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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人物关系梳理(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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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中国人物朱彦夫先进事迹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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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才是王道 飞人也差点中途放弃

终于开始了正规的短跑训练,苏炳添的天赋更是一下子展现出来。有一次苏炳添家聚会,苏炳添问表哥蔡健发100米的成绩是多少,蔡健发说11秒多。苏炳添就笑话表哥,“这么慢,我可以跑到11秒以内。”表哥蔡健发根本不信,当即和他打赌,如果苏炳添能够跑进11秒,可以答应苏炳添要求,“要什么就奖励什么。”结果,他们就到附近一个学校测了一把,苏炳添跑出了10秒7,这个速度把当时一旁上课的体育老师都震住了。

不过,真正的体育训练并非那么轻松。苏炳添在20__年代表古镇参加了中山市运动会,被当时中山体校的教练发现,并将苏炳添从乡下中学带到了中山市体校。刚到体校的时候,苏炳添对于每天早上5点多就起床训练并不适应。而且,由于刚到市体校,又没有朋友,苏炳添一个人哭了好多次,甚至一个人3次从体校跑回家。体校教练发现后,就动员杨永强教练再去苏炳添家里做说客,劝说苏炳添回去。

之后随着成绩越来越好,苏炳添在新学校也开始有了新朋友,才慢慢安心下来。20__年,苏炳添代表中山市参加了广东省中学生比赛,暂露头角。于是,苏炳添成为了广东省田径队的一员,真正进入了专业运动员的行列。

即便成为了专业运动员,苏炳添也一度险些放弃。在田径队成绩中游,苏炳添一年之后遭遇成绩瓶颈,甚至还有些下滑,他也一度想过放弃。后来很多人都劝他留下,帮助他坚持渡过瓶颈期。这才有了后来短跑名将袁国强发掘出苏炳添,一路成就中国速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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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寒假《红楼梦》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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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人们对她的议论较多,“凤辣子”是她的绰号。世人都非常讨厌她,说她的道德不好和心狠手辣。但我对这个人物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这是大文学家曹雪芹写得最真实的一个人。她不像贾宝玉和林黛玉一样,在平常生活中很难找到原型。而是像我们身边的人物,感觉离我们很近。

她精明强干,在贾府,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有着巨大的权利和地位,可以说呼风唤雨。所以她很有性格。遇到别人在背后说她,她就会做出相应的反应。并不是忍一忍就让它过去,而是呲牙必报。遇到不开心的事,她就会乱发脾气。就是素常惩治丫头的办法就够让人受的,说这个“垫着磁瓦子跪在太阳底下,茶饭不给”,“便是铁打的,一日也管招了。”当她发现为贾琏望风的小丫头,喝命“拿绳子鞭子,把那眼睛没有主子的小蹄子打烂了”,而且威吓她要用烧红的烙铁烙嘴,要用刀子来割肉,而且当即就拔下那个簪子来戳小丫头的嘴,戳人是很疼的,扬手一巴掌打得那个小丫头立刻两腮紫胀;另外在清虚观的时候,一个小道士,那还是一个小孩子,无意中冒撞到王熙凤身上,王熙凤扬手一巴掌打得那个小道士都站不住。

爱发脾气的性格就像我。妈妈老说我发起脾气没完没了,可比起来王熙凤来,我平时遇到不开心的事稍稍发泄一下,或者大哭一场的行为可要理智的多了。所以说这个人物的性格对我们来说是很熟悉的,只不过她发起脾气来不讲情面,没个度,让人受不了。

但是王熙凤在《红楼梦》中还是个非常精彩的人物。如果没有她,这本书少了很多看头。

我爱这本书,更爱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在书中给我们塑造的这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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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红楼梦》的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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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

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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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陈陆感人事迹学习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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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近日决定,追授著名核动力专家、中国核潜艇首任总设计师彭士禄院士“时代楷模”称号。连日来,彭士禄院士深藏功名、矢志报国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尤其是在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引发热议。大家纷纷表示要学习他“传承红色家风,矢志科技报国”的高尚精神,为建设强大的祖国贡献力量。

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吕娜说,作为一名科学史的研究者和彭士禄院士的校友,20__年我承担了中国科协牵头的“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并由此有了与彭士禄院士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在一次次的接触和十年的不断研究中,我逐渐懂得了彭士禄院士面对国家需求时那种奋不顾身的投入,对待学术研究的严谨求实。彭士禄院士与老一辈核动力人一起顶住压力、互教互学,实现中国核潜艇从无到有,他们那一代核潜艇人的垦荒牛精神,必将激励当代科技工作者继续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吕娜说。

中国核动力院原科技委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胡明刚说:“彭士禄院士任中国核学会核能动力分会理事长期间,参加学会的学术交流活动较多,十分关心学术发展。他与人和善,谈吐幽默,没有一点架子,是一位非常和蔼的老人。”

