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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书面意见怎么写(精彩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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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答复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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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征地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协议内容:________________乙方现有林地沟一条,面积约50亩左右(以最后实际丈量为准)作为甲方临时占地,乙方将地表附着物清除后,交甲方弃渣土弃。协议要求:________________1、甲方保证沟内下渣上土,上层土厚度不低于1米,将沟与两侧地面添平。2、弃渣弃土运输车辆需穿京赞公路,有乙方与交通部门协商,保证京赞线段畅通。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20__年11月1日

以上是临时征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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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反馈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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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同学家长:

您好!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谨代表特教教研室全体教师送上最诚挚的问候和最衷心的祝福,祝您及家人新春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您的孩子在步入大学以来,能够很快的适应并融入到大学的生活中,开始大学阶段的生活和学习。让学生成人、成才、成功,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追求和责任。

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孩子的成功,是一个家庭最大的企盼。希望您配合我们对学生的管理与教育。

为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我们进行信心教育、感恩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大学生活规划教育;为了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把搞好学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提出“学业争第一、做人求完美”的口号;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我们协调调整了固定教室并规定时间上自习,每天保证2个小时的自习时间。期末成绩是:

有人把教师比喻为学生的司机,其实,家长也是子女的司机,掌握着子女这辆车前进的方向。只有我们做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在于学生自身的认识和付出的多少,还有家长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所以,为了我们的共同目标,请您在孩子人生的又一关键时刻多花些时间。在此,给您提以下建议:

首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因为家长的心态直接影响孩子的心态。站在孩子的位臵上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很多难题会迎刃而解,心气会平顺得多,语气会柔和得多,脸色会好看得多,眼神会慈爱得多。少一些功利性的唠叨,多一些充满亲情的交流;少一些无端的指责,多一些理解的启迪;少一些无微不至的“服务”,多一些顺其自然的放手。在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对没有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成绩较差的孩子,家长需要倾注更大的爱心,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切实的帮助。要养成与这样的子女心平气和促膝谈心的习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看到他们的长处,多些鼓励,少些批评,坚决杜绝训斥挖苦体罚等错误做法。做到管而不苛,爱而不娇,相互尊重,其乐融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家长的不良心态对孩子的消极影响往往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切不可掉以轻心。

其次,与辅导员老师交流沟通,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心理状态和学习状态,也把自己掌握的情况及时报给辅导员,便于双方配合,协调教育方法,家长和老师面对的是同一对象,就应该采用相同的观点去教育。比如鼓励优点一致,提出问题一致,改进方法一致,才可能形成合力,产生较好的教育效果。如果双方不一致,那么双方的教育作用就可能相互抵消,形成内耗。再次,全面监控,宽严适度。作为法定监护人,全面监控孩子的言行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要确保孩子不跟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做出格越轨的事,不荒废学业。但监控要适度,不要过分干涉,要给孩子一定的自主空间,自3 主时间,还包括孩子处理自己内务的权利。过分的监控是侵犯,过分的关爱是伤害,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眼下来说,也不利于孩子的复习备考。比如,孩子与同学的正常交往,适量的运动,短时间的娱乐,如要干涉,孩子肯定反感。孩子不是学习的机器,不可逼着他满负荷运转,那样做往往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最后,要进行“赏识性教育”,不要对孩子要求过高,。我们希望您能在全面准确了解孩子学习功底、学习现状的基础上,承认现实,正视现实,与孩子充分沟通,确定一个合理的目标,并以平和而积极的心态向着目标努力。让孩子尽最大努力、报最大希望、做最坏打算。此外,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家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假期,让我们携手共同督促孩子注意安全,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讲究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假期结束后请您提醒孩子按时返校报到注册。20xx年2月25、26日返校,住宿生26日晚查寝。27日正式上课。另外如果有不及格的课程需要提前2天到校23、24日补考、缓考考试,缺考也是。注意:补考、缓考没有平时成绩,补考卷面需答60分以上,缓考卷面需答70分以上。

此致敬礼!

