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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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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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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调研报告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以志愿、自治、公益和非营利为主要特征的各类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并正以崭新、醒目的形象进入政府和公众的视线,越来越多的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积极力量。而青年作为社会创新的生力军,祖国发展的接棒人,未来希望的承载者,责无旁贷的成为

了这支力量中的主力。与此同时,随着西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共青团主要工作对象的西城青年,其“社会人”特性正日益明显,流动性强、构成复杂、需求多样等特征不断凸显。因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共青团引导青年投身区域发展,以及整合力量服务青年成长的必要工作。

20xx年,为适应首都社会建设的新要求和青年群体的新变化,西城团区委专门成立社会工作部,集中力量从零做起,全力打开了以“社区青年汇”建设为核心的社会领域工作新局面。并快速将20xx年以来,北京市首批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纳入视野,以他们为样本做了一份“青年社工工作与生活状况”摸底调研,通过对300余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广泛普查,以及30份个案访谈,团区委对社会领域建设工作以及社区工作者这一在社会工作领域中起着骨干作用的青年人群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我们发现,社会领域工作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共青团工作,因其社会化的运作模式,对工作内容、工作形式在贴近青年现实需求方面,都有着更高的要求。而社区工作者以及由他们衍生出的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者这一群体自身,也面临着自我认同感缺失、专业知识储备欠缺等现实问题。

二、针对现实问题开展的具体工作

针对以上这些现象,西城共青团提出了一延、一变、一过渡的工作目标:即工作领域由“体制内”向“体制外”的延伸;工作方法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的过渡,在扶持社会组织建设、深化社工队伍凝聚、加强社区青年汇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了诸多大胆尝试。

一是扶持社会组织建设。充分认识青少年社会组织引导、服务在共青团复合型组织体系构建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社会组织间的联动工作,加强对主管社会组织百德社区发展促进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主动联系悦群社工事务所、厚朴社工事务所等具有明显青年特征的社会组织,学习借鉴专业社会组织工作方法;做好工作机制联动,坚持社会组织参加机关工作例会制度,以青年汇专职社工工作为联系纽带,建立社工事务所定期会商、督导制度;做好项目支持工作,重点依托已申请到的西城可持续发展项目资金20余万元,支持百德建设青少年科普迷你站点,探索App等新兴技术应用于青少年科普、全媒体引导等方面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发青少年社会组织、社区青年汇公益示范项目。

二是深化社工队伍凝聚。以“暖人心、稳队伍、促发展”为目的,开展青年社工担任社区团支部书记、社工倾听日等项目,加强社工互动交流;开通“七彩心桥心理热线”,举办 “青年文化体育节”、“社工专享之交友联谊”、“社会领域青年人才交流冷餐会”等活动,畅通社工和团组织、社工与社工之间的沟通渠道;举办首届青年社工风采大赛,广泛凝聚、发掘、培养西城优秀青年社会工作人才,为青年社工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提升这支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的自信心与认同感,进一步促进青年社工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举办“社会工作青年人才训练营”,通过素质拓展、专题讲座、互动联欢、青年汇实地参观等环节,进一步激发出了青年社工的热情和潜力,搭建社会领域平台,开展活动,

三是加强社区青年汇建设。社区青年汇其根本就是共青团根据不同青年群体量身打造的“社会组织”。近一两年,共青团从分类引导、汇聚青少年出发,按照“组织终端、青年身边”的指导思想,一直不断转变工作方式,结合社会管理的前沿问题,遵循共青团思想性、政治性,与社会性、群众性相统一的工作属性,围绕地域、爱好、工作性质等不同共性,开展青年汇建设工作,力争做到有交叉,无遗漏。努力实现“通过联系、服务青少年社会组织,来联系、服务青少年”的目标。截至目前,共建立社区青年汇171家,其中市级示范青年汇5家。

四是推动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工作。我们一直相信社会组织工作离不开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可喜的是我们青年队伍正是这样一个挖掘、培育人才的宝库。因此,团区委一方面在“社区青年汇”建设过程中,坚持发挥组织优势,开展社工人才训练营、社工专享季、西城青年社工队伍现状调研、社工风采大赛等多项工作,着力凝聚、挖掘、培养、选拔出一批优秀青年社会工作人才,以促进青年社工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另一方面,借助外力,在与悦群、厚朴社工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合作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借鉴,同时招募聘用一批社区青年汇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不断提升“青年汇”工作成效,继而为区域各类青年提供高质量服务。三是加大与社会组织的整体联动,以百德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为例,作为一家民办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团区委作为其业务主管,为其争取更多的

三、认识体会

从全市第一家社区青年汇——“悦读时光书城”落户西城,到目前177家社区青年汇覆盖全区15个街道

,西城社区青年汇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社区青年汇的建设由于总干事能力的差别,重视程度的不同,发展极不平衡,所以在建设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数量”上求增长,更需要“质量”上求突破:一是开展《从示范社区青年汇发展现状探索西城社区青年汇发展路径》的专项调研,总结市级“示范社区青年汇”发展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出现的问题,归纳形成“示范青年汇发展的模式”,并力争在全区15个街道均建立起示范社区青年汇;二是建立《西城社区青年汇标准体系》,拿市级示范社区青年汇进行试点,对青年汇的硬件配置、专职社工的遴选、项目的申报、经费的审批及活动的效果等进行考评,以全方位的规范社区青年汇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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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扩大消费需求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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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消费需求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经济形势出现了回暖迹象,在进出口下降的情况下,支撑经济增长的是投资与消费。我市作为一个欠发达地区,经济外向度和依存度都不高,扩大投资与消费需求仍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主要措施。鉴于我国经济管理体制,重要投资项目和财政信贷政策的决定权在政府手中,扩大投资需求主要由政府主导,而消费意愿与消费行为是由居民个人决定,扩大消费需求更多的是市场行为,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助推和引导消费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消费需求通常是居民消费和公共(政府)消费,既包括物流消费也包括服务消费。对于政府来而言,扩大消费需求是不需要政府花费太多成本的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当前我市宏观经济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我们认为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需要从产业导向、财政与信贷政策、社会保障与就业、培育消费热点与开拓农村市场等多个层面着力,扩大投资和培育消费热点创造消费需求,确保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开拓农村市场释放农民消费活力,发放消费券以“四两拨千斤”带动城乡消费,强化信用消费促进全社会放心消费。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投资需求

项目是扩大投资需求的载体,决定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加快项目建设,不仅可以扩大社会有效投资需求,解决金融危机下社会总需求不足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培育经济发展后劲,促进消费需求提升。

从项目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看,投资性项目是实现扩大再生产的重要途径,对重要项目的决策权在政府手中,随之 就是配套的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到位实施,一经决策就可以对经济增长产生直接的作用,因此在金融危机下,加强项目投资是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实施最容易也最直接的表现方式,比扩大消费需求的宏观政策效果来得更直接、更明显。同时,扩大投资需求,可以蓄积发展后劲,有效地间接扩大消费需求,必须不失时机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从扩大内需对经济结构调整看,支持和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十大振兴规划的产业项目,鼓励和引导各地有效承接具有良好前景的产业项目,可以使我市能够获得更多的产业政策支持,加快培育产业集群。XX年统计公报显示,我市主要工业产品为纱、布、化纤、白酒、啤酒、能源生产总量、原煤、发电量、原油加工量、汽油、柴油、水泥、化肥、化学农药、合成洗涤剂15类产品,其中:日用消费品只有6种、能量6种、生产资料3种,而且价值、附加值都不高。根据来自消费市场的判断,在我市较为优势的产业集群中,由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消费性产品少,国家鼓励扩大消费的促进政策对我市生产性企业直至全市经济的增长收效甚微,因此发展适应现代消费特征、更具有高成长性和良好发展前景的投资项目十分必要。

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看,有利于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流通的组织化程度,拓展新的消费领域。由于历史的体制的原因,我市商贸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太多,制约了大型商贸物流企业的发展,国内外众多知名商贸企业到我市发展找不到发展平台,使我市城市商业发展的集中度不高,城市的接纳能力、消费能力因此受限。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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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创先争优调研报告[页2]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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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调研报告

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五带头”作用只局限于社区干部,没有在社区党员中广泛开展;活动开展的力度和广度都还不够,影响范围较小;党员重视程度不够、抓活动的路径和办法不够多等问题。

三、对社区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如下承诺

1、社区干部职工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干部日常工作和学习的规范管理,制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守则、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居委会成员分工责任制、请销假等制度,用好的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加强各科室与社区间相互配合,整合调动资源,充分发挥团队的重要作用,保持办事处与社区步伐的协调一致,加强与社区的互动交流,并通过各渠道提高社区与各机构协调沟通能力。二是结合每个社区和工作人员的实际,对新上任的社区干部灵活开展,各项规章制度、惠民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专业技能等内容的培训活动,努力使社区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在能力水平上再提升、在工作作风上再优化。充分激发“干”的热情、提升“干”的能力,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干”的行动、提高“干”的实绩,尽职尽责、不辱使命。

2、社区办公设施管理

在做好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发放的同时,不断完善和加强以社区“两室” 用房内办公和活动设施为重点的管理工作,建立社区用电管理制度、社区电脑使用制度、社区电话使用制度、社区物品管理使用制度、社区阅览室使用制度、社区活动室制度、社区环境卫生制度等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实行办公设施管理责任制,各社区所的办公设施由各社区正主任负责管理。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物品,由办公室统一清点造册,造册后由责任人签字实行责任管理。

3、为社区做好后勤保障

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传统后勤“大管家”观念,从社区的需要出发明确后勤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出服务是后勤部门的天职,把重点职责定位为“服务”,以服务为宗旨,谋划和开展好各项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除了及时对社区办公中的消耗物品进行补给外,定期深入社区,调查各社区实际情况,真正了解社区工作、学习中需要的设施和各类物品,精心为各社区制定采购方案,严格做好办公用品发放工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前提下,努力为社区搞好后勤常规工作的标准化管理,确保正常供水、供电、供暖,确保各项办公设备的正常作用与安全运转,防止浪费现象发生,为社区工作、学习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服务。

2012年x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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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暑期社会调研感悟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汇报报告,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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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会调研感悟

xx年的暑假如期而至,刚听说社会实践的时候,我还在学校上暑期c语言培训班。当时觉得能进来跟师哥师姐一起搞社会实践是一种荣幸。当真正参与进来的时候,我感到的是一种责任。

我们团队一行七人,按照预先联系的接应人员和车辆,我们很快解决了在寿光的吃饭住宿问题。并且,宾馆老板廖叔叔在生活各个方面照顾我们,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了寿光人纯朴好客的美俗。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中,我们两次奔赴寿光蔬菜温室大棚的起源地—三元朱村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我们在三元朱大棚技术员马叔叔的带领下,亲身走进大棚,感受第五代温室大棚的高新技术。通过与当地农户及技术员的沟通交流,我们深切感受到了寿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以及温室大棚和绿色农业建设的广阔市场前景。随后,我们参观了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园、寿光蔬菜物流园等,从相关负责人的口中,我们了解到,在市场管理部门及市政部门的宏观调控下,寿光蔬菜产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物流业、蔬菜精细加工包装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使寿光成为“买全国,卖全国”的蔬菜集散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使蔬菜成为寿光的品牌。寿光人民通过二十几年的努力及积极推进当地农产品产业链的转型过程,探索出了一条崭新的城镇化建设道路。

通过五天的实地调研,我们取得了预期的丰硕成果,圆满的完成了我们的实践任务。另外,在这几天的实践过程中,我对自身及社会都有很深的感悟。

在展开调研活动的几天中,寿光正值雨天,我们的户外调研都必须要在雨中进行,虽然气候条件恶劣,但是,在我看来,我们的队员都是非常优秀的。无论多苦、多累,她们没有任何怨言。我们用欢声笑语冲刷掉一切困难。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不少困难,比如路线不熟,遇到村民非常少,某些保守村民拒绝接受调查等,我们都集中集体的力量成功解决了这些问题。当然啦,在许多地方,当地居民对我们的工作还是给予了极大的帮助。我时常想:社会实践活动,这并不是辛不辛苦的问题,而是你是否尊重自己的选择。既然自己选择去做了,就要全身心的融入到团队中,与队员一起齐心协力,共同把工作做到最好。毕竟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社会经验和丰富的社会履历,这也在无形中,使我们对自己有一个正确定位,使我们提早的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

总之,经过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使我学会从交流中体味成熟,从实践中赢得价值,从兴趣中获得快乐,从追求中获得力量。我希望在这次社会实践活动中,我们的每一个队员都有所收获,让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真正成为我们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的跳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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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酒店餐饮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酒店,餐饮,全文共 2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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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酒店餐饮调研报告范文

餐饮业是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于一体,向消费者专门提供各种酒水、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而不同的酒店有不同的餐饮条件。高端餐饮星级酒店为主,之前以企业模式经营,有主管经理负责销售、服务,厨师主管后厨的加工制作。低档酒店和小型餐饮业则不同,一个人经营为主,一切自己做主。但归根揭底,在全社会都在理性消费的同时,餐饮业要想很好的经营,就得符合消费者的消费情况。

通过网络信息了解到:

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以及反对铺张浪费、遏制公款消费的常态化,赢得民众一片叫好声,同时也让餐饮业陷入了集体反思。今年以来,无论是单月数据还是一季度数据,餐饮业均以个位增幅继续拉低消费增幅水平线,而限额以上企业的餐饮收入更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负增长。面对大形势的变化和税费负担过重,“四高一低”等顽疾,餐饮业发展进入了瓶颈期,行业转型升级势在必然。中国烹饪协会认为,餐饮企业应加快自主创新,在商业模式、经营业态、提供服务等方面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不断提高竞争力,促进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近期,不少餐饮企业都在行动着。一些高端餐饮业已进行了产业转型,并收到良好效益。如:国内餐饮高端品牌湘鄂情宣布公司取消高端餐饮,转型ktv家庭欢聚餐厅后,净雅日前也宣布从高端路线回归大众餐饮。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透露,净雅将在各店一层开设火锅店,经营海鲜豆捞。待7月份火锅店开业后,净雅集团餐饮板块就形成了正餐、火锅、自助餐不同品牌的多业态经营格局,“这样可以用大众餐饮的菜品弥补经营高端正餐的亏损”。

高端餐饮业利润下滑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为了扭亏为盈,越来越多的高端餐饮酒楼开始走“平民”路线,推出中低价菜式或半份菜,并从主攻宴请招待转为更多的依靠自助餐、外卖。中国烹饪协会会长认为,餐饮业中大众消费的层次很丰富,高端餐饮企业根据自身的硬件、软件条件和特点,找到新的目标群体定位是积极的尝试。