中国核动力院员工周茂和邱彦回忆说:“彭士禄院士等创办了一本填补我国核能动力领域空白的学术期刊——《核动力工程》。他在任主编期间不仅明确了办刊宗旨和办刊方针,还不辞劳苦,严谨求实,为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做了大量工作。他撰写了《核能在我国能源中的地位》等多篇论文,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在科研生产和学术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理学院物理学系教授张威说,彭士禄院士的事迹充分体现了老一辈科学家的爱国精神。从彭院士的身上我们不仅仅应该学到他百折不挠、坚韧不屈的品质,更应该学习他淡泊名利、爱党爱国爱民的精神。在过去的几十年内,我国在科研方面发展迅速,但仍然在很多方面有所局限,我们所能做的、所应该做的依然如同彭院士说的那样,“热爱祖国、忠于祖国,为祖国的富强而献身”。

“我们学习彭老,首先学习他对祖国的热爱和对党的忠诚,一生不计名利,无私奉献,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奋斗终身。”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宋国杰说,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要以彭士禄前辈为榜样,做热爱党、热爱祖国、充满干劲儿的孺子牛,在教学和科研的本职岗位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院长助理李际鹏说,彭士禄院士坚守初心、对党忠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将青春年华化作深海中前行的潜艇、澎湃动力的核电站,用自己坚挺的脊梁,给了整个民族以力量。“作为一名高校思政工作者,要把肩负的责任化作进步的动力和奋斗的激情,讲好包括彭士禄校友在内的老一辈科学家的爱国故事,教育激励新一代哈工大人在新百年新征程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成为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李际鹏说。

清华大学核研院青年教师周湘文说:“彭士禄院士隐姓埋名30余年,开创了我国的核动力事业,作为新时代的科研工作者,我能够参与到高温气冷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倍感自豪和骄傲,向彭士禄院士学习。”

清华大学核研院博士生高群翔说:“彭士禄院士是核工业领域的前辈,我还记得他希望将自己的骨灰撒向大海,希望能够永远守望我国的核潜艇事业,他的精神令人为之动容和落泪。一点一滴,一步一个脚印,全心全意为推动行业进步贡献绵薄之力,这就是我目前最应该去做的事情,也是最大的心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__级博士生许卓颐说,彭士禄院士身为革命先烈之子,传承红色家风,在选择专业时毅然以国家之需求为己任。在他的眼里,共和国的国防事业重于自己的生命。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于这样一个英雄辈出的国家,正是前辈们无私付出的努力,才给了我们今日安稳无忧的生活,才有了我国今日重新崛起的基础。

学习了彭士禄院士的先进事迹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理学院核物理专业20__级本科生杨泽楷表示,面对争议与困难,彭士禄院士挺身而出,保持纯粹的科研态度,展示出老一辈科学家的担当与毅力。“作为一名北航核物理专业本科生,我将接过时代重任,努力学习,认真科研,继承发扬老一辈科学家拓荒牛的精神,为国家的核物理事业添砖加瓦。”杨泽楷说。

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20__级学生常宁说,彭士禄院士用一生践行着爱国奉献,让我国的核潜艇事业从几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和一个玩具模型开始,一步步建立起中国核动力装置主要参数的计算方法,成功确定了100多个参数,最终实现我国核潜艇从无到有的突破。当代中国青年生逢盛世、肩负重任,我们要将彭士禄院士的精神融入学习和工作中,坚持与时代同向同行,不畏艰难挑战,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奋斗传统,让青春在为祖国、为人民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

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__级本科生吕传翰说,彭士禄院士的事迹是老一代科学家赤心报国的最真实写照,“只要祖国需要,我当然愿意”,这是彭士禄院士对祖国立下的誓言,也是对我们年轻学子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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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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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悲剧,美到让人心伤--《红楼梦》读后感。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悲剧。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悲剧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悲剧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悲剧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保持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悲剧,而《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悲剧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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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型国产动画人物造型著作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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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集超大型国产动画剧《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剧)的人物造型进行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设计、绘制的人物造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人物造型乙方在提供给甲方前必须拥有全部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

二.乙方仅拥有该人物造型的署名权。

三.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为一次性买断该人物造型及其后的所有使用权,包括该剧及后续开发的其他衍生产品及涉及该人物造型的各类转让、开发、经营活动等)。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年,到期终止。

五.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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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描写红楼梦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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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转过了头,对着宝玉微微一笑,黛玉瞅了宝玉一眼,宝玉也只一笑,那边的宝钗一句话没说,只有些深意的看着,贾母笑的却合不上嘴了。林妹妹是娇弱的,温和一笑,便足以让宝玉充当护花使者,她多愁善感的轻撇秀眉,含着眼泪将逝去的桃花埋葬。而她从小与女子厮混在一起的宝哥哥,亦是陪着她一起看孤落飘零。

红楼梦》有两大阵营,一是宝钗,二是黛玉。应该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林妹妹哭哭啼啼的红肿了眼,哭道“你是要改了么?”她被定为贾宝玉的红颜知己。贾宝玉最后怎么说?他说:不改!打死也不改!

