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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开店合同怎么签【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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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1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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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一)

订立协议人:

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本所名称为:

地址: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

第三条 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 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 出资数额与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 元整。

(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 元整。

第五条 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收费,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

%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

(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 %由合伙人均摊, %按比例分摊。

(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 %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专、兼职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

(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

第六条 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实行效益工资制或固定工资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完税。

第七条 入伙。

(一)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费额达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师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师的平均收费数额,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做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

(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投入相应资金作为合伙出资,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财产及其他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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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伙经营木材加工厂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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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出资收购甲方所有权,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让的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木材工厂整体出让给乙方(含木材加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用地合同等所有属于该厂经营活动的一切证照)。

2.厂区内的主要财产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及生活间、变压器一台。

第二条 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有款项内容共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相关所有权证件过户的办理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过户一切经营权、所有权等证照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第四条 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__元整)。

第五条 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以前所承担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本转让协议无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并履行本协议各自应尽的责任,不得违约。

第七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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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合伙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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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甲方业主:

乙方:

丙方:

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伙企业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协议书》的首要法律依据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未予规定的事宜,方能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其性质为普通合伙企业,三方均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叁人,其中一合伙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即甲方,另两合伙人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条为了便于本合伙企业顺利开展业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本合伙企业名称沿用甲方注册登记的商号即“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对外开展业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方未经乙丙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其商号。

本合伙企业住所地:

第五条合伙人入伙出资的方式、数额如下:

合伙人甲方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出资方式为甲方店内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刘萍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鉴于甲方之业主屈胜龙此前与他人合伙经营过甲方店务,甲、乙、丙三方特别声明,甲方保证年月日前无任何债务,若未来发现此前负有债务,乙、丙两方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若乙、丙两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则享有无条件向甲方追索的权力。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时间及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合伙人甲方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甲方店内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刘萍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则须以书面形式为之。

第七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上述出资事项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后,应于每月5日前向合伙企业交付。

上述出资比例为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30%,丙方承担30%。

第八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三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甲、乙、丙三方对合伙企业财产共有性质为按份共有,共有份额分别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二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未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由甲

方负责,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会计由乙方担任,出纳由丙方担任。

超过元的开支事项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40%,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

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实行月报制,每月月未七个工作日为当月报表制作时间。

合伙企业若有盈利,按本协议约定分配方式进行分配,但需预留元作为流动资金。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30%,丙方承担30%。

第十八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二十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二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退伙需经其他全部合伙人书面同意方可为之,强行退伙对于退伙前及退伙后产生的债务均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担任。

第二十五条本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协议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争议条款

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应当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三十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业主(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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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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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范本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1.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其它。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而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伙人: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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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基金合伙热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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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由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能力和资格。

2、本有限合伙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本协议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 “本协议”指《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1.1.3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 “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 “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认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 “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1.8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现金金额。

1.1.9 “实际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0“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出资现金总额与普通合伙人承诺将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现金额之和。

1.1.11 “初始认缴出资总额”指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总认缴出资额。

1.1.12 “有限合伙企业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实际出资额所享有的上述权益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以及基于本协议约定取得激励分红的权利。

1.1.13 “最低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_元)。有限合伙企业达到最低募集规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

1.1.14 “最高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应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_元)。

1.1.15 “募集截止日”指以下列日期孰早者:(1)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或者超过普通合伙人约定的最低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最高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1.1.16 “登记机关”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机构,或任何其他被授权向有限合伙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1.1.17 “成立日”指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

1.1.18 “付款日”指本协议第3.5.2条所述含义。

1.1.19 “缴付出资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应当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应当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付款日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付款日为准。

1.1.20 “交割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实际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日期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实际缴付日期为准。

1.1.21 “募集完成日”指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成之日。

1.1.22 “后续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间的募集。

1.1.23 “项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实体。

1.1.24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公司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1.1.25 “临时投资”指本协议第6.3条所指含义。

1.1.26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27 “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费用开支。

1.1.28 “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1.1.29 “决策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7.1条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1.1.30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31 “会计年度”指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1.1.32 “季度”指一个日历季度。

1.1.33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1.34 “可供分配现金”指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退出收到的现金,或是从项目公司和临时投资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 解释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如未特别说明,本协议数字均包括本数。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

