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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之星事迹材料(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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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_议案_网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2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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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议案分析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法定的情形下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工伤的一些劳动争议案例分析,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一

20xx年4月,杜某到陕西长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铁塔公司)镀锌车间工作,20xx年7月27日,杜某在上班时被空中落下的钢材砸中左脚。经治疗,于20xx年7月14日出院,共住院336天。

20xx年7月16日,杜某母亲(张新会)向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因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未签订任何书面的合同,不具备工伤认定的基本证据要求。所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杜某先行证明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8月31日,杜某正式向高陵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10月8日,仲裁委作出高劳仲案字(20xx)19号裁决书,裁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后,长城铁塔公司不服,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20xx年4月12日,高陵县人民法院以(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判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长城铁塔公司仍不服,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后长城铁塔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以(20xx)陕赔民申字第00094号裁定书驳回了其再审申请。

20xx年1月9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认字(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认定杜某为工伤。20xx年4月23日,经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杜某伤残为七级,停工留薪期三个月。杜某将工伤认定书邮寄送达给长城铁塔公司,长城铁塔公司对工伤认定书不服,认为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20xx年2月28日,长城铁塔公司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

20xx年7月6日,杜某依据工伤认定书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向仲裁委提出工伤待遇申请,请求长城铁塔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并要求单位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20xx年10月30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高劳仲案字(20xx)32号裁决书,部分支持了杜某的仲裁请求。双方均不服,起诉至高陵县人民法院,高陵县人民法院认为,首先,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由该院(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得以确认,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高陵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已认定杜某所伤害为工伤,长城铁塔公司辩称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因为长城铁塔公司作为劳动争议一方,放弃申请鉴定也不申请复查,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因而其辩称观点不能成立;三、各项赔偿数额问题,双方争议较大,本院依法判决长城铁塔公司支付杜某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9377.5元。后双方又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20xx)西中民二终字第00843号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且已履行。至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工伤赔偿案件历经四载,终于落下帷幕。

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二

20xx年2月6日,蔡先生入职某劳务派遣公司,当天就被派遣到某家具公司工作,任操作工。20xx年8月21日,蔡先生在工作中受伤,经大兴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八级。20xx年10月12日,该劳务派遣公司作出股东决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组长及成员均为其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20xx年3月8日,该公司办理了注销手续。蔡先生诉至本院,要求陈某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并要求家具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先生在工作中受伤,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其依法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陈某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唯一股东,作为其公司的清算组组长及成员,因公司注销前并未支付蔡先生相关款项,故其应对相关款项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蔡先生在家具公司工作时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故基于该工伤产生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该家具公司应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三

杨师傅于20xx年3月6日入职某物流公司,任厢式货车司机,该物流公司未为杨师傅缴纳工伤保险费。20xx年6月3日,杨师傅在工作工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并于7月24日出院。杨师傅于20xx年5月27日,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于20xx年6月19日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六级,杨师傅为劳动能力鉴定支付了鉴定费200元。20xx年8月27日,杨师傅以物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与物流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物流公司认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杨师傅的伤残等级过高,但未申请再次鉴定。由于某物流公司不同意向杨师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发生纠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物流公司未为杨师傅缴纳工伤保险费,杨师傅发生工伤,故某物流公司应承担杨师傅的工伤保险待遇。杨师傅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六级,杨师傅为此支付了鉴定费200元。杨师傅于20xx年8月27日与某物流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故某物流公司应向杨师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杨师傅因工受伤,故某物流公司应向杨师傅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最终,法院判决某物流公司支付杨师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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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劳动保障个人先进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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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女,29岁,中共党员,山东沂源人。1995年7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商业经济系。1995年7月到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业务一科工作。现为业务一科副科长,处团支部书记,她虽然不满三十岁,但却十分精干,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凭着她那对社保事业满腔赤诚和执着追求,在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0个春秋,参保人员说:她是我们的贴心人,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同事们说:她是一个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干实事的人。

(一)

大学毕业刚分配到业务一科经办岗位时,面对陌生的工作环境和业务知识,她一时还不能适应。但她没有气馁,没有退缩,凭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倔劲,抓紧点滴时间,勤学苦练。她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主动参加业务学习,下班后将业务书籍带回家,认真钻研社会保险政策理论。为了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她将有关政策知识制成小卡片随身携带,抽时间就拿出来看看。短短一个月时间,她硬是凭着自己融入社保事业的满腔喜悦与自豪,尽快熟悉和掌握操作技能,并很快适应了业务工作需要。她长年坚持每天提早到岗,充分利用工作时间,经常加班加点,象一个上满了弦的发条不停地工作。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她加强相关知识学习,开拓视野;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计算机、财会知识,分别取得了会计上岗证、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水平证书、经济师任职资格等。她勤奋务实、锐意进取,提议建立了欠费企业定期对帐制度,参与开发了欠费企业管理程序,促进了欠费追缴;她和同志们共同努力,完善了业务管理微机系统,使业务经办工作全面实现了无纸化操作。短短的时间,她就在同事中成为一只展露尖尖角的“小荷”,多次被评为全处先进个人,XX年经过全处竞争上岗,担任了业务一科的副科长,成为了全处的业务骨干。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大公无私、一心为民”是共产党员的本色,“恪尽职守、服务至上”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长年工作在经办服务第一线的工作人员,深知这个岗位的重要性,也为肩负的责任深感自豪。她不但精通业务理论知识,更有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在日常工作中,她深刻理解“视离退休人员为亲生父母,视参保职工为兄弟姐妹”服务观念的内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认真履行服务公约,全心全意为参保企业和职工服务,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面对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遭挖苦、受委屈的事儿经常遇到,她都能泰然处之,严格按服务要求为参保职工办理好各项业务,尽心竭力、真心实意的为参保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她常说:“职工有怨气,并不是真的冲我,只要能让他们满意,我甘当‘出气筒’1。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淄博市政府多次组织的全市服务窗口服务质量暗访中,她的服务态度和质量都得到了市暗访小组的一致好评。因表现出色,XX年和XX年她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了“淄博市明星服务员”和“淄博市服务明星”的光荣称号。XX年被山东省妇联和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联合授予了“山东省社会保险系统巾帼建功十大标兵”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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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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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诉佛山市顺德区捷勒塑料设备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

