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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公司要签订哪些协议(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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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入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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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就新入伙人入伙这一事宜,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人基本情况

1、.新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2、.原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本合伙是由上述原合伙人共同出资,以 目的而结成的。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 年。合伙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由和 作为合伙负责人按照授权处理日常合伙事务。

第三条 新合伙人出资情况

1、新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为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新合伙人的出资义务应在 年 月 日前履行完毕,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的, 。

第四条 合伙关系

新合伙人成为合伙人之日起,合伙各方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新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新合伙人的利润分配方法为: 。

3、债务承担

(1)新合伙人同意对加入合伙之前的所有债务承担偿付义务。原合伙人需要将个人合伙的经营状况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对于未告知的债务,新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偿付义务。如新合伙人对外予以偿付的,则可以向其它合伙人进行追偿。

(2)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入伙日起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退伙情形

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转让出资的规定

允许新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新合伙人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受让的,新合伙人按退伙处理。

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4、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九条 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期限届满,各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 年。

第十条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生效。

2、本协议未规定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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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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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 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并领取执业许可证的,则必须载明:本单位已经_________(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事务执行

第七条 各合伙人对执行本单位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本单位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置本单位的财产;

(二)制订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三)改变本单位的名称;

(四)入伙和退伙;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八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作为合伙负责人执行本单位事务,对外代表本单位。

合伙负责人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本单位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九条 合伙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体合伙人会议;

(二)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开展本单位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决定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单位事务由合伙负责人执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但有监督合伙负责人,检查其执行事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本单位事务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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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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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通讯地址或邮箱: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或邮箱:

丙方:

【律师提示】

1、合同名称可以有多种,如合资合同,合作合同,投资协议;

2、签约各方即为投资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成立后即为股东;

3、投资方信息应全面、准确。

投资各方经充分讨论,友好协商,就合作投资开办 有限责任公司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律师提示】

1、前言部分可简洁明了,也可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写明合作投资原因;

2、因公司章程多数情况下会使用工商局标准版本,对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限制太多,本合同内容如写得全面细致,可成为实质上的章程。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况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投资各方合资设立的公司为 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提示】

1、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3、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二条 公司住所

公司经营场所在        。

【律师提示】

1、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3、公司登记须以住所为准。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 (如若与营业执照不符,以营业执照为准)。

【律师提示】

1、公司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超出范围经营有一定风险。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        。

【律师提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

2、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但须注意首期比例与分期期限,最好明确约定;

3、第三人代垫资金须了解相关风险。

第二部分 投资者投资情况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1、

2、

3、

4、

5、

【律师提示】

1、股东法定人数限制;

2、股东基本信息须清楚、准确、完整;

3、有名义股东可考虑实际投资人列名与不列名的各种方式。

第六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一)出资方式与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某某以货币        元出资,占注册资本        %;

某某公司以设备出资,折价        元,占注册资本        %;

某某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经评估作价        元,占注册资本        %;

某某以知识产权出资,折价        元,占注册资本        %。

【律师提示】

1、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都可作为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非货币财产出资时是否需要评估应综合考虑其费用与风险,包括市场行情变化带来的价值变化风险;

3、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法律规定标准;

4、作为出资的财产产权不清晰会存在法律风险;

5、出资比例应尽量避免各占50%或各股东相加形成两方各50%的现象,以防公司股权僵局。

(二)出资时间:

【律师提示】

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注意比例规定与期限规定。

(三)不能如期缴纳出资的违约责任:

【律师提示】

1、明确约定比无约定更好操作;

2、可以约定各种不同的方式。

(四)公司成立后股东名册或/和出资证明与本条不一致的,以        为准。

【律师提示】

1、公司成立后可以出具出资证明,出资证明须与注册登记的一致,存在与实质出资不一致的风险;

2、隐名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可能存在风险。

第七条 投资者(股东)的权利义务

(一)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投资者(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三)投资者(股东)按出资比例享受利益分配。

