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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精品散文集的读后感(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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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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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 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1]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初次阅读时,我们总会感觉到懵懵懂懂: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 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 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 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 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 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2]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 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3]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 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 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 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 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 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4 ]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 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 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 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 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 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 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 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 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5]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 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6]短 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 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 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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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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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 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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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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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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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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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寡妇看完了,看完之后很久,心里很不平静,意犹未尽的感觉。

因为家在农村,所以里面的历史从父辈那里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那么直接,让人猝不及防。

小说从解放前1944年开始写,直到文革结束,以葡萄的经历为主线,贯穿了30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也贯穿了葡萄从14岁到将近50岁的年华。书上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地抬起头算算现在的葡萄多大了,现在大概是哪一年,是不是快要走出苦难了?从葡萄的所作所为,强调了生命的可贵、可敬,葡萄说过几次“你们都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猪呢?”,也交织了很多人的命运,借过她公公粮食后来想要还账的“老八”丁书记;“四清”和“文革”期间都来过史屯的朴同志,人人都是被历史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小人物。

我们看到了人性恐怖的一面,有为了自己进步就不惜要求组织上杀爹的少勇,也有为了自己明哲保身三缄其口的乡亲,也有文革一来第一个跳出来揭发的朴妻,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先别说葡萄在那样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的本真,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公爹,文中也很多次提到了,她没有想过被发现了会怎样,会怎么办,她只知道这个人不偷不抢,不该被砍头,她只知道这个人是她爹,她就是要救他!某种程序上她公爹孙二大爷救了他,他生活中的智慧教会她很多东西,如何让猪长膘,如何度过饥荒,是不是也暗示了现实中我们剪掉了传统,剪掉了千百年的智慧?也别说全村人都为葡萄保守公爹健在的秘密,经常通过她给她“舅老爷”送吃的,单就她年幼时她公爹为了让她躲过婆婆的一道道考验偷偷帮她的情景就让人感动不已,虽然艰难,却充满了温情。葡萄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就像闯关东里面的朱大爷一样,什么也不怕,什么也难不倒。

另外让我不能平静的还有她描写的那些动物,那只大龟、那头牛、那条老狗,他们死的时候养他们的人的心情,看了让人痛彻心扉,这种描写也是只有真正爱动物的人才能完成的。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对万物生灵充满了爱护之情。

能够完整表达自己感受的人真的很幸运,我不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如果看完了不写下些什么,又让我觉得太对不起这么好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大家有时间都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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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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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读南怀瑾先生写的《论语别裁》,虽然还没有读完,但是,感慨颇多。几乎每翻开一页,没读完一章,都能让我心情愉悦,思如泉涌,让我不得不写点东西出来。正如论语里所说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然而,正是在《论语别裁》的“学而第一”部分里面提到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让我开始感叹于南怀瑾先生的睿智,感叹于他对《论语》一书深刻的洞察力和精辟独到的分析。

看到这句话,就回想起上中学时,在课堂上跟着老师一丝不苟认真地读孔圣人经典的情景。对于老师的讲解,学生都深信不已,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考试时解释“子曰”,大家也是千篇一律的标准答案。当时的学生,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只求只字片解,其实只是因为文学修养还不够,自然没有能力去分析甚至批判了。正如南怀瑾说的,文学革命,你都不知道什么是“命”,如何去“革”?

读了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开篇的“学而第一”部分,才发现这三句耳熟能详,曾经以为意义再明显不过的“子曰”,在南怀瑾先生看来,居然还有另外一层完全不同的意思,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做学问,要有思想,不断地见习和体验,并反省,就是学问。能够从不断的体验反省中经常得到“会心一笑”,那就是“不亦说乎”了。做学问是件清苦的事,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人了解,没有人欣赏。但是孔子说只要有学问,自然有知己。因此他接着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寂寞凄凉的时候,有一个知己来了,那是非常高兴的事情。而这个“有朋自远方来”的“远”字,并不一定是指空间距离上的远,也有可能是时间。孔子的学问,是五百年后的汉武帝时期才兴起的,董仲舒弘扬孔学,司马迁撰《史记》,非常赞美孔子,这个时间间隔得有多远!这五百年间,孔子是非常“寂寞”的!第三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就是说做学问的人,乃至一辈子没有人了解,也“不愠”,不怨天尤人。

