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gd-91--0104)
地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_______页第_______页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号
需方
代表人
供方
代表人
订货单位
邮政编码
供货单位
邮政编码
结算单位
电报挂号
结算单位
电报挂号
通讯地址
电 话
通讯地址
电 话
结算银行
帐 号
结算银行
帐 号
结算方式
结算期限
到站
整车
代签合同单位代表
质量标准
验收方法及期限:
运杂费需方承负:
包装费用及要求:
零担
收货单位
记事不
通讯地址
交货方式
供方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需方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 元
交(提)货时间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金额总计(大写)
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需方中途退货,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均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规定承担。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本合同附件____份
此合同一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鉴(公) 证机关 份。
地质机构仪器产品购销合同附表
本合同共____页第____页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提)货时间
备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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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购销协议百货产品
高层建筑钢筋购销协议书
需方: (以下称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材品种、规格、材质
第二条 合同金额
(一)合同总价暂定:(大写) 元,¥ 元;
(二)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并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三)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责任,并自愿与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第三条 钢材数量按第 条规则计算
1.现场设置地磅,按实测吨位计算。
2.圆钢以过磅数量为准;螺纹钢现场点数,计算延长米数,按每米理论重量计算吨位。若现场抽验的每米实际重量误差小于理论重量的97%时,按每米实际重量计算(如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第四条 交货规定
(一)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时间按时交货。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停工待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送货至 工地,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到工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卸车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交货时提交送货单,本批次的材质检验单及相应钢材,乙方钢材送到现场后,甲方当场办理验收手续。
第五条 验收方法
现场由监理和甲方按规范标准见证取样、送检。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每月提交一次钢材用量计划,提前叁天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详细数量、规格型号清单及到货日期。在收到乙方准确到货时间通知后组织验收、收货。
(二)甲方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三)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按第六条中第(四)款执行。
(四)乙方延迟供货,每天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的,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主张损失赔偿,乙方延迟或拒绝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违约、赔偿(罚款)损失、班组停(窝)工赔偿损失、租赁设备租杂费损失、管理成本增加带来的损失、更换供应商的损失、物价上涨损失等。
(五)乙方延迟供货超过三日或两次以上未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第六条中第(四)款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擅自延期交货,或停止供货时,按第六条第(四)、(五)款执行。
第八条 为了便于甲方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乙方必须于每月28日前将供货、收款、欠款等情况以传真形式送至甲方,并进行电话确认,甲方传真号为 。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于五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相关许可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 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收款单位:
乙方收款银行名称: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乙方指定收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此表必须填写。一律要求支票支付,杜绝现金交易行为。
特别说明:甲方项目部工程技术专用章仅限所涉及工程技术资料专用,仅对本合同相关事项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有效,除此之外的其它事宜处理均属越权,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传 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传 真:
年 月 日
篇2:医药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甲): 合同编号:
供方(乙):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单价:
名 称规 格单位(件)单价(元/ kg)数量(kg)金额(元)
“霉必克“C型25kg/件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
二、质量要求:由桂林市___有限公司生产,产品质量达到Q/WK002—20__企业标准。
三、交货时间:合同经双方确认,即安排发货。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产品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电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国家有关《民法典》解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本传真合同为双方认可之购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供需双方均不得涂改本合同,涂改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代表:
单位名称:
开户资料: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签约日期:二○二 年 月 日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3:产品购销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NC
甲方购置乙方厨房设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总价包括设备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安装调试、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预付总合同款的%,调试验收完毕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的%。
二、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规范要求:设备销售合同范本1、设备清单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单列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为甲方制作厨房设备。
3、乙方制作的厨房设备用料必须按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产地质量、技术标准等制作。
三、运输: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将甲方订购的厨房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负责卸货及就位。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规章制度,并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四、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质量: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五、安装调试:
1、甲方委托乙方对定制的厨具及订购配套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计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将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乙方须保证将优质全新的产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须派负责人(技术人员)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规格、型号和质量进行初步验
收,初验合格后,乙方开始安装。
4、乙方的安装调试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工程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五日内,必须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须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在五日内作出书面应答,逾期视为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责任:
1、供方的责任:
(1)从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须安排壹名技术全面的工程人员,进驻甲方现场壹周,负责厨房设备调试及保养,以保证设备达到的运行状况,乙方驻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的5%每天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维护的条件下,产品保修十二个月(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易损件及人为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4)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证长期为甲方优惠供应零配件及易损件,协助甲方维护好该设备。
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材料未达到合同要求,影响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权力。
2、需方的责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影响安装的问题,需要需方解决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法。
(2)需方必须按供方提供的水、电、气位接驳图将管线接驳口预留在离设备壹米范围之内。
八、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辖区内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篇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三】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4:购销合同协议书工矿产品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供方:______(盖章) 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篇5: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煤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需方编号: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要求交货期
