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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书店读书心得(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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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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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坚信自己是一个不容易感动的人,但读完《活着》,我还是感觉到一种难言的苦闷和震撼。

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也许正因为此,我格外不喜欢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现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此后,厄运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现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中遭受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终于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究竟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究竟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小说中凤霞的死最让我心痛,这是一个善良、勇敢、执着、美丽的姑娘。凤霞因为聋哑,曾经只能羡慕的看着别人婚嫁,直到二喜来到她的世界。余华并没有刻意描写凤霞和二喜的爱情,但每每读到凤霞和二喜,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情。我一直在想,凤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究竟在想什么?二喜在失去凤霞的日子里,又究竟在想什么?某一瞬间,我想起阿朱死后,乔峰的哀莫大于心死;想起碧瑶珠沉玉陨,张小凡的自甘沉沦;想起纪晓芙对杨逍的此生不悔;想起白子画和花千骨,一场风花雪月,终究是一场错过。如果这不是一场悲剧,很久以后,如果凤霞和二喜还在人间会怎样?愿再见时他们的路途星光满载,无悲常喜,所流出的泪皆因喜极而泣。

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珍惜当下,不忘初心。无论曾经我们穿越过多么汹涌的人潮,感受过怎样甜蜜地幸福,经历过如何难言的艰辛,只要继续活着,它们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化作岁月的过往,只留下平静的结果和当别人问起时,一个淡然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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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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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渐渐深了,星星偷偷地从云彩后面跳出来,将自己仅有的那一点光芒无私地撒向大地。如果说每一本书都是一颗星,那么在我心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无疑就是《飘》了。

这是一位乱世佳人的传奇人生历程,一部美国内战时期著名的史诗级著作。横看全书,这一部老南方种植园文明的没落史,一代人的成长史和奋斗史;而纵观全书,则是一部令人悲恸的心理剧,用剧的方式向读者展示女主人公在战乱中走向成熟的过程。看《飘》,犹如在原始森林,你越是深入到他的情节中,它向你展示的内容也就越美。

对于斯嘉丽这个人,我感到十分矛盾。她一方面将爱情看得十分重,一方面又轻视爱情。她爱过两个男人,但是这两个人,她却一个都没有看透。她如果看透了艾希礼,看透了他的懦弱,斯嘉丽就不会选择爱上他。以斯嘉丽那勇敢坚强,敢于向生活发起挑战的个性,是绝对不会爱上一个向时代低头,沉浸在对旧生活回忆中的人的。如果她看透了瑞德,就会明白瑞德对她一直是死心塌地,就不会辜负瑞德,也就不会失去瑞德了。

但是与这相反,在亚特兰大,斯嘉丽却因为三百美元而出卖了自己的爱情,嫁给了弗兰克,将前后二者相对比,我不经感慨到:人是多么善变啊!一会儿为了爱情至死不改,一会儿为了得到三百美元而出卖自己的爱。

小说的情节正如它的名字,漂浮不定。所有人都需要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些活在对过去回忆中的人,都被无情的淘汰。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在一个个看似毫无关系又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斯嘉丽一直表现出一种勇往直前,敢爱敢恨的可贵品质。对于艾希礼,开始时爱,但在看透他的本质后,果断地放弃了;对于梅兰,开始时恨,但在朋友们都离她远去时,梅兰一直在默默地帮助她,使斯嘉丽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对于瑞德,斯嘉丽一直保持不冷不热的态度,在经过梅兰提醒后,才明白自己内心深处最爱的人是瑞德,尽管瑞德对她绝望了,她依然勇敢地去爱他。

从始至终,斯嘉丽一直保持着她那种积极乐观的精神,作者放在末尾的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也凸显出她的这种精神。

在《飘》这本书中,玛格丽特用斯嘉丽、梅兰、瑞德、艾希礼这四个人物来表现南北战争后南方人的四种做派。这四个人物的情感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的各自性格、人生观、价值观表现得淋漓尽致。不同作风的主人公,结局也不同,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或让人惋惜……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一切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幸福都可能成过往云烟。但不管怎样,时间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正如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只有努力去奋斗,梦想才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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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文化苦旅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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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了《文化苦旅》这本书,我感受最深,也是最大的,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在读完这本书后也从中找出了丝许的感觉。

