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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情况说明怎么写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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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教师实习情况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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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跨入了即将实习的学校--任县电力小学。在校长的领导下,我见到了我的指导老师兼实习班主任,一位很年轻、有魄力又有气质的女教师。在她的指引下,我很快认识了我的实习班级--二年级(3)班,认识了40个聪明可爱的孩子。那一张张稚气且有活力的小脸庞使我感觉到生活充满了希望。相聚时的陌生,分离时的不舍。实习的日子让我难以忘怀,同样感触颇深。

作为一名教师,上好课是最基本的要求。虽然听了指导老师一周的课加之在校期间的试讲,自己觉得好多事都懂,但老师真正放手让我上课的那一瞬间,各种担心和害怕还是接踵而来。内心纠结,说到底还是经验不足。接下来的时间,为储备知识而忙碌,为完成整个教学过程而忙碌。生活因忙碌而充实,充实而有收获。最终通过了考验,在课堂上能独当一面。也真正体会到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教师的责任不仅在于教授学生知识,更在于引导他们学会生活和生存的基本技能及做人的基本行为准则。教师要对每一位学生负责,有责任引领学生走进知识的殿堂,学到更多的知识;有责任引领他们张开理想的风帆,驶向梦中的彼岸;有责任引领他们插上智慧的翅膀,翱翔在无尽的天空。不仅要着眼于学生目前的得失和苦乐,更要注重学生未来的发展和前途。

老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做好学生的朋友,聆听学生的心声,明白学生内心最真的需求和渴望。要知道在班上,人人都是小主人。要用爱心去培育孩子对集体、对他人的爱。一旦这种爱升华为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感,人格大树也就矗立起来了。

课后反思也是教学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会帮助我们进步得更快。指导老师的建议和意见更是不可忽视,它可是提升我们实习教学效率的灵丹妙药。

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应用,有所收获,同样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知识面有待于拓宽。教学时面对不同水平的学生该如何统筹兼顾,对于我来讲还是有难度的。

一份春华,一份秋实。短期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宝贝我将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同样,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我们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很感谢学校做的实习安排,让我有了这次实践机会。在实习的日子里,不论是欢笑还是泪水,都是我人生中不可多得的经历。它也将成为我今后走上工作岗位后的一笔财富,我将永远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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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旅游的通讯稿[页2]_通讯稿_网

范文类型:通讯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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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通讯稿3篇

第二天午后到达怀化,火车晚点。大家满面尘灰煤矿色地下车,感慨一过多煤炭的地方,就“素衣化为缁”了。未吃午饭,就决定先包汽车去凤凰。盘山公路极狭窄,一路颠簸,但而风景秀丽,涧曲泉清,山高林茂。

途中经过麻阳,遇到山体滑坡,水色暗红,巨石当路。我们在盘桓的山路一侧照了张合影,面前是刚滑到路上的山石,背后是渐涨的洪水。虽处险境,大家并没有任何不安。唯一惦记的就是我们的调研。

在汽车上,我们联系了凤凰县团委,随即联系上了县宣传部,以开展下一步的调查。

到凤凰后,我们在沱江边找了一家客栈,凤凰的宾馆以家庭客栈为主,是当地居民创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客栈各有名目,我们这家名为“醉山水客栈”。我们住的客栈离江边的塔很近,这天江水高涨,塔浮在水中。江边是黑瓦白墙的民居。

休息一晚后,我们第二天按前一天的安排去了凤凰县宣传部,部长指出,凤凰县旅游局有相关资料,并通知旅游局领导与我们座谈。我们随后去旅游局,旅游局的造型类似园林中的楼阁,繁复、精致、幽暗。大家对这样的造型称赞不已。在二楼的会议室,旅游局局长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凤凰旅游业的发展情况,并详细回答了我们提出的问题。

在了解凤凰旅游业的大致情况后,我们计划展开调查活动。首先,我们制作了调查问卷,主要是针对当地居民和游客进行调查。经过大家的一番讨论,我们精选了五个问题组成问卷。调查问卷形式的工作不易,但为了获取更详细和更真实的资料,我们决定进行调查。路边摆摊的苗家阿妹,经营饭店的老板,开旅馆的当地人,酒吧工作人员,刚放学的学生,以及来自五湖四海的旅客,都在我们劝说下做调查问卷。

从调查问卷我们基本了解了当地群众的收入状况,旅游业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可观的收入支持。但是这仅仅是停留在凤凰县城之内,其他没有旅游资源或者旅游资源尚未开发的地区依然很贫困。凤凰县所在的湘西地区一直以来就是湖南省乃至全国最为贫困的地区,交通不便,资源匮乏,教育落后,思想传统等总多因素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旅游业虽然作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但是并没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带动这一地区的经济,从旅游业这一个角度来改善农民收入是远远不够的。在我们后面几天走访的地区来看,很多村子的经济条件都是相当落后,很多孩子从小都没有进过教室上课,即使可以去上学,也要走很远的山路。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很好的落实(少数民族地区)更加加剧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缺水,缺电,步行,辍学,人多,地少(全是丘陵,无法用作耕地),都是制约凤凰经济发展的因素。

在农村地区,旅游业带来的利润甚至成为两村敌对的源头。我们在调查中就遇到了这样一幕:在天龙峡风景区附近,邻村欲分享景点所在村的好处,不遂。于是村民聚集在游客必经的小路一侧,拦截过往车辆,后经调解才作罢,然而两村的敌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

就整体而言,凤凰当地的民风还是很纯朴的,我们在街上没有看见乞丐和扒手,治安也很好。

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结束后,我们回到了深圳,凤凰的青山秀水化为记忆,永存心中。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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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车辆长期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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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承租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个月付清下年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__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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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亲子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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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九月九日,是传统的重阳节,在民俗观念中,九九重阳,因为与“久久”同音,包含生命长久,健康长寿的寓意。重阳节有登高的风俗,金秋九月,天高气爽,这个季节登高望远可达到心旷神怡,健身的目的。

今年的-月-日是重阳节,我爱心社和远志文学社进行了爬山比赛的联谊活动,在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首先,本次活动大家的活动观念和组织观念很强,参加活动的人员没有一人迟到,使整个团队的出发归队时间得到保证。

其次,本次活动充分体现了大家的团队精神,大家互相鼓励积极行动,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体现了大家的运动能力较强,所有参与人员都爬上了山顶。

第三,本次活动的两个社团有将近100人参加。

通过此次爬山活动,不仅增强了社员的体质,更增强了社团的凝聚力,充分体现了当代大学生不仅要具备学习能力,更要具备全面发展的能力。

金秋送爽,九九重阳,20--年-月-日,--小学组织部分老师和学生,捎上全校师生的诚挚问候,来到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

