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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车施工方案【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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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管道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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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行政中心幼儿园10KV配电工程电力线管非开挖110PE线管顶管工程

2、工程地点:行政三路

3、承包范围:本次110PE电力穿线管顶管工程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 工期

1、本工程工期总天数为: 5 天。即从20__年9月13日20__年9月17日

第三条 甲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 乙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调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种管通讯、供水、输气、输油、电力、照明、交通信号、化工、供热、排水管线。查找,收集管线资料,借助管线仪查找。将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标记在地面上。用坐标纸绘制管线分布平面图、剖面图备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与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在施工场地做初步地质调查,查清地层结构,地质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钻孔铺管仅限于土层、沙层、污泥地层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层、基岩地层、块石回填土地层施工,必须借助其他的钻探工具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工。

3、水源是钻孔铺管施工必备条件。要求查清施工现场的水源,现场缺水,施工前备好水。

4、负责办理本顶管工程相关的一切政府批文、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手续,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5、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严格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开启,操作电力门的电气设备,如有违反,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阶段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记录。

8、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工程内容。

9、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包干价,单价为 元/米,按水平方向直线长度结算。

2、 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现金结清工程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

1、验收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验收报告,材料质检合格证书。工程应满足甲方符合电力质量要求布线的通畅管道,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顶管施工期间遇不能改变的障碍物,通过多方努力确实不能顶管成功达到电力管穿线要求,乙方无条件撤离现场并不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工程款。

2、验收时间:甲方接到乙方完工报告后2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组织竣工验收,则视为本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不按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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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方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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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___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收款后第___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___%后,甲方于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___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___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___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___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___天计罚人民币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___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___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_____个月。绿化保养期为_____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合同留存

本合同___式___份,甲、乙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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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铲车租赁合同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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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x(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x型: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x元/月,租赁期间设备操作司机工资由甲方支付,工资标准以甲方工资标准为准。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油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支付上月租赁费用。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x乙方(盖章):

代表人:x代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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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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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为了体现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年月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

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每股为人民币整。

二、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

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

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1、干股激励及期权授予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方案有关规定。

四、基于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受益员工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博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年平摊)的原则,将所持的股权收益按照上市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项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9、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11、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五、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

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

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

最新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最新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

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考虑到上市的有关要求,本协议正本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份副本。

4、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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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专业策划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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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策划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价格1.服务内容:项目:________尺寸:________单价:________合计:________

2.协议总额为rmb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须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须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乙方须通过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协议规定之工作;乙方须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不同的设计方案,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通基础上进行修改至完善;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负责人积极沟通都不被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甲方向乙方承诺不使用、不传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设计方案基础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个工作日退返全部订金。

4.甲乙双方诚信为本,

1.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总额即rmb________元。

2.甲方须通过银行将本协议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乙方开户行:________银行,乙方开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3.若甲方需在本协议规定工作全部完成前提前采用乙方已完成作品,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所采用作品之服务收费。

在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局发票。

四、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协议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

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特别同意。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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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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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有重点地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1)承包人的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2)承包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3)承包人的安全教育;

(4)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考核、奖惩;

(5)承包人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

2、落实《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承包人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在合同签字后90天内应将手册的复印清样递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手册亦应分发给承包人的全体职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人员。

3、督促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观念,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新进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加强现场控制,督促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日常监理工作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承包人认真整改。对于 经常发生的同一类安全问题、以及当政府安检职能部门发现承包人忽视安全、违规施工或不符合文明施工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在督促及时整改的同时,建立有效机制或制度实现常效管理。

(1)承包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下而上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要做到专人专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反应迅速。

(2)承包人要根据参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进场实施之前制定出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险情及紧急情况反映的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报驻地办审批后,上报业主备案。

(3)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包人应在施工作业现场张贴有关安全宣传标语和生产安全警示牌。

(5)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车辆、施工现场道路及与地方道路交叉路口的车辆运行管理,树立明显的车辆限宽、限重、限高、限速等安全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疲劳驾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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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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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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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夜间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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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中心项目占据原来沟渠位置,时值春灌期间,水量较大,原开挖的临时边沟不能满足排水要求,可能造成约30亩农田被淹,防患于未然,需挖通原有沟渠解决排水问题,经现场查勘,拟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临时排水沟修建位置

