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宁夏景点旅游导游词
宁夏平原又称银川平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黄河两岸。北起石咀山,南止黄土高原,东到鄂尔多斯高原,西接贺兰山。北部是黄河冲积平原——宁夏平原,面积1.7万平方公里,滔滔黄河斜贯其间,流程397公里,水面宽阔,水流平缓。沿黄两岸地势平坦,早在20xx多年以前先民们就凿渠引水,灌溉农田,秦渠、汉渠、唐渠延名至今,流淌至今,形成了大面积的自流灌溉区。
宁夏地势南高北低,山地、高原约占全区的3/4,剩下的就是平原地区,其中沙漠占宁夏面积的8%。从地形分布来看,自北向南为贺兰山地、宁夏平原、鄂尔多斯草原、黄土高原、六盘山地等,平均海拔在1000米以上。北面的贺兰山脉绵亘250公里成了宁夏平原的天然屏障,南边则为郁郁葱葱的六盘山脉。古老的黄河穿越宁夏中北部地区向北流淌,在宁夏境内总流程达397公里,流经12个县市。黄河宁夏段水面宽阔,灌溉垦殖,他们的辛勤劳动使宁夏成了沟渠纵横、稻香鱼肥、瓜果飘香、风光秀美的“塞上江南”。这从唐代诗人“贺兰山下果园成,塞北江南旧有名”的诗句中就可得到印证。
篇2:2025年国内旅游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旅游者: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非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1.甲方需在订单确认后24小时(特殊情况,我司电话通知付款时间)内支付团款;过时未支付,订单将自动取消,本合同失效。
2.甲方无法与乙方进行书面往来确认事项,甲方同意采用电话、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3.甲方付费后,视为双方默认本合同实际履行,甲方不得擅自要求退款,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如甲方未按时出行,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行程,团款不退。
5.乙方将在甲方出发前提供出团通知书,航班信息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6.请所有游客带好有效证件,提前90-120分钟自行到达机场办理登记手续。
7.旅游途中不可携带宠物,如客人私自携带,产生后果将自行承担
8.紧急事宜,请联系悠哉应急电话。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篇3:国内旅行社旅游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扬州旅游景点导游词_江苏导游词_网
扬州市景色秀美,城市建筑多古风,至今已有近2520xx年的建城史。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带来的扬州旅游景点导游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扬州旅游景点导游词篇一:扬州个园导游词
分峰造石当为扬州叠石的一大特色。个园是这方面的代表。该园建于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两淮盐总黄至筠于明寿芝园旧址重建。清时为马曰璐兄弟二人别墅,小玲珑山馆,二马是安徽祁门人,虽经营盐业,但雅好书画,尤其不惜重金收藏典籍,家中藏书百橱,积十余万卷,《清史列传.儒林传》谓其“藏书甲大江南北”。家中有丛书楼,觅句廊、看山楼、红药阶、透风透月两明轩,至今旧制尚存,故名仍袭。全祖望曾写《丛书楼记》,称:“百年以来海内聚书之有名者,昆山徐氏、新城王氏、秀水朱氏其尤也,今以马氏昆弟所有,几过之。”
可见其藏书之丰。可贵者马氏并非将典籍深藏秘阁,宁饱蠹虫,不轻易借人,而是编成《丛书楼目录》,方便文友查阅,使书尽其用。诗人卢雅雨,学者惠栋,藏书家赵昱都曾借抄马氏秘籍,而全祖望、厉鹗都曾长期寓此写成了学术专著。如惠栋所赞:“玲珑山馆群疆俦,邱索搜较苦未休。”
黄虽为巨商,但也喜爱文化,人称主人“竹”,自号“个园”,以号作为园名。
该园据说出自石涛的手笔,他一生多游历名山大川,“搜尽奇峰打草稿”,使之在个园设计中取材自然,却又敢破常格,因而以四季假山汇于一园的独特叠石艺术闻名遐迩。
未入园门,只见修石依门,筱竹劲挺,两旁花台上石笋如春笋破土,缕缕阳光把稀疏竹影映射在园门的墙上,形成“个”字形的花纹图案,烘托着园门正中的“个园”匾额,微风乍起,枝叶摇曳,只见墙上“个”字形的花饰不断移动变换,“月映竹成千个字”(袁枚),你会不自觉地叹出“活了”!
过春景,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夏山,全是用太湖石叠成,秀石剔透,夭矫玲珑。步入曲桥,两旁奇石有的如玉鹤独立,形态自若;有的似犀牛望月,憨态可掬。抬头看,谷口上飞石外挑,恰如喜雀登梅,笑迎远客;远处眺,山顶上群猴戏闹,乐不可支。佳景俏石,使人目不暇接。过曲桥入洞谷,洞谷如屋,深邃幽静,左登右攀,境界各殊。山涧石缝中,广玉兰盘根错节;窗前阶下,雨打芭蕉玉立亭亭。人行其间,只见浓荫披洒,绿影丛丛,真是眉须皆碧了。
秋山最富画意,山由悬岩峭壁的安徽黄石堆就,其石有的颜色赭黄,有的赤红如染,其势如刀劈斧削,险峻摩空,山隙间丹枫斜伸,曲干虬枝与嶙峋山势浑然天成;山顶翼然飞亭,登峰远眺,群峰低昂脚下,烟岚飘隐其中,虽是咫尺之图却有百千里之景的磅礴气势。
如果夏景是以清新柔美的曲线的太湖石表现秀雅恬静的意境,那么秋景则以黄山石粗犷豪放的的直线表现雄伟阔大的壮观。一具北方山岭之雄,一兼南方山水之秀,峻美、秀美风格迥异,却又在咫尺之内巧以楼前立体长廊相连,浑然一体而不突兀,和谐统一极富画意诗情。
从黄石东峰步石而下,过“透风漏月”厅,是用宣石堆起的冬景。宣石中含有石英,迎光闪闪发亮,背光皑皑露白,无论近看远观,假山上似覆盖一层未消的残雪,散发着逼人的寒气。山畔池旁,冬梅点点,疏影横斜,暗香浮动,“霜高梅孕一身花”(袁枚),真是“春夏秋冬山光异趣,风晴雨露竹影多姿”。
有人说景石四标准:“透、漏、险、瘦”,似乎已成定论。不!这不过是一般的叠石技巧,像个园这样分峰造石,构成四季假山,游园一周,似游一年,已见构园者的不同殊俗;更可贵者,这春夏秋冬都不是孤立的个体截然分开,而是浑然天成。你看冬景虽给人以积雪未消的凛冽之感,但靠春景的西墙却开了两个圆形漏窗,只见枝枝翠竹过墙来,又给人们“严冬过尽绽春蕾”的深远意境。整个园景犹如一幅构制巨大的画卷,路随景转,景随路换,叠山之外,园中又因势散散落落布置一些厅馆楼台、石桥小院,配上联对匾额,更有鸟啭莺啼、蜂舞蝶恋,恰到好处,点到人心,构成美的和谐。
