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子女无财产分割自愿离婚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因儿子已成家立业,为了外出就业和家庭生活的方便,经全家人员协商同意,决定分户。现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分户协议:
一、户头分立:原户共四人口,现一分为二户,即以_____________为户主,携妻子_____________共一户;以_____________为户主,携妻子_____________和儿子_____________共一户。
二、住房分割:原户有住房一幢,门牌号“_____________号”座北朝南,砖混结构,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上下两层,第一层归甲方所有,第二层归乙方所有。另有厨房一间,石木结构,占地面积________余平方米,甲乙方双方共同使用。
三、从签订此协议起,_____________每月给父母生活零花钱__________元,若生病治疗的费用另外给付。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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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产分割协议子女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协议双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小区_____号_____层___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___方的共有份额并进行公示。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篇2: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页3]_合同范本
第二十七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解释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本条规定了凡是投保财产,被保险人必须对其具有可保利益,即被保险人对投保财产具有经济利害关系,否则不能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本条指投保上述财产无一定价,保险金额很难确定,风险也较特别,因此必须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事先特别约定,在保险单及明细表上载明,才能承保。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本条所列明的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承保范围,主要原因是:
(一)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财产或利益,如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及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二)不是实际的物资,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
(三)不利于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命令或规定,如违章建筑及其他政府命令限期拆除、改建的房屋、建筑物。
(四)不属于本财产保险范围,如运输过程中的物资、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和畜禽类等,应由其他险种承保。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本条款保险责任采用列明方式,即保险标的只有在遭受本条所列灾害、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保险责任内的灾害、事故具体有以下几项:
(一)火灾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
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
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因此,仅有燃烧现象并不等于构成本保险中的火灾责任。在生产、生活中有目的用火,如为了防疫而焚毁玷污的衣物、点火烧荒等属正常燃烧,不属于火灾责任。
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既无燃烧现象,又无蔓延扩大趋势,也不属于火灾责任。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所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但如果发生了燃烧并失去控制蔓延扩大,才构成火灾责任,并对电机、电器、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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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_合同范本
1、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一)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市、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2、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
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保险费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
(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第十四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先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其有效保险金额应当是原分项保险金额减去分项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余额;如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相应的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险年度,则自动恢复原保险金额。
第十六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后生效。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的地址发生变更或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十二四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3、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盗抢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保险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和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室内的保险标的,由于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认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损毁的直接损失且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保险标的因外人无明显盗窃痕迹、窗外钩物行为所致的损失;
(二)保险标的因门窗未锁而遭盗窃所致的损失;
(三)保险标的因被保险人的雇佣人员、同住人、寄宿人盗窃所致的损失。
三、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便携式用品(手提电脑、电子记事本、摄像机、照相器材、收音机、录音机、CD机、VCD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5000元,且列明清单。
四、赔偿处理(一)保险标的发生盗抢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同时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拒赔。
(二)盗抢责任损失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愿意收回被追回的保险标的,其已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保险标的的损毁部分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三)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报案后,从案发时起三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标的仍未查获,方可办理赔偿手续。
(四)附加盗抢保险绝对免赔额为贰百元。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
4、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条款一、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用电器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电压异常而引起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
(一)供电线路因遭受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袭击;
