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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两制一课细则【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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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代会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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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指导方针的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年一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

(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

(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

(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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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细则,全文共 6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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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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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纪律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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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律检查标准

1. 注意早读和中午(午睡)纪律,不准在教室内说笑,不准无故下位走动,如有违反每人次扣2分。

2. 课间不准在教室打闹、跑动、大声喧哗。准备好上下一节课的书本、文具等。如有违犯,每人次扣2分。

3. 课间不准在校园内奔跑、打闹、追逐、私自攀爬操场体育器械、跨越花坛、践踏草坪、破坏花木(清理卫生除外)。说话要有礼貌,早晨要问“老师好!”傍晚要说:“老师再见!”见到家长及来学校的人员要有礼貌,主动问好。如有违反,每人次扣2分。

4. 课间操铃响后立即做眼保健操,集体不做班级扣5分,做得不认真每人次扣1分。眼操后立即到指定地点站队做韵律操,站队要快、静、齐,不准有说笑、打闹现象,班主任或任科教师做好监督。做操动作规范、认真。班级不做扣5分,做但不认真每人次扣1分。

5. 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一人不带扣1分。

6. 放学路队排列整齐,无乱队、说话现象。如有违反,酌情扣1—5分。

7. 每人上学、放学路队佩戴小黄帽。一人次不带扣班级1分。

二. 卫生检查标准

教室卫生

1. 教室内地面要及时清扫,保持无纸屑,杂物,无痰迹。每发现一处扣1分。若发现后不及时清扫,则加倍扣分。

2. 课桌凳摆放整齐,成排成行,学生离位时凳子放于课桌下。桌面上课本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课桌上不乱画、乱刻,否则扣1分。

3. 门窗玻璃、讲桌、窗台、讲台等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泥迹,窗台上不准放水杯等任何东西,否则扣1分。

4. 黑板要及时擦,没有乱写乱画现象,粉笔头不乱丢,不浪费粉笔,黑板槽内的粉笔末等要及时清理,否则扣1分。

5. 笤帚、撮子、拖把等清理工具要定点摆放整齐,水桶、盆等无脏水,饮水杯要摆放整齐,无溢水,否则扣1分。

6. 窗帘要保持洁净,不乱卷挂,教室内挂的各种薄册、奖状、图片等要整洁美观,否则扣1分。

卫生区卫生

1. 室外卫生区每日早晨、中午、活动课清理,并保持干净,无瓜果皮、纸屑、塑料袋、杂草、树叶等杂物。否则扣1~5分。不按时清扫者加倍扣分。

2. 每名学生都行动起来,养成拾垃圾的好习惯。同时检举乱丢垃圾的学生,每检举一人奖所在班级2分,同时给乱丢垃圾学生的所在班级扣2分。

纪律卫生检查,抽查包括:

(1) 晨检:每天早上7:15红领巾理事会成员负责检查发现纪律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发现卫生死角马上通知所属班级,及时清理干净。

(2) 抽检:课间操、中午、课外活动、课间不定时由学校领导带领红领巾理事会成员一起抽查教室和卫生区,共同查漏洞,扣分、记分,查完后共同算分并在学校公示栏公布。

(3) 班级纪律卫生分数每天公示,两周小计并公示,前三名发放流动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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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型班组建设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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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全面落实我市经济建设计划为目标,以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为重点,以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生活水平为基本出发点,以深化群众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主要途径,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开展好”五型(即技能型、效益型、管理型、创新型、和谐型)班组建设活动,为实现我市经济建设稳步发展立新功、创伟业。

二、总体目标

创建“五型”班组是工会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面对我市经济发展目标和掀起兴城市二次创业的新形势,各基层工会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这个主题,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创建“五型”班组为着力点,用一流工作、一流业绩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通过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好“五型”班组建设,力争实现以下群众经济技术活动任务目标:

1、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多种形式培训职工万人次。

2、发动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力争本年度内提合理化建议万条,实施率争取达到85%。

3、各级工会要动员广大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年度节约、创造价值过元

4、组织职工实现重大技术攻关,推广先进技术 5、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设计和搭建不同的活动载体,切实抓好班组建设,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知识型、技能型职工达85%以上,经济技术创新示范岗达 50%以上。

三、活动主要内容

“五型”班组建设活动,是我市立新功、创伟业活动一载体。各基层工会组织要紧紧国境线我市经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结合企业经济发展目标、生产经营活动重点,通过开展“五型”班组建设活动,把职工组织到学技能、增效益、强管理、搞创新、促和谐的群众性经济活动中来,以增强企业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抗御风险能力为活动宗旨,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突出创新。 1、学技能强本领,引导职工更新观念。教育职工要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自觉为搞好企业调整和改革献策出力,成为懂技术、有技能的知识型职工。 2、设计活动载体,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在职工中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设、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企业提高质量、科技含量、降低成本、双增双节、开拓市场、增加效益等方面来组织实施。 3、加强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企业的基础是班组,而强化班组建设,则是企业推行制度化管理的必由之路。要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支持和参与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和运用先进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要把成本、资金、质量、现场、营销和安全等多方面管理纳入“五型”班组活动中来,促进企业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4、增强创新意识,推动企业发展。引导职工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方面创新;在熟悉和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方面创新;在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中,搞创新。并引导职工在干中学、学中练、练中比、比中创,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为推动企业进步发挥促进作用。 5、构建和谐班组,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针对班组成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现状,应实施多层次、多方式、多角度的培训计划,使培训计划成为培养团队精神的“加油站”,使培训成为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加强班组建设的“助推器”

