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家访情况小结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现在担任一年级的班主任和数学老师。新学期开始我又结识了一批学生,对这批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并不了解,需要和家长们进行很好的沟通,因此借《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东方,我制定了家访计划,以便能更快更全面的了解学生的各种情况,从而更好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开展班级各项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我担任班主任和数学老师工作几年中,一批批学生成为合格学生,走向了上一级学校,令我激动,让我欣慰。几年的风风雨雨,让我感受到老师工作的辛苦和甘甜,几年的不断探索,更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家访工作是老师协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家访,是指教师有目的地拜访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互通信息,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实施教育。它能使许多在学校办起来很棘手的事,很难教育的学生,通过及时的、有目的家访,收到良好的、甚至是意想不到的效果,它是家校联系进行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以下就是本人的一点家访工作的心得体会:
家访的目的是通过和家长沟通,共同帮助学生进步。家访中取得的成绩首先获得了许多第一手育人资料。通过与学生、与家长交流,了解每一个学生地家庭状况,学习环境,学生的个性,在家的表现,了解到家长的希望、要求以及教育方法等,并做好详细的记载,为今后的教学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解决家庭教育方面的一些困惑,这就增强了家长的责任意识和信任度,使家长也主动参与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来,更有信心地和学校携手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家访时,我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在校表现。以表扬学生,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完成作业和特长情况,团结同学、尊敬老师情况,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了解学生的在家表现。委婉的劝导家长多关心学生的学习,有什么问题,有什么意见,有什么要求,请家长以电话或者到校向班主任及时反映。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的表现,多报喜,少报忧。介绍学校开展的主要教育活动,在学校与家庭间形成有效沟通。向家长了解对学校、老师有什么要求或者意见建议。与家长共同研究,明确要求,统一思想,找出学生内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深对学生的了解,在未来的教育中有的放矢。向家长提出建议,为其实施家庭教育提供帮助指导,必要时还要向家长介绍一些心理学、教育学的基本知识,并共同商量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因此,这次家访的气氛非常融洽,家长也乐意接受家访,并很热情客气地招待,孩子也在一边诚恳地听着,表示继续努力学习,使得各学科都能均衡发展。在数学方便,家长反映最多的是,学生在家有得内容家长辅导不了,尤其是现在教材的改革,有些家长不知如何下手,其他书写的作业能主动完成,但很少看课外书。在生活方面家长反映有的同学吃饭慢以致会吃不饱饭。再一点就是饭菜凉。对刚刚开始寻找自我的一年级的孩子来说,一年级是梦想刚开始的时候,这时候孩子的每一点滴都需要家长和老师们去呵护去关注。
家访中存在的问题:
1、是现在孩子家长普遍工作比较忙,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导致有些家长无法参与到我们的家访活动中来,我们教师也无法得到部分学生具体的信息反馈。
2、是很多孩子日常生活都由爷爷、奶奶照料,老人大多比较溺爱,学生放纵习惯了无法适应学校有规章制度的教育生活。
3、是部分家长在关注孩子学习的同时忽视了行为习惯的培养,从而导致学生在校纪律差、不会做值日、书写姿势不正确,长期在家庭教育中形成的不良习惯,使老师在日后的矫正过程中比较困难。
通过切实开展工作,家访成果显着
1、通过本次家访,我们全面了解了受访学生及其家庭,为在未来教育工作中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通过家访,我们与学生家长之间建立起沟通渠道,第一时间了解家长的想法,解除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疑惑和不解。
3、以家访为平台,以学生和家长为渠道,我们对学校进行全面宣传,扩大了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
4、通过家访,广泛听取社会对我校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这次家访中,虽然在他们家都留的时间不是很长,但能让我们零距离见证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感受家长在教育子女中真切的心境,理解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这是我们感受最深的一点。其次,这次家访,结合平时的家校联系本上的交流沟通,打开了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学生之间互动的心扉,让我们对教育教学中的反思更能实事求是。在家访中我也学会了更多的教学经验,在教学中家长的支持更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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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旅游计划方案
一、活动主题:旅游,让生活更完美
二、活动背景:旅游学院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底蕴,其学科门类之广,与旅游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每年为国家培养大批的旅游人才。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举办这样一个活动能更好的促进学院的发展。
三、活动目的:提高旅游学院在旅游发展中的重要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且使同学们更了解“旅游”,进而向全校宣传,扩大“旅游”乃至“旅游学院”的影响。
四、活动时间:20__年5月21日至20__年5月25日
人员参与:旅游学院全体教工、学生。其他学院领导。
五、可行性分析:
1、“旅游文化”历年都有举办,普遍受学校领导和学生的普遍支持。
2、预测好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很适合举办。
3、经费支出能够承担
(二)准备工作
一、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1、经过网络平台向大家宣传,比如,微信等。
2、由宣传部经过制作展板及发放宣传单向大家宣传;有关于旅游文化节的海报、喷绘大图会提前张贴于学校内;
3、班级宣传,让更多的人明白旅游学院将要举办“旅游文化节”。
二、外联部做好赞助商及合作方的工作,办活动当天供给展示的服装以及各类美食材料。主持人及其演员的化妆,现场需要的话筒音响等。
三、形象大使选拔工作。选出一名形象大使,其余参赛的前20名选手将在民族服装展上亮相,节省人力及劳力,并且对她们进行培训。
四、在模特大赛上选出优秀导游,在“文化节”时,导游将经过图片一一向大家介绍风景区。
五、社团表演活动和前期彩排。
六、关于旅游景点的图片征集活动,在照片背面附上拍摄照片背后的故事及感悟。(有礼品发放)
七、设计横幅及一张宣传板的装饰,横幅资料能够贴合“人与自然”之类的主题。
八、向学校领导及教师发出邀请函。
注:上述工作在5月4日到5月20日内完成
(三)活动进行时
一、开幕式
1、时间、地点:20__年5月21日晚7:00-21:00、场外、五四广场
2、准备工作:布置会场,音响设备检查,桌椅的摆设及嘉宾饮水及介绍牌的摆放主持人的化妆,对主持词最终的检查;
3、活动主题:青春之旅·WEAREYOUNG
4、活动资料:
(1)旅游文化节开幕式启动仪式,包括领导致辞,学院历史回顾;
(2)活动及表演开始(暂定)
备注:监察部点名,安排安排同学和教师坐在指定位置;
二、民族服装展(20__年5月22日上午)
由形象大使选拔参赛的选手穿上不一样的民族服装进行展示的同时,主持人做以解说。
特色小吃展(20__年5月22日午时)
根据提前给旅游学院每个参与文化节的班级布置的地点和道具,班级同学能够挑选民族特色小吃制作流程并自我制作,邀请学校各个学院的同学品尝自制美食,亲手制作不一样地方、不一样风格的地方小吃。
三、旅游学院社团表演(20__年5月22日午时)
旅游学院有英语秀吧、百度沙伐旅、足球队、绿翼旅行社等多个社团,每个社团根据自身的特色举办相应的活动,此项表演资料丰富,形式多样,但都贴合“旅游文化节”
四、由选拔出来的优秀导游讲解不一样板块的照片(20__年5月24日)
图片大致分为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及其它三个部分。分别由优秀导员讲解。陈述拍照人的心声,并且,导游也需轮流值班为同学讲解。
五、签字仪式(20__年5月25日上午)
由工作人员拉开横幅,给同学们发放彩笔在横幅上留下签名。号召更多的人热爱生活、热爱旅游、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这也切合“旅游,让生活更完美”的主题,让礼貌出行,礼貌旅游的观念落入到更多人的心中。
宣传板寄语(20__年5月25日午时)
由工作人员给同学们发放便利贴,写下对未来的期待,并且也能够写对这次“旅游文化节”的认识,感悟、及其提议以便下次能够承办更好的“旅游文化节”
六、闭幕式(20__年5月25日晚7:00-9:00)
1、经过PPT或VCR回顾这次“旅游文化节”
2、颁奖仪式:
A、对所有幕后的工作人员道一声“你们辛苦了”因为他们是默默无闻的(经过个人感受,大多数的颁奖仪式总是先颁给那些头上带有特殊光环的人,最终才提到幕后工作者,如果将顺序颠倒,效果将会很大的不一样。)
B、给“形象大使”颁奖:“优秀导游”奖“最佳表演”社团奖。
C、最佳摄影奖:“最具智慧头脑奖”
3、由领导总结这次“文化节”
4、主持人宣布“旅游文化节”圆满成功,落下帷幕。
注:1、摄影照片将始终贯穿这五天,每一天都有照片摆放在广场上供大家欣赏。只可是在第四天需要导游来讲解这些照片;
2、猜字谜也是贯穿始终的,经过微信平台为大家供给谜语。而这些谜语要么与一些风景名胜有关,要么与地方旅游的地方名称有关。累计积分最高的前十名均有奖品。
