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关于妇女工作的调研报告合集20篇

浏览

4920

范文

25

篇1:2024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8 字

+ 加入清单

20xx年,沙州镇妇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全面开展各项妇女工作,突出抓好妇女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及和谐家庭创建等重点工作,团结带领全镇妇女为推动我镇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就我镇妇儿工作自查如下:

一、引领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有新成效

1、继续巩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镇妇联把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为重要抓手,以“创建和谐家庭促进和谐社区”为主题。开展了以倡扬新风尚、改变传统观念和落后陋习为主要内容的“巾帼示范”创建活动,培树和谐家庭示范点3个,示范户27户。

2、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镇妇联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实施了《家庭教育工作“”规划》。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巩固提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讲团,就家庭教育及儿童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学校宣讲。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表彰优秀小公民、优秀学生108名,优秀家长17位。

3、组织开展“创平安家庭行动。镇妇联把“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抓手,会同公安、司法部门扎实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法制宣传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及“万名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普法读书活动,参与群众达3000余人。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示范点、示范户活动。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新突破

1、推动“两纲”实施。对“两纲”目标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全镇妇女婚前检查、预防出生儿缺陷、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等重点难点指标取得了很大进展。

2、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接待处理了婚姻家庭、劳动权益、家庭暴力等案件。我镇8名个人、3个集体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有新进步

以基层组织创建活动和争先创优工作为载体,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加强了妇女工作作风建设,着力抓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注重与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妇联工作的宣传力度。

四、 开展创建和谐家庭活动有新举措

大力实施“和谐家庭创建行动”,以和谐家庭创建统领各类特色家庭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了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以家庭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家庭卫生改进、庭院环境治理等各类弘扬家庭美德、倡扬社会公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选树和谐家庭示范户、示范点及道德模范个人和家庭。结合妇联成立60周年,组织开展了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庆祝活动,在广大家庭中弘扬和谐精神、培育和谐理念,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通过自查: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努力下,我镇的妇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妇联组织的工作机制和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在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方面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工作职能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转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手段、方法、活动载体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妇联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和探索,切实加以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

篇2:2024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33 字

+ 加入清单

提高妇女儿童科学素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整体水平。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高我市妇女儿童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妇女儿童获取、运用科技知识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推动“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实现科学跨越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有关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培训、科普示范、科技咨询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但也要看到,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80%的农业大国,农民科学素质偏低的状况,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阻碍了“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等战略的实施。在农村进行科普教育,提高农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科学素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显得任重道远。

**县城关镇**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妇女儿童参加科普活动,促进了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的提高。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儿童的教育、健康和生存环境不断改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广大妇女在广泛的经济社会参与中,实现了自身的进步与发展,成为发展、繁荣主力军,撑起了经济的“半边天”。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城关镇**村地处县城东部,与东城区接壤连片,全村共辖12个村民小组,336户,1162人。其中青壮年劳动力720人、育龄妇女129人、儿童96人;党员37人,其中女性党员7人,村支两委中女性干部2人;20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1516元(同期,全县人均纯收入1773元、全镇人均纯收入2672元)。妇女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共有99人,其中高中26人、大专12人。

(二)积极开展妇女科普活动,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1、加强妇女科技培训,提高科技致富能力。**县科协、县妇联与农业、教育、劳动等部门联合,组建了万名妇女学习培训学校,每年对农村妇女进行集中培训2-3期,培训妇女骨干3000余人次。农时聘请农业专家在县电视台讲座3-4次,开展了“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妇女学文化、学技术,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在**村,**县科协等单位每年举办以甜玉米种植,鸡、鸭、猪、牛养殖等种养技术和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科技的科技培训5-6次,参与听讲达2500人次以上,科学普及带动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涌现了一批以郭启菊、李月婵、李玉萍为代表的在花卉苗木、养猪、养鸡等方面依靠科技致富的妇女科普带头人6人,占全村育龄妇女数的4%。

2、妇女就业层次提高,就业自主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妇女就业发展提供了更多机会。在**村,妇女增强了依靠科技增收的意识和能力,普遍掌握了1至2门农业实用新技术,青年妇女的非农就业比重提高。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4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比例逐步提高,依托城乡结合部的便利,这部分年轻妇女大部分在县域企业务工,有的外出寻找发展机遇,有的则自主创业,开创更大的发展空间。

3、妇女受教育水平及政治参与程度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进一步拓展。县委不断加大对妇女干部的选拔力度,使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实现了新的突破。村支两委班子中支部书记为女性的村达两成以上,**村即为其中一例。

(三)组织少年儿童参与科普活动,增强动手动脑能力

近年来,**县科协、县科技局、县教育局等单位每年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开展为契机,对**村及其他乡镇农村进行了“科学常识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关爱女孩行动”的科普宣传活动,以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学校科普小组,参与科技小制作、小发明等创新与实践活动,培养他们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增强了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思维和动手动脑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科协、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科技、农业、教育、宣传等部门,面向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科普宣传活动和科技培训等工作。但是,目前农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和队伍力量薄弱、基础设施和场所不足、资源匮乏、长效服务的机制和手段缺乏,农民学习和了解急需的科技知识和信息的途径、机会缺乏,严重制约着农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范围、水平和效果,制约着农民科学素质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一)农村科普服务和创新能力薄弱,手段落后,队伍素质不高

目前农村科普手段仍然仅限于开展几次科技下乡和搞几场科普讲座和培训,并没有新的服务手段。这种浅尝辄止的服务方式对广大农村和农民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更应引起重视的是,农村科普志愿者队伍水平不高,而且人数有限,**村科普志愿者不足10人,根本无力开展一些影响大、效果好的科普活动。县科技特派员队伍成员为各涉农单位抽调并非专职而且人数有限。要想把科技培训覆盖到村,仅凭这支队伍和有限的专家和下乡次数是无法办到的。即使每个村建一所农民夜校,师资也成问题。据调查,**村妇女获取科技信息的主要渠道是:电视91.6%,与人交谈57.5%,报纸杂志34.8%,图书9.4%,科学期刊8.4%,其它8.7%。可见,农民大部分科技知识是从上述途径得到的,科协等部门开展的科技下乡等活动仅为农民提供了不到8.7%的获取科技的渠道,所以说,如何创新科普工作的手段和方法,是摆在各级科协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经济发展滞后,集体经济空白,农民学习的需求没有能力和条件满足

农民没有学习和活动的场所。村委会办公场所在没有搬到现在办公楼(原为村小学)前,开会时支书、主任家便是会场,更谈不上给农民提供培训和学习交流的场所了。而镇政府远程教育中心点、农民培训学校离村较远,学习不便。一些地方的做法证明,只有壮大集体经济,农民开办夜校才成为可能。凡是专业化商品生产达到一定层次和水平的村,农民素质普遍高,这些地方不仅有农民自己的学习和活动场所,而且还有自己建立起的专家群,他们的要求就不再是办个夜校,而是向生产领域的高层次探索了。像**县大塘乡、沙田镇等一些村依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社等实体,组织农民学科技、用科技,增收致富的效果较明显。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妇女儿童发展面临主要困难调研对策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9 字

+ 加入清单

妇女儿童发展面临主要困难调研对策

按照市妇联的工作要求,**县组织全县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实地考察、个案访谈、召开座谈会、下发调查问卷等形式,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女性创业存在的问题。一是就业性别歧视。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但由于操作性不强和缺乏相关罚则,对就业歧视未能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如女大中专毕业生的求职经历比男生更为艰难,一些文化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女性就业难度更大,不少单位和企业不想承担女性生育等五期保护带来的成本,妇女就业压力增大。二是创业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观因素有两个方面:女性创业思想淡薄,缺乏创业勇气,求稳怕乱,调查中,有34%的人缺乏勇气和魄力,17%的人认为还没到万不得已的地步。女性创业在市场机制中处于劣势,缺少创业本领。过多的义务、阻力、压力使许多女性没时间、心情、体力去吸收各方面的信息和知识,去发现和思考问题。客观因素有两个方面: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秩序有待规范。缺少创业资金,占有市场要素比重低。调查中一半以上妇女觉得缺少资金是创业最大难题。三是金融危机造成失业女性增加。受金融风暴影响,沿海和内地的一些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和关闭破产状态,企业大量裁员,使在外务工的女农民工大量失业返乡,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三季度以来,全县30%以上女农民工失业返乡,直接影响到农民增收和农民工家庭的生活。此外,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企业经济发展趋缓,就业岗位减少,使得女性失业人员和新增就业人员无岗就业。弱势群体的就业、女大学生的就业、加之往年没有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女性等就业问题,都形成了新的压力。

2、农村妇女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缺乏致富技能,信息渠道不畅。农村妇女在获取教育资源中处于劣势,加上妇女对自身的期望值较低,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问卷调查中,在“你们觉得生产中最缺的是什么”一栏中,有83%的妇女选择了缺技术和致富项目。被调查的妇女67%为小学文化,因此妇女对农业经济的市场化、致富信息、致富项目、技术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吸收能力较差,导致知识匮乏,严重影响了妇女的劳动回报率。

3、女性婚姻家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家庭暴力问题。家庭暴力是女性婚姻家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县为例,XX年,共接待维权上访案件145件,其中家庭暴力类案件61件,占上访案件总数的42%,并且在总体上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家庭暴力已打破了性别、文化、地域的限制,人员成份复杂,案件数量增多,暴力程度升级,并且普遍具有残忍性、隐蔽性、持续性、循环性等特点,我国至今尚未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这对家庭暴力的查处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家庭暴力当事人单位和司法部门大多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不愿管、不便管,不履行《婚姻法》、妇女法中规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定义务,女性受到人身伤害后获赔难、获赔低。制裁缺乏力度。家庭暴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女性甚至孩子的身心健康,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二是婚姻关系问题。在妇女户口迁移、生育观念等方面仍然存在嫁夫随夫迁户口、重男轻女等问题。婚姻不稳定,离婚比例逐年上升。离婚妇女在共有财产分割中仍处于弱势。现行法律对破坏家庭稳定的第三者插足没有作出规定,并且对婚姻中出轨的一方存在搜集证据的困难。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失独妇女基本情况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58 字

+ 加入清单

失独妇女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严重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已逐渐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特殊群体。为进一步了解摸清我市失独妇女的生存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基本情况,加大对失独妇女的关注关爱力度,**市妇联于XX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对我市失独妇女进行了专题摸底调研。

