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2024年成立联合党支部批复范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xx 年 3 月 24 日,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xx〕 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9,749,006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篇2:集团申请成立党支部批复
各有关党总支、支部:
经研究,同意:
成立中共温泉镇事业单位---后山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C等同志组成,王C同志任书记,王C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农林水---东营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C等同志组成,吴C同志任书记,C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卫生院---牌坊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C中等同志组成,C同志任书记,C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企业---资福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C等同志组成,C同志任书记,C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汤池中学---汤池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C等同志组成,C同志任书记,C同志任副书记。
中共温泉镇委员会
20xx年3月11日
篇3:同意党支部换届批复范文
×××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支部于×××年××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意见;
二、同意你们关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的意见;
三、原则同意你们关于党员大会主要议程和选举办法的意见;
四、同意×××、×××、×××、×××、×××、×××等6位同志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差额1人;为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请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上届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而后提交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请将选举结果于党员大会后5日内报党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中共×××委员会
××××年××月××日
篇4:发展党员批复范文
各有关支部:
经20xx年8月12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张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张等4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具体如下:
一、批准为正式党员名单
田集村党支部:张洪(党龄自20xx年2月3日起计算);
二、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名单
田集村党支部:张
(预备期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3日止);
戴园村党支部:
(预备期自20xx年1月10日起至20xx年1月10日止);
郭集社区党委:
(预备期自20xx年1月14日起至20xx年1月14日止)。
特此批复
中共篱笆镇委员会
20xx年11月5日
篇5:成立联合党支部批复
各有关党总支、支部:
经研究,同意:
成立中共温泉镇事业单位---后山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王萍、刘少林、王春生、黄学深、储昭胜等同志组成,王萍同志任书记,王春生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农林水---东营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吴仕东、吴劲松、储昭松、储昭才、储旭等同志组成,吴仕东同志任书记,储昭松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卫生院---牌坊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胡发汉、王腾生、王洲益、储玉红、储永中等同志组成,胡发汉同志任书记,王洲益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企业---资福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储昭俊、王东来、刘善进、王国洲、金义志等同志组成,储昭俊同志任书记,刘善进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汤池中学---汤池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苏岳祥、储新华、杨似卿、吴烈刚、刘国清等同志组成,苏岳祥同志任书记,杨似卿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派出所---解放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闫凯、谢恩山、胡祥换、吴旺民、吴怀德等同志组成,闫凯同志任书记,胡祥换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泰丰公司---桃岭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刘和平、刘方平、王业胜、刘庆祥、刘长流等同志组成,刘和平同志任书记,王业胜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中心学校---榆树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吕卫东、储双松、刘同节、刘剑、杨前德等同志组成,吕卫东同志任书记,刘同节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青松工具有限公司---龙井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储昭才、刘晓峰、储金才、汪功义、汪恭明等同志组成,储昭才同志任书记,储金才同志任副书记。
中共温泉镇委员会
20xx年3月11日
篇6:2024年成立联合党支部批复范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请示》(京高法〔20xx〕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的问题。同意你院倾向性意见,即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
二、关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同意你院倾向性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请求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三、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程序等问题。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何种程序,反家庭暴力法中没有作出直接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作出是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如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在接受其申请的人民法院并无正在进行的家事案件诉讼,由法官以独任审理的方式审理。至于是否需要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问题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则由承办法官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关于复议问题。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就驳回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可以由原审判组织进行复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也可以另行指定审判组织进行复议。
此复。
