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协议书
甲方(卖方/原车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新车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年月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甲方承诺:______________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或×,):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机动车登记证书钥匙套必需项目备胎随车工具说明书/保养手册保险单卡发票其他: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此价格包含:养路费、随车保险、车辆过户费用、保险过户费用。注:养路费时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险时间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车辆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乙方将购车款贰万陆千元一次性划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车款后,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划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在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4.车辆在过户的车管所交接。
四、如过户不成,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的协议补充条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
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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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车辆转让协议书范文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 (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 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2:车辆润滑油供货合同
甲 方: 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乙 方 : 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1. 润滑油供货范围、内容及标准
1.1 乙方须按照《供货合同附加条款》(以下简称"附加条款")内规定,向甲方提供专业润滑油产品与相关专业服务。
1.2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之润滑油供货内容及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国标或同等标准之润滑油产品。
1.3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所规定之时间及安排足够人员与设备为甲方提供润滑油与相关专业服务。
1.4 乙方准备设备润滑油推荐表供甲方参考。
1.5 乙方须定时提供各类 之润滑油资讯与质量报告供甲方参考。
1.6 乙方技术
人员定时与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共同检查各润滑油循环系统如管线、油箱和滤芯等,提出相关建议。
1.7 乙方制定各润滑油系统清洁方案供甲方参考。
1.8 乙方对甲方提出灌注润滑油相关之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及需要时提供现场技术咨询。
1.9 乙方对甲方人员提供不少于一天的基本润滑基础知识与润滑油相关环境、健康和安全知识课程。
1.10 乙方对甲方人员就有关本厂房使用润滑油种类, 提供不少于一天的润滑油应用课程。内容包括正确选择、使用、存储和处理润滑剂。
1.11 乙方技术工程师定期或按甲方合理要求抽取油样,进行相关项目测试和分析,并在十五天内向甲方出具分析报告。分析内容主要为黏度、水含量 、酸值等。同时,分析报告会给出油品是否可以继续服务的建议,以决定是否延长更换油品时间并跟踪设备使用状况。
1.12 乙方协助甲方工厂建立适当的润滑管理模式,以保证设备得到良好维护,减少维修频率、时间,节约费用。
1.13 乙方提供协助简化使用润滑剂的产品的方案供甲方参考,以减少库存(降低库存费用)。同时可减少润滑剂的误用可能性。
1.14 乙方提供协助甲方处理废油与提供废油回收方案。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员工之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2.2 甲方有全权处理及决定于本合同未定事宜。
2.3 合同期内,按附加条款所列润滑油品,经甲方选定后均由乙方配送,甲方不再从其他渠道购进同类油品,以免出现质量或其它问题难于确定责任。但甲方保留对选定润滑油品之最终权利,可按甲方需要进行增删。
2.4 甲方应享有在全年购买金额超过 ¥_300,000.00额外回扣价约全年购入价之 2 %。
3. 乙方权利及义务
3.1 乙方提供甲方润滑油品应不高于零售价格。
3.2 负责安排专业人员提供甲方人员培训。
3.3 应考虑接纳甲方提出的工作安排建议。
3.4 需负担所有运输费用。
3.5 乙方保证按甲方需求提供及时供应,保质、保量, 如遇其一出现问题, 乙方需对甲方作出合理赔偿。
3.6 乙方只对由甲方选定并由乙方供应之加德士产品提供相关服务。对甲方选定之其他产品,乙方可提供合理化使用建议。
4. 费用
供货费用按月结算,每月乙方应提交详实的润滑油供货费用明细表给甲方;甲方审查核对后,润滑油供货费在甲方收到乙方所发的收费通知单后30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
5. 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二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6. 保密责任
6.1 甲乙双方对本合约有关条款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7. 违约责任
7.1 供货过程中,如遇有争议问题,双方应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双方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2 若乙方润滑油供货水平不理想,多次投诉或甲方要求改善之后而情况没有完满解决,甲方有绝对权利单方面终止合约。
合约双方吾等同意本润滑油供货合约所载之条件及条款:
甲 方 : 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及签署)
日 期 :
乙 方: 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及签署)
日 期:
篇3:2024年车辆转让合同常用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4:旧动车辆买卖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 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 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5: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个人
质押合同
出质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质权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质权人出质,以担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种类相同,被担保的主债权币种和金额分别为:(金额采用大写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 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
2.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第三条 质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 质物或出质权利
第四条 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由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清单》载明(详见附件一),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在此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向质权人出质质物或出质权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质物或出质权利上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与质物或出质权利有关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以及因质物或出质权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出质人可以得到的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 质物或出质权利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一致确认(无法一致确认时,由质权人所认可的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价值为:(写明币种,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署之日的质押率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质押率应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过该约定质押率时,质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出质人立即提供新的质物或出质权利或质权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
第五章 出质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六条 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经出质人加盖公章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本:
1. 出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 出质人的公司章程或批准设立文件和出质人经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出质人合法存续状态的文件;
3. 出质人的董事会或者有权决定本质押事宜的其他出质人内部机构同意出质人将质物或出质权利质押给质权人的决议;
4. 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原件;
5. 在以动产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提供根据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取得的所有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他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
6. 在以权利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文件:
(1) 经出质人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汇票、支票、本票、公司债券原件;
(2) 除公司债券之外的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原件;
(3) 关于出质权利进行登记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7. 在以股权或股票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 相关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经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 相关公司就出质人的出资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以及由注册会计师就出质人出资出具的验资报告;
(3) 相关公司经审计的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
(4) 相关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出质人将其股权进行质押的决议(股份公司除外);
(5) 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所需的相关公司的审批机关的批准;
(6) 就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7) 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8) 当出质的股票占相关公司股本总额的5%以上时,已将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担保向公众披露的有效证明文件;
