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20xx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篇2:企业财务科工作职责
1、主持公司日常财务、会计及税务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基础财务的工作质量;
2、确保资金有效管理,加速资金周转,考核资金使用效果,规避资金和债务风险;
3、对报送的会计报表负责,按时编写财务分析,定期向相关领导汇报财务状况;
4、定期清理往来账户,及时催收和清偿款项,做好帐务核对工作;
5、负责部门团队建设及员工培养,制定财务内部相关指标,做好绩效考核管理;
6、全面负责帐务问题处理及税务的协调工作,维系好与银行及税务机关的关系;
7、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篇3:企业财务中心职责
组织制定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组织撰写财务内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
负责分公司各项财务核算、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按时提交集团要求的各类报表及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负责分公司的日常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应收管理工作;
负责分公司的税务筹划,充分利用税务政策合理避税;
负责本级及下属门站的各项税务工作审查与指导;
制定和完善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9、制定公司合规工作制度,提出风控工作要求,包括合同审查、投融资方面。
篇4:企业财务职责范围
1、负责研发、生产项目会计核算日常工作,编制各类会计凭证、报表和内部管理报表。
2、负责企业财务科技专帐、加计扣除项目费用、火炬计划财务数据的编制和审定,负责会计核算和年审工作。
3、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财务专账的编制和审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要求准确界定研发费用核算的范围,并组织实施;归集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等研发费用;与其他部门一起负责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界定;能够与研发部门协同完成高企申报非财务指标要求等。
4、负责企业各项科技项目申报中财务专账信息的整理汇总。
5、协助项目“三同步”工作,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为项目效益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参与项目经济效益策划工作,编制项目目标成本预测;围绕项目“目标成本”,对项目运营情况给出成本管理意见。
篇5:企业财务的职责范围
1、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2、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4、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5、负责监督和指导下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定期汇总上报其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并分析潜在风险,监督检查其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6、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8、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9、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10、统一发票自动报缴作业。营利事业所得税核算及申报作业。营、印税冲退作业及事务处理。资金预算作公司财务部工作职责;
11、参与公司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12、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13、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14、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和财经纪律;
15、负责全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的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16、负责公司现有资产管理工作;
17、原物料进出帐务及成本处理。外协加工料进出帐务处理及成本计算。各产品成本计算及损益决算。预估成本协助作业及差异分析;
18、经营报告资料编制。单元成本、标准成本协助建立。效率奖金核算、年度预算资料汇总;
19、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帐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应收帐款帐务处理。总分类帐、日记帐等帐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填制;
2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6:企业财务职员岗位职责
出纳岗位职责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本公司主管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公司主管领导的检查监督。
9.现金的的收支必须有本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认可,
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库存现金和其他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二)财务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按上级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结算。负责组织全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并向上级财务部门负责报告工作。
3.负责组织财会人员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算帐、报帐,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全面反映给企业领导。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
5.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各部门搞好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分月、季、年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为企业发展积累资金。
6.协助总经理处理好与工商、税务、金融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及金融动向,并负责各项年检工作。
7.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及还贷手续。
8.积极为总经理当家理财,当好参谋。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9.精打细算,确保经济效益,合理制定各部门的生产指标、成本费用、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定额。
10.督促、检查企业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11.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2.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帐册、报表凭证和原始单据,保存企业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
篇7:企业财务岗位职责
1、协助建立和完善集团生产成本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制度、流程和模型等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编集团下属运营项目的生产成本指标、企业定额标准;
3、负责组织和指导集团下属运营项目编制生产成本台帐和月度经营分析报表;
4、负责组织建立集团下属运营项目的生产成本动态监控预警机制,对项目生产成本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
5、对集团下属运营项目生产成本指标的监督、落实与考核,定期进行成本控制情况分析,并编制成本分析报告;
6、协助生产成本管理信息化建设;
7、其它成本审核管理工作。
篇8: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物业采购各类物资的管理进行控制,对完成企业日常工作所需及采购物资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物资采购管理的控制,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3.物资分类
A类:办公用品(含电脑耗材类)、劳保用品,及各单位日常使用的低值耗材(单价低于500元)等非固定资产
B类:办公设备(含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单价高于500元的非固定资产类;