为了保证原有沟渠重新恢复排水,需新挖的临时排水沟约50m,位于创业中心西北面(详见附图)。

二、工程量预计

经现场查勘,参照原有河道,拟新挖临时沟下底宽3米,上底宽5米,深2.5米,共计土方开挖约500方。

三、工程承包价

临时排水沟土方开挖综合单价按8元/方计算。工程总承包价为4000元。

四、承包人确定

工程承包人的确定由尚义镇负责落实,建议工程总承包价在以上范围内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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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电力管沟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7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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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甲 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

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需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

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号文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

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10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

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

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

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需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1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挂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2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3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4私自采购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5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6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7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28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__元。

2.29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

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0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罚款50-200元。

2.31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2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3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4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5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

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6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7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38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39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0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1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2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⒂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

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执行。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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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策划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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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深圳市联想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 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策划内容

1、项目名称:2、策划范围清单:策划成果为参照参考模板 形式。

注:1、甲方提出调整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超过一个月的,在原有策划费的基础上增加20%的修改费,且需重新走策划订单流程,视为新的策划项目,按新策划单收费。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建设方向性变动,应增收策划调整费80%,且需重新走策划订单流程。

3、现场策划服务周期为1天/所学校,往返不得超过3天,每增加一所学校可顺延1天,服务最终成功形式为策划方案。不包含解读、宣讲类服务,逾期收取 480元/天 基准策划师成本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策划方案的时间:

策划期限为 个工作日(起算时间为:现场策划返程后,自收到全部策划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策划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按分公司内部策划收费标准单项收费,则总的策划费为(人民币大写) (¥ );

备注:如需开策划发票,则需加收6%的税金。

2、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总策划费,即(人民币大写) (¥ );乙方即发送策划源文件。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付款方式及时付款。

2、甲方在策划师返程三个工作日内收集策划所需全部资料,因资料不全而导致策划工作无法顺利进展应另行约定策划出稿时间。

3、乙方策划师与甲方工作人员现场与客户沟通确定的策划意向为作为策划服务的核心依据,非乙方策划师理解失误等造成的问题不做更改。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策划意向的,按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4、甲方应及时审稿,签字之修改意见应于收稿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审核未通过的策划方案著作权仍归乙方所有。逾期未通知或通知内容不明确,视为确认乙方策划。

4、在甲方未取得方案的归属权以前,甲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未通过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著作权仍归乙方所有。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策划依据及需求,及时提交阶段策划成果,在策划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修正调整方案。

6、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甲方若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的审核时间不计入策划时间,乙方的方案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7、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和对设计中产生的疑问进行协调解决。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前期所付策划费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策划方案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合同策划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须另行支付费用。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3、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工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诉请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扫描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现金户名:彭国红

收款账号:6227 0072 0081 0176 646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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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单位设施施工合同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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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仅包工

二、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壹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定边强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三、乙方工作

1、按甲方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定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

4、务必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四、关于工期的约定

1、完工时间以乙方承诺的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前竣工。

2、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特殊原因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不可抗拒因素(工作用电、地震、雷雨等)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工期随之顺延。

4、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宽限。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按市财政局核定的价款作为付款依据。如由乙方一次性包段为人民币_____元,如按工期日计算,为人民币_____元/天。

2、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不再收取押金,但自竣工之日起1年内如出现线路问题属于乙方施工责任,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有线路,如造成损失,须照价赔偿。

2、超出工期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日结算,金额按工程造价的10%进行扣除。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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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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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编制依据

a)工程技术交底,设计图纸;b)施工现场条件和实地勘察资料;

c)《屋面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07-1999、

gb50207-20__)

第二章工程概况

a)防水材料:采用3+3mmsbs改性沥青聚酯胎防水卷材

b)施工方法:卷材采用热熔法施工c)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章施工准备

a)施工机具准备:表略

材料准备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此材料采用sbs改性沥青为主要材料加工制成,是近年来深受社会推崇的一种新型防水卷材,具有高温不流淌,低温柔度好,延伸率大,不脆裂,耐疲劳,抗老化,韧性强,抗撕裂强度和耐穿刺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防水性能优异。采用热熔施工法,把卷材热熔搭接,熔合为一体,形成防水层,达到防水效果。

