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_启事_网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99年并入清华大学。学院历史悠久,学科结构完整,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连续两次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60所最佳设计院校之一。学院现设有10个系和1个基础教研室,涵盖21个本科专业方向,具有艺术学门类中“设计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20xx年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学院设计学排名第一、艺术学理论排名第三、美术学排名第四。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国内领先、富有影响力的教师队伍,其中一大批是活跃在国内外学科前沿的艺术家、设计家和学者。目前全职专业教师205人,其中教授7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3人),副教授103人。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芬兰、韩国等国家42所知名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关系,每年引进数十位国际和国内专家和著名学者进行课程讲授。
为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奖学金和助学金,设有“平山郁夫奖学金”、“枫华奖学金”、“张仃励学金”、“袁运甫艺术奖学金”等奖励基金以及对困难学生的大力资助行动,对激励学生成才和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实行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制度,每届近30%毕业生直接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学院历届毕业生素质优良,受到了社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他们分布于国家机关、新闻出版、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团体、研究院(所)和各种相关企业单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建设,为繁荣和发展我国的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下,学院坚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符合时代要求的复合型、创新型杰出艺术人才为目标,为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20xx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热爱并有志于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和艺术理论研究的考生报考!
1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⑷ 省级美术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 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或参加我院专业校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 20xx年我院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港澳台侨生。
2报考规定
1.专业考试考点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2.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场交费。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第一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本科招生报名系统”页面,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基本信息过程中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电子照片及省联考合格证电子照片;
第三步:填写申请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及专业方向,填写省份、省考生号、毕业中学等信息;
第四步:选择考区;
第五步:网上交费,报考费金额100元。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交费(银行卡种类参见交费信息网页提示);
第六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
①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并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已注册的邮箱中收到新的密码,请务必填写有效邮箱。
②个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应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不要强行修改图片后缀,否则照片将无法打印。
③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及省联考合格证照片应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
④若在填写基本信息时未上传联考证,需要在打印报名表之后将联考证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中指定位置。
⑤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核对照片、身份证原件及省联考证原件。审核通过领取《准考证》。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身份证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20xx年省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如未上传则需将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应届考生需提交高中阶段(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成绩单原件一份,往届考生需提交高中三年成绩单原件一份及高考成绩证明一份。
注: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上网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最终上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要与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并对报考材料的准确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4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2. 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文化测试: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
作品评析: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3.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对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考生所在省考试院,考试院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①使用专业防伪纸制作《准考证》;
②在试卷指定地点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粘贴试卷条形码;
③考试过程中使用身份证识别器检查考生身份证;
④考试过程中给考生摄像。
5. 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所有试卷全部运回,为保证评阅的公平公正,评判前所有试卷密封、考区打乱,分专业、科目进行多轮评判。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及入围比例均无关。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评卷工作。
6.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7. 20xx年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可网上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8. 对于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可提出成绩复议申请,填写《成绩复议申请表》,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成绩复查。
5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 及的专业除外)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填报专业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
2.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高考)。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两科选测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其他必测科目有关要求与文科类考生相同。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3. 福建省考生填报志愿必须选择我校为艺术类第一志愿A校,否则不予录取。
4. 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 文化课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6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验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7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及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要求不低于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上30分,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注:
①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② 取消省本科(文/理)一批线的省份按照近三年文/理一批线平均值(取整数)计算。
2. 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 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各专业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每个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艺术史论专业一个省人数不超过3人)。
4.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5. 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仍以前一年成绩计入。
注: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8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中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站()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xx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9学费
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10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11其他
1.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学院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2.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3.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4.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6.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篇2:深圳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_启事_网
学校全称:深圳大学
学校代码:10590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邮政编码:51806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证书颁发: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20xx年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40名(含优秀运动员免试生)。各项目招生人数暂定为:
各项目最终招生人数视项目需求及上线生源情况而定。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具备良好的运动训练专业素养和技能,胜任运动训练实践、管理和科学研究的竞技体育人才。
(二)主干学科:体育学、教育学、生物学等;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教育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心理学、体育概论、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运动选材学、运动训练管理学。
(三)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课程学分学费为100元/学分,专业学费为2150元/年。