所以这两项活动在闭幕式那天要评出“最佳摄影奖”和“最具智慧头脑奖”。
四(后期工作)
一、整理会场及五四广场和多功能报告厅;
二、与赞助商和合作方协商相关事宜;
三、总结反思这次活动;
五备注
一、突发情景及解决方案
1、会场突然停电;
这时由主持人安抚在场人员,工作人员联系维修部检查或发电。若20分钟之内来点则活动照常进行;否则主持人将宣布活动改日进行。
2、话筒没有声音或没电;
多准备几节电池进行提前试音,若活动进行时话筒没声则要求现场工作人员立即调换。
3、化妆师没有能如期而至;
表演人员及主持人应提前准备好化妆用品。
预算:水:100元气球及彩带:20元
绳子及腰带:20元奖品:50元
便利贴:5元水彩笔:20元
邀请函:10元
共计:225元
主办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团工委
策划人:第二小组
张悦、杨希瑶、薛洁洁、苏于洋、苏婧、贾媛、张强、岳俊娟、蔡蕊、高欣怡、刘新华、刘丹、高颖、魏运涛。
篇2:楚雄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情况总结_办公室工作总结_网
楚雄市林业局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现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的情况
(一)认真学习,提出贯彻意见抓落实
楚雄市林业局按照中央及省、州、市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各级党委的实施办法,结合市林业局实际,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改进会风、进一步改进文风、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进一步倡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七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要求。由局办公室负责,在局机关周一例会上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党委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在此基础上,局主要领导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市林业局实际,提出学习贯彻意见,并狠抓落实。一是抓学习,统一思想。制定专题学习计划,抓好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书记秦光荣在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会上讲话和到武定县插甸乡调研“四群”教育时讲话精神;组织开展“滇中产业新区建设,林业部门怎么办”专题讨论活动。统一订购学习书籍,向每位干部职工发放专题学习工作记录本,撰写学习体会和记录学习笔记。二是抓调研,分析查摆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随机调研听取意见,深入分析查摆问题,带头到“四群”教育联系点西舍路镇下岔河、西舍路两个村委会,亲身“三同”,体验农村生活,贴近群众感情;到下属企业详细了解职工福利等政策落实情况;到联系服务的河前社区,走访社区居民,听取联系服务意见,掌握真实情况,梳理存在的不足和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形成局党委调研报告。三是抓整改,转变工作作风。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对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党委的实施办法,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边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四是抓结合,促进工作落实。紧紧围绕省委“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紧扣各项考核目标任务,把整体目标任务细化到责任领导、科室及人员,抓好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做好开展群众工作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与推动跨越发展、深化 “四群”教育、完成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年度各项工作考核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坚决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一是要求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林区、涉林企业、农户中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国家政策和实际,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竭尽全力予以化解。认真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局领导到各乡镇、扶贫联系点、“四群”教育联系点、党建联系点以及下属企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和专题调研,坚持轻车间从,不超过规定人数3人,虚心听取基层干部和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真实情况,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根据每次工作需要,明确调研主题,立足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空泛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三是领导干部在下基层的调研中不得搞特殊安排,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不接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一律不参加高消费的或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坚持调研时多听多看,不讲空话套话,不随意对调研对象提不科学不合理的要求,乱发指示、空许诺,下乡到基层和群众家中调研用餐时主动交纳伙食费。到目前为止,市林业局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局领导干部的举报或投诉。
(三)精简会议,压缩支出。实行会议报告审批制度,压缩会议次数、规模和时间,减少事务性和应酬性会议活动,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综合会,不讲空话、套话,简明扼要。今年1-8月,市林业局仅召开1次综合性工作会议,比去年减少一次,减少100%;会议经费支出0.57万元,比上年同期2.3万元减少1.73万元,减少75%。
(四)精简文件简报,提高办文质量。加强办文管理,严格审批,少发或不发文件,不重复发文,能简要说明的,坚决不发文件,须发文的则压缩篇幅。XX年1-8月,市林业局所发文件种类有12种,比上年同期减少一种,减少8%;发文个数195个,比上年同期239个减少44个,减少18%;印发纸质文件2256份,比上年同期3086份减少830份,减少27%;发电子公文1次,比上年同期增加1次,增加100%;市林业局只发《楚雄市林业信息》一种简报,与上年相同;简报个数8个,比上年同期减少3个,减少33%;印发纸质简报200份,比上年同期540份减少340份,减少63%;采用电子方式发简报4次,比上年同期增加4次,增加400%。
(五)规范外出考察活动。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坚持外出考察报告审批制度。XX年8月,应山西省汾阳市邀请,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共4人到山西省汾阳市参加了第七届世界核桃大会,参加人员、时间、费用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执行。
(六)厉行勤俭节约,简化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规模和数量,减少支出。XX年1—6月,市林业局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6.01万元,比上年同期数8.6万元减少30%。
(七)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二是不违规购置和超标用车。三是公务车辆不套挂公安等车牌。四是车辆使用严格按照公务需要,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周末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进库停放。五是领导干部模范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驾驶公车,不公车私用。驾驶员严格按照办公室安排出车,安全驾驶,节省油料,保护好车辆,出车结束后将车辆停放到局办公区指定的地点,确保安全。据统计,XX年1-6月,市林业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5.3万元,比上年同期6.7万元减少21%。
(八)落实信访责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楚雄市林业局把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作为“四群”教育的重要措施,成立了楚雄市林业局在“四群”教育活动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通过认真调研,结合市林业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局关于在“四群”教育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实施方案》,明确细化责任抓落实。三是建立机制,认真办理。建立局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督办、科室联办、限时办结的群众信访办理工作体制和机制,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据统计,自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楚雄市林业局共接到群众信访件29件,其中:林业举报5件、林权纠纷求解6件、政策咨询4件、其它14件,已办结27件,办结率为91.3%,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