合同价格
单价:
合同交货期
总价:
主辅机型号规格:
需?方
供?方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单项工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代表人
邮编
代表人
电报
电话
电话
电话
结算银行及帐号
结算银行及帐号
质量标准: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验收方法及期限:
运杂费用承担:
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
运输方式
交货方式
供方
到站
整车:零担
交(提)货地点
需方
结算方式
违约责任
鉴(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年?月?日
选择供货厂家
记事: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本合同附件?份
此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鉴(公)证机关?份
依照《_____》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
篇6:简单的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所采购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型号、数量、合同价格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国标
三、交(提)货时间: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结算方法和期限: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向法院起诉(2)向工商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企业产品购销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寒暑假除外。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对方。
二.供货价格
乙方所供粮、油价格应每次送货前报价一次,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百分之 ,同时不得高于楼区其他学校食堂所购同类同等粮、油食品价格。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具同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粮、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粮油食品送至学校食堂食品库房。
3.供货验收:乙方送交的粮、油食品必须是定量包装,货物净重量必须与包装袋/桶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大米按供应袋数的50%抽验数量与质量,油逐桶验收数量和质量。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每月月底结算一次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从20xx年9月1日到本学期期末学生放假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电脑计算机产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编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价格
质保期限
cpu
主板
内存
硬盘
显卡
声卡
光驱
显示器
机箱
键盘鼠标
音箱
合计: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包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条款)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 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9:单位产品购销合同规范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 交货地点、方式:
三、货到工地,签收后第 个工作日内付款。超过规定日,每吨每天 元加价款。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解决合同纠纷、违约责任的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一切违约责任及纠纷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五、 意外事件及处理方法: 因意外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的,事件发生应及时将情况书面通知对方,事件发生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其授权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定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供货完毕之日终止。但在交货期限内需方不付款或付款不及时而造成供方无法组织生产时,本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具体补充事项有双方协商修改。
八、供货时间: 年 月 日
供 方 需 方
年月日:
篇10:产品购销合同格式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标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款及交货时间:
合同总价: ,本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购置费用、17%增值税及运费、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等使产品正常运作的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质保期限:按照国家《 》文件对质量、技术要求为标准。产品质保期限自产品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1年。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 交货,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责任。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设备的包装由供方负责,并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照国家《 》号文件标准验收,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规格型号不符,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在合理期限内将合格产品交付需方。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
2、在需方签收全部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40%,此笔费用支付后3日内,供方应向需方开具17%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产品调试完成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30%。
4、预留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及违约金后,需方无息向供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七、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需方应向供方承担按应付金额0.1%/天计算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供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方应返还供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并承担1000元/天的使用费。
2、供方逾期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承担按逾期天数1000/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供方瑕疵履行: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自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实际完全履行之日止按1000/天计算的违约金,如因供方瑕疵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返还已交付的货物及已支付的货款,且供方应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联系方式的约定:供、需双方在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为文件、通知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如一方向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或通知变更的地址,通过EMS方式发送文件、通知,不管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一方向另一方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函,自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方未提出异议(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合同效力之诉),视为合同解除。
2、售后服务:供方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3小时内提供免费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48小时内派人到需方现场工作。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存在自身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配件,且必须确保需方生产的正常运行;质保期外,供方可收取适当的维修、配件成本费用。
3、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供、需双方签证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偿合同为准。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篇11:企业产品购销合同文本
供方: 合同签订地: 需方:
一、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指定地点当场验收,如有异议必须当场提出,否则以需方授权收料员签字为准。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供需方经协商确定以下第
(一)需方自提、运输及装卸费由需方自行承担。(运费由供方承担,货到工地由需方卸车)。
(二)从供方处提货,由供方协助送货运输费包括在货款单价内,货到需方处应由需方自行卸货。
三、如果不是人为,合理使用8-10次,大面积开胶按次数折价。 四、交(提)货时间:需方提前 10 天以书面通知供方组织货源。
五、结算方式及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每个月25日应付总货款的 60% ,封顶付 ,工程完工两个月付剩余20%。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违约责任:如果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总货款每天仟分之三赔偿。
七、解决争议方式: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供 方: 需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2:购销协议样式一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
包括家具名、规格、颜色、用料、单价、数量、保用期、总价等详见合同附件,数量: 套。
二、合同金额
合同货物总金额以实数为准(此价格不含税)。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甲方预付合同金额 元作为合同定金,白货成功安装付清余款,余款为 %,一年付清。
四、产品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产品的质量,保质期为一年,所有产品除用户或其它人为损坏及使用不当外,乙方提供终身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负,但甲方在一年内正常使用,家具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随时要求甲方督查。
五、甲方要求乙方
1、做工要精细大方;
2、油漆要美观舒雅平整,线条明显;