一、失独妇女的基本情况

1、人员数量。三县六区妇联初步统计,**市失独妇女家庭316户,其中夫妻双方健在的243户,丧偶失独妇女73户,占失独妇女家庭总数的23.1%,困难失独妇女家庭(低保及大病等低保边缘困难户)180户,占失独妇女家庭总数的56.96%。其中,城镇失独妇女247户、农村失独妇女69户,分别占失独妇女家庭总数的78.2%、21.8%。

2、年龄分布结构。49岁(计生特扶年龄标准)以下的76户,约占失独妇女总数的24%;49—55岁的86户,占失独妇女总数的27.2%;55—70岁的125户,占失独妇女总数的39.6%,70岁以上的29户,占失独妇女总数的9.2%。

3、文化程度。从全市总体来看,失独妇女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204人,占失独妇女总数的64.6%,高中99人,占失独妇女总数的31.3%,高中以上13人,占失独妇女总数的4.1%,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绝大多数分布在市区失独妇女中。农村失独妇女文化偏低,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农村失独妇女(主要集中在三县及淮上区)小学及文盲54户,占农村失独妇女总数的78.3%,初中的占21.7%,全部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

4、享受帮扶政策。根据调查统计显示,我市女方49岁以上符合政策要求的失独家庭可申请享受计生特扶政策,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残疾以上,独男每户135元/每月,独女145元/每月,部分特困失独妇女享受低保、残联救助、慰问金等临时性救助等。

5、经济收入情况:市区失独妇女大多为夫妻退休,文化水平、技能的限制等,退休工资或打工收入普遍偏低,经济情况大多一般。农村失独妇女及部分独生子女重度残疾的妇女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二、失独妇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扶助政策、形式不完善。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停留在单一的经济抚恤层面。并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中对伤亡、伤残独生子女年龄、失独妇女年龄等都有规定,49岁以下失独妇女等家庭不能申请扶助金,而我市49岁的失独妇女约占失独妇女总数的24%。可见,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制度比较局限,不能彻底解决失独妇女目前面临的困境。

2、精神、健康状态深受影响。失独妇女遭受“白发人送了黑发人”的厄运打击,无法接受现实,精神、身体遭到极大伤害。失独妇女往往选择自行封闭,逃避社区和村镇活动,离群索居,生活态度冷淡,经常触景生悲,看见人家热闹团圆的场景,经常悲伤。加上年纪普遍较大,因长期悲伤影响了视力、肢体运动功能、心脏等主要器官功能受损,身体状况不佳,生活更加困顿。

3、对养老问题普遍担忧恐惧。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深刻影响,失独妇女普遍担心生活无法自理时无人照顾。失独妇女家庭收入普遍不高,一半以上的失独妇女经济拮据,有的还要赡养年事更高的父母,生活更加贫困。经济的困顿、子女亲情的缺失、逐渐老去的现实,养老的担忧更增添了“白发人送了黑发人”的痛楚。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17 字

+ 加入清单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市**镇**村妇女,本是一名普通的农家姑娘,初中毕业后跟随父母去了谋生,19岁时认识了在打工的某(*人),某当时已28岁,大学毕业。恋爱三年后,两人一起回了某老家**镇**村结婚。某母亲去世多年,家里只有一个老父亲,某没有兄弟姐妹,家境贫寒,家中只有两间低矮的小瓦房。小夫妻俩到打工挣钱回家翻建了三间新房。婚后好几年,才怀孕,同时也在某心里埋下了怀疑的种子,孕后第二个月就遭到了丈夫的辱骂,怀疑孩子不是自已的。丈夫心胸狭隘,公公脾气暴躁,接后的日子,辱骂挨打成了家常便钣。孩子出生后,公公丈夫打骂变本加厉,言语刺耳。几次夜晚,无法忍受打骂,沿路跑到312国道交警中队躲避。生活在长期的打骂中,心灵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今年5月,同母亲来到镇妇联寻求帮助,要求解除和某的婚姻关系。

遭遇不仅是肉体的损伤,更有精神上的伤害。这是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迫害的一个缩影。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

家庭暴力即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对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夫妻间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暴力行为。

在农村,丈夫虐待、殴打妻子的事时有发生,一些人对其可谓近乎麻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暴力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家庭暴力问题的新名词。某,大学毕业生,学的建筑工程,先在建筑设计公司供职,后转到分公司。因家境贫寒,从小父母经常吵架,母亲又早世,造成某性格内向,心理自卑,后又因婚后多年未孕,疑心病较重。他对伤害,更多的是言语上的辱骂。对来说,精神上的损伤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

二、家庭暴力的成因

1、经济方面的原因。经济是生活的基础,在家庭中,谁为家庭生活取得的多,做出的贡献大、收入多,谁就在家庭中占主导地位。很多农村妇女婚后因多种原因待家照顾小孩,没有经济来源,造成夫妻间经济收入差距悬殊,对丈夫的经济依附严重,生怕离婚后失去经济来源,在受到丈夫的暴力时只能忍气吞声。,娘家农村,父母在外打工讨生,姐弟三人,因弟弟看病家中背债就几十万元。在无亲无故,在家里没有收入没有地位,更没有说话的底气。生了小孩后,就靠某每月给的400元生活费过日子,生活不富裕,夫妻间经常为家中开支吵架。

2、法律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和深入,许多群众没有认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某做为高学历人员,法律意识都淡薄,公公更是如此,男权主义严重。加上相关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家庭暴力是夫妻间的私事,不属于司法管辖的范围,对于一般的家庭暴力,更因为当事人的夫妻关系将轻伤害化为"家务事",对受害妇女的投诉和求助处理得简单轻率。据反映,她曾报警三次,某一看到警察就立即软化下来,警察误认为是夫妻间家庭琐事,不了了之。无形当中,加重了某、公公对伤害。

三、家庭暴力的防治措施

家庭暴力作为暴力的一种形式,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一般性的家庭问题,而应把它看作是一种社会问题,必须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和管理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而有效地防范和制止家庭暴力。

(一)公安、司法、妇联、村部门要分工合作,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打击力度。公安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确保受害妇女投诉有门,110报警系统应把家庭暴力列入干预范围,接到受害妇女的求助必须及时出警记录并做处理。对轻微的家庭暴力行为,应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立案侦查。司法调解部门可以通过调解工作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社会公德,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从而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妇联要切实发挥妇女娘家人的作用,成立妇女法律援助站,开通热线,为妇女提供有效的暴力庇护、法律帮助与维权服务。同时要与村、信访相关部门建成网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村里要从源头防治,一旦发现家庭矛盾问题,及早参预,及时处理,做好第一时间保护人。

(二)重视和加强对妇女自身素质的教育工作。一要大力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妇女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低下、男女地位不平等是产生家庭暴力行为的根本原因,妇女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了,才能摆脱在家庭中依附于男人的状况,大力鼓励意向妇女创业就业,加大农业技能妇女创业政策支持;二要提高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妇女的独立人格意识;三要提高妇女及其家庭成员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依法解决家庭矛盾的自觉性,增强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防暴、抗暴能力,送法下乡,举办女性维权培训班;四是家庭成员要树立男女平等意识,建立和睦、文明、团结的家庭关系。

总之,随着家庭暴力的日趋增多和手段的逐步升级,要从根本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社会组织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的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团结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愿遭遇不再上演,天下家庭和睦幸福!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全区妇女参政议政工作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819 字

+ 加入清单

全区妇女参政议政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区是个农业大区,总人口98万,其中女性47.3万,占人口总数的48.2%。妇女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是衡量妇女发展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推动妇女积极参政议政,不仅有利于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地位,而且将对全区的各项建设特别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不可估量的促

进作用。为全面了解我区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现状,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推进农村女性参政议政的新思路,**区妇联专门开展了此次调查。调查主要采取抽样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等方式,选取本区7个乡镇,共发放调查问卷140份,回收有效问卷140份。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区农村女性参政议政现状

调查中,7个乡镇共有党员5574人,其中女党员1035人,仅占18.6%;乡镇人大代表总数407人,其中女代表116人,占28.5%;政协委员总数24人,其中女性5人,占20.8%。7个乡镇共下辖78个行政村(居),共有村委会成员301人,其中女性90人,占29.9%;共有村党支部委员305人,其中女性65人,占21.3%;共有村民代表会成员2940人,其中女性605人,占20.6%,村民议事会成员2609人,其中女性515人,占19.7%。

二、**区农村女性参政议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1、妇女参政比例偏小。调查发现,乡村两级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均偏低。乡镇政府机关干部大部分只在党政班子中配备了1名女干部,少数乡镇一般干部中甚至没有女性。村干部方面尽管基本上保证了每个村级班子中都有女性,但由于2019年全区大规模并村(由原来的876个合并为412个)造成村干部职数总数减少,换届选举时竞争激烈,许多曾担任村干部的女性在职数限制的情况下没能进入村级班子。因此,无论村委还是支委,换届后女性比例均未达到三分之一。女党员是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也是培养选拔农村女干部的主要源头,而我区农村女党员仅占农村党员总数的18.6%。

2、妇女参政质量偏低。调查发现,绝大部分村(居)都是由男性担任党支部书记。78个行政村(居)中仅有2个村党支部书记为女性,另有2个村村主任为女性。妇女在村支两委成员中不仅数量少、比例低,而且女村干部几乎全部任妇女主任职务或任会计、出纳,分管计生、宣传等工作,少有涉及经济工作。可见,村支两委成员中妇女职位已被边缘化。同时,农村女性参政议政过程中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不强。妇女参政议政目的是加强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的联系,对平等与发展方面的决策施加影响,从而制定出全面的正确的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妇女利益的方针政策。而调研中,农村女村干部、女党员、女人大代表等女性参政议政群体很少在各种会议上提过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3、妇女参政意识偏弱。尽管本次确定的调查对象是女公务员、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女村干部、女党员、村级女性后备干部等参政议政的主要女性群体,但仍有22.1%的被调查女性对“女性应该对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一观点并不十分认同。在对参与村级换届选举原因的调查中,22.1%的对象表示是“村里要求”,11.4%的对象表示“大家都去我也去”,只有62.9%的对象认为“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自己愿意参加”。在对参与换届选举态度的调查中,65.%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会“尽可能了解候选人情况,认真投票”,20.7%的表示“事先不会了解,到投票时根据平时印象选”,14.3%的表示“随便选”。在对是否愿意竞选村干部的意愿调查中,28.6%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不愿意”,另有20%的表示“没想过这个问题”。由调查可发现,农村女性一般以家庭为个人生活的重心,许多满足于当好家庭主妇,对国家政治经济大事等关注不够,对公共政治生活缺乏了解,缺乏兴趣,对履行自身民主政治权利缺乏充分的认识,有的甚至认为参政议政是男人的事情,因此参政议政意愿淡薄,参政议政热情普遍不高。

