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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人物关系梳理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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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最新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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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_____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因于_____年_____月离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提示;

1、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提前解约、开除、除名、辞退的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2、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_____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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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感动中国2024年度人物朱丽华同志先进事迹心得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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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下午,市属教育系统举办朱丽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朱丽华及其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讲述的一个个鲜活的故事中,与会人员感受到了这位身残志坚、心存大爱的“朱大姐”自强不息、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怀。

坐在台下,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刘玉成内心久久不能平静。“10月16日在嘉兴大剧院的朱丽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我就深深地被她感动,再一次聆听,受到了更多激励和鼓舞。”他告诉记者,以前就听说过朱丽华的无私奉献,但没想到她有这么多令人敬佩的故事,特别是在28年间累计资助贫困学生480多人次,捐款数额333万元,为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作出了特别大的贡献。“报告团中还有受助学生代表,他们发自肺腑的言语让人动容,同时,朱丽华的事迹,也影响着学子们的成长,让他们有了更多前行的动力。”

在刘玉成看来,作为嘉兴教育人,要宣传好朱丽华先进事迹,引领更多的老师、学生不断向前,“对标先进、加压奋进,争先创优、追梦奔跑,为高水平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奋力打造红船旁品质教育不断贡献力量。”

和刘玉成一样,这几天,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分局局长谢斌在听了朱丽华先进事迹后,也深受影响。

“我印象最深的是朱丽华说的‘一个人可以没有视力,但不可以没有事业’这句话。她身残志坚,靠刻苦学习成为盲人中医师,令人敬佩;她资助400多名寒门学子,用爱心为他们点燃希望,令人感动。她就是我们身边的榜样。”对于谢斌而言,朱丽华先进事迹有着鼓舞和振奋人心的作用,“我们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需要与群众打交道,在这一过程中,怎样改变以往老百姓的观念,把管理变为服务,提升群众的获得感,这是我们要一直去努力的。只有每一位市民都参与到城市管理之中,我们的城市才能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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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际交往关系中的名人经典案例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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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1、首先,你可以对自己所有的关系源进行梳理

每个人都会同学、同事、朋友和亲戚,这些人都是你最直接的人际交往圈,而这些同学、同事等又有他们的同学、同事等关系,你也许因为出席他们的活动偶尔相遇或者在和他们的交往的过程中通过谈论等方式得到一些了解,其实,这些也可能就是你潜在的关系源。你可以花费一些时间对这些关系进行梳理,这样长此延伸下去,你就会得到更多的人脉。

2、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要学会发现别人的长处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优点和存在的价值,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不要总是盯住别人的缺点不放,不要戴着显微镜去观察别人,而是要尽可能的去发现别人的优点,去发掘他的价值所在,使自己能在这各种各样的不同人群中找到给自己带来的好处。

3、与人交往切忌“耍小聪明”,真诚为重

品格是一个人最宝贵的资源,要想使自己成为真正对别人有吸引力的人,就必须培养自己良好的品格,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别人,而不要用投机的心理去和别人交往,毕竟,每个人都不傻,你可能得到一点点小便宜,但是可能失去更多的朋友。

4、人际交往过程中把握尺度很重要

在也人交往过程中,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要把握好分寸,自己能做好的事情就不要麻烦别人,如果大小事情都要想要别人帮你,久而久之,别人就难以和你再交往下去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一件事情别人已经答应帮你解决的时候就不要找第三个人了,这样做表示对别人的信任。

5、人际关系是需要适当的进行感情投资的

无论怎样牢固的人际关系,如果长时间不交往也会逐渐淡漠的,因此,不管你再怎么忙碌,在隔一段时间还是要与朋友进行必要的感情投资的。当然感情投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聚聚餐,搞搞活动,但更多的是平时要通过各种方式多联系,而不是非等到有事求别人的时候再想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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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名著红楼梦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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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春趣》节选自清代曹雪芹的《红楼梦》第七十回。《红楼梦》一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三角恋情纠葛为主线,描绘了一群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闺阁女子的生活百态。书中的许多故事,在我国广为流传,而《红楼春趣》可以让我们管中窥豹,犹如观看书中人物游玩休闲的日常Vlog。

