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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月份旅游的最佳地方(精彩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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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2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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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组织部的积极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干部教育这项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xx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夯实思想政治素养

一年来,全局深入实施理论武装创新行动,着力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干部政治学习制度。

一是深化创先争优实践活动。按照今年的“三争一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我们注重结合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不断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把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坚持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为抓手,提出了晋位升级和“三争一创”目标,并在党员个人认真检查自己履行承诺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进行点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要求。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为民服务等方面开展普遍点评、公开承诺、推进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同时,坚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的精神。通过领导带学、专题辅导引学、典型案例导学、坚持集中常学等形式,掀起全局理论学习的新高潮。在重点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借助“读书月”活动,向党员干部推荐好书、号召党员向大家推荐好书。通过开展读书竞赛、岗位业务竞赛和工作推进力竞赛活动,促使全局干部在解放思想上有新提高,在争先进位上有新跨越,在促进和谐上有新进展,在转变作风上有新成效。

二是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我们始终把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主题,重点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勤政廉政教育和岗位职责等教育,通过廉政教育片、图片展,深化学习效果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为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专门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汇编并印发每一名党员,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将落实反对“四风”及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的情况作为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精神专题教育活动。我们结合国际、国内形势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市区委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打下解放思想谋发展、争先进位勇跨越和与南京同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思想基础,为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动力支持。

四是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入综治、平安、法治六合的创建活动中,扎实进行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干部学习《公务员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及网上答题、法制宣传月学法知法用法活动,强化了理论根基,也为深化综治、法治六合、平安六合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实践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认真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公务员能力培训工作。我们在认真坚持“三课一会”制度的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了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能力工程培训,抓好公务员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知识方面的学习。我们还坚持把在职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素质提升的主要途径,以XX市公务员学习网和XX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两个载体为抓手,认真抓好全区公务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学习,通过学分手册登记等形式,推动在线学习任务的圆满完成。从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出发,支持和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理论、业务和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岗位培训。我们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关于业务知识和公共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及时掌握专业新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等业务技能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同时,我们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区业务部门要求的法律知识网上知识答题活动。

三是组织领导班子开展轮训学习培训。我们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定期学习例会制度,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党的精神解读等方面专题辅导学习,在提高党政领导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上下功夫,提高发展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事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实施领导干部“双提升”主题轮训,参加领导干部进高校自主选学班、区管正职干部进党校专题进修班。今年以来,我们还相继组织干部参加全区新闻发言人和发言人助理培训及人事、财务、档案、保密、党务等多门类业务培训。

四是认真抓好局机关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中层干部的政治素养,我局在扎实开展旅游系统政风行风述职评议活动的同时,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确保中层干部按时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鼓励中层在职学历升级,使他们进一步掌握创新的政治理论基础和现代科学发展知识,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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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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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阳光明媚,是去闸波旅游的好日子。在去闸波的路途中,导游给车上的游客讲了一些关于闸波的知识。

到了下午的两三点,我们就去闸波里最出名的地方,大角湾沙滩,我们换好了泳衣,就迫不及待的跑去沙滩。一下水,我就感觉到冷冰冰的,软绵绵的沙子让我恐惧万分。我和妈妈小心翼翼地走向前,突然一个浪猛地向我们扑来,在那种情况下,我没有屏住气,反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把海水也吸了进去。我走到沙滩的最高处,远远的望着大海,一个个海浪向人们扑去,波涛汹涌,就像古代人说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啊!这次的旅游真使我恋恋不舍,难以忘怀啊!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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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工作表扬信范文

范文类型:表扬信,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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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贵单位派驻我单位高桥镇高峰村2号A居住地块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技术业务水平过硬、工作责任心强。对施工中存在问题发现的及时、处理得当。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认真严格执行规程、规范标准,及时有效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各监理人员能够很好的配合业主的管理工作,充分体现了贵公司的技术与管理水平。

至此,我单位对于该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并予以表扬。希望该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在后续工作中能够再接再厉,与各单位积极配合,在繁杂的工作中保持清晰地思路严格执行规程、规范标准,使得各项验收达到预期目标,圆满完成委托的监理任务。

在此,我单位更对关心、支持本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领导表示由衷感谢。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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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暑假旅游计划_暑假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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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暑假旅游计划

第一天

21:36 乘坐z29次列车前往扬州

第二天

7:39 到达扬州火车站 入住扬州蜀岗西峰大酒店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68号

三人间参考价210元 电话:0514-5128888

上午: 游览瘦西湖风景区

中午: 富春茶社

下午: 游览个园、何园

晚饭: 另行安排

饭后逛街、保健

夜宿扬州

第三天

早上:乘坐城际大巴前往镇江

上午:乘15路至终点即到南山风景区,游览文苑、竹林寺、招隐寺、鹤林寺、昭明太子读书台、增华阁、听鹂山房、虎跑泉等。

下午:乘2路至人民街即到西津渡古街,参观游览镇江博物馆(原英国领事馆旧址)、五十三坡、救生会、过街石塔、明清建筑一条街等。

(镇江行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比如考虑金山风景区、焦山风景区)

乘车返回扬州

晚上:自由活动,地点待定。

夜宿扬州

第四天

游览扬州,夜宿扬州

第五天

早饭后退房,乘车前往苏州。

班次

到站

里程(公里)

票价(元)

车型

发车时刻

发车门

发车站

dg2202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08:15

10

扬州汽车站

dg2203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09:15

10

扬州汽车站

dg2222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10:45

10

扬州汽车站

dg2229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11:45

10

扬州汽车站

dg2204

苏州南站

206

68.00

大型高一

12:45

10

扬州汽车站

目的城市

车型

票价

发车时间

苏州

普通

57

7:15 9:00 10:30 12:20 13:45 15:00 16:40

上午:抵达苏州,入住山塘宾馆 电话0512-65332450 三人间:210元

逛山塘街店铺

下午:游览虎丘

晚上:夜游山塘街,欣赏夜景,泡吧。

中国台湾炭痴食坊

苏州市山塘街86号(中国台湾碳吃食坊)本店消费方式:自助式碳烤 平日每人25元吃到饱,假日每人30元吃到饱。随餐附赠饮料

夜宿苏州山塘宾馆

第五天

早饭后退房,乘早班车前往绍兴,路程大约3个小时

中午:抵达绍兴,入住绍兴老台门客栈(新建南路608号)

三人间参考价200元,周末价220元。

下午:游览绍兴、坐乌篷船

晚上:咸亨酒家就餐,逛街欣赏绍兴夜景

夜宿绍兴

第六天

上午:游览绍兴、百草园、三味书屋等

中午退房,如果前一天能游览完,一早退房,前往杭州。

下午:抵达杭州,入住杭州杰欣假日酒店0571-87070100

订回程火车票

泡茶馆——青藤茶馆,逛百货大楼、吃饭。

晚上:西湖附近遛弯或骑自行车逛街。

夜宿杭州

第七天

游览杭州

灵隐寺、何坊老街

夜宿杭州

第八天

游览杭州

计划第八天傍晚坐火车回京,根据火车票时间决定回京时间,一天机动。

苏州汽车南站

地址:南环东路迎春路口(公交29路、30路、31路和101路可达)

发往:常熟、昆山、盛泽,20分钟一班,往杭州(6:20-18:10)、张家港、无锡、镇江、同里、南浔、湖州、嘉兴,半小时一班。往吴江市各乡镇中巴流水发车,往浙江方向的长途汽车也多在这里始发,另有开往南京的快客。

问询电话:0512-65204867。

预算

(住宿费)

扬州3晚,人均210元; 苏州1晚,人均70元; 绍兴1晚,人均70元;杭州2晚,人均200元。(共计550元)

(火车票)

北京-扬州

北京 至 扬州 票价参考

硬座

硬卧上

硬卧中

硬卧下

软座

软卧上

软卧下

156

267

277

286

246

417

436

杭州-北京:硬卧上 330元 硬卧中 341元 硬卧下 3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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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春游季旅游的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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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正是春游踏青的好时光。