三、影响农村女性参政议政的原因分析

1、传统的性别观念和社会角色定位制约妇女参政议政

一是传统性别文化的制约。虽然男女平等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共识,但几千年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使“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决策、女人配合”的思想目前在农村仍相当有市场。受此影响,大众对农村妇女的角色定位仍是“贤妻良母”、“贤内助”,并且大部分妇女自身对此也表示认同。很多男人认为女性只要在家种田、做家务、带孩子,相夫教子就好, 不愿意女人参与过多社会公共事务,更不愿意女人在政治上强过男人。少数有能力、想干事的妇女也不敢参与竞争,担心参与村务管理会被人家评头论足,怕被人说成不顾家,爱出风头。在调查中,即使女候选人、男候选人条件相当,也只有42.9%的被调查女性表示会选“女候选人”,有30%表示会选“男候选人”,另有27.1%表示会“随便选一个”。 77.9%的被调查女性认为“当前参政议政尚未完全做到男女平等”。“传统的社会偏见和性别歧视”被调查对象认为是影响农村女性参政议政以及束缚妇女竞选村干部的首要因素。

二是妇女经济地位偏低。长期以来农村女性在经济上几乎完全依赖于男性,这就必然导致女性在

政治上也是从属地位。尽管当前女性的经济收入有了较大改善,但与男性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经济地位仍然偏低。男人仍然是农村家庭经济的主要承担者,在公共领域具有决定权,处于支配地位;而妇女往往被束缚在家庭内,极大地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活动。这种状况使得女性对自身能力认识不够,自信心不足,参政热情低。大部分农村妇女出嫁从夫的思想仍然存在, 觉得很多事情都应该由男人来做主。在参与选举的过程中,也习惯与丈夫保持一致意见,甚至是由丈夫代为投票。本次在对参加选举投票时如何决定的调查中,尽管是已参政的妇女群体,却仍有10%的被调查女性表示会“听从丈夫或家人的意见”。

三是妇女参政遭遇来自家庭的阻力。大部分农村妇女在家中既要干家务,还要干农活、带孩子,要想参与村上事务管理,往往会遭到丈夫及家人的反对。即使能走上从政的道路,烦琐的家务和沉重的田间劳作依然会消耗她们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顾此失彼间难以取得平衡,也因此很难获得家人的支持。在调查中,生育和家庭劳动的制约(家务及田间劳动负担重)、家庭成员的阻力与传统的社会偏见和性别歧视被调查对象认为是影响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束缚妇女竞选村干部、制约女村干部做好工作的几大主要因素。

2、女性自身综合素质和性格特征束缚妇女参政议政

一是农村妇女综合素质相对偏低。被调查女性认为“解决问题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决断能力不够”、“大局意识比较弱”、“视野不开阔,见识少,缺少高瞻远瞩”是妇女担任村干部在自身素质方面的几项不足。由此可见,尽管当前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比以前有所提高,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相对男性来说仍然偏低,差距仍然十分明显。这种差距的结果,直接导致妇女获得信息的能力差、目光狭窄,在文化素养、法律知识等方面,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求,在与男性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在从政的道路上,甚至在选举中就很难与男性竞争,不能迈过从政的第一道门槛。

二是女性的性格特征不适应政治舞台。尽管沟通能力强、善解人意、考虑问题细致周到被调查对象认为是女性参政的性格优势,但女性参政在性格上的劣势也很明显。调查中,“女性自身竞争意识不强”被调查对象认为是影响农村妇女参政议政以及束缚妇女竞选村干部的重要因素。而“喜欢感情用事,不够理性”、“性格柔弱,魄力不足”、“容易为家庭分心,有时不能专注工作”被认为是妇女参政在性格方面的几项劣势。可见,女性柔弱、谦让、感性的性格特征影响了女性参政议政。这样的性格特征决定了女性不愿竞争,同时在遭遇各种社会压力时,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竞争意识淡薄必然导致女性难以通过竞选走上从政的道路,即使走上从政之道也会在与男性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性格上的弱项导致女性在政治参与中不愿独当一面,存在较强的依赖性,现实表现为大部分妇女干部甘当“配角”和“助手”,这导致她们难以在从政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3、农村女性人才资源极度匮乏限制妇女参政议政

一是农村女党员、村级女性后备干部数量少。调查发现,当前农村党员队伍中存在着女党员比例过低、文化水平偏低、年龄结构老化的现象。我区是个农业大区,同时也是个劳务输出大区。农村一大批有文化、有干劲的优秀年轻妇女长期远离本土在外务工,留守农村的大多是一些年龄较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中老年女性。这造成了女党员、村级女性后备干部人才奇缺,后继乏人。农村女党员少导致女性干部人选少,难以好中选优,女性进入村级领导班子的更少。

二是村级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滞后。由于我国农村历史形成的大多数女性结婚后到男性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婚嫁习俗,年轻的女性一般不会被列为培养对象,而婚后嫁过来的女性逐渐被当地群众熟悉和认可往往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直接造成农村女性接受培养和锻炼的机会明显少于男性,因此导致难以造就较高素质的村级女性后备干部队伍。而村级妇女干部长期工作在普通岗位上,接触面不宽、工作经历单一,因此群众对她们不是很了解。这样使得在换届选举中妇女干部连任的可能性极大,难以有新的女干部进入村级班子,从而导致女村干部新老衔接不好。

4、工资待遇低影响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

在调查中,很多妇女群众认为当一年村干部只有几千元的收入,而外出务工一年起码能有上万元的收入,两者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村干部这一职务对她们缺乏吸引力,导致她们对参与村干部竞选缺少兴趣。绝大部分在任的村妇代会主任对离任后不能享受和村级“一把手”同样的经济待遇问题有看法。调查发现,一批长期奋战在农村基层工作第一线、任职20年以上的离任妇代会主任逐年失去劳动能力,部分甚至失去基本生活保障,这种现状严重打击了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

5、政策制度不完善难以有力支撑保障妇女参政议政

目前,尽管我国从政策层面上鼓励和倡导妇女参政议政,男女平等已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但相关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规定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实际生活中难以贯彻运用。例如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虽然有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但规定过于原则、抽象,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基层在执行中随意性较大,因而弱化了对农村妇女参政的特殊保护。乡村两级在执行培养选拔女性的目标规划上,往往把“至少有一名女干部”理解为“只要一名女干部”。同时,社会舆论对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力度不够,在候选人宣传中对女性宣传较少,在表彰业绩时对女性典型的宣传也不多,还没有为女性参政议政创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妇女参政议政营造氛围

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对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方面的具体体现,不仅是妇女解放的重要步骤,有利于妇女的发展与提高,还是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从而实现男女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做好农村各项工作。要通过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剔除传统社会文化观念中的性别歧视和偏见,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性别意识的认识,改变人们传统的对领导干部的性别定位,倡导两性平等。要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德才兼备的优秀妇女人才,选树一批优秀的妇女干部、妇女骨干和先进典型,使一些优秀女性为社会所承认,为群众所熟悉,从而助推其进一步成长和发展。

2、提高女性能力素质,为妇女参政议政打好基础

“打铁还要本身硬”,女性个人能力素质是女性参政议政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只有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与意识,不断提高农村妇女能力素质,才能在参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强化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培训班,不断扩大培训受益面,让广大妇女掌握必要的文化科技管理知识和政策法律知识,增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能力。要举办专门的女干部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着力提高学历层次,有效开阔视野眼界,不断丰富知识底蕴和内在素养,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二是要教育女性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引导妇女正确看待和估价自己,增强拼搏进取的信心,激励她们通过奋斗去创造自己的辉煌人生。三是组织农村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经济独立是妇女参政的必要条件。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经济,增加经济收入,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为实现政治参与打下基础。

3、强化政策法律支持,为妇女参政议政提供保障

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议政状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从源头上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一要制定有利于妇女参政议政的政策措施。要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轨道,制定、修正、完善有关女性参政议政的政策规定,与时俱进推进政策的不断更新,不断提高对妇女干部的重视程度和培养选拔力度。保护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明朗化、具体化、规范化。二要不断修正和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在现有《宪法》、《妇女发展纲要》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适时对农村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制定特殊的保护性的法律条文,对妇女参政的比例有更为明确的数量规定,真正把涉及妇女参政议政的相关法律精神落到实处。三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性别歧视或阻碍女性参与决策的政策条款,监督有利于弱势群体的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有效地促进性别平等和发展,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估的硬性指标。

4、充分发挥妇联职能,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推动广大优秀的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妇女参政面临激烈的竞争态势。面对妇女参政议政的新形态,妇联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不遗余力举贤荐能,千方百计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协助组织部门扩大选人视野,拓展选人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培养、早发展,保证妇女后备干部有充足的来源。要通过各种活动推选出优秀女性,对她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为她们日后参政议政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还可以帮助妇女学习应对选举所需的演讲、沟通等基本技能。这样既能激发女性参政热情,也提高了基层妇女干部的素质。此外,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基层妇女干部队伍的状况和选举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妇女参选的因素,积极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95 字

+ 加入清单

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状况调研报告

提高妇女儿童科学素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整体水平。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高我市妇女儿童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妇女儿童获取、运用科技知识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推动“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实现科学跨越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有关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培训、科普示范、科技咨询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但也要看到,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80%的农业大国,农民科学素质偏低的状况,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阻碍了“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等战略的实施。在农村进行科普教育,提高农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科学素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显得任重道远。

**县城关镇**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妇女儿童参加科普活动,促进了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的提高。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儿童的教育、健康和生存环境不断改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广大妇女在广泛的经济社会参与中,实现了自身的进步与发展,成为发展、繁荣主力军,撑起了经济的“半边天”。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城关镇**村地处县城东部,与东城区接壤连片,全村共辖12个村民小组,336户,1162人。其中青壮年劳动力720人、育龄妇女129人、儿童96人;党员37人,其中女性党员7人,村支两委中女性干部2人;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1516元(同期,全县人均纯收入1773元、全镇人均纯收入2672元)。妇女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共有99人,其中高中26人、大专12人。