孔夫子还说过,“无友不如己者”。在中学时学到这句话就很诧异,如果每个人都只交比自己强的朋友,那世间没有人能有朋友了!孔老先生岂不很势利?其实,夫子的意思是,对朋友要“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看待朋友,有看到他们的长处,看到他们做的比自己好的地方。亦如民国时期佛教大德印光法师所言,“看一切人都是菩萨,唯我一人实是凡夫”。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啊,孔子的智慧,有多少竟被我们轻率地误解了——甚至加以嘲讽和打压。

《论语》,经历了汉朝董仲舒的篡改和宋朝朱熹的注解统一思想……到当今的大师、教授、专家……拿它说事,其真实面目已经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明朝以后,朱家皇帝下令以四书考选功名,而且必须采用朱熹的注解。因此六七百年来,所有四书五经,孔孟思想,大概都被限制在“朱熹的孔子思想”中。换句话说,明代以后的人为了考功名,都在他的思想中打圈子。因此,这也成了孔子思想为再后来的人们说诟病的一个重要起因。

从《学而》中,我们还能感受到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入则孝”,我们都能明白,这个学生在家里是个孝子;“出则弟”就是在外面,对朋友,对社会,对一般人就能够友爱,扩而充之爱国家,爱天下……记得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否能与你交朋友,就先看他在家里是否是一个孝子。这就是“入则孝”,若在家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做到“入则孝”,何况在外,怎能做到“出则弟”?与别人交朋友呢?在学校同样如此,同事之间也要做到“出则弟”,学校是一个大家庭,老师之间要讲友爱,讲团结,才能把人作好,才能把事作好,才能爱自己的学生,才能教书育人。

“谨而信”也提到做人做事要非常地谨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要言中有信,也要谨慎处世而信,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一切都要言而有信,答应了别人的事要做到,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为人师表。同时又“泛爱众”,一个人有了伟大的胸襟,能够爱人,在学校里,彼此之间的友爱,对学生的爱,扩而充之,就能爱天下人就如爱自己一样。假如一 个人对这些都做到了,就能“而亲仁”,就能再亲近那些有学问,有道德的人,就能与他人和睦相处,也就能做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了。也就是说,学会了做人,做好了人,还有更多更好的心情,更多更好的精力再去“学文”,热爱文学的就做文学家,热爱科学 的就做科学家,热爱艺术的就做艺术家等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所在,兴趣爱好,去以量力而行。

近年来,“国学热”渐渐兴起,曾经抛下的经典,今朝又被重拾起。人们开始重新解读祖先的遗产,圣哲的智慧,国学大家们逐渐走入了我们的视线。我尊重每一位内心纯良的学者大师,没有他们对历史的悉心研究,哪里来的社会进步?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亦步亦趋追随高人的脚步。今天是这个声音,我们顶礼膜拜,明天有人出来反对,我们又趋之若鹜,唯其马首是瞻。从众心理,是社会心理的普遍现象之一。所谓从众,是个体在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意见,使自己的言语、行为保持与群体一致的现象。从众、迷信权威是给自己内心的禁锢。其实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众所周知,《论语》是孔子及弟子的言行记录。作为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思想家的孔子生活在距离我们约2500年前的春秋时期,真实的孔子不复存在,唯有思想流传百世。而对他思想的理解,我们也只能揣测和研究。孰是孰非全靠自己内心的判断。

《论语别裁》是南怀谨先生对《论语》的解释。整本书都在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包括为政还是做学问都是以做人为基础的。我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反思的人,对于《论与别裁》可能理解的不深,只能记下自己一些零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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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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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很快的读完了一本名叫《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的书。故事讲了在一座灰色住宅里,有一群老鼠,他们快乐的生活着、嬉戏着。但是,自从最强大的威力巴尔德成了大头领后,老鼠们就每天晚上跑步、唱歌,不让它们玩躲猫猫、滑滑梯,还不能讲故事,一切听从威力巴尔德的命令。

有一次,强大的威力巴尔德看见地上放有一块烤好的肥肉,想去品尝一下,但是,它不小心把自己的尾巴放在了肉上,不料,它的尾巴被捕鼠夹夹断了,就不再是老鼠们的大头领了。从此,老鼠们就又过的幸福快乐。老鼠们又推选莉莉当它们的大头领,因为莉莉是它们的救星。

这是一部用童话演则历史,告诉青少年识别和抵制法西斯主义的奇书。在历史上,也有过这样的事:有一个很坏的国王,他每天过得都是荣华富贵的生活。他经常欺负百姓,终于有一天,一位勇敢的骑士像莉莉一样把国王推翻了。

