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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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页7]_合同范本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_____ 汇率: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7页,当前第7页1234567
篇2: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们: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附件第_号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据上述条件可能确定的其它金额,按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3:202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_合同范本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__(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
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计划于19__年__用外始。总工期估计___个月。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
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具体问题,可与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联系。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件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拚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祝工作顺利
____(业主名称)
__年__月__日
篇4:最新工程建设投标邀请书
定义及解释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5.1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O.1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1l.l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及(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业主的责任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核实支付。
21.2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4.1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1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业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
31.2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践或通道,或(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篇5: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互惠互利的精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本施工协议,供双方合作期间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荣邦华府号楼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1.甲方荣邦华府 号楼的土建工程,建筑面积 ㎡,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
三、承包方式
实行包工包料、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报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方式。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 日,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 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五、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 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七、安全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遵守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造价约为万人民币,具体总造价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实行,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形式计算,地下车库标准层按平方米造价算。
2.本合生效后,甲方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增减建筑面积仍按本条1条条款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若甲方需要新增工程量时,甲乙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工程乙方承包锥击管桩每根12米内,若施工时,遇到超过12米的,则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工程分阶段划分及工程款支付
1.乙方自备资金施工至门面一层楼面完工,甲方按地下车库至门面一层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到屋封顶,甲方则按每一层实际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总造价的的工程款,本合同第二、三条项目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再迟 天内付清工程款的 %。
2.乙方提交的相关各项施工,结算资料完工并经甲方确认后,付清全部工程款的 %,余下的 %工程款留置甲方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年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如数支付给乙方。
十、质量保修
1.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按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2.结构出现裂缝,亮度0.3mm,乙方负责用环氧胶泥修补,超过0.3mm用碳纤布修补,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当地的一切纠纷(包括打桩期间因打桩造成周边房屋开裂或其它干扰乙方施工的其它因素)
2.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涉及必须甲方出面时,甲方须条件配合
3.甲方应把工地水源、电源接到施工区内,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停工期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责任
(1)应严格信守双方的协定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建筑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和有关规定施工。
(2)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安监站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3)设计图纸中不明确之处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应向甲方设计部门研商解决方案。
十二、附则
1、关于工程安全事故,以明确后(或行政仲裁或依法处理)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住所所在地人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5]_合同范本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共35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篇7: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
主编单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________________
合____条____
甲方:市建委科教处(委托单位)
乙方:标准主编单位
丙方:保证单位,即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集团或局)
1.甲方对乙方执行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乙方在________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所编标准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丙方监督保证合同的执行,并解决应属本部门安排的条件和补助经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丙方负连带责任。
3.各方按合同规定分别提供各自负担的经费。按合同所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和丙方报送合同执行情况的报告(包括经费开支情况)。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须修改某项条款,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修改,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修改合同。因修改条款需追加经费时,由提出修改的一方负责。
5.标准完成后,由甲方或委托丙方组织鉴定。经鉴定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目标,乙方应及时进行补充编制。补充编制的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补充编制的条件(包括经费和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如补充编制后仍达不到要求,由甲方决定部分或全部偿还甲方提供的编制经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偿还,丙方负连带责任。
6.标准批准颁布后由甲方负责印刷发行,并组织贯标培训。任何人未经甲方委托不得擅自印刷发行及组织贯标培训。
7.甲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已拨给乙方的经费和物资不得追回。乙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应追回甲方已拨的全部经费。
其余内容见下表:
标准名称
新编____□
修订____□
在编国标____度计划征求意见稿________________
送审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报批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专业归类
1、城乡规划:________□
2、城乡工程测量:________
3、城镇公共交通:________
4、城镇市政工程:________
5、城镇给水:________□
6、城镇燃气:________□
7、城镇供热:________□
8、城镇市容环境卫生:____□
9、城镇风景园林:________
10、城镇工程防灾:________
11、建筑设计:________□
12、建筑地基基础及勘察:____
13、建筑结构与房地产:____
14、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____
15、建材应用:________□
16、建筑节能:________□
17、信息技术:________□
18、其它:____________
编制(修订)的目的、意义:
编制(修订)的必要性(内容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关系及协调使用说明):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该标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主编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____: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主管部门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____: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主管部门负责人:年龄:学历:
职____: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参编单位
主要参编人员情况
姓名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单____________
拨款:________万元;________筹:____________元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位盖章
年________
乙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盖章
年________
丙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________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
说明1.本合同由乙方填写一式五份(4纸),电子文件一份,送丙方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甲方;
2.编号不填写;
篇8: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页2]_合同范本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2页12
篇9: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_____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页6]_合同范本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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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4]_合同范本
59.4 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对一切由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完成的工程或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额:
(a)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并根据分包合同规定由承包人付给或应付给的实际费用。
(b)工程量清单中如开列有由承包人提供有关劳务费用或由监理工程师按本文第52款确定并按本文第58.2款规定,指个支付的费用。。
(c)关于一切其他费用与利润,按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实际价值的百分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对该暂定金额规定有比率时,即按承包人对该项目填写的比率计算;或者当未作此项规定时,则按承包人在投标书中附录中填写的比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为此目的在某一专项中做出这种规定时,也应在该处重复填写此比率。
59.5 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证书
在根据第6o款规定颁发包括关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已做的工作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和任何费用的支付证书之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明,证明以前的证书中包括的关于该指定分包人的工作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费用(扣除保留金)均已由承包人支付或偿请。倘若承包人未曾提供上述证明,除非承包人:
(a)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他有合理的理由扣留或拒绝支付该项款额及(b)向监理工程师送交合理证明,证明他已将上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指定分包人,业主应有权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直接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中已规定的而承包人未曾支付的一切款项,但扣除保留金,并以冲帐方式从业主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支付的上述金额扣回。
在监理工程师已发给证书,且业主已如上述直接付款的情况下,在发给承包人的任何进一步的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应从该证书的付款中扣除上述直接支付的款额,但不应拒发或拖延按合同条款规定应发的证书。
证书与支付
60.1 月报表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四份接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格式报表,每份均由监理工程师按第15.1款规定的承包人代表签字,报表包括承包人认为到月底自己有权得到的以下有关各项的款额:
(a)已实施的永久工程的价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项目,包括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计日及类似项目;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装设备发票价值的百分比,如投标书中附录中所注明的;
(d)按第70款的调整;
(e)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额。
如适应,月报表应包括如下项目并按其顺序考虑:
(l)截止到本月末已实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币计价的估计合同值,该值应据56款规定为工程量清单中书明的场本单价乘以由监理工程师测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当地货币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减掉(2)。