扬州旅游景点导游词篇二:扬州何园导游词
该园艺清光绪年间任过湖北汉黄道台、江汉关监督(有资料还说他曾任清政府驻法国公使)何芷(舟刀)所造,俗称“何园”。因主人附庸风雅,从陶渊明“倚南窗以寄傲”、“登东皋以舒啸”取意,为“寄啸山庄”。
园分三部分,南部为住宅部分,前后三进,第一进为楠木大厅,二、三进为二层楼房,每进皆为七开间。楠木厅为主人会客之用,此厅极富层次,顶部为单檐歇山,中间三间略高,两旁两间略低,形成中高边低的两个层次。而从下部看,中间三间向前伸出两米,旁边两间自然置于后部,立面上又形成中前边后的两个层次。厅内厅外装饰极其富丽,外檐柱之间镶嵌大型木雕月牙门九个,雕刻冰纹如意图案,雀替是牡丹花的花篮,屋内窗隔全部使用梅花,冰纹镶嵌而成。
除楠木厅外,后面两进皆为双层楼房,屋宇宽敞,规模宏大,每进之间皆列小院,小院中略置花台,配以树木,以少量山石花草点景,显得幽静又富有生气。总之南部建筑总体布局严整,基本是多进四合院式建筑,是研究清代扬州大型民宅的活标本。
园的北部即为花园,分东西两部分。一入东部,即感到构园者身手不凡,构园强调有山有水,园以山奇,山因水活,可此处一无山二无水,但是当你进园时,先见辅景,南面是一畦牡丹芍药圃,北面湖石贴壁山林,那山林皆为太湖石堆就,紧贴着墙壁,又高过墙头,山林延北壁逶迤西去,折向东壁,再西折向北,直通回廊复道,共有60余米,好似一石头的屏嶂,不仅将墙外诸多低矮民宅遮掩,而贴壁山林本身时起时伏,在东北接踵处的峰巅,有一山亭点缀其间,假山的窦穴、曲洞、石室、山房皆能上下沟通,给人以山外有山,楼外有楼的深远意境。此园中多处使用此种包镶之法,不仅用材节省,而且廓大了空间,使虚实结合,景有尽而意无穷,实为构园者处理特定地形的生花妙笔。
水的安排更为奇巧,何园为旱园,旱园水做常法都是挖一水塘,点缀些山石,沾点水气而已。而何园构园者从一开始就另辟蹊径,在进园处贴壁山林前,是一湾曲水,池旁湖石或如峭壁凌空,或如矶石俯瞰,池内碧水中游鱼怡然,山上葛藤倒悬,更有山色楼台倩影映水,你会不自觉地叹道:“活了!”更有趣者,前园的牡丹厅房安排船厅,看着这船形的厅堂,人们仿佛已到湖边,再看厅下,以鹅卵石和小瓦铺成的水的波浪纹,起伏有致,似见波光粼粼,似听裂岸涛声,此时你抬头看那楹联,“月作主人梅作客,花为四壁船为家”,大概你顿时会忘却这是一个旱园,而会疑为在湖滨漫步,舫内荡桨。定会惊叹构园者能在东园的山水楼阁中,居然使之无水而有水意,无山都有山情。
如果说东园是何园的序幕,当你到西园时才看到何园的主体,楼台的豪华,层次的深密,复道廊的逶迤曲折,山石的深遽空灵,在园林中确是独树一帜。西园楼台极富层次,低层有池中的水亭;中层有蝴蝶厅、桂花厅、望月楼;高层还有山石凌空。主体建筑蝴蝶厅是上下两层的七楹楼房,中间三间稍突,两侧两间稍敛,崇楼杰阁的歇山顶四角昂翘,如蝴蝶振翅起舞。一个个厅堂都装扮得极为富丽,可贵的是这些楼台虽为单体,但以立体复道廊周接。部分游廊为复廊(一条廊中间用墙分隔为二),把园巧妙地分成东西两部。构园者知道,此园外景虽不可借,但园内景可以互借,因此在廊的上部开漏窗,有的用水磨花窗作为分隔,有的直接开成空心窗洞,有折窗形、花瓶形、梅朵形、海棠形,廊壁间还镶嵌颜真卿《三表法帖》,王羲之《十七贴》等诗条石,使串廊本身就极富美感。
更值得称道的以花窗为分隔,既可引进外景,又可泄出内景,自然加深了园林的层次,增加了园林内部环境气氛的曲折变化,在各景之间相互呼应,相互因借中创造出更美的景色画面和游览情趣来,这是“妙在因借”的活用。 西园的山峰是全园的最高处,主峰以太湖石堆就,造园者在湖池旁采用点石之法,绕湖池一周,高低错落,曲折有致地以湖石围岸,在水亭旁又以湖石构成的曲桥以通亭阁,而在西南角则堆石成峰,有险壁、有悬崖、有奇峰、有幽岩,或如一人,或似一物,或象群猴戏闹,或如雄鹰高踞。底部还有梅花三洞,互相串连、碧水贯穿其中,远远望去,显得幽深清冷。此处构山极为适宜,因此处是园的边缘,仅一墙之隔即为园外,而游赏者看着高耸的山石,定会产生“正人万山圈子里,一山过后一山拦”之感。这就增加了景深,开拓了意境。且山极空灵,上有盘山曲道,下有空谷勾连,既可沿山道仔细玩味山石奇趣,又可登山顶俯视全园美景,还可在山谷中纳凉品茗,叙谈话旧。
扬州旅游景点导游词篇三:扬州大明寺导游词
大明寺位于扬州西北郊的蜀冈之上。它既是一座佛叫庙宇,也是一方风景名胜,由大雄宝殿、平远楼、平山堂、御园、鉴真纪念堂、栖灵塔、天下第五泉等组成。
大明寺殿内迎面坐着释迦牟尼等三尊大佛;背面为海岛,上有观音脚踏鳌头的立像。殿内东西两侧分列着十八罗汉,这里常年香烟缭绕,经声不断,每年元旦前夕,常有日本客人来此撞钟,以求幸福。
栖灵塔
西隋朝时,隋文帝杨坚笃信佛教,仁寿元年(601)他过生日,曾下诏在全国建立三十座供养佛舍利的塔,扬州栖灵塔,便是其中之一,唐代大诗人李白曾登临此塔,赞叹道:“宝塔凌苍苍,登攀览四荒”,称赞宝塔气势磅礴。
白居易、刘禹锡同游该塔,两人同龄,都是55岁的人了,但精神很好,兴致很高,在扬州玩了半个月,登栖灵塔是他们这次游览的高潮,白居易写诗道:“半月腾腾在广陵,何楼何塔不同登。共怜筋力尤堪任,上到栖灵第九层”。刘禹锡写诗道:“步步相携不觉难,九层云外倚阑干。忽然笑语半天上,无数游人举眼看”。
他们是以登上栖灵塔为自豪的,现在该塔修复,塔身方形,总高度为70米,共9层。塔为仿唐式塔,东西南北每面四柱三间,一门二窗,平座腰檐,出檐深远,屋面平坡,腰鼓形柱,直棂形窗。塔雄踞蜀岗之上,气势雄伟,古朴典雅,远观似孤峰耸秀,矗入云霄;登临则眼界顿开,胸襟旷达。
鉴真纪念堂
扬州鉴真纪念堂是为纪念唐朝律学高僧鉴真而建。鉴真是当时淮南地区极有名望的佛教首领,他拜唐代律宗祖师道岸为师,受请东渡日本传法,于奈良东大寺设坛传戒,又创建唐招提寺,成为日本律宗初祖。鉴真是友好使者,他曾六次东渡,历时十年,虽双目失明而矢志不渝,在日十年不仅辛勤传法,而且把唐代绘画、书法、雕塑、医药、工艺、印刷、建筑等成就的文化带至日本,实际上是一僧团形式的文化代表团。他使魏晋以来中日两国人民互相友好的夙愿和以圆满的实现。1963年鉴真圆寂1200周年,中日双方商定,举行隆重的纪念仪式,我佛教协会主席赵朴初和日本佛教首领大谷莹润分别代表两国鉴真纪念委员会,商定在此建造纪念堂,1973年动工,1974年竣工。