(二)供电部门或施工失误;
(三)供电线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三、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以及违章用电,偷电或错误接线造成家用电器的损毁;
(二)家用电器超负荷运行、自然磨损、固有缺陷、原有损坏、用电过度、自身发热以及超过使用年限后的损坏;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
5、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条款一、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保险责任本附加险负责因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人保险财产的损失。
三、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由于施工使管道破裂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
(二)因管道试水、试压造成管道破裂跑水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
(三)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
6、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现金、首饰盗抢保险条款凡投保家庭财产综合包,并附加盗抢保险的,其盗抢保险金额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保户,可投保本附加险。
一、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盗抢保险的保险金额的10%为限,最高保险金额为10000元,其中现金(含有价证券)2000元、首饰8000元。
二、保险责任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室内的现金、有价证券、首饰,由于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认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毁损的直接损失且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在室外遭受抢劫、盗窃;
(二)保管不慎所致;
(三)不负责现金(有价证券)的利息损失。
7、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在其所居住的住所,使用、安装或存放其所有或租借的财产时,由于过失和疏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在法律上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以及因上述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引起合理、必要的诉讼、抗辩费用和其他事先经本公司同意支付的费用,除第二款列明外,本公司在本险别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对下列各项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故意、欺诈、酗酒、殴斗以及在精神错乱、病理性痴呆情况下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涉及知识产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赔偿责任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三)使用或驾驶各种动力与非动力交通、运输工具所造成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四)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由污物、水、气、噪音、磁波和电子波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害事故的赔偿责任和费用;
(五)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雇员民事侵权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费用;
(六)饲养的动物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七)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八)惩罚性赔偿及罚款;
(九)各种间接损失及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私自承诺的费用。
三、赔偿处理(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供法律确认的文件副本及申请赔偿报告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如一次责任事故赔偿金额达到最高赔偿限额,则保险责任即行终止,被保险人如需恢复原赔偿限额时,应补交保险费,并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如一次责任事故未达至最高赔偿限额,其有效赔偿限额应是最高赔偿限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三)因民事责任原因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家庭成员在赔偿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前,须征得本公司书面许可,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所订立一切协议或支付的费用,本公司一律不承担责任。
(四)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绝对免赔额为贰佰元。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
篇4:婚内财产协议仅约定男方名下房产为共同财产
(简易模板,仅供参考)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年××月××日在新城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房产一处,位于,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该房屋共计x万由甲方支付x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甲方出资。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到乙方的手续,房屋过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 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5%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
五、 对于离婚的约定:
1、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1)
(2)
......
2、如果女方今后有过错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3、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六、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 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模板仅供大家参考)
篇5:企业财产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厉害关系得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它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5.其他。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法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第四条 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本公司付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第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七条 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行动或混乱;
(2)核子辐射或污染;
(3)贝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八条 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1.保险财产遭受第四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2.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固定资产可以按账面原值投保,也可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下部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
2.部分损失
(1)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2)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3.以上固定资产赔款应根据明细账、卡分项计算,其中每项固定资产的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
第十条 流动资产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出险当时该项科目的账面余额。