第四章施工方案

1、基层处理

1.1、清扫基层,到表面无浮土沙尘等污物,对凸起的地方用平头铲削平,对凹进的地方用1:2.5的水泥砂浆抹平。

1.2、基层与突出的结构相连的阴阳角;基层与立面墙、排水沟边缘相连的转角处应抹成光滑的圆弧形,其半径一般为50mm。

1.3、找平层上应无明显湿渍,基层干燥,含水率小于9%,可用面积约1m2,厚为1.5~2.0mm的橡胶板覆盖在基层表面上,放置2~3h,如覆盖的基层表面无水印,紧贴基层一侧的橡胶板又无凝结水珠,可满足施工要求。

1.4、基层表面应坚实具有一定的强度,清洁干净,表面无浮土、砂粒等污物,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松动,要求抹平压光,对于残留的砂浆块或突起物应以铲刀削平。

1.5、阴阳角应抹成半径为50mm均匀光滑的小圆角。

1.6、穿墙管道及连接件应安装牢固,接缝严密,若有铁锈、油污应以钢丝刷、砂纸、溶剂等予以清理干净。

2、工艺流程基层处理涂布底油铺贴附加层卷材试铺铺贴立面墙卷材收口固定成品保护

3、施工工艺

3.1.基层干燥后,涂刷基层处理剂。用长把排刷把冷底子油涂刷在干净干燥的基层表面上,复杂部位用油漆刷刷涂,要求不露白,涂刷均匀。干燥4h以上至不粘脚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2附加层施工

对所有的阴阳角部位、立面墙与平面交接处做附加层处理,附加层宽度一般为500mm。对凸出基层部位部分做300mm宽附加层。(附加层见后附图)

3.3.试铺定位

3.3.1.卷材的配置—应将卷材顺长方向进行配置,使卷材长向与排水方向垂直,卷材搭接要顺流水坡方向,不应成逆向。

3.3.2.先铺设排水比较集中的部位按标高由低向高的顺序铺设。

3.4.卷材铺贴

3.4.1.分两层铺贴,用液化气喷枪与卷材和基层的夹角处均匀加热,待卷材表面融化后把成卷的改性卷材向前滚铺使其粘结在基层表面上,第二层铺贴时长边缝与第一层长边缝错开至少300mm。

3.4.2.卷材搭接缝施工

在喷枪粘结搭接缝前,先将下一层卷材表面的隔离层用喷枪熔化,具体操作,由持喷枪的工人用抹子当挡板沿搭接线向后移动,喷枪火焰随挡板一起移动,喷枪应紧靠挡板,距离卷材约50~100mm。

3.4.3.卷材的搭接宽度为长边80mm-100mm,短边不小于100mm-150mm,搭接缝的边缘以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为宜,然后用喷枪均匀热熔卷材搭接缝把边抹好。

3.5.铺贴平面和立面连接部位的卷材

在铺平面与立面相连的卷材,应先铺贴平面,然后由下向上铺贴,并使卷材紧贴阴角,不应空鼓。立面墙上防水层应满粘。

4、质量检查与要求

4.1.所选用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应附有现场取样进行复核验证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其他有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4.2.卷材与卷材的搭接缝必须粘结牢固,封闭严密。不允许有皱折、孔洞、翘边脱层、滑移或影响渗漏水的其他外观缺陷存在。

4.3.卷材与穿墙管之间粘结牢固,卷材的末端收头部位,必须封闭严密。

4.4.卷材防水层不允许有渗漏水的现象存在。

5、雨季、冬季施工措施:

5.1、专人掌握天气预报情况,避免在雨天进行露天防水作业。防水层不能在雨中和雨后潮湿面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遇雨,就采取妥善的遮盖,防水层施工时,为加快速度,要备足扫水、汲水和烘干工具(海棉、拖把、喷灯)以加快基面干燥,保证速度和质量。

雨水过后及时清扫,以免雨水长时间浸泡基层或已做好的防水层。

5.2、冬季工作中,由于天气干燥寒冷风大,施工作业面需要采取保温措施;生活区宿舍需要生炉取暖。各种保温取暖材料陆续进入现场、生活区内。为了加快冬季施工进度、预防安全事故、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特做以下规定:

(1)、防水卷材严禁在雪天施工,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气温低于0℃时不宜施工。施工中如遇下雪,应做好已铺设卷材周边的防护工作,用草帘被覆盖在已做好的防水卷材上面,防止铲雪时破坏防水层。(热融法施工气温不宜低于-10℃)未铺设卷材的基层应采取妥善。并用铁桶生火,以加快施工进度。(应取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