四、评选和表彰

1、在开展“五型”班组建设活动中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必须是在调动和依靠职工积极性、推进结构调整、提高技能、提高效益、管理规范、推动技术创新、团结协作等方面们于同类企业前列;先进个人必须立足本职,锐意进取,有创新成果,有行业特点,有示范作用的优秀人才。 2、在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市总工会将授予市级优秀班组称号;并评选出技术创新能手、名管理创新标兵、名节约增收标兵,先进集体和个人共10 名。 3、在开展“五型”班组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被记录于市总工会英、模考核档案,可列入市劳模大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候选范围。

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1、组建市创建“五型”班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该项活动的全面领导工作。

组 长:赵宜洋 市总工会主席

付 组 长:佟德元 市总工会付主席

魏东生 市总工会付主席

刘文海 市总工会综合部部长

成 员:王桂霞 市总工会宣教部付部长

张立军 市总工会文教工委付主任

王晓兰 市总工会法律部付部长

吉 军 市总工会生产部付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付部长吉军担任。

2、要结合实际,层层制定活动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意见,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各单位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活动内容和考核标准。财贸、教育、科研、卫生、文化、机关和非公有制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开展好这项活动。 3、开展“五型”班组建设活动要以职工为主体。各级工会要引导、帮助职工立足本职工作,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树立新理念,努力搞创新,共同和谐,并切实把创新成果和职工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以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生命力。 4、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和指导,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注意发现、总结、推广本地区、本行业以及本单位基层部门开展活动的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活动整体水平的提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工会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五型“班组建设活动的意义,宣传在此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创新成果,扩大社会影响,激励广大职工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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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德育工作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德育,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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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工作是全面落实学校各项教育工作的关键,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养成良好的意志品质和道德修养,以及对学生健康成长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本学期为了全面推进德育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校的德育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的德育工作将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将“以德治国”的思想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实施途径

我校的德育工作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社会常识教育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

德育工作实施的主渠道是课堂教育。我们将以各科教学为主体,以多种活动为引导,以优化环境为辅导,坚持从大多数着眼,明确培养目标。

德育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开展各项活动。本年度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搞好班、队建设和主题班队活动,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充实的内容,规定每个教学班每月至少开一次班会,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主题班会。

开展“德育活动”月活动。利用 “9月10日”“10月1日”的节日,开展主教育活动。时间形象进度表:

9月:纪律教育月

10月:爱国主义教育月

11月:社会实践活动

12月:集体主义教育

1月:规范、礼仪教育

三、建构科学的德育评价体系

对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的评价,每学年第一学进行初评,第二学期进行总评,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考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老师评与学生评,家长评相结合的方法。

德育工作是长期的,长效的工作,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德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便正确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儿童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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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现行最新《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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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最新《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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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幼儿园安全教育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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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了切实落实我园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教研组长、保育成员、门卫为组员的幼儿园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园安全工作检查,确保我园的安全工作做好。

二、职责明确,切实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一)、校园安全检查1、校园安全检查负责人为值周行政,(具体见每学期的值周行政安排表)。

2、值周行政每天上午8时前对校园内的安全设施以及校舍进行一次检查,把检查情况填入值周行政安排表。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责任人并协助尽快解决问题。

4、主管安全行政每周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抽查,对抽查情况作记录。

(二)、班级、办公室安全检查1、各班主任老师负责每天检查班级的安全情况(电源插座;剪刀等尖、硬物体的使用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等)。

2、保育员负责检查班级的卫生、午睡室的安全卫生。

3、各办公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办公区域的安全情况,有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三)、门卫安全检查1、幼儿园门卫松江新城社区四保公益服务社提供,安排四人24小时值班。

2、幼儿园门卫严格按照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来访登记,严禁外来车辆放入园内。

3、幼儿园来园、离园时段,做好大门口幼儿家长接送车辆的引导,防止因拥挤而造成意外伤害。

4、门卫每天对检查的情况记入《安全检查表》中,并签名,幼儿园行政对检查情况不定时的抽查。

(四)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1、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由保健老师、营养员负责。

2、保健老师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况严重要及时上报园值班行政。

3、保健老师、营养员严格把好食品的进货关,每天食品要留样,以待抽查。

三、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的安全普查,同时有园分管领导等作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立刻解决。

四、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定期向园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发动全园每位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关心幼儿园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五、开发家长资源,接受各方监督检查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各负责人不得弄虚作假,要如实汇报工作,接受领导的检查。同时发动家长资源,关心幼儿园,监督幼儿园的卫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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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优秀班组评选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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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强化班组建设,夯实基础工作,使班组管理一步一个台阶,一步一个脚印,循序递进,步步登高,上台阶、上水平、上层次,特制定优秀班组评选办法如下:

1.优秀班组条件

1.1、零安全事故、零人员伤亡、产量较高、消耗较低、质量第一。

1.2、要有一个好班长。要求班长必须有悟性,有较好的素质,在班组中有一定的威信,并能依靠骨干力量,形成班组的核心。对班组的工作,能够率得起、带得动、打得开。

1.3、一长三大员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作到位,班组成员团结协作,心齐劲足,有凝聚力,有战斗力,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凭标准,管人凭考核,建成了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效率高的优秀小团队。

