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自考报名时间汇总(最新20篇)

浏览

5342

范文

460

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617 字

+ 加入清单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为什么,日子一去不复返呢?”……这是现代作家朱自清写的《匆匆》的开头一段,这“匆匆”是什么“匆匆”呢,它不是人来得匆匆,不是人走得匆匆,而是时间流逝得匆匆。时间走得匆匆,所以,我们更得珍惜时间。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令人后悔的是什么呢?对,就是时间。珍惜时间是我的原则。如果说,空间不那么公正,那么,时间却是相当公正的。上天赐给我们每个人的最丰盛的礼物就是时间。因为无论多么富裕的人都无法用金钱买到更多的时间。然而,就有一句话就体现了用金钱是买不到时间的,那就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而再怎么贫穷的人一天也有24小时的时间供他使用。

珍惜时间吧,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就拿“滑铁卢”战役来说吧,拿破伦在原本胜券在握的“滑铁卢”战役中大败。原因是什么?就是太轻敌了,没有把握好时间,来到英国的时候休息了一天,到第二天再攻打山冈。结果,让英军有机会在山上筑好工事,有充分的时间作好准备。正应了《明日歌》中的一句:“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对啊,如果把事情都拖到明天去做,那还有什么是可以做得好?

时间就是一块有水的海绵,只要用力挤,就能挤出相当多的水。所以说,你只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把时间化零为整,把时间从你的海绵里挤出来,你就会收获更多的喜悦!

从现在开始,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时间呢?

大家请好好珍惜时间吧!!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页2]_国旗下讲话稿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23 字

+ 加入清单

两篇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

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二:

两千年前,一位哲人立于河边,面对奔流不息的河水,想起逝去的时间与事物,发出了一个千古流传的感叹:逝者如斯夫。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它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然而,时间是宝贵的。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可充分地利用它。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我觉的这句话形象地写出了成功的人,珍惜每分每秒,成就辉煌,而失败的人正因为抱着“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思想得过且过,消磨时间,在他们眼里时间是漫长和无谓的,而当他们回过头之后,才发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才发现时间的可贵,可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古往今来,有不少人惋惜:时间易逝,于是长叹曰:“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的确,时间的流速真另人难以估计,无法形容。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人的生命要是结束了,用完了自己有限的时间,就再也没有复活,挽救的机会了。正如“花有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就这样一步一步,永不返回。而这又正告诫我们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要珍惜时间,爱护生命,利用每分每秒,不要虚耗它。犹如朱自清所说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我觉得时间去的匆匆了,伸出手摭挽时,它又从摭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伶伶俐俐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这句话写出了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我们应该好好把握逝去的瞬间。“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忧郁地接近;“现在”,快如飞箭地消失;“过去”,永远地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仅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珍惜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时间吧!

共2页,当前第2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自考辅导中心年度总结_年度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80 字

+ 加入清单

自考辅导中心年度总结

一年来,我中心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改革、确保质量、规范管理,坚持服务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办学宗旨,积极开展自考助学活动,..年被省自考办评为示范性助学单位,在我院参加助学的学员达..多人,为社会考生免费报名..人次。参加辅导的学员考试通过率较高。

在助学培训活动中,我院能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注重社会效益。学院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的规定,并公布于众,考试不合格课程收30%的学费重读一次。有的专业课程,参加辅导人员少,学费收入不够支出,但考虑到学员的要求和社会效益,我们同样开课,受到广大学员的好评。

根据省自考办要求及考试课目,每期排出工作计划,制订出可供自考学员选择的菜单。在每门课的教学教程中,我院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并按教学计划实施,保证课时,保证质量。同时我院注重培养学员的综合能力,要求任课教师在传授课本知识的同时,也对学员进行德育和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教育。

为保证辅导的教学质量,我们认真做好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每次上课都有在职管理老师值班,建立点名制度,有事能及时通知学员,学员普通反映满意,做好任课教师的聘任工作,任课教师的授课质量直接关系到自考学生的合格率,我院拥有一支较高质量的、较稳定、能热心为自考工作服务的专兼职教师队伍,90%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长期从事自考教学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学院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的管理,用现代化管理建立教师及学员的各类档案。能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规范操作。

学院能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助学招生广告审批制度,广告内容真实,每条广告均由市自考办、市教育局审批后刊登。学院建立监督制度,设立投诉电话,使自考助学教育能依法办学。

..年.我们将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面对形势严峻的自考市场,积极开拓、努力工作,更好地为宁波自考人才的培养作出应有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自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401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参加20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__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于20__年1月1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做出的处罚决定。