(四)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律师提示】

1、表决权与分红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各投资者可协商确定;

2、出资比例可分为约定与实缴,建议约定实缴与认缴不一致的变通方式;

3、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应考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实现方式。

第八条 公司设立事务承办人的职责

全体投资者(股东)指定 为公司设立事务承办人,承办人可亲自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公司设立事务。

【律师提示】

1、指定一或两人可提高效率;

2、办理名称核准、验资、登记等手续。

第三部分 公司股权变动

第九条 股权转让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律师提示】

1、以上条款为法定内容,本合同可作不同约定;

2、有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关系的可考虑在此作限制约定。

第十条 股权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继承股东资格,须股东会讨论,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继承股东资格。

【律师提示】

本条非必备条款;各投资者应充分考虑公司的人和性,确定应否有此约定,以及表决权比例。

第十一条 公司增资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律师提示】

增资认缴比例可事先约定。

第四部分 公司机构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职权

(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上述职权是参照法定内容,职权内容与范围可由本合同或以后的章程约定;

2、股东会职权须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职权综合考虑。

(三)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每年 举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6、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对第十五条第(二)项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8、股东会股东的表决权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过半数通过有效;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律师提示】

1、会议通知时间应约定较短时间;

2、程序一经约定,须遵守,否则有致使决议无效的风险。

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一)董事会组成:

1、董事会成员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

2、董事由 办法产生,任期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办法产生;

【律师提示】

1、成员最好为单数,以防公司董事会僵局;公司较小,可只定执行董事;

2、董事、董事长产生办法可自行约定,任期在三年内;

3、若有国有投资主体须注意职工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上述职权是参照法定内容,职权内容与范围可由本合同或以后的章程约定;

2、董事会职权须与股东会职权综合考虑。

(三)董事会召开程序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律师提示】

1、会议通知时间应约定较短时间;

2、议事方法与表决程序宜简单;

3、程序一经约定,须遵守,否则有致使决议无效的风险。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及其职权

(一)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经理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经理可由股东或董事担任,也可外聘;

2、经理职权应与董事会职权综合考虑;

3、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同为考虑重点;

4、职权设置上须防范治理僵局。

第十五条 监事会及其职权

1、监事会由 人组成。

2、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律师提示】

1、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不设监事会的除外;

2、监事会应有职工代表;

3、可自行约定主席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

【律师提示】

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中可任选;

第五部分 合同效力

第十七条 通知地址

各投资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各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其他投资方,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其他投资方无法送达或者变更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

【律师提示】

因地址的变更带来的不便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投资各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律师提示】

1、约定管辖地有利于各投资方清楚解决纠纷的途径;

2、约定须明确且合法,否则无效。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投资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为 。

【律师提示】

1、可约定生效条件,若公司涉及到须经批准的,应约定经某机关批准后生效;

2、合同份数应考虑投资人人数以及公司与工商局等机关所需数;

3、建议约定本合同与公司章程的效力大小,并注意与公司章程的对应。

以下为签名(盖章)页

甲方:

乙方:

丙方:

【律师提示】

1、自然人应亲自签署,如委托他人代签,须备委托书;

2、法人应盖经备案的行政公章;

3、日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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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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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2..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至时应予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割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应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的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及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⑴须承认本合同

⑵须经本合同人同意

⑶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

⑴需要有正当理由才能退伙

⑵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⑶退伙须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⑷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方式结算。

⑸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⑴对外开展业务

⑵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⑶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⑷支付合伙债务。

2.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⑴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⑵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⑶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⑷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⑴合伙期届满;

⑵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⑶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⑷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⑸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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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伙投资协议公司内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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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________项目为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注册形式为:________;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事务管理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牵涉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权利索取查看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复印合同复印件,依此作为衡量利益分配的原始材料(或本合同附件);

2、?牵涉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与第三方接触谈判,或与第三方直接签订相关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评估甲方提出的投资方案,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全程跟踪甲方方案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甲方执行;

