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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范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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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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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些杨红樱阿姨的书,每一本书都诙谐幽默,耐人寻味。在这本书里,主要的人物有:笑猫、对对眼老头儿和猴子。在其他的人物中,疯丫头杜真子、淘气包马小跳、废话大王毛超、企鹅唐飞、河马张达是“营救队”的主要成员,从对对眼老头的魔掌中救出猴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营救猴子那几篇。和对对眼正面交锋的那几次,一次被对对眼骗了,第二次他们想骗对对眼,唐飞挨了一脚还不说,还白送给对对眼十元钱,他们为了不让秘密山洞暴露,决定让杜真子去帮忙。他们先让杜真子和猴子照相,然后让杜真子跑到人少的地方,由张达把猴子带到秘密山洞里。

读完这篇,我们不该学习对对眼的贪心,而要学习营救队员们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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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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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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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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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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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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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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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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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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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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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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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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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小兵张嘎这篇课文,我更深切地感到祖国今天美好的日子是来之不易的。张嘎的童年是在枪林弹雨中度过的。

正是像他一样的革命先烈不懈的奋斗,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红领巾,也染红了飘扬的五星红旗。抗日战争时期,小男孩张嘎就是生活在冀中白洋淀的。在炮火连天的战争年代,小兵张嘎面对敌人,不屈不饶。

今天,我们有幸成长在新中国,新中国给了我们和平,安定的读书环境。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拥有着幸福美好的生活,可是遇到困难就止步不前,都没有脚踏实地去克服困难。一天晚上,我做完作业已经九点多了,可妈妈还要做家务,我想:明天还要值日呢!于是我睡觉去了,现在我一想起这件事,我就感到羞愧。

小兵张嘎的故事永远值得我们怀念,他的性格和精神值得我们现代少年儿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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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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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这篇小说《狼种》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大灰,是一条在警犬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可是因为长得像狼而被马戏团团长带走了。我每次读到这儿,常会很气愤,只是长得像狼,就不能入伍,这也太不公平了!难道一只不会救人的哈士奇就比一只精英狼狗强?那可不见得。大灰在马戏团过得很不好,先是经常在演出中被咬,后来给一位小女孩鲜花还被打,最后连小巧玲珑的哈巴狗都敢来对它无礼。大灰忍无可忍,咬了哈巴狗,可驯兽员川妮还骂它、打它,最后封住它的嘴,磨光它的爪子。敢问世界上有尊严的人,哪一个赞同这样做?

大灰不但不记恨驯兽员川妮,还忠义勇敢地赶走了两只云豹,可是大灰却全身鲜血淋漓,成了一只血狗,川妮被大灰感动了,我也被感动了,这样的好狗哪里找得到?那些哈巴狗走过来,想让川妮爱它们,可川妮知道,这些狗看起来忠诚,一有危险,它们就会逃走。川妮一把推开它们,要是我就骂它们,骂完再打它们,它们和大灰相比,只剩下三个字:弱爆了!

忠诚的大灰,我希望i快点好起来!川妮再也不会光打你,你也不会再被哈巴狗咬了!还会有很多人赞美你!喜欢你!你也不用戴口罩了,因为你是一条有尊严的警犬。如果可以,我也会去看你的!虽然你只是一条小狗,虽然你只保护了一个人,但你已经远远胜过了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伤天害理的汉奸,我们所有读者都为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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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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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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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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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五千年历史,有着丰富多彩的故事,有尔虞我诈的公,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还有狡诈猥琐的骊姬,而这些人物都出现在《东周列国志》里,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蔺相如,他机智勇敢,完璧归赵,大义凛然,让廉颇负荆请罪。

故事中赵惠文王买下了一个"和氏璧",秦昭襄王想占为己有,派使者跟赵惠文王商量说:"秦国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换赵国的和氏璧。"赵惠文王左右为难,大臣缪贤说:"有个门客叫蔺相如,这人智勇双全,我推荐他来做这事。"赵惠文王就派蔺相如去出使秦国。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到秦国,发现秦国并没有交换的诚意,蔺相如决定将自己的头和璧一起撞到柱子上。有秦王担心璧玉破碎,马上改变态度,表现出很有诚意的样子。蔺相如看到这一情形,答应五天后再来交换。之后,他装扮成了乞丐,把和氏璧送回到了赵国,廉颇不服蔺相如的才能,决定羞辱他,但是在得知蔺相如是为了顾及大全才忍辱负重,廉颇十分羞愧,负荆请罪,流传至今。