在慰问中,学生代表用纯真的笑脸和热情的问候向老人们致意,并送上了亲手制作的贺卡,表达了诚挚的祝福。这一份份的情都代表着他们的一颗爱心。慰问始终洋溢着欢乐、祥和的气氛。

小学校长对笔者说,敬老爱老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将继续发扬下去。

通过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强感恩意识,在活动中真切地体验助人的快乐。

几度夕阳红,悠悠重阳情,为庆祝第--个老人节,芦浦中学开展了向老人送温暖一系列活动。

当天下午,芦浦中学团委带领学生代表看望了芦浦镇96岁的刘园珠老人,并送上了慰问品和学生们亲手制作的贺卡,祝老人身体健康,节日愉快。与此同时,学校工会还组织34名退休教师在怡人的秋色中领略大自然的神奇,让他们过了一个有意义的老人节。

此次重阳节庆祝活动,不仅体现了学校对老人的尊重和关心,同时也营造了全校“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月-日上午,我们大二班的小朋友和自己的爸爸妈妈一起自驾游来到了,--市--县4a级风景区-------紫蓬山,进行“庆国庆,迎重阳”亲子登山活动。

我们的家长都很准时地来到了紫蓬山山下集合,在紫蓬山的正大门,我们三个班的孩子和家长、老师在一起跳了《小苹果》,孩子们个个都很开心,也期待这次的登山活动。

接着,我们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开始了登山活动,虽然,山上的路还在修,走起来也不方便,可我们的孩子们都跑的很快,家长也是在后面追赶着,一路上说说笑笑,非常开心。

在走到半山腰的集合点,老师给小朋友们发了一面小红旗,孩子们挥舞着小红旗,然后,在草坪上休息了20分钟,孩子们围在一起分享着好吃的零食,然后,我们从非常陡的水泥阶梯下去,孩子们和家长手拿手来到了山下的游乐园,在游乐园的一块草地上,孩子们排好队,一起唱了《好娃娃》送给爷爷奶奶,接着,还和老师一起动手折了郁金香纸花送给爷爷奶奶,并且把在班级里绘画的贺卡又再一次送给爷爷奶奶,祝他们重阳节快乐、健康长寿。

看到孩子们都很用心的做着每样小礼物,为了鼓励孩子们用心,老师也给孩子们发了一个小礼物——彩虹带,发完过后,孩子们手拿彩带,开始挥舞着,奔跑着,非常的开心。在孩子们欢声笑语中,我们如愿以偿的游玩了紫蓬山,没有下雨,也没有任何突发情况

通过这次亲子登山活动,增进了孩子与家长,家长与老师之间的感情,也锻炼了孩子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虽然上山下山有点累,但还是值得的。

这次亲子活动圆满地结束了,希望下次我们还可以再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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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广东省佛山市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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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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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局人员2024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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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县旅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把江西建成沿海发达地区的后花园的精神,以丰富的山水生态资源为依托,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强化旅游业管理,积极推动市场宣传,使起步较晚的武宁旅游行业呈现出了蓬勃的发展势头,到“十五”末,全县预计年接待游客达2x人次,预计年旅游总收入1.2亿元,旅游业已经初步成为拉动×××域经济发展的一项新兴支柱产业。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环境日渐优越。 1、政府主导型战略初步形成。“十五”期间,是我县旅游业从刚刚起步到发展较快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一时期,若没有政府的主导作用,旅游业发展往往寸步难行。20xx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全县上下要把旅游业长期作为我县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来突出地抓”,成立了县委书记亲自挂帅的旅游开发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全县各乡镇、县直及条管各有关单位的旅游开发任务。20xx年,县委、县政府又进一步提出“1321”工程,把旅游业作为富民强县的特色经济来抓,明确了其支柱产业的地位。20xx年度,我县首次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加大了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2、旅游发展规划逐步完善。20xx年,县政府委托×××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武宁湖旅游总体规划》;20xx年,县政府又斥巨资聘请江西师大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编制了《×××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这两个规划已初步成为指导武宁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3、旅游从业人员队伍迅速壮大。“十五”初期,我县旅游业正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其从业人员数量偏少、素质偏低,远远不能适应旅游业的发展需要。经过五年的努力,随着旅游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和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建成开放,全县旅游从业人员队伍迅速壮大,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中专以上学历水平的人才逐步充实到旅游专业人才队伍中来;县职业中专开设了旅游专业班,积极为我县旅游业发展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20xx年初,县委决定专门成立旅游局,以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推动全县旅游事业快速发展。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迅速壮大,为我县旅游业的长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开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旅游业整体规模日益壮大。

1、旅游开发不断升温。到“十五”末,全县累计签约旅游开发项目6,签约资金33亿元。国防教育基地、步红休闲娱乐城、中国五矿集团开发武宁湖沿湖岛屿项目等一批投资规模过亿元、旅游品味档次高的重大项目相继落户武宁并开工建设。各路客商普遍看好武宁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和后发优势,有力地推动了武宁旅游业开发建设的持续升温。

2、景区景点建设初具规模。“十五”期间,武宁旅游景点不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档次品位上,都有大的变化。到“十五”末,全县已建成开放8类2景区(点),初步形成了一个融山上、湖岛、漂流、溶洞、宗教、温泉、生态观光农业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比较完整的生态休闲度假型旅游风景名胜区。火爆省内外的武陵岩峡谷漂流,较九江龙宫洞都不遑多让的“江南地下水晶宫”鲁溪洞,长年雾气缥缈的神雾山,省委孟建柱书记赞不绝口的平尧生态农庄,立有亚洲最高石刻观音像的观音岛,建有观湖双塔、可饱览40x个千姿百态岛屿的观湖岛,以及可欣赏茶道表演和武宁传统剧目采茶戏的茶岛等景点,都具有较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较高的品位档次。另外,全县尚有各类在建旅游项目2,累计已完成实际投资960x万元。

3、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快步跟进。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十五”期间,共计投入资金280x万元,修建旅游公路11条104.5公里,新架旅游供电专线85公里,新建无线通讯基站、直放站。投入资金97x元兴建的县城旅游码头年内将建成开放,投资10x元兴建的杨洲旅游码头已建成投入使用。全县各类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快步跟进,“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功能逐步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武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三、宣传促销领域不断拓展,旅游业知名度日渐攀升。

1、申报工作提升了武宁旅游业的档次。武宁湖申报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工作和九岭山申报国家森林公园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武宁湖已由省政府向国务院正式申报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建设部专家工作组现场考评评估已通过;九岭山申报国家森林公园各项资料已上报国家林业部,首批专家考察组已经考察完毕,申报工作可望今年取得成功。

