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统一、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取得高速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贷款、集资建设高速公路经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单位(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经营、服务等活动。
第六条 省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处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护管理
第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测。发现危及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状况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第八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的养护质量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进行检查。对达不到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限期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在高速公路上从事养护作业,施工路段工作面超过2公里且相邻工作面的间距少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预案,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施工前7日通过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发布施工地点、起止时间等有关信息。
第三章 服务与收费
第十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设施完好,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安全、快捷、文明的服务。
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住宿、餐饮、车辆维修、加油等经营性服务和停车、洗手间等公益性服务。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保障救援电话畅通。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清障。
实施清障、救援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可变信息板,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交通状况、施工作业、气象变化等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有权收取车辆通行费。
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其通行费可以采用计重收费的方式收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在收费站入口处领取通行凭证,驶出时在收费站出口处交回通行凭证,不得冲卡和中途更换通行凭证。
对无通行凭证、行驶时间超出最低时速所需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或者u型转弯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可以按照其可能行驶的最长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
第十六条 收费站应当根据车流量开启足够的收费道口,保证车辆畅通。
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当与收费道口的数量、车流量相适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收费站区从事与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但不得影响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辆通行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其他费用;
(二)强行提供商业性服务;
(三)擅自放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
(四)违规操作收费系统。
第十八条 全省高速公路实行统一的联网收费。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拆分账结算工作。
第十九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经营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管理规范要求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改正。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和保护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依照本条例规定检查、制止破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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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中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篇2: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2024办公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制。原粮由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储部负责采购、修理用备件及后勤用物资及办公用品由后勤部负责采购。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变化,确保质量过关,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第七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八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宗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九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发票入账及付款程序
第十条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原粮入厂,由磅房办理入库手续,打印电子入库单,入库信息录入电脑。
2.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办理收库手续,填制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交客户办理发票入账手续。
3.五金电器、修理用备件由五金库保管办理入库手续。
4.采购经办人要认真填写采购物资发票入账单,详细填写所购物资名称、数量、金额、供货单位等要素。程序如下:
经办人填制发票入账单保管员根据收货情况签字确认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审核发票合法性 总经理签字准予入账财务挂账作为日后付款的依据。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二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申请付款,由经办人填写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出纳处办理汇款。
经办人填写转账付款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总经理根据资金情况签字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下发执行。
篇3: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要有一个团结和睦、遵章守纪和管理潜力强的领导班子,同时还要有强有力的职工队伍,才能到达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最大目的就是消灭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我矿的具体状况,制度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采掘工作面事故的管理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技术管理是加强顶板管理,减少顶板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资料,是贯彻“安全第一”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和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抓好采掘工作面事故多发地点的顶板管理。在编制、审批作业规程和布置顶板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同时编制、审批和布置防止事故多发地点顶板事故的措施。
2.采掘工作面事故多发地点是顶板活动剧烈,顶板破碎易于脱落的地点,在作业时,班组长,工人务必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严格执行“先打后翻”的原则。
3.队班长,作业人员务必搞好事故多发点的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检查员要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4.若两巷原采用梯形木棚支护,靠近煤壁线的10米内,在原棚梁下走双排金属铰接顶梁和金属支柱支护。往外10米到20米范围内,采用单排金属支柱支护。
5.两巷4要用金属可缩性支架(、锚杆)或金属棚梁支护,替棚时均采用十字铰接顶梁与金属支柱配套支护。
6.使用摩擦金属支柱回采工作面上、下端头部位,要求在两年内要全部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7.上端头上方第一架支架及下端头下方第一架支架与上、下顺槽内支架的距离不大于0.5米。
8.除工作面上、下端头已使用十字顶梁外,工作面运输机头部位要使用四对八根工字钢长梁支护,保证一梁三柱,交替迈步前进,上字钢梁要制成花边,以便与支柱顶盖配合,严禁工字钢侧向使用和不成对使用。
9.为了防治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冒落,务必使永久支护与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米,如果顶板松软,务必使用前探梁紧给碛头。