辅导员:张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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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的班组鉴定意见

范文类型:鉴定书,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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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太匆匆,时间真是跑的比兔子还快,大一穿着土不拉几的绿军装在太阳下暴晒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转眼就到了大四。回想四年走过的路,感觉收获不小,这四年没有白过。现鉴定如下:

我为人正直谦逊。关于学校食堂里吃出苍蝇,学校乱收材料费等问题在电视、报纸上爆光,都是我举报的。尽管没有人嘉奖我,但是我觉得做人就要做一个正直的人。

我待人热情。上次李__的爸爸来学校,是我事先打听到消息把他从火车站接到学校来的。我看到她父亲没地方住,就主动把自己的床位让出来。虽然李__没有接受我的好意,但我待人热情的信念一直没有改变。我深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丽的人间。

我乐于助人。为了帮助经济苦难的同学,我把我打扫教室、寝室的机会让了出来,以出钱的方式包给了班上一位特困生。这远比捐钱给他好得多,既顾全了该特困生的面子,又培养了他自食其力的观念。

我热爱所学的中文专业,努力培养自己深厚的文学功底。四年来,我在网吧的电脑上没日没夜的观看碟片__多张,对世界影视艺术有了全面的了解。我还熟读金庸、古龙、温瑞安、梁羽生等现代知名文学家的作品,达到了倒背如流的地步。为了提高自己的观察能力,我特意买了一架望远镜,暗中观察对面那栋楼女生的生活情况。我的这些积累极大地提高了我的文学修养和写作水平。我曾经在课桌上、厕所里、寝室的墙上发表诗歌、散文、小说、顺口溜等各类文学作品300多篇。

为了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以适应社会的需要,我自学了麻将、扑克、桌球、跳舞、喝酒等现代社会需要的必杀技,简直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我也从这些技艺中尝到了甜头,基本上能养活我自己了。去年元旦,我没有回家,仅两天工夫,我就靠麻将挣回了一年的学费外加三个月生会费。

我爱好音乐,我的歌声具有极大的震撼力,同学们可以经常在深夜听到我在卫生间、澡堂、走廊里发出的高亢而嘹亮的歌声,整栋楼也因我无眠。

我热爱体育,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欧洲三大联赛我场场不落。我的乒乓球水平在全班是最高的。大二我们班组织了一次男女乒乓球对抗赛,尽管我们男生输了,但从输的比分上讲,我是最少的。我还擅长拳击、跳水、游泳,由于没有场馆和对手,我的水平也就无法展示了。

总之,大学给了我很多,而我却回报极少。我为此感到惭愧!真的很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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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开题报告审核意见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审核,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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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开题报告审核意见

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开题报告审核意见。

(1) 选题和立论的依据:论文在国内外的研究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对代表性文献观点的评述;论文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等。

(2)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论文研究拟采用哪些方法和手段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论文的创新点、学术或应用价值、预期达到的水平。

(3) 论文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及具体进度;论文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4) 论文所需经费及经费来源与开支预算。如论文经费不足,应说明解决经费的途径是否落实。

(5)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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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对公司的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企业,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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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公司已有不短时间了,回望这段时间的工作进行综合总结时,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小建议,希望为公司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一、制度

我觉得公司的制度还是有些松散,还需严格要求员工,我认为严格的公司才是一个好公司,才会有好的员工,

俗话说:棒子下出孝子。

二、业务知识

不断的给员工进行培训,素质培养,加强业务知识,应变能力,提高推销能力,为客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崇旨。

三、招聘

目前公司处于缺少人员,应加大力度,如果人员充足情况下,望安排人员减轻服务员工作量,方案如下:一楼4个二楼abcd区个一人,目的帮服务员开单拿酒水,以便服务员更好的在厢内为客人服务。其余时间在不忙或收市帮收桌和餐具等。

四、表扬与评优秀员工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可进行表彰,带头作用,给其他员工有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优秀员工每个月评一次或三个月由经理和部长监督平时工作表现和不迟到、不旷工、不请假、方可,并给以奖励。

五、卫生

做一张表格,经理给员工下达一周内大卫生目标,每个星期 (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XX09) 日检查,如有完成另定目标,并做出卫生总结。

六、奖罚

管理人员应对员工:先轻后重、先了解后定夺、先批评后安抚

七、用人原则

有德无才、培养后用、有才无德、限制使用、有德有才、提拔重用、

以上纯属个人建议,只作为参考,我个人觉得这公司还是很好的,无论工资或员工待遇方面还蛮好的,借此机会

想对领导们说声:您们辛苦了,也祝公司生意、蒸蒸日上、红红火火,目的都是希望公司能够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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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班主任入党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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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同学在思想和政治上一直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积极上进,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思想健康,前卫,新潮,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要求进步。XX同学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异,除了学习课内的知识外,还经常喜欢阅读其他的课外书,在学习方面起带头模范作用,关心和帮助同学的学习。在生活上,XX同学乐于助人,关心同学,真正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在平时的生活中,他不铺张浪费,不和同学攀比,生活作风严谨,严格要求自己,又能宽于待人,尊敬师长,热心公益事业。做为班级里的班长,XX同学认真负责,认真办好每一件事,能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已经学校的各项活动,并且能够圆满的完成各项任务,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能够帮助其他同学完成各种工作,对于工作能够做到认真负责、富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还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较注重自己各方面素质的培养。鉴于该同学的优秀表现,我认为XX同学已具备了共产党的条件,我愿意介绍XX同学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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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小组鉴定意见范文

