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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月份旅游的最佳地方(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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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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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旅行团名报名人数初定出团日期旅游线路与天数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用餐标准早餐__________次,正餐______次,标准:_____________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购物娱乐安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_________________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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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线路营销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3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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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日益普及,中国出境游市场存在了较大的潜力,还有更广阔的空间期待挖掘。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专家组分析,中国旅游业对外开放走过了30年历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出国旅游已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人的时尚选择。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出境游客的总人数从1993年以来增长的速度让人欣喜。相比其他国家,中国出境游客的消费行为近年呈现了一些特征,其中包括旅途距离趋短、更注重性价比、慢旅游渐成时尚、追求更多样化旅游产品等等。面对这些趋势,不少旅游目的地国家已经针对性地调整了营销策略。这些都将有效地拉动中国出境游市场的增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旅行增长见识也已成为许多国人的喜好。对于国人的旅游消费特征,日韩旅游可以说是出国游领域距离,性价比,多样化产品兼顾的“一石三鸟”之选。相对于近期韩国的金融危机,经济萧条,日本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另一方面,由于日本有大量的历史遗迹和文物,政治、文化也牵涉到日本的历史,而本身日本的历史和文化也有相当多的中国人对其感兴趣。了解日本的历史,才能更好地了解日本本身。作为日本的邻国,中国人很有必要清楚日本在过去上千年中的所作所为。中国历史和日本历史的关联正是对“一衣带水”这个成语的最好诠释。有的历史和文化可以忘却,有的历史和文化是绝对不能抹消的。实地了解就是最好的方法。这也是很多国人热衷去日本游玩的原因。

还有就是,日本作为亚洲最强盛的国家之一,他的商品也相当的吸引游客。所以,日本的购物团也相当的受欢迎。东京,大阪,秋叶原等也是中国游客热门的旅游胜地。

所以,我们需要一条既能满足游客观光,消费,也能实现性价比高这个重点的旅游线路

市场分析:

(一)现有市场竞争格局发展:

二战以后,世界经济高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旅游活动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组成部分。综观现代旅游的发展历程,现代旅游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即增长的持续性、普及性、竞争的激烈性、旅游需求的多样性。增长的持续性为参与旅游的人数日益增长;普及性为参与旅游的人群普及向各个阶层;竞争的激烈性为因为需求量增大导致旅游企业增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旅游需求的多样性为消费者对旅游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

(二)消费者分析:

以前,旅游活动作为一种精神享受,其参与者主要以社会的上层人士、统治阶级为主,他们仅是社会力量中极少的一部分。而在20xx年后,随着世界经济高速增长,社会财富增加,越来越多人们有经济能力去参与到旅游活动中来,从而使旅游活动在世界上大多数地区演变为一种社会性活动。随着旅游者队伍日益扩大,促使世界旅游业持续稳定地增长。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1950年世界国际旅游人数为2528。2万人次,国际旅游总收入为21亿美圆。到20xx年,世界国际旅游人数为69800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4760。00亿美圆。可见现在出国旅游作为一种娱乐已为人们所广泛接受。

(三)未来发展趋势

国际旅游是服务贸易的重要部门,国际旅游收入相当于世界货物与服务出口收入的8。1%,大大超过了汽车、化工、食品及石油等产品的出口收入。今后旅游业的竞争将不仅表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国家与国家的竞争。今天世界各国频繁举办“旅游年”,政府首脑亲自出面做广告促销旅游,争相举办诸如世界博览会和奥运会等超大型活动,已经显现出这一趋势。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旅游业的竞争还表现在区域之间的竞争。如欧盟国家和东盟国家都组织过多种多样的多国联合促销活动,多国家的联合开发与促销更是日趋多样化。东北亚地区围绕图们江流域中、朝、俄、韩、日、蒙等国家的联合,南部的港、澳、粤的合作就是很好的例证。所以出国游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了。

(四)我社现有线路分析

各公司的现有路线分析,自己填。

路线介绍:

广州---东京---富士山---名古屋---京都---大阪---广州

第1天:广州白云机场=成田机场下午航班(只含晚餐)

请各位团友于指定时间到白云机场出境大厅集中,搭乘国际航班飞往日本第一大城市:东京。抵达用晚餐,之后入住酒店。

住宿:豪华酒店:成田PORT酒店

第2天:东京=横滨=富士山河口湖地区温泉酒店(全天含餐)

早餐后来到东京,早餐后走百姓生活大舞台浅草,参观著名的【雷门观音寺】,在寺前的【仲见世商业街】购买小礼品,这是代表江户时代的风情街道,两旁传统的店铺栉次鳞比。再看一看昔日皇家风范、今日绿洲、日本天皇的住所【皇居外苑】,可以在著名的二重桥前拍照留念。逛银座繁华街。到新宿登45层楼高的【东京都厅】,俯瞰东京全貌,远眺【东京塔】,再往歌舞伎町。然后后驱车往横滨。在横滨港眺望【海滨大桥】美景。傍晚前往温泉酒店入住,品尝地道日式料理,沐浴日式传统温泉。

住宿:温泉酒店:河口湖富之湖温泉或同级

第3天:河口湖=滑雪场=富士急乐园(赠送入园门票)=名古屋(或丰桥或滨松等)(全天含餐)

早餐后乘车前往富士山脚【天神山滑雪场】感受玩雪及滑雪的乐趣,亦可堆雪人,打雪仗,体验一下日本人冬季的户外活动。(雪具,滑雪服及雪上运动费用自理)。再前往位于富士山麓的大型游乐中心,并以多项吉尼斯世界记录著名的【富士急乐园】(特别赠送入园门票,娱乐项目费用自理,新增“总旋转数“世界第一的超大型滚轮式过山车!)您可漫步于园内照相取景听听别人的惊叫声或商店购物也可自由选择游乐活动。之后前往【富士山资料馆】,团友可在馆内观看介绍富士山形成过程的资料片,到展望台上欣赏富士山的秀丽景色。之后乘车前往中部地区。晚餐后入住酒店。

住宿:豪华酒店:名古屋皇轩或周边同级酒店

第4天:名古屋=京都(清水寺)=(自费新干线)大阪

早餐后往日本古都:京都,游览古朴清幽的世界文化遗产【清水寺】和寺前怀旧街。再驱车前往【西阵织和服馆】,欣赏精美和服,了解日本的传统文化。之后(自费1500日元)乘子弹头火车前往大阪市区观,游览如诗如画的【大阪城公园】了解十六世纪丰臣秀吉时代的历史。后逛逛繁华闹市【心斋桥商业街】,【道顿堀美食街】。心斋桥是大阪最繁华的商业街,著名高级百货店,时装街,有名餐厅,均集中在这里,车水马龙,街上行人如织。道顿堀是沿着道顿堀川南岸的一大繁华街区。日本人常说“吃在大阪”可见这里的饮食店之多,在此您一定不可错过大阪著名的各式小吃。后前往入住酒店。

住宿:豪华酒店:关西华盛顿酒店或同级

第5天:大阪关西机场=广州白云机场 ,南航下午航班或全日空日航上午航班

南航:早餐后前往【超值购物中心】,之后往关西国际机场搭乘国际航班飞返广州。到达新白云机场后团队解散。结束日本本州五天之旅!