2.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额度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时,应当按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约定的该项科目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该项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2.部分损失
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本条款第六条的费用支出时,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流动资产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的,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赔偿金额。
2.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财产,根据保险金额与重置重建价值或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充分利用,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可由本公司处理。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15天内按照保险费率规章的规定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防灾主管部门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用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保险财产增加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现场。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从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清单,救护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账册,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本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偿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日内一次支付赔款。
第二十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示,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一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通知本公司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3个月内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条款第十九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者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账册,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保险人按_________计收,后者按_________计收。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本保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本保险项下的争议有排它管辖权。
第二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2.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财产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
第四条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元整。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篇7:2024年财产保险公司年终总结_公司企业工作总结_网
XX年是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财产保险公司树立形象、打响公司品牌的关键一年,更是我们支公司面临重重压力、攻坚克难的非凡一年。我们在上级公司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截至目前, 实收毛保费万元,同比增长%,已赚净保费万元,净利润万元,赔付率为%。现将主要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管理,全面提高规范经营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们不断健全完善了内控制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各种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使整个客服工作和人的行为均在制度的管控范围之内,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业务管理。在业务管理上,主要是规范理赔流程和监督检查,采取科学、合理、实用的流程,规范和制约整个理赔工作,如:制定了《理赔工作实务》、《查勘定损工作流程》等,使理赔流程科学、合理和实用,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从而提高整个理赔水平。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随着保险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之上市后面对的新形势、新体制、新模式、新战略,必然要求我们在公司管理上全面提升水平,从而在竞争中发展,在竞争中前进。我们除了继续巩固和采用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外,还按照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引进和采用了科学的管理体系,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在日常管理中,能够认真严格的按照上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单证管理规定》和承保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正是由于他们负责的工作态度,使得我们在上级公司组织的业务台帐专项检查、单证管理验收、单证装订、应收保费管理等多项检查中得到了上级公司的好评。
(二)抓销售,积极开拓市场
一是层层落实任务指标。年初,我们就针对地区保险市场变化及20年全年保费收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上级公司下达我公司的各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把计划分解成月计划,月月盘点、月月落实,有效的保证了对计划落实情况及时的进行监控和调整。在制定全年任务时充分考虑险种结构优化和业务承保质量,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办法,把综合赔付率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数据。
二是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今年来,我们把稳固车险和企业财产保险,拓展新车市场和新工程新项目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业务数量的基础上,坚决的丢弃屡保屡亏的“垃圾“业务。我们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系网络,提前获悉新上项目、新上工程名录,并和交警部门、汽车销售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请他们帮助我们收集、提供新车信息,对潜在的新业务、新市场做到心中有数,主动把握市场,消除了因竞争等客观原因带来的业务不稳定因素。针对已失业务,我们要求业务内勤把全年流失的业务列出明细,并分解到相关部门,要求加大公关力度,找出脱保原因,确属停产企业、转卖报废车辆的,由经办人提供确切证明;属竞争流失的,我们决不消极退出,而是主动进攻,上门听取意见和建议,改善服务手段,逐个突破,全面争取回流。
三是积极参与竞争。面对外部竞争所带来的业务压力,我们始终保持沉着冷静,客观面对现实情况,主动寻求对策,与竞争对手们展开了一场品牌战、服务战。公司多次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突出汇报我们是如何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是如何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开展工作的,我们积极参与了全民创业调研活动,与领导一道走访个体、私营经济企业,不仅使政府对我们热心参与地方工作表示满意,还对我们正确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向中小企业提供保险保障,主动服务于他们给予肯定,从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很大地倾斜。我们要求所有中层干部走出办公室,对所有中小企业必须亲自上门拜访,深入老客户企业,在客户企业中聘请信息员、联络员;对所有新保客户必须当面解释条款并承诺服务项目,与企业进行不断的联络,实行零距离接触,只要客户需要必须随叫随到,提供各方面服务。
四是加大市场占有面。根据当前阶段的保源情况,年初,我们经过仔细的分析研究,确定今年把摩托车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学生以及人身意外险作为今年零散性险种突击,首先与交警、城市执法部门联系,请他们帮我们代理摩托车保险业务。同时与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班子成员多次与分管教育的领导、教委主任协调,最终取得他们的信任,才使我们的学平险业务有所突破。