为了丰富学生课外生活,促进班集体友谊,经研究决定,计划组织学生春游活动。

为确保春游活动平安,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与社会的稳定,特制订春游活动方案。

具体如下:

一、活动目标:以春游为主题,融了解温州历史、感受科技魅力、领略自然资源、开展社会实践等为一体,培养学生热爱班集体、热爱美好生活情怀。

二、活动时间:20xx年4月22日(周四)

三、活动地点:博物馆、科技馆

四、活动安排:

1、参观博物馆,了解温州历史知识,感受温州的自然资源。

2、参观科技馆,动手参与,亲身体会各种有趣的科技现象与科技知识。

3、在科技馆一楼大厅就餐,学生自带食物,教师吃便当。

4、若天气晴朗,就餐完后可以在世纪广场开展班集体活动,如放风筝、做游戏、公益活动(捡垃圾、宣传等)

五、活动要求:

1、活动前,班主任落实纪律、安全教育,做到参观要求时不大声喧哗,不打打闹闹,不损坏设备仪器。

2、参观时,可以自带一个小本子,便于学习记录。

3、参观后,用作文、照片、绘画、调查报告等各种方式汇报春游收获。

六、注意事项

1、责任到人

出游时,以班级为单位,每班配备两名教师跟班出游,责任到人。

为确保学生安全,要求教师做到以下几点:

(1) 带队时要求一人在前,一人在后。

(2) 凡是上车、下车或离开一个景点时都要集合,清点人数。

(3) 如有学生要离队必须向带队老师请假。

带队老师必须等学生归队后方可带队离开原地。

(4) 乘车时,要求学生一人一座,坐稳位置,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

(5) 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或活动。

(6) 学生一律穿校服(没有校服的要求佩戴校徽),教师如发现有离队的学生,应立即带其归队。

2、紧急事故处理

(1)如发现学生没有归队,带队教师必须立即上报校领导。

校领导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寻找。

(2) 事先让学生准备通讯牌,写上家庭住址与父母电话以及班主任、校领导的手机号码,以及少量必备的零钱。

教会学生一旦走失,可寻求他人帮助,或乘出租车回家并及时告知班主任。

(3)卫生导师带齐常用疗伤药及其它常用药品(如晕车药、碘酒、创口贴等)。

学生一有出险,卫生老师应给予及时处理。

如情况严重必须由卫生老师与一名校领导陪同,立即送往医院。

(4)学生一律不准携带火源、小刀等危险物品出游。

如景点出现火灾,由带队教师组织学生立即疏散。

(5)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要求学生自带食物尽量少,不光顾小摊,不购买三无食品。

(6)过马路时,由老师示意车辆,确保安全方可通行。

3、其它要求:

(1)卫生:自带垃圾袋,自己的任何垃圾都不可随地丢,要放在垃圾袋中,到了有垃圾桶的地方才可倒掉。

(2)言语举止文明:使用普通话与文明语,对人有礼貌。

不打架、不骂人。

游戏时要谦让,用餐时懂得自己的食物要与人分享。

七、带队安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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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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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l、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_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第三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第四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六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七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八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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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财务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财务,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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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全市计划财务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以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实施中小学校园环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财务和工程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不断开创计划财务工作新局面。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强化市、县(区)两级责任,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原则,以建立健全规范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拨付渠道畅通,管理使用规范。高度关注城市中小学资金运行状况,及时反映和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城市免杂费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规范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

二、切实做好校舍普查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施工作

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城乡各类校舍的普查汇总,通过认真分析对现有校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重视校舍安全,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校舍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统筹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好XX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做到程序合法,工程合格。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全市20*年度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三、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小学体育器材充实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根据“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按规划完成改造任务。分别按5000元一所小学、30万元一所初中的标准,再为240所成建制农村小学添置体育器材,为8所农村初中改水、改厕、建沼气,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校园环境。督促尉氏县按期完成20*年规划实施的20所初中卫生新校园建设任务。

四、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园环境规定,开展城乡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检查评比活动

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十项规定》为重点,通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环境建设、管理的检查评比活动,强力推进城乡中小学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改善中小学校园环境面貌,促进师生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教育部门应有的贡献。

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化解普九债务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前一阶段深入细致的工作,对农村普九债务已全部锁定,区县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县政府的实施方案,配合财政部门分批偿还。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核查锁定债务,制定和落实还款计划。同时,要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安排经费预算,严防新债务的发生。特别是对今后所实施的中小学各类建设工程,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本级政府应有的投入,不得搞缺口预算,不许搞虚假配套或超标准建设,形成新的债务。

六、要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的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地税局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地协调财政、地税部门,对教育费附加做到应征尽征、足额拨付、规范使用。切实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的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和其他违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县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七、积极做好中职及普通高中学生救助工作,配合职教攻坚计划的实施,启动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体系,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动态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落实助学金配套资金,督促县区足额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配合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启动*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八、积极探索新时期教育事业计划统计管理模式,紧紧围绕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掌握真实数据,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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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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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6、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7、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9、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0、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2、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3、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横县旅游局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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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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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旅行团名报名人数初定出团日期旅游线路与天数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用餐标准早餐__________次,正餐______次,标准:_____________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购物娱乐安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_________________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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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计划书_工作计划书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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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计划书

自保签证所需资料

1、护照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两寸彩色照片(2张)

4、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5、在职证明原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单位电话、地址、单位盖章、工作时间,领导签字)

6、家庭资料调查表(我处提供)

7、如护照签发地不是北京领域,另须提供北京暂住证原件

8、行程

9、简历

10、十万元存款证明(附带银行地址和电话)

1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乘国际航班飞往韩国仁川国际机场,抵达后由专人接机,随后前往世界最大的室内游乐场乐天世界游玩(大门票及三项卷自理rmb200/人左右)

全天自由活动,可尽情享受购物的乐趣。

早由专人专车接往参观南北朝鲜分界线三八线、统一展望台参观(费用自理rmb180/人)随后前往机场,乘国际航班返回北京,结束愉快旅程。

第一天 北京/仁川

仁川-首尔 飞机

巴士 搭乘国际航班飞往韩国仁川国际机场,抵达后由专人接机前往世界最大的室内游乐场-乐天世界游览(大门票及三项卷rmb200/人左右自理)。 首尔 晚餐

第二天 首尔 巴士 早餐后参观韩国故宫-景福宫、总统府-青瓦台、高丽参公卖局、紫水晶加工厂、明洞商业区自由购物,晚餐后前往华克山庄自费欣赏精彩的歌舞表演(rmb550/人)或参观赌场。 首尔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三天 首尔/北京飞机

巴士 早餐后参观XX年世界杯首尔赛场、88年奥运会主会场,随后乘机回北京

个别观光签证

1)1张2寸彩色照片

2)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

3)1张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旅行计划书

8) 财产能力证明材料,以下三项任选一项:

a 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需冻结至少3个月以上,证明书下面注明在哪个银行办理及银行电话)

b 等同于10万元以上的房产证原件

c 车辆行驶证原件

9) 非北京领区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10)个人简历

11)个人资料表

12)从递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签证结果

领区划分: 【第 一范文§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驻北京领事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自治区

驻青岛总领使馆:青岛市、山东省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香港总领事馆:香港、澳门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特别提示: 根据领取划分,你应该在北京签证,所以不一定要委托西安的旅行社办理签证手续,而且就算你委托西安的旅行社,他们十有八九也会委托北京的旅行社,所以,你直接找北京的旅行社办理就可以了,因为他们送签比较多,在使馆的信用度也好,对你的签证有帮助。个人建议港中旅:010-65248788

2、财产证明是见仁见智的东西,我们设对这种个人旅游签一般要求价值10万以上的财产证明,多多益善(详情参照以上签证资料,写的很清楚),要求的多也是对你负责

3、学生的拒签率确实比较高,尤其是你此次办理韩国签证为首次出境的情况下,这是由于一般情况来说学生没有固定收入,又已经成年,在使馆来看是有可能滞留不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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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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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给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是武夷山的九曲溪和武夷山茶。