我们不能胆小怕事,不能因为一点儿困难,就变成一个缩头乌龟,要勇敢、坚强,要坚持不懈。不要自以为是,不能只看自己的长处,而瞧不起别人的短处,不要总把自己放第一位上,要多替别人想一想,多给别人一些方便,这样自己也会方便。

还有人说“冲动是魔鬼”,可我却认为:在这样的处境中,犹豫是更可怕的魔鬼。如果莉莉早一点向威利巴尔德反抗,那菲列普就不可能失踪,当然世上没有完人,也没有完鼠,莉莉能够有勇气反抗威利巴尔德,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她使我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读完这本书,让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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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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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演义》这本书记录了南北朝末年到唐朝初年的历史,讲述了隋朝的兴亡和唐朝扫除各路反王的精彩故事。书中的人物鲜明,一读下去就会让人们爱不释手。里边有丰富的人物形象,如混世魔王程咬金,行侠仗义的秦琼等等。

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罗成的死。一天,罗成去探望李世民,唐高宗请他去收复紫金关,他就随李建成和李元吉到紫金关陷入重重包围之中,罗成出战和敌军战了很多回合也已筋疲力尽,谁知李建成和李元吉却不开城门援助。可怜的罗成在紫金关被万箭射死了。真是让人既同情罗成的死,更气愤李建成和李元吉做出的傻事。

不仅是罗成的死使人感动,还有很多故事让人深深感动:瓦岗寨众兄弟为了_当时的封建社会,创造一个民主的世界而招兵买马,与另十七路反王一同征讨隋朝,瓦岗寨众兄弟这种为人民着想、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在《秦王钻鞭得尉迟》里,秦王李世民一心想得到武艺出众的尉迟恭,他便杀了尉迟恭的主子,然后尉迟恭让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去了,而尉迟恭本可以打死李世民的,但他却没有,因为他被李世民的行为深深感动了!

《隋唐演义》这本书既增长了我的知识面,也让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推荐大家多读几遍,去了解里面的一些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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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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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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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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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红舞鞋的书,于是我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肯求妈妈给我买了下来,回到家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了李莎莎的故事,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还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

×了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从中我明白了,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和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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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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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魔法师的帽子》。主人公有姆咪爸爸、姆咪妈妈、姆咪特罗尔。 姆咪一家是是个大家庭。从他们冬眠醒来,奇怪的事情就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小吸吸和姆咪特罗尔一早醒来,就在一其玩耍,当他们来到山顶,小吸吸无意中发现了一顶圆筒帽子,他们就这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可他们没想到这顶帽子会使整个姆咪谷出乱子、

魔法师的帽子在姆咪家当了个纸篓子,一天早上,姆咪特罗尔把自己吃没了的蛋壳扔到了纸篓子里,奇怪的事发生了,蛋壳竟然变行了。蛋壳变成了五朵小云彩,停在了台阶上,姆咪一家看到了这一切,非常惊讶。在夏天姆咪一家在玩捉迷藏,姆咪特罗尔为了不让小吸吸捉到自己戴上了魔法师的帽子,往下拉,别人就看不到自己了。可是当他把帽子拿下来时,竟变成了一只耳朵很大、眼睛很圆、尾巴长长的怪物。他的伙伴、爸爸、妈妈都认不出来了,最后姆咪特罗尔还是变回了原形。姆咪一家都觉得这个帽子有古怪,便拿可恶地蚁狮做实验。结果蚁狮变成了一只“癞蛤蟆”。

最后一章讲了小嗅嗅离家去南方远行。某甲、某乙把手提包还给了姆咪妈妈,为某甲、某乙开了庆祝大会。在大会上某甲和某乙打开了神秘的手提箱,里面放着姆咪一家用魔法帽换来的红色的宝石王。但这颗宝石正是魔法师苦苦寻找的宝石王,魔法师立即来到晚会。但是某甲、某乙不同意。魔法师只好向在座的小动物每人实现一个愿望但最后魔法师还是得到了一颗宝石。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有着珍贵、特殊的友情。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某甲和某乙也不会把手提包还给姆咪妈妈。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斯诺尔克也不会痛打,骂姆咪特罗尔的人。友情,金钱也买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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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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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出于对它故事的好奇,也许是冲着它是本名著,也许是因为数次从各种文章中看到它的经典语句"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既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翻开了它.随后,我就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

简爱,这个经历丰富曲折,思想活跃独特,具有许多美好品质的小女人,给我以极大的震撼.

