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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工作计划样本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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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工作计划样本

【篇一】

20xx年是收官之年,市金融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延续以来各项工作的良好态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奋力拼争,锐意进取,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加快提高金融服务能力,积极推进金融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主要目标任务,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关情况如下:

一、阔步前行的5年,期间金融业快速发展为金融中心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腾飞的5年,金融规模迅猛增长,跃升为支柱产业金融产业做大做强。

20xx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81.2亿元,是20xx年的5.1倍。占GDP比重提升至6.2%,较20xx年提高3.2个百分点,连续两年超过5%,国民经济重要支柱行业的地位进一步巩固。金融业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的同时,自身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行业地位不断提高。

信贷规模增长有力。存贷款余额双双突破万亿元大关,截止20xx年底,存款达13614亿元,是20xx年末的2.8倍,年均增速24.9%,高于全国4.4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10999.8亿元,位居西部第2,是20xx年末的2.9倍,年均增速25.4%,高于全国4.5个百分点。存贷比81%,排名全国第5。其中,中长期贷款占比79.4%,较20xx年末上升了31个百分点,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高速运行和重大项目建设。

证券市场融资实现较大跨越。5年来新增海内外上市企业15家,上市企业总数已达48家。总市值4071.6亿元,较20xx年末增长948%;证券化率52%,较20xx年末增加了40个百分点。5年来累计通过证券市场融资947亿元,其中股票市场498.4亿元、债券市场448.6亿元。证券市场已经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

保险业务快速提高。保费收入达到321.1亿元,较20xx年翻了两番多,保费规模在西部地区从第5位上升到第3位。年均增速34.5%,排名全国11位。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5.1万亿元,是20xx年的3.2倍,保险业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作用日益凸显。

(二)开放的5年,海内外金融机构纷至沓来,创新型金融机构走在全国前列银行数量跃居西部第一。得益于重庆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各类银行加速入渝,形成了大型银行、中小型银行和区域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全市银行数量达到48家,比“十五”末增加26家,其中法人银行3家、外资银行及代表处10家,我市成为西部地区银行总数和法人银行数量最多的城市。

证券、保险市场主体稳步发展。证券行业快速成长,现有证券营业部98家,较20xx年增加35家。保险公司总部经济优势突出,5年来新设法人保险机构3家,排名全国第5位,中西部地区。市级保险分公司37家,较20xx年增加17家。

创新型金融机构蓬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类机构、金融(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6类创新型金融机构完成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转变,总数283家,资本金371。9亿元,已经成为我市金融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三)蜕变的5年,地方金融企业重组崭新貌,金融资产质量大幅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脱胎换骨。

一是实施资产、资本和管理层重组,机构资本实力增强,夯实了发展后劲。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西南证券、安诚保险等6家市属法人金融机构资本金合计173。2亿元,较20xx年增长127。7亿元。

二是金融机构上市数量西部。西南证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先后在上海主板、香港联交所上市,充分说明重庆金融机构质量和发展潜力得到国际国内投资者认可。

三是“走出去”战略逐步实施。共已在市外开设2家银行分行、2家村镇银行,19家证券营业部,15家省级保险分公司、90多家保险分支机构。

金融不良资产率大幅改善。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率分别由20xx年的3.21%、30.2%、12.02%下降至0.4%、3.11%和1.94%,不良贷款余额由81.3亿元降至26.2亿元,下降68%,成功化解经营包袱。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截至20xx年底,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0.99%,排名升至全国第六,比20xx年下降了近8个百分点,重庆成为全国金融资产质量的地区之一。

截至12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盈利263.8亿元,是20xx年的9.1倍。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收益率大幅提升,达到2.02%,全国第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一倍。

(四)精彩的5年,金融创新亮点纷呈,服务能力迅速提高

创新型金融机构提供了多元化的创新融资工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国际金融危机中起到了中小企业“救生艇”的作用,小额贷款公司累放贷款217亿元,相当于资本金周转3.3次,投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占比80.2%;融资担保行业在保余额达到368.9亿元,是20xx年的10倍多。股权投资类机构在壮大企业资本金、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后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实现投资24.5亿元。金融(融资)租赁行业形成规模,各类租赁资产余额110.4亿元,有力促进装备制造等行业发展。信托资产余额达到983.6亿元,年均增长在25%以上。

涉农金融创新实现重大突破。

一是开展农村金融组织创新。设立村镇银行12家,重点服务县域经济,另有5家村镇银行获批,即将成立。成立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当地农民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启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出台重大改革性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整合金融、财政、农委、国土、林业等部门资源,重点解决林权、农房、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三权”抵质押融资难题,已在全市推广。逐步推广能繁母猪、能繁母牛、奶牛、生猪、柑橘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142.1万头牲畜、2.5万亩柑橘、8.5万张蚕桑。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消除农村金融服务空白。银行以增设自助服务机具等多种方式,消除了农村金融服务零网点乡镇的空白,大幅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度。截至20xx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0xx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达到17.9%。

支持两江新区金融业创新发展。

一是出谋划策,牵头研究促进两江新区金融业发展工作思路和两江新区金融发展财税扶持政策,推动两江新区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

二是开展两江新区金融数据统计基础工作,掌握两江新区金融业家底。

三是支持开展招商引资和金融创新,引导在渝银行开设“两江新区分行”,推动开展离岸金融试点,吸引TPG、英飞尼迪等股权投资基金落户重庆。

服务“五个重庆”建设、“三峡库区”、“两翼农户万元增收”、中小企业等重点环节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支持“五个重庆”建设,截止20xx年底,服务“五个重庆”建设贷款余额5152.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46.8%,比全市贷款增速快11个百分点。

二是强化三峡库区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三峡库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三峡库区的信贷投放,到20xx年底,库区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393.3亿元,增速45.72%,高出全市22个百分点,存贷比60.9%,“资金失血”问题明显改善。

三是强力支持“两翼农户万元增收”。20xx年,五家涉农银行向“两翼”地区累计投放贷款超过200亿元,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户合计4.6万户,较好的满足了“两翼”地区有效信贷需求。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及“民生”的金融支持力度。20xx年,小企业贷款余额1244亿元,增长39.7%,比全市贷款增速快15.5个百分点,增速排名位居全国前列。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和承贷银行范围进一步扩大,贷款发放额突破20亿元、支持9万余人创业就业。

(五)开拓的5年,金融要素市场和离岸金融结算起步,形成金融中心强大发展动力

打造7大金融要素市场体系。新设农村土地交易所、农畜产品交易所、重庆股份转让中心、重庆药品交易所、重庆航运交易所、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七朵金花”渐次绽放。截至12月末,重庆联交所累计交易11059宗,总成交额1721亿元。农村土地交易所成交土地35720亩,交易总额46.19亿元。农畜产品交易所成交19.8万手,交易总额25.7亿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10家企业挂牌交易,交易量678.8万股,交易额20xx.2万元,市盈率20—25倍。重庆药品交易所已开展电子交易,交易额155万。重庆航运交易所即将启动交易。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已挂牌,目前登记托管信贷资产249亿元。

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建设实现突破。一是发展跨国加工贸易企业离岸结算,惠普(重庆)结算公司业务逐步拓展,到12月末,已实现境外专用帐户结算规模76.6亿美元。跨境收支5。78亿美元,其中用于税款24。2亿元。二是推进电子商务跨境结算,贝宝(中国)结汇公司已在渝成立,即将运行。

路演中心建设起步。与深交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中国(重庆)路演中心,将成为吸引各类投资者聚集的平台和投资者价值发现的平台。

(六)平稳的5年,金融环境不断完善,区域金融安全有效保障

一是制定实施金融激励政策。自20xx年起,市金融办按照市政府要求,牵头对落户重庆的金融机构和对重庆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已落实落户金融机构奖励资金7900万元,对表现突出的128家次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资金1137万元。

二是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共同推进规范清理地方融资平台,确保风险基本可控;较好的解决了重庆路桥再融资,ST星美、ST朝华破产重整涉及的金融风险;完成了德恒证券个人债权收购兑付的组织协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是有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培训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出动人员20xx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涉及群众3000余人。四是建设金融仲裁院,为金融机构提供成本低、程序快捷的风险化解手段,切实保护金融机构权益。

过去的20xx年,全市金融行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呈现出全面突破的良好势头:新增银行11家,银行数量跃居西部第一;贷款突破万亿大关,增速24%,高出全国4个百分点;7家企业IPO,创下历史记录;组建金融资产交易所,区域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超额完成3亿美元工作任务,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组织召开6000人规模的世界华人保险大会,重庆金融影响力稳步提升。

二、奋力拼搏的5年,期间将初步建成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

是重庆建设金融中心攻坚的关键五年。全市金融业要以“重组、创新、开放”为指引,按照“38821”的工作思路,实施跨越性、超前性政策措施,力争到20xx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

(一)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三个主流金融行业均衡发展

一是完善银行服务体系。做大做强地方银行,加快上市步伐,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地方银行走出去,在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和新设银行机构。力争到20xx年,全市银行贷款达到3万亿元,贷款余额与GDP比重达到2:1,真正实现辐射周边的功能。

二是大力发展证券业。进一步完善证券服务体系,积极建设券商、投行及各类证券中介机构。大力推动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改制上市。力争到20xx年证券化率达到100%。

三是加快推进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推动保险产品创新,引进保险资金直接投资重庆,完善农业保险服务。力争到20xx年保费收入超过800亿元,对民生的保障功能不断增强。

(二)大力发展八类金融创新机构

一是稳步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监管力度,加快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整顿,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社区银行改制试点。

二是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进一步加强引进股权投资机构工作力度,探索设立私募基金引导基金,支持信托公司做大做强,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增资扩股。

三是加快推进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创新试点。力争到末,创新型金融机构总数超过400家,资本规模总计超过600亿元,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资金累计超过5000亿元。

(三)积极构建八大金融要素市场体系

大力发展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建设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平台,区域股权、债权转让平台和上市公司资源培育平台。促进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展,建成区域性各类金融资产转让平台。积极推动重庆联交所、农畜产品交易所、药品交易所、农村土地交易所、内河航运船舶交易所加快运行,提升市场功能,扩大市场规模。推进设立全国电子票据交易中心。力争到20xx年,要素市场年交易量总计超过4000亿元,成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相关要素的集散中心和定价中心。

(四)加快建设两大中心

一是建设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借力我市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打造全球笔记本电脑基地的重大举措,引进各类国际加工贸易企业的结算业务落户重庆。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在渝开

展跨国结算业务。推进要素市场交易结算中心建设。积极引进总部机构在渝开展结算业务。力争到20xx年,实现2500亿美元的年结算量。

二是形成西部上市路演中心。加快发展重庆上市路演中心,适时推出“长江上游指数”和“重庆指数”,建成继上海、深圳之后的全国第三大路演中心。

(五)完善金融环境

一是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现有税收政策、补助政策、奖励政策,提高金融发展政策竞争力。