二、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及《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察局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的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和刹住节庆送礼之风
中秋、国庆来临之际,楚雄市林业局认真学习了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属科(室)、站(所)、林场要认真落实好中央的“八项规定”以及各党委的实施办法,按照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 “两节”风清气正。同时,要求市林业局各级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贯彻〈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好“九个严禁”:严禁节日期间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进行走访、看望、慰问;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个人收受礼金、摊派费用;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谨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不收、不送,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简朴的节日。
(二)认真分析“四风”方面存在问题,抓整改措施落实
从总体看,市林业局党员干部是一支识大体、顾大局、肯吃苦、能奉献,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的队伍,特别是改进作风规定出台后,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在极少数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聚焦“四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使党员干部政治进一步增强,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1.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执行中央以及各级党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改进调研活动,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因公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创新工作意识不够,敢于担当责任不强,放松廉洁自律的问题。由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干部参与,每周对机关干部纪律作风进行督促检查,严肃上下班工作纪律,促进良好的机关作风的养成。
2.坚决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积极做好涉及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的林地征占用审核报批工作,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许可办理工作,简化程序,及时审核办理。三是认真执行好市林业局工作督查督办相关规定,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按照规定时限按质按量完成。四是认真执行好工作激励机制,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工作认真、踏实勤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好的同志进行褒奖,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认真执行好问责制,
对那些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态度不端正,贻误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谈话和问责,努力营造谋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以上措施,使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良好工作作风不断养成。
3.坚决治理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四多”问题。一是压缩会议次数、规模和时间,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综合会,不讲空话、套话,简明扼要。二是少发或不发文件,不重复发文,能简要说明的,坚决不发文件,须发文的则压缩篇幅。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活动。四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组织节庆活动。今年的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节、火把节都没有组织专题活动,建党节系列庆祝活动由各党支部采取分散多样的方式进行,既减少和控制了活动的规模数量,又节省了费用开支。五是在检查评比表彰活动上,除按照年初与下属各党支部、林场签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创安、计划生育5个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综合性的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外,一律不搞其他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4.坚决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林区、涉林企业、农户中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国家政策和实际,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竭尽全力予以化解。根据每次工作需要,明确调研主题,立足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空泛无实质内容的调研。
5.坚决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不违规购置和超标用车。
三、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关于认真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的意见》的情况
按照州委、市委的通知要求,楚雄市林业局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学习积累
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市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制定专题学习计划,按学习内容收集学习材料和书籍,各支部书记作为学习责任人要负责组织好专题学习活动。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科级领导干部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不得少于10000字。在学习教育期间,要求每个单位至少推荐2篇心得体会、民情日记、调研文章等学习成果。
(二)调研了解情况,分析查摆问题
坚持开门搞活动,专题调研和随机调研相结合,听取真实意见,原汁原味记录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查摆问题,搞清楚当前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是什么,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哪些具体表现,林业发展有哪些问题和建设性建议,虚心听取干部群众对解决“四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寻找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最期望解决的问题,增强下一步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林业局通过征求意见箱、电话传真和林业局网站等多种形式,广开言路,征求意见和建议。从8月中旬开始由局领导对局属各单位逐一召开调研、座谈会议,听取各科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由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四群”教育联系点和联系服务社区,认真落实“三深入”和“四联户”要求,主动到基层和群众中去,认领社区服务岗位,开展住村蹲点调查,进行民情恳谈,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虚心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解决“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对查摆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正视矛盾和问题,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不回避、不等待、不观望。
(三)落实整改措施,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正风肃纪,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紧扣 “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重点针对查摆出来的作风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确定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领导或责任单位。三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学习推广“插甸经验”、开展“四查四看”活动,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做、
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拓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