五是开展劳动竞赛。我们根据上级公司有关竞赛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了劳动竞赛活动,并自行组织了摩托车、责任险、意外险等突击活动,从而营造了一种健康活泼、你追我赶、团结奋进的业务发展氛围。特别是在年末,我公司顶住家财险滑坡和年末保源少的劣势情况,合理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自加压力,跑企事业单位,跑个人家庭,一笔笔、一份份,最终以良好的成绩超额完成市公司下达的任务。
六是狠抓理赔管理。今年以来,我们狠抓理赔质量,首先把住定损关,做到既严又准;其次,把住核价关,做到准确、合理;最后,把住责任关,即准确界定保险责任,严格洞察骗赔案件,慎重处理拒赔案件,严格剔除不合理赔付。据统计,截至目前,告破骗赔案件、拒赔案件、剔除不合理赔付,共为公司减少赔付万元,实际为公司创造利润万元。
(三)抓服务,树立保 险行业的良好形象
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是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服务是保险企业的宗旨,是客服中心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对客户服务上我们力争做到主动、迅速、合理、简捷、周到,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做到该赔的一定赔到位,不该赔的决不滥赔,不该赔的也力争让客户满意,通过我们的思想工作和处事艺术,使理赔工作更拉近与客户的距离,更促进了业务的发展。
一是转变服务观念,办活保险服务。为使保户满意,我们进一步推出了“承诺服务“和“限时服务“,实行了公司权限以内赔案当天赔付,超公司上报审批案件5天赔付。承诺服务制度的建立,使我司今年接收的个理赔案件,都有效落实在承诺服务时间之内,平均结案速度提前了3天左右,受到保户的好评。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条龙服务,打破以往让保户自己找办公室办理业务,将所有工序集中营业大厅一起办公,并在大厅各窗口设明显标志,配导办员咨询员,使保户在一处就能办理完全部手续。同时实行办理业务限时制,每笔业务办理最长不超5分钟,为保户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实行大案、疑案跟踪制度,主动为保户到交警部门协助处理事故,为保户提供了保险职责以外的服务,给保户提供了方便;在事故车辆修理上,实行现场定损,一次性结案;在修理厂修车,提前预算,车修好,只需保户交很少的差额,其余款项由公司与修理厂结算,缓解了保户交费困难,保障了保户迅速恢复生产。
三是树立保险形象,打造财保品牌。我们下发了《营业人员服务规范和管理规定》,制定了一系列文明服务、廉政服务的规范措施,无论是谁,触犯保户利益,年终对本人的业绩实行“一票否决“,使全司业务和理赔人员都能严格按照保险原则办事。我们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劳动竞赛的基础上,实行了礼仪服务、文明用语、禁服务忌语,挂牌服务、持证展业、送赔款上门等活动,并对着装、仪表、环境卫生、内务做了详细的标准规定,使全司的环境建设和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保户创造了舒适的投保环境。
(四)抓队伍,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我们一直以来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做到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交流。我们坚持进行了“两个条例“、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端正和提高了思想和认识,增强了政治敏锐性。注重加强党风政风的建设工作,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倡导建立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干部队伍,在工作中实行亲属回避制度,个人使用车辆主动向财务上缴费用,公务招待实行“先审批、后登记、再执行“的管理制度,保证有详细的廉政台帐。
二是大力引进人才。公司能不能开展好业务,人是最关键的因素。公司十分重视对人才的选拔,招聘和使用打破用人界限,实际中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待遇留人。我们采取现招现用、培训提高和人才储备的办法,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招聘和吸纳理赔人才,从保险同业和应届大学毕业生中优中选优,一批充满活力、热爱保险事业的年轻人走进了财产保险的行列,保证了短期和中长期的人力资源。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为了提高理赔人员的服务水平,必须强化岗位培训。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和使用现有人才,鼓励员工自学成才,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主要的培训内容是:有关法律法规、保险条款、公司规定、汽车专业知识、定损技术及有关的知识。培训的方式是:集中培训和个别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外请培训和自我培训相结合。每次培训都有测试,每次测试都和业绩挂钩,年终进行综合评价。
四是关心员工生活。公司始终把费用向一线倾斜,在思想和经济对每位职工都给予了亲切的关怀和帮助,每位职工每逢生日都会收到公司送去的祝福,从而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公司上下到处充满着团结、拼搏、进取向上的良好氛围,为公司各项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人才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保户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意识保守,工作不够大胆和创新,工作虽然到职,但没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工作不够细,思想工作也不到位,组织、协调和沟通不够;二是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有的同志出现畏难情绪,少部分员工有思想惰性,缺乏市场发展前瞻性,主动出击少,被动挨打的多,造成了少部分业务的流失;三是客服的基础工作有一定的差距,如: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工作流程、服务网络和信息支持等都不够;三是服务意识不强、措施不力,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不够健全,服务的办法不多,也没什么特色。
三、今后的打算
随着市场变化和竞争的不断加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牢地把握市场的主动权,加强争夺市场的力度,加快抢占市场的速度,进一步拓展市场。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树立服务的观念、管理的观念。
二是转变思想观念,积极适应股份制改革后新的管理模式和展业模式,继续加强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的教育,加强并运用数据管理,引入激励机制,全面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职能,改善服务措施。改变以往传统的服务观念,大胆创新,强化服务的角色定位,采取全方位的服务措施,形成一个具有品牌的特色服务。
四是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他们的协助,努力提高五小车辆、学平险、校园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的承保率。
五是强化理赔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现场查勘率,采取人性化服务,区别对待,加快理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外部展业环境。
六是加强培训,提高理赔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培训采取近期与长期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力争在短期内大大提高员工的素质,从而提高服务水平。
总之,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面临的困难很多,工作压力将更大,要求会更高。我们将在上级公司的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勤奋工作,把各方面的工作做的更好,努力开创保险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公司和保险业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篇8:夫妻财产离婚协议书
男方:夏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电话:。
女方:张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电话:。
男女双方20__年6月30日在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为夫妻。婚姻期间,因双方各有独自工作及收入来源,为防止今后可能存在的财产纠纷,兹双方自愿诚信协商,在不规避法律及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婚内财产的约定
1、婚姻期间购置房屋约定
1.1、西安市莲湖区工农路某某某某小区2单元10楼5号房屋(建筑面积115.39平方米,合同号BC,登记产权人为甲方),该房屋购房款及装修款合计43万元全部由女方承担。兹双方决定自愿放弃夫妻共有财产,将该房屋赠与儿子夏某某所有。该赠与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赠与不可撤销。