《红楼春趣》讲述了宝玉、黛玉等人在大观园里放风筝的故事。说起黛玉,她是最受我青睐的金陵十二钗之首。她——善良却又常常变身“柠檬精”;聪明却又常常因一点与自己不相关的小事涕泪俱下、哭湿罗帕。正如薛宝钗说的那句话“黛玉真是叫人恨也不是,喜欢也不是”。但是在《红楼春趣》这个片段中,她却让我刮目相看。

比如:当紫鹃、探春和宝玉因为竹梢上的风筝要起争执的时候,黛玉笑着说:“把我们风筝也拿出来,也放放晦气。”这样不动声色的打圆场,可真是个双商高的小宝贝!还有后边宝玉因为风筝飞不起来而生气时,她笑道:“那是顶线不好。叫人拿去换好了,就好放了。再取一个来放罢。”犹如和风细雨般的安慰,让宝玉的心情舒缓,又有了和大家一起玩的兴致。还真是印证了那句诗“心较比干多一窍”。

在很多人心中,林黛玉就是多愁善感的代名词,但《红楼春趣》让我们认识到了一个不同的、善解人意的黛玉。就像在生活中,我们不能轻易给别人贴标签,因为,人的性格可能是多面的。这就是阅读带给我们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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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阅读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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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败。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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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感动中国2024年度人物朱彦夫事迹心得及启迪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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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朝鲜长津湖战场上上演了一场惨烈的阻击战,负责守卫250高地的志愿军战士们穿梭在炮火中。敌人好几次压了上来,志愿军战士们就与敌人直接肉搏,打退了敌人好几次进攻。到最后整个连队只剩下朱彦夫一个人,他看着战友们的尸体,擦去眼泪,端起机枪继续奋战。朱彦夫大喊道:“来吧,敌人们,我死了也要拉个垫背的!”

敌人被朱彦夫洪亮的声音吓破了胆子,只能向高地投掷了手榴弹,正在装填弹药的朱彦夫被炸成重伤。不知过了多久,他被两名志愿军战士发现,经过医生抢救,他虽然保住了一条性命,但是他却失去了四肢和左眼。这位长津湖战场上的钢铁战士,后来怎么样了?

1933年,朱彦夫出生在山东沂源县的一个小村落里。村里的人都在这个山沟里过着清贫的生活,朱彦夫家也是如此。在朱彦夫10岁那年,父亲去世,只剩下他和妈妈相依为命。原本就贫苦的家庭一时间陷入困境,缺少了依靠的母子不得不靠乞讨来维持生活。然而乞讨得来的东西实在是少之又少,朱彦夫的母亲总是舍不得吃东西,把食物偷偷地留给儿子。

小小的朱彦夫连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经常穿一些别人丢掉的破烂衣服。有时候乞讨不来吃的,还要去地里挖野菜,以此果腹。这时的他从来没想到自己还会有吃饱穿暖的一天,也没有想到接下来的事情会改变自己的一生。

在朱彦夫14岁那年,解放军队伍来到了他所在的小山村。他看着对老百姓嘘寒问暖的那些战士,心里突然萌生了要参军的想法,他期盼着自己也能成为一名光荣的战士。在跟母亲商量后,他毅然决然地加入了这支队伍。

朱彦夫穿上军装,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队伍的温暖。战友们看他年龄小,对他十分照顾,有时也会同他开一些玩笑。很快,他就随着队伍踏上了征程,他们举着红旗冲锋,跋山涉水,奋勇杀敌。

他先后参加过孟良崮战役、淮海战役等大大小小的战役,奋勇杀敌,负伤多次。他亲眼见证了新中国的诞生。但是紧接着,又有更急迫的任务等着他,那就是抗美援朝战争。

朝鲜战场这块充斥着鲜血的土地,给朱彦夫带来了一生的伤痛,也给他带来了一生的荣耀。

1950年12月,朝鲜长津湖爆发了一场拉锯战。负责守卫250高地的正是朱彦夫所在的连队,战士们在冰天雪地里握紧手中的枪,抵御着美军的进攻。此时正值严冬,气温已经趋近零下30多度。