[(20xx)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124号]

案情简介

彭某从捷勒公司成立一直担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与总经理,其持有公司51%的股份。现彭某向捷勒公司主张20xx年至20xx年期间的提留工资共计500万元,诉讼中,捷勒公司对彭某的诉讼请求并无异议。彭某向法院提交了其与捷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工资条等证据。捷勒公司在本案诉讼期间已经停止经营,该公司存在其他债务正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经审理,法院认为彭某作为捷勒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彭某提供了劳动合同和工资条证明其有向捷勒公司提供劳动,但在捷勒公司停止经营且有大量债务的情况下,主张时间长达五年之久且数额为500万元的巨额劳动报酬差额,不合常理,且有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嫌疑,因此,驳回了彭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本案中彭某是捷勒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彭某在捷勒公司的地位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彭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其自己既代表捷勒公司,同时又代表其个人,在这个过程中,彭某的上述两个身份高度重合或混同,也就是说,作为捷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彭某作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代表捷勒公司,又可能仅是其个人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董事会聘请,基于相同的原则,彭某担任捷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捷勒公司要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亦应当由捷勒公司的董事会代表公司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彭某本人既代表捷勒公司又代表其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结合上述因素,法院最终驳回了彭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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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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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杨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举证证明规章制度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用人单位已将规章制度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同时还应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举示充分证据证明上述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基本案情

杨某于20xx年10月到重庆某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矿业公司)上班,从事井下巷道掘彻工作。20xx年3月7日起,杨某无故未到该公司上班。20xx年3月12日,杨某到该公司上班,某某矿业公司未同意其继续上班。20xx年3月17日,某某矿业公司以杨某从20xx年3月7日至20xx年3月13连续旷工5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依据《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八条的规定解除了与杨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20xx年9月16日,杨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某某矿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同时要求某某矿业公司支付赔偿金21000元,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杨某的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作出后,某某矿业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其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关系合法,不向杨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某某矿业公司以杨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为由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关系,除应举证证明《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已将该规定向杨某公示或告知外,还应举证证明杨某确实存在严重违反该规定的事实。在本案中,某某矿业公司并未举示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系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亦未举示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将该规定向杨某公示或告知。同时,某某矿业公司主张杨某从20xx年3月7日至20xx年3月13日已经连续旷工5天,但从其提供的《报工表》、《出勤统计表》上可以看出,每逢周一和周日应该是杨某的休息日,而20xx年3月9日、10日分别为周日、周一,故该两天应认定为杨某的休息日,不应认定为杨某旷工。20xx年3月12日,杨某回到某某矿业公司上班,但该公司拒绝杨某上班,亦不应认定为杨某旷工。因此,20xx年3月7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间,杨某仅旷工3天,不符合《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无故连续旷工5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某某矿业公司以杨某无故连续旷工5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人民法院遂认定某某矿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令驳回某某矿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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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劳动争议仲裁立案材料清单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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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答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申诉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____一案,

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答辩人: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_________________

1、答辩书副本__________份。

2、其它证明材料______件劳动仲裁答辩书范文:_________________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街_____号因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司诉劳动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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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村劳动致富标兵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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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致富标兵事迹材料

在xx县xx镇xx村,可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近年来,通过自主创业,在生猪养殖领域闯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X年开始饲养肉食鸡,由于当时市场行情不好,收效甚微。XX年,通过市场调查发现,虽然传统养猪势态低迷、价格徘徊在低谷,但还有潜力可挖。她走访了许多生猪养殖户,收集了大量相关信息,最后选择了当时并不被人们看好的生猪养殖业。

在养殖初期,边进行市场调查,边学习饲养技术。在掌握养殖方法后,几十头小猪住进了她家简易的猪舍。每日细心观察、精心喂养,经过几个月的辛勤劳动,第一茬猪出栏了,一算账,净剩5000元,极大地增强了创业的信心。接下来,又购进一批仔猪,当年纯收入1万元。XX年,扩大了养猪规模,建起一栋半自动化猪舍,年出栏肉猪400头,纯收入5万元。