(四)教育活动与林业工作开展活动,促进林业发展
加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林业发展有机结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工作落实,为顺利实现我市林业“”规划发展目标,确保现代林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推广“插甸经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情况
在 “四群”教育工作中,市林业局党委将学习推广“插甸经验”作为重点,在查找相关资料后,分别在局机关党务公开栏、张贴《“插甸经验”的特点和启示》,并将资料复印到局属各党支部、科(室)、站(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插甸经验”,“把村组和田间、山林作为第一现场,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原汁原味真情体验,平实简朴便捷高效,深化主题,顺势作为,认真执着,思想感情和工作方式回归本色,回归本真,回归本源;千方百计抓基层打基础,贴近百姓,突出党建,整合资源,培育产业,改善民生,落实和创新两手抓;依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真抓实干,想方设法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用心谋事,倾力做事,赢得百姓的信任和拥护;通过农村的可喜变化,彰显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基层组织建设实效”的特色亮点,有力推进了全市林业系统“四群”教育工作。
五、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整改落实八个方面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情况
(一)坚决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问题,治理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四多”问题,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
(二)坚决清退各类会员卡。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会员卡清退工作。经清理,市林业局不存在单位或干部职工个人接受其他单位、企业及个体老板赠送的各类会员卡的现象。
(三)坚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XX年后市林业局没有新建或扩建及维修改造楼堂馆所问题。
(四)坚决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根据科学民主决策管理的原则,市林业局实行以局党委班子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的方式,集体研究决定或处理市林业局组织人事、资金安排、重要工作等,不存在其他的议事协调机构。
(五)坚决规范秘书配备。市林业局不存在秘书配备问题。
(六)坚决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坚持轻车间从,均不超过规定人数3人,根据每次工作需要,明确调研主题,杜绝空泛无实质内容的调研,领导干部在下基层的调研中不搞特殊安排,不随意对调研对象提不科学不合理的要求。
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监督检查的情况
楚雄市林业局纪委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党委《实施办法》的情况作为今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突击性和重点督促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访职工、开会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局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每周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督查情况在干部职工会上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激励后进。同时,将干部职工业务工作及遵章守纪情况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职务职称晋升、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比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党委各项规定的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了林业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对群众反映本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
楚雄市林业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委研究制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市林业局的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局纪委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规定的贯彻实施。到目前,市林业局没有接到群众任何举报和投诉,也没有接到上级关于我局干部职工违反规定的通报。
楚雄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党委研究制定的实施办法,认真查找“四风”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落实,促进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立足岗位认真履职,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有关林业富民政策,深入推进全市“绿色楚雄”和“美丽楚雄”建设,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正在落实和逐步实现,有力推动了楚雄市林业工作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篇3:保安工作情况汇报总结
时间转瞬即逝,转眼我在--商场工作已经快半年了。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有辛酸、有快乐、有欢笑、有泪水。开始的时候我是在二楼巡逻,大概有半个月的时间,后来由于人手的不足我被调到前门协助---担任门岗的工作。
每个星期两次的训练和培训让我能更好的熟悉业务和完成工作,锻炼的身体的同时也让我能够正好的融入工作。其中学到了消防的基本知识及火灾发生时的应对措施、指挥车辆的手势等等。
在---和领导的帮助下,能较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车辆把控、人员把控方面自认为还是比较出色的。其中一次商场2楼的一个装修工强行把电瓶车开进商场内部后,没有惧怕他们的恐吓以及装修工的胡搅蛮缠,让他把车推出去并登记。当然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比如语气强硬,解释不到位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近半年来电瓶丢失也成为了我头痛的问题,为此领导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发放非机动车出入证、进出电瓶实行贴票管理,最近又在改造自行车库,方便商场店主们的电瓶车充电,也方便了我们商场保安的统一管理。此方面的工作还是有明显的成果的,从开始的一天丢几个电瓶到几天丢一个电瓶到几个月丢一个电瓶再到现在的基本不丢电瓶。都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前几天的会议上领导还指出我们工作的不足之处,那就是缺少提醒与告知方面的服务。如果我们在商场店主们停业回家的时候说一句:路上注意安全,您慢走;在天气不好的时候说一句:快下雨了,请您注意外面晾晒的物品;在商场店主们回到家的时候说一句:请把车辆锁好,以免物品丢失。我相信商场店主们肯定十分开心,感觉到只要进了我们--商场的大门,那么他的安全将得到十分彻底的保障。这一点将是我下一年重点的改进之处,同样的车辆、人员方面的管理我正在向---以及队长学习,争取做的更好。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我仍感自己有不少不足之处:只是满足自身任务的完成,工作开拓不够大胆等;业务素质提高不够快速,对新业务知识仍然学习得不够多,不够透彻;本人工作与其他同事相比还有差距,服务意识不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改进自己的不足,争取获得更好的成绩。
以上是我个人20--年度工作总结,俗话说:“点点滴滴,造就不凡”,在以后的工作中,不管工作是枯燥的还是多彩多姿的,我都要不断积累经验,与各位同事一起共同努力,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为了商场的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
篇4:旅游工作总结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第二个年份。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旅游工作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和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果。现将半年以来的旅游工作简要回顾如下:
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初步形成产业体系
一是继续完善北峰山区道路设施建设,完成新霍线岭头至坝坑段的公路拓宽改造、水泥路面硬化、两侧安全防护栏等项目建设,目前,除了日溪乡境内路段外,其它路段工程施工已接近尾声;完成了鼓岭避暑度假景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实现市区至鼓岭避暑度假景区主干道全线铺盖沥青路面及山路沿线危险路段防护栏建设等。二是抓紧进行日溪村至皇帝洞北门公路、桃源溪景区道路、长基沙红桃基地沿线道路的拓宽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年内动工建设,明年上半年完成施工;三是协助景区进行电网改造,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北峰旅游业发展的用电问题。