路线分析:

本路线重点在于既能满足游客观光,消费,也能实现低消费这个令人心动的亮点,众多的游览点,由于大部分景点属于免费观光,所以成本低廉可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而且景点众多,不会让人感觉无聊。用低价格和多样化来吸引顾客,一定可以打动他们。

风险分析:

1,应避免商家为求利润不惜罔顾搭乘人数限制,致超载严重,避免船上欠缺完善救生设备,救生衣严重不足,品质堪虞等。

2,宣传旅游产品固然应该,但不能过分宣传,导致游客反映货不对板,上门投诉,索赔等逆向宣传影响。

3,车船机位保证充裕,且数量恰当。过多则导致亏损,过少则导致有利而不能得,甚至不能出团等后果。

4,严格控制联系购物场所的质量大关。游客购物的场所必须货值其价,尤其日本,假货风气严重,若有假冒伪劣商品,必然会使游客心情大打折扣。

5,行程若有改变,必须第一时间告知游客,并给予解释。若游客情绪激动,须责令地陪,全陪等给予安慰。

6,避免政治冲突。日本人民自二战以来与中国人民之间的感情常有摩擦,旅行团须避免日本人与游客之间发生冲突,如发生冲突,也须以游客利益为第一考虑。

7,尽量避免意外,应尽量约束团客的活动范围,如团客坚持离团也须保持联系,避免走失。如遇大规模意外,如天灾,政变,战争等,须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大使馆,确保团客安全归国。

成本分析

机票成本:

地接成本:

酒店住宿费用:

门票费用:

食物费用:

联系方式

南湖国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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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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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以来,我局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逐步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不断配套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着力开展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和乡村农家特色旅游,协调推动重点旅游项目和绿色慢行系统建设,较好地促进了全区旅游产业的平稳发展。

一、今年的主要工作亮点

(一)旅游市场人气趋旺,创收能力明显增强。据预测全年旅游接待人数约246.91万人次,同比增长14.76%;其中乡村旅游接待人数13.67万人次,同比增长16.74%。旅游总收入为3.6亿元,同比增长18.84%。其中乡村旅游营业收入398.4万元,同比增长13.41%。

(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行业管理规范井然。一是旅游安全监督到位,旅游行业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旅游市场管控有力。开展市场整治4次,其中节假日市场检查2次,检查旅游企业21家次,检查导游人员36人次,教育纠正违规行为5人次;三是旅游质量服务优化。全天候保证旅游热线畅通,接受旅游咨询38人次,受理投诉案件3宗,办结率100%。

(三)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接待能力显著增强。各个休闲旅游点道路畅通,在全市率先实现区级旅游标识牌建设统一标准和全覆盖。全年新增香江国际大酒店、堆插乡村主题酒店床位416张,且均按四星级标准提供服务。

(四)乡村休闲旅游再创佳绩。大水、泮边、堆插三个村获得第二批“旅游名村”称号。至此,我区共有7个村获此殊荣。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乡村休闲旅游接待平稳有序、安全和谐,过夜人数持续增多。国庆黄金周旅游及接待服务工作得到省旅游委和市政府表扬。

(五)重视抓好旅游岗位技能培训。先后组织举办酒店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班、乡村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班两期,培训310多人次。组织局机关干部、镇分管旅游工作的负责人及农家乐经营单位负责人到省内外考察学习29人次,提升了辖区旅游服务质量,树立了旅游形象。

(六)重视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编印“美丽”系列旅游简介和旅游地图,筹划推出“特色”旅游线路,开展“车驾、畅游乡村”、“我到乡村过大年”和“红色之旅走进校园”等一系列富于特色的旅游促销活动,组织开展“荔枝节”绿色骑游和荔枝采摘促销活动,配合省、市旅游部门走出去贵州、云南等地宣传促销旅游产品,进一步扩大了旅游的知名度。

(七)全力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争取上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200万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九龙戏水”项目二期,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各项前期工作正在加紧办理,年底进入施工阶段;乡村游品牌打造取得新成效,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堆插村桃源乡村养生酒店年底正式营业,红旗泮边休闲农庄通过加强服务技能培训、增加CS野战、团队拓展设施来提档升级,吸引了更多客人;旧州古文化旅游镇项目已完成概规编制,报市国际旅游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红旗风情小镇项目征地工作顺利推进,同责任村凤雅村村民沟通,获得理解和支持,进入点青苗和签名阶段。

(八)协助做好统筹城乡示范镇绿色慢行系统的规划设计及玉仙村、坡仑村农家乐建设规划工作。完成了慢道规划编制及“祥云盘龙”LOGO设计,牵头制定《玉仙村和坡仑村农家乐建设实施实施方案》,并做好红色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

(九)联系点工作扎实有效。先后筹措三万三千元,支持甲子镇政府的计生工作,改善益新村委会办公室环境,帮助儒上村制订新农村建设三年发展规划,配合做好村级换届工作等;配合滨江街道做好打违拆除和滨江新城规划道路征地等工作。此外,抓好责任路段观光路、兴丹路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了预期成效。

(十)加强了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组织建设有关规定,召开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带头勤政廉政,严格自律,狠刹“四风”,弘扬正气,促进了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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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局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2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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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组织部的积极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干部教育这项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xx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夯实思想政治素养

一年来,全局深入实施理论武装创新行动,着力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干部政治学习制度。

一是深化创先争优实践活动。按照今年的“三争一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我们注重结合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不断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把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坚持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为抓手,提出了晋位升级和“三争一创”目标,并在党员个人认真检查自己履行承诺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进行点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要求。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为民服务等方面开展普遍点评、公开承诺、推进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同时,坚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的精神。通过领导带学、专题辅导引学、典型案例导学、坚持集中常学等形式,掀起全局理论学习的新高潮。在重点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借助“读书月”活动,向党员干部推荐好书、号召党员向大家推荐好书。通过开展读书竞赛、岗位业务竞赛和工作推进力竞赛活动,促使全局干部在解放思想上有新提高,在争先进位上有新跨越,在促进和谐上有新进展,在转变作风上有新成效。

二是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我们始终把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主题,重点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勤政廉政教育和岗位职责等教育,通过廉政教育片、图片展,深化学习效果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为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专门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汇编并印发每一名党员,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将落实反对“四风”及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的情况作为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精神专题教育活动。我们结合国际、国内形势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市区委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打下解放思想谋发展、争先进位勇跨越和与南京同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思想基础,为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动力支持。