我们对《红楼梦》进行细读品味,就会发现“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只是一个空泛而美好的愿望。说到底,惟其艰难,主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爱情的价值感。我们并不能偏激的说谁对谁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比名利,比金钱,比青春都要重要一点点,不多,就一点点。

袭人可以说是里面最可怜的一个角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日后宝玉成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有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这事也是有看法的。当我看到袭人开始在人前搬弄是非,想让黛玉搬出去的时候,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凡人容易犯的毛病,自私,软弱,首鼠两端。可她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不是不同情他人,就是不怜悯自己。

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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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阅读心得分享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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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不是因为古语中有“颜如玉”和“黄金屋”的俗念,而是因为读书让我体验到了无限的乐趣。

在进入高中之前,我曾经阅读过《红楼梦》,当时的我只把它看做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如今,我又重温它,心灵又有了新的感触,它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更是当时封建社会对人们的侵害。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虽然他只写了前80回,但正因为这80回,就足以奠定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历史地位。

小说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联系着广阔的社会背景,描述了贾家荣,宁二府父子,兄弟,妻妾,主仆之间,表现在婚姻,道德,文化,教育,财产等各方面错中复杂的矛盾冲突。有对立阶级的压迫与抗争,也有统治阶级内部的钳制与叛逆;有家族之间的倾轧,骨肉之间的陷害;也有豪强之间的掠夺,走卒之间的诱骗。

其中黛玉葬花的情节,我尤为深刻。“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两句诗黛玉在葬花时所说,诗中透露了黛玉对现今生活的无望,以及寄人篱下的悲伤之情。这也为后来黛玉以血泪泣诉和最后一死埋下伏笔;控诉了封建社会对她的压迫。当贾府统治者兼用高压与欺骗手段,强迫宝玉与思想格格不入的宝钗结合时,黛玉死了,宝玉亦以顿发痴呆和最后出走,表现了他同封建家庭的决裂。

曹雪芹以写作为乐,那我就是以读书为乐。读书的忘乎所以让我开心,使我甜蜜。我家宽敞明亮,阳光灿烂的阳台是我光顾最多的地方,也是最能放纵自我的舞台,在那我品读这《红楼梦》带给我的感触,每次都不会有不同的味道,带给我不同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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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红楼梦》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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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中提到,她愿意带着一本书环游世界,愿意将这本书读上一百遍直到能背诵的程度。如果让我环游世界而只带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红楼梦》。《红楼梦》温暖了我多少日子呀?不管生活中有多少烦恼,只要捧起她,我就忘了世界,沉浸在美里。

那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呢?我与《红楼梦》真正的相遇缘于我的大学舍友——小马宁。她是一个美丽的姑娘,气质如兰,从小就痴迷于红楼,大学期间只要没课就泡图书馆阅读《红楼梦》相关书籍,最终考上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学专业研究生。她睡在我的下铺,我们俩一起吃饭一起上课,闲聊时她总会把话题扯到《红楼梦》,而我只为应付高考熟读了红楼梦判词,大体了解一些主要人物的命运。于是她总是说服我去读《红楼梦》,"不读红楼梦,妄为中文系的学生"这是她的原话。我硬着头皮读几回便读不下去了,抱怨里面的人物太过繁多,记录的生活太过琐碎,连人物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饭都记叙的那么详细,没甚意思。她鼓励我说:"看不下去不要紧,我开始看时也是这样,先看看87版《红楼梦》电视剧再试试。"我用一两天的时间就把电视剧看完了,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当时看完后的感受,我陷入了极大的悲凉中,张同庆老师讲看完《明史》时也有相似的感受,因为它们都在讲繁华盛景如何衰落。当我看到"落了片白茫茫世界真干净"时,我突然明白了曹雪芹为什么要那么浓墨重彩的写饮食、写服饰、写出行排场、写园林建造。我又捧起原著重新读,这次我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我想这算是我和《红楼梦》真正的相遇,我开始走进她。每读完一回小马宁就和我讲解她的理解,因为有了小马宁的陪伴,我与《红楼梦》的这次相遇很美好。现在想来,真正走进一本书,有时也需要机缘,感谢小马宁,把我带进了《红楼梦》的`世界。我们大学毕业五年不见了,但每次读红楼都会想起她,因为红楼,她长久地融入我的生命。

因为遇见《红楼梦》,我得以了解些许中国的园林艺术。每读完一回,脑子里便留下一幅幅诗意的画面,大观园的山水景致、园林建筑渐渐熟稔于心。不经意游玩时,便和大观园打个照面。有一次去烟台山游玩,山上有个小园,一进园林便是一座假山,当绕过假山后园中竟是另一番景象。惊喜之余,想到大观园一开门也是迎面一带翠嶂挡在前面,情趣无限。中国的园林艺术都是一脉相承的,我不管去哪个传统园林,总能遇见大观园的一石半瓦,是不是很神奇?