战士们都冷得瑟瑟发抖,朱彦夫也不例外。高地下驻扎的是有着精良装备的美军部队,整整有两个营的兵力,而他们却只有一个连的兵力。敌人没有率先发起进攻,而是用先进的武器来消耗饥寒交迫的志愿军队伍。他们不断地向高地上投掷炸弹,在几百颗炸弹的轰炸下,志愿军战士们死伤惨重。

眼看着战友一个接一个死去,朱彦夫却不能放下手中的枪去安葬队友,即便只剩他一个人,也要去守卫高地。这场拉锯战持续了很长时间,在激烈的阵地争夺中,全连只剩下了朱彦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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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红楼梦》的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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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爱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但是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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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员工关系_企业文化职位说明书_岗位说明书_网

范文类型: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企业,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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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_企业文化职位说明书

岗位描述:

1、管理和优化公司的员工关系管理体系,建立和谐、愉快、健康的劳资关系;

2、组织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分析、反馈调查结果;

3、负责公司离职管理,分析离职面谈记录和离职数据;

4、处理员工冲突,解决员工投诉和劳动纠纷;

5、组织筹备员工季度和年度大会,组织安排员工文娱活动;

6、制定员工奖励、激励和惩罚措施,并监督实施;

7、参与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营造符合企业文化的员工工作环境和氛围;

8、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促进员工保持良好的职业心态。

任职资格:

1、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员工关系管理的工作经验;

3、熟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具备较强劳动争议处理经验,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熟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亲和力强,积极主动,有大局观,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优秀的沟通能力和谈判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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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劳动关系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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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以下简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

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章劳务派遣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津责任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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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

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

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支付,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2.修改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

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

3.赔偿损失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

这一点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有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原缔约过错来确定的。

只要存在缔约过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对自己的的缔约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用人单位一方承担缔约责任比较好掌握,这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中有明文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三者二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因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处理时应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的规定对该无效部分条款作出调整。

一方面,无效部分之外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对无效部分,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相同。

只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就存在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一种既成的社会事实,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后,无法收回。

因此,民事合同无效中,自始无效,双方归于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在劳动合同中无法实现。

劳动者已经完成的劳动是无法返还的。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还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所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劳动合同过失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劳动法》只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根据第八十六条规定,无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只要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这个责任须具备以下三点:

1、是劳动合同被劳动仲裁或法院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2、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过错,即违反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3、是因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而给无过错的当事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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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辞职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新劳动法辞职工资

1、按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加班工资的计算: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2、按上述规定你的工资应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为:约定的月工资÷2

1.75天)×8天平常加班12小时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2小时×150%公休日加班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3小时×200%3、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规定支付工资,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解决办法有三: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第38条、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5、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年月至年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

依据第38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第50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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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红楼梦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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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

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子,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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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资关系介绍信参考

范文类型:介绍信,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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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___,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工资级别________,工资总额_______元,其中岗位工资_______元,职务工资_______元,工龄工资_______元,其它工资_____元.工资巳发到_____年_____月.

此致

敬礼!

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财务科_________(盖章)

财务负责人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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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感动中国2024年度人物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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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中国人物》颁奖典礼后,我几乎可以泪流满面了,一个个感动人物,一件件感动的事都涌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我欲于群峰之巅俯视平庸的沟壑。”这是云南省丽江华坪女高的一句校训。

在笔者的心中,华坪女高的的师生们垒石而成“高山”,而不忘初心的你,就是屹立在那“高山”之上,一株坚韧不拔的“梅”。

是的,你是“高山”上一株坚韧不拔的“梅”,你用那“千里冰霜脚下踩”的坚定意志,完成了一个让世人景仰的人生伟业。

华坪女高,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难以为继到全国闻名,你带领全体老师,用4000多个日夜的坚守,用分秒必争的拼搏,用十二个寒来暑往,帮助1804名山区贫困女孩,靠知识改变了命运!