1.4、班组管理有思路、有目标、有招数、有套路、有特色。

①三公开、四大专栏规范上墙,既要有形式,更要有内容,有效果。

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月工作计划,并将车间(科室)下达的月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成本,分解落实到每个组员,纳入考核,与收入分配挂钩,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总结讲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办事公开、公正、公平。

③班组的各项工作、学习、活动要有招数、有套路、有特色,并不断创新,一是切实可行,得到班组成员认可、赞同、支持;二是能起到激励作用;三是有明显效果。

④班组建设档案及三大员记录、台帐填写规范,齐全完整,要求仿宋化。

⑤活动室及分管卫生区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定置化。

1.5、经常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小指标竞赛、技术攻关、小改小革、文体比赛等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形成学习向上、主动、忠诚、创新的良好氛围,组员主动提合理化建议,自觉遵章守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无违纪、无违章、无事故、无不良言行,班组各项管理工作名列前茅,能引领潮流。

2.评选办法

2.1、班组申报。凡达到优秀班组条件的由班长申报填写“优秀班组申报表”,并对照5项条件,认真进行自查总结。

2.2、车间(科室)把关。各单位要对照条件对申报的优秀班组进行认真复查,确保不降低标准,并签注意见。

2.3、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企管部、政工科、工艺科、设备科、安环科,结合平时考评情况,对申报的优秀班组进行评议,并填写评议意见,报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3、待 遇

优秀班组员工的工资升一级。

4、管 理

实行动态管理,有突出贡献或重大事故的,随时升级或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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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新看点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3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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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新看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中国人才网小编整理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新看点,欢迎阅读!

该细则对不动产登记的程序、资料查询、保护、利用和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我公司土地、房产登记办证的操作经验分析,对比《土地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细则》有以下新“看点”

1进一步明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主体一致性的要求

《细则》第二条规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2处分共有不动产的登记有要求(一般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

《细则》第十条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3除已经过公正外,自然人处分不动产需“现场”委托登记代理

《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与目前土地、房产登记相比,《细则》的规定,使委托代理程序较为复杂和严谨。

4不动产登记人员可能需要现场查看不动产的状况

《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即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做好现场查看的准备。

5小区公共道路、绿地等用地作为业主产权登记存在可能

《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6国有农场土地相关登记也有规可依法

《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以承包经营以外的合法方式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国有农场、草场,以及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等农用地进行农业生产,申请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的,参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国有农场、草场申请国有未利用地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7登记信息保护要求,杜绝“房叔”、“房婶”

《细则》第九十五条:“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

【相关阅读】

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基本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落地意味着,中国不动产登记工作从此有了更加详实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据。

【明确一:小产权房无法登记】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冷宏志表示,我们国家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如果不登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这个角度讲,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后,大家为了更好保护自己的物权或者财产权,正常地讲就应该到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他就不能够对抗第三人。

只有全面纳入登记的不动产才能在法律框架内受到保护,对于此前非法买卖的小产权房,目前不动产登记条例明确暂不登记,这意味着小产权房不可能随之合法化。

【明确二:三类人可查询不动产】

实施细则明确“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特定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而且并非“以人查房”,即输入姓名即能查询房产等不动产信息。权力机关依法查询,也需经过合理的法定程序。

根据实施细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对于查询所需材料,细则增加了“查询目的的说明”这一项。

实施细则要求,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违反规定的,除依法给予处分外,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三:小区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对小区内道路、绿地的产权归属登记进行了明确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在我国现今的城市建设模式下,城市居民自购的住房往往位于小区内,此类小区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及其他公共场所似乎并无登记人信息。”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行政法首席律师王优银表示。

【明确四: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要登记】

此外,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此前有房产证登记制度相对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数在村内登记,而且多数手工登记,资料并不完整。

此次实施细则对于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都明列单独章节要求登记。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就是保护各种不动产的合法性,有些地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近几年开展不错,还有很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尚需完善。不动产登记全面推开后,所有的建筑物应该全部登记。

实施细则第42条规定,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需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依法继承的材料;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等。

【明确五:登记未引发市场波动】

在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期间,业内人士曾经担心,不动产登记掌握房产基础信息,是为征收房地产税铺路。而开征房地产税的预期,可能会引发有多套房产的业主抛售房产,从而引起楼市震荡。

事实证明,江苏、北京、天津等地在20xx年已经开始对不动产变更、交易的居民换发不动产登记证,从而陆续实现新证(不动产登记证)换旧证(房产证)。这些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去年稳中有升,不动产登记并未引发市场波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张杰表示,“不需要担心不动产登记会引起房价下跌,不动产登记只是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间接因素。短期来看,不动产登记有利于理清市场底数,开发商、政府主管部门、买房群众都希望房地产数量有一个确切的数据;长期来看,这有利于市场秩序的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测处处长卢静指出,首先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摸清家底、保护公有和私有财产、保护产权之间合法交易的制度。但这项行政管理制度,客观上确实是房地产税开征的前提条件。

“不动产登记还未触碰到公众敏感点,公众最在意的是房地产税开征。”党国英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动产登记从整合机构,到全面可查询还需要几年时间,到真正开征房地产税还有一段路要走。即便是有多套房准备出售,也会慢慢卖,不需要着急抛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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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生班级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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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尽量保持端正的姿势。

