企业产权受让相关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有:

1.在甲方拟受让产权挂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乙方组织以协议或竞买方式撮合交易;

2.如果甲方竞买成功,或协议成交后同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书;

3.出具产权转让鉴证书。

第二条?提交的文件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式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应加盖证明章。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2.需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清产核资、实地考察、审计、评估、权证变更、媒体公告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相关各方进行产权转让活动,对该公开挂牌项目进行规范操作。

4.甲、乙双方均具有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与转让产权相关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真实、完整。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所述委托事项已获得甲方有权机构的批准。

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不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的受让委托合同,也不与转让人私下接触、洽谈成交。

4.乙方保证其已具备从事甲方委托事项的所有资格及资质。

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需要甲方变更要求的,应当经甲方同意。

第五条?委托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委托费用:根据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制订的产权转让_____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手续费人民币合计_____(大写)元。

2.支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向乙方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方应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3.若转让不成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因委托业务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金额根据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4.产权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若本次委托事项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挂牌期间或撤牌后______日内自行进行场外转让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委托转让产权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如未按本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佣金总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和要求进行委托业务活动,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若违反产权转让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本合同条款。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任何一方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应按照受托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或委托方因受托方解除合同导致委托事项成本加大的情况而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___委员会合同_____中心申请_____;双方不愿_____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使用须知”和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附件: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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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9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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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一)载明订立基金契约的目的、依据和原则。例如;

1.订立基金契约的目的是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契约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基金契约的依据是《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3.订立基金契约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说明基金由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

说明中国证监会对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基金没有风险。

说明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三)说明基金契约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四)说明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基金契约所发行的基金单位,即成为基金持有人,其持有基金单位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契约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基金契约当事人

列明基金契约当事人的主要情况。例如,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组织形式、实收资本、存续期间等。

(一)基金发起人

(二)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基金全称)

(二)基金类型(例如契约型开放式,契约型封闭式)

(三)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

(四)基金单位每份面值和发行价格

基金单位每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五)基金存续期限

自基金成立之日至基金终止之日。

四、基金单位的发行

说明任何与基金单位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单位。

(一)基金单位的发行时间、发行方式(例如上网发行)、发行对象。

(二)基金单位每份发行价格××元,其中每份面值为1元、发行费用为××元。

(三)基金发起人认购的份额

(四)基金单位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订明封闭式基金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的数额限制(例如:认购数额为1000份的倍数;最低数额、最高数额);开放式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和持有的数额限制。

五、基金的成立和交易安排

(一)基金成立的条件

说明基金成立的条件,并说明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二)基金不能成立时已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成立后的交易安排

如为封闭式基金,说明其成立后可以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上市及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时间。

如为开放式基金,订明其成立后申购与赎回的下列事项:

1.申购和赎回场所:列明申购和赎回场所。

2.申购和赎回开始日:说明自基金成立××日起开始申购和赎回。

3.申购和赎回申请方式:说明基金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的方式,例如,书面申请。

4.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例如,说明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应以收到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5.申购和赎回数额:订明有关基金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例如:基金申购、赎回的最低数额;申购、赎回数额为1000份的倍数)。说明基金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

6.申购和赎回价格:例如,说明以申购申请日的前一日或赎回申请日的后一日基金单位每份净资产价值为基础计算每份基金单位的申购或赎回价。

7.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订明申购和赎回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赎回款项的支付期限,并说,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以申请赎回的基金持有人(赎回人)为受款人,将赎回款项支付给赎回人。

8.赎回后的变更登记:说明基金持有人进行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及时办理变理登记。

9.赎回款项延期支付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说明出现巨额赎回、不可抗力以及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情形,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后可延迟支付赎回款项。

(1)巨额赎回的发生:订明巨额赎回发生的情形。例如:在一个营业日的基金单位赎回价金总额扣除当日申购基金单位价金总额的余额超过依《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比例所应保持的现金及国债总额,即发生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订明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例如:出现巨额赎回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后,暂停计算赎回价格,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并以合理方式处理基金资产,以筹措足够资金用以支付赎回款项。