10.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加快工作进度,减少顶板悬露时间。
11.每班加强队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并要建立登记记录册,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水灾的管理
防治矿井水的目的,首先是为了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的安全。
1.矿井地测部门要搞清矿井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周边煤矿的关系,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2.在采掘工作面用打超前钻孔时,对掘进与回采工作面顶板、底板、侧帮和前方端头的地质构造、含水层及废弃垢道积水的具体位置、产状和突水的可能性等事故先探工作。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溶硐、含水层、穿水断层,可能有积水的废旧巷道或采空区以及其它可能突水的危险时,都务必打超前探水钻孔。
一般在距可疑灾水源70米外,在推进中的工作面打探水钻,钻孔深度应经常使用工作面前方持续5~20米厚的眼壁,钻孔树木一般不少于3个,打成扇形,直径在75毫米。
3.煤柱按规定留设不少于25~30米。
三、火灾的管理
矿井火灾会产生较多的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伤亡。我矿的煤炭经重庆煤研所鉴定,煤层无爆炸性和自然发或现象。
1.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火炉取暖和不准堆放易燃物。
2.矿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根据制度的措施:迅速撤出灾区及危险区的人员,稳定矿井分流,控制火灾的发展和火烟的蔓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灭火灾。
3.加强井口检身房的管理,严禁将烟火及穿化纤衣服的人员入井,造成井下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4.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使用不燃材料建成。
5.井下使用各型电气设备务必是防爆型的,电缆是不延燃的。
6.严禁放空心炮和糊炮及失效炸药。
7.所运行的设备务必使用防磨擦与碰击火花的。
8.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灾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采取措施进行灭火。不能消灭火源的,按避灾路线的箭头方向及时撤到安全地点。
四、矿井瓦斯的管理
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越往深部开采瓦斯涌出量越大,危险性也越大,管理难度也增大。要想到达安全生产,务必做到两个方面:一是解决人的不安全因素,加强教育和培训,做到管理与技术潜力相结合,才能到达消除重大危险源为目的。二是进一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条例及法规,把十二字方针落实到实处,才能提高瓦斯管理的整体素质,使瓦斯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利益不受损失,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公司的稳定,快速发展为宗旨。
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条件: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初中及其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必须的煤矿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实习,考试合格,取得《瓦斯检查员上岗作业证》,并做到持证上岗。
2.基本素质:事业心强,安全意识牢固,法制观念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作风好,在工作中能处理一般事故,个性是矿井通风和瓦斯方面的事故。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冒落孔处、采空区密闭处等微风或无风区域,体积大于0.5立方米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到达2.0%时,附近20米内务必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方法有:人工扇风法、封堵法、局部通风法、调节风量法、尾排法、风压调节法、风降法、风筒分支法。
4.检测范围:矿井总回风流、一翼回风流、采区回风流、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局扇进风流、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机尾、套内进1米处,临时上的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处,打眼放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包括密闭处和临时密闭处)等地点,都要检查瓦斯浓度。
5.检测部位: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在距煤壁顶(岩石或充填材料)各为200,(小于1米厚的采高时距顶底各为100)和采空区的切顶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的风流中进行测定,取其中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
6.瓦斯检查人员务必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务必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务必做到四对口,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同时汇报矿调度室和有关部门,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7.所有入井的管理人员,务必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掌握各工作地点的瓦斯变化状况,有问题时,及时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同时监管瓦斯检查员检测的数值,是否准确。
8.矿井务必安设监控系统,要有主机和备用机,要求24小时都有人员值班。
9.安设的位置恰当、数量足够,到达数据准确、灵敏度高、安全可靠,做到每七天进行一次校正。并贴上校正上面的有关规定和日期。
10.安设监控系统的供电电源务必取被控开关的进电原则,严禁取被控开关的负荷则。否则要重处。
11.掘进巷道贯穿时务必制度专门的措施,按审批的措施执行,个性是石门接穿煤层务必地质资料准确,措施可靠。
12.采掘工作面务必使用移动抽放,采后固定抽放泵,操作时务必按规定执行。
13.掘进工作面务必打泄排放瓦斯钻孔,按规定执行,在放炮时最大瞬间瓦斯年度不得超过2%,如果超过,务必停碛头来处理。
14.加强矿井的投入,提高矿井的抗灾潜力,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15.通风系统稳定,布置合理,实行分区通风风流,控风设施可靠,电气设备贴合国家所有的规定。
五、人的安全因素
人是可怕的动物,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冲突或情绪不稳定时,在作业中就会出现违章作业或违规指挥及不遵守劳动纪律造成违章现象,这就是事故的发生根源。要想解决人的安全因素,确保企业的发展,最主要的是加强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管理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用制度和办法来管理,才能实现一个统一的目标,把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及法规落到实处,才能更好的搞好安全生产。
六、其他方面
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就能消灭重大危险源的发生。
篇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微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拆缷教学设备,每次完成教学任务后,作一次检查,并作好记载工作。
十、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外出。
十一、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通道追逐打闹,携带利器和其它危险物品,不在高压电器附近活动,经常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火用电安全。学生校外游泳必须家长陪同。班主任要经常的向学生传授自护自救的安全常识。
十二、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严防传染病流行,检查督促食堂按规定定期定时消毒。
十三、学校教室,寝室要经常通风,离开时要关灯,关电扇,关闭门窗。
十四、严格执行学生晨检制度,严禁学生带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十五、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功能室教师组成,为分管工作和功能室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和各任课为任课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
十六、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 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领导,并要形成书面报告,对学生旷课出走或失踪,班主任必须了解清楚情况,有重大事故的要及时向校长汇报,校长再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篇5: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水电气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市直机关办公、生活大院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干部职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一、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八、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篇6: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一、进度管理
1、在要求的进场时间前,首先确定水电工、木工、瓦工、油漆工等工种的人选(施工队伍的素质是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关键因素)。