3、材质主架实木结构、贴面,保证终身不体壳,油漆不脱落,不变色,人为除外;
4、家具样式、质量、尺寸与南岳湘江酒店一模一样。
六、乙方保证向甲方按时、按量、按质量交货,如果不按时交货则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但甲方违约推迟付款或其它事情同样按5%违约金罚款,一切后果自负。交货时间 月 日左右所有家具安装完华,交付使用,如甲方因素时间顺延。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13:关于公司产品购销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木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保证在20 年 月 日前运送到目的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 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和乙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共同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 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付苗木总价款的20%(¥ 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苗木总价款的50%(¥元),剩余款项等到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 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八、因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三、 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当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
甲方: (盖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盖章) 经办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篇14:产品购销合同机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协同办公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软件版本及价格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运行本软件的服务器环境或相关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
3.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乙方有权酌情收费。
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6.对于乙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 7.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服务支持期限
1.本软件的服务支持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服务支持期满,可选择是否续期,续期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年。
第四条 合同付款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到帐后3日内乙方进行软件安装实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A、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软件版权及商业机密
1.甲方通过合同取得本软件的使用权,本软件著作权归属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复制、传播本软件提供给第一条中“软件授权使用单位”外的单位、个人或公众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发本软件,不得在本软件的整体或任何部分基础上以发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发获利,也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出租、租借、发放许可证、出售或抵押。 4.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第六条 软件的验收
本软件安装实施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软件进行书面形式签收。双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乙方也没有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本软件全部验收合格。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本软件及所附带的文件是作为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隐含的赔偿或担保的形式出售的。 2.甲方必须了解并认同自己使用本软件的风险,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九条 其他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5: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甲方工地。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货物验收后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砖品牌、规格、质量、颜色与样品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剩余瓷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剩余瓷砖完好无损退还乙方。用砖量以工程完工后实际用量计算。
4、瓷砖质量要求:瓷砖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瓷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边弯曲度、翘曲度、中心弯曲度、表观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地砖摩擦系数、耐磨性、抗热震性、抗污染性、抗冻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5、质量如果检验不合格,全部损失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乙方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收后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瓷砖铺贴完成后再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 。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供货,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
篇16:2024年门产品购销合同参考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医疗设备项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排相关人员将产品送至医院。
三、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产品清单所列以外的任何附件等。
五、验收:甲方负责按照规定的事项进行设备的外观配件及安装、设计后的使用性能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六、售后服务: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一年,免备件费、免人工费、免维修费,保修期过后,收取一定备件成本费,免人工费、免维修费,终身维护。
七、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付款。
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不接收、不及时检验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的0.5%的违约金,甲方超过30天不验收的,视为不要产品,甲方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货款的30%,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缓和终止履行。
九、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日期: 年 月 日
篇17:产品购销合同书对公转账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订货会组织单位名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篇18:企业产品购销合同文本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商标、供应厂商等: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产品按国标,从供货日起质保贰年 。
三、交货地点、方式: 由供方送至工地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工地经验收合格支付70%,余款待工程验收支付2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供方 。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非违约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由供方提供的以上货物需方在正确的使用情况下,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购销协议样式一
食品添加剂甜味剂购销协议
供方: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宗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
产品名称:甜味剂
牌号商标: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出厂自提价)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费 :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国标 GB8076—标准供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需方指定库房内,以水剂形式交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运输送至需方指定地点,费用已包含在上表单价中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在土3%‰范围以内为合理损耗。如供需双方地磅过磅数量在土3%‰范围内, 则按照供方过磅数量签收,如超过土3%,则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计量资格的第三方(公磅)复核,费用由相对不准确方负责,并按照第三方(公磅)数签收数量。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
供方提出的收款手续予以办理而造成资金发生意外的,需方应负所 有责任。若需方用以付款的支票并非由需方开具的,请务必背书或出具代付款授权书。
4、由于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1点和第2点等规定,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致需方停产,供方概不负责。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 月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期满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章)单位名称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篇20:产品购销合同简单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 需方:
二、质量要求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吊费用需方承担 。
五、合理耗损和计算方法:过磅,理算、码单为准。
六、当事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如有异议,请需方在收货当日提出。
七、结算价格:按当日网上价格为准,第一个月按30天,每吨每天 元计算差额;第二个月按30天,每吨每天 元计算差额;每笔货款超过二个月按剩余货款总额,每天2‰计算差额。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现款结算,三个月内结清货款。
九、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合同法》执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 需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