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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合同最新3篇 设备租赁合同怎么写(优秀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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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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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发包人:                            签订地点:

监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

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                      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                                                                 。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                                      。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             天;

紧急事项、变更文件             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       。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                 。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              。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

二、经济损失:                                          。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

二、经济损失:                                                  。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 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

第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                                                                 。

其他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                                       。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                                           。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                            。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                                         。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                                         。

附加协议条款: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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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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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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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_________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_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租费。

4.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6.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技术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_________同意作为承租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承租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xx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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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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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任何此类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有效变更应按第52款规定估价。

如果变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则变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2 变更指令

无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执行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工程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者,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变更的估价

52.1 估价的基本原则

所有有关51款规定的变更及据52款(为此条起见定义为“变更工作”)规定对合同价的增加,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规定的单价和费用予以估价。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单价或费用,则合同中的单价及费用只要合理可作为估价的基础,如果上面情况均不成立,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个其认为适合的单价或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上述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决定一个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60款规定发出支付证书。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2 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

如果任何变更工作的性质或数量关系到整个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质或数量,在此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项目的单价或费用由于上述变更,不恰当或不适用时,则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和费用。在双方意见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情况定出他认为恰当的单价或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或确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照60款发出支付证书。

但是,包括在计日工费率表中的单价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尽管该表中的工程已经实施),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或费用也不得作任何变更,除非这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中所列明的合同价的5%,以及该项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时,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则无需用第52.1款

或本款进行估价,除非在发出这种指示的14天之内(且不属于省略工程情况),在变更工程开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将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调整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或(b)由监理工程师把其改变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3超过15%的变更

如果在签发整个工程移交证书时,发现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规定定价的变更工程;及(b)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概算量进行计量所做的全部调整费用,不包括所有暂定金额,计算工作费用及按第7o款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

而不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使合同价的增加或减少值合计超过了“有效合同价”(就本条而言应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合同价)的15%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在考虑据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骤后,再将合同价减少或增加一笔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的金额,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监理工程师考虑承包人的工地费用及总管理费开支,确定这笔金额。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据本条做出的决定。这一数额应仅以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的数额为基础。

共35页,当前第20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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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投影机设备租赁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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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字 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市信托部设备租赁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__年__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包括手续费________%),分______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____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_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市信托部(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全称)

------(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经济担保单位:(全称)

------(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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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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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单位全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全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公路段约公里的工程任务,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设备。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

租赁时间: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及数量详见附表一

二、租赁费用

租赁费用的计价方式(按合同须知选择)

租赁费用的计量办法(按合同须知选择)

租赁费用的支付(按合同须知选择)

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三、工程质量责任

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若甲方不派技术人员指导乙方施工或放弃现场管理,甲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必须返工。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70_______%,乙方承担30_______%。

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

甲方对乙方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计划管理,现场调度,负责乙方施工作业的技术工作,对其人员和机械设备实施行政管理。

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质量管理,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签认,对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租赁的机械设备转包他人使用(临时支持除外)。

甲方要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赁等费用。

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并教育乙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由于甲方指挥不当,造成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违规作业,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机驾人员,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乙方

服从甲方管理,主动配合甲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质量,使机械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和油料、材料等各种费用,负责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及机械设备的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各项工作。

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由于本身原因违规作业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其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事项

租赁期间,因雨雪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以实物工程量计价的除外。

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特殊工种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订加盖公章(乙方为自然人应交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压指纹)后生效,工程完工并结清经济账务后自行失效。

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执行合同阶段如有争议应通过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协调无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报监理工程师一份,建设单位一份。

本合同条款及内容除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外,不得随意更改。

附合同须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或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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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设备租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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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煤矿生产设备事宜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租赁的基本原则

1.依据本协议发生的设备租赁行为系企业间经济交往中的有偿服务行为,甲方有权依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对其所提供的设备收取合理的费用,乙方亦应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2.乙方经综合分析和比较各方条件,如有第三方提供的设备租赁条件优于甲方,乙方有权选择从第三方获取相同或相似设备租赁,同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本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个月后终止。

第二条 租赁资产及使用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以下设备租赁给乙方:

(1)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租赁设备后,有权利用该设备进行所有未被国家法律禁止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赁费每月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不足月的,按每天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计算。

2.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次月租赁费,会计年度终结后结清当年费用。

第五条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在租赁期内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第六条 租赁设备的运输

1.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设备运至乙方_____,乙方协助卸车;

2.租赁期满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于租赁期的次日运至甲方,甲方协助卸车。

第七条 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保养

1.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保养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须以谨慎负责的态度对租赁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因甲方自身质量问题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扣除乙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及零部件损坏,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

2.甲方有权在获知租赁的设备有损害的情况下,提请乙方及时进行维修。

第八条 续租

1.租赁限期届满时,如果甲乙双方有意续租,则双方再续签协议。

2.租赁到期后,如乙方拟继续租赁设备,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租赁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拖欠租赁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付清欠款位置。乙方逾期支付租赁费用超过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设备。

3.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将设备运至乙方的,乙方有权扣减相应的租赁费用,因甲方迟延履行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及时修理设备,造成设备损毁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5.租赁期限届满,双方未签订续租协议的,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设备运回甲方的,甲方有权自行运回设备,由此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_____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_____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保密

一方对因设备租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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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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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就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用于工程。

三、本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乙方向甲方出租设备并配备操作手人。

五、租金期限的计算:

1、设备的租赁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但须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日内重新续签租赁协议。若甲方提前使用完毕,甲方应在工程完工后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签字确认,到期按甲方规定办退场手续。

六、机械设备的租赁费计算方式:

按实际工程量,零星租赁台班费为_____________元/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______小时,主油由_____方承担。

按包月制,双班每月按_____________元/月,单班每月按_____________元/月,每月不再另外计算加班费用。主油由_______方承担。

结算办法:甲方根据机械管理人员、机械技术员的路单或三联单对乙方车辆的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每月底对账,由甲乙双方在单机核算表上签字确认,每月待业主支付甲方计量工程款后,甲方支付乙方一定比例费用,其余年终结清。

乙方办理结算时,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完整的发票。

七、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用的各种维修保养、配件、副油、工资等所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在施工过程中。设备出现大的故障,乙方应积极进行维修排除,设备因故障影响甲方施工的,甲方扣除乙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

4、包月机械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甲方保证乙方工作时间不少于_____个月,少于____个月的甲方承担乙方单趟运费,工作时间大于______个月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并购买相关设备和人员保险,如发生意外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利辞退。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流程操作并安全完成施工。

4、乙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设备现场施工表,甲方则需签字认可。

5、乙方人员如出现盗卖或破坏甲方财物的,应该按盗卖或破坏甲方财物的金额的_____倍进行罚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乙方施工没有按甲方技术人员规定,违章或不合理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车辆在使用中对甲方人员、财产造损害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若违反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还应赔偿损失。本合同所述违约金与赔偿金甲方有权利从租赁费中直接扣除。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单方随意解除本合同。乙方若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按违约天数每天向甲方承担________元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解决问题。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三、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情况随时对设备进行清退。

十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甲方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施工,若非甲方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的要求文明施工,否则由此引发的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承租方: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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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泥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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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颁发的《建设施工操作规则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例》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强化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管理方面,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现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模版工程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本工程协议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施工,如有转包或分包的情况甲方有权将本工程施工人员清理出场,并终止合同及之前发生的工程款拒付。

一、 乙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接受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公司人员的监督,不得发生不友好行为,确保工期,在项目部的统一安排必须完成每天的生产计划,不得擅自停工、找任何借口拖延时间,使工期达不到要求,如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罚款___元/次,情况恶劣甲方可将乙方清出工地并拒付工资。

二、 质量要求 乙方确保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混凝土浇筑密实,砌墙垂直度、平整度、砂浆泡满度、墙体咬口留槎、挤砌必须在七天后补砌、不允许梁底下方有裂缝,内粉刷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外粉刷必须在垂直及水平方向上拉通线,上述工序必须满足验收合格,争创优良工程。若因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 安全要求: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关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定及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施工,乙方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对所用的走架都必须搭设牢固,所用的机械设备的接线要由甲方专人搭接,不得私自乱搭乱接,搅拌机、升降机要有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并要有上岗操作证方能上岗、上班不许喝酒。如在施工中乙方违反上述要求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费用及责任。