(2)、做好全体在施工人员的冬施安全、防火、防煤气中毒教育,使全体在施人员做到规范用火、作业,不违章。

(3)、遵守甲方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规定。现场内未经同意严禁用明火;严禁用电热毯、碘钨灯或自制电取暖器取暖;来严禁私拉乱拽电源、电线。

(4)、对防冻材料,如草帘被、棉帘、聚苯板等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回收,对散落到施工作面、楼层、现场内的保温材料、易燃、可燃材料及时清理到安全的地点。不留后患。

(5)、保温材料、易燃、可燃物品的存放应在安全地点,并采取分类隔离存放措施,严禁积存到库房内混放。

6、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方法:

6.1、直径不大于300﹍的鼓泡(空鼓),处理方法是:割破鼓泡,排出气体,使卷材复平,在鼓泡范围面层上部增铺一层卷材,热熔封严其周边。

6.2、大于300﹍的鼓泡处理的方法是:按斜一字形将鼓泡切开,翻开部分的防水卷材重新分片按流水方向粘贴,并在面上增贴一层卷材,其周边长应比开口范围大100﹍,之后粘牢封边。

7.成品保护

1、作业人员应严格保护已做好的防水层,在工程为接受验收合格以前,任何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以免损坏防水层。

2、下水口要防止杂物堵塞,确保排水畅通。

3、存放材料地点和施工现场必须通风良好;存料、施工现场严禁烟火。

4、防水层验收合格后,可直接在防水层上浇筑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作刚性保护层,施工时必须防止施工机具如手推车或铁锨损坏防水层。

5、施工中若有局部防水层破坏,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强措施,以确保防水层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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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单位设施施工合同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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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承包永安一中游泳馆工程土建工程项目,将人工开挖基础桩部分工程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双方明确责任,加强施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密切配合,共同胜利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特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结算方式:孔径800mm,按米计价;土层每米 元,流泥、砂石层每米 元,强风化、中风化每米 元,孔径大于800mm按护外径计算数量,土层每立方米 元,流泥、砂石层每立方米 元,强风化、中风化每立方米 元,扩大头按图纸计算数量每立方米 元;

三、付款方式:甲方应按乙方施工进度预付80%,余款待空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结算付清。

四、甲方责任:乙方渣出至井口,甲方应及时外运,施工材料由甲方提供到现场,浇倒护壁混凝土机械及操作人员应具备完善。火工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承担费用。临时设施,施工水电由甲方提供及承担费用,护壁钢筋由甲方制作安装,乙方协助。

五、乙方责任:挖孔机具、机具包括:水泵、电线、模板、安全帽等一切劳动用具应具备完整,劳动力由乙方统一调派,工作量包括护壁模板制作安装,护壁砼浇捣。

六、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七、安全责任:在施工期间,属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自然灾害及甲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

八、工期要求:乙方在进场开工后 天内完成,(雨天不包括在内)。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代表签证即日生效,至验收合格结算付清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在施工期间双方面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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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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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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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铲车租赁合同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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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机具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本协议,并严格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承包方式

1、合同内容:甲方租赁 台(型号为: 的)铲车给乙方。

2、承包方式:甲方出租机械,乙方自行负责铲车司机。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

本租赁内容为统一合同单价,按每台铲车每月 元,机械使用费、机械维修费、机械用油费、铲车司机工资、福利、劳保和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量按实际使用月数进行计算。

结算程序及付款方式

结算程序:乙方使用后,统计出使用期数,并与甲方进行核实,确认后按合同结算要求进行结算。

②、付款方式:乙方每月月底向甲方结算租赁费,如需重新协定结算方式,则应于租赁合同后附加协定,并以附加协定为主。

附加: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当日至租赁款全部付清当日止。

第四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铲车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第三方进行抵押或转让。

2)甲方提供工作性能良好的机械,承担正常的机械磨损,但不负责机械维修。

2、乙方职责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当发生机械丢失或不可维修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乙方按合同及时支付机械租赁费。

5)乙方负责机械使用费、机械维修费、机械用油费、铲车司机工资、福利、劳保和其它费用。

6)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第三方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归还甲方机械时,应保证机械具备良好使用性能,如不可使用时,乙方需维修该机械至可使用性能。