作者余秋雨先生从九三年开始从上海戏剧学院辞职后,便慢慢地行走在青史曾经驻足的角角落落。用他独具的慧眼和感悟纂写着一段段亲身感悟。或许作为我们是没有这样的机会去尝试这样的一种体会,这种苦行僧般的高尚,我们只是以另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传承着这样一种精神。

读《文化苦旅》,是读行走的哲学。在游历山水之间,去感悟出一些人生的真谛。我们去到了某一个地方参观旅游,总是会不自觉地回想那里发生过的一切,曾经在我们所站的这个地方有谁走过,又发生过的什么样的历史事件呢,又是谁在这里修建的呢,修建的目的又是什么呢等等。就在这样的一瞬间里,那所有的一切都会很自然浑沌地交融在一起,历史的沧桑感与人生的沧桑感便会油然而升,历史古迹所蕴藏着的精神与文化重燃而生,使参观者都好像亲身经历过了一般。那我们的教书育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我们与学生们做着不同的互动,在同他们的交流中,我感觉到他们对知识的渴望,此时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感觉自己是无比的自豪。我们在默默耕耘的同时,看到学生们快乐成长,在知识的海洋中畅快的游历着,我感觉到无比欣慰,感觉我们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读《文化苦旅》并不是在欣赏山水风景,而是在对历史的沧桑的一种回顾,叹息和哀伤,也是对人生的一种激励。一次次的漂泊旅程,都是在增长我们的智慧,洗涤着我们的心灵。这一次又一次的跋涉又能让我们得到一种启迪,一种精神的寄托。文化的传承,历史的见证在这里留下了最真实的写照。岁月的流逝,让历史的沧桑在人们的记忆中早已经是越磨越淡,渐渐地淡出人们的生活圈子,时间磨损了最值得深藏的记忆,或许也只有当我们身临其境的那一刻才能将这些诠释出来。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同样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教学是一种十年如一日的工作,孜孜不倦,我们看不到呐喊声,没有欢呼声,更加没有掌声。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因此教书育人不可急功近利,需从大处着眼。更不能因长久以来受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而习惯于只看眼前,不顾将来,以剥夺学生个性为代价换取教师的师道尊严,以牺牲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代价,过分苛求学生的成绩,换取暂时的高分。教学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读着《文化苦旅》,让我渐渐地明白了很多东西。我想,读一本书除了能够获得理性和知识的收获之外,最大的享受可能是那种喜悦,有所思有所悟的那种喜悦。读《文化苦旅》并不是一件舒心的事,因为需要用全部的心去感悟。但是读着读着,便会有所收获。犹如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其阶段性,不能强求一致,更加无法整齐划一。而真正能够给学生以伟大启迪和深刻影响的往往是一些教育的细节。要知道学生们真正的想要的是什么,想听的是什么,感兴趣的是什么,然后引导学生自读、自悟。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给予及时的表扬,真诚地赏识他们。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仅仅有责任心还是不够的,变单纯的“责任”为丰富的“情感”,才是真正的关键之所在。这些是我在读完《文化苦旅》后的所思,所想,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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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关于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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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则故事,名叫《狼王梦》。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想得到王位,但很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那时的紫岚已经怀孕,她千辛万苦地给孩子找吃的。想让他们其中一个成为狼王,完成父亲黑桑的遗愿。可惜,紫岚培育的黑仔被金雕吃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蓝魂儿被猎人打死,无奈亲口咬死了她,双毛在争夺王位时被意外咬死,只剩下了女儿媚媚。最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紫岚只想着以后有一位自己的孙子能成为儿狼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母亲是不望子成龙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能够成才。你错时,她会打你几下,骂你几句,可这都是母亲对我们的爱。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用心去理解,一定能发现这份爱。其实,这份爱无处不在,就在妈妈的一句问候里,一句叮咛里。所以,我们要了解父母的一举一动,他们都是为了我们。