(3)巨额赎回价格与款项支付:订明巨额赎回价格的确定及款项支付的时间。

(4)巨额赎回的报告与公告:订明巨额赎回发生时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

(5)不可抗力及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情形。

10.申购和赎回费用:订明申购、赎回费用的标准。说明申购、赎回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由申购人、赎回人承担。

六、基金的托管

说明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持有人名册登记、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决策、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目标

例如,说明投资目标是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说明基金只能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中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三)投资决策

订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

(四)投资组合

说明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订明股票、债券的投资分别在基金资产中的拟占比例;

订明选择不同证券构成投资组合所依据的原则。

(五)投资限制

列明依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的投资事项。

八、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权利,例如申请设立基金等。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义务。例如:公告招募说明书;在基金设立时认购和存续期间持有符合规定比例的基金单位;基金不能成立时及时退还所募资金本息等。

九、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权利,例如运用基金资产、获得管理人报酬、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等。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具体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义务,例如:

1.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资产;

5.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6.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单位每份资产净值;

7.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8.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9.按规定向基金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2.依据《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

13.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4.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5.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6.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7.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18.其他义务

十、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权利,例如:获得基金托管费;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等。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义务,例如: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保管基金资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托管人的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帐户,独立核算,分帐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帐户设置、资金划拨、帐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入托管基金资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以基金的名义设立证券帐号、银行帐户等基金资产帐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或基金单位价格;

9.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10.建立并保存基金持有人名册,并负责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和登记;

11.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报表和记录等15年以上;

12.按规定制作相关帐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3.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4.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5.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6.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7.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8.其他义务。

十一、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持有人的权利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权利,例如:取得基金收益;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监督基金运作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等。

说明每份基金单位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持有人的义务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义务,例如:

1.遵守基金契约;

2.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十二、基金持有人大会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召集方式、通知、出席方式、议事内容与程序、表决、公告及其他相关事宜。

(一)召开事由

订明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事由或情形。

(二)召集方式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及召集方式。例如: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应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主要发起人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订明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四)出席方式

订明基金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例如:现场开会或书面开会的方式,如采取书面开会的方式应说明是否需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的议事内容和程序。

(六)表决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等。例如:基金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单位有一表决权,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说明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七)公告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十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列明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例如: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50%以上基金单位的基金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的。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列明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例如: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50%以上基金单位的基金持有人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中国人民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的。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订明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的提名事宜。例如: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决议:说明基金持有人大会应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说明新任基金托管人应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应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说明原任基金托管人应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退任,原任基金管理人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退任。

4.公告:说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更换后应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四、基金资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具体列明基金资产总值的构成。

(二)基金资产净值

列明基金资产净值的构成。

(三)基金资产的帐户

例如,说明基金资产以“(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基金专户”名义开设基金专用帐户,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资产的处分

说明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资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资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除依据《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资产不得被处分。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一)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

例如,说明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客观、标准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增值、保值。

(二)基金资产估值的事项

说明估值日、估值方法、估值对象、估值程序、暂停估值的情形等。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列明基金费用的种类。例如,基金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上市年费、证券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用、持有人大会费用、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二)基金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支付方式

订明基金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支付方式,并说明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说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四)税收

说明基金、基金持有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税的情况。

十七、基金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说明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说明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说明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订明基金收益分配的基本比例、分配次数、分配时间、分配政策等。例如;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取现金形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

(四)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的对象、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说明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公告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订明基金的会计年度、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制度等。例如:基金的会计年度为自公历每年的5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30日;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帐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说明基金应独立建帐、独立核算。说明基金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帐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二)基金审计

说明基金管理人应聘请与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独立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订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办注册会计师的程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必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说明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

