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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的建议和意见(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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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资源建议书范文模板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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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为万物之源,万物之本,人们生活的一时一刻都离不开水,正是因为有了水,人类才会生存,世界万物才会生机盎然,千姿百态,丰富多彩。

地球上的水资源似乎取之不尽,其实目前人类的使用情况来看,只有淡水才是主要水资源,而且只有淡水中的一部分才能被人们使用,淡水原本是一种可以不断再生的资源,其再生性取决于地球的水循环,可是随着工作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大量水资源被污染;有的国家为抽取河水在上游建水坝,改变了水流情况,使水资源遭到严重的影响,就哪中国来说吧!中国水资源总量居全世界第六位,但人均量却是全球的四分之一,也被称为全世界十三个贫水国之一。

从目前来看,水资源污染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污染,另一种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资源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主要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导致,水多,水少,水脏,水浑,如珠江三角到处都是水,可是却不能饮用,我国淮河流域也不多,在上海一一个水乡水网的地区,一平方公里的河道长度都是8——10公里,这么高的水份密度,而如今却因为工业、农业和生活弃物排倒于水中,导致本身紧缺的水更加稀少了。

你知道吗?在我国666个城市中,有444个供水不足,严重缺水的城市有111个,不但如此,仅每日缺水就达到600万立方米,就拿广东省来说吧!目前在农村有几十万的人和几千万牲畜饮水困难,在城市也有三分之一的人饮水不干净,如果我们可以树立起节约用水的意识,随手关紧水笼头的话,一年一个家庭就可以节约几百吨水,相信这笔宝贵的财富可以重新回来。

因而,作为公民,我们更加应该积极参与到珍惜和保护水资源的行动中来,在生活中节约每一滴水,一旦人们都意识到水资源的重要性,聪明愚蠢的人们啊!醒悟吧!不要让眼泪成为我们地球上最后的一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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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小学生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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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维护学校交通安全,规范停车等车辆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工的自备车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据保卫处统计,截止20_年9月10日,保卫处办理校园通行证的车辆大约有650辆,大量的车辆进入校园后,给我校内部的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我校教职工的出行安全,提高全校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文明参与交通的自觉性,为了营造一个平安、和谐、安全有序的文明校园,保卫处在此特提出如下倡议,希望大家积极响应,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文明校园。

二、规范停车,确保校园道路安全、畅通。进出校园的教职工车辆应做到自觉、规范、文明停车,在停车场或划线的车位上正确的顺位停车,不乱停放,不占人行道,不占消防安全通道。临时停车时不在路口,通道口,拐弯处停放,保持交通畅通。

三、安全行驶,确保校园平安

1、广大教职工车辆在校内行驶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做到五不”: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不鸣喇叭,不随意驶入教学区域,不与学生争抢道路,不在学生跑操时行驶,保障校园交通安全。

2、禁止无证、无牌或改装的机动车与两轮轻便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一经发现将予以扣留。

3、禁止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进校;再次呼吁全校师生员工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在西大门的管理上尤其需要教职工们的理解和支持。

4、未办理校园出入通行证的车辆请车主尽快到保卫处办理。

四、保卫处将在9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集中整治乱停车现象,希望广大教职工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交通监督管理工作,争当交通安全的宣传员,教育和劝告周边的人,规范、文明停车。

规范停车、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更是我们广大教职工身先力行,率先垂范的美好体现,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多一份平安,少一分违规;多一份责任,少一分危险! 我们真诚地希望和广大教职工在一起,共同营造一个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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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环保环境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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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市市长:地球是我们的家,同时也是我们的母亲。地球无偿的供给我们各种资源,而我们却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顾后果的肆意去破坏她。正如《只有一个地球》那篇文章所说的,我们不能再指望破坏了地球移居到别的星球上去,地球如果灭亡了,那么降临到地球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为了保护我们的地球,爱护环境,我建议大家做到如下几点:

1.珍惜现在的每一口空气,尽可能的减少对空气的污染。

2.倡导步行少用汽车,这都是保护大气的举措。

3.要多植树造林,森林不仅能呼出新鲜空气,还能净化空气。并制止乱砍伐森林的行为,要少破坏环境。

5.不要滥用各种资源,如,煤、木、水……如果这些资源被开发光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将会无法生存。

6.水是生命的源泉,要提倡节约用水,不浪费一滴水。

虽然我们一两个人改变不了地球的命运,但是只要大家都行动起来,保护和珍惜我们的地球,地球就能炫出青春的笑脸!

