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股票投资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因甲方办理贷款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咨询业务,帮助甲方融通资金。为此,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遵守:
一、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包括制定融资计划,确定融资策略,方式,介绍,合同签订书等。
二、甲方保证:
1、甲方是经合法登记的中国企业,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签订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
2、所融资金用于合法目的,对资金的使用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3、甲方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不得隐瞒对融资计划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状况,信息。
三、乙方责任:乙方对甲方的资金用途不承担审查,监督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四、乙方承诺: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信息,经验和专业知识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但不承诺保证甲方一定会获得所需要的资金额度。
五、甲方不得因未获得所需要资金数量为满足其需求而向乙方提出任何违约,赔偿,补偿承担法律责任待请求。
六、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按贷款金额度的 %(大写:百分之 收取)。该费用在甲方获得所融资金的当日全额支付。逾期支付(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按应付咨询服务费用每日万分之五
支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贷款资金到位至甲方所指定的账户后,乙方融资咨询服务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同时,甲方在此承诺:甲方一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则视同乙方已安全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或赔偿。甲方支付完服务费后视作合同履行完毕。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九、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进行认真审查。充分理解其含义,本合同的签署时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十、贷款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第三方费用(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银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向甲方收取前期服务费用 元(大写: )人民币,如因甲方原因未能贷款成功的此费用不退。因乙方原因未能贷款成功的,由乙方全额退款。
附:融资贷款咨询服务记录
1、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是否清楚。
2、你对融资贷款抵押及费用是否清楚。
3、信用记录是否优良。
4、你对融资贷款服务合同的内容是否清楚。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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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该项目的所有现场验收及建设单位要求的现场技术服务。
2.方式: 亲临项目所在地的施工现场。
3.要求:按时、专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 元。按乙方50次亲临现场提供技术服务计,不足50次按50次计,超过50次后,按每次 元额外支付。
注: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食宿、交通及通讯经费,由乙方负担。
2.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
(2)基础全部验收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3)主体全部验收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4)单体全部竣工验收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5)单体全部节能验收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
第四条 甲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十个日内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设计文件(电子版)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
3.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A.现场有技术服务需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B.积极配合乙方解决图纸上的技术问题及现场需要的设计变更。
第五条 乙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1.根据现场的工程进度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积极按时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参加现场的验收及现场技术问题的解决。
3.以专业工程师身份给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5. 加强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及不采取安全设施进入工地现场。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五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2%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甲方应当交补交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2%的违约金。
3.乙方在工作期间,因乙方原因或建设单位不满意而终止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次数支付服务费用(元/次)。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4.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
第八条 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第七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3:猎头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所需人才的推荐、寻访。
二、服务收费标准:
乙方按所推荐人才税前年薪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税前年薪”是指甲方与乙方推荐之候选人,针对甲方相应职位与甲方正式达成的,第一年的税前年薪数,此数值应包括:第一年固定税前月薪的总和加第一年绩效奖金与各种补助津贴和福利分红总和。
三、服务费用的支付:
1、乙方收款时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付款以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
2、服务费分两次支付(到岗一位支付一位的费用):
第一次支付: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的 。
第二次支付: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并通过试用期考核转正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的 。
四、甲乙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人才需求后20个工作日内即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候选人面试。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 年。
六、甲方通知
1、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试用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推荐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该人员的职位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服务保证
1、如果在乙方推荐的过程中甲方另行找到该职位人选,则乙方应按甲方需求推荐另一职位人选。
2、若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自行离职或试用不合格,甲方在候选人离开十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将免费按甲方要求重新推荐。直至举荐成功并通过试用,甲方再将第二次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八、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甲方应对乙方推荐的人员资料保密,并严格控制内部人员的知情范围,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用于任何非内部聘用员工的目的,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但甲方所属的集团公司及关联公司除外。
九、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均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
十、服务限制
1、对于推荐给甲方的员工,在所推荐员工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甲方的员工(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3、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因任何一种原因未成功入职,甲方在壹年内不得再与该人才有聘用关系或其他合作形式(如:作兼职、顾问、合作伙伴、短期服务等其他服务),否则视为推荐成功,在确定聘用关系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应足额的代理服务费用。
4、乙方若出现本条1-2项之行为,应当将所收服务费全额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职位说明书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
2、甲方不得提供虚假用人信息和虚假承诺,所提要求及待遇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乙方应保证其推荐给甲方的人员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该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已经届满;保证其推荐给甲方的人员背景调查的真实性。否则,视为未推荐成功。乙方应将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全额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赔偿给其他用人单位的费用。
4、乙方有权考察甲方实际的经营状况,如发现与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5、乙方搜寻筛选人才,选拔最适合甲方用人标准者推荐给甲方进行面试。
6、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将各期服务费用按时支付给乙方。
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终止
合同双方均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但如果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协议规定的费用。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书面往来,按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按此地址邮寄后,邮递机构投递到该地址被人签收、因无人或拒绝签收被退还、或地址不详而无法妥投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对方,邮递机构的邮递凭证可作为送达依据。
十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技术合同:框架式技术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
鉴于:公安部《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旅馆业治安管理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拥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应的硬件支持系统及服务;甲方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采集及管理的需要。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1.定义
1.1 旅业系统或系统指_________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后台系统和前台系统。
1.2 后台系统指安装在市局中心系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局后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1.3 前台系统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旅店前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1.4 软件指_________(企业定义)。
1.5 软件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源程序清单;b.不少于2份载有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磁盘;c.系统说明书、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教学模型、框图等);d.用户手册、使用说明;e.测试报告。
1.6 系统联调指_________(企业定义)。
1.7 _________市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1.8 市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1.9 市局中心系统指_________。
2.服务地点
2.1 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宾馆、饭店、旅馆和招待所等旅业单位。
2.2 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关单位。
3.服务内容
3.1 建立旅业系统公安后台系统。
3.2 在_________市范围内的各旅馆业单位建立前台系统,并联入市局网络中心,实现住宿登记信息的定时、实时传输。
3.3 对旅店数据录入人员和参与系统运行管理的公安干警的技术培训。
3.4 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4.费用收取
4.1 前台系统费用
4.1.1 前台系统经费由各旅业单位自筹,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项后统一存入乙方开设的专门帐户。
4.1.2 乙方的收费标准
4.1.2.1 考虑_________市的实际情况,为扩大系统的推广应用,每套全部费用最高限价_________元人民币。
4.1.2.2 每套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a.硬件设备费;b.系统软件费;c.安装调试费等。
4.1.2.3 每一旅业单位录入人员的操作培训费为最高每人不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
4.1.2.4 每一旅业单位应支付的维修服务费由乙方与旅业单位商定,但应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该维修服务费由甲方代乙方按年一次性收取。
4.1.3 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项,应存入乙方下列专项帐户:_________。
4.2 后台费用
4.2.1 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系统设备的费用。
4.2.2 甲方下属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设备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免费使用本协议第4.2.1条所及由乙方负责建设和投资之后台系统及设备。
5.2 监督乙方与旅业单位签署之合同及其履约情况。
5.3 提出系统需求。
5.4 提供本条下述乙方所需的有关资料:a.甲方现有技术力量和市局中心系统设备配置情况。b.甲方辖区内使用前台系统的数量、安装计划、步骤、安装时间、旅业单位的详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所辖派出所)。
5.5 代乙方收取前述第4.1.1条所及之前台系统经费及第4.1.2.4条所及之维修服务费,并存入乙方开设之专门帐户。