2、宣传推介活动扩大了武宁旅游业的知名度。主动“走出去”,组团参加了在武汉、南京、广州、香港、澳门、宁波、南昌等地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推介会,把武宁的旅游推向了全国,让省内外乃至海内外了解了武宁。积极“请进来”,承接了“

放飞江西生态游”活动和市政府组织的“九江人游九江”活动;主办了“神奇大雾山,锦绣武陵岩”笔会活动;利用已开放景区景点的接待能力,成功地与黄石、武汉、长沙、南昌、九江等地旅游社、报社、电台、电视台共同组织了十余次如学生夏令营、避暑宿营、汽车接力赛、自驾车旅行、玩家俱乐部、漂流比赛、登山比赛等活动;邀请各大旅行社老总、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到武宁来旅游、踩线、观光等。通过积极组织和主动参与各项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推介了武宁丰富的旅游资源,扩大了武宁旅游业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

3、各种宣传推介资料展示了武宁旅游业的魅力风采。20xx、20xx年,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连续两年修订重编了《旅游与文化》一书,20xx年又重新设计制作了装祯精美的《武宁旅游》画册;县政协支持编印了《武宁风情》一书;县电视台制作了《走进武宁湖》、《绿水青山美武宁》等电视风光片;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自行制作的宣传画册、音像资料等等,均生动形象地反映了武宁旅游的风貌,较为全面地展示了武宁旅游业美仑美奂的魅力风采,成为推介武宁、宣传武宁的不可或缺的有力工具。

四、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业发展态势日趋看好。

1、规范了旅游开发管理。为有效保护我县优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全县旅游业稳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5月份,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出台了《×××旅游开发管理若干规定》(武府发(20xx)11号文件),对旅游开发中涉及的土地管理、项目审批、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景区规划及日常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如今,从旅游开发项目的立项、准入、规划审批到开工建设,均有一整套严格的审批程序,诸如旅游开发保证金制度,旅游项目集体讨论审批制度等等,这些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效地避免了旅游资源的无序开发现象。

2、强化了旅游行业监管。“十五”期间,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对全县的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旅游市场中的不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了各旅游业主和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连续几年来,我们组织旅游业有关单位×××内全市百强民营企业对旅游行风进行了认真的评议,促进了旅游业行风的进一步改善。牵头组织旅游、国土资源等部门先后两次对涉及违约的79宗旅游开发用地进行了清理,收回违规开发用地516,严格了旅游开发中的土地管理。20xx年9月,全县旅游行业协会正式成立。旅游行业协会的成立,加强了会员单位之间的横向交流,发挥了较好的行业自律作用,促进了旅游业经营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3、狠抓了旅游安全。“十五”期间,我们逐步建立健全了全县旅游安全管理体系,充实完善了各旅游景区景点的紧急救援机制,实行了专项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年五一、十一和春节黄金周前,县政府均要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同时,在黄金周期间,还专门抽调人员到各开放景区景点进行现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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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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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跑得慢的就被快的吃掉,实力差的就被强的淘汰。我不喜欢“物竞天择”,可真理偏偏摆在那儿,从地球诞生时就有了。纵观人类历史,从远古蛮荒时代,到今日人才济济的信息社会,“竞争”二字不知经历了多少岁月。

古代所谓竞争,真是你死我活,常常伴随家国兴亡,现代社会,竞争也意味着命运跌宕起伏和世界格局变化。然而,无外乎所有成功的竞争,都伴随着另一样重要的技巧——合作。想当年三国争霸,那是曹孙刘的竞争;孙刘结盟,火烧赤壁,一战而定三足鼎立。真叫人感叹:此时无争胜有争!镜头切换到抗战时期,在国家兴亡和党派争权之间,我们毅然选择了前者,联合抗日,胜利的消息令每一个华夏子孙振奋不已。蜀吴抗曹致三分天下,国共伐寇书抗战捷报,这难道不足以证明合作的重要性吗?

以史为鉴,古为今用,新世纪的青年人更要明白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在学习生活中,我们竞争的是成绩,合作的是方法,这两者永远相辅相成。我听说有人百般藏掩自己的学习资料,甚至不愿和别人讨论复杂的数学论述题,只愿一个人埋头冥思苦想。也许,有人通过此法使自己的成绩暂时略高于他人,但我并不羡慕。相反,我倒觉得可笑。学习需要互动,讨论才能明理,交流可以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学习中的竞争和合作是双向的,也是取长补短的过程,大家合作,一起提高,不是双赢吗?竞争可以引导合作,而合作则促进了竞争——犹如电源和通路,只有两者都具备了,导线中才会出现成功的电流!

争先需要真才实学,竞争才能赛出水平;敞开心扉,真诚合作,共同提高。相信吧,我们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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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大学生外出顶岗实习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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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x学生在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之后所进行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要求学生深入社会、企业进行实习和调研、综合运用大学四年所学的各种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了解经济发展的现状、熟悉企业的进出口业务流程、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综合理解、提高对专业的整体认识并获得新的知识和技能、强化学生认知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实习要求

以实习单位为课堂、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指导下、认真完成专业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应努力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习纪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实习、不得提前结束实习、也不得未经批准随意延长实习时间。

2、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与实习指导师傅和实习单位搞好关系。

3、对在实习中悉知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借阅实习单位提供的各类文件、数据等资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用毕完整归还。

4、虚心学习、勤奋探索、认真求教;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维护学校的声誉、遵守各项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素养、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5、善于总结并吸取实践工作经验、尊重实习单位员工。认真做好实习笔记、撰写实习报告。

6、实习期间、注意应经常与学校指导老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听取老师对实习过程的指导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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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财务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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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财务人员的相关制度和条例工作,实现现金管理,现金收付以及现金日记账登记等业务的谨慎细致不出差错,能够确保做到现金的收支准确无误,认真复核会计主管审核的原始凭证数量,金额计算与金额是否一致,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保证现金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及时准确的完成各日记账、结账。及时准确的填报每周现金流量表,按时向各部门把发送。

二、银行业务

根据公司需要正确开具转账支票,提取现金备用,井然有序地完成职工日常报销。在平日与银行接触的工作中,认真复核所要求开具的银行结算凭证的台头,账号,用途是否一致,认真填写银行结算凭证,保证金额填写准确,认真审查收款结算凭证的真伪性,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情况,逐笔序时认真登记所有账户的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按账号与银行对账,落实并督促未达账项及时入账,每周按账号编报银行存款余额表,让相关领导及时了解银行存款情况。

三、资金调拨业务

根据公司资金调配工作的需要,及时办理集团与公司之间,公司与下属项目之间的资金分配,往来的银行业务,保证了各项目的资金需要。

四、其他工作

对本职工作,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账目,发现不符,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及时回收整理公司各项回单、收据。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从无坐支现金,根据会计提供的依据,每月按时发放公司管理人员及项目在编人员工资。在工作中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手续的发票不付款。遵守公司制度,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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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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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有机会参与乡、乡、镇政府,告别引导会议在军事装备、和招募家族的代表在这里发言,感到非常激动和自豪。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所有新员工的父母乡镇,乡镇政府表示衷心的谢谢您对我们的家庭深深地关心!