请选择报考种类(在报考种类前打“√”,单项选择)

[ ]考试科目:四门

[ ]公共管理硕士

[ ]工商管理硕士

[ ]考试科目:三门

[ ]推荐免试

承诺人签名:

网上报名号(9位):

报考学校名称:

20__年__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7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出差办事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必须”的原则,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

第二条 员工出差审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按以下权限审批:部门负责人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并委托一位副职代理主持本部门工作,同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部门人员出差,应事先经部门正职同意,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差旅费用管理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二)员工出差需要借支差旅费的,应当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事由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上按往返费加住宿费、预计要缴纳的费用和伙食补助等。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前次借支差旅费用,出差返回后未报销者,不得再借。

(三)员工出差回来后,应当在5天内办理完差旅费报销手续。职工报销差旅费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财务审批流程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报销标准的,应说明缘由,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给予报销,否则自行承 担超过标准的费用。

第四条 选乘交通工具和交通费用补贴的规定

(一)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选择出行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省外经请示总经理批准可以乘坐飞机并报销经济舱机票。若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选择乘坐飞机的,最高按火车硬卧票全价标准报销。

(三)乘坐火车时间段包含夜间或日间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以上时,可购买硬席卧铺票。

(四)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

(五)交通费用补贴标准:

1.到区外省会城市、一线城市出差,市内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除在途天数按日历出差天数计算,下同),其他地区每人每天40元。如确需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经总经理签字同意的,则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贴。

2.员工出差期间,公司派车随行的,不予报销交通费及发放交通补贴。

3.员工乘坐飞机出差的,公司未派车至机场接送的,可按单程每人80元的标准,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往返机场交通费。

第五条 住宿费报销标准

(一)住宿标准:住宿费应在以下标准范围内凭据报销,超标部

(二) 除总经理外,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时,在可以安排住标准双人间的情况下应安排住标准双人间,不得住单人间。

第六条 伙食补助费

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不分途中和住宿,按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与出差实际日历天数计算。

(一)伙食补助费区外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区内出差地级市按每人每天80元发放。

(二)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出差可报销招待餐费,其他人员确因工作或业务需要进行招待的,应提前请示本单位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餐费。出差人员报销招待餐费的,发票日期当天的伙食补助费报销一餐的按每人每天50元发放,如当日餐费已报销两餐的,不再发放当日伙食补助费。

(三)出差人员若已报销会务费或履行合同中规定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第七条 参加会议、培训学习等的差旅费

(一)公司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交通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单位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交通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二)员工由公司委派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期间伙食补助标准:经公司批准的离职带薪短期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统一就餐的,一个月内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60%发给;一至三个月内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发放;在三个月以上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40%发给伙食补助费。

第八条 其他规定

(一) 员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交通补贴和伙食补助费。

(二)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出差报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时只报销差旅费用,不得将其他无关的发票夹在其中报销。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务审计部。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半年时间已过,你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写好了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65 字

+ 加入清单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半年,在这过去的半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忙下,顺利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对上半年工作做一个总结。

一、前台接待方面

前台接待是客服部的服务窗口,持续信息渠道畅通,监督区域管理、调度和协调各部门工作,是前台接待的主要职责。接待人员是展现公司形象的第一人,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是联系小区住户的窗口。

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工装上岗,接待来访人员以礼相迎,态度和蔼的接听和转接电话,仔细认真的处理日常事务,耐心听取业主反映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困难,细心解答并详细的记录,在第一时光安排人员上门服务。每个月月末,将来电记录汇总,上半年共接到来电68个、去电130个,业主有效投诉2宗。业主的所有咨询来电,我们都给予满意回复;业主的报修问题,透过我们的及时联系,根据报修资料的不一样用心进行派工,争取在最短的时光内将问题解决。同时,根据报修的完成状况及时的进行上门回访或电话回访。业主的投诉,已上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透过这些平凡的日常工作,使我的工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受到了小区业主及领导的一致好评,也塑造了我们物业人的新形象。

二、档案管理方面档案是在物业管理中直接构成的文件材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业主资料、各部门档案、报修单、工作联络函、放行条等资料进行较彻底的分类整理,做到目录清晰,检索方便,各栋住户资料进行盒装化、各部门档案进行袋装化管理,按期、细致的整理完成。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制定完善资料的保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状况,改动或缺少及时完善。上半年共接到各类报修共64宗,办理放行条42张,工作联络函10张。