(二)积极开展妇女科普活动,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1、加强妇女科技培训,提高科技致富能力。**县科协、县妇联与农业、教育、劳动等部门联合,组建了万名妇女学习培训学校,每年对农村妇女进行集中培训2-3期,培训妇女骨干3000余人次。农时聘请农业专家在县电视台讲座3-4次,开展了“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妇女学文化、学技术,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在**村,**县科协等单位每年举办以甜玉米种植,鸡、鸭、猪、牛养殖等种养技术和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科技的科技培训5-6次,参与听讲达2500人次以上,科学普及带动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涌现了一批以郭启菊、李月婵、李玉萍为代表的在花卉苗木、养猪、养鸡等方面依靠科技致富的妇女科普带头人6人,占全村育龄妇女数的4%。

2、妇女就业层次提高,就业自主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妇女就业发展提供了更多机会。在**村,妇女增强了依靠科技增收的意识和能力,普遍掌握了1至2门农业实用新技术,青年妇女的非农就业比重提高。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4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比例逐步提高,依托城乡结合部的便利,这部分年轻妇女大部分在县域企业务工,有的外出寻找发展机遇,有的则自主创业,开创更大的发展空间。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建议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1985 字

+ 加入清单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县认真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一、维权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大维权力度,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思想认识,优化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各单位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开展以宪法为中心,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精神逐步深入人心,妇女依法维护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已初步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

(二)预防打击并举,注重司法保护

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推动部门维权和社会维权相结合,各项维权工作制度和维权信访网络逐步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与6所学校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案释法,普及维权法律法规;突出维权重点,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抓好少年审判工作。XX年,全县共依法选举11名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权,促进司法公正。今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严格执法,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起诉工作。侦查监督侵害妇女儿童及青少年犯罪案件10件25人,均在受理后3日内办结;提起公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2件26人,侵害妇女儿童案件10件14人,其中涉嫌犯罪8件8人,拐卖儿童罪1件4人,重婚罪1件2人,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伤害、拐卖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上半年,开展“扫黄打丑”行动,加大对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移物品、违禁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查封、收缴力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净化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148”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XX年至XX年上半年,提供司法援助230件,其中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案件117件。

(三)依法维护权益,促进发展进步

各单位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和各项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妇女就业比例逐步提高。县劳动部门今年来积极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努力消除以性别为由的录用标准,提高女性就业率,开展2次“手牵手”再就业宣传活动和劳动资源见面会,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11本,其中女职工172本,占41.8%。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得到提高。目前,全县女专业技术人员达7265人,政府系列科级女干部25人;XX年以来,我县先后录用224名惠籍大中专毕业生中,其中女大中专毕业生84名。妇联、工会、共青团依法履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保护,“双学双比”、岗位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今年有1名赴盛5名赴市表彰“女职工自我成才达标”活动标兵,1名女职工赴市表彰“女职工再就业带头人”;今年我县18名市劳模中有6名女职工,占33.3%。全县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中,已建立女工组织达70%以上,为开展女职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维权工作成绩显著,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不断深入。全县共有8个系统参与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并创建了3个省级、9个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得到促进,《母婴保健法》得到有效落实,至去年年底,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9.21%、高危孕产妇管理率99.65%、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率99.78%、母乳喂养4个月率97.81%、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4.89%、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78.76%,妇女儿童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儿童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法制教育力度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全县各类学校治安形势较好,无出现政治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均远远低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规定的标准,得到盛市的一致好评和肯定。从98年至今,全县婚姻登记率达100%,杜绝了童婚、早婚现象。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流动妇女主要困难和问题的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5 字

+ 加入清单

流动妇女主要困难问题调研

为了解和掌握,反映流动妇女的现状心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处妇联对本辖区的村组流动妇女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总的感觉是有喜有忧,喜忧对半。

一、基本情况:

我处是城乡结合的中心,是x0XX年xx月xx日正式成立的,是由原城郊办事处分离出来的,本辖区有7个村委会、x个村民小组、9个党支部、7个妇代会、x个妇代小组,xx个企事业单位,其中我处最繁华的亚中商城小康村交易市场在州市中心,全处有耕地面积x.x万亩,常住人口是6x9x人,—60岁妇女x7x4人,流动人口x6000人,其中流动妇女7000人,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形成了x0:4的比例。调查表时:

(一)流动妇女现状

x、流动妇女的群体特征:一是中青年多,打工的目的比较明确。她们多为已婚,平均年龄在xx岁以下,主要来自四川、河南、甘肃、陕西、安徽等边远贫困地区,她们来到我处经济发达的辖区愿意学习新鲜事物,有改善自身状况的强烈要求,她们大多数人急于挣钱,以缓解家庭的贫困窘迫,也有些妇女想出来学习一些谋生的技术和本领,以图日后能在家乡或外地立足。二是受教育程度偏低,据我处八工一村妇代会调查统计,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高中文化程度的x%。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很少。三是就业领域多为服务业和建筑业,如八工一村亚中商城的纺织品、皮鞋、服装、家用电器、百货用品、缝纫、五金、蔬菜、猪肉、鸡、鱼其它等行业经营,还有搞建筑业的。

x、流动妇女的生存状况,从思想状况看流动妇女主流是健康进步和积极向上的,据问卷调查反映,大部分流动妇女对党对社会主义有较深的感情。从生活状况看,许多流动妇女虽然找到了工作,有了一席之地,但绝大多数仍有游离于都市的感觉,由于社会的偏见和歧视,在很多方面她们很难和本地城市人同等待遇,而生活质量也不尽如人意。流动妇女主要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租住私房,居住条件比较简陋,各种设施都不健全,因此成为脏、乱、差的典型,不仅给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问题,也给流动妇女及其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流动妇女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劳动权益、人身权利保护方面,一些小的企业问题比较突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普遍设有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制度,有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或降低克扣职工工资。

(二)流动妇女对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影响,在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方面:流动妇女的流入不但改善了她们自己的生活条件,而且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我处八一村,地处亚中商城和活畜交易市场,每年流入的流动妇女都比较多,常住妇女与流动妇女人口形成x:9的比例。近几年随着八一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都将以前的旧房进行了重新翻新建起了高层楼房,致使流动妇女较多于往年,八一村的集体经济,村民家庭收入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几年前由于市场经济不开放、村民只靠种地来增加家庭收入,过着背向黄土的日子,人均只有x00元,如今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妇女的流入,壮大了x一村集体经济,增加了村民的收入。如今家家有电话、户户有楼房,银行有存款,村民的生活水平远远超过了城市人口的生活水平,大老板、小厂长、总经理等层出不穷,人均收入达到x000元以上,这些经济收入的取得%以上都是靠流动妇女的大量流入,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如房屋出租业、二、三产业,使八工一村的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同时也推动了我处经济的整体发展。在文化发展方面,每年我处各村在”三八”、”七一”、”十一”各大节日联谊舞会,座谈会及迎新春闹社火流动妇女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如我处八工一村在各大节日庆祝活动时,流动妇女占%以上。丰富了我处和各村的文化生活,也推动了我处文化事业的发展。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关于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725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近日,藕塘镇妇联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县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统一,在全镇17个村1个居委会开展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调研工作,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一共辖17个村1个居民委员会,均制定了村规民约,且均是全体村民或全体村民代表参与制定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走访了部分农户,从调查结果来看,我镇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落实情况较好。没有发现与男女平等精神不符的规定或带有歧视性的条款的村规民约。

二、辖区内农村妇女土地问题的总体情况

我镇在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工作中,都较好地贯彻执行了“男女平等”原则。但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歧视和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现象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1、因婚姻的变化而丧失土地承包权

一是因结婚丧失土地承包权。农村女性出生后,按照土地承包政策,由其户籍所在地分给土地,一般都能享受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利,而在结婚后户口会迁移到男方家庭,农村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就很难取得承包地,同时也无法带走在娘家时分得的承包地,从而丧失了土地承包权。

2、因离婚丧失土地承包权。

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

3、丧偶妇女土地权承包权危机重重。

最好的情况是:丧偶妇女年龄较大,在夫家生活时间长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子女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妇女在夫家及家族中的地位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土地权益在这股力量的庇护下得到保全。而最常见的情况则是:妇女丧偶时,子女尚小,自己改嫁的可能行较大,原家庭或家族对其感情逐渐淡化,土地有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也可能被夫家兄弟分割;

或者是丧偶妇女平常就与夫家家族摩擦不断甚至有纠纷,丧偶后,则完全没有了在婆家继续居住、安定生活的可能,不得不离开婆家的居住地,土地承包权也相应失去。

4、征地补偿款分配权得不到保障。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征用补偿金用于补偿被征地农民日后生产生活之需。在分配土地补偿金时,虽然县、镇街道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要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少数村的“村规民约”存在着歧视妇女特别是“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的现象,往往在操作结果上剥夺了这一妇女群体的村民待遇,不分或少分土地征用补偿金。有的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财产分配时,嫁到外村的出嫁女或离婚妇女通常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款。

三、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我们根据本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二是要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她们充分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

2、正视性别差异,完善法律条文。各地应尽快研究制定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补偿和村级集体福利分配的实施细则,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都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积极探索将妇女个人的土地承包权从家庭中剥离出来、从婚姻中剥离出来的合理有效方式。

3、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当前农村,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很少甚至没有,导致在农村重大事务的决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建议出台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中妇女应占有的一定比例,保证农村妇女在农村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参与权。

4、加强和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规范政府监督和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确保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一致性。

5、政府协调支持,多渠道解决妇女土地承包权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776 字

+ 加入清单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直接最根本最现实的利益。随着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补贴力度不断加入,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同时,征地、流转使农村土地日益增值,广大农民对土地的关注度前所未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成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问题。

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现状

1994年8月,我县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决定》(徐委发[1994]25号)文件精神,按照“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好使用权”的要求,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从1982年算起,在原定2019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不变,即延长到2027年。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以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

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农户达25.56万户,延包面积114万亩。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又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机制。推广使用了专业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标准化土地承包合同文本,从承包合同签订的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签订承包合同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同时,各镇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设立土地登记台帐,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始资料的完整,有效避免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流转、住址、户籍发生变动所产生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轮土地调整2019年来,因国家建设征地,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用地,农户内部成员出生、死亡和婚嫁等原因,使部分农户承包的土地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户之间承包土地面积不均衡属普遍现象。个别镇村出于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规模经营的需要经常到市县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反映,要求重新调整土地。特别是在当前我县青壮年男子普遍外出打工的背景下,妇女毫无疑问的成了农村的主力军。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价值的大幅增加,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以及财产权益保护难度却越来越大。