(二)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xx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考生必须具备招生所列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其中围棋、帆船(帆板)项目的考生必须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高尔夫球、游泳项目必须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截止20xx年2月29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
3.广东省生源必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其它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则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xx〕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请慎重报考;色弱不予录取。
5.篮球(男子)、田径项目不接收目前属于或曾经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注册的职业运动员。
(二)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1)考生须于20xx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信息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排好所报院校的先后志愿顺序,录取依据报名填报志愿顺序执行;报名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错过报名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但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xx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须在20xx年3月15日12:00前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需考生本人亲自手写签名,请留有效手机号码)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电子邮件发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经我校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通过后进行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
(1)考生在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缴费事宜,费用包括:体育术科考试费200元/人;文化考试费按生源所在省份标准执行,其中广东省标准为25元/科/人,共计100元/人。缴费日期:20xx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不接受现场缴费。
(2)逾期未缴费考生我校审核将不予以通过;考务费用一经缴交概不退回,请考生报名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于20xx年3月22日8∶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表。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416 联系电话:0755-26733353 联系人:林老师 E-mail: )
4.交验报名材料
时间:20xx年 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地点: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420室)
交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真实。如材料虚假或不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身份证与户口簿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证书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
(3)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4)广东省生源及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的外省生源,需提交本人“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单”复印件;
(5)近期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结果”(附肝功能化验单)(一律采用《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表》正反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要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公章);
(6)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五、考试
(一)文化考试
1.考生于20xx年4月15—23日登录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时间:20xx年4月23—24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
3.20xx年5月16日12:00后可登录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专项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xx版)》(相关项目见附件3)。
2.高尔夫球、围棋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全国统一专项考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项考试。请报考高尔夫球、围棋项目的考生留意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考试通知。
3.其他项目的体育专项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xx年4月9日(周六);各项目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赴考往返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六、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排序,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同一项目综合排名相同者,先按运动等级再按以往比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20xx年6月1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七、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申请办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xx﹞163号)的文件精神,符合我校运动训练招生项目及以下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进入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一)免试条件
1.符合20xx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符合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4.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指定赛事详见附件4);
(2)获得篮球、排球和田径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免试入学办理程序
1. 初审:有意申请免试进入深圳大学学习的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须在 20xx年3月1日前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体育系,取得学校同意。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2. 报送材料:已经我校初审通过,并得到所在单位同意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批的优秀运动员,须在20xx年3月1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5楼体育系陈老师收(联系电话:,务必注明运动训练免试生报名材料),考生须确保材料真实,如材料虚假或不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20xx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见附件5,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2份;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2份;
(4)符合免试资格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2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6)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2份;
(7)近期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结果”(附肝功能化验单)(一律采用《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表》正反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要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公章);
(8)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20xx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意见”必须由体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局章。
3.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须经我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录取。
八、其他说明
(一)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被录取为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三)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篇3: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专业省外校考招生简章_启事_网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农、工、管、文、理、法、经、艺、医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是浙江省唯一的省属本科农林类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6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优势专业2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项目2项,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6个;现有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5个。
第三条 学校位于杭州西郊临安市,占地面积2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学校地址为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东湖校区),杭州临安市衣锦街252号(衣锦校区),邮政编码311300。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
第四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组长由学校招生分管领导担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七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20xx年省外招收的艺术类专业为设计学类(新生入校一年后按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4个专业进行分流);校考专业测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每科满分100分),其中素描和色彩成绩合成计入专业成绩,速写成绩仅作录取参考。要求考生通过省联考。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具体录取规则:
1.对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在考生综合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速写成绩;速写成绩也相同的,再参考其英语成绩。综合总分=文化总分×50% +专业总分×7.5×50%(本公式的文化总分按750分制计算,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专业总分=素描分×50% +色彩分×50%(素描、色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速写成绩仅作录取参考。
2.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英语高考单科满分为150分的,要求英语高考成绩在60 (含60) 分以上,其它情况按比例折算。若符合英语成绩要求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3.若教育部及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相应调整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校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按照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xx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10350元/学年·人。
第十五条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办电子邮箱: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