二是加强引进和培育金融人才队伍,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素质。

三是优化法制环境,推广金融仲裁院,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四是打造金融核心区。力争到20xx年,在解放碑—江北嘴区域建成800万平方米商业楼宇,形成近6平方公里的重庆金融核心区。

三、20xx年重点工作

20xx年是开局之年。中央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强信贷控制和货币投放。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对金融资金的需求更加旺盛。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更为突出,对我办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20xx年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吸引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来渝设立分支机构,加快促进获批筹金融机构开业,争取新设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力争20xx

年新增银证保各类金融机构20家。

(二)强化信贷融资能力,保障经济建设。

力争全年银行信贷增长2200亿元以上,增幅达到20%以上。主要措施有:

一是进一步争取银行总行对重庆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各家银行继续加大信贷投放。

二是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加快落实战略合作备忘录。

三是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推进银行、企业加强交流。四是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三)加快推进资本市场融资。

一是推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上市。力争全年新增上市企业8—10家,企业上市融资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额达到300亿元。

二是积极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力争全年融资200亿元。

三是充分发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企业改制上市孵化器作用,加大拟上市企业培育力度。营造有利于企业改制上市的氛围,扩大已上市企业示范效应,推进企业主动改制上市。

(四)完善金融要素市场体系。

力争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纳入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试点范围,实现30家企业挂牌,提高市场融资功能。金融资产交易所进入实际运行阶段,力争实现交易100亿元。加快推进上市路演中心运行,形成全国第三大路演中心。指导和支持重庆联交所、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等金融要素市场发展。积极探索建设全国性电子票据中心。

(五)加快培育创新型金融机构。

一是稳步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完成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建立全市担保机构联网的监管和统计信息平台,加强监管工作。力争全年新增融资担保机构20家,注册资本达到150亿元。

二是创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分类评级的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管理,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在融资、跨区经营、转制等方面创新,争取全年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20家。

三是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完善股权投资类企业优惠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储备库,力争全年新增备案股权投资企业20家。

四是支持昆仑金融租赁公司快速发展,实现新增资产总额200亿元(重庆本地新增50到80亿元)的目标。推动谈石融资租赁加快开展业务。

五是积极探索汽车金融公司等其他创新型金融机构试点,争取纳入银监会消费金融试点。

(六)深化金融创新。

推进金融制度创新,在中央部委支持下,开展外资私募基金自主结汇投资制度创新,实现外资私募基金自主结汇突破,简化投资手续,吸引10亿美元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落地重庆。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全面推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办法。推进金融组织创新,加快实现村镇银行在全市区县全覆盖,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

(七)完善金融环境。研究出台优惠力度更大、奖励重点更为突出的金融发展激励政策,吸引高素质金融人才向重庆汇集。举办两江论坛等高档次金融活动,提升重庆金融形象,扩大金融影响力。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篇二】

一、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力

1、加大金融对重点项目服务力度。

一是协调银行及早将重点项目贷款需求纳入年度信贷计划,做到“早贷、快贷、贷好”集中落实项目贷款到账率。

二是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建立重点项目贷款月度统计督查制度。

三是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重点项目信贷资金专项调度会议,加强项目资金跟踪与对接,让项目资金需求尽快得到补充。

四是满足重点项目保险需求,跟进我市新上项目,重点发展企业财产险和工程险等业务,为项目建设提供充分的风险保障。

2、加大金融对中小企业服务力度。

一是在专营服务机构设置方面取得突破,增加银行专门服务中小企业机构数量,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年内普遍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

二是深化落实银行中小企业联络员制度。在扩大工作试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对企业融资的一揽子服务内容,突出抓好工作服务实效,建立起银行与中小企业紧密对接的长效机制。

三是建立银行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工作考核机制。针对银行机构在专营机构设置、贷款规模、增速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采取适度激励和补助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四是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抵、质押方式缓解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问题,争取在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方面实现突破。

五是提升对中小企业金融综合服务水平,引导银行、保险、担保机构深化合作,建全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覆盖面,重点加大对“外向型”企业支持力度。到##年底,实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比重达到在50%以上。

3、加大金融对“三农”服务力度。

一是优化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布局,进一步增加金融机构数量。

二是出台政策措施,建立信贷资金向农村倾斜的体制机制。

三是在涉农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方面实现突破,抓住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流转制度改革契机,引导银行机构增加土地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以及农业生产资料抵、质押贷款规模,建立农业保险和小额贷款互动机制,努力扩大涉农贷款规模。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增加信用评级农户数量,推行联户联保,从根本上解决抵押物缺乏难题,方便农民贷款,到##年底新增农村信用户10万户,新增授信20亿元。

五是提升保险为“三农”服务能力,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业务品种,推动设立巨灾保障基金,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发挥保险业在农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加大金融对蓝色经济服务力度。

深入研究金融对蓝色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和途径,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制定金融业支持高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将资金投向我市重点产业。督促金融机构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措施,促进经济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在“转方式,调构”中发挥服务引导作用。

二、完善我市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强做大。

2、面向金融机构加大定向招商力度。

3、增强驻青金融机构辐射能力。

4、加强服务农村和中小企业新型金融机构建设。推动新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年内再设立3家村镇银行,实现村镇银行在五市全面覆盖。争取再设立3家小额贷款公司,扩大其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

三、推进金融集聚发展和创新试点

1、落实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

2、加快区域性财富管理中心建设。举办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论坛,建立私人银行业务人才培训基地,初步形成私人银行业务聚集发展的品牌效应。

3、调整完善金融业发展空间布局。

4、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算试点业务。

四、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

1、形成合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机制。

2、出台并落实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3、完善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1、完善维护金融稳定工作体系。

2、重点关注和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3、妥善处理金融风险案件。

六、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金融工作

1、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2、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3、推进担保体系建设。

4、搞好金融创新试点。合开发区新一轮综合改革,积极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总部赋予相应权限,推进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打造金融创新服务示范区。

【篇三】

今年以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通州新城建设的有关要求,配合新城重大投资项目启动建设,金融办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利用好各类金融资源的巨大潜能,做足、做实融资模式创新这篇大文章,以服务为动力,以创新为抓手,稳步推进新城建设融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委党组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20xx年,是新城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新城建设融资压力集中显现的一年金融办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功能区、重点项目的建设融资工作和年初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探索利用多种金融工具,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融资速度,为新城建设贡献力量。

(一)稳中求进,不断推进新城建设融资模式创新一是推进银行机构信贷融资。

金融办积极发掘、整合各银行机构的信贷资源,利用传统贷款模式为新城建设融资。四月份,为保障运河核心区项目后续建设,金融办汇同交通银行等七家银行以银团贷款模式筹组了总规模80亿元的核心区二期贷款,并已全部发放到位。十月份,经前期各项协调工作,文化旅游区项目首期c地块120亿元贷款区级承贷部分的抵押物、资本金等已陆续到位,农发行总行贷前评审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贷款发放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募集中关村通州园金桥基地建设基金。为尽早达成奔驰二期项目的供地要求,金融办与建设银行等金融部门合作,采取集合信托+股权投资的基金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金桥基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筹集资金。目前基金筹组已进入抵押物手续办理阶段,预计首期将筹集资金9亿元,用于相关地块前期拆迁工作。

三是运用委托贷款模式为重点项目融资。金融办开发运用委托贷款这一金融工具,采取三方协议委托的方式,通过金融中介将资金闲置方和需求方进行对接,即提高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又为建设单位募集到了急需的建设资金。目前已筹集资金10余亿元,用于重点项目、园区建设、土地一级开发等领域建设。

四是探索利用银行间市场结构化融资工具。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投行部合作,探索利用结构化融资工具,为我区园区建设、土地一级开发等项目融资。通过在银行间市场融资,一方面可募集大量信贷资金,一方面将部分项目风险予以转嫁。目前,已梳理出融资额度达100余亿元的项目,与兴业银行进行了对接,兴业银行总行已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即将进入实操阶段。五是推进新城基业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为保障核心区建设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金融办积极推动新城基业发行20xx年公司债工作,债券期限为7年,拟通过上交所公开发行。目前,债券发行的评级、增信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转报市发改委审核,预计可筹集资金约20亿元。六是探索搭建新型政府融资平台。按照区领导指示要求,金融办会同中信建投公司,对区属国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梳理,探索搭建符合要求的新型融资平台,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为新城建行后续融资寻找新途径。

(二)好中求快,不断提高与投资机构合作共建能力新城建设离不开各类优质资源的集聚,需要借助各类投资机构的智力、资金、技术等优势。金融办积极与各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引导其为新城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一是促成区政府与北京农商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签订银政战略合作协议。今年以来,区政府与北京农商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成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两家银行承诺在未来2-3年内,为通州区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领域提供总额不少于250亿元的信贷支持和各项优质金融服务,为我区新城建设奠定了资金基础。

二是落实国开村镇银行奖励政策,为引进金融机构提供示范效应。国开村镇银行属于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金融机构,按照市有关政策,可享受一次性资金补助。金融办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为企业争取补助资金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为今后引进类似项目积累经验。

三是与邮储银行合作举办金融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宣传活动。会同驻通各金融机构以及区经信委、农委等部门,做好市银监局关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调研活动。各驻通银行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形式,为我区“三农”及小微企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相关工作得到了市银监局领导的肯定。四是与平安银行、国资财务集团、

鑫桥融资等机构保持良好接洽,谋求在新城建设领域的合作机会。针对通州新城建设的实际,金融办与各类投资机构在融资模式创新领域深入沟通,对融资租赁、买入返售、中期票据等方式进行了探讨,为今后工作打下一定基础。

(三)变中求新,不断引导金融资源助力新城建设继续引导、发挥我区现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助力新城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及中小企业发展,不断为新城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缓解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金融办根据人大代表的相关建议,积极协调农商行在宋庄、张湾等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地区配备自助终端、自助银行,以满足当地百姓基本需求。目前,农商行已在宋庄配备一处自助银行。

同时,工商、农业、中国、邮储等银行计划在未来两年内新增网点约23处,以提高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更好地满足通州地区百姓需求,二是大力推进北京“村村通”金融工程建设。农村基本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是指在偏远农村的村委会、小超市等场所内,由金融机构建设金融服务自助设施,用以弥补千人以上村落两公里范围内银行网点的空白。目前,金融办已完成全区9个乡镇400多个行政村的金融需求服务摸底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400余份,为下一步自助设施布放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发挥民间资本在支持“三农”及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指导现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其支持“三农”及中小企业的作用。做好小贷公司政策解读工作,仔细梳理工作台账,做到每个小贷公司从咨询到设立开业及后续发展都有一份专门台账。继续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工作,严格按照市金融局有关工作部署,对辖区内获得融资性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进行监管。