有一次,我在打羽毛球,妈妈就在一旁坐着,看我打。妈妈不断地鼓励我,希望我能打得更好。当时我太小,还不懂,就说:“我不是打得很好嘛,干嘛要说我。”后来,我才慢慢明白,那是妈妈对我一种爱的表达。

爱,无处不在,只要你用一双智慧的眼睛去观察,你就会发现,爱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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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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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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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读书心得体会4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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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怪病,让马腾再也不能像别的孩子一样,在沙滩上踢球,在大海里畅游,在礁石上捉螃蟹,背着书包走进学校…... 他变成了一个跛脚。

有一天,驻着双拐的马腾突然看到了一条能在海面上飞翔的七色鱼。七色鱼没有脚,可是它凭借着两只胸鳍,照样可以在海面上飞翔。

飞翔的七色鱼让马腾看到了希望。他凭着坚强的毅力,开始练习走路。一步两步......汗水像雨滴一样洒落在脚下的小路上。最后,他终于扔掉了拐杖,像其它孩子一样,背着书包走进了校园。

可是,走进校园的马腾并没有因此快乐起来,大家的嘲笑和岐视,让他再次陷入了苦难与绝望当中。就在这时,一个叫夏雨虹的老师走进了马腾的生活中。在夏雨虹老师的帮助下,他终于一天天坚强起来,成熟起来。有一天,一直看不起他,岐视他的何大勇被人绑架到了一个小岛上。这一幕刚巧被他发现了。他犹豫再三,最后终于决定只身救出何大勇。当他跳入大海,挥舞着双臂游向鲨鱼坨子的时候,他再一次看到了那条会飞的七色鱼......

故事里的主人公马腾虽然是个跛脚,可是他的心却是完好的,是善良的。显然,马腾并没有被困难所打倒,而是乐观的接受了事实。

大家看,马腾并没有因为自己跛了脚就变得没有信心。这样就好比我们这些正常人遇到一点点挫折就失去信心,那样怎么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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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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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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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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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是一首田园诗,大海就是大海,不是拜伦式的,不是麦尔维尔式的,好比荷马的手笔:行文又沉着又动人,犹如荷马的诗。真正的艺术家既不象征化,也不寓言化——海明威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但是任何一部真正的艺术品都能散发出象征和寓言的意味,这一部短小但并不渺小的杰作也是如此。”美国艺术史家贝瑞孙是这么评价《老人与海》的。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老人与海》中所构想的世界。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看《老人与海》这本节的时候,我会经常性的感觉到老人仿佛是海中一条久经沙场的大鱼,也许这样的形容不准确,或者说老人就是海,可却是历尽沧桑的海。老人的眼睛如文中所提一样,时间在变老,可那双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

老人与小孩都时常用谎言去修饰那穷迫的生活,小孩对老人的尊重甚至充满了崇拜,他对老人的信心有增无减,并不断地激励他、照顾他。我有时在想,老人就像一条大鱼,虽然身疲力尽,可是绝不向大海和渔人屈服。老人的身体、力量在逐渐缩小,可老人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促使他存有信心,能捕捉到大鱼的信心。

老人始终做着与别人不同的事,他做的是别人敢想而不敢做的事,虽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可他照样做。老人在海中经历了太多的事,当他捕到一条大青花鱼的时候,也兴奋的嚷了起来,经过两个多月来,他没有捕到一条鱼的事实,他开始自言自语,在海上交谈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这仿佛成了所有出海的渔人之间的一种品德,可老人却由于孤单也许有其他的外在因素,促成老人嚷出了自己心中的话,老人渴望遇见走失的鱼群,因为大鱼肯定会在其中,老人在八十五天的时候用大青花鱼做为诱饵,太阳在他的脑后,海岸远离了他,在他的视眼里有的只有一片一望无际的海与那青青的山。

《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扞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面对一切的挫折。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曾经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己面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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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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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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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边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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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不由的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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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偷影子的人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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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萧红创作的名叫《呼兰河传》的书。

作者带着我们走进来旧时代的呼兰河,看到了旧社会时那里发生的事情,知道了旧时代的不足,领略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美满和幸福。