纪念堂由我国著名建筑专家梁思成先生设计,他接受任务后专程赴日,参观奈良唐招提寺和日本其他一些古建筑,回国后,又对我唐代庙宇建造风格进行研究,精心设计这座纪念堂,体现了1963年中日两国商定的精神:不仅从意义上,而且建筑物本身也要成为中日友好的象征。纪念堂分为两组,一组为四松堂构成的清式四合院,南为纪念馆,北为门厅,由游廊周接,天井内有四棵古松,廊悬云板、木鱼,精舍巧建,清幽雅洁。另一组为仿唐式四合院,由纪念碑亭、纪念堂,再由超手游廊将两建筑周接,园内植佳兰芳卉,其中樱花为1980年鉴真大师像回故里探亲时,日本奈良唐招提寺森本孝顺长老所赠。这两组纪念堂一为清式,一为唐式,分之为二,但同处一条中轴线上,又合之为一。
纪念碑是梁思成一夜之间设计而成的,他设计成功后,高兴地告诉陈从周教授,说是我国传统的纪念碑以竖碑为多,碑面光滑,天花饰边框,而鉴真纪念碑采用横式,周围边框突出,中间阴文镌字,正面为郭沫若题“唐鉴真大和尚纪念碑”,背面刻赵朴初在纪念堂奠基典礼上写的文章。这就打破传统格局,在传统基础上创新,有了时代感。底座的花饰采用莲花座作底,莲花座托碑,因莲花独具神圣,“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空外直,不枝不蔓,且莲的丝长(思长),象征佛教思想天下众生,所以莲花一直成为佛教的象征。莲花座之上有卷叶草为主题的纹样花饰,原来梁思成在快设计完毕时感到“唐”这个字不好体现,陈从周立刻提议用该草为纹饰,因其是唐朝特有的草,以象征鉴真生活的年代。正堂完全仿照日本招提寺主体建筑金堂样式,只是型制由七楹变为五楹,金堂是鉴真当年亲自设计,保持了中国盛唐的建筑风格,又揉和了日本当时建筑的特点,现在纪念堂又仿照金堂,其用意当然是体现中日文化互相交融的特点。
纪念堂座北朝南,面阔五间,进深四间,四周高大的台基上粗可两人合抱的檐柱,柱为腰鼓状,柱头斗拱三重,线条浑圆飞动,正殿中央坐像为鉴真干漆夹像,是我市雕塑艺术家刘豫按照日本招提寺“模大和尚之影”而造,结跏趺坐,合闭双目,神态安祥。殿前石灯笼是鉴真大师象回故里时,现招提寺住持森木孝顺长老所赠,已经十多年,长明不灭,站在灯前,不由使我们想起郭沫若先生对鉴真的赞誉:“鉴真盲目航东海,一片精诚照太清。舍己为人传道艺,唐风洋溢奈良城”。
平山堂
平山堂是游目骋怀的好地方。堂前古藤错节,芭蕉肥美,通堂式的敞厅之上,“平山堂”三个大字的匾额高悬,这是名闻遐迩的宋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贬谪扬州太守时所建。可敬的是欧公不为世俗所羁,一到扬州,就爱上了蜀岗,于是在此建堂。史载,每到暑天,公余之暇,他常携朋友来此饮酒赋诗,他们饮酒方式颇为特别,常叫从人去不远处的邵伯湖取荷花千余朵,分插百许盆,放在客人之间,然后让歌*取一花传客,依次摘其瓣,谁轮到最后一片则饮酒一杯,赋诗一首,往往到夜,载月而归,这就是当时的击鼓传花。如今悬在堂上的“坐花载月”、“风流宛在”的匾额正是追怀欧公的轶事。欧阳修最爱莲花,其后调任安徽阜阳,到任第二天,他就来到该城的西湖之滨,见湖面开阔,但杂草丛生,于是遍植瑞莲和黄杨,使西湖顿改旧观,夏日时接天莲叶,映日荷花,于是他写诗道:“菡萏香清画舸浮,使君不复忆扬州。都将二十四桥月,换得西湖十顷秋。”可见他是按照扬州瘦西湖的景致安排阜阳的山水。堂前朱漆红柱上的楹联:“过江诸山到此堂下,太守之宴与众宾欢”,是清太守伊秉绶所作,上联以山喻人,显现当年高朋慕名而至,谈古论今的盛景;下联借欧公《醉翁亭记》中句,表现欧公无法施展抱负的郁闷和乐观自适的落宕情怀。造句既佳,书法古朴,为平山堂楹联之冠。
天下第五泉
扬州人爱喝茶。喝茶先得种茶。扬州种茶历史悠久。
五代毛文锡《茶谱》中称“扬州禅智寺,隋之故宫,寺旁蜀岗有茶园,其茶甘香,味如蒙顶。”(蒙顶,是四川峨嵋蒙山之顶,山顶之茶是唐珍品,白居易曾作诗云“扬子江中水,蒙山顶上茶”)。当时蜀岗茶还作为贡品进贡,至今蜀岗有茶树五百亩,其茶以芽尖鲜嫩,条索紧密,汤色明亮,清香浓重为宇内称道。扬州不仅茶叶好,而且讲究泡制,首先是水,最好的冲茶水当为五泉水。唐代状元张又新写《煎茶水记》,说唐代宗时李秀卿出任湖州刺史路经维扬,逢陆羽,李早闻陆之大名,十分倾慕,相聚甚欢。当他们的船泊于扬子江边准备吃饭时,李秀卿说,“陆君善于别茶天下闻名,而扬子江南零水又殊绝,难得今日二妙千载一遇,岂能错过?”陆羽欣然应允,于是李秀卿令谨慎可靠的军士携瓶操舟,深入扬子江南零取水,陆羽准备好茶具相候。不一会,水取来了,陆羽以杓扬其水,说:“这是扬子江中水不假,但不是南零水,而是近岸之水。”军士说“我划船深入,而且有百人做证”。陆羽不言语,让他端起盆,把水倒入另一盆中,倒及一半时,又以杓扬之,说“以下都是南零水了”。兵士惊吓不已,跪地请罪。原来他最初确实是在南零取的水,可惜近岸时,舟荡水泼了一半,于是就近以江水加满。李秀卿和宾客都大为惊叹,恳请陆羽口授天下之水的优劣,陆羽说:扬子江江南零水第七,惠山水第二,虎丘水第五,丹阳水第十一,扬州大明寺水第十二。陆羽之后的刘伯刍也是位学识渊博者,把江淮最宜于烹茶的水分为七等,扬子江南零水第一,无锡惠山寺石水第二,苏州虎丘寺石水第三,丹阳县观音寺水第四,吴淞江水第六,淮水最下第七。 扬州蜀岗中峰大明寺水名列第五。北宋欧阳修守扬州时,曾品尝该泉水,并在井上建“美泉亭”,还撰《大明寺泉水记》,称赞泉水之美。苏东坡守扬州时曾记道:“大明寺塔院西廊井与下院蜀井的水,以塔院为胜。”真是:从来名士能评水,自古高僧爱斗茶。过去此处一直有塔井和下院井之说,明代大明寺僧沧溟曾掘地得井,嘉靖中叶,巡盐御史徐九皋书“第五泉”三字,青石红字,字形丰腴壮丽,人称此为下院井。水岛上一井,是乾隆二年汪应庚开凿山池种莲花而得,并于井上建环亭,著名书法家,吏部王澍书“天下第五泉”。
篇5:精选青海著名景点导游词
倒淌河地处青藏、青康公路交会点,为通往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和青南地区的交通要冲。乡境北部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黑城子古城、察汗城遗址。倒淌河东距西宁102公里,原是一条东流入黄河的外流河,后因日月山隆起河水向西注入青海湖畔的措果(耳海),因众河皆东流,唯此河独向西淌,故名倒淌河。
东起日月山,西止青海湖,一脉清凌凌的水,静静地,悄悄地,温柔地流淌着,蜿蜒四十多公里。不见滔滔,不闻哗哗,象雨中的一束彩虹,象夜空中一条流动的星河,清冽淡泊,透明晶莹,涓涓绵长,这便是倒淌河,一条从东往西流的河。
关于倒淌河的传说,人们众说不一。一山之隔,日月山以东,汉族民间千百年来的说法是:唐王李世民为了沟通藏汉两族的关系,促进文化交流,将年轻美貌的文成公主嫁给吐蕃松赞干布。文成公主在赴途中,到达日月山时,回首不见长安,西望一片苍凉,念家乡,思父母,悲恸不止,流泪西行,公主的泪汇成了这条倒淌的河,日月山以西,藏族中流传的则是另一个神话:龙王派他的四个儿女造南北东西四河,最小的女儿造西海时,需108条河水,她找到了107条河,最后一条河怎么也找不到。聪明、狡黠的小龙女从日月山倒着牵来了一条河,这条河便是倒淌河;第三种说法是,这河是龙王一根倒须变的……