里德太太——简的舅妈,在简幼时被迫收留她,但态度极恶劣苛刻,纵容她的"宝贝"儿子欺负,虐待简,而自己也随意打骂她.不可否认,至少她使简不至于流落甚至饿死街头,至少她把简送到了一所慈善学校使她受到了还算不错的教育(尽管她不是出于这么高尚的目的,而学校的条件相当艰苦),但她对简精神上的伤害却是无法因此而抵消的.然而当她重病在床随时可能离世时提出想见简,简却毫不犹豫的请了假赶了一百多英里路去见她,并给予她远超过她两个女儿所给予的关心,甚至在盖茨黑德陪伴她走过了生命中的最后一程.

简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是多么热烈而深沉,然而当她得知她的主人有个还活着的妻子时,却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尽管她是那样的不舍,痛苦与绝望.之后,她曾落魄到乞食甚至面临着饿死的威胁.在她漂泊异乡的一年中,她时刻思念着她的主人,但从没想过回去找他或后悔离开他.而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因为一场大火而又瞎又残时,她却又同样毅然决然的回到他身边,不离不弃的照顾他,爱他,守护他.还记得在海伦(简在洛伍德学校的好朋友)临死前的那个晚上,友谊的力量促使简冒着被传染被发现被处罚的危险溜进病房,与好友做最后的告别并相拥入睡;在舅妈去世后,简陪伴两个童年时轻视她的表姐直至她们各奔东西;刚刚得知自己得到了一笔巨额遗产就立即决定与三个还没来得及相认的亲人分享

简深深牵动着我的心.当读到她在洛伍德学校贫乏艰苦的环境中面对着种.种困难时,我心疼她;当读到她最终通过努力赢得了老师同学的尊敬与喜爱时,我为她感到快乐;当读到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身无分文却没人愿意像她伸出援手时,我替她感到担忧;当她终于与罗切斯特先生走到一起得到幸福时,我由衷的为她感到高兴.当简的讲述中最常出现的几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简的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坚韧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我读过此书后的收获.她身上体现出的那些高贵而美好的品质,又有多少人可以真正做到呢我思考着简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受人喜爱的人的原因.也许是由于天生的慈悲心,也许是她读过的书,所受的教育对她的影响,也许是由于在洛伍德学校经历的磨练,也许是由于一些好人对她的关爱不过,她是不可复制独一无二的.

尽管如此,我仍想像简那样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做事坚持不懈而有耐心,有思想有原则.虽然深知不易,但我会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起初,出于种.种原因读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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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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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也读了不少名著,但没有几篇是能撼动我内心的,前几天读完鲁迅先生的《呐喊》,那份触动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不论是《孔乙己》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阿q正传》的阿q,都带领我走向一个又一个情感的高潮。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

在那个时代摇曳出别样的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惊醒了无数莘莘学子。《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我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在书中的一句话,他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高度概括了当时的人民,这不也渗透着他对当时人民的怜惜和悲伤么。

我听见,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的孔乙己的呐喊,他在酒店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以终日偷盗为业,一步步走向枯竭。后来因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被打断了腿。他的悲惨遭遇,不恰恰反映了中国当时教育的腐败么。鲁迅先生对人物外貌心理的描写连接的十分好,也一定撼动了更多的的有志青年。

我听见,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戴银项圈的闰土,一声声点头哈腰地叫着“迅哥儿”老爷。他欢喜又凄凉,兴奋又畏缩,懦弱又封建,将当时中国人民收封建压迫下的无奈写的淋漓尽致。

书中那么多一声声发自肺腑的呐喊里,最令我触动的当属阿q这个人物。他质朴又愚蠢,简单又复杂,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有权有势之人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受愚弄而思想落后,最后竟被迫害致死……所以说,当时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是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在读过初三初二那么多的名著后,最后“余音绕梁”之感的当属《呐喊》,那声证明中国人民力量的呐喊,久久无法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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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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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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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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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天这个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现实生活中的处处不合时宜,让每个人都难免会感到有缺憾和不如意感,也许我们无力去改变事实,而透过于丹对《论语》的解读,能够改变我们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之中的缺憾和苦难,如何在工作中把这种缺憾转化为动力和力量,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我们每个人都想要建立一个大的坐标,让我们从自知之明去建立心灵的智慧,在我们每一天忙碌的间歇里面,给自己一点点心灵的仪式,而不至于像个人格分裂的演员一样不敢应对自己的内心,其实在这天这样一个后工业礼貌的社会里,于丹的论语读后感所想传递出的是这样一种温柔的思想力量,淡定的、清明的理念,它鼓励了我们对内心的关照,让我们有理由坚信我们的理想是有根的。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能够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朋友也如此,从身边朋友的身上也能够直接的反映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好的朋友如一本好书,他能够打开整个你的世界,让你接触到外面的精彩。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只要观察他的社交圈子,就能够看到他自己的价值取向,朋友的好坏能够影响到你的人生。