二、明年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今年以来,虽然区有关部门在新城建设融资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首都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相比,与通州建设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利用金融资源促进新城建设的手段还不完善,撬动民间资本参与新城建设的力度还不充分,创新提升项目融资效率的机制还不健全等几方面。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金融办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建。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管理体质下,大量的资金、人才、信息、政策等金融资源集中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内,因此,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是实现银政“合作共建、优势互补”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明年的工作中,要跟踪好北京农商行、兴业银行、国开行等已与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推进合作项目的落实。同时,加强与证券、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在证券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等领域开展更广泛的合作。

二是积极撬动民间资本参与新城建设。目前,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业已通过国务院批复并开始实施,其改革的要点在于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用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随着信贷政策的收紧,政府从银行机构获取大规模、低成本贷款资金的难度有所加大。因此,撬动民间资本参与新城建设,是提高融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的有效路径。在明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研究国内外比较成熟的产业投资基金等模式,鼓励民间资金以设立新城建设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的方式,参与新城基础设施、土地一级开发、产业发展等领域建设,以实现新城建设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三是构建高效投融资衔接体系。过去几年中,我区主要采取土储贷款、项目贷款、bt等传统模式融资,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尝试了信托、基金、公司债等新型融资模式。传统模式的特点是借贷双方对接,新型模式的特点是三方甚至多方对接,涉及的部门较多,环节较复杂。目前,我区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高效的投融资衔接体系,各部门、各乡镇、各园区的金融资源较为分散,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适应新的形势。明年的工作中,要加强对构建高效投融资体系的研究,加大协调沟通力度,促进各部门形成合力同时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基层队伍应对新问题、新形势的能力。

四是培育打造重点企业上市。推动区属企业上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区域发展形象的有力抓手。在明年的工作中,可尝试选取一到两家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在市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规范运作、积极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努力为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本区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中关村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等上市融资工作,以提升企业发展实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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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2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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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

sales contract ( original )

contract no. date: signed at:

sellers:

address:

tel: fax: e-mail:

buyers:

address:

tel: fax: e-mail:

约首: this sales contract is made by a nd between the sellers a nd the buyers whereby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a nd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the under—montioned good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 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name of the commodity, specifications, packing term

quantity

unit price

total amount

white rice, long-shaped

broken grains ( max.)

25% admixture ( max.)

0.25% packed in gunny

bags of 50 kilos each

1 000 m/t

usd 200 per m/t cif new york

two hundred thousand us dollars only

shipment 3%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and the price shall be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the unit price

麦头: shipping mark

to be designated by the sellers / at the sellers’ option.

保险条款: insurance

在fob, cfr 合同下,保险条款可订为: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在cif 合同下,保险条款可订为: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s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against w.p.a / all risks / war risk including shortage in weight as per a nd subject to the ocean marine carge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jan. 1, 1981. if other coverage o r an additional insurance is required, the buyers must have the consent of the sellers before shipment, a nd the additional premium is to be borne by the buyers.

装运条款: shippment

time of shipment: during feb./mar. in two equal monthly lots

port of loading / shipment :

port of destination :london. transhipment at hongkong allowed.

the carrying vessel shall be provided by the sellers. partialshipment a nd transshipment are allowed. after loading is completed, the seller shall notify the buyers by cable of the contract number, name of commodity, name of the carring vessel a nd date of shipment.

付款条件: terms of payment

the buyers shall open with a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s an irrevocable sight letter of credit to reach the sellers 30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the month of shipment. ( export )

by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for 90% the total invoice value of the goods tb be shipped, in favour of the sellers, payable at the issuing bank against the sellers’ draft at sight accompanied b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stipulated in the credit. the balance of 10% of the proceeds is to be paid only after the goods have been inspected a nd approved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import )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in favor o9f the sellers payable at sight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shipping documents in china , with partial shipments a nd transshipment allowed. the covering letter of credit must reach the sellers 15 days before the contracted month of shipment6 a nd remain valid in the above loading port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shipment ,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s reser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without further notice a nd to claim against the buyers for any loss resulting there from.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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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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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质量治理

医疗质量治理是针对医疗系统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组织、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通过加强医疗治理从而提高全院的医疗技术水平,为广大患者服务。

1、建立健全质控职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建质控办,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求质控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汇总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及时整改。

2、不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细化质量控制方案与质量考核标准,实行质量与效益挂钩的治理模式。

3、进一步加强医疗文书的规范化书写,努力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1)组织各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的规范化书写,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医疗文书质量。

(2)及时督导住院医师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文书、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肠道门诊登记、发热病人登记。

(3)切实注重病历内涵质量的提高,认真要求住院医师注重病历记录的逻辑性、病情诊断的科学性、疾病治疗的合理性、医患行为的真实性。

(4)抓好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成立医院病案治理小组,搞好病案归档工作,积极开展优质病历评选活动。

(二)护理质量治理

护理质量的高低是反映一个医院整体服务水平,是医院服务形象建设的窗口,也是医院医疗业务水平高低的具体体现。

1、建立护理治理机构,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护理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全院的护理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护理工作计划,定期督导落实,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总结经验,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整改。

3、进一步规范各种护理文书,认真填写五种表格,根据具体疾病制定出合理的护理方案。

4、以多种形式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包括到上级医院轮训学习,每月开展业务学习以及“三基”考试。

5、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护理责任人应严格把关,勤检查,重督导,竭力避免因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纠纷。

(三)医技质量治理

加强医技科室建设是提高医院整体诊疗水平,树立医院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

1、加强业务学习,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2、利用现有设备,搞好设备维护及保养,充分发挥每台设备的使用价值。

3、医技科室要与临床科室搞好协作关系,为临床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

4、化验室要积极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医院将尽可能添置设备及试剂,以满足临床的需要。

5、认真做好各种检查的登记、报表工作。

(四)药品质量治理

药品质量的好坏是关系老百姓生命安全,也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其优质可靠的药品是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保证。

1、加强药品治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药品治理领导小组,并履行其职责。

2、坚持主渠道购药,实行招标沟。

3、药品治理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严禁假冒、伪劣药品入库,确实搞好药品治理,杜绝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的事件发生。

4、毒、剧、麻、精神药品的治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

5、药品采购人员要及时把握药品质量价格信息和临床用药需求信息,保证临床用药。

(五)院内感染治理

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和具体体现,是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途径,是以病人为中心、文明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

1、成立院感控制机构,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2、加强院内感染知识宣教和培训,强化院内感染意识。

3、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4、以“手术室、治疗室、换药室、产房”为突破口,抓好重点科室的治理。

5、规范抗生素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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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培训机构教师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培训,教师,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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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教师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小学、初中、高中一对一)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8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小学、初中小班教学)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资方案:以月为单位,每月基本工资300元,另外每位同学60元(第一个月每位老师限带10人,从第二个月起按个人教学能力增加学生人数)。

注明:

1、每次课两个小时。

2、小学生期中或期末考试每位同学达到90分以上者,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2元(一对一学生增加5元)。初中生达到A线者每次课增加3元课时费,个别学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学生下个月续费者奖励5元/每人,流失一个罚款20元。

4、工作满一年者每个月基本工资增加一百。

5、小班学生以六个为基准,学生每多出一个人,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5元。特别情况另行通知,达到双方意见统一。

6、学生试课成功,在交费的第一时间将奖励该老师50元/人。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将本周末上课内容发送给甲方);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45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 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 若乙方在试讲和授课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协议带走甲方资源,经证实,乙方给予甲方500元课时费的违约金或甲方在乙方课时费中扣除。

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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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救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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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被救助船舶所有人名称)(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的 号船舶(船旗国:_________ 船籍港:_________ 的船长(或船舶所有人) 代表 号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下称"被救助方")同 (救助方名称)(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的代表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救助方应以应有的谨慎救助 号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并将它们送到 或以后商定的其它地点,如果没有上述约定或商定地点,可送往任一安全地点。

当获救的船舶及/或其它财产已被送到前款规定的地点时,被救助方应及时接受救助方提出的合理的移交要求;如未及时接受,被救助方应对非属救助方过失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二条 被救助方应与救助方通力合作,包括获得准许进入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地点;提供救助方合理使用船上的机器、装置、设备、锚、锚链、物料和其他属具,但救助方不应无故损坏、抛弃或牺牲上述物件或其他被救财产。

第三条 救助方有义务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救助方援助。

被救助方或船长合理要求其他救助方参与救助作业时,救助方应接受此种要求,但要求不合理的,原救助方的救助报酬金额不受影响。

第四条 在救助作业过程中,救助方和被救助方、船长均有义务以应有的谨慎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

第五条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外,救助方对本合同规定的救助标的进行救助,取得效果(包括取得部分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未取得效果的,无权获得救助报酬。

第六条 在救助作业中救助人命的救助方,对获救人员不得请求酬金,但是有权从救助船舶或其他财产、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救助方获得的救助款项中,获得合理的份额。

第七条 确定救助报酬,应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_________

(一)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二)救助方在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三)救助方的救助成效;

(四)危险的性质和程度;

(五)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六)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七)救助方或者救助设备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

(八)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

(九)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各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

(十)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 救助报酬金额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第八条 由于救助方的过失致使救助作业成为必需或更加困难的,或者救助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应当取消或减少向救助方支付的救助款项。

第九条 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或船上货物进行的救助,救助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所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得到的特别补偿的,救助方有权依照本条规定,从船舶所有人处获得相当于救助费用的特别补偿。

救助方进行前款规定的救助,取得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效果的,船舶所有人依照前款规定应向救助方支付的特别补偿,可以另行增加,增加的数额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百分三十。如果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组成的仲裁庭认为适当,并且考虑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各项因素,可以裁决进一步增加特别补偿,但在任何情况下,增加部分的总数额不得超过救助费用的百分之一百。

本条所称救助费用,是指救助方在救助作业中直接支付的合理费用和实际使用的救助设备、投入救助人员的合理费用。确定救助费用应当考虑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八)、(九)、(十)项规定的各项因素。

在任何情况下,本条规定的全部特别补偿,只有超过救助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能够获得的救助报酬时,方可支付,支付金额为特别补偿超过救助报酬的差额部分。

由干救助方的过失未能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剥夺救助方获得特别补偿的权利。

第十条 为了保全救助方应得的救助报酬,在救助作业结束后,被救助方应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在XX银行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满意的担保。

船舶所有人及其雇佣人、代理人应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所有人对其应承担的救助报酬提供满意的担保。