蔺相如和廉颇的故事不是很像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吗?有时,我们会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就争,为了一点小小的荣誉就吵,这样,不但会影响同学之间那珍贵的友情,甚至还可能会得不偿失,常常出现的结局就是两人都要接受批评,多不合算啊!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不能心中只有自己,而忽视大体局面。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应该要学会彼此关心,彼此帮助,让我们身边的人因为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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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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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红舞鞋的书,于是我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肯求妈妈给我买了下来,回到家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了李莎莎的故事,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还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

×了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从中我明白了,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和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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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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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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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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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红舞鞋,文章里写了一位叫凯伦的女孩,她很穷,妈妈又病死了,一位好心的鞋店老板娘送给她一双红舞鞋。凯伦就穿着这双唯一的鞋去参加了妈妈的葬礼,一位有钱的老妇人见她很可怜,便收养了她。后来凯伦在老妇人的精心养育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且她的鞋子一双比一双精美。

有一天,老妇人病得很重,凯伦却不尽心照顾而去参加舞会。结果红舞鞋自作主张地跳起来,带着她跑到森林里,不停地跳舞,最后凯伦只好请猎人帮忙砍下双脚。

经过这次磨难,凯伦明白了:“幸福不是由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来决定的。”

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幸福的生活是由善良、孝顺、感恩、勤奋而组成的。我也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时侯我也不太珍惜,以后我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爱惜身边的一切,知道珍惜、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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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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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简爱》,产生了许多自己的感受。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的作者,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爱,家境贫寒,加之其相貌平平,让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尊。而其笔下的简爱,与作者本人一样,也是一个拥有强烈自尊心的人。

简爱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从小失去了父母,跟着自己的舅妈长大,而舅妈却十分的厌恶自己,经常侮辱简爱。经过这些,简爱形成了一种坚持不懈,忍耐,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一种精神。

而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简爱去了一所条件极差的学校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而她通过刊登广告,她在桑菲尔德成为了一位家庭教师。她的直率,不因身份低下就感到自卑,深深地吸引了罗切斯特,很快的坠入爱河。

可在他们婚礼时,她得知罗切斯特有一位妻子,她选择了离去。在结尾部分,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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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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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书里主要讲的是:狗仔三人组里面的成员有:秦大博、杜子腾和钱青毛。这个狗仔三人组是专门寻找难题的,他们找到难题了,就会尽力去解答。有时,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说起笑话来,我记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请了杜子腾等等人去吃饭,他们吃完饭之后,秦大博和杜子腾去图书馆买书;结果图书馆的老板娘问杜子腾叫什么名字;杜子腾说:“我叫‘杜子腾’!”结果那个老板娘给听成“肚子疼”了,然后,那个老板娘就拿了一片帮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药给了杜子腾,让他吃下去,到了最后那个老板娘才搞明白她自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腾’。

这狗仔三人组,以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一时间,绯闻和谣言满天飞,大家的态度也很复杂,即表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终的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而三个狗仔队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新成立一个组织——航天三人组。

书中我很羡慕一位女生,这位女生很文静,也从不骄傲。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级里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队长。我最羡慕江冰蟾的学习了,她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学得很好,几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还老是被某些同学编入与黄宇航的绯闻,每次奥数比赛经常是她和黄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学们老是编她们两个的绯闻。而编黄宇航与江冰蟾绯闻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组里的,这让江冰蟾很烦恼;但是,黄宇航一点儿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绩,她都不满意。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我把阳光姐姐小书房里的书推荐给大家,这些书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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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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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老王要学“文明人”,要做足了当公公的气派,他变着方儿的挑儿媳妇的毛病,他没有空儿的时候,便叫女儿替他办,总之是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的,有时候还吃不饱。丈夫在城外做工,十天半月回来一趟,本应该没有什么事,不能打骂小媳妇,也没有什么理由呀。可是,小王经不起老王和二妞的挑拨,结果每一次都要毒打自己的媳妇。小媳妇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受了冤枉却没有人来帮忙,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曾关心过自己。更何况,柳家大院里的人都认为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无奈呀,小媳妇终于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在房梁上吊死去了。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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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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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讲学习、重品行,筑就美好精神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中,我读到了由郭明义著《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一书,屡屡引发我的联想,在当今时代如何学习雷锋?怎样把雷锋精神发扬光大,筑就美好精神家园?这本书作出了很好的回答。