2.1 设立依据

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

2.2 名称

2.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2.2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 注册地址

2.3.1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2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 目的

通过从事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 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2.6 经营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叁(3)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经营期限届满,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如果经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延长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资产未能变现,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继续延长经营期限。

2.7 普通合伙人权利

2.7.1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各条款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根据本协议约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知识产权等;

(3)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订立与有限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托管协议;

(7)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

(8)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9)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0)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1)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3 授权

2.3.1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决定事项时,普通合伙人可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的书面同意文件,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4 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4.1 普通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___________。

2.4.2 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2.5 合伙费用

2.5.1 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和募集的相关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

(3)有限合伙企业之会计、审计、顾问、律师费用;

(4)年度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会议费用;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津贴;

(6)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 审计、评估及其它任何费用;其中能由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的,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使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

(7)税收和政府收费;

(8)托管费;

(9)管理费;

(10)诉讼费和仲裁费;

(11)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为有限合伙企业利益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5.2 上述(1)至(5)项每年的费用在整个存续期间不得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3%),如超过该比例,超过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2.5.3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5.4 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业应该支付的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费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员完成合伙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2.5.5 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

第三条 合伙人及其出资

3.1合伙人

3.1.1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下表所列:

普通合伙人名录

有限合伙人名录

3.2认缴出资

3.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RMB1____________元)。

3.2.2 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如下表所列:

3.2.3 本合伙企业不允许公开募集。

3.3 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4 合伙人登记册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5 缴付出资

3.5.1 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根据各方约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

3.5.2 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每一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日期(“付款日”)与金额,该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

3.5.3 有限合伙企业账户设立后,普通合伙人将向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缴付。合伙人实际缴付首期出资后,普通合伙人负责向登记机关申请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3.5.4 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3.6 逾期缴付出资

3.6.1 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资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首期出资,视为其单方解除本协议,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该合伙人从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单中删除,并要求该合伙人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在此种情况下,视为该合伙人自始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本协议对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响。

3.6.2 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资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出资,逾期达五个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独立判断并认定该有限合伙人违反了本协议,从而成为一名“违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违约合伙人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届时,普通合伙人将向违约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催缴期”),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

(2)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内仍未能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违约合伙人在上述第(1)款项下应付违约金的比例增加为每日千分之一。届时,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并以书面通知违约合伙人的方式再次给予违约合伙人十五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宽限期内,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条上述第(1)款和本第(2)款规定的违约金。普通合伙人亦可单方面决定不给与违约合伙人本款所述的宽限期,而直接依据本条下述第(4)和第(5)款之规定追究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或宽限期内缴付了全部应缴出资,但未支付全部应付违约金,则自该违约合伙人实际缴付当期出资之日起,该违约合伙人还应就应付而未付的违约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滞纳金;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条上述第(1)款、第(2)款规定违约金及其滞纳金。

(4)就因其违约行为给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2)有限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

(5)若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催缴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或在普通合伙人决定给予违约合伙人宽限期的情况下,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宽限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6)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违约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本协议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

1)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应缴未缴的认缴出资额(下称“欠缴出资额”)在其他非违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当时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违约合伙人的后续出资承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原由违约合伙人认缴而由其他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所对应的有限合伙企业费用仍由违约合伙人承担。

2)每次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第八条规定以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应分配收入时,应分配给该违约合伙人的收入金额以其减半后的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

3.6.3 本3.6.1和3.6.2条规定的违约金、滞纳金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或滞纳金之合伙人的出资额。

3.6.4 对于合伙人在缴付出资方面发生的违约,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违约合伙人包括违约未能缴付出资当期开始的所有后续出资的缴付义务及权利,并将该免除部分从有限合伙企业之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中减去。

(2)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规定的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该和解方案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3.7 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第四条 普通合伙人

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唯一条件是经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纳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1.2 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 执行合伙事务

4.2.1 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2.2 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企业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有限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4.2.3 普通合伙人管理职能,具体管理职责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确定。

4.3 普通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4.4 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 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6 责任的限制

4.6.1 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4.6.2 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7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及其雇员、普通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企业。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8 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8.1 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有限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有限合伙企业可按照4.8.2规定的程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1 普通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1)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仲裁机构裁决有限合伙企业可依4.8.1条规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2)上述裁决作出后六十(60)日内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2 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8.3 普通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做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4.8.2条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