三、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鉴于物业管理是一个高投资、高成本、低回报的服务行业。要确保工作持续正常进行,

务必做好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并保证按时足额收缴。上半年共收取物业服务费用79212元;

私家花园养护费50386元;光纤使用费XX元;预存水费174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450元;燃气初装费3300元。

四、经验与收获

半年来,透过努力学习和不断积累,思想认识上还是工作潜力上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已具备了客服中心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潜力、综合分析潜力、协调办事潜力和文字言语表达潜力等方面,经过半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用心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职责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2、进一步加强客服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做到严谨有序。

3、结合实际状况,多从细节思考,紧跟领导意图,协调好内外部关系,多为领导分忧解难。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自考本科毕业生自我鉴定范文

范文类型:鉴定书,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

通过参加为期三年的自学考试,是我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不断的提高自己,同时培养了自己不断进取、坚持不懈的精神。它考验了我的意志和耐力,给了我永不言弃的做人理念和事实求是的工作态度,给了我足够的信心面对竞争激烈的社会挑战。

本人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学习期间,通过自学各项专业课程,用心考虑了个人的职业规划。在参考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综合个人的性格和兴趣,并一直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在学习与实践理论相结合,使我不论是在学习还是工作中都进步很大,利用专业理论知识补充我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我更加喜爱我的工作,在工作单位定时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参加人员综合测试等相关考评工作。

我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自学考试,很好的处理好自学考试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工作和自学两不误,利用工作之余和假日认真学习自学教材.尽量把自学的知识和技能与工作相结合,同时自学中养成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让我在工作中受益匪浅,是我在工作中能够不断的自学与工作相关的知识,使工作技能得到不断的提升。

我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我的品行。如今的社会是一个知识的社会,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充实自己,才能不断的迎接挑战。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有效管理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61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要给各位演讲的题目是有效管理时间

时光总是在我们指缝间如水般的快速流逝,周遭的一切也相得益彰的变化炫丽多彩。《东方文化园》总是为我们展现着它最美好的一切。赋予我们力量,给予我们展望未来的勇气,去创造,追逐那属于自己的明天。

在创五星的这段日子里,酒店规模日益强大是我们共同见证的。虽然我只是景区的一个小小的导游,但我却真真切切的看到从董事长到各个经理乃至每个员工,辛苦的付出。而现在展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一栋比一栋更加宏伟的建筑,一个比一个更加出色的员工,一次比一次更加辉煌的业绩。五星,让我问问你,这里有着这样蒸蒸日上的伟业,还有什么不值得你留下?

在撑起这伟大的光环下,发光的是那一个个运筹帷幄的领导和踏实肯干的同事们。他们如同家人般陪伴着我们,指导着我们成长。关爱着,呵护着我们这群即将张开翅膀的小鸟,终将一提上天,我们就成了独自翱翔的雄鹰。在他们为我们的成功而喜悦时,我分明听见那心中微微的呐喊:五星,来吧。看看他们。那是一批默默奉献的人,甚至可能是一批刚成家立业不久的年轻人。他们既是我们的老师,更是酒店不可多得的员工。他们是那样可爱的人啊!五星,让我问问你,这里有着这样可爱的人们,还有什么不值得你留下?

在景区的这段时光里,在最开始的时候,僵硬的手指一点一滴的收集资料,疲惫的双脚一步一步的来回在景区的路上,或者是在初次面对游客时心里涌出那浓浓的恐慌和忐忑的时侯,我也曾胆怯过,也曾质疑过自己的能力。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温度很高的中午,炎热的天气总是人的心情变的烦躁不安。当我无奈的从外导手里接过旗子,熟练的说着开场白时,我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跟她的妈妈哭闹着。我听见她的妈妈说:别闹了,天气很热,我们玩好了就去车上吹空调,你看,那个导游阿姨,人家那么热,还要带我们去玩,还要告诉我们很多事呢。可阿姨都没抱怨呢。说完,她朝我笑了笑。接着那个小女孩居然在听完她妈妈的话后,笑着跑到我面前说:阿姨,妈妈说你很辛苦但是你都不抱怨,我以后长大了也要像你这样。那个小女孩的话就像空调吹出的凉风带走了我先前所有的烦躁,我忽然觉得所有的努力或是辛苦在那一刻,都算不了什么。也是在那一刻,我不怕炎热的夏天,不怕寒冷的冬天,我为自己站在那样的岗位上感到自豪。但是没有先前所有的喜怒哀乐,我们怎知道在不遥远的现在,可以自信的带领游客走遍全园每个角落,可以拥有游客信赖的眼光,可以听到他们称赞的话语。而当我现在站在这里,所有的努力成为现实。这一切又在宣告着什么?有付出就一定有回报。五星,让我问问你,这里有着年少努力的我们,还有什么不值得你留下?