C类:应急类物资
4.采购管理
4.1先批后买原则
公司采购必须填制《物业物品采购单》(附后,以下简称《采购单》),申请单位、申请人填写《采购单》,注明采购项目类别、说明采购原因,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进行办理; A类物资:控制合理库存前提下,每月25日前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B类物资:合理调配、公司协商后,使用期提前10日,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C类物资:电话请示相关领导,经领导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办理审批后续;
4.2询价议价原则
固定资产及非固定资产的采购询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质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性采购不适用);
4.3样品封存原则
针对有一定使用时限的物资(相对低值的、可提供样品的),要做到样品封存,做到采购物品与样品一致;
4.4职责分离原则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所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采购物资由物资管理人员对数量、质量进行核对。物资管理人员对于所接收的物资,在接收时发现问题的,当即提出异议,与采购人员及时沟通,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所采购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由使用单位通知物资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对涉事物资暂时封存,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
4.5一致性原则
采购物资必须与采购单中所列要求保持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或成本太高的,采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反馈信息,经协调后,制定最终采购计划;
4.6合同会审原则
大宗物资采购,除符合上述4条原则外,还应做到合同会审,使用单位、采购人员、物业总经理、地产总经理,调研汇总后,经领导审核许可后,方可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5.供应商管理
5.1供应商选择
5.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如由特殊物品采购,供应商还应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件;
5.1.2 选择供应商必须进行询价和综合评估,若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质、业绩等,供应商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参考因素;
5.1.3 为保证供应渠道顺畅,防止突发情况,应有两家以上供应商为备用供应商;
5.2合同供应商登记、归类、存档,定期协助财务部门与供应商对账;
5.3 定期走访合同外供应商,择优更换或淘汰现有供应商;
6.合同签订管理
6.1董事长(法人)委托人对外签订、履行合同,必须按照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6.2意向合同必须进过合同会审后,方可签订。签订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签订后,即分类汇编、存档,分送有关部门;
6.3签订采购合同,必须比质、比价,择优选订。
7.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
7.1 合理借款:针对性采购,借款金额保持在采购预计总金额的±5%左右;
7.2 凭票报销:采购完成、入库后,采购经办人凭销货单、入库单、发票至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7.3 挂账处理:需要签订合同的、存在挂账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7.4 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8.采购人员廉洁管理
8.1积极维护企业利益,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8.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8.3廉洁自律,严禁接受供应商各类回扣、礼品;
8.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督,并有义务提醒各部门按程序提报申购计划;
8.5工作认真仔细,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8.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新事物及市场信息。
9.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正、废止时亦同。
篇9:企业财务科工作职责
1、 负责财务信息化的规划、推进和落地,逐步实现财务自动化与智能化目标;
2、 负责制定应收应付结算有关标准化手册、流程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
3、负责日常与业务各部门或用户沟通,响应各部门及用户的业务需求、优化需求,进行相应的各项系统优化,撰写业务需求文档及功能设计文档,配合开发人员进行客户化或应用系统开发,参与对开发结果的测试工作,确保最终实施落地;
4、 推进需求或项目进展和实施,并持续跟进系统应用效果,推动各部门深入应用并改善工作效率、节约成本、增加客户价值;
5、 负责各项目进展汇报、提交现场周、月报,运行指标报告和指定文档。
篇10:企业财务职责范围
1、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控制标准;
2、建立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
3、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结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理筹划与管理;
5、比较精确的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
6、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7、与财政、税务、银行、证券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篇11:企业财务科工作职责
1、根据财务部的各项制度和操作办法,完善和规范公司操作流程;
2、对所负责门店的经营政策提供财务建议,要求根据外部财务报表 和内部财务分析,对公司的经营提供合理化建议;
3、预算管理工作;
4、审核付款单据和报销凭证;
5、核对工资及绩效奖金;
6、外部报表管理;
7、税务事项管理;
8、厂家事项管理;
9、财务团队建设;
10、银行关系管理;
11、配合内审及外审做好审计工作;
12、其他政府部门相关事项管理;
13、资产管理工作;
14、店内资金管理;
15、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16 、与店内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及时沟通;
17、 完成财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12: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以上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及其主要问题的分析,结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遵循整体性、弹性、比例、优化等原则,在此基础上有效发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体性原则
对于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往往从筹集资金到收回货币资金要经历较多的环节。而且以上环节相互作用和联系,具有整体性。同时,中小企业具有资金流动较快的特点,因此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上,应当从财务管理的内外部的联系出发,重视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统一协调。比如,财务管理在实行分权管理中,需要协调各个责任部门的利益,促使整体效益的最优化。
2、弹性原则
弹性原则强调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结余的实现。由于任何决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即存在风险性。对此,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确保合理的弹性。当然,该弹性范围受到企业环境、决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响,也要求中小企业科学评估面对的财务风险,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系统的确定性。
3、比例原则
财务管理不仅规划和控制着绝对量的资金,还必须利用各因素的比例关系,从而找到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财务管理中经常碰到的负债比率、流动比率等内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需要进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种比例关系的合理,从而确保企业资金结构的稳定、合理。