被除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仍有权获得其被除名之前因管理有限合伙事务而应获得的报酬、应分配的收益以及合伙权益;如有限合伙在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同时接纳了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亦有权选择以其可接受的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分配的权益以及合伙权益。

第五条有限合伙人

5.1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2 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2.2 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 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 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 身份转换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5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5.5.1 如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协议非其本人签署,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己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2 如有限合伙人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2)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其章程(如适用)、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3 有限合伙人进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1)系使用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其出资不存在信托、代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权益产生潜在争议或纠纷之情形;

(2)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集资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之情形;

(3)其向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适用)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

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条项下陈述和保证内容导致有限合伙企业遭受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项目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损失、费用、责任或索赔,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违约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有限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违约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人。

第六条 投资业务

6.1 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主要对国内或吉林省文化产业中稳健型和价值型及稳健成长型的产业、动漫科技产业、航天航空高科技产业及新型文化科技产业领域的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以期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6.2 投资限制

6.2.1 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应以获取短期交易差价为目的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2.2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6.2.3 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50%),但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的除外。

6.3 临时投资

6.3.1 为实现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在商业合理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限于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七条 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7.1 决策委员会

7.1.1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组建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两名由有限合伙人中按其出资额多少,排名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7.1.2 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叁年,期满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请到期委员连任。决策委员会成员可用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辞职,并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该成员视为自动去职: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为违约合伙人;或2)决策委员会除该成员之外过半数成员表决认为该成员不适宜担任委员,普通合伙人已将此事书面通知该委员。3)委员连续三次不参加决策委员会会议,或普通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不称职且已书面通知该委员。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安排他人接替去职委员。

7.1.3 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批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事项;

(2)批准有限合伙企业重大资产处置;

(3)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4)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项;

(5)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收购或出售投资标的,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已完成投资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

(6)批准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讨论并决定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8)听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情况所作的说明。

7.1.4 对于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

(1)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

(2)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

(3)人民币壹仟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4)金额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含)(以成本计算,下同)的资产处置;

(5)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7)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1.5 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人民币叁仟万元(含)以上伍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7.1.6 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2)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7.1.7决策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决策委员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期为五天(5)天。成员参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

7.1.8 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有表决权委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

7.1.9 决策委员会可不召开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签字同意的方式做出决议。

7.1.10 如委员在表决时弃权的,不计入表决基数。委员可自行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参会和表决。

7.2 合伙人大会

7.2.1 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行使的职权为: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根据本协议第4.8条约定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

(3)根据本协议约定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人;

(4)解散有限合伙企业;

(5)根据本协议第3.6.4条的约定表决违约合伙人相关事项;

(6)根据本协议第10.4条约定同意普通合伙人转让权益;

(7)根据本协议第2.6.1条的约定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8)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7.2.2 上款表决事项(2)及(3)项须由合伙人大会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4)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表决事项(5)须由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非违约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6)至(8)项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7.2.3 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大会,应当提前十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百分之三十(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7.3 托管

有限合伙企业应当与一家商业银行签订托管协议,有限合伙企业所有资金委托银行托管。银行根据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职能。

第八条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8.1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

(1)有限合伙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为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额比例及合伙人出资级别分配或承担;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可合理预期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费用、清偿债务或履行其他义务的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分配时,预留合理数额现金。

(3)有限合伙的现金和非现金分配应当按照如下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4)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可供分配现金不得再次进行6.3条约定以外的投资。对于可供分配现金,普通合伙人在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以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的时间和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尽早分配给所有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认为需要分配的,也可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现金分配事项。

8.2 现金分配顺序

(1)首先预留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根据本协议约定,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的优先回报金额(P)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到百分之十八(18%)为止(核算收益率的期间自募集完成日起至收回各该出资之日为止)。

(3)P= (C1íT1/365í8%+C2íT2/365í8%+……CníTn/365í8%) ,其中P为本有限合伙根据上述第(1)款约定累计分配金额达到C后的若干次分配金额之和, T1、T2……Tn分别为募集完成日起至C1、C2……Cn次现金分配日之间的时间差(以日计算)(有限合伙人年收益分配=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15%)。