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

2.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并在注意燃油经济性的前提下适当保证车内温度,尽量提供一个舒适的乘车温度。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应将车停放至附近合法路段,(包括便道、停车场、收费或免费停车区),不得随意、逆向停车。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司机自行承担。

5.中途等候时,司机不准远离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使用车喇叭催促乘车人。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车内客人谈话时,司机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接送公司客户时,司机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请客人上车,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夹伤。

司机在行车中听收音机或听音乐时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在社交活动中,司机对待客人既要彬彬有礼又要不卑不亢,态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对方主动打招呼,司机可按一般礼节同其握手、交谈。

司机在社交活动中不得向客人索要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要争得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领导不在时,交回公司,由公司领导决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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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优秀班主任评比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1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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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班级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平等的良好竞争机制,进一步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特制订优秀班级、量化评选细则如下:

一、量化内容

1、学生常规:50分

2、班级成绩:20分

3、安全10分

4、其他20分

二、量化方法

量化内容实行平常与期末相结合,此量化分作为班主任、班级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具体细则

1、学生常规50分

(1)卫生10分

要求:

教室地面、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死角;教室门窗、墙壁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园地内及时松土、除草、除虫、旱天浇灌花木、涝天排水。

以上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一分,依据平时检查每周一次量化赋分,学期末汇总折10分记入,此项工作有左贵福老师负责。

(2)路队、车辆排放10分

要求:

路队:下午放学实行集体站队,队伍整齐不喧哗,行进中不打闹不嬉戏、不私自离队。不集体站队每人次扣1分,队伍不整齐、有人喧哗,行进中有打闹、嬉戏、私自离队的每人次扣0.2分。

车辆排放:按要求在本班存车处停放自行车,整齐有序。发现不整齐、随便存放的每人次扣0.5分。

以上两项依据平时检查每周一次量化赋分,路队、车辆各占5分,无车辆存放的班级路队按10分折算;学期末汇总折10分记入,此项工作有路成亮老师负责。

(3)“两操一歌”10分

要求:

课间操:按时站队上下操,队伍整齐不乱跑;根据音乐或口令做操,整齐有序,不喧哗。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眼睛保健操:上下午各做一次,发现班级一次未做扣5分,一人次不做扣1分;不在教室内上课不做不扣分。

课前歌:小预备铃响后各班开始唱歌,文艺委员指挥,声音洪亮,上下午各一次。发现班级一次未唱扣5分,一人次不唱扣1分。

以上三项依据平时检查每周一次量化赋分,课间操、眼睛保健操、课前歌各占5分、2分、3分;学期末汇总折10分记入,此项工作有张磊磊老师负责。

(4)升旗、校服着装、征订工作10分

要求:

升旗:站队入场,队列整齐,不喧哗、不打闹,升旗时少先队员行队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宣誓声音要响亮,听讲话要认真。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校服着装:学生平时自觉佩带红领巾,周一至周三或有重大活动自觉穿校服,发现每有一人次不按要求扣0.5分。

征订工作:学校根据各班对上级要求征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量化赋分。完成规定任务每次得10分,完不成任务每下降十个百分点扣1分,无任务的不扣分。

升旗、校服着装、征订工作各占2分、3分、5分。前两项依据平时检查每周一次量化赋分,此项工作有张学军老师负责;征订工作有学校根据班级征订情况记录赋分。学期末汇总折10分记入。

(5)纪律、公物爱护10分

要求:

纪律:不乱扔垃圾,不追逐打闹,不敲诈勒索、盗窃,不随便到校外活动。每违反一人次扣0.5分。此项工作有杨祥柱老师负责,按5分折入汇总。

公物爱护:自觉爱护学校公物。桌凳因人为损坏出现断腿,桌面有洞、明显刀刻划痕,一处扣1分,门窗玻璃人为原因破碎一块扣0.5分,门窗关闭、上锁不及时每次扣1分,随便折树、摘花等破坏学校其他公物的每发现一人次扣0.5分。此项成绩由学校政教处根据平常记录提供,总分按5分记入汇总。

2、班级成绩:20分

操作方法:以学期末班级考试学科成绩平均、及格、优秀三项的班级汇总积分(教研室提供)为准,只有语数的各按10分记入,语、数、英三科各按7、7、6分折算。此项成绩学校教导处提供。(优秀班主任只算本人所带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

3、安全10分

要求:

班级加强安全建设。学生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每人次扣2分,出现重大事故的此项不得分,事故程度按安全文件规定的划分。

学校安全工作班级档案材料送交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安全课(安全教案)未上(写)的每次扣1分。

安全检查上级通报一次扣2分。

此项成绩由施奉春老师提供。

4、其他20分

(1)家长学校5分

按学校安排定期召开家长会,如期完成家长会任务。每有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此项期末由政教处根据平常记录量化赋分。

(2)主题班会5分

定期召开班级主题班会,完成各项任务。此项分数由政教处提供。

(3)班主任手册、学生素质手册的使用5分,根据记录有学校打分记入。

(4)班级文化5分

此项工作有何敬菊根据班级文化建设提供分数。

四、本方案于20xx年9月25日全体教师讨论修改后执行

五、班主任费发放依每学期的班级量化成绩为准排序分档分发。优秀班主任人员确定以上下两学期班级成绩总分名次为序从前向后依次确定。

附:否决项:

1、(一)思想道德方面不合格一票否决。

2、期末班级量化成绩后3名者一票否决。

3、出了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4、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处分的一票否决。

5、不履行师德承诺的一票否决。

6、听谣传谣、非法串联、越级上访的一票否决。

7、一年内请假超过15天者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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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幼儿园会计工作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会计,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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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工作方针政策,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执行财务制度,工作认真细致,及时公布幼儿的伙食帐目,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交报表。

三、严格财经纪委不许挪用公款,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坚持原则。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放映,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精打细算,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五、努力钻研业务,专业知识熟练,服从领导分配,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兼做园长分配的其他工作。

六、对家长、同事热情和蔼,不怕麻烦,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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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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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____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____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____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____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____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____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

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九条第

(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

第九条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

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

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____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

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

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

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

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________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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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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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武安〔20xx〕17号),提高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工区街、乡、镇。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全市创建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工作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所有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部达标,40%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优秀。

(一)明确职责,落实街乡镇安全监管的责任。

(二)健全制度,促进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

(三)改进方法,促进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街乡镇安全监管水平。

(五)加大投入,改善街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条件。

(六)考核内容、评分方法和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

考核各街乡镇当年完成《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所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内容见武汉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主要内容是

(1)街乡镇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否形成;

(2)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台账是否建立健全;

(4)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是否落实;

(5)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装备是否配备;

(6)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否形成;

(7)街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8)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培训情况;

(9)街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10)街乡镇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情况;

2.评分方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采用扣分办法,各项达标不扣分,未达标扣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另外还有加分项和否决项,具体评分方法见武汉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

3.考核程序

各街乡镇每年按照《考评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评,各区安办每年对本辖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按《考评细则》进行考核,并对考评优秀的街乡镇上报市安办。市安办对各区上报的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街乡镇每二年进行1次考核,并对考核优秀的街乡镇予以通报表彰或授奖牌。

三、考核评分等级与奖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含70分)以上至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工作纳入全市安监系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考核为优秀的街乡镇和创建工作突出的区安办,由市安办予以表彰并授牌。对考评不合格的街乡镇和创建工作滞后,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区安办进行通报批评。对上年度考评为优秀的街乡镇经复核未达优秀标准的,撤销该单位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称号。考核结果由市办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抄送各级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行动,是促进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效措施,是街乡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级安办及各街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组织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确保达标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标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对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全市创建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活动考评细则》,对照标准找差距,定措施,抓整改。要重点把好街乡镇自评、区安办考核验收关,不迁就照顾,确保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市街乡镇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创优活动,是落实《武汉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创优工作规律,总结创优工作经验,为全面推动我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打基础。各区安办要注重树立典型,引导带动达标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 本办法由市安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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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销售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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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听从安排,配合部长的工作。

3、热心学生会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大胆敢管,切合实际,注重工作效率。

4、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树立在老师和同学心中的良好形象。

5、各成员在工作中要互相配合,相互协助,相互尊重,相互团结。

6、注意自身的仪容仪表,和言行举止,不得做出有辱部门荣誉的事。

7、自觉遵守值日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值日工作。

8、如出现不遵守校规,违反纪律等情节严重者交由刘老师处理。

开会制度

1、每周星期团队办公室开会,若时间地点有变组长会通知。

2、开会要准时到场,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若有事需交请假条到组长处。

3、保持开会过程中的安静,做到相互尊重,不得随意讲话、吃东西或睡觉。

4、每次开会必须佩戴好校牌和团徽,以便检查。

5、每次开会带好笔和本子,做好会议记录。积极主动发言,提出见解和疑问,阐明自己的观点。

6、每次开会必须佩戴好校牌和团徽,以便检查。

罚款制度

1、若开会无故迟到罚款2元。

2、若开会未戴校牌和团徽罚款1元。

3、不遵守开会制度,随意讲话,吃东西、睡觉等罚款2元。

4、若出现顶撞老师,欺负同学被反应的情况罚款5元。

注:各成员交的罚款由刘智龙保管,王黎曦记账,每周开会公布罚款事项,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交的罚款将作为部费,(部费用来成员假期聚会或奖励优秀干事所用)

奖励制度

1、获得优秀干事称号可奖励

2、在学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干事可奖励

3、平日工作积极,细心可奖励

4、获得老师表扬可奖励

注: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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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东莞住房限购新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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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购房需有国内认证

《通知》还明确了对学历的认定,其中“海归”需有国内认证。《通知》要求,购房人能同时提供国(境)外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上通过查验的,予以认可;对只提供学历证书的,不予认可。

此外,《通知》还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房、拍卖所得住房也进行“限售”。《通知》明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xx年4月11日零时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xx年4月11日零时后通过拍卖所得的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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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后勤人员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后勤,全文共 2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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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后勤人员管理, 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有效规范行政、后勤人员执业行为,增强后勤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登记的财务、医保、保卫、食堂、司机、电工、维修工等各类行政、后勤人员。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行政、后勤人员在医院的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常规和服务诚信的行为。

第四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的具体办法和日常积分工作由医院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五条 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后勤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时,应及时反馈给行政、后勤人员所属科室及个人,并按规定进行积分并记入个人执业管理档案。

第二章 积分办法

第六条 一次记分的分值,按照违规行为的程度,分为12分、6分、4分、2分、1分五种。

第七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2分。

1.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责任心不强,影响一线临床诊治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调遣的;