4、优化原则
一般来说,最优原则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优选择,也即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中选择最优的问题解决方案;其次就是确定最优总量,比如理想现金金额,企业筹资总额等总量的确定;最后就是确认最优比例关系,包括利润分配比例、资本结构比例等。
二、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措施
1、优化财务管理环境
对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必须构建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从而为确保财务管理的质量。为此,首先是掌握企业外部财务管理环境。企业财务人员应当清醒认识到影响财务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状况等,对搜集的相关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业应当增强企业管理层对财务管理的认识程度,提升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另外,企业应当保证财务管理的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和财务监督工作得到切实执行,从而为企业管理层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促使企业决策科学性、合理性。
2、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财务人员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也是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才能不断提高。对此,企业需要增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视在岗培训,促使财务人员了解企业自身的特点,并掌握企业财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而根据各自的岗位需求,开展做很对性的培训工作。同时,中小企业还需要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严把财务人员的用人关。另外,通过科学的激励约束体制的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是培养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通过高素质的财务人员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上的不足,进而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
3、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财务管理职责与权限
结合某国有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该公司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包括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财务运行效率,明确母子公司财务管理职责,有效利用资源,以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其次,在财务管理体制建设上,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各级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独立纳税,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独立承担民事及经济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出资人、投资者、债权人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财务部分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核算的职责。遵循会计核算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企业日常经营收支状况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资金、成本、费用、利润预算,编报月、年度财务报告,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是财务监督的职责。规范企业的日常财务收支行为,对本企业的日常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杜绝和纠正企业经营中违规和违纪财务事项。如发现企业经营中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是参与经营管理的职责。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控制成本费用增长。四是财务信息管理的职责。利用会计信息,分析、预测、控制、评价和考核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揭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增收节支的措施和建议。
三、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加强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措施。总而言之,中小企业必须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篇13:企业财务职责范围
1.协助集团财务部主任、本地财务主任做好集团在上海设立机构及本地办公室财务部门有关财务工作。
2.熟悉掌握国家财税政策,熟悉税务、银行等机构部门业务流程,并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3.具有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的经验与能力,推动律所管理部门、律师业务部门完成经营目标,确保完成各项利润指标。
4.参与本地办公室日常账务管理:包括账务处理、税务筹划及对律所及其下设各机构进行年度审计等工作;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成财务核算工作,按集团要求提报各项财务及分析数据。
5.协助本地办公室财务主任完善财务管理模式、制度和流程,参与解答咨询各部门财务问题问询,建立有效的沟通及管控机制。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篇14:企业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及所属单位财务政策方面的业务和策略,包括融资、会计管理、财务计划、财务程序、财务成本控制和投资研究分析;
2、参与集团经营决策和制定发展战略,定期向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分析,并提出有益的建议;
3、建立健全集团财务管理体系、财务核算体系和控制体系,进行有效的内控管理和风险评测规避管理;
4、税收管理和筹划:负责公司税款筹划,加强与税务、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预算的编制:依据公司年度战略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公司预算和资金计划的编制,按月进行预算分析;
6、建立、维护与财、税、银行等机构的合作关系,并组织办理集团与其之间的各项业务工作。
7、负责集团所属资产和资金管理,保障资产和资金的安全。
8、负责集团财务人员的管理。
9、完成董事长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15:企业财务科工作职责
1、 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本所财务部的日常账务核算工作,指导财务人员的各项工作。
2、对本所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编制及办理本所的税务等各类税费的计算及申报工作,各类政府部门报表的填报。
3、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费用审批、营收及费用的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
4、编制本所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表、团队财务报表、年度收支预算、年度决算,并定期向领导汇报。
5、建立及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与规章制度,对年度预算、项目预算的资金运作进行总体控制。
6、对外协调与税务、审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业务和联络工作。
篇16:企业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集团公司
1、负责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协助集团总经理制定集团公司财务战略;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监控体系和规章制度,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3、参与制订集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集团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