倒淌河两岸气候多变,乍冷乍热,时晴时雨,有着极大的落差。有时烈日当头,雨突然噼里啪啦砸了下来,可未等地皮湿透,又转眼不见了;有时天色蔚蓝蔚蓝的,却有细细的雨丝,带着青草的香味,在太阳的微笑中飘来飘去,擦你的脸,,使你得到一点抚慰;有时河北岸晴空万里,河南岸却下着如注的暴雨;有时半夜里雷电交加,清晨却阳媚,只是到处散发着一种湿润的芳香。就象一个任性的妻子或娇嗔姑娘多变的情绪!
篇6:出境旅游合同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 (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 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 (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 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 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 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 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 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 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 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
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房,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牛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汀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7: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户口所在地
工作证号码
家庭电话
现家庭住址
现有住房面积
m2
家庭人口
拟购建住房情况
地址
售房或批准建房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合同或协议号
房价总金额
房屋结构形式
楼房平房
存款情况
存款金额
存款期限
公积金帐号
贷款期限
及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年
贷款占房价款比例
%
首付款占房价款比例
%
还款资金及还款计划
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每月可归还借款
每月还款额占经济收入比例
每月还款时间
元
元
%
年
抵 押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值文件
保 险
保险物名称
投保金额
元
保险受益人
保单号
贷款申请人
及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盖 章
贷款申请人:
签名(章)
年 月 日
贷款保证人(职工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贷款银行
审批意见
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房地产信贷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篇8:广东著名景点导游词_广东导游词_网
广东是岭南文化的重要传承地,在语言、风俗、生活习惯和历史文化等方面都有着独特风格。广东也是目前中国人口最多的省份。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选5篇广东著名景点导游词,欢迎借鉴参考。
精选5篇广东著名景点导游词(一)
广州陈家祠是中国清代宗祠建筑。原称陈氏书院。在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七路。清代中叶以后,广东各县多在广州建书院,以供同宗子弟读书或参加科举考试,又是祭祖的宗祠。该祠规模宏大,装饰华丽,是广东地区保存较完整的富有代表性的清末民间建筑。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陈氏书院,俗称陈家祠,建于清光绪十四年至二十年(1888~1894年),它是当时广东省七十二县陈宗亲合资兴建的族祠。陈氏书院以其精湛的装饰工艺著称于世,在它的建筑中广泛采用木雕、石雕、砖雕、陶塑、灰塑、彩绘和铜铁铸等不同风格的工艺做装饰。雕刻技既有简练粗放,又有精雕细琢、相互映托,使书院在庄重淡雅中透出富丽堂皇。
陈家祠堂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七路。陈家祠堂又称"陈氏书院",始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光绪二十年(1894年)落成,它是由清末广东省七十二县的陈姓联合建造的,是广东省著名的宗祠建筑。陈家祠堂的建筑结构可分为三轴、三进,建筑面积达8000平方米。祠堂的每进之间既有庭院相隔,又利用廊、庑巧妙地联接起来,共有九座厅堂和六个院落,祠堂的整体布局上下对称,殿堂楼阁,虚实相间,气势雄伟。"聚贤堂"是陈家祠堂中轴线的主殿堂,也是陈家祠整个建筑组合的中心,堂的正面是一座宽阔的石露台,周围用嵌有铁花的石栏板环绕。祠堂建成之初时的聚贤堂是供族人集会之用,后来改作宗祠,两边的侧房供书院使用。
精选5篇广东著名景点导游词(二)
各位游客,,下面我们来到的是世界之窗..首先先由我简单介绍一下世界之窗的微缩景观,,它位于深圳湾湖畔1994年6月建成开放....世界之窗占地48平方米作为弘扬世界文化的大型文化景区....由130个名著组成 .集自然风光.自然民俗,,历史遗迹..以及大型高科技参与项目..为您呈现个美妙的世界..