拓宽旅游宣传促销渠道,进一步凸现区旅游形象
上半年,我区旅游业在旅游市场开拓、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协作推介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东南快报》、《海峡都市报》、《晚报》、农家乐网、新闻网、电视台以及地方广播等媒体经常宣传我区旅游活动内容文字、影像资料;春节期间,组织区内各旅游企业参加市旅游局在五一广场举行的大型旅游促销活动,取得良好成果;位于鼓山风景区鼓山脚下的“市区游客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这是我市五个城区第二家正式启用的游客服务中心;组织旅游企业与一些旅行社等旅游行业联合进行资源整合,强力推出不同形式、内容丰富多彩的旅游精品线路给广大市民选择,游客量不断上升。据粗略统计,上半年全区旅游业接待游客量约16.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2934万元。
切实加大行业管理力度,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继续强化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建设。我局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市区乡村旅游接待点创建活动暂行办法》,对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与服务设施配套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指导区内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元旦、“五一”小长假期间,牵头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举行联合大检查,并根据市旅游局、区委文明办等部署精神,结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重点加强辖区内各星级旅游饭店、宾馆的全方面检查,通过正面引导、强化意识、强化服务质量等积极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提升,树造良好的旅游品牌企业形象,提升区的知名度和良好的整体形象。
篇5:国内旅游合同书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合同编号:
特 别 告 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上海市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进行更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应遵守我国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协议条款予以说明。
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协 议 条 款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 (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 (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 (附名单)
线路名称 行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次数 标准
住宿次数 标准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景点门票
保险情况
付款方式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 ,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 充 条 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篇6:再婚后婚育情况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男或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与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登记结婚,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妻关系关该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7:2024年旅游局关于执法一年总结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xx年,我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在省旅游局和旅游执法总队的关心指导下,在各区县旅游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全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受理投诉,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旅游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总结
一、高度重视,扎实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我局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这一科学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项安全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计划(安排)、有行动(检查)、有总结。切实把旅行社租用车辆和团队运行安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假日旅游安全、水上安全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等作为检查重点,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治理隐患、完善制度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确保全市旅游安全工作督查到位,万无一失。
一是制定了“百日安全”、“安全生产年”和“黄金周”及假日小长假等安全工作,制定了方案、明确了要求、落实了责任。二是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行动中,通过明查暗访了解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做到了全面、细致,一个单位不漏、一个环节不差,检查内容不仅局限于旅游重点设施安全,还要涉及食品卫生、治安、旅游交通等安全工作,通过检查和整改,切实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领导带队督查。2月4日和9月30日,分别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小端和喻双带队,有旅游、规建、安监、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春节”、“十·一”节前旅游市场综合检查,分别检查了古蔺太平镇红色旅游区、兰尊大酒店、黄荆景区、天仙硐景区等涉旅单位。局领导分别带队检查了江阳、龙马潭、纳溪三区和合江、古蔺、泸县三县的旅游部门和涉旅企业安全工作情况。
据统计,全年共检查7个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出动检查人员700多人次,向涉旅企业发出书面整改和建议300余条,发放旅游安全和卫生健康资料11700份,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
二、依法治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1、加强督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①加强对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在全行业积极开展旅游业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管、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②按照《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完成了 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导游年审工作。全市20家旅行社顺利通过年检;全市155名导游人员中105名通过年检,6名暂缓通过年审,44名不予通过年审。
2、加强人才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各区(县)旅游行业管理和执法人员开展旅游法规、安全等方面的培训2期。邀请省上专家和职教院老师对我市旅行社总经理和导游人员共150人进行《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和礼仪礼貌等方面的培训。
3、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认真开展“绿盾行动vi”旅行社合同及服务网点专项治理工作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第一、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旅游执法系统共出去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20家、旅行社分社6家、旅行社门市部26家、导游人员200余人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00余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
4、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同时,积极做好游客信访、咨询和维稳工作。全年受理旅游投诉5 件,办结5件,结案率100%;接受旅游咨询350余人次;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文秘范文]