范文类型:鉴定书,意见,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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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xx年11月13日被接收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现预备期已满,在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之前,支部委员会将一年以来对该同志的教育、考察情况作以下汇报,请支部大会审议。

一.思想方面:一年以来,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等,有了更深刻准确的认识,也重新认识了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共产党员的标准、义务和权利,并充分认识了党,也充分认识到从思想上入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一年中,切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高对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认识,从思想理论方面真正自觉拥护共产党的大政方针和路线政策,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自觉进行思想修养,在端正自身入党动机的同时,还努力向周围同学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坚定将人民的利益放于首位,从不忘记只有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党的工作、党的事业才能顺利成功的进行。

二. 在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深知自己学习的使命。因此,该同志对自己从严要求,给自己加压力,抽时间、挤时间学习。做到上课集中精力,提高听课效率,学习时全神贯注,适当放弃一些娱乐时间,抓紧完成各项工作,尽量少挤占学习时间。经过其努力,在20xx—20xx年度第一学期获得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二学期获得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兴趣广泛,还积极参与校园活动,曾多次参加校园英语知识竞赛获得名次,多次参加院、校运动会并获得多项名次,并获得院、校十佳运动员称号。该同志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没有骄傲和自满,虚心向老师和同学请教,除了增强专业素养之外,该同志还注重对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广泛阅读大量书籍,努力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丰富了自己的视野,在各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尤其在维护班级荣誉,维护班风、学风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 在接受党组织教育和批评方面积极 在预备期期间,能够自觉冷静地分析自己、评价自己、发扬虚心学习、谨慎的作风,积极向优秀学生及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同志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在实践中学会了与强者共同进步。在老师及党员同志的悉心指导和热心帮助之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与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在学习活动中,积极参与小组讨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时总结学习经验,攥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该同志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质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努力领会xx大精神,了解新时期党在各个方面的大政方针、路线决策的前进脉搏,进一步认识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正确性,坚定了拥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信念,并且对自己提出了始终遵循‘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作贡献。按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时刻保持先进性。

四. 生活上 具有极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具有为具体服务,为集体争光的自觉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团结同学,关心同学,作为一名班长,能够做到急同学之所急,想同学之所想,将帮助同学切实落到实处,能够正确地处理存在着的一些矛盾。同时,该同志时刻不忘提醒自己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追求物质享受,注意个人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不断提高精神追求。真正地起到了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 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自己的改正缺点,正在进步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政治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应该进一步注重创新思维的培养。总观这一年来的表现,支委会认为已具备党员条件,建议支部大会讨论按期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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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性分析支部评价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2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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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自己紧紧围绕"三个代表"这一理论核心,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学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jzm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等一系列文件,认真学习党章,研读原着。同时,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边学习边回顾,边学习边思考,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对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认真查找了自己在思想、作风、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明确了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和措施。

一、主要问题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正确领导下,自己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党性修养上,还是在思想作风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比,与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理论水平、工作领导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理论学习上有差距 1、理论学习还不主动,自觉性不高,理论钻研还不深入,系统性不强。自己分管部门较多,平时比较注重抓业务工作,因而对理论学习自我要求不高。经常陷于事务堆中,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虽然能够认真参加中心组学习,但往往是上边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有交差思想,自觉主动地抽时间静下心来学习比较少,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间学习也比较少。学习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常常是需要什么学什么,急用什么学什么,遇到问题才翻理论、寻政策,碰到材料才找依据、查资料,临时抱佛脚。学习停留一般化,缺乏"挤"劲和"钻"劲,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专题不突出。学习不注重全面系统,浅尝辄止,学习笔记限于摘抄、心得体会写得不够深刻。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着作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相关文献学得不全面,钻得不够深,理论功底不够扎实。