说明一个基金会计年度内的信息披露事项必须固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告。

(一)基金的年度报告与中期报告

说明基金的年报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日内公告,中期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的30日内公告。

(二)基金的临时报告与公告

说明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发生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及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

列明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及基金单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例如:

1.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

2.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4.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主要业务人员一年内变更达30%以上;

5.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事件;

6.重大关联事项;

7.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重大处罚;

8.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9.基金上市;

10.基金提前终止;

11.其他重要事项。

(三)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说明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每月至少公告一次,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每周至少公告一次。

(四)基金投资组合公告

说明基金的投资组合每三个月至少公告一次。

(五)公开说明书

说明开放式基金成立后,应于每六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告公开说明书,并应在公告时间15日前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开说明书公告内容的截至日为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公开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金简介;

2.投资组合;

3.经营业绩。具体列明最近三个基金会计年度各年度最高、最低、年末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单位每份资产净值,最近三个基金会计年度各年度基金单位每份收益分配金额、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及会计报表。基金成立不满三年者公布基金成立至今的前述情况;

4.重要变更事项;

5.其他应披露事项。例如,最近三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工商、财税等有关机关的处罚,如果受到处罚,应详细说明。

(六)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载明基金定期公告、临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和公开说明书等公告文本的存放地点和查阅方式。并说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一)基金的终止

具体列明出现《暂行办法》规定的基金终止的具体情形。

(二)基金清算小组

1.基金清算小组成立时间:说明自基金终止之日起××日内成立。

2.基金清算小组组成:说明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清算小组职责:说明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清算程序

订明基金清算的程序。例如: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清理;基金资产的确定;基金资产的估价;基金资产的分配;基金清算的期限等。

(四)清算费用

说明清算费用的来源及支付方式

(五)基金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说明依据基金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清算费用后,按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清算的公告

订明基金清算过程中的公告安排

(七)基金清算帐册及文件的保存

说明基金清算帐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二十一、违约责任

(一)说明由于基金契约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基金契约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金契约当事人双方或三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或三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说明当事人违反基金契约,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

基金契约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二十二、争议的处理

说明基金契约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基金契约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基金契约中的仲裁条款(如果采取此方式,可在基金契约中订明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基金契约当事人没有在基金契约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三、基金契约的效力

(一)说明基金契约经三方当事人盖章以及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基金契约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该基金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之日。

(二)说明基金契约自生效之日对基金契约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三)说明基金契约正本一式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份外,基金契约每一签约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说明基金契约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散发或供投资者在有关场所查阅,但应以基金契约正本为准。

二十四、基金契约的修改和终止

(一)基金契约的修改

1.说明基金契约的修改应当经基金契约当事人同意;

2.说明修改基金契约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契约修改的内容应经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3.说明基金契约的修改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基金契约的终止

1.基金的终止。说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基金:

(1)基金封闭期满又未被批准续期的;

(2)基金经批准提前终止的;

(3)因重大违法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2.基金契约的终止。说明基金终止后,应当对基金进行清算。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批准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契约方能终止。

二十五、其他事项

二十六、契约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发起人(章) 基金管理人(章) 基金托管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 签订地: 签订地:

签订日: 年 月 日 签订日: 年 月 日 签订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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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2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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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发起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三十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自20__年6月1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 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民法典》:指《民法典》;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暂行办法》:指1997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并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0.《试点办法》:指20__年10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11.元:指人民币元;

12.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3.基金发起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4.基金管理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

16.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8.《公开说明书》: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公开说明书》,即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本基金的简介、投资组合公告、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公开说明书》是对《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21.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4.设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净认购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认购户数达到100人的条件下,基金发起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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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0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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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样式一)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银行

_____年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_____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_____: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_____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_____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_____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_____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_____、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_____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_____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_____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_____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_____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_____,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_____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_____,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_____;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_____;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_____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_____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_____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_____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_____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_____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_____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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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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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元,评估价值_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_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付清。