2、认真熟悉、审核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细部作法,施工顺序、方法、技术措施、平面布置,协同各班组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详尽的进度计划并签订进度计划责任书。在现场没有耽误工期时间的情况下保质保量的按施工期限完成。
3、根据现场情况对图纸进行审查,提出存在的问题报审甲方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4、根据工程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准确地向材料采购员提前提出各种材料的需用量。材料必须在两天以上提出。
5、需要定制及其甲供材料必须按计划进度、定制所需时间提前下单。
6、合理安排水电工、木工、瓦工、油漆工等工种的配合,保证整体工程高效、畅通、有条不为的进行。
7、对现场施工班组投入的劳务人员不足,应限期要求增加劳务人员,如未达到要求有权要求其退场或我方调配劳务人员,竣工后扣除相应费用及损失。
8、各个工种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对一些拿不准的施工问题应与现场管理人员协商,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9、各类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精心维修,确保正常使用,以满足施工进度的实际需要。这是保证工期的必备条件。
10、充分利用经济规律及其杠杆作用,有效地调动工人生产积极性,所有施工人员的经济利益按实际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段兑现奖罚。
11、项目部协调现场施工人员与人员,各工种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热情,使得人尽其才,用人之长,责任分明,使项目部精干、高效、政令畅通。由项目经理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诸如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动力等,求得项目资源保证,从而使物尽其用,按施工进度计划有条不紊的施工。
二、质量管理
1、认真熟悉、审核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细部作法,施工顺序、方法、技术措施、平面布置,并向各班组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质量交底。
2、质量要求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建立三级管理制度,自检—专检—报检,验收合格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由施工班组承担因返工造成的相应损失。
4、坚持“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质量检验人“卡、防、帮、讲”(卡,即把关;防,即预防出现不合格品,防患于未然;帮,即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指
篇7: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燃气防火安全的管理,避免发生事故,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对燃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上岗。
2.值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燃气用具安全防火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3. 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饮酒、睡觉,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燃气调压站、燃气表房、餐厅、职工食堂的燃气阀门房间,应由专人管理负责,不准当仓库、休息室,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牌。房间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燃气管道、调压站、锅炉房、燃气热水器、厨房(、阀门等燃气设施,都要由专业人员负责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检修或拆卸。
6.要经常检查各管道节门及燃气设施,防止燃气泄漏。在燃气设施附近,禁止一切火种。
7.检修泄漏燃气部位时,应按检修操作规程,应使用铜质工具,穿不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并要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防止产生火花引起事故。 8严禁私自拆、装、移、接燃气管和燃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胶皮管,接用燃气设备。
9.严禁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和贮存液化石油气罐。
篇8:通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关于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2、食堂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及培训,做到健康合格、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师生员工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及时开关灭蝇灯、消毒灯,售菜处用绿纱罩罩好,防止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4、加工场所要落实"三防一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餐具、工作用具消毒)。食堂各种加工食品用具容器,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装熟食的各种工具、容器要进行洗净消毒后方可使用。
5、加工场所严格规范操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品的刀板要分开使用、要有明显标签,切熟食物时要使用卫生手套。
6、确保室内外清洁。操作台、窗要保持全日整洁卫生。厨房、餐厅每天每餐打扫,保持灶面、地面整洁。加强值日工作,每天小扫、每周五大扫,一个月彻底清扫一次。
7、从业人员加强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头发不露帽外,不留长指甲,工作中严禁吸烟,持证上岗。
8、严把食品质量、制作关,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工作的监督。
9、食品采购应由专人负责,做到定点采购,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采购,不得采购变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卫生制度,购入食品需经食堂管理员及厨师两人过秤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对不新鲜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概退还。
10、每天新鲜蔬菜、肉和水产购进后由卫生室、监督人员用感官检查质量,符合标准后进行登记,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1、做好食堂防火、防触电、防煤气爆炸安全工作,配备灭火器,定期(三个月)检查用电的线路,工作情况是否良好。
12、树立一切为师生服务的观点,厨师工作要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及更换花色品种,讲究色、香、味和营养,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热汤,并要有切实可行的防寒措施。
13、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篇9: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
足疗店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
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墙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的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用品、果茶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对员工更衣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
①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②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4、足疗店卫生措施及标准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足疗店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8)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9)随时供应冷、热水,并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0)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1)屋内保持清洁,绝不可有老鼠、跳蚤、苍蝇等蝇虫。
(12)工作区不可用于煮饭、住宿。
(13)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4)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带盖的垃圾桶。
(15)足疗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6)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篇10: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免费车辆:
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跨校区上课及公务,由所到校区的相关学院和部门发给校区车辆出门单。
2、学校的公务车;
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车辆校门通行单(学校以每个学院及职能部处的在编在岗人数,发放校门免费一定额度的出门单,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付费),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单为准,。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的车辆。(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二、收费车辆:
1、全年包干收费车:
(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
(2)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
(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
2、临时停放收费车:
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
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1200元/年,复兴路3600元/年;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军工路每车收取5元/小时,复兴路每车收取15元/小时,一昼夜24小时,军工路最高收费为30元,复兴路最高收费为60元。超过24小时后,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费后再加第二天临时停车费,累加计费收取。
四、收费单据及发票:
1、全年包干车收费发票由生乐物业公司出具上海市税务部门监制的服务业统一发票(收费以一年一办理);
2、临时停车收费单据由各校门收费管理员出具上海市核准的停车收费单据。
五、管理规定:
1、免费车辆通行证由学校保卫处根据上述第一款规定,统一免费发放车辆无源卡通行证和自费购置车辆有源卡通行证;
2、学校516号校门原则上全天关闭,除重要贵宾来校和重要外事活动时开放,开启516号校门以学校办书面通知为准。
3、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一律不从516号校门进出,出校门时应提供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具的车辆免费单,无校门通行单者一律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免费,超时按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收费。
5、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出的免费停车单应从严把关,严禁非公务车辆作免费车。
六、注意事项:
1、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一律慢速行驶,并根据校园情况有序停车,严禁野蛮开车、停车和鸣喇叭;
2、进入校园停放车辆的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贵重物品自身携带,一旦发生失窃,学校和物业公司不承担查找义务和赔偿责任;
3、严禁免费车辆通行证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没收免费车辆通行证,并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临时停车费。出借者交学院和部门处理。
4、严禁门卫进行无停车收费收据收费的行为,并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未尽事项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篇11: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明确办公用品的申购、审批、采购、验收、报销及领用等规定,减少办公费用开支,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审批规定:
1、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员根据每月用量及库存情况,于每月的月底进行统计申购。
2、非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各部门需使用的办公用品如属于非常规用品,首先须报本部门经理审批,然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综合管理部采购,如果价值超过2019元以上的,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3、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填写申购单时,必须详细注明所申购用品之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申购部门等,对于常规的办公用品,应固定一个物美价廉的品牌,不宜随意变更。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规定:
1、采购人员应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要求进行采购,有疑问的须即时反馈,否则出现采购错误,由采购人员承担责任。
2、采购人员采购办公用品时,务必把握“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确保所购用品质量。
3、在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不应随意更换办公用品的品牌,否则综合部保管员有权拒收。
4、所有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特殊用品经行政副总批准后可由申请使用部门购买,且均须提供发票(以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和购买处地址及电话,以便市场调研。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验收及报销规定:
1、综合管理部保管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
2、保管员验收办公用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申购单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有质量问题的,一律作退货处理,对数量或单价有疑问的亦可拒收,并向上反映。
3、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凭正规发票后附入库单,经综合管理部保管员验收签字,综合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
1、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发放,各部门需使用办公用品的可按审批程序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综合管理部保管员原则上按照《办公用品消耗标准》予以发放。
2、各种笔芯、铅笔、墨水、橡皮、双面胶、胶带、文件夹、文件袋、回形针、大头针、大小便笺、稿纸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领用。
3、圆珠笔、中性笔、涂改液、笔记本等常用品的领用,除需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外,还须注意领用周期,原则上领用周期为三个月(对于已领过圆珠笔或中性笔的,原则上以后只能领用笔芯)。
4、计算器、电话机、U盘、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领用和更换,除需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经综合部经理审批准外,领用时还须以旧换新。
5、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箱等贵重办公用品用具的领用,必须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6、领用人员离职时,须清还领用之办公用品(易耗品视情况而定),如有丢失的须按原价扣还。
第六条 本制度从二O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篇12: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纪律
1.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1.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1.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1.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1.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2.操作规程
2.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2.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3.产品质量
3.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3.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4.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3.5.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6.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离开工位时必须关好水电。
4.安全生产
4.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4.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4.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4.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5.设备管理与维修
5.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5.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5.4.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5.7.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领导检查处理。
5.8.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5.9.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生产秩序管理
6.1.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并配带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6.2.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6.3.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6.4.车间员工与班长、车间主任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6.5.上班前员工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并按旷进行工处理。
6.6.车间内严禁吸烟。
6.7.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根据情况规定时间,一周累计超过1小时,扣除相应的工资。
6.8.工作时间不允许乱窜岗位.