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获救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抵达的港口或地点移走。如果救助方有理由认为被救助方将要违反或企图违反本款规定,有权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上述担保金额应包括利息和进行仲裁可能发生的合理费用在内。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可能适用的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应根据救助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满意的担保。

第十二条 如果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被救助方或船长没有明确和合理制止,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已提供了本合同所指的全部或部分救助服务,本合同的规定应适用于这种服务。

第十三条 本合同是由船长或船舶所有人代表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签订的,各所有人应各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救助报酬金额应由获救船舶和其他获救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价值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 参加同一救助作业的各救助方的救助报酬及/或特别补偿,根据第七、八、九条的规定由各方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救助方和被救助方之间以及签订本合同的各救助方及/或各被救助方相互间根据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依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组成的仲裁庭,有权根据救助方的请求,在合理条件下,作出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要求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被救助方根据仲裁庭上述裁决先行支付的金额,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应作相应扣减。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所有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除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和根据本合同进行的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七条 本合同前言中所列名称、地址、传真号、电传号和编码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仲裁委员会和对方。否则,一切按该地址邮寄的信件、文件等及按该号码传送的传真和电传,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认为已经过合理的时间即视为已经送达。

签字:_________

代表救助方:_________ 代表被救助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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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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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范本2篇

14.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索赔:

在货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

3.单位: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4.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单价:_______________ 总值:__________

7.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2)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a.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no.2

国际贸易进出口英文合同范本

sales  contract  ( original )

contract no.               date:                      signed at:

sellers:

address:

tel:                       fax:                       e-mail:

buyers:

address:

tel:                       fax:                       e-mail:

约首:           this sale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sellers and the buyers whereby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and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the under—montioned good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name of the commodity, specifications, packing term  quantity  unit price  total  amount

white rice, long-shaped

broken grains ( max.)

25% admixture ( max.)

0.25% packed in gunny

bags of 50 kilos each  1 000 m/t  usd 200 per m/t cif new york  two hundred thousand us dollars only

shipment  3%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and  the  price  shall  be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the  unit  price

唛头:     shipping  mark

to be designated by the sellers / at the sellers’ option.

保险条款:   insurance

在fob, cfr 合同下,保险条款可订为: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在cif 合同下,保险条款可订为: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s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against w.p.a / all risks / war risk including shortage in weight as per and subject to the ocean marine carge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jan. 1, 1981. if other coverage or an additional insurance is required, the buyers must have the consent of the sellers before shipment, and the additional premium is to be borne by the buyers.

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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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残疾困难救助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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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民政所:

我叫,现年28岁,家住。

家现有五口人,父亲98年因患胃癌,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先后两次在九江171医院治疗,并做了三次手术。医疗费、复查费、化疗费、生活费等共花七万多。后因病情恶化,不幸过世。现有82岁的祖母,近来摔伤卧床不起。母亲腿脚不便,强劳动没法做,妻子又患心脏病曾在南昌人民医院治疗,共用去人民币六万余元。还有年幼的孩子要开销。家庭经济实在困难,更无偿还借款的能力。

在百般无奈之下,我特向彭泽县定山镇民政所申请家庭困难救助,望贵单位伸出援助之手,拉我一把,我及全家对贵单位的帮助感谢不尽!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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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7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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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特别条款

part i specific conditions

该特别条款不限制当事人双方作出另外的约定。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does not prevent the parties from agreeing other terms or further details in box i-16 or in one or more annexes.

卖 方: 买 方:

seller:________________ buy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contact person: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本销售合同由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相应的栏目中应填写了内容)和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组成,并受该两部分的约束。

the present contract of sale will be governed by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to the extent that the relevant boxes have been completed) and by the general conditions of sale which constitute part ii of this document.

i-1 销售的货物

i-1 goods sold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货物的品名及规格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若空白处不够填写,可使用附件。

an annex may be used if there is insufficient space.

i-2 合同价款(第4条)

i-2 contract price (art. 4)

货 币:

currency:

用数字表述的金额: 用文字表述的金额:

amount in numbers: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amount in letters:_______________

i-3 交货贸易术语

i-3 delivery terms

推荐的贸易术语(依照《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recommended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

______ exw 工厂交货(ex works)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fca 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cpt 运费付至(carriage paid to )指定目的地(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

______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_

______ daf 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指定地点( named place):____

______ ddu 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______ ddp 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其它贸易术语(依照《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other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

______ fas 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cfr 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cif 成本、运费加保险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其它交货贸易术语:

other delivery terms:

承运人(当需要时)

carrier (where applicable)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i-4 交货时间

i-4 time of delivery

(在此处注明卖方依照相应的贸易术语中第a4款的规定必须履行交付货物义务的日期或期限)

indicate here the date or period (e.g. week or month) at which or within which the seller must perform his delivery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clause a.4 of the respective incoterm.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i-5 买方对货物的检验(第3条)

i-5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y buyer (art. 3)

装运之前(before shipment)____天(date)检验地(place of inspection): 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_

i-6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第7条)

i-6 retention of title (art. 7)

____ 是(yes)

____ 否(no)

i-7 付款条件(第5条)

i-7 payment conditions (art. 5)

往来帐户付款(第5.1条)

___ payment on open account (art. 5.1)

付款时间(如与第5.1条的规定不同)〔time for payment (if different from art. 5.1) :开出发票之日起____ 天。 其它:_____________days from date of invoice. other: _______开立需要即期担保或备用信用证保证的帐户(第5.5条) __ open account backed by demand guarantee or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art. 5.5)

预先付款(第5.2条)

___ payment in advance (art. 5.2)

日期(如与第5.2条规定不同):_________ 总价款_____ 合同价款的___%

date (if different from art. 5.2): ____________ total price ______% of the price

跟单托收(第5.5条)

___ documentary collection (art. 5.5)

___付款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_________

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_______

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第5.3条)

___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rt. 5.3)

___保兑(confirmed) ___ 非保兑(unconfirmed)

发出地(如适用时)〔place of issue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保兑地(如适用时)〔place of confirmation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款项的取得(credit available):

__ 即期付款(by payment at sight)

__ 延期付款(by deferred payment at): ___ 天(days)

__ 承兑汇票(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___ 天(days)

__ 议付(by negotiation)

部分装运(partial shipments): __ 允许(allowed) __不允许(not allowed)

转运(transhipment): __ 允许(allowed) __ 不允许(not allowed)

必须向卖方通知跟单信用证的日期(如果与第5.3条不同):

交货日前______天 其它:_______________

date on which the documentary credit must be notified to seller (if different from art. 5.3)

________ days before date of delivery __ other: _____________

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

比如: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子资金转让至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e.g. cheque, bank draft,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to designated bank account of seller)

i-8 单证

i-8 documents

(在此处注明卖方提供的单证。建议当事人对照其在特别条款第i-3款中选定的贸易术语。)

indicate here documents to be provided by seller. parties are advised to check the incoterm they have selected under i-3 of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__ 装运单证(transport documents): 注明要求提交的装运单证的类型(indicate type of transport document required )_________

__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__ 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__ 装箱单(packing list) __ 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__ 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 __ 其它单证(other): ____________

i-9 解除合同日期

i-9 cancellation date

(当双方要修改第10.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icle 10.3

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如果货物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不能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立即解除合同。

if the goods are not delivered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force majeure) by (date) _______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cancel the contract immediately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i-10 迟延交货责任(第10.1、10.4和11.3条)

i-10 liability for delay (art. 10.1, 10.4 and 11.3)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0.1、10.4和11.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0.1, 10.4 or 11.3

迟延交付货物约定的损害赔偿金应为: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周,最高不超过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in delivery shall be:

__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per week, with a maximum of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或者(or):

__ ________ (注明具体金额)(specify amount).

如果因迟延交货终止合同,卖方迟延交货应支付的赔偿金限制为未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

in case of termination for delay,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for delay is limited to ____ %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i-11 货物不符约定的责任限制(第11.5条)

i-11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art. 11.5)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5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5.

卖方由于交付不符约定的货物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应为:

应限于已证明的损失(包括导致的间接损失、利润损失等),不超出合同价款的______%;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arising from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shall be:

___ limited to proven loss (including consequential loss, loss of profit, etc.) not exceeding ___ % of the contract price;

或者(or):

___ 具体列举如下〔as follows (specify)〕:

_____________

i-12买方保留不符约定货物时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i-12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where non-conforming goods are retained by the buyer (art. 11.6)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6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6

保留约定不符的货物所作出的价格减让应不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_____%.

the price abatement for retained non-conforming goods shall not exceed:

___ ___% of the price of such goods。

或者(or):

___ ________ (列明具体的数额)(specify amount)

i-13 时间限制(第11.8条)

i-13 time-bar (art.11.8)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8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8.

由于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应自货物到达目的港之日起不迟于_____天内提出诉求(第11.8条列明的情况)。

any action for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as defined in article 11.8) must be taken by the buyer not later than __________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i-14(a), i-14(b) 适用的法律(第1.2条)

i-14(a), i-14(b) applicable law (art.1.2)

(当双方当事人想适用某国法律而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才应填写)

以下的做法不予推荐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submit the sale contract to a national law instead of cisg. the solution hereunder is not recommended :

(a)本销售合同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国内法。

(a) this sales contract is governed by the domestic law of __________ (country)

(当双方当事人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事项不想适用卖方所在国法律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if the parties wish to choose a law other than that of the seller for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任何事项,应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法律。

(b) any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____________ (country).

i-15 其它事项

i-15 other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part ii general conditions

第一条 总则

art. 1 general

1.1 这些一般条款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一起适用于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也可以将这些一般条款加入其它任何的销售合同。当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独立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使用时,第二部分对第一部分的任何援引应解释为对双方约定的对应的特别条款的援引。当这些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任何特别条款相矛盾时,应以特别条款为准。

1.1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re intended to be applied together with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of the international sale contract of manufactured goods, but they may also be incorporated on their own into any sale contract. wher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part ii) are used independently of the said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any reference in part ii to part i will be interpreted as a reference to any relevant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by the parties. in case of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etween the parties,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shall prevail.

1.2 合同自身(即指这些一般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款)的规定中未明示或默示处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应适用: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下称《销售公约》),和

b.在《销售公约》未对这些事项作出规定时,适用卖方营业所在地国法律。

1.2 any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which are not expressly or implicitly settled by the provisions contained in the contract itself (i.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shall be governed:

a. by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vienna convention of 1980,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cisg), and

b.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questions are not covered by cisg, by reference to the law of the country where the seller has his place of business.