四、资产交割

乙方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者首付款后,甲乙双方_________(1、按付款比例;2、一次性)进行资产交割,甲方将编制好的《资产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赔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负责,于_________日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邢台市产权交易市场凭本合同及《资产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五页,附件_____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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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产权合同:电子版权委托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委托书,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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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合同:电子版权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委托和代理期限:

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________等共____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_______网络事业传播部、_______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录: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称、出版社及isbn书号: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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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委托投资理财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理财,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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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满足甲方对投资的需求,乙方在了解甲方投资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甲方的需求设计推出投资计划,甲方参与乙方的投资计划,自愿将其自有合法的资金委托乙方匹配给有抵押物的融资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式

甲方将拟出借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存入乙方合作监管的银行,等待乙方匹配符合甲方抵押要求、逾期处理方式与收益率标准的融资业务,等待期间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一定比例的投资机会占有补偿,当符合甲方出借要求的融资业务出现时甲方应无条件出借资金。

第二条、 委托本金、期限、补偿。

1、甲方拟出借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整(¥ )。

2、甲方在此同意并承诺,签订本协议后一日内将拟出借本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银行 支行。

3、甲方的资金等待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资金除银行理财以外的其他投资。

4、投资机会占有补偿:拟出借本金金额的 ‰/月,甲方接收补偿费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 乙方出借的条件:

第四条、 乙方匹配的投资业务说明

1、房产抵押:指持有房产(住宅、商业、写字楼)的融资人,向我公司提出资金需求,经公司风险评估后向投资人提交风险调查报告,融资人将其房产抵押给投资方而形成的一种借贷关系。

2、 车辆抵押:指持有七座一下的轿车的融资人,向我公司提出资金需求,经公司风险评估后向投资人提交风险调查报告,融资人将其车产质押给投资方而形成的一种借贷关系。

3、 房产买卖垫资解押:指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有银行贷款但没有资金解押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2、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应尽的义务;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户名、账号、家庭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

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投资经营情况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投资协议等资料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受甲方委托,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投资资金自主使用和管理,但应克尽职守的管理、运作资金,以甲方最大利益为宗旨,谨慎管理、保护甲方的财产权益;

2、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方的资金保值增值,并对甲方的个人财富,家庭情况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漏。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分配本金和收益,将收益主动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第六条、承诺和保证

1、 双方在此承诺和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和保证为真实、准确的;

2、双方在此承诺和保证,其均系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3、双方在此承诺和保证,其将不从事任何有损于本投资计划的行为;

4、甲方在此承诺和保证其本金为其自有合法资金,并且投向本计划将不会违反

5、甲方在此承诺和保证符合其投资条件的业务发生时出资。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对本合同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4、合同期满或甲方提前撤资,甲方须带好《委托投资服务协议书》和《委托投资款收到凭据》,才能办理本金和利息结算手续。

第八条、送达方式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凡乙方就本合同给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包括但不限于电传、电报、传真等函件,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甲方;邮政信函于挂号邮寄之日起第三日即被视为已递交给甲方。

第九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对方商业机密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有要求的除外)。本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仍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声明: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相关条款,对乙方提示的投资风险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甲方保证填写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正确性。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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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乡个人房屋委托交易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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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租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房屋名称坐落地址

靠近什么路或主要建筑:附近有何交通:

1.房龄:年;房间数量:卫生间数量:总建筑面积:平米;房屋朝向:_____

总层数:_____;电梯装修情况:高档一般简单地面:

2.电器:新一般包括:

家具:新一般包括:

对讲门铃保安有线电视--儿童游乐场停车场会所:

3.天然气暖气采暖费:元/年;物业费:元/月;

4.腾清情况:空房有人居住.