8. 在以基金份额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有权部门出具的出质人享有基金份额的证明文件;
(2)就本合同项下的基金份额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3) 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4)基金份额质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质权人合理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出质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七条 出质人在此向质权人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 出质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2. 出质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3. 出质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5. 出质人合法拥有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如质物或出质权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出质的财产,出质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
6.质物或出质权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和处分权方面的争议。除本合同设定的质押外,质物或出质权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任何争议、瑕疵或任何限制,质物或出质权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7.出质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出质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8. 除本合同外,出质人未曾订立任何其他协议以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质物或出质权利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没有在质物或出质权利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他担保。
9. 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关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情况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10. 出质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质物或出质权利有关的应付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质物或出质权利相关的其他契约及条件。
11. 为确保本合同和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出质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质物或出质权利在登记部门进行的登记。
12.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出质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13.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或出质权利的、并将会对出质人的财务状况、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价值或出质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4. 出质人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15. 质物或出质权利合法存续,且属于可以出质的范围。
16. 相关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相关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均已取得并且完全有效。
出质人的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出质人将随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出质人的承诺
第八条 在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出质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 出质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所有权/处分权始终合法有效。
2.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供有关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所有有效资料。
3.应质权人的要求,出质人应随时向质权人报送反映其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其他资料。
4. 出质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任何有关质物或出质权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应将该通知或命令的内容告知质权人。
5. 出质人应按期支付与质物或出质权利有关的各种应付税项和费用。
6. 出质人应及时将有关出质人的任何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质权人。在质权人认为该等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质物或出质权利价值减损时,质权人可要求出质人提供进一步的、质权人认可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质物或出质权利或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
7.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要求定期向质权人报送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对应的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有关财务报表和出质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响质押标的价值的信息。
8. 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以下任何事件:
(1)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
(2)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或出质权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9.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要被担保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质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 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其任何部分;
(2) 对质物或出质权利(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质押之外)再行设置或同意设置任何其它质押或担保权益;
(3) 对质物或出质权利作出任何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或降低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益的任何行为。
10. 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质权人并采取措施使质权人免受侵害。
11.质物或出质权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将应质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补足担保物的价值或提供新的担保)。
12. 除非质权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质人应继续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项下的除分红以外的全部权利,并尽到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股东所应履行的谨慎及诚信义务。
13. 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变更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 出质人应将其作为相关公司的股东所参与作出的有关相关公司的任何决定或决议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交有关决定或决议的复印件。如果出质人拟同意作出的上述有关决议涉及相关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关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则出质人应事先取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15.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现金分红应支付到出质人在质权人开设的账户内,除质权人书面同意外,出质人不能支取账户中的任何款项。质权人可以就上述款项优先受偿。
第八章 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交付、保管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十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一条 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债券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或出质权利以及与质押手续相关的所有有效证明和资料凭证均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确认封存后由出质人交予质权人保管。
第九章 质物或出质权利的处分
第十三条 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该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提货或者与出质人协议将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兑现的资金、将提取的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对于出质的票据,在票据到期时由质权人托收,收回的票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转入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在质权人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或在质权人处开立定期存单继续提供全额存单质押担保。如托收有问题时,出质人同意按照质权人的要求无条件地补充提供全额保证金/存单质押,或立即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收回其出质的票据。
第十四条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出质基金份额或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五条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六条 在质押期间内,一旦发生本合同第十二章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质权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出质权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或出质权利折价清偿被担保的债务。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仍有权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
第十七条 在质权人依前条规定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的过程中,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动:
1.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以质权人认为合适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间变卖质物或出质权利,并对出质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 要求出质人偿付质权人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质权人有权选择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权利或暂缓行使任何权利,出质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八条 一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须协助质权人取得与质权人实现其质权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并协助质权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第十九条 质权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出质权利所得的款项,按以下顺序处理:
1. 用以支付质权人行使其权力或权利或其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质权人为行使其权力或权利而委托任何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2. 用以支付质权人因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而需交纳的税款;
3. 用以偿还被担保债务;
4.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质权人应将余款交付出质人。
如质权人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质权人仍有权向主合同债务人追索。
第二十条 质权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除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无需对因行使其权利而给出质人或质物或出质权利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章 质物的保险
第二十一条 在主合同债务人根据主合同首次使用质权人所提供的融资前,出质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并到质权人认可的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按质权人要求的险种对质物进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险金额应不少于质物的价值。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保险单据中均应将质权人列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应经质权人认可,《保险合同》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质权人权益的条款。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二十四条 如果出质人延迟或未能办理上述投保,质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为投保,出质人须向质权人补偿质权人因进行该等投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在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质物的保险。
第二十六条 在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出质人应当按时支付有关质物的所有保险费或其他费用,并在保险期满时,及时续展保险。出质人应当按质权人的要求将其付清保险费的支付凭证复印件提供给质权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质权人在保险项下的权益。如果出质人违反本条之规定,质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以其自身的名义或与出质人联名或以出质人的名义,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维持该保险的更新和有效,并确认质权人在保险单项下的权益。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出质人支付,并构成被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第二十七条 保险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且必须长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限届满时,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如就质押期限的延长达成一致时,出质人须依质权人要求对质物的保险期限做相应延长。
第十一章 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担保的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为止。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出质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清算、合并、分立、重组、破产或是其他形式的组织机构的改变或是对被担保债务所做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影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质权人为被担保的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质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二章 违约事件
第三十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 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 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 主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主合同债务人败诉,导致主合同债务人存在无力向抵押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可能性;
4. 出现使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 发生主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 出质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对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质物或出质权利主张任何权利;
7. 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并会影响质权人的权益;
8. 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9. 被担保的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10. 出质人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出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其停业或暂停营业;
11. 发生了针对出质人或质物或出质权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2. 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出质人未能按质权人要求重新设定或增加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增加其他担保;
13. 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其停业或暂停营业。
14. 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5. 出质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质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质权人有权: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 根据本合同第九章的规定,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权。
3. 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三章 质押登记
第三十二条 出质人以权利出质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质权人工作日内,由出质人会同质权人到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由质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十四章 税和其他扣减
第三十三条 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质人对其支付给质权人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支付一笔另外的款项,以保证质权人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如果出质人是因税务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减或预提,出质人应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递交给质权人。
第十五章 费用和补偿
第三十四条 出质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质权人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保管、诉讼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由出质人承担。
第十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六条 无需事先征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同时转让给第三人,出质人应当为此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三十七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出质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质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第四十条 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质权人可以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主合同债务人偿还全部应付款项。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出质人对此应予以协助。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第四十三条 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从物及孳息。
第四十五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
第四十六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债务人清偿债务或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第四十七条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八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九条 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或者对上述款项进行提存。出质人拒绝偿还或提存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十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五十二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质权自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法律要求登记的,质权自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五条 在主合同债务人或出质人向质权人偿还全部被担保债务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关的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____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质权人应:
□ 向出质人返还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
□ 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的解除或注销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应由主合同债务人或出质人支付。
第十九章 附件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可另行约定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清单》;
二.