《红楼梦》中的人物众多,记事繁杂,每读一次都会遇到美丽的瞬间,让你拍手惊问上次读怎么没体会到!今天刚读了《呆香菱情解石榴裙》,香菱因为和芳官等女孩嬉闹把新做的一条石榴裙弄脏了,怕回去惹薛姨妈不高兴,正在着急时,善解人意的宝玉替她从袭人那儿借来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香菱很感激他,两人分别时有这样一段文字:"二人已走了数步,香菱复转身回来叫住宝玉。宝玉不知有何话说,扎煞着两只泥手,笑嘻嘻的转来,问:‘作什么?’香菱红了脸,只管笑,嘴里却要说什么,又说不出口来。"你看曹雪芹的笔触多真啊,隔着文字,我们便体会到了香菱那种欲说还羞的依依不舍。在这一刻,身世悲惨的香菱内心该有多感激宝玉呀。她命运坎坷,几经转卖,遇人不淑,但是因为她来到了大观园,学会了作诗、认识了像宝玉这样的一些挚友,便觉她凄冷的人生拥有了暖意。像这样美丽的瞬间在《红楼梦》中比比皆是。

因为遇见《红楼梦》,我内心豁达了不少,"过满则溢","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中蕴含了中国儒、释、道哲学精华,当自己为蝇头微利而焦头烂额时,想起它便可吐口气,宽宽心,劝慰自己多一些平和与诗意。

每天读几页《红楼梦》,便更易发觉平凡生活中的美与惊喜,几天不读《红楼梦》便觉面目可憎,心生杂念。每天遇见《红楼梦》是最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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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无竞业限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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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收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收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此证明书壹式贰份,单位留存备档壹份、员工个人留取壹份。

2、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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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劳动关系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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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以下简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

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章劳务派遣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津责任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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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

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

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支付,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2.修改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

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

3.赔偿损失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

这一点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有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原缔约过错来确定的。

只要存在缔约过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对自己的的缔约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用人单位一方承担缔约责任比较好掌握,这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中有明文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三者二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因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处理时应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的规定对该无效部分条款作出调整。

一方面,无效部分之外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对无效部分,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相同。

只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就存在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一种既成的社会事实,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后,无法收回。

因此,民事合同无效中,自始无效,双方归于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在劳动合同中无法实现。

劳动者已经完成的劳动是无法返还的。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还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所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劳动合同过失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劳动法》只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根据第八十六条规定,无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只要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这个责任须具备以下三点:

1、是劳动合同被劳动仲裁或法院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2、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过错,即违反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3、是因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而给无过错的当事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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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辞职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新劳动法辞职工资

1、按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加班工资的计算: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2、按上述规定你的工资应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为:约定的月工资÷2

1.75天)×8天平常加班12小时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2小时×150%公休日加班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3小时×200%3、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规定支付工资,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解决办法有三: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第38条、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5、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年月至年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

依据第38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第50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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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的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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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本就人生如梦,一生走完,一场梦焉。大观园中的女儿过于悲惨,反照的是当时每个女儿的命运。

痴心多疑林黛玉

对于黛玉,我更多的是怜惜哀叹。她对宝玉坚贞不移的爱我以前一直无法理解,她明知道大观园的勾心斗角,为何偏要还宝玉一生泪水?她死前,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我一直没听懂听透。我知道她恨宝玉太无情,也知道她纯洁透明的心容不下那些奸诈,可为什么,为什么她还要爱。偶一次看到一句话:“爱本身就是幸福的。”我彻悟,黛玉虽恨,痛,但爱过,她便无悔。爱情竟是如此轰轰烈烈,荡气回肠!

可惜,黛玉过于小气,不登大雅之堂。多疑,是她的性格,亦是她的个性。她刻薄,尖酸,给别人带来不快,从而给自己带来怨气。但连这样一个她,我也是喜欢的,这就是一个真实的林黛玉,真实的赌气,不会把什么都压在心里,也只有这样一个她,才“够格”还宝一生泪水吧。

八面玲珑薛宝钗

“冷美人”薛宝钗却令我赞叹不已。懂小礼,识大体,典型的“谦、恭、礼、让”,是那个时代被大众认可的女性,连小丫头都喜欢和她玩。她懂得“笨拙”,王熙凤也评价她是“一问摇头三不知”。她不会让自己过于显眼,不该过问的事一律不多管闲事,去遭人怨恨。她也明白,光是老太太、王夫人需要她讨好,连下人也需要顾忌。八面周旋,薛宝钗确实是活的很累。