四是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入综治、平安、法治六合的创建活动中,扎实进行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干部学习《公务员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及网上答题、法制宣传月学法知法用法活动,强化了理论根基,也为深化综治、法治六合、平安六合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实践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认真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公务员能力培训工作。我们在认真坚持“三课一会”制度的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了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能力工程培训,抓好公务员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知识方面的学习。我们还坚持把在职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素质提升的主要途径,以XX市公务员学习网和XX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两个载体为抓手,认真抓好全区公务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学习,通过学分手册登记等形式,推动在线学习任务的圆满完成。从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出发,支持和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理论、业务和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岗位培训。我们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关于业务知识和公共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及时掌握专业新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等业务技能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同时,我们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区业务部门要求的法律知识网上知识答题活动。

三是组织领导班子开展轮训学习培训。我们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定期学习例会制度,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党的精神解读等方面专题辅导学习,在提高党政领导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上下功夫,提高发展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事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实施领导干部“双提升”主题轮训,参加领导干部进高校自主选学班、区管正职干部进党校专题进修班。今年以来,我们还相继组织干部参加全区新闻发言人和发言人助理培训及人事、财务、档案、保密、党务等多门类业务培训。

四是认真抓好局机关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中层干部的政治素养,我局在扎实开展旅游系统政风行风述职评议活动的同时,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确保中层干部按时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鼓励中层在职学历升级,使他们进一步掌握创新的政治理论基础和现代科学发展知识,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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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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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00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

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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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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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让全校女教职员有一个放松心情,亲近大自然的机会,让她们开开心心欢度属于自己的节日。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xx年3月8日;汶川水磨古镇、都江堰城区及青城山镇区。

三、安全与纪律要求:

1.遵守时间,不得缺席,不迟到,不擅自离队。

2.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事必须向各女工组长请假,销假。

3.自觉主动做好春游活动的准备,特别是活动中的注意安全,以免活动中出现意外事故。

4. 春游活动中,要团结互助,举止文明、注意形象。

5. 春游活动中,请大家自觉的不带家属(含小孩);如果有急事的女职工不能参加此次春游活动,视为自动放弃,请不要找人顶名额。

四、活动日具体安排:

7:00 新校区校门上车(早餐自理)。

7:00-8:30 安仁—大邑—怀远—都江堰—汶川水磨古镇。

8:30- 12:00 汶川水磨古镇自由参观游览各景点活动。

12:00-13:00 汶川水磨古镇—“大夫第豆花庄”就餐(午餐)。

13:00-13:20 汶川水磨古镇游客中心停车处上车返都江堰。

13:20—18:00 前往都江堰城区及青城山镇区参观游览(景区门票自理)。

18:00-19:00 青城山镇—“青茂山庄”,举行三八节表彰活动及就餐(晚餐)。

19:00 上车返校。

五、车辆安全及路线:

1、由有运营资质的大邑旅游客运公司承担

2、联系责任人:

3、路线:安中—大邑—怀远—都江堰—汶川水磨古镇—都江堰城区及青城山镇区—安中

4、时间:20xx年3月8日,7:00-20:30

六、后勤保障:

1、由后勤处等人负责

2、经费预算:车费6600十餐费15300十奖品费3000

附一:

一、安中20xx三八节女职工春游活动领导小组

1、组 长:

2、副组长:

组 员:

二、安中20xx三八节女职工春游活动工作小组

1、总负责人:、

2 、髙三女工组负责人:、

3、髙二女工组负责人: 、

4、髙一女工组负责人: 、

5、安外女工组负责人: 、

6、后勤教辅女工组负责人:

7、摄影组负责人:、

8、奖品组负责人:、

9、后勤组负责人:、

10、安全组负责人:、

三、乘车分组名单(168人):

一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二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三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四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五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六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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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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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合 同 责 任

第一条 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行程、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时使用。

2.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解除合同的方式、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期限等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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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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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州旅游局按照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20xx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新旅办〔20xx〕65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州20x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巴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巴安办字〔20xx〕43号)精神,结合旅游行业实际,现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与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州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旅游局质监所,由董开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机关、全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事宜的落实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以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张春贤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大力强化舆论导向,集中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实现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任务

(一)紧紧围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教育活动。

1、“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要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与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做好本辖区内旅游从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依法治国相关政策,切实将法律法规宣贯到每一名在职干部、企业员工中。

2、深入开展“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旅游局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分别与本行业和所辖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安全生产活动。谈安全生产活动可采取集中或一对一或直接进企业方式,深入传达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张春贤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敦促企业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诫企业依法治安、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服务和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困难。

3、深入开展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单位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结合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注重将新颖快捷的方式与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相融合,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再学习、再宣传,营造浓厚依法治安氛围,使《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更加贴近员工、贴近实际。

(二)扎实开展“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各县市旅游局要深入旅游企业,广泛进行普法、执法宣传和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

2、各县市旅游局要积极参加州、市、县政府主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现场咨询及举报受理等。

咨询主要内容:旅行社投保责任保险规定;旅游安全常识。分发《巴州旅游、工商、消协游客出游提示》、《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提示》等宣传单、宣传手册。

3、各旅游企业要开展多形式咨询活动。通过制作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展板、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猜谜和逃生自救体验等方式,扩大“6?”咨询日影响。要充分利用自身的门户网站、LED屏幕、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等开设栏目,发表文章、发布信息、发送微博微信,开展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各级旅游部门要积极组织所属旅游重点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四)广泛开展特色活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不断创新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团队旅游行前的安全宣传,寓教于游,使安全旅游深入广大游客心中,安全生产成为旅游企业的自觉选择。

(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安全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紧紧围绕旅游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赢得各族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推动旅游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开展安全生产“接地气”宣传活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访惠聚”活动,在驻村点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服务各族群众”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宣传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驾驶和防火、防触电等安全知识活动,提升各族群众的安全意识。

(七)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承诺宣誓,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八)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好安全、消防、旅游道路交通等方面“打非治违”工作,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本企业所有岗位、设施设备、危险源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集中排查和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要按照州旅游局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落实。

2、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一主题,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起到以月促年的实效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3、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安监、公安部门清理整顿旅游客运市场,坚决将无旅游营运资质、车况不符合要求、管理混乱的旅游客运公司清理出旅游客运市场。

4、以“防事故、保安全”为目标,把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年内不发生一次较大旅游安全事故。

请各县市旅游局将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阶段性工作小结、每项工作任务信息、图片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5月30日前和7月3日前报送州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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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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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二○○四年十二月)

平遥古城具有2700多年的悠久历史,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全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9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14处,市级4处,县级76处。1998年,平遥古城被国务院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3日,整座古城和古城外的双林寺、镇国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99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27处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在2.25平方公里的平遥古城内,古城墙、古民居、古街巷、古店铺、古庙宇等各类建筑保存完好,风貌犹存;以市楼为中心,以南大街为轴线,对称地分布着左城隍、右衙署,左文庙、右武庙,东道观、西寺院的这种古代左文右武的封建礼制格局;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完好地保存了220多家古店铺;古城内拥有3798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其中保存完整的有448处。平遥古城的所有这些特征,为人们展示了一幅中国历史发展中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是中国汉民族城市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