“国家兴亡,命运,“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有许多“妈妈告诉他的儿子玩东方,妻子送朗战场”战争的。在和平时期,SongZi军队”仍然是我们应该做的责任。在旧中国,人们苦难的国家,其政治腐败——失败,原因是国家国防放松,军队不堪一击。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国力的指导下增加,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告诉我们财富在哪里,我更深深感到“不反对,不紧张的人”。中国的国防力量和力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尊严、人民幸福和社会的发展。

我的儿子和所有的新战士,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军,现在已经光荣批准应征入伍,即将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他将加入其他员工,与当地政府和家乡人民的殷切期望和委托,在保卫祖国的神圣地位贡献自己的青春。这是我们的新员工父母的骄傲,也是整个小镇人们的荣耀。

人民军队是一个大学校,招聘,可以学习政治、军事和文化知识,学习很多生活的真理,学习很多学习在社会和家庭的东西。硬的营地生活,可以锻炼不屈不挠的意志和培养良好的军事素质,严格的纪律和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这是一生宝贵的财富,我们做父母的应该高兴。

孩子在军队之后,作为父母,我们将坚决认真好责任农田,妥善处理所有事务在家里,在什么情况下,遇到困难,尽量解决,不要冒充“家庭”,伸手在组织和当地领导人,要求,麻烦,坚决遵守规则,我们的军队,没有专业化,没有借口和理由,让孩子们回家,“模范家庭”。

最后,真诚地希望新员工同志们努力工作,刻苦训练后,早期的贡献的校友,报告对家乡人民与荣誉!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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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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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二章 专用条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_________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__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_________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签章):_________ 旅行社(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附件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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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景区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个人,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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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的旅游工作比较密集,主要进行了以20xx中国桃花节暨第八届萧王庙桃花笔会为亮点,以发展萧王庙街道旅游事业为重点的各种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街道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开拓创新,承前启后,圆满完成了各种旅游工作,为进一步发展萧王庙的旅游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圆满完成桃花节工作。

为了办好今年的桃花节节庆,迎接桃花节旅游,我们街道旅游办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启动策划桃花节活动方案,经过我们不断的酝酿和多方有识之士的指导,直至桃花盛开前夕,最终敲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活动总体方案;与此同时我们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印制宣传画册、设立户外广告版面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展开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营造了强大的预热宣传声势;另外,春节以来,桃园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也紧紧跟上,如期完成;最后还落实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桃园工作和管理人员。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桃花节开幕式、节庆活动、旅游等活动顺利地开展、进行、直至圆满成功。纵观今年桃花节,主要凸现三个特点,一是外界宣传力度增强;二是“世博”、“人居胜地”二个活动主题突出;三是活动谋划到位、活动分工到位、气氛烘托到位。

二、全力扶植新兴旅游业。

为了激发萧王庙群众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我们以桃花节为契机,全力动员组织有参与条件的群众,在“天下第一桃园”景区内以及周边设摊经营旅游商品、民间小吃、农特产品、饮料,开设农家饭店。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我们发掘慈林古村独特自然景观,全新推出“慈林桃园”,开设观光、烧烤等活动。桃花节之后,该村的一位见多识广的年轻人一直在经营烧烤等活动,目前已另外投入数十万元,在旅游办的关注和引导下,正在桃园内营造一个惊险刺激的野外拓展训练基地,不久将可投入营业。

三、不失时机宣传萧王庙。

为了向外界推出萧王庙的旅游资源优势,我们除了对桃花节的大力宣传外,不断挖掘新的旅游资源的旅游活动亮点,努力提高萧王庙旅游方面的见报率,及时向市旅游局报送旅游相关信息,在平时抓住合适的机会,分发萧王庙街道的宣传资料,使萧王庙旅游宣传工作不曾间断。通过持续的宣传工作,增强了外界对萧王庙的印象,将吸引更多的人走进萧王庙,投资萧王庙。

四、完成日常旅游工作。

及时填写并上报上级旅游管理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完成布置的日常任务;做好了来客、来访的各种接待、讲解任务;服务天湖景区、易斯戴主题公园等旅游大项目建设工作;研究讨论萧王庙旅游事业的发展思路、策略,为萧王庙的旅游事业发展作贡献。

五、旅游安全工作。

为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街道的旅游事业走上又好又快、稳步发展的道路,我街道旅游办在年初与各景点旅游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每逢节假日旅游旺季前夕,我们对各旅游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记录,督促及时整改后投入经营,并且多次由上级相关管理部门对旅游经营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特别是在桃花节旅游期间,我们旅游办会同交警、城管街道各部门人员和林家村干部,组成了一张严密的安全网络,确保了桃花节的圆满顺利举行。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做到了无一起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可喜成绩,为我街道旅游市场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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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活动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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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xx相约,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漂流,一天游(仅作参考)

五、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六、参与范围:

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

东莞市明珠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1、在东莞驶往两个钟头的路程中,在车上组织全体职员及领导猜谜、男女同事集体对歌;

2、就地组织全体参与的娱乐活动,包括文艺节目表演、企业知识竞答;

十:活动流程:

1、车上2小时的猜谜与唱歌由导游及领队主持,全体同仁积极互动;

2、首先到达景区后跟随导游游览美丽的湖光山色,欣赏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仿佛沉静在美的画中,全身心的放松,感受这一刻的宁静吧。

3、午餐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漂流景区,依次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十一、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45-53座车,600人,共安排11辆旅游大巴)一车安排一个导游及一个公司领队

门票:旅行社购买景点首道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

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漂流前的准备:

1、 多带套衣服:漂流不可避免会湿身,上岸后没有干衣服换是很难受的。参加漂流不要穿皮鞋,平底拖鞋、塑料凉鞋和旅游鞋都可以。坏天气水上冷,好天气水上晒,要注意防寒防晒,太名贵的服装鞋帽最好不要用于漂流。

2、上筏只带饮用水,另手机、证件和现金怕水的东西都不要带。

漂流注意事项

★游客参与漂流请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游客漂流前请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或交保管室保管,一切怕湿物品不要随身携带。

★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掉救生衣等救生设备,遇有急流险滩时双手紧抓游艇两边的扶手,禁止在非游水区游泳。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也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近视的朋友请记住用小绳子固定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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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税务局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汇报_税务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税务,个人,全文共 2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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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我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方针,率领全市2500多名国税干部职工,团结战斗,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我被省人事厅、省国税局联合授予"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主要是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学习,与时俱进