4.对压力容器、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检修不及时或使用不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或设备损坏,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

5.司机对医院车辆使用保养不当,人为造成车辆损坏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出现交通事故者;

第八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6分。

1.行政上不服从上级领导或管理的,影响团结、拉帮结派、造谣惑众、无理上访,经查属实的;

2.暗示、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 “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经查证属实的;

3.服务态度恶劣,与病人或其家属发生打骂,给医院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者。

4.擅离职守或无故拖延出车、出诊时间,使病人病情加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5. 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及家属兜售卫生材料、药品、保健食品等谋取私利或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6.对水、电、气等设施不认真巡视,不定期检修,不及时报告,不认真处理造成工作不便或出现严重问题的;

7.司机对医院车辆使用保养不当,人为造成车辆损坏者;

8.财务人员贪污公款、私自挪用公款、作假账、销毁凭证、违规收记款项等,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9.不能够及时传达或错误解读传达上级医保农合政策规定,造成后果的;

10.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网络医保农合数据传送,造成后果的;

第九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4分。

1.一年内有2次以上服务质量或服务态度方面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的;

3.无正当理由请事假(旅游、参加各种私人活动等)超过1天的。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休假的,先休假(或超假逾期未归),后补办请假手续未获批准的;

4.不服从医院或部门(科室)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的;

5.未执行医院收费标准或规定的。私自收取病人现金的。

6.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减免服务费用的;

7.不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不按规定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引起纠纷的;

8.洗衣房、消毒室工作人员不认真登记,出现物品错发、丢失者;

第十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2分。

1.科室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院周会,不及时传达会议内容的;

2.因不重视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影响医院积分或效益的;

3.营养科人员不按时预约,送饭不及时,饭菜不保温,卫生不合格的;

4.保卫人员在有聚众闹事,医务人员受到威胁等情况下,未及时到位处理者;

5.记账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为他人退款者;

6.医保农合政策规定掌握、督导检查不严格,造成后果的;

第十一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分。

1.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零食、喝酒(包括酒后上岗)、聚众聊天、打闹嬉戏、玩游戏、手机上网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看与工作无关书籍的;

2.服务态度差,出现生、冷、硬、顶、推、拖现象,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或用语不规范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消极的;

4.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或不能准时就位,开始工作的;下班后,不及时关闭电脑,照明、降温、医疗设备的;

5.值班室内使用电炉、电饭煲、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者;

6.医保科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临床科室的咨询或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者;

第三章 积分管理

第十二条 成立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兼任,负责医院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积分管理工作,并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登记的医院行政、后勤人员建立“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档案”。

第十三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实行周期累积计分,积分周期为一年,从每一次校验日起至下一个校验日止。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分值予以消除,下一周期重新开始计分。年度积分作为医院对行政、后勤人员年度考核及奖惩的依据。

第十四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行为的信息来源意见信箱、来信来访、群众问卷调查、监督投诉电话等,同时办公室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医院内行政、后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照本办法记分标准,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

第十五条 2名以上行政、后勤人员在同一执业活动中发生以上情形的,根据责任轻重予以记分。发生其他不良执业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由记分部门酌情记分。

第十六条 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应当签发《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要求当事人立即或限期改正。

第十七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后给予积分。不能以积分代替处罚。

第十八条 医院实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和积分情况。

第十九条 行政、后勤人员认为不良行为积分不合理的,可在收到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领导提出申诉。医院领导对办公室的不恰当积分、处罚,有权予以更正和撤销。

第二十条 对年度记分达6分以下的行政、后勤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记分达6分以上的行政、后勤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记分达9分以上或单项6分的行政、后勤人员,全院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定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管。严重者,调离原岗位;对年度记分达12分以上或单项12分的行政、后勤人员,全院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取消当年晋升、晋级资格。严重者,下岗待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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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论文注释与参考文献著录细则_论文格式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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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注释参考文献著录细则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以及《文末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37)的规定,本刊对文稿注释与参考文献作如下要求,请向本刊投稿的作者照此著录。?

(一)注释 注释是对论文篇名、作者及论文中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补充、解释或说明。篇名注包括论文产出背景、基金项目等。作者注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篇名、作者注置于论文首页地脚。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本刊采用文末注的形式。文末注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注释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序号顺序编码,置于标注处的右上角,注释条目按顺序集中表列于文章末尾参考文献前。

(二)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指论文引用、参考的文献资料,包括引文出处和观点出处。参考文献著录采取顺序编码制,即按参考文献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序号顺序编码。同一文献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参考文献表列于文章末尾注释条目之后。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次要责任者(任选).版本(任选).出版情况(包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例如:

[1]赫伯特·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M].黄勇,薛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2]吴荣曾.先秦两汉史研究[C].北京:中华书局,1995.

引用此类文献的确切出处,如页码、卷数、章节、篇名等,用圆括号括注在正文标注的参考文献数序号后。?

2.报纸——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报纸题名,出版年月日(版次).例如:?

[3]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

3.期刊——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期刊题名,年,卷(期):起止页码.例如:?

[4]陈驰.论人权的宪法保障[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7(1):1-9.

4.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等的析出文献——析出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例如:

[5]金介甫.引言[A].沈从文传[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2.

5.丛书里的专著及丛书里专著中的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专著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卷页.主要责任者.丛书题名[文献类型标识].版本.出版情况.例如:

[6]梁启超.过去之中国史学界[A].中国历史研究法[M].民国丛书:第一编[Z].上海:上海书店,1989.