5.6 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5.7 组织干警进行系统应用的技术培训,协助乙方组织旅业单位录入操作人员培训。
5.8 组织系统联调的后台系统部分。
5.9 负责系统验收。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甲方要求建设旅业系统。
6.2 提供已通过公安部检测的全套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后台软件。
6.3 保证附件2所列设备的质量符合旅业使用要求。
6.4 按照本协议第4.1.2各款所述之标准与各旅业单位签订《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6.5 按照系统的建设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前台系统的安装、调试。
6.6 投入本协议第4.2.1所及之系统所需的设备资金。
6.7 先安装部分后台系统设备以保障系统的正常开通。
6.8 有权根据系统应用的发展,逐步添置后台系统设备,但不得影响系统的开通、使用。
6.9 完成后台系统软件的安装,并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联调。
6.10 组织并实施前台系统录入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6.11 提供售后服务。
6.12 按照本协议第4.1条及其它有关约定收取前台系统维护费及培训费。
6.13 组建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培训维护机构,并负责前后台系统的长期维护及后台系统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5: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技术咨询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以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3篇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一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 公司
地址:
电传:
×国 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附件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 公司
1984年 月 日
关于贵公司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总金额为 美元的第 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我办事处愿对乙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负责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5%即 美元,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已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计 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二
甲方(客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对有偿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在_________所属的网站或刊物上发布有偿信息服务。本合同所指的有偿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
二、样稿来源:□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后经甲方确认(需要额外收费)。
三、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四、甲方对委托乙方发布的经济信息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偿信息服务单价及报价
1.首页通栏图文信息: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2.标准横幅图文信息: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3.首页图标图文信息: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4.文字连接_________个字以内文本□_________元/月;
5._________招聘频道广告_________字以内文本□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篇,送招聘栏目图标广告_______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三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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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篇6: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_合同范本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
目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四、基金财产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六、交易安排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十、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十七、禁止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十九、争议处理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二十二、其他事项
鉴于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起设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鉴于_________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行长: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_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代理销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份额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6个月开始。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拒绝执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投资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按时将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赎回资金和分红收益划入专用清算帐户,对基金资产实行分帐管理,擅自动用基金资产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在业务监督,核查中的配合,协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本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资产或其他业务以及其他基金的资产实行严格的分帐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帐户设置,资金划拨,帐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3.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帐日期并通知托管人,到帐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托管人应及时通知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4.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资产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5.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二)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设立募集期满十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银行存款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金额相一致。
3.基金管理人偕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予以书面确认;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基金合同生效。若基金因未达到规定的募集额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生效,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银行帐户的开立和管理
1.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帐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帐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帐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帐户进行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帐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帐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为基金开立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帐户,用于基金证券投资的交割和存管。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以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联名的方式办理证券账户的开立事宜,并对证券账户业务发生情况根据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发送数据进行如实记录。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2.基金证券帐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帐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帐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帐户的开立和证券帐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五)国债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代理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
2.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帐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正本由托管人保管,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清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本基金资金清算的相关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积极协助。
2.清算备付金账户按规定开立,管理和使用。
(七)其他帐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而需要开立的其他帐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开立。新帐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2.法律、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帐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证券帐户卡保管
证券帐户卡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
(九)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责任。保管费用按证监会及其它有权机关的规定执行。
(十)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1.由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签署与基金投资有关的合同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合同产生的问题,由合同签署方负责处理。
2.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根据基金运作管理的需要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签署的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以加密传真方式下达签署指令,合同原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但基金托管人应将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交基金管理人一份。如该等合同需要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则基金管理人至少应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3.因基金管理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基金托管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托管人予以免责。
4.因基金托管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管理人予以免责。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投资指令人员的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投资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事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被授权人身份的方法。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原件后以回函确认。授权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并回函,并且基金管理人收到回函并确认的当日生效。被授权人及其权限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被授权人改变或其权限改变,基金管理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托管人的,视为未作改变。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或有关监管部门另有要求外,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1.投资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赎回、分红付款指令等,申购赎回转换分红采取轧差清算的,基金管理人需发送轧差应付款项指令),回购到期付款指令,实物债券出入库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收款人、款项事由、支付时间、金额、帐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投资指令发送,确认及执行的程序
1.投资指令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发送投资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依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交易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通知基金托管人且得到托管人书面确认后,对于此后该交易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投资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投资指令留出执行指令时所必需的时间。因管理人的原因使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划款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所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指令已发送给基金托管人但该投资指令尚未被执行之前,基金管理人可以更改或撤销原投资指令。但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撤销或更改原指令所必需的合理时间,否则由此导致投资指令无法执行或延误执行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2.投资指令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投资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从表面形式上验证投资指令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的有效性后,方可执行投资指令。如有疑问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3.投资指令的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投资指令验证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不得延误。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被授权人员及授权权限的更改程序