郭明义同志从小就开始崇拜雷锋,希望像雷锋一样,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人。从小学四年级起,每天早晨提前到学校给同学们生炉子,看到别人在自己的帮助下享受温暖和快乐,心里就感到幸福;他资助贫困学生,从几个、十几个累计到了现在 300 多个。他曾经资助的一名女孩子来信,大学毕业后,被上海一家大型船舶公司录取,年薪一二十万现在也学着帮助别人,他就觉得非常有成就感和幸福感;他义务献血,光献血本就 54 本,总共 6 万多毫升,正好装 6 个纯净水大桶;……人心总是善的,总去做好事,总去一点一滴地帮助他人,改变现实,社会就会越来越好。但是郭明义实际生活过得很清贫,结婚多年,家无余财。只陪爱人逛过两次街,一件像样的礼物都未曾给她买过;他们和女儿现在还住在 40 平方米的小房子;……但是他做了这么多好事,改变了那么多人的命运,心里由衷地感到自己的幸运和幸福。他说:“每每想起一件好事,就多一份幸福,并把幸福带给更多人。”“幸福就这么简单”,其实并不简单。曾经记得毛泽东同志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得是一辈子做好事。”郭明义立志做雷锋一样的战士,爱岗敬业、乐于助人、艰苦朴素、无私奉献,几十年如一日地以实际行动诠释着雷锋精神,“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我被郭明义的实际深深感动着,感动他无私的奉献,感动他真诚的付出。他所给予的不仅仅是物质上或金钱上的帮助,更多的是精神上的鼓励和关怀。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了解郭明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去,跟他一起资助人、一起鲜血、一起献髓。用广博的爱包容着这个社会包容着这个社会的“贫困”。这种博爱在这个时代是如此珍贵、如此地可遇不可求。因此,希望更多的人学习他、跟随他。也许我们做不到郭明义同志的那种程度,但至少我们可以学习他珍贵异常的精神,对每件事情都能认认真真的完成,热爱我们的供水事业,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地工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就伸手拉他们一把,勿以善小而不为。让世界充满爱,我们才能真正感受到温暖,体会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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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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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刚看完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这本书令我记忆深刻,这本书讲的是由于英国国家银行的一次失窃,福格和改良俱乐部的会友以两万英镑作为赌注,打赌可以在八十天里环游地球一周。为了证实这一推算的准确性,福格带着刚刚雇佣的,绰号叫万事通的仆人立刻启程从伦敦出发,开始了这次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福格等人遇上了许多困难,但由于福格身上的异乎寻常的高尚品质,使他每次均能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并且最终赢得了这次打赌,找到了他一生的伴侣。

文章设计巧妙,万事通,阿妩达,菲克斯三人使文章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小说的最后一部分出人意料。这样一次又一次接连发生的意外,使读者感受到了惊险刺激,更吸引读者眼球,为文章增色不少。同时,福格股安排巧妙,写出了人民对福格这次旅行的看法。一开始福格股身价大跌,赔率降到了1 : 200,各个报社都表态但反对福格,更说明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困难,突出福格的冒险精神,而到了后来,福格股突然身价大涨,又使文章更戏剧化,充满了悬念,不到最后一秒不揭晓答案。

本书刻画人物十分细致、传神、生动、具体。福格镇定自若,乐于助人,慷慨大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式因为他的勇敢机智、真正才能使他逢凶化吉。而福格似万事通,也是一个出彩的角色,他诚实勇敢,正直善良、身手敏捷、纯朴,但却容易上当,经常给主人带来麻烦。阿妩达夫人善解人意,给了福格精神上的支持。侦探菲克斯也是一个关键人物,他多疑,急攻心切,精于算计,却忠于职守,不失善良的本性,他使文章更有戏剧化。文中的几个配角也个性鲜明,来自帕西的向导善良而又政治,同行的布朗西斯,克罗马蒂先生善良、勇敢。唐长德尔号的船员们正直、坚持与福格决斗的斯汤普、普洛克托上校傲慢无礼但勇敢无比,帮助福格的上尉善良,以及亨利艾塔号的易怒和对钱的极大的痴迷。

同时这篇文章结尾令人深思,福格八十天环游地球除了幸福什么也没有得到,福格这个赌,只是为了挑战,不禁让人为福格的勇气佩服,在穷富之中,福格大胆冒险,即使迟到一秒,遍将彻底破产,坠入贫穷的深渊。我认为我们应敢于挑战,用于挑战,不为挑战所惧,只有不断的挑战才能获得与众不同的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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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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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中的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不仅使读者跟随书中的故事一起喜怒哀乐。它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嫉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止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作者把他们的友情,忠诚和正义感通过一个个故事描述得淋漓尽致。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和学到了很多,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需要朋友。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把友谊只挂在嘴上,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故事的最后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还是各奔东西,只留下达尔达尼央一个人,多少有一点点悲剧性。但是他们那种敢打敢拼,团结友爱,遇到困难决不退缩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们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曾经的冒险经历,依旧是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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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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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想变成人的猴子》,当我看的这本数的名字时,感到非常的好奇,这是一只有丰富思想的猴子,这只猴子的想法真是稀奇古怪,现在呀,我是压迫不及待的想去这如同仙境般的童话书里好好的畅游一番吧!GO!