(3)?甲方与第三方合同,须经过乙方的评估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整个项目的寻找,前期可行性评估,为项目定位定性,提交充分的项目分析方案与乙方探讨;

2、?与第三方接洽谈判,撰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须经过乙方评估;

3、?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4、?解决与第三方合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合作顺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营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经营的,应对其他合营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提交_____。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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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3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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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按《____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_________________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_________________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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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合伙联营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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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____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___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联营宗旨

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

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

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总公司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

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成员各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营成员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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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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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投资协议书范本工商标准版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八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除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二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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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合伙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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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公正人姓名或单位名)

总则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证、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享有自已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得盈利额的分红,共同支出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水、电、杂和本网吧周边设备的维护更新等支出)现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制定如下条款,并由丙方给予公正:

第一条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万元。甲方出资-万元,

乙方出资-万元,各占投总额的-%和-%。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网吧,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双方家属包括亲戚不得参与或干涩合伙人的一切决策。

第四条本网吧由甲方一人经营管理,但网吧的重大变故或主要大事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方

可决定。

第五条网吧盈余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盈亏和各项收入、支出按双方投资比例各自分担。例:总投资60万元,其中甲方占总投资的80%,乙方占总投资的20%;当月的营业额为6万元,去除员工工资水电费、光纤费和务业管理费等所有支出共计3、5万元,则当月盈利为2、5万元。则甲方得2万元,乙方得5000元。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有权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财产份额时,但须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

(三)合伙人终止后,依法按比例分得合伙的剩余财产。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经营期限自网吧正式营业之日起算起。

(二)合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

(三)合伙解散时,进行清算,并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双方按比例分得财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二)本协议附带法律公证处公证。

(三)本协议经二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盖章(或指纹)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正人或单位)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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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3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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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 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二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为 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条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姓名或者名称

住 所

第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六章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九条 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 ),委

托 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

第二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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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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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国*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公司。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 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银行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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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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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公司发展业绩,促进优秀人才与企业成长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同时为了开拓 等地市场业务,戊方拟在 成立控股子公司,其中戊方实际投资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占目标公司股份比例为 %,剩余 %部分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

根据甲、乙、丙、丁四方意愿,四方愿共同委托戊方以戊方名义代为出资并持有股权,即在工商注册登记中,目标公司为戊方全资控股子公司,戊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甲、乙、丙、丁四方作为隐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实际获取投资收益。

甲、乙、丙、丁、戊各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就甲、乙、丙、丁各方共同委托戊方代为出资并持股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各投资人出资情况

目标公司由甲、乙、丙、丁、戊各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

1) 甲方投资金额_元,占股比例_ %;

2) 乙方投资金额 _元,占股比例_ %;

3) 丙方投资金额_ 元,占股比例 _%;

4) 丁方投资金额 _元,占股比例 _%;

5) 戊方投资金额 _元,占股比例 _%;

三、委托持股

1.甲、乙、丙、丁四方委托戊方以戊方名义代为出资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即在工商注册登记中,目标公司为戊方全资控股子公司,戊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甲、乙、丙、丁四方作为隐名股东,由戊方按出资比例向甲、乙、丙、丁四方实际分配投资收益。甲、乙、丙、丁四方取得的目标公司内部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不在目标公司章程中体现,不记载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不作工商变更登记。

2.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均以戊方个人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作为其四人股权的名义持有人,由戊方以目标公司全资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由戊方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并根据戊方意志自行行使表决权、作出股东决议、行使《公司法》和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甲、乙、丙、丁四方取得的股权为目标公司内部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目标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目标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除特殊约定外,甲、乙、丙、丁四方基于本协议享有的股东权益不包括目标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权,并同意将所持股份对应的除利润分配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投票表决权等经营决策权)永久授权给戊方行使。