可宝钗未免过于冷酷。在“金钏投井”之事中,她虽然不避忌讳地拿出自己的衣服,但是“不过是个丫头,兴许是贪玩失足掉下了井,太太不必伤心”的冷漠安慰实在令读者心寒,一缕香魂逝去,她却这样劝王夫人,在王夫人听来很顺耳,但别人看来,宝钗过于无情,她的“停机德”也不值得赞赏了。

爽朗烂漫史湘云

提起史湘云,我嘴角就不仅上扬,这是多么灿烂的女孩子啊!如此豪放,不拘小节,性格已经十分接近现代人了。她从不顾虑什么总是按自己想的去做。在读到她醉卧于赤芍之上时,不禁私自揣测,她就是如赤芍般艳丽灿烂的女子,近似国色牡丹,却有独特的野味。她不像黛玉自寻烦恼;不似宝钗处处周旋;不如熙凤心急偏多;不比妙玉不沾尘。她爱疯,爱笑,开开心心,没心没肺,无忧无虑地活着,这是宝钗、黛玉二人望尘莫及的。

湘云和宝玉纯洁的兄妹情也是令人称赞的,这样一个女子,毫不避讳,那般依恋“爱”哥哥,却又没有超越兄妹情,单纯美好得使人羞惭。

倾国倾城的容貌,欢天喜地的性情,谈诗论画的才赋,好一个史湘云!

女中英杰贾探春

大观园中,真正的英杰是探春,论诗书,不及宝钗;论才情,不及黛玉;论爽朗,不如湘云;论心计,不如熙凤;论温和,不比迎春;论高洁,不比妙玉。但她懂诗书,有才情,具爽朗,富心计,性温和,品高洁。样样不十分突出,却样样俱全。诗书,虽被宝钗、黛玉、湘云三人压下,可比起别人,也算杰出。才情,虽不比黛玉婉转悲凉,却也不错。爽朗,当然不及湘云,却离“沉闷、冰冷”是十万八千里。心急,倒没为自己赚到多少,但也把大观园打理得井井有条。温和,虽然不会处处理让,却也不会轻易发火。高洁,当然不是寒梅般清傲,但也大义灭亲,不怕得罪人,行事严谨正当,别无邪念,如此看来,竟是一个难得的全才!

薄命红楼女儿花

《红楼梦》中的女子个个精英,令人艳羡,却有着令人哀叹的命运。一朵朵娇花,无辜的被那个腐败无能的“大清王朝”,被那个尔虞我诈的大观园摧残,狂风催花,真的不是花不坚强,是风太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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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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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红楼梦》,我看这本书是因为在我们的曾老师。

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很枯燥,所以第一次看的时候,我看了几页就没有看,让我再拿起这本书的是曾老师,有一次,曾老师在午读分享的时候跟我们分享《红楼梦》,当时,我就好奇了,为什么曾老师会向我们分享一本那么枯燥的书呢?这不是她的风格呀!没想到连续三天的午读分享,我仿佛被打开新世界的大门,怎么曾老师讲的红楼梦那么有趣!所以我决定再给《红楼梦》一次机会,重新认识它!

没想到,一看《红楼梦》,我仿佛掉进了一个巨大的网且无法自拔!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薛蟠,你一定会说《红楼梦》里有那么多的人物,为什么我偏偏要说薛蟠呢?他可是个“呆霸王”,骄横跋扈,倚财仗势,满口污言秽语的一个人。可是,每当我看到薛蟠,我不是厌恶,更不是憎恨,而是心疼、可怜他!

薛蟠虽是生活在富裕的书香家庭,又是黄商,家产丰富,不愁吃穿,更不愁钱,过着大家都钦羡的生活,但是却少了我们人人都拥有的亲情,薛蟠年幼丧父,只有母亲与妹妹为伴,作为母亲,薛姨妈本应继承祖训,对薛蟠悉心教导,让他读书识礼,刚正不阿,以长大后继承家业,无愧于薛家的列祖列宗。但是母亲对这个幼年丧父的“独根孤种”只有溺爱,少了母亲该给的教育,从小就没有人教他是非对错,当他做错事时,当他想要香菱无奈冯渊不愿放手时,薛蟠便将他打死,从而强人所爱!作为母亲,在这时应该对儿子进行教育,可是薛姨妈非但没有半点责怪,反而帮他将事情抹平。这样的教育方式,教育出来的孩子一定是没有是非观念的,这也会助长他“我想要的,一定要到手”这一观念,所以,日后薛蟠的种种行为都在印证这一观点,处事不懂得尊重,更无方圆,任性而为!