7.不要随地乱扔垃圾,在街道上要摆放一些垃圾桶供行人使用。

致此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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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部门领导给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范文类型:意见,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领导,企业,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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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因“黑校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学生群死群伤现象触目惊心。据有关机构统计,交通事故目前已经成为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201X年以来,全国至少发生43起校车安全事故,约八成有致死情况,而“黑校车”超载是事故的罪魁祸首。当前,我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存在着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是“撤点并校”后,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我市很多农村学生上学路途较远,而接送农村孩子的交通工具堪忧:有的使用破旧的小面包、三轮车,有的使用报废车辆,有的车辆手续不全,甚至驾驶员无照驾驶。二是这些车辆多数都存在违法超载现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我市并没有建立像青岛、威海、滨州、淄博、莱芜等市那样较为完善的区域全覆盖的校车服务体系。为此建议:

一、尽快行动,摸清底数。

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对全市校车及运送学生的车辆状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对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测算出全市需要配备校车的数量,现在的缺口数,提出配备校车的初步方案。

二、加强监管。

建立由各级政府、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校车运营的日常监管,及时解决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各种违法运营的车辆进行查处。

三、在今后的学校布局调整中,特别是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尽力满足学生就近入学。

对于以前撤并的学校,如果校舍没有被挪用、学生家长又有强烈要求、校舍具备复学条件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以恢复办学,这也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最新要求。在不具备建立寄宿制但有条件建立食堂的部分学校,创造条件建立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午餐,减少接送学生次数,降低学生交通风险。

四、利用当前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良好契机,解决学生交通问题。

建议由政府牵头,交通、教育、住建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理规划城乡公交的线路、站点、运营时间等,尽最大努力使公交线路覆盖到学校驻地,满足学生上下学需求。如果公交公司为了照顾学生上下学,所规划的线路影响到经营效益,各级政府应予以补贴。

五、依托公交公司,建立校车运营公司。

按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根据青岛市有关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比较现实的方法就是由政府牵头,依托公交公司建立“校车运营公司”:一是由政府财政出资购买校车,由公交公司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运营,政府对校车公司的运营给予财政补贴;二是由公交公司自己购买校车后成立校车公司运营,政府财政给予补贴。不论哪种方式,校车的的运营必须由财政补贴,如果完全让学生家长按成本价承担乘车费用,多数家长难以承受。

呵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期望各级各部门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共同努力,防患于未然,彻底解决好我市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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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范文类型:意见,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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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才严重缺乏。就其具体而言,每个部门无独挡一面之人物,事无巨细均需要别人安排,居在岗位却无行事之潜力。其次缺少系统完整的操作体系和意识,本部门工作无法得到改善、完善和提高,仅仅提留在为做事而做事,而不知为何做事,如果做事,如何做好事之潜力。

2、分工不明,权力无法有力的下放,职责更不清晰,经常出现为他人做事,自我的事情却无法做好的状况,又或者出现问题无法追究,互相推委,害怕承担职责的状况。

3、部门之间配合较差,缺少有序的监管和控制。

4、有制度却无法真正有效的推行,没有构成重视,上上下下都有其阻力。

5、公司领导有决心、无行动,无法为下方的人员指引方向。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缺少系统的规划和具体的持续发展的计划。

6、“以人为本”没有真正体此刻实际当中,员工的福利及一系列人性化的关怀并没得到体现。员工没有以公司为家,缺少适当的职业和发展规划,公司的企业文化十分薄弱。

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思考,公司可从以下方面着手突破:

1、人才的引进、留住及激励。

2、正确用人,大胆授权,分工到位,职责明确,用人不疑。

3、将制度进行到底,引起充分的重视,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实施:

㈠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宣传推广,培养员工意识;

㈡建立健全的企业文化,使员工真正能以公司为家,公司以员工为本,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㈢继续完善和贯彻ISO9000质量体系,从生产到质量的各方面环节加强控制和管理,培养质量意识,以降低成本,消除质量隐患,提高产品合格率,提高效率。