俗话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虽然我不是智者,但对于九曲溪,你去了就知道原来人间居然有此胜景。“三三秀水清如玉,六六奇峰翠插天”,构成了奇幻百出的武夷山水之胜。

好友的亲戚是武夷山人,带我们到了码头。呵,好热闹的场面:清澈的河面上一字儿排开了一百多条竹筏,密密麻麻地聚在一起。凑足了六个人,穿上黄色救生衣,我们上了竹筏,坐到了竹椅上。船工把竹竿一撑,竹筏就顺流而下了。我们都把袜子脱了下来,把脚泡在水里,水从竹排空隙溢了上来,冰凉冰凉的,精神为之一振,仿佛自己的心情整个融进了山水里。溪水清澈见底,卵石铺满水道,水流宽时缓窄时急,人在筏上,可充分享受时而水平如镜,时而浪遏飞舟的刺激。一山一石、一水一木,忽而险峻,忽而婉转,刚柔并济,相映如画。凉风不时吹在人的脸上真有说不出的惬意,使人忘却了生活的紧张和劳碌,也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了。

“三分形象,七分想像”,我们一边如痴如醉地欣赏两岸的奇山怪石,一边听着艄公那风趣幽默的讲解。每一座山、每一个峰都被他们依其形状及特点赋予了恰当的名称,形成各样的比喻。瞧,骆驼、大象鼻……每一处均栩栩如生;看,双乳峰、猿人头、将士头盔……每一处都惟妙惟肖;玉女峰、大王峰,武夷山的标志性景点,更是荡人心魄,每每回味无穷,难怪武夷山有“奇秀甲东南”之美誉。

游完了九曲溪和天游峰,好友的亲戚带我们去品茶。

以前对茶很少研究,这次的武夷之行倒是长了不少见识,好友的亲戚是武夷山脚下的制茶人,自然将茶的制作过程和茶文化娓娓道来。武夷岩茶之所以品质优异,是由于它具有优异的茶树品种,优越的自然条件——碧水丹山,飞翠流霞,加上精湛制作工艺,饮后齿颊留香,香高而悠远,味醇而清沁。武夷岩茶汤色橙黄,叶底明亮;绿叶红镶边,七泡有余香。它独具一格的“岩韵”,令人为之倾倒,为之神往。

俗话说:“从一粒砂看世界”,从一片茶叶也可品尝出山川风景与大自然的精神。如果你嘴里含上一口西湖龙井茶,茶汤的气韵,很容易在你眼前幻化出一片江南水乡温柔而秀丽的风光;如果你入口的是武夷岩茶,那么,你看到的将是山沿水立、水随山转、山光水色、交相辉映的武夷风光,从茶中领会山川风景,品味着不断微妙变化着的真味,真香……

归来的时候,好客的武夷山制茶人非要送给我们刚刚制作好的早茶,盛情难却,只好收下了。

庄子曰“稷之马将败”,这次的武夷之行让我的心境变得空灵与飘逸起来了。也许生活要“活”,要有生气,不能只是马不停蹄的疲累,一切暂且放下,以宁静平和的心境,偷得浮生半日闲,邀三两知己,游山玩水,把壶闲聊,让生命充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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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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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旅游局在县委县、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州旅游局和县安委会《关于开展一季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的月报工作;元阳县旅游局对“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置,确保了“两会”的顺利召开,让人民群众过上了安全、愉快的春节,杜绝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元阳县20xx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

为切实认真做好黄金周的各项旅游工作,成立了元阳县20xx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温凡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学东同志,县旅游局局长李文科同志为副组长,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和新街镇、南沙镇、攀枝花乡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旅游局,由县旅游局长李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全县假日旅游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成立了相关工作组,如道路交通安全组、食品卫生组、环境卫生组、箐口景区卫生组、道路交通抢修组、市场整顿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县旅游局加大了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公布了投诉电话,并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

二、认真落实《红河州旅游局关于开展一季度和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为保证“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对景区、景点和宾馆酒店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取得了实效。元阳县“两会”于20xx年1月8日至1月13日已顺利召开,会前对南沙的宾馆酒店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特别是星级宾馆酒店安全重点部位作了细致的排查,通过排查,对双龙酒店、经贸酒店的灭火器失效,事故应急灯损坏等问题得到了及时的整改;要求宾馆酒店认真做好内外环境卫生,确保“两会”期间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进驻酒店的人民代表和党代表度过安全舒适的时光。

在春节前于1月19日,元阳县旅游局以文件的形式向景区景点和各宾馆酒店在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作了通知,通知要求,各宾馆酒店和景区景点的负责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对星级酒店和景区景点作了重点检查,在检查中按照上级的通知精神,重点放在酒店锅炉压力容器、消防管网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发电机组、公共疏散通道、门窗防盗措施、KTV公共聚集场所、服务区域内紧急疏散标志及消防器材、电梯、室外消防栓、消防水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场所等。景区景点和旅行社按照通知要求也作了认真的检查,对原来存在的重大隐患正在整改之中。宾馆酒店和景区景点的旅游安全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20xx年春节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随着梯田文化旅游节的举办,元阳县旅游的知明度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但对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来说又面临着新的挑战,三个月来,旅游局对行业安全管理极为重视,局领导经常过问安全管理工作,对宾馆酒店及景区景点的安全情况要求定期不定期汇报,特别是原来存在的老虎嘴重大安全隐患,经常与世博公司协调过问整改情况,在工程还没有验收之前绝对不能试营。同时,加大对宾馆酒店的排查力度,春节黄金周前排查后,每月坚持对宾馆酒店的检查,并对星级酒店和景区景点的安全责任主体签订了安全状,分别是双龙大酒店、经贸大酒店、云梯大酒店以及云南世博元阳哈尼梯田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全责任主体责任状的签订,明确了旅游企业的责任,把安全问题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有效地扼制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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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促销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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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将低碳理念融入我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倡导低碳旅游,拓展低碳旅游市场,全力打造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xx月x日至明年xx月xx日(不含春节假日期间),用4个月的时间开展“低碳之旅·畅游武夷”旅游促销活动。为确保促销活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旅游促销活动坚持以低碳旅游理念为统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联合营销”的方式运作,注重“突出特色、开拓创新、多措并举、讲究实效”,采取政策刺激、扩大宣传、策划活动、提升服务等措施,通过低碳旅游,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生态旅游空间,打响武夷绿色生态品牌,吸引更多游客来我市观光旅游。

二、优惠政策

活动期间,游客可登录南平武夷旅游网站旅游低碳护照申购专区或到南平市境内指定办理地点,登记个人信息并支付10元后,即可在指定办理地点领取低碳旅游护照。持低碳旅游护照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进入武夷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可享受门票五折优惠(不含观光车、竹筏);2、进入南平市境内3A、4A级旅游景区,可享受免门票优惠(不含观光车、竹筏、温泉、演出等体验项目)。

南平市A级旅游景区名单:5A级旅游景区1个(武夷山风景名胜区);4A级旅游景区8个(延平溪源峡谷、邵武天成奇峡、邵武云灵山、邵武瀑布林温泉、邵武和平古镇、武夷山大安源、武夷山茶博园、顺昌华阳山);3A级旅游景区6个(建阳卧龙湾、武夷山武夷源、武夷山玉龙谷、武夷山东溪水库、建瓯根雕城、顺昌张墩)。

三、明确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做好“低碳之旅·畅游武夷”旅游促销活动的统筹、协调、调度、督查和信息收集工作。

(二)铁路建设协调组:市铁办负责做好同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延平区、建阳区、武夷山市、建瓯市负责做好高铁站前广场的秩序维护。