2、学习政策还不全面,联系实际还不紧密,针对性不够。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和省、市也出台了很多新政策、新思路。新的形势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懂政策、善运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但自己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对一些政策文件学得不够全面、深入、细致,掌握和运用政策不得心应手。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比如自己分管全区煤炭安全和打击私挖工作,对这方面,自己也认真学习了《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对实际问题进行了一些理论思考,一直建议对私挖乱采要走依法打击之路,限于自己职权范围所限,只是呼吁,没有认认真真对有关法律逐条研究,有时过分看重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打击难度大等客观条件,少有迎难而上的决心和毅力。

(二)在党性锻炼和工作作风上有差距

1、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民主意识不够强。安排部署工作事先征求基层同志意见少,执行过程中听取基层反映,总结推广其他地区和本区内先进经验做得也不够。对分管工作只注意征求领导的意见,不注意广泛征求分管部门和同志们的意见。平时忙于工作事务,不善交际,与班子成员互相交流不够,虽然也能接受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但在认为自己正确时容易固执已见,喜欢沿用一些固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精神不足。

2、对分管部门和干部要求不够严格,有时工作方法欠妥。

一方面,有好人主义思想,有时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原则性不强,怕惹人,严格管理不够。对个别工作不认真、纪律松弛的同志不能及时批评教育,助长了松散风气。另一方面,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遇到问题特别是部门互相推诿扯友、延误任务落实时又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工作千头万绪时只注重抓一头,难以面面俱到。与分管部门的同志谈工作多,谈心交流少;抓业务多,抓思想教育少;提要求多,关心帮助少。

3、缠于事务多,调查研究少。在工作中坚持务实的原则,能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基层情况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但缠于事务多,没有腾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拓思路、出点子、尤其是调查研究不够,没有拿出几篇有分析、有见地、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对分管工作注重多,其他工作相对考虑较少,对一些工作的前瞻性不足,往往是遇到问题才解决问题,比如目前全区的重点工作"城中村"改造和"小区划"问题,自己认为是城建工作,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因而较少研究,没有对此将产生的对街道建设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影响进行预见性的分析,从而能提前采取有利工作措施,工作中有时缺少全局一盘棋的观念。

4、综合协调多,督促落实少。对分管工作布置多、协调多、提要求多,督促检查少,抓细、抓实、抓具体的实干精神还不够。对一些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能高标准、严要求、能提出一些比较有分析、有建议的见解和实施意见,在区委统一安排下,和有关部门一研究制定了一些既符合区情、又符合法律法规的方案。但由于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打击私挖乱采和煤矿安全工作上,对分管的其他部门工作有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做得不够深、不够精、不够细。比如在自己分管的区委党校的工作上,有的同志曾向我建议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自己认真采纳过,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很好地坚持下来,在这方面有依靠部门工作的思想,这些已引起自己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改进。

(三)在自身要求上有差距

虽然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能把住大方向、对一些不正之风能够抵制,为此得罪了一些领导也从未退缩让步,但在一些问题上,比如用车上还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参加会议活动,有接收主办单位赠送小价值纪念品的问题;在与部门交往、接待上级领导时,存在陪客应酬,个别时候有超标准接待现象。这些问题虽然看起来不很起眼,但反映出自己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上自觉性还不强,自我要求还不高。

二、原因分析

对以上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造成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说到底,还是在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上有差距。

(一)理论功底还不深厚,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得不够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解决人到底为什么活着和怎样活着的问题,决定一个人的人生追求和人生道路。通过先进性教育,我深深地感到,理论上的不足是产生党性问题的总根源。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成熟和坚定。没有系统的理论基础,党性修养的起点就不高,就不能很好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己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虽然掌握了一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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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生鉴定表班级鉴定意见

范文类型:鉴定书,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班级,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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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思想政治上

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经过自己的不懈的努力于20xx年xx月xx日光荣地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员。今后我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跟上党的步伐,为共产主义事业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二、在学习上

刻苦努力,积极进取,从未放松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并掌握了较多的专业技能。通过不懈的努力,先后通过了国家计算机一级和英语三级的等级考试;连续三次被授予“校级三好学生”称号和获得二等奖学金,并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在工作上

认真负责,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在担任分团委宣传部委员期间,工作塌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多次、配合部长出色的完成了院团委的宣传活动和系内的各项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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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中介租房书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介,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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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1、甲方就西安市华融国际大厦B座1105室的房屋委托乙方出租事项达成如下事宜: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房屋属自己私有财产。甲方保证自己提供有关房屋租赁的各项证件真实有效,乙方留存复印件(加盖仅用备案留存之用,再复印无效)。 甲方将房屋入户门钥匙一把留存乙方,供乙方带客户看房之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甲方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收到房租及押金后乙方将钥匙交给租客。