面对这一丰厚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非常重大,同时,如何利用好先辈留下的珍贵财富发展好旅游业,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平遥古城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逐渐理性的过程。从199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国家、省、市各级对平遥古城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00年,全省调整产业结构“1311”项目中,将平遥古城列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十大旅游景区。2004年全省旅游产业工作会议上,将平遥古城作为全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发展的两大龙头之一。2003年晋中市开始实施双百项目,平遥古城旅游业项目和平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续两年被列入全市双百项目,主要内容有:平遥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包括8大类46项工程,总投资为4.58亿元;城市集中供热供气项目,总投资2.27亿元;康宁街拓宽及商业开发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平遥古城旅联实业公司文庙开发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平遥中学新校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丽泽苑大酒店新建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从1997年之后,国家、省、市三级计划部门加大了对平遥发展旅游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共给予投资8150万元,其中国家4850万元,省2820万元,市480万元。所有这些支持,都对平遥这样一个基础薄弱、财力紧张的地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平遥历届县委、政府充分审视分析和深刻认识到“古城存在的唯一性、古城保护的完整性、古城文化的厚重性、古城景点的多样性、古城内部的混合性”这样一些基本特征,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观念和经营城市的发展理念,从解决发展过程中体制、机制、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着手,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路子,最终实现了文物保护、旅游发展、城市建设共赢的目标。在短短的几年间,平遥古城以其丰富多彩、古色古香的人文景观,成为国内外游人向往的旅游胜地,旅游产业有力地拉动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的平遥古城,已经成为展示中国汉民族文化的大型博物馆,成为我县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拉动力,成为全省的旅游龙头。2004年,平遥古城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3万人,门票收入4800万元,旅游及相关产业综合收入4.3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20倍、25倍和18倍。分析平遥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全面夯实旅游发展的基础。

平遥县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的思想,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发展旅游的理念,全方位地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实施依法保护。在省、市的高度重视下,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了《平遥古城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遗产保护的省级立法,这一条例成为平遥县保护古城的法律依据,成为制定县城建设规划、古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古城保护管理制度的大纲。根据《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经山西省政府批准,平遥先后出台了《平遥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平遥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传统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管理办法》;针对古城内消防设施失天不足的问题,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强文物单位、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古城内电气线路改造的方案》。特别是最近以来,以市政府文件上报省政府《平遥古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张宝顺省长亲自做出批示,梁滨副省长组织召开了专门协调会予以研究解决。所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案的出台,使文物保护工作更具操作性,更加具体化,促进了文物保护法制化进程。近几年来,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坚持“修旧如旧、以存其真”的方针,平遥县先后对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的房屋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维修,拆除了不协调建筑,有效制止了乱拆乱建和破坏性建设,保护了古城完整的风貌。

二是实施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工程。1998年以前,古城内有近5万常驻人口,多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聚集在古城内,人口密度比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高出十几倍,超负荷的人口密度对保护古城、管理城市及发展旅游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减轻古城人口承载压力,平遥县把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作为有效保护古城的重要举措,做为市政建设的重点,持续予以推进。1997年底,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率先迁出了古城,至2004年共带动80余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搬出古城,累计投资2亿多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古城内2万多人口外迁,古城内人口减少到现在的2.7万人,为保护古城、发展旅游创造了宽松的条件。

二、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并重的原则,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

旅游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发展旅游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平遥县县委、政府在充当旅游市场建设与发展主角的同时,积极运用市场经济法则,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发展旅游,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大大加快了古城旅游业的快速兴起和发展壮大。

一是文物景点保护实施政府主导。平遥古城与其它景点、景区不同,有它的特殊性,是文化内涵性旅游城市,是以文物、文化资源为主的旅游城市。特别是古城内,既是居住区,也是旅游区,是一个社区和景区特征皆有的混合体,因而,旅游市场管理具有不同于其它旅游胜地的特殊性。鉴于此,文物景点开发和文物保护必须以政府为主导。近几年来,县政府先后投资4000余万元,对古城墙、双林寺、日升昌、镇国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实施了护城河、环城路、城门综合整治工程;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的形式,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对文庙、县衙署、城隍庙实施修复,如今都开辟成为景点向游人开放,成为古城的骨干景点。

二是历史街区开发吸引社会力量。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内一大批古民居、古建筑,平遥县从明清街国有房产经营权转让入手,探索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发展旅游产业的路子,通过政府出政策、定规划,利用社会力量实施了明清街修复,形成了如今的旅游产业街。以此为契机,采取经营权转让和产权拍卖两种办法,先后对古城内20余处古建筑产权和100余处古建筑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之后,按照古城保护方面的规定和旅游发展的规划,统一制定维修方案,并严格监督其维修和利用,先后对西大街、东大街、衙门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古城区实施了修复。这样的举措,不仅弥补古城维修保护资金的不足,而且加快了旅游产业化发展。近几年全社会用于古城保护的资金达2.5亿元,建成了特色购物、特色餐饮、特色住宿、特色娱乐等方面的6条旅游产业街,发展了400余辆旅游车辆,建成了40余家具有传统风情的民俗宾馆、民俗客栈,开办了80余家旅游购物店铺,形成了20个景点,旅游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万余人,在拉动居民增收、安置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就业等方面发挥了旅游业独特的幅射力。

三是旅游配套建设依靠市场运作。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业的六大要素,但由于平遥古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在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显露出配套不健全、要素不完善的问题,这是制约平遥古城旅游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对此,平遥县采取练内功提高服务水平、出政策吸引市场投资两种方法,发展旅游要素市场中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县委、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大户,积极投资旅游接待设施,发展绿色环保产业,2003年以来,全县新建成了3家星级以上标准的宾馆,其中投资近8000万元的丽泽苑国际大酒店具备四星级标准,2004年9月份国际摄影大展前已经正式投入运营;还有在建的4家星级宾馆预计2005年投入运营。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古城内民俗宾馆接待服务水平,创出地方传统特色,经过省质量技术局审核,通过了《平遥古城民俗客栈星级评定标准》,这是我国唯一的地方传统客栈评定标准,对平遥县民俗客栈特色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已有6家民俗客栈通过了星级评定。2004年年底,平遥县聘请我国旅游界魏小安等专家和权威规划单位,开始组织编制《平遥古城旅游发展规划》,预计2005年8月份完成,该规划将为平遥县旅游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指导。

三、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加强古城保护与利用。

平遥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为了保护好这块来至不易的金字招牌,并利用好它造福后人,发展旅游业,平遥县在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实加强对古城内3000余间公房的维修管理,2002年撤消原房管所,成立房管局;为了加强对古城环境卫生的管理,撤消原市容办,成立环卫局;同年实施了以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平遥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实行古城门票“一票制”为主要内容的旅游三项改革,旅游运行管理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平遥县在全国的县城中第一个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城管监察大队,将8个单位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执法局及监察大队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力量集中、处罚权集中的优势,组织拆除了2.8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和不协调建筑,在古城保护、旅游市场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平遥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以来,发挥其企业融资、项目投资的平台作用,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了3亿多元的古城保护、旅游开发项目贷款,开发了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星级民俗客栈;古城门票实行“一票制”以来,有效解决了部分景点私设回扣、扰乱旅游市场的问题。