当下已有一些名词出现:多元化发展、多业态组合、多服务模式。

国内大型餐饮集团也在利用企业标准化和系统化的生产、运营、管理体系,实现产业链的整合。如陶然居、齐齐火锅、金百万、嘉和一品等大型餐饮企业都建有自己的原材料生产基地,通过介入上下游产业链,涉足生态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等行业,完成产业链的整合,达到降低交易成本,并为企业规模化生产、复制扩张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不少餐饮企业也在商业模式上寻求着多业态的组合。如海底捞、眉州东坡、狗不理等大型餐饮集团纷纷自建商圈,错位经营,发展各类项目。百胜集团在进入中国后一直在寻求多业态发展,成功收购了小肥羊后,又与碧桂园地产战略合作,涉足地产、连锁超市、餐饮,进一步完善商业资源配置。

一、酒店餐饮业现状:

1、经营业态多样化,品种丰富多彩:综合性高中档酒店、饭店、专业饭店、酒楼,以及大众快餐、自助餐、休闲餐、娱乐餐饮、特色餐饮、地方小吃为主。

过去,餐饮业经营是以地方菜和少数份额的北方菜为主,现在是鲁菜、川菜、京菜、沪菜、粤菜、东北菜等应有尽有,形成了花样繁多、丰富多彩,南北菜系大合唱。

2、餐饮企业经济成分和网点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酒店餐饮市场发展的需要,行业的经济成分发生了深刻变化。以国有经济为主的时代已成为历史。社会上各种经济成分的酒店餐饮企业,诸如多种形式的股份制、私有制酒店、饭店迅速发展。据调查,现有的全部餐饮业网点中,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企业都占80%以上,但在餐饮大店中国有经济仍占较高的比重。

酒店餐饮业的网点结构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过去是以中、小规模为主,大规模、高档次的酒店很少。现在是新建、扩建的大型、豪华、多功能、高档次和具有品牌特色的饭店、酒店不断增加;各种方便大众消费、具有经营特色的小餐馆、小吃店更是雨后春笋般的发展。与此相反,中等规模、档次的餐饮企业发展缓慢,有的甚至逐步减少。

3、市场竞争激烈,酒店餐饮企业盈利能力减弱:该行业已成为市场化程度极高的行业,

竞争激烈,优胜劣汰,重新“洗牌”的程度加大。竞争促进了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推动了行业的发展。但多数酒店餐饮企业盈利水平偏低。从调查情况来看,淡旺季节明显,甚至在某些时候呈现供过于求的局面,部分酒店的客房入住率不足30%,加剧了市场的竞争,企业的盈利能力减弱。

二、餐饮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服务:没有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特别是一些私营小企业缺乏诚信,违规违法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行业形象。

2、经营观念转变慢,研发创新不够:随着餐饮业发展,大部分酒店、饭店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相当数量的酒店、饭店在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管理技术等方面还没有摆脱传统的影响,企业经营管理落后,科学技术应用程度不高,软硬件不配套,经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还比较低。

三、该酒店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及现状:

1、经营方式的转型困难:

由于当地的背景,他们不能向其他同行那样承揽多种商业性活动,导致许多慕名而来的商户转投他家,从而造成了本处在经营形式上的缚手缚脚。但同时,该背景也给他们带来了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应该更好的利用这种影响力来拉拢客户。

2、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不足,引进力度不够,培训工作又跟不上,

餐饮烹饪研发创新不够,菜品、经营缺乏特色。解决行业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一是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二是切实抓好行业培训工作。在人才引进的同时,重点是抓好在职培训工作。

3、在巩固和保持现有客户的同时,还要更多的面向社会,积极扶持适合大众消费、具有经营特色、诚信服务、卫生、方便、实惠的经营方式,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打造餐饮酒店名牌,发展特色经营,是提高本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总之,餐饮业要继续良好经营下去,就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加快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创新与发展,创品牌、创名牌,突出经营特色,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仅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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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论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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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法律地位

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法国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终于得到了确立,使代位权制度从以往学者的理论中走进了社会生活。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而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原告的名义,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欠债务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除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一种诉讼活动。代位权诉讼的(实质是债权人“越过”债务众向欠债务人提起诉讼。由于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因而必然会涉及到当事人这一诉讼法上的法律问题。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次债务人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对此,诉讼理论上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是众说纷纭,颇有争论。在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债务人之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常常与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及判决的既判力范围之讨论联系在一起。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若债务人否认债权人之代位权,则可以就次债务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被告之参加人,但不能就债权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原告之参加人,因为对于代位权之存否问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利害相互对立。债权人亦可以在起诉时因)债务人否认其代位权而直接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代位起诉后,因次债务人否认债务人对其有权利,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告之债务人,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亦可以在代位诉讼系属后,自己对次债务人起诉,于此种情况下,法院应驳回代位权诉讼⑴。(2)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起诉后,不论次债务人有无否认债权人之权利,债务人都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指我国台湾地区之民事诉讼法)参加诉讼。至于是辅助债权人,还是辅助次债务人,则因原、被告的主张不同而有异。而债权人或次债务人亦可以依据第65条(同上)关于告知参加的规定,通知债务人参加诉讼⑵。(3)可考虑采取当事人主导的引进权制度,即在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时,应承认次债务人可能申请法院命债务人为原告,而成为共同诉讼人。这样既能给债务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程序保障,也有助于解决关于代位诉讼判决之效力应否及于债务人的争论⑶。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讨论来看,对于代位权诉讼,依据诉讼参加的规定,原则上债务人可参加诉讼,或者由当事人告知其参加,但对于是否仅限于对被告(次债务人)为参加的问题则存在着争论,此其一。其二,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方的利益关系,因而基于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提供程序保障、统一解决纠纷、确定既判力范围等方面的考虑,出现了应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引进为原告等各种不同的观点。合同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主张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⑷。(2)认为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⑸。(3)认为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⑹。(4)认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⑺。(5)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⑻。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之界定,不仅涉及如何正确处理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问题。依照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确认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为第三人,但未明确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文拟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作一探讨。     一、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应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笔者认为,债务人如果参加代位权诉讼,其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非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证人。理由如下: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另外,代位权行使是一种强制介入权,如债务人以原告身份出现,则代位权的意义将失去。其次,债务人又是次债务人的债权人,就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少必要的实体法基础。第三,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第四,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的请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不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显而易见,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构成要件。因为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条件下代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并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有所谓独立请求权问题。许多学者认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利超出债务~利的范围

,代位权并不导致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债权,所以应推定债务人是权利人。因此提出由于债务人对自己的债权可以独立主张,他应是代位权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笔者对此观点不能苟同,因为虽然代位权在法国法上称为代位诉权或间接诉权,实质上它并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债务人虽是实体法上次债务人的权利人,但在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因代位权的行使将使债务人的请求权受到限制,他不能同时也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否则,这不仅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也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此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成为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只能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如果债务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债务人应与本诉的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次债务人对立,也就是说,债务人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既不同意债权人代位权的主张,也不同意实体意义上次债务人的主张。对债务人来说,无论债权人胜诉或自己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胜诉,都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在代位权案件中,若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债务人就有权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新的诉讼,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竟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是非常荒唐的。     由此可见,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绝对不是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是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基本特征相符合的,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如下:     首先,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明显特征,它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区别开来⑼。许多学者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它是一种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以使权利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就是仅依债权人之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上文对此已有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其次,代位权案件处理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特征⑽。债务人对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他与一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该当事人败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负有某种义务;如果该当事人胜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维护了自己的某种民事权益。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如代位权人胜诉,则债务人的实体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如次债务人胜诉,则代位权人就不能从债务人的债权中获益。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第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以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人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以起诉的方式加入到诉讼中来,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是怠于行使债权,在代位权诉讼开始后,绝大多数是被动加入到诉讼中的。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可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而基于不告不理原则,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法院是不能追加其参加诉讼的。被动加入诉讼也是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一个特征。     二、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既然已明确债务人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到代位权诉讼中,那么,他有哪些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历来是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而争议的引起,又与立法本身规定的矛盾和模糊分不开。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一方面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放在“当事人”一节中加以规定,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显然,又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当事人区别开来,这一规定意味着需等到第一审判决之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才可能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那么,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之后,到一审法院判决之前,他是否都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具有明确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如果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显然不能为债务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如果适用《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则在法律适用和选择等方面均缺乏正当性的基础。同时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上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是在原告或被告的法律关系外存在一个新诉讼标的,还是依附于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也并不明确。立法上的漏洞导致了理论上的诸多争议和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同时也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判决将涉及到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而这样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又不被明确地赋予诉权,必然会造成诉讼结构的倾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原、被告对立的诉讼结构中,只能总是辅助一方当事人,依附于原告或被告一方,支持或帮助一方,反对另一方,站在所支持的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在诉讼中,因其既不是案件的原告,也不是案件的被告,第三人享有的实体抗辩权、支配权等权利也不能向对方独立主张。正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种可怜的依附地位,法律对其诉讼权利并未给予和原被告同等的保护。不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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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总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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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实现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大突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省总的安排部署,漯河市总工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的《工会法》执法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拉网式调研。一是市总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调研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二是成立了由市总工会主席田爱华任组长、经审主任孔祥根、保障部长李军任副组长、抽调各部室有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负责此次调研工作;三是下发了《漯河市总工会关于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调研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证、工作上落实,并制定了调研方案;四是召开《工会法》调研工作动员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调研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总调研组。五是开展调研工作。市总调研组于7月10日—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工会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共组织调研座谈会45次,涉及企业510个。通过调研,了解掌握了我市《工会法》宣传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并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建议。现将我市《工会法》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的总体情况

《工会法》修订颁布实施后,漯河市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作为“让工会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工会”的大好时机,紧紧抓住,提出了要把新《工会法》的宣传达到“各级工会熟知,每位职工皆知,全社会广知”的目标,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工会法》的高潮,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新《工会法》刚一颁布,市总工会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和基层工会主席对新《工会法》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对照,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讨论。二是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的通知》,对全市的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利用星期日组织市直各局委走上街头进行集中宣传。仅一个宣传日就组织80多个单位出动宣传车10余辆,宣传板报100多幅,设立咨询台10个。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参加了这次宣传活动。四是在11月16日的《漯河内陆特区报》上整版刊登了新《工会法》条文,并发表了就新《工会法》颁布实施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五是专门向市委作了具体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市委副书记王相富在市电视台黄金时段发表了专题讲话,对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各级工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六是结合《河南工人日报》刊登的《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先后组织市总机关和基层工会举行了《工会法》电视知识竞赛。七是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宣传阵地,开展大型图片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八是针对新《工会法》的颁布实施,举办了为期四天的专题培训班,全市200多名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九是县区也积极行动,如源汇区散发宣传材料10000多份,张贴标语多条,制作宣传版面300多块,解答咨询4000多人次;临颍县把每年的10月份定为《工会法》宣传活动月,集中进行宣传;郾城县、舞阳县也都组织了如火如荼的宣传活动,声势十分浩大。

通过新《工会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首先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对以后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增强了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广大工会干部认为今后要用好用活这把尚方宝剑,切实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真正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其三增强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及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工会法》修改后,市总工会参与政策制订工作情况

市总工会十分重视参与市里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尤其是《工会法》重新修改实施后,围绕困难职工解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焦点问题督促和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XX年市总工会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工会组织掌握特困职工情况的优势,切实把那些生活困难的职工纳入低保范畴,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每年还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XX年在市总工会的协调下,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的意见》,要求市直各单位和大企业开展“一帮一”救助活动,帮助特困职工解决生活、就医、就业、居注子女上学、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市总工会还对市地税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市工商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市直党委出台的《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一帮一交友帮扶的通知》、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市卫生局出台的《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市房管局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关于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了制定或修改意见;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市职工法律服务站的通知》、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企业欠新报告制度的通知》等。这些政策的制定为《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源头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另外我们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积极参政议政,进言建议。如临颍县磷肥厂改制时,县总工会要求保护工会资产不受侵犯,县企业改制领导小组采纳了意见,为改制后的颍青化工有限公司工会从原公司评估的总资产中划拨出20万元,作为公司工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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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女子创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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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创业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民创业工作的深入推进,女性创业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和特点,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女子创业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女子创业调研报告范文(一)

近年来,**县妇联围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创新创业,把扶持服务妇女创新创业、促进就业作为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培训宣传、促进交流合作、开展创业服务、办理小额贷款等,主动服务妇女创新创业,推动妇女发展。

一、 女性创新创业的现状

**县总人口为88.91万人,其中女性43.29万人,18-55岁女性劳动力18.9万人,每年新增女性劳动力3000余名。据相关部门统计,至2019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女性注册的分别有6798家、515家,分别占全县总数的32%、12%;女性就业人数19.1万人,占全县总数40%。参加创业培训人数3052人,其中女性1495人,占49%,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人数10131人,其中女性3241人,占32%。

1、女性创新创业队伍不断壮大。2019年,**县成立了女企业家协会,协会中逐步凝聚了江竹业、嘉佳锑业、金龙渔餐饮、云龙鞋业等58名有经济头脑、敢闯市场的女性创业者,她们成了女性创新创业的示范带头人。在她们的带领下,女大学生、专业女技术员、新型女农民将成为创新创业的后备军和生力军。

2、女性创新创业环境更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为女性创新创业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先后出台了《**县鼓励全民创业暂行办法》、《**县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出台了创业注册、审批、经营、指导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给予创新创业者资金、税收、补贴等多方面的支持。在省、市在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细则中,明确规定“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女性最高为8万元。”近五年来,**县面向女性发放小额贷款9365万元,占全县总数的45%;在开展创业就业培训中,每年开办2期以上女性专题班;妇联、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春风行动招聘会”、“每月企业招聘会”、“创业专家坐诊咨询”等活动,促进了创业与就业的有效对接。

3、女性创新创业自身优势明显。女性有观察敏锐、吃苦耐劳、刚柔相济、认真细致等创业优势,注重以人为本管理企业,在机制育人、事业留人、福利护人方面,思维缜密,更具亲和力、凝聚力。女性创业相对较保守,选择传统优势领域,稳中求进,成功率较高。创业女性更热衷于回报社会,她们大多是各级妇联组织扶贫帮困活动的慷慨解囊者,近五年来,**县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共捐款120余万元用于扶贫帮困等活动。

二、 女性创新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创业存在局限性。女性创业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个体工商户多,自主办企业少;服务行业创业多,加工企业涉足少;管理创新的多,技术创新的少。女性创业以个体经营形式为主,相对集中于批零贸易、餐饮、社会服务、农产品加工等。她们依靠吃苦耐劳、勤俭节约和传统经验完成了原始积累,但大多女性从事的行业、自身知识见识等局限,与当今市场的瞬息万变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不相适应,在市场机制中,女性创新创业无竞争优势。

2、扶持服务不完善。性别意识在创新创业决策和政策

中体现不够,缺乏针对妇女创新创业的系统性指导扶持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落实创业政策中,对女性创新创业针对性、实用性不强,程序较复杂。妇联系统指导妇女创新创业无行政职能,缺少专项资金,部门支持程度不一。