第五条、争议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可以向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使用完毕租赁款项结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甲方: 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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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制作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广告,设计,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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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___________” 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 )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2、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3、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 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工作内容

5、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6、收费条例

7、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8、违约责任

9、 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10、其他

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_________年____ 月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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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施工单包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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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包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施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为甲方的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仅含----------------.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和---------------。

三、工程价格: ---- 元/平方米,-------部分 -------- 元/平方米--------- 面积按实际测量为主等等 ,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并连续施工至工xx月xx日。

五、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尾款------年---月----日内结清。

六、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七、甲方负责办理----------或提供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所有---------------提供给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并-------。

九、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发包方,甲方:蒲江县鹤山镇单沟村

承包方,乙方:成都市蒲江县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泥浆碾压、碎石路面和毛石混泥土路面建筑的施工协议。(注:1.所有工程管理费用和税收一并在内;2.所有路基清理照实计算,挖掘机150元/小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经公开招标同现场中标单位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碎石路面:用不大于2-5公分的碎泥浆碾压,共4处,长约3.2公里,宽2.6-3米,厚一律为碾压合格的8公分,每平方米12.5元。

2.毛石混泥土路面:约350米,宽3-3.5米,厚18-20公分(按附件要求施工),毛石直径不大于16公分(必须有2公分以上的护层),混泥土标号c25,水泥要求大厂325#。路面按标准切割灌沥青,前期的养护由乙方铺草、洒水;后期的养护由甲方负责;毛石混泥土每立方282元,以上均以双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收方清单结算。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双方工作职责

1.采用固定单价法双包,即包工、包料;

2.甲方派代表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并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所涉及的农户进行协调工作。如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采用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进场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做好安全包围和垃圾清运工作,否则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安全施工及工程日期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施工操作规程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文明安全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及两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车辆及行人的安全负责。

2.由于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违反安全施工和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按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完工。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其完工期限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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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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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 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__________ 至 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

1.试用期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1、作为长驻工地代表,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抓好生产进度,对施工质量负责。

2、在项目部经理授权下协调现场有关施工单位的施工问题。

3、遵守施工材料质量制度,严格监督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材料管理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

4、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配合基建工程部经理安排好每天的生产工作,对班组成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5、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

6、按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7、配合基建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对因设计或其它变 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和工期变更进行签证,并及时调整部署。

8、每周填写上报各种报表,并作好人员的考勤及施工工作记录填写施工日志。

9、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 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0、填写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报表、工程进度表、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施 工责任人签到表、工程领料单等进行核对、整理、收集,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 和可追溯性。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劳动报酬

(1)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甲 方承诺,乙方如按时完成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防范,均能达标。将额外获得甲方提供元奖金。

(2) 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工资的60% 元。

四、其他

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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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挖机铲车施工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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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施工_____________内部改造交由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内部二次网进行改造。

二、合同工期完工时间为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说明

符合供热管网施工标准的要求。

四、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整

五、工程付款方式先行交付改造所需人工及材料款总造价60%即_____________,剩余款项待施工结束后一并结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已方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按标准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2、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提出的治安、消防规定。

3、现场安装完毕后,由乙方将现场卫生进行清理,保持泵站内

整洁。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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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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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单位工程的顺利进展,确保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 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服从加油站安全管理员的指挥及监督。

3、 需要动火时,必须看照规定办理手续,严格“三不动火”即没有审批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4、 不得擅自拉、自接临时电线,施工场地严禁烟火。

5、 在施工期间,要制定必要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6、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保证身体条件、着装、佩戴安全、携带有工具袋。防护围栏、梯子或绳梯都必须符合要求。

7、 必须有高处作业许可证。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对施工单位人员进站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

2、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安全要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阻止并整改。

3、 对施工现场提供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4、 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有关安全高空作业手续,保证施工进度。

三、 其他与处罚:

1、 甲乙双方要共同协作,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安全生产。

2、 施工单位(甲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否则,乙方有权利责令施工队停止施工,报公司处理并给以一定处罚。

3、 建设单位(乙方)不得随意认为影响正常的施工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停工。

4、 施工单位(甲方)所有工人应符合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伤亡、致残等事故由甲方全部负责,对此出现的相关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5、 施工单位(甲方)在施工前,应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主动办理各种手续,对此出现的相关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四、 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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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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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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