几年来,靠敢想敢干的劲头和先进的养殖技术,让自己过上了小康生活。现在,从品种选择到疾病预防、从饲料配比到市场预测,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已成为养猪业的行家里手。一些村民看到养猪获得成功,纷纷向她求教养猪技术,也把致富心经悉心传授。在她的带动下,已有3户农民建起了猪舍,每户年出栏均在200头以上,全村新发展养猪大户10户以上。XX年,又新建了一栋现代化猪舍,现有猪舍3栋,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出栏肉猪800多头;有标准母猪产床10个,养殖母猪70头。她还购买了一台运输车,向外地销售生猪,年纯收入达10多万元。

今年,准备继续扩大养殖规模,再建一座占地6000平方米的养殖场,年养殖能力增加到头,预计年收入可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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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劳动争议仲裁立案材料清单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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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需要的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2)具体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并由本人印上指印)。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劳动者作为申请人:

(1)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要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提交材料时核对;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调)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注册登记资料原件一份(属企业等经济组织的可到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属事业单位的可到登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查询;其它性质的可到其登记管理机关查询)。

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

(1)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有关证明,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条件

1、符合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2、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3、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规定;

4、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相应证据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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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他用奉献为党旗增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先进事迹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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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奉献党旗增辉(劳动社会保障办公室主任先进事迹)

,1995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中文系,同年分配到盟人事劳动局工作,1999年11月入党,先后任盟人事劳动局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科员;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务。在1997—~年度考核中,他连续8年被评为优秀;在—~年度,他所领导的办公室连续3年被局党组评为先进科室。在办公室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0个念头,不论生活环境和担任的职务怎么变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并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崇高品德,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衷心赞誉。

崇尚实干是他工作最鲜明的写照

“据实情、讲实话、干实事、创实效”是他的工作原则。常说:“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事无巨细、没大没小、没完没了,干办公室工作,必须一步一个脚印,不作表面文章,更容不得半点浮夸和马虎。”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XX年初全盟机构改革,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组建,承担着全盟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以及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人的录用、调配、工资审批和退休审批等项职能。领导班子几经权衡,任命为局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全面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并参与机关事物管理。几个月后,办公室主任借调白旗任职,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实际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万事开头难,面对全新的机构,面对全新的任务,凭着多年从事办公室工作的经验,他迅速进入角色,克服各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千头万绪中抓住决定性环节,从加强机关管理入手,一是建章立制,建立了机关主要工作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大刀阔斧地为业务科室改善办公条件,全部配备微机,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做到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三项具体举措使局机关在工作运作上很快步入了正轨。同时,以其敏锐的思路和干练的作风赢得了上下一致的好评。

后面还有更繁重的工作在等着他。他本人承担着大量的工作,组织起草、审核各类文稿,做好文字综合和文书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搞好信息收集,抓好督查落实,承办各类会议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主要职责。他凭着扎实的文字功底、敏锐的思维能力和过硬的组织协调能力,三年来,累计制发各类文件580多篇,审核把关各类文稿1090多篇,起草包括局机关“三定”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年终工作总结、全盟性会议领导讲话和工作报告、系统内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各类综合汇报性材料、领导班子述职报告、考察报告、部分政策性文件以及群体上访群众的答复意见等大型重要文稿110多篇。参与了三年来我盟出台的各项劳动保障政策的讨论和修改,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为推动全局工作发挥了参谋作用。成功承办各类会议17次,其中全盟性会议8次,还参与组织了全盟劳动保障系统各类业务培训班9次。各类会议及培训班的筹备、调度、组织和后勤保障等方面都做到了会前准备充分,会中服务周到,会后跟踪督查。他从强化信息与督查工作入手,建立了责任制,规范了程序,提高了质量。三年来,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上报信息210多篇。其中亲自起草了80多篇,被盟委、行署的采用率达32.8%。在系统实行了督办单制度,凡是领导交办的事宜,都下单督办、限期上报,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常年高强度的工作和强烈的责任感,加上自己勤于动脑、善于积累,他出材料既快又好,引起了行署办的注意。行署领导几次提出调他到综合科任职,单位都舍不得放,因为他是机关的顶梁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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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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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诉重庆市某某煤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情摘要:20xx年3月至20xx年7月,罗某某在重庆市某某煤业有限公司从事采煤工作,某某煤业公司为罗某某参加了工伤保险。20xx年10月24日,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罗某某为煤工尘肺壹期。20xx年3月14日,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罗某某为工伤。20xx年5月16日,重庆市北碚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罗某某伤残等级为柒级。后重庆市北碚区工伤保险管理所将罗某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某某煤业公司,但某某煤业公司未向罗某某支付。罗某某遂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某某煤业公司予以返还。

法院审判:罗某某受伤系工伤,依法应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某某煤业公司依法为罗某某参加了工伤保险,故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罗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某某煤业公司从重庆市北碚区工伤保险管理所领取上述费用后应当向罗某某支付,但其未支付,现罗某某请求某某煤业公司予以返还,符合法律规定,对罗某某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并代劳动者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后,应当及时支付给劳动者。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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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单位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事迹材料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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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向来淡泊名利,虽然获得过许多的荣誉,却始终保持着“兵头将尾”这个并不起眼的小角色朴素的本质。在队员们的心中,_是可亲可敬的“头儿”。