3、观念障碍难逾越。在传统观念影响下,有的男性宁要“贱内”而不喜欢“女强人”,致使女性在事业中不思进取,缺乏创业动力,不加强学习,不更新专业知识技能。有的女性存在依附心理,认为干的好不如嫁得好,没有创业意识;有的女性得过且过,没有创业激情;有的女性创业观念陈旧,眼高手低,抓不住创业机会。即使已创业的女性,仍肩负着事业家庭双重担子,创业成功需要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努力,做出更大的牺牲。部分女企业家存在小富即安思想,影响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三、 推动妇女创新创业的对策建议

1、 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公布各项惠民政策;要通过创新创业比赛、创业分享会等活动,发现培养推介女性创新创业典型;要积极发挥女企业家的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开展“创新促发展 创业她时代”活动;加大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创业项目的宣传,引导妇女拓展创业领域,走创新创业新路子。

2、 拓展创业领域。完善培训教育。完善长效培训机制,培育壮大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性创业后备队伍。积极争取女性创新创业培训资金,培养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巾帼创业基地和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引导女科技示范户和农村女能人学用科学技术,传播经营理念。针对知识女性、下岗创业女性、返乡创业女农民等不同层次女性的创业需求,开展分类指导和对口培训。

3、 优化政策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制定有利于妇女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女性创新创业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激励广大妇女创新业、创大业。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能动作用,竭诚为广大妇女提供政策、融资、信息等服务,协调人社、金融、执法等职能部门,为妇女创新创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女子创业调研报告范文(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民创业工作的深入推进,女性创业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和特点。在服务女性创业的过程中,**县妇联作了一些调查分析和基本思考。报告如下:

一、**县女性创业现状与特点

1、女性创业主体增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女性创业者不断涌现,她们充分发扬勤劳、勇敢、智慧的优良传统,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自觉提高自身素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了由农民和市民向产业经营者的转变。据了解,目前全县有女性创办企业750多家,女个体工商户9200多户;省、市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6个。

2、女性创业领域拓宽。随着女性创业者的不断增多,以及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眼界的日益开阔,女性创业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她们不仅在针织服装、美容美发、商业服务等女性创业比较集中的领域长袖善舞,更有很多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性创业者拓展到机械制造、规模种养殖业、房地产、外贸流通、电子信息等各行各业,创业妇女在更宽、更广的领域中创造社会财富,展现巾帼风采。

3、中青年女性成为创业主力军。在接受调查的创业女性中,30岁以下的占9.1%, 30至40岁的占38.1%,40至50岁的占46.7%,50岁以上的占6.1%。可见,中青年女性创业者群体己逐渐成为女性创业者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4、女性创业带动就业明显。女性创业大多集中在针织服装、美容美发、商业服务、规模种养殖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加之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大力培树各类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和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援助行动,切实为女企业家、女能手搭建用工平台,帮助城乡富余、未就业妇女实现就业,带动妇女在家门口增收致富,女性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倍增。

二、**县女性创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女性创业总体数量偏小。调查显示,创业者数量上表现明显的“男多女少”特征,全县女性创业者约占全县的25.1%,规模企业更是屈指可数。调查还显示,女性准备创业、想创业、敢创业的人员跟男性相比也相对较少。

2、女性创业做大做强不多。主要表现在被调查的女性创业者多选择比较容易进入行业,所需资金较少,科技含量低。加之思维层次不够,格局低,多采用传统管理和经营模式,产品主要以中低档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创新能力不强,这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发展的潜力不足,难以做大做强。

3、女性创业资金不足。女性创业者在投资创业时比较谨慎,大多初始资金往往来源于个人和家庭的劳动、经营所得的积累,或者通过银行贷款、朋友借支等途径筹措。虽然妇联等有关部门可以提供“妇女小额贷款”和担保贷款,但资金额度有限,成为制约女性创业的瓶颈。

4、女性创业缺乏项目途径。从调查中看,由于女性与外界的接触面相对不宽,获得信息的渠道少,女性创业不乏有四种途径:靠亲戚朋友带、自己盲目投资或随大流、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推介、相关媒体报道。部分女性虽有创业的愿望,但是由于对市场需求不能准确把握,因此无从自我定位,使她们处于一种有想法而无行动或者有行动而无方向的半盲目状态,这种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女性创业的难度。

5、女性创业受传统观念和水平能力束缚。调查显示,在很多家庭中,男劳力外出打工,家庭中老人的照顾,孩子的教育都有妇女承担,使广大妇女缺少创业的基础条件。部分女性对自主创业存在着畏难情绪,思想保守,满足现状,担心投资不赚钱,害怕失败。女性创业的主动性和客观条件的不足,限制了女性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女性文化程度相对于男性仍然偏低,由于缺少专业技能培训和教育,很多女性没有创业所需的一技之长和相关创业知识,这些都进一步局限了女性在发展经济中的潜力和作用,阻碍了女性创业发展。

6、女性创业利用政府的扶助资源程度不高。一方面妇联作为直接服务组织,在手资源很少,帮扶力道不够。另一方面,女性在相关信息的搜寻或取得上的渠道较弱,政府也存在着“看大不看小,看外不看内”现象。而且,从政策层面上看,女性无明显优势,创业女性期待政府进一步优化环境,对女性创业者提供政府投资基金或税后减免,给予企业更多高效服务和宽松政策。

三、下一步建议措施

1、激发创业动力,以宣传促动创业。注重宣传的多样化,一方面做好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通过编印发放《创业政策汇编》、《女性创业指导手册》等,让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进村入户,人人知晓;另一方面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的宣传,营造知创业、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的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通过拍摄女性创业专题片,组建巾帼创业宣讲团,举办“巾帼建新功”演讲比赛、“巾帼自主品牌评比”、“创业设计大赛”等活动,让更多的城乡妇女增强创业欲望,提振创业信心。

2、培树创业典型,以典型引导创业。大力挖掘创业典型和创业成功事迹,通过评选表彰“十大巾帼创业明星”、“百名创业致富女能手”、举办巾帼创业事迹报告会、在报纸开办“巾帼风采”专栏等,让创业成功者深入社区(村)现身说法、抓点带面等方式传播创业精神,宣传创业事迹,使妇女走近创业典型,感受创业成果,有榜样可学,有经验可取,激发创业动力,克服畏难思想,从而形成创业的热潮。

3、提高创业能力,以培训推动创业。依托县全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牵头妇联、人社、农委、科技、教育等部门联动加强创业培训工作,量质并举,形成“创业普训”长效机制。在创业培训方式上,实现从培训学员到培育市场、从理论培训到创业实训的转变,更好地发挥各级各块创业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园作用;在创业项目带动上,实施一地一品工作方式,从注重个体帮扶到注重项目带动转变,扩大帮扶工作面。比如,通过举办“网上创业”培训班项目,带动进行“淘宝式创业”,通过举办美容、服饰创业培训,实现一条街联动创业等。

4、完善政策体系,以服务支持创业。进一步发挥县全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县巾帼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作用。落实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各项创业优惠政策时,向女性创业者予以适当倾斜。推动增加妇女小贷担保基金,配套增发妇女小贷额度,放大女性创业专项资金扶持效应。建立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和城乡创业担保贷款互通机制,做到创业贷款手续办理“零距离”,创业扶持政策享受“零障碍”。同时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实验)基地建设,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场地困难,加快创业项目库建设,做好创业项目推介工作,最大程度的满足创业者对于创业项目的需求。通过指导中心专家志愿服务团为有创业意愿人员和已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用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积极探索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办法和经验,用更好的服务帮助创业者创业,促进其发展。

5、加强部门协调,以合力引领创业。创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项政策的最终落实都可能涉及好几个部门,县妇联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深度研究,把握态势,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整合各部门力量,发挥政策载体引导撬动作用,顺势而为,以政府部门的合力来引领创业。最大程度的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内容,最大限度的减少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6、发挥“联”字优势,以抱团促进创业。对初创业女性,提供妇女小贷资金、项目信息等支持,遴选一批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的成功女企业家、女能人,组建巾帼创业导师团,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对创业成功女企业家,帮助提升思维层次,牵线一些前沿理念公司,帮助女性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设计,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强全县创业者之间交流沟通和合作联系,建立创业女性微信群,筹备开发“女企业家联盟”手机终端app,打造基于云服务的女性中小微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为女企业家提供企业产品发布、业务对接、营销传播等服务。牵头借力县支柱产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植(殖)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拉动作用,引导女性开展区域性的配套创业项目,形成产业链,推动单个创业向抱团发展,向“专精特”提升,提高组织程度、技术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妇女创业层次整体提升,促进妇女创业成功率和致富倍增效应。

7、发挥“联”字优势,以抱团促进创业。对初创业女性,提供妇女小贷资金、项目信息等支持,遴选一批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的成功女企业家、女能人,组建巾帼创业导师团,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对创业成功女企业家,帮助提升思维层次,牵线一些前沿理念公司,帮助女性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设计,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强全县创业者之间交流沟通和合作联系,建立创业女性微信群,筹备开发“女企业家联盟”手机终端app,打造基于云服务的女性中小微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为女企业家提供企业产品发布、业务对接、营销传播等服务。牵头借力县支柱产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植(殖)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拉动作用,引导女性开展区域性的配套创业项目,形成产业链,推动单个创业向抱团发展,向“专精特”提升,提高组织程度、技术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妇女创业层次整体提升,促进妇女创业成功率和致富倍增效应。

女子创业调研报告范文(三)

为了解我市女性创业现状和需求,找出影响女性创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从4月份起,**市妇联采取个案访谈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女性创业情况展开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230份,涉及86个街道社区和144个农村村组。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1、女性创业发展态势良好。从时间上看,创办时间在5年以上的占62.5%,1-5年的占38.5%,女性创业在市场竞争中经受住了考验。从效益上看,创始资金5万以下的企业占48.7%,5-10万元的占21.6%,10-20万元的占18.2%,20万元-50万元的占8.8%,50万元以上的占2.7%,女性创业普遍起步低、投入少。但经过数年经营,这些企业目前拥有的资产总额50万元以的占30.9%,20-50万元的占25.1%,10-20万元的占18.5%,5-10万元的占20.1%,5万元以下的占5.4%,女性创业财富普遍增加。

2、女性创业环境得到改善。一是得到社会的认可。女性创业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中从事商贸流通的占27.9%,加工制造的占22.63%,餐饮业的占22.63%,特色种养的占15.26%,服务业的占11.58%,打破了以往局限于零售业和服务业的格局。二是得到家庭的支持。65.2%的创业女性中创始资金来自家庭储蓄和亲友资助,是家人和亲友的帮助让她们走上创业之路。而且,她们当中已婚且与孩子同住的占84.4%,在获得事业的同时还享有完整的家庭生活。三是得到了同行的尊重。由于过去社会上的误解和偏见,女性在创业过程中往往会更真诚,考虑得更周全,对细节看得更重,因而在行业合作中,更细致到位,更容易获得同行的认同和尊重。在调查中,94.7%的创业女性对现状表示满意。

3、女性创业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学历改善。被调查的创业女性中,小学文化的占5.8%,初中文化的占22.6%,高中及职高的占30.3%,大中专文化的占32.3%,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创业女性占41.5%,整体素质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二是参与广泛。创业女性越来越多,覆盖各个年龄阶层。在被调查的对象中20-25岁的仅占13.3%,25-30岁的占16.7%,30-40岁的占34.8%,40岁以上的占35.2%。三是经验丰富。所有调查对象都有相关工作经验,在两家以个企业工作过的占74%,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占68%,接受相关创业培训的占53.7%。通过实践锻炼,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强度太大。创业女性家庭、事业一肩挑,普遍反映比较累。调查显示,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仅占36.7%,超过8小时的占64.3%,甚至有10.6%的女性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每周没有双休的占61.8%,从未享受过年假的占49.2%。就是在如此高强度的状态下,仍然有59.6%的创业女性把照顾家庭、教育孩子当成生活重点,可见她们内心仍然倾向家庭,做一个贤妻良母仍然是许多创业女性放弃不掉的责任。

2、创新精神匮乏。女性创业普遍存在固步自封,创新能力不强的现象。表现为:异地创业较少,调查显示,选择在本市本地创业的女性占90.1%,本省非本市的占9%,外省的仅占0.9%,大多数女性害怕面对一个不熟悉的环境。企业管理欠科学,在女性创业的企业中,独资经营的家族式企业占60.5%,与朋友或亲人合资的占37.9%,引入外资的完全没有,她们害怕与他人在资产方面有纠葛,担心讲不清、理还乱,担心权益无法保障。企业经营范围受限,女性创业排名前4的行业分别是餐饮业、批发零食、加工企业、服务业,这些企业占到七成,对于一些陌生行业,大多数创业女性表示不怕涉足。

3、借势借力不够。一方面信息单一,无法借势。43.3%的女性表示信息来源于自己平时接触和了解,27.5%的表示来源于朋友交流。单一的信息渠道容易造成后知后觉,女性创业在政策运用上明显弱势,仅有6.4%的创业女性享受了贴息贷款等政策扶持。另一方面,胆量太小,不敢借力。女性天性胆小谨慎,在创业投入多数选择稳打稳扎、小步慢走,调查中只有5.2%的创业女性选择过融资,9.4%的选择过银行商业贷款。这种“输不起、亏不起”害怕心理,致命她们错失了很多发展机遇。因此,女性创业企业规模都不大,雇工7人以下的占69.1%,8-15人的占11.1%,15人以上的占19.8%。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前面分析女性创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2、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创设女性创业平台。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为女性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贷款、宣传服务和创业指导,编印包括优惠政策、创业典型、创业小常识等内容的女性创业指导手册,引导妇女实现多层次、多领导发展,科学理智地选择创业项目,提高女性创业成功率。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推动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妇女创业,大力树立、培养、宣传、表彰优秀创业女性,引导更多的女性走创业之路;从生活和事业上关心创业女性,组织专家学者为她们提供学习帮助、信息指导,促进女企业家联合会等女性组织进一步发展,为创业女性扩大联谊、互通信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创设平台,激励更多的创业女性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新的业绩。

3、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女性创业者综合素质。设立女性创业培训机构,为女性提供的创业技能培训,提供最新资讯,加强对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学习和推广国内外企事业管理的成功经验与科学管理知识,切实提供创业女性的经营管理能力。建立女性创业指导中心,完善创业辅导机制,积极开展创业计划大赛或组织女性创业实践,提供女性的自我效能感锻炼女性的创业能力,针对创业意向进行个性辅导与跟踪扶持,解决女性创业过程中的相关难题。开展创业女性心理健康服务,举办心理讲座,培育良好地心理素质,缓解创业压力,引导创业女性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寻找平衡和谐,以更加昂扬的激情投入各项事业建设,实现女性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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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英语教育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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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英语教育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