三、大力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在全行业深入开展“xx年全国旅游质量服务提升年**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把文明礼仪宣传、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廉政文化进景区与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人民、清正廉洁、求真务实、依法办事为目标,促进机关和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范例写作网
2、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班1期,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引导旅行社分等定级,宾馆、景区和农家乐的创星工作。
篇8:暑假旅游计划
一、背景分析
1、概况:
__河又名__河,原名__。因县邑位其北,“山之南,水之北,谓之阳”,故称__。__又因__城而名__河。全长__公里,流域面积__平方公里。
2、旅游资源:
(1)自然资源
__河:十曲九弯,两岸青山翠枝,紫霞丹花。
__河漂流:__河第一湾(__市__乡境内)。
特产:__花炮闻名中外,还有菊花石、夏布、湘绣、豆豉、茴饼、纸伞、竹编。
(2)人文资源
__寺、__汉墓、__庙、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文庙、__算学馆、__等文物。
(3)红色旅游
走出了一大批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走出了中国第一个为__变法而流血牺牲的志士__,走出了民国先驱__、__。还走出了数十位挽民族之危亡、救生灵于水火的铁血将军和数万名革命烈士。可见,__的“红色旅游”氛围浓厚,发展潜力不言而喩。
二、区域优势/劣势
1、优势:
(1)__市社会经济基础雄厚,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__市的道路状况良好,区位条件比较好,可进入性较强。
(3)__河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强劲。
(4)优美动听的《__河》,掠云越波,传遍了五湖四海,__河的知名度较高。
(5)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国家将“红色旅游”提上日程,可以使__河的“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2、劣势:
(1)__市整体形象缺乏明确定位,对外宣传不够。
(2)__河景区的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比较薄弱,服务水平较低。
(3)__河的旅游资源缺乏有效的保护,开发不足。
三、策划目的
1、市场分析:一句“__河.......”,伴随着中国的一代伟人响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传遍了世界各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对“__河”都有一份额外的亲切和敬仰。因此,“__河”的目标消费者群非常庞大。无论男女老少,都是“__河”的目标消费者。港澳台喜欢文化交流的年轻人以及老一辈革命老人,亚洲甚至全世界热爱中国文化,喜欢到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都有可能成为目标消费者。
2、最终目的:提高__河的知名度,使__河走出__省,唱响中国,走向世界。
四、策划原则
1、目的性原则:
(1)把__河打造成国内的休闲旅游景点。
(2)将__“红色旅游”资源和其它“红色旅游资源”整合为经典“红色旅游”线路。
2、可行性原则:
(1)__市的道路状况比较好,交通便利,旅游者可进入性比较好。
(2)__河经过多年发展,有良好的口啤,现在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其发展潜力较大。
(3)__市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和信心把__河“推出去”,走出省门。
3、特色化原则:
《__河》唱响了全中国,它特有的“诗歌”情怀是其它旅游资源缺乏的。因此,加强《__河》的宣传和推广,让人们产生去__河旅游的动机,
4、政府主导和市场结合的原则:
(1)政府主导,依靠__市政府,甚至__省政府的强烈支持和推广。
(2)提高__河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五、主题口号
唱响古今,璀璨__!
六、组织形式
主办:__市政府
承办:__市旅游局
协办:__电视台
七、主要活动
1、音乐晚会:其中有大合唱《__河》版,以及抒情版的《__河》,小品等。
2、放烟花:音乐晚会结束后放烟花。
3、征文比赛:要求参赛者围绕__河这个主题写文章。通过这个征文比赛,来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对__河的认知。在音乐晚会当晚会给优秀作品的参赛者颁奖。
4、举行音乐晚会当天__市旅游局以__折的价格出学生票,以__折的价格给其它消费者。
5、以__河的名义捐款__万给当地的慈善公益机构,在当天中午举办新闻发布会。
篇9:安徽省出镜旅游合同WF36-2024-05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3、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赴台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和赴台游旅行社、中国台湾地区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中国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游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赴台游旅行社将旅游者转至其他赴台游旅行社所组赴台旅游团队的行为(赴台旅游不得转团)。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5、业务损失费,指赴台游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注费、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6、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中国台湾地区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服务(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赴台游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赴台游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台湾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中国台湾地区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货币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中国台湾地区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赴台游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转团;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开具发票;
4、拒绝赴台游旅行社在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安排;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赴台旅游报名表》、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赴台游旅行社提交的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滞留不归;
6、 遵守中国台湾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赴台游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赴台游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转团
依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规定,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不得转团。赴台游旅行社可以与旅游者协商延期出行或者改变为赴台旅游之外的旅游线路。
赴台游旅行社转团的,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按《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旅游协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等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在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延期出团也不同意改变线路的,视为赴台游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赴台游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签注的,应当扣除签注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赴台游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赴台游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赴台游旅行社领队或者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赴台游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中国台湾地区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赴台游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赴台游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赴台游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赴台游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不听从赴台游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影响团队行程,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赴台游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赴台游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赴台游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赴台游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赴台游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赴台游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赴台游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赴台游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赴台游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赴台游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赴台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赴台游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下各栏由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填写