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修改授权通知的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以加密传真的形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更换被授权人时基金管理人还应同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后书面传真回复基金管理人并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被授权人及授权权限的更改通知自基金托管人以传真和电话两种方式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开始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日内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更换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五)其他事项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投资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并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对指令的表面真实性,内容合规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并停止执行。上述内容,中国证监会另有新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2.除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基金托管人对执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执行指令过程中由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过失对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投资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帐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交易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六、交易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应代表基金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割及帐目核对
1.清算与交割
(1)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结果具体办理。如果因为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导致基金头寸不足而使托管人无法正常清算,托管人应该及时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应在次日12:00前补足头寸,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2)结算方式:支付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3)资金划拨:基金管理人的划拨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及时执行,不得延误。如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有违法,违规的,基金托管人不予执行,并立即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发出上述通知后仍未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应不予执行,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对于管理人超头寸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将不予执行并及时通知管理人,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2.资金和证券帐目对帐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
(2)资金帐目的核对:资金帐目包括基金的银行存款等会计资料。资金帐目每日对帐一次,按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证券帐目的核对:证券帐目是指证券交易帐户和实物托管帐户中的证券种类,数量和金额。证券交易帐目每周核对一次,实物券帐户每月末核对一次。
(三)基金赎回安排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以公告为准。
(四)基金持有人认购,赎回基金单位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认购和赎回申请,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办理资金清算,并由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注册登记人办理过户和登记。
(五)基金融资
本基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一)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负责。
2.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工作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基金募集期间,认购数据不需按上述要求发送。
3.基金管理人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共同约定的数据传送系统发送申购赎回等有关数据,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另一方应予积极协助。由此引起基金或本协议一方损失的,由系统无法正常传送数据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由双方共同引起,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_________年。
4.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宜按时进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措施,使新任注册登记机构的数据接口规范与基金托管人的数据接口规范双方保持一致。
5.关于清算专用帐户的设立和管理。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等资金汇划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托管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用于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及分红等资金清算的基金注册登记清算账户。
6.对于基金份额申购,基金转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帐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帐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7.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拨付赎回款,基金转出款或进行基金份额分红时,如基金银行帐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基金银行帐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及其他任何责任。
8.资金指令:除申购款项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帐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帐外,全额划出,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管理人需向托管人下达指令。如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采取申购赎回转换分红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需发送轧差应付款项指令。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除与投资指令相同外,其他部分另行规定。
(二)认购资金
1.基金设立募集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金募集专户”,设立募集期内,有效认购资金应按时划入“基金募集专户”。该帐户按有关规定计算利息。
2.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基金资产划入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银行帐户。
(三)申购和转入资金
1.t+1日(t日指申购,赎回和其它交易的申请日)15:00前,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额单位净值计算投资人申购或转入基金的份额,并将清算确认的有效数据和资金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或转出的基金会计处理。
2.t+3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应将确认后的有效申购款和转入款划到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银行帐户,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申购款或转入款是否到帐,并对申购或转入资金进行帐务处理。如款项不能按时到帐,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3.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四)赎回和转出资金
1.t+1 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将t 日赎回或转出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会计处理。
2.t+2日12:00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核对t+3日应划付的赎回款项。
3.t+3 日15:00之前,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有效指令将t日赎回确认款划到基金清算总账户。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赎回款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4.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五)基金份额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将其决定的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后通知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分红进行帐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现金分红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基金管理人分红划款指令要求的划款日将资金划入专用帐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4.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六)登记结算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清算
1.若结算备付金账户发生透支,按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含透支款利息,下同),该违约金最终由透支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但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造成该账户透支的情形除外。
2.基金托管人应在交收日(t+1)15:00之前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透支扣券申请书,指定其所托管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及透支金额。登记结算公司按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买入证券成交的先后顺序,自后向前依次扣券,直至扣券总市值达到透支金额的_________%为止(证券市值按当日收盘价计算,下同)。如该基金证券账户内所有证券价值不足透支金额的_________%,则扣该基金的全部证券。
3.对于结算备付金账户因计收违约金形成的透支部分,可不采取本条第1、2款规定的措施。
4.基金管理人应在t+2日前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后,这样登记结算公司应交付暂扣的证券。如果登记结算公司未及时交付,基金托管人应根据《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的规定向登记结算公司追索。如基金管理人未及时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暂扣的证券,卖出款记入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弥补其上述透支款项及违约金,不足部分仍向基金托管人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若基金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资金余额,因基金托管人未及时核对结算备付金是否有足额结算头寸或未及时划拨以补足结算备付金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出现透支,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6.如结算备付金账户未发生透支,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发生透支,应基金托管人的申请,登记结算公司可协助基金托管人暂扣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内相当于基金托管人所申报透支金额的120%的证券,并按照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对透支基金采取按申报透支金额计收违约金等处罚措施。由此产生的最终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如果由于基金托管人的指定发生错误等原因发生错误暂扣的,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7.对于任何原因发生的证券资金结算透支事件,基金托管人可协助登记结算公司采取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1)报告证监会。
(2)提请证券交易所限制或暂停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透支基金的证券买入等。
8.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发生债券超额卖出或卖出回购质押债券而导致债券卖空行为的,登记结算公司在t+1日暂不交付卖空价款对应的资金。同时,以卖空价款为基数,按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该违约金最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基金管理人在两个工作日内补足卖空债券,登记结算公司交付相应价款。否则,登记结算公司以暂扣资金买入与其卖空等量的证券,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9.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进行债券回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有足额质押债券,如因质押券不足导致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量超过标准券数量的,则登记结算公司在t+1日暂不交付超额融资回购款项,直至标准券数量足够符合质押券要求,登记结算公司才交付相应款项。
10.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基金发生大宗交易买入,基金管理人应在大宗交易发生前保证银行存款账户具有足额资金以满足基金托管人及时划拨用于当日交易结算。对资金不足部分,登记结算公司按买入大宗交易成交顺序,自后向前并以一笔为最小冻结单位冻结相关证券,待资金补足后再予解冻。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估值
1.估值对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股息红利,债券利息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2.估值方法
(1)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计算;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股票的计算: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计算;②首次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价计算。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2),(3)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1),(2),(3)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债券估值办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