(三)宣传促销组:市旅游局负责做好“低碳之旅·畅游武夷”旅游促销活动大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工作,做好低碳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和线路设计,开展低碳旅游人才培训,做好低碳旅游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组织我市旅行社赴上海、南昌、杭州、蚌埠、义乌、金华、湖州、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周边城市,开展“低碳之旅·畅游武夷”旅游促销优惠政策推介活动;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低碳之旅·畅游武夷” 旅游促销活动宣传氛围的营造;市委文明办负责做好发动市民积极参与“低碳之旅·畅游武夷” 旅游促销活动工作;闽北日报社要借助高铁旅游媒体联盟,通过资源互换,在合肥、铜陵、芜湖、宣城、黄山、上饶、宁德、福州等闽赣皖主流媒体,进行“低碳之旅·畅游武夷”旅游促销活动的宣传推介;南平广播电视台要借助与宣城、黄山、上饶等地广播电视台签署的合作协议,开办《最美高铁游》栏目,通过节目互换互播,进行“低碳之旅·畅游武夷” 旅游促销活动的宣传推介,要组织开展旅游交流活动,互派摄制组跟踪进行异地采访,向高铁沿线城市市民宣传大武夷;武夷集团要发挥自有互联网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大武夷旅游网、“武夷旅游”微信、百代旅游·大武夷APP、“合福高铁”微信等载体,全方位、立体式对“低碳之旅·畅游武夷” 旅游促销活动进行宣传推介。

(四)运力保障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高铁与班车客运、出租车、公交车交通换乘的无缝对接,加密武夷山与其他重点旅游县(市、区)的县际班车客运,更新更换低碳交通工具,督促落实相关县(市、区)开通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前往3A级以上旅游景区直通车,指导县(市、区)建设低碳停车场。

(五)环境整治组: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县(市、区)做好旅游场所、购物街区、美食一条街和休闲集聚街区等环境卫生工作。

(六)文旅活动组: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反映闽北文化的展示活动和各类节庆活动;武夷集团负责策划、开展“低碳之旅·畅游武夷”主题系列活动。

(七)商贸活动组: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绿色产品展销会、特色美食展示展销活动,指导旅游购物场所,按照低碳旅游标准提供低碳旅游产品和项目;市食药监局负责指导旅游餐馆,按照低碳旅游标准提供低碳旅游产品和项目。

(八)市场秩序组:市工商局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旅行社、酒店、旅游景区、购物商店及导游人员等经营和服务行为的检查,并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企业开展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活动,大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市物价局负责做好商家明码标价工作;市旅游-行业协会负责向会员发放诚信经营倡议书。

(九)安全保障组:市公安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巡查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完善旅客交通换乘分流应急预案;市卫计委负责做好医院施救应急预案的准备;市旅游局要进一步完善景区游客分流、游客食宿分流应急预案;市食药监局要进一步完善游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十)乡村旅游组:市农业局负责指导武夷农庄按照低碳旅游标准,提供低碳旅游产品和项目;市旅游局负责指导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特色村按照低碳旅游标准,提供低碳旅游产品和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迎接高铁时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原有10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专项工作小组、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次活动指导思想、优惠政策、职责分工细化活动方案。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专项工作小组、各县(市、区)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反馈。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专项工作小组、各县(市、区)要及时做好活动期间工作小结,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五、近期工作

(一)市委宣传部要做好11月16日在武夷山举办新闻发布会的筹备、协调工作。

(二)市旅游局、闽北日报社、南平广播电视台、武夷集团要在11月30日前按职责分工开展宣传推介工作。

(三)11月15日前,市商务局要负责指导旅游购物场所,市农业局要负责指导武夷农庄,市旅游局要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特色村、观光工厂、露营地,市食药监局要负责指导旅游餐馆,按照低碳旅游标准提供可供游客消费的低碳旅游产品和项目。同时,协助县(市、区)发动业主积极参与“低碳之旅·畅游武夷”旅游促销活动。

(三)市节能减排办要在11月15日前,提供出“低碳之旅·畅游武夷”宣传标语口号;要在11月25日前,做好参与“低碳之旅·畅游武夷”旅游促销活动示范单位的授牌工作;要在11月30日前按工作进度要求,为武夷集团在低碳旅游护照设计、使用规则制定及企业打造低碳旅游产品和项目上提供指导。

(四)武夷集团要在11月12日前,制定出低碳旅游护照使用规则和“低碳之旅·畅游武夷”游客抽奖活动方案;要在11月20日前,做好发行885本朱子诞辰885周年纪念版低碳旅游护照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11月20日前,首批发行5万本纸质版护照,同时推出芯片版护照;要在12月1日活动启动前,开展一次有影响力的主题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同各县(市、区)政府进行对接。

(五)各县(市、区)政府要在11月15日前,按照低碳旅游产品标准,提供一批低碳旅游景区、饭店、餐馆、武夷农庄、乡村旅游、观光工厂、购物商店等旅游产品名单,并指导好上述单位打造可让游客消费和积分的低碳旅游项目;要在11月25日前按项目进度要求主动对接武夷集团共同完成终端机具、网络布点、平台技术对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同武夷集团进行对接;要在11月25日前做好活动的宣传氛围营造工作。武夷山市政府要在宣传促销推介方面发挥优势,起龙头带动作用,要在11月25日前创造条件帮助其他县(市、区)来武夷山开展宣传促销推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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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三月份工作计划范文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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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三月份工作计划范文

20xx三月份工作计划范文:小班三月份工作计划

一、教育活动

1、进行主题活动快乐中国年通过一系列喜庆开心的活动,和幼儿一起回顾刚刚过去的新年场景,增进对节日习俗的了解,更深切的感受和分享节日的快乐,主题活动了不起的我引导幼儿在模仿展现的过程中,体验妈妈的辛苦,与同伴友好的相处的快乐,劳动所带来的喜悦和自豪。

2、进一步了解春节,元宵节的风俗习惯。

3、教育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帮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了解家人的辛苦,爱家人。

4、认识几种常见工具,了解其用途。

5、能认识5以内的数即对应的数量。

6、目测比较两个东西的大小长短,练习视觉辨认的能力。

二、生活活动:

1、培养幼儿交往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2、向幼儿进行节日安全教育。

3、引导幼儿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养成自我服务的意识。

三、家园联系

1、家长与孩子共同收集新年里的物品,激起幼儿对新年的美好回忆。

2、家长帮助幼儿回忆小时候的趣事,让孩子体会妈妈的辛苦。

3、引导孩子主动帮助家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体验长大了的愉快情绪。特别提示:

四、三月的重要节日:

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

3月8日:妇女节

3月12日:植树节

20xx三月份工作计划范文:办公室三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12345投诉受理工作;

2、做好12328投诉受理工作;

3、做好校园内网一周安排;

4、做好新闻编写、审核和政务信息的呈送工作;

5、继续做好用印、派车、费用报销送审等日常工作;

6、做好各类会务的组织和接待工作;

7、认真组织召开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并形成相关纪要;

8、组织做好质量管理培训工作;

9、做好全院补考试卷及其他文件资料的印刷工作;

10、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相关工作;

11、继续做好20xx年资产配置追加计划申请及调整工作;

12、完成20xx资产年报编制工作;

13、做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相关工作;

14、继续做好青年公寓管理工作;

15、做好20xx年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16、继续做好公务接待相关工作;

17、继续清理驾训楼基建资料;

18、做好日常合同、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19、移交20xx年各部门归档文件资料;

20、鉴定外部收文一次;

21、核对学校20xx年归档的发文;

22、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

23、做好三月份日常门诊和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工作;

24、做好三月份药品采购及入库登记;

25、做好20xx年度大学生医保报销准备工作;

26、做好相关医疗保健宣传工作;

27、做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28、配合学校信息中心开发医务室电子病历系统并试运行;

2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xx三月份工作计划范文:中班三月份工作计划

一、教育活动

1、进行主题活动《快乐中国年》通过一系列喜庆开心的活动,和幼儿一起回顾。

刚刚过去的新年场景,增进对节日习俗的了解,更深切的感受和分享节日的快乐,主题活动《了不起的我》引导幼儿在模仿展现的过程中,体验妈妈的辛苦,与同伴友好的相处的快乐,劳动所带来的喜悦和自豪。