在大山里,你用一所没有门槛的女高,改变1800多名山区女孩的命运同时,也将在未来改变无数家庭的命运。

是的,你是“高山”上一株坚韧不拔的“梅”,你用那“唤醒百花齐开放”的高尚情操,唤醒无数贫困山区无助少女的人生向往。

从办学之初的96名学生,到今时今日闻名遐迩的“全国第一女高”,你让多少穷乡僻壤的少女实现了人生梦想?而为了不让一名山区女孩因贫困失学,12年里,你步行着翻山越岭劝学,坐着拖拉机、摩托车家访。为了助学,你走遍了丽江边远山区的每一个村寨,并曾为此摔断过肋骨……

你为华坪女高付出了一切,甚至不顾生死,但你从来不求回报。这一切,只为换取贫困山区那些逆境中的女孩,得到一个光明的未来。

是的,你是“高山”上一株坚韧不拔的“梅”,你用那“三九严寒何所惧”的坚强品格,把世人眼中的“天方夜谭”,变成世人仰慕的“魅力学堂”。

20__年9月1日,华坪女中只有一座教学楼,迎来了来自丽江市华坪、永胜、宁蒗等深度贫困县的96名贫困女孩在此就读……由于没有入学门槛,摸底考试有的学生数学才考了6分!面对这样的学生基础和办学条件,你却坚定地许下誓愿:三年后,必须让学生全部考上大学,而且要努力上一本二本!当时,在所有人看来,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你说到做到,三年后,华坪女高首届毕业生,百分之百考上大学,从此“一战成名”。

是的,你是“高山”上一株坚韧不拔的“梅”,你用那“一片丹心向阳开”的坚定信仰,把自己锤炼成乘风驾雾的领头雁。

华坪女高建校才半年,17名教师9名辞职。眼看学校快要办不下去,当内心无比焦灼的你,了解到剩下的8个老师中,有6名是党员时,终于找到并肩战斗的力量。

于是,你在学校的墙上画了一面党旗,并写上誓词,当举着拳头重温誓词时,你对同志们说:“我们有6个党员,如果在抗日战争年代,阵地上剩一个党员,这阵地都不会丢掉!”

使命在身,丹心向阳。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之际,你想到了党,你想起了入党誓言,这就是你,一个平凡教育工作者的不平凡。

是的,你是“高山”上一株坚韧不拔的“梅”。你用你弱小多病的身躯,藏着对学生无尽的爱,藏着对党无限的忠诚,藏着对人民教育事业无比刚强的使命与担当。

梅开“高山”分外香。你说,你最爱唱《红梅赞》,你一路走来,一路高唱,唱着唱着,你就把自己唱成了昂首怒放的那株“梅”,你就把自己唱成了香飘云天外的那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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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心得15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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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悲剧,也是一部喜剧。说它是喜剧,因为它是古往今来第一部女性的颂歌,以女性为主题的小说。在曹雪芹的笔下,“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 ;在贾宝玉眼里,他“见了女儿便觉得浑身清爽,见了男儿便觉得浊臭逼人” ;在大观园里,有超凡脱俗的林黛玉,有雍容华贵的薛宝钗,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有处世干练的王熙凤……在过去思想禁锢的年代,如此出色的一部小说,如此不凡的一部小说,怎能说不是一部喜剧?

然而,说它是一部悲剧,也确实如此。而导致这成为悲剧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主人公。黛玉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比别人更出类拔萃。她刚进贾府的时候,贾府上上下下都称赞她,喜欢她。可是她太聪明了,锋芒都露了出来,她不像薛宝钗那样有心计,她嘴巴想说啥就说啥,比刀子还尖利。因此,贾府的人都有意疏远她。即使她很出色,贾母也很喜欢她,但是人们喜欢她完全是因为贾母,贾母至高无上,喜欢黛玉不过是对贾母的溜须拍马罢了。于是,在书中,我们真真切切听到黛玉的悲吟,知道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的大观园,在她眼里却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场所;知道在清幽的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以教泪洒窗纱湿”的凄凉长夜;知道在每次诗词比赛中,才华洋溢的她,每次忧愁的时候,也只能是“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太多太多的悲,太多太多的叹,太多太多的感,太多太多的痛。如此聪明出色的女子,在过去的年代,就这样被埋没、被遗弃、被淡忘,直到今天,黛玉的神情,的动作,的思想还在人们心中。

而在大观园里,唯一真正关心黛玉的,就只有贾宝玉了。贾宝玉,名副其实一块“假”宝玉。在贾府里,他是家长眼中的“混世魔王”。读书,不读;考功名,不考,他还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 ,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他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和林黛玉骨子里都含有一种叛逆,但他是男子,不会受到唾弃。林黛玉在过去,仅是女流之辈,就算学富五车又有什么用?那时候,“女子无才便是德”。会纺织针线才是最重要的。黛玉那张嘴已经得罪不少人了,她就算是大观园里数一数二的才女又有什么用呢?可悲可叹啊!