蒸蒸日上的伟业,默默奉献平凡可爱的一群人,还有那年少努力不怕失败的我们,五星,这里有着如此坚不可摧的力量。那么这里便值得你瞩目,值得你停留。五星,来吧,在这里留下你的脚印。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自考毕业生自我鉴定登记表

范文类型:鉴定书,全文共 873 字

+ 加入清单

我来自于湖南省衡阳市,今年22岁,有幸就读于天津大学的国际贸易专业,经过四年的大学生涯锤炼,现在即将毕业!

家庭经济并不富裕我从小就养成了节俭的习惯,因为体验了贫困所带来的不便,所以我一直渴望富裕的生活。但是我知道要想走出贫困靠天靠地都只是徒劳,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所以我坚信天道酬勤。

记得小时候老师问我们将来想做什么,有人回答说当老师,有人说当科学家,也有人说要当大老板,而我却说:我要考大学!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为自己确定了一个初级目标,正是这个大学梦一直激励我一步一步的向前走。伴随着童年幼稚的结束我以一个较好的成绩步入中学的殿堂,在那里我认识了很多和我一样有着远大理想的同学,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成长,一起克服遇到的种.种困难,不知不觉中我体会到了如何去正确的融入到团队中,如何与人交往。中学时代让我学到了很多,对于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自己的理想有了进一步的明确。也许时间并不像你所期待的那样,转眼即逝,带着中学的懵懂我们来到了大学。

进入大学,我发现现实中的大学与自己想象中是那么的不一样。当你融入到一新的环境中的时候,你不可能去改变它,唯有适应它,你才能更好的学习和生活。大学中的挑战和机遇无处不在,班级内的竞争,社团之间的竞争都会锻炼一个人,这些能够激励你去勇敢的挑战自己。只有武装自己,才能跟得上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

大学让我学会了如何去面对,遇事的时候再也不会像中学那样盲目和冲动,我学会了如何去一分为二的看问题,每件事情的发生都会有利和弊,只有洞察才能会正确的解决。大学教育了我,也锻炼了我,它让我变得成熟,变的理智,教会了我如何去运筹帷幄。毕业在即,我也开始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在我看来工作不是为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只有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干才能充分显示出自己的价值,才能回报社会。出自农村的我不怕吃苦不怕累,因为我相信付出终会有回报。

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会一如既往的坚定自己的信念,不会放弃,做一个真真正正自己。相信自己就是成功的开始,我想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全新的我,也继续认真、踏实的走我自己的人生之路。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珍惜时间勤奋读书国旗下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70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有句俗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它说明了时间的宝贵,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珍惜时间。

道理很浅显,似乎谁都明白。可是,实际当中,同学们不珍惜时间、学习效率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有时浪费时间的现象甚至比较严重。常常让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溜走,自己却一无所知。

珍惜时间,首先就是要盯紧眼前、抓住今天。世界上最宝贵的就是“今”,最容易丧失的也是“今”;正因为最容易丧失,所以我们更觉得今天的宝贵。古人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他所强调的就是我们应该抓住今天;倘若今天抓不住,明天也就会失去。所以请同学们把握住当下的每一个今天,把握住了每一个今天,也就把握住了我们的青春年华。

鲁迅先生就是这样的典范,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他还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正因为如此,他才能为我们留下六百多万字的精神财富。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他曾经说过:“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爱迪生平均三天就有一项发明,他常对助手说。“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少的时间办更多的事情。”他还说:“最大的浪费莫过于浪费时间了。”有人问达尔文:“你怎么一生能做出那么多的事呢?”他回答说:“我从来不认为半小时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段时间。”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你就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

时间对于对于每个人都极其重要。时间分配给每个人都是相等的,但有些人在相同的时间里却比别人多做一倍、数倍的事情。爱迪生在七十九岁的时曾诙谐地宣称:“今天,我已是一百三十五岁了。”别人大惑不解,这位一向敏捷严谨的大科学家,难道连自己的年龄都搞不清吗?当然不是,爱迪生的意思是说,他每天都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若用平常人一生的活动时间来计算,他的生命已经成倍地增长。原来他们都走在了时间前面,做了时间的主人,活出了效率。

我们不能改变我们自己的容貌,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的笑容;我们不能改变生命的长短,但可以通过珍惜时间提高效率,来使成绩最大化,提高我们的学习质量,进而使我们攀登上胜利的巅峰!