2004年12月份,平遥县根据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彻底理顺了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成立了“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县政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文物局局长兼任。目前,平遥古城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已经形成了“管委会全面负责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宣传促销等工作,旅游公司进行旅游项目开发、经营等工作,执法局负责城市行政执法管理等工作”的管理运行模式。

二是创新经营城市办法。为了整合城市资源,加快古城保护和新城建设,平遥县实行了国有土地集中储备制度,创新经营国有土地、房产和广告权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模式,把国有闲置资产推向市场。先后拍卖了县人大、水务局、财政局、交通局、农机中心等10多处房产,拍卖了新城区近400亩国有土地,为政府筹集了6000余万元的建设资金。仅2003年以来,利用市场运作的方式,铺开了3个上亿元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政府投入铺开了三大类40余项文物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工程。同时,将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权、道路广告经营权等无形资产进行了拍卖,城市公共服务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实现了快速发展。

四、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改善古城环境。

平遥古城因其古老的建筑和弥足珍贵的价值而闻名,同时,也因其古老而暴露出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成为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中最大的瓶颈制约。曾经一度时期,古城内建筑破旧不堪,道路坑凹不平,街上电杆如林,空中线缆如网,新城区交通不畅。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平遥县从1998年开始,按照“保护古城、改造旧城、建设新城”的城市建设思路,一以贯之地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就。

一是中小街巷改造初见成效。古城内共有200条大中小街巷,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投资7000余万元,对古城内86条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部分街道进行了线路入地和上下水改造,极大改善了古城内面貌。

二是古城消防得到加强。1998年以前,古城内只有3个消防栓,目前已达到45个,并结合古城内道路改造,对部分主要消防供水管网也进行了改造。新购置了一部小型消防车,解决了大型消防车难以进入古城的问题。结合城网改造,对古城内临街古建筑的电气线路进行了阻燃改造处理,不仅美化了环境,而且消除了电气线路老化带来的火灾隐患。

三是新城建设初具框架。为加快新城建设,近几年共投资5000余万元,建设了贯通新城东西的柳根路、连接祁临高速公路的引线和康宁街,东城区新建了东关大街,古城外围绕城墙新建了环城路,新城外新建了外环路,构筑了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进一步拓展了新城发展空间,加快了新城开发。目前,东部形成了以平遥中学、人武部等单位为主的东城新区,西部有在建的天鸿家园住宅小区、行政审批大楼和即将投资开发的柳根花园住宅小区,南部形成了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为主的新城区。

四是绿化亮化取得进展。近几年投资300多万元,对古城内的主要街道安装了仿古路灯,古城内的部分民俗宾馆、饭店、商店自已投资安装了高档的宫灯和风景灯,现在整座古城夜间灯火通明。先后对高速公路引线、康宁街、柳根路、顺城路等新城主要道路实施了标准较高的亮化工程,别是高速公路引线和康宁街已经成为新城区的一大夜景。同时,积极发展城市公共绿化事业,建成了北门外广场、峰岩广场、柳根路小游园等10余处绿地,30余个单位进行了高标准绿化,县城绿化面积由1998年的人均不足1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3.5平方米,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五是旅游厕所建设取得突破。平遥古城旅游厕所少、标准低,是游客和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2004年,平遥县投资300余万元,新建了7处星级厕所,改造了500余处居民旱厕,不仅方便了广大游客,而且净化了古城空气。

多年来,平遥县在处理古城保护、管理、利用三者之间的关系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保护了平遥古城这一世界文化遗产,弘扬了汉民族文化,促进了以旅游为龙头的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也对全市、全省的旅游起到了拉动作用。但是,平遥县在发展旅游的同时,也面临着种种压力和困难。

一是古城消防设施先天不足。2.25平方公里的古城内多数为砖木结构建筑,年久失修,耐火等级低,而且古城内没有消防站,供水管网压力不够,电气线路老化现象严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消除隐患。

二是古城内道路急需改造。尽管近几年来,古城内主要街道得到全部硬化,部分已经缆化,但古城内还有近120条中小街巷未实施改造,严重影响到平遥古城的旅游环境。

三是古城内企事业单位搬迁任务繁重。古城内目前仍有10余个企事业单位尚未外迁,其中柴油机厂、第二针织厂、泉永棉织集团、农机公司等国有集体企业由于包袱过重,改制难度大,直接影响到搬迁进程。法院、公安局等单位由于资金紧张,无力新建,搬迁也面临很大困难。这些企事业单位的建筑与古城风貌极不协调,需要尽快搬迁。

四是旅游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尽管平遥县目前已经基本能够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但多数游客反映,平遥古城缺少娱乐项目,缺少大规模、系列化的旅游购物市场,满足不了游客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基于以上问题,建议省政府从保护平遥古城不仅仅是平遥人民的责任,也是全省人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角度出发,举全省之力,保护平遥古城。具体应集中研究帮助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配套政策问题。一是古城保护费征收政策。建议将古城保护费纳入古城旅游门票之内,通过适当提高古城门票价格,确定一个合理的古城保护费标准。古城保护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用于古城的保护,其正体现“遗产保护,人人有责”。二是招商引资政策。对凡到平遥投资开发、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项目,省发改委、国土、工商、经贸、环保、金融等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用及银行贷款等方面应给予倾斜照顾,简化审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促使平遥尽快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地。三是作为一个特殊的县份,平遥在城维费提取比例上,应该享受地市级标准和政策。四是仿照地市级政府所在地的模式,在平遥城内设立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社区市民的教育管理。

2、综合支持问题。建议在今后三到五年内,省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部门职能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支持平遥实施一揽子工程项目。旅游部门重点加强对平遥旅游业发展的业务指导,帮助培养和引进各类旅游高级管理人才;文物部门倾斜文保项目资金,帮助平遥对县境内双林寺、镇国寺、文庙、慈相寺等国家重点文保单位进行抢救性保护建设;建设部门逐年加大对平遥县城市维护费的资金扶持力度;省经贸委等部门对柴油机厂、棉织厂、二针等古城内企业批准执行计划内破产,享受计划内破产政策补贴;劳动部门对上述企业的职工采取失业基金补贴政策或者下岗工人出再就业中心给予补贴政策,帮助平遥完成这些企业的搬迁改造;交通部门对平遥城区乃至城周交通要道的建设与养护给予更多的倾斜支持;水利部门把平遥古城防汛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尤其是对平遥县柳根河综合整治工程每年给予300——50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林业部门每年倾斜支持平遥300万元的绿化项目资金,以加快平遥古城及新城绿化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平遥生态环境;电力部门对平遥古城内中小街巷缆化硬化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帮助平遥在2——3年内全部对中小街巷进行硬化改造,对电力、电信、电视等三电线路全部完成地埋,上下水全部配套,切实改善古城基础设施条件。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平遥县目前在旅游产业发展壮大方面的现实状况,今后,平遥县将以“一城、一山、一水、一线”作为发展平遥大旅游的总框架,致力培育完善。“一城”就是继续抓好平遥古城旅游产业的规范发展,“一山”就是利用平遥县境内孟山良好的植被优势和怡人的自然风光,开发好孟山森林旅游资源,“一水”就是依托穿境而过的汾河,开发包括地热、垂钓等在内的水乡旅游资源,“一线”就是将县境内东部依靠旅游公路自北向南连接起来的镇国寺、慈祥寺、金庄文庙等文物景点连线开发、捆绑开发,形成平遥文物旅游和文化旅游的新增点。