四、出资时间及财务管理

甲、乙、丙、丁、戊各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金额足额、及时存入公共账户。公共账户由戊方财务人员统一看管和使用,甲、乙、丙、丁各方有权定期对该账户予以监管,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

甲、乙、丙、丁、戊各方未按照约定出资的,除应足额、及时支付出资款项外,还应向其他已按期及时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相当于到期未缴纳出资额的【 %】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在及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之间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共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丁、戊各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目标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目标公司前一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分红。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 】

(2)分红的数额:目标公司上一年度剩余利润的【 %】;

(3)分红的方式:由戊方按照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统一分配;

(4)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5)如利润分配日期提前,需各方签字认可同意,方可分配。

(6)根据实际情况,戊方将5%股权收益分配给甲、乙、丙、丁各方,分配规则和方式由戊方另行制定。

六、甲、乙、丙、丁各方权利义务

1.甲、乙、丙、丁各方分别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之一,对目标公司享有获得相应投资收益的权利,有定期要求戊方通报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状况的权利;

2.甲、乙、丙、丁各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戊方不适当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有权向戊方申请要求查阅目标公司会计账簿,但不能无正当理由擅自干预戊方作为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全资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权利义务和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3.甲、乙、丙、丁各方负有按照本协议以货币形式及时出资的义务,并应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在戊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均由甲、乙、丙、丁方分别承担。

七、戊方的权利义务

1.戊方有权以目标公司全资股东身份排他性的进行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戊方作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全资股东依照《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享有独立的决策权;

2.戊方应定期向甲、乙、丙、丁各方通报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情况,并认真听取甲、乙、丙、丁各方依据本协议对戊方不适当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提出的建议;

3.戊方应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作为名义持股人代表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扣除税费等必要成本后均全部按照甲、乙、丙、丁各方的出资比例及时分配。

4.对于所经营业务出现风险时,各方需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该风险的承担不以投资金额为限。

八、竞业限制

甲、乙、丙、丁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在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及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或本协议解除终止后36个月内,无论在任何地域,若无戊方书面认可,甲、乙、丙、丁各方不得以自身、代理人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戊方或目标公司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同类/近似业务或与戊方及目标公司业务的竞争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

九、转股、退股和增资

(一)转股:目标公司成立起【 】年内,甲、乙、丙、丁各方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征得各方同意后,一方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在同等条件下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

(二)退股:

1.善意退股

(1)退股一方由于自身无过错原因要求退股的,应先清偿其对目标公司或戊方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目标公司或戊方借款、该股东行为使目标公司或戊方遭受损失而产生的赔偿等),且须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各方,在征得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

(2)退股均以现金或同等价值资产结算。

2.恶意退股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第七条关于竞业限制规定的;

(2)擅自泄露戊方或目标公司商业机密或本协议有关内容的;

(3)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严重干扰戊方或目标公司正常经营决策,或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

(5)其他导致戊方或目标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任意一方发生以上任一情形的,自动退股。退股方不再享有任何利润分配权(包括尚未分配的利润),且无权要求戊方或目标公司返还其任何出资,因其过错给戊方或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三)增资:若目标公司储备资金不足或发生经营战略调整,需要增资的,经戊方提议,各方应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追加出资须在戊方通知各方后7个工作日完成,若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除本协议各方主体以外,若增加其他主体(自然人或法人)入股的,新入股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同时入股事宜需经本协议各方的一致同意。

十、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项下以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各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一、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且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成立之日起,原则上至目标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为止,但出现本协议第八条事项时除外。

十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需承担守约方维权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同意向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分别持有一份,目标公司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丁各方(签字并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年 __月 __日

戊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年 __月 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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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合伙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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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以下是小编推荐的企业合伙协议范本,欢迎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

(1)、

(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____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 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________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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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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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拟上市公司]注册地址:

乙方:[投资方]注册地址:

丙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

以上三方合称各方。

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经营范围为:(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2乙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