景区是按地域结构和浏览内容划分8个景区.分为世界广场,欧洲,亚洲, 大洋洲,,美洲...世界雕塑园和园际街八个区域..世界广场是一个108个意蕴深远,的廊柱..直冲云霄的喷泉,,,神秘庄严的金字塔,,,壮观的尼亚加拉瀑布..营造异国风情,,按1;1;到1;100不同的比仿造...
世界之窗的标志建筑是法国埃菲尔铁塔,,,高108米.从电梯上上去可以观看整个深圳的风光,,东南亚风光, 非洲居民,,印第安居民等独特魅力..展示不同民族的智慧..科罗拉多大夹谷探险漂流...阿尔卑斯的滑雪,充分体现的冒险刺激..
世界之窗毗邻“锦绣中华”和“中国民俗文化村”,占地48万平方米,是香港中旅集团在深圳华侨城创建的又一大型文化旅游景区。将世界奇观、历史遗迹、古今名胜、自然风光、民居、雕塑、绘画以及民俗风情、民间歌舞表演汇集一园,再现了一个美妙的世界。
景区按世界地域结构和游览活动内容分为世界广尝亚洲区、大洋州区、欧洲区、非洲区、美洲区、现代科技娱乐区、世界雕塑园、国际街九大景区,内建有118个景点。其中包括世界著名景观埃及金字塔、阿蒙神庙、柬埔寨吴哥窟、美国大峡谷、巴黎雄狮凯旋门、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印度泰姬陵、澳大利亚悉尼歌剧院、意大利比萨斜塔等等。这些景点分别以1:1、1:5、1:15等不同比例仿建,精致绝伦,惟妙惟肖。有些景点气势非常壮观。如缩小为三分之一比例的法国埃菲尔铁塔,高108米,巍然耸立,游人可乘观光电梯到塔顶,饱览深圳市和香港风光。缩小的尼亚加拉大瀑布面宽有八十多米,落差十多米,水流飞泻,吼声震天,声势浩大。喷吐岩浆的夏威夷火山以及百米喷泉,令游客叹为观止。
作为景区活动中心的世界广场,可容纳游客万余人,正面有十尊世界著名雕塑,广场四周耸立着108根不同风格的大石柱和近两千多平方米的浮雕墙,还有象征世界古老文明发祥地的六座巨门,一座华丽的舞台,将有世界各地的艺术家表演精彩的节目,让游客在文化和艺术的氛围中尽情享受。
在一片浓郁的荔枝园里,有五十多尊世界名雕,如有“约翰·施特劳斯纪念碑”、“掷铁饼者”、“阿波罗太阳神”、“思想者”等,形象生动,栩栩如生。
景区内交通设施齐备,有高架单轨环游车、游览车,古代欧式马车、吉普赛大篷车、老爷车,单桨木船、橡皮筏,为游客提供多种趣味的观赏活动设施。国际街商业服务区,以欧洲、亚洲、伊斯兰等民居建筑风格为主体,集教堂、集市、街道于一处,是供游人小憩和购物的地方。在这里可以品尝到法国、意大利、奥地利、俄-国、日本、泰国、韩国等不同风味的大餐,及德国啤酒、夏威夷雪糕。还汇集了世界各国精巧的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琳琅满目,供游客选购。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放,景区内又展现出另一种迷人的异国情调。由世界民族歌舞和民俗节目组成的“狂欢之夜”艺术大巡游,把景区游园活动推向高-潮。
世界之窗是世界历史之窗、世界文明之窗、世界旅游风光之窗。
精选5篇广东著名景点导游词(三)
各位游客:
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广州白云山游玩。白云山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自古以来就是有名的风景胜地,历史上羊城八景中的“白云晚望”、“菊湖云影”等都在白云山里。
来到白云山脚下,大家首先看到的是芬芳满园的云台花园,里面有许多奇花异草。最神奇的是花园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花钟,这个花钟是由12种不同时间开放的花组成的,每到一个时刻,就会有一种花开放,告诉你现在是几点钟。
沿着林荫大道,来到白云山腰,眼前看到的是散落在湖光山色和峰峦叠翠间的能仁寺、黄婆洞水库等景点。关于黄婆洞水库,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元代女纺织家黄道婆小时候家里贫穷,便到海南学习纺织技术。转眼间,几十年过去了,黄道婆由少女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太婆,特别思念家乡,就踏上回乡之路。路上经过广州白云山,看到人们生活贫困落后,就留下来向大家传授纺织技术。后来,为了纪念黄道婆,人们就将黄道婆住过的地方称为黄婆洞。
沿着蜿蜒盘旋的山道向上,我们来到了景色迷人的白云山顶。这里比较著名的景点有鸣春谷、摩星岭、九龙泉等。鸣春谷在山顶中央,是我国目前最大的一座天然鸟笼。它座落在白云山风景区的天南第一峰与九龙泉之间的滴水岩谷地上,占地约五万平方米,分天然式大型鸟笼景区、鸣禽挂廊区、珍稀鸟区三部分。这里的鸟儿特别多,不仅数量多,而且品种丰富。它们鸣声清脆,那婉转的歌声在山谷间回荡,让人听了心旷神怡,连满身的疲倦和烦恼都烟消云散了。在鸣春谷大门入口处一侧还可看到极富情趣的“驯鸟表演”,有小鸟骑车、小鸟升旗、小鸟寻宝等等,特别有趣。摩星岭是白云山的最高峰,海拔382米,登高远眺,可以看到广州市的全景。
白云山为南粤名山,自古就有“羊城第一秀”之称。它聚拢着三十多个山峰,山体相当宽阔,总面积20.98平方公里。每当霏雨绵绵,云雾缭绕于黛山葱绿间,半壁皆素,故名白云山。
游览完了白云山的美景,我们的行程就此结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今后我们将以更以优质的服务为大家提供旅游帮助。谢谢!