4、掌握集团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5、筹集集团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集团各公司重大资金流向;制定集团公司资金运营计划,监督资金管理报告和预、决算;主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6、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7、按规定审批从银行提现金的作业;审核各类财务报表,及时准确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8、建立和完善集团各财务部门、财务团队;组织做好保密工作;负责重要内审的组织与实施;
9、企业上市的筹备、改制、重组等工作,各种文件和报告的提交整理,和各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
篇17: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篇18: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及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法规,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财务工作要求
第二条 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抵制一切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类资金不受损失。
(二)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全面、正确、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三)经常开展资金使用效果分析,全面、正确、及时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财务计划的顺利执行。
(四)合理支配和使用资金,努力降低成本,促进单位在各环节厉行节约,减少损失浪费。
(五)监督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财会人员及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思想,努力发挥单位资金效益,为单位经济发展理好财、用好财。
第三条 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预算),并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六)积极宣传,并严格遵守、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制止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七)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够更好的履行其职责,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科室、人员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要求有关科室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计划和预算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规违纪的经济活动,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支持和配合会计人员的工作,确保会计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 会计核算的要求:
(一)会计核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取得可靠的凭据进行核算,形成符合标准的会计信息,体现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合法性。
(三)会计对单位不同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在处理方法上保持一致,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和相互可比。
第五条 凭证管理的要求: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此外,原始凭证一般还要载明凭证的附件和凭证的编号。
(二)原始凭证填制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3.经济业务的摘要;
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
5.记账符号;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四)记账凭证填制要求:
审核无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连续编号。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五)会计凭证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合。
(六)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的传递应以安全、及时、准确和完整为主要依据,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会计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字或盖章。
(七)记账凭证采用通用式记账凭证进行核算。
第六条 账簿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从单位的业务需要出发进行会计账簿设置。具体设置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会计账簿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注明记账符号,书写留空,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顺序连续登记,结出余额,过次承前。
(三)总账登记可以直接根据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科目汇总表进行登记。
(四)日记账的登记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按顺序逐笔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并做到日清月结。
(五)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发生的错误,一经发现应立即更正。常用更正错误的主要方法有划线更正法和红字更正法两种。
(六)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七)结账就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结账的程序及方法是: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期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七条 其他:
(一)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会计科目。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五)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六)会计报表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采用统一的报表格式。
第八条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爱岗敬业。会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会计知识和业务技术。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依法把关守口,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敢于抵制歪风邪气。
(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
(五)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业务管理情况,努力为单位生产和经营服好务。
(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会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信口吐露,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九条 计划管理
(一)管理处各项财务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由计划财务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处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二)各项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科室)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审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费包干计划,严禁超计划支出。
(三)各项业务支出计划由科室提出,经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各项支出坚持集体决策。计划财务科按支出计划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无计划、超计划及其他特殊开支须经处长审批。站(队、所)、公司开支经负责人审核后报账。
(五)基层单位应制定年度经费支出计划,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计划财务科按各单位开支计划按月核拨经费,不得超支超报。