在我看来,学习是一种政治责任,是一种思想境界,是一种精神追求。在学习上,我着重把握了三点。

(一)学习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养。一年来,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与提高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结合起来,注重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与国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抓好组织收入、税务改革、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与增强党性观念,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严抓督查创实绩。工作贵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领导,重点靠督查。基于此,我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织会议,研究制定《全市国税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成立了专门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亲自任组长,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表彰、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同时,局党组一班人明确分工,每人包一个片,负责督导1至2个县(市)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由于督导有力,考核到位,全年各项工作目标都顺利实现。国税收入质量稳步提升,税收信息化建设整体提速,"三位一体"改革稳妥到位,税收秩序明显好转,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全市国税系统建成"省级文明系统",市局先后被省人事厅、省国税局评为"全省国税系统先进集体",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

二、凝心聚力,团结协作

团结是一个领导班子战斗力的源泉。一年来,我坚持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到了三点:

(一)坚持"三个带头二凝聚一班人的智慧。一是带头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工作部署和人事、基建经费和收入计划分配等重大问题,一律经过党组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二是带头履行职责。我把主要精力放在"出思路、用干 部"上,抓主要工作,抓大事,抓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解决。三是带头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白己,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工作失误,从而充分调动了一班人的积极性。

(二)坚持"三讲",集中一班人的力量。一是讲政治。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用宏伟的目标激励班子成员,用崇高的事业感召班子成员,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朝一处使,团结一心,共同奋斗。二是讲民主。摒弃"家长"观念,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把个人置身于集体领导之下,对班子中的不同意见,听得进,分得清。三是讲团结。即带头做到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信任不猜疑,互相尊重不刁难,互相谅解不赌气,互相关心不冷淡,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配合不推诱,互相通气不闭塞,互相批评不忌恨,互相监督不护短。

(三)坚持"三放",形成一班人的合力。即对班子成员做到放心、放手、放正。"放心",就是同副职之间坦诚相见,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包容,互相支持。"放手",给了副职多大的责任,就给副职多大的权力,做到责权统一。对副职科学分工、优化组合、合理授权,使大家人事相宜,优势互补。对副职职责范围内的事,尽量多了解、多引导,少批评、少干预。"放正"就是把副职摆在应摆的位置上,真正做到扬其所长,避其所短,使之在其位、谋其政,从而既发挥成员个体作用,又发挥班子整体效能。

三、牢记宗旨,勤政廉政

我始终牢记宗旨,勤政廉政,以自身的人格力量来树立领导威信,实现工作目标。

(一)严于律己,以德为本。我对上坚决维护上级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把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对下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同干部职工的关系,为基层服务,为干部职工多办实事;对自己从严要求,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宫。

(二)身体力行,以勤立业。首先抓全盘运筹。每月的工作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定,做到每月干几件事,主要抓什么,次要抓什么,兼顾抓什么,都一清二楚。事项确定后,就一门心思按进度抓检查,落实不够的重点督办。其次抓分工负责,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分级负责制,发挥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自己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想大事、抓大事上。其三,实行"←字工作法",工作到一线去指挥,任务到一线去落实,问题到一线去解决,经验到一线去总结。形成了"从一抓起"的良好作风。

(三)廉洁自律,以廉生威。一年来,我自觉严格按照《党章》、《廉政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到,禁止别人做到的自已坚决不做,事事处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自已的一言一行去感召人、带动人,发挥"一班之长"的表率作用。如机构改革有关人事任免问题,市局面向社会招聘计算机技术人员和从基层选调年轻干部等重大事项,我都是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将结果在全系统公开、公、示,实行"阳光下操作",群众普遍反响良好。

总结一年来我个人的学习、思想、工作、带队、廉政情况,我深感在一些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主要是个人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领导决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抓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抓机关管理制度的执行还有待进一步严格。

新的一年里,我要着重抓好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水平:突出抓好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整体战斗力;突出抓好机关建设,整顿机关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市国税事业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再作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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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吴江市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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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 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委托内容与标准

一、 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 托 项 1. 目 用 √ 2. 选择 3. 代订国内国际飞机票 代订出境签证 代订国内国际保险 4. 5. 6. 提供导游服务 提供国内国际酒店住宿 提供租车业务

二、 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 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西城区法院提 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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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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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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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教师实习情况总结汇报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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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中学是一个全封闭的学校,学生全部内宿,从周日晚上到周六早上,都在学校,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所以学校在管理方面还是比较严格的。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和策划者,也是学校管理的中间力量和骨干分子,对良好班风和校风的形成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每天早上6点50分到公区检查学生的清洁工作,7点到班里带早读,并注意观察没有认真早读的同学,询问其原因,帮忙解决他们的一些问题。晚上也跟晚读,看学生的晚修纪律。由于这里的学生本身素质比较高,而且学校也有值班老师,因次早晚读的纪律都比较好。在我们带的班级,纪律稍微差点的是宿舍,学生一回到宿舍,熄灯后,还在打闹,说话,因此宿舍纪律被扣分的比较多,针对这种情况,我也找过一些学生了解情况,并跟他们讲了一些道理,后来的宿舍纪律有了很大的改善。

刚接触这些学生的时候,我不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于是让学生写了一篇周记,从周记中,我发现这些高一的孩子比较大的心理问题是没还适应高中的生活,觉得每天晚上作业写不完,总觉得别人很强,自己学习压力很大。对此,我给每位学生都写了针对性的评语,并开展了第一个主题班会——扬起理想的帆。告诉他们不要迷茫,应该有一个梦想,并重拾自信,做一个追梦人。在学生后来的发言中,我相信每一个学生都有了自己的新的计划、新的打算。对一些缺乏自信的人,我会在上化学课的时候,特意让他们起来回答一些简单一点的问题,并给予肯定,慢慢培养他们的自信。晚修结束时,我偶尔还回去宿舍看看,陪他们聊聊天。

在和这群孩子的接触过程中,从一开始我担心他们不理我,不跟我说话,到后来的无话不说,我认识到了对这群十五六岁的孩子来说,爱是很容易感动他们的,只要对他们有爱,他们是可以感受得到的,并且会在无形中以自己的努力来报答你。这对一个老师来说,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在最后要走的时候,我还开了一节以感恩父母为主题的班会课。对现在的孩子来说,生活比较优越,可能少感受到父母的艰辛,我告诉他们要懂得感恩,孝顺父母。有些学生感动到落泪,在这里还是可以看到他们心里还是有所触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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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毕业生个人实习情况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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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暑假实习,大家都期盼着它的到来,期盼在学习了三年的大学知识之后,去感受一下专业的工作生活。实习后,我觉得工作真的是一件很复杂很辛苦的事情。我们的假期在这个短暂的两个星期内就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升华,我们学到许多在课堂里无法学到的东西,在意志品质上得到了锻炼,并且对自己未来的工作有了初步的规划。