(4)经过上述分配后的可供分配现金向普通级合伙人分配。

8.3 非现金分配

8.3.1 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以自分配决定做出之日起十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对于其他非现金资产,除非超过一半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普通合伙人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如决策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则以此价值为准。但涉及国有资产交易或国有主体的,应当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3.2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时,视同进行了现金分配,分配金额应计入8.2条所指之现金分配。

8.3.3 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8.4 其他分配

因有限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而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计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在全体合伙人(但不包括支付该等违约金的合伙人)之间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8.5 费用收入

因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活动收到的所有投资管理费、投资终止费、投资顾问费、投资终止补偿等费用归有限合伙企业所有。

8.6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分配的资金中,在投资成本收回之后的收益部分,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

第九条 会计及报告

9.1 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9.2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到当年之12月31日。

9.3 审计

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时,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选定,当决策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9.4 财务报告

9.4.1 普通合伙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二十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该等财务报表应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各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在该会计期间的变化。

9.5 半年度经营报告

普通合伙人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每半年度开始后二十日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半年度经营报告,内容为该半年度经营活动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摘要信息,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每一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信息。(受有限合伙企业与项目公司达成之保密协议限制的信息除外)。

9.6 年度报告

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当年之后的每一年度,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年度会议之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7 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条 后续募集、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 后续募集

(1) 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至募集截止日期间,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后续募集的交割日:

1) 新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入伙;

2)新的有限合伙人已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其同意受本协议或其修订版本约束;

3)新的有限合伙人已按照10.2.2条约定支付全部款项。

10.2 有限合伙人入伙

10.2.1 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10.1条规定进行后续募集时,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募集截止日后,除新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受让原有限合伙人权益外,有限合伙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10.2.2 根据本条规定入伙的新的有限合伙人或增加认缴出资额度的原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其他合伙人已经缴付出资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作为其首次缴付出资的比例,在后续募集交割日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一次缴清首次出资。

10.2.3 后续募集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应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登记册上登记。

10.3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3.1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一年半(1.5年)内,除违约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权益,否则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

10.3.2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半(1.5年)后,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应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之权益转让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0.3.3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半(1.5年)后,拟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2)转让方至少提前三十天向普通合伙人发出转让请求;

(3)拟议中的受让方(“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4)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10.3.3条第(2)-(4)项规定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3.4 当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成为有效申请时,普通合伙人有权并且应当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人且转让方为拟议受让方之后续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予同意。

10.3.5 对于根据本10.3条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优先受让,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权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优先受让。

10.4 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4.1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4.2 若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合伙人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并将原普通合伙人强制除名,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并且转让价格应经转让方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原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5 有限合伙人退伙

10.5.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企业,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

10.5.2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非自然人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10.6 普通合伙人退伙

10.6.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6.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限制

(1)在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期间,普通合伙人不得从事与有限合伙企业有利益冲突和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普通合伙人可发起、管理其他基金或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事务,但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产生利益冲突。

(3)在各方就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洽谈之前,普通合伙人已经投资的项目,或已经签约投资的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4)若普通合伙人投资或提供服务的公司或企业,普通合伙人作为小股东或关联人不能控制或实际控制该公司或企业,则不应视为普通合伙人违反第11.1.1条的规定。

(5)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对有限合伙人所进行的可能与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投资活动或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商业机会的投资活动,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友好合作、公平协商,充分披露,有限合伙人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恶意竞争。有限合伙人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下,可以单独投资或同有限合伙企业联合投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解散和清算

13.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被终止并清算: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

(2)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延长;

(3)有限合伙企业所有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4)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有限合伙企业发生达到或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实际出资额百分之五十(50%)的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的;

(6)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7)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9)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3.2 清算

13.2.1 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的合伙人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3.2.2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

13.2.3 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13.3 清算清偿顺序

13.3.1有限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清算时,合伙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

(5)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其中对第(1)至(3)三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对于第(5)项,原则上应按剩余资产的不同种类分别分配,每一合伙人分配取得的资产中各类资产配比相同;相关资产不适合按比例分配的,则应根据其合理价值由清算人决定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