3、乙方负责为甲方寻找租房客户,在甲方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起草并协助签订三方租房合同,并监督租房客户亲自签订租房合同。

4、因甲方在外地,所以签订租赁合同需乙方协助以扫描形式进行(传真件、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5、乙方在甲方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协助租房客户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6、乙方有责任见证和监督第三方证件的真实性。

7、乙方在甲方同意并知情的情况下监督租房客户按照租房合同要求交付房租、押金的费用。

9、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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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夫妻书面离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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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___月___日(或第___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 年 季 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__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______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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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星火小学党支部工作补充意见_意见_网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党工团,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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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小学党支部工作补充意见

一、立足新起点,围绕新目标,激发新热情,为实现学校新发展做好理论教育工作

在市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圆满完成之后,学校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平台上,因此,学校支部思考如何进一步加强理论教育,统一思想,凝聚意志,促进学校创新上档。

1、开展“新起点、新展望”的主题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全体教职工正确看待学校发展的现状和学校面临的挑战,明晰学校发展方向和教师个人成长目标,正确看待个人与学校发展的关系,知道每个人在学校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超越过去和现在,在促进学校不断做出应有的贡献。

2、开展“知恩知足做一个幸福的教师”座谈会。结合建国六十周年、绩效工资兑现,突出幸福教育理念,开展教育活动。通过老教师回顾过去教书生涯,通过了解改革开放三十年成果,教育教职工要知恩、要知足,切实维护好学校来之不易的、良好的。和谐稳定的校园生活。教育教师正确看待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与解教师待遇提高的关系,正确认识教师职业,增强职业认同感,提高工作内驱力,饱含工作激情,做好本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幸福的教师,一个幸福的人。

3、开展“两型学校”建设教育活动。把和谐校园建设与“两型”学校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全体教职工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意识,增强教师、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的主人翁意识,将个人置于学校和社会生活这个大背景之下,树立我是学校主人,建设两型学校和和谐校园我有责。主要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师生同承诺”教育活动。利用一次国旗下 讲话 进行。二是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进行两型学校建设先进个人和和谐校园建设先进楼层组评比(与和谐年组评比结合)。

二、夯实基本点,把握关键点、发挥堡垒作用,为实现学校新发展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学校要有所新发展,干部是关键,党员是根本。因为学校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和一线教学的骨干基本上是党员,而且发展的新目标、新举措需要我们党员干部去思考和确定,只有发挥好了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学校的发展才有保障。

4、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支部的壁垒作用。认真组织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求,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发展“四制”要求,发挥党内民主,党内重大工作要征求党员的意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内活力。加强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落实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等汇报制度。开展“两培一推”活动,即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有 计划 地把党员推到各级岗位上,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5、牢牢抓住党员队伍建设根本,进一步发挥党员示范作用。一是扎实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解放思想,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讨论。二是开展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修改学校党员示范岗标准,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动员全体党员争创党员示范岗。三是开展党员满意度测评工作,了解群众对党员队伍的看法,从而加强党员整理队伍教育的针对性。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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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毕业班主任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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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学有理想,有抱负,渴望通过自己的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渴望自己的人生能与祖国富强、民族强盛、人民幸福相融合。品性纯正,为人友好热情,团结同学,能捐助、关心他人的困难,思想品行好,集体荣誉感强,兴趣广,目标高。学习上勤奋踏实,极有钻劲,思维活跃,有较强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成绩优异,每次考试均保持年级前10名,语文学科突出,并从初中至今一直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优干”。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有着健康较高的审美能力。身体健康,心智强劲,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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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保密工作意见建议

范文类型:意见,建议书,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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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机关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根据国家、省市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市保密局9月16日检查情况,结合市执法局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保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分级负责制

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局长对全局保密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对保密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全责,按要求抓好本处(室)的日常保密管理工作;各处室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保密工作(详见附件一);对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要明确责任人,明晰具体的管理责任。

局安全保密工作分管领导与各处室签订《保密责任书》,个人要签订《保密承诺书》。

二、切实加强秘密载体管理

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包括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软盘、U 盘、光盘、录音带、手机、数码照摄像机等各类电子数码设备)等物品。秘密载体的制作、传递、存放、使用和销毁,由局办公室建立台帐,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管。各处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制作秘密载体,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在专门处理秘密载体的计算机上印制;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产生的清样、废页等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复印、抄录和外传;如需引用原始秘密文件相关内容,必须保持原始密级,不得擅自改变。