所以请记住:我们要珍惜时间,提高效率。

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五年级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_珍惜时间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五年级,全文共 1246 字

+ 加入清单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今天》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步曲。但我说,人的一生只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孰不知世界上最快又最慢,最长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忽视又最易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生命的内涵只在于今天,生命是宝贵的,它是由一分一秒的时间堆积而成的,珍惜今天就是珍惜生命,荒废了今天就是荒废了生命。

昨天已是过眼云烟,再也无法挽留。如果在昨天,你为取得了一点骄傲的成绩而沾沾自喜,或是因为做错了一件事情而愁眉不展,那么你就永远陷进了昨天的泥潭里。同时,你今天的时间也会从你的沾沾自喜或愁眉不展中悄悄流逝。每个人都会乘坐“今天”这班车驶向明天,一天一个驿站,一天一处风景,趁着明天还未到来,我们就应抓住今天,这样等待着你的才会是硕果累累的明天。

我们不应该在昨天寻觅什么,也不应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天。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空隙,去实现明天的崇高理想。

就在前几周,我们结束了这一学期的半期考试,在同学们的脸上,或喜或忧,早已展露无遗。但是,考试已经结束,已经成为过去,成为了不能改变的事实,你们也许受挫,也许失败,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输。远航的水手告诉我们“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至少我们还有梦。”要相信,我们的青春是炽烈的,我们的目标是明确的,我们的前途是光明的。为了更好、更快的实现大家的目标,特提出“赢在中考,赢在羊中” 的要求,“赢”字,它由“亡、口、月、贝、凡”组成,亡:亡羊补牢在此时也非常实用,现在进入查缺补漏阶段;口:吃好,才有利于身体健康。但决不能乱吃,不能没完没了的吃,不分时间地点的吃,(比如有的同学在寝室、操场、教室上课、课间都在吃)就不利于健康。月:披星戴月,但也不能废寝忘食,要保证好休息时间。贝:做好知识、能力和心理的准备,特别是初三的同学要明白我已是高中生,为初一、二树立榜样是我的责任。凡:平平凡凡去考试,别紧张,把平时当中考,把中考当平时。这样您才会“赢在羊中”。

同学们,20xx年中考的钟声即将敲响,让大家为毕业班的同学鼓掌加油吧,本学期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我们在学校这个知识花园里沐浴着时代的阳光雨露,享受着一流的学习环境,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抛开学习,没有任何理由放弃努力。对我们来说,努力学习,这是我们成长的必修课;只争朝夕,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我想,今天站在这里的同学们都是好样的,既然我们站在了这里,我们就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抓紧时间学习,铸造辉煌的未来。聪明的同学,检查昨天,抓紧今天,规划明天;愚蠢的同学,悲叹昨天,挥霍今天,梦幻明天。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拥有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上班时间调整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45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一阵秋风一阵凉,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凉,为了让宝宝在最佳学习状态下上课,思明早教将从10月13日(下周一)开始采用冬令时上课时间,具体如下:

一、周一至周五原9:15开课的班级现上课时间更改为9:30开课。

二、周一至周五原10:15开课的班级现上课时间更改为10:30开课。

注:周六、周日的课程时间不变。

请家长们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带宝宝过来上课。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前台咨询电话,我们的指导老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温馨提示:

天冷了,请自备防滑小薄袜,别让宝贝的小脚丫遭受寒气的入侵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46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时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另人后悔的东西。一步步,一程程,已走了多远,永不停留,走过秒、分、时、日,又积成周、月、年、代。

高尔基说过:“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它从不多给谁一分。勤劳者能叫时间留下串串果实,懒惰者时间留给他们一头白发,两手空空。”我们不能让时间停留,但可以每时每刻做些有意义的事。

东汉文学家崔瑗,官至济北相。当他40多岁任郡吏时,不幸因事被捕入狱。当他听说有一位狱吏精通《礼》学,便抓紧一切时间向他学习,当狱吏审讯时,他也趁机请教有关问题。他的这种对待学习的精神,给我们每个人树立了榜样。 时间是生命的单位,有些人往往利用相同的时间比别人多做许多事情。美国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一生忘我工作,成了有多项发明的发明大王。当他在79岁生日时自豪地宣布:“按常人的工作量计算,我已经135岁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人人都懂,可为什么还有人虚掷光阴、荒废生命。