在工作中遇到一些新问题时,_总是把年轻的队员们叫到身边,手把手地现场教学。遇到困难,他又总是站在第一线。今年3月3日中午时分,位于抚生路330号前的两根电杆被路过的大车撞倒,电杆之间的一台变压器摔坏,致使抚河以西、朝阳洲中路以南直至朝阳农场大面积停电。情况险急!正在外面抢修的_接到事故报修,立即带领第一批抢修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10分钟后,留守值班的队员按照现场发回的指示,紧急调配好车辆、物资赶到。大家齐心协力,赶在下午14:30前恢复了两条线路的送电。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行动的感召力是无穷的。在_的榜样带动下,队员们争先效行,团结拼搏。工作时,没有你推我搡,只有争先恐后;生活中,没有得失计较,只有互帮互助。他们是同事,是师徒,是战友,是兄弟。

跟_在一起干供电抢修12年的副班长黄良华深有感触地说,在_的言传身教下,班员们团结友爱,亲如一家人。一次,班员罗德明的儿子不慎从二楼摔下。_闻讯后,从现场抢修完毕,连午饭也没来得及吃一口,心急火燎直接赶到医院看望。班里的其他队员则自告奋勇地承担起更多的工作任务,让罗德明安心地照顾好孩子。

今年的年三十,_跟往常一样,早早来到班里,等待着与班员们团聚。班里的同事想到_多年都没跟家里人吃顿团圆饭,都“赶”着他回家。_笑笑说:“这里也是我们共同的家啊!我这个家长怎么能缺席呢?”就这样,他坚持留下来,和队员们一起在值班室里一边守着电话,一边相互祝福着新年,度过了又一个特殊的团圆夜。

_以自己的良好品行影响着身边的同事。以班为家,严格中蕴含着关爱,紧张中充满和谐,这就是_的为人之道,带班之道。

三十多年来,_始终以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履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在人生的道路上,他用生命作笔,热血为墨,书写着对党旗的火热情怀和无限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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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惜劳动成果优秀员工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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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惜劳动成果优秀员工事迹材料

人们常常用这样的诗来教育如何节约,不要浪费。锄禾日当午,汗滴河下土,谁知盘中餐......。

在焊接车间有70%以上都是青年技工,焊接车间的工会主席赵对待青年技工如同自己的弟弟,许多青年技工在家都是独生子,从小娇生惯养.刚参加工作更是不懂得什么是节约,什么是爱惜粮食.自从焊接车间青年技工多了,食堂的浪费现象也同样多了。赵看着白花花的大米和馒头被倒进垃圾桶,从小艰苦朴素的他心里就像刀割了一样.为了不让青工继续下去.赵在组织吃饭时都会告诫大家,不许浪费,吃多少拿多少。有的青工在家就习惯了,拿了很多,吃得很少,刚要倒进垃圾桶.赵走上前和青工讲明道理,并说明吃饭浪费是一种可耻行为.然后青工自觉地将馒头送回食堂。

赵不但规范青工的浪费行为,而且还要求饭菜的质量,饭菜中肉少菜多时.他就会找到送餐部门,及时和送餐部门沟通,现在车间青年技工占车间总人数的70%以上,青年技工有一部分都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加上平时工作任务重,所以在饭菜方面,他要求送餐部门很严格。有一次,赵在吃早餐时发生一个笑话,他吃包子过程中吃到一片树叶,他便拿着树叶找到”老头包子铺”送餐人员,和送餐人员沟通了一下,后来证实那是包子中放入的调味料.他就是这么一个平时很重视青年技工生活质量的人.

赵多次带领车间人员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车间领导的好评.它还能够知人善用,每次中心搞活动,他都会积极组织,推荐车间有一技之长的人去参加,合理地安排,并多次获得各种证书.大家都爱和赵在一起,因为他爱说爱笑,而且每次活动都会让青年技工去发挥技长和锻炼,青年技工在活动中多次取得好成绩,而他默默无闻地为大家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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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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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于20xx年2月16日入职某保安公司,担任保安员,工作地点是某医院。20xx年6月6日,其在工作中受伤,该保安公司未给其认定工伤也未支付任何赔偿。保安公司称其与殷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提交了某培训学校与殷某签订的协议书,称殷某与该培训学校存在劳动关系。培训学校述称,殷某是其学校的培训人员,边培训边学习。为证明其主张,殷某提交了银行对账单、病例及诊断证明作为证据。保安公司未提交证据。培训学校提交协议书2份,证明20xx年1月29日至20xx年1月28日期间,殷某与其学校存在劳动关系。本院依殷某的申请,向银行调取了殷某银行账户相关交易汇款人信息,查询函(回执)显示:保安公司20xx年向殷某转账十笔,金额相对固定。保安公司和培训学校认可该查询结果,但主张是保安公司代培训学校发放殷某工资。

本院依殷某的申请,到医院调取了保安公司与医院的保安服务合同,并向该医院安保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调取的合同和询问结果表明:20xx年1月1日起,保安公司开始为该医院提供保安服务;殷某系保安公司派至该医院的保安员。20xx年6月份,殷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殷某与保安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殷某提交了银行对账单、病例及诊断证明作为证据证明其主张,保安公司不予认可,但经法院调查给殷某转账发工资的单位就是其公司。培训学校虽与殷某签订了协议书,但协议书并不足以证明其学校与殷某存在劳动关系,且保安公司和培训学校均未就所主张的代发工资、培训、实习等事项提交证据。殷某由保安公司派至医院提供保安员工作,接受保安公司的管理并由保安公司发放工资,医院保安工作系保安公司承接的业务项目,保安服务系保安公司的主要业务。