13.3.2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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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合伙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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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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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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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住址:电话:身份证号:乙方:住址:电话:身份证号: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__品牌女装,总投资为_万元,甲出资_万元,乙出资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但最多不超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的投资款必须到位,否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缴纳相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为_,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按__:__共同分担。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每月X日为签字日,顺延X日之内不签则视为认可。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季度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于下一个季度末双方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的部分利润用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维费(以X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承担__%(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X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部分;乙方提供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部分。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1、X区域:___(合作双方不得隐瞒另一方在此范围内另开设经营品牌女装的店面或柜台;一经发现,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元)。

2、 合作场所:号底商(约__㎡)。(甲方不可单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可单方面收回该品牌的经营权。否则,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不仅限于本地点,可于本X区域内以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另开分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4、连续亏损X月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3、合作终止时,品牌价值_分配。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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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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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_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_________________

1、启动资金______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2)乙方出资_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3)丙方出资_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________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_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_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______日内补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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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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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 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性质和住所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新中源地产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准的名称为准),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企业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 合伙目的:__________从事 ,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十条 合伙期限为 __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者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 人,其中普通合伙人 人,有限合伙人 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者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

(一)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二)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必须保证合伙企业必须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四条 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

第十五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__________

(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第十六条 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自签字之日起 _______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当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3%,即首期出资。

第十七条 后期出资按照普通合伙人指令缴付,所有出资应当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 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照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该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局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照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经出资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期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7%作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一)、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提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总额的2%;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除普通合伙人收益提成之外的部分,由合伙人根据实际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二)、计提办法:__________合伙企业的平均年收益率未达到6%时,所有合伙人按权益比例分配收益;合伙企业年平均收益率未达到并超过6%(含)时,普通合伙人可按以下现金流分配顺序中确定标准提取收益提成。

现金流分配顺序:__________本合伙企业自设立之日起 ________月内,不再进行循环投资,资本回收账户的现金按下列顺序分配:__________

1、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出资;

2、普通合伙人按出资额取回出资;

3、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6%/年的门槛收益;

4、普通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6%/年的门槛收益;

5、本合伙企业收益率超过了6%/年时,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基金总收益的2%提取收益提成,剩余8%的收益由所有合伙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三)分配时间:__________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缴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成本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缴上述费用。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__________

(一)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用

(二)开办费

(三)合伙人会议费用

(四)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用

(五)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用

(六)必要的广告、媒体费用

(七)合伙企业自身发生的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的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照比例分摊。

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__________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度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于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6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之内。

第二十条 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

(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及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二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有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以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三条 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方式等事项约定初下:__________

(一)由执行合伙人郑州XX公司委派 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二)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郑州市XX公司作为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三)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1、对于资产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参见本协议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方可进行投资。

2、除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四)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五)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四条 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一)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的手续审批。

(二)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三)代表合伙企业与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四)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五)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六)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七)[其它]

第二十五条 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进行审计,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的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实际出资额3%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一)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二)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三)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四)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五)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六)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七)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八)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九)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经代表实际出资额2/3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三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三十二条 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 】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 】名委员,其余【 】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__________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三)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四)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六)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七)[其它]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__________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四)[其他]

投资项目的决策原则为:__________

(一)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二)一般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2/3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三)特殊项目:__________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2%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及其权利义务

第三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第三十四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如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参与经营管理的,视为普通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一起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限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它经营资料;

(三)有权了解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

(四)收益分配权;

(五)出资转让权;

(六)在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人员变动时强制普通合伙人退伙。

第三十九条 有限合伙人义务

(一)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

(二)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如期足额缴付出资。如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不能按期缴纳到位的,按照本协议第[十七]条中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不但限于相应调整各合伙人之间的权益比例。

(三)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四)保密义务:__________有限合伙人仅将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所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物,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普通合伙人有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普通合伙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合伙企业的名义对违反保密义务的有限合伙人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四)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四十条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__________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设计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人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九章 合伙企业托管

第四十二条 合伙企业成立后,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托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对资产公司的监督,以确保合伙企业资金的安全。合伙企业向托管机构支付托管费用。托管机构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具体的托管办法和条件以合伙企业成立后与托管机构鉴定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四十三条 全体合伙人应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转入托管机构为本合伙企业在开立的账户。合伙人将其资金转入上述账户后,视为其已缴纳对本企业认缴的该部分出资。

第四十四条 托管机构的义务

(一)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设立账户等为合伙企业的资产账户,执行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指令,负责合伙企业名下的资金往来,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的要求保管合伙企业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