为了解班里学生英语学习现状,即学生在英语学习中对听、说、读、写的掌握程度及在实际学习中是如何进行听说读写来提高英语水平的。

二、调研时间:XX年12月04号

三、调研地点:xx县第五中学九年级3——8班各班教室

四、调研对象:xx县第五中学九年级3——8班全体学生

五、调研内容:

1、你平时是否“开口大声”地读英语?

a、通常b、有时c、(几乎)决不d、不知道

2、你能听懂别人说英语吗?

a、通常b、有时c、(几乎)决不d、不知道

3、你能“随心所欲”地说英语吗?

a、通常b、有时c、(几乎)决不d、不知道

4、你有好的记生词的记忆力吗?

a、通常b、有时c、(几乎)决不d、不知道

5、你喜欢背诵生的语法规则和生词吗?

a、通常b、有时c、(几乎)决不d、不知道

6、你认为学英语最大的难题是什么?

a、单词太多记不住b、语法不好学c、口语说不好d、其他

7、你现在最想提高的是?

a、英语口语会话能力b、英语阅读能力c、英语写作能力d、英语应试能力e、其他

六、调研过程:在各班进行问卷调查,最后进行统计、分析

七、调研结果:

从本次调研得出的结果看,学生英语学习的现状不容乐观,应引起极大的重视。题项1、2、3中,反应了学生平时讲英语及应用英语的局限性。学语言的目的在于能熟练地运用语言进行日常交际。然而,学生平时却是有时或偶尔地开口讲英语,而且不能随心所欲地讲英语,甚至听不懂别人讲英语。到目前为止还是似懂非懂,稀里糊涂。有人虽然笔试会得高分,但需要运用英语时却出现“聋子英语”和“哑巴英语”。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实际教学中的一大遗憾。这也说明了我国英语的教育现状尚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时代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实际教学中还存在许多弊端。所以在平时的教学中不仅要鼓励学生多开口、勤开口,而且要尽量创设真实、宽松的语言情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多创造讲英语的机会,充分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让学生乐学、善说英语。而且要持之以恒,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调研结果还表明,学生在背诵新的语法规则和生词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如单词太多,记不住;语法太杂,不好学(如题项4、5、6)。所以在指导学生记忆英语单词时,要避免孤立、机械性的记忆,应依据情景、上下文及句子来记忆单词。至于语法问题,教会学生巧记语法规则的同时,对部分容易混淆的语法现象要进行比较、分析,并应有相关的语法专项及辨析习题,让学生在实际运用中轻松、自然地掌握语法。另外,依据题项7,表明学生在英语阅读方面的不足,他们急切想提高阅读理解能力。这不仅要求学生具有丰富的语言信息资源、开阔的视野、丰富的语言知识,拥有较大的词汇量,还得了解英美国家的社会及文化习俗、背景等;同时必须具有较快的阅读速度,较强的推理、归纳、判断及解题能力。因而,在实际教学中应帮助学生克服畏惧及焦炉心理,加强阅读训练,指导学生阅读技能,逐步提高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

八、调研启示:

通过这次调研,我清楚地了解到初中学生平时在英语学习中的现状,这对我今后的英语教学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在实施因材施教的同时,也要因“生”施教,即不忘考虑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不同问题采取相应的教学措施。确实做到教学相长,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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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调研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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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范文

2012年3月至5月我们《城市容貌综合整治过程中商户利益保护研究》课题组就城市拆迁中商户产生存与发展现状,在石家庄市的友谊大街、中华大街、泰华街、西三庄街、北新街、中山路、和平路、休门街、四中路、槐中路、槐北路、建华大街、建设大街、二环路等多条路段通过发放针对商户所设计的调查问卷,并进行了实地的深入访谈。调查问卷发放300份,问卷共设计10个问题,所收集的数据采用spss社会统计分析软件处理。问卷 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已拆迁商户、正在或准备拆迁商户和等待拆迁商户三类。此次小规模调查显示,62%的商户是外来人口来石经商;23%的商户是本市居民;15%的商户是郊区居民。调查商户大部分是从事铺面经营,其中包括:饭店、服装店、理发店、美容店、商店、药店、五金店、食品店等,还包括各种机构的营业厅,拆迁涉及范围广泛。调查对象年龄主要在20一50岁之间,在文化程度上以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居多。

(一)铺面不断减少,铺面租金不断上涨,很多商户被迫放弃经营。从石家庄各大房屋中介 机构了解到,受拆迁改造的影响,房屋租赁市场中突然增大的租房需求导致各个拆迁项目附 近区域的房屋租金一路飙升,平均涨幅涨幅在20%左右。有47%的商户由于找不到合适的 铺面而被迫放弃经营了。石家庄从整体上都处在拆迁的过程中,商铺变得越来越少,而且租 金在不断上涨,合适的商铺越来越难寻。很多商铺的成本增加,老顾客全无,所有多年经营 的优势荡然无存,更多的商户是找不到新的商铺只好保本清仓,挥泪甩卖,从此失去了养家 糊口本钱。调查中,一位经营水果的商户表示,她两年前自邢台来石家庄做小生意,家中的两个孩子目前都在上学,全靠夫妻两人的经营小店维持生活。由于拆迁,原本250元的房租 被炒至300元,增加了经营成本,让他们的负担增加了不少。

商户意见不统一。对于城市拆迁改造,相当一部分拆迁商户持支持态度,也有相当一部分拆迁商户尽管表示支持,但同时认为拆迁工作有很多令人不满意的情况。

调查中有45%的拆迁商户对城市拆迁持支持态度,访谈中当问到“你对城市拆迁有什么看法?”时,有的商户讲道:“拆墙透绿是好事,把我们的城市建得更美丽

,是每个石家庄人都盼望着的事情。总要有一部分人做点牺牲的。”“现在走在街上,能感觉到石家庄的变化,确 实漂亮了很多。虽然把我们的铺面拆了,也算是为石家庄做了点贡献吧!”石家庄历来以“土”著称,虽然宽阔的路网,拔地的高楼和飞跃的高架桥,使石家庄已有几分现代化都市气息,但仍然与建设现代化的大都市标准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以拆促建是石家庄提升品位,改善形象,创宜居城市的必然选择。

调查中42%的拆迁商户对城市拆迁尽管表示支持,但同时认为拆迁工作有很多令人不满意的情况,对拆迁工作也存在很多不满情绪。一拆迁商户在访谈中谈到,“俺是个体户,政府办的事太不周全。为老百姓考虑的太少了,拆咱不反对。你们只管拆,拆完了我们这些商户去哪儿呀?”“社会要发展,城市要进步,需要更好的生活环境。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阻挡城市发展,也就没有力量阻挡,但我们需要政府考虑我们这部分老百姓的利益。”另外有13%的拆迁商户对城市拆迁持反对态度,一理发店老板说,“我经营这个店快12年了,这最近刚装修了,我的客人都是老顾客,这个店说没就没了,损失很大啊,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心力从新开始了。拆迁拆的人心惶惶啊!”调查中发现,现在石家庄生活水平不算高,一个不足30平米的门脸也许支撑着几口人的日常生活,拆迁使很多人失去谋生的职业,即使没有拆迁的很多商户也是整天生活在惶恐不安当中,因此拆迁造成了很多不安定的社会因素。

(二)拆迁力度大,限时短。调查显示,30%的拆迁商户的拆迁限时是1个月内,43%的拆迁商户的拆迁限时是7天,27%的拆迁商户的拆迁限时只有1—2天。在调查中我们经常看到拆迁人员一边拆迁,拆迁商户一边甩卖货物,由于时间短暂,很多商户还没来得及找到货物安放地点或寻找到新的商铺,就被迫拆迁了。有的商户反映说,“拆迁之前他们缺少宣传,虽然我们也是在四处打听我们这里要不要拆,但总是心存侥幸心理,结果还是突然就通知我们要搬迁”,“拆迁拆的太厉害了,好多门脸真是一夜之间就不见了。”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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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被挡在保障体系之外的工伤农民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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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挡在保障体系之外的工伤农民工

工伤农民工群体:平均年龄只有25岁 XX年8月至12月,某外来工服务机构在      农民工工伤者进行了探访,共完成673份工伤探访表。笔者作为志愿者参与其中,通过对这些探访表进行整理和统计,我们可以对他们的基本信息、权益状况、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有一个比较客观清楚的认识。 从性别来看,工伤者以男性居多,占84%,女性只有16%。他们的平均年龄为25岁,其中一半的被访者在23岁以下。如果从文化程度角度加以比较,工伤者的文化程度明显低于外来工总体。 统计显示,工伤者月平均收入为777元,明显低于一般外来工。不仅这样,有25%的被访者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拖欠现象非常严重。与普通外来工群体相比,工伤者的工作时间更长。他们日平均工作时间将近11个小时,每周平均工作6.8天,过高的劳动强度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更容易受伤。 工伤者的权益在出工伤之后难以保障。65%的工伤者未签劳动合同,企业也很少为他们缴纳工伤保险。统计数据还显示,少数(3.4%)工伤者所在的企业没有营业执照。这就造成了工伤者的基本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即使进入到劳动仲裁和司法程序中,也增大了工伤者维权的成本。 对于受伤的工人来说,许多非常现实的问题是他们自身无法控制的。在外来工人看来,维持在当地的基本生存和多赚点钱回家永远是第一位的考虑。在毫无社会保障的前提下,失业就意味着失去生存的机会,因此“找不着工作、赚不到钱、无法生存”是他们面对的现实威胁,这种威胁在工人的概念里远远超过了工伤的潜在威胁。这也是为什么73%工伤者明知所在企业以前曾发生过工伤,而自己仍然坚持在危险的岗位工作的原因。 调查还发现,受伤后工资降低,工资拖欠更加严重是工伤者不得不面对的又一个问题。工人受伤住院后,只有41%的人能够按时领到工资,有11%的工厂只给工伤者发部分工资,有17%的工厂干脆不发工资。 不仅如此,还有相当数量的工伤者无人护理。统计显示,有21%的被访问者表示住院期间无人护理,探访过程中我们经常能见到工伤者自己拿着吊瓶上厕所,自己靠在床头勉强吃饭的情形。 另外,急救后续治疗不足也成为影响工伤者治疗效果的重要原因。由于多数工伤者医疗经济承受能力低,并且无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他们只能要求提前出院。这就导致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加,同时也影响机体功能的恢复。 工伤农民工维权面临四大障碍 在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是绝对的弱势群体,当他们受了工伤享受不到应有的治疗或赔偿,不得不维权时,维权的道路也格外的艰辛。根据我们的调查,他们在维权过程中面临四大障碍。 障碍一:被迫使用假身份证进厂,被迫用假名住院,被迫进入未经工商注册的“黑厂”等原因,造成农民工在受伤后维权困难 为了获得一份工作,农民工经常被迫以假身份证进厂或者进入未经工商注册的“黑厂”,这种“被迫”的进入得到了地方劳动管理部门的默认。当农民工受伤需要住院时,迫使工人用假名住院成为工厂的惯用手段,而医院和某些社会保险监管机构对此也予以默认,某种程度上,医院基于自身利益考虑,甚至还成为工厂对付工伤者的帮手。当工人申请工伤认定时,地方劳动管理部门会以身份不符为由不予认定。 一位22岁的啤机工向我们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我受伤后,在住院登记时,老板让我用另一个名字登记住院,说他交了保险,这样我的医疗费就有保证了。我当时急着住院,也没想太多,就按照老板拿来的别人身份证登记住院了。后来发现不对劲,我就找到医院去修改,医生说要厂里出证明才行,我就找到厂里,厂里不答应,没办法,没改成。没想到后来出院以后,厂里就翻脸了,说住院的是张某,不是我,我现在都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障碍二:工伤者即使启动了维权程序,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与最后所得到的补偿相比,往往也是得不偿失 按照现行规定,从工伤认定到诉讼结束,整个程序持续的时间至少在360天到510天之间。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厂方和一些地方劳动管理部门、地方司法体系,采用种种手段,将时间期限运用到最高限度,迫使工人走完所有的政策规定过程和司法程序,从而使所有的劳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程序发生连接,最终使工人在维权过程中付出极大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往往得不偿失。 35岁的秦某是某公司的电焊工,他XX年4月4日被录用,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XX年6月26日,他发生工伤事故,右眼受损,8颗牙齿脱落。XX年7月19日,秦某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9月3日被确认为工伤,9月5日被评为8级伤残。XX年10月28日,秦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工伤赔偿金等费用。XX年1月10日,仲裁委员会裁决部分支持申诉人请求。秦某不服,XX年3月7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4月28日,当地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5月12日,厂方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8月19日,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事故发生后,秦某历经工伤认定、伤残评级、劳动仲裁、一审、二审诉讼等法律程序,历时将近420天,至今仍未拿到工伤赔偿金,为了这场官司,秦某已疲备不堪,一贫如洗。 障碍三:工伤者付出了极大的成本后也将面对非常恶劣的结局 部分拒绝和老板“私了”的工伤者在工伤认定、劳动仲裁及诉讼过程中付出了极大的成本,他们期待的是一个合理的赔偿。但是,资本和地方权力体系通过选择对自身有利的制度、选择非必经程序等策略迫使工伤者即使付出了极大成本,其结局也非常悲惨。 XX年春天,四川籍农民工黎相树因给工人送饭时不慎滑倒造成脑外伤后右侧偏瘫,属伤残二级。为了给这起摔伤事故讨个说法,XX年7月,他委托律师向所在地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请求,结果劳动局下发了工伤认定书,但黎相树所在公司不服,于是向劳动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成都市劳动局)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结果认为,黎相树与公司之间事实劳动关系证据不足、主要事实不清,责令当地劳动局重新做出认定。结果,劳动局在随后出具的几份工伤认定书上认定黎相树不是工伤,而且自相矛盾。于是,黎相树又只好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