5.月租金;月租金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期以房屋租出为准。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房主本人的身份证等正本。由代理人签订本委托书,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房屋产权人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是本委托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责任:甲方承诺”房屋信息”中登记情况和如下条件属实,如有不实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1、该房屋已经腾空。

2、该房屋本身及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符合环保要求。

3、该房屋没有产权及使用纠纷。该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对该房屋进行策划宣传,积极寻找承租意向人、介绍房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安排客户看房,为外籍客户提供外文翻译。

3.提供《租房合同》范本、代表房东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并安排签约。

4.安排客户入住。

5.协助房东催促客户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项费用。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沟通双方的意向并协调相关事宜。

六、服务费及支付

1、在委托期内,如乙方将甲方房屋租出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总金额的1/12给甲方作为服务费。

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将视为中介成功,甲方也应按六款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3、支付费用日期:甲方应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后即将上述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务费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协助甲方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七、签订此委托书,不影响房主本人的出租权。

委托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产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委托书编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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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内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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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产权经资产评估后与乙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式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第四条?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第五条?产权转让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转让标的具体约定)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房屋建筑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设备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6.专利_________。

7.技术项目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交割的责任

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在_________地点将产权完整地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第八条?产权交易的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_________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以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一条?产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省交易所申请调解;也可明确_____机构_____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省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

(1)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

(2)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

(3)隐匿资产的情形;

(4)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产权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并经省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

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产权经纪机构各执_________份,省交易所执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附件

1.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

(1)出资证明;(2)营业执照。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

3.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产权价格自行协调除外)。

4.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

5.其他。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_____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采用。

二、为更好的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定具体条款,须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表示。

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

四、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概况: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五、企业类型:对应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与转让产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_____、技术项目、专利权、_____权等。

七、第三、第四、第五条款是对第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这三条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协商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于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

九、职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应当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十、资产的处理:是针对实际标的物的处理方式。

十一、产权交割的方式、期限、地点:指出让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明确产权交割的具体日期。

十二、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确定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风险、转移的特定时点。

十三、违约责任:根据《_____》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十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由交易各方当事人及其产权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并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以表示合同同时生效。合同生效起始时间以产交所审核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

十五、合同的解除

除合同规定的条款外,也可以另立解除合同的方法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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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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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

签约各方:

甲方:

乙方:

鉴于:?

一、双方责任

二、双方保证

三、交易方式

3.1甲方同意由乙方根据挂牌公告产生的购买方情况选择确定适当的产权交易方式。如果仅产生一个购买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如果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购买方,采取拍卖、竞投或招标方式进行。

3.2?交易方式确定后,由乙方负责组织交易,产生受让方,乙方组织指导甲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四、交易费用

4.1?登记挂牌手续费;

4.2?交易佣金;

4.3?竞投(拍卖、招标)佣金;

4.4?咨询服务费。

五、费用支付

甲乙双方约定

六、交易价款的结算及划转

6.1《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乙方指定的专用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办理本次转让价款的结算手续。

6.2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把受让?全部购买价款或首期付款一次性足额汇入乙方指定的专用交易资金结算帐户;乙方在确认受让方的购买价款入帐后,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交易价款入帐通知。

6.3甲方与受让方缴纳全部交易费用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6.4?乙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甲方应协助购买方及时办理有关产权变更手续。

6.5?与本次国有出资转让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依据国资监管部门或受让方的支付指令将转让价款划转给甲方。

七、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自评估基准日到权证变更日期间,负责监督出让标的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出让标的企业除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外,不得有随意借款,放弃债权,提前清偿债务,对外提供担保,隐匿、私分、无偿转让或低价转让本企业财产行为。同时把可能发生对该出资转让项目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立即报告乙方,并公开披露,说明事件的实质。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出让标的企业的经营政策、经营项目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2、出让标的企业订立重要合同,发生投资、担保、诉讼、借款等事项;

3、出让标的企业发生重大债务、未能归还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

八、税费责任

九、保密条款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十一、生效、变更

11.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协议生效后,若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征得对方同意,对方同意后,本协议可提前终止和解除。