(二)复核、审核管理合伙企业投资报告,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资产管理公司对核;

(三)出具合伙企业业绩和合伙企业托管情况报告;

(四)保存合伙去也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

(五)依据资产管理公司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合伙人支付投资收益;

(六)资产管理公司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代表合伙企业向资产管理公司追偿。

第十四章 入伙与退伙

第四十五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提出退伙:__________

(一)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5%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原因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

(一)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四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二十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在3日内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3日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经合伙人同意转让的出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十条 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名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合伙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后的合伙企业的净资产按照该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予以退还。承担资产评估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并由执行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与其签订评估协议。评估费用由退伙或被除名的合伙人承担。合伙人退伙时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额以货币方式返还,但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对其他合伙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在向其退还财产之前扣除相应的应赔偿的款项。

第十一章 保密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文件。

第五十二条 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方法

第五十三条 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__________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议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四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__________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天;

(五)合伙协议决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五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该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布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制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__________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财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企业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协议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和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成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需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是协议在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五)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时间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六十条 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1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8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十六章 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各合伙人协商决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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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服装公司合伙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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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本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一、合同货物

男装10件套包括:西装2套,裤子2件,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

女装10件套包括:西装2套(2粒扣),短裙2件(西装裙),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 女装8件套包括:西装2套(2粒扣),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

女装5件套包括:西装1套(2粒扣),短裙1件(西装裙),长袖衬衫1件,短袖衬衫1件。 注:具体数量按照附件1提供的数据,预留布料指等甲方新招人员后为甲方继续定制。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50850 元,

大写: 伍万零捌佰伍拾元整 元。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公司制服无破损、接缝处无脱落,按样品材料质量验收。

2、公司制服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现行 标准。

3、公司制服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衣服尺寸由乙方自行量取,收到衣服后有发现大小不合的,乙方应进行修改,上述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

本批次应于 20xx年10月25日前交货。

五、付款方式

先付押金1000元。剩余货款衣服到货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开具发票7日内付清。

六、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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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培训班合伙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2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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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培训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平远县平梅大道超竹村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现金 □支票 □汇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场地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2.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税收税金

关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开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国家征收税务的规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担,由甲方代征代收,统一缴纳,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费或管理费。第十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后,可享有租赁优先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续租。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

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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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双方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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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址:__市(县)__

街道(乡、村)___号

合伙人:乙__(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____万元,乙出资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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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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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__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统称"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等二名自然人同意在天津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即__________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订立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二章 合伙人

2.01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地区)正式签署:

(1)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名中国国籍并具有完全缔约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2) 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一名中国国籍并具有完全缔约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单称为"合伙人",合称为"全体合伙人"。

2.02 甲方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乙方为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03 甲方不执行事务,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章 合伙企业

3.01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

3.02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3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3.04 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实现合伙人投资的保值增值。

3.05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6 上述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均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第四章 出资

4.01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_______________

(1) 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 甲方以附件一所列货币和实物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年6月___日前,缴付出资完毕;

(3) 乙方以第4.03条所列劳务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于企业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分期缴付。

4.02 甲方缴付出资时,应将货币划入企业的帐户,将实物资产交付乙方,乙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企业向甲方出具收据,作为出资证明文件。

4.03 乙方以其在企业的三年劳务(企业成立之日起)作为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_______________乙方在企业的一年劳务作价为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三年劳务作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

4.04 合伙人的出资,以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企业的财产。

4.05 企业成立后,增加或减少对企业的出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4.06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4.07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第五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01 企业年度或一定时期的利润和亏损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和分担:_______________

(1) 利润全部分配给甲方,亏损全部由甲方承担;

(2) 如企业分配给甲方的利润累计达到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则此后不再采取以上方式,而应按照甲方百分之五十一(51%)和乙方百分之四十九(49%)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5.02 上述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应在企业年底分红、合伙人财产份额退还或被执行、企业清算时实施。

第六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6.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授权执行企业的合伙事务。

6.02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任条件和程序:_______________

(1) 有限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 企业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的,应当由该普通合伙人担任;

(3) 企业有数名普通合伙人的,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普通合伙人担任。

6.0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_______________

(1) 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制订企业融资、担保、重大资产处置、设立分支机构的方案;

(3) 制订企业员工的工资标准方案;