(3)未上市债券按其成本价估值;
(4)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成本价估值。
(5)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估值程序
基金的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复核。用于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与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4.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条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错误处理;由于证券交易所及_________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二)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计算得到的每基金份额资产的价值。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单位资产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资产净值结果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有权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应在公告上标明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因基金管理人单方面对外公布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或公告的计算结果与基金托管人复核结果不一致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该计算结果而涉及到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确认及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资产净值错误。
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但计算过程有误导致净值计算错误,从而给基金或基金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偿;基金管理人在向投资人支付赔偿金后,如果托管人有过错,可以向托管人追索应由托管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三)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四)基金帐册的建立和基金帐册的定期核对
1.基金帐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凭证保管及核对
证券交易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别保管并据此建帐。基金管理人按日编制基金估值表,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从而核对证券交易帐目。基金托管人办理基金的资金收付,证券实物出入库所获得的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并记帐。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帐册每月核对一次。经对帐发现双方的帐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持双方的帐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五)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分别独立编制。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核对无误后,在核对过的基金财务报表上加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公章,各留存一份。
3.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一次。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结束后60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报告内容截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编制,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中期报告内容截至日的30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2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内容截止日的50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方各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并由其对所发布的报表负责,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一)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持有_________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_________%;
2.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_________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_________%,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基金合同中的其他规定;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二)基金管理人应积极协助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监控;
(三)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六个月后托管人根据前条投资比例要求进行投资比例监督。
十、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基金净收益的_________%;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除下述第(6)款情形外,在投资人选择现金分红时,不得将红利再投资;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但若成立不满_________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
5.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的时间和程序
1.在基金一年只分配一次时,基金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个月内,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的年度分配方案。如果一年内进行多次收益分配,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2.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现金形式分配的全部资金向基金托管人下达付款指令,托管人按照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注册登记人和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在每年初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年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光盘形式交由基金托管人保存。持有人名册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销售机构,持有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基金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金托管人仅负责保存基金管理人交来的上述基金份持有人名册,但不对过户与注册登记人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保密义务
除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有关信息均应恪守保密的义务。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在其公开披露之前,先行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价格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2)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对于不需要托管人复核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4)对于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基金需披露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5)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之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体发布。
2.程序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按《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众投资人可以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以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完整保存各自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财务报表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为_________年。
(二)有关基金合同正本的保管,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应文件。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报告,报相关的监管机关,并抄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告说明该相关报告期间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的情况。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3)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代表_________%或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6)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3)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10%或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6)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_________”的字样。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1.5%÷365天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365天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证券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影响到基金份额净值第五位的,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摊销。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通知基金管理人。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十七、禁止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不得有《基金法》第二十条或《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禁止的任一行为。
(二)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经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对他人泄露。
(四)基金管理人不得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赎回,分红资金的划拨指令,也不得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同时,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五)除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基金托管人不得动用或处分基金资产。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行政上,财务上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七)基金合同投资限制中禁止投资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
3.当事人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且在本协议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协议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二)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三)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净值差错处理
1.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垫付赔偿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如采用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中估值方法前三项规定之方法进行处理,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且造成投资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可以免责;
(3)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规定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并已告知基金托管人的情形下,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或未提出异议,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4)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的情况下,若应采用三项办法之一进行估值才为公允,若基金托管人未提出异议的,且需赔偿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5)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的情形下,除上述(3)的情形外,若该价格有失公允且需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6)若被诉人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当为基金托管人提供估值方法合理性的说明和支持。若基金托管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按上述条款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的部分向基金管理人追索;若被诉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支持。若基金管理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有权按上述条款就基金托管人承担责任的部分向基金托管人追索。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3.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五)为明确责任,在不影响本条款其他规定的普遍适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由于如下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如下:
1.由于下达违法,违规的投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投资指令下达人员在授权通知载明的权限范围内下达的投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即使该人员下达投资指令并没有获得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授权(包括基金管理人在撤销或变更授权权限后未能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但如果基金托管人明知投资指令下达人员所下达的指令未获得授权或超越权限,则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3.基金托管人仅从传真电文的表面上识别投资指令上签名和印鉴与预留签字样本和预留印鉴是??