决认为劳动局关于黎相树不是工伤的认定存在矛盾,事实不清,责成他们重新做出认定。就这样,同一起摔伤事故,同一个劳动部门,反反复复地工伤认定,使得他直到目前仍没有领到补偿金。自从XX年6月12日摔伤,黎相树躺在床上已经一年多,生活十分艰苦。 障碍四:厂方利用种种手段压制工友对工伤者的帮助支持 在维权过程中获得来自工友的支持和帮助对工伤者而言是极其重要的。例如,如果工人使用假身份证而遭遇工伤认定障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由工友提供证明;如果劳动局认为工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已经超过时效,一旦有工友证明工伤者确实与厂方发生了争议,就会增加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可能性;如果工厂拒绝提供工资表,工友的证明也将起到很大作用。但是,这种来自工友的可能的支持却受到厂方种种手段的压制,在劳动力市场绝对供大于求的前提下,工友们很难将支持进行到底。 “左手受伤后,我申请工伤认定,但由于我进厂用的是假身份证,厂里就说没有这个人。有人建议我找几个同工厂工作的老乡,或者工友什么的,写个证明,证明我是这个厂的工人。我找过他们,但是他们都不敢答应。”一位24岁的锣机工这样讲述自己的经历。当我们为他的遭遇愤愤不平时,他却说:“唉,其实我也理解他们,他们要是给我作证的话,工厂就会把他们开了,这还是好的,说不定还找人报复他们,我们那里又不是没发生过这种事情,我就听说有些人给其他人作证被老板开了,有的还是老板的老乡什么的。”         遭遇保险~   在外务工的农民工经常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保险~,而这些~往往是在他们受了工伤,需要保险时才会意识到。即使是工伤者已经上了保险,他们如愿获取保险赔偿也将面临重重阻碍。 由于商业保险的缴费率低,且没有强制性,因此许多企业都购买商业保险,故意告诉工人这就是工伤保险,并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保险费。而工人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很难将两者区分。同时,很多企业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其受益人为雇主,而不是工人。一旦事故发生,企业就将商业保险中对意外事故的赔偿部分用作对工人的工伤赔偿,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这样一来,就出现工人出钱买保险老板受益的情况。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用工成本,一些工厂甚至采取了部分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办法,例如,只给本厂10%的员工上工伤保险。在工伤发生后,就按照已投保的员工名单,让工伤者以假名住院骗取保险赔偿,并明确告诉工伤者,只有这样,厂方才会支付医疗费,逼迫工人“配合”。工伤者面对急需治疗的状况,一般都会接受厂方的要求。但问题在于,一旦以假名住院,在今后的工伤认定、伤残评级及工伤索赔过程中,由于诊断书上的名字不符,给工伤者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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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的调查与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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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相关案件调查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入化阶段以及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为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作为市场主体的各类企业的竞争力,真正形成产权明析、权责明确、政企分开、讲究效率的现代企业制度,以集体、国有企业为主的企业改制正进入新一轮高潮。企业改制是对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造,改变以前所有制为标准的企业划分,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对集体、国有企业采取由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入股或股份转让,将集体、国有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行为。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是指企业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和涉及被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件。雨花法院民二庭在审理涉及集体、国有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发现有大量案件纠纷的发生与企业改制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统计近年来我庭审理的案件,现抽取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143件加以比较分析,研究各类案件的成因、比重,并从审判实践出发探研司法对策。 一、 与企业改制有关案件的表现形式 1、 与企业改制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 此类案件所占比重最大,直接或间接的涉及到改制企 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有118件,占总调查案件数的82.5%,其中因为企业改制而直接导致企业债权分配、债务承担纠纷的约7件,占4.8%,由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关系而形成债务债务关系,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债权分配、债务承担不清,使所生之债难以得到及时清偿,而间接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有111件,占所统计案件的77.7%。 2、 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股权纠纷、出资纠纷     企业产权改造以形成《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改制的主要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由一个国有企业单独出资,或几个国有企业共同出资形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类改制由于是国家出资,有的由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因此纠纷较少,即使产生纠纷也由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诉讼解决的很少,在案件审理中还未遇到。国有中小企业在改制中,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形成共同出资的情况因涉及不同利益群体产生纠纷的机会较大,主要表现在出资比例、资产分配等方面,在统计案件中有3件,占2.1%。 3、 公司分立中产生纠纷     公司分立是将现有的公司分为二个或二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依形式不同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由于公司分立涉及到对原来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这会产生两方面的纠纷:一方面,由于公司分立协议的不明确而引起分立公司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也是引起现在社会广泛关注的企业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问题。企业为逃避债务通过公司分立将企业的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出去,以不良资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这大大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利益甚至鼓励这种行为,使得不少亏损企业采用这种方法脱壳逃债,以改制为名行逃债之实。在统计案件中,2件案件就属于此种典型的案件,占1.4%。 4、 集体、国有企业出让中产生的纠纷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将集体、国有中小型企业出让给私人经营也是现在企业改制的一次重要形式。但在出让中,因操作的不规范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首先,资产低估。企业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应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乃至企业中有特殊技能的技术人员也是企业的财富,但在出让中存在有形资产低估、无形资产不估、出让程序不合法等情况,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债务人的利益。例如,XX年西善桥某企业在改制时,主管部门组织内定人员参与拍卖,最终竞标成功,其他竞标方以程序不合法要求法院撤销此次拍卖就属此种情况;其次,在终结原企业的出让中未履行诸如公告通知债权人、注销工商登记等手续,存在着企业实体消灭而身份却未消灭的情况;再次,在保留原企业的出让中,对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约定不明确,出让人与受让人对债权人相互推诿,逃避履行。此类情况在统计案件中有13件,占9.1%。 5、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纠纷 股份合作组织制度是将股份制引入全民所有制,以股份的形式融合不同所有制以及各种生产要素,按照“资金共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累共有”的原则,发展股份合作制。然而这毕竟是在企业以所有制为划分标准转向以组织形式为划分标准的过渡阶段所产生的改制方式。将两种标准进行融合从某种程度而言与其说是为了改制的需要,还不如说是为了迎合政治理论的要求。从实践中看这种改制方式对企业增效有限还极易产生纠纷。如XX年铁心桥某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制,企业资产由该企业职工持股,持股职工又将所持股份与第三方进行联营,企业资产所属不清,发生纠纷后难以追偿。虽然我院处理的案件中仅有5件,占3.5%,但处理案件过程中,从各个乡镇、街道的了解发现这种改制模式并不成功。 6、债权转股权中产生的纠纷 债转股是我国在借签外国企业破产整顿运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企业改制方式。目前主要存在于国有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清理银行债务中所使用。债权转股权可以使负债企业减轻沉重的债务包袱,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发展生产,对债权人来说,成为股东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负债企业提高效益,使无望收回的债权转为具有收益性的股权,使“死钱”变成“活钱”,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改制方式。但在债转股改制中,由于负债企业急于减轻债务,往往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债权人信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在统计中有2件就属此种情况,占1.4%。 二、 企业改制中诸种纠纷的成因     企业改制是我国企业提高实力,迎接国际竞争大潮的必由之路,对于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不能回避,视而不见,要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去分析问题,目前产生改制纠纷的主要原因是: 1、 改制不规范 虽然就企业改制全国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仍有《民 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基本法规可以遵照。但在改制中,企业乃至主管改制的部门不依法改制,侵害国家、集体、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如被改制企业在清理中不通知债权人低价出让国家、集体资产,被清理的企

业不依法进行注销登记等。 2、对行政部门领导改制缺乏有效监督     作为集体、国有企业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改制,领导“一言堂”拍板决定的情形较多。虽然各级部门都有改制办,但未能形成有效的决策集体。改制中缺乏专业人士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资深律师的参与。地方改制有跟风倾向,你改、我改、大家改,不管是否符合条件改制效果怎样,只要行政部门决定改制一律都要改。改制步伐的快慢、改制企业的多少往往成为行政机关的政绩,真正对企业效益提高多少却关心甚少。 3、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前已述及,对于改制仍只有几部基本法规,没有针对 改制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有效的法律规范,这也是造成目前改制比较混乱纠纷频出的重要原因。我们也应当承认,目前企业改制仍处在试验阶段,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到公司制,改制的模式仍未定型。现在虽然大力倡导公司制的改制方式,但由于《公司法》本身的不完善,有些条文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改制之途更是困难重重。例如,目前各公司中普遍存在着监事会监督不力,股东会无权状态,就是《公司法》对监事会、股东会权利保障不利而造成。 4、司法特别是法院对改制的规制不力 司法权对纠纷具有最终裁决权。但目前我国司法存在不够独立依赖于行政的倾向,导致司法机构对企业改制规制不力。法律调整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所谓事前调整是已颁布的法律指导人们的行为,事后调整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和对合法行为的确认和保护。对违法行为的惩治不力会使人们对法律遵从心理大大下降,乃至会无视法律的存在而为所欲为。司法依附于行政,使司法机构对以行政部门为主导的企业改制产生的纠纷不能进行有效的审理,有些法院要么不立案受理,要么立案受理后不能依法正确审理,加剧了企业改制的混乱局面。 三、 对策 1、 实事求是,深入研究     要以一种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态度对待企业改制。我们在统计案件中查阅了卷宗,也翻看了改制资料,发现其中有些改制材料过于简单。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是一个复杂的整体,草草的几页纸就改制完毕,显然是不能制定出完善改制方案措施的,我们也遇到过制定很详细的改制企业,企业也诉讼到法院,但由于方案细致,权责明确,案件审理很顺利,原、被告双方也服判。在经济转型期企业改制是一个很系统的工程,不能跟风而上盲目改制,不能搞数目要改多少多少企业,不能搞比率要改百分之多少多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很好地掌握改制的规律,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2、 依法律法规进行改制 虽然关于企业改制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现行法律 仍有很多基本原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就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民法的帝王原则,它要求平等主体在交易时要诚实不欺,讲究信用,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方式而谋取私人之得。改制中遵守诚信原则就要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保护企业以及与企业有关联的债权人、企业职工的利益,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不能为了其中一方的利益的满足而侵害他方利益,所颁布《合同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合同法》通过规定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形而保障受害方的利益。在企业公司制改制中,现行的《公司法》又成为改制中依据的主要法律之一。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和设立程序建立公司,是规范改制的重要保障。我们也应认识到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造成了目前改制的混乱,因此应当在不断总结改制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改制的专门法律法规以适应需要。 3、 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调与监督     企业改制不单单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涉及到工商部门、债转股牵扯到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它还有会计、审计、评估、劳动用工等等。各部门间能否相互协调分工,能否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改制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统计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有很多纠纷的产生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于有些政府部门没有有效地屡行其职能。例如,有些企业进行注销时并未清理完毕债务,也未通知债权人,依法不能注销,但却也取得了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 4、 司法机关应以更为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改制中 作为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乃是平庭狱讼,解决纠纷之 所,对于民事纠纷素有不告不理之原则。但作为法院对现有案件的处理,也应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由于立法的滞后,在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应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保护债权人、企业股东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院副院长李国光在XX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讲话》提出关于改制后原企业遗留或者遗漏债务的承担的问题,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坚持三个原则即法制原则、法人制度原则、债随企业资产转移的原则。江苏省高院对此类诉讼提出了五项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过错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当前企业改制纠纷的处理涉及程序、实体两方面。 (1)、程序方面     改制企业诉讼如何确立诉讼当事人,一直干扰了人民法院审判。前面我们分析了改制成因及对策,当涉及个案错综复杂,如集体企业改制买断后,产权无法变更,工商登记无法变更,原企业仍存在,债权人应向谁主张权利?改制中企业资产漏评,原企业已不复存在,原主管部门是否能提起诉讼主张债的请求权?集体企业自行组织改制以无资质拍卖人员变卖的,出让人是否有权以出让程序不合法要求行使撤销权?企业改制职工成为股份合作者又与其他公司联营形成新的法人,债权人如何向其主张权利等等。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确立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时,应坚持合同相对人的原则,对合同违约之诉以合同相对人确立当事人,对债权之诉以所有权人,债权人及因果关系确立诉讼当事人。 (2)、实体方面 上面列举的程序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实体处理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应遵从省高院的“五个原则”处理,如个人购买之后,企业按个体式私营经营,原企业工商登记未变更的,对双方关于企业原有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应按约定确定债务承担者,债权人不同意的应按“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处理,对于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租股结合、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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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呼和浩特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6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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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呼和浩特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社会服务、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担负着重要任务。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组织形式的变革、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分配形式的多样化,以及社会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带来大量职工的再就业需要街道社区来帮助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转变后,一些工作要由街道社区来承担;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快速发展需要加强街道社区来服务和管理。城市社区又是各类矛盾反映比较敏感的汇集地,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都需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积极做好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反对民族分裂、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打击暴力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街道社区同样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和任务。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党的工作网络,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已成为新形势下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事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近年来我市街道社区党建的工作情况

我市于1999年7月重新区划后,市辖四个城区,现有街道党工委26个,社区党支部227个,社区党员6728名。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和中组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搞好城市管理、社区服务,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街道经济为目标,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以“创红旗党支部,实施凝聚力工程”为主线,狠抓街道党组织建设工作,街道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得到明显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抓班子建设,增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街道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广大街道领导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增强了抓好街道社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进一步健全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力地促进了班子的团结,确保了班子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三是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各区都不同程度地对街道领导班子和社区党支部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特别是2000年市委决定从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派部分青年干部到社区工作,彻底改变了过去社区长期由“老太太执政”的现象。四是以全面提高素质为目标,积极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不断增强街道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抓队伍建设,依托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责任体系,加强街道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一是各区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主阵地”和“熔炉”作用,加强党员培训工作,近两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6期,培训街道党员干部23286人次,党员培训率达到95%以上。二是注重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入口关”,继续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据统计,仅今年街道社区就发展党员206名。三是在街道、居民区党员中开展了“奉献在社区”、“有困难找支部、找党员”等活动,街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充分发挥,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四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把在加强城市管理、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作用情况和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作为评议重点。

3、抓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繁荣社区文化生活。近年来,各区以实施“星光计划”为契机,采取以区街投入为主、国家专项资金资助、驻区单位支持的多种投资方式,加大投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统计,全市社区建设投入资金共达2530万元。共建成“社区综合服务指导中心”18个,“星光老年之家”110个,通过新建、购建、共建等方式,全市四个城区的227个社区居委会采取各种办法全部解决了办公场所,各社区安装电话201部,配置微机130台,创办社区服务网点1844个,社区服务覆盖面达到92%。

4、不断加强在职、流动、下岗、离退休党员社区化管理,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一是积极动员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把党的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定期开展党员培训。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进行分类教育管理,分类制定开展示范活动的规划,分类确定考核目标与要求。二是加强了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组织中生活,受到教育和监督。三是推行社区在职党员的双向登记管理制度。

5、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推动社区工作再上新水平。市委每年把社区工作列入各地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目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各城区的考核目标,对社区工作的支持事项和减负问题列入各部门的考核目标。同时把各社区对相关职能部门评议的结果计入部门的考核内容,完善激励、监督机制,使社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方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各自的职能共同做好工作。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托,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组织也在推进社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已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为把我市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街道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近几年来,新经济组织如非公有制企业、中介组织等大量产生,对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党建工作的情况看,不适应的情况比较明显。非公企业、中介组织党组织设置,做不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党组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增多,企业转制后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都居住社区,许多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也交由社区负责,许多“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其中不少是党员,社区党组织没有相应的教育和管理方式把这部分党员有效地教育管理,不能很好地发挥这部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充分,从而难以保证社区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群体组织坚持正确的方向。社区党组织难以在社区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发挥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充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以致不能更有效地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由于社区党员多数年老体弱,加之社区支部经费紧缺等原因,很难组织党员活动,教育管理工作难度更大,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偏少,影响了社区发展党员工作。