目前,平遥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古城消防安全问题得到了张宝顺省长和梁滨副省长的支持,正在研究帮助解决。相信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平遥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平遥古城一定会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真正建设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旅游业大县、强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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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散客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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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与 (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经营项目名称:

二、 经营单位:

三、 经营使用年限:所使方正林业局经营地域权为 年( —— 年)。

四、经营目标:

1、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做到本行业中的精品,拉动一方经济的发展。

2、必须要按时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租赁承包费,并且完成逐年递增的任务。

3、成为方正林业局森林生态旅游线上主要景点和全局森林生态旅游的骨干企业。

4、有效拉动相关产业,开辟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和林区劳力就业。

5、塑造企业形象,打造旅游名牌,成为 东部旅游线“ ”支线的黄金旅游点。

6、成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现代森林旅游企业。

五、双方责任、权力划分:

(一)甲方:

1、责任:

(1)大力支持乙方完成经营目标;

(2)协助乙方争取国家产业的政策支持;

(3)协助乙方办理占地、 经营等文件,协助完成筹建工作;

(4)协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审批。主房舍周边 用地(耕地和荒地,交由乙方有偿使用,保证乙方继续开发和扩大经营项目;

(5)向乙方有偿提供漂流专线。

(6)在主项目建设期间和新增项目开发期间优惠价格向乙方出售木材、沙石等建筑材料;

(7)提供其它扶持本产业发展的优惠条件。

2、权力:

(1)按照国家林业法规和政策,对乙方经营区的资源、林政、防火和社区,行使管理权;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收取资源补偿费和生态保护费。

(3)有权向乙方推荐优秀下岗职工和林业劳力就业。

(4)有权对违法经营进行监督或查处。

(二)乙方: 企业或公司。

1、 责任:

(1)按时完成并向林业局缴纳租赁承包费万元,并且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逐年以 %递增的租赁承包费任务。

(2)开发与经营保证基本维护生态原貌;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经营效益较好时向林区社会无偿捐助教育、卫生及其它公益事业;

(5)接纳甲方推荐的优秀员工就业;

(6)努力尽到企业应尽的生态、社会责任;

(7)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转嫁经营风险。

2、权力: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及其附属部门、单位的不合理摊派和不合收费);

(3)有权辞退甲方推荐的不称职员工。

六、本协议书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七、本协议书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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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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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 ________性别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经营范围:____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旅游时间与路线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二、 旅游安排及标准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游览交通 ,标准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标准

用餐次数 ,标准

自选项目名称 ,费用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 ,停留时间

地接社名称

导游服务(□ 全陪;□ 地陪)。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索赔。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擅自离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不得带甲方到非法的购物点或旅游点购物或游览,甲方在乙方所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或在乙方所安排的旅游景点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先予赔偿,然后再向购物点或旅游景点追偿。

3、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4、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5、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6、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7、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四、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乙方代甲方购买)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额度:____元。

五、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一)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元。其中: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元(人民币)/人( 岁)。

(二)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机、船、车等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指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指本合同签订的旅游出发地点和结束地点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 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上述(项目费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3、自费项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须明确自费游览的项目名称和价格,且不得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甲方参加。

自费项目

价格(元)

六、责任约定

(一)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三)合同转让

1、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因此增加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2、出发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将甲方转交给其它旅游社接待。

(四)延误出行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且又未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五 )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六)履行旅游合同

乙方履行的《旅游行程表》行程和标准与本合同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承担其10%的违约金 。

(七)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应按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甲方到非法的购物场所、旅游景点(区)、旅游项目等购物或游览的,应按甲方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旅游费用有减少的,乙方应退还该费用;旅游费用有增加的,由旅游者承担。

(九)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人身、财产等安全,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能成团的约定

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乙方为甲方近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有增减的,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2、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转团的,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甲方签收确认。乙方对甲方与受让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八、补充约定事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工商、价格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1、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终止。

2、《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须知》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的信函、电话记录、网上记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签约地点:____

日期: ____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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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局创卫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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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财政局创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创卫办的指导下,全体机关干部共同参与,认真落实创卫工作的有关要求,努力提高创卫水平,为切实推进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开展创卫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财政局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年初召开了专门会议,讨论并制定了局机关创卫工作规划,6月初,为切实开展好我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又成立了以书记杨占举任组长,杨松波局长为副组长,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所属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

全体干部员工深入贯彻执行党的xx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创卫政策,牢固树立抓创卫就是抓经济,抓创卫就是抓发展,抓创卫就是抓稳定的思想,增强职工的卫生意识,并结合单位场所的实际,制订了具体规范、操作性强的创卫工作计划。

我局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局机关实行了卫生值日制度,领导带头,全局工作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卫生间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清扫和维护,办公场所分别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要求日常办公环境窗明几净、整洁有序,并由局办公室负责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奖惩分明,措施到位,从而有力地推进了我局创卫工作向前发展。

二、加大投入,改善环境

为把创卫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加大投入,加强机关软硬件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全面提升环境设施的建设水平。一是强化机关办公环境建设。为了把卫生工作做得更好,各办公室配备了垃圾袋装桶,公共走廊设立卫生容器。

在公共场所和科室内张贴禁烟标志,设立垃圾桶,每周末定期组织全局人员进行大扫除,拔除杂草,整理物品,投放鼠药,消灭“四害”,做到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痰迹、杂物,办公场所无卫生死角,办公室、会议室清洁整齐美观,为了美化绿化环境,办公室、会议室都摆放了花卉盆景。

三、落实责任,积极创卫

1、狠抓日常督促检查。严格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制度,检查各科室室内清洁工作,特别是走廊、楼道等公共地方的卫生,做到无杂物堆放、无痰疾、无蜘蛛网、无乱写乱画“四无”,要求既整洁又卫生,贵在坚持保洁。

2、搞好日常保洁工作。除机关值日人员清扫外,我局还雇佣了一名兼职保洁人员,配备了专门的清洗、消毒工具,办公室门窗玻璃每月彻底擦洗一次。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办公设施及物品摆放整齐,卫生间无积水、无漫溢、无污痕。通过定期彻底打扫,机关环境卫生得到了保洁。

3、加强绿化工作。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挤出部分资金对院内绿化带进行了平整,栽植了花草灌木,责任区内的绿化覆盖率达80%。同时安排专人定期对办公楼后的草坪进行平整,进一步加强修缮和管理。

4、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按照爱委会和创卫办的要求,积极购卖灭“四害”药物,统一消杀,不留空白,于六月份统一投放药物消灭“四害”,消除疾病,并作好技术指导,加强药品管理,避免了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