实习目的和意义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宝贵经历,而这次实习的意义,对我来说已不再是完成学分、完成毕业实习的任务,而是我们真正在实践中开始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一次重要机会,让我们学习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接触不到的知识,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为我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理论联系实际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作为天之轿子的大学生,在课堂里学习到的知识如何才可以很好的联系到实际生活?如何才可以将课堂里的知识带到社会实践当中去,更好的为社会服务?这些都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更好的将课堂里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利用暑期假期这段时间走出校门,参加到专业的实践当中去,用自己在课堂里学习到的知识为地方服务,让实践来检验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我系经过多方考察,最终选择到海辉集团亚思晟科技公司进行暑期实习,为了更好地使学生学会将在课堂书本学习到的东西应用到社会实践中,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实习方式和内容

这次实习主要是通过参加有系里组织的到无锡软件园海辉集团公司上班培训的形式来进行,跟公司的同事一同下班,切身体会上班是什么样的。我们的工作,首先要跟随分配给我们的指导老师学习软件公司的工作流程,软件项目的开发模式以及各种工作时需要的专业知识;其次,我们要在下班后及时复习当天所学的知识,找出自己的问题,并通过询问指导老师和同学、通过网络查找相关问题的资料,分析问题的根源;最后我们有针对性的完成当天的实习日志。这样完整的工作生活进行了两周,充分体验了工作和学习相结合的乐趣。

在这两周的学习工作中,我们学习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上班的第一天,首先了解了海辉公司的基本业务,学习了软件项目的开发知识。接下来的十几天里,我们相继学习了用officproject设计项目开发流程,学会分析需求分析,确定自己所要完成的项目模块;学习了SVNServer基础操作以及SVN客户端工具的使用;学习HTML的各种标签用法,学习DIV(层)和CSS语法,根据这些知识设计一个简单的登录页面,还要完善Ascentsys的一个页面,将之美化并可以使用;初步了解Java,学习其简单用法,用其代码简单编程;学习http配置方法;学会安装jdk软件和tomcat软件;学习使用Microsoftofficelabvision制作需求分析设计,绘制业务流程图;学会写概要设计,观看老师编写;学习安装Eclipse软件,学习简单操作简历表格;学习在电脑上安装一个数据库MYSQL,使用它连接其他计算机,学习MYSQL的简单操作,学习在安装的mysql软件和Eclipse软件的基础上,建立表格连接数据库。这些内容在大学学习中都会泛泛了解,但是都不会想实习这样详细真实的学习实践,这些学_提高了我们的动手实践能力。

实习总结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同学们表现得相当积极。积极的共享精神在我们这里得到充分的体现,同学都很乐意将各种学习资料通过网络共享,并且以此开展互动交流学习,很好地增进了同学间的团结和友谊。经常可以看到或听到同学对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激烈探讨,有时甚至需要老师出面来指点一下方可平息。这次实习更加增进了同学们的感情,也使大家更加团结互助。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成为人们快速获取、发布和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它在人们政治、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计算机在应用上的地位显而易见,它已成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倍受人们的重视。作为一名IT从业者,所受的社会压力将比其他行业更加沉重,要学会创新求变,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虽然我们即将走向社会,但作为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任何社会经验,合适在实习期间的每一件小事中,我们能够体会到人际关系、机会、评价、竞争、成功、失败等各种我们在今后经常会遇到的事件,相信这些宝贵的经验会成为我今后成功的重要基石。

经过这次实习,在就业心态上我也有很大改变,以前我总想找一份适合自己爱好,专业对口的工作,可现在我知道找工作很难,要专业对口更难,很多东西我们出到社会才接触、才学习。所以现在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等待更好机会的到来,要建立起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应尽快丢掉对学校的依赖心理,学会在社会上独立,敢于参加与社会竞争,敢于承受社会压力,使自己能够在社会上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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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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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国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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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外出培训学习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2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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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院领导给我这次外出学习的机会,通过这短短的40天时间,培训虽很短,从中学到的知识却使我受益匪浅,感触颇多,使我更深刻的认识到这份职业的精辟之处,在很大程度上开拓了我的眼界、增强了自己的业务能力,认清了自身与其它医院护士所存在的差距,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学习发展方向,为今后的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外出培训学习所学总结如下:

1、业务技能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

我们先后练了7项操作:无菌技术操作、静脉输液、心肺复苏、卧床病人更换床单、野战条件下心肺复苏、动态微光条件下静脉输液及微光静脉输液。前期因为没有理论大家训练热情比较高,明着是以集训队为一体,可暗地里都是以个自利益为重,都想做到。三所医院共有二十几人,分组练习还好,可一到晚上自由时间大家都争着到训练室练操作,场地少,人员多,每次为练都不开心,我们孔同志为了占场地好几次都不吃饭,在练每项操作的同时,大家都付出了许许多多,有人从荡板上摔下来过,有铺床时划破手的,有苦有甜大家都很认真,这些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平时在科里上班觉得没啥,可随着环境与事态的改变,不由得感觉自己像是进了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时刻会有人出现在你身边,告诉你:你被淘汰了。

经过每一轮的淘汰,使我更深的认清了事情的残酷性,我们单位就留下我们三个人,虽然每个人嘴上都不说,但是心里都明白,后期的训练都不言而喻,训练场由集训队搬到了大礼堂,分部领导委派贾萍贾主任给我们做指导,从细小至微处抓起,给我们每个人扣游击动作,怎么样的手法能把床单拉展,怎么样的手法能把床单角铺成标准的90度,内角达到45度,怎么样和病人沟通,怎么走路,怎么端治疗盘,怎么推治疗车,怎么拿输液架,怎样消毒瓶口与皮肤,共消毒几圈等等都有规定,就连走路多一步少一步都不行,让我们平时看起来无关紧要的东西,让贾主任一扣是漏洞百出,刚开始弄的我们都不会走路了,尽管这样可大家还是认认真真一遍一遍的练习。练习铺床期间正好赶上分部领导去集训队视查工作,我有幸代表集训队学员演示了卧床病人更换床单,受到了分部领导的一致好评。也由于大家手法不对经常不是把手划破就是把指缝弄劈,裂着好大的口子,直流血,但还是坚持,贾主任耐心细致的要求我们不能有一个废动作,脚底下的步子都是数出来的。动态微光静脉输液在荡板上,一个大型的秋千,我和李静同志都有晕车的毛病,一上荡板就晕,平衡感极差,我从上面都摔下来好几次,为了克服抗眩晕,练习平衡能力,我们在荡板上从开始的5分钟到后面一点点的往上加,练习在上面跪,最后跪的膝盖都肿了,戴上护膝继续,终于经过反复练习时间可以在上面漂亮的完成这项操作,我相信任何成果都要有艰辛的付出,任何困难都难不倒有恒心的人,滴水穿石就是这个道理。