我们从小从《论语》中得知:人性本善!是的,人性本善!所以,薛蟠绝对不是天生恶人,骄横跋扈也不是天性!在薛蟠成长过程中,除了缺失父母管教,更是环境影响的结果!薛蟠从小没有兄弟相伴,与他相处最多的就是他的小厮们了,这些小厮从小便被家里卖到有钱人家中,出身于底层,言谈举止不必说了,薛蟠终日与他们在一起,久而久之,他们的粗言秽语,粗俗的行为自然会影响薛蟠,兴趣爱好自然不是吟诗作赋,而是接近了民间底层的活动的斗鸡走狗。

所以对于薛蟠,我不是厌恶,不是讨厌,而是可怜,因为他变成这样,并不是他个人的原因,而是父母不管,环境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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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同事关系礼仪知识_职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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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关系礼仪知识

导致同事关系不够融洽的原因,除了重大问题上的矛盾和直接的利害冲突外,平时不注意自己的言行细节也是一个原因。

那么,哪些言行会影响同事间的关系呢?

1.有好事儿不通报

单位里发物品、领奖金等,你先知道了,或者已经领了,一声不响的坐在那里,像没事似的,从不向大家通报一下,有些东西可以代领的,也从不帮人领一下。这样几次下来,别人自然会有想法,觉得你太不合群,缺乏共同意识和协作精神。以后他们有事先知道了,或有东西先领了,也就有可能不告诉你。如此下去,彼此的关系就不会和谐了。

2.明知而推说不知

同事出差去了,或者临时出去一会儿,这时正好有人来找他,或者正好来电话找他,如果同事走时没告诉你,但你知道,你不妨告诉他们;如果你确实不知,那不妨问问别人,然后再告诉对方,以显示自己的热情。明明知道,而你却直通通地说不知道,一旦被人知晓,那彼此的关系就势必会受到影响。外人找同事,不管情况怎样,你都要真诚和热情,这样,即使没有起实际作用,外人也会觉得你们的同事关系很好。

3.进出不互相告知

你有事要外出一会儿,或者请假不上班,虽然批准请假的是领导,但你最好要同办公室里的同事说一声。即使你临时出去半个小时,也要与同事打个招呼。这样,倘若领导或熟人来找,也可以让同事有个交待。如果你什么也不愿说,进进出出神秘兮兮的,有时正好有要紧的事,人家就没法说了,有时也会懒得说,受到影响的恐怕还是自己。互相告知,既是共同工作的需要,也是联络感情的需要,它表明双方互有的尊重与信任。

4.不说可以说的私事

有些私事不能说,但有些私事说说也没有什么坏处。比如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的工作单位、学历、年龄及性格脾气等;如果你结了婚,有了孩子,就有关于爱人和孩子方面的话题。在工作之余,都可以顺便聊聊,它可以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倘若这些内容都保密,从来不肯与别人说,这怎么能算同事呢?无话不说,通常表明感情之深;有话不说,自然表明人际距离的疏远。你主动跟别人说些私事,别人也会向你说,有时还可以互相帮帮忙。你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让人知道,人家怎么信任你。信任是建立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之上的。

5.有事不肯向同事求助

轻易不求人,这是对的。因为求人总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但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有时求助别人反而能表明你对别人的信赖,能融洽关系,加深感情。比如你身体不好,你同事的爱人是医生,你不认识,但你可以通过同事的介绍去找,以便诊得快点,诊得细点。倘若你偏不肯求助,同事知道了,反而会觉得你不信任人家。你不愿求人家,人家也就不好意思求你;你怕人家麻烦,人家就以为你也很怕麻烦。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以互相帮助为前提的。因此,求助他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当然,要讲究分寸,尽量不要使人家为难。

6.拒绝同事的“小吃”

同事带点水果、瓜子、糖之类的零食到办公室,休息时分吃,你就不要推,不要以为难为情而一概拒绝。有时,同事中有人获了奖可评上了职称什么的,大家高兴,要他买点东西请客,这也是很正常的,对此,你可能积极参与。你不要冷冷坐在旁边一声不吭,更不要人家给你,你却一口回绝,表现出一副不屑为伍或不稀罕的神态。人家热情分送,你却每每冷拒,时间一长,人家有理由说你清高和傲慢,觉得你难以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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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描写红楼梦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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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人心魂的红楼中人》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在初中时,这就是必看的中考内容,但其实我们只记得大概模糊的概念,知道作者和故事总体情节,但是,对于故事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其实了解的并不是很详细。

通过暑假这次阅读活动和高一下学期学习的《林黛玉进贾府》,让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故事中丰富的人物及其复杂的人物关系;林黛玉聪明伶俐的病美娇,贾宝玉古灵精怪的模样,以及贾宝玉的母亲在贾府中过的非常的不错,都体现出她的聪明,颇为深的心机,贾夫人对林黛玉的慈爱等复杂的情感都在这本书中活灵活现。