1.2、西安市临潼区东关正街某某某某小区6号楼1单元6楼房屋(建筑面积95平方米,含车位一个),因该房屋及车位系女方单位的经济适用房,房屋及车位产权登记人为女方。该房屋及车位购置款合计28万元全部由女方承担。兹双方决定该房屋及车位归女方所有,女方无需给予男方任何补偿。
上述两套房屋需要变更登记时,男方应无条件配合变更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除上述两套房屋外,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系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
2.1、男方名下的银行储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理财所得等收入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名下的银行储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理财所得等收入归女方个人所有。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对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不得肆意侵占或者毁损。
2.2、男女双方以各自财产购置的房屋、汽车或者其他较大金额的物品及服务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不得肆意侵占或者毁损。
3、男女双方婚后接受赠与或者继承财产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不得肆意侵占或者毁损。
4、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财产,由双方共同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二、婚内债务的约定
1、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婚姻期间没有因购置房屋及汽车背负债务或者因近亲属罹患重病背负债务及因个人经营背负债务的情况发生,故双方名下至今没有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偿还。
2、男女双方未经对方亲笔署名签约或者追认产生的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及偿还;若对方因该债务致财产被执行的,对方有权向债务方追偿,并要求债务方承担应诉及追偿的争议解决成本(包含律师费等)。
三、夫妻感情的约定
1、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离婚(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该协议书对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部分的约定不受影响,依然作为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及承担债务的有效依据。
四、男女双方充分理解协议书的约定内容,对协议约定不存在误解;双方自愿诚信协商签订该协议书,该协议书不存在胁迫与欺诈,双方愿意信守该约定。
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书面补充之。
男方(甲方): 女方(乙方):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地 点:
篇9:财产保险合同格式涉外_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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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维修保全工作总结与自我鉴定
__年已经过去,迎来崭新的201_年。在过去的__年度中我担任公司财务部出纳及劳资工作,我的份内职责是:现金收支,按计调安排各个银行汇款、办事,开具发票,工资、提成补助的核算及发放。月底制作往来账报表及团队一览表,月初劳动局报表。份外职责是:倒班给客人订机票,更换led电子屏,每季度给旅游局报人天次报表。及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在忙忙碌碌中度过,虚心学习新的专业知识,进取配合同事之间的工作,总体来说,个人工作中小缺陷不可避免,但也能够说是圆满结束。鉴定请大家评议,多提宝贵意见。
首先在那里我要感激领导对我的信任,把这么一份重要的工作交到我手里,让我有机会学习和接触财务工作,其次,我要感激乔会计这个师傅,她教会我如果做好和胜任这份工作。这一年来从不熟练到熟练的掌握每月工作资料,在做的过程中不断改善以往的工作方式方法,能让各类文件更完善的为自我工作服务。顺利完成如下工作:
1、严格执行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定期核对发现账目如金额不符,做到及时处理,做到每日现金结算。
2、定期电话催促公司各项应收款,如可收回,及时处理安排。
3、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报销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及领导的签字才能给予支付),走团汇款也必须经过计调签字或领导同意给予汇款。
4日常工作的改善。现金收支,例如很小的事情,一般给客人在报名后都会先开收据,后换发票。在收据上就有很多的不便,因为没有报名表详情的附件,财务收款后需要分团入账,以前收据上只写团名和金额。这样远远不够,团少的时候能够对出来,可是团多的时候,操作起来十分繁琐。所以在改善后的收据上,要写的真的很详细:团名(例如海南),天数,人数,金额,客人姓名,出发日期,收款人。这样的话,开收据的时候稍微麻烦一点,但在分团上账会方便很多。还有很多的例子,如报销单,一览表,考勤表之类的一些改善都是日常积累做下来,月底会对做账核算工资帮忙很大的。
5.回顾检查自身的问题,我认为:学习不够,以目前的专业学习及技能,为人处世方法方式没有办法更好的胜任此工作。在以后要向领导多学习一下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事。
在过去的一年中,付出过很大努力,可是成果也许没有显著。这些都需要好好学习,仅有不断的提高业务水平才能使工作更顺利的进行。在即将到来的201_年,我有新的工作变动和意向。在此我祝愿阳光之旅越办越好,员工本事越来越强,团队精神越来越旺。
篇11: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页10]_合同范本
财产保险费率表
财产保险基本险年费率表
(按保险金额每千元计算)
类别
号次
占用性质
费率
工业类
1
2
3
4
5
6
第一级工业
第二级工业
第三级工业
第四级工业
第五级工业
第六级工业
0.60
1.00
1.45
2.50
3.50
5.00
仓储类
7
8
9
10
一般物资
危险品
特别危险品
金属材料、粮食专储
0.60
1.50
3.00
0.35
普通类
11
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
0.65
12
综合商业、饮食服务业、商贸、写字楼、展览馆、体育场所、交通运输业、牧场农场、林场、科研院所、住宅、邮政、电信、供电高压线路、输电设备
1.50
13
石油化工商店、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日用杂品商店、废旧物资收购站、修理行、文化娱乐场所、加油站
2.50
财产保险综合险年费率表
(按保险金额每千元计算)
类别
号次
占用性质
费率1
费率2
工业类
1
2
3
4
5
6
第一级工业
第二级工业
第三级工业
第四级工业
第五级工业
第六级工业
6.0
2.00
2.40
4.00
6.40
8.00
1.00
1.50
2.00
3.50
5.00
7.00
仓储类
7
8
9
10
一般物资
危险品
特别危险品
金属材料、粮食专储
1.50
3.00
5.00
1.00
1.00
2.00
4.00
0.50
普通类
11
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
1.60
1.00
12
综合商业、饮食服务业、商贸、写字楼、展览馆、体育场所、交通运输业、牧场农场、林场、科研院所、住宅、邮政、电信、供电高压线路、输电设备
2.40
2.00
13
石油化工商店、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日用杂品商店、废旧物资收购站、修理行、文化娱乐场所、加油站
3.00
3.00
备注:费率1适用于华东、中南、西南地区
费率2适用于华北、东北、西北地区
财产保险短期基本险、综合险费率表
保险期限
一个月
二个月
三个月
四个月
五个月
六个月
七个月
八个月
九个月
十个月
十一个月
十二个月
按年费率(%)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财产保险费率规章
一、凡符合参加财产保险的各种单位,其保险费的计算,均应依照本费率规章办理。
二、本规章所规定的费率,均按保险期限一年,以保险金额每千元计算,如中途退保或保期不满一年,应按《短期保险费率》的规定计算应交保险费。
三、本规章所规定的费率依据投保财产的实际危险程度制订,每一投保单位原则上适用一个费率。
四、保险费率分为工业类、仓储类、普通类三类,计分十三个号次,详见《财产保险基本险年费率表》和《财产保险综合险年费率表》。
五、基本保险费率可在3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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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继母财产分割协议书
甲方(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系女方之夫。
乙方(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系男方之妻。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 对相关合法拥有的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 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 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3、男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承诺自愿继续为女方以上房屋无偿偿还贷款。