6.国际、国家标准——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文献类型标识].例如:

[7]GB7714-37,文末参考文献著录规则[S].

7.各种未定类型文献——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或收藏情况.)例如:

[8]四川省教育厅.1956年选拔留苏预备生名册[Z].四川省档案馆:121全宗307卷.

8.电子文献——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例如:?

9.外文文献——用印刷体书写或打印。所列项目及次序与中文文献相同,英文书名、杂志名用斜体,文献类型可不标出。例如:

[10]Mansfeld, Busse. The Psychology of Creativity and Discovery. Chicago: Nelson Hall, 1981.?

[11]Yong. Managing Creative People. Joural of Creative Behavior, ? 1994,28(1).?

(三)参考文献类型标识 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不标载体类型,非纸张型载体文献需在文献标识的同时标注载体类型。

以纸张为载体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为: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

S——标准,

P——专利,

Z——其他未说明文献类型,

A——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非纸张型的电子文献标识为:

DB——数据库,

CP——计算机程序,

EB——电子公告。

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为:

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

DB/MT——磁带数据库,

M/CD——光盘图书,

CP/DK——磁盘软件,

J/OL——网上期刊,

EB/OL——网上电子公告,

N/OL——网上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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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幼儿园新学期幼师工作计划细则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幼教,全文共 2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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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导思想: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外树形象、内抓质量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两个《纲要》为核心,加强幼儿园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将20__年确定为“保教质量提高年”。

一.本学期工作目标:

★围绕一个主题:求质量,突特色。

★树立两种理念:“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办园理念,“服务于教师、幼儿、家长”的理念。

★构建三高目标:思想觉悟高、业务水平高、教育质量高。

★坚持四个到位:敬业爱岗、严谨治学、尊重幼儿、优质服务。

★做好五项工作:

_幼小衔接课题和十五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

_做好0-3岁与幼儿教育的衔接研究工作

_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探究与课程建构的实施完善

_加强课程管理,提高实践反思(观察记录研究)

_继续探索课程评价与幼儿发展评价方法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园质量。

1.完善幼儿园的量化考核评估细则

在上学期改革的基础上再细化,将量化评估细则调整得更加便于操作,通过量化评估,真正达到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为目的。此项工作在学期初期完成。

2、加强班级工作的管理力度。本学期各个班级对常规管理常抓不懈。幼儿园出台班主任管理职责,对管理规范的班主任实施奖励,强化班长的管理意识,提高班长的管理水平、决策水平以及协调水平,以良好的班级形象、优质的服务态度、全新的工作理念,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努力办出特色,推动办园创新。幼儿园将组织家委会和伙委会议,听取家长的建议,努力改进工作,扩大幼儿园各方面的影响力。幼儿园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自查,找出差距,调整不足,全园围绕工作重心调整目标方向,达到分类标准的要求。

4.发挥省示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本学期,与新的合作伙伴继续开展手拉手活动,争取带动一到两所幼儿园逐步发展。

5.加强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措施。本着为幼儿的安全和身心发展负责的态度,幼儿园结合安全月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从园舍设备的使用与维修角度出发消除不安全隐患,完善安全制度。重点是全园卫生安全要求和食堂管理,其次,各班教师把安全工作纳入日事议程,利用有利时机加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三.抓队伍建设,促发展成长。

1.加强师德修养,树立良好形象。

结合师德月,幼儿园要求各班教师利用宣传栏向家长、幼儿服务承诺,使教师的工作受到家长严格的监督,以良好的师德形象服务于家长、幼儿,以良好的榜样做出表率,办出家长满意的放心园。

2.抓队伍,促发展。

(1)利用互动式培训模式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活动,采用“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理念进行参与式互动,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2)扎实开展“三个一”(阅读一本好书、树立一种理念、尝试一种方法)读书学习活动。

(3)营造良好的研究氛围。班级、班与班、级部之间、全园之间的一种相互合作、交流、反思、进取,形成研究合力。

3、强化培训,加快发展。

①加强园本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本学期结合教科研需要,将组织教师加强科研方法培训,掌握运用科研方法进行课题研究。此外,每月有教研组长组织教师对课程进行分析与调整,每周有班主任组织班上教师进行讨论,每个主题有教师进行及时评估,不断提高教师驾驭教材的能力。

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自学和学历达标,自我加压、自我完善,使学历达标,并为骨干教师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和发展空间。

四、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促进保教质量提高。

重点工作:继续贯彻两个《纲要》,加强对幼小衔接课题进行调研,促进小学与幼儿园的研究双边活动;调整园本课程方案,完善课程评价体系;重视环境资源的创设、开发与利用;开展0-3岁早期教育研究活动,注重与幼儿教育的衔接和托幼一体化的早期教育研究,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1、课程评价。开展实质性评价,引导教师注重过程性评价,做好平日工作记录与反思,将全体教师共同研究的评价表格用于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以达到适宜于幼儿的发展需要。

2、开展园本培训,调整教研机制。本学期幼儿园尝试建立有活力的学习型小组,在实际开展的各种教研活动的同时,各班成立研究小组,每位教师随时随地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化的发展。本学期将进一步完善教研成果制度,创造性的研究教育管理的新机制,以适应课程改革发展的需要。继续实施教研活动目标考核评估,学期末评出优秀教研组,并对开展教研活动好的级部和班级小组进行奖励。