(4) 决定企业员工的奖金发放方案;

(5)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 决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7) 提请聘任或解聘企业的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8) 本协议约定和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6.04 除非全体合伙人另行聘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企业的经理,按照第8.01条行使职权。

6.05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有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

(1) 超越职权执行事务;

(2)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3) 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4) 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5)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6) 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7) 擅自将企业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

(8) 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9) 本协议和相关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

7.01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企业。

7.02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但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_______________

(1) 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 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获取财务报告,查阅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

(4) 按照第7.03条规定,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

(5)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7.03 企业的以下事项,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

(1) 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员工的工资标准;

(3) 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4) 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5) 聘任或解聘企业的经理、财务负责人;

(6) 改变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7) 借款、担保、设立分支机构;

(8) 企业重大资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等)处置;

(9)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章 经理

8.01 企业设经理,经理对全体合伙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

(1) 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全体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决定;

(3) 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6) 拟订企业的奖金发放方案;

(7) 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8) 决定录用或辞退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员工;

(9) 本协议或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8.02 经理应参照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遵守第6.05条、第9.01条、第9.02条约定的相关规则。

第九章 同业禁止和交易限制

9.01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9.02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章 财务会计

10.01 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10.02 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10.03 企业财务报告,包括月报、半年报、年报,应及时送交合伙人。

第十一章 特别约定

11.01 甲方可以向企业拆借资金,对使用期限在7日以内的,甲方不收取利息,对使用期限超过7日的,甲方按照月息率百分之一(1%)收取利息。

11.02 乙方提请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应由甲方推荐,此项不视为甲方执行事务。

11.03 如企业当月有纯利润,可以发放奖金,但奖金总额不得超过以下标准:_______________

(1) 不超过企业当月纯利润的百分之十五(15%);

(2) 企业进入执行第5.01(2)条的阶段,不超过企业当月纯利润的百分之十(10%)。

11.04 根据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况,乙方可以按照相应的工资标准和奖金发放方案从企业取得报酬。企业筹备期间的乙方报酬,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1.05 乙方应当促使企业在每月最后一日上报给甲方一份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本月销售、本月库存、占压资金、费用支出、本月毛利润、本月纯利润、奖金方法情况。

第十二章 入伙和退伙

12.01 合伙人以外的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12.02 在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

(1)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 执行事务合伙人、经理违反第6.05条约定的义务。

12.03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1) 未履行出资义务;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2.04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应当先对企业财产进行利润和亏损的分配和分担。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12.05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章 解散及清算

13.01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__15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13.02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_______________

(1)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 企业连续二(2)年亏损或未分配利润;

(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天;

(5) 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 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13.03 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0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按照本协议和相关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14.02 合伙人、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应当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其违约行为取得的利益归企业所有,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

15.01 与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全体合伙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发出有关开始该等协商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争议仍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则合伙人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六章 附则

16.01 本协议对全体合伙人、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6.02 本协议提及的和附于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

16.03 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16.04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签署书面协议。

16.05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全体合伙人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16.06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署后,于20__年*月*日正式生效。

(合同签字页)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全体合伙人正式签署,以资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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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人合伙投资酒店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酒店,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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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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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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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x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

乙方以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

双方的出资应于x年x月x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方出资合计x元(大写x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x%盈余,乙方享有x%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x%债务,乙方承担x%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

义务:

乙拥有权限:

义务: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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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合伙做工程的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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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以下简称主合同),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业主将该合同授予甲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或业主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履约担保和动员预付款担保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沿线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协议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

4、负责在乙方所做计量支付申报工作上,及时办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量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各项监督检查。

4、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甲方为办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银行交纳的抵押金元及相应的财务费元。

5、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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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客运车辆合伙经营简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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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伙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利用甲方所有的车辆资源和乙方的劳动力资源及驾驶技能,设立合伙,实现资源整合,实行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的汽车运输,经营范围为

三、合伙出资额和份额

1、甲方以自有的车辆出资(车辆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百分之的份额;乙方以驾驶技能及劳动力出资,占合伙百分之30的份额;

2、合伙协议签署时,甲方同意另出资为临时周转金,但合伙司机在单趟运输完成后及时到甲方财务报账。

四、合伙利润的分配

1、合伙利润按双方所占合伙份额分配,合伙利润为除去车辆运营成本(成本包括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修理费、非乙方过失的罚款、拖车费等)的全部收入;