篇7:发展党员批复范文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从事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特殊工种岗位年限能否累加计算的请示报告》(济劳社发〔〕第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在审批按特殊工种的规定退休时,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条件,仍按原山东省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79)鲁劳薪便字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执行,即:“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篇8:党委选举结果批复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扬州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各支部进行了换届改选,经院党委研究,同意换届支部改选结果:
1、学院机关党支部:
书记:徐 组织委员:马 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贺新星
2、旅游管理系教工党支部:
书记: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王志稳
3、烹饪与营养系教工党支部:
书记:组织委员:章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朱在勤
4、食品科学与工程系教工党支部:
书记: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尹永祺
6、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党支部:
书记:组织委员:江 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扬州大学旅游烹饪(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xx年2月28日
篇9:成立联合党支部批复
各支部(总支)、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中组建联合党组织的通知》(岳组字〔20xx〕218号)文件精神,依据各支部组建联合支部的请示,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成立组建联合支部。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头陀村—中共头陀镇镇直机关联合党支部委员会。
书 记:吴贻才
副书记:宋海峰
委 员:陈新春 朱诵林 沈清明 张发根
联络员:张发根
二、同意成立西美村—头陀镇财政所联合党支部委员会。
书 记:朱为民
副书记:李京龙
委 员:朱晓林 徐基云 钱方友 郑海燕
联络员:郑海燕
三、同意成立虎形村-头陀镇卫生院联合党支部委员会。
书 记:刘奇平
副书记:王贻福
委 员:汪四清 杨效国
联络员:汪四清
四、同意成立石盆村—县民政局—县汽运公司—头陀教育联合党支部委员会。
书 记:汪西成
副书记:倪小琳 杨 勤 朱 裕 储 兵(常务)
委 员:江 春 万 俊 周新友 储鸿志 宛新木
联络员:储 兵
五、同意成立梓树村—头陀镇林业站联合党支部委员会。
书 记:郭逢春
副书记:王 健 刘会发(常务)
委 员:王跃宏 项海潮 金友枝
联络员:金友枝
中共头陀镇委员会
20xx年1月19日
篇10:党员除名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x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要求成立xx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江经开〔20xx〕40号)文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设立江山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将公司设立、经营、管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出资人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等。
三、公司由你委负责日常管理,并选派公司法人代表。
请你委抓紧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及时投入运营。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篇11:同意村党支部换届批复范文
各行政村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爵党[20xx]48号)文件精神,各行政村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现将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公屿农村党支部委员会由杨必范、盛乾毛、盛维亚、鲍展照、戴伟建等5名同志组成,杨必范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公屿渔村党支部委员会由冯法乾、赵哲禹、盛万志等3名同志组成,冯法乾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地厂村党支部委员会由杨开成、柯阿忠、蔡正祥等3名同志组成,蔡正祥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前岙村党支部委员会由邬金良、吴仁定、陆彩芳、周祖元、倪文楚等5名同志组成,周祖元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牛丈岙村党支部委员会由王世良、陈永明、陈银通、练爱青等4名同志组成,陈永明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白沙湾村党支部委员会由齐开国、凌祥、鲍和平等3名同志组成,鲍和平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20xx年十二月十六日
篇12:党委批复格式
中共×××委员会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请示的批复
×××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支部于×××年××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意见;
二、同意你们关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的意见;
三、原则同意你们关于党员大会主要议程和选举办法的意见;
四、同意×××、×××、×××、×××、×××、×××等6位同志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差额1人;为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请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上届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而后提交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请将选举结果于党员大会后5日内报党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中共×××委员会
篇13:同意撤销党委的批复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党组(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州党发[20xx]3号)和《中共兴仁县委、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县通[20xx]5号),机构改革后,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2个(监察局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他机构1个。经20xx年3月16日和28日县委会议讨论决定:
一、县政府工作部门
1、县政府办(挂县外事侨务办、法制办、国防教育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办牌子)
组建县政府办党组。
徐 炼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张焕斌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
曾 馨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何正敏、姚泰昌、马兴荣、李文元、马 魁五位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2、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物价局牌子)
撤销县物价局党组。
覃太忠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张 超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
李定权、王朝琨、龙 斌三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胡德春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李兴贵、周 清二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3、教育局
