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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怎么写请假事由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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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请假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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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为完善请、休、销假制度,统一审批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请假和休假,必须履行当事人书面报批的手续,特殊情况,可事先口头请假或来电电话请假,或委托人请假,经批准后休假,但必须在休假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下列日期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元旦、春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3、员工请假分下列几种:

(1)病假:因病假治疗休养或住院治疗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申请病假,每年积计15天为限;

(2)婚嫁:员工结婚可请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3)产假:员工生育可请假75天,小产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请假1天

(4)丧假: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丧家三天超时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时不计薪金,产假按工资标准计发50%薪金;

5、请假及核准权限

(1)休假一天以内,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交办公室备案;

(2)部门经理请假,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产假、婚假、丧假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核准;

全年事假、病假、小产假不得超过15天,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予以辞退;

(4)轮休完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

6、酒店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的危险导致伤病不能工作者,按医疗期规定以公假论,公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7、凡未按规定请假和未办妥书面请假手续的,均不得先行离职,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9、请假者和核准者,必须将休假者离职期间的相关工作和经办事务妥善安排和处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0、员工因病住院,必须到县级以上的医院治疗并出具住院证明报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疗医院的病假证明和病历本,否则作旷工处理;

11、休假完后及时到所在部门机办公室销假,如继续休假,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休假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再行休假;

12、酒店员工依本制度所请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可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直至辞退。

13、受到批准的请假均不计工资,扣发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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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产假请假条精选范文

范文类型:请假条,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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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经过近期的培训,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

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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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单位请假公函格式

范文类型:公函,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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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学院:

经研究,我单位同意接收贵校______届_______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同学到我单位工作,同意接收其人事档案及户口,请协助办理以下有关事宜:

1.报到证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档案转寄单位: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3.户口请迁移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党组织关系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名称(签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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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单位请假公函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公函,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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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学院教务处:

单位研究,决定接收贵院20___届______ 学院 _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我单位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实习。负责该同学在实习工作时间内的人身安全,以及思想教育、专业指导和实习鉴定工作。

特此函达。

附:

1、实习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2、单位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3、实习单位指导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

职称(或职务):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4、实习生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实习单位全称(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接收函需在实习前一周内交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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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产假的最新条例和消息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9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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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的最新条例消息

为完善广东省计划生育制度,广东省对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第五次修正,本次修正主要将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并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等等,并于9月19日开始施行。下面是小编就计生条例--产假方面进行的资料整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省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市、县(区)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影视、广播、文艺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

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条 归侨、侨眷的生育,户籍在本省但居住在境外的公民的生育,以及配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外国人在本省生育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纳入区域卫生计生规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各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禁止个体医疗机构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育龄人员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承担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咨询以及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当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管理人员培训等任务。

第二十六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体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后落实节育措施的,节育手术费用由本人支付。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成立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的,由县级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并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指定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治疗。医疗费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职工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参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因此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因节育手术或者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而出现医疗事故的,按国家有关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对本行政区域内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等实施监督管理。

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五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优待奖励补助办法。在就业、安排宅基地、生产扶助、扶贫救济、入托、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建立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会,优先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基本养老问题。

第三十四条 农村男方到独生女方家结婚落户,以及独生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夫妻户籍随女儿迁入女婿所在村并居住的,享有与所在村居民同等待遇,任何人不得阻挠和歧视。

第三十五条 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在职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具体工作。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第三十七条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交婚育证明。

第三十八条 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的居住证、就业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应及时通报给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用人单位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配合当地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征收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第四十一条 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情况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公民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相关场所开展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

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二条 对不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对不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的有关部门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以及兼职单位,追究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有关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属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毁坏其财产、严重干扰其家庭正常生活和生产的;

(二)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毁坏计划生育部门财物的;

(三)藏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的。

第五十五条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提要

一、延长生育奖励假: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

为给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此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xx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xx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二、适度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

新修正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五种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3个或以上子女,具体包括: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取消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政审批。

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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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最新婚假产假规定

22日,省十二届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了解,新条例删去了关于晚婚假奖励的相关条款,自新条例公布实施之日(22日)起,登记结婚的公民便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了。但是,在这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仍可以按照原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奖励。

此次,新条例将原条例中“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且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另外,考虑到产妇的身体恢复和母婴健康的需要,新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而且,新条例还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此前的子女年满14周岁延长到了18周岁。

据了解,按照新条例的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另外,新条例还调整扩大了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的范围,由原条例规定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了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

新条例出炉了,不少市民有疑问: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还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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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向领导请假的批示_指示_网

范文类型:指示,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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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请假批示范文三篇

请假,是指因病或因事请求在一定时期不工作或学习或有特殊事情。本文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向领导请假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向领导请假的批示一

尊敬的领导:

因我在 ,不能正常上班,需请假 天( 月 日至 月 日),望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请假人姓名:

请假人时间:

站所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乡主要领导意见:

向领导请假的批示二

尊敬的领导:

我是 ,我因 。年月日请假,共 个工作日,计划于年 月日至 年日返岗上班。请领导审批!