无论是孔子的《论语》还是于丹的读后感,都说做人的境界,君子是大家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君子的力量始于人格与内心。如果一个人在当今的社会中,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是极不容易的事情。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自己的内心选取潜质强大,明白如何取舍,一个人内心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对别人就会厚道一点,平时大家老说做人要厚道,厚道并不是窝囊,而是他能够包容和悲悯别人的过错,能够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因此只有给予才会带给你最终的欢愉,不是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做人无论成功与否,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才是君子之度。做一个最好的你自己,按照自己的社会定位,从身边做起,让自己成为内心完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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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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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讲述了从开始的杨业,到最后杨文广的一代人的抗辽故事,这本书歌颂了杨家将维护国家神圣领土的英雄主义精神。杨家将中,人人都文武双全,各各以一敌百,杨业孤身一人曾轻易杀败二百人,杨延昭带兵五千歼灭一万余人,杨宗保带小将四名,兵三千歼灭敌军大将三名,大军二万。杨家将中各各都有万夫不当之勇,他们万夫莫敌。

看了此书,我很敬佩周夫人和杜夫人,她们一个很有智识,一个能呼风唤雨,武艺高超。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一些历史背景。在我国历史上,宋、元、明三个朝代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北方民族日益强大,而地处中原的朝廷却腐败无能,国力相对减弱。因此便时常爆发外族进犯中原的战争。故事中杨业一家子孙相传。前赴后继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感人至深。故事中的佘太君、柴郡主、穆桂英等女将突破封建社会中妇女谨守闺阁、忍耐柔弱的传统,勇敢地冲向反侵略的战场。成为叱咤风云、纵横驰骋的战将。就连百岁的老妇和烧火的丫头也都临阵挂帅和领军打仗,令敌人闻风丧胆、不寒而栗。

我们应该向杨家将学习,在危机时刻,保家卫国,对抗敌人要奋不顾身,有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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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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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但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厌恶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那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那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应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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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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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余华的这本书之后我感受颇深,即使我们负重前行,艰难不断,也要活着,因为活着才有机会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心酸、平庸,因为活着才会有希望。

书中的主人公福富贵一生都经历了苦难,他曾是一个富家少爷年轻时挥霍无度导致家产败光,父亲也因此去世,后来醒悟,可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再后悔那也只是曾经,而曾经却已不是现在了。

最后历经各种心酸事他与一头牛度完一生,他将牛取名为“富贵”。富贵的一生如此凄惨,困难,可他依然选择活着而没有选择死亡,就像书中所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不能去死”。

只有活着才能体验生命,活着不仅仅是要你幸福的活着。

我们也曾问过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的最后还不是死亡?余华也曾说过“人是为了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天越来越黑,星星自然就越来越亮,一晚过后,就到天亮。可那一晚经历了什么,别人也无法知道。因为懂的最后还是自己。

现在我想我们明白了只有活着才能体验活着所经历的事。可也有人说死了不是更好吗?不用经历痛苦的事。

可我想说你不经历各种事,不尝尽人生中的酸、甜、苦、辣,那你来这一趟人世又是为何?所以我们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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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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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拜读了于丹的《论语心得》后,感触颇深。

读了《于丹〈论语〉心得》,让我领略到的是一种智慧,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一种处理领导关系、同事关系的心态,是一种融入在现在社会中的理性道德。读到于此,想到曾经读过的《菜根谭》,两者皆有:

风斜雨急处,立得脚定。

花浓柳艳处,着得眼高。

路危径险处,回得头早。

正所谓性定菜根香。

书中有一段对于理想与现实关系的分析,很是经典。神于天,圣于地。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很多的规则和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区进行他行为的拓展。只有理想而没有土地的人,是梦想主义者不是理想主义者;只有土地而没有天空的人,是务实主义者而不是现实主义者。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抱怨社会不公,抱怨处世艰难。其实,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反躬自省。如果我们真的能做到把握分寸,谨言慎行,礼行天下,修身养性,我们会少很多烦恼,就自然会懂得为人处世之道。怀着乐观和积极的心态,把握好与人交往的分寸,让自己成为一个使他人快乐的人,让自己快乐的心成为阳光般的能源,去辐射他人,温暖他人,让家人朋友乃至于更广阔的社会,从自己身上获得一点欣慰的理由。

在教学工作中,我们不应该总是抱怨没有时间,抱怨事情太多,我应当在自己所教学的这门学科中,使学校教科书里包含的那点科学基础知识,成为入门的常识。在科学知识的大海里,我所教给学生的教科书里那点基础知识,应当只是沧海一粟。明白了这些道理,一切抱怨都抛到了一边。书中所举的那个历史教师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证明。他的成功之处就是用他的终身的时间在扩大自己的知识海洋,持之以恒地提高自己的教育技巧。教师的时间问题是与教育过程的一系列因素密切相关的。教师进行劳动和创造的时间好比一条大河,要靠许多小的溪流来滋养它。怎样使这些小溪永远保持活力,有潺潺不断的流水,这是我们安排时间时应该首先考虑清楚的!

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他们的学习是很缓慢地感知、理解和识记所学教材的学生,他们一样东西还没懂另一样东西就要学了,这边刚学会,那边又忘了。如今,我也试着用赏识的眼光来看待我的学生,不用分数的高低来作为衡量一个学生的唯一的标准。我试着从课堂的点滴中来发现学生点滴的进步,并为他的进步欣喜。当然,我会将我的欣喜化为语言、化为动作来让他知道,使他明白:别人能行,我也能行。我试着让我的学生始终能看到自己的进步,不要有任何一天使学生花费了力气而看不到成果。我要时时刻刻让当年我眼中所谓的差生体会到成功的快乐,并让快乐延续着。

古人云:开卷有益。常读书和常思考,会使我们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又要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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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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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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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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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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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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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上网买来《史玉柱自述-我的营销心得》这本新书。刚用了两个晚上读完了。的确是好书!没想到,史玉柱在书中很多东西表达相当真诚和直率!特别是谈到他尤其擅长的营销策划方面。涉及他对广告公司的不客气看法。单刀直入,直击人心!社会上某些人若读之,可能不认同甚至出于职业性的不舒服感都有可能。但不可否认,史玉柱先生的话是真诚的,这是他的人生真实经验。真实就是力量!这亦缘于他够阅历、够资格、够真实、够个性。读者我可以理解这是应了无欲则刚的人情。

且说一个人说真诚的话,可能不一定全对。但这属于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当宽容!诚然,广告公司或可以有多种价值。帮客户策划创意不可以吗?不合适吗?窃以为,广告公司也未必只能简单定位为客户拍平面的功能而已。这涉及到特定广告公司的人才高度以及其客户方面,不同行业和产品在营销推广上原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此不多议了。但作为同样曾从事十几年保健品业的营销人,我基本上相当认可并欣赏他这话:“做广告,一定是对自己的产品最了解的人,对你的消费者体会最深刻的人,才能做好。你得体会到,了解到更多东西,很多是用语言表达不出来的,比如消费者那些微妙的习惯,他的文化,他的想法,他的反应,等等。所以这些你让一个外行,不是你公司的人,一个广告公司的人,去帮你创意,想帮你如何去推销,基本上都是会瞎。所以,一定得是本公司的最了解产品,最了解消费者的人,他们来创意。他们来创意往往是靠谱的。找广告公司,我觉得基本都是瞎的。但我们也和广告公司合作。比如广告语我把它定下来了,你去帮我拍出来。当然他们可能有的时候也会对我们一些个别的字、标点符号改一改。广告创意是我做,基本的文案也是我做,拍摄画面不是我,我不管。因为我不懂画面,这个我外行。”史玉柱够阅历、够真诚、够不客气的直率!在此,在下突然想到最近学到的一句很有启发意味的话:“我又不是人民币,哪能希望人人喜欢我。”是故,史玉柱先生之直率其实无妨!哈~~