贾府实力雄厚,其拥有严格的家规及其等级分明严格,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腐朽制度使贾府大部分人中都拥有封建思想,迫害极深,而贾宝玉是这些人中唯一思想与众不同的人,他拥有超前的思想,但因为封建制度的迫害,贾府中无人支持导致他的思想,当他看到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奴婢被迫害,其他人都无动于衷,只有他自己悲痛交加,表达出他的无奈与悲凉。

在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中,虽然时间是短暂的,但他们两个在一起是非常的相爱,但因为观念的不同,所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两个相爱的人天地相隔。有些人觉得宝玉在最后出家是无情的,可我认为他因为想逃离封建制度的压迫,不想被世俗所继续纠缠,他的选择无疑也是一种明智的决定。

最后,我认为,红楼梦反映封建制度对人民的压迫,当时社会腐朽混乱,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人民需要反抗和发现新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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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借条恋爱关系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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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条》

为 写明借款事由 ,今通过 写明支付方式 向 写明出借人姓名借到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元) ,月利率  ,于  年  月  日到期时 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或者本借条注明送达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

借款人的微信号为:

借款人: 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

*年  月 **日

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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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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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闲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是也!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推开案前的《红楼梦》,心思神涌,至夜不平。《红楼梦》把我领进了一个流淌着晚清寂寥之歌的地方:繁华酥骨,香车宝马……但逝去的又是那样彻底,那样残酷。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恰是一朵清云刚出轴。说道《红楼梦》,必说林黛玉了。林黛玉的生命是毋庸置疑的短暂与脆弱,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潇竹疏动湘帘垂地的潇湘馆,墨香盈室琴声泛耳的闺房里,渗透着一腔彻骨的幽怨和苍凉。世间知己本难求,而怡红公子亦只识得半个她。比别人要多一些,比她期许的要少一些。她有一脉心香拈花烛的诗情,她有留得残荷听雨声的画意,她有纤手描绘素低浅书的淡愁……倾城倾国的佳人,却再也难得。

从古自今的红楼看客也始终未曾忘记潇湘妃子的葬花悲情。质去洁来还洁去是她的心愿,于是她把落花葬了。而如今,花还在谢,可再没有为它们收葬的黛玉了。她流尽了泪,流尽了希望,流尽了短暂的生命。落花是她的归宿,流水是她的闲愁。

黛玉让我想到了秋,而妙玉当之无愧属于冬天,如云中仙子般美丽,又如冬日冰雪般寒冷;似梅花般傲骨,遗世独立;真真一朵冰做的梅花。史湘云就像贾府的一把火,身世坎坷,性格却直率、活泼。醉眠芍药茵,怕也只有她才做的出。我最喜欢她和颦儿在凹晶馆联诗悲寂寞的对联了。而其中“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却又是最好的了。“寒塘渡鹤”何等自然,何等现成,何等有景而又何等新鲜。枕霞旧友就如夏日般耀眼、火热。

封建历史的洪流中,衰草枯肠、白骨拢头最终取代了红窗好梦、白玉龙床。好一出食尽鸟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真真可叹,可悲。

海天茫茫,风尘碌碌,酒阑灯炧人散后,良辰美景奈何天……阆苑仙葩,美玉无瑕,有奇缘,却也成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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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阅读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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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在《石头记》里只用了简略而又另人隐晦的文字描述了可卿的家世和出世布景: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弃婴,小名唤可儿,台甫兼美,要素与贾家有些纠葛,便配与贾蓉为妻。这是极不契合贾家这样一个重血缘讲权位的宗族娶媳妇的标准的,何况宁国府贾蓉已是三代单传,婚姻岂能儿戏?

仅凭美貌绝伦,“描述似黛玉若宝钗,但无黛玉之病体,可比宝钗婀娜”也是万万不行能再宁国府成为一个无足轻重的重要人物的。而她却是“上能敬重老一辈,下能接近下人,四处周全的圆圆满满,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

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作者大写特写了秦可卿的葬礼,透过巨大的局面和慎微的细节的浓妆淡抹,以及她所用的“原系义忠亲王翻戏岁要的”棺木,体现其身份的不一般。诸如此类之富贵,并非贾蓉媳妇一角所能承当。

再看其闺房,“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伤过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得联珠帐”,曹翁用竭力夸大的描绘展示可卿的显贵、豪华,种种诸如此类的描写,能够必定她绝非仅仅是养生堂弃婴。

红楼梦》中史湘云有句诗云“双悬日月照天地”,刘心武教师以为,这句话暗合其时的政治局势,秦可卿的人物原型极可能是康熙朝废太子“义忠亲王翻戏岁”的女儿。

这样一位长得袅娜纤巧、性格风流的奇女子,哪里去寻?许多人厌弃秦可卿,最不齿的就是她与公公那见不得人的爬灰。旁人歪解红楼,给秦可卿出墙的红杏供给了许多官样文章的理由窃以为,底子无需理由,像秦可卿这样一位奇女子,亭亭玉立的形状下必定隐藏着一颗忧伤徘徊的心,是那么的迷人和令人爱抚。她多情的表面下隐藏这无助的徘徊,更令人心碎,被艳丽包裹的情伤,比昏暗之伤,更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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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伤赔偿协议书解除劳动关系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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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1、______,______之子