6.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6.10.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6.11.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6.12.上班时除查阅公司有关信息及发、收公司邮件外,一律禁止上网查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资料,一经发现,每次扣罚当月工资的20%。
6.13.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6.14.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篇13: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为加强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车)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用车制度,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节约各项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公车的日常管理由驾驶员、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负责。
1、机关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年审、保险和交纳养路费等工作,精心爱护车辆,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持车容整洁,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性能状态。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公车必须在单位定点的加油单位使用IC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车辆油耗必须与车辆的技术参数及所运行的公里数相符。
3、公车保险必须在定点保险机构和险种范围内办理。
4、车辆使用费用的管理:
(1)车辆的例行保养、清洁按实际费用给予报销。
(2)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领导请示,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向综合科提出,经同意后实施。除应急情况外,驾驶员不得擅自购置配件或先修后报。维修费用一次一报。
(3)过路(桥)、停车费用报销时,应填写报销凭证并写清楚起讫地点,一月一报。
(4)在定点加油单位以外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
5、公务用车,用车人必须向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派车。
6、派车本着“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进行,车辆紧张安排不过来时,用车人不得无理取闹。因公赴外地开会、出差、学习的,原则上不予专程接送。
7、所有公车全部安装GPS卫星监管系统,每辆车两张卡,分别由综合科负责人和驾驶员保管,凡用车必须刷卡。出车前驾驶员到综合科负责人处领取机动卡,车辆发动后五分钟内必须刷卡。
8、非工作日用车,驾驶员需事先填写《非常规用车申请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9、未经申请批准出现非常规用车的,驾驶员需在出车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非常规用车事后说明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通过后,视为常规用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10、驾驶员在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将车辆驶入指定地点停放,并向派车人汇报出车情况。未实行定点停放的,视作违规用车。
11、不准动用公车接送子女学、亲属上下班及办其它私事,未经审批私自出车的,视为违规用车。
12、公车使用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对公车使用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定期公示。
13、凡被发现公车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当事人收取用车费用,还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办通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14、下列情况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1)违规驾驶公车的;
(2)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酒后驾驶车辆的;
(5)公车在工作之余,未按规定及时进入单位指定地点停放造成损失的;
(6)有其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
15、给予驾驶员出车以每公里0.1元的车公里补助,年终一次性领取;
16、驾驶员一年中未发生交通违章而被处罚的或处罚数额低于400元的,给驾驶员以400元差额部分的奖励。
篇14:企业内部银行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一、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定义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职能
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
1、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结算职能
——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成品与半成品的转移、劳务提供、器材设备的供应、商品采购、库存、销售、服务及营业费用发生,以及各种费用支出、解缴,资金调拨,都运用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内部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