《红楼梦》是历史性的悲剧,通过对封建豪门贾、史、王、薛四家从辉煌到腐败的过程描写,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的极端腐朽,展示了它无可挽回的堕落和崩溃,以及必定灭亡的命运。虽然是必定灭亡,虽然是应该灭亡,但是,造就“灭亡”的这个社会,是很令人深思的。

有人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是也只有当好的东西没有了,才能触动人心中的痛,也才更耐人寻味,回肠荡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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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感动中国人物事迹材料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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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下午,通过刘秀祥牵线搭桥,浙江省余姚市的一位企业家与陆帮燕结成帮扶。

“资助金额为每年6000元左右,等资助方审核完陆帮燕的资料后,将确定打款时间。”刘秀祥工作室工作人员王代分说。

陆帮燕的父母是望谟县高级实验中学学生食堂的员工,收入拮据,而她的弟弟正在望谟县民族中学上高二,陆帮燕上大学每年27500元的学费成了她家最大的难题。

经历过苦难,刘秀祥更懂得机会的珍贵,他告诉自己,要通过努力,解除贫困学生求学的后顾之忧。在刘秀祥看来,只有解决了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实现控辍保学。

入职以来,刘秀祥每个假期都会到学生家中家访,跑遍了望谟县15个乡镇,单是摩托车就骑坏了8辆,先后把近50名学生从工地、车间拉回了校园。

20__年夏天,就读于望谟县第三中学的王妹快被母亲要求不准参加中考,毕业后就外出打工挣钱。渴望读书的王妹快偷偷参加了中考,并顺利考入望谟县高级实验中学,但最终还是被迫辍学。

得知消息后,刘秀祥带着王妹快的初中老师和所在镇干部,共同做其母亲的思想工作,多次尝试后,终于说服对方。后来,他又对接爱心人士资助王妹快,资助金额为每年7000元,直到大学毕业。王妹快得以重返校园。

“刘老师就像阳光一样,每次坚持不下去时,想到他曾经的经历,就觉得自己遇到的困难都不是事儿。”王妹快说,读书可以改变很多,她希望将来能够改变自己和家庭的现状,去帮助更多像自己一样的人。

同样被刘秀祥“拉”回校园的,还有望谟县高级实验中学高二年级学生廖段写,由于家中经济负担过重,她被迫放弃学业,外出务工。

得知廖段写辍学后,刘秀祥坚持与廖段写母亲沟通,给她讲解国家的帮扶政策,同时积极为廖段写对接资助。

经过刘秀祥与学校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的共同努力,廖段写终于在离开近两年后得以返校读书。

“那时候,我一有空就会和刘老师沟通,很想回学校上学。没有文化只能做苦工,只有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我才能改变命运。”回想起打工的日子,廖段写泪流满面。

“从20__年到现在,刘老师自己资助或对接资助的学生有1900多人。”王代分说,截至9月10日,刘秀祥已为101名今年考上大学的学生对接了资助,资助金额共计298.4万元。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成为社会的包袱,而且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价值。”刘秀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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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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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

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派出所工作缺失影响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警力不足与“陌生人”社区现象交织,致使警民沟通联系缺乏。由于客观上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陌生人”社区已经成为常态,治安部门传统的“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警务模式遇到较大阻碍,传统的“邻里守望”等治安防范模式无法开展,制约了社区警务的做深、做细、做透。另一方面,群众习惯于将现代警察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警察”作比较,容易产生警民关系疏远的结论。如,在对派出所开展社区“大走访”中,辖区群众集中反映“部分派出所社区民警下段少、警民沟通联系少”,引起群众对民警工作精力投向的误解和质疑。&*范$#文&%$目录##网@!