(4)据表1所表明的外币百分比计算出(3)项中当地货币和外币的数额根据52款规定,它是受变更影响的。
(5)据52款规定,以反映以当地货币和外币表示的费用的变化数额。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获批准的计日工数额,减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证书所批准的数额,并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表确定的内容书明当地货币和外汇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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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2]_合同范本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业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践或通道,或(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劳务
34.1 职员与劳务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务及职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职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安排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 承包商的外警劳务及职员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接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招募、交通和食市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人员费用支付。。
(a)承包人所在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成员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等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时,承包人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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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_合同范本
1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内容描述:(待定)
2服务的目的
在_____(工程名称)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的期限
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时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
4正常服务
(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
(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
(3)参与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协助评标与合同谈判。
(4)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6)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
a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来源;
b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布施工图纸;
c审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图纸;
d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测量e质量控制与材料和工程试验;
f工程进度的控制与评估;
g执行现场材料与工程量的计算,编写有关记录与报告;
h签发变更命令、评估变更,确定未标价工程的费率,指派计日工或决定要求的替代;
i制备并颁发付款证书,签从工程的完成;
j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情况;
k检查工程进度;
l核对承包商的帐目、发票、索赔及其它呈报;
m保存付款记录;
n监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
o安排与承包商的每周会议,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它有关事务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
p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发票、索赔和其它报告井作出答复;
q在帐目、索赔、问题、争议与分歧等方面协助业主处理或在需要时作出决定,需要仲裁,协助业主为任何法律行动制备支持文件;
r保存与合同计划不符或更改的记录,提供一套已标明修改处的主图作为竣工图纸的基础;
s督促审查承包商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
o编写并保存月度进度报告;
t定期编写进度和财务状况报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时的竣工报告。
5附加服务
(待定)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其他服务《业主根据条件提供或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
附件c报酬与支付
1支付条件
本合同为人一月合同,按监理工程师实际执行服务花费的时间计算。如服务时间一个月,按日历日计算,一个月按30个日历日。费用按本附件第六条规定的相应费率计算。
2动员预付款
2.1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开工时间28天内,业主应向监理工程师支付_____的款额作为动员预付款,该款额相当于除应急暂定款、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以外服务费用的5%。
2.2动员预付款的偿还
动员预付款按月度应付发票上的数额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动员预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业主向监理工程师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方法应为监理工程师的银行向业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销银行信贷。这是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条件之一。
3价格调整
单价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价格格数进行调整。
4税收
(a)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现行的法律与法规监理工程师应缴纳的一切税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b)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现行法律与法规业主应缴纳的所有税收由业主负责。
5最终支付
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如下第六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产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业主审批,业主据此审批并向监理工程师支付余下费用。
6费用估计
6.1 职业服务的报酬
姓 名 职 务 人月数 月 价 估计费用
6.2 住宿费
6.3 交通费
6.4 杂费
6.3 应急暂定款
篇1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下列项目的服务招标代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详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服务地点:
2. 服务内容:
2.1 服务招标代理。
3.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1.2 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1.3 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3.1.4 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责任
3.2.1 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 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
3.2.3 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 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3.2.5 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 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20_年04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 违约责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7.2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 其他事项
8.1 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8.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8.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7]_合同范本
监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及(b)在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28天内或其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 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第44.2款(b)
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监理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监理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监理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 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工程无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要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 施工进度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骤,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监理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标,承包人须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47.1 误或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投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赔偿费(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项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投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赔偿费。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 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移交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移交证书以后出现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赔偿费的数额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赔偿费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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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 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 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 与投标(3) 人约定,(4) 由中标(5) 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 份,各执__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地址:地址:
开户:开户: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附件一: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职称 注册资格 上岗证号 备注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代理事项及承办人安排:
代理事项
承办人签名
代拟招标方案:
编制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投标申请人报名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代拟中标公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代拟中标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代理人:(盖章)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附件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________(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 (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________ (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篇18: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修建水库,甲方同意将水库修建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堤高8米,底宽60米,顶宽3.5米,按镇水利站设计质量要求施工,以水利局项目部和甲方共同验收合格为准。
三、工程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如推迟工期,每超过一天扣50元,以此类推。
2、乙方包工包料包设备,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施工员质量监督,乙方自行负责生产安全。
3、甲方负责架涵和梯涵劳力安装和捡树根。
四、工程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开工第三天后,付款贰万元。
2、国家下拨资金全部由乙方享受。
五、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9: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日 期:____________
招标号:__________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 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 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 所有投标书必须于_____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 开标仪式定于_____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业主: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2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5]_合同范本
37.5 独立检验
监理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检查或试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出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 覆盖你的工程检查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付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承包人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 剥露和开孔
当监理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覆盖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仔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搬走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交付但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工程拆除并重新建造。
39.2 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时),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成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暂时停工
40.1 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成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的规定办理。
40.2 暂时停工后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可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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