——效果:对原来内部各单位相互经济往来,缩短了结算时间,尤其原各单位在社会上的银行多头开户,结算时间长的局面大为改善,活化了资金,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
通过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内部资金相互拖欠问题。
原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实物形态转移,体现为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内部结算变成模拟外部市场核算的商品交换、结算关系,树立直观的价值观、成本观、商品观。
2、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融资信贷职能
——以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引入信贷机制,运用利息杠杆调节作用,促进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集中和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利用信贷杠杆进行内部资金融通,并尽量减少对外借款。
——效果:改变了原来内部各单位分头向银行贷款、内部不能相互融通的情况,改进了资金多余与紧缺、苦乐不均的局面,减少了对外贷款,节省了对外银行贷款利息。
发挥横向拆借和纵向调剂职能,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促进各下属单位精打细算、少贷、早还,提高企业支付能力。
3、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监督控制职能
——监控职能主要通过企业核实的各项资金定额、财务收支计划、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结算制度、结算程序、内部结算价格体系、内部合同、经济纠纷仲裁制度等实现。
——效果:通过监督、控制,使许多不合理开支、资金外流问题、违法乱纪现象得到遏制和改善。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核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弥补传统财务会计事后算帐的不足。
4、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信息反馈职能
——通过内部银行核算资料,准确反映企业和下属各单位的收入、支出、节余情况和经营业绩,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为企业领导决策和调整信贷计划提供依据。
——效果:对各下属单位收支、结存情况反馈及时。公司通过建立资金收、支、存制度,每天对各单位资金收、支、存情况统计上报,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动态、销售经营情况。
三、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企业内部银行适用于具有较多责任中心的企事业单位。一般不推荐给小企业或责任实体少的企事业单位使用。
——企业集团。包括覆盖整个集团全资企业,控股、参股乃至关联企业。这是企业集团时下不能建立集团财务公司,而加强财务管理、塑造内部中小企业融资机制的最佳方法。
——大中型实体性企业。包括大型联合企业(钢铁厂、化工厂、化肥厂、石化厂、机械总厂)、矿务局、港务局等企业,覆盖其下属各个生产分厂、车间、三产企业、合资企业乃至职能部、室。
——控股性总公司。对下属控股、参股形成的企业群体建立内部银行,作为管理控制的一种手段,如农工商总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行业控股公司。
——大型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设计院、科学院、研究所,主要对下属各部门、机构和科研开发公司的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和企业资金的统盘管理。
四、组建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策略
1、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要与现行财务制度相衔接
遵守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与现行财务会计核算体制相结合,发挥事前、事中控制作用。如果完全脱离现有财会体系另搞一套,将增加企业管理难度和复杂性。
2、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运作的工作量和成本要适中
企业内部银行新组建和运作将增加额外管理工作和运行成本。在设立前,须对其本身进行成本枣效益分析。如果内部银行的体系、机构搞得过大,程序过于复杂,会减缓经营决策速度,反而得不偿失。
3、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合理划分出下属责任单位
在我国企业管理中,一个倾向是在企业内部划小核算单位,甚至大量划出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自负盈亏,其目的是增加下属单位激励机制和经营压力;但其副作用是企业内部出现本位主义,出现诸侯割据的现象。盲目自求发展,反而损害整体利益。从这个角度讲,企业内部核算单位并不是划得越细越好。
企业须适当划分下属责任单位,合理区分内部独立核算(法人型下属单位)和非独立性核算,尤其对工序相关性的联合生产企业,更不宜划分出独立核算单位。对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采用“模拟法人”核算经营。
因为下属责任单位均须在内部银行下户,下属责任单位数量与内部银行工作量成正比,应考虑合理设立责任单位。
4、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遵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
国家、政府还未出台对内部银行的专门的监管法律、法规,还须遵守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文,在现行法律环境范围内合法运行。尤其是内部银行管理制度diyifanwen.com的各项职能须严格限定在企业边界内,不能任意在社会上乱集资、乱中小企业融资和乱投资。要认识财务公司与内部银行的根本区别。
5、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与企业层次结构相匹配
一般而言,一个企业具有二级、三级管理层次。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而言,甚至可能有四级、五级下属单位。那么内部银行是否囊括所有层次的下属企业呢?