篇7:代办服务合同_代办服务合同格式
委托单位(甲方):
受委托单位(乙方):
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工作,依据扬州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的规定,就代办专家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试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其所属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的专家服务事项。上述生产经营单位不含部、省、市属生产经营单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专家服务程序和格式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工作。
三、委托期限: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相关安全生产信息和工作上的指导。
2、根据乙方申请,安排乙方行政区域外的专家参加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依据《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做到规范运作、确保质量、方便企业。
2、接受甲方关于专家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并遵守本级政府对社团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
3、委托期间内每季度末按甲方要求报送专家服务工作报表及相关资料。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相关内容作为本协议附件。
六、本协议双方签订后,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交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实用资产评估服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实用资产评估服务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5篇实用资产评估服务合同范本(一)
甲方(评估委托方):
乙方(评估实施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补偿项目评估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评估服务内容、工作量预计和评估目的
(一)评估服务内容: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横岗段沿线市容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范围内的商铺室内自行装饰装修(二次装修)及其搬迁费用等评估工作,无需参与补偿谈判工作。
(二)评估工作量预计:涉及商铺约 48 间。
(三)评估目的:为委托方了解房地产二次装修及其搬迁费补偿价值提供参考。
第二条 评估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评估服务费用及结算标准:
按预定涉及评估的48间商铺,收取评估费用¥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若每增加1间商铺,则评估费用相应增加¥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二)支付方式:
待本项目全部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给甲方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结算本项目全部评估费用,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评估工作全部结束之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评估委托范围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询、抄录房地产估价所必需的资料。
2.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现场查勘,并提供相应的方便。
3.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甲方有权及时调整评估工作范围和时间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评估工作计划和任务,并可提前1天通知和安排乙方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评估相关工作。
4.甲方拥有本项目评估工作成果及相关评估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等原则,信守职业道德,对评估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应严格按照房地产评估工作程序办事,接受甲方对评估工作计划和任务的安排,在甲方的协助下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及时向相关人员解释有关政策和评估报告内容,对有异议的评估报告做出书面解释或更正。
3.无特殊原因,乙方工作人员应在甲方预约的时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评估相关工作。在现场查勘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相关人员提出评估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在取得评估所需资料后2天内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初稿,初稿经征求甲方意见后2天内出具评估报告修正稿,修正稿报甲方审(复)核后3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4.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乙方估价工作进度或致使工作停滞,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解决、排除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不利因素,乙方完成工作的最后时限按照因此拖延的时间进行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5.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将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乙方应对该工作成果及其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工作成果及其相关资料出卖、出借、允许给他人使用或自己挪作他用,并尽保密之责,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在乙方出具估价报告书前提出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评估费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出具估价报告书前提出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评估费用。
2.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限提交评估报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本项目评估服务费用中扣除,暂定按每份评估报告涉及的评估费用额百分之一(1%)每日累计。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或不信守职业道德,或存在不恰当和腐败行为的,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支付已完成评估工作的评估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未完成评估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
5.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经甲方复核,多次被鉴定为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且乙方不配合进行修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篇实用资产评估服务合同范本(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评估项目和名称、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下列资产进行评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估目的和要求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报告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相关批文、权属证明及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_______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即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相关附件_______等资料。 五、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次评估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本项目评估收费标准为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预付评估费的50%,其余部分在交付正式评估报告时一次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评估所需要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数据。甲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时所必要的办公条件,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给予协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特别是现场勘察、资产清查工作,甲方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使评估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4.甲方对乙方评估工作人员中有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不正当要求和行为的,可向乙方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对于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5.不干预乙方正常的评估工作程序。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准则,对提供给甲方的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评估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科技评估报告书》;如果因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所需要的基本资料,乙方有权延长提交报告时间;
4.在评估过程中,甲方对合同约定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目的提出重大修改,需要乙方调整工作内容,双方应另外协商评估收费和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5.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工作,所收评估费不予退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在资料提供及相关已商定事宜的配合上有误,致使评估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约定
1.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如乙方无故违约,所收评估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并应赔偿同等评估费的违约金;如甲方无故违约,应付评估费用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
2.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并收到甲方支付所有评估费时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5篇实用资产评估服务合同范本(三)
编号:No.[_____]第___________号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评估资产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产权证书、资产清查明细表等会计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2.派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工作,如在外地则合理承担评估人员的部分差旅费;
3.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收费,协议生效预交 %,其余提交报告后付清。
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估;
2.按约定的时间交出评估报告;
3.为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评估结果保守秘密;
4.报告一经交出,概不负责退报告和评估费用。
总收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处理
1.迟交报告、延期支付评估费,每日按评估费的 %向对方支付罚金;
2.失密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评估费 %的罚金;
3.请有关机关仲裁。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篇实用资产评估服务合同范本(四)
_______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 )评字第( )号
___________公司:
我所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和本所《关于资产评估操作规则(试行)》的规定,以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基准期,对贵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确定的评估中所有资产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写明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设立日期、地理位置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估目的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评估结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注册会计师:(签字)
地址: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5篇实用资产评估服务合同范本(五)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
中介备案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1、接受乙方的出售意向委托并为乙方寻找合适的购买;经乙方同意发出该物业的广告,但广告宣传费由甲方自付;
2、双方商定,甲方选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带客户视察该物业;
A、乙方将该物业的门钥______套______条交予甲方,甲方可以单独带客户视察该物业;甲方应妥善保管该钥匙,不得另行配制。在看楼完毕后,甲方负责锁好门窗。
B、甲方约同乙方或代理人一起带客户视察该物业,由乙方或代理人亲自开启和关闭门、窗等。
3、向乙方准确传达购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4、按乙方的指示向购买方提交所有要约,协助乙方与购买方订立买卖协议;
5、协助办理物业交接事宜,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应交纳的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6、提供银行抵押贷款、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挂牌方式: 【1】独家挂牌 【2】多家挂牌
第二条 物业情况
详见出售物业资料。
第三条 物业价款、其他价款
售价在______元或以上。
第四条 中介服务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
1、 中介服务费标准: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具体数额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确定,但甲方向买卖双方共收取的数额不得超过交易价格的3%。
2、 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注明具体交纳金额或计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报告该物业的全部真实情况,不得故意隐瞒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项或提供虚假情况,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保证该物业产权纠纷并可合法出售,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及产权相关资料。
3、若该物业除乙方还有其他产权共有人或权利人,乙方应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该物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对甲方的中介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物业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协办服务费。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金
购房定金
甲方如于______前取得买方同意以约定的条件购买该物业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代乙方向买方收取购房定金______元。甲方应在______天内将购房定金转交乙方。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以约定条件卖房,应承担双倍赔偿定金给买方的责任。