第二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出质人持________份,质权人持________份,质押登记部门存留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于_______签订。
第六十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质权人实现债权、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对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六十一条 第十章质物的保险为可选章节,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中提及的“相关公司”指与质物或出质权利有关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股份质押时的关联公司。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出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质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
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清单
序号名称质物数量/出质权利凭证份数/出质股份数额/基金份额质物权属证明/出质权利凭证名称、编号单价总价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篇6:保管合同:车辆保管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车主或被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保管方):___停车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车辆保管协议由上列各方于××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车辆保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 年× 月×日至××月×日。
第二条 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型号为×,车辆号为××,汽车购买时间为×年×月×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协议日)为××公里。
第三条 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第四条 乙方承担对甲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五条 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天内交一次,协议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第六条 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天内末交清车辆保管费,协议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七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第九条 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 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第十条 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停车场;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保管费,则乙方可不负保管义务。甲方应按乙方已保管天数支付保管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3.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好保管义务,则应退还保管费给甲方,如甲方因乙方行为有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车辆保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附件
16.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6.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停车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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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自有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8:车辆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落实交管部门和公司领导关于对驾驶员安全法规教育的指示精神,凡在公司入职的司机都应本着与企业同甘苦、共患难、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的招聘、考评、审核、录用及解聘。
2、甲方负责乙方日常工作的行为规范、思想品德、爱岗敬业、安全行车的管理教育。
3、甲方负责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提供车辆的司乘险。
4、甲方根据下列情况,有权终止协议,解聘乙方:
(1)乙方在工作中,主责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一年中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况属实、且屡教不改的;
(3)消极怠工、欺骗领导,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
(4)态度蛮横、服务不好,有损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爱岗敬业、严于律己,维护公司的声誉珍惜自己的劳动就业机会;
2、乙方应爱护车辆设备,执行操作规范,节约油料、器材,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对车辆三勤四检,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做到礼貌待客、举止文明。
3、乙方在使用车辆中,因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件事故,扣相应的工资和奖金。
4、乙方因酒后,严重违章驾驶车辆或肇事逃逸,或不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将承担损失的全部费用。
5、乙方出了交通事故,没有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隐瞒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三、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用车制度,不得公车私用;
2、乙方承诺对于车辆使用中产生的费用将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实报销,乙方若虚假报销系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查实后立即解除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3、乙方承诺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由于乙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5、乙方若不在工作时间或范围内私自开车,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公司有权核实后立即解除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6、双方就本协议有任何争议的,将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终止协议的同时,乙方需要保证所驶车辆无未处理的重大交通违章。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按揭车辆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车主名称: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
行使公里数: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车辆上存在抵押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 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运输车辆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车主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车牌为__________。用于全国区域和市内配送甲方部分货物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1、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
2、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根据甲方需要发车
3、货物由乙方负责安全,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货物被抢、被盗、被骗、被污染及遗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第一条、合同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结算方式