综上,本院判决认定殷某与被告保安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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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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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蔡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无故不到庭,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原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依法驳回起诉。

基本案情

20xx年12月8日,蔡某以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泵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重庆市合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1455元。该委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合川劳人仲案字(20xx)第21号仲裁裁决,裁决:一、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蔡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234.02元;二、驳回蔡某的其他请求。某某泵业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依法予以受理。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某某泵业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院依法裁定该案按撤诉处理。(20xx)合法民初字第01541号民事裁定送达某某泵业公司后,该公司再次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该公司无需支付蔡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许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准许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在本案中,某某泵业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该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遂按某某泵业公司自动撤诉处理。人民法院比照上述规定认定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某某泵业公司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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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劳动就业中心先进集体事迹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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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中心先进集体事迹

就业是民生之基,创业是富民之源。今年以来,该中心将促就业、推创业作为富民的首要任务和“一把手”工程,紧紧围绕创业型城市建设这一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完善扶持政策,一手抓创业培训,一手抓全民创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创业工作。截至目前,所有创业工作指标均超额完成序时进度。

一是突出“稳定”,就业转移取得良好实效。为促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该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做到全市一盘棋,市、镇、村(社区)三级平台既统一行动,又各司其职,努力为城乡劳动力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积极举办招聘会80场,提供岗位67132个;较好地落实了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行政性收费减免等各项就业帮扶举措,巩固了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成果。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城镇就业71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503人,完成目标的187.88%;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38%。

二是突出“质量”,就业与创业培训齐头推进。该中心按照“抓培训、促创业,抓创业、促就业”的思路,努力开展全民培训活动,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首先,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得到加强。重点抓好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两类群体,因需定培,开展各类技能培训6077人;其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序进行。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转移率,共培训农村劳动力6338人,培训后转移率达95%;第三,外来农村劳动力培训积极推进。协助用人单位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共开展外来农村劳动力培训11479人;第四,创业培训取得历史突破。该中心一手抓创业意识培训,一手抓创业能力培训,有效推进了全民创业工作的开展。3月份,集中开展了“万人创业普训月”活动,此后,各镇、村还陆续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截至目前,3.1万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创业意识普训,全民创业的意愿明显提高;大力开展了“syb”培训,进一步拓展syb培训范围,创新开展了以企业老板为对象的“引领型培训”、以企业中层干部为对象的“管理型培训”以及以现有供销员为对象的“供销型培训”三大培训。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开展了以淘宝网网店等项目为主的创业实用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共举办“syb”创业培训班30期,开展创业培训877人。

三是突出“实效”,全民创业进展迅速。该中心从政策到举措,全面扶持创业工作发展。出台了《xx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筹集创业扶持资金577万元。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对符合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审核,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个”。对76名初始创业者,每户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创业补贴;对32家高新技术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26.4万元;对25名进入见习基地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补贴900元;对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一次性给予XX元的实物补贴;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的,一次性给予XX元的升级补贴;对镇江市认定的4家创业孵化基地落实补贴40万元。开展了党员干部创业服务结对帮扶、创业服务月等各项活动,组建了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和创业典型事迹报告团。通过营造氛围、政策扶持、完善服务等举措,扶持创业394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438%,带动就业15000余人,实现了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

在今年的就业工作中,主要亮点工作有三点:

一是加大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力度,开展公益性岗位进农村活动。在巩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成果的基础上,将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向农村拓展,确保农村零就业家庭保底就业。下发了《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的实施意见》,在全市85个行政村筛选出88名贫困劳动力,由各村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并统一享受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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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劳动奖章获得者医院院长先进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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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医院院长先进事迹材料

人民的好医生医院的好院长—××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先进事迹材料

,男,××岁,中共党员,外科主任医师,大学毕业,现任××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院党委副书记。系卫生科教管理学会理事会理事、中华医学会分会常务理事、医师协会常务理事、××区科协委员、××市科协常委、××市医学会副会长、××市外科专科学会主任委员、外科学科带头人。

作为一名医生,他对技术刻苦钻研,精益求精,20多年如一日,心系群众,时时刻刻“以病人为中心”,把无限的激情倾注在祖国的医学事业中,治病救人,医德高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交口赞誉,堪称医生的楷模。

作为一名院长,他锐意改革,实现科技创新,励精图治,克己奉公,10年如一日,勇当医院改革的急先锋,把智慧奉献给了钟爱的事业,把一家普通医院创建成“三甲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有口皆碑,医德高尚称楷模

见过人,无不为他全身心扑在事业上、工作起来不顾一切的精神所佩服,在身边工作的人,无不被他病人至上的天使般的真情所赞叹。

是人民的好医生,廉洁行医,廉洁行政。他的高尚医德,在当地百姓中有口皆碑。

在数十年的从医生涯中,视病人胜过自己、胜过亲人。

XX年11月9日中午11时,正在给慕名而来的一群农民患者看病,他妹妹焦急地打来电话,说刚从老家来母亲突然晕倒了。他放下电话对病人说:“麻烦你们等一等,我出去一下就回来。”他匆匆跑回家里,发现76岁的母亲脸色青紫,嘴唇紧闭,不省人事。他抱起母亲就往急诊室跑,让急诊科的值班医生给母亲检查抢救,未等母亲完全清醒,病情平稳,就又匆匆回办公室去给病人看病。

看着表情还是那样平静如水、态度还是那样和蔼可亲的,谁也不知道此时此刻他的母亲正在急诊室里抢救!如今讲起这件事,表情依然平静。他只是淡淡地说:“这些病人很多都是从农村来的,我赶在中午给他们看病,他们下午就可以搭车回去了,不然要在过夜,对他们可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啊!”