请假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向领导请假的批示三

尊敬的领导:

我因 ,需(请假、出差) 天,(请假、出差)时间为 月 日至 月 日,请假(出差)期间,由我单位 (职务) (姓名)(手机号码: )主持工作。

请假人:

单位:

职务:

年 月 日

分管县领导批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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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单位请假公函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公函,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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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函旨在保证 工程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保证主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发包方已经与工程承包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书后,由保证人接受主合同承包方委托为承包方履行预付款相关义务作出如下连带责任保证承诺,本保函项下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约束。具有不可转让性,保证人作为承包方的履约保证方保证具有提供保证

1,本保函从属于 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能力和资格,本保函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2,本保函保证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承包方在接受发包方预付款后所应承担合同相应义务以及由履行相应义务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

3,本保函保证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为根据主合同发包方支付预付款后,承包方依据合同所应完成的相应工作量,工程量的确定由发包方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确定。

4,在主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承包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5,本保函中保证人承诺代为履行的仅限于金钱债务,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保证期间,发包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发包方与承包方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承包方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承包方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8,主合同如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9,承包方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发包方,订立主合同和本保函,发包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承包方破产案件的,发包方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11,发包方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发包方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

12,本保函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3,本保涵未经发包方(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保证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将预付款专款用于主合同约定目的并按本保函承诺承担无条件保证责任。

14,保证人承诺在收到发包方或其授权代理人部分、或全部索赔通知时应履行无条件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的款项。但可要求发包方提供索赔依据以及担保款项的计算明细,在履行无条件保证义务和支付款项前无权对上述依据提出任何异议。履行保证承诺的期限应为接到发包方提出上述书面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5,本保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保证的期间以主合同发包方履行预付款之日起至承包方履行相应预付款义务之日止6个月后失去法律效力。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住所: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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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单位请假公函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公函,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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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总公司:

我司于X年X月X日去函给贵公司,联系我司在向贵公司购买二宗用地(7000平方米和3000平方米)的办证事宜,贵公司也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向我司作出了回复。

近来,上级管理部门在检查我司工作时多次墩促我司着力解决上诉二宗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明晰权属,为企业改制创造必要条件。为此,我司特致函贵司,望尽快办出二宗用地国土规划两证或复函说明二宗用地的现状,提出比较具体解决问题的办法。

此函

盼复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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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单位请假公函格式

范文类型:公函,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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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单位

电子政务外网架设在贵单位机房内,现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要在电子政务外网上运行,根据实地勘测贵单位机房条件符合平台系统运行条件。

管理信息化平台(硬件)承建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进入贵单位机房实施平台架设,请贵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建设单位进驻贵单位实施此项目需要与贵单位管理的电子政务外网对接,内部网络对接、设备安全、日常维护及设备存放(附件1)由贵单位负责。为了此项目能顺利实施望贵单位能大力支持,我们深表感谢!

X单位(盖章)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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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教师请假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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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我担任一年级的语文教师,回顾本学期的工作,有喜有忧,为了使下期更好的工作,现将本人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师德方面

本期能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并能把学习的内容及时传达给学生,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自觉遵守《教师法》中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育方针,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服从分配,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对人真诚、热爱学生,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毫不松懈地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教学方面

在教学工作中,我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深入细致的备好每一节课。在教学活动中,积极参加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进行集体评课,仔细听,认真记,领会精神实质。然后能根据要求,提前备好自己的课,拟好适合自己的教案。平时做到提前备课,备课时认真钻研教材、教参,虚心向语文组老师学习、请教。力求吃透教材,找准重点、难点,制定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教学方法

及教学形式。注意弱化难点强调重点。教案编写认真,并不断归纳总结提高教学水平。

为了上好每一节课,我经常上网查资料,集中别人的优点确定自己的教学思路,为了学生能更直观地感受所学的知识内容,我经常利用班班通。

2、上课。上好课的前提是做好课前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上课时认真讲课,力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精讲精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使学生有举一反三的能力。培养学困生的学习兴趣,有难度的问题找优等生;一般问题找中等生;简单些的总是找学困生回答。桌间巡视时,注意对学困生进行面对面的辅导,课后及时做课后记,找出不足。上课时注重学生主动性的发挥,培养学生的思维,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有意识的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在教学中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保证每一节课的质量。

3、辅导。我利用下课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不明白的耐心讲解,及时查缺补漏。并与家长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课后给他们吃小灶。

4、认真及时批改作业,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有目的的对学生进行辅导。

5、坚持听课,注意学习组里老师的教学经验,努力探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模式,对自己的教学促进很大。