买方同意以约定的条件购买该物业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在乙方通知前,甲方已取得买方同意以约定的条件购买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______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买卖不得超过售价的1.5%)。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应将向买方所收取的必要费用(含利息)返还后,可要求乙方赔偿。
3、因甲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应向买卖双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必要费用(含利息)。造成买卖双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五天内退还买卖双方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含利息),甲乙双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违约方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______元的违约金额支付给守约方。(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买卖不得超过售价的1.5%)。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纪人(签名): 代表人:
资格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咨询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标函;
3.2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3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3.4 附录: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3.5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 “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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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信箱托管合同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
第一条 服务项目
甲方(_________)购买乙方(_________)企业邮局服务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____ 型服务(规格及配置详见附件);甲方应自行准备接入互联网(internet)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他接入互联网的装置,并自行承担接入互联网需支付的电话费、网络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1-2 甲方在接受乙方企业邮局服务的期间甲方信息发生变化的,甲方应保证在发生变化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按照上述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2-1-3 甲方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2-1-3-1 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服务散布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或发布涉及2-1-4的内容等;
2-1-3-2 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服务进行干扰或扰乱乙方的网络服务或其他甲方的正常使用的行为;
2-1-3-3 其他超出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可能给乙方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2-1-4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企业邮局储存、发布、传输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以及包含上述内容的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服务条款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会进行调整以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本服务条款约定,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服务。
2-1-5 甲方承诺遵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际上有关互联网和电子邮件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特别地,甲方承诺不会在未得到收信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分发垃圾邮件、连锁邮件或任何商业性质、非商业性质的邮件。
2-1-6 甲方对进行或违反2-1-3、2-1-4和/或2-1-5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对所发布、传输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或者对乙方或有关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7 甲方拥有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的帐号和密码;甲方对自己使用帐号和密码的行为以及帐号和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由于甲方未妥善保管或不当使用造成的帐号和密码泄漏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8 甲方享有独立使用其企业邮局的权利,并对其企业邮局帐户中所有内容和进行的活动和发生的事件负全部责任
2-1-9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10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邮局服务并进行企业邮局的日常维护。
2-2-2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邮局的使用培训和相关咨询。
2-2-3 保留因甲方违反2-1-3、2-1-4、2-1-5而终止甲方网站运行的权利。同时乙方对甲方进行或违反2-1-3、2-1-4和/或2-1-5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使用企业邮局引起的问题及对所发布、传输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不承担责任。
2-2-4 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2-5 收取有关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2-2-6 乙方保证不会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企业邮局帐号中的信息、传输内容,但一下情况除外:
2-2-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司法、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2-2-6-2 为维护乙方及其其他甲方的合法权益;
2-2-6-3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为维护网络公共安全;
2-2-6-4 甲方同意乙方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
2-2-7 乙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乙方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有关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甲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甲方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第三条 金额
3-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现时有效的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
3-2 在接受服务之同时,甲方将全部款项支付给乙方。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甲方在服务期限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企业邮局的有关款项,服务得以继续进行。但届时乙方对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履行。
3-3 乙方保留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上述服务、技术支持的权利。
3-4 甲方完全理解乙方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乙方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对于赠送的服务项目,乙方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四条 期限
4-1 有效期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并为甲方开通企业邮局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计算服务期限。
4-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4-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2 甲方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乙方提前终止服务;
4-2-3 服务条款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第五条 服务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在服务有效期间,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因甲方过错、违反法律或者本在线条款等原因,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后可以提前终止服务。
5-3 如果甲方违反其义务或者在本服务条款下的保证/承诺,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网站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4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即告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
5-5 如果在服务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行协商。
5-6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企业邮局短时间的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
5-7 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乙方以天为单位向甲方赔偿损失。如果乙方连续72小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甲方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非乙方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甲方已缴纳的当月服务费用为上限。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被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以有关法律和本服务条款为仲裁依据。一方提请仲裁的时效为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7-3 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非乙方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8-2 本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8-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5 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8-6 本网站寄放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8-7 乙方在相关页面上对于企业邮局服务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均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8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9 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自该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附件:企业邮局的规格及价格体系
配置/特性/类型
企业邮局i型
企业邮局ii型
企业邮局iii型
企业邮局iv型
email数量信箱
5
10
20
50
企业独立域名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总空间
100m
200m
400m
1000m
价 格
320元/年
540元/年
880元/年
1980元/年
额外增加信箱费用
10个/年/360元(增加数量不足10个,按50元/年/个计算)
单个email空间
20mb
20mb
20mb
20mb
单个email大小限制
10mb
10mb
10mb
10mb
邮箱功能
pop3方式收信
√
√
√
√
smtp方式发信
√
√
√
√
web界面管理
√
√
√
√
web界面管理功能
收发信
√
√
√
√
邮件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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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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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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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邮件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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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件签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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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邮件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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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邮件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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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自动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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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自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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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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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面风格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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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域管理功能
用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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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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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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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大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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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间、邮件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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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1:技术合同: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