2、理论知识得到充实:

以前看书的时候总想着看完就完了,也就是为了应付某个考试而看,可通过这次培训,使我认识到医学领域里的理论知识就好比盖房子打的地基一样,需要相当的牢固、扎实。是任何科研与操作的先决条件,要求相当的严谨,一环扣一环,理论两天考一次,一天要看100页左右,白天练操作晚上看理论,大家学习热情高,都是加班加点的看,看到晚上3点多,有的甚至看到4点都不睡觉,为了防止瞌睡每晚都要喝浓浓的咖啡,都的落到别人的后面,我前面考试不理想,最后经过努力一次比一次高,终于考到了别人的前面,学习要讲究方式方法,不是单靠死记硬背,而是要理解性的记忆,要不然前记后忘,看了也是白看。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就看你用来做什么,用贾主任的一句话,护士不应该只是会打针,会发药换液体这么简单,而是全面的发展,不能只依靠医生下医嘱我们去执行,在理论上也要充实自己,如果单是这样那要护士有什么用了,这些事情护工也会干。现代网络信息化这么发达,病人的健康意识提高,病人提出的问题,你回答的不全或者是答不出来,人家上网一查比你知道的还多,你说丢不丢人,让病人想这护士是学医的自私连这点都不懂,这对我们的护士整体印象会大打折扣,所以一定要加强理论学习,把理论真正运用到实际当中,那定会得心应手。

3、整体形象与心理素质得到加强: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这一点大家都不陌生。护士的形象对于我们一线的护士更是非常重要,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气质,品质,还代表着一个医院的形象,第一印象尤为重要可以使病人对你产生信任感,在集训队时我们从点滴练起,如何报告,声音响亮度,不能托音,怎么站姿,与病人沟通的语言听起来如何的简洁、亲切、委婉,操作要有形无声,动作优美利索,如何能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还要时间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形象,不管是比赛时的评委还是平时工作中的病人及家属,都使他们加深对我们的整体印象。

总之,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付出了该付出的时间、精力,相比我所得到的知识、经验与感悟,后者更值。在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方面都有了一定提高,更重要的是视野的开拓,思维的拓宽,理念的转变是我的收获。总体实现了既定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结合培训所得,使自身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以的方式在我院进行落实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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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楚雄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情况总结_办公室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7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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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情况总结

楚雄市林业局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现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的情况

(一)认真学习,提出贯彻意见抓落实

楚雄市林业局按照中央及省、州、市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各级党委的实施办法,结合市林业局实际,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改进会风、进一步改进文风、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进一步倡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七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要求。由局办公室负责,在局机关周一例会上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党委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在此基础上,局主要领导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市林业局实际,提出学习贯彻意见,并狠抓落实。一是抓学习,统一思想。制定专题学习计划,抓好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书记秦光荣在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会上讲话和到武定县插甸乡调研“四群”教育时讲话精神;组织开展“滇中产业新区建设,林业部门怎么办”专题讨论活动。统一订购学习书籍,向每位干部职工发放专题学习工作记录本,撰写学习体会和记录学习笔记。二是抓调研,分析查摆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随机调研听取意见,深入分析查摆问题,带头到“四群”教育联系点西舍路镇下岔河、西舍路两个村委会,亲身“三同”,体验农村生活,贴近群众感情;到下属企业详细了解职工福利等政策落实情况;到联系服务的河前社区,走访社区居民,听取联系服务意见,掌握真实情况,梳理存在的不足和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形成局党委调研报告。三是抓整改,转变工作作风。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对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党委的实施办法,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边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四是抓结合,促进工作落实。紧紧围绕省委“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紧扣各项考核目标任务,把整体目标任务细化到责任领导、科室及人员,抓好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做好开展群众工作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与推动跨越发展、深化 “四群”教育、完成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年度各项工作考核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坚决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一是要求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林区、涉林企业、农户中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国家政策和实际,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竭尽全力予以化解。认真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局领导到各乡镇、扶贫联系点、“四群”教育联系点、党建联系点以及下属企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和专题调研,坚持轻车间从,不超过规定人数3人,虚心听取基层干部和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真实情况,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根据每次工作需要,明确调研主题,立足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空泛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三是领导干部在下基层的调研中不得搞特殊安排,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不接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一律不参加高消费的或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坚持调研时多听多看,不讲空话套话,不随意对调研对象提不科学不合理的要求,乱发指示、空许诺,下乡到基层和群众家中调研用餐时主动交纳伙食费。到目前为止,市林业局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局领导干部的举报或投诉。

(三)精简会议,压缩支出。实行会议报告审批制度,压缩会议次数、规模和时间,减少事务性和应酬性会议活动,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综合会,不讲空话、套话,简明扼要。今年1-8月,市林业局仅召开1次综合性工作会议,比去年减少一次,减少100%;会议经费支出0.57万元,比上年同期2.3万元减少1.73万元,减少75%。

(四)精简文件简报,提高办文质量。加强办文管理,严格审批,少发或不发文件,不重复发文,能简要说明的,坚决不发文件,须发文的则压缩篇幅。XX年1-8月,市林业局所发文件种类有12种,比上年同期减少一种,减少8%;发文个数195个,比上年同期239个减少44个,减少18%;印发纸质文件2256份,比上年同期3086份减少830份,减少27%;发电子公文1次,比上年同期增加1次,增加100%;市林业局只发《楚雄市林业信息》一种简报,与上年相同;简报个数8个,比上年同期减少3个,减少33%;印发纸质简报200份,比上年同期540份减少340份,减少63%;采用电子方式发简报4次,比上年同期增加4次,增加400%。

(五)规范外出考察活动。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坚持外出考察报告审批制度。XX年8月,应山西省汾阳市邀请,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共4人到山西省汾阳市参加了第七届世界核桃大会,参加人员、时间、费用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执行。

(六)厉行勤俭节约,简化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规模和数量,减少支出。XX年1—6月,市林业局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6.01万元,比上年同期数8.6万元减少30%。

(七)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二是不违规购置和超标用车。三是公务车辆不套挂公安等车牌。四是车辆使用严格按照公务需要,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周末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进库停放。五是领导干部模范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驾驶公车,不公车私用。驾驶员严格按照办公室安排出车,安全驾驶,节省油料,保护好车辆,出车结束后将车辆停放到局办公区指定的地点,确保安全。据统计,XX年1-6月,市林业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5.3万元,比上年同期6.7万元减少21%。