3、在科研方面,进一步做好幼小衔接科研课题的实践与研究,完善幼小衔接园本课程。

(1)开展《幼小衔接课程方案》实施阶段性小结的研究,进一步突出办园特色,体现创造性活动课程,探讨园本课程的改革。

(2)将与小学联合进行课题的研究,如:环境创设的衔接、任务意识的培养、艺术教育、英语教育的研究等,双方形成“手拉手班级”,不断增加交流与互动,扎实的开展研究性工作,使幼小衔接卓有成效。

(3)认真做好“十五”规划课题《意大利瑞吉欧幼儿教育体系中国化研究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严格按照省课题组的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4.加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与幼儿教育衔接的研究,研究创设环境,继续开展快乐亲子苑活动,积极配合区成立早期教育研究小组,研究0—3岁婴幼儿教育模式及课程方案,探讨制订题例与游戏。

五、家园社区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形象。

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树立“服务到家”意识,定期为社区散居家庭提供教育服务上门的帮助,推动学习型家庭的研究与延伸。如:到家中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怎样为幼儿布置房间等,扩大幼儿园在社区中的影响力,提高全园教师“服务幼儿、服务家长、服务社区”的意识,以争取家园社区资源的有效利用。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活动。

为了帮助幼儿家长了解幼儿园的教育特点,本学期,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活动。如:请家长参加亲子游园,幼儿生日会,召开家长育儿经验交流会,组织家长参加家庭教育知识竞赛等,以更好的实现幼儿园与家庭教育的同步。

3、幼儿园在元旦期间,家园共创新年环境,召开家园同乐会,各班编排文艺节目准备演出。

4.幼儿园在十一月初将举办家长半日活动开放,病情家长参与幼儿园课程评价。

5.幼儿园各班教师要充分挖掘、利用社区环境、文化和教育资源,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并体现在教育课程方案和教师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可与小学老师、学生产生互动,加强衔接,园内、园外开展大带小活动,完成研究性任务。

六、卫生保健。

1.不断提高幼儿饮食质量,在饮食的营养、花样品种和搭配方面多下功夫。

☆学习儿童膳食知识,针对2—6岁幼儿每天所需的营养制定食谱。

☆定期组织伙房师傅走出去,到兄弟园所参观学习,提高幼儿饮食质量。

☆开展伙房师傅烹饪技能评比活动,集思广益不断增加花色品种,争取每周推出一道新的菜品或面点。

2.不断提高幼儿保育质量。

保育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环节,本学期,我园将充分挖掘老教师在保育工作中的闪光点,例如能够深入到幼儿生活中等,大家多交流多学习,使幼儿保育工作更上一层楼。

3.预防疾病,卫生最重要。

我园将认真作好园内外的环境卫生,并且作好活动室及幼儿睡眠室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幼儿健康教育。

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除了作好日常生活中的养成教育外,我园还将有计划有主题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如保护视力、保护牙齿、消防安全模拟演练……

5.建立健康快车网站。

充分发挥幼儿园网络资源,建立“健康快车”网站,定期为社区家长们提供育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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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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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卫生扫除

1、地面无纸屑、无灰尘、无污渍。

2、物表无灰尘、无杂物。

3、水池、便池、皂盒无污物、无异味,垃圾无积存。

4、水杯、水桶、水壶光洁;毛巾、餐巾、抹布清洗干净; 床铺整齐、洁净。

二、定期卫生扫除

1、墙壁无蛛网、无灰尘。

2、风扇、灯具、窗帘、挂件无灰尘。

3、桌、椅、床、橱、门窗等无尘垢、玻璃明亮。

4、卫生间地面、便池无尿垢、无异味;污水池、桶无泥垢,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5、玩具、床上用具定期清洗。

三、消毒工作

1、餐巾、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玩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

2、按时进行空气消毒。

四、餐点卫生工作

1、每次餐前进行餐桌消毒,然后清洗干净。

2、餐后扫除,桌面、地面清洁。

3、剩饭、餐渣及时倒掉,垃圾桶洗刷干净。

五、配合教育教学

1、主动配合班级的教育教学,对行动慢的幼儿进行帮助。

2、帮助老师带孩子上、下楼梯。幼儿户外活动,帮幼儿准备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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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后勤人员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后勤,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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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市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校后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后勤人员绩效考核重点:

后勤岗位重点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安全等。

二、后勤人员岗位津贴:

教辅岗位达到规定工作量的,岗位津贴系数为0.9。

后勤岗位达到规定工作量的,岗位津贴系数为0.8。

三、工作质量考核奖:

1.学校成立后勤人员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一次对教辅、后勤岗位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组长:总务主任

组员:分管领导、后勤组组长、师生代表

2.考核程序

通过自评、组评和考核领导小组打分,并结合师生满意度,确定后勤人员的考核等次。

3.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xx市实验小学后勤人员岗位考核量化测评表》的测评结果,85-100分为优秀;65-84分为合格;50-64分为基本合格;49分以下为不合格。。

优秀等次得教学一线教师的80%,合格等次得教学一线教师的70%,基本合格等次得教学一线教师的50%,不合格者不得。

有扣分情况者,不能获得优秀等次,并按规定扣除相应金额的质量奖。

四、其他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

后勤人员的其他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按《xx市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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