精选5篇广东著名景点导游词(四)
各为游客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能有幸陪同大家一起游览我们广东著名的风景名胜区——丹霞山,首先我先把丹霞山的概况简要地给大家介绍一下。
丹霞山座落于仁化县城南约9公里处,距韶关市区56公里。丹霞山与南海罗浮山、博罗罗浮山、肇庆鼎湖山并列为广东四大名山,1988年被国务院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山均为红色砂砾岩,远眺全山,“色如渥丹,灿若明霞”,因而又有人称之为“红石花园”。它的地质岩层是由碎屑红岩,砾石岩和粉状沙岩所组成,含有钙质,氧化铁和少量石膏,呈丹红色,是砂岩地势的代表。这种地形和福建的武夷山、韶关的金鸡岭等同属丹霞地貌。丹霞山古称烧木佛旧地,又称长老寨。据《广东省通志》记载,丹霞山在残唐五代时期已有佛教居士法云在山上之锦石岩憩息,至南宁时期,有僧伽构造堂室,供奉佛像。明代末年(公元1645 年),虔州巡抚李永茂、李充茂兄弟来山经营,开凿石阶修筑关门,建造房舍,作为隐居之所,并更名为丹霞山。
丹霞山主峰海拔409米,它与众多名山相比远不算高,也不算大,但它集黄山之奇、华山之险、桂林之秀一身,具有一险、二奇、三美的特点。风景区划分为上、中、下三层以及锦江风景区、翔龙湖和有被誉为天下第一奇景的阳元山,上层是三峰耸峙;中层以别传寺为主体;下层以锦石岩为中心。三百多年前澹归和尚在丹霞山开辟别传寺时,曾挑出12 处风景,命名丹霞十二景:锦水滩声、玉台爽气、杰阁晨钟、丹梯铁索、舵石朝曦、竹坡烟雨、双沼碧荷、乳泉春溜、累顶浮图、虹桥拥翠、片鳞秋月。
精选5篇广东著名景点导游词(五)
各位游客:大家好!欢迎你们来到
“罗浮仙境”,寻觅仙人的胜迹,接受仙气的熏陶,探索大自然绿色宝库的奥秘。下面让我们一同走进罗浮,畅享罗浮仙路之旅吧!
人间仙境(您现在所游览的景点是人间仙境)
罗浮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中国道教十大名山之一,大家知道罗浮山名字的由来吗?据《罗浮山志》记载,罗浮山是罗山、浮山二者的合称。传说浮山是蓬莱仙岛中的一个小岛,随着风浪从东海飘浮到南海,最后停在罗山旁,两山合为一山,这山就取名罗浮山。罗浮山在很早以前就被认为是神仙的洞府、南海的“蓬莱”,给人们留下了许多神奇的传说,吸引着历代文人隐士前来游览或栖隐。东晋时,道教著名人物葛洪就曾经来这里修炼传教,并修建了一些道观,使这里逐渐成为岭南地区的道教圣地。
此后,历代朝廷都很重视罗浮山的人文历史研究,并给予大力支持,这里逐渐成为全真派的中心之一。罗浮山与道教有着不解之缘,道教里的第七大洞天,第三十四福地就在罗浮山,大家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这第七大洞天——朱明洞天,洞天就是能够通达上天的洞室,罗浮山有大小洞天十八个,朱明洞天最为有名,是十八洞天之首,朱明洞天意为“朱明耀真之天”,洞内大洞套小洞,有桃源洞、蓬莱洞、蝴蝶洞、青霞洞、两仪洞、泉源洞、梅花洞7个小洞天。石洞形态各异,各自成趣,相信大家一定迫不及待去探究一番了。大家先别着急,不妨从这里向远处望一下,大家看远处的山峰,那里有梅花山、象山、马山和狮子峰,山上郁郁葱葱,其中有高大雄挺的云杉(南洋杉)和香樟树以及漫山苍翠的杜鹃林,还有大家可能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珍奇植物呢,这里气候舒适,植物繁密,按照风水学说法,正是具备了天地安和、物种丰富的特征。也难怪历来有不少名士仙翁常来这里,使这里成为一个山清水秀,仙缘永在的道教之胜地,人间之仙境。
请大家停下脚步,大家现在所在的这个小园子就叫人间仙境感觉,你们看,这里山环水绕,曲尽通幽,亭廊四立,钟鼓对偶,楼阁精雕。周围种植奇花异卉,树木成荫。当云烟吞吐,呈现清流奇石,望之如垂练,跳珠溅玉真仙境之胜。元代四大家之一王蒙,曾以葛洪移居罗浮为主题,创作过两幅画,其中《稚川移居图》描绘的就是葛洪带着家人入罗浮山的情景。这幅画在20xx年北京保利春季竞拍会上最终以4.25亿人名币落槌。文明总是经历的时间越久越能体现它的价值,人们对《稚川移居图》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葛洪移居罗浮山炼丹的重要影响,也昭示罗浮山是一座天地安和,万物苏生,消灾纳福,宜居宜游的仙山,是一块养生延寿的风水宝地。
沿着“通天行” 旁边的石梯往前走就是观赏罗浮“第七大洞天”、“ 第三十四福地”的最佳位置。“洞天”意山中有洞室通达上天之意。“福地”是指得福之地,多为真人所主宰,是次于洞天一级的仙境。洞天福地是东汉以后确立的,其实是指人迹罕至、景色秀丽的山脉或岛屿,认为此中有神仙主治,乃众仙所居,道士居此修炼则可得道成仙。
篇9:吴江市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 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委托内容与标准
一、 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 托 项 1. 目 用 √ 2. 选择 3. 代订国内国际飞机票 代订出境签证 代订国内国际保险 4. 5. 6. 提供导游服务 提供国内国际酒店住宿 提供租车业务
二、 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 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西城区法院提 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篇10:旅游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 用 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篇11:旅游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____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____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____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____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____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____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____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____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____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____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____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篇12:旅游鞋靴采购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供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订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账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____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的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__元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____%。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其他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______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2025大学生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目的
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丰富社会经验,掌握信息管理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公司简介
XX年1月份我十分有幸的来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在去之前,我对它不是很了解,随着后来在平安的工作慢慢了解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XX年6月,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名称“中国平安”,股份代码2318。XX年3月1日,中国平安a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份简称为“中国平安”,代码为“601318”。公司控股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产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控股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深圳市商业银行。平安信托依法控股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商业银行依法控股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截至XX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3,587.18亿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81.04亿元。XX年7月20日,公司市值超过1,500亿港元,居于国际大型金融保险机构行列。公司通过旗下各专业子公司共为3,700多万名个人客户及约200万名公司客户提供了保险保障、投资理财等各项金融服务。公司拥有20多万名销售人员及近4万名正式雇员,各级各类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门3,000多个。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总收入为437.39亿元,净利润达到人民币41.62 亿元。从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寿险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三大产险公司。
中国平安的企业使命是:对客户负责,服务至上,诚信保障;对员工负责,生涯规划,安家乐业;对股东负责,资产增值,稳定回报;对社会负责,回馈社会,建设国家。公司倡导以价值最大化为导向,以追求卓越为过程,做品德高尚和有价值的人,形成了“诚实、信任、进取、成就”的个人价值观,和“团结、活力、学习、创新”的团队价值观。公司贯彻“竞争、激励、淘汰”三大机制,执行“差异、专业、领先、长远”的经营理念。
三、实习内容及步骤
我的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营业部。分担营业部的外勤工作。第二阶段是在培训部。当时平安公司正在进行1月增员的活动,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需要做大量的资料整理工作。