3丙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丙方系甲方的控股股东,持有甲方%的股权;

4乙方拟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对甲方增资(乙方的增资),同时甲方将通过增发股份、现金收购或者两种方式相结合等方式购买丙方的优质资产(注入资产),上述交易完成后,各方将共同对甲方进行相关业务和资产重组,并在时机成熟时实现甲方在境内或者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或上市)之目的;

5乙方的增资与丙方注入资产可能为不同的环节,各方在实施时具体再协商确定方式与时间。

为此,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概述

1.1乙方拟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形式投入甲方。

其中第一笔增资为人民币万元,于各方签署正式的增资协议后的14个工作日内到位(预计时间为,第一笔万元在7个工作日内到位,第二笔万元在余下的7个工作日内到位);其余2,500万元增资的时间根据丙方注入资产相关的工作进度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预计不晚于)。

1.2丙方将选择其优质的经营性资产注入甲方,以实现甲方的做大做强。

丙方注入资产的范围、价格及注入方式等,由各方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丙方初步计划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gg)全部%股权注入甲方,并在日后适当时机将更多的优质资产注入甲方。

1.3在乙方完成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增资、丙方完成gg股权注入后,甲方的总资产规模预计将达到人民币亿元,而乙方将持有甲方约30%的股权。

1.4各方同意,在完成上述乙方增资、丙方注资后,将尽最大努力促使甲方在年后实现甲方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交易安排

2.1乙方的尽职调查

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将(自行或聘请中介机构)对甲方及丙方注入资产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甲方及丙方应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并提供乙方要求为完成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与文件,但乙方保证对于甲方及/或丙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予以保密。

2.2交易细节磋商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定义见下文)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

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增资的具体时间;

丙方注入资产范围及具体时间;

对乙方投资安全的保障措施;

乙方增资后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等事宜;

甲方在完成乙方增资后、上市前的后续增资扩股事宜;

各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2.3正式交易文件

在乙方完成尽职调查并满意调查结果,且各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其他事宜

3.1排他性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排他期)内,乙方享有与甲方和丙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

在排他期内,甲方和丙方不得与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乙方通知甲方与丙方终止交易,或者乙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的。

3.2保密

各方均应当对本协议予以保密,并不应当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但各方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或者一方为履行审批手续而向主管部门进行的披露除外(此时披露方应当确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3.3交易费用

除非另有约定,各方应当承担其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3.4协议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届满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届时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3.5未尽事宜

若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本页至此结束,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各方同意并接受上述条款: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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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3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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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

第××条 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方式)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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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合伙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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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市(县)____街道(乡、村)____号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市(县)____街道(乡、村)____号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市(县)____街道(乡、村)____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主要经营保温饭盒、保温杯、________等。

第二条 总投资为十五万元,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产品实物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以技术作为出资,丙方以技术作为出资。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店铺。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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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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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______公司与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协议。

第二条出资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市设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元。甲方以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乙方投资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其中现金______万元,设备______万元。出资方式: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

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甲方:乙方:

第十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______个月,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

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______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二十六条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____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七条保密

第二十八条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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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参考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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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第五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四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第九条、普通合伙人的姓名、住所为:

甲: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为:

丙: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出资___________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章程、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十四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五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章程、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第十六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章程、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七条、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章程、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八章、入伙、退伙

第十九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法律规定或者合伙章程、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四)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符合本章程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四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章程第十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

第二十七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八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四)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三十二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三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章程、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章程,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一式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_____份,合伙企业留存________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____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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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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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企业名称(以下称丙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责任承担:甲、乙、丙X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丙X: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四条 出资时间风险提示: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

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4、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5、丙X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 出资评估

1、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1、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1、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X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X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X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X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____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风险提示: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信息都没有采用其他措施,出资人之间依君子协定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在出资协议中应当明确XX条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经营方式或服务理念的公司,更应作约定。

对于公司成立后有部分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公司,出资协议时所约定的XX条款应扩大到公司成立之后。一是避免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XX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X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风险提示:

1、对外责任。原则上,公司设立不能,股东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内部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何分担的问题;

3、对由于股东个人的过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设立致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责任。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丙X:(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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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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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__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统称"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二名自然人同意在天津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即天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订立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二章 合伙人

2.01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地区)正式签署:_______________

(1)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名中国国籍并具有完全缔约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为。(以下简称"甲方")

(2)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名中国国籍并具有完全缔约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单称为"合伙人",合称为"全体合伙人"。

2.02 甲方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乙方为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03 甲方不执行事务,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章 合伙企业

3.01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

3.02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3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3.04 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实现合伙人投资的保值增值。

3.05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6 上述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均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第四章 出资

4.01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_______________

(1) 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000);

(2) 甲方以附件一所列货币和实物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6月_____日前,缴付出资完毕;

(3) 乙方以第4.03条所列劳务出资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000),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于企业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分期缴付。

4.02 甲方缴付出资时,应将货币划入企业的帐户,将实物资产交付乙方,乙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企业向甲方出具收据,作为出资证明文件。

4.03 乙方以其在企业的三年劳务(企业成立之日起)作为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_______________乙方在企业的一年劳务作价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三年劳务作价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4.04 合伙人的出资,以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企业的财产。

4.05 企业成立后,增加或减少对企业的出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4.06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4.07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第五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01 企业年度或一定时期的利润和亏损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和分担:_______________

(1) 利润全部分配给甲方,亏损全部由甲方承担;

(2) 如企业分配给甲方的利润累计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000),则此后不再采取以上方式,而应按照甲方百分之五十一(51%)和乙方百分之四十九(49%)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5.02 上述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应在企业年底分红、合伙人财产份额退还或被执行、企业清算时实施。

第六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6.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授权执行企业的合伙事务。

6.02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任条件和程序:_______________

(1) 有限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 企业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的,应当由该普通合伙人担任;

(3) 企业有数名普通合伙人的,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普通合伙人担任。

6.0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_______________

(1) 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制订企业融资、担保、重大资产处置、设立分支机构的方案;

(3) 制订企业员工的工资标准方案;

(4) 决定企业员工的奖金发放方案;

(5)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 决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7) 提请聘任或解聘企业的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8) 本协议约定和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6.04 除非全体合伙人另行聘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企业的经理,按照第8.01条行使职权。

6.05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有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

(1) 超越职权执行事务;

(2)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3) 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4) 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5)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6) 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7) 擅自将企业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

(8) 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9) 本协议和相关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

7.01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企业。

7.02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但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_______________

(1) 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 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获取财务报告,查阅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

(4) 按照第7.03条规定,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

(5)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7.03 企业的以下事项,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

(1) 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员工的工资标准;

(3) 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4) 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5) 聘任或解聘企业的经理、财务负责人;

(6) 改变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7) 借款、担保、设立分支机构;

(8) 企业重大资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等)处置;

(9)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章 经理

8.01 企业设经理,经理对全体合伙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

(1) 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全体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决定;

(3) 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6) 拟订企业的奖金发放方案;

(7) 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8) 决定录用或辞退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员工;

(9) 本协议或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8.02 经理应参照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遵守第6.05条、第9.01条、第9.02条约定的相关规则。

第九章 同业禁止和交易限制

9.01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9.02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章 财务会计

10.01 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10.02 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10.03 企业财务报告,包括月报、半年报、年报,应及时送交合伙人。

第十一章 特别约定

11.01 甲方可以向企业拆借资金,对使用期限在7日以内的,甲方不收取利息,对使用期限超过7日的,甲方按照月息率百分之一(1%)收取利息。

11.02 乙方提请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应由甲方推荐,此项不视为甲方执行事务。

11.03 如企业当月有纯利润,可以发放奖金,但奖金总额不得超过以下标准:_______________

(1) 不超过企业当月纯利润的百分之十五(15%);