服务网点名称
赴台游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赴台游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10:旅游局工作个人工作总结模板
一、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__年11月,全市各景区及农家乐游客人数明显增加,据统计,全市各景区接待游客6.1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36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1%和8.6%。
二、旅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民俗区标段:完成了新建厕所、登山梯步的基础工程,完成了徐公亭广场50%的基础工程。
(二)旅游规划。11月11日,由市政府组织,在市政府九楼二会议室召开了《八台山—龙潭河创国家4a级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会,参会人员对《规划》提出建议和意见,成军市长就《规划》中景区打造和规划中突出的重点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旅游业务。1.11月1日至4日,市场股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各景区(点)、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等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目督办及市安委会;2.11月13日-14日在西安参加了__省“天下__ 熊猫故乡”——“__好玩”冬季旅游产品推广暨遂宁旅游推介活动;3.协助__市星评委对万源大酒店进行了三星级年度复核。
(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1.11月23日至25日,市纪委书记袁静,市旅游局局长任泉参加了由__省政府组织,在__市召开的旅游线路统筹工作现场会;2.11月25日至28日,市政府副市长王华平,市旅游局长任泉,参加了由中资农业研究所在杭州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旅游投融资项目洽谈会,对万源重点旅游招商项目进行了推介。
(五)旅游安全。对全市各景区、星级宾馆、农家乐的游览设施、基础设施、接待设施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求业主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本月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1.争取完成厕所的主体工程、广场全部土建工程,完成新建徐公亭的基础土建工程。
2.继续完成《八台山—龙潭河创国家4a级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龙潭河河道综合整治方案》。
3.召开全市旅游统计报表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并对年报进行统计报表。
4. 组织对天封苑宾馆进行二星级复核。
5.各股(室)及个人总结全年工作,安排规划20__年度工作。
6. 全面总结20__年旅游工作.
篇11: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20___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本次的宣传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深入贯彻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本中心于宣传周进行了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
本中心在大门口悬挂“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横幅,营造职业病防治宣传氛围。同时利用中心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同时在“20___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带你认识职业病》,宣传尘肺病、职业性物理因素损害、职业性中毒的表现和防控措施。
4月2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携带玉溪市疾控中心下发的宣传材料,至九村工业园区,沿路走访云南20____天辰磷肥有限公司、20____磷化工金龙有限责任公司、澂江龙凤磷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20____盘虎化工有限公司、云南20____志成磷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____磷化工华业有限责任公司、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20____华荣、20____县永固商砼、20____阳光商砼等工厂,将宣传材料发放给工厂管理人员,并嘱其对厂内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共计发放3000余份宣传折页,预计宣传受众数1300余名工人。
通过职业病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提升全民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
让劳动者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传播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篇12: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
□(1)飞机,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_________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____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_____程》
团号:______________
导游姓名_________导游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篇13: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由甲方负责营销旅游线路列表:
┌─────┬─────┬─────┬─────┬─────┬─────┬─────┐
│旅游线路 │名称 │发团周期 │天数 │出发地 │价格(元)│详细说明资│
│ │ │ │ │ │ │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列表不够自制附件)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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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春节期间高中生外出情况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一个古老节日,也是全年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它不但代表着新的一年的开始,也标志着春天的来临。对农民伯伯们来讲,这是一个伸展身心的好机会,但是对现在正处于紧张学习中的高中生来讲,他们会如何安排这美好的春节呢?因而,我们对这一项进行了全面的社会实践调查,目的是为了了解高中生春节的外出情况和假期安排。
调查时间:xx年1月21日——xx年1月31日
调查对象:亲戚、同学、朋友、家长、教师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电话咨询、访谈
调查进程:首先制作好问卷,电话咨询亲朋好友,再采用访谈咨询家长、教师来记录高中生的假期安排和外出情况,以便给出恰当又公道的建议。利用网络整理出资料。
调查结果:
经过访谈记录知道里大部份高中生都喜欢蜗居在家里造作业,特别是高三学生,在为最后的冲刺做预备。高一学生比较悠闲,大部份喜欢外出,但是有小部份外出都是往网吧等不良场所。固然都喜欢外出,但是出往锻炼身体的极其少数。高一学生外出的大约有60%,但是锻炼身体的只有20%。高二学生外出的大约有40%,锻炼身体的只有15%。高三学生外出的只有15%,锻炼身体的几近是没有,只是微不足道,唯一3%左右。经过计算,高中生均匀外出的时间约为2—3个小时,一般都是往书店、公园等公共场所。这些人中,是父母清楚缘由后才外出的有60%左右。
对假期的学习安排,百分之百的学生会上网或看电视,均匀在1—2个小时,由于不论是谁,都承受不住这些。高一、高二的学生在完成冷假作业后,都喜欢上网或聊天,但也有部份学生喜欢浏览有益书籍,大约在1—2本书。高三学生做完冷假作业后,还喜欢温习之前的知识,然后做做高考的题目。
在这个假期中,大多数家长们喜欢让孩子们反思一下这一年自己的表现如何,也会敦促孩子们赶快完成作业,让他们不要总是负着作业这个沉重的担子。没错,作业是一定要完成的,但是有一些对孩子管束严厉的家长喜欢让孩子上假期补习班,大多数为高三学生,为了在这次高考中考出好成绩,他们不能不在休息的时间再给自己再给自己增加一点学习时间。但是,我以为,这样做只是徒劳无功的,由于假如你上课不好好听讲,那末你课后想怎样补习也是没有用的。这也不就白白地把这个美好的假期浪费了吗?