2、进一步了解春节,元宵节的风俗习惯。

3、能从不同方向辨别7以内的序数,能正确判断7以内的物理数量。

4、教育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帮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了解家人的辛苦,爱家人。

5、认识几种常见工具,了解其用途。

二、生活活动:

1、培养幼儿交往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2、向幼儿进行节日安全教育。

3、引导幼儿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养成自我服务的意识。

三、家园联系

1、家长与孩子共同收集新年里的物品,激起幼儿对新年的美好回忆。

2、家长帮助幼儿回忆小时候的趣事,让孩子体会妈妈的辛苦。

3、引导孩子主动帮助家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体验长大了的愉快情绪。

特别提示:三月的重要节目

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

3月8日:妇女节

3月12日:消费权益日

3月25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20xx三月份工作计划范文:行政部三月份工作计划

一、办公、劳保用品的管理

(一)采购方面:根据上月份各部门提交的所需物品计划进行合理汇总,经各领导审核、批准,并统计本月各部门物品的使用情况及剩余量,按需采购,适度控制库存量;月中各部门如有物品急需采购,必须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审批后方可购买;多渠道进行采购,货比三家,寻找质量价格最低的厂家进行采购,有效的降低采购成本。

(二)物品出库入库:

第一:流程清晰化,梳理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出入库流程,对于入库物品都要登记在册,对应填写入库单,对于领出的物品必须填写出库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办理出库手续,确保账物相符;

第二:根据上月份工作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本月份进行整理改进,保证月终报表的准确性;

第三:对于各部门办公、劳保用品的领用,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的措施进行管控,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三)物品使用方面:采取合理方法对各部门每月办公用品的使用量进行管控,便于各部门更好的制定办公费用的标准,也有利于控制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合同档案管理:

公司合同签收后入档,分为手写档案与电子档案记录,便于保存和查阅。做好各部门月终或季度资料的存档,按各部门,按不同时间,按不同类别存档。

三、车辆调度管理

合理调配车辆的使用,保证各部门用车的及时性、合理性,满足用车需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与保养,保证出车安全。

四、安全保卫管理

加大对进出厂区人员的检查力度和进出厂区车辆的监控力度,每天例行检查,加大夜间的巡逻次数;经常检查厂区的电源区,保证员工安全用电;为保安培训安全防卫知识,加强保安的安保能力,整顿保安队伍,提高保安的人员素质,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环境卫生与公共设施管理

加大对厂区办公楼卫生的检查监督力度;每天对厂区的绿化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绿化不到位的区域,持续维护厂区绿化环境。

定期对厂区、办公楼、宿舍楼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与检修,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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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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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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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地方税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打算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税务,全文共 1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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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打算

XX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上半年,南涧县地方税务局在大理州地方税务局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和南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州地方税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措施,满怀建党90周年的喜悦之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有效推进,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上半年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收入的预测分析,抓实组织收入工作

全局上下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及时将州局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收入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强化税收经济分析,认真做好税收调查工作,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上半年,全局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9046万元,完成州局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数19900万元的45.46%,比上年同期的6972万元相比增收2074万元,增长29.75%。其中:工商税收收入458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104万元减收517万元,减10.13%,农业税收入445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868万元增收2591万元,增长138.70%。按县人民政府考核口径计算,全局累计组织县级税收收入8453万元,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计划任务数18020万元的46.91%,完成县级一般预算收入6426万元。同时,上半年,全局还累计征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费1631万元,综合征收率达97.69%,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22万元,代征工会经费30万元。上半年,全局组织税费收入合计10831万元,为圆满完成全年的收入任务,实现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税源管理,不断提升税源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1.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两个所得税”的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加强信息化应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截止5月,全面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参加汇算企业20户,汇算面达100%,其中盈利企业12户,盈利面为60%,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6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户,盈利企业利润总额328.68万元,纳税调整增加57.08万元,纳税调整减少0.91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1.75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63.11万元,应纳所得税90.78万元,减免所得税额4.82万元,实际应纳所得税85.96万元。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任务,克服困难,突出重点,抓早抓实,截止3月,圆满完成了州局下达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工作,全县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30人,申报年所得额68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67万元,申报应纳税额94万元,开具所得税完税证明96份。认真做好个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开展。

2. 严格执行减免税政策,简化审批手续,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到位。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1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了政策优惠,减征企业所得税1.5万元。继续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和大学毕业生税收政策。按照减免管理规定,完成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纳税人的年审工作,并将年审结果录入征管系统。认真做好各税种的备案类减免税工作。根据规定,认真做好各分局审核上报的备案类减免税工作,上半年累计备案减征、减免的纳税人有43户,备案减免地方各税34万元。

3. 继续搞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高收入行业(单位)15户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15户重点纳税大户进行重点监控,涉及烟草、电力、电信、金融、建筑安装、货物运输等行业,特别是小湾电站耕地占用税的入库情况已纳入州局、县局的重点监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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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江苏省古运河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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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运河旅游考察报告    “长城雄风,运河神韵”,京杭大运河与万里长城齐名,并称为中华民族为人类开创的两大人工奇迹。九十年代以来,我省大力加强对沿河相应区段的保护、修复、整治,为古运河的保护和利用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新近编制的《江苏省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重点打造古运河旅游品牌,为建设“旅游强省”提供新的旅游增长点。为此,省旅游局从2005年9月11日开始,由局领导杨炤明同志带队,组织运河沿线8市旅游局分管领导和特邀的省水利厅、交通厅有关同志以及部分专家,对江苏古运河旅游进行了历时一周的考察。考察组行程2000余公里,穿越淮河、长江、钱塘江三大河流,途经江、浙两省10余座城市,对古运河沿岸60多处重要旅游资源和旅游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考察,听取了各地的情况介绍,并多次组织座谈会讨论交流,对江苏古运河旅游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取得了丰硕的考察成果。

一、江苏古运河历史概貌

京杭大运河北起北京市,经河北、天津、山东、江苏等省市,南达浙江杭州市,贯通中国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全长1794公里。江苏是孕育京杭大运河的摇篮,公元前485年,吴国在长江与淮河之间(今扬州和淮安之间)开凿了大运河最早的航段——邗沟,距今已有2490年历史。大运河江苏段长达690公里,约占京杭大运河总长的五分之二,习惯上大致分为中运河(淮安以北)、里运河(淮安至扬州)和江南运河(镇江以南)三段,依次流经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常州、无锡、苏州8市。

历史上,江苏古运河作为南北交通大动脉,对促进我国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及至唐代,大运河流经的江淮地区更成了全国财赋的中心区域,“当今赋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徐州、淮安、扬州、镇江、苏州均为运河重镇,成为运河线上重要的战略物资和各类商品的集散中心。扬州为古代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埠、唐代中国东南第一大都会、中国四大贸易港口之一,清代成为盐运和漕运的重心。淮安地扼漕运之冲,向有“南船北马,九省通衢”之誉,作为运河的襟喉要地,曾创年漕运量800万石的中国古代漕运之最。明清两代,曾在淮安市区设南河河道总督府,在楚州设漕运总督署部院,府、院领导位至朝廷二品大员。淮安、徐州与山东的临清、德州并称为运河上的“天下四大粮仓”。无锡则发展成为我国名闻遐迩的布码头、丝市以及全国四大米市之一,万商云集,盛况空前。名城苏州,早在宋代就是“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的东方水城,以繁荣的经济、富庶的百姓和独特的小桥流水人家名闻天下。明清时期,苏州商业居全国之首,号称“江东一大都会”。所有这一切,都留下了运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百姓生活等方面刻下的深深烙印。

二、古运河旅游资源及旅游发展现状

古运河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发展的杰出贡献,它的成功开通,不仅开创了一条流金淌银的经济走廊和舟楫繁忙的运输通道,而且塑造了一条辉煌灿烂的文化之河和价值连城的绿色玉带,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也为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旅游资源   得天独厚