1.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2.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162号和黑建规[]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 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 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
│ │单位名称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 │
│ 委托方 │经办人 │ (签字)│ │
│ ├─────┼─────────────┤ │
│ (甲方) │单位地址 │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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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政府项目采购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协助乙方作好采购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参加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工作;
按成交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
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
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和记录工作;
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发出成交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
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前供应商情况、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_____%;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__________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3:律师服务合同
(_______)律(刑)字第(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_____一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______________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_______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_______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 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 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保安服务标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管理的凯旋项目项目提供保安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的形式 、内容、管理方式及期限
1、服务形式: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与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之间不具有《劳动法》、《劳动民法典》规定的劳动关系。
2、服务内容及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
1)消防及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做好防范应急处理,保证消防通道、紧急出入口、地下车库及安全门保持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保证全体人员和区域内财物的安全。
2)防盗窃管理
在岗人员牢记保安职责,对前期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进行严格管控,对进出办公楼人员、物品等做好详细记录,加强区域内巡逻,按照规定打点签到,防止和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确保办公楼区域内人身、物品的安全,对发生在执勤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职责人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3)灾害防患管理
掌握办公楼内生活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对来访人员按照相关制度礼貌接待,严禁无关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区域,并掌握当地政府有关安全警告的通知,及时做好防范措施。
4) 突发事件处置
包括火灾、偷盗窃、电梯困人、交通事故等按照相应规章制度执行。
5)监控系统值班管理
熟练掌握闭路监控和消防监控设施操作规程,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予以处理并上报,及时跟踪了解事件发展进程,对出现的可疑人员等进行跟踪,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发现的消防报警及时派人检查,保证与巡逻人员、物业工程人员等的沟通,排除误报等事件,发生火灾时按照处理预案执行。
6)停车管理
地下车库及停车广场安排专人值班巡逻,保证停取车安全,有序指导停放车辆。
7) 其他服务
根据甲方要求,协助配合甲方做好其他服务。
3、管理方式
保安人员由甲乙双重管理,组织领导以乙方为主,双方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派驻保安人员的管理,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查岗、考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服务期限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对派驻的保安人员的提出保安服务要求。
2、乙方在进行保安人员派驻时,必须经甲方参与审查。上岗时必须持上岗证,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个人档案、意外伤害人身保险、健康查体证明及人员变更申请表备案后方可上岗。
3、甲方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制度以及与乙方约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派驻的保安员进行管理要求和考核,并对每天保安人员实行打点签到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登记汇总,每月经甲方与保安人员双方签字后,交乙方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4、甲方有权将不能胜任的保安人员退回乙方,由乙方调整更换,但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保安人员不符合使用条件(录用条件)的证明依据,乙方在一个星期内配备其他人员。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人身安全等必要培训,并进行日常劳动纪律管理监控。定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保安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该考核结果将作为保安人员及保安服务的表现评定。
6、甲方有权按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对违纪保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纪违规的保安人员,甲方可根据单位规定停止其工作,交由乙方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赂偿或追究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7、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如在工作时间出现辱骂、殴打用户或来访人员以致伤害对方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换,且产生的后续责任(包括住院、医疗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于给甲方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进行相应经济赔偿和公开方式道谦(如媒体)等。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指派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
2、乙方必具有国家认定的保安服务资质,并经地方劳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证明书、税书登记证明原件等资料供甲方审查。
3、负责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驻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到甲方处负责保安工作。对甲方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停止派驻并退回乙方的保安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后续工作,不得对甲方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4、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驻人员,乙方负责管理劳务派驻人员的上岗人员查体证明、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将签订合同的花名册和劳动合同文本提供给甲方备案。
5、负责配合甲方做好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7、负责出具甲方支付保安人员薪酬和支付社会保险等费用的劳务发票。
8、负责保安人员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因病医疗等各类事项的处理。
9、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10、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配备制服等基本保安装备,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11、乙方指派的保安员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执勤巡逻、设备设施安全,严防被盗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协助物业人员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
12、乙方要每月月底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工资,若超7个工作日仍未及时发放或不足额发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3、乙方负责管理区域内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遵守标志服装的着装管理规定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保安人员统一着装。
2、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考核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保安人员,随时退回乙方,由乙方负责退回人员的所有后续工作。
3、保安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和乙方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内请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 ,甲方有权将保安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负责调派其它保安人员。
5、保安人员请事假2个工作日以内的向甲方申请,2个工作日以上的必须向甲方和乙方同时书面申请,经双方批准后方可休假。保安人员未请假脱岗两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
6、保安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等,由乙方按照为保安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人身保险程序办理。
7、保安人员工作期满或因各种原因中止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应配合办理保安人员的工作移交手续,协助甲方收回保安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件等。
五、劳动纠纷的处理
1、保安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与乙方建立,乙方应明确告知保安人员劳务派驻协议的内容。
2、乙方全面负责保安人员的法律事务管理和劳务纠纷处理,负责保安人员涉及劳动合同管理、工伤和医疗问题的处理及劳动仲裁与法律诉讼的所有事宜。
3、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保安人员费用
1、项目项目保安人员配置/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为人民币元/月。(该标准包含乙方提供服务中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保安器材、服装等),其中甲方将提取元作为考核保安人员个人费用,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发放给个人;
2、服务费用由乙方按照每月考核对费用进行计算。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因开具虚假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即使合同其他条款已经履约完成,乙方仍然必须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和甲方损失(包括补交税金、罚款、滞纳金等)。
3、乙方的帐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确认甲方帐户信息。乙方如需改变其帐户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或确认信息而使甲乙双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每月对乙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汇总,相关考核扣除费用在结算费用中扣除。
5、乙方有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6、对于本合同涉及的所有税费,均应按照有关税收的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本合同总额中包含的甲方应缴纳的税费仍应由乙方代为缴纳。
七、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填写劳务派合同变更书:_______________(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何时能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增减变化,应对人员名单进行变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的内容无法履行,本合同应予终止。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终止执行。
7、本合同期满30日前,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重新签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重新签订合同手续。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或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保安人员的责任,乙方对其保安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九、 其他
1、乙方承诺乙方的相关资质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因乙方资质原因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包括相关费用。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合同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保安服务标准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保安服务许可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篇15: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_________》的总服务机构。就甲方以“《_________》检索阅读卡(机构卡)”(简称_________机构卡)方式使用乙方《_________》(简称_________数据库)中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与方式 甲方购买_________机构卡后,乙方在“_________交换服务中心”网站为甲方开通使用_________数据库的帐号,乙方可以在中国任何地方上网使用。
二、计费与收费办法 乙方按甲方浏览,_________数据库中的全文页数计费,每页每次_________元。文章的题录,摘要可以使用。页数计数由乙方在“_________交换服务中心”网站设置的计数器自动执行,乙方负责保证计数的准确无误,并为甲方提供帐号流量监控系统,对乙方计数进行监督。 乙方为甲方提供“内部帐号管理系统”。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_________元订费作为_________机构卡的首次充值费,当甲方浏览,全文页数达到_________页时,甲方帐号自动关闭。甲方可以随时续交费用进行充值,充值费不退。