在萧红的笔下,她从小就没有母亲和父亲的疼爱,祖母对她更是不好。只有在花园里和祖父相处时,才能让她感到快乐,在她眼里,祖父是最爱她的。

相对来说,团圆媳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团圆媳妇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被卖到呼兰河的名气较好的胡家去当童养媳了。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来到胡家,可胡家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人看,把她当成下人,天天让她拉车,干各种各样的重活。看到这儿,我不禁心头一颤:团圆媳妇才十二岁,她怎么禁得起干这样的重活呢?她这些天是怎么熬过来的呀?不但这样,只要团圆媳妇有一丁点做的不好,胡家人就用尽办法去折磨她。最后,让正是花好年华的团圆媳妇就这样香消玉殒了。看到这,我的心真的好痛:胡家人怎么忍心这样做呢,人家也是父母养大的,为什么胡家人的心那么歹毒呢?

是啊,萧红虽然有祖父的疼爱,但是她缺少了两个最亲最亲的人的关心和爱护,她怎么能有真正的幸福呢。团圆媳妇的年龄,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应该上学读书,可是她因为种.种原因被卖到了老胡家,受尽了折磨,过上了家畜都不如的日子,导致小小年纪就香消玉殒了。和她们比起来,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我们现在不幸福呢。

在生活中,像萧红和团圆媳妇这样有着悲惨命运的人也有不少。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五岁的女孩,父母离异了,父亲带着她,又找了一个继母,可是继母对女孩一点也不好。有一次,父亲去上班了,只有继母和女孩在家。过了一会儿,继母让女孩去帮自己倒一杯水,女孩就去倒了一杯来。女孩拿过来给继母喝,继母喝了一口,觉得烫,就把一壶刚刚烧开的水浇到了女孩的手上,并找来了扫把和晾衣架,往小女孩身上狠狠地抽着。继母一点也不手软,一刻也不停地抽着。小女孩被抽着当场休克了。等父亲回来,把女孩送到医院,经过手术,医生说全身都伤痕累累,有七处骨头被打断了。

从古到今,像她们那样的人也有许多。和她们相比,我们是幸福的,同时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把我们当成手心里的宝贝,深深地给我们传递着爱。小时候,还动不动就和家里人“翻脸”,现在想想,真是不知好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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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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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科波菲尔》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如大卫的姨婆贝西小姐,不论是她的言谈举止,服饰装束,习惯好恶,甚至一举手一投足,尽管有夸张之处,但都表现出她生性怪僻、心地慈善的老妇人形象。

《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地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金钱导致的。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尤赖亚?希普。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其实别有目的,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要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沾上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类似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快乐。他们让我们痛恨,不正当的竞争,即使自己是当中的胜利者,恐怕,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高兴和自豪吧。

我们不会忘记水手哈姆的“真”,他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将被永恒地延续。让我们感受其中纯真的人性,但也要记住那丑陋的行为,让我们永远远离那些不好的行为,是我们的人生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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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心得400字左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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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就偏爱读心灵愁感的书,那种凄凄的感觉,让我看尽了人间的悲离,在我心目中唯有愁方能给我喜。

或许,这便是多愁善感的人特有的情感。于是,我专挑这类书来读。

拿着这样的一本书,我便可以整天地站在窗台前,入神地读。读尽无数作者的人生,给自己的人生打上问号;读尽无数挫折的悲,为爱慕挫折的我道出种种感触;读尽如初恋般生涩的美,为自己的情感涂上一抹斑绿。

对于悲剧般人生的书,我总有种说不出的哀爱。这种悲愁,发自内心,是最纯的泉,也无法洗透你伤痛的心;是最好的琴,也无法令你弹响心中的乐;是最烈的风,也无法吹散你心中的愁云;是最夺目的光景,也无法动容你嫣然一笑。读着这样的书,我心中便产生如此的情感,哪怕过于凄苍使我黯然泪下,过于投入书章而无法自拔,我毫不犹豫地读下去。悲愁,对我来说,太有感触了。