每月____日分别支付乙方下月汽车租赁费用,以计件制为准。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2、负责货物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3、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
4、负责押车元的工资、保险
5、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汽车租赁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车容整洁,货箱卫生
2、乙方向甲方保证按约定使用车辆
3、保证每辆车车辆保险为50万
4、确保司机手机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司机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货、换车、配载。如车辆途中发生意外,应及时调配其他车辆完成货物运送任务
6、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对甲方客户进行业务接触
7、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指挥
8、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或可能晚到等情况,要在10分钟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下列约定外,违约方要承担应付汽车租赁费用100%的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汽车租赁费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应付汽车租赁费用1%的滞纳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3、在乙方验货签收至甲方收货签收前,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变质和污染的,乙方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甲方。若不赔偿,甲方有权用应支付乙方的汽车租赁费用抵扣
4、乙方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使用,甲方另外租用车辆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货物晚到,应赔偿甲方部分经济损失。每辆车辆故障造成的扣罚500元/趟,如无车辆故障认为或操作不当造成延误扣罚元/趟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自签订起生效,甲乙双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或中止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行仲裁。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车主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篇11:车辆转让协议书范文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20__ 年1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 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 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 双方约定于20__年___月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_______(___ 方)承担,由_______(___ 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_______(___ 方)协助办理。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八) 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九)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20__年___月日,时间:::,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十)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__年__月 日签订日期:20__年__月
篇12:2024年个人车辆转让协议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身份证号:
买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电动车转让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____________________牌电动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三、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甲方无关。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补充协议:__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篇13:手车辆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首付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余额____________元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付清。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非法行为和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需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用由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及时协作并无条件提供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和相关证件等)若要求过户,但因为此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或因为该车档案等原因而导致不能过户时,甲方无条件退回该车转让款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四、因转让车辆为旧机动车,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该车车身及其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自签字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转让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转让方(签字)购车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14: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新版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其送货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年审交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及时、恰当地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更换没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装置及设备。
三、所有服务项目、更换设备/零部件及其价格均需征得甲方车辆管理负责人及司机的同意,并当面拆卸,以书面的形式共同签名确认;服务完成后,须经甲方负责人、司机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结算费用。
四、提供服务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专用发票方可结算。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结算一次,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结算。
五、车辆年审的有关费用由乙方凭相关单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单据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比乙方同行的相关收费标准,若发现乙方的收费价格超出通常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换的零部件及设备均需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发票上注明免费维护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业贿赂约定:
乙方不得以各种方式拉拢贿赂本公司相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过往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每次对乙方处以一千元罚款,甲方同时保留其他追索权利。
十、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签订本协议后,双方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若双方均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转入正式合作期;试用期结束后,若一方有异议,可另行协商或随即终止协议,试用期终止协议后,双方随即结算相关费用;
十一、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20--年--月--日
篇15:机动车辆抵押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以下是合同法网小编为你精心编辑的一份机动车辆抵押贷款合同范本,希望你能清楚注意事项和必要的条例,避免陷阱!