四是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据统计,目前居委会承担的各类交办工作有150项之多,其中80%是属于行政性事务。一些居委会反映,“面对区里、市里的几十个部门,谁都可以给我们派活。这种‘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状况,使我们疲于应付,根本没有时间做居民工作。”

五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不少社区居委会根本就没有办公经费,即使建起办公场所,但水、电、暖、电话等必要的支出费用得不到保证,严重影响了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工作,新建办公场所的面积越大,这个问题越突出,开展社区活动更是困难。社区居委会“有事无费”、“有责无权”的现象较为突出。

六是驻区单位和辖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对社区居委会不认同、不理解、不支持、不参与的现象。

七是尽管社区普遍建立了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但代表会议能够决定什么问题,决定的问题由谁落实等都不明确;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特别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的意见和要求,难以得到解决;社区工作缺乏自主权,往往是上级要求做的居民没有需求,居民要求做的上级又很难及时办到。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说,是城市基层基础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从而严重影响了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强,制约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步伐的新形势下,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区建设,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建议和对策

1、合理调整、设置街道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建制,建立健全基层组织。

街道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的建制,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由旗县区党委、政府提出调整设置意见,应建未建的应尽快建立起来,软弱涣散的及时进行整顿。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居委会相对应,同步设置和调整,实现“一居一支部”,正常开展党的工作。

2、多渠道解决街道居委会办公场所、办公经费问题,改善办公条件。

要认真落实《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社区工作的意见》(呼党发[2003]20号)文件精神,把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设列入城市规划,由各城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应列入市、旗县区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保证逐年有所增加。有条件的社区,重点围绕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环保、医疗、后勤服务等,走实体化发展之路筹集资金,扩大规模,实现社区服务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逐步形成自我完善、自我壮大、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3、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首先要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把那些既熟悉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又熟悉经济和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的干部选拔到街道领导班子中;其次要加强社区居委会、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扩充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编制,每个居委会由5—9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委员会成员2—3名。社区党支部书记由上级党委选派任命,社区居委会主任由本辖区居民中选举产生,其他工作人员实行招聘制,可以从市区选派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复转军人、“4050”人员中聘用,聘用人员一定要热爱社区工作,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党支部成员可以从居民中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党员中产生。第三,要加强街道干部的培训教育。对社区主要领导要有计划、有目地的进行培训教育,定期参加党校学习和外出考察,使他们开阔眼界,更新观念,增长知识,提高街居干部管理社区的能力、协调服务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四,建设一支以党、团员为核心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发挥其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特殊作用。

4、进一步健全党组织体系,建立以党组织为主的社区工作网络。

要健全和扩大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工作网络,横向健全和强化以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为主的党建工作联系会制度,强化属地功能;纵向建立楼院党小组,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工作延伸到每一位社区党员,辐射到社区居民群众。这一工作体系运行过程中,把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社区服务工作纳入其中,形成覆盖社区的工作网络机制。

5、加强社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做好社区单位党员的双向登记工作。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对辖区党员进行详细地调查登记,根据党员分布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对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党员,要以建立健全党员目标管理为载体,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对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外出流动党员,采用党员联系卡等形式开展组织活动,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要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站)的作用,对流入社区的外来流动党员进行登记、建档、组织活动,并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对在本辖区居住的单位党员,社区党组织应与本人或本人单位联系协调建立“双向”登记制度,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8小时之外,发挥个人专长,自觉参加社区建设。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社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培养、吸收社区居委会干部和辖区居民中的优秀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对一些党性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长期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并作出组织处理,直至开除党籍,以纯洁党的组织。

6、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1)建立帮扶、联系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借鉴农村扶贫经验,让市属各级单位或部门与社区居委会建立帮扶对子,切实帮扶基础薄弱的居委会摆脱困境;建立市、旗县区级领导干部联系困难居委会制度,帮助困难居委会解决工作难题,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同时也为领导干部提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机会,使领导干部能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贴近群众,了解基层,服务群众。

(2)严格社区居委会干部奖惩考评和淘汰制度。区、街党组织应制定《社区居委会干部管理办法》,对社区居委会干部实行奖惩考评和淘汰制度,对那些热心社区工作,表现突出,做出成绩的社区干部应该表彰奖励,优秀的应给予提拔使用;对那些不安心社区工作,表现较差,甚至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社区干部,由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3)建立街道社区工作逐级评议制度。为使社区建设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应建立社区居民评议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评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评议区直职能部门的逐级评议制度。

(4)建立街道社区评议驻区单位的约束监督制度。街道社区组织要吸收驻区单位为社区成员,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做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建立街道社区评议驻区单位的约束监督制度,驻区单位评先进及创建文明单位,必须有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推荐意见,将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支持社区工作的单位和领导,建议取消其评优资格。

(5)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广泛动员居民参与居委会选举和社区事务的管理;通过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动员驻区单位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建立一种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7、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法律、法律文件列入区、街居委会干部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各级干部执法学法意识,解决“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问题,保证社区居委会能充分发挥其职能,正确履行职责。

8、市、旗县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在社区的行政业务工作。对于需要委托社区居委会承办的事项,应按照“权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妥善处理。

9、要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各级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呼和浩特党建综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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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基层工会工作专题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3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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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工作专题报告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跨国、跨地区、跨行业大企业集团公司的逐步出现,混合所有制经济成分企业的大量增加,带来工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工会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基层工会要适应形势、发挥作用,就要明确应该重点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理清思路,找准位置,服务大局,把握方向,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贯穿一条思想主线———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基层工会是工会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基层的实践者。为此,一定要把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要科学地观察当前新形势的特点给工会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基层工会组织变化规律,把握基层工会工作规律,抓住规律,迎难而上;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容,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在创新中形成新思路,在改革中求得新突破,在发展中开创新局面,在各项具体工作中体现新举措。

创建学习型组织———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

基层工会组织也把创建学习型组织纳入了自己的视野。许多省市工会以及基层工会开展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知识武装工程、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活动,对推动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开展了多次经验交流和理论与实践的研讨活动,在工会系统掀起了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热潮。在这股热潮的冲击下,基层工会还不知学习型组织是怎么回事,也上行下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大有一轰而起之势。

基层工会组织是全体成员全身心投入并有能力不断学习的组织,它是让全体成员体会到工作中生命意义的组织。是通过学习,创造自我,扩大创造未来能量的组织。从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内容来看,这是当代最前沿的管理理论或最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创建学习型组织实质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是企业管理水平的升华,需要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进行策划,制定规划和目标。基层工会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中只能是处于配角和协助的地位,如果基层工会大包大揽,一方面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也容易出现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如果不把创建学习型组织放到企业党政工作的大盘子中来思考,工会是绝对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的。

抓住一个根本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基层工会工作在企事业、机关单位,是团结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的直接组织者。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这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的目标任务。因此,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就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各级工会组织的根本任务。基层工会一定要立足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以及工会工作的全局,紧紧围绕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稳定这个中心,来思考和安排工作。要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以振兴发展企事业为目标,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持续形成学赶先进的热潮,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更好地履行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

落实一个根本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基层工会与职工群众紧密相连,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推动者。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始终保持工人阶级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是新世纪、新阶段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工会基层组织是党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的基础,其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始终是工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也是根本性的问题,也是十分重要的战略性任务。搞活企事业,搞活工会整个工作,都要抓住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个主题来展开。基层工会一定要认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依靠”方针的落实。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人才素质的培养

提高基层工会组织人员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他才能更好地为基层服务。基层工会工作人员要学以致用,把所学理论知识融入,渗透到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也提高了基层员工的技能水平、技能素质,基层工会组织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组织好基层工会工作,不断开创基层工会工作的新局面。通过送培及定期的各种学习来不断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业务水平,使基层工会组织得到长足发展。

突出一个基本职责———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基层工会根植于职工群众之中,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维护者。工会突出维护职能是工会性质所决定的。当前,职工最大的担忧是经济生活上的担忧、就业上的担忧、社会福利能否得到保障的担忧。为此,我们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武器,以鲜明的职工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来履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敢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二要强化维权手段,运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职工代表大会两个机制的有效手段,在职工就业、工资分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增大维护的力度,特别是对生活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权益给予有效的维护。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三要讲究艺术,善于维护,只要是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手段都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适应维权的需要。

依托一个重要载体———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基层工会实践在工会运动的第一线,是“职工之家”的主要创建者。基层工会一定要充分利用建设职工之家这个开展工作的有效载体,把基层工会工作全面带动起来。一要抓住根本,立足于企事业、机关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建家在搞活企事业单位中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这样才有地位、有作为;二要抓住中心,着眼于全面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包括工会运动的发展,是第一要务。从基层工会来说,要把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上水平作为中心任务来抓,把建会、建制、建家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创造第一流的工作、第一流的业绩,推动工会运动的发展;三要抓住核心,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四要抓住本质,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五要抓住关键,致力于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一定要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去思考和安排建家工作,在基层工会各方面工作中全面发挥作用。在“新”字上求突破,努力做到内容新,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充实新内容,保证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形式新,适合基层的实际和会员的意愿,不断创造新形式,为建家注入活力;领域新,把建家拓展到各类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当前主要是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乡镇街道工会的建家工作抓好,以规范、提高这些工会组织的工作水平;在“深”字上求发展,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理论和建家理论的研究,用发展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推动建家更有深度,更深入人心;在“实”字上求效果,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取信于职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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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克服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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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在审判实践克服纠正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改革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也在审判工作运行管理模式、审判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公众普遍反映我院从审判作风到审判质量都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面貌也都有了较大改观。但是,一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反映,在审判活动中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仍然存在,如何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我院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在审判实践中我院审判人员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妨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以及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反映及态度,我院就此问题向当事人、旁听群众展开了问卷调查。调查反映,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对我院审判人员是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方面的不满意率相当高,认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问题。在此后召开的律师座谈会上,律师们也认为这一问题在我院已经非常突出,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已经成为我院的当务之急。     鉴于如何以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已经在审判实践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和紧迫,我院研究室认为及时解决和规范这一问题既是我院重视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扩大司法改革的成果。为此,我院研究室将这一问题作为专题调研课题进行了调研。在研究室的主持下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专家们论证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以及目前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指出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审判人员应当转变司法理念,树立程序观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室对我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诸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研、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院维权活动的开展。现将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及内涵     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公正审判的权利。这种权利从诉讼法的角度出发,也可以称作程序保障请求权或司法保护请求权。以往审判人员常常“重实体、轻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当事人的程序保障请求权。法院进行司法改革以来,针对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但这些调整和改革都未从根本上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关注的焦点也基本上集中在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如何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的贯彻和实施上,而忽视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程序权利)对法院审判活动行为的约束作用。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认识到要想切实保障和落实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就必须首先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和内涵。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     随着社会法治化步伐的加快,各国都在不断扩充公民接受公正裁判权利的渠道,许多国家都规定了公民有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即程序保障请求权。一些国家将这种权利作为法律制度的核心并在宪法中予以规定。我国宪法虽然没有关于程序保障的直接规定,但是宪法第33条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125条关于公开审理、第126条关于法院独立审判等的规定,却可以看做是程序保障的宪法依据。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含着公民可以平等地享受包括宪法在内的所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以及通过法律程序实现权利及获得权利救济的内容。而第125条和第126条就是实现第33条规定的程序保障权利的有效方式。所以,第33条、第125条和第126条的规定不仅是宪法原则,而且也是程序原则的宪法化。因此,我国程序保障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基础之上,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究其实质是宪法权利。     (二)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内涵     宪法和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具有以下内涵:     1、程序主张权。即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享有充分的权利就涉及实体法及程序法问题的事实和法律阐述自己的主张。程序主张权赋予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并就该主张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权利,同时要求法院必须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主张权的机会,法院的裁判必须就当事人主张的具体事实、依据特定的法律进行。     2、程序平等权。它包括两层含义: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所谓平等保护是指法官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机会便利和手段;法官对各方的意见和证据予以平等地关注,并在制作裁判时将各方的观点均考虑在内。     3、程序法律行为的及时终结权。当事人享有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及时审结案件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应当有权知悉个案的审理期限;如果案件延审,当事人有权询问原因及解决的办法;因为法院的原因造成诉讼迟延时,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及时审结案件。     4、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可以概括为(1)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审判的请求权,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了此项权利;(2)要求法官中立的请求权。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的中立,但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诉讼法都规定了回避制度,这是宪法关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具体化和制度保障;(3)要求法官行为理性的请求权,法官的行为必须以确定、可靠和明确的认知为基础而非随意或恣意,法官对其决定应当阐明理由;(4)要求适用法律统  一、确定的请求权。这种统一和确定包括各地区、各个法院之间对相似案件处理上的偏差值在正常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基本一致,即执法原则和尺度的统一。     二、更新司法理念,强化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     司法公正不仅包括实