李 坤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邱成超、蒋文祥二位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 凯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4、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挂县知识产权局、粮食局、煤炭局、黄金管理局牌子)
组建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撤销县经济贸易局、科学技术局、粮食局、乡镇企业局(煤炭管理局)、黄金管理局党组。成立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机关党委。
万立翔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
娄玉文、曹洪宝二位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
王万坤、李满富、包荣华、吴正海、李宽鹏五位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王文丰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组长、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陈 晶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曾光智、何 健、刘世昌、黄志高、邵灵秀、杨 羽六位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王选益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吴兴荣、贺登丕、令狐昌贵三位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郑代兴同志到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5、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组建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撤销民族事务局党组。
张启华同志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
杨官道同志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副书记;
张忠祥、李 春、陈兴娣三位同志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
6、公安局
成立县公安局机关党委。
陆地飞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黄廷顺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委员、党委副书记、政工监督室主任;
陈玉彪、桂腾江、刘信实三位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王治泽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兴菊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治委员。
7、民政局
黄光敏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潘代平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程 龙、李治兴、陈兴洪三位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胡 倩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8、司法局
代仁凯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桂宝兴、胡兴春二位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邹邦亮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田 钊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9、财政局
王启斌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黄仕云、雷 霞、李应华、田茂勇四位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谭龙辉同志不再担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撤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组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叶飞龙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陶友志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安贵华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李亚明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张科伦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11、环境保护局
熊光灿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穆天金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
敖立华、陈胜元、李永铭、白福敏四位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1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撤销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党组。
杨建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蔡 俊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张天鹤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冯明华、张崇刚、张 曙、铁 骏、杨 雯、陈 飞六位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李秀方、谷 锐二位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13、交通运输局
组建交通运输局党组,撤销县交通局党组。
张普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王良成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陈大华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冯乔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二、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1、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组建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党组。
刘 敏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党组书记;
李正龙、陆 志、甘 斌三位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党组成员;
卢永鸿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纪检组组长、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党组成员。
2、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体制)
组建县档案局党组。
赵福华同志任县档案局党组书记;
白福淑同志任县档案局党组成员;
刘富梅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档案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三、县政府其它正科级机构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组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蔡 平同志任县供销社党组书记;
唐显志同志任县供销社党组成员;
彭正明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供销社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陈佩立同志任供销社党组成员;
王文坤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新闻中心纪检组组长。