在夏天刚刚开始的一天里,可怜的笑猫终于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这都是老老鼠热的祸。哎,我先在在哪里居住哪?这个是时候老老鼠给笑猫找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这个地方正是老老鼠的绿岛夏宫,笑猫走进了夏宫,就走进了夏宫里的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杜真子也知道了这一个夏宫,它的哥哥马小跳也知道了,接着,杜真子和马小跳的朋友:唐飞、张达、毛超都称这一个夏宫为秘密山洞,他们经常来秘密山洞来做客。

这一天,笑猫像往常一样跟地包天去散步,突然见到那一座桥上密密麻麻挤满了很多的人,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地包天很好奇,笑猫就和地包天凑近去看热闹,看见人群中间有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对对眼,每一次让猴子干一些事情,就抽打这可怜的猴子,哎!不过,这让笑猫惊喜的发现,热爱动物的马小跳也知道了这一件事,不过多久,马小跳的好朋友和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也知道了这一件事,他们之间商量决定一定要就出这被人虐待的猴子,但是,马小跳他们就开始执行任务,但是,不但是任务没有完成,并且还白白送另外20块钱,最后还是让杜真子完成了任务,猴子被救以后,就住在秘密山洞里,但是,一场暴雨以后,笑猫与猴子就居住到了马小跳的家里,猴子很欣赏马小跳家的生活,所以就一门心思变成人,却给马小跳一家引来了“灾难”,所以,马小跳一家就把猴子送到了属于猴子自己的本身应该居住的地方······

我很佩服猴子的思想,我觉着,要是我有一只这样的猴子还多好,那么的可爱,我的每一天都会过的很满足,很充实,我以后会有人陪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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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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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儿童敏感期》这本书是我买的第一本育儿书。吸引我的是书名,还不是作者孙瑞雪其人。第一次知道敏感期这个术语是看央视宝贝一家亲节目中了解到的。后来在当当网上看到这本书,想都没想就买下来了。六月底买的,断断续续地看,直到现在才算是看完。由这本书了解到孙瑞雪,然后是蒙氏教育,又在网上搜了几本书入货,结果麦爸笑我除了武侠书和漫画书,只有育儿书能吸引我。

这本书严格的说是由孙瑞雪编著,而不是由她写的。书的内容由200多个家长和蒙氏教育机构老师写的案例加上孙瑞雪的点评组成。案例是按儿童0-10岁的顺序编排而成。

第一次泛读的时候,我有点失望,习惯了看定义、总结的理论模式书让我想象这本书会解释定义什么是敏感期,什么年龄就会经历什么敏感期,会有什么具体表现,成人应按什么步骤来解决应付。拿到书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有点失望。

第二次精读后,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其实儿童的敏感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小孩会有不同表现,出现的先后和表现程度也各自不同,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按传统写书模式,观点+事例+总结来传授方法。而是以丰富的案例加上就事论事的分析告诉成人如何解读儿童的行为,从而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成长。

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不用按章节来读,因为都是由案例加分析组成,没有很强的连贯性,可以从任何一个章节进入来阅读,所以适合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来读。尤其适合翻阅型读者。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它的分散性特点,习惯直接接受理论,喜欢按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点来看书的人不适合阅读这种书,也许会觉得这本书不知所云。

总的来说,这本书看起来轻松,但要吃透其中的观点则需要靠个人的悟性。

我个人观点是这本书值得拥有,且需要反复阅读。

摘抄其中一些论点分享:

走路敏感期...成人该放弃自己走路的节奏去配合孩子。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只有当我们尽可能细腻起来的时候,才会有机会感受到孩子细腻美妙的情感溪流。

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让儿童学习他年龄不能承受的东西,用成人的学习方法和强制手段给孩子灌输知识。

永远不伤害孩子,相信他们都是好样的。遇到问题就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一种人性的、科学的解决方法。

由此涉及到如何把握爱和自由的问题,这是另外一本书所谈到的,还在阅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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