四、 施工范围:砌墙、内外粉刷、浇筑砼、零星结构浇筑和地面、屋面找平、屋面铺设保温砖、楼地面清理、混凝土养护及图纸规定和规范要求所有泥工工作范围都包括在内(除外墙砖粘贴外),其中还包括浇水用的软管。由本合同班组完成,项目部不另请其他班组,也另外点工。根据施工需要随时配合施工员定位放线,并要求技术比较懂的人员配合。

五、 工程量计算及付款方式:

按最新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其中楼板空洞不计算面积、阳台计算一半面积、二层内楼梯不做计算面积。)

工程款总价以_____元/m?计算。(其中浇筑砼为____元/m?计算,砌体工程为_____元/m?计算,内粉刷、屋面地面找平及零星结构浇筑_____元/m?计算,外粉刷为_____元/m?计算。)上述单价是按图纸定价,如因建设单位变更增减工程量,上述分项单价甲乙双方协商增减。付款方式按每种工序的进度付款,三层屋面浇筑完成10天内付分项工程进度额的______,以后按每月分项工程进度款的______付款,主体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总工程款______,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进度款的______余款在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六、 节约用料:进入施工场地进行施工时不得浪费水泥,砂浆要及时清理干净,半砖全部用掉(若发现有半砖按______元/块罚款)。

七、 文明施工要求:杜绝在工地赌博、斗殴现象,不得盗窃工地的建筑材料及物品,如果发生其中有盗窃材料及物品的,对乙方给予罚款______元,将其盗窃者清除出工地,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 机械使用:甲方提供升降机、搅拌机、平板及振捣棒、斗车。上述工具乙方负责保管及合理使用,待工程完工后乙方全数交还。小型机械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零部件由甲方提供。大型机械设备由甲方负责修理,升降机甲方派专职人员上岗并付工资,如开升降机人员请假,乙方有责任代替开几天。小型工具乙方自理(如泥刀、灰踏、石灰桶、铝合金、软管、安全帽、雨具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并在工程款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另作补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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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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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37.5 独立检验

监理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检查或试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出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 覆盖你的工程检查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付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承包人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 剥露和开孔

当监理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覆盖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仔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搬走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交付但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工程拆除并重新建造。

39.2 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时),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成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暂时停工

40.1 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成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的规定办理。

40.2 暂时停工后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可以决定:

共35页,当前第1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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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施工钻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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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在原合同签定的总价基础上新增加装修项目。新增加项目由甲方在现场确定,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原合同条款规定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新增加工程概况

1、 新增加工程名称:

2、 新增加工程地址:

3、 施工内容:甲方现场决定要求乙方增加装修项目内容。(附:增加装修项 目清单)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 开竣工日期:根据原合同签定的日期增加(即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新增加装修工程价款

1、新增加工程价款:,详见《增 加装修工程项目报价》。

第三条 新增加装修项目事宜

1、乙方应按原有合同条款内容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2、新增装修项目内容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应按原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甲方现场要求增加的装修项目,经双方现场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新增加装修项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现场增加装修工程项目,乙方应保质保量严格施工,不得拒绝执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装修项目清单,甲方确认;现场增加装修项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后拒绝承认。

6、新增装修项目中的材料、工艺要求、技要标准、验收标准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因新增装修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新增装修项目内容有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应向原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争议后,双方应首先对已完成新增装修项目工程量进行登记并盖章确认,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双方以原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现场确认增加装修项目内容。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 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 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附件与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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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机械设备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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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__事宜,达成以下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____________产品____________名称及牌号或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量单价____________金额(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设备购销合同范本的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____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__________。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年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付款方式

1、签订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________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款乙方货款(全款)。如果没有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押款到直到乙方开具增值税票入甲方财务账为止。

八、设备购销合同范本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设备购销合同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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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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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施工进度,乙方需要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租赁时间及租赁费用的结算:

(1)租赁期限:时间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每月租金 元,超出每天每台按 元收取。如乙方租赁时间不足合同日期一半时,甲方收乙方70%租金作为补偿金。操作工工资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超出合同约定时间继续租用时应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新设备进场配重予制由乙方负责。