读着这样的书,是对我们承受挫折的一类总结,读着这样的书,是满心的喜,它让我用一种独特的眼光看我擦身而过的事物。我从容、肃穆,不再埋怨人生,反而独爱这崎岖不平。

读书是满心舒畅的再一次延续,是夜半钟声的又一次回响,是江枫夜泊的让人停驻。这是愁书给我赏心悦目、神蕴无比的愁。愁思莫过于是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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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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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不是一杯可乐,也不是一壶清新的夏日绿茶,它更像是冰的卡布基诺——或甜,或淡,总能牵动你的心弦——特别是,那个追求巴黎式爱情的女人,以及,那个吃人的世界,那种摇不可及的——幸福。

_玛_—命运的多桀,也许仅仅是因为,你太不了解,幸福应有的形状。

一个在修道院里长大的女孩,遇到一个过着父母所设计的生活的已婚男人——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便天真地认为爱神受到上帝的旨意降临。

嫁给一个医生,是多么地幸福。她于是义无返顾,跟着一辆小马车,摇摇晃晃,驶到那个她梦想中的神圣之地——教堂。

那年,他30岁,她,豆蔻年纪。 也许“人生正如一座坟墓”,一颗年轻的心,却被装在一个安静的城堡,终是不会满足。她开始怀疑,人生的意义,到底, “人生美在哪里”? 渥毕萨尔的庄园,回旋舞,穿蓝燕尾服的绅士,戴珍珠的年轻妇女,她发现,原来生命可以如此灿烂多情。回到家后,却面对着一个木纳的丈夫,一个冷清的小园,她于是哭了。

如一颗流星,赖出现了,他们谈书籍,谈音乐,谈世间种.种。 她惊叹于他们想法的一致,他的才学渊博,他的心思细密。

雾里射出耀眼的白光,那一刻,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流泪。

当生活被怨恨和遗憾所填充时,她开始抱怨,后悔自己怎么将爱情交给了一个木头,而又偏偏不能弃之不爱。

接着是鲁昂。她遇到了罗——一个低靡的灵魂,总可能为哪怕一点火星点燃。于是跌入一个男人的阴谋。 她开始奔波于两个城市,乐此不疲。

当她满怀希望地想放弃一切与他共赴天涯的时候,一封信断绝了她的希望,爱情,或者幸福生活。

他驾着马车,从她的门前离开,然后告诉她,他现在正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岛。她看着他,在窗帘后,黑色的夜里,照亮的只有她银色的泪光。

她发现,原来,世界并没有她想象的美好。

那年,她大概25岁。 她绝望了,生了一场大病,以为自己快要死去,于是微笑。

有一天,却在街上遇到了赖——这是上帝的恩赐,还是另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 他们去巴黎——那个她梦想中的城市——他们在那里,一起沉醉于酒醉灯迷,花红柳绿。 她变得更加美丽,容光焕发,异常动人。

小道,大路,他们散步,奔跑,享受着阳光。 她更加衷情于小绒帽,蓝色裙摆,色彩鲜泽的地毯,也许还有黄金镀的钥匙。

于是钱财越来越少,她开始擅自签欠条,把希望寄托于不劳而获,为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为了爱情!最终破产。

月冷风高的晚上,她从公证人的家出来,狼狈不堪,一路辱骂那个企图“玷污”她爱情的男人。也就是那个夜晚,她说出了她最该说的话:我可怜,但是并不出卖自己。

然而当一切的希望都归零时,当法庭的传票到达时,尊严还有什么用呢? 不如瞬间老去。

砒霜,并不美味,可是她吃了;生活,并不痛苦,可是她这样想了;自己,并不仅仅为自己而活,可是她这样做了。

早知如此,爱玛,你为何又要苦苦追寻那虚幻的快乐?为什么总记着自己儿时美好的梦想,以及与现实巨大的反差? 于是带着秘密死去了,纵使围着一大群好心的人,她还是孤独的。