(八)落实信访责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楚雄市林业局把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作为“四群”教育的重要措施,成立了楚雄市林业局在“四群”教育活动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通过认真调研,结合市林业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局关于在“四群”教育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实施方案》,明确细化责任抓落实。三是建立机制,认真办理。建立局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督办、科室联办、限时办结的群众信访办理工作体制和机制,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据统计,自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楚雄市林业局共接到群众信访件29件,其中:林业举报5件、林权纠纷求解6件、政策咨询4件、其它14件,已办结27件,办结率为91.3%,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

二、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及《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察局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的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和刹住节庆送礼之风

中秋、国庆来临之际,楚雄市林业局认真学习了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属科(室)、站(所)、林场要认真落实好中央的“八项规定”以及各党委的实施办法,按照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 “两节”风清气正。同时,要求市林业局各级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贯彻〈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好“九个严禁”:严禁节日期间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进行走访、看望、慰问;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个人收受礼金、摊派费用;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谨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不收、不送,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简朴的节日。

(二)认真分析“四风”方面存在问题,抓整改措施落实

从总体看,市林业局党员干部是一支识大体、顾大局、肯吃苦、能奉献,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的队伍,特别是改进作风规定出台后,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在极少数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聚焦“四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使党员干部政治进一步增强,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1.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执行中央以及各级党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改进调研活动,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因公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创新工作意识不够,敢于担当责任不强,放松廉洁自律的问题。由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干部参与,每周对机关干部纪律作风进行督促检查,严肃上下班工作纪律,促进良好的机关作风的养成。

2.坚决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积极做好涉及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的林地征占用审核报批工作,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许可办理工作,简化程序,及时审核办理。三是认真执行好市林业局工作督查督办相关规定,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按照规定时限按质按量完成。四是认真执行好工作激励机制,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工作认真、踏实勤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好的同志进行褒奖,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认真执行好问责制,

对那些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态度不端正,贻误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谈话和问责,努力营造谋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以上措施,使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良好工作作风不断养成。

3.坚决治理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四多”问题。一是压缩会议次数、规模和时间,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综合会,不讲空话、套话,简明扼要。二是少发或不发文件,不重复发文,能简要说明的,坚决不发文件,须发文的则压缩篇幅。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活动。四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组织节庆活动。今年的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节、火把节都没有组织专题活动,建党节系列庆祝活动由各党支部采取分散多样的方式进行,既减少和控制了活动的规模数量,又节省了费用开支。五是在检查评比表彰活动上,除按照年初与下属各党支部、林场签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创安、计划生育5个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综合性的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外,一律不搞其他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4.坚决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林区、涉林企业、农户中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国家政策和实际,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竭尽全力予以化解。根据每次工作需要,明确调研主题,立足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空泛无实质内容的调研。

5.坚决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不违规购置和超标用车。

三、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关于认真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的意见》的情况

按照州委、市委的通知要求,楚雄市林业局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学习积累

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市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制定专题学习计划,按学习内容收集学习材料和书籍,各支部书记作为学习责任人要负责组织好专题学习活动。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科级领导干部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不得少于10000字。在学习教育期间,要求每个单位至少推荐2篇心得体会、民情日记、调研文章等学习成果。

(二)调研了解情况,分析查摆问题

坚持开门搞活动,专题调研和随机调研相结合,听取真实意见,原汁原味记录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查摆问题,搞清楚当前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是什么,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哪些具体表现,林业发展有哪些问题和建设性建议,虚心听取干部群众对解决“四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寻找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最期望解决的问题,增强下一步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林业局通过征求意见箱、电话传真和林业局网站等多种形式,广开言路,征求意见和建议。从8月中旬开始由局领导对局属各单位逐一召开调研、座谈会议,听取各科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由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四群”教育联系点和联系服务社区,认真落实“三深入”和“四联户”要求,主动到基层和群众中去,认领社区服务岗位,开展住村蹲点调查,进行民情恳谈,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虚心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解决“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对查摆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正视矛盾和问题,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不回避、不等待、不观望。

(三)落实整改措施,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正风肃纪,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紧扣 “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重点针对查摆出来的作风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确定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领导或责任单位。三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学习推广“插甸经验”、开展“四查四看”活动,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做、

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拓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

(四)教育活动与林业工作开展活动,促进林业发展

加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林业发展有机结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工作落实,为顺利实现我市林业“”规划发展目标,确保现代林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推广“插甸经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情况

在 “四群”教育工作中,市林业局党委将学习推广“插甸经验”作为重点,在查找相关资料后,分别在局机关党务公开栏、张贴《“插甸经验”的特点和启示》,并将资料复印到局属各党支部、科(室)、站(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插甸经验”,“把村组和田间、山林作为第一现场,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原汁原味真情体验,平实简朴便捷高效,深化主题,顺势作为,认真执着,思想感情和工作方式回归本色,回归本真,回归本源;千方百计抓基层打基础,贴近百姓,突出党建,整合资源,培育产业,改善民生,落实和创新两手抓;依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真抓实干,想方设法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用心谋事,倾力做事,赢得百姓的信任和拥护;通过农村的可喜变化,彰显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基层组织建设实效”的特色亮点,有力推进了全市林业系统“四群”教育工作。

五、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整改落实八个方面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情况

(一)坚决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问题,治理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四多”问题,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

(二)坚决清退各类会员卡。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会员卡清退工作。经清理,市林业局不存在单位或干部职工个人接受其他单位、企业及个体老板赠送的各类会员卡的现象。

(三)坚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XX年后市林业局没有新建或扩建及维修改造楼堂馆所问题。

(四)坚决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根据科学民主决策管理的原则,市林业局实行以局党委班子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的方式,集体研究决定或处理市林业局组织人事、资金安排、重要工作等,不存在其他的议事协调机构。

(五)坚决规范秘书配备。市林业局不存在秘书配备问题。

(六)坚决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坚持轻车间从,均不超过规定人数3人,根据每次工作需要,明确调研主题,杜绝空泛无实质内容的调研,领导干部在下基层的调研中不搞特殊安排,不随意对调研对象提不科学不合理的要求。

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监督检查的情况

楚雄市林业局纪委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党委《实施办法》的情况作为今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突击性和重点督促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访职工、开会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局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每周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督查情况在干部职工会上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激励后进。同时,将干部职工业务工作及遵章守纪情况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职务职称晋升、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比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党委各项规定的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了林业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对群众反映本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

楚雄市林业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委研究制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市林业局的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局纪委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规定的贯彻实施。到目前,市林业局没有接到群众任何举报和投诉,也没有接到上级关于我局干部职工违反规定的通报。

楚雄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党委研究制定的实施办法,认真查找“四风”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落实,促进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立足岗位认真履职,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有关林业富民政策,深入推进全市“绿色楚雄”和“美丽楚雄”建设,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正在落实和逐步实现,有力推动了楚雄市林业工作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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