4、完善员工福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细节着手,为员工着想,将关怀落到实处。

5、加强对基础干部的培养,分化职能和分工,使管理能深入到基层。

6、培养员工创新和节约的意识。

以上是本人的一点所思所想,期望能对总经理有些启发,无论好坏,目的都是期望公司能够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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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文明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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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青少年朋友们:

在当今社会中,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一些坏习与陋习也越发凸显。作为一个爱国的好公民,看着步行街污水横流的景象;闻着大街小巷里臭气熏天的垃圾;听着邻居口中的出口成“脏”的“骂街语”,你会不会有一丝丝脸红呢?

美丽的风景总能激起游客们的创作欲望,到处乱涂乱画乱破坏。

公共场所不注意个人卫生。

乱泼乱倒,不注意保护环境卫生。

不遵守公共秩序,乱插队。

不遵守交通秩序,乱闯红绿灯,不走斑马线,随意穿越马路。

不懂得尊老爱幼,不遵守公共交通秩序。

在公共场所随意大声喧哗,不顾及他人感受。

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利用网络传播虚假消息,误导大众。

中国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著称于世,讲“礼”重“仪”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优秀传统,源远流长的礼仪文化是先人留给我们的一笔丰厚遗产。为将中国博大精深的文明礼仪继续发扬下去,我们在此发出倡议:

1.我们要倡导文明行为,从我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大声喧哗。

2.我们要讲文明,有礼貌。

3.我们要孝敬父母,尊敬长辈。

4.我们要勤俭节约,拒绝铺张浪费。

5.我们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6.我们要注重网络文明,不传播虚假消息。

7.我们要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践行文明交通行为。

8.我们的青少年朋友们也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做校园文明先锋。

让我们一起:争创文明北海市,争做文明北海人。让文明之火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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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文明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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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

“公寓是我家,安全温馨靠大家”。学生公寓是我们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拥有安全舒心的住宿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期望;从我做起,与室友携手共创温暖家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进一步加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我们特发出以下倡议:

内化习惯 让行为更加文明规范。我们要自觉维护公寓秩序,将外在的文明行为内化为自身的文明习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不使用违规电器,不做危害公寓安全的事,互相提醒、互相监督,让文明成为品质,让优秀成为习惯,努力维护公寓安全,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美化环境 让公寓更加整洁美观。我们要自觉保持寝室整洁、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劳动,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美观大方的公寓环境。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创新,为美化寝室小环境、优化园区大环境贡献力量。

优化学风 让我们更加崇学向上。我们要勤奋好学,锻炼本领,积极参与学习交流活动,取长补短,在公寓中形成乐读书、勤锻炼、善学习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优良学风贡献力量。

强化和谐 让公寓更加温馨和睦。我们要团结互助、以诚相待,塑造高尚的道德品格,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公寓氛围。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校园的主人,为创“和谐校园、平安公寓”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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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无偿献血活动总结怎么写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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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法》实施十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各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广泛参与,我县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我县的无偿献血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各地的发展还不均衡,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增加,部分地区出现血液供应紧张的情况。借此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契机,我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大力开展辖区内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具体工作如下:

一、工作部署:

成立领导小组:

会上,领导对活动做了细致的安排,讲解了相关事项,对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制作活动方案:

(详见无偿献血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拯救不可重生的生命”。

(二)活动目的:

1.通过宣传无偿献血,号召本乡民众以实际行动来支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

2.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大力弘扬无偿献血仁爱和奉献精神;

3.通过无偿献血,展现广大百姓用热血和勇气实现拯救生命,传递爱心的壮举;

4.无偿献血拯救生命,为构建和谐安福做出应有的贡献;

5.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倡导关爱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x年x月1日--201x年x月15日

(四)活动地点:

(五)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

安排活动会议,制定活动小组,分配任务及注意事项。

第二阶段:献血前期宣传

1.宣传制作宣传板报,在本院宣传栏及各村卫生室摆放.(宣传板报内容为提倡无偿献血想关科普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献血者的权益等)

2.制作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

3.分批次安排活动组成员到各村下发宣传单并将献血注意事项简要宣传

4.设置流动咨询台,分时段在各村解答民众的有关献血的咨询提问。

第三阶段:献血预报名

在卫生院内设置专门的科室接待预报名人员,并告知前往安福县血站的献血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并由活动成员带领分批前往。