11.3?本协议的变更须经签约双方协商一致,且只能采取书面形式修改或签署补充协议。

11.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依据国家和山东省颁布的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及《山东省产权交易规则(试行)》实施。

11.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签署于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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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委托投资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投资,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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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第二条:期限:

起始日期年月日,截止日期年月日,期初资产元(大写:)。

第三条:交易对象:

第四条:利润定义:

(甲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第五条:报酬

委托正式开始后,甲方支付乙方投资管理费用元,合同期满后,如果利润率为正,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乙方付给甲方损失的作为赔偿。

第六条: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视为违约,不论此时利润正、负,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元;

第七条: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元,不足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乙方拥有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按第五条结算方式结算。

第九条:甲乙双方均有保护账户安全的责任,因某一方泄露账户信息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按第五条结算方式结算。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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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解除委托代收代付房屋交易资金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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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委托代收代付房屋交易资金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

甲乙经协商,自愿解除私产房屋买卖协议。现甲、乙双方与丙方就解除委托代收代付房屋交易资金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1、原乙方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委托的房屋交易价款

元(大写

),由丙方退还乙方,乙方应收价款的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2、原三方于

日签定的《天津市私产房屋交易资金代收代付协议》作废。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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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解除委托代收代付房屋交易资金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4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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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州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该房地产于______年_____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_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卖方须于签署《广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__________________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____________________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_____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__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_____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___方式处理:

1、 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 买卖双方同意由_____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______________%;

卖方支付:______________%。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卖方_____份,买方_____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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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委托指导股票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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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为加强对广大客户的服务:提高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收益,乙方利用_________银行的网络优势,受股民的委托,统一进行新股申购。将中签的新股按投资者申购的资金比例分配,待新股上市后,利用其发行价与上市的差额获取投资收益。新股申购由甲方、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乙方委托_________银行代理签订):

一、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折,帐号为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

由甲方提出委托申购新股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定协议后,方可参加集中代理新股申购。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于新股申购时将活期储蓄账户资金划转至乙方,甲方在新股申购日上午9:30前存入的资金均可参与,资金划转后,活期账户留存人民币壹元。账户余额低于一千零壹元,自动停止新股申购。

三、新股申购期间活期储蓄账户不能销户,但仍可续存,参加下一次新股申购。资金返回活期储蓄账户后可正常存取款。甲方务必妥善保管活期储蓄存折及密码:凡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新股申购未使用中签资金,第五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将资金从乙方划转至活期储蓄账户上,未上市的中签新股的权益,由乙方统一登记在册,按甲方出资占本次所参与申购全部资金比例归甲方拥有,中签新股应在上市的首日(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卖出的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择机卖出)由乙方择机卖出,乙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以交割单上的实际金额,按中签新股当时的出资比例,次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划转至投资者储蓄账户上。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购新股的资金在活期储蓄账户时计活期存款利息,划出资金与新股申购期间不计息。

六、乙方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受托申购新股。如若中签,中签的股票权益属于全体参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中签新股未上市期间,库存股票成本由甲方按出资比例分摊。在同一天内,有多只新股发行,由乙方负责择股申购。

七、甲方如欲退出申购,须凭本人身份证明到乙方委托银行签订《退出集中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乙方委托银行不得以不当理由拒绝甲方的退出。甲方退出时若遇申购新股资金冻结,须待资金解冻后办理退出手续:若遇中签新股末上市,待新股上市卖出后收益返回甲方账户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八、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交易所主机、交易线路、交易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操作意外等其它原因而造成新股申购失败,乙方与次日将资金划转至甲方活期储蓄账户,乙方不承担责任。证券合同: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九、委托期限内,以现行的新股发行方式为准,从事申购业务。若未来新股发行方式发生变动或乙方认为其它必要终止本协议的原因出现时,乙方将在乙方及乙方代理银行所在地刊登公告声明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代理银行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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