二、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的表现

1、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一是部分行政村的“村规民约”侵害了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受户籍变迁决定农户家庭承包耕地多寡和一些地方的男女不平等“村规民约”的影响,农村妇女结婚后,到男方家落户,导致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益流失。如:“妇女如嫁出本村,农嫁非,仍保留土地;农嫁农,其土地收回”;有的地方每年有固定的时间对全村人口变动进行了解,已经出嫁或即将出嫁的女性土地将被收回。如果出嫁女在婆家没有相应地调整到土地,则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即使村集体坚持了土地“三十年不变”,由于出嫁女已经离开了村庄,其承包耕地使用权无偿让给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承包耕地使用权。二是法院判决离婚时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导致离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不到保障。农村妇女离婚后,按照农村的习俗,很少继续在婆家生活,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三是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主要是由子女、是否改嫁、与夫家及其家族的“感情 ”等多种因素的作用而产生不同的后果,权益难以保障。丧偶妇女年龄较大、在夫家生活时间很长且子女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这类妇女在夫家及其家族中的地位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土地权益在这股力量的庇护下得意保全;丧偶时子女尚小,改嫁的意愿和可能性较大,原家庭和家族逐渐淡化对他们的感情,土地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也可能被夫家分割;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甚至有纠纷,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实体权益因失去家庭庇护而流失,甚至原有财产也可能被家族其他成员剥夺。

2.宅基地分配权基本缺失。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地方的村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份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2人都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这就导致了城乡结合部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农村妇女都丧失了宅基地分配权。

3.征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享有权得不到保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被征用后,虽然县、镇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妇女在分红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权益也受到损害。这主要表现为外嫁女、农嫁非、离婚女、丧偶女、性别歧视等几种。(1)外嫁女。一是多数地方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 分配政策,农村妇女出嫁后承包地仍然保留在娘家,造成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有些地方为了保护出嫁女的土地,制定了“妇女出嫁时可以带走土地”的地方法规,但由于传统习俗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女儿出嫁后不能再回娘家争地,否则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实际上出嫁女很难在娘家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土地权利。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后,由于不同地区甚至不同村庄之间的土地分配和流转方案不同,造成了农村妇女在婚姻的流动中失去了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为了土地使用公平,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凡迁出或取消户口退地,新增人口进地”,嫁到外村的妇女,其原居住地的土地被强行收回,但新居住地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分配政策,这些妇女的土地及相关利益因出嫁而完全失去。(2)出嫁不出村妇女。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同,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妇女与次发达或不发达的村农民结婚后,一般不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夫家村,而是仍然滞留在娘家村,其子女户口也在娘家村,这些村庄一般都会以“女嫁出”、“男娶进”的传统习俗,责令其迁走户口,同时强制收回其承包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润或土地补偿费时,她们也得不到自己应有的那一份补偿款。(3)农嫁非妇女。“农嫁非”是指农村女孩嫁给城镇男子,由于传统户籍制度的影响,娘家村要强行取消她们的户籍和土地承包权,但其本人及子女的户口不能迁入城镇,婆家村也不予落户分田;其本人及其子女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也不能参加土地及其相关利益分配或只能分到一半;也有的地方出嫁不出村的妇女空挂户不分田,还有的地方这些妇女 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农业发展基金”,否则不予落户分田,其子女即使交纳“农业发展基金”,14 岁之前也只能享受半个村民的待遇。(4)离婚丧偶妇女有的地方离婚妇女的承包土地被丈夫强行剥夺或被村集体强行收回,也有的妇女在离婚后,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娘家村却拒绝恢复其土地承包权;还有的在离婚后男方村里强行取消女方户口,并收回责任田,娘家村也不给分地;也有的是离婚后前夫再婚,对于前妻和后妻村里只给其中一人落户分田;有的地方农村妇女丧偶后,无论其能否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获得土地,村里强行将其户口取消,土地收回,只保留其子女的户口、田地。

三、妇联组织参与解决的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途径

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中的主导作用。县镇政府应加强管理,努力协调各方关系,引导村民依法制定土地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土地仲裁制度,加快仲裁机构的建设。

2.发挥妇联优势,切实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县镇妇联应当进一步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采取多种手段,通过报纸、广播、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通过宣传提高基层组织和农村妇女自我维权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各类协调机制的合作优势,对于严重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区分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

3.加强农村普法建设,贯彻男女平等

就目前而言,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尤其妇女文化水平较低,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已习以为常,很多时候,跟本意识不到权益受到了侵犯。在感受到自己受到侵害时,由于认知有限,他们也往往找不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由于社会、家庭地位不高又缺乏法律知识,农村妇女普遍存在“忍”的心理。针对这一问题,提高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增加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十分必要。

4.整合社会力量,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形成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合力。县镇政府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性,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监督,要依法监督、审查村民自治的具体内容,对于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要及时责令其纠正,对于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案件要主动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对于村民土地承包权与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之间的纠纷案件,司法部门要畅通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司法渠道,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法院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此类案件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办理,从而为农村妇女维护土地合法权益敞开司法救济之门。

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男娶女嫁从夫居”,“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旧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村民、村干部、基层法院和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农村妇女自己。这使得妇女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在土地权益问题上,很容易将出嫁女、离婚女、高龄女等排挤出局。

(2)村民自治缺乏监督与管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依法办理村内的事情。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事务完全被作为村民自治的内部事务,由村民委员会自行处理。虽然《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都有明确规定,但大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妇女的土地权益及经济利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而法律对村规民约缺少监督和管理体制。

(3)利益冲突。近年来,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部分经济发达村出嫁女不愿意将户口迁出,而嫁进来的妇女逐渐增加,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与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村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纷纷向利益低头,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农村经济水平低下,农民生活水平不高造成的 。

(4)法律政策存在缺陷。这是造成司法救济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一是可操作性差。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妇女在土地权益方面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却没有规定一旦出现权益受到侵犯该如何去处理。二是法律之间的可协调性差。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常常会出现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三是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法律对出嫁女是否仍有村民资格,以及村民资格应按照何种程序进行认定缺乏明确的规定;现代户口制度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存在矛盾;产权分配制度的滞后;裁决机制的缺位等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外来务工妇女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69 字

+ 加入清单

外来务工妇女情况调研报告

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近年来,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在创造了巨额财富的同时,也为社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尤其是义堂和朱保两镇的板材产业,吸引了等地的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到XX年底,常住人口5.4万的义堂镇,外来务工人员已达到10万余人,这其中30%以上的人员是女性,成为经济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人力资源。近期经过对义堂镇部分板材企业的调查,对外来务工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作了初步的思考与探讨。

一、目前外来务工妇女的现状及特点。

外来务工妇女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一个群体,她们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正逐步为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所重视,并已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改善外来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

1、人员构成及基本信息。从调查的情况看,外来务工妇女主要来源于中西部广大欠发达地区,来自本省市的约占24.3%,来自等外省的约占75.7%。年龄处于16—18岁的约占60.9%,19—25岁的约占30.1%,25岁以上的约占10%。其文化程度大部分在初中以下,85%以上的人员未婚,原来在家主要从事种植业,一般在外打工2--3年即返回原籍。

2、劳动环境及劳动强度。外来务工妇女多数从事的是板材业的贴面、修补等工作,全部按照计件工资的方式获得报酬,每天工作一般在8—9小时,每个月休息的时间为2—3天。工作在企业厂房中的外来务工妇女,除了长时间的忙碌在工作线上以外,每天所面临的最大人身伤害威胁就是噪音、粉尘和甲醛等有毒化合物。

3、生活条件及安全保障。通过调查发现,所有的板材企业都设有职工宿舍和餐厅,水电免费,规模较大的企业还专门设有“夫妻房”,但还约有40%的外来务工妇女在外自己租房居住。所有的企业都给所属的工人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其他险种基本没有涉及。通过调查还发现,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竟然未给务工妇女签定劳动合同,更不用说各种保险了。

4、经济收入。绝大多数务工妇女主要从事贴面、修补等工作,她们的月收入一般在1000——1500元,极少数做技术人员、企业中层管理者的妇女月收入达到了—2500元。调查显示,90%以上的妇女对自己的劳动收入比较满意,但同时几乎所有的外来务工妇女都遇到了收入低消费高的问题,并且工作场所经常变动,缺少稳定的生活。

5、业余生活。一些大企业在职工业余生活方面做得较好,定期举办生产技能比赛、体育项目比赛,卡拉ok大赛等活动,对获胜的选手除公开表彰、发放奖金外,还组织员工及家属外出参观旅游。与此相对应的是,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方面,基本没有任何举措。另外所有的企业在餐厅、操场等公共场所都配有电视和宣传栏,但使用率相对偏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虽然外来务工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县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汇报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76 字

+ 加入清单

我县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汇报

**县有36多万人口,女性人口约为18万,15个乡镇,10个办事处(其中有6个瑶族民族乡),4个农林场,358个行政村,6个社区。目前,全县设有38个基层妇联(乡镇及办事处妇联25个,林场妇联3个,社区妇联6个),358个村级妇代会,95个妇委会(其中14个战线妇委会,65个科局妇委会,16个民营企业妇委会),成立了女领导干部联谊会。会员104名,妇联组织网络健全,基本做到了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近几年来,我县各级妇联组织在上级妇联的亲切指导下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妇联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思想,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不断地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载体,最大程度地整合社会资源,最大范围地拓宽服务渠道,最大限度地为妇女维好权,开展了一个个富有特色的活动,提升了一个个有妇女特色的品牌影响力。也获得了一项项可喜可贺的荣誉。XX年来,连续六年在全市妇联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名列前茅(第一、二名)荣获特等奖,曾被省妇联授予妇女工作先进集体、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我们主要做了下面一些工作:

一是建设一支优秀的妇联干部队伍。每年举办一次妇联干部培训班,推荐妇联干部参加各类理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全县有一个朝气蓬勃,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素质较高的妇联干部队伍;二是加大维权力度。做到信访案,件件有接待有回音有落实,重大或典型侵权案有督办有反馈有结论。三是继续深化“三大主体”活动,每年着重抓一二个主题活动。如XX年突出新农村建设和评选十大优秀母亲的主题,XX年突出抗灾救灾,、岗村共建的主题,今年突出就业培训引导,扶贫帮困的主题。四是以“春蕾计划”为平台,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救助和扶助活动。近五年来,县妇联多途经组织爱心捐助活动,募捐到资金70多万元,结对资助贫困女童400多个,已帮助了200多名女童完成义务教育,为4名身患重病的孩子提供40多万元的救助。五是按两个规划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就业和教育培训,妇女财产人身婚姻保护,妇女卫生保健等方面都是竭尽全力,积极为她们鼓与呼。六是开展一系列有影响有意义的节日活动。每年利用庆三八,六一等节日,较大规模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既活跃了节日气氛又提升妇女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如今年三八节评选表彰了“百名优秀打工妹”“十佳优秀创业女性”,举行了“爱生活、爱家庭、爱子女”为主题的“快乐家庭背背接力赛”和“快乐女子拔河比赛”,参与面广,参加人数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县各级妇联组织取得了一些成绩,一是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部门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全县妇女事业发展的环境良好。二是妇联干部的积极努力。特别是县妇联班子是一个年轻有朝气有活力有魄力的班子。完成上级妇联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县委政府的工作任务不惜余力,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一丝不苟。