时光忽地回到道特的花园,她坐在荆棘篱笆前面的长登上,天真地望着天空;鲁昂街上;他们家门口;拜而斗的院落;苹果树下,她头发的香味,绕着她清脆干净的笑声。

她穿着月光般洁白的缎袍,乌黑的头发散着,表情安详。 夜色很温柔。 Game over。

_法利老爷_—悲剧,或许只由一个个忽略带来的喜剧造成。 他难道不爱她吗?事实上,“他的幸福,仅仅限于爱玛裙边的宽度”。

经历过一次不幸的被安排的婚姻,一场与金钱交易的婚姻,他是多么地珍爱这个上帝赐与他的礼物。

就是因为太过幸福,看不到她眼神后的忧伤。

他想,他给了她殷实的生活,他们有个漂亮的小女儿,她有那个小镇最美的礼服,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而自己,有远近闻名的医术,有一个美丽的妻子

,有一座可爱的庄园,有一群朋友,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整晚坐在书桌前,开着灯,不肯入睡;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弹那在他心中毫无用处的钢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房间里摆满鲜花。可是他纵容,因为他爱她。 是的,因为爱,他缄默,隐忍。

可惜沉默并没有让事情好多少,仅仅换来表面的平静。

他把她介绍给赖,并且说服她和赖一同看戏,仅仅因为自己没有时间陪她。找个替代品?怎知最后痛苦的却是他自己。

他最后答应送她去学钢琴,除了交学费,他再不曾问过细节,谁又知道她是用了这些时间幽会。

他只看到她的笑,从来没见她流泪,他以为她是快乐的,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她给的暗示,把她的感伤当成“精神问题”。 她发脾气,他就忍着,替她难过,却从不曾过问原因。

他宠爱她,一味地。 他让她没有离开的理由,连他的情敌,罗和赖,都觉得他是那样好的一个男人。

他觉得把自己的世界全都给了她,他觉得他是那样地爱她,而她,也应该爱着他,不然她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地操持这个家呢?为什么还要给他生孩子?为什么会一直陪着他呢? 他能想到的能给的都给了,可惜,她真正要的他却没有给。

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从小逆来顺受,命运似乎一直掌握在母亲的手中,没有主见,婆媳吵架的时候,只能在一旁流泪,两个都得罪不得。

也许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爱那么地纯,他的愚钝让他安心而幸福地过了许多年,一直到她死去。捡到那封信,他的手在颤抖,他看着空空如也的房间,开始怀疑,自己这些年,为了一个女人破产,为一个女人的死去哭泣,是否值得。

在酒吧碰到罗。罗很紧张,也很内疚,在他心里,从没有爱过那个叫爱玛的女人,却精心地破坏了一个男人本该宁静的幸福。

令他意外,包法利什么也没做,只是说了句:这都是命——罗觉得这多么好笑。

小白尔特跑到长椅旁,叫着:爸爸,爸爸。他爸爸靠在墙上的脑袋一歪,再也没说出话来。

为了幸福的持续,包法利老爷,你一辈子都在忽略,偏偏这个时候,为什么你不肯遗忘? 人们把他和他的妻子一同下葬。下葬的那天夜里,人们说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在坟头整整哭了一夜,而那个男人第二天就娶了一位年轻的小姐,遵循他母亲的意愿,开始自己的事业。

而一个星期前,他才对她说,自己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承诺是多么可笑! 包法利老爷原来的朋友乘机篡夺了不多的财产,在包法利原来的诊所地址上行医。那位“真心的朋友”——高利贷商人,则用他骗爱玛签下的欠条和抵押的房产安心地过着日子,全然忘记自己是怎样参与了这样一场阴谋。 生活还在继续,小镇的人们安居乐业,包法利一家,慢慢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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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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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我没有事情,就去书店逛了一圈,这时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吸引了我。我就抽出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不觉哈哈大笑,因为主人公吉哈达太可笑了。

《堂吉诃德》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哈达,读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历。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又物色了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内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侍从,共三次周游全国,希望创建除暴安良的骑士业绩,谁料闹出不少笑语,他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或被当做疯子遣送回家。

小说塑造了可笑、可敬、可悲的堂吉诃德和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这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机的结合起来,既有朴实无华的生活真实,又有滑稽夸张的虚构情节。

堂吉诃德是个涂抹着喜剧油彩的悲剧主人公,一方面,他向往自由,具有高尚的人文主义精神;另一方面,他是个天才的幻想家,在自己的白日梦中,不断幻想着用过时的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而因屡屡上演闹剧,引爆了无数让人捧腹大笑的笑料,从而发人深省。