二是打防关系把握不准,使群众安全感下降。突出表现为打防投入失衡、打防重心失衡、打防导向失衡。部分派出所重打击、轻防范,重大案、轻小案,重案件侦破、轻可防性案件回访,重对象查处、轻案后追赃等现象还比较突出。

(二)执法理念偏差损害了警民关系

一是“差异性执法”损害警民关系。工作中,个别派出所和少数民警将警民关系片面定位在与本地区居民的关系,忽视外来人员和弱势群体,有意或无意将执法对象区别对待。如,调解治安纠纷时,个别民警对油田居民较为重视,执法规范。而对来人员,思想上轻视,对本地人和外地人“两种”、“两张脸”,恶化了警民关系。

二是执法不规范损害警民关系。部分民警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蛮横。如,有些执法民警对群众问询恶劣、回答过于简单,缺乏语言艺术;在接待群众办事、报案过程中,冷淡,居高临下,造成群众不满;在接处110警情时,只接警不处警,引起群众投诉或不满,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

三是执法“机械化”激发社会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在执法尺度的把握与社会效果关系处理上存在偏差。一些单位片面追求简单绩效,重打击处理数量、轻办案质量,重执法结果、轻执法过程,重法律结果、轻社会效果。

(三)执法环境因素对构建新时期警民关系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是治安管理职能泛化带来的影响。在当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对敌斗争复杂、刑事犯罪高发的特殊时期背景下,诸如流动人口管理、群体性不安定因素处置等社会现实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屡禁不止的社会丑恶现象,多数肇始于诸多社会矛盾交织、社会前端管理缺位或缺陷,最终显现于治安问题。治安部门作为维护治安的职能部门,很容易演化为执法管理全责责任人。尽管,近年来政府已经十分注重采取源头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短期内要彻底改观有相当难度。

二是群众方面的消极因素带来的影响。如,期望值过高问题。相当一部分群众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又是排忧解难的公仆。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方法和途径

(一)明确“两个导向”,深刻认识治安部门的本质属性和工作出发点、立足点,坚持服务社会、树立执法权威两手抓

一是要把“构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始终作为治安管理工作的出发点。整体上,要努力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不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治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关注民生,把群众满意作为治安管理工作最大绩效。微观上,要着力研究群众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群众的新要求,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把工作成效更多体现到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并作为长效机制持续、深入贯彻下去。

二是要把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治安部门机关执法权威始终作为治安管理工作的立足点。牢固树立“治安管理工作对法律负责”的观念,明确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切实增强依法办事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责任心。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明确执法范围,下大力气减少、杜绝行政干扰和非警务活动,以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度化的法律规章和条例代替行政命令,指导和约束警务行为,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以营造有利于治安管理工作的执法环境。要针对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如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干扰,利益诱惑等,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内外监督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坚决纠正执法随意性,坚决抵制各种压力和诱惑,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二)把握“三个关键”,立足于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解决好“做什么”、“怎么做”、“做得好”的问题

一是找准群众需求,解决好“做什么”问题。近年来,治安部门积极推进民意测评机制建设,好的做法很多,如“万警大走访进社区”、“执法零过错”、“大走访大调研”等,从服务群众角度了解治安部门的工作薄弱环节,接受群众对治安管理工作的监督。但总的来说,这些活动的关注点都在于治安部门的自身作风建设方面,而非以群众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即使有一些类似政风建设的调查,也还存在涉及的社会层面不完整、反映情况还不够客观、对业务工作指导性不强等弱点。在开放式的社会环境下,要更加重视通过社会舆情、媒体网络、治安信访等渠道,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将其作为治安部门执法管理工作好坏的“反光镜”。

二是调整评估导向,解决好“怎么做”问题。工作导向决定评估导向、评估导向决定单位工作走向,为此,建立与工作导向相适应的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发挥杠杆调节作用。

三是提高治安队伍素质,解决好“做得好”问题。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案例点评、法律知识竞赛、执法技能培训等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教育培训活动,苦练执法基本功,提高治安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队伍。