但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县的妇女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妇女参政议政的情况不乐观。目前,全县副科以上干部的 158 人,占全县副科以上干部的15%,28个乡镇场办事处,任乡镇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县直单位119个,任党政一把手9个(其中只有2个局长:劳动保障局和监察局),而且年龄偏大;属省市管的 33 个金融保险等单位只有1名一把手(新华保险),女性领导寥寥无几。四大家各配有一名副处女领导,除一名县委常委,其他均为非党职务,这也反映越到高层对女性的“搭配角色”越多;县人大41名,占代表总数的21℅,与要求差1℅;

三是妇联干部政治经济待遇没有落实好。⑴县妇联参政的渠道不广。县妇联及各基层妇联没有一名县人大代表,更没进县人大常委和政协常委。⑵县妇联推荐妇女干部难以纳入考核内容,作用发挥不太好,⑶基层妇联干部政治待遇难落实,交流也有一定的难度。按《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乡镇、科局妇联干部应享受同级党委委员的政治待遇,目前没有按这一规定配备,有些得到提拔也不是因为是担任妇联干部,不像担任工会主席就享受副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妇联干部的积极性,乡镇专职妇联主席从事妇女工作的时间就很少,一般就是参加县里的几次会议,三八节搞下活动,下半年订订女报。⑷农村离任十年以上村妇代会主任的生活补贴没有落实。据粗略统计,全县离任十年以上村妇代会主任有50来个,她们陆续到妇联反映要求享受生活补贴,县妇联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向政协写了提案,没有给解决。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生活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09 字

+ 加入清单

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生活情况调研报告

无锡广益街道辖区内婚嫁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生活情况调研

为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质量,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响应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和市民宗局的号召,无锡市广益街道在所辖社区范围内,对婚嫁少数民族妇女就业和生活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数据

我辖区共有婚嫁少数民族妇女12名,平均年龄39岁,来自回、壮、满、土家、布依等少数民族。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占70%。其中大部分妇女从事制造业,少数从事第三产业。个人平均年收入2.9万元,家庭平均年收入5.3万元。均参加社保,但未被纳入低保。

二、存在问题

根据调查所得的基础数据分析,我街道辖区内婚嫁少数民族妇女在就业和生活上,综合来说主要两方面的问题:

(一)文化水平整体偏低

1、概况分析

受访少数民族妇女中平均年龄低,但文化程度不高。仅有三人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两人为高中或职高学历,其余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据XX年人口普查数据推算,我市XX年初中文化程度的仅占43.43%,高中及高中以上的占33.12%。与此数据相比,我辖区内婚嫁少数民族妇女的文化水平整体偏低。

2、成因分析

(1)地区经济因素的制约

无锡作为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在教育上投入较多,居民文化素质普遍较高。但本辖区内婚嫁少数民族妇女多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教育上的投入与产出均不足。

(2)受教育者个体因素的影响

任何教育都必须通过受教育者的主体活动,化为自身自觉的要求,才能促进其发展。反映在少数民族婚嫁妇女上,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①缺乏学习动力。部分少数民族妇女安于现状,满足于眼前的短期利益,缺乏内在的学习求知动力。

②家务负担繁重。受调查的少数民族妇女作为母亲和妻子,家务负担需要投入不少的劳动力,占据大量的业余时间,没有充足的时间条件接受再教育。

③家庭经济困难。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导致经济收入偏低,家庭财政紧张,从财力上来说无法顾及。

(二)个人及家庭收入均偏低

1、概况分析

受访的少数民族妇女,多为制造业工人或服务业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仅为2.9万元,家庭年收入也仅为5.3万元。而据统计,我市X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381元,城镇非私营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8727元,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4682元。反观我辖区受访少数民族妇女,其收入是远远低于平均水平的。

2、成因分析

(1)教育程度导致的就业困难

现今社会,知识早已成为第一生产力。虽教育程度不能与知识技能直接挂钩,但企业在用工时难免以之为参考因素。并且,在劳动力市场上,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居多,面临的竞争压力相对也最大,选择面则较小。因此,由于缺乏文化水平和技术能力,在就业时竞争力就明显较弱,从事的多是条件比较艰苦、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则较低的工作。

另外,缺乏知识技能,在信息社会,容易导致的缺陷是对信息的处理能力不够,利用各种求职信息和设施的机会就相对减小。

(2)家庭负担大、生活压力重

分析数据可以发现,受访婚嫁少数民族妇女的配偶也多从事待遇较低的工作,这直接导致家庭总收入也远远低于平均水平。而平均39岁的年龄段,又使得她们上有老下有小,既面临孩子读书教育,又要应对老人养老医疗,家庭开销较大,面临的巨大生活压力。同时,又缺乏时间和精力去参加培训教育,寻求待遇更加优渥的工作。

三、解决方法

针对这样的现状,作为基层政府要少讲空话套话,多做实事好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为本辖区内的婚嫁少数民族妇女解决好就业和生活上的困难。

1、搞好培训及继续教育

避免文化水平偏低、专业技能贫乏成为婚嫁少数民族妇女就业路上的“拦路虎”,就要从根本抓起,鼓励她们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虑到婚嫁妇女的家庭负担较重,本辖区内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可适当鼓励就近就业。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先与用工企业沟通,根据企业的需求,发动组织学员参加相关培训并让学员到企业进行实习操作,通过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后,再由用工企业安排就业,这样不仅提高了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又解决了用工需求问题。

2、鼓励多种形式的自主创业

在就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下,鼓励少数民族妇女利用自身优势创业致富是明智之举。街道可成立妇女创业指导中心,吸收金融、扶贫、工商、税务、文教、卫生、计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为妇女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此外,除实体创业方式外,充分利用崇安电商园的资源优势,鼓励婚嫁少数民族妇女与时俱进,在电商发展的大潮中分得一杯羹。

3、帮助解决家庭后顾之忧

由于妇女在照顾家庭、操持家务、孝敬老人、养育子女等方面承担着主要职责,在社会支持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妇女便没有了全身心投入社会工作的动力和基础,影响了妇女的事业前途。因此,要帮助婚嫁少数民族妇女改变就业和生活的困境,政府要做的除了在教育及就业方面给与指导外,更重要的是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为劳动妇女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从实际需求出发,解决合理需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974 字

+ 加入清单

20xx年以来,**市坚持将妇女儿童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实施项目,大力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

一、基本情况

(一)内生动力强化政府职责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去年我市将“妇女儿童关爱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程,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紧密协作,对照目标任务,明确保障措施推动了多项妇女儿童重点工作的完成。召开了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开展了妇女儿童工作督查评估。“”以来,妇儿工委专项工作经费在人均1.2元的基础上,年年略有提高,我市出台涉及妇女儿童的政策30多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惠及广大妇女儿童。

(二)自上而下完善工作机制

我市高度重视以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推进了多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辖市区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考核机制、大力度的经费投入机制、规范的监测评估机制等一系列机制的创新。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社会事业口成员正式纳入政府管理序列,参加社会事业口工作例会。将全市重点难点目标进行责任分解,与各辖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各级政府把推动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不可懈怠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好。各辖市区领回任务后再将目标管理向纵向延伸,由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儿工委(小组)逐级签订任务书,全面推进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由点带面优化发展环境

当前,我市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同心协力、紧密合作,从而实现妇女儿童工作大的跨越、大的发展。去年以来,我市着力推动妇女就业创业扶持、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流动儿童登记服务、困难群体关爱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重难点问题的突破为我市妇女儿童全面工作的提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去年省妇女儿童重点指标监测评价中我市获得了第一的名次。全市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二、存在不足

做好新时期我市的妇女儿童工作,要求我们必须把上级要求部署、妇儿工作规律、我市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切实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时期,进入了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奋斗期、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城乡一体的推进期、生态文明的关键期、改革发展的深化期,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虽然近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还需加快。市人大、政协中、委员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县处级正职女领导干部比例一直未达标,基层女干部储备不足,村委会主任中女性的配备率不达标,村“两委”中女性的配备率尚未达标。二是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从这次的20项重点指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女性就业率大幅度低于省规划目标,将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终期评估的达标水平。三是流动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待改善。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流动人口在全市人口比例中份额的不断提高,流动妇女的妇女病普查、流动留守儿童的教育等需得到关注,这些在刚才不达标指标的分析中也反映出来了。四是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思想误区。妇女儿童工作不光是妇联的工作,更是我们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本职工作,有些部门、地区认为妇女儿童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不需要特别的关注,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对照周边城市,对照发展要求,对照群众期盼,我们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水平和层次,千万不能满足于现在的水平。

三、下步打算

今年是“”规划的攻坚之年,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倍努力,确保全面完成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妇女儿童会议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情况,下一阶段,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好新一轮实事项目

实事项目是妇女儿童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把实事项目的推进和落实作为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年,妇女儿童关爱工程继续纳入《**市20xx年重点工程》,我们相关职能部门将围绕妇女创业就业、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儿童安全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同时,今年省政府妇儿工委推出了20xx-20xx年度全省妇女儿童新八件实事,围绕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爱心母婴室创建、智慧家庭服务平台、儿童安全保护、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等八个方面,这是一项全省协同推进妇女儿童民生幸福的民心工程,我们作为妇女儿童工作全省第一方阵的位置,这项工作是对我们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也是我们妇女儿童工作创造亮点和形成经验的一个良好平台,妇儿工委是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很多妇女儿童重点项目都需要形成合力才能完成任务,在这里我希望各级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举全市之力、整合资源、通力合作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二)谋划好市“十三五”规划

今年是谋划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新一个五年发展方向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将编制“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贯穿全年的首要业务工作,抓住编制契机,积极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将妇女儿童民生实事更多进入政府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的编制工作不是妇联一家的事情,涉及到我们全市今年五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并积极参与新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开展调研,立足科学发展,从本地实际出发,系统深入地研究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领域、目标措施,早日形成充分体现规划的基础性、超前性、导向性作用具有特色的“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三)准备好省“”终评