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在诉讼法上实体公正也就是结果公正,是指法院裁判的内容正确、适当、无误,它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真实和法律适用准确两方面。公正的裁判结果是法院或法官通过整个诉讼过程所要达到的一种理想结果。然而,这种理想结果的实现必须以程序公正为前提。虽然公正的程序并不必然产生公正的结果,但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产生的不公正感和人们对程序不公正的评价却会降低人们对实体公正的信任程度,甚至动摇实体公正的根基。因此,以正当程序来保障法律的实施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它是保障当事人实现法定权利的需要     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仅是诉讼法规定的权利,而且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是以往当事人在行使诉讼权利的时候,常常由于不谙法律或者存在阻碍当事人接受裁判权利的各种障碍而不能在实质上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而强化程序保障,则通过在诉讼中充分给予双方当事人对等的“攻击”、“防御”机会,并形成制度化的程序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这样的程序要求,来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的实现。     (二)它是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需要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的审判职能是其最重要的职能。以往法院的审判职能主要体现在追求司法的实体公正上,认为程序公正只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而已,处于辅助地位。这种实体至上的作法和观念导致实践中将实体法适用正确与否作为评判裁判结果的主要标准,使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极大损害。从某种意义上讲,实体公正是相对公正,因为这种公正要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很难有唯一的标准或结论。而诉讼程序则是被宪法以及诉讼法明文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与实体公正相比,程序公正更具有绝对性的特点。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予采纳或不予重视,开庭审理走过场,合议庭“审而不判”等现象实质上都是“重实体轻程序”的表现。的确,相对于实体规范而言,程序具有其工具性的一面,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适当的实体规范是经由程序铺设的轨道通过公正、有效的程序形成的”。因此,程序公正不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具有优先性。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思想,在保证法院全面履行其审判职能的同时,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它是推进和深化司法改革的需要     法院的一系列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的推进,已经开始涉及审判组织的改革,如审判长选任机制的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案件的权力越来越大,如何防止审判权力的滥用将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程序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因为程序的公开性使法律程序的要素已为公众知晓,法官的行为必须要受程序规则的约束和公众的监督。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便于各级人大、各级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另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也通过保证当事人对程序的了解和参与程度,限制法官滥用审判权。因此,完备的程序能够限制恣意的发生和权力的滥用,对司法改革的深化亦起到保障和推进作用。     (四)它是诉讼民主和文明执法的客观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制度应当是民主的诉讼制度。司法审判的民主化程度越高,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就越高,程序的公开性就越强,程序的作用得到越充分地发挥;反之,司法审判越具有~特征,司法审判就越不透明,程序的秘密性越强,而其作用就越弱。因此,诉讼民主要求诉讼程序的每一个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五)它是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的需要     强化程序保障的价值在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方面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程序保障有利于迅速及时解决争讼。诉讼效率强调以最少的时间耗费来解决争讼,当事人诉诸法院的目的在于让法院尽快解决争议。因此,对诉讼案件的认识不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对诉讼行为必须有时间上的限制,审理期限和诉讼期间的设置便是出于此目的。强化程序保障要求法院做到遵守审限规定,及时审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以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遵守程序安排可使当事人以最少的花费利用诉讼制度达到其诉讼目的,法院以最少的司法资源的耗费解决争讼。在民事诉讼中有关诉讼费用、诉讼周期、诉的合并、简易程序以及代表人诉讼等制度,都是为了实现诉讼效益而设立的,是实现诉讼效益的保障。在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效益也是现代诉讼制度所追求的目标。     (六)它是当代司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法制进步的标志。     我国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最初的法制建设主要是以经验为指导,以实体法为中心,工作也主要是应急性的。英美国家对接受程序保障极为重视,并将其作为一个基准来衡量一个法律或者一个程序是否正当。程序公正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国际文件承认和接受。中国入世之后,中国政府承诺我国人民法院将努力做到“平等、统一、独立和透明”,所有这些都必须以程序公正为保障。而我国宪法关于程序保障的规定比较抽象,对程序建设也尚未形成体系,一些程序规则还比较粗糙,不利于操作,需要进一步分析、论证和技术处理。因此,强化程序保障不仅是我国司法系统恪守政府承诺、维护我国司法权威的前提条件,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和法制进步的标志。     三、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突出问题     虽然宪法和诉讼法为当事人借助诉讼程序接受司法救济和裁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存在于审判人员头脑中的传统观念的束缚,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或多或少、程度轻重不同地存在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问题和习惯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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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宗寨村发展规划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2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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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寨村发展规划调研报告

关于三家店镇高宗寨村

发展规划的调研报告

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干部,是市委市政府学习贯彻党的xx大报告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我们大学生青年干部所肩负的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派驻大学生村干部办公室的总体部署,我被分配到临颍县三家店镇高宗寨村。自XX年12月3日正式入村以来,转眼已近一个月了。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里,我吃住在村,广泛走访农户,和群众攀谈,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村组干部会、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全村的基本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了摸底,并对调查摸底的资料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以全县掀起的“学青州、比发展”活动为动力,制定了高宗寨村的总体发展规划,确立了全村今后的经济发展方向和路子。

一、   村子基本状况

高宗寨村位于临颍县东北部,在三家店镇南面,距三家店镇政府大约1.5公里,南部与邢庄村相邻,东部与西华县搭界,全村有360多户,1462人,有小学一所,系于邢庄村合办。现有耕地1900多亩,人均耕地1.2亩,分八个村民小组。村两委班子4人,村书记宋自恒今年45岁,村委委员宋自安、村会计主任程保华,平均年龄45岁左右,妇女主任吴俊玲长期在外地,正常工作的只有三个人。全村有中共党员40人,最大党员79岁,是1955年合作社入党的,有5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

高宗寨村是一个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平原村,主导作物是小麦、玉米,经济作物有烟叶、辣椒等,XX年小麦亩产在450公斤左右,玉米亩产在500公斤左右,辣椒亩产在350公斤,全村人均收入2700多元,主要收入来源是种植辣椒和卖粮食。有部分农户经营煤球厂、小卖部和打面点,大多数青壮年农闲时出外打工挣钱,以前村里有人曾经办过养猪、养鸡厂,还办过蔬菜大棚、种植小甜瓜,都取得了一定的效益,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发展成规模,更没有形成主导经济收入。前几年村里修路、建学校,把村里原有的一点积蓄花干用净,村两委除了乡里的一点经费外,没有经济收入来源,有时想为村里办点事情、跑个项目,苦于没有经费,群众有时还不理解,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村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深入的调查走访,我认为,影响村里发展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不高,农业技术推广比较贫乏,农作物的品种、栽培、施肥、灌溉技术和设施及机械化程度还比较落后,大多数农户还基本上是靠天收,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脆弱,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急需改善和加强;二是村民经济收入比较单一薄弱,需要引导带动群众科学的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多种经营,多方位的调查论证,逐步确立支柱型收入产业,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三是党员干部还没有完全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的“火车头”的作用,在带领群众致富和奔小康社会方面,需要率先行动起来;四是由于没有示范和带动,村民缺乏公共意识,对村里公益事业和村容村貌比较漠视,全村干群的凝聚力、战斗力需要逐步培养和提高。

三、近期工作计划和三年发展规划

在充分摸透了村情民意的基础上,我们又召开了村两委班子会、村组干部和党员会,制订出高宗寨村详细的发展规划。   (一)、近期工作计划

1、由于一部分外出务工群众还没回来,因此,我认为还需要继续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到每家每户,吃透村情民意,以利于更好的制定村里以后的发展规划。

2、紧紧围绕镇政府下达我村的目标任务,利用冬春农闲时间,结合村容村貌整治和美化,充分发动群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大搞植树造林,完成生产路、排水桥沟的维修和疏通,使村里的基础设施得到完善。

3、做好双节期间的稳定工作。在春节之前要对村里的孤寡老人、贫困户进行慰问和救济,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4、利用双节期间大部分出外务工人员返村时间,举办农民精神文明夜校,制订出村规民约,并广泛宣传学习,培养群众的精神文明意识,宣传党的xx大报告,使群众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潮流中。

5、利用农闲时节,聘请农业技师、养殖专家、果树种植专家和致富能手到村里举讲座和培训班,利用村广播、电视等形式,扩大和开阔群众的视野和眼界,充分调动起广大群众发家致富的积极性和热情,在全村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三发展规划

1、XX年的发展目标:

XX年是我们大学生村干部的开局之年,如何深入下去,和群众打成一片,搞好调查研究,吃透村情民意,从而结合高宗寨村的实际情况,探索制订出群众拥护而又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是我们大学生村官要面临的第一个难关。因此,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为XX年的工作目标要突出一个主题两个转变:一个主题是千方百计的争取协调资金,完成农田电力灌溉设施的铺设工程,彻底改变农业灌溉条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为下一步的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创造条件,为农业的增产增收提供有力的保证;二个转变一是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改变旧有的陈旧思维模式,依靠科学发家致富,依靠提高科技含量来增加收入;二是紧紧围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引导群众从粗放型农业向集约化农业转变,把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发展烟叶、辣椒等经济作物相互结合,互相促进。力争形成规模发展,使之成为高宗寨村的特色经济支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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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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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四)低碳经济的国内动向

中国高层领导对发展低碳经济问题高度重视,XX年,国家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并提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若干设想。有资料表明,低碳经济的研究和试验在国内一些地方已开始启动。如吉林市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低碳经济区案例研究试点城市;广东提出,建议将珠海申请为中国第一个“低碳经济示范区”;上海已拟定在南汇区临港新城、崇明岛等地建立“低碳经济实践区”;河南省已率先组建了低碳集团有限公司,其发展势头很好。目前,一些新闻媒体对低碳经济的宣传频率愈来愈高。

(五)低碳经济的前景分析及主要特征

众所周知,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资源、环境约束最为严重的时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远未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任务艰巨。如何化解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能源消耗的高度依赖,如何跨越资源、能源的瓶颈约束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主要难题。低碳之路无疑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发展低碳经济有可能演变为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模式,成为促进国内节能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战略选择。

1.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新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成就巨大,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改变这种状况,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低碳经济,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和石油等碳能源消耗的经济,也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科学发展观、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2.低碳经济是新的产业革命。低碳经济的本质是通过提高效率、转变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确保经济稳定持续增长,同时消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低碳经济,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助于加快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有助于促进经济转型;有助于转变人民的生活消费观念;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其意义十分深远。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通过提高能源和资源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形成了相对成熟和完备的绿色产业,在世界未来经济发展中抢占了有利的战略支点。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的新热点,大量的投资、研发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正在掀开通向低碳经济发展的新一轮技术和产业革命。

二、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湖北省情来看,发展不够是湖北最大的实际。但由于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环境容量有限,进一步发展又面临较大的能源资源和环境压力,而且,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湖北改革和发展的定位已十分明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湖北当前及今后的发展,必须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高度重视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探索和率先走出一条低碳经济的发展新路。

(一)能源结构、经济结构和环境状况,决定了湖北必须走发展低碳经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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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招商引资调研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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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谢学龙市长的安排,7月20日,由徐桂林副市长带队,组织经研室、招商局到宁乡县就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7月23—24日,市招商局又组织相关人员到娄星区和冷水江市招商局考察学习。现将考察学习情况和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令人震惊的“宁乡速度”

九十年代,宁乡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20xx年后的今天,宁乡已跃居成湖南乃至中部的科学发展强县:20xx年该县生产总值达64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超过20亿元,在全国经济百强县中排名第64位,中部地区位列第五,正在向全国50强冲刺。

宁乡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清晰、准确的思路。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上。宁乡虽然毗邻长沙,相当长时间内,几乎与省城隔山相望,区域优势没有深掘,经济一直难以跨越发展。近年来,宁乡领导决策层调整思路,重新定位,自筹资金修建金洲大道,畅通宁乡至长沙的交通工程,使之成为链接长沙的重要纽带,从而加剧了宁乡的发展。瞻前的区域思路成就了建设发展中的金洲新区,造就了宁乡快速发展的引擎。二是在产业上。过去宁乡确实是以养猪闻名,但养猪并没有产业规模化,市场竞争力不强。虽是农业大县,但基础产业并不强。近年,充分释放自身优势,大打“产业牌”,短短几年时间,宁乡就形成了以加加、青岛啤酒为支柱的食品产业;以三一、楚天科技等为龙头的机电制造产业;以远大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圣得西等为龙头的服饰产业;以烟叶规模化种植、花猪特色经营的农业产业。

二、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宁乡的成功崛起取决于坚决的大眼光、大手腕,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招商引资上。宁乡实行全民招商、亲情招商、旅游招商等模式,倡导狼道精神,他们将招商引资作为全县上下干部的唯一的选择并任务包干,用省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的话说是:“看得紧、盯得死、抓得狠”。众所周知,狼狡猾、善于团队作战,因此,我认为狼道精神就是像狼一样善于思考谋划全局,像狼一样同心合力团结协作,像狼一样紧盯目标坚持到底,像狼一样抓准时机果断出击。二是在人才的引进上。宁乡的“5127”人才工程,将人才引进提升到了县域发展战略地位,从政府、园区、企业3个层面引进人才,并且对此还专门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强县工作的决定》,计划利用5年时间引进100名博士和正高以上职称专家、200名硕士等人才。对高素质的人才,高看一等,厚爱一层,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待遇,比如,博士或正高职称以上的却专家人才,一律可聘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安排住房,县财政每年补贴10万元,同时配偶子女随迁随调等。

(一)领导是关键

领导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工作才有地位,才能形成氛围,宁乡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视是从1997年开始的,当时的县委县政府将招商引资确立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三个经济增长点”之一;1999年提出“招商引资是加快宁乡发展的必然选择,招商引资是强县富民的首选工程”;20xx年底-20xx年初正式提出“招商引资是实现宁乡经济超常规跨越发展的唯一选择,项目工程是实现宁乡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唯一载体”,“招商引资”列为大小会议上的发言主题。招商引资单个项目必须靠领导,尤其是重大项目必须靠党政主要领导增强客商的信心。只有领导重视,环境协调,手续办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才能来配合项目。招商引资不能单靠招商局,把目标分解到其他乡镇、开发区、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党政一把手的重视、亲力亲为。宁乡县委、县政府一直心以来给招商局三个保障:保证钱、保证人、保证领导精力。

娄星区、冷水江市都成立了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区市级领导分别挂点重点项目,并给领导分配具体任务。挂点领导要全程参与项目的引进、洽谈、协商、落地、跟进。

(二)园区是载休

顺应当今招商引资工作的趋势,宁乡县着力建设以经开区和金洲新区为龙头,带动玉潭中小企业园、城郊纸业园、夏铎铺机械工业园、白马桥食品工业园、大成桥永盛工业园、历经铺大湾岭工业园、双凫铺鞋业工业园、煤炭坝综合工业园等特殊园区,实施以区带园办法,确定专业园区产业定位,均享受经开区和金洲新区政策,由各乡镇独立远作。园区优势在近年来尤为明显,特别是宁乡经开区正式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平台效益显著增强,重大项目信息接踵而至。金洲新区获批国家级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基地,成为宁乡县域经济发展的新的主战场。

冷水江市建立了光电科技产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现化物流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等园区,可接纳50余家企业,已成功引进了沃尔玛等一些有影响的大企业。

(三)机制是动力

招商引资工作是政府为主导,必须靠一个机制去约束和激励有关部门和乡镇。宁乡是湖南首个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20xx年将开始将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全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实施《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近几年每年奖励金额都在400万元以上,同时不断完善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和奖励办法,保证招商引资奖励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考核重心由到位资金向规模项目、产业项目倾斜,奖励办法突出产业项目、重大项目。出台重大项目跟进机制,实行“一个重大项目、一个跟进班子、一套对接方案”,每一个县级领导都有相应的重大项目跟进任务。形成了专业招商机制,20xx年建立起包括9个乡镇和5个县单位在内的15支专业招商队伍,20xx年增加到18支专业招商队伍,每月一次进行定期调度和评比。20xx年到现在依托园区载体建立了13支专业招商队伍,并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还有招商代理、招商顾问等一系列鼓励投资机制、保护机制和促进机制。

在100分制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宁乡县的招商引资占14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娄星区占7分。冷水江市占8分。

(四)政策是保障

宁乡**年提出“招商引资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唯一选择”后,在土地价格、用地政策、税费政策、政务服务等一系列制订了相关优惠政策。土地价格,以经营城市用地补贴工业用地价格。规费、税外费、县级该减免的都予以减免。重点项目向省市争取资金支持。其他还出台了重大项目一事一议、飞地招商政策、办事环境简化、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等措施。当然,随着该县经济的不断发展,招商门槛也日益提高。原有的土地补贴政策、税费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都慢慢淡化甚至废除。但对于质量好、效益高、符合两型发展的高层次项目,他们仍然坚持“一事一议”,在政策方面给予较大的倾斜。