(2)机械设备进场前,乙方应先预付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待设备使用结束,经检查机械无损后退还,或在租赁后期在租金中扣除。设备进场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检查验收机械设备可否正常使用。如不按约定时间验收并提出异议要求整改,即视为该设备合格,可以正常使用。并开始付在用租金。

(3)结算方式:每月 日结算租金,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结算租金,甲方有权停止其设备的使用。

三、机械设备进退场费包括安装费、拆卸费、技术指导费、运输费、吊装费、人工费,由下列两种方式任选一种作为依据。

(1)机械设备进退场费为 元,由乙方提供,进场时一次性付清。

(2)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时由乙方将承租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只限颍上城区范围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经租设备应满足乙方使用要求,保证设备技术运转状态良好,附件、工具齐全,保证乙方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当地技监部门对设备进行检验,甲方积极配合,按技监部门要求提供各种相关技术资料。

(2)甲方出租的设备由乙方安排操作人员使用,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该设备的使用规章操作。凡因违反规程造成的机械损坏和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严禁在设备工作中使用学徒工)

(3)甲方对出租设备拥有所有权,并在每月由乙方安排三天时间维护、保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将该设备抵押转让等,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在用。

(5)乙方负责设备的看管,并搞好设备进退施工现场时场地,人员干扰及其他外部环境的协调,如由此造成的进退场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6)设备交付使用后。该设备机械、电器、电机、钢丝绳等如发生损坏其维修更换由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合同自签字时生效,如双方产生纠纷可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该合同一式两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动条款内容,否则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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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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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分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 _____(签字、盖章) 合同员: _____(签字、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 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 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 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 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 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 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 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 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 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 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 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 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 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 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 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 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 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 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 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 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

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 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 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 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 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 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鼓励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 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 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 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 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 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 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 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年月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4 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 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 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 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年月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年月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10 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 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安全

17 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 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_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

20 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21 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21.6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时间和数额: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要求和调整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 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 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 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 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

31 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 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 合同份数

37.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承包人份,分包人份。

38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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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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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录,即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 户:(签章)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 编:

电 话: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签于 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 编:

电 话: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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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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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 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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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设备租赁协议样式一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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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租借方):

乙方(出租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设备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承担设备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合理安排作业工作面,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设备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挖机和装载机各一台,工作人员两名,确保车况正常。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设备的基本租赁使用费合计为 元整 (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设备自进场之日起至每月租赁时间达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设备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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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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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的用途

承租人如不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设备,致使租赁设备受损,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2.2 承租人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日内,与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及归还

3.1 租赁设备的归还时间: 年 月 日,于当日晚20点之前归还,未超过当天24点的,超过时间按小时计费,超过24点则按天计费。

3.2 租赁设备的归还地点:重庆玺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汉渝路工人村上岛丽舍4-30-7)。

3.3 租赁设备交付及归还时须经验收,交付时以承租人为主进行验收,归还时以出租人为主进行验收,同时双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4.1押金(保证金)的数额: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 元。

4.2押金(保证金)的交付时间及使用: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当日内交付。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

4.3租赁期满之日起当日期限内,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第五条 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

5.1 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用设备要妥善保管。租赁设备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2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非正常使用及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物的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租金及租期按合同执行。

第六条 出租人及承租人变更

6.1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设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7.1.1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设备,应向承租人支付设备日租金*30%/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50%。

7.2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7.2.1 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归还租赁设备,应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80%。

7.2.2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转租或将租赁设备变卖、抵押,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总额80%的违约金。

7.2.3因承租人自身原因丢失及不能交付租凭设备,应原价赔偿,并支付违约期限内的设备租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出租人所在地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2份,合同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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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事务服务咨询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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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咨询服务项目及服务范围:

理;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切证件(原件),乙方负责资料报批所需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培训及交费。乙方负责资料整理及装订,在整理过程中的一切复印、装订及交通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经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现申报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装订费由甲方负责。凡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造成乙方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收费标准: 该服务代理项目服务代理 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该款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付 元 ,待资质批准后、报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复前再付剩余 元 。