机动车辆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附件: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抵押物清单。
篇16: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新版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一台__________小汽车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报价
1、项目工时:按照《__________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工时定额标准。
2、正厂配件销售价:以对应品牌车型4S店对外销售公示价格(不得高于人保或平安保险公司价格平台)
3、从事汽车装饰、轮胎更换业务价格按市财政局发布的指导价执行。
4、如零配件市场价格浮动超过+5%时,须由乙方向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申请价格调整并经批准同意后才可调整结算价格。
二、协议范围
服务范围为:以维持、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整车维修、维护、总成维修,小修、专项修理维护,维修救援,汽车装饰,轮胎更换等相关行为。
三、维修程序
(一)维修时限
乙方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天大修不超过15天,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并为公务车辆提供24小时随时接修及道路施救服务。
(二)送修手续
1、车属单位驾驶员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定点维修报修单》(一式二联),经维修专干审核,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修,报修单位第一联由车主单位存档,第二联交由乙方结算。
2、乙方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发现与报修范围不符时,必须先告知车属单位,经车属单位确认并重新开填报修单后再进行维修,严禁先修后补、后确认行为。
3、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中确需增加修理项目的,需经车属单位同意,将增加的维修事项及理由报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准。
4、乙方要坚持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根据送修单位出具的《岳阳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并提供修前检验报告反馈给送修单位,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维修程序。对二级维护以上的维修项目,应实行维修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承修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的,应征得送修单位同意,并补办报修手续。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不该更换的零件不得更换,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
(三)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结算清单,并附乙方维修明细清单,维修明细清单应注明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位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此单一式二联甲方和定点维修厂家各执一联)乙方将结算清单、送修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2、送修方应在送修前的接车时仔细检查应修部分是否还在质保期内,以便得到维修。车辆竣工,应索取维修出厂合格证,对返修或质保期内维权做到心中有数。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送修方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送修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送修方。
4、乙方在向送修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报修单》、《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同交送修方。
5、如送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送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四、维修工时费和材料费
1、维修费=材料费+工时费
2、上述维修费为含税价。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_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__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之内。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提供其他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__年7号令)、《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及岳阳市现行的行业标准执行。
2、在甲、乙方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详见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换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在车辆维修结束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应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所有结算手续后15天内办理结算支付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2)协同市汽修办、监察、审计、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司法、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定点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按行业规范和标书协议中的承诺约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汽车维修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并接受送修单位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市甲方及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第的情况之一的,累计三次的,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3)乙方须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杜绝虚开乱领造假违规行为。
(4)对各单位定点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违反《岳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和部门的情况。
(5)协议期满后,甲方授予的“定点维修厂家”的牌子,由甲方无条件收回。
(6)协议条款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条的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警告,累计三次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送修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送修单位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送修单位追究经济赔偿。
4、定点服务单位办理结算的价格未按其入围价格执行,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并处罚违规项目金额二倍的处罚;第二次违规,给予严重警告,并处违规项目金额五倍的处罚;第三次违规,取消其定点资格。
九、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协议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送修单位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协议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乙方交货延误
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送修方验收使用。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
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送修方办
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一、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送修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或承诺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向送修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__________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________元整,是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乙方,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送修方。除甲方和送修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改造不受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上以的,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十三、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乙方负担。
十四、协议有效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的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双方均有权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扫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篇17:无三包车辆转让合同
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事宜,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车辆的基本信息
二、车辆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确定车辆的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乙方需要在20__年1月23日前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三、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3、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四、免责条款
1、因北京市车辆限购政策缘故,该车辆转让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暂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等车辆过户条件成熟时,再由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自20__年1月23日起,该车即交付给乙方,此后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车辆维修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费用。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且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和责任。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车辆转让合同协议范文最新3
甲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 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将现有车牌号:底盘号:让给乙方,为防以后出现纠纷、牵扯,甲乙双方特立此合同为证。
2、以此车现有车况为准,此车转让价格为:
3、此车现有手续有:。
4、此车交易前,时分,以前所发生的一切问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各种债权、债务纠纷等由 完全负责。
5、此车在过户时,由负责提供一切相关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 负责。
6、如此车在过户时,出现银行抵押、法院查封及个人原因不能正常过户时,由甲方退给乙方原购车款,乙方退车。
7、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如乙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8、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备注:
甲方: 乙方:
篇18:2024年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本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
2、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不予办理展期。乙方到期偿还甲方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本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费用。双方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其他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车辆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置抵押车辆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车辆二次抵押合同中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车辆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9:货车车辆买卖合同
甲方(购车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售车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乙方将以下自有三辆货车转让给甲方。
1.1、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
2、价款及支付方式:上述三辆车辆转让价款共计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定金¥1.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在车辆过户前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4、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自行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5、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对三辆货车外观及车内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并无任何异议且自愿购买。
6、甲方付清乙方所有的款项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7、车辆交付后,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甲方承担。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车船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甲方单独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8、如在该车交付后,甲方转买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乙方无关。
1、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加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白色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书
甲方(买受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车辆成交单价:元,大写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台。 其他费用: ,由方承担。运
费 元,由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
(1)100公里 ,
(2) 公里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多份,各自保存并遵守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