生命有限,激情无限。只有视病人赛过父母的人才有这种激情,才能产生这种超常规的行为。

同事们都称为“拼命三郎”。自担任院长以来,他从未休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每天都工作15小时以上。只要不出差,他都坚持每天为老百姓看病,夜间查房,每周主持1-2台手术。这些年,他曾创下这样的记录:一天连续做7台手术,在手术台上连续工作27小时;连续七天七夜吃睡在病房,监护手术后的重症患者,直至病人转危为安才走出病房……

1997年4月15日,南防高速公路发生特大车祸,亲赴现场指挥抢救的,毫不犹豫地对已经停止了呼吸的伤员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一次又一次地把伤员腥臭无比的唾液吸出来,硬是把伤员的生命从死神手中夺了回来。目睹此情此景,伤员的亲人不顾自己也身体受伤,“扑”的一声跪在面前……

身为医院院长,他更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维护人民健康为已任,每年都带领医务人员下乡义诊,10年间走遍了全市各个乡镇广大乡村。

成果累累,医术精湛乃名医

“当医生就要当名医,不当庸医误人生命。”这是座右铭。从医以来,他一直以此激励自己、鞭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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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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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4月,杜某到陕西长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铁塔公司)镀锌车间工作,20xx年7月27日,杜某在上班时被空中落下的钢材砸中左脚。经治疗,于20xx年7月14日出院,共住院336天。

20xx年7月16日,杜某母亲(张新会)向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因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未签订任何书面的合同,不具备工伤认定的基本证据要求。所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杜某先行证明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8月31日,杜某正式向高陵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10月8日,仲裁委作出高劳仲案字(20xx)19号裁决书,裁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后,长城铁塔公司不服,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20xx年4月12日,高陵县人民法院以(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判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长城铁塔公司仍不服,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后长城铁塔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以(20xx)陕赔民申字第00094号裁定书驳回了其再审申请。

20xx年1月9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认字(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认定杜某为工伤。20xx年4月23日,经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杜某伤残为七级,停工留薪期三个月。杜某将工伤认定书邮寄送达给长城铁塔公司,长城铁塔公司对工伤认定书不服,认为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20xx年2月28日,长城铁塔公司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

20xx年7月6日,杜某依据工伤认定书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向仲裁委提出工伤待遇申请,请求长城铁塔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并要求单位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20xx年10月30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高劳仲案字(20xx)32号裁决书,部分支持了杜某的仲裁请求。双方均不服,起诉至高陵县人民法院,高陵县人民法院认为,首先,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由该院(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得以确认,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高陵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已认定杜某所伤害为工伤,长城铁塔公司辩称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因为长城铁塔公司作为劳动争议一方,放弃申请鉴定也不申请复查,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因而其辩称观点不能成立;三、各项赔偿数额问题,双方争议较大,本院依法判决长城铁塔公司支付杜某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9377.5元。后双方又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20xx)西中民二终字第00843号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且已履行。至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工伤赔偿案件历经四载,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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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先进事迹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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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先进事迹

詹少莲,女,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于3月调入到东莞市残联系统工作。几年来,她立足本职岗位,急残疾人之所急,深入基层,深入残疾群众,和残疾人广交朋友,为残疾人的事奔走、扶助,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连续几年她被评为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残疾人朋友都亲切地称她为“我们的莲姐”。

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

二、热心和残疾人交朋友,真心实意地济困解难

残疾人的事就是自家的事。当詹少莲同志看到家住莞城的智力残疾人任飞鸿的时候,她的心深深地被揪了起来了。任飞鸿的智商只相当于5-8岁的儿童,却体型壮硕,1.7以上的身高,170多斤,和已40多岁瘦弱的母亲相依为命。家里生活环境很差,靠母亲在外做清洁工维持生计。天冷下雨的时候,母亲热好他一整天要吃的粥,把他关在家里锁上门,出去做工。但长期关在家里存在安全隐患,只要天气好一点,母亲就骑着自行车,任飞鸿跑着跟在母亲的自行车后,一起去做工。詹少莲同志看到这些,当即把自己女儿的自行车送给了任飞鸿,让他可以自己骑自行车跟母亲一起外出。每到逢年过节,詹少莲同志总要带上礼品去看望这母子俩。针对任飞鸿的家庭困难,詹少莲同志多次与相关部门联系,反映情况,帮助安排任飞鸿到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免费入托,并先帮他垫付了生活费,既方便照顾,也能让任飞鸿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解决这个困难家庭的后顾之忧。