1.3 援引的任何贸易术语(比如:exw,fca 等)应视为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应的贸易术语。

1.3 any reference made to trade terms (such as exw, fca, etc.)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relevant term of incoterm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1.4 援引的国际商会的出版物应视为达成本合同时最新的版本。

1.4 any reference made to a pub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version current at the date of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1.5 除非达成书面协议或有书面证据证明,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均无效。但是,当另一方信赖该方所作出的行为时,该方由于其作出的行为而不得主张该款规定。1.5 no modification of the contract is valid unless agreed or evidenced in writing. however, a party may be precluded by his conduct from asserting this provision to the extent that the other party has relied on that conduct.

第2条 货物的特征

art. 2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oods

2.1 双方约定,与货物及其用途有关的任何资料,比如;包含在卖方的目录、说明书、函件、广告、图片和价目表中的重量、尺寸、容量、价格、颜色和其它数据不应作为生效的合同条款,除非在合同中明确作了约定。

2.1 it is agreed that 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goods and their use, such as weights, dimensions, capacities, prices, colours and other data contained in catalogues, prospectuses, circulars, advertisements, illustrations, price-lists of the seller, shall not take effect as terms of the contract unless expressly referred to in the contract.

2.2 除非另有约定,买方不拥有购买的软件、制图等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卖方仍然是货物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独占所有权人。

2.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does not acquire any property rights in software, drawings, etc. which may have been made available to him. the seller also remains the exclusive owner of any intellectual o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第3条 货物装运前的检验

art. 3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如果双方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必须在装运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在约定的地点已准备好进行检验。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inspect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the seller must notify the buyer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before the shipment that the goods are ready for inspection at the agreed place.

第4条 价格

art. 4 price

4.1 如果没有约定货物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卖方最新列出的价格。若没有这样的最新列出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这些货物的一般价格。

4.1 if no price has been agreed, the seller’s current list price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current list price, the price generally charged for such goods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4.2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货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没有必要调整价格。

4.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price does not include vat, and is not subject to price adjustment.

4.3 第i-2款(合同价款)注明的价款包括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的任何费用。但是,如果卖方承担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买方承担的费用(比如:exw或fca术语中的运输费或保险费),那么这些款项不应视为已包含在第i-2款项下注明的价款中,买方应予偿还。

4.3 the price indicated under i-2 (contract price) includes any costs which are at the seller’s charge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however, should the seller bear any costs which,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are for the buyer’s account (e.g. for transportation or insurance under exw or fca), such sums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as having been included in the price under i-2 and shall be reimbursed by the buyer.

第5条 支付条件

art. 5 payment conditions

5.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或者双方之间此前交易另有默契,买方应通过往来帐户向卖方支付价款和其它应付的款项,支付时间是开出发票之日起30日。除非另有约定,到期应付的款项应可在结算时远程转帐至卖方在其所在国开立的帐户,当相应的应付款项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为卖方银行收到时,应视为买方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or implied from a prior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payment of the price and of any other sums due by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shall be on open account and time of payment shall be 30 days from the date of invoice. the amounts due shall be transferre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y teletransmission to the seller’s bank in the seller’s country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performed his payment obligations when the respective sums due have been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5.2 如双方约定预先付款,则无须作出进一步的表示,支付的预先付款应指全部的价款,除非另有约定。而且预先付款必须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者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的一天之前至少30日为卖方银行收到。如果双方约定仅预先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剩余价款的支付条件将按照本条款中规定的规则确定。

5.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in advance, without further indication, it will be assumed that such advance payment,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refers to the full price, and that the advance payment must be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if advance payment has been agreed only for a part of the contract price, the payment conditions of the remaining amount will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set forth in this article.

5.3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信用证付款,除非另有约定,买方必须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安排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一张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在约定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一天前至少30日作出通知。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应为即期、允许部分装运和转运。

5.3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redit,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must arrange for a documentary credit in favour of the seller to b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to be notified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documentary credit shall be payable at sight and allow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s.

5.4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托收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单证应在付款时交付(付款交单),单证的交付无论如何应受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支配。

5.4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ollection,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ocuments will be tendered against payment (d/p) and the tender will in any case b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5.5 在双方约定付款需要银行担保支持的情况下,在约定的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日期之前至少30日,买方应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即期担保统一规则》的规定提供一份即期银行担保,或者按照该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提供一份备用信用证,在两种情况下,均应由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

5.5 to the extent t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payment is to be backed by a bank guarantee, the buyer is to provide,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a first demand bank guarante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or a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ubject either to such rules or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 either cas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第6条 迟延付款时的利息

art. 6 interest in case of delayed payment

6.1 如果一方未支付到期款项,另一方有权从该款项到期应支付之日起对该笔款项计算利息。

6.1 if a party does not pay a sum of money when it falls due the other party is entitled to interest upon that sum from the time when payment is due to the time of payment.

6.2 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高于付款货币在付款地适用于一般借款人的平均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的2%,或者若在付款地没有这种利率时,适用付款货币国的相同的利率。如果在这两个地方均不存在该种利率,利率应是依照付款货币国法律确定的适当的利率。

6.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2% above the average bank short-term lending rate to prime borrowers prevailing for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at the place of payment, or where no such rate exists at that place, then the same rate in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rate at either place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the appropriate rate fix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第7条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

art. 7 retention of title

如果双方对于货物所有权的保留作了有效的约定,卖方对货物保留所有权直到价款支付完毕为止,或者依另外的约定。

if the parties have validly agreed on retention of title, the goods shall remain the property of the seller until the complete payment of the price, or as otherwise agreed.

第8条 合同的交货贸易术语

art. 8 contractual term of delivery

除非另有约定,应采用“工厂交货”(exw)方式交货。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elivery shall be "ex works" (exw).

第9条 单证

art. 9 documents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必须提供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中要求的单证(如有的话),或者如果没有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则按照先前交易过程确定。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documents (if any) indicated in the applicable incoterm or, if no incoterm is applicable, according to any previous course of dealing.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补偿

art. 10 late-delivery, non-delivery and remedies therefor

10.1 当迟延交付货物时,若买方将延迟的情形通知了卖方,则每延迟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索要迟延交付货物价款0.5%或约定的其它比例的约定的赔偿金。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约定的交货日起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之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通知之日起算。约定的迟延赔偿金不得超过迟延交付的货物价款的5%或约定的其它补偿金的最高数额。

10.1 when there is delay in delivery of any goods,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liquidated damages equal to 0.5% or such other percentage as may be agreed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provided the buyer notifies the seller of the dela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from the last day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 of deliver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after 15 days of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date of the notice.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price of the delayed goods or such other maximum amount as may be agreed.

10.2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第i-9条中就合同解除日期达成一致,基于货物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在解除合同日期前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upon a cancellation date in box i-9, the buyer ma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as regards goods which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by such cancellation date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a force majeure event).

10.3 当第10.2条不适用,并且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0.1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数额的约定赔偿金日为止仍未能交付货物时,如果货物未在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给买方,买方基于这些货物的原因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 when article 10.2 does not apply and the seller has not delivered the goods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has become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such goods, if they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to the buyer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0.4 如果合同依照第10.2条或第10.3条解除,那么除了依照第10.1条已付或应付的款项外,买方有权索要不超过未交付货物价款10%的其它损失的赔偿金。

10.4 in case of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under article 10.2 or 10.3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10.5 本条款项下的补偿不包括迟延交货或不交货时的其它补偿。

10.5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delay in delivery or non-delivery.

第11条 货物不符约定

art. 11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11.1 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后尽快检验货物,并应在买方发现或应该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无论如何买方将无权因货物不符约定要求补偿,如果买方未能在货物到达约定目的港之日起12个月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

11.1 the buyer shall examine the goods as soon as possible after their arrival at destination and shall notify the seller in writing of any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when the buyer discovers or ought to have discovered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any case the buyer shall have no remed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if he fails to notify the seller thereo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destination.

11.2尽管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之间交易当中存在一些常见的细微差异,货物仍将视为与合同相符,但买方有权获得因这些细微差异在这种贸易或交易当中通常的价款减让。

11.2 goods will be deemed to conform to the contract despite minor discrepancies which are usual in the particular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but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any abatement of the price usual in the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for such discrepancies.

11.3 当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并且买方依照第11.1条的规定已发出了货物不符约定的通知,而买方未在通知中选择保留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有权选择:

(a)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替换不符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b)修复不符约定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c)向买方偿还不符约定货物的已付价款,并由于货物不符合同约定而终止合同。

在依照第11.1条规定发出货物不符通知和依照上述第11.3(a)的规定提供替代货物或依照第11.3(b)的规定修复货物的日期之间,每过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依照第10.1条的规定获得约定的赔偿金。这些赔偿金应与第10.1条项下应付的赔偿金(如有的话)累计,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总额的5%。

11.3 where goods are non-conforming (and provided the buyer, having given notice of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compliance with article 11.1, does not elect in the notice to retain them), the seller shall at his option:

(a) replace the goods with conforming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b) repair the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c) reimburse to the buyer the price paid for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and thereb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ose goods.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liquidated damages as quantified under article 10.1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between the date of notification of the non-conformity according to article 11.1 and the supply of substitute goods under article 11.3(a) or repair under article 11.3(b) above. such damages may be accumulated with damages (if any)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but can in no case exceed in the aggregate 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4 如果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1.3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额约定的赔偿金之日为止,未能依照第11.3条的规定履行义务,买方基于货物与合同不符,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供了替代货物或修复了货物。

11.4 if the seller has failed to perform his duties under article 11.3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becomes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according to that article,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unless the supply of replacement goods or the repair is effected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1.5 当合同依照第11.3(c)条或第11.4条的规定终止时,除了依照第11.3条支付的或应付的退款和迟延损害赔偿金外,买方有权获得不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10%的附加损失的损害赔偿金。

11.5 where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under article 11.3(c) or article 11.4,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1.3 as reimbursement of the price and damages for any delay,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11.6 买方选择保留不符约定的货物的,买方有权获得相当于若货物与合同相符时在约定目的地的货物价格与实际交付时在同一地的价格之间的差价。这些差价不应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的15%。

11.6 where the buyer elects to retain non-conforming goods, he shall be entitled to a sum equal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value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f they had conformed with the contract and their value at the same place as delivered, such sum not to exceed 1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7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第11条中约定的补偿不包括任何因货物不符约定的其它救济。

11.7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11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non-conformity.

11.8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在货物到达之日起两年之后,买方不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货物不符约定的诉求。双方明确约定,在该两年期限届满之后,卖方以不履行合同为由向买方提出诉求时,买方不得在答辩中主张货物不符约定,或据此提出反请求。

11.8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no action for lack of conformity can be taken by the buyer, whether before judicial or arbitral tribunals, after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it is expressly agreed that after the expiry of such term, the buyer will not plead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or make a counter-claim thereon, in defence to any action taken by the seller against the buyer for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第12条 双方的合作

art. 12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12.1 买方应将其顾客或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交付的货物或涉及货物的知识产权的索赔即时通知卖方。

12.1 the buyer shall promptly inform the seller of any claim made against the buyer by his customers or third parties concerning the goods delivered 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ed thereto.