《堂吉诃德》以夸张而色彩斑斓的幻想,以生动具有表现力的语言和极富情趣与荒诞色彩的各色人物,构建了这本传世佳作。真不愧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和欧洲最杰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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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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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寒假中我读了很多曹文轩的作品如:《草房子》、《青铜葵花》……我影响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在讲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 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女少男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闪耀的人格光彩……这六年来,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第一章讲的是秃鹤,这是你可能很纳闷,应该和我最初读这本书是想的一样这秃鹤是人还是动物听啊!我往下说,秃鹤跟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这下你知道秃鹤是人还是动物了吧!秃鹤原叫陆鹤可是他是个秃子,所以就都叫他秃鹤。秃鹤三年级之前都并不在乎自己的秃头。可能是他们村不只他一个是秃头吧,也或许他太小了不在意自己是秃子。秃鹤的头很光滑很耐摸。别人用一个东西换摸一次他的脑袋。

只到三年级时秃鹤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谁要摸他的脑袋他就跟谁玩命。有一次,卖肉的丁四切下足足两斤重的肉,换回一次摸秃鹤的光头。秃鹤伸出油腻腻的手说:“你先不肉给我,”丁四说:“先让我摸,”秃鹤说:“不,先给我肉。”丁四召集了几个人过来作证,秃鹤拿了肉把肉甩到了泥巴地。撒腿就跑,丁四拿起割肉刀急忙追赶。看追不上了喊了一声“小秃子”转身就走。秃鹤不在快活了。

这是第一章的一小部分。在这本书中我会笑、哭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我真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曹文轩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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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心得体会1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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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看到过穆斯林的葬礼这个名字,只是我没有宗教信仰,我一直以为它是关于宗教信仰的东西,所以我一直都没有翻过。

后来,有一次,实在无聊了,然后问同桌有什么课外书可以看,同桌就给我了这本书,说挺好的。于是,我就半信半疑的打开了书。初开始,确实跟我料想的差不多,平平淡淡,跟宗教相关的比较多一点。但是后来,我读到了关于新月的章节,被新月的纯真无邪和活力所打动了。随着情节的继续发展,我的心已经完全被牵动了。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啊?即使知道得病了,依然如此坚强,依然不忘投身于自己所热衷的事业。那懵懵懂懂的爱情,深深地刻进了骨子里,使我这个无知的少年也开始幻想爱情的美好。

虽然最后是一个很凄美的结局,新月依然没有抗胜病魔,但是她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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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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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主要是说鲁滨孙因为一次航海,遇上大浪,结果被大浪冲到一座荒岛上,他在荒岛上找到两个住所,他在荒岛上做了许多让我佩服的事,他自己造船,自己盖房子,自已养活了自己,他在后面一段时间,救了一个野人,他们和别人一起救了一艘船,最终他们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在这本书中是幸运的,他没有被大海淹没。你们知道吗?鲁滨孙在荒岛上存活的时间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二十八年。就相当于他存活了一万四千多天,他可不像我们在家里当小“皇帝”“小公主”“小太子”一样。他能养活自己,假设是我们在那里那就必定要饿死。他在荒岛上过了重重关卡过了一关又一关,不知在这28年里过了多少关多少卡。他在荒岛与死神对抗,和死神擦肩而过,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它还是顽强的生存了下来。他从来没有对生存下来的希望有半点怀疑。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很寂寞,很无聊。

鲁滨孙勇敢,热情,顽强,敢于面对生活,乐观,独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向你们推荐这本书,赶快来看一看这本书中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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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亲爱的安德烈读书心得文章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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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的时候,梅老师就指定了10个人参加国学知识大赛,其中也包括我。比赛那天到了,我们全都学校电脑房里进行了考试。测试时我发现我有好多题目都不会做,但我还十分阿Q,安慰自己,自己不会做的,别人肯定更不会做。可是当测试结果出来时,令我大跌眼镜:我居然只考了34分!这个结果我似乎根本没有预料到。亏我刚开始还笑人家只考了36分,现在我才明白原来自己并没有比人家好多少。