(五)优势是卖点

突出自身比较优势,宁乡在资源方面没有什么优势,但有便利的交通区位优势;而与区位更好的长沙县、望城等地就比较土地价格优势、服务优势;宁乡在高科技、先进制造业没有产业优势,他们就主抓食品、机电、新材料等,抓自已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当前宁乡有两镇三乡纳入了先导区,这又是他们当前的最大优势。

(六)队伍是根本

以人为本,要有多支招商引资队伍来抓这项工作。宁乡县成立了专门的招商合作局,18个编制,设立政策中心、项目办、招商一部、二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把企业引进来,一门心思搞招商。在实践工作中,宁乡县委、县政府一直注重招商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培养出了一支高素质强战斗力的招商引资队伍,近6年,招商局内部推荐提拔了12名科级干部和1名副处级干部,同时共输送了14名同志到当地开发区、城建投、乡镇等主要载体单位担当重要工作。他们在主抓自身队伍的同时,每年还有三至四次对县直单位、乡镇招商引资队伍的培训。娄星区的机构设置跟我市一样,但人员编制达到了26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外出考察活动。冷水江成立了单独的招商引资局和贸促会,在编24人,平均年龄仅30岁。

涟源作为以资源、能源和轻化工为主的工业城市,近年来,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之路,并且也已取得了瞩目的成绩。虽然涟源没有像宁乡一样有着毗邻省会长沙这一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但招商引资工作连年获得省、娄底市奖励,也实属不易。但过去宁乡和我市是在同一起跑线上,有些东西甚至还要落后于我们涟源。可现在我们却远远落后于宁乡等兄弟县市了,如何实现我市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我们认为应以学习宁乡、娄星区、冷水江市等兄弟县市先进经验为契机,明晰思路,大干快上,加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解放思想。我市确立了打造长株潭后花园的宏伟蓝图。面对新蓝图,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资源优势开创新思路,谋划新举措,做到“不断修正发展目标登高望远谋势、不断拓宽思路眼观六路谋市、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沉下身子谋事、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帮助实体谋业、不断完善兴业政策推动产业谋新”。

当前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各地都在争抓对外开放新机遇,争创承接产业转移新优势。新一轮产业调整转移的高潮期可能就在今后3-5年。如果我们不能把握新一轮扩大开放的新机遇,就会出现国际和沿海资本“跨梯度”转移的“通道效应”,丧失发展先机。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开放促发展的理念,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对外开放的能力和水平。对开放型经济的政策研究要亲自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要亲自跟进,重大经贸活动要亲自参加,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解决。要象宁乡的领导一样,拿出70%的时间抓招商引资工作,如果有困难,能保证50%的时间,也是非常不错了。

二是强化人才支撑,释放活力。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资源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宁乡在“人才强县”的发展战略指引下,近四年来共引进了40名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了全省最年轻的博士生乡镇党委书记。全县干部队伍工作创新活力争相迸发,宁乡的快速崛起再一次证明,人才是一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娄星区在严重超编的情况下,近二年仍然引进了四名专业人才,壮大了招商队伍。冷水江市也对招商人员刮目相看,对人才的引进特事特办。而我市招商工作任务繁重,目前仅有二名同志专业从事招商工作,基本处于应付状态,绝对谈不上主观能动。建议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制定有效的方案,出台具体政策,在工作理念上要着眼高层次,要瞄准全国211工程以上的高校人才,在政策措施上立足引得进,在揽才方式上选得准。同时要积极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培育使用好人才,搞好人才服务,让人才用得上,留得住,全方位地打造吸引人才磁场,构筑人才集聚高地,让更多的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建议设立专门的招商引资局,大胆启用现有专业人才,配备一正四副,局长可由副处级领导或主管副市长兼任,从各条战线或高等院校选调招收专职招商工作人员10名,保证我市招商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

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实效。要向周边县市学习,细化目标管理内容,增加招商引资在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分值比重,要尽早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和中介人奖励政策,要将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及乡镇,分类指导。各级各部门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更要注重工作的实效。考核指标不单以项目个数定分值,更要考虑从项目的规模、履约率、到位资金额度、就业率、财税贡献度等来衡量。

四是学习狼道精神,凝心聚力。宁乡近年来经济发展腾飞之际锤炼出了一种狼道精神,外界和宁乡人现在习惯喊“狼宁乡”。其实,宁乡狼道精神的核心在于团结拼搏。比如夏铎铺镇创建龙凤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就是各级干部齐心协力,多方资源共同发力的结果,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是创造了一个神话。宁乡的各级干部有激情有梦想,敢想敢干,确实像狼一样勇敢团结。俗话说得好,众人划桨开大船,干事创业要靠团结拼搏,单打独斗肯定不行。我市的各级干部也需要这种团结拼搏精神,对工作发展目标有极高的欲望,对招商引资引智有极大的耐心和跟踪力,对外在信息有极快的反应速度,对确定的工作下手狠准一步到位,对有难度的工作敢于创新思路和办法,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拼搏,共同推动我市新发展、新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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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劳动争议类案件立案之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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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不断产生,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类案件在数量上呈现遂年增长的趋势。尤其是劳动者关于工资、解雇、工伤、社会保险、侵犯人身自由的争议明显增加。劳动争议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不仅要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还要参照适用国家有关劳动政策及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鉴于此类案件的复杂性,笔者从立案的角度出发对此类案件的受理谈一点浅显的认识。 所谓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它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一、关于案由     我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类案由只限于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及劳动保险纠纷这四类。笔者认为此四类案由不足以反映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种类和特点,此种划分显得过于宠统,以致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大量以劳动争议纠纷为案由的情况,案由确定不能够准确反映出案件的性质和特点。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可否根据《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将劳动争议类案件的案由分为以下几类: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引起的纠纷;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 、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引起的纠纷;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其中包括终止、解除、变更、续签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争议纠纷,如转移劳动档案纠纷等; 另外,还可以在以上四类的基础上加以细化,如因保险引起的纠纷中又包括因工伤、医疗、生育、待业、养老保险等引起的纠纷。     二、关于仲裁前置程序     劳动法第79条规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明文规定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或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不服的法院方能受理,这即所谓“仲裁前置”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该“前置程序”越来越不适应现今社会对劳动者保护需要,甚至从某些方面削弱了对劳动者的保护,阻碍了劳动力的发展。理由如下: 劳动法第82条对申请仲裁时效作了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相关法规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解释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样,仲裁时效就限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 60天的期限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6个月的时效规定在时间上大大的缩短了,况且劳动者权利被侵害只有发生争议的前提条件而非必然之结果,司法实践中按此规定执行的“前置程序”大都名存实亡而留于形势,所以该种“先裁后审”体制在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利益上的缺点和不足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亟待改革的。笔者赞同在劳动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上实行“或裁或审”、“当事人选择”的体制。 1、所谓“或裁或审”即仲裁与诉讼相互排斥,适用仲裁就不能适用诉讼程序,反之亦然。 2、所谓“当事人选择”即把仲裁与诉讼程序的选择权完全赋于当事双方,实行协议优于申请、申请在先和诉讼优于仲裁的受理和管辖原则。具体的就是当事人协议选择何种处理程序,就只能采用何种程序,单方的申请不能改变协议的选择;若双方无协议,则适用当事人一方选择并申请的程序;如一方申请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诉讼,以优先申请的为准,如在同一时间一方申请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诉讼,则适用诉讼程序。     三、关于主体 1、劳动争议类案件因存在“先裁后审”的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会将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但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应以当事人双方为原、被告;而不应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 2、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依法可以参加诉讼。如裁决结果要求第三人履行某些义务,第三人不服的,可作为原告起诉,而被告则为仲裁程序中的其它当事人;如第三人未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其他当事人提出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     四、关于工伤纠纷的立案     所谓工伤即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包括因工受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等。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一经确认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在遭受职业危害而患病或死亡、致残后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得到相应的待遇。近年来,有相当多的企业尤其是个体经营者及私营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不积极主动为职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待遇申报,等受害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仲裁,又被仲裁机构以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持劳动行政部门的“不予受理通知”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确认及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待遇。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立案人员会以劳动争议类案件给予立案,然后由法院委托劳动行政部门为其作工伤确认和伤残等级及劳动能力鉴定。笔者认为这样不妥,正确的方法应当是: 1、职工及其亲属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要求认定工伤;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就应受理而不应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对劳动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请,要求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当事人对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职工对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工伤方面的劳动争议过程中委托劳动鉴定委

员会所作出的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应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经过仲裁不服的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3、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经过仲裁程序后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但是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发生的工伤待遇给付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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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会计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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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需求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企业的管理日趋科学化、现代化,会计电算化越来越发挥其重要作用,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社会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财政部在《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中指出“会计电算化人才缺乏,是制约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环节” 目前全国有一百万以上的人从事会计工作。在私立工业、企业、商业及公营事业、政府、学校中工作。其中有很多没有执照的会计管理人员,他们多数在企业、事业内部从事会计工作。但是也有很多人通过考试成为有执照的公共会计师。近年来会计行业的一个新变化是,会计人员不仅要懂传统的手工会计工作方式,适应现代计算机技术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现代企业的会计人员更要熟悉会计电算化的操作。即对掌握电脑技术的比较高级的会计人员的需求增加很大,而对以前只会记账的簿记员和低级会计人员的需求量逐渐减少。原因是由于电脑日新月异的发展与会计专业软件的日益完善,使得初级的计账、会计工作更加简单易行。许多个人企业和小企业从此不再需要雇用簿记人员。这为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开设提供了新的契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一步规范,特别是中国加入了wto以后,金融体制的改革,各项新的会计制度的出台,一方面现代财务制度的建立,使会计业务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财会电算化的发展和应用日新月异、迅猛无比,如电子结算、电子对账、电子商务的支付等。所以,未来的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首先必须具有敬业精神;第二,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掌握现代化技术;第三,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中国会计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会计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1992年完成了我国会计模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随后又发布并实施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

度》等,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会计标准体系;先后修改和制定了《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规,使会计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会计环境变化调查分析

信息时代的到来,标志着以知识为基础的社会已经开始影响我们的各个方面,它使我们所面临的会计环境发生下列变化:

1.在过去会计的主要工作在于记账、规划、编制、定期使用报表等,会计人员的业务停留在账务处理、资产评估、资金调度等方面。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传统的企业耗费人力、物力的会计确认、计量、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的业务将被电脑在瞬间完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将使会计业务的处理和信息提供变得越来越快捷。这表明,计算机将对传统的会计记录和记量手段产生根本性的改变。

2.在新的世纪里,会计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和会计处理内容也正在发生着巨大变化,许多问题是传统会计和记录手段所无法解决的。

3.会计职能也从传统的信息处理和提供转向信息的分析、使用、帮助和参与经济决策。

4.随着会计职能的拓展,未来的会计人员不仅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更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要适应这种状况就必须改变现有的教育目标和方法,将传统的教育目标从获取知识转到学习如何学习上,将传统的向学生灌输知识的教育方法改变为培养学生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中国会计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起现代化的会计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的关键所在。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是拥有一支1200万人的会计大军,可这些会计人员的特点是数量多、平均水平不高、素质低,据财政部在90年代中期统计结果显示,在现存的会计人员中,受过中等以上专业训练的人不足一半,显然,目前的这种会计人员结构要满足下一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根本不可能的,大力发展大学教育,提高培养质量是摆在我国高等会计教育面前的首要任务。另外,考虑到我国教育体制的层次性,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及非盈利组织由于其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不如大的企业和单位,用以技能训练为主的中专或成人教育层次的学生就基本能够满足需要。会计教育的培养重心就是要培养下一世纪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应用型会计人才.

三、专业的社会需求预测分析

1、专业需求的宏观分析

(1)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补充新的会计从业人员。

目前我国的经济形势不断

好转,国民生产总值每年以高于7%的比例增长,不但已经走出“低谷”,而且已经走过了“复苏”阶段,经济结构调整,供求关系不断改善,人才需求大量增加。随着入世后与国际经济相融合,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前景将更为看好。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向社会提供真实、准确的经济信息,而会计作为经济信息的载体必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会计专业的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会越来越好。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类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等的逐渐发展壮大,会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所占比重逐渐增加,该领域需要充实大量高级人才和理论知识扎实,实践操作强的基层会计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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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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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1.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湖北是一个能源资源相对短缺的省份,缺煤少油乏气,煤炭、石油等能源产品供给主要依靠从外省调入,水电资源虽然较为丰富,但电力的支配权在国家电网,电力由国家统一调配,从而形成了能源消费对外依赖性强的格局。XX年,湖北煤炭生产量为1084万吨,但煤炭净调入量达8000万吨,相当于煤炭产量的8倍;原油生产量为85.84万吨,原油净调入量达805万吨,相当于原油产量的10倍;成品油净调入量也达到273万吨。

2.湖北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与发达国家用能方式不同,煤炭在湖北终端能源消费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如工业锅炉和火力发电耗煤量大。目前,煤炭在全省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仍然高达70%,尽管近年来湖北能源消费结构有所调整,但煤炭消费总量仍在不断上升。XX年,煤炭实物消费量达到10012万吨,是XX年的1.54倍,年均增长5.6%。

3.湖北经济结构偏重。湖北重化工业结构特征十分明显,XX年,规模以上重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3.8%,比全国高3.3个百分点。重工业中,高能耗传统行业比重大,能耗水平高。XX年,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6大高耗能行业完成的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7.6%,而能源消费共计5264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2.5%。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投入所占比重明显大于产出所占比重。

4.湖北能源强度仍然较高。近年来,湖北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使得湖北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XX年,湖北单位gdp能耗为1.31吨/万元,比XX年的1.51吨/万元下降12.46%,降幅比全国快2.38个百分点,但单位gdp能耗仍比全国高18%。也就是说,湖北的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大量投入,特别是能源的投入实现的,成本代价过高。

从产品单位能耗作进一步观察可以看出,湖北产品单耗水平偏高。XX年,湖北吨钢综合能耗为630.59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3%;每吨水泥综合能耗为107.23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6%;火力发电单位能耗为332.26克标准煤/千瓦时,高出全国2.5%;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1794.92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0.9%;单位粗铜综合能耗506.46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5.6%。

5.湖北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湖北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在今后一个时期将显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主要污染物存量大、增量多,一些地区环境容量小。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尽管在XX年首次实现双下降,但截至目前,湖北省二氧化硫减排只完成“”目标任务的55%,后两年的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同时,随着湖北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还将大幅增加,短期内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十分困难,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将存在,环境风险防范任务也很艰巨。

(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获得国家批准,为湖北抢占发展低碳经济的先机提供了平台

1.发展低碳经济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是一致的。XX年12月,中央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主要任务就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中部乃至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与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碳的使用,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可循环、高产出的低碳经济内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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