今年是我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迎接省终期评估的准备之年。查找薄弱环节。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抓好目标落实、措施落实。根据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涉及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能主动开展工作,从量化指标、工作指标及重点项目等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对涉及妇女儿童的实事项目、难点指标集中力量攻克薄弱指标、巩固提升达标质量,全力实施、积极推动规划的实施。完善监测体系。我们在做好省重点指标监测排序分析自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市级重点指标年度达标排序制度,通过市级指标的排序来推动全市各辖市区、各部门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开展自评自查。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活动,通过监测评估自查活动的开展,全面了解各级、各部门的履职情况,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全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情况,为今后五年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重点工作谋划思路和畅通渠道。

(四)凝聚好妇女儿童合力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把妇女儿童工作做得更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既是政府必须承担的义务,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政策体系,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妇儿工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既定目标,各负其责,相互协作,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全区妇女创业贷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95 字

+ 加入清单

全区妇女创业贷款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为了解全区女性创业与发展过程尤其是使用小额担保贷款以来的热点、难点问题,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发展。近期,区妇联就全区农村妇女创业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开展调研,并针对问题做了有益的探讨。

一、全区农村妇女创业现状

通过调研,我区农村女性创业就业主要渠道为:外出务工,在市内从事服务、商业行业,在家从事农副业生产经营、自主创业。近两年来,通过市妇联的小额担保信贷助推行动,有部分妇女有了创业基金,但比例仍为少数,外出务工的农村女性占大多数,自主创业的农村女性比例低下,但呈上升势头。

二、农村妇女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守的传统观念影响了农村女性创业

性别岐视和在婚姻家庭中因社会生产、照顾老人等家务方面的沉重负担给女性创业带来了一定影响。同时有些妇女在经济上不独立,并且传统观念认为,妇女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照顾家庭,操持家务,尤其是农村中很多家庭,男劳力外出打工,家庭中老人的照顾,孩子的教育都由妇女承担,使广大妇女既没有创业的动力也没有创业的基础条件,致使妇女创业的主动性和客观条件不足。

2、创业资金缺乏限制了农村女性就业创业

资金不足是妇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一些妇女在创业初期缺乏资金,由于收入不固定、无合适抵押物、创业规模小等原因,存在贷款担保困难问题。因此,许多妇女具备创业条件,有好的创业思路,但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不敢跨出第一步。

3、创业意识不强阻碍了农村女性就业创业

一是畏难情绪严重,进取意识不强。对自主创业存在着畏难情绪,思想保守,满足现状,担心投资不赚钱,害怕失败;二是缺乏主动意识,不愿接受新事物,“等、靠、要”思想严重,限制了女性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三是守旧观念重,思想观念有待转变。有些妇女在潜意识中仍然认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模式,在创业中甘当配角,依赖性较强,不愿意走出来创业,走出去就业。

4、自身素质束缚了农村女性就业创业

自身素质决定了妇女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一方面,“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的思想观念影响着学知识、学技术的主动性,但由于知识和技能欠缺,对创业感到迷茫,无从找到自己的市场定位。另一方面,一部分创业妇女,年龄大和文化水平不高,影响了她们的创业热情,即使想创业,所投资的项目仍在传统项目上做文章,其投资项目规模小、缺乏科技含量,规模层次上不去。

5、小额担保贷款流程较为复杂,束缚了农村妇女创业探路的步伐

受金融信用危机影响,当前银行方面对贷款户的审查仍较为严格,致使有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妇女好不容易燃起的创业火焰被掐灭。另外,担保人必须为公务员的规定,对有些农村妇女来说存在较大困难。

三、促进农村女性就业创业的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转变观念

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用正确的理论影响并促进农村妇女思想观念转变,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四自”精神,激发农村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唤起她们的主体意识,帮助其消除“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树立敢于拼搏,敢于创业的新观念,鼓励妇女走出家庭,融入社会,发展自我。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女性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广泛宣传女性创业典型和“双学双比”活动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生活中的先进事例去激励广大妇女,使她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妇女土地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97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妇女土地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与思考

随着我国对农村的投入,“三农”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更是农村妇女的命根子,如果丧失土地权益,就会使农村妇女自身的生存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他社会权利也就难以保障。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行了立法保护,但由于农村妇女受传统思想约束,经济地位独立性弱等特点,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的情况是法律未曾覆盖的,也易于对妇女土地权益造成侵害。比如城郊土地的征用,出现了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事例,土地稳定30年不变的政策,可能使婚变妇女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等等。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妇女婚姻状况的改变,对其享有土地权益产生了严重影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问题。农村妇女离婚后,土地往往仍依附于前夫,无法单独分出来;如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承包土地给再婚妻子,而娘家所在地也不给或无法落实其承包土地。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难以单独立户批房,如某城效村一离婚妇女,离婚时女儿判给她,原房屋判给前夫,本人没有房屋居住。村里一直没有批宅基地给她,她只好自己靠着经营小店还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在拆迁补偿分配时,她却拿不到补偿,村里的答复是以户为单位发放的,补偿款全部被她前夫家领走,要拿钱自己协调。

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分析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交融着历史和现实、法律和传统、政治经济和文化、改革与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

(一)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一些法律政策表面上看来是中性的,但是由于没有充分考虑中国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给女性带来不利,如我国现有的土地法律法规,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基于不同性别利益上的差异,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造成对出嫁女、离婚女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

(二)土地承包政策导致的不公平。由于实行了 “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绝大多数乡村在土地承包或延包过程中都没有预留机动地、也没有新开垦地和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所以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很难取得承包地。

(三)村规民约监管存在盲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农村强调“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村规民约很多,什么事情都用村规民约来规范,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确规定,但是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作为少数人的农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的土地权益,出现了诸如“规定妇女结婚后,必须迁走户口或虽可保留户口,但不得享受村民待遇”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村规民约,侵害了妇女土地权益以及由土地承包权衍生出来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等财产权益。

(四)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目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镇男子结婚的“农嫁居”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斥“出嫁女”、“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

(五)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仍有残余。长期以来,在广大农村仍留有残余的重男轻女封建思想,“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观念在农村的影响力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部分村民重男轻女观念十分顽固,法律意识也很淡薄,认为“嫁出去的女儿”理应不和当地的村民争土地、争饭吃。这是诸多损害“出嫁女”权益的村规民约得以通过的思想基础。男性是“顶门立户之人”的观念在农村得到极为普遍的认同,最为明显的表现是在农村几乎户主都是男性,女孩往往只被看作家庭的暂时成员,早晚是“人家的人”,一旦结婚,就不得再享有娘家的权利,当然包括土地权益。妇女出嫁后只有依靠丈夫在夫家及其家族中取得财产和继承权,从而使农村妇女在土地权益的争取上永远只能处于依附地位。

(六)各类保障措施不力

土地权益遭受侵害的农村妇女在找村干部解决问题时,村干部往往以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找镇政府解决,他们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是不能强制执行的。起诉到法院,由于法律条文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难度很大。即便妇女胜诉,执行起来也很难。因此系统性的保障措施乏力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的最重要原因。

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对策

目前农村妇女所面临的土地权益困境,涉及到农村户籍制度、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在现有的社会保障程度以及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之下,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特别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要有效的司法救助,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介入和监督,妇联组织则应当正确审视自身的职能,既不越位越权,又积极奔呼协调,切实为广大农村妇女维护土地权益营造一个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三是要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她们充分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

(二)正视性别差异,完善法律条文。各镇(街道)应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补偿和村级集体福利分配的实施细则,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都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积极探索将妇女个人的土地承包权从家庭中剥离出来、从婚姻中剥离出来的合理有效方式。

(三)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当前农村,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妇女虽然已进入村民委员会,但在农村重大事务的决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往往是由男性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建议出台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中妇女应占有的一定比例,保证农村妇女在农村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参与权。

(四)加强和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规范政府监督和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确保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一致性。

(五)政府协调支持,多渠道解决妇女土地承包权问题。政府应在土地征用、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以及城镇化改造过程中,前瞻性地出台相关政策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指导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依法监督村居委会对集体财产、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的合法使用。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要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程序,妥善解决农村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同时,就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落实问题开展督查,对未能享受土地承包权益的人口,应在经济补偿、税费等方面进行利益调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36 字

+ 加入清单

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妇女小额信贷工作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助推妇女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意义十分重大。自2019年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宿迁市妇联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情况

1、贷款发放情况:我市自202019年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截止2019年3月底共发放贷款3.165亿元,扶持创业妇女2275人次,扶持小企业78个,共带动妇女就业4.3万余人。

2、贷款回收情况:全市已到期应偿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已经全部按期足额还清,贷款回收率为100 %。

3、担保基金情况:全市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基金1150万元。其中,省下拨的担保基金150万元,沭阳县、泗阳县各配套担保基金50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支持,理顺工作机制。市政府牵头召开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部门协调会,会上明确将市妇联纳入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体系,确定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等相关事宜。202019年底因原有承办银行工商银行工作不积极,后将经办银行调整为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沭阳县委书记亲自批示,在全县广大妇女中开展巾帼创业竞赛活动,以活动助推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快速开展,并注入500万担保基金。泗阳县注入500万担保基金、并积极引进巾帼妇女小贷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了担保机构和发放银行,进一步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小贷政策。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多种形式,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提高了活动的知晓率。沭阳县以两办文件形式出台了《沭阳县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试行办法》,为贯彻落实《意见》提供了具体的操作办法。泗阳县出台了《泗阳县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新发放的妇女小贷个人最高额度由5万元调整到8万元。明确了贷款5万元需提供2个反担保人变为提供1个反担保人,6—8万元需提供2个反担保人。泗洪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泗洪县全民创业小额贷款“旺业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单独针对女性创业提出巾帼创业贷款,为女性创业者提供实惠。

(三)是举办培训班,加强面上指导。2019年11月份组织全市县区、乡镇、村居妇联人员109人参加全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小贷工作实务知识;2019年11月泗阳举办县、乡、村三级妇联干部培训班,邀请省妇联发展部领导讲解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相关知识;泗洪县在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中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为妇女服务的能力。

三、存在问题

1、担保方面,一方面是金融机构门槛高,文件要求是由地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但实际操作时都要求提供反担保,但农村妇女难以找到担保主体进行反担保,导致大部分有贷款意愿的妇女只好“望贷兴叹”;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配套投入的担保基金不足,制约了贷款发放总额。