(三)围绕社区警务、执法管理、行政审批、警务公开、公安宣传等重点方面,突出“六项重点”,落实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社区警务工作,促进警务回归社区。要以巩固和深化“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切实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和社区民警队伍建设。要统一标准,配齐加强社区民警。进一步精简机关和非执法岗位警力倾斜基层,新增警力优先投向基层社区。对派出所的警力配置,要探索科学量化的配置标准,尽量减少主观性。要突出社区民警工作重点。将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发现、社区安全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主要工作内容,防止给其增加过多的责任,使其能集中精力做好社区工作。要做活社区勤务模式。以社区警务为载体,做实接待日制度,积极推行巡防工作制、弹性工作制以及搭档错时制等勤务模式,提高与群众的见面率。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逐步强化社区民警在社区综合治理中的组织、协调、建议和督导等作用发挥,做到责权一致。

二是增强严打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同时,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无论案件大小,都应不遗余力地打击处理。另一方面,要在破案后全力追赃,不仅满足于案件侦查终结,更要通过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努力消除由案件引发的不和谐因素。

三是推进人性化执法管理。要善于用和谐思维来指导执法工作,和谐理念来处理社会矛盾,和谐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将法、理、情融于一体,最大限度地教育当事人遵守法律。

四是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在职权范围内,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同时,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努力做到“一口受理—内部循环—一口反馈”,尽可能缩短和减少当事人申请办理时间和往返次数,提高一次办结率。要积极探索实施网络化管理,丰富服务手段。

五是切实推进警务公开。要采取开设警方提示专栏、社区网上论坛、“电子警民联系箱”等形式,提供规范化的办事公开内容、流程、要素和统一收费标准,公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等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服务行为的透明度。

六是加强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大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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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写红楼梦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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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里,我十分认真地阅读了名著《红楼梦》。我想,红楼梦应该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所以我发表的任何评论和感想都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点。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所著。故事情节十分曲折,主要描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凄美爱情故事,反映了那个年代对个性解放和人权平等的要求,闪烁着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红楼梦》还叙述了荣国府和宁国府由兴盛走向衰败的过程。

虽然有的同学对我说,读《红楼梦》不读死人才怪。但是,我仍然热忠于它,热忠于它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我爱故事中的主人公,尤其是爱故事中的“凤姐”,――王熙凤。

大家都知道,王熙凤在故事中扮演的是一个反派角色。可是,我仍然喜欢她。这并不因为她美丽的外表,而是因为她的才能。王熙凤是荣国府炙手可热的管家婆,王熙凤凭着她的万人不及的聪明才智和猴一样的敏锐和精灵,征服了贾家上下人的心。王熙凤办事十分泼辣,因此,在贾家十分有威信。

但是,人无完人,这样的精明能干的女子到底也不完美。王熙凤的不贤良和弄权舞弊,也遭到了世人的严厉谴责。但是,事实上,曹雪芹却十分同情这个使人毛骨悚然的“杀人犯”。为什么?这谁也不清楚,也许只有问早已长眠于地下的梦阮了,然而,最后,王熙凤的身体表现出来的心理变态,都是薄命所致。

其实,王熙凤的本性并不坏,她每有恶念,莫不是有人推波助澜,趁热打铁,就只能她孤军奋战,是不会有那么多人冤死的。但是她一有善念却总是事与愿违,徒劳无功。

因此,我同情王熙凤,更热爱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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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阅读心得分享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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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不是因为古语中有“颜如玉”和“黄金屋”的俗念,而是因为读书让我体验到了无限的乐趣。

在进入高中之前,我曾经阅读过《红楼梦》,当时的我只把它看做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如今,我又重温它,心灵又有了新的感触,它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更是当时封建社会对人们的侵害。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虽然他只写了前80回,但正因为这80回,就足以奠定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历史地位。

小说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联系着广阔的社会背景,描述了贾家荣,宁二府父子,兄弟,妻妾,主仆之间,表现在婚姻,道德,文化,教育,财产等各方面错中复杂的矛盾冲突。有对立阶级的压迫与抗争,也有统治阶级内部的钳制与叛逆;有家族之间的倾轧,骨肉之间的陷害;也有豪强之间的掠夺,走卒之间的诱骗。