(2) 企业进入执行第5.01(2)条的阶段,不超过企业当月纯利润的百分之十(10%)。

11.04 根据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况,乙方可以按照相应的工资标准和奖金发放方案从企业取得报酬。企业筹备期间的乙方报酬,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1.05 乙方应当促使企业在每月最后一日上报给甲方一份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本月销售、本月库存、占压资金、费用支出、本月毛利润、本月纯利润、奖金方法情况。

第十二章 入伙和退伙

12.01 合伙人以外的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12.02 在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

(1)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 执行事务合伙人、经理违反第6.05条约定的义务。

12.03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1) 未履行出资义务;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2.04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应当先对企业财产进行利润和亏损的分配和分担。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12.05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章 解散及清算

13.01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__15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13.02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_______________

(1)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 企业连续二(2)年亏损或未分配利润;

(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天;

(5) 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 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13.03 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0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按照本协议和相关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14.02 合伙人、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应当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其违约行为取得的利益归企业所有,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

15.01 与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全体合伙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发出有关开始该等协商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争议仍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则合伙人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六章 附则

16.01 本协议对全体合伙人、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6.02 本协议提及的和附于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

(1)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甲方的出资清单;

(2)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16.03 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16.04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签署书面协议。

16.05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全体合伙人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16.06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署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生效。

(合同签字页)

本协议于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由全体合伙人正式签署,以资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署: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署: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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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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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

1. 项目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___(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 _ 。

2. 为适应经营发展需要,"目标公司"原股东(共 人,分别为:__________ )各方决定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伙伴,将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______万元。

3.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或乙方)具有向"目标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格与能力,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认购"目标公司"新增股份。

4. 甲方已经就引进"____________"及签署本协议条款内容事宜,已取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鉴于上述事项,本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目标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____________"认缴"目标公司"新增逐层资本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注册资本增加

1、"目标公司"原股东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____万元,增加至人民币_____万元

2、"____________"以现金出资____万元占最终增资后"目标公司"____万元注册资本的___%

第二条 本次增资出资缴付

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____________"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缴付全部出资额,其中第一期出资___万元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缴付。"目标公司"在收到"____________"缴付的实际出资金额后,应立即向"____________"签发确认收到该等款项的有效财务收据,并于收到该款项后10日内,办理完毕有关"____________"该等出资的验资事宜。

2、"目标公司"在收到"____________"的出资款后,"目标公司"原股东应与银针基金共同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本协议项下注册资本增加事项,确认新股东的股东地位,向"____________"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股东名册,增加"____________",根据各方提名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通过相关股东会会议决议,"目标公司"根据该股东会会决议,在该股东会会议后10日内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如果本次增资未能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目标公司"应在相关批复文件签发后10日内向"____________"退还出资款项,金额为本金加计按一年贷款利率所计利息,计息期限为"____________"向"目标公司"交付投资款之日至"目标公司"向"____________"退还投资款之日。

4、本协议各方同意:__________"目标公司"董事会由六人组成,"____________"有权提名一人担任董事,其余5名董事的人选由股东方提名。"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方同意就本事项在"____________"向"目标公司"注资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中对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5、各方同意:__________完成本次增资后,"____________"将向"目标公司"委派一个财务人员进入"目标公司"工作,加强公司的管理力量。

第三条 "____________"转让事宜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____________"拟转让的股权,"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照其在"目标公司"的池子比例,优先受让:__________对于不欲受让的股权,"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应同意并配合"____________"完成向第三方所惊醒的出资转让,而不得对该等股权转让行为设置障碍。

第四条 重大事项

"目标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议的决议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但特别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讨论并应取得"____________"委派董事的同意。

特定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1、任何集团成员公司①设立任何子公司,投资任何人的任何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其他人的股权,或②设立任何合营企业合伙企业;

2、订立,修改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规定(或章程同类文件);