2、合伙利润按月结算,每月分配一次;

;五、合伙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双方的合伙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约定分红。

2、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车辆运输途中,乙方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出现违章罚款的,如果是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自已承担,如果是由于车辆运输本身造成的,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但应当与甲方事先沟通;

4、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是轻微事故(赔偿款400元以下),为了不影响运输,乙方可自主与事故方和解,费用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乙方应保留相关的票据;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双方按合伙份额承担。

5、所有车上人员,均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六、合伙债务的承担

1、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由各合伙人按在合伙中所占比例分担;

2、对于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如合伙选择不以甲方出资的车辆承担债务,甲方对于按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部分有权选择以其出资的车辆或者其他财产承担责任;因乙方系以劳动力出资未向合伙提供其他财产,故对于合伙债务中乙方应承担的部分,乙方应以现金或其他财产承担其应承担之债务部分。

4、对于合伙债务,一方在承担连带责任向第三方清偿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要求其按合伙份额承担相应的债务;

七、入伙及合伙解除

1、本合伙为甲乙双方合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伙人;

2、在经营期限内,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伙协议;

3、一方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合伙人可以单方解除合伙协议:_________________

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③、严重损害合伙利益的;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_____________;

八、合伙财产的分配

1、合伙解除后,车辆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参与分配;

九、合伙事务执行

由甲乙双方共同方负责联系运输业务,由乙方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等;

十、合伙的经营期限

1、合伙的经营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合伙经营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续签合伙协议;

十一、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安全、统一、完整;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保密约定: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其他人提供本项目相关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十二、禁止行为

1、未经一方同意,禁止另一方擅自使用合伙财产;

2、禁止乙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十三、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合伙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伙利润偿还合伙债务;

3、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如以合伙利润偿还债务后仍不够偿还债务,乙方应按所占合伙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偿还合伙债务;

十四、违约责任

1、一方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对另一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2、合伙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伙协议,一方合伙人擅自解除合伙协议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3、如甲方发现乙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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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酒吧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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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了综合利用自身资金、管理、创意等各种资源,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经营一间酒吧,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酒吧名称:_______酒吧

酒吧所在地:

二、合伙经营项目、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酒类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茶、各种特色小吃等。

三、合伙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期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____年。

四、出资:本酒吧总资本合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1、甲方以现金收购原合伙人出资,及现金______万元出资,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总资本的______。

乙方以原酒吧份额,及现金______万元出资,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总资本的______。

丙方以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折合股本______),丙方出资只参与经营利润分配,不参与实际财产、现金的清算分配;承担个人份额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2、各合伙人的出资,由合伙负责人______保管。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后清算返还。

五、盈余、工资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酒吧主要由丙方管理,按月支付丙方酬劳;如需另外征召雇员时三方协商解决。

2、盈余: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净利润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红一次。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因合伙人违法、或个人原因造成的除名退伙,责任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全部损失。

3、转让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实际经营执行人为丙方,丙方应认真管理、按时到岗、做好经营业务及账务管理,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八、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酒吧利益的活动。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经营不善;被依法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各合伙人按出资比列承担。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有争议时,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诉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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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服装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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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因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

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

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

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服装店,店名为____________。

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甲出资_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_元,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乙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

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

第二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

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

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月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结算后,再投入作流动资金。

待年底总结算后进行分红。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作为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按股份所占比例承担(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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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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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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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车辆合伙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伙经营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各自经营的客车联合经营做强做大市场。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客运,经营范围为现各自的始发和到达站点。

三、合伙以各自出车数为准。

四、联合组织客源,双方资源共享,协商发车。

五、合伙经营核算

组织客源费用双方共同承担,车辆运行成本各自承担,营收按人/车计算。

六、车辆运行的责任和风险各自承担。

七、合伙经营的营收按月结算。

八、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后期续签。

九、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则另订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期内,若因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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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正规理发店合伙电子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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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结束到期。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前期预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含门面转让费___________元整,____个月房租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水电费押金,合计___________整)。

甲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乙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_____:_____。

2、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3、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______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__________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________方保管,________方监管,在每月________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3、________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账务及清算利润。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第十条补充条款

无故不上班者不参与当日分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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