其中黛玉葬花的情节,我尤为深刻。“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两句诗黛玉在葬花时所说,诗中透露了黛玉对现今生活的无望,以及寄人篱下的悲伤之情。这也为后来黛玉以血泪泣诉和最后一死埋下伏笔;控诉了封建社会对她的压迫。当贾府统治者兼用高压与欺骗手段,强迫宝玉与思想格格不入的宝钗结合时,黛玉死了,宝玉亦以顿发痴呆和最后出走,表现了他同封建家庭的决裂。

曹雪芹以写作为乐,那我就是以读书为乐。读书的忘乎所以让我开心,使我甜蜜。我家宽敞明亮,阳光灿烂的阳台是我光顾最多的地方,也是最能放纵自我的舞台,在那我品读这《红楼梦》带给我的感触,每次都不会有不同的味道,带给我不同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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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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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的一本《红楼梦》,讲述了多少儿女情,又让多少人沉醉?而此书中那位多愁善感、牙尖嘴利的林妹妹,又使多少人为她感叹?要是林黛玉的情商高一点,会不会改变什么呢?

我们不难发现,书中的林妹妹一直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说话刻薄,得理不饶人的姑娘。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情商有点低。记得有一回薛姨妈叫周瑞家的给姑娘们送些宫花去,可是黛玉偏偏又在宝玉房里。因为顺路,黛玉是最后拿的,这下可得罪了她。黛玉抬眼说道:“所有姑娘都有,怪不得,我就是个外人,别人挑了剩下的我拿着。这玩意我才不稀罕!”说罢就起身,气冲冲地走了出去。要是换成宝钗,她一定会喜笑颜开的收下。爱使小性儿的林妹妹,也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宝玉闹的不可开交。元春省亲时,她以为贾宝玉把自己送给他的荷包给了小厮,哭哭啼啼的把正在给宝玉做的香囊给铰了。最后还是宝玉以千万遍“好妹妹”收场。

虽然贾母、宝玉都护着黛玉,无论她怎么说都会想办法哄她。不过林妹妹的“伶牙俐齿”却带来了不少麻烦:王夫人对她的偏见逐渐增大,就连贾母后来也对她不那么疼爱。丫头们也在背后对她说三道四的。书中还有一位和黛玉相像,也有着刀子嘴的姑娘――晴雯,就因为说活不留情面被撵了出去。如果黛玉是个丫鬟,说不定会和晴雯一样陷入悲惨的漩涡。后来贾母一归西,林妹妹后面的靠山倒了,也就更加没人疼她了。

不过,林妹妹生来就是这样情商低吗?其实并非如此。她虽说是林家的掌上明珠,但是林家的家庭背景远远没有金陵四大家族――贾、史、王、薛那么富裕。来到贾府她不肯多说一句话,不愿多行一步路,时时在意,步步惊心,生怕让人耻笑了去。她去了没多久父亲便过世,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她觉得对于那些少爷,大小姐来说,自己只不过是个外人罢了。这份自尊、敏感才让她变成了别人眼中爱使小性儿的林黛玉。

若是黛玉真的情商高一点,说不定一切都会变:她会成为一个八面玲珑的王熙凤,或是温柔娴淑的薛宝钗,再也不是《红楼梦》中贾宝玉初次见面却觉得久别重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妹妹了。那么《红楼梦》这本流传至今的古典名著现在还会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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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借条恋爱关系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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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模板

兹因_____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_____连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_____连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___连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___连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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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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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一: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工资________元。

2.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未足额发放的工资________元。

3.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双倍工资________元。

4.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________元。

5.裁决二被申请人补缴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的社会养老________元及补缴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未足额缴纳的社会养老________元。

6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________元。

7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申请人一将申请人派遣到被申请人二处,从事_________工作,经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二处,平时工作尽心尽责,每天及时的完成工作任务。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申请人二无故解除用工关系,也没有结清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的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也未发放。

申请人认为,二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提出________申请,望________委查清事实,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_____市________区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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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范本适用于用人单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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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1.协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 年 月 日,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2.协议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协议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协议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 年 月 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协议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8.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9.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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