江苏古运河联接长江、淮河两大水系,沟通微山湖、骆马湖、洪泽湖、高宝湖、太湖等风景湖泊,旅游资源丰富多彩。运河沿线,水网纵横、湖河密布,平原辽阔、丘陵起伏,自然风光美不胜收;运河沿线许多名城古镇均有2000多年以上的悠久历史,数千年来,名贤辈出,人文荟萃,商肆繁荣,名胜古迹,星罗棋布,留下了极其丰富的历史遗存。运河沿线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交融一体,互为依补,构成了“山水组合,以水见长”、具有鲜明的水乡风貌以及历史久远、文化积淀深厚的旅游资源特色。运河沿线除有江苏乃至全国最具特色的水乡民俗风情资源外,还有各种各样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有名闻遐迩的天下第一至第五泉;有久负盛名的山景资源;有变化无穷的洞石景观;有美丽动人的植物景观以及变幻万千的气象景观。运河沿线的人文景观以数量多、分布广、密度大、品位高而闻名全国,主要有:古人类和新、旧石器时代的古文化遗址,帝王陵墓和名人墓葬,古典园林,以及包括宗教建筑、名人祠庙、故居建筑、古塔古桥在内的古代建筑,石碑和雕刻,近现代历史纪念地和红色旅游资源。此外,运河沿岸还有各地风土民情、文学艺术、风味佳肴、旅游工艺品和博物馆等人文旅游资源。

运河沿线是我省旅游资源的富集区,沿线8市拥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5座(徐州、淮安、扬州、镇江、苏州),是全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总量的70%多,拥有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12处,占全省的 60%,拥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处,占全省的67%。同时,运河沿线城市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9个点)、世界文化遗产原貌保护奖2处(镇江)、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2处(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镇4处(周庄、同里、甪直、河下);国家级4A级旅游区(点)28处,占全省的70%。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的初步分析,我省运河沿线旅游资源类型丰富,共涉及8个主类,31个亚类,基本类型达到132个,全部类型总量的84%。旅游资源质量较高,大量的旅游资源属于优良级旅游资源,其中不少已达到四级旅游资源标准,达到五级标准的旅游资源也有较多赋存,属特品级旅游资源。沿线资源分布南北互补,城乡结合,疏密有序。总体看,大江南北,大致各占“半壁江山”,乡村、城市,各有所长,沿途形成了淮安、扬州、无锡、苏州四个资源密集区和繁星似锦的资源点、线。

总之,江苏古运河沿线旅游资源数量大,种类多,价值高,组合良好,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有品位,自然旅游资源景色迷人,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资源集合优势、区域比较优势和旅游后发优势。

2、运河旅游  倍受欢迎

江苏古运河风光旖旎,名胜众多,自它诞生之日起,除了航运、灌溉的功能以外,也是观光游览的风景河。八十年代初,无锡市旅游局在全国率先推出“古运河旅游”专项旅游产品,在无锡段古运河的黄埠墩到清名桥试航成功,形成一条水上旅游线,打入国际市场以后,深受日本、欧美市场欢迎,仅一年半时间就吸引了5.6万名境外游客。被西欧和美国旅游者誉为“活的化石”和“神奇的旅游”。1986年,日本著名词、曲作家中山大三郎专门创作了歌曲《无锡旅情》,经日本青年歌手尾形大作演唱后,风靡日本,当年唱片发行量突破600万张,不仅成为日本家喻户晓的名曲,而且使无锡旅游在日本市场一夜成名,古运河旅游成为我省十分重要的品牌旅游项目,在日本掀起了新的旅游热潮。此后,这条游览线逐步延伸至苏州、常州、镇江、扬州以及浙江杭州等地,无锡江南旅行社等单位还专门建造了“江南明珠”号游轮,开辟了夕发朝至的锡杭运河航线。1992年,国家旅游局将“江南水乡游”列入中国14条黄金旅游线,正式向国际市场推出。近几年来,沿线各市更加重视古运河旅游的发展,扬州、淮安、苏州等市已相继开通了水上旅游线路,并投入商业运营,淮安的运河游(清江浦—河下古镇)和苏州的环城水上游都已成为当地重要的旅游新品,今年7月3日新开的无锡—苏州古运河旅游航线让30名英国游客一路赞叹不已。

3、项目建设  方兴未艾

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运河沿岸城市加快了运河的全面整治,疏浚河道,治理污水,兴修水利,改善水质,营造良好的交通航运和水利防洪条件。先后上马了一批城建、道桥、航道、水利和环保建设工程,为运河旅游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大部分城市把运河风光带列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目标,分解项目计划,分步实施推进。常州、无锡等城市专门编制了古运河总体规划,大手笔筹划大运河的整合、利用。有的城市已开始策划、制定运河旅游发展规划,对运河的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出了相关措施和政策建议。

经过近几年的开发建设,运河沿线8市已相继建成了一批旅游景区(点),同时,还有一些项目正在建设和策划、计划之中,今后将有新的项目不断推出。(见附表)

4、存在问题  有待解决

考察中,我们了解到在古运河开发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对将来旅游功能的发挥和旅游业的发展会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和负面影响,有待进一步落实、解决。

一是环境污染仍较突出。运河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三废”污染、生活污染和运输船泊污染,虽经治理后有所改善,但除宿迁、徐州段生态环境较好外,大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不够理想,与旅游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有些城市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不能实现达标排放,运河受到直接污染,水质低于Ⅳ级标准,水体浑浊,水面油污与漂浮物较多。有些穿越城市繁华区的运河地段,一片水泥森林,两岸植被稀少,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比较单一。有些地段简单运用城市广场的做法,广铺草坪、地砖,与运河的衔接较为生硬。

二是运河的历史、文化和旅游氛围面临新的挑战。古运河的价值,除了实用功能外,更多地还在于其历史风貌和文化遗存。由于以前对古运河重视不够,缺乏全面、统一的规划指导,城市化发展和工程建设的无序推进,严重地影响了运河历史风貌的保护,部分历史遗存和运河风貌已经受到破坏。同时,不少运河地段过多地使用水泥、块石砌制护坡,虽然整齐划一,但也破坏了运河原有的、自然的河风河貌。特别是运河驳岸修建对旅游功能考虑不够,人工化、现代化、标准化现象较为突出,损害了运河的千年古韵、历史印痕和文化特色,部分地段把原本充满灵性的古运河变成一条呆板的现代水道,令人遗憾。此外,运河是我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主要通道,扬州—徐州段将承担重要的调水任务,在徐州、宿迁、苏州段,运河的航运功能依然十分重要,船只、船队穿梭繁忙,既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又对将来的水上旅游活动带来一定的限制,都需要进一步协调研究和统筹安排。

三是项目雷同,建设资金缺乏。由于全省古运河旅游发展规划还未编制,各地的运河开发和旅游功能定位不明,开发项目大多局限于本地资源与市场,对运河旅游线、面的综合考虑不足,在城市与城市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缺乏协调、交流机制,造成了较大的雷同性。这次考察中,不少城市提出了筹建运河博物馆、水上旅游线、运河公园、运河湿地旅游区等项目的动议,这本是好事,但建得多了,便会出现同质性旅游项目的重复建设。同时,古运河开发线路长,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资金投入多。据各市上报项目初步统计,“十一五”期间,需要直接投入建设资金在150亿元以上,除了通过招商引资、土地运作等市场手段筹集部分资金外,由于古运河项目带有较明显的公共性、公益性特征,仍需要各地政府、部门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或扶持资金。对于大多数城市,尤其是部分经济欠发达城市而言,无论是市场筹资,还是政府投资,项目开发与资金短缺的矛盾比较突出,难度较大。

三、古运河旅游开发优势

京杭大运河作为一条“历史之河、文化之河、生态之河、经济之河”,与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一起同为世界重要运河,享有“流动的遗产”的美誉。借助运河载体,发展旅游产业,已经成为我国沿河各省市的共识。通过考察,我们认为江苏段大运河的旅游开发,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1、政府高度重视