上述人员的原任党内职务自然免除。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议事协调机构,其人员的党内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兴仁县委员会
20xx年 3月28日
篇14:企业成立党支部批复
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的管理、服务,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和覆盖面,同时根据华组发[20xx]8号文件精神,经园区党委研究,同意你们的报告。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宏绿食品、云龙菜业、康杰食品,益和顺食品联合党支部
二、同意成立碧华粮机、牧特自动化、艾尔顿智能门和兰峰水泥联合党支部
三、同意成立华信人造板、鑫源彩印、犇腾包装、恒兴建材党支部 特此批复。
中共华容县工业园委员会
20xx年11月16日
篇15:申请成立党委批复范文
三王社区党支部:
你支部报来《关于成立三王社区党委的请示》已收悉,经镇党委20xx年4月23日会议研究批准,同意成立中共陈桥镇三王社区委员会,下设三王党支部、农业党支部、企业发展党支部、社会服务党支部。党委和四个党支部的相关组成人员分别如下:
三王社区党委:书 记:王振青
副书记:王玉楠王国辉
委 员:张秀军 李继成
三王党支部:书 记: 王振青
农业党支部:书 记:王国辉
企业发展党支部:书 记:王玉楠
社会服务党支部:书 记:樊亚辉
请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尽快理顺党组织和党员的关
系。
此复
中共陈桥镇委员会
20xx年4月23日
篇16:党员除名批复
花垣县梅登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花垣县补抽乡梅登水电站工程的请示》(花梅电[20xx]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的通知》(州政发[20xx] 10号)第二项“能源”的“水电站项目”条款。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花垣县规划局已出具该项目的规划预审意见、花垣县国土资源局已出具的项目用地初审意见、花垣县环保局已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情况说明、花垣县水利局已出具的工程初步设计书的批复和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三、核准内容
1、为充分利用我县水利资源,推进电气化县建设进程,原则同意实施花垣县梅登水电站工程。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花垣县梅登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为补抽乡境内。
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总装机为750KW,其中250KW×1+500KW×1,配套其它基础设施建设。
4、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6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
5、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6、该项目招标事项须另报我局核准。
7、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花垣县城乡规划局《关于花垣县补抽乡梅登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预审意见》(花规预审[20xx]35号)、花垣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花垣县补抽乡梅登水电站的用地初审意见》、花垣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花垣县梅登电力有限公司补抽乡梅登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说明》、花垣县水利局已出具的《关于补抽乡梅登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书的批复》(花水发[20xx]63号)和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花垣县梅登水电站工程的节能审查意见》(花发改[20xx]292号)。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及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9、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标、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10、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xx年11月23日
篇17:成立团委的批复范文
实业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要求组建实业有限公司团委的报告》已收悉。经团县委研究,同意成立x有限公司团委,纳入团县委直属序列管理。
希望贵公司收到批复后,严格按照《团章》要求和组织程序,充分保证广大团员青年的民主权利,认真做好团委各项工作,完善公司团委班子建设,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促使团员青年爱学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遂昌的三个文明建设多做贡献。
此复!
共青团x县委员会
x年六月二十一日
篇18: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批复格式模板
各村(社区)党支部:
根据镇党委统一部署,3月3日—5日各村(社区)党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社区)党支部班子,经镇党委审查,现将各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张文平同志任太坪村党支部书记,缪福初、吴兴桂为支部委员;
李宏南同志任新建村党支部书记,罗文、李金华为支部委员;
肖建国同志任双江村党支部书记,胡自荣、黄辉为支部委员;
胡自成同志任高坪社区党支部书记,汤达顺、胡自海为支部委员;
刘伏兴同志任株树桥村党支部书记,陈友仁、何昌远为支部委员;
张庆文同志任沿甸村党支部书记,曾祥甫、何菊兰为支部委员;
贝远新同志任船仓村党支部书记,李明申、巫绍英为支部委员;
李成龙同志任南枫村党支部书记,李昭发、李模胜为支部委员;
沈菊同志任杨潭村党支部书记,李升平为支部委员;
易新贵同志任马鞍村党支部书记,刘伟、吴朝辉为支部委员;
罗明生同志任三合水村党支部书记,毛国成、刘孝蒲为支部委员;
邓芳成同志任向阳村党支部书记,郑席章、郑美胜为支部委员;
胡瑞文同志任桃花村党支部书记,李强、胡和平为支部委员;邓秀松同志任河西村党支部书记,林令曲、胡呈庆为支部委员;
范和平同志任兰花园村党支部书记,钟启良、童伟兰同志为支部委员;
蔡孝成同志任石湾村党支部书记,胡新平、严约伟为支部委员;
李花荣同志任志民村党支部书记,刘家成、李传和为支部委员。
中共高坪镇委员会
20xx年3月6日
篇19:同意撤销党支部批复格式模板
县交运局直属机关党委:
你们报来的《关于撤销秭归县宜巴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党支部的请示》已收悉, 经研究,同意撤销 “中共秭归县宜巴公路茅郭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支部委员会”、“中共秭归县宜巴公路郭家坝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支部委员会”、“中共秭归县宜巴公路千巴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支部委员会”。请你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将所属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相应的党支部管理。
特此批复。
中共秭归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20xx年11月15日
篇20:发展党员批复范文
局属各党(总)支部:
各党(总)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决议、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和有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局党委于20xx年6月27日、7月1日召开会议分别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决定并批复如下:
同意吸收黄红波等5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预备期均为一年;
同意王洪等9位同志按期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请各党(总)支部接到此批复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继续教育和考察工作,特此批复。
附件:20xx年新吸收中共预备党员名单
中共湘乡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xx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