第四阶段:后期总结

1.统计报名献血人员资料,并制作出献血人名单的光荣榜,于活动后一周内公布张贴。

2.活动小组责任人做好此次活动总结工作,从中发现不足,让今后的工作更好的开展。

3.将此次活动情况上报给县卫生局医政股。

4.认真听取总结县献血工作协调小组对此次活动的评价,学习其他单位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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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员工对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范文

范文类型:建议书,意见,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企业,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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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睡姿是平躺

宝宝睡眠的最好姿势是平躺,可以减少突发疾病的几率。不过,经常平躺容易造成后脑勺扁平,解决的方法是经常给睡着的宝宝转换头部位置,在孩子睡醒时不要经常躺着。

把孩子的食物分四份

判断孩子的饮食是否科学健康,不妨将他的食物放在一个盘中,分成4等份,其中,蛋白质占一份,淀粉或全麦占一份,剩余两份是蔬菜。

注意与孩子眼神交流

与孩子的交流和对他们的理解会避免自闭症的发生。如果孩子少言寡语或缺乏与你的眼神交流,就是该多关心他们的时候了。

警惕花生酱过敏

花生酱三明治和一杯牛奶是很健康的搭配,不过要注意孩子是否对花生酱过敏,如果过敏,其它坚果类也最好不要吃。

8岁开始聊青春期

如果你有女孩,那么8岁左右就可以和她谈谈青春期,轻松而客观地讲讲身体的变化,帮助她坦然面对未来的变化。

不必非得8杯水

对于孩子来说,并不见得每天一定要喝8杯水,因为食物和水果中也有水分。不过在炎热或干燥的环境中,要确保孩子补充足够的水。

学龄前运动比较少

有研究表明,学龄前儿童运动不如其他年龄段儿童多。应适当增加户外运动和趣味性运动。但要注意在进行接触型运动如足球或篮球等时,应加以防护和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

不良习惯致肥胖很多父母认为小胖墩会随着年龄增加而改善,其实不然,肥胖主要是不良生活习惯造成的。因此,要重视孩子体重的变化,帮助孩子养成良好习惯,保持正常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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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对个人评价意见和建议

范文类型:自我评介,意见,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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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进入工厂从事电焊工工作已经有两个月了,从刚开始进到工厂时被工厂翻天覆地的变化所震惊到现在在师父的指导下进行简单的操作。回想这一路走来,可谓感触颇深,受益良多。

对于所从事的电焊工工种,我是完全的新人。从未接触过机械加工制造的我。虽然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但面对陌生的行业和工作环境,还是有力不从心之感。但这种感受在师父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很快便烟消云散。

分配到班组后的第一课是“安全生产知识”。师父要求我们对不了解的设备不乱触摸、操作,并时刻注意车间内地面上的电线,悬空的吊具吊绳等等。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为了让我们尽快熟悉工作,师父给我们布置了阅读学习《金属工艺学》、《机械基础》、《机械识图》、《数控直条切割机说明》等书籍,以便对实际工作有简单的理论认知,并结合理论认识了各种型号的基础原材料。如,H型钢,槽钢,带钢,锰钢等。

进入实际生产后,每当生产图纸下发时,师父便要求我们一起读图,从车辆配件图到大型低平板挂车的幅板图。尤其在挂车大架的幅板图的识图方面,由于技术部下发的图纸是整个大架的半成品图纸,其中加入了翼板和加强副板等需要与挂车大架焊接后的尺寸。所以实际的板材切割过程中,要对图纸作必要的还原,以得到真实、可靠、准确地数据。这就要求我们对给定数据做准确的计算。为了保证这一点,师父有时为了确认一个幅板的规格、尺寸会多次往返技术部和生产现场,应要求我们同他一起进行多遍的计算。师傅说:“只有用准确的数据才能生产出合乎标准的产品,我们作为整个分厂生产的第一道工序,更应将产品的误差降到最低。这是对工作的负责,更是对产品的负责。”师父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无时不刻地影响着我们。

虽然我们进行了初步的理论学习,并由师父的悉心指导,但真正进入实际生产操作时,我还是感到了辛苦和困难。

首先,由于数控直条切割机的安装位置与机床初始设置不同,说明书中的X、Y轴和实际的X、Y轴相反,让我很长时间调整不过来。

其次,我了解到只是编程、操作是远远不够的。比如在七个大型板材时,为了保障其他工段的材料供应,提高生产效率是必不可少的。师父会在切割时多加一道刀,在保证内应力不变的情况下,使钢板同步受热,同步膨胀,同步切割,同步变形,将原来生产两块板材的四道刀变成三道刀,达到节约板材,节约气体,节约时间,提高效率的目的。

师父说:“不要轻看这些配件的生产,以为这是简单的重复劳作。要知道,每次的切割都要经过严密的计算,以达到最优化的结果。”师父的座右铭是“学无止境”。他把这句话送给了我们。他说:“这样可以时刻提醒自己在工作、生活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随着学习的深入,我将以更加踏实的心态,刻苦学习基础知识,争取早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电焊工证书,立足本职工作,以期取得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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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范文类型:意见,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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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学生家长,我想向校方提一些建议。这些建议也是我家乡许多高中学生家长的心愿。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关心孩子健康成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学校应建立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设计高标准的教育方案,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来促使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校应打破“铁饭碗”,教师教学应实行责任制。打破那种教好教差教呆都一样的旧观念。

老师对学生要严而不打,视学生为自己的孩子。老师要与学生多沟通、多交流,找出个别学生成绩下滑的原因,经常用考核竞赛的方法鼓励学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把孩子从分数和名次中解放出来。应试教育在目前的中国还存在,因此彻底摆脱分数与名次的压力还是有些难度。所以父母要端正观念,并与孩子逐步形成共识;只要努力了,即便没有考好也不必太在意。奋斗者的脚下总是有路可走的。

尊重孩子的想法,对前途的选择要符合孩子的实际情况。要真正解放孩子,最重要的是尊重孩子,只有彻底尊重了他们,才能使他们远离枷锁。

学校要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教育部门要办让家长放心的学校,从而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改善锅炉饮用水质,提高食堂饭菜质量,保证广大学生健康。

二、解决学生洗澡难问题,让学生到外面洗浴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三、晚自习到教室学习,各科任课老师定期轮流值班,给学生答疑结惑。或者成立数理化等各科兴趣小组,由学生报名参加,老师给与辅导,适当收费亦可。

四、丰富住校生(尤其周末不回家的学生)的文化生活,解决好他们遇到的生活、学习以及思想方面的问题。

五、开放或增加南开中学与学生家长的交流窗口,可以通过发信、家访、座谈会或者学校报刊订阅、公布学校网址邮箱等渠道,让家长们充分了解学校和他们孩子的生活学习,做到学校和家长经常沟通,及时反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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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校发展相关建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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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又上五年级了。这些年,老师不仅乐此不疲的教导我,还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使我很感动。再过两年,我就要离开这里了,我真的是恋恋不舍啊!这许多年里,我发现学校许多美好的东西,但也还有一些不足,在我离开母校前,我想为母校提几个建议:

第一,因为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位同学,在过马路时,一辆大巴车往这里开来,那位同学以为那辆大巴车不会那么快开过来的,不曾想那位开大巴车的叔叔却是要赶时间,所以那位叔叔就加快了车速。最后,大客车紧急刹车,险些撞上了那位学生。如果那里学生再跑慢一点,或者那位司机叔叔动作再迟缓一点,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们学校的位置就是在一条马路的旁边,80%的学生上学和放学都是要穿过这条马路。所以我建议领导们安排老师管理我们排好队伍,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第二,就是最近我发现同学们都有很多作业,晚上很晚才能完成作业。你们作为领导,也布置那么多作业,我希望不管是领导还是老师,以后都不要再布置那么多作业,让同学们能够早一点休息。

第三,最近,我还发现有很多同学都买零食到学校里面吃,吃了以后还把零食袋随随便便的丢在操场、草地、饭堂、走廊、教室里面,对于这种现象,我有个建议:希望学校领导能够多开展一些注意卫生的教育课,提高同学们的卫生意识。

再过两年我就毕业了,以上三点是我为学校想到的最诚恳的建议,希望领导能够采纳我的建议。也希望我们的学校越办越好。也祝领导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工作顺利。

四一班学生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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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改进建议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2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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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__〕40号)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规范安全培训行为,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有关统计资料表明,90%以上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安全培训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关键是要抓好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抓落实。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企业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安全培训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也是指导督促各地区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培训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责任的有力手段。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从单纯培训办班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履行好安全培训监督检查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规范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内容

(一)对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国发〔20__〕23号和国发〔20__〕40号文件有关要求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加强安全培训监督管理,落实以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统称“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和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工作情况;培训考核与发证情况;规范培训秩序,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作出处理情况;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情况;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志和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内容。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应当享有待遇的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对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内容。按照资质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情况;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教师配备情况;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情况;教学组织及学员管理情况;培训收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一)分级负责制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省级及以下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以及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培训机构以及同级和下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指导本行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定期报告制度。对安全培训工作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向所在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对本区域安全培训监督检查情况,省级以下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逐级向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半年至少报告一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每年至少报告一次,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下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报告,适时对地方安全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提出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

(三)反馈通报制度。上一级地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及时将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向下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反馈、通报,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培训工作的建议书或意见书,根据需要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工作联系制度。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安全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监督检查工作网络;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要建立安全培训举报、投诉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联系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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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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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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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

安全无小事,生命重如山”。作为充满活力,热爱生命的新时代大学生,我们应该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创建安全和谐校园环境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以及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为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大学生活环境,倡导大学生绿色生活、健康生活新风尚,建设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幸福校园,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如下:

1、安全用电,不使用违规电器。冬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频发期和高发期,随着气温逐渐下降,部分宿舍出现违规电器使用现象,这严重威胁着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不要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不在宿舍煮火锅,养成人走熄灯、关闭电源、不留隐患的良好习惯;清除使用热得快、电热水器、电热毯、电热杯、电饭锅等热源性电器及私接乱拉电线等情况。

2、自觉维护校园秩序,自觉遵守我校学生行为守则。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酗酒,不组织喝酒,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现有同学喝酒,要主动制止或劝说;一定要加强自控能力的培养,不要让酒精毁掉了自己的前程。

3、遵守我校学生宿舍门禁管理规定。遵守宿舍作息制度,不晚归、未归,不带外来人员及异性人员进入宿舍,甚至留宿。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自觉凭本人“宿舍”一人一卡刷卡进出宿舍,不为非本宿舍住宿生和外来社会人员代刷卡,不借他人使用。不刷卡推挤、跨越、攀爬、异向刷卡、不以一人刷卡多人通过等不文明方式出入。

4、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管理好个人财物,注意防盗。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锁柜子,若在寝室楼内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楼管工作人员汇报。贵重物品如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要妥善保管,不要在宿舍里存放过多现金,防止失窃。一些重要的证件例如身份证、银行卡等要注意保管,不要放在同一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学们,生命诚可贵,安全责任大。现在就让我们从我做起,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而共同努力吧!

建议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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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无偿献血活动上的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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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市民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够参加由 *公司举办的20xx年“热血助人,相伴”无偿献血活动

血液是生命与健康之源,是现代医学治疗疾病、拯救生命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有效手段。无偿献血作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创造和谐社会、救死扶伤的具体体现。科学研究标明一次献血200-400毫升,不超过人体总血量的10%,对身体不会造成伤害,科学献血不仅有利于增强人体造血功能,还可以加快血液的新陈代谢,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生。

卫生局作为贵港市输血事业的管理者,一直致力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如何建立稳定的无偿献血队伍和满足快速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是卫生局领导以来思考的问题。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保障血液安全将会我市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国平安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一直以来都大力支持我市的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几乎每年都举办无偿献血活动,正是在以**公司为代表的爱心企业的感召下,全市广大无偿献血者的无私奉献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和市血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我市的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迅速的发展,获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保证了我市血库血源的充足,同时也使得临床和医疗救治用血得到了充分地保障。这进一步体现了广大无偿献血者和血液工作者乐于助人、无私奉献、赤诚博爱的高尚情操。

一个人的鲜血是有限的,但大家的爱心是无限的,参与无偿献血是每一个健康、适龄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市卫生局将一如既往的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完善无偿献血事业的各项工作,保障无偿献血者的利益,使得血库血源能够满足临床和医疗救治用血的需要,从而保证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

在此,热烈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衷心的感谢以**公司为代表的爱心企业,以及以**公司员工为代表的所有的无偿献血者对我市血液事业的大力支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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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医院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_医院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意见,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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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县中医院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全面实施”三合理”的实施意见

医院各科室(组):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经医院党支部、院部研究,决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文秘部落原创开展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负担,满足不同层次病员的需要。现就加强行风建设,全面实施“三个合理”作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开展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二项任务。

一个目标:有效遏制不正之风,杜绝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现象。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围绕“三合理”想办法,添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安县”作出贡献。

二项任务: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正气,倡导先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戒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廉洁行医行为,完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住院费用清单制和门诊药品价格清单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开单提成”,收受患者“红包”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争创行风评议先进集体。

(二)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包括院、科两级负责人责任制度,科室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形成医院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行风建设及“三合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合理”是我院今年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医院的行风建设工作由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院、科室两级领导要提高对行风建设及“三合理”实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要承担抓业务工作的责任,又要承担抓医德医风建设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并抓出成效。

1、调整和充实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由邹兴贵院长为组长,张加宇、向维民为副组长,郑素蓉、王永科、谢国安、谭瑛、简明安、徐发勇、李华成、刘翱为成员。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完善医院行风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查检、监督各科行风建设及“三合理”的落实并评价其结果,听取各独立督察组的督察意见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奖惩决定。(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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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项目相关建议书参考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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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的主办单位及负责人。中外合作各方的名称、国别和资金信用情况、业务范围、规模、产品声誉、销售情况等。兴办合资企业的理由。从国内技术上的差距,产品质量上的差距,外引内联市场的需要,销售渠道和利用国外资金等方面来说明兴办合资企业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项目主要内容:

1.生产和经营的规模和范围;

2.合资经营的年限;

3.合资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新建、改建或扩建);

4.合资企业所需的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和guǎn lǐ人员;

5.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6.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7.产品的技术性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企业道口技术性能达到的水平,在国内外所具有竞争能力,产品是内销售为主还是外销为主;

8.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与已具备的条件;

9.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如属一次规模分期实施项目,应列出分期工程的时间安排。

主要附件:

1.合营各方合作的意向书;

2.外商资信调查情况表;

3.国内外

市场需求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或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安排的意见;

4.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原材料(包括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向书;

5.有关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向书。

范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合资生产(经营)××××产品项目

项目主办单位:(企业名称)××××××

单位负责人:(厂长或经理)

二、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的理由:

从国内外技术上、产品质量上的差距,从利用外资、产品出口、培养人才、增加收益等方面,说明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中方合营者的情况:

介绍中方合营者的基本情况和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利条件,包括企业性质(国营或集体)、人员情况、技术力量、领导班子、固定资产、设备、场地、原有产品产量、产值、利润、产品出口等情况。

四、外国合营者的情况:

外国合营者公司名称、国别、资本、业务范围、规模、产品声誉、销售情况等。

五、合资经营主要内容:

(一)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二)合营年。

(三)合资经营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新建、扩建、改造)。

(四)合资经营企业的职工总数和构成(工人、技术人员、guǎn lǐ人员)。

(五)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六)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房屋、机器设备等作价的估算,现金投资(外汇、人民币)和来源(自筹、贷款、租赁);外国合营者以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等作为出资,对其作价、估价方法和估算金额。

(七)产品技术性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经营企业的产品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具有竞争能力,产品内外销比例的估计。

(八)生产(经营)条件

合资经营企业所需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及已具备的条件。

(九)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产品的性能和价格(内外销)、成本、收益估算。生产手段、生产效率提高程度。能源和原材料的节约效果。中外双方经济收益匡算:合营期间各方利润、项目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年限的估算等。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合营期间的税收、劳动就业人数、技术水平的提高等。

六、项目实施计划:

何时进行技术交流、出国考察、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洽谈、签约、施工、试车和投产等。

如属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项目,应列出分期工程的时间安排。

附件:

(一)邀请外国合营者来华技术交流计划。

(二)出国考察计划。

(三)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包括负责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安排;如须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或委托咨询的,要附计划。

注:报批项目建议书时,附件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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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教育局学校司法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司法,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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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教育局

最近,本院在审理、执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含各乡镇信用社)为债权人的案件中,发现教师作为担保人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多。在这些案件中,主要存在如下共同特点:

一、多数教师对担保人的法律责任认识不足,或碍于情面签字,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时,后悔莫及。

二、担保教师接到法院开庭传票、执行通知书或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民事裁定书后,思想压力大,不安心工作,影响了学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

三、多数教师在做担保人时没有征得配偶同意,一旦发生纠纷,或案件进入诉讼、执行程序,易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家庭团结和睦。

四、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又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一定困难。若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家庭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势必影响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也给学校教书育人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若不采取强制措施,易使案件久执不结,造成申请人缠诉、上访,同时,也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损法律尊严。

鉴于上述情形,特建议:

一、贵局向全县广大教师深入宣传担保的法律责任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到谨慎担保,防范于未然。

二、已经成为担保人的教师,要积极寻找并催促借款人如期偿付借款,只有借款人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才能免除自己的担保责任。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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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对于学校校长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校长,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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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已经度过了漫长的六年,作为一个快要毕业的学生。今天,我冒昧给您写这封建议书,请您在百忙中抽空看一看。我向母校提一点儿建议。

我们的学校是建立在山脚下的,分为了四个操场。我希望学校可以建造一个塑胶跑道铺在上操场。因为在夏天,沙地上的沙子很热,如果有同学在操场上奔跑,不小心摔了一跤,比在塑胶的跑道上摔一跤还痛,还会吃进许多灰尘和沙子。夏天的天气十分干燥,有一大片同学在操场上玩,会扬起许多灰尘,会被同学们吸进鼻子和嘴巴里,造成呼吸道的感染,导致呼吸道不通畅而生病。有一些顽皮的学生会把沙子仍向其他的同学,同学们会被沙子砸伤眼睛。在下雨天,雨水落再沙地里,会积起一个个小水坑,同学们走在操场上时,要绕很大的弯,才能到达厕所。

所以,我建议把上操场铺上塑胶跑道,中间种上青草。为了把沙地铺上塑胶跑道,中间种上青草,我想到了具体的办法。

首先,把操场上的沙子全搬到沙坑里。

其次,在暑假里,叫工人把操场铺上塑胶跑道、把青草种在中间。

最后,在草坪中建几样体育的器材。

以上就是我的建议,希望校长能够考虑采纳,如有不妥,请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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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校建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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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员工:

“吸烟有害健康”已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每年因吸烟造成的死亡人数达1000万,中国每年因吸烟死亡人数已达到200万。现在 20 岁以下的青少年人群中,大约有 2 亿吸烟者,而其中至少有 5000万人将最终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一个每天吸15到20支香烟的人,其易患肺癌,口腔癌或喉癌致死的机率,要比不吸烟的人大14倍;其易患食道癌致死的机率比不吸烟的人要大4倍;死于膀胱癌的机率要大两倍;死于心脏病的机率也要大两倍。

学校是青少年聚集场所,是传播文明塑造人格,培养祖国接班人的场所。贯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响应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学校的通知精神,营造良好健康环境,保护学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不吸烟,不仅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而且对民族体质的增强和整体人群健康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良好风尚的建立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我校是一所农村乡镇中学,教师中吸烟者占据一定比例,有部分教师对自己缺乏约束力,夹着香烟走进教室,给学生、家长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还有少数教师烟头随手乱扔,影响了校园环境。为了我们的健康和长寿,为了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号,为了多一份对学生身心健康的感染和熏陶,我们现面向全体吸烟的教职员工发出如下建议:

1、在学校工作期间尽量控制吸烟(不吸烟或少吸烟)

2、不在校园内吸游烟(吸烟者夹着烟在校园内边走边吸)

3、不在教室、课堂内吸烟

4、不在校园内乱扔烟头(吸烟者要自备封闭式小烟筒,并随身携带,定期清理)。

全体教职员工们,为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和明天,让我们凭借良知和毅力,自觉地投身到本次活动中去吧!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创无烟学校,把“无烟校园,清新一片”作为学校控烟的目标,劝止吸烟,努力戒烟,使我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无烟学校。

建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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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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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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