2、贴息不到位,沭阳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没有经过担保公司发放的贷款,县财政局不认定不予以贴息;泗阳从巾帼小额担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而没有从指定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利率较高,财政局也不予以贴息。

3、近年银行贷款额度收缩严重,制约工作的开展。

4、贷款发放银行单一且放贷的程序比较繁杂,耗时较长,影响贷款发放。

5、各级妇联开展此项工作缺少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四、对策建议:

1、扩大贷款发放银行范围,建议将巾帼小贷公司纳入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范畴,可以只贴基准利率部分;国有银行不积极的可以调整为地方银行。

2、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健康有序开展。

3、加大贴息项目范围,最好能使妇女创业贷款均能享受一定比例的贴息政策,让更多地创业妇女享受财政贴息。

4、增加担保基金投入,建议省、市再增加担保基金投入,带动地方担保基金配套投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基层妇女创业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7 字

+ 加入清单

基层妇女创业发展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妇女的失业率也不断地提高,特别是对于基层渔农村妇女而言,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尤其是渔农村40、50的妇女。然而,渔农村妇女又是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重要力量,各项建设都需要妇女的积极参与。因此,我们应该从目前渔农村妇女的就业实际状况入手,为妇女探索一条可行的创业之路。

一、乡失业妇女自主创业现状

目前渔农村常住妇女中闲散妇女的比例越来越多,由于自身素质和本身的知识构成的限制,外出打工、就业的都以20—35岁的居多,而35—50岁的妇女自主创业的却不多。以为例,全乡总人口4877人,在20-50岁这个年龄段的妇女有1900多人,在这些人员中,己就业的大多数是20-35周岁的人员,而40-50岁人员基本上都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失业率占了85%,这部分人也正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最大的阶段。就业难的问题也曾迫使一些妇女想到自主创业,可是自主创业又谈何容易。在以东山社区村为例,全村300多个妇女中,自主创业的只有二十几人,其中创业带动妇女就业的只有近五十人,与失业妇女数相比,相差实在太悬殊了。针对乡自主创业的妇女缺少的现状,乡妇联结合对失业的妇女的调查,发现对这些妇女而言,自主创业是有一定的顾虑的,心里又没有底,担心自己应付不了,所以她们宁肯维持现状。

二、妇女自主创业存在的问题

在基层妇女中,大多数人不敢走自主创业之路,关键还在于观念旧、无专长、无资金、风险大。

(一)观念陈旧落后、创业意识淡薄。因为大多数妇女都是依靠丈夫的收入生活,原本的生活还算稳定,不能马上转变观念。以为例,很多人在看到周边群众创业致富后,也曾想到要自己创业,但她们由于担心创业的风险,大多还是理想地想找一份有固定收入的工作,工资低点不怕。但是由于自身素质、知识构成等多方原因她们只能处于观望状态,固定工作没有着落,自主创业前途未卜、赔赚不定,没有十分的把握是绝对不会走这条路的。因此,要想鼓励基层妇女走上自主创业之路,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自主创业的意识。

(二)没有专业特长,缺乏竞争实力。基层妇女受自身素质、技术技能、年龄、工作经验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缺乏自主创业条件,尤其是大多数人无一技之长,不敢涉足自主创业这一领域,正如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怎么敢往海里跳呢?因此,加强技能培训才是解决基层自身素质、提高他们自信心的重要出路。

(三)创业资金短缺,不敢盲目投入。创业要有资金、有本钱,而资金不足制约了部分有能力、有创业想法的妇女,使她们不能大展宏图。所以,创业资金是创业不可缺少的条件。

(四)创业有风险,“下海”很慎重。创业不同于帮别人打工,风险全由单位承担,在这一点上,创业者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而很多妇女正是被风险所吓倒,不肯迈出这一步。如近些年来渔家旅馆发展迅速,生意也蒸蒸日上,在看到周围邻居致富了,很多妇女也心动了,但由于资金不足而止步,虽说现在农村信用合作社专门为创业妇女开辟了巾帼贷款服务,但据调查,很多妇女还是怕投入不能得到肯定的回报,怕还不上贷款而瞻前顾后、停滞不前。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再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人事,全文共 3584 字

+ 加入清单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 人力资源开发的再思考

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为我国妇女事业在新世纪的蓬勃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合理开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进步和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只有把广大农村妇女这支人力资源充分挖掘,发挥好了,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才会充满旺盛的生机和活力。笔者认为,通道作为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开发县,经济发展相当落后且不平衡,扶贫攻坚任务还相当艰巨。同时,该县是劳动力输出大县,三分之二的男劳动力和二十来岁的女性外出打工,农村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任落在了中年妇女身上,因而充分开发利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这支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一、通道县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现状

1、农村妇女劳动力状况。根据2003年有关资源统计,通道侗族占76%,全县劳动力156559人,其中妇女劳动力75016人,初中文化以上的26210人,20至50岁的48442人。男劳动力三分之二的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是老弱病残和妇女,造成妇女在农村经济建设中起了主导作用,而中年妇女文化素质低,劳动能力差,因而农村经济发展相当缓慢。从全县农村乡土人才来看,女性所占比例还不到8%。

2、农村妇女在经济生活中处于被动地位。通道是个典型的山多田少的少数民族农业县,种养业的发展是提升县域经济的关键。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由于受经济条件和传统文化的影响,生活空间比较狭窄,思想比较狭隘,结婚生子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倾注在了家庭和子女上,无法从以生育特别是生育男孩为人生任务的狭小天地中解脱出来。她们更多的是依赖着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从事着简单的劳动来满足生活需要,对家庭以外的社会资源如现代的生产信息,各种政策措施、法规和相关技术的接受总处于被动地位,导致她们在社会中普遍处于受支配地位,这与中国加入WTO对农村经济和农产品科技含量高的要求相矛盾,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农村妇女参政比例低,基础薄弱。从我县21个乡镇243个行政村来看,村支两委班子中妇女干部仅40人,其中女支部书记10人,只占支部书记的4.1%。妇女参政比例低,使得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部分男性对农村妇女持不信任和怀疑态度,诱发了她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对参政议政产生惰性,认为那是男人的事,女人做个贤妻良母就行了。农村妇女参政基础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女党员少。全县农村党员5379人,其中女党员845人,只占党员总数的15.7%;二是文化程度低。单从女党员来看,初中文化以上的257人,只占女党员总数的30.4%,其它的均为小学文化或文盲;三是女党员年龄结构老化。平均年龄为43岁,其中35岁以下的200人,55岁以上的282人,最早入党为1937年;四是农村妇女后备干部少。因经济条件和家庭的原因,年轻的妇女外出打工的较多,具备培养条件的少。全县农村后备干部486人,其中妇女所占比例还不到5%

二、造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慢的原因

1、 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形成了一种以男人为中心的传统思想体系。新中国成立,提出妇女“半边天”,但在经济落后、信息闭塞的老、少、边、贫地区重男轻女思想依然存在并不断地渗透到下一代,传统的社会偏见对妇女的能力持有不信任和怀疑态度,导致妇女人才资源开发缓慢,有些甚至处于停滞状态。

2、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发展水平不高。进入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经济发展总体水平提高。但内陆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因受交通、信息、科技、资金等的限制,经济发展进程相当缓慢。我县从2003年来看,国内生产总值5785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8140万元,工业总产值32492万元,人平纯收入仅720余元。全县财政收入还不如沿海发达地区一个普通村一年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经济落后使政府无法投入资金开发妇女资源。

3、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权利未能全部实现。由于家庭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许多农村小孩未能全部实现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大中专毕业生不分配工作和教育费的增加,农村学生失学面较大,有的初中一毕业便外出打工。另一方面,因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女孩迟早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会写自己的名字和认钱,将来嫁个好人家就行了,读书只是浪费钱,因而相对来说女孩辍学率比较高,导致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低。据调查显示,15岁及15岁以上的农村妇女75016人,文盲半文盲10196人,初中文化20617人,高中以上文化仅98人。农村妇女文化素质低,制约了农村妇女对职业的选择,出现了“三有四缺”现象:“三有”即有劳力、有土地、有干劲,“四缺”即缺新的思想观念、缺现代科学技术、缺发展资金、缺市场信息和管理营销能力,导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4、 农村妇女自身解放思想认识不高。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妇女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她们在处理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和遇到外界各种压力时,心里承受能力差,自信心明显不足,依附男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思想较浓,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退回到“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习惯性性别分工模式,缺乏社会竞争力,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差,不能完全适应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农业社会转型的需要。社会解放了妇女,但妇女自身没有完全解放自己。

三、开发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社会开发力度,改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外部环境。在开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中,各级政府要协调统一各个环节的政策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法律和宏观政策,创造有利于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让农村妇女从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抑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尚,增强妇女参政议政的自信心和责任感。二是保障农村妇女健康权益,提高她们的身体素质。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做好预防及保健的综合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重点防治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三是努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最大限度地培养农村高、中级实用人才,鼓励农村妇女通过广播电视和讲座的形式积极参与学习和实用技术培训,以提高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涌现一批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四是加强农村妇女扫盲力度。在条件允许的乡镇和行政村以村里主办、政府协办等形式开办夜校,要求5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文盲必须参加学习,从而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形成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

2、通过典型引路实现角色的转换,提高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自身素质。加强思想观念教育,积极引导农村妇女树立新观念,学习新知识,摒弃落后的小农意识,特别是注重发挥身边典型带头作用,正确灌输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让身边摸得着、看得见的先进妇女的事迹不断地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逐步走出家庭小天地。在男女平等、自觉维权的基础上悄然实现家庭角色到社会角色的转换,并树立自我超越的人生观、市场取向的产业观、法制取向的社会观、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发展观。

3、提高农村妇女政治地位,维护其参政议政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村妇女走出家庭小圈子,主动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确实落实村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一定比例。鼓励农村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定,充分听取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妇女在培养、选拔农村干部中不受歧视,也可通过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各村召开村民大会的形式,让农村妇女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积极引导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要逐步让她们转变思想观念,由被动了解国家大家、参政议政到主动关心社会发展动态,逐渐成为农村政治舞台上的“半边天”。

4、积极挖掘农村妇女劳动力潜能,鼓励其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各级组织要帮助农村妇女树立市场经济意识,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把仅仅满足一家一户小范围的传统工艺制品规模做大做强,以商品的形式大胆地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运作中,各级各部门要为农村妇女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农村扶贫资金、小额信贷和实施项目等形式为农村妇女创业创造条件。同时,各级妇联要组织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建立各类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信息、技术共享,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促使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有机衔接,从而不断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村妇女走上致富的道路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