3、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从事本公司业务以外的经营,变更经营范围,或促使或允许任何集团成员公司停业;

4、①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②任何集团成员的破产,清算,解散或重组,或促使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依照破产法或类似法律提起任何诉讼或其他行动以寻求重组,清算,或解散;

5、在主营业务范围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资产出售计划范围之外,出售或处置公司或任何分子公司的资产或业务;

6、批准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证劵公开发售或上市计划;

7、"目标公司"发行,赎回或回购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任何股份;

8、任何关联交易;

9、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资本开支之外,促使或允许任何成员公司的资本开支;

10、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贷款计划之外,促使或允许任何集团成员共偶公司的贷款或其他负债:__________或对外提供任何借款,或为非集团成员公司做出担保,保证,质押或赔偿保证等;

11、更改公司董事会的规模或组成,或更改董事会席位的分配;

12、向股东宣布派发任何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或者批准集团成员公司的股息政策;

13、审计师的任命或变更,更改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会计政策;

14、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重大交易。

本条款所指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本身及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

"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方同意在本次增资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中依据条款对章程进行修改。

第五条 各方承诺

1."目标公司"承诺

(1) "目标公司"的成立,变更等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已获得不要的毕准文件,相关程序已经合法完成。在公司存续过程中, 未发生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也未接受过相关处罚。

(2)本次增资事项已获得的有关部门的毕准,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同时本次增资事项所必要的内部程序已经获得通过。

(3)"目标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向"____________"提交的、与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有关的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答复及相关资料,均系真实、准确、全面吗,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遗漏;且至本协议签署时,上述关于尽职调查的答复及相关资料所反映的"目标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被协议签署之时。"目标公司"已向"____________"全面提交和介绍了所有相关情况,在任何方面不存在应向"洪范资产揭示而未揭示的事项和风险,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对股东权益发生损害的既有和或有事项。因未向"____________"充分揭示相关情况而造成"洪范造成"任何形式损失的,"目标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4)"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已经全部实际到位。全部资产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导致资产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5)公司取得的全部知识产权部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纠纷,并为"目标公司"所唯一完全所有;"目标公司"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整取得从事其生产和经营主营业务所需要的资格认证。此等资格认证将专属于"目标公司"。

2、"____________"承诺:__________

(1)"____________"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法人,其就本协议签署,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审批;

( 2 ) 照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缴付注册资本出资;

(3)本协议项下所进行投资,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项下的应履行之义务。

第六条 关联交易

本条款项下关联方指:__________

1、"目标公司"股东

2、由"目标公司"各股东投资控股的企业;

3、"目标公司"各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人员及近亲属;

4、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企业。

"目标公司"于公司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目标公司"的关联交易应该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七条 回购条款

如在乙方完成对甲方投资之后起__年内(起始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__年内),机房未能实现成功发行股票上市,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本义务。回购金额按照①乙方投资本金加计按年利率12%所计利息,或②按照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比例缩占有的甲方即期净资产而这孰高的金额确定。

如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所拥有的该权利自动终止。

乙方通过除上市之外的方式处置了其所持有的全部甲方股权。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本协议项下"____________"就其本次增资事宜而获悉的,对于"目标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有关"目标公司"经营,财务,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信息或资料(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秘密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除非经法律,法规许可,或经征得"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股东个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该等秘密信息披露,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项下增资之外其他用途。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公司"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影响协议他方支付相当于实际出资金额万分之五(0.5%)的违约金。

如逾期满三十日时,守约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实际出资金额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管辖

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好友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不得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类似理由拒绝实行本协议。

2. "____________"对"目标公司"在"____________"注资钱所指定的股权奖励,激励方案无异议,但不参与股份支付等行为,如果因实施任何在"____________"注资之前所指定的股权奖励,激励计划倒是"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及股本规模和结构发生变更,"____________"所持股权比例不被摊薄。

3. 本协议有各方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北京签订,并于当日起生效。

4.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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