12.2 卖方应即时将可能涉及买方产品责任的索赔通知买方。

12.2 the seller will promptly inform the buyer of any claim which may involve the product liability of the buyer.

第13条 不可抗力

art. 13 force majeure

13.1 一方对于不履行义务不必承担责任,只要其能证明:

(a)不履行义务是由于其不能控制的阻碍,及

(b)在达成合同时,尽其所能也不能合理地预见该阻碍和其影响,及

(c)其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阻碍或其影响。

13.1 a party is not liable for a failure to perform any of his obligations in so far as he proves:

(a) that the failure was due to an impediment beyond his control, and

(b)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have taken into account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and

(c)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avoided or overcome it or its effects.

13.2 主张免责的一方,尽其所能在知道该阻碍及其影响时,只要可行应将该阻碍及其影响通知另一方。当免责事由消除时,也要发出通知。

13.2 a party seeking relief shall, as soon as practicable after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become known to him, give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of such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notice shall also be given when the ground of relief ceases.

未发出两种通知中任一种通知的一方,应对本应可以避免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failure to give either notice makes the party thus failing liable in damages for loss which otherwise could have been avoided.

13.3 在不违反第10.2条的前提下,本条款规定的免责事由使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了支付损害赔偿金、罚金和其它合同制裁的责任,但只要该事由存在并持续,对于支付拖欠款项利息的责任则不能免除。

13.3 without prejudice to article 10.2, a ground of relief under this clause relieves the party failing to perform from liability in damages, from penalties and other contractual sanctions, except from the duty to pay interest on money owing as long as and to the extent that the ground subsists.

13.4 如果免责的事由持续存在超过六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解除合同。

13.4 if the grounds of relief subsist for more than six months, either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 notice.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art. 14 resolution of disputes

14.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all disputes arising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esent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ianjin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financi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seller buyer

signatur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点(place)_____________ 日期(date)___ 地点(place)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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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际出版合同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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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出版合同文本

第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第三条所述报酬为代价,授予出版者下列专有许可和权利

(选择方案甲)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由××著,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选择方案乙)对由××著、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以××文进行翻译,并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该译本(下称译本),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第二条 版权许可人向出版者担保其确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权利的权利人:担保作品系独立创作并绝无违反已有版权许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权利,或内容违反法律等情事。版权许可人违反上述担保义务时,出版者因此涉入诉讼及交付诉讼费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支出),均由版权许可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定担保义务和赔偿责任存至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出版者于本合同订立时向版权许可人一次总付(或作为版税……的一部分预付)金额……(并于作品或译本出版时再向版权许可人预付金额……)。上述版税依所出版的图书的零售价计算并按已销售的每册图书支付。

第四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复制作品时不得进行任何更改和删节。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自担费用聘人进行准确忠实的翻译。对原作品的任何删节均应事先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译本的名称应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经版权许可人要求,译本的定稿也应交付其认可。

第五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复制本上适当显著地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出版者允诺于复制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和作品(……)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复制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权人姓名。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译本上适当显著地标明原作品名称和原作者姓名,并适当显著地标明译者以示其译者身份。(出版者允诺于译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和原作品(……)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译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权人姓名;以及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译本的初版年份,译本的版权人姓名。

第六条 出版者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于……个月以精装(或平装)版本出版该作品(或译本)……册。

图书售价可由出版者按国内同类图书的售价确定。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即时将出版期日、该版准确印数及图书售价通知版权许可人。

第七条 出版者应自担费用对作品进行有效推销;保证图书持续供应和适时重版,以满足实际需求。

第八条 除双方约定为销售印刷的该版册数外,出版者可加印标准贸易版本印量的……%(及以后每版印量的……%),不计版权报酬。上述加印图书只能作于更换残货和为报刊评论免费赠送样书。

第九条 出版者应将其初版的……册赠书及以后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册赠书于出版后寄送版权许可人。除应得赠书外,版权许可人有权另外按零售价通行的最大批发折扣购买图书供本人或其继承人自用。

第十条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册以下时,出版者可减价销售余存图书或送纸厂化浆,但应事先通知版权许可人,版权许可人可于30日内按能证实出版者接受过的最低售价购买全部或部分余存图书。

减价销售或化浆的图书按实销额计算版税,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权报酬者除外。

第十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下面约定的报酬为对价,于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地域内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属权:

(一)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摘录许可权。

版权许可人从净收入中所得份额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二)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连载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三)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广播电视节目等公开朗读许可权

……%

(四)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图书俱乐部版权许可权

与标准贸易版本同期出版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五)作品(或译本)的袖珍版本许可权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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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服务,全文共 2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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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为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以下称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__]7号),甲方确定乙方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各项具体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有权就工伤保险管理和工伤医疗事项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有关规定,并在当地有关媒体公布乙方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

第四条乙方应有一名机构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并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乙方应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本机构人员和工伤职工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第五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职工姓名、性别、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六条乙方应利用计算机手段管理,并根据自己有信息按规定做好工伤职工医疗服务、工伤旧伤复发诊断以及提出辅助器具配置建议等工作,及时向甲方据实提供工伤职工的就医信息。

第二章就医管理

第七条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到乙方就医,未持工伤证件或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乙方应视同工伤职工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所需费用原则上向用人单位收取。

第八条工伤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乙方应认真审查其工伤证件,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证件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账,暂扣有关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工伤职工就医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乙方应建立工伤职工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伤病情、诊疗与支出情况等信息。住院诊疗者还应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科别、床号等信息。

第十条工伤职工就医,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管理,并使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工伤保险医疗专用双联处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保存年限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办理出院手续。工伤职工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工伤医疗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乙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工伤职工,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转诊建议,并填写好申请单,听取用人单位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转诊手续。

第十三条工伤职工认为是旧伤复发到乙方就医,乙方应查验其工伤证件,做出是否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诊断,并签署意见,报甲方审定后,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

第十四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由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提出建议,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经甲方核准后到指定的协议康复机构或乙方的康复科室进行康复。

第十五条工伤职工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六条乙方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伤职工门诊及住院有关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章费用结算与给付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按照共同商定的方式、标准、范围、期限和程序等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汇总和费用明细清单。

第十九条甲方按规定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并按核定的项目、金额及时支付。

第二十条工伤职工在乙方诊疗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二)工伤职工诊疗非工伤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

(三)在乙方就诊因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四)不符合物价政策规定的费用。

(五)不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在乙方就府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甲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结算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甲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有调整的,乙方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     日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协议期满前      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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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残疾困难救助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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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镇XX村XX街10号委居民李,年龄38岁。父亲于1980年转业回地方后,在XX镇政府武装部工作。可是在1994年5月份父亲因车祸去世了,当时我正在辽宁盘锦服役,家里的生活负担全部都落在了体弱多病无职业的母亲身上,当时妹妹只有15岁在读书。母亲靠在街道上干零活,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更可怕的是母亲由于积劳成疾,患上了肺心病。这时候的她已经干不了重活。一年连吃药、住院的钱都没有。只好向亲属们借钱治病。最后只好把仅有的两间民房卖掉来还外债。

1996年我复原后,扛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在一家私企开货车,赚钱给母亲治病,供妹妹上学。由于急于赚钱,我加班加点的工作,使身体过度劳累,患上了腰间盘突出病,为了养活这个家,我还在坚持出车。由于无钱医治使病情越来越重,基本开不了车了。屋漏偏逢连夜雨,我又患上了肺结核病。因没有钱去大医院治疗,使病情一直没有好转,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仅靠老母亲每月300元的微博遗属生活补助费和妻子每月打工挣的800元钱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可不幸的事情再次降临到我这个不幸的家庭,母亲于20xx年10月4日因心脏病离开了人世。现在一家三口人的生活费仅靠妻子每月

打工的几百块钱来维持这个家。我连租房的钱都付不起,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投奔妹妹住在她的家里。就连母亲去世的丧葬费用也都是向亲属和朋友们借来的。在这十多年来母亲带领我们过日子,遇到很多很多的困难,但是,从没向政府伸过手,没麻烦过政府。现在我真的是走投无路,才向政府递交这份申请书,希望政府伸出援助之手拉我们全家一把,特恳请困难补助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日子。

我深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期待着您的佳音。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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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2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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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祥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个,签约金额为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中标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的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日内结清货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是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己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附件二)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住。

(七)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末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前十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三)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盖章) 出卖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印鉴: 单位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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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际妇女节活动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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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迎接三八妇女节的到来,让幼儿感受妈妈爱的同时学会表达爱的情感,增进母子亲情,我们准备了一次“三八”亲子活动,设计一了一些小节目,让家长和孩子在说说、笑笑、玩玩中一起度过愉快的时光。

在活动之前为了让宝宝更了解自己的妈妈,我们设计了一份问卷让宝宝带回家和妈妈一起做,让宝宝知道妈妈喜欢的颜色、喜欢的食物、妈妈的生肖、妈妈的生日……,我们还建议宝宝和妈妈在一起做的时候能尽量让宝宝来写答案,用简单的图画、数字来表达意思。通过这一环节,可以反映出很多家长让宝宝自己动手的意识还不是很强,宝宝都很被动,问卷上面的答案都是妈妈自己写的,有三分之一的妈妈会试着让宝宝自己来画妈妈喜欢吃的食物,自己写妈妈生日,从宝宝那歪歪扭扭的笔迹就可以清楚看出。在活动中,孩子最开心就是把自己给妈妈的礼物拿出来给妈妈看,不仅有关于妈妈的简单资料,有宝宝为妈妈折的小杯子、小椅子,还有一张小嘴巴,还有宝宝画了自己的妈妈,妈妈拿在手里都很开心的看,特别是妈妈在看宝宝为自己画的画时都在问:“妈妈是这个样子的吗?”“画的很好看”宝宝也会问妈妈:“妈妈,我画的好吗?”这份小书大家一起翻阅了很久,很多家长要求带回家,因为这是妈妈和宝宝共同完成的!

在宝宝表演节目时,妈妈都在认真关注自己的宝宝,在结束时给了宝宝热烈的掌声,有的还拥抱、亲吻了自己的宝宝,这是在平时家里不太有的,这时候就更能激发妈妈对自己宝宝的那份爱。而宝宝也会显的特兴奋,很卖力的在那里唱啊跳啊,想要展示给妈妈看自己多棒!