收发、传递秘密载体,由局机要室工作人员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和处理。市级以上发来的秘密文件,按规定严格控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邮寄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渠道,信封上应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名称,并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各处室存放秘密载体,必须置于保密柜或加锁的铁皮柜中,并由专人管理,定期对存放的专用设施进行检查。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或者下班时,应当将密件存放在带锁的桌柜中。工作人员出差从外单位带回的密件和密件清单,应当交局办公室管理人员登记保管。

使用秘密载体,应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制发单位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知悉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送领导阅知的国家秘密载体当天送阅,当天收回。

销毁秘密载体,须经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在履行清点、登记等手续的基础上,由办公室安排两名以上人员监销,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处理。

查阅、借阅秘密载体,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查和登记。

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后方可复制、登记和发送,事后按时限、程序予以收回和注销。

局机关计算机的日常管理使用,分涉密计算机、工作计算机和准上网计算机三个等级实施监管。

机关各处(室)工作文件,特别是组织人事档案、党纪政纪查处资料、行政违法案件卷宗、户外广告审批管理资料等,要严把归档、保管、借阅等关口,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因工作原因确需提供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或电子版,必须经分管相应处室的局领导同意。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认真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纪律,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对泄露党的秘密和国家秘密行为,要在坚决予以制止的同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失泄密责任人及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一) 不得与密级文件、资料规定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任何人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

(二) 不得以普通电话、手机、传真、信函、互联网等任何方式传递涉密文件和资料。

(三) 严禁在非保密场所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四) 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记录、传输和存储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得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涉密文电、资料。

(五)未经批准,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参加社交活动。

(六)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须事先经局办公室审查,报分管领导批准。

(七)不得在出国(境)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八)局机关所有处室必须确保有一台计算机专门用于工作,禁止与互联网联接。局涉密计算机、文印室计算机、接入专用网络的计算机和用于党务、人事、机要、纪检、财务、户外广告等敏感工作的计算机,严禁接入互联网,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切实做到专机专人专用。未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涉密计算机。

(九)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机要室、档案室;任何人不准在机要室、档案室无故逗留。

(十)涉密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

四、加大保密工作督查力度

(一) 由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处参与,每季度对局机关所有计算机、每半年对涉密文件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检查。

(二) 由各处室主要领导负责,每个月对本部门的计算机和涉密文件进行一次例行检查。

(三) 年度发生失泄密问题的处室取消评先资格;发生失泄密问题的个人,按规定追究管理责任,视情节和危害程度严肃处理,对所在处室领导取消评先资格。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请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作出安排,明确分工,抓好落实,确保全局机关安全保密工作不发生任何问题。

附件1、市执法局机关各处室保密工作联络员名单

2、市执法局机关处室计算机使用管理登记表

3、市执法局机关保密工作责任书 (样式)

4、市执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样式)

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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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贯彻执行民法典意见1条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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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0-12-05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158.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原139条)

159.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原140条)

161.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62.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原141条)

相关的当事人可以积极的收集这类案件的相关证据,递交这类案件的证据,相关相关的部门进行上诉。我国的办案机关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关的受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受理,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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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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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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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劳动争议调解意见书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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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字第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

(事由)

上列双方因_________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内容)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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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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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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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群众意见范文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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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上:积极主动地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一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思想觉悟上有了很大提高。拥护党的政策方针,遵守党的纲领,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地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组织忠诚老实,有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和信心。

该同学思想积极向上,能够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入党目的明确,入党信念坚定,对党有较全面的认识,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学习上:学习勤奋努力,奋发上进,一丝不苟,认真踏实,刻苦钻研,经常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各类书籍,开阔自己的视野。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遇到问题能勤于思考,上课能积极主动地回答老师的提问,与老师之间形成很好的互动,课下经常和老师,同学讨论相关问题。能够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能以较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效率较高,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为班级良好的学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工作上:工作认真负责,对待工作尽职尽责,踏实肯干,积极参加和安排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很好地为班集体服务,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学院布置的任务,是老师的得力助手,有崇高的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并且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他人,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做到诚心实意地为班集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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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同意抵押贷款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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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________年第一次会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地点)召开。会议的召开已履行了通知程序。股东________,代表公司________%股权代表________先生,代表公司________%股权,股东________有限公司代表________先生,代表公司________%股权,出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股东共持有本公司________%的股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________先生主持,以________%票赞成、________%票反对、________%票弃权,即________%票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如下:

利用________资产向________抵押借款,

(借款描述)

(资产状况描述)

股东签署: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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