三、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 日内完成以上所有证件,如甲方资料不齐全造成时间推迟则协议工作天数顺延。如乙方给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则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本协议代理服务费的 %为违约金。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该宗服务项目中断,则视为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则乙方终止前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商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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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机械设备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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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机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机械型号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机械使用时间: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共计_________天。

机械进场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机械投用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_________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_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租费。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技术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法院。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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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装载机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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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生产需要,特向甲方购买 牌装载机 台,由丙方为乙方的付款向甲方提供担保。现经三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装载机买卖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装载机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型装载机_____台,机器编码为:__________,发动机编号为:__________。

2、乙方购买的上述机械的单价为每台__________元,合计为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由乙方分期以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其中首付款__________元由乙方在接收装载机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毕,剩余款项__________元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 期支付,每期支付__________元。

上述装载机买卖合同各期款项应于每月_____日前支付。

3、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款项后的_____日内,甲方应将上述装载机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交接上述装载机时,应根据所接收的实物,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单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履约担保条款:

乙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可任选其一,或同时选) 项担保方式,作为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

1、保证金条款: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支付首付款时,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如果乙方未按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甲方有权将所收取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如果乙方能够按期支付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最后一期款项后的 日内将上述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2、抵押条款: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 的房屋作为抵押,并向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三、关于机器所有权的特别约定:

1、甲方应保证对乙方所购装载机享有完全所有权,如果因任何第三方对上述装载机主张权利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在乙方将上述各期款项支付完毕之前,甲方对上述装载机享有所有权。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装载机款项后,装载机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应将代表装载机权利凭证的有关单据移交给乙方。

3、在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任何一期款项或在乙方将所有款项支付完毕之前因保管不善或人为因素损坏装载机,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租、转让装载机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上述装载机,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应按总机款1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每月的使用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如果由于乙方擅自出租、转让、抵押、质押、拆卸、故意毁坏、藏匿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收回装载机,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对于乙方未支付的部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支付。

四、装载机买卖合同质量约定:

1、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装载机出厂合格,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进行售后服务,若双方对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应以省级以上质量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

2、甲方按照装载机随机“三包卡”所载明的三包范围和期限对乙方所购装载机进行维修。超过三包范围和期限的维修,乙方应按市场价格向支付相关费用。

3、自乙方接收装载机后,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对装载机保养、维修,以保障装载机能正常使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装载机使用情况。

五、装载机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保证对出售给乙方的装载机享有完全所有权,导致乙方收到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2、若甲方对三包期限之内的装载机不进行维修,经乙方书面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拒不维修,以至于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在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交付装载机所有权凭证,以至于影响乙方行使所有权,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4、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除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外,还可将装载机收回,并按购车款总额15%的比例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未按期支付任何一期装载机款;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出租、转让装载机或将上述装载机交给不具备驾驶该车资格的驾驶的;

(3)擅自拆卸、改动装载机部件的;

(4)擅自将装载机抵押、质押的;

(5)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项之前,因其他因素致使甲方对装载机行使所有权构成威胁的。

对于收回的装载机,甲方有权进行拍卖或变卖,以折抵乙方所欠款项。拍卖或变卖后的款项超出乙方欠款的部分,直接退还乙方。

5、丙方对乙方的付款行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在乙方未按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时,甲方既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所欠款项,也可以直接向丙方要求支付乙方所欠的款项。

丙方的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6、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的,应赔偿对方因起诉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情况而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对本合同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七、本装载机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装载机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当事人均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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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强夯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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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标的物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项目。

1.2 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________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 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 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为______元/ ______年,共计______元。

3.2 租金的支付期限:________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______月的租金______元,以后每六个______月支付(提前一个______月支付)租金______元。

3.3 租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3.4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 标的物的交付

4.1 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4.2 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5.1 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天内按______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5.3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6.1 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2 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____________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7.1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扰和干涉。

7.2 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8.1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8.2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8.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8.4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 万______元。

8.5 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6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 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______月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 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据实 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第十章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10.1 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店铺及室内设备的,应于合同届满之日前______月内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房屋的实际状态收回房屋。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或全部,但不得损害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在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之店铺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选择相应顺延租期或相应少付租金。

11.2 若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1% 的违约金。

11.3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解除、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解除、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解除、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1.4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二章 通告及送达

1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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