总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财政局的创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扎实工作,提高创卫水平,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做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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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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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 合同编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约地点及日期: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旅游费用不包括: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其他私人性开支;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3、乙方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并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应当确保旅游线路报价不属于“不合理的低价”,并在收取旅游费用时出具合法的发票给甲方。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出团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行程表,行程表应列明:乙方和地接旅行社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经营范围、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旅游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及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避险措施事项,应急联系方式,委派的全陪姓名及联系电话,乙方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行程表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6、乙方应甲方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必须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协议对购物活动的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长时间、主要商品信息等和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次数、名称、时间、地点、价格等作出真实、详细的说明。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不得与约定的行程冲突。

二、合同的履行

7、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兑现行程旅游产品和服务。(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购物及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有权拒绝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的购物及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4)在人身和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要求乙方协助索赔的权利。(5)旅游行程开始前,除乙方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外甲方可以将本合同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6)遵守合同约定,配合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7)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现金和贵重物品。(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10)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及有关部门或者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11)行程中或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过度维权行为。(12)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资料,如实告知乙方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13)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乙方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8、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但能至少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的,可以解除合同。(3)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要求甲方配合。(4)有权要求甲方健康、文明旅游,劝阻和制止甲方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5)出团前应将有关出团注意事项及行程表中须特别注意的内容明确告知甲方。(6)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降低服务标准。(7)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应甲方要求不得安排甲方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甲方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8)应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9)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在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保护和救助措施。(10)妥善保管甲方交其代管的证件和行李等物品,依法对甲方个人信息保密。(11)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提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10、因未达到成团最低人数不能出团的,乙方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合并出团,但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转团后如受让旅行社未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的,乙方仍对甲方承担责任。

11、因未达到成团最低人数不能出团的,乙方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必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12、旅游行程开始前,经乙方同意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后甲方可以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代为履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乙方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转让。

13、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经向甲方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分担50%。造成甲方滞留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分担50%。

四、合同的解除

14、在行程结束前,甲方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按照本合同28条、29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15、因未达到成团最低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或改其他线路出团的,乙方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通知,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团通知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团通知的,乙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21条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按本合同28条、29条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8条相关约定处理;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1条相关约定处理。

18、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没有合理理由擅自脱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9、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又不同意乙方变更请求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甲方。

20、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乙方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相关责任

21、乙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乙方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者乙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非因不成团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2、除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外,行程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并按《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赔偿甲方;造成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还应退回甲方,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2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转团、拼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如甲方在出行前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向甲方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如甲方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5、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乙方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26、在甲方自由活动安排期间,乙方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甲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7、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或者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28、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条约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9、在行程中甲方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条约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扣除必要费用的标准为: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30、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后果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不听从乙方或其导游的劝告和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的;(2)违反安全警示规定的;(3)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的。

31、由于甲方的过错,使乙方、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32、自由活动期间以及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休息和方便时间,甲方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由此产生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责任。

33、甲方在人身和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得到救助和保护的,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5、甲、乙双方出现纠纷时,均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违约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6、旅游费用的退还与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的承担一并结算同时支付,出发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合同后15日内支付完毕;其他情形的应当在行程结束后15日内结算支付完毕。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六、合同效力

37、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38、合同内相关词语定义参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20__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第一条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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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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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 游 者:

组 团 旅 行 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九年六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出境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 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信息,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保证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的签证或签注要在行程期间内有效。

(三)应当参加行前说明会,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在行前解约或行程结束后积极协助组团社办理销签手续。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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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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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团队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

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报名出团

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三、团费包括

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费。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①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

②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③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④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旅游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人数: 人( 大 小,名单为 :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 ;

2、乙方组团 ,或转 旅行社出团;

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确认为准。

4、出发日期及时间 ,集合地点 ;结束日期及时间 ,解散地点 ;

5、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

6、团费 元/人,小孩 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合计总额 元。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法院起诉。

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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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安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试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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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试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旅游安全须知〉。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 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

│团号 │ │人数 │ │

├───────┼───────────────┼────────┼───────────┤

│旅行日期 │ │线路与景点 │ │

├───────┼───────────────┴────────┴───────────┤

│交通工具 │ │

│及标准 │ │

├───────┼───────────────┬────────┬───────────┤

│住宿标准 │ │责任保险金额 │ │

├───────┼───────────────┴────────┴───────────┤

│用餐标准 │ │

├───────┼────┬────┬─────┬────────┬─────┬─────┤

│导游服务 │派全陪 │ │不派全陪 │ │备注 │ │

├───────┼────┴────┴─────┴────────┴─────┴─────┤

│购物娱乐安排 │(见行程表) │

├───────┼───────────────┬────────┬───────────┤

│预付款数额 │ │应交纳团宽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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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员工旅游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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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时光的车轮就走完了20____,这一年对我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一年,来到新单位,结识新同事,接受新工作,一切都是从头开始,一切又都井然有序。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我在单位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及帮助下,快速熟悉公司业务,掌握基本操作业务流程,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中努力学习提高,纪律上严格要求自己,业务能力和各方面的技能也得到了相应的锻炼。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以高度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

在来公司的初期,我主要围绕公司业务展开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公司主要业务流程,遇到难题及时向领导和同事虚心请教,使我快速进入角色,融入到公司的大家庭中来。年初我被调至会展小基地餐厅负责管理工作,期间我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年中我又被派往湖区负责船上的接待工作,这是一个随叫随到的工作,无论任务多晚完成,身心如何疲惫,我都没有丝毫怨言,努力做到领导满意同事放心。入冬以来,船上的接待工作停止,我回到办公室后,始终坚持旅游理论知识学习,时刻关心旅游实时动态,掌握前沿性信息,不断提高个人综合业务能力,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争做表率,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情服务,以高品质服务回报客户

旅游工作是一项脑体高度结合的.服务工作,态度决定行动,拥有强烈的责任心,学会换位思考,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急游客之所急,想游客之所需,在实际工作中投入满腔的工作热情,为客人提供高品质、高质量的服务。用实际行动切实践行热情服务的理念。

三、精诚团结、以高效率的工作热情创造佳绩

一支有活力、有激情的工作团队,在工作上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工作上,我认真向领导和同事虚心请教学习,把每一次会议、每一次交流都当作学习的好机会,注意在工作中总结学习,在学习中转化提升,使我快速融入了单位的环境,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在业务中,我们紧密配合,互帮互助,共同追求业绩的快速提升,并在实践中不断交流工作心得体会,在加深业务知识的同时,更好的和同事们一起成长。在生活里,我积极与领导同事打成一片,使之成为领导和同事们的好帮手,好伙伴。

四、工作中的不足和新一年的工作打算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个人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业务还不够熟练,与领导和实际工作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二是业绩不是很突出,没有达到理想中的期望值。三是工作比较粗心,还不够细致。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会努力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领导和各位同事多帮助我,指出我的缺点和不足。我会虚心听取,及时改正。