第二条、汽车归属
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汽车(车牌号 )一辆归方所有。
第三条、存款、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万元归方所有,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其名下的 万元存款转移到 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如无共同存款,此条划线作废)
2、以男方名义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全部归男方所有。男方作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 股东因为此公司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女方无关。
第四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以前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归各白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的共同债权全归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归各自所 有。
第五条、生活支出
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平时生活费用、孩了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第六条、受让财产
1、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白所有。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 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 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年 月 日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篇13:财产合同
总体变卖破产财产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价,甲、乙双方就变卖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总体变卖_________破产财产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以人民币_________元,向乙方总体购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本合同所变卖的破产财产,具体指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的会评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的全部财产。乙方仅以其现状予以转让,转让移交后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如果在实际移交破产财产中存在下述情形时,应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实际盘点评估值所占竞卖价的百分比从甲方购买的总价款中予以扣除。
1.移交财产中过期、变质、损坏等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及移交时不能正常运作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将定金人民币现金_________元交付乙方指定的帐户,余款在五日内付清。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视为放弃权利,所付定金不予退还。乙方有权同其他报价人签订转让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乙方收到甲方全部价款后三日内向甲方办理财产交接手续。甲方承诺最迟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财产从所占用的场地搬走,乙方予以协助同业主的关系,逾期所发生的场地占用费,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因拆卸固定于地面、墙面、天花板上属于《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的物品和设备,给业主造成的相应损坏,甲方不负恢复原状及赔偿责任。
第六条?所转让的破产财产中免税物品的应缴关税,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报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2024年夫妻财产协议书
男方:﹍﹍﹍﹍,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经自由恋爱相识谈婚,即将缔结为夫妻。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以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权利归属及责任的承担,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处、恩爱互助,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男方的婚前财产有:
位于__市__区__路8号____宿舍区4栋一单元4501号。房产权证号第号,土地证使用证号:__国用(20__)第号,建筑面积95.01平方米住房归属人所有。 女方的婚前财产有:
1. 位于__市__区__路8号_____宿舍区2栋一单元2606号。房产权证号第___号,土地证使用证号:__国用(20__)第号,建筑面积95.01平方米住房归属人所有。
二、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婚后财产的各自收入(包括房屋租金等)所得归各自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2.婚后来源于各方亲属的赠与、继承所得,不论是否明确归哪一方所有,均根据来源归各自所有;
3.婚后双方及各自亲属均互不继承对方遗产。
三、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1.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方单方享有与承担;
2.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资,不论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四、其它
双方父母如还健在,双方均有赡养的义务,不得推卸,这是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五、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及公证机关各执壹份,自协议被公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15: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鉴于:
1、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福州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号为:)。
2、甲方出资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3、甲方拟将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基于上述条款,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本协议转让标的是指:甲方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
2、甲方保证对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及基于该财产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于本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转让予乙方,同时甲方按照《合伙协议》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于该日转移给乙方。
3、甲方承诺,上述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以转让。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
1、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债权债务处置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后,乙方共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享有有限合伙人权益,承担有限合伙人义务。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基于甲方转让财产份额完成日之前合伙企业存在的所有债务和责任,乙方以其受让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转让的实施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日,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
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转让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之目的使用。
第五条保证及承诺