三、出勤方面

能坚持出满勤,干满点,做到有事请假,从不因自己的私事耽误学生的每节课。

四、工作成绩

由于本人和学生的努力,学生在这次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

五、不足:

1、从教时间短,经验不足。

2、对差生关爱不到位,有时有点浮躁,没有耐心。

3、对学生纪律要求不严,上课不能很好地驾驭课堂。

六、优点

1、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知识上做到基础知识人人会。

2、能利用通讯设施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使学生能及时完成作业。

3、学生作业随写随改改,及时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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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单的单位产假请假条怎么写

范文类型:请假条,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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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医生鉴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1__年__月 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从201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

根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共计173天

申请人: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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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最新产假请假条范文

范文类型:请假条,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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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申请

尊敬的公司导: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次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

领导审批: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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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教师请产假请假条_请假条_网

范文类型:请假条,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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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产假请假条

篇一:教师产假请假条范文

续休产假请假条(位居中)

(单位或处室)领导:

因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我拟于XX月XX日起申请续休产假,为期 天.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 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预产期为 ,因身体原因需从现在开请产假一个学期,(从即日起来7月4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某某某

20xx年9月1日

教师请假最好不要在学期中请假,如果在学期中,可以自己请人代课或者把课给学校其他老师上(当然要给一定的待遇,你自己给),然后过了假期后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再请假一个学期,这样两个假期连起来,带孩子的时间长一些,自己也得到更好的休息,有利于更好地工作!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篇二:教师产假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一名教师,由于分娩日期(预产期xx月xx日)将近,学校地处偏僻乡村离家很远,交通不便,而且天气越来越冷,上班多有不便。根据医生建议需要尽早回家休息,静养待产。特向学校领导申请办理产假,希望领导本着关怀下属,关心下一代的人文精神,给予审核并通过。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11月28日

篇三:教师产假请假条范文

学校教师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 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预产期为 ,因身体原因需从现在开请产假一个学期,(从即日起来 月 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某某某

年 月 日

篇四:教师产假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中学教师,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在x月份,现已怀孕x个月,故此时向领导请假,根据国家晚婚晚育有关政策,请假时间为4个月(从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

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在孕期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

X年X月X日

篇五:教师产假请假条范文

学校老师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x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x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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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单位请假公函格式

范文类型:公函,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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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贵州机电安装公司项目部

事由:关于各子项单位工程开工的报审事宜

内容:

本工程各子项的单位工程划分,已在下发给你们的《贵州化工氢氧化铝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组卷编制办法》中有明确规定,今后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要向项目监理站和建设单位报送开工报告的系列文表,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已编制并审批;

2、开工所需要的施工图纸已到(白图应有业主签章)并交底会审;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并能正常运转;

4、施工劳动力、机械已进场并布置就绪,特种工种、测量仪器及主要施工机具已报审并经批准;

5、设备安装的基础已中交验收;

以上内容的准备工作基本具备后,必须向项目监理站和建设单位呈交开工报告且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除有特殊情况需要与业主商定并告知监理单位外,否则不得擅自施工。

抄送: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业主基建处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20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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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年产假请假条100字

范文类型:请假条,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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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________年____月怀孕,预产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________)与工作单位(________)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____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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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怎么写产假请假条内容

范文类型:请假条,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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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_______________:

您好!我是中心校的教师_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______。请假(时间)从_______到_______,去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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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单位请假公函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公函,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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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

为深入学习贵台卫星频道、都市频道品牌创建、影响力打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我台领导拟于*月*日(周*)至*日(周*)带队赴贵台学习考察,请予以接洽为感。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大型活动的创新策划、经营开发、宣传推广等各方面先进经验;

2.频道广告经营、营销策划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行程安排

*月*日(周二):中午乘高铁抵达;下午参观电视台,与活动组主创团队深入交流学习,参观活动演播厅;晚上宿。

*月*日(周三):上午与卫星频道广告经营骨干成员深入交流学习,下午乘高铁返回。

三、人员名单

1. 广播电视台台长

2. 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3.……

四、需协助事宜

1.安排接送站。

2.住宿安排。预订距台较近的宾馆,住*晚。单间*间,标间*间。

五、联系人

电视台

*年*月*日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外出考察函格式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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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女职工产假请假条

范文类型:请假条,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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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下个礼拜就要到预产期,而且目前上班有好多不便的处所,所以今天特向单位请假90天,给单位工作带来不便还请引导谅解。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单位)

(部门)(姓名)

年月日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添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长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实,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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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单位产假请假条请假理由

范文类型:请假条,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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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医生鉴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1__年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从201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请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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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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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承租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市;位于第_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床铺一个、

柜子一个、

空调一个、

热水器一个、

桌子一个、

电脑桌一个。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

电表现为:度;

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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