对上述情况,我以为学生外出是不能完全否认的。由于一些学生外出是为了有益身心,也能够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一些学生在寄宿学校就读的就应当多多外出,否则一些学生会因此得忧郁症,最后走上不回之路。我们现在的任务主要还是学习,但是亲近大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学习不能少,外出也不能少。我们应当公道的制定好假期计划表,将学习和外出相结合。
所以,以下是我给出的建议:
1、制定一张假期计划表,公道安排时间
2、外出时应先和父母说明缘由,让父母放心
3、外出时最好是多往一些有益的地方,尽对不能往不良场所,特别是网吧
为了更好地安排学生外出与学习的时间,我们咨询了家长、教师的意见,也上网采取了一些建议。
制定冷假生活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现在的初中生更应当制定一张假期生活计划表,充实自己的假期生活,同时也能公道的安排学习时间,不但能学习还有走进大自然。在冷假的最后几天里,还可以写一份新学期的打算,为新学期做好充分的预备。
组员感想:假期生活多姿多彩,很多人都喜欢趁这个假期外出。但是,有部份学生把这个假期全都放在了玩乐中,却忘记了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也有大多数学生把假期都放在了学习上,使自己的生活缺少欢乐和嬉戏。对,没错,不能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也不能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生活上,适当的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也不会愈益多姿多彩。
春节期间,同学外出情况问卷调查:
1、 是不是外出,外出频率是不是高?
a、是,高 b、不是,/ c、是,不高 d、是,一般
2、外出时间一般控制在几个小时之间?
a、1-2个小时 b、2-3个小时 c、3-4个小时 d、整天
3、外出地点一般在哪里?
a、图书馆 b、公园 c、旅游景点 d、其他
4、家人是不是清楚外出缘由?
a、清楚 b、不清楚 c、很不清楚
篇15:境内旅游团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4.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
篇16:关于开展 “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相关情况的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为鼓励和引导全镇群众参加体育锻炼,提高科学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我镇于8月1日----8月8日在什地镇合结村健身广场开展了“什地镇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以“崇尚运动,分享健康”为主题;以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群众收益为原则;以小型多样,大众有趣为活动开展方式,我镇借8月8日全民健身日这一契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为期8天的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镇相关领导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拿出专项资金作为活动经费,并邀请什地学校体育老师为活动组织裁判,保证了活动的专业性及公正性。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提高群众参加健身运动的热情,积极参加此次全镇范围内的全民建身日系列活动,我镇进行了强有力的宣传,一是播放广播,悬挂宣传标语;二是组织村、社区三职人员参加建身日系列活动动员大会;三是要求村组干部入户宣传,做到活动家喻户晓;四是拿出专项资金,作为活动开支及奖励。
三、开展活动,大众有趣
我镇组织了为期8天的全民健身活动,为实现健身日系列活动与全年性、日常性全民健身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我镇选择了群众平日里热情度高、普遍参与的广场舞和篮球赛两个项目来进行。活动安排分别是8月1日---8月4日全镇广场舞大比拼;8月5日---8月8日的全镇篮球比赛,参加人员涉及7个村和1个社区共计200人,可谓时间之久、人员之多。
四、领导肯定、群众热情
此次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得到了镇领导充分的肯定及群众热情的参与。在整个比赛中,参赛人员赛出了“健身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反映出全镇人民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状况,并为我镇以后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篇17:广东省佛山市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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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山区生态旅游活动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次活动委托给_________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办,为了顺利完成本次活动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提供活动所需相关资料及图文;
2、按附件“活动报价单”支付相关承办费用共计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3、负责场地及活动相关手续的办理;
4、负责整场活动的协调及安保工作。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提供活动的效果图、平面示意图、三维示意图、功能区域划分图等
2、整场活动的组织,策划、执行
3、活动完成后负责后期影像资料的制
三、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即向乙方预付活动承办经费_________元(_________万元整),本次活动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剩余款项(_________万元整)向乙方付清。
公司全称:账号:开户行:
四、如发生本协议未尽事宜,此协议可补充附加协议。
五、如甲方在活动前有调整事项需及时通知乙方,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不能举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2024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精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全区旅游市场秩序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旅办发〔20xx〕2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工作,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自律,提高监管效能,改善执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范围内有序开展。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不同类型的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经营者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阳光”文明执法,公开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立足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旅游执法人员等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机制
(一)随机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自治区旅游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
(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3.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有无出现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6.是否依法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
7.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8.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的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篇20:暑假旅游计划
为了有效改善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创造优良的旅游环境,按照省、市旅游局统一部署,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到位
加强旅行社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各项旅游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旅行社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是旅行社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旅行社安全工作,对其他各成员进行具体分工,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努力提升广大游客满意度,推动旅行社在市场化竞争中创机制、转方式、促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坚决杜绝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2.坚决不与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合作、不采用无运营资质旅游车辆、不使用无导游资格执业人员。
3.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旅游业务范围内经营,受委托招徕业务及时向旅游部门报备。
三、紧扣管理目标,加大资金投入
导游员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努力完成责任目标:
1.导游员必须掌握旅游安全工作常识。
2.导游员在上团前,必须接受旅行社安全知识培训,并随身携带《安全手册》。
3.导游员在团队出发前,必须向游客介绍旅行过程中安全须知(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治安防范等)。
4.在旅游行程中,导游员必须随时向游客提示有关安全防范内容(上车、下车、景点、住宿、餐饮、购物等需注意的事项),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导游员必须与旅游汽车驾驶员相配合,提示驾驶员禁止违章行车、疲劳驾驶等不安全行为,保证行车安全。
6.遇有安全事故发生时,旅行社应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导游员作为现场第一责任人,必须挺身而出,及时报告,及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将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旅行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