对二、三级企业(群体),当所有下属责任单位数量不多时,可设立一级内部银行。
对具有三、四层的大企业、集团、下属责任单位庞大时,可设立二级内部银行。第一级为集团级内部银,第二级为子公司级内部银行。例如,在矿务局,可设局级内部银行和矿级内部银行。
6、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考虑与现行企业管理体制接轨
内部银行的组织机构、核算办法心量简化、实效化,与现行组织系统相衔接。当然,可以有不同的实施策略:一种是整备好企业基础管理工程再实施企业银行;另一种是待条件基本具备时即以实施,一边运行内部银行,一边反向拉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
7、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选择最佳功能组织结构
内部银行具有结算、信贷、监控、信息反馈四项职能,对不同企业组建内部银行。这几项职能的重要性不一定均衡、同等权重,有的企业侧重于结算,有的企业侧重于内部资金融通。因而,企业可根据自身目的,选择自身内部银行的功能结构。当然,在不同的运行阶段,可适时调整其权重结构。
8、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参考和吸收先进经验
国内外具有组建企业内部银行的较多经验,应充分吸收这些典型的合理性和成功之处,在融合贯通基础上创新和结合实情操作。
9、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考虑内部结算以市场价格优先的“双轨制”制
企业内部银行对企业各下属单位的内部结算价格制定须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如果内部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买方单位受到损失;卖方觉得成本比市场高也可以销售出去,感觉不到降低成本、改进自身生产管理的压力,从而也就削弱企业竞争力。
实行“单轨制”制(如在日本索尼集团),就是当企业内部价格高于市场价时,买方单位有权可从外部市场挑选采购,不必从本企业购进。
五、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运行模式设计和选择
1、运行模式从我国现有企业的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实践出发,总结出三种运行模式:
平台方案1:“双轨制”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现行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与内部银行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相互独立,各自平行地开展核算。前者侧重于企业实际经营效果的真实反映和对外报告财务信息,后者侧重于对责任单位内部经济责任业绩的反映、核算。
——特点:
●内部银行核算的财会信息属商业秘密,没有义务向社会公开。双轨制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设立两套核算体系、甚至两套机构人员,加大日常处理工作量,造成许多重复劳动,增加企业管理成本
●对现行财务信息和制度的硬约束和对内部银行的软约束,可能造成对内部银行缺乏应有的重视,内部银行运行效果不甚理想
●双轨制中,内部银行运行对原有财务体制不构成影响
——适用场合:
●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
●人为划分多个责任单位核算的企业
平台方案2:“单轨制”企业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帐务组织与原有财务会计核算帐务组织融为一体,一般是在国家规定的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基础上,增设部分责任会计核算科目,将内部银行会计核算纳于现行会计核算体系,形成统一的一本帐核算制度。
——特点:
●单轨制会计制度同时具有对外、对内报告的双重职能
●简化会计帐务处理业务工作量,避免重复劳动
——适用场合:管理基础较高的企业。
平台方案3:“银企联合”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企业与在其开设基本帐户的商业银行,联合开办内部银行。内部银行的对外业务:为企业财务部和下属单位开立帐户、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和票据承兑贴现,代理发放债券、股票等。对内业务:对企业下属责任单位开设内部结算帐户,进行内部经济往来结算。
——特点:
●具有对内结算和对外结算的双重结算功能
●能发挥金融机构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银企关系
●需要当地人民银行和其他上级机关的批准
●需要银企双方确定内部银行运行的规章制度
——适用场合: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2.模式选择不同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运行模式。
——对管理基础差的企业,可首先选用“双轨制”试运行,当企业管理基础和条件具备时,转向采用“单轨制”。
——大多数欲建立内部银行的企业,可一步到位采用“单轨制”。
——在我国金融、信贷体制改革,尤其目前推行的“主办银行制”背景下,对一些大企业、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可尝试(与主办银行)联合建立银企结合型的内部银行。
——随着我国企业管理不断加强、计算机应用水平提高,在三种内部银行中,“双轨制”将逐步淘汰,单轨制将成为主体,银企结合型的内部银行将被更多大企业应用。
篇15:办公物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为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切实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我公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办公物品购买原则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要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订购数量。
第二条办公物品订购方式
小型或零星办公物品的采购要由两人以上到指定专门商店采购,要选购价格合适、质量合格的物品。
大型物品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1、购单件或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除外),应采取招标采购。凡进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应成立专项采购工作小组,依法组织实施招投标。
2、凡采用竞争谈判或询价方式的,要组成有申购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在进行市场调研、多方比较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并根据权限由相应的组织或负责人予以确定。
3、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第三条办公物品采购过程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进行订购。
一、验货
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二、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三、分发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用品分发后作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购买申请书”的前提下进行采购。
四、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第四条办公物品采购纪律
一、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公司规定惩处。
第五条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篇16:业务员离职审计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网
一、目的
防止或减少业务员离职后继续以公司名义或其他名义与公司原有客户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转移公司客户,保护公司利益免受侵犯和损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业务员,包括已离职但尚未办理完离任审计和离职手续的业务员。
三、 离职审计主要事项
1、在离职前是否有“炒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企图;
2、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开发或跟踪的原有客户继续保持往来;
3、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联系过的公司原有客户有过实质性接洽;
4、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有与公司竞业的合同行为(含口头合同);
5、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有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6、离职前后是否有转移公司客户的侵权预备或实质行为;
7、到离职时止是否有私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
8、离职前后是否有以公司名义或假冒公司名义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行为。
四、侵权行为及其处理
1、禁止“炒单”。凡在离职前有炒单行为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同时公司保留其追究离职人员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2、禁止与原有客户进行业务交往。凡在离职后与客户往来的,不论是否业务性质,一律将三个月的离职审计期顺延一个周期。
3、竞业禁止。凡在离职后与公司客户有实质性接洽或有合同行为的,一律不与离职者办理离职审计手续,但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离职者的暂押工资等不予支付外,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不得破坏公司的客户资源。凡擅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在离职审计结束时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500元以上;离职前后实施转移公司客户的预备行为或实质行为的,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的1000元以上;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除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外,公司仍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凡诋毁公司形象的,不予发放公司暂押的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