这本书里多有金玉良言、妙语如珠。比如:“营销没有教科书,要靠自己摸索,体会。”,“最好的策划导师就是消费者。”,“教科书里的理论,有的有用的,但很多是没有用的,比如科学理论,教科书里面肯定是对的,但是像营销,这个东西它是没有标准的,它是很难验证的东西。那些理论,尤其是早期的时候,都是一些广告公司瞎编的,美誉度这个度那个度,一大堆衡量指标,都是骗客户、骗厂家多掏广告费的,这种我觉得没什么用。还是要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此外,“我的用人心得,你要把他放在那个位置上,还要授权给他,然后就培养他。“,你先带他带一段,送一段,然后充分授权,因为他只有在充分授权之后,成长才能更快一点。要允许他犯一些错误。”,“用人,他可能是70分,我可能是90分,我授权的时候,我就要忍受这个20分的差距。必须忍受,我也能忍受。”“只要有团队和产品,摔倒也能再起来。”“让最了解情况的人有决策权。”。“一个企业付出最大成本,最大的浪费并不在于他的实际操作,实际上决策失误所付出的代价是最高的。”,“你看着别人成功好像很容易,但别人一定是靠着心血浇灌出来的,就别指望有太多的捷径要走。”

纵观全书,特别喜欢下面这几句:”首先我作为公司核心人物,对我有一个考验,首先他们会观察你,第一你是不是斤斤计较的一个人,你大不大度,如果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一有风吹草动,肯定就会离你而去。第二点你对人真诚不真诚。如果你对你的部下内心不真诚,你会在你的言行上表现出来。我自我感觉,我的缺点很多,但我对我的部下很真诚,这样彼此容易建立一种信任”,“成功的时候总结的经验是扭曲的,失败的时候总结的教训才是真实的”,“大成功是靠大痛苦浇灌的。大挫折是为大成功作准备的。中大奖者,其后生活往往并不快乐。纵观一生,总快乐=总痛苦。我们需要一颗平常心。得到快乐时候,别忘形,后面有同样大的痛苦等着你呢”,“何为富贵?勿需向别人折腰,则为贵。勿需向别人伸手,则为富。因此,不能以地位高低论贵。不能以财富多少论富。真正的富贵之人往往在平民百姓中。媒体上的常客往往是不富不贵、富而不贵、贵而不富的三种人。”

尤其是这里,我从史玉柱先生论何为富贵?可窥见他内心明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贵族精神。什么才是富贵。在他的自述文字里,我看到他骨子里藏着中国传统文化人的那些闪光的德性。如今,他没有生存问题。金钱已经不再是他的真正的目的了。史玉柱先生他是个儒商,我以为,他正努力在成为一个真正的士。一个带侠客气息有社会担当的士,且带着一屡远古侠者之风。其实,他的价值观是很传统的。不论是风光如今日,或是发不出工资的当初落魄时。诚然,他对下属的真诚和充分的授权及领悟与团队众人利益分享。尤其是对市场调研的高度重视和亲力亲为。对营销策划的天赋与本能性的独立思考习惯。不迷信权威!还有他对人性特点的通透观察力和领悟力。这些,使得他在人生最落魄的时候起到了最为关键支撑与回报。

常言说得好,玩营销者,首先其实在玩为人的格局气度和悟性高度。玩做人的学习能力和可塑性与调整能力。我们从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他在最落魄的时期,团队没有散,一大帮人连工资都领不到还如此忠心耿耿跟着老大干,没有一个背叛。这个团队的人没有傻子,不会傻到拿自己前途和家庭经济未来做赌博。这是史老板一路以来的人格感召能力,更是他们有一种洞察力加上信心亦包含者彼此的侠气和感情纽带。这也是史玉柱他能起死回生的最关键的基础条件。因为生意是人做的,人才是最关键的资产的!史玉柱这稳定的团队,在商海风浪中不离不弃的精神特质,在如今这个所谓功利现实的年代,几乎就是个传奇。

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史玉柱先生商海沉浮,佩服之余更有好奇和迷惑。今天,我觉得我找到答案了,不再迷惑好奇,理解了。我突然意识到一道理,其实很简单:“你如何对待别人,别人就如何对待你”。此或就是佛家说的:因果报应。基督教谈的:种什么树结什么果。亦不禁想起高人王阳明,他的《传习录》某兄弟推荐给我。买好长时间了,然一直未静心好好学习。“知行合一”。不容易啊。因为知易行难啊。且自加油吧~~今夜随性感怀一番。且即兴小诗一首以自娱娱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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