平安见闻一:
每天8点30分的早会。
每天早上八点半是平安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的喇叭里就会响起动感十足的音乐。这时候所有员工都要开始接受严格的考勤。平安的早会内容和各个外勤人员息息相关,所以对外勤人员的早会出席率有着极高的要求,也和各外勤人员的工资挂钩。
8点25分,外勤所有业务员和本部的内勤们在营业部的排队站好,本营业部经理站在队列前面。然后广播里宣布早会开始,每日的早会是由各个部门的职员轮流主持。
早会的第一项是齐唱公司司歌《平安颂》,这首歌是郭锋专门为平安公司而做。歌词如下:
四海之内,心手相牵,选择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4:河南著名景点导游词
长隆水上乐园在20_年整个夏季的火爆仍然让很多人记忆犹新。从20_年5月中开园到10月中休业,长隆水上乐园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接待了超过140万游客,其中有7成的游客是带小朋友的家庭游客。
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人性化的世界一流的水上游乐产品和服务,为了让更多的家庭和孩子可以体验到属于他们自己的亲水乐趣,长隆水上乐园开始了全新的升级改造工程。整个长隆水上乐园面积比去年扩大了一倍,总面积将超过40万平方米,升级成为世界上最大、最先进、游乐项目最多的水上乐园。
为了让游客更加舒适和方便,长隆水上乐园对于园区的硬件服务设施进行了扩容和提升。经过改造的正门入口和游客服务区域将达到1万平方米。为了更多游客能够方面的更衣和淋浴,将新修一栋2层楼的游客服务区。其中的储物柜区域拥有11000个储物柜,是去年数量的三倍。在更衣淋浴区还有众多新修的5A级标准的淋浴间。在整个更衣区域内还配备了投币式的吹风筒,和免费的衣物烘干机。针对团队游客,新建的东门团队服务区将全部用于团队接待,以缓解高峰期人流的压力。整个游客服务区在比去年增大了5倍的面积和新增了众多的硬件设施后,全新的游客接待区将可以完全满足高峰时期所有游客的衣物储存、更衣和其他需求。
为了确保长隆水上乐园的世界级水准,大型先进设备的引进也是不可缺少的。今年新引进的“巨兽碗”是由设计“大喇叭”的世界知名加拿大水上设备设计公司PROSLIDE设计提供的,该设备得到了20_年金票奖“最佳新水上游乐设备”奖。“巨兽碗”将会让你体验到完全不同于其他设备的全新滑行体验。其他的游客还可以站在设备旁边8米高的观景台上,看到整个滑行过程。
篇15:大学生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目的
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丰富社会经验,掌握信息管理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公司简介
XX年1月份我十分有幸的来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在去之前,我对它不是很了解,随着后来在平安的工作慢慢了解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xx年6詒我的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营业部。分担营业部的外勤工作。第二阶段是在培训部。当时平安公司正在进行1月增员的活动,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需要做大量的资料整理工作。
平安见闻一:
每天8点30分的早会。
每天早上八点半是平安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的喇叭里就会响起动感十足的音乐。这时候所有员工都要开始接受严格的考勤。平安的早会内容和各个外勤人员息息相关,所以对外勤人员的早会出席率有着极高的要求,也和各外勤人员的工资挂钩。
8点25分,外勤所有业务员和本部的内勤们在营业部的排队站好,本营业部经理站在队列前面。然后广播里宣布早会开始,每日的早会是由各个部门的职员轮流主持。
早会的第一项是齐唱公司司歌《平安颂》,这首歌是郭锋专门为平安公司而做。歌词如下:
四海之内,心手相牵,选择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诚实、信任、进取、成就,我们的信念永远不变;
让每一个早晨与平安相见,人生拥有温馨的家园;
让每一颗心灵与平安相连,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
追求卓越,全心奉献,回馈社会是我们的诺言;
和平、友爱、幸福、欢乐,人类走向灿烂的明天;
让每一个早晨与平安相见,人生拥有温馨的家园;
让每一颗心灵与平安相连,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
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平安!平安!平安!
(每次回来跟朋友说到平安每天早晨都会唱司歌,他们都会说是学松下幸之助的。)
然后是大家齐颂公司训导,开始几句话是这样的,“思想品行,光明磊落;组织纪律,令行禁止;工作态度,严谨求实……” 。
篇16: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旅团旅行社)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旅游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费用包括: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本运)公司等部门购买的交通客票费:
(2)餐饮住宿费: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饮、住宿费:
(3)旅游费: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费、门票费。
(4)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费用:
(5)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获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用)
(6)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
3、各项目的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医疗费;行李超重费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个人保险的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饮住宿费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5、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6、“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属号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循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__(附名单)
线路名称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及地点_________结束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游览重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隔餐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及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
保险情况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尊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履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须承租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的第____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三)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四)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五)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旅游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的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让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让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客一签”制,但在组织和接待旅游团队和数客过程中实行一团一签制。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补充条款:双方约定下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旅行社《旅游团队运行计划表》
旅团社:_________团号: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
接待标准:_________
旅游人数:人:_________男:_________人:女:_________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出车单位(车型/车号):_________
司机:_________地陪: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车次)由_________到_________
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车次)去_________
出发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接待时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早餐标准:_________
午餐标准:_________
晚餐标准: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
娱乐项目: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日程安排:_________
联系电话:(地陪)_________(司机)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应急电话:_________
投诉电话:
篇17: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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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精选贵州著名景点导游词