请妈妈代表讲话时,旁边的妈妈都很认真的在听,不时发出认同的声音:“是啊我们宝宝也会这样的。”讲话的妈妈都把自己孩子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说说,也谈了自己在教养孩子时的一些想法,妈妈们在活动后段时间里都在互相交流,很好的促进家长之间的互动。

在游戏活动中,很多妈妈都很放不开,不好意思上来做游戏,反而是宝宝拉着妈妈来做游戏。

在整个活动中,妈妈会试着让宝宝来服务与妈妈,鼓励宝宝动手,有的外婆、奶奶仍旧样样帮忙,给宝宝剥橘子,给宝宝喂蛋糕。但活动气氛一直很热闹,家长很宝宝都很投入,许多家长在活动结束后纷纷反应喜欢这样的活动,希望能经常搞这样的亲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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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国际货物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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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

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 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 年。对超过 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 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 年。超过 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 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

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 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 。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 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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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在庆祝5.12国际护士节大会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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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医护同仁们:大家下午好!

在这阳光明媚的初夏时节,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 “5.12国际护士节”。首先,我代表卫生院院委会及全体职工,向我们的白衣天使献上鲜花一束,以表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并向你们道一声:大家辛苦了!

年年5.12,今又5.12。此时此刻,我们重温南丁格尔的誓言,让她再一次为我们拂去世俗的尘土,远离浮躁与喧嚣,净化我们的心灵,擦亮我们的眼睛,激励我们努力地践行“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人道主义精神。谁说我们的护理工作渺小卑微?谁说我们的护理工作苦涩清贫?看看我们日以继夜迎来的无数新生生命茁状成长与时俱进,看看我们呕心沥血挽回的第二次生命又重塑了人生的精彩,我们医护工作者分享了维护生命尊严的崇高与幸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心中南丁格尔那盏明亮的马灯始终照耀着我们的白衣天使,冲锋在疫情的一线,战斗在灾难的现场,以天使般的爱心,抚慰患者的伤痛,鼓舞患者战胜死神的勇气,拯救患者的宝贵生命,你们用精湛的医术驱除病人肉体痛苦的同时,用爱心和真诚治愈了他们的精神创伤。白天,踏着轻盈的步伐,穿梭于病房之间;夜晚,拖者疲惫的身躯依然守侯在病人身旁,多少个酷暑寒天,多少个节假日都能在护理的岗位上看到你们忙碌的身影。你们本着“德为护、爱为怀、诚为信、患为先”的护理理念,用微笑面对每一位患者,用真诚赢得每一份尊重,用爱心呵护每一个生命,用智慧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奇迹!今年是我院抓质量、上技术、强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最为关键的一年,也是新医改的攻坚年,希望你们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护理质量,当好生命的守护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于创新,紧紧围绕今年的奋斗目标开展具有我院特色的护理活动,在护理工作中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团队,再创具有我院的护理特色、护理品牌。

五月的鲜花已经为你们绽放,五月的乐章已经为你们奏响!医院的繁荣不但是我们衣食生计的源泉,更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让我们齐心协力,同心同德,手牵着手、心连着心、一路耕耘、一路高歌,为我们圣神的护理事业更加美好、辉煌的明天而奋斗!最后,预祝这次庆祝活动圆满成功,祝大家开心快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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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同中英文对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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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同(中英文对照

第一章 总则

chapter one general provisions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name of the chinese company)and(name of the foreign company),who agree to jointly set up and run a joint venture in_________city,_________province in china under the act of 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other chinese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cerned.

第二章 合营各方

chavier two partners of the joint venture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省____市___区____街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______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 职务_____国籍______

1.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name of the chinese company,( herein called party a),registered in(name of place),address for service of process:_________street,_________district,_________city,province,china;legal representative:name_________,post _________ ,nationality_________.

name of the foreign company,(herein called party b),registered in(name of place),address for service of process:_________ ;legal representative: name _________,post _________ ,nationality 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chapter three establishment of the joint venture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2.party a and party b agree to set up_________co.,ltd.(hereinafter called joint venture)in china under the act of 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other relevant chinese laws and regulations.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3.chinese name of joint venture:_________ co.,ltd.

foreign name of joint venture:_________.

共1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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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成都市教育机构学员培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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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保证教学效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规范培训课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订了以下条款:

一、学习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个月。

二、学习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学习费用:________元/次。

四、学习类型:________年级,________(人)班。

五、甲方权责

1、甲方提供合格的具有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为保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及教学质量。如确因教学原因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教师。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专业的学习场所用于开展学习服务。

4、若甲方辅导结束时乙方成绩达到预定分数________,乙方需支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元,若没有达到预定分数,则支付费用________元,若超出约定分数,额外奖励________元。

5、甲方负责学员机构场地内的安全情况,其他情况下学员安全情况概不负责。

六、乙方权责

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时将部分学费交予甲方。

2、在有效学习期内,若乙方因私人原因不能来上课,须提前一天告知甲方(电话通知甲方即可)。若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按照原订教学计划而没有上的相应课时费用。

3、乙方务必保证按时按量的完成学习任务。

4、如果因为乙方之原因(如迟到,缺勤,没按时完成作业,电访反馈的效果不好)致使学习目的无法完成,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提供的内部教材仅限乙方本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将内部资料告知他人或借给他人使用。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进行。

2、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的打印内容为准,任何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均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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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际红十字日国旗下讲话稿_国旗下讲话稿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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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红十字国旗下讲话稿4篇

纪念世界红十字这个节日,就是要学习杜南先生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会关心、关爱别人,时刻向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无私援助的手,做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奉献的人。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国际红十字日国旗下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国际红十字日国旗下讲话稿一:

同学们,你们知道5月8日是什么日子吗?大家可能不太清楚, 其实在成为红十字会员之前我也不知道,不过现在我要告诉大家 ,5月8号是世界红十字日。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鉴于战争给各国人民带来的巨大痛苦,捷克斯洛伐克红十字会首先倡议每年举行为期3天的“红十字休战日”活动,并在此期间大力宣传红十字会的人道思想,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合作,促进世界和平,减少战争。与此同时,还结合红十字会业务进行全国的卫生、救济、儿童福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捷克斯洛伐克红十字会的这一倡议受到了国际红十字界的普遍赞赏和支持。

1920xx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10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通过一项决议,向各国红十字会推荐捷克斯洛伐克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休战日的做法。

1930年第14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在布鲁塞尔举行,根据大会的一项决议,设立了由比利时等国的协会共同指派的三国委员会,负责在3年期内亲赴现场实地考察捷克斯洛伐克红十字会红十字休战日的组织.1934年在东京举行的第15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听取了三国委员会的考察报告,充分肯定了红十字休战日的活动。1938年在伦敦举行的第16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红十字休战日的作法再次得到肯定。到1946年协会举行第19次理事会会议时,世界红十字日的活动已比较普遍。理事会在其决议中指示协会秘书处研究确定一个固定的日子为国际红十字日,各国红十字会在这天都要举行纪念活动。1948年协会召开的执行委员会会议正式建议,今后各国红十字会尽量选择5月8日亨利·杜南特(国际红十字组织的创建人)的生日作为世界红十字日。同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协会第20次理事会会议上,批准了执行委员会的建议。于是,国际红十字会正式确定每年的5月8日为世界红十字日。

下面来介绍一下亨利杜南特,他原来是一个商人,1859年 6月24日,他因商业旅行置身于一个山顶,山下拿破仑的军队正在与奥地利的军队激战,而他就在山上他的马车里目睹着这一切。

军号嘹亮,枪声大作,炮声隆隆,双方的军队激烈厮杀着。他看见尘埃满天,他听见伤者的尖叫,他看见血流成河,伤兵在地上奄奄一息,眼前的景象惨不忍睹。这一切的一切给了他深刻的印象,战斗刚结束,他立即进入那个小镇,他尽自己所能去安慰那些年轻的士兵,帮助那些可怜的人。

他的爱、怜悯和阻止可怕战争的信念使他成为国际红十字会的创始人,他用他的爱心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挽救了许多在死神周围徘徊的人的生命。他的精神感动了许多富有爱心的人,也感动着新城的师生。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学习他的爱,他的怜悯,他渴望和平的信念。

当然啦,现在我们只能出一份微薄之力,在20xx年建邺区红十字会“备灾救助资金募集”活动中我校捐款1378.1元钱,它们都用于辖区内突发事件的救助、红十字会博爱超市、社区居民现场救护培训、助学活动等。

让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学习亨利.杜南特先生的博爱精神,向身处逆境的人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为需要帮助的的人献上我们的爱心。

国际红十字日国旗下讲话稿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红十字 博爱周”。

渡过了愉快的国际劳动节,我们迎来了第63个世界红十字日,5月8日至5月15日这一周是红十字博爱周。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要参与掀起的宣扬红十字活动,传播红十字学问的热潮。

一、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世界红十字日的来源。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捷克斯洛伐克红十字会建议每年举行为期三天的“红十字停战日”活动。1920xx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0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经过一项决议,向各国红十字会推荐捷克斯洛伐克红十字会“红十字停战日”的做法。第14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实地考查捷克斯洛伐克“红十字停战日”的组织任务和理论经历,充分肯定了这项活动的意义和成效。1948年召开的协会施行委员会会议正式建议: 5月8日作为世界红十字日,红十字的精神是“人道、博爱、奉献”。

二、让我们一起积极参与到红十字博爱周中来。

自开学来,我们先后开展了“播撒甘霖爱润西南”为西南旱灾地区募捐活动; “伸出援手、共为玉树献爱心”募捐活动;“小生命 大行动”认捐花白鲢活动。

我们点点滴滴的爱心能汇成爱的海洋,善源结善果,“点滴投入,涌泉报答”,我们的爱心和善举,是讲文明最具体的表现。

同学们,20xx年上海世博会已经于5月1日开幕,将至10月31日闭幕,历时6个月(共184天),上海世博是探讨人类城市生活的盛会;也是全世界人民的一场盛会,在感受这份骄傲和自豪的同时,我们也该深深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个讲文明,讲礼仪的人。我们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利用假期走进世博园区,让我们一起来携手了解世博,关心世博,拥抱世博。

同学们,我们留念红十字日,就是让我们一起拥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会关心,做一个充溢爱心、乐于奉献的人。

国际红十字日国旗下讲话稿三: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世界上有一面旗帜,不分国籍、不分种族、不分政治体制,只要出现了天灾人祸、只要出现了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事件,那一面旗帜就会高高飘扬在那里。这一面旗帜就是今天飘扬在我们眼前的红十字会旗。1859年6月24日,瑞士人亨利·杜南途经意大利北部小镇,正赶上法国联军与奥地利军队之间的一场战役。战场上尸横遍野,死伤者达4万多人,杜南目睹了此惨状,无法袖手旁观,于是组织居民抢救伤兵,掩埋尸体。就在这时,一个伟大的设想在他心中萌发了。在欧洲16国会议上成立了国际红十字会,决定以瑞士国旗图案红底白十字相反的颜色----白底红十字作为红十字会的通用标志。100多年来,他树起的红十字旗帜,跨越种族、时空,飘扬在硝烟弥漫的战场;飘扬在病魔肆虐的疫地;飘扬在水火横行的灾区;飘扬在渴望得到帮助的人们的心里。亨利·杜南去世后,为了纪念他,1948年,红十字会决定将他的生日(5·8)命名为世界红十字日。如今的红十字不仅成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标志,它还成了人们生命和安全的救星,是一座人道主义的桥梁。每一年的这一天,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亿多会员和大批志愿者,以各种形式举办活动,来纪念这位伟大的人道主义者,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红十字会员活动时都要佩戴红十字标志。

中国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使用金黄色的橄榄枝环绕白底红十字标志作为会徽。

为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广泛传播红十字博爱文化,根据总会和省红会通知的精神,五月份为“红十字博爱月”。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博爱一元捐”活动和安全教育图片展教育活动。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情况献爱心,一元、二元都可以。多捐一点更好,请各位班主任老师收到博爱捐款后交给德育处赵老师。各位班主任老师利用班队课组织本班学生观看图片展,并及时写好心得体会,每班交两篇,下周五前交德育处赵老师。谢谢大家!