三、付费与开通服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两周内支付乙方_________机构卡订费。 订费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甲方可以选择如下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订费:
(1)电汇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2)邮汇_________
3.乙方收到甲方充值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通_________机构卡网上帐号,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方接收服务的联系人及其有效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尊重_________数据库的版权和相关知识产权,有关条款见附件。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数据库版权保护确认书 《_________》(简称“_________数据库”)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_________主办,_________杂志社编辑出版,_________公司总发行的正式连续电子出版物数据库。_________的版权归_________杂志社和_________公司共同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使用者必须确认并遵守以下条款规定,以履行版权保护之责任。
1.在用户正式签署“_________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并支付全额款项之后,方取得“_________数据库”在该合同规定期限和范围之内的使用权。
2.未经版权所有者书面许可,不得通过网络互联允许其它机构或个人使用“_________数据库”;对使用“_________数据库”及软件之范围的限制不得擅自解除。
3.不得以任何方式对“_________数据库”进行非法复制、解密、扩散。
4.不得利用“_________数据库”和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制作、销售任何形式的数据库和软件,以及任何形式的出版物。未经版权所有者书面同意,不得转让“_________数据库”及其软件的使用权。
5.若违反上述条款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均将被视为对该产品版权的侵害,版权所有者有权终止“_________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不退订费,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凡订购“_________数据库”者,均视为确认以上版权保护条款,并在确认书上签字。
7.本确认书一式两份,自订购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 订购单位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签字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6:纠纷上诉状居间服务合同
在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下称“该房地产”),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居间介绍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下称“该协议”),且甲方已经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RMB40000)。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合意解除该协议,现就解除该协议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该协议。
二、甲方应当于本解约协议签订后五日内自行或同意上海锐丰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若关于该房地产的房屋产权证________________保管的,则乙方同意__________将所保管的房屋产权证返还甲方。
三、待各方履行完毕本解约协议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就该房地产买卖事项再无其他争议,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上海锐丰,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7:技术咨询服务委托协议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关于_________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编号:
日期:?年?月?日
中国(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XX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XX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公司
地址:
电传:
_________国?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公司_________国?公司?附件
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公司
1984年?月?日
篇18:国际技术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结构日益改善,技术精度和复杂程度不断提高,技术服务已从单纯的售后服务发展为售前服务,即在新产品的设计论证阶段就将技术服务的要求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并随着设计、试制和生产阶段的进行而逐步具体化,因此在产品交付使用时就能提供一整套基本完善的技术服务。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篇国际技术服务合同模板。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模板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技术人员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________名工程师组成的________技术服务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赴________(甲方国名)的________市(或某工地);
2.在________(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________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________甲方的________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法律约束
乙方人员在________(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费用支付
1.
(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________(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__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款(1)项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
(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旅费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________和________(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每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汇兑
1.第三条1款(1)项中所提及的技术服务费的________%应以________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________的乙方技术服务组,其余________%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汇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________银行转汇________(乙方所在城市)________银行营业部________公司(即乙方公司)________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乙方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眼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________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组。
第七条 休假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________、________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1.乙方人员每年享受30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算起工作11个月,第12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________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________%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八条 移民费用
甲方同意为乙方人员办理移民手续,其中包括:
1.办理出入境签证;
2.为乙方人员办理合同规定雇用期间的长期居住许可;
3.承担本条1、2款所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 事假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他原因,可请紧急事假10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2.乙方应负责:
(1)从国内另行换人,替换不能返回甲方服务的技术人员;
(2)承担换人所需的全部费用;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3.
(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方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碍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3个月的技术服务费;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条 工伤、事故及人员更换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2个月内不能痊愈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________(乙方国名)到________(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回国的乙方人员的旅费。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应根据________(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________仲裁机关解决。
第十二条 期限
本合同的执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有效期限共____年,此为第一阶段。
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_____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模板二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20xx版,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省(市) 区(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9:养猪场地租赁服务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人: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人: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层/厅)_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于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免租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实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协议_________日内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后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后依次交纳。
第五条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_____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_____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_________等费用的。
5、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6、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___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十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三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篇20:简单信息化服务合同
甲 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乙 方: 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
地 址: 福中路中心书城南侧
联系人: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订立协议如下:
一、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为保证甲方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在服务过程中,除乙方人员费用外,其他涉及软硬件购臵与升级、外送维修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一)硬件设备维护服务。按每 年 次编制和更新甲方信息系统设备清单,对系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按每 月 次对服务器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每月 次集中做一次服务器类设备的清洁工作;对甲方报障的硬件设备进行及时检测和修理,已无法修复的配件或设备报甲方确认,取得新配件或设备后及时进行更换。
(二)网络和软件系统管理服务。按按每 年次编制和更新网络端口配臵、IP和软件系统清单;对甲方的网络故障、操作系统故障和应用系统故障及时定位并排除,对取得的软件新版本进行及时的安装。
(三)安全管理服务。协助甲方进行网络和系统用户的查杀病毒工作,按照防毒软件的要求及时更新和升级防毒软件;协助甲方安装和配臵网络杀毒软件;协助甲方对内网电脑安装违规上互联网监控软件,并定期检查。
(四)紧急事故响应服务。甲方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紧急情况,通过电话咨询等方式无法解决时,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响应,甲方提供相应配合。
(五)技术咨询服务。根据甲方的需求,协助起草甲方网络和各类系统立项、升级改造的方案。
二、服务方式
乙方派专人一人长驻甲方,负责提供日常服务。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对口联系,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地点和一定的办公条件;当发生重大或紧急情况时,乙方在可能情况下尽量调配资源,增派人员进行服务。甲乙双方派驻或指定的人员应经双方共同认可,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法。双方的业务联系应通过派驻人员、指定的联系人或乙方的接障人员进行。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负责按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协议款项和相关其他费用。
(二)负责协调与甲方网络与系统用户、甲方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设备、软件和系统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三)负责及时确认乙方提供的文档。
(四)合理安排乙方派驻人员的休假事宜。
乙方责任:
(一)负责按规定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并按要求提供规范的文档和记录。
(二)负责对服务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并每季度服务完成后要得到甲方的确认。
(三)做好保密。
四)休假前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RMB 元),由甲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50%,即人民币 元整(RMB元),服务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RMB 元)。
六、附则
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的有效组成。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后,可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程序按照该委员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