6、凡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一律不发放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并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五、离职审计的执行
1、审计小组是负责离职审计的组织。离职审计小组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离职者原所在部门、公司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小组推举一人为小组长,对审计工作全面负责。离职审计小组在业务员离职时即成立,开始相关审计事务。
2、人事行政部负责离职者办公资材、设备审计并进行相关人事调查;离职者原所在部门负责本办法第三条内容的调查与审计;财务部从其与公司的经济往来关系上进行审计。
3、离职审计工作应重事实,摆证据,合法理,不能模棱二可。
4、对离职者上述第三条审计事项的调查,在必要情况下,不排除由人事行政部配合,并寻求公安、司法部门的支持。
5、调查过程应有记录,并由相关人员或单位在调查资料上签名或盖章。
6、离职审计结果即《离职审计报告》由人事行政报汇报总经理并存档。
六、审计流程
1、业务员在离职时应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呈送离职审计申请。
2、离职审计流程如下:①离职人员向人事行政部递交离职申请;②人事行政部通知业务员原所在部门和财务部开始审计;③业务员原所在部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自履行审计职责;④业务员原在部门、财务部向人事行政部递交审计报告;⑤人事行政部决定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召开审计会议;⑥召开审计会议并做出审计结论;⑦通知被审计人到公司办理清结手续;⑧有关部门办理清结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至人事行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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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一、 总 则
(一) 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医院各部门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院长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 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院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医院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
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医院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医院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医院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医院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医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映。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 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 驾驶员应爱惜医院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 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财务科作为扣罚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 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 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2 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0.3 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0.4 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医院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 车辆管理
3.1 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 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院长审批。
3.3 医院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3.4 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院长反
映。
3.5 办公室应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 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医院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给以罚款200元/次。
3.9 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 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4.1 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 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 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1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 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 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 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 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 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 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医院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 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 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 车辆的清洗:
4.5.1 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 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 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五、 车辆费用的管理
5.1 医院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2 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3 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 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 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六、 驾驶员接送客户、病人的规定
6.1 对待客户、病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 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 接待客人、病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进入,帮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 客人、病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 与客人、病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七、 违规与事故处理
7.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7.2 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7.3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7.4 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驾驶员责任事故在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赔偿1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间者,赔偿2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赔偿30%分两次在工资中扣除.
九洲医院院办公室 20xx年4月2日
篇18:专升本补习班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一、考勤制度
(一)认真上好每一节课。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1.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学生在班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
3.请假必须由补习老师批准后交给班干考勤,方可成立。
4.未经请假擅自不出勤者,视为旷课。
5.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次,累计旷课达到3节以上,请假5节以上者,作自动退班处理。
二、上课纪律
(一)学生必须在上课前5分钟进入教室,按规定位置就坐,不得擅自交换座位,迟到不准进入教室。
(二)课间休息办好该办的事情,上课期间禁止随意进出教室。
(三)课堂期间禁止交头接耳,窃窃耳语,安静的时候安静,讨论的时候讨论。
(四)禁止带有气味的食物(如肉包等),学习外的书籍(如瑞丽等)进入教室。
(五)上课期间手机必须静音放在包里,如有违反者,老师可关机代为保管一周。
三、卫生管理
(一)教室卫生从自己做起,保持个人位子的整洁、干净,下课随手带走自己位子上的垃圾。
(二)最后离开的同学随手关灯和门窗。
篇19: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篇20: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