现在许多青年人,找不到工作,就天天在外面喝酒寻乐,或是呆在家里无所事事,明明已经成年,还是给父母增加了许多负担,这些人一不小心就掉进了犯罪的深渊,成为社会的“危险人群”。这些人往往有一种“明天再说”的想法,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先尽情享乐,过几年再考虑工作。最终明日复明日,明日成蹉跎。一个“今天”值两个“明天”,当日事当日做,把什么事都放到明天的人,最终什么事都干不成。

有时我总会抱怨时间不够用,许多要干的事都没有干,但是真的怪时间吗?它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归根结底是自己不抓紧它,杰弗逊说得好:“从不浪费时间的人,没有工夫抱怨时间不够。”当你愁眉不展的时候,时间从你的抱怨中跳过,我很欣赏朱自清先生在《匆匆》里对时间的这一说法。时间就像铁面无私不动感情的一个老人,不会因你的任何举动停住脚步,它只会对你的虚度光阴抱以轻蔑的一笑,然后轻轻越过。对一个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有限,当失去它时,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你是想把它当作日历一天天撕去,到最后只留下一个生了锈的日历夹吗?人活着是要实现价值的,为什么有些人生命的价值大、有些人生命的价值小呢?仔细看一看吧,他们的一生都做了什么。有些人的一生在不断完成那些有意义的事,那么他的价值在学习工作中就体现出来了,只有做的事越多,做的越好,生命的价值就越大;反之,一个人不断地浪费时间,他的生命价值就会少得可怜。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就请珍惜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75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的国旗下讲话题目是《珍惜时间》。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诗人的高歌,伟大的教诲,哲人的感叹······时间,曾有多少文人墨客赞美它,歌颂它,追逐它?

为了言极它的珍贵,有人把时间比作金钱。但是,金钱又岂能突出时间的价值!或许有人反驳:人一生劳碌,所有者无非金钱,以时间换取生存,有何不可?

然而,人生于世,又岂能只为生存而生存?还要活的鲜鲜明明,实实在在,有血有肉!金钱失去,可以用时间换取。时间逝去,挥金千万而可能其一瞬乎?

也有人把时间比作智慧,来说明时间是金钱买不来的。它还需要经过努力、拼搏、思索、创造······但,即便费了这番心思,又有谁能从魔掌中夺回时间呢?它太是飘渺!无影无形,而又漫天飘摇,世间万物只能看着它流逝,流逝,而又无可奈何。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只有善于使用时间,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在时间的注视下,有人在努力,有人在消磨,有人迎向进取,有人自甘堕落。有人将年华虚度,有人勤恳奋发,有人满腔热血,毕生充实,有人华发早生,无为而终。

时间有一颗明事理、辨黑白的心,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时间喜欢有志气,敢和它竞争的人,痛恨任人摆布,随波逐流,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不思进取的懦夫!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愿青春之江河滚滚奔向大海,愿百花年年开不败!经历了沧海桑田的旷世巨变,我们要扬起未来的风帆,勇敢的迎向挑战,面对考验无畏风暴,劈风逐浪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阳光大道,达到海岸边的理想天堂!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尽管我们欠缺很多,尽管我们并不完美,但我们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我们竭尽全力,信心满怀!

列宁说过: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让我们都长一双透视之眼,在无形中捕捉时间,同它斗争!牢牢把握每一时刻,共同努力,共创辉煌!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学前教育自考毕业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学前,全文共 974 字

+ 加入清单

我还有一年就要走向社会,成为一名正儿八经的学前教育老师了,我的内心还是非常的期待的,随着时间一天一天的推移,距离我开始工作的时间也是越来越近,我不得不好好的审视一番自己,看自己究竟是否已经具备了成为同一个学前教育老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我的心理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为此我对自己做了以下自我鉴定:

一、性格谦和、温柔、有耐心

作为一个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一定要清楚自己以后的工作环境是什么样的,又该面对一群什么人,有一个良好的性格,可以让自己在工作中过的惬意很多,所以我一直以来都在下意识改变自己的性格,我知道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老师是照顾不好幼儿的,一个动不动暴跳如雷的老师,是不会惹幼儿们喜欢的,一个没有耐心的老师,是没办法跟幼儿好好相处的。性格这东西的确很难改变,而我本身就比较偏向温柔这个词,所以我想在性格这块下功夫并不难,现在的我,在老师眼里我为人非常的谦和,在同学们的眼里我是一个温柔的女孩子,我自己也是觉得我的耐心非常好,所以在性格这块我想我已经具备了一个学前教育老师的要素了。