一些残疾人朋友听说詹少莲同志的事迹后,主动来找她,詹少莲同志总是热情接待。残疾人朋友遇上什么困难也都喜欢打她电话,更多时候,她帮助残疾人解决的不仅是就业问题,还包括为人处世指导,感情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莞城肢体残疾人莫丽嫦,女,47岁,因为要照顾70多岁的身患癌症的母亲,又想找一份可以兼顾的工作,詹少莲同志先后为她推荐了6次就业,都因为母亲的病情没有成功,莫丽嫦一方面对母亲的病很担心,另一方面对就业也很灰心,说“要是母亲死了,那我也去死。”詹少莲同志总是安慰她,开导她,不时给她电话,鼓励她一定要坚强面对生活,同时更加留意各种可能适合莫丽嫦的工作机会。总会有合适的工作机会的,总会有解决办法的。这也是詹少莲同志经常自勉的一句话。她经常发动朋友和她一起帮扶残疾人,先后结对帮扶了10多名残疾人重新走上了就业岗位,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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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劳动奖章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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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奖章事迹材料

,男,广东省××县人,194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兼经理。

他扎根特困山区电信工作十八载,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作为一名普通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电信全体员工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面对激烈的市版权所有 场竞争和异质分流日益加剧;特别是在XX年和XX年,紧紧围绕省、市公司的工作部署,发扬电信人团结协作,众志成城,不畏困难,敢于拼搏,锐意进取的创业精神,正确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手抓改革,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较好地完成企业各项改革工作,使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一手抓发展,努力改善服务,不断提高通信服务质量。在通信市场竞争剧烈和各项业务发展不协调的情况下,连续两年超额完成了市分公司下达的业务收入刚性考核指标;注重抓好党建和计划生育工作,使电信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在汕尾市分公司对各县(市)分公司的年度效绩考核中,连续两年取得了总分全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在做好自身各项工作的同时,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县委、县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长期关心和支持当地的公益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两年间,共捐款和筹措资金数百万元修建了河西公路、××公园、圳口村大禹杯村容村貌的治理和校舍危房改造,以及对口扶贫单位的计生服务站等。版权所有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人生格言。在他的带领下,电信多次得到了省公司、市分公司和地方各级党政军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XX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两大会战先进单位”;1999年和XX年曾二次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XX年县分公司营业一班被省公司评为“优质服务窗口”;XX年,县分公司安全文明小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优秀安全小区(社区)”称号; 1999年、XX年和XX年三次被中共汕尾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XX年和XX年,连续两年被市分公司评为先进单位。县分公司党总支部年年被中共××县委和县直属机关党委评为 “先进党总支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XX年和XX年分别被省公司和广东省总工会授予“企业优秀管理者”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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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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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会保障局长事迹材料

崔海鹰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心系民众,情结民心,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急民所急,解民所忧,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在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等方面筑就一道道安全港湾,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改革大潮中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

铺筑民生路——切实解决群众就业难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是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内容。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可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对比较充裕,但由于大量的生产性和技术性岗位不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这使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日益成为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成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因此,解决好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问题,努力为困难群众铺筑就业和再就业的康庄大道,就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再就业工作方针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再就业工作。特别是去年9月份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从构筑再就业扶持政策平台入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20多个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争取财政支持,今年全省省、市、县三级财政共预算安排再就业资金10.09亿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和资金基础。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完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失业登记、就业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档案托管、培训申报等“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各地劳动力市场等就业服务机构坚持按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标准,贯彻“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不断改善群众办事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争创文明窗口。同时,进一步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对“4050”人员实行岗位援助和服务承诺制度,提供“一帮一”跟踪服务,始终做到把服务对象挂在嘴上、记在心里,把服务措施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24.08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8.83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7%,到7月底共安置“4050”人员5.25万人。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特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着力开发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大力开发政府投资项目、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市政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项目和财政拨款单位等方面的公益性岗位,还通过发展劳务派遣、提供社区就业补贴等措施,积极开发社区服务业岗位,用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仅广州市上半年就有4.6万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在社区岗位实现再就业,其中享受政府资助的达2.8万人。同时,省委、省政府还增加安排了5000万元,用于鼓励民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取得了初步成效。上半年全省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共吸纳下岗失业人员7万多人,占再就业人数的40%.为了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的就业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在全省深入开展了智力扶贫工程。从xx年至xx年连续四年,省政府每年安排2.1亿元,招收5000名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通过技工学校的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xx年度招收的5000名贫困家庭子女正在全省42所技工学校接受正规的技工教育。xx年的招生工作也正在进行。这一具有广东特色的扶贫方式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被群众誉为扶贫“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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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典型劳动争议案例_议案_网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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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劳动议案

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涉及劳动争议案件有明显增多趋势,该类案件已成为当前劳动争议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范文一

何某诉广东陶商中企科技有限公司追索经济补偿金案

[(20xx)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394号]

案情简介

本案中,何某以陶商中企科技公司不按时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事实充分,证据确凿,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的规定,陶商中企科技公司应向何某支付经济补偿。但何某离职前的平均工资为45833.33元。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是应当以何某的实际收入作为基数,还是受到“封顶”的限制呢?