国际红十字日国旗下讲话稿四:

同学们、老师们:

在这阳光灿烂的美好日子里,我们又将迎来一个特殊的日子— 5月8日世界红十字纪念日,今年我国的红十字纪念日的主题是: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本周也被确立为博爱周。为什么要把5月8日定为世界红十字纪念日,这个日子又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1859年6月,在意大利北部的索尔弗利诺爆发了一场战争,死伤四万多人。亨利·杜南正旅行路过此地,他亲眼目睹了伤病员的惨状,无法袖手旁观。他怀着“四海皆兄弟”的信念,发动村民向伤病员伸出了救援了手。战争结束后,返回日内瓦的亨利·杜南写下了《索尔弗利诺的回忆》。在这本书中,他描述了战争的悲惨情景以及想对伤员进行救援但力不从心的遗憾和不安。为此他在书中提出了两个主张:“在和平安定时期应该建立战时伤员救护团体”;“制订国际性的神圣协议,以便向救护人员提供方便”。亨利·杜南的热情和人道精神,深深地震撼了人们的心灵,赢得了广泛的共鸣。通过他的努力,各国相继签订了《红十字公约》。公约中规定:战场上进行救护的医院及人员处中立地位,应受保护。应对伤员不分敌友均给予救护。这样,作为亨利·杜南的理想的救护团体“红十字会”和国际性协约“日内瓦公约”正式诞生了。一百多年来,他树起的红十字旗帜,跨越种族、疆域、信仰和时空,飘扬在硝烟弥漫的战场,飘扬在瘴疠肆虐的疫地,飘扬在水火横行的灾区,飘扬在渴望帮助的人们心里,深受人们的崇敬与爱戴。如今,红十字不仅成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标志,它还成了人民生命和安全的救星,成了向战争受害平民、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灾民、难民传播爱的使者。为了表彰杜南的功绩,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于1948年,将他的生日命名为世界红十字日,成为国际红十字运动中最重要的纪念日。每年的这一天,根据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选定的主题,全世界178个国家和地区的3亿多会员和大批志愿工作者,以各种形式举办活动,以纪念这位伟大的人道主义者,弘扬无私奉献精神。

红十字所迸发的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无处不在,它一直引导着我们中华民族的前进与发展。红十字的精神出现在献血站里:人们都挽起袖子,把自己的鲜血无私的奉献给需要输血的人们; 红十字的精神出现在抗击“非典”的第一线:护士和医生们不顾生命的危险,急着抢救病人; 红十字的精神出现在救火现场:火警战士们不顾熊熊大火冲进着火的大楼,把被困在里面的人员一一救出;红十字精神出现在汶川抗震救灾现场:一批批抗震救灾物资从世界各国、全国各地源源不断地汇来,一名名人民战士,一个个抗震救灾志愿者不顾生命安危赶往抗震救灾第一线与时间赛跑,尽可能地多救一个生命,及时地给予灾民财力、物力的支援以及心灵的抚慰……红十字精神在我们全校师生身上也得到了广泛体现,互相关心,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在我校已蔚然成风,我校还成功组织了多次捐款活动,帮助了多个急需帮助的人,特别是去年的5.12汶川地震发生后,我们全校师生踊跃参加捐款活动,筹得了三万多元的爱心善款,向灾区人民汇去了我们的绵薄之力。

今天,我们纪念世界红十字这个节日,就是要学习杜南先生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会关心、关爱别人,时刻向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无私援助的手,做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奉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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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际儿童节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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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国际儿童节,是孩子们的节日,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是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为让孩子度过这快乐的节日,我们__街道的学校、幼儿园、社区、村都开展了丰富的庆祝活动,让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节日的愉快和幸福,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

6月1日,鲜花、彩旗、横幅、标语把美丽的校、园打扮得更加妖艳,孩子们穿上节日的盛装,举行庆“六一”的文艺演出,有舞蹈、武术、器乐合奏、韵律操、小品、大合唱等丰富多彩的节目。特别是双语活动贯穿了这次“六一”节,英语歌曲联唱、英语诗歌朗诵、英语童话剧等等,将我们的校、园学习英语的氛围营造得更浓,学生、小朋友学习英语的劲头更足。幼儿园还安排了“游艺园”活动,有钓鱼、夹球、拍气球、大头娃娃走圈、三脚走等竞赛活动,让家长和孩子们乐此不疲。

如果说学校、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健康成长的主阵地,那么社区则是孩子们的大课堂和乐园。__街道的六个社区也分别为小朋友们准备了一顿丰富的“营养大餐”,例如馨泰社区准备的快乐的小鸭、__方言秀等文艺表演;何山社区举办了以“共绘美好未来”少儿现场书画表演,以“关爱未成年人、优化成长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等。

结合六月五日国际环境日,__社区启动了“红领巾环保宣传岗”的仪式,由实验小学的红领巾志愿者在农贸市场向社区居民发放了250份《环保公约》;馨泰社区组织孩子们利用家中的废旧物品,“化废为宝”制作各种小艺术品;__小学的小朋友利用旧报纸、旧纸板、塑料袋等废品制作成服装进行了环保时装秀;__街道妇联发放了20__份致全体妇女的一封公开信,倡议妇女姐妹们行动起来,为带动全区人民共同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利用“六一”这一有利时机,各小学集中宣传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儿童从小树立远大理想信念,培养积极健康的道德情感、正确向上的价值趋向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新区实验小学、吴桂芬老师被市妇联授予优秀家庭教育指导站、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员的荣誉称号,__中心小学的周倩被评为__市第二批优秀小公民。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社会对下一代的关爱,街道、各村、社区、单位、社会友人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慰问、扶持。例如:新狮社区走访了贫困、残疾家庭,给孩子们购买了一些书籍、学习和生活用品;馨泰社区为贫困家庭的孩子订了下半年的姑苏晚报,并赠送了每人100元的学习用品;新升社区的社区妇女志愿者、大学退休教授邓老师给社区内的贫困儿童周燕一份特殊的礼物——一张两人的合影和一包衣服,邓奶奶不但在经济上帮助小周燕,更是在精神、思想上关心她,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5月29日,推荐5名贫困女孩参加“关爱女孩、情系未来”启动仪式,接受区妇联、计生委赠送的“爱心大礼包”等等。在六一期间,街道、各村、社区还向学校、幼儿园送去慰问金共计6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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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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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霍姆林斯基论教师的教学素养》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每一位教师都有自己的创造性实验室——这里指的是教师劳动的工艺学。例如,数学教师一年年地积累教学资料——各种不同难度(不同变式)的应用题,教师和学生制作的直观教具等;语文教师逐年编辑的用于语法教学作业卡片……”

其实,课任教师如此,班主任的工作何尝不该如此?苏翁的话让我想了很多,班主任总是埋怨工作烦杂,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我们是不是可以从这段话中得到些启示?班主任可以为自己建一个资源库,把自己的班主任生涯做个真实的记录,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班主任资源库不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班级工作计划

班主任在每个学期初都要根据学校各部门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这些工作计划中,传统活动、班级基础建设占有相当分量。班主任可以将每学期的班级计划保存下来,为下学期制定计划做参与,这样会节省不少时间。

班队活动方案(或实录)

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牵制了班主任不少时间和精力。如果班主任能做个有心人,将每次活动的方案保存下来(最好是活动实录),那将是一笔财富!因为班队活动大致包括落实上级组织的活动、传统教育活动以及针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的教育活动三个方面。传统教育活动年年搞,基本上属于重复劳动,将这方面的方案保存下来,班主任不必在这方面再去花时间,或者在此基础上设计出更好的活动方案。“针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的教育活动”对班主任来说更重要,经常看看,可以给自己提个醒,避免在以后的班级中出现相同的问题。

阵地建设资料

每个班级都有班级建设阵地,如黑板报、学习园地、小主人角等,这些也花费了班主任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学校每次布置了任务以后,班主任和“得力助手”往往忙得不亦乐乎,但几乎没有班主任想到从往年的经验中去寻找灵感、方法或内容。一次,我看到杨美霞老师在更换班级宣传阵地,我见到她将“弘扬长征精神”的宣传版面上的东西统统取了下来,赶紧提醒她:“杨老师,你看这字、这画、这文章多美,保存下来,等明年这个时候,你准能派上用场!”“对呀,真是一个好主意!”

班主任经常习惯于从别人的工作中吸取经验和方法,却忽略了自己的工作经历。其实,从自己的工作中选择优秀的,再发扬光大,一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育人故事

班主任与学生接触的时间最长,对学生的情况了解最多,因此,与学生之间的故事也最多。班主任如果能养成勤于记述自己工作故事的习惯,其收获不可估量。朱永新曾经对青年老师说过这么一段话:“我想为教师开一个教育成功保险公司。我保你20xx年一定能成为一个教育家,但你必须每天记录下你的所想、所思、所做,写1000字的教育反思日记,20xx年时间坚持不懈。”20xx年时间,10个365天,天天坚持写教育日记,这不但是对一个教师是否勤奋的考验,更是对一个老师意志力的考验,能坚持20xx年从不间断的记载自己教育的人,何愁不成功呢?我们班主任老师如果能谨记朱市长的话,勤于记述,一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班主任!

同时,记述的过程也是一个思考的过程,我们在思考的过程中一定能吸取经验教训,我们把成败得失记录下来,经常去翻翻,看看,定能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从而让我们少走弯路,少些烦恼。

班主任,尝试着去做个有心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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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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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买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

第二条 产地:

第三条 数量:

第四条 商标:

第五条 价格:

第六条 包装: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于签订合同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 %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 %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 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 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 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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