2、______,______之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之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有限职责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

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方罗____之妻陈____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生工伤事故,因医治无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死亡。为妥善解决______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丧葬事宜:

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费用已由乙方支付。)

二、赔偿金额:

乙方向甲方之倪____支付赔偿金壹万元;向甲方之______、______支付赔偿金捌万陆仟元。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付款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全部赔偿金壹万元,支付______、______部分赔偿金伍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剩余全部赔偿金叁万陆仟元。

三、违约职责: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一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四、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赔偿义务而向甲方带给担保。

甲方签字: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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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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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月光下,一股凄厉的风飘过,幽灵在贾府徘徊,似乎永无宁日。

初读《红楼梦》,总觉得它如一泻千里的月光,淡淡地洒在大自然中,轻轻地、幽幽地,细细品味之后,就渐渐能欣赏出这美妙的月景了。

林黛玉,正如淡淡月光下的小湖一般幽静、明澈。她娇弱清丽,总是忧郁哀婉、孤标傲世,同时她又有着十分敏感、细腻的感情世界。由于父母早亡,她孤身一人投靠到贾府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这就使她养成了强烈的自尊意识。她得到了贾宝玉的倾心爱恋,不过,这也促使她的悲惨命运了酿成。由于在当时的社会中贾宝玉的祖母、母亲为了家族的利益和宝玉的前途,于是就促成宝玉和宝钗成亲。这一切黛玉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到了最后,痴情的黛玉无奈在忧伤中死去。月光还是淡淡的,小湖还是平静又柔软,只是笼罩着无比幽怨的气息。

贾宝玉,像月光静泻下的丛林。总想用自己的躯体来接住直泻而下的月光,但却留下了昏暗的黑影。他追求随心所欲的率性生活,虽然幼稚,却有很执着的清高脱俗。正因为如此,他倾心怜爱才情洋溢、孤标傲世的林黛玉。他们思想情趣相通,相互引为知己,但在家长们的周密安排和不知底细的情况下,宝玉与宝钗成了亲。终于,宝玉也在悲与恨中选择了离家出走……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这是何等的悲痛!当时的社会竟然是如此的残酷!月光还是淡淡的,丛林还是勇敢地接住月光,是那么的坚决,那么的执着……

王熙凤,自然似月光尽情地洒在山川里,那样的直率,潇洒。她是贾琏之妻,有着出众的才干并精通权术,也因此成为荣国府的管家媳妇;她是一个爽朗大度的人,以其谈笑风生赢得老少尊卑的喜悦;又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以阴险狡诈的方法逼死尤二姐。但就是这么一个精明干练的女人,也有其艰难窘迫之时,她不仅曾遭到罩衣娘的暗算,更经常受婆婆邢夫人的气,在贾府捉襟见肘的衰落局面下,她以病体恃强支撑,终于因辛劳力拙而死去。可悲,似淡月朗照山川!

我站在月光下,漫步于贾府之中,思绪也随月光一同静泻:为什么是拆离而不是成全呢?为什么是屈服而不是抗争呢?为什么是残忍而不是博爱呢?……太多的为什么了,才会酿成如此悲剧,让你心无宁日啊!正是这不完美的情节和结构的安排,才凸现出它鲜明的个性、飞扬的灵彩,使它成为不朽的杰作。

月光还是轻轻地,静静地,淡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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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寒假《红楼梦》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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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原著版的《《红楼梦》》,这本书可深奥了,原先我还看不懂,可后来,越看,越想往下看。

《《红楼梦》》的第一篇,写的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闺秀。这篇具有古文的风度,比任何一篇都深奥,让我怎么也摸不透,曹雪芹真了不起,那么厉害。

《《红楼梦》》里写了一位叫黛玉的姑娘,她自幼多病,七八岁时,就丧母,后来,又移居到宁国府,与外祖母一起住,黛玉和宝玉很投缘。黛玉有一股自然风味,而宝玉却会说很多甜言蜜语,让姐妹们都喜欢他,宝玉天生喜欢与女孩玩,他认为女孩是水做的,走近点,就会闻到一阵轻爽味,这让宝玉的父亲很讨厌他,认为他长大后,一定是个大色鬼,因为宝玉的父亲为人忠心,铁面无私。结果被奸人所害,砍头。

后来,黛玉病死,宝玉当和尚,贾家就这样家破人亡。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同学们,要想知识渊博,就来看《《红楼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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