(六)各单位购买超过500元的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必须报送购置计划,经处务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 现金管理
(一)各单位的现金收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二)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除保留银行核定的限额数外,收入全部存入银行,不得超限额保存现金,不准坐支。现金支付,除了各类表彰奖励、现金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外,其他一切采购、劳务供应等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
(三)出纳员收入现金,必须出具收款收据。支出现金,必须凭审核无误的合法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并在当日入账,不准以借据抵现金不入账。
(四)各单位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五)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凭证,交会计人员整理,填制记账凭证。
(六)各单位库存现金如有长款或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提取或交存大额现金时,需由两人以上陪同办理,必要时派专车接送,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八)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不准将单位银行账户外借他人、外单位或进行违规、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 往来款项管理
(一)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二)往来账应以每一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
(三)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实行催收制,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进行核对,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催收或及时报账清算,防止产生坏账。
(四)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经批准后的坏账,计划财务科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并以户设置档案,将经济合同或协议书、民事诉讼和有关法律公证文件、催款处理往来书信、发生业务的单据和会计结算凭据、往来明细账页复印件以及坏账申报批准书等各项资料归档保管。
(六)暂付款项须一事一付,一事一清,要按时清理结算,不能长期挂账。
(七)职工个人因公出差、购买办公用品或材料等进行公务活动时,不予借款,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任何人不准挪用和私自借用公款。
(八)往来款项年终前应清理完毕,编入本年决算;年终不能及时清理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并编制情况说明书。
第十二条 票据管理
(一)管理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水费发票、收据。
(二)票据使用范围
1.银行票据主要为支票和电汇凭证,主要用于银行结算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主要用于单位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
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用于向灌区用水户收取水费。
4.普通收款收据主要用于单位内部转账、非经营性收费使用。
5.从事经营活动收取款项必须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三)票据使用管理
1.计划财务科设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登记、保管、核销等事项,设置专门的票据管理台账,按票据种类和使用单位如实记载领购、发出、使用、结存及核销等具体工作。
2.票据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票据,应加强保管,防止丢失。
3.各类票据在启用前仔细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或重号,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领购部门报告。在使用中如有填错的票据,必须全份完整保存备查。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4.必须按票据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仔细、完整填开票据。各类票据不得互相串用。票据填开人员与印章保管人员应分设。
5.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核销,如不按规定核销,由使用单位票据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6.对私自买卖、转让、转借、代开、偷盗、伪造、自行销毁票据,不按规定开具票据,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除给予处罚外,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使用后的票据存根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8.各类票据使用、销毁,都必须遵守银行、财政、税务部门颁布的票据管理办法和规定,接受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9.银行票据管理应严格遵守银行关于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银行预留印鉴要分管;严禁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归档;稽核人员要定期检查支票购入使用及结存情况。
10.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综)发〔20xx〕418号),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1.水费发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开票收费时应加盖管理处发票专用章。
12.普通收款收据不得对外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三条 水费收缴管理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水利厅批准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向用户收取水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收取水费必须坚持“收款开票、凭票供水”的原则,同时开具盖有管理处发票专用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严禁未收款开票或收款后不开票的做法。水费发票只能用于收取水费,不得用于收取其他款项。
(三)管理处开设水费收缴集中账户,用水户缴纳水费须缴入水费集中户,单位不准以现金形式收取水费。
(四)用水户凭银行缴款凭据到供水单位开具供水发票。
(五)水费票据报账时须由主管业务负责人签字。
(六)用水户到泵站、渠道拉水或其他各类用途的供水,都要健全水费手续和管理制度,所收水费全部缴入水费集中户,严禁留作其他收入。
(七)收取的水费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不准截留或挪作他用。
(八)收取水费的单位应定期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红寺堡扬水管理处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篇19:企业财务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宣传和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2、认真执行原始凭证的审核.审批制度,及时处理各项收支业务,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
3、遵守财务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审批权限,根据现行财务制度中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认真审查原始单据,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规定的票据,有权拒付。严格把好支出第一关。
4、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每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数额,经常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各开户银行实有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证、账账、账款相符。
5、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随意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不得公款私借和挪用公款,认真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相关票据印鉴,努力控制库存现金限额,确保资金安全。