新的一年,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认真学习旅游专业知识以及相关常识。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二是能熟练的操作业务流程,从而在工作中对自身的不足加以调整,以较强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群体的游客不同模式不同主题的介绍和宣传。三是及时高效的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任何工作,以便更好地为领导排忧解难,更好地为单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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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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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

住宿标准:_____。

餐饮标准:_____。

购物安排: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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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鞋靴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采购,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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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供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订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账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____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的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__元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____%。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其他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______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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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景区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全文共 1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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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工作总结

一、 加强内部管理,整顿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今年年初,为加强景区内部管理,改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感,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方面,我们对全景区实施了制度化管理,推行科学和行之有效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内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定岗、定位、定指标、定任务,将工作任务与奖金福利挂沟,并在月工资中扣留10%作为风险押金,在年底进行工作实绩考核(目标责任制检查验收)时严格兑现。这样,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从根本上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整顿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我们认为,风景区的干部队伍在综合素质、文化结构、艺术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应区别于一般单位的干部,每一位景区工作人员都应是一道靓丽的风景。但前段时间景区的人员素质、思想作风很不理想,与开发建设的需要很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大力进行思想作风整顿,采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岗位述职、召开民主生活会以及优质服务竞赛等活动方式转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通过一年的努力,已经把干部的作风彻底转移到服务景区、服务建设、服务游客上来了。再者,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我们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分层次、分阶段对景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出外学习考察,交流经验,干部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改变用人机制,从社会招聘了一些优秀人才充实到营销、开发、导游一线,真正将风景区干部的人员结构调整到最优、思想素质调整到最佳、综合能力调整到最强的状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贯通到了各项工作中。

二、强化资源意识,落实保护措施,改善旅游大环境

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造化之精华,是人类祖先留下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也是风景名胜区赖以生存的命脉,它是国家的一项特殊资源,是保护型的社会公益事业。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资源保护”摆在景区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加大资源保护力度,防止和杜绝种种急功近利的破坏性开发的发生。为有效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一方面,我们实施严格的监管制度,同时宣传发动群众增强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旅游资源,诸如制做宣传标牌,下发文件,散发传单等。另一方面,进行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对在景区范围内开山采石、挖沙取土、乱砍滥伐以及其它形式的破坏地形地质地貌和自然环境的活动进行了数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共拆除了4家采沙场,封禁了8处采石点,关闭了3家违规企业,查处乱砍林木案件4起等等,对安大公路旅游主干线和入景公路上的路障和路边违章违规摊点进行了彻底清理,景区环境大为改观。

三、加快旅游开发,规划景区建设,提高景区建设规模和建设水平。

开发和建设是一种动态的保护,风景名胜事业离开资源的保护就会失去生存的基础,离开了科学和合理的开发与建设也会失去活力。因此,我们坚持在开发建设中实施保护,在保护中建设完善,做到保护与开发、保护与发展并举,不断开发新的景观,丰富景点内涵,提升景区品位,打造景区新形象。一年来,已投资80万元配套改造人和宾馆;投资20万元建好景区标示系统;投资15万元配套建设管理处机关,包括微机室、档案室等;投资30万元完成观音崖园通寺复建基础工程;投资20万元整改仙人府入景公路;投资15万元新建大江口景区售票亭;投资40万元开发藏君洞国宝厅;投资150万元建好大江口景区秀加移动通信基站;此外,投资80万元的蒿湖公路(蒿子坪至湄峰湖大坝旅游专线公路)3km路面硬化等项目正在动工建设之中。通过这些投资建设,完善了旅游服务设施,提高了湄江的接待档次,丰富了游览内涵。

四、丰富旅游文化,作活山水文章,成功举办首届旅游节。

为了更好地宣传推介湄江,进一步提高湄江的知名度,扩大旅游市埸,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做好做活湄江这篇山水文章,在我们的争取下,于今年9月30日至10月6日以涟源市人民政府、娄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名义联合举办了湖南旅游节 首届“多彩湄江 投资福地”旅游文化节暨湄江旅游开发10周年纪念活动。主体活动的湄江旅游开发10周年纪念大会暨广场文艺表演、大型绝壁攀登表演、湄江民俗山歌对唱赛、湄江抓鱼比赛、湄江风景名胜区投资说明会、湄江书画摄影展、篝火焰火晚会、湄江探宝你最红等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尤其是旅游文化节开幕式,规模巨大,场面火爆,盛况空前,参加人数达3万余人。旅游文化节过后,湄江的人气指数与旅游收入直线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旅游人数与经济收入成倍增长。这次旅游文化节的成功举办,可谓高水平策划,大手笔运作,不仅为湄江带来了人气和经济效益,也为湄江今后如何做大做活做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经验,其影响是相当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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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地方课程教学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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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与开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地方课程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当和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结合我校各项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情景,进行安全、环境、传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二、教学工作目标任务

1、安全教育方面中央领导对中学生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素质教育的重要资料之一“安全教育”,要让学生在交通、校内外活动、消防、疾病预防等方面确实引起高度重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教给学生必要的各方面的安全知识,培养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职责感,确保学生的安全

2、环境教育方面环境保护对于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保护,教育为本。环境教育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本手段之一。逐步树立热爱环境,保护环境,关心家乡的环保事业,帮忙学生进一步增长环保知识,掌握环保基本方法,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引导学生参与环保实践,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习惯,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礼貌意识,既是现代小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历史和社会赋予我们的义务和职责。

3、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经过感知民族精神、弘扬民族传统、领略民族文化,探究、合作、实践是领略民族文化、感悟民族精神最重要的方法。在这门新的课程中,学生是主角,让学生阅读、大声诵读、翻译古文、诗歌欣赏等一系列活动中,感悟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更重要的是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用心感悟。

三、教情分析

我本学期担任初一地方课程教学工作。虽然有了二十多年的教学经验,还是初次接触地方课程教学,进取开展教学团体备课,认真研读教材,分析学情,把握课程标准,遵循教学规律,完成教学任务。

四、学情分析

初一每班有学生56人。初一学生由于正处在初级的逻辑思维阶段,识记知识时机械记忆的成份较多,理解记忆的成份较少,要重视对学生进行记法指导。本学期的工作重点是扭转学生的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的好的学习习惯、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兴趣,反对死记硬背,以推动数学教学中学生素质的培养。

五、完成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

1、地方课程是针对社会需求和现实生活实际设计的,它的基本目的是加强学生与社会现实和礼貌教育发展的联系,使学生了解社会、关注社会,学会对社会负责,关心社会,尊长爱幼,增强学生的社会职责感。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懂礼貌讲礼貌,与人和谐相处。所选择的资料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生的年龄特证和已有的基础相适应。

2、严格执行学校教导处的课表规定,按时、认真上好地方课程。总之,地方课程的开发与实施需要处理好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关系,课程资料与地方课程资源的关系,以及学生与社会生活的关系等,从而优化课程结构,切实发挥地方课程在育人方面的作用。使学生成为懂礼貌、爱劳动的实用型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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