案件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该规定在实践中被称为“双封顶”,即在计算用人单位对高收入的劳动者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时,采取限缩性的保护措施,以适当考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利益之间的平衡。

本案中,由于何某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为45833.33元,高于佛山市20xx年企业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4640元/月的三倍即13920元,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13920元为基数支付,何某在职期间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因此陶商中企科技公司应向何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为13920元。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范文二

佛山市南海益高卫洛有限公司诉陈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20xx)佛中法民四终字第484号]

案情简介

益高公司认为陈某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而于20xx年5月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从国内营销中心总监调整为国内销售部经理,其后,益高公司认为陈某在工作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新的工作,故以陈某未能完成任务为由将其予以开除,并提交了《国内销售部任务分解表》及 《20xx年1月-6月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证明其主张。

案件评析

经审查,《国内销售部任务分解表》及《20xx年1月-6月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并非特定针对陈某个人销售业绩的考核报告,益高公司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上述材料是特指陈某任职销售总监或调岗后职务期间的任务指标,且相关表格和审计报告未有销售单据等辅助性材料予以佐证,益高公司对此亦未作出合理解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益高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益高公司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关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益高公司属于违法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益高公司应向陈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231000元。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范文三

彭某诉佛山市顺德区捷勒塑料设备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

[(20xx)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124号]

案情简介

彭某从捷勒公司成立一直担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与总经理,其持有公司51%的股份。现彭某向捷勒公司主张20xx年至20xx年期间的提留工资共计500万元,诉讼中,捷勒公司对彭某的诉讼请求并无异议。彭某向法院提交了其与捷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工资条等证据。捷勒公司在本案诉讼期间已经停止经营,该公司存在其他债务正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经审理,法院认为彭某作为捷勒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彭某提供了劳动合同和工资条证明其有向捷勒公司提供劳动,但在捷勒公司停止经营且有大量债务的情况下,主张时间长达五年之久且数额为500万元的巨额劳动报酬差额,不合常理,且有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嫌疑,因此,驳回了彭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本案中彭某是捷勒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彭某在捷勒公司的地位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彭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其自己既代表捷勒公司,同时又代表其个人,在这个过程中,彭某的上述两个身份高度重合或混同,也就是说,作为捷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彭某作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代表捷勒公司,又可能仅是其个人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董事会聘请,基于相同的原则,彭某担任捷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捷勒公司要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亦应当由捷勒公司的董事会代表公司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彭某本人既代表捷勒公司又代表其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结合上述因素,法院最终驳回了彭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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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_议案_网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2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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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劳动议案分析

执法部门一直以来都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以最公正的角度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些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例,提供给大家参阅。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一

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蔡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无故不到庭,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原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依法驳回起诉。

基本案情

20xx年12月8日,蔡某以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泵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重庆市合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1455元。该委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合川劳人仲案字(20xx)第21号仲裁裁决,裁决:一、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蔡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234.02元;二、驳回蔡某的其他请求。某某泵业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依法予以受理。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某某泵业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院依法裁定该案按撤诉处理。(20xx)合法民初字第01541号民事裁定送达某某泵业公司后,该公司再次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该公司无需支付蔡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许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准许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在本案中,某某泵业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该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遂按某某泵业公司自动撤诉处理。人民法院比照上述规定认定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某某泵业公司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二

重庆某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杨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举证证明规章制度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用人单位已将规章制度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同时还应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举示充分证据证明上述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基本案情

杨某于20xx年10月到重庆某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矿业公司)上班,从事井下巷道掘彻工作。20xx年3月7日起,杨某无故未到该公司上班。20xx年3月12日,杨某到该公司上班,某某矿业公司未同意其继续上班。20xx年3月17日,某某矿业公司以杨某从20xx年3月7日至20xx年3月13连续旷工5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依据《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八条的规定解除了与杨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20xx年9月16日,杨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某某矿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同时要求某某矿业公司支付赔偿金21000元,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杨某的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作出后,某某矿业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其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关系合法,不向杨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某某矿业公司以杨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为由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关系,除应举证证明《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已将该规定向杨某公示或告知外,还应举证证明杨某确实存在严重违反该规定的事实。在本案中,某某矿业公司并未举示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系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亦未举示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将该规定向杨某公示或告知。同时,某某矿业公司主张杨某从20xx年3月7日至20xx年3月13日已经连续旷工5天,但从其提供的《报工表》、《出勤统计表》上可以看出,每逢周一和周日应该是杨某的休息日,而20xx年3月9日、10日分别为周日、周一,故该两天应认定为杨某的休息日,不应认定为杨某旷工。20xx年3月12日,杨某回到某某矿业公司上班,但该公司拒绝杨某上班,亦不应认定为杨某旷工。因此,20xx年3月7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间,杨某仅旷工3天,不符合《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无故连续旷工5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某某矿业公司以杨某无故连续旷工5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人民法院遂认定某某矿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令驳回某某矿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三

蒋某某与重庆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裁判要旨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伤亡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影响用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

基本案情

20xx年7月5日,重庆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建设公司)与开县中医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开县中医院将开县中医院住院医技楼工程交由某某建设公司进行施工。20xx年5月9日,某某建设公司与钟某某签订《木工分项工程承包协议书》,将工程木工单项工程承包给钟某某。后钟某某招用蒋某某到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xx年8月9日,蒋某某不慎被台锯锯伤左手。20xx年5月2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蒋某某受伤性质为工伤。某某建设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其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20xx年7月17日,重庆市万州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蒋某某伤残等级为陆级,无护理依赖。20xx年2月10日,蒋某某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由某某建设公司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在本案中,因某某建设公司将工程木工单项工程承包给不具有资质的钟某某,钟某某又招用蒋某某从事木工工作,蒋某某在工地上受伤,即使某某建设公司与蒋某某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上述规定,应当由某某建设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遂判决支持了蒋某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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