6、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篇20: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
一, 报销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总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物业处内部报销、付款程序,严格有关手续。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处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3、职责
3.1财务部统一办理物业处所有财务结算,并进行集中管理。
3.2财务部对物业处各项目管理部的开支情况进行总体控制,并执行董事的授权范围内办理公司内部往来结算及公司与其他单位的财务收支事项。
4、程序
4.1审批权限
4.1.1各级管理人员按照总公司规定的权限签批;
4.1.2各部门负责人应对该项部门所发生的业务进行审查签字。
4.1.3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4.2报销程序
4.2.1取得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必须是公司经营业务流动中经正正规渠道取得的合法、有效的凭据,经税务部门监章的正式发票,经物价、财政部门监章的正式收据,公司与业务往来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
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合法凭据的,须由经办人填写情况说明单,阐明原因,经证明人证实,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批准签字,方可作为报销冲账的凭据。
4.2.2原始凭证的种类:
a全国联运、货运统一发票;
b各省市餐饮、娱乐业定额发票;
c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
d其他服务业发票;
e商业零售发票
f其他国家监制的合法发票。
4.2.3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购物发票、收据应有:
品名(收费项目),数量、单价(收费标准),金额,收款人签章(签字)。
合同应有:有效数量、价款(酬金)、付款期限。
4.2.4填制报销凭证
费用报销单;
借款单;
4.2.5报销凭证粘贴
a较小的票据,如停车费等,应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的方框内;
b较大的票据,粘贴在报销单的左边(左齐报销单边框,上齐报销单边沿)。将有关空白结算凭证粘贴在上面(如“较大票据”粘贴法),并准确、完整、清晰地填制。
c若有附件(如:批文、说明、申请等),须将附件折叠,整齐地粘贴在背面。
4.2.6报销原则及过失责任
a坚持谁发生谁报销的原则,严禁代报。
b坚持报销人、审批人分权原则,财务人员必须拒绝报销审批人和报销人同为一人的费用。
c原始凭证要求整洁、清楚,不得涂改、伪造,对涂改过金额的发票,应有开票单位加盖的更改章,否则无效。不得索取空白发票、收据自己填制。
d各种原始凭证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e购物票据必须经实物责任人验收,库房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后方能报销。
f按合同支付款项的,在首次付款时,应将合同交财会部备查。今后需支付的款项,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裁/执行董事审批后,方可开支。
g报销单的填写和签字,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否则可视为无效单据,出纳员不予办理付款。
h凡在费用报销中有弄作假、虚报费用、虚构业务报销费用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4.2.7报账流程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审查签字→会计(财务负责人)→总裁/执行董事审批签字→出纳员支付款项。
4.3各项退款
4.3.1交纳服装押金的员工辞职时,凭原收据随离职工资一并退回,收据遗失的,需提出其它证据,并说明原因。
4.3.2装修公司退出入证押金,先由各项目部服务中心填写“装饰装修退款申请单” ,再按:客户主管(内勤)→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会计(财务负责人)→出纳退款。
4.3.3施工完成需退装修保证金、外单位的进场保证金时,由各项目服务中心填写“装饰装修退款申请单”,再按:客户主管(内勤)→业主签字→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会计(财务负责人)→出纳退款。
4.3.4业主退物管费、车位费,应由各项目服务中心写退款单,并注明退款原因。经:客户→客户主管(内勤)→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财务审核→服务中心收银退款。
4.4工资结算
4.4.1签批程序:二级主管(根据员工出勤状况及工资制度制表2日)→一级部门经理(签署具体意见4日)→人事行政部(汇册各公司《工资表》表进行初审6日)→财务管理中心(最终审核并确认无误后9日)→总裁(批准11日)→执行董事(批准13日)→财务管理中心(发放15日)。
4.4.2离职员工的工资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发放.
二, 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物业处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物业处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物业处的资金损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处部门和全体员工。
3、条件
借款人为物业处转正的员工。
4、原则
严格执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说明原因,以总裁/执行董事签批后,方可再借。
5、程序
5.1借款单需填列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人等内容;若缺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5.2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裁/执行董事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若缺少签字,财务有权付款。
5.3报销金额大于或小于原借款金额的,一律采取“一次结清,多退少补”的办法结算,财务部门不留底,不挂账,借款人不得拖欠。
6、结算期限
6.1借款人处理完业务回公司后,必须及时到财务部报销,冲抵借款。
6.2差旅费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后五日内办理
6.3备用金借款结算时间为一月。
7、财务监督
7.1冲销原借款费用时,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借款”。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否想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报销。
7.2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裁/执行董事、分公司、各部门(管理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如确因某种原因一时不能退还借款,需由借款人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由总裁/执行董事批准,方可适当延期结算。
7.3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的,财务部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缴。
三, 票据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物业处收费行为,保证各项收入足额、完整交付公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财会部及下属各项目部、办事处等财务、收银人员。
3、职责
3.1财务部是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
3.2会计主管负责保管空白票据和票据存根。
3.3出纳员或授权收款部门负责票据的领取和开具。
4、程序
4.1票据的种类:
a其它服务业发票;
b机动车停车场定额发票;
c自印具名专用收据;
d通用收据;
e合作单位代收代付发票、收据。
4.2票据的取得:
a发票由财务部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
b通用收据由财务部根据需要购买;
c合作单位委托公司代收款项而提供的票据,由财务部接收管理。
4.3票据的使用管理:
①所有款项的收取必须向交款方出具票据,并按票据要素填写齐全,书写清晰,出现大小金额不符或书写差错的,应作废后重新填写,不得在原票据上涂改。
②财务部设计各种票据登记簿,对各种票据的购、领、存进行登记管理,各部门领票人对所领票据的使用、库存负责,用票部门凭已用票据换领新票。
③授权收款的部门,由公司指定专人在财会部领取票据,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院内停车专用”章,方能使用。
⑤财务部票据保管人应认真核销已使用各种票据,确保各项收款及时、足额上交财务部。
5、财务监督
5.1票据存根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失、销毁。
5.2财务部负责人不定期对各用票部门或个人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