各位游客们:
现在我们来到的是湖北的著名景点九宫山,九宫山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城东南。绵亘百里,主峰海拔 1,583米,境内千峰争翠,万壑竟幽,峰、岭、岩、台、洞、泉、池等奇丽景物引人入胜。是湖北省六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之一。另外在江西庐山也有以九宫命名的山峰。九宫山因南朝“晋安王兄弟九人建九宫殿于此山,遂以为名。”此后,多朝皇帝封山赐匾,历代文人作赋题词,延至南宋名道士张道清赴九宫山开辟道场,香火远播,九宫山便成为全国五大道场之一,特别是1645年明末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殉难于九宫山,从此九宫山声名远播。九宫山历史悠久,人文景观星罗棋布。史载,南朝晋安王陈伯恭兄弟九人避战乱建九座行宫于此,故名。南宋道士张道清至九宫山开辟道场,香火之盛,为全国五大道场之一。
九宫山面积196平方公里,雄奇险峻,景色迷人。春可赏花,夏好避暑,秋看红叶,冬览雪景,既有南国山峰的峻秀,又兼北国风光之壮美,为华中地区闻名的避暑游览胜地。主峰海拔1656米,山上海拔1230米的云中湖为我国最具特色的高山湖泊;有全国落差最大的大崖头瀑布(落差420米);还有面积6万多亩、分布近千种名贵动植物、近百种珍稀濒危物种、拥有大面积原始森林和第四纪冰川遗迹的省级森林保护区———九宫山森林公园。20_年8月1日,九宫山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九宫山的主要景区有:云中湖景区,金鸡谷景区,石龙峡景区。主要景点有:风车口,雪海翠园,尼姑石,姊妹松,古崖洞,怪松坡,父子松,古老庙,试剑石,云关隘路等著名景点。
篇19:经典内蒙古热门旅游景点导游词
各位游客朋友,欢迎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响沙湾景区来旅游观光。鄂尔多斯响沙湾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中部,南距包头市区50千米。从呼和浩特到包头转包东高速可直达。响沙湾属于沙漠类自然风景区,它背依大漠龙头库布其沙漠,面临罕台大川,又名“银肯响沙”。沙高110米,宽200米,坡度为45度,呈弯月状的巨大沙山。回音壁缀在大漠边缘,是一处珍稀、罕见、宝贵的自然旅游资源。沙漠净水沙湖在弯月沙山回音壁南约2千米处,是一个小面积沙池,终年不涸,为难得的“沙漠甘泉”。从沙湖向西约3千米处,有一髙出沙漠的高地,海拔1486米,上面有著名的库布其银肯敖包。响沙湾神秘的沙歌现象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纷至沓来,沙响妙音春如松涛轰鸣,夏似虫叫蛙鸣,秋比马嘶猿啼,在冬日则像雷鸣划破长空。关于响沙的成因众说纷纭,科学工作者进行过多次科学考察,得出的理论有筛匀汰净理论、摩擦静电说、地理环境说、共鸣箱理论等,莫衷一是。响沙之i迷还在探索中。
各位游客朋友,响沙湾融合了雄浑的大漠文化和深厚的蒙古底蕴,荟萃了激情的沙漠活动与独特的民族风情。景区拥有罕见而神奇的响沙景观,浩瀚的库布其大漠风光,世界第一条沙漠索道,中国最大的胳驼群,中国一流的蒙古民族艺术团,有几十种惊险刺激独具沙漠特色的旅游活动项目。游客可以乘坐沙漠观光索道鸟瞰沙漠的壮观景象,可以骑胳驼、乘沙漠冲浪车和沙漠滑翔伞与沙漠太空球,还可以近距离亲近沙漠、滑沙与沙共舞。大漠深处独具特色的沙漠住宿体验,蜚声中外的鄂尔多斯婚礼表演,大型的沙漠歌舞晚会,热情的大漠篝火晚会,原生态火文化表演以及敖包相会之祭敖包等深度体验类活动,将带各位去亲密接触神秘大漠,去领略蒙古族别样的风情。由响沙湾民族艺术团排演的大型歌舞“鄂尔多斯婚礼”,融风俗、礼仪、服饰、歌舞、音乐于一体,寓情于舞,寓情于歌,充满吉祥、喜庆、热烈的气息,展示了蒙古族婚俗文化的独特魅力。一年一度的“中国•鄂尔多斯响沙湾旅游节”,于每年的9月举行,活动丰富多彩——“沙漠文化服装大赛及服装展”“蒙古民族服饰魅力秀”“沙漠摄影大赛及摄影展”,大型主题晚会、焰火晚会、“沙漠寻宝”乐翻天、沙漠狂欢夜等活动精彩连连„响沙湾不仅有神秘的自然奇观,更是一个汇聚欢乐的沙漠海洋。1984年1月,响沙湾被内蒙古自治区辟为旅游景点,1991年,被国家旅游局列为国线景点。20xx年,被评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篇20: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委托人名单表》见附件)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抵离接送,行李提取和托运,代订饭店,代租汽车、代订、代购、代确认交通票据,代办入境、出境、过境临时居住和旅游签证,代办国内旅游委托,提供导游服务等。
第二条 【委托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1、分项预定
(1)代订机票:
①去程航班:自 ,至 ,经停 ;
乘机时间: ;航空公司: ,航班号: ;
机票价格: 元/张,共 张,合计金额: 元。
②返程航班:自 ,至 ,经停 ;
乘机时间: ;航空公司: ,航班号: ;
机票价格: 元/张,共 张,合计金额: 元。
(2)代订酒店:
所在地: ,酒店类型: ,等级标准: ,数量: 间;
入住时间: 年 月 日,退房时间: 年 月 日,共 晚;
房费: 元/间,合计金额: 元。
(3)代订车辆:
车辆租用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停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车型 ,等级 , 数量: 。
租车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 元。
(4)其他委托项目:
2、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以上委托项目费用: 元,乙方服务费: 元,
合计收费总额: 元(大写: )。
(2)以上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生效;或另行约定:
。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费用及服务费;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
(5)甲方应特别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及风俗禁忌,慎重选择骑马、攀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或带有危险性的旅游产品。
2、乙方义务
乙方应亲自处理甲方的委托事务;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委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出发前7日(含7日)内取消机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机票已开出的按机票的实际损失计算,酒店按房价的 %计算损失,租车按车费的 %计算损失,并应按合同总价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或者未经乙方同意,临时要求改变机票、酒店或租车等委托项目的,费用自理,并不得要求退回已支付委托费用。
(3)乙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及违约金后,应当在甲方退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委托费用。
(4)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证件及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5)甲方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代订机票、代订酒店或代订车辆等单项服务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费用,并应按合同总价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降低机票仓位、住宿酒店、车辆标准以及委托事项标准的,应当按委托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3)乙方应当在取消受托业务通知到达日起7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委托费用,并按前款(1)、(2)标准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委托服务转委托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5)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
第五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7日(含7日)通知对方。
2、违约方在上述时间内通知对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第六条 【定金条款】
“黄金周”、法定节假日及地方性重大节庆活动等旅游高峰期间,甲方须支付定金 元作为合同担保。乙方履行合同后,定金可充抵委托费用。如甲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保险购买】
乙方推荐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及相关保险,甲方可自行购买或者委托乙方购买。
第八条 【特别说明】
1、代订机票上所示的时间如与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搭乘飞机时间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根据行业惯例,酒店的入住时间是当天中午12时整至第二天中午12时整。
3、如委托事项有特别的改签、转签、退票等政策,乙方应提前告知,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能履行合同的,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因飞机、火车、客运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决定委托项目及其服务提供者,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咨询提供参考性意见。
2、甲方在接受委托项目服务方服务期间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甲方与服务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受托旅行社的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约定的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委托人)代表及所有委托人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并付清服务费用后方可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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