多年以来,运河沿线8市政府对大运河规划开发高度重视,为古运河保护、整治、建设和管理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旅游优惠政策不断出台,部分城市在规划项目、建设资金上已经落实。城建、规划、国土、交通、水利、园林、环保、文化等部门积极配合,群策群力,共同打造古运河风光带。无锡市在建设精华段古运河时,拆迁量达到40多万平方,涉及沿岸135家工厂、单位和1800户居民,这繁重的工作量都要在城建及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才能得以完成。镇江市为了整治开发古运河,早在1994年就专门成立了镇江市古运河管理处,2002年,又将古运河管理处与市防洪管理处合并,更名为城市水利管理处,进一步加强运河管理力度。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参与旅游的积极性。扬州市人民医院自筹资金3200万元,修复、开放了吴道台宅第,创造了“医院办旅游,医护作导游”的典型事例。无锡市清名桥中学自主创办了无锡市桥梁文化博览馆,在学生中开展乡土文化、运河文化和桥梁文化的教育。苏州吴江市民营企业家陈金根先生筹措巨资,耗时10年,创建了静思园,成为江南最大的私家园林,年游客接待量已达40多万人次。

2、经济实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省运河沿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除个别城市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外,大部分城市具有较好的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尤其是苏、锡、常等市,实力更加雄厚。2004年,沿线8市GDP 共计10402.3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72.3亿元,分别占全省的67.1%和58.4%,人均GDP达到2.5万元以上,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2%,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苏州市已成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地区生产总值已达到3450多亿元,无锡市、常州市为全国城市综合实合实力50强和40个最佳投资环境城市。徐州市是新亚欧大陆桥东部第一个区域中心城市,也是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我省规划建设三大都市圈核心城市之一。经济实力持续不断的提升,为铸造一流国际品牌的大运河旅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随着江苏经济的蓬勃发展,运河沿线的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沪宁、宁连、宁徐、宁通、扬溧高速以及穿境而过的京沪、同三高速公路陆续建成,使得运河沿线的高等级公路的密度已居全国之首,润扬长江大桥的建成通车,进一步加快了苏北运河与苏南运河的沟通。运河与航空、铁路、高速公路、长江水道一起,共同构成了高密集的运输网络,不仅在京杭大运河沿线独一无二,而且在全国也不多见,为运河沿线旅游发展提供了优越的交通条件。

江苏古运河段的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不仅扩大了运河的通航能力,而且由于先后将苏、锡、常等市的运河航道移往市郊,为原先的古运河开辟运河水上游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自1992年起,我省实施了苏南运河整治工程,按照国家四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156公里,新建和完善护岸290公里,并完成了一批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等环保建设工程。运河河道经过疏浚、加固、绿化后,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条现代化的绿色水上通道。

4、运河规划不断深化

镇江市早在1996年即编制了《镇江市古运河风光带规划》。2003年前后,常州市、扬州市、苏州市、无锡市等均编制了各市的旅游发展规划,把古运河开发建设列入重点项目。2003年底,无锡市编制了《无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将古运河无锡段分六段进行保护改造。2004年又邀请了法、英、加拿大和中方专家,制定了从南尖至南门吊桥4公里长的古运河精华段的规划方案。同年,苏州市编制了大运河市区段景观规划,常州市编制了古运河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淮安市也编制完成了古运河旅游概念性规划。在“十一五”规划中,沿线城市均将古运河开发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古运河旅游也被确定为我省“十一五”旅游规划中的重大旅游项目之一。

5、运河申遗开始启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最新一版《行动指南》中,已将遗存运河和文化线路作为新的世界文化遗产种类:“它代表了人类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了多维度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持续不断的交流,并代表了因此产生的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流和相互滋养。”《行动指南》为京杭大运河的申遗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契机。去年7月,在苏州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明确表示,“鉴于大运河遗产的重要性和独特的文化价值,中国将对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可能性和工作方案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论证,并在评估结果出来后,正式启动申报工作。” 2004年9月,京杭大运河沿线17座城市达成共识,联合起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让至今仍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巨大作用的古运河,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她的文明。今年5月,山东省又专门邀请加拿大、韩国等国运河专家进行了考察咨询。随着运河申遗工作的启动和推进,将在国内外形成新的“运河热”,旅游业在保护运河、促进申遗、合理利用、加快发展中将大有可为。

四、开发古运河旅游的几点建议

通过考察,我们认为应当用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来重新认识和保护江苏古运河,立足历史、文化、生态三方面认真审视她的价值,以爱祖国、爱家乡、爱文化的角度来宣扬和对待古运河,切切实实抓好江苏古运河沿岸的历史街区、文物、景观、生态、自然风光等的保护。在此基础上,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发展的眼光正确处理好古运河保护与利用以及运河各种功能之间的关系,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综合利用,全面发展,有力推进江苏古运河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就此,考察组提出如下建议。

1、放眼全局  统一规划

古运河旅游地域跨度大,涉及面广,旅游发展应该放眼全局,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在加强对沿河相应区段的保护、修复、整治,完善配套设施的前提下,依托古运河文化,将江苏段古运河沿线8市的旅游资源联结整合为古运河游览线,打造成以“流动的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古运河旅游品牌和运河观光、休闲、度假的文化旅游精品,形成文化内涵丰富、民俗风情浓郁、沿河风貌独特的国际知名旅游线,成为中国对外推介的代表性旅游产品之一。

古运河旅游科学发展的首要条件,是要树立全局观念,克服各自为政、无序开发的现象,走好一盘棋。当务之急,是要摸清家底,明确目标,尽快组织编制《江苏省古运河旅游发展规划》,并以此作为开发建设古运河的规范和蓝本,统筹古运河旅游全局工作。该规划要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及社会等因素,充分研究旅游市场的需要情况和旅游资源的承受能力,立意要高、定位要准、视野要广,真正成为一部指导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强的旅游规划。

2、多元结合  立足长远

江苏古运河旅游可考虑以多元化的文化、资源、生态为主,以市场为导向、文化为核心、资源为支撑、生态为基础,倡导本土化与国际化、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结合,做到古河新韵与新河古韵的统一,实现传统与时尚的融合和带、片、段、点的结合,使其合者为链,散者为珠。

多元结合,文化为本。江苏古运河积淀了极富地域特色的多种文化,如吴文化、楚汉文化、水乡文化、军事文化、漕运文化、盐商文化、园林文化、名士文化、邮驿文化、碑刻文化、博物文化、水利文化、宗教文化、烹饪文化、民俗文化等,别具一格,或名列前茅,或为全国独有。在旅游开发中,要很好地挖掘这些特色文化的内涵,使其转化为有品位、有深度和有吸引力的文化旅游产品。

同时,要坚持古运河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近、中、远期的不同目标和关系,着眼长远,分期实施。如果运河某些地段因种种原因暂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应先予保护,日后视条件成熟,再进行开发,为后人留一些余地,让未来更科学、更发达的技术手段去美化这一世界文化遗产。

3、彰显个性  培育精品

江苏运河的地理、环境、文化、遗存以及经济、交通、市场等各方面因素各有千秋,给旅游产品的开发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运河旅游必须因地制宜,从不同城市、区段的特点出发,进行科学的功能定位和布局分区,扬长避短,形成地方特色。要把挖掘本地最有特色的旅游资源作为开发的出发点,把最能体现当地特色的旅游资源作为重点开发对象,以特色打造形象,以个性强化吸引力。反之,如果各地的旅游项目千人一面,彼此雷同,不仅容易造成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且会使游客丧失兴趣,失去旅游产品本身的生命力。

同时,古运河旅游作为世界级的旅游品牌项目,无论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还是经营管理,都要树立精品意识,培育一批旅游精品。一是项目策划精品化,要善于创意,把握市场,精炼主题;二是项目规划精品化,要综合考虑,理性规划,精细设计;三是项目建设精品化,要突出品质,求真务实,精心建设。四是项目管理精品化,要制度优先,人本为上,精致管理。尤其是徐州窑湾古镇、宿迁乾隆行宫、淮安河道总督府、漕运总督署、扬州盂城驿、吴道台宅第、镇江西津渡古街、无锡薛福成故居、惠山古镇以及苏州枫桥景区、山塘古街区等保存完好的旅游资源和淮安、扬州、常州、无锡、苏州的水上旅游线,都应该按照旅游精品的要求精心打造。通过精品建设,培育城市品牌,创建全国运河旅游名品,切忌急于求成,粗制滥造。