二、学习认真,尽可能的加强专业能力

一个学前教育的老师是否能在工作当中脱颖而出,成为幼儿家长们的喜爱,工作经验阅历绝对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但是对于我们学生而言,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加强自己的专业能力,我现在无论是上舞蹈课,还是对于儿童教育的心理学课,我都会精气十足的去听课,这两年的我在课上所记得笔记已经都把我宿舍的抽屉塞满了,可见我在学习上是有多么的努力,这是常人无法做到的,因为我觉得我是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学前教育老师的,所以我非常的重视自己在学校的专业学的好不好,我至少要把老师那点知识悉数学到,我才能放心的走向社会,走向我的工作岗位,走向我的学生们。

三、提前做好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

虽然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我还有一年我才能去工作,但是我觉得提起做好准备没有错,凡事都讲究个万无一失。我会趁着自己有时间得空的时候,去调查我目前这个地方的学前教育的一些政策,以及了解那个单位更好一点,更加的适合我的发展,这些我都会铭记在心,让自己有个数。

对于每年的学前教育老师招聘情况,我也会关注,我真的不希望,我到时候因为找不到工作,而不得不走向其他的职业,这样我这几年不久白学了吗?我已经给自己制定了一个目标,毕业之后首选的就业单位是哪家,我就朝着他们对老师的招聘要求奋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部队自考本科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军人,全文共 848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飞快的就过去了,转眼间我历时三年的本科自考学习也结束了。

在当初没有选择继续读书,而是贸贸然的就直接想着去工作,想自己赚钱花,但真正工作之后也才开始明白工作生活的不容易,又开始想念读书的时候,也发现了自己的能力实在是太差了,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因此也是在三年前选择了进行自考本科,而这个决定我也是用了很大的勇气的,因为我也是知道自考本科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很可能费力不讨好,但我还是不想就一直这样平庸下去,我想给自己一个提升的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成长的可能。所以我便开始了自考,而在这个过程中,我每天白天上班,空闲时间就学习,在晚上回到家之后也是继续看书学习,付出了在我过去读书生涯从未有过的努力。下面就对我这三年的表现进行一番自我鉴定:

一、思想上

在这一方面我从未有过任何动摇,时刻关注着我国每天发生的大事,关注民生情况,也在灾难来临时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为灾区进行捐款。虽然出来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也见到了很多人和事,但我也知道越是这样我越是不能让自己向现实低头,因此自己也还是保持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冲劲,也是希望自己能够过得更好。而在对待学习这一方面我也是态度认真,我知道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机会,也是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我不想就这样放过,所以一直努力着。

二、工作学习中

虽然每天又要工作又要学习十分的累,但是我也是把这两样事情都分配处理的很好。在需要工作的时候就认真的工作,其他时间除了必要的吃饭睡觉之外,都把时间花在了学习之上。这种生活在一开始虽然让我也感觉有些承受不住,但是时间长了之后自己也就习惯了这样的感觉,并且在没事情做的时候还会有些不习惯。而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十分正确的,这三年的时间下来,我不仅仅是让自己得到了自考的问题,更是让自己学习到了很多过去从未接触过的知识,也是让自己的思维方式得到了改变,也让自己的眼界更加开阔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看得那般狭窄了。虽然三年的时间过去,也要结束了,但我由衷的认为这三年的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值得的三年,经历了这三年的我才算是真正的成长起来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3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工作人员就餐质量,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并结合工作人员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公司食堂的就餐时间规定如下:

早餐:07:50——08:20

午餐:11:50——13:00

晚餐:18:00——19:20

提醒:

1、(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厨房在职工作人员必须在每餐前5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提前安排好饭菜,以免耽误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2、(为了准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用餐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时用餐,超出用餐时间概不等候,在外或特殊情况除外。) 3、(为了给全体工作人员创造健康、安静、卫生的用餐环境,厨房工作人员一定要搞好厨房及餐厅卫生,其他在岗工作人员也需帮助厨房工作人员一起搞好我们的食堂卫生。) 以上管理规定望各位工作人员严格准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2024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58 字

+ 加入清单

岁月总在不经意间就溜走了,许多的时间都不明白用到哪里去了,很多人都在叹息时间去哪里了,素不明白时间就在自我的指间溜走。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时间有很多很多,很多人就这样的在浪费着时间,明明白时间过去了就没有了,但依然还是看着它溜走,就算时间无论有多么不舍,却不会在意,但真的需要它的时候,会发现一切都会不去了。