1、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其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比例:合伙企业利润的20%归普通合伙人享有,80%归有限合伙人享有,在合伙企业向各合伙人分配利润时支付;全体有限合伙人按照利润分配时各自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分配。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损失赔偿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第七条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使用。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样文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 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17:财产保全担保合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该村主任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内的补偿款_____________万元(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用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贵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作出(______)牡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期内,被申请人提起了上诉,现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在本案中,贵院接受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依法作出(______)牡保字第_____号民事裁定书,对牡丹江_____________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期给付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元补偿款在牡丹江东安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用社;账号:_____________.),申请保全其中的_____________万元。因本案已进入二审程序,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请财产保全续保申请,请求继续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予以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8: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合同书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1、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具体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权(详细说明)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
2、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具体补充说明,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篇19:婚内财产协议仅约定男方名下房产为共同财产
男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自行、自愿订立的协议,协议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一般尊重各当事人的约定。 甲乙双方经过长时间的恋爱、相处,已经对方有了深刻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______省(____市自治区)______市 ______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证号为:_________),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妻双方感情发展良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就夫妻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公证协议:
第一条 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相关法律之规定。
第二条 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后现有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1.房屋: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归______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_________方的______牌______型号轿车一部,归_________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_________方的______银行存款______万,归_________所有;
4.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5.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风险告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如果约定各自负担的,应该在签订债权债务协议的时候,明确告知债权人该债务不作为不起共同债务,由签订协议的债务人负担。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
第三人。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______%集中存放于夫妻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并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______%视为个人财产,自行保管,与对方无关。
2.双方在共同夫妻生活期间所设立的共同账户由______方保管,并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______方有定期向______方告知的义务。
第四条 双方忠诚协议
1.如果______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1)______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2)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归______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则由______方付清;
(3)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______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______方应向______方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女方。
2.如果______方今后有过错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3.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第五条 订立目的
1.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白头偕老。
2.协议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1、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2、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实务中存在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
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篇20: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标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第八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四)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五)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账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账面余额。
第十二条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及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解释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本条规定了凡是投保财产,被保险人必须对其具有可保利益,即被保险人对投保财产具有经济利害关系,否则不能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本条指投保上述财产无一定价,保险金额很难确定,风险也较特别,因此必须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事先特别约定,在保险单及明细表上载明,才能承保。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本条所列明的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承保范围,主要原因是:
(一)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财产或利益,如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及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二)不是实际的物资,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
(三)不利于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命令或规定,如违章建筑及其他政府命令限期拆除、改建的房屋、建筑物。
(四)不属于本财产保险范围,如运输过程中的物资、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和畜禽类等,应由其他险种承保。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本条款保险责任采用列明方式,即保险标的只有在遭受本条所列灾害、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保险责任内的灾害、事故具体有以下几项:
(一)火灾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
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
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因此,仅有燃烧现象并不等于构成本保险中的火灾责任。在生产、生活中有目的用火,如为了防疫而焚毁玷污的衣物、点火烧荒等属正常燃烧,不属于火灾责任。
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既无燃烧现象,又无蔓延扩大趋势,也不属于火灾责任。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所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但如果发生了燃烧并失去控制蔓延扩大,才构成火灾责任,并对电机、电器、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负责赔偿。
(二)爆炸
爆炸分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1.物理性爆炸:由于液体变为蒸气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因而发生爆炸。如锅炉、空气压缩机、压缩气体钢瓶、液化气罐爆炸等。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的爆炸定义是:“锅炉或压力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到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锅炉爆管不属爆炸事故。鉴别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问题,以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为标准。
2.化学性爆炸: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如火药爆炸、可燃性粉尘纤维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及各种化学物品的爆炸等。
因物体本身的瑕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由于容器内部承受“负压(内压比外压小)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爆炸责任”。
(三)雷击
雷击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雷电为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雷击的破坏形式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
1.直接雷击: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损失,属直接雷击责任。
2.感应雷击: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灾,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或因雷电的高电压感应,致使电器部件的损毁,属感应雷击责任。
(四)暴雨
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五)洪水
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浸泡、冲散、冲毁等损失都属洪水责任。
规律性的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在常年水位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暴裂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不属于洪水责任。
(六)台风
台风指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级或以上,即风速在32.6米/秒以上的热带气旋。是否构成台风以当地气象站的认定为准。
(七)暴风
暴风指风速在28.3米/秒,即风力等级表中的11级风。本保险条款的暴风责任扩大至8级风,即风速在17.2米/秒以上即构成暴风责任。
(八)龙卷风
龙卷风是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陆地上平均最大风速一般在79103米/秒,极端最大风速一般在100米/秒以上,是否构成龙卷风以当地气象站的认定为准。
(九)雪灾
因每平方米雪压超过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的荷载标准,以致压塌房屋、建筑物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为雪灾保险责任。
(十)雹灾
因冰雹降落造成的灾害。
(十一)冰凌
即气象部门称的凌汛,春季江河解冻期时冰块飘浮遇阻,堆积成坝,堵塞江道,造成水位急剧上升,以致冰凌、江水溢出江道,蔓延成灾。
陆上有些地区,如山谷风口或酷寒致使雨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成下垂形状,越结越厚,重量增加,由于下垂的拉力致使物体毁坏,也属冰凌责任。至于一般的冰冻损失,如露天砖坯冻裂,水管冻裂等都不属冰凌责任。
(十二)泥石流
山地大量泥沙、石块突然爆发的洪流,随大暴雨或大量冰水流出。
(十三)崖崩
石崖、土崖受自然风化、雨蚀、崖崩下塌或山上岩石滚下;或大雨使山上砂土逶湿而崩塌。
(十四)突发性滑坡
斜坡上不稳的岩体、土体或人为堆积物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十五)地面突然塌陷
地壳因为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此外,对于因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或在建筑房屋前没有掌握地层情况,地下有孔穴、矿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所致保险标的的损失,也在保险责任范围以内。对于因地基不固或未按建筑施工要求导致建筑地基下沉、裂缝、倒塌等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以内。
(十六)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凡是空中飞行或运行物体的坠落,如空中飞行器、人造卫星、陨石坠落、吊车、行车在运行时发生的物体坠落都属于本保险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因人工开凿或爆炸而致石方、石块、土方飞射、塌下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可以先给予赔偿,然后向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
建筑物倒塌、倒落、倾倒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视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责任负责。如果涉及第三者责任,可以先赔后追;但是,对建筑物本身的损失,不论是否属于保险标的,都不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本条第一款所指停电、停水、停气所致保险标的损失,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才属保险责任:
1.必须是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并自己使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包括本单位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专用设备,以及本单位拥有所有权又与其他单位共用的设备。所谓设备包括:发电机、变压器、配电间、水塔、线路、管道等供应设备。
2.限于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三停”损失。
3.仅限于对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在产品和贮藏物品等保险标的的损坏或报废负责。例如印染厂因发生属本条责任范围的停电,使生产线上运转的高热烘筒停转,烘筒上的布匹被烧焦;又如药厂因同样情况停电,使冷藏库内的药品变质,属保险责任。
本条第二款指已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所列灾害事故,为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而不可避免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属于本保险赔偿范围。但对非保险财产的损失则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