4、加强协作  实现共赢

古运河旅游是涉及到我省运河沿线8市的旅游大项目,要想使各地项目既有地方特色,又有风格上的差异,不互相雷同,一是城市之间要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加强沟通交流,把古运河当作整体统筹考虑。二是旅游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各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领导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掌握、了解运河动态,协调、衔接规划编制,积极介入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提建议,出点子,与城建、规划、水利、交通、环保、文化等部门紧密合作。三是旅游系统内部要经常沟通,共享信息,交流、总结经验教训,在项目规划、产品设计、市场促销、人才培养等方面广泛合作。通过彼此合作,取长补短,相互配合,实现共赢、多赢,使我省古运河的保护利用和旅游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古运河开发建设的样板产品。

5、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古运河的开发规划工作是全国一盘棋,我们江苏在着手开发建设,其他省也在当着大事在抓,山东省将运河重镇—济宁市南阳镇作为旅游大镇开发建设,他们确定了“运河风情、古镇风貌、大湖风光”的旅游定位,提出了“渔湖富民、旅游兴镇”的发展目标,招徕客商投资,发展旅游产业。目前,南阳镇已经成为山东运河文化旅游的亮点。浙江绍兴市,投资6000多万元在浙东运河沿岸建成了开放式的、以展示运河文化为主题的“运河园”,该园长4.5公里,面积11万平方米,是集运河历史、文化、生态于一体的综合性园林,内有古桥梁、古牌坊、古碑刻、古建筑、仿宋古船,起点高,手笔大,较好地反映古代浙东运河的历史风貌,堪称成功的范例。在国外,运河旅游早已得到开发利用,埃及苏伊士运河、德国莱茵河、易北河运河、日本小樽运河、加拿大丽都运河都有很多成功的经验。我们在古运河的规划开发的过程中,应该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不断汲取国内外和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力争我们江苏的古运河产品能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使自己永远走在时代的前列,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江苏古运河是一部尚未完全打开的书,几千年历史和文化的积淀,使其蕴藏了许多亟待我们深入挖掘的瑰宝,旅游发展前途无限。我们相信,在省、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若干年的开发建设,古运河旅游发展的目标必定能够实现,千年流淌的悠悠古运河将越来越美好。

2005年10月10日

附:江苏省运河沿线主要建设项目表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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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合同通用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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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签订时间:

乙方: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l、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

第二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l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三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六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七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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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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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特 别 告 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 协 议 条 款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 。

地址: ,邮政编码: 。

乙方: (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 。

地址: ,邮政编码: 。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

(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 ,人数 (男 人、女 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 ,性别 ,年龄 ,人数 。

团号 。

行程共计 天, 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

主要游览景点 。

交通工具 ,标准 。

用餐次数 ,标准 。

住宿次数 ,标准 。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

保险情况 。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

付款方式 。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 游 者]:

身 份 证 号 码:

(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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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三月份工作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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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除了要一如既往地坚定“优质服务”的理念外,还要开拓工作思路,准确分析公司发展面临的机遇、困难和挑战,强化危机意识,提倡实干意识,同心同德,实现各项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全面完成公司发展规划上确立的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月我公司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企业机制,强化基础管理

综合管理部要紧抓基础管理,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对各管理处的监管力度。对一些发生过事故的小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组织学习,分析原因。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对存在的发出意见书,落实整改,强化小区责任评估工作推进力度,使各管理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计财部肩负着调控公司各项费用的合理支出,保证公司财务物资的安全的职责。明年财政部实行的新的会计准则,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账务的处理都要在充分了解经济业务实质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后才能进行,所以,计财部要加强内外沟通,特别是与管理处的联动沟通,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不断学习,提高团队综合能力,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及物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力求会计核算工作的正确化、规范化、制度化,做深、做细、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行政办办公室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明年以公司对物业管理规范操作的要求为主线,着重在强化管理水平和岗位技能、规范服务标准和质量、不断创新员工培训内容等方面做扎实有效工作。强化办公室的协调职能,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各部门、管理处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市场部明年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促使指标的落实。对物业市场形势进行调研,提供详细资料供公司参考。对标书制作做进一步细化,严格按照上海市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准则制定管理方案,并对商务楼板块按商场、办公楼予以分类制作文本,形成范本。

人力资源部要着重检查、促进各管理处用工情况,避免违规用工,杜绝各类劳资纠纷的发生的同时,想方设法规避人事风险,降低人事成本,利用本市现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补贴”的优惠政策,享受政府补贴,为公司今后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二、拓展市场空间,保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法则,也是市场竞争中颠扑不破的真理。虽然物业管理行业当前,由于物业市场的迅速扩大,竞争日趋激烈是由经济规律所决定的,我们要充分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物业市场的迅速扩大更是难得,为我们搭建了宝贵的全面参与市场竞争的舞台。实施成本控制战略,通过推行区域管理制度,消除资源的浪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降低工作衔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品质。在降低成本的方案中,最大限度节省人力资源,全力拓展外部市场,广泛开展经营活动。

承接高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随着房地产业飞速发展,物业市场迅速扩大,依托现有市场积累经验,广泛地参与较大范围市场竞争势在必行,物业管理行业规模经营才能产生效益,只有走出去,参与到全面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经过残酷的市场竞争的洗礼,我们才能发展壮大,而且才能在更大的范围打造服务品牌。

锻造一支技术强、作风过硬的队伍,通过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为公司的日渐发展储备人才。公司的飞速发展,人力资源是否能满足我们日益增长的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公司在向一级资质迈进的道路中,除却管理面积的要求,必须拥有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人,目前公司(含外聘)员工,仅有10名人员,距离还有很大差距。所以,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扩展服务思路,由于我们直接地、经常地接触着销售终端——顾客(业主)。所以物业公司具备着其它行业不具备的独特优点。拥有广阔的物业市场为物业企业进入中介代理领域提供了前提。利用豫园品牌优势,商场商铺的经营管理也是我们可以涉足的区域。随着社会分工的明确和细化,物业的延伸必然会得到深远的发展。我们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集思广益,思索物业延伸服务的可行性,挖掘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应对物业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今后的工作展望

目前,物业公司在内部管理方面也就是“软”管理方面有了很大提高,如服务的及时性、质量、态度及标准化管理方面,但由于物业服务中硬件设施不到位,致使部分服务部分达不到需求。员工队伍整体技术含量低,在今后的人事工作中要加强对高技术、高能力人才的引进,并通过培训挖掘内部技术潜能,发现、培养和储备技术人才。公司目前处于发育阶段,与本市大型物业公司存在着差距,在走向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缺乏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

今后的展望:

首先,加强全体员工的培训、学习,在提高服务意识、水平及质量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和资料管理,以期在物业资质的评审上再上一个台阶,争取获得一级物业资质;

其次,继续完善工资改革分配制度,运用利益杠杆让每个员工围绕自己的诚实劳动应得的正当利益快速运转起来,彻底消除干部、员工的惰性,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要拓宽服务领域,提供各种个性化服务,这需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思想,想在业主需要之前,做在业主需要之先,在为业主提供常规的卫生、安全、维修、绿化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家政、委托、代理、中介、商业服务等项目,不仅使业主在物业服务中获得切实利益,也使自己的物业服务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四,争取树立品牌服务,利用“商城”这个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品牌优势。物业品牌是物业管理企业经济实力、科技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服务理念和企业文化的综合反映,创造机会学习先进的管理、经营方法和经验,在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打造物业管理品牌。

第五、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规模化经营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根本出路。优质楼盘管理是企业效益之本,企业将做好战略性调整,把主要精力和主要改革措施集中到调整组合。公司将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实施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统筹人力、物力,根据市场需求运用集约化经营手段,创新和改善物业管理,从而实现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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