看着自我在时间的岁月中,没有留下什么,只留下很多遗憾的时候,都叹息时间为什么不长久一点,素不明白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是很多人都没有留恋过时间这个永恒不会停止的东西。

当我们走过那个以往浪漫的年代的时候,会觉得时间其实对我们已经很好了,只是当时的我们不明白时间珍贵,只明白该放肆的时候就放肆的潇洒,却没有珍惜时间为我们流下的泪。

当我不再冲动轻狂的时候,当我们能理解时间珍贵的时候,当我们都在怀念当初欢乐时光的时候,当我们已经不在当年那个懵懂少年的时候,当我们没有给父母任何回报的时候,当我们的父辈都离开我们的时候,当我们都在叹息岁月催人老的时候,当一切一切都变的模糊的时候,那时可听见时间的一声叹息。

当我们真正懂的时间去哪里的时候,才发现原先时间都是自我不经意间浪费的,不要怪时间给我们太少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不会偏向任何的人,时间是最公平的,只能怪自我当初的轻狂不懂珍惜时间,从懵懂到叛逆,从叛逆到成熟在到理解,可惜到理解时间珍贵的时候,时间已经回不去了,才明白先辈留下的名言都是对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珍惜剩下的时间,不要让我们留下任何的遗憾,因为时间不会给我们再来一次的机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自考学前教育毕业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学前,全文共 681 字

+ 加入清单

(一)政治思想上:

在政治思想方面。本人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神圣的教育事业。函授期间,能认真执行学校、学院的决议。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

(二)收获和体会

平时不常读书,函授学习使我感受到自身文学修养的欠缺,并促使我研读各种文学书籍,并把它与平时的教学工作相结合。教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个人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三)工作与学习的处理上

在校工作期间,我一边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备课,教好学生。一边不忘曲师大任课教师的嘱咐。充分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把函授期间不能作具体解说的书本知识理解消化。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学习上的毫不懈怠使我能从容面对每一次考试,并取得不错的成绩。

有人把函授学员读书的目的归纳为:一拿文凭,二长知识,三交朋友。的确,我的本科函授学习认真而充实。三年的严寒酷暑,我有收获。今后,我会把做老师的路走得更好,更充实!

学前教育毕业自我鉴定300字5

本人在本科学习阶段,思想上要求上进,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毕业之际,回顾四年来的学习、工作以及生活,做鉴定如下:

思想方面。

能认真执行学校、学院的决议;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能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方面。

我曾任校广播台播音员,旅游协会公关部部长,学院学生会多个部门干事,辩论队副队长。在担任辩论队副队长期间,我队荣获校广播台辩论赛季军;成功策划组织了首届“旅游学院班际辩论赛”活动。曾两次在酒店实习,通过实习,获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 加入清单

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报名系统维护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对乙方电脑维护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乙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电脑维护服务范围:

乙方公司内部所有电脑,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1. 公司内部局域网网络维护、网络维修,保证公司内部局域网络畅通运行。

2. 电脑硬件维护

3. 软件维护(包括系统软件,常用软件)

4. 电脑防毒杀毒

5. 乙方向甲方的故障咨询

6.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为乙方代购电脑配件,但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如有发现,给予双倍赔偿。并保证三包服务期内的正常服务。此服务费另算。

2:甲方对乙方电脑维护要求响应时间:

1、甲方应在乙方电脑故障出现后24小时内向乙方公司提供上门服务,在乙方协助下尽快排除电脑故障

2、甲方每个月对乙方电脑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包括主板灰尘污渍清洁、硬件去潮、硬盘整理、系统维护、查杀病毒、数据备份)

3、甲方在维护期间有义务向乙方电脑使用职员讲解相关电脑使用保养知识,使得乙方避免不必要的人为损失和破坏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电脑故障出现后向甲方提出维修要求,并告知故障情况,以便甲方做出更好的维护计划

2、乙方职员不得故意破坏电脑软硬件及网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维修

三:合同有效期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法律有效期间

四:服务费用及收费方式:

服务费用: 元/台/年 × 台= 元/年(总费用)

收费方式: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即合同签订日付第一笔款项(三个月费用),三个月后付第二笔款,依此类推

五:其它说明

1、由于乙方未能友好地配合甲方给维护带来不便,致使维护工作不能进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合同,余下维护费用不退还。

2、 乙方在电脑出现故障并与甲方取得联系后,甲方未能及时派技术人员上门维护,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余下维护费用。

3、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广州亿马同景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东莞歌斯特皮具有限公司

(东莞分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