这时我才开始后悔,当时比赛前为什么不多看看,为什么嫌麻烦就不看了呢!哎,现在考出了个这么丢人的成绩当初还……哎呀!看着同学们一个个的分数都比我高,心里真不是个滋味儿。再到排行榜上去一看,其他同学不是90分就是100分,最低的也有80多分。像我这样——30分,真是比“名落孙山”还“名落孙山”。

看来,我真的得用功地看一看了,毕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付出,就想得到回报,那是不可能的。老天爷是公平的,他不可能让懒的人不劳而获,只有那些勤奋的人才能拥有自己所想有的东西。就像这个国学大赛,只有多看,勤记,才能考出好的名次来。一切收获都得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得来。

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同时我也看到了同龄人中的强者,我们对于那些佼佼者来说,简直就是“井底之蛙”。也许,你在一个小领域内是“鸡头”,但是再扩大范围比一比我们也许就只是凤尾了。所以,我们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去改正。不要只满足于现状,要充满斗志,时刻准备着,去拼搏一把。要明白“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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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7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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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高尔基

,或轻于鸿毛多么精辟的的一句话啊,人不是神,不会长命百岁,不会青春永驻,容颜不老,只会生死离别,长眠于地下。但是我想我可以不死。我不会死,我知道,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好好的过完这段人生,我会对得起父亲母亲和我自己,这,够了!我不可以领导中国人民站起来反抗侵略;我不是文天祥,我不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贪生怕死,更不会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名句。但,我可以是黄香,孝敬父母,感恩父母,我也能温席;我可以是孔融,关爱兄弟姐妹,我也能让梨;我可以是司马光,热爱同学,我也能砸缸。

在书海里畅游,我领略到了学习的真技巧!确实,天才=99%的汗水+1%的灵感。虽然1%的灵感是很重要,但是若没有99%的汗水,灵感来了又有什么实际行动来付诸呢。所以,为了今后的安逸生活,我要勤奋。正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啊。以后,不,从现在起,我是匡衡,我要凿壁偷光;我是孙敬,我要头悬梁;我是苏秦,我要锥刺股;我是王羲之,我要吃墨。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要收获的好,必须耕耘得好。一分辛苦一分才。

在书海里畅游,我学到了做人的道理!是啊做人要像粽子般包容,生活像咸蛋般圆满,情谊像艾草般悠长。所谓做人,当然是做个好人,何为好人?正所谓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志;感激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见识;感激鞭打你的人,因为他消除了你的业障;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了你应自立;感激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能力;感激斥责你的人,因为他助长了你的定慧;感激所有使你坚定成就的人。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所以我们要宽容别人。做人的属下要如土,能谦卑低下;做人的主管要如海,能不拣粗细。与朋友相交要如林,善含藏万象;与大众相处要如水,能屈伸自如。所以我们要谦逊,不骄傲。

我学会在书海里畅游,我学会在书海里感悟,我学会在书海里愤慨,我学会在书海里学习人生,我学会因为沉迷于书籍,我懂得了宽容;因为沉迷于书籍,我懂得了真爱;因为沉迷于书籍,我爱上了学习;因为沉迷于书籍,我想要探求一切一切的奥秘。因为书,我得到的太多太多。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的道理。书的海洋里,我将是用永远的虔诚的信徒!

书,你胜严冬里的炭火,你胜酷暑里的浓荫,你胜冬日洁白的雪花,你胜秋日鲜红的枫叶。你是多么令我向往!如果有机会,我愿终身与你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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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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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这幕话剧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厌恶和怜悯。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 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我从书中跳出,终于摆脱了重重心理折磨。回到现代有如挣脱了大山的压负。我十分庆幸我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可以经营我自己的生活;可以掌握自己航行的方向盘;我们可以谈理想、谈追求。我们是女性,但我们不是被压迫者,不是服从者。我们拥有自己的明天。我们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将我们女人们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我们也不曾少夺过胜利的光环。生活在这里比《雷雨》中的每个角色都幸福。我们即使命途坎坷、即使面对种种现实的不公,我们